KR6c0140 般若心經略疏連珠記-宋-師會 (master)




般若心經略疏連珠記下


宋玉峯沙門師會述


經二。初顯了般若二。初略標綱要分疏三。初
科分。第四科名諸師注本。但云明利益無能
觀之言。以愚所見。傳寫之家誤下能字耳。二
隨釋經四。初能觀人疏二。初標章指經。初句
標章。次句牒經。能觀人者指示也。言觀自在
者。鎮國曰。三業歸依十通隨應。鑒無遺照益
無不周。然或云。觀世音梵云婆盧枳底。此云
觀世濕伐羅此云自在。若云攝伐多。此云音。
梵本有二故。譯有二名。而法華云觀其音聲
[002-0562a]
皆得解脫。即觀世音。然彼經初語業稱名滅
除七災。二身業禮拜能滿二願。三意業存念
淨除三毒。即自在義。今多稱觀世音者。語業
用多感易成。故經取義圓云觀自在。慈恩說
十自在。恐繁不錄。謂於下二依名演義二。初
解別名理事等者。良以觀不可分之理。圓攝
一塵中。本分限之事全遍法界內。理事圓融
無所罣礙。廣大甚深三昧。自住三摩地時解
脫若斯。是以從三昧起。如證而說。故云觀達
自在等也。又觀等者。十四無畏三十二身。皆
本妙圓通也。菩謂下二釋通名。上求下化翻
梵成唐矣。經行下二所行行二。初唱經。二明
下二演義二。初就法以揀淺。


妙行二者。即二空行也。人我執無處所顯真
如。名人空。法我執無處所顯真如。名法空。如
為所顯智是能顯。二執空無故名二空。太一
云。人空通小乘而未清淨三乘方清淨。法空
在三乘而未清淨。至一乘究竟清淨。言時下
二約時。以顯深。別譯云。欲說菩薩普遍藏心
非應二乘時也。然疏主循榮陽之請。協譯者
知見。以大揀小略顯一理。般若時貫五三教。
詮權實對淺論深。旨該多義。清涼引理趣般
若一段經文。用彰二義深淺懸絕。理趣分當
五百七十八。經云。爾時世尊依一切無戲論
法。說如來之相。為諸菩薩宣說般若甚深理
趣輪字法門。謂一切法空無自性故。一切
法無相離眾相故。一切法無願無所願求故。
一切法寂靜永寂滅故。一切法。無常無常性
故。一切法無樂非可樂故。一切法無我不自
[002-0562b]
在故。一切法無淨離淨相故。一切法不可得
推尋其相不可得故。鈔曰。此上顯性空理趣。
又經云。爾時世尊復依一切住持藏法如來
之相。為諸菩薩宣說般若。一切有情住持遍
滿。甚深理趣勝藏法門。謂一切有情皆如來
藏。普賢菩薩自體遍故。一切眾生皆金剛藏。
以金剛藏所灌洒故。一切眾生皆正法藏。一
切皆依正語轉故。一切眾生皆妙業藏。一切
事業加行依故。鈔曰。前明有法非有。後明無
法不無非有非無。是中道理趣。上皆彼文有
法非有。是性空理趣義。當始教空宗無法不
無中道。理趣義通。後三實教理趣。今經採其
祕旨。實教所攝理當後義。故云行深時也。又
般若義具五教。今經撮其樞要。相望備論淺
深理無不可。恐繁不敘。上皆順疏以深揀淺。
今於疏外率愚以助一解。輒謂慧光三昧。廣
大甚深窮法源底。當體難思菩薩遊此。故云
行深。如理而證照理究竟。當斯之時乃曰行
深時耳。原夫經意未必須俟揀顯。疏主且順
譯人。三乘宗旨大以揀小為義。作此釋耳。經
照下三。觀行境。初唱經。三明下演釋觀行境
者。鎮國曰。五蘊者。身心之異名。行人若不識
身心真妄。何能懸契。不達真妄之本。諸行徒
施。是以菩薩欲為大心宣祕要法。先入慧光
大定。以離念之明智。徹法之慧目。洞達五蘊
自性空。無所起當體即如。然後從三昧起。告
鶖子曰。應如是學。故以達五蘊空為觀行境。
然以深慧觀蘊性空對之起觀。故名為境。若
成般若境即所行。鎮國曰。如般若中雖有
[002-0562c]
實相。為成智慧所行境中。若能若所皆是所
行。如諸菩薩行深般若。能觀所觀皆所行行。
二空理者。鎮國又曰。生死之本莫過人法二
執。迷身心總相故。計人我為實有。迷五蘊自
相故。計法我為實有。智眼照知。五蘊和念假
名為人。一一諦觀。但見五蘊。求人我相終不
可得。先觀色蘊是觀身了知。堅則地潤則水
煖則火動則風。觀餘四蘊則是觀心了知。領
納為受。取相為想。造作為行。了別為識。依此
身心諦觀分明但見五蘊。求人我相終不可
得。名為人空。若觀一一蘊。皆從緣生都無自
性。求蘊相不可得。則五蘊皆空名為法空。是
以照五蘊而二空理現。經度下四明利益。夫
一切苦厄二死收盡。今見真空度已盡矣。何
者。清涼曰。乘人空觀行出分段生死。永處涅
槃。乘二空觀行雙照人法二我。畢竟空無所
有。則離諸怖畏度一切苦厄。出變易生死名
究竟解脫。苦謂五苦八苦。變易謂因緣等四
種生死。如唯識等說。依此觀行得究竟樂果。
佛德空乎。上來下三通結。經舍下二廣陳實
義分五。初拂外疑。作此科者。切緣鄭公久誦
此經。先己熟聞譯者之說。是以疏主順其聞
見。有此云耳。故慈恩云。今說色空互相顯者。
令義增明破疑執故。一者二乘作意狹劣不
樂利他二者於大乘中顛倒推求。及起疑惑
等。實非疏主及經宗旨。故有便顯正義之科。
方順本宗釋經通意。於中二。初唱經。清涼曰。
色即法相之首。五蘊之初。故諸經論凡說一
義。皆先約色故。大般若等從色已上種智已
[002-0563a]
還。八十餘科皆將色例。若略收法不出十對。
所依體事無不即空。是以諸祖皆云真空之
理幻色等事。遂以釋或十門無礙也。自下下
二作釋二。初判。總此科疏文理在唱經之前。
疏中從略不存通唱。已如上會。初段下二釋
別二。初總示釋儀。文有四釋者。則此唱經文
通。作四釋。蓋文含四義故也。非於所疑法中
有。四釋也。是則鶖子亦隨四說義有不同。若
總四釋皆屬所疑法。則陸沈經宗失於深旨
矣。大科從初二義以立其名。初中下二唱章
顯相四。初正去小乘疑。經二。初舉疑人。言舍
下牒。經舉疑人者。判釋也舍利下出得名之
緣。亦翻春鶯。聰慧下歎德。以釋對告之由。異
譯經說。佛在鷲山與大比丘眾滿千百人。今
特告之。故曰上首。彼疑下二對釋疑三。初有
餘位。初舉疑。彼聞大乘說法空理而生此疑。
有餘者。太一云。有餘身智故。見蘊無人者。蘊
中無我顯人空故。亦云下正疑。與彼大乘法
空無別。今釋下顯異相。蘊中等者。床上無人
床固非無。蘊中無人蘊豈空耶。則空與蘊異。
今明下以經遣疑。又疑下二無餘位。太一曰。
無餘身智故同數滅無為為體初舉疑。此位
身智俱盡無色心等蘊故。汝宗等者以小乘
析色觀色盡方空。大乘體色觀色即是空。非
滅色明空。如始教說。今則下以經釋遣。以二
下。三通結示。二兼下二兼釋菩薩疑。是亦通
釋。舍利下一段經文。理當亦有唱經。舉疑人
之科。疏略不指疑人。即舍利子耳。而謂引論
舉疑人者。非也。然疏云。菩薩何以鶖子者。疏
[002-0563b]
主曰。此等皆是已在三乘中。則鶖子等位皆
三乘。太一曰。舍利弗身在佛法中義當聰明
位。又曰。其位在於頓悟熟教義通初教。又迴
心聲聞約本則名聲聞。據現學法則名菩薩。
疏文有三。一寶性下標舉。一疑下二列釋。三
疑下三結示。然今列三疑以順經文。故與玄
鏡不次而圭峰略注。意存的示。觀心不欲衍
引故。云不必和會。三便下三便顯正義。良以
色空無礙相即圓通。乃是斯經所詮正理故。
云便顯正義釋疑之義。義門兼有經亦二段。
舍利子者。對告人也。所顯義中一彰所以。釋
成空有二。初正顯無礙因由二。初標示。便
顯下牒科名。但色下示義所以。經說色空相
即互無異者。良由具此三義故得空。非斷空
有非定有空而全有即有。以辨於空有而全
空。即空而辨於有。真空妙色存亡無礙。隱顯
圓融一味無寄也。鎮國又曰。緣起之事與性
空之理。二互相望有乎三義。由此三義成於
理事無礙。彰其所以。亦但說此三門四義。疏
主仰釋斯經。則此段經文義淵奧。具足十門
理事無礙。是一經實義之宗本也。下明所離
顯法體。皆即妙有之真空耳。此下二科疏文。
今古同迷乃將斯經抑為權淺。往往不免謗
法矣。鎮國大和尚循文解釋。辭句曉然。今略
出之。一相違下二釋相。彼文云。言相違者。經
云。空中無色以空害色故。亦應云。色中無空
以色違空故。若互相存必互相亡故。即五六
九十四門後二義全同。此疏但不相礙義。末
文云。此即七八事理相即。二門相作義至準
[002-0563c]
上應知。下云。此即三四依理成事。事能顯理
門也。其初二門即通顯體相亦不相礙義。釋
曰。言初二門者。即相遍二門文句全同。故不
備書。具如貞元。第一之下真空亦有者。上以
色望於空而成相作。若空望於色作義亦成。
是故下二躡示圓通所以。是故者。躡上之辭。
由上三義無礙故。令真空妙色各具四義。而
成空色圓通。鎮國曰。又由上三義諸空有法
通有四義。當知始教所詮真諦之空。雖云即
色之空不具四義三門。良由若言其有即是
法執未盡故。當深究此經所詮即色之空即
空之色。各具四門三義。雙存雙泯逆順隱顯。
具德自在無濫空宗。妄說為有真諦是空。鎮
國說性宗。即空之色為妙色。即色之空為真
空。是則非有之有非空之空。為具德之空有
也。吾祖隨句牒釋。恐有固執不敢避繁。遂具
書之。於中二一真空望妙色。彼文云。一廢已
成他義以空即色故。即色現而空隱也。即是
第三依理成事門。二泯他顯己義。以色即空
故即色盡空顯也。即第八事法即理門。三自
他俱存義。以隱顯無二是真空故。謂不異空
為幻色色存也。不異色名真空。空顯也。以互
不相異二俱存也。即是第九真理非事門。四
自他俱泯義。以舉體相即全奪兩亡。絕二邊
故。即第五以理奪事門。上之四義並空望於
色。色望下二妙。色望真空。初標示。以色為自
以空為他。故異前門一顯他自盡義。即是第
四事能顯理門。二自顯隱他義。即是第七真
理即事門。三俱存義。即是第十事法非理門。
[002-0564a]
四俱泯義。即是第六事能隱理門並準前思
之者。一以色即是空故。即空現而色隱也。良
由顯空之他盡色之自故。事有顯理之能也。
餘三可知。又有前四門必帶後四門。有後四
門必帶前四門。合則通為四門全有之空全
空之有。故通合為四。是則下二會圓通結示
經宗。是則者。承前之語也。由色有顯他自盡
等不思議玄奧之德。故能或存或亡無有障
礙。具德之空或隱或顯逆順自在故。即幻有
之真空即真空之幻有。圓妙融通無有異相。
故云合為一味圓通無寄。是其所詮之法故。
經云。色不異空空不異色等也。所以相違無
礙及相作者。以緣起法有四義故。一緣生故
有。二緣生故空。三無性故有。四無性故空。由
初及四二義別故。有相違義。由二及三有相
作義。謂緣生故空。則有作於空無性故有。即
空作於有。由上四義同一緣起有不相礙義。
又由初二義有有望於空而成四義。由後二
義有空望於有而成四義。謂由無性故有有
廣己成他義由無性故空有泯他顯己義。由
上二義無礙故。有俱存義。由上二義相形故
有自他俱泯義。有望於。空四義準之。又以無
性緣生故有。則非常見有見之有為幻有。無
性緣生故空。則非斷見無見之空為真空幻
有。即是不有有真空即是不空。空非空非有
是中道義。以有與非有無二。方為幻有。空與
非空無二為真空。故有非空與有無二為一
幻有空與非有無二為一。真空又幻有與真
空無二為一味法。上來並是鎮國和尚將此
[002-0564b]
一科經旨疏文。釋彼理事無礙法界。則此經
正義於斯可見。若依此釋斯經分齊。正當圓
中同教。於中若唯取雙存義。當終教。唯取俱
泯則當顯教。若欲屬當經文如前所引玄鏡
二義。亦當終頓。又以明所離未文問答并法
相開。合疏語。則一經始終皆談色空。交徹理
事無礙中道。玄旨精考。疏主深衷未易肯將
經文一字抑為權淺。況下更。有明所得一科。
顯佛德圓常乎。由斯等義。是故疏主判云。實
教所攝。乃將今家五教後三合為一實。其理
甚明。四就下四就觀行釋。前約所證所觀之
境。今就能證能觀之智。以釋經文。於中亦有
對告等。科疏略不出。文三。初止觀兩輪。一觀
色等者。經第二句也。寶冊云。所言止者。謂止
一切境界相。即以覺慧唯識道理破外塵相。
塵相既止無所分別故云止。色是外塵觀之
即空故成止行。論又云。依是三昧則知法界
一相。即名一行三昧。當知真如是三昧根本。
文殊般若經云。云何名一行三昧。佛言。法界
一相繫緣法界。是名一行三昧。入一行三昧
者。盡知河沙諸佛法界無差別相。乃至廣說
真如三昧。能生此等無量三昧。文殊般若即
此經之廣文也。觀空等者。論云。所言觀者。謂
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毘鉢舍那觀義故。即
經第四句瑜伽云。若於諸法勝義理趣及諸
無量。安住理趣世俗妙慧。當知名觀。觀空即
色乃安立世俗矣。空色無二即二不異句也。
見色非實色舉體是真空。見空非斷空舉體
是幻色。廓情塵而空色無礙。泯智解而心境
[002-0564c]
俱冥。可謂止觀變行為究竟也。論云。定隨時
彼觀則順。觀隨時中彼定即順。具足具足不
離轉故。見色下次二不住道見色等者論曰。
觀一切法自性無生。離於妄見不住生死智
也。見空等者。論曰。觀一切法因緣和合業果
不失。起於大悲修諸福德。攝化眾生不住涅
槃悲也。色空下二不異句。悲智念不殊者。即
悲之智。觀彼即生之空。即智之悲。以化即空
之生。隨順法性不住二邊。故云成無住處行。
鎮國曰。大智自利異凡大悲利他異小。此二
相導成不住道。三智下後一心三觀而言。依
瓔珞。經者。智者云。有次第三觀一心中三觀。
從假入空觀亦名二諦觀。從空入假觀亦名
平等觀。二空觀為方便得入第一義諦觀。此
名出瓔珞經。彼釋意云。假是虛妄俗諦。空是
審實真諦。今欲去假歸真。故言從假入空觀。
假是入空之詮。先須觀假。知假虛妄而得會
真。故言二諦觀。從空入假觀者。若住於空與
二乘何異。不成佛法不益眾生。是故觀空不
住於空。而入於假知病識藥應病授藥。令得
服行故。名從空入假觀。而言平等者。望前稱
平等前破假用空。今破空用假。破用既均故
言平等觀。二空為方便者。初觀空生死。次觀
空涅槃。此之二空為雙遮之方便。初觀用空。
次觀用假。此之二用為雙照之方便。心心趣
歸薩婆若海。雙照二諦也。是為次第三觀。一
心三觀者。此出釋論。論云。三智實在一心中
得。只一觀而三觀。觀於一諦而三諦故。名一
心三觀。乃至此觀成時證一心三智。準此即
[002-0565a]
三觀之名本出瓔珞。論以一心融之。名一心
三觀。故云。依瓔珞經。當知論宗於經人承於
論。就本而言依經立耳。文中初觀會色歸空。
次觀明空即色。後即空色無礙泯絕無寄。中
道第一義諦觀也清涼曰。空如不二為真空
不壞。假名即為假觀。合上空假為中道。故疏
云。空假平等非破用均也。又可以次顯不次
也。謂說之前後觀時三一相即。經詮普遍藏
心故名。一心三觀玄。鏡云。色不異空明俗不
異真。空不異色明真不異俗。色空相即明是
中道。二祖配。經不同。則知經意融通。亦各任
放辯才也。經舍下大文第二顯法體經。二先
總二。初唱經科判。今初下二依義演釋二。初
釋經蘊等者。謂三科七大等法空。狀者。即第
一義空形相體狀也。不同角犎垂壺之相。負
近致遠之性。內為性外為相也。良以真空隨
緣而現諸法。要在緣中方顯空理。故約諸法
而明空相。中邊下二引論。初引頌。宗致亦引
此頌則云。無二有此無是二名中道。言無下
引釋文義記。又曰。此有彼無無二為中道。又
曰。此中有此無者。只是無彼有也。探玄云。一
遣妄。二順真。又初會性永無二實相不滅。又
前了其不有後證其不無。故云無二有。此無
是二名空義也。鎮國云。無妄法之有有妄法
之無。然有無有二。一定性有無。二真空妙有。
無妄法之有。則無定性之有。非斷無矣。有妄
法之無是真空之無。便為妙有。是故若舉妄
取真則妄有真空。如三論說。若空有對辯。則
妄空真有。如涅槃明無能取所取有者。則無
[002-0565b]
妄法之有也。有能取所取無者。則有妄法之
無也。又曰。遂令緣起之相相無不盡。無性之
理理無不現。經不下後別三。初唱經。經明六
不。而中論云。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
亦不異。不來亦不去。此明八不。清涼曰。欲明
不生不滅含義無盡。略舉八不。又曰。然不生
等佛法之體。正教之要。義味無盡。釋有多門
略伸一兩。是以賢首清涼約境行通別以釋
斯義。破法顯理。此為最要。中論曰。不生不滅
已總破一切法。又六八十不。若約顯儀無盡。
則經論異出不必更會。若言展轉相因互成。
由不來去得非一異。由不生滅得不斷常。會
亦無違。備如二祖恐繁不錄。二別下二釋儀。
初就下三演釋三。一就位釋二。初直釋。道前
者。疏主云。謂見道前也。凡者內外二凡。今就
相顯遍。從外凡雜染眾生位說。論曰。為本際
無邊煩惱藏所縛。從無始來生死趣中生滅
流轉。名眾生界。故云。謂凡夫等是生滅位。第
一義空性非生滅。故經以不不之。是以疏言
真空離此等也。道中者。見修二道十地位中
也。疏主曰。又以十地說為見修。故云菩薩等
位。障染等者。此約能所治障行以分垢淨。疏
主又云。已斷障故名淨。斷未盡故名垢。又修
起淨德名淨。淨德未圓猶帶障故名垢。又異
前位故名淨。異後位故名垢。真空離此故。經
不之道後等者。究竟位也。今盡者。疏主曰。習
氣亦盡也。萬德今圓者。疏主曰。福智圓滿最
極淨也。此皆染淨相翻緣修。若此性覺真空
不容有。是故總不之。首稜云。云何是中更容
[002-0565c]
他物。又佛下二引論二。初引佛性先總標。即
彼論第二卷第三顯體分三因品。論云。復次
佛性體有三種。三性所攝義。應知三種者。所
謂三因三種佛性。三因者。一應得因。二加行
因。三圓滿因。初即二空所顯真如。由此應得
菩提心。乃至道後法身故。二加行因者。謂菩
提心。由此心故得三十七品十度十地乃至
道後法身。三圓滿因者。即加行因。由此得一
切滿三種佛性者。應得因中具有三性。一住
自性性。二引出性。三至得性。清涼曰。住自性
性者。謂道前凡夫位。引出性者。從發心已上
窮有學聖位。至得性者。無學聖位。言發心已
上者。若約得位已去。則當解行發心。若約見
道位說。則證發心也。疏主又曰。自性住佛性
者。雜染眾生位中有垢真如。引出性菩薩位
垢淨真如。至得性即無垢真如。真空等者。就
前三位故有生等性空覺明無若干也。又法
下二引無差論如彼分位門說。二就下二就
法釋二。初釋別。謂此等者。珠現青黃而珠不
生青黃。遽亡而珠不滅。又隨等者。如華華空
空不生華。華去空澄空不加淨。障盡等者。垢
盡對除即無對垢將誰減乎。德不增者。於此
無修亦無成就。其何增耶。此生下二會總諸
識熏習故妄心分別故。有色等生。是故皆有
為也。真空離此故翻破彼顯空相也。三就下
三就觀行釋二。初正釋。謂於等者。標指也。具
言三無性者。謂相無自性性生無自性性勝
義無自性性於中二。初對三無性說。一於遍
計作無相觀。由無遍計方顯無相。故唯識云。
[002-0566a]
依此三性說彼三無性。是知若無。遍計安知
無相。謂彼等者遍計之法妄情謂有道理。是
無古今觀之無可生滅。二於等者。染淨之法
從因緣生。無有生故。故經云。一切法無來。是
故無有生。以生無有故。滅亦不可得。既本無
生將何垢淨。三圓成中。言前二不有者。謂依
計也。此約空性二宗義說。若法相宗但無遍
計。又下約本性重釋圓成也。又妄下二真就
當性說。遍計性者。性本自無何有生滅。緣生
即無性無性即空。奚染淨之有。覺明空海面
為虛空。平等本性孰增減耶。鎮國曰。別約三
性中。各有三釋。一直就當性說。二約當性二
義說。三對三無性說。今即初後二義顯正作
通別釋者。未見其理。二會總可知。經是下大
文第三明所離二。初正釋經義四。初法相開
合門二。初唱經。第三下二判釋二。初總判。然
真等者。真空是能離妄法之真如也。所歷乃
所離。定實有性蘊等妄染之法也。云空無者。
即無此染法非無不空真如理也。統略有四。
廣說則八十餘科法相。開合者。則蘊界處隨
根開合也。初是下二別釋二。初示經意會中
道。初是等者。良以第一義空無性故。空蘊等
諸法定實有性有無相違。是故此中無彼等
法。此就下會中道。即前相違義也。今云無者。
以空害色故。中無色也。不壞色者。即不相礙
相作義也。空是真空不妨幻色。若礙於色非
真空故。自性等者。由從緣故有。有來即無故
不待壞。近古不達而謂但顯空理。未曉全即
妙有也。此中下二就法相顯開合。初明五蘊。
[002-0566b]
亦云五陰。陰章曰。問蘊義云何。答諸所有色
去未現在內外細麁遠近勝劣。彼一切略說
色蘊積聚義。故如財貨積聚。乃至識蘊。此問
顯得名也。又苦相廣大故。名為蘊。如經純大
眾苦蘊集故等。又問。蘊義云何。實有幾是實
有為何義。故觀實有耶。答此餘根境是實有
義。一切皆實有為捨執著實有故。觀察實有。
此蘊義聲聞即實初教即空。終教即如。頓教
不可說。一乘即法界。二無下空十二處也。處
章云。十色界即十色處。彼不言半略也。章問
曰。處義云何。答識生長門義。是處義。當知是
種子義攝。三無眼下三空十八界。界章曰。云
何建立界謂色蘊即十界。眼等五根界。色等
五境界。及法處一分受想行蘊。即法界一分
識蘊。七識界謂眼等六識。及意界故。故云。色
心俱開有作三六觀者。義亦可見。章問。界義
云何。答一切法種子義。謂依阿賴耶識中諸
法種子說名界。界是因義故。又能持自相義。
是界義。廣義。彼說釋。此下指廣。經無下二緣
起逆順門二。初唱經。此即緣起觀也。鎮國云。
緣起深義佛教所宗。乘智階差淺深多種。龍
樹曰。因緣有二。一內。二外。外即水土穀牙。
內即十二因緣。今正辨內。然外由內變本末
相收總含法界。一大緣起。大經文內略說十
重窮究性相。以顯無盡一乘之義。廣如彼疏。
三乘緣起亦具十門。如瓔珞經。三乘之智觀
之。各得自果。廣說如餘。二明下二作釋彼之
十門。皆具逆順。逆則緣滅順則緣生。此約流
轉還滅以為逆順。即逆生死順生死也。若言
[002-0566c]
無明緣行等。順生死也。無明滅故行滅等。逆
生死也。順即流轉門。逆乃還滅門。若二門各
說逆順。具如探玄第十。以其等者。三道性空
故。因緣生法生無有生故。逆觀等者。以生無
有故滅亦不可得。經云。諸法從本來常自寂
滅相。故無可盡。此舉下例餘支。經無下三染
淨因果門二初唱經。四聖諦也。聖者正也。無
漏正法得在心故。諦有二義。一者諦實。此約
境辨如所說相。不捨離故。真實故。決定故。謂
世出世二種因緣必無虛妄差失故。二審諦。
此就智明聖智觀彼審不虛故。凡夫雖有苦
集而不審實。不得稱諦。無倒聖智審知境故。
故名聖諦。瑜伽云由二緣故名諦。一法性故。
二勝解故。凡夫有初無後。聖具二故偏稱聖
諦。法性是諦實勝解即審諦。三染下二作釋。
言世間因果者。欲顯四諦義。通大小事理具
足不同。十二因緣但事而無理。名廣而事略。
事亦不具。但有苦集而無道故。六波羅蜜但
顯出世間而無世間。今言苦集是世間因果。
顯四諦包含具足相也。所知所斷無改易故。
謂苦是下出諦體相也。逼迫名苦。雖釋別名
亦即辨相。逼迫身心是苦行相故。是生死報
者。指體也。體即有漏色心業所招報也。集是
彼因者。積集增長名集。亦是出名相也。謂是
等者。出體也。厭苦斷集能化教法出興意也。
上是染因果滅道等者。淨因果也。滅是涅槃
者。寂靜名滅顯名相也。涅槃者。出體也。道等
者。即止觀八正道等。令欣等者。示教意也。此
約相說通大小乘。智論云。小乘三是有相滅
[002-0567a]
是無相。大乘四皆無相。皆空者。即空即如也。
然天台有四四諦。一生滅。二無生。三無量。四
無作。束之唯性相。相開生滅無量。四無作束
之唯性相。相開生滅無量。性開無生無作。若
以名必召實。今經具四。若約所詮正當無作。
兼攝無生。何者。若但解苦無苦名苦聖諦。解
集無和合。解滅無滅。解道無道。達四緣生故
空。則當無生。若了陰入皆如無苦可捨。無明
塵勞即是菩提。無集可斷。生死即涅槃無滅
可證。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無苦無集即無
世間。無滅無道即無出世間。不取不捨同一
中道。又無苦可捨非是空故。無有可捨以體
即如。如外無苦何所捨耶。此句言如如尚似
空。集中無明塵勞皆即菩提。豈同前空。菩提
體外無別可斷。不同無生空無可斷。前則空
中無花。云何可摘。今則色則是空。波即是水
不可除波。非同滅色。生死即涅槃。非是體空。
無可生滅。邊邪皆中正。非離邊外別有中道。
非離邪外別有正道。亦非無邊無邪無可修
也。即是今經圓通無礙一味法也。故當無作。
經無智下第四境智能所門二。初唱經。四境
下二作釋。知空等者。經云。若說有覺猶未離
幻。是故無智所知等者。經云。本無菩提及與
涅槃。又經云。設更有法勝過菩提涅槃。我亦
說如夢如幻。文殊般若分云。若知我性即知
無法。若知無法即無境界。若無境界即無所
依。若無所依即無所住。若無所住即住平等。
若住平等則無能所故曰無住。鎮國曰。我即
法性更不證入。法性無性復何所入。又曰。然
[002-0567b]
有二意。一上二句明一性不分故無能所。猶
如一指不能自觸。二法性無性復何所入。明
性空故無能所入。亦如虛空不住虛空。文殊
分又云。佛告文殊。汝於佛法豈不趣求。文殊
言。世尊。我今不見有法非佛法者。何所趣求。
此即一性意也。佛又問云。汝於佛法。已成就
耶。文殊言。我都不見法可名佛。法何所成就。
此即性空意也。佛又問。汝豈不得無著性耶。
文殊答曰。我即無著性豈無著。性復得無著
性。此即我即法性更不證入。唯一如如何有
能所得哉。此皆今經之廣文也。問前下二問
答顯宗二。初異乘躡跡。問此中文雖中道義
有二問。一即前後相違。二則疑今滅色。前拂
疑中。空即是色色存也。今云。都無故似相違。
二乘不達疑今滅色也。答前下二經旨圓通
答不礙存者。清涼曰。即空之色為妙色故不
礙存也。即色之空為真空。未甞不盡矣。今此
都亡即色之空也。未甞不立即空之色也。鎮
國曰。般若不壞四句豈無妙有不礙存。未甞
不立有句也。都亡未甞不盡無句也。合二則
兩亦形。奪則俱非。有則妙有。豈非正詮一性
哉。大品下引證諸法無所有。即無妄法之有。
是都亡無句也。如是有此乃則有妄法之無。
是未甞不立有句也。此就等者。即所離中無
定性實有也。前據如是有者。即空之有不思
議之有也。又前下顯正義中三義也。一法者。
一味無差別法也。二義即空有二門。隨說無
違者。互融相是不同空宗空。即是真有即為
妄。清涼曰。性空通於初頓終教。妙有即是實
[002-0567c]
教。若通於空有二互交徹。具德即是圓教。經
以下第四明所得。此經大科有五。初則斷疑
以生信。次則顯理令正解。三則起行而斷惑。
四明所得以顯果。五乃歎法以讚德。是則當
機稟教依修剋證。一道始終。豈可但將所離
一科斷除眾生情計。經家說示行者。令解理
中無。此便謂說空。抑歸權始不觀此科。二轉
依果。無得而大得當機獲益耶。然此所得若
通論般若雖有權實。皆為三人所得。故經云。
若有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
能證得自無漏地。乃至於無上乘性決定者。
聞此法已。速證無上正等菩提等。又疏主曰。
般若亦為二乘。良以法華之前未經破會。通
說三乘法。具獲三乘益。今經雖唯說大兼斷
彼疑與其進也。於中二。初牒前起後二。初唱
經。二判釋言以下牒經科釋也。前云無智亦
無得故。今躡為因行由是而得果。如是則前
明所離。是斷惑。今明所得。是證果也。清涼
曰。無所得即般若相。由得般若無得智慧故
方得也。故引大品無得而得。大品又云。以無
所得而為方便。祖曰。若不住事理生死涅槃。
則事理無礙之方便也。疏主曰。由觀真空方
成諸行。是故十度等行皆由空成。菩提等果
皆由空立。是故從此真空無住建立諸法。又
令諸法得相即相入。無障無礙等。並是此門
之大用也。又無得者。要須足跡不存。蕩然淨
掃。方云無得。清涼曰。非但相有性無而已。謂
諸宗計多有此說。但空自性不空於法。如法
相宗但無遍計非無依他。設學三論。不得意
[002-0568a]
者亦云。法無自性故說為空。則令相不空矣。
今無性緣生故有。有體即空緣生無性故空。
空而常有要互交徹。方是真空妙有。其言大
同而旨有異。政觀以來尚不達此。經菩下二
正明所得二。先明得斷果二。初舉人依法二。
初唱經。二判釋。言斷果者。斷所顯故。明依等
者。即依前無得般若智慧法行也。若無般若
餘度皆不到岸。經心下二斷障得果三。初行
成二。初唱經。二斷下二作釋。初科判。次牒
釋。行成者。總示。謂惑下別顯。謂煩惱障障
心。心不解脫故造業輪轉。所知障障慧。慧不
解脫故不了自心。不達諸法性相。縱出三界
亦滯下乘不得成佛。今得般若深慧。二障種
現俱亡得二解脫故。不礙等也。經無下二斷
障二。初唱經。二斷下二作釋。言魔冤之怖
者。天魔外道現形以怖行者。廣如起信本末
論說。顛倒夢想者。生住異滅。疏主例釋。以夢
皆能眠。眾生於我我所中而不覺知故。夢所
見境無而謂有故。名顛倒。由本淨心為無明
所眠。夢於四相起諸煩惱。今得般若智。日破
煩惱夢。了諸法空故。云惡因盡也。經究下三
得果二。初唱經。三得下二作釋。初翻梵成華。
德無不備者。無住處大般涅槃。具足常等無
盡德也。教興中云。顯佛勝德生淨信故。今得
菩提涅槃果故。不同無得。乃真佛德空也。祖
文引此顯佛德。空者。乃順智光前記。已會障
無不盡者。惑障本如無盡可盡。無斷可斷。簡
異下釋究竟言。但簡小乘順慈恩三藏也。又
釋等者。非真流之行。無以契真未有適真之
[002-0568b]
行。不從真起。今以即實相之觀。照證彼即智
之如。如珠發光光還自照。窮理盡性故名究
竟。此據自宗釋也。經三下二諸佛得智果二。
初舉人依法二。初唱經。二作釋。經云。一門超
出妙莊嚴路。經得下二正明得果二。初唱經。
二正下二演釋。初翻梵成唐。覺有下釋義。如
理智觀真非行理外故。云正覺。如量智觀俗。
如彼性相遍觀察故。故云等覺至極。無邊者。
得一切種智。過彼下乘下位故。無有上。上來
下結也。經故下大文第五結歎勝能。二先別
歎勝德二。初唱經。二演釋二。初牒前起後。由
佛下顯經意。歎其下二略歎四德三。一就法
釋。二約功能釋。行滿故無有過上。德圓故與
無等齊等也。三就下三就位釋。引論中比餘
下釋無等字。重言等下。釋後等言也。經能下
二總結勝能二。初唱經。二總下二作釋變易
者。方便生死因緣生死。有有生死無有生死
也。上來下二結分齊。經故下二祕密般若二。
初牒前起後二。初唱經。自下下二判釋。言前
云者。牒前未顯下起後也。然前科結歎。歎前
顯了。今云爾者。經意多含貫前通後也。經
羯下二正說呪辭。二正下二疏語二。初理不
可釋。是諸等者。以諸佛心印下位不測故不
須釋。二若下二應機強釋。疏主應鄭公之請。
而強釋也。然雖云祕密不可說。有因緣故亦
可無言而言。如文殊五字呪。而般若等經大
智度論皆有解釋。智論曰。阿字是實相門則
顯三種般若。不相捨離字即名字般若。入般
若波羅蜜門即觀照般若。悟不生等即實相
[002-0568c]
般若。大品云。阿字門一切法初不生故。智論
釋云。若菩薩一切諸法中聞阿字即時隨義。
所謂一切法從初來不生相。以阿提秦言初
故。阿耨波陀秦言不生故。大品云。囉字悟一
切法離塵垢故。論云。若聞囉字即隨義知一
切法離垢相。以囉闍秦言垢故。大品云。波者
第一義故。論云。若聞波字即知一切法入第
一義。以波羅末陀秦言第一義故。大品云遮
字修不可得。論云。若聞遮字即時知。一切法。
諸行皆悉非行。以遮利夜秦言行故。大品云。
那字門諸法離名性相不得不失故。論云。若
聞那字即知一切法不得不失不來不去。以
那秦言不故。故知不因緣亦可強釋。三慶讚
迴向般若深邃讚也。累劫難逢慶今逢也。隨
分讚釋謙也。冀會真宗迴向實際也。而言真
宗者。謂般若真宗亦佛法大宗也。


般若心經疏連珠記下


心經疏者。廼唐賢首國師。於譯場中應鄭公
之請。而作也。其文約其旨微。故述鈔之家尤
為難能。慧因華嚴法師。獨明幽趣穎邁常譚。
每苦舊章頗乖疏意。一日俯從眾請。爰出新
記。名曰連珠。蓋取諸祖遺訓以為指南。經論
格言而作程式。鉤索深隱詒厥方來。俾令慧
炬相然。則其功豈不懋矣。時皇宋乾道龍集
乙酉中秋既望。沙門慧詵題。
般若心經略疏連珠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