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a0098 普法義經-後漢-安世高 (master)





No. 98 [No. 97]
《佛說普法義經》


後漢安息國三藏安世高譯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是
時,賢者舍利弗,請比丘聽說法,上頭亦善,
中央亦善,要亦善,善解分別具淨除,聽賢
者行,名具法行,當為聽,善心諦念。比丘應如
賢者言,從賢者舍利弗聽。


賢者舍利弗,便說十二時聚會,能致賢者
道。「何等為十二?一為自能教身,二為亦能教
餘,三為隨人中,四為隨賢者中,五為根足,
六為不隨世間業,七為見賢者喜,八為佛亦
有,九為亦說法,十為已說法能受,十一為
能聽外受,十二為如得能依方施。是為賢者
十二時聚會。為得賢者道,從是行。


「若經欲說異人者,當為是二十品說。何等為
二十?一為善說,二為多說,三為前後說,
四為次第說,五為歡喜說,六為可說,七
為解意說,八為除慚說,九當為莫訶失
說,十為調說,十一為應說,十二為莫
散說,十三為法說,十四為隨眾說,十
五為等意說,十六為助護意說,十七為
莫窮名聞故說,十八為莫利事故說,十
九為莫從說自現,二十莫從說調餘。若賢
者比丘,欲為餘人說,當為是二十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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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利弗復謂比丘:「欲聞法者,當有十六業。
何等為十六?一當為有時可聞,二當為多聞,
三當為向耳聽,四當為事,五當為莫平訶,
六當為莫訶失,七當為莫求長短,八當為法
恭敬,九當為說法者恭敬,十當為莫易法,十
一亦莫易說法者,十二亦莫自易身,十三一
向心,十四莫餘意,十五正持心,十六覺一切
念可聞法正。


「若賢者欲得聞法,當為案是十六行可聞法。
何等為十六?一為時時可聞法,二為可多聞
法,三為耳聽可聞法,四為事可聞法,五為不
得訶可聞法,六為莫求短可聞法,七為敬法
可聞法,八為敬說經者可聞法,九為莫易法
可聞法,十為莫易說法者可聞法,十一為莫
易自身可聞法,十二為一向心可聞法,十三
為莫有餘意可聞法,十四為正橫意可聞法,
十五為一切一意可聞法,十六為念定意可
聞法。


「若賢者欲得聞法,當為案是十六比可聞法。
已聞法如上說,便生信可意,從是致到無為。
已聞如是法,便生賢者愛無所欲,最從是致
無為。已聞如是法,便生喜意愛,為從是致
無為。已聞如是法,便捨惡著意為定意,為從
是致無為。已聞如是法,得捨疑見復明,為最
將至無為。已聞如是法,便見陰無所有,便
見陰空,便見陰輕,以見便意解、便意淨、便意
止、便意解脫,如是為從是致無為。已聞法如
是,一切世間行見空,不復往住,便愛盡離
滅,便可無為意轉意止得解脫,為從是致無
[001-0923a]
為。已聞法如是,意欲行相從行獨坐斷妄,得
第一願,為從是致無為。已聞如是法,為淨眼
見四諦,為從是致無為。已聞如是法,為滿
行,為從是致無為。已聞如是法,賢者道弟子
為不惱說者,亦從聞得樂,亦不犯教法,亦隨
安隱,自所求欲滿便,為是十法,所從黠行致。
何等為十?一為若善知識,二為若善戒,三為
若善同學,四為若知受意,五為若受教,六為
若問,七為若聞經,八為若聚說經,九為若驚
怖因緣得驚怖,十為己羞驚怖本觀是時本
觀。便斷一切惡法,能斷從本觀已能却是法,
便定意得自在,皆從本觀故,如是諦從本已
捨道弟子。


「便可行十思想。何等為十?一為念不淨思
想,二為非常思想,三為以非常為苦思想,四
為以苦為非身思想,五為穢食思想,六為一
切天下不欲樂思想,七為念死思想,八為不
明思想,九為却意思想,十為滅思想。


「念不淨思想,賢者!為隨十四邪法。何等為十
四?一為本聚共居失意,二為本聚見貪,三為
疾欲,四為不淨思想不知義行,五為不能得
觀不淨,六為行惡業人共從事,七為不識是
者,八為不事,九為不問,十為不守根,十一為
食不知足,十二為上夜後夜不墮行,十三
為不能獨坐思想,十四為如有不能得觀非
常思想。


「賢者!為隨世間欲非常苦思想者,為
隨六惡法。何等為六?一為不足,二為不精
進,三為不信,四為欲,五為不欲閑處坐,六為
不得如有觀苦非身思想者。見身雜穢食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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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者,為味愛不行著;一切天下不欲樂思想
者,以世間萬物貪欲可行為耶;死思想,為隨
命離行明思想。賢者!為隨十一邪,何等為十
一?一為疑,二為不念,三為麁身,四為睡瞑,
五為過精進,六為離精進,七為妄喜,八為
怖,九為非一思想,十為無有計,十一為熟觀
色。却思想者為欲令離道,滅思想者,若意在
法令離道。是所,賢者!令離道,未壞欲壞,為三
法多。何等為三?一為欲,二為斷,三為坐
行。


「不淨思想,賢者!為行十四法多。何等為十四?
一為本聚不共居,二為止意,三為不見本聚,
四為自守,五為不疾欲,六為淨思想不想隨,
七為淨思想不觀,八為世間行人不欲共,九
為不欲受世間行,十為自守根,十一為食知
足,十二為上夜後夜行不睡瞑,十三為厭欲
獨坐,十四為如有觀不淨想行多作。賢者!從
是行為斷愛欲。非常想行多作為,從是斷愛
欲;非常苦想,已習已行已多作為,從是斷瞢
瞢;苦非身想,已習已行已多作為,從是所見
身斷;穢食想,已習已行已多作為,從是斷愛;
所世間不樂想,已習已行已多作為,從是斷
世間;端正死想,已習已行已多作意,著壽從
是斷;明想,已習已行已多作,從是致黠見。
却想,已習已行已多作,從是斷愛;滅想,已習
已行已多作,從邪得離。如是諦受,賢者!道弟
子。


「賢者!道弟子為有二十法,令不得隨道。何
等為二十?一為不行道共居,二為不問,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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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行不知所應,四為瞢瞢,五為惡行,六為貪
意,七為多事,八為寡精進,九為相壞自歸,十
為形,十一為求矜,十二為顛倒,十三為失
意,十四為貪,十五為不善群共居,十六為不
守根門,十七為飯食不知足,十八為上夜後
夜不應行,十九為不喜思惟獨坐,二十為如
有不觀。是二十事,賢者!令離道。未斷欲斷
者,有十一法為多,何等為十一?一為欲,二為
得,三為見便,四為有瞻,五無有費,六為勝,
七為得法相,八為隨,九為問,十為獨自守,十
一為如有觀。如是正已合。


「賢者!道弟子
為二十法多。何等為二十?一為行道共居,
二為問,三為所行知所應,四為不瞢瞢,五為
互行,六為不在貪,七為少事,八為不捨精
進,九為無有橫,十為不隨形,十一為不求矜,
十二為不顛倒,十三為守意,十四為不貪,十
五為善群共居,十六為守根門,十七為飯食
知足,十八為上夜後夜能行,十九為喜思惟
獨坐,二十為如有觀。


「若已是,賢者!當復二十二時處,已作沙門行
道者為疾是處當為觀。何等為二十二?一為
已受不端正,二為已為異業,三為我命依他
人,四為至命盡當為求衣飯食病瘦藥臥具,
五為至命欲已覆,六為至命人間身欲樂,已
作沙門為疾觀是;七為莫為我身傷壞,八為
能得獨樂空中,九為不隨罪受食,十為莫為
我身失戒,十一為莫為我黠、同道為我論議;
十二為令我道應四德課中,得令我命盡時,
設同道者有問,令我得說,莫令我即時暫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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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道者當觀是;十三為令我得觀陰非常,十
四為令我得觀陰無所有,十五為令我得觀
陰不重為意還依止脫,行道者急觀是;十六
為令我世間行空、不著、愛盡、離、滅、無為,為意觀,喜受止、得脫,已離形疾時處當為觀;十七
為生者從生未得度,十八為老從老未得度,
十九為病從病未得度,二十為法當死從死
法未得度避形急當觀是;二十一為一切我
愛,共會當別離、或亡或人取去或死、不得久住,
已避形當為急時處分別觀;二十二為各自
從行得、各自從行本、各自從行受苦、各自作善
惡,從所行受,已避形當為急時處觀。以是
二十二行,已習已行已多作,為滿沙門,亦行
者所思。」


「已沙門所行者思滿,便能滿七思。何等為七?
一為常行不止得入,二為不轉,三為不爭,四
為直念,五為不起憍慢意,六為但在世間求
衣食,七為止意得自在。是為,賢者!所意心識
從長無有數日夜,為色聲香味細滑,為在世
間不能得制故,已能制得止,便入甘露種。


「已
當為是,賢者!二十種行,未得道者,當為恐意。
何等為二十種?一者無有入空,二為不學死,
三為投渚,四為信畏方,五為不知不畏方,
六為不知道,七為不得定意,八為後世苦,九
為賢者難得會,十為開世間門世間人無有
異,十一為未作橋梁令得中避獄,十二為未
解惡處,十三為普疑無有數,十四為未得作
世間要,十五為不黠癡時死,十六為甲不能
為乙故作,十七為不作者亦不應作,十八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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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亦無有吉凶,十九為已作不得忘,二十
為但自行有、但自行隨、但自行本、但自行歸
也已。若人自行善惡在所有,但當為受行,器
世間人,當從是恐意。


「已從是二十因緣,意惡
復惡、恐復恐、却離復却離,
為有二十種行意疾止。何等為二十?一為念
意想意便疾止,二為意中知意疾止,三為意
已一意疾止,四為正想知意疾止,五為正
止想意疾止,六為從正起想意疾止,七為攝
想意疾止,八為助想意疾止,九為守想意疾
止,十為行四意止意疾止,十一為四斷意意
疾止,十二為四神足意疾止,十三為離不可
行意疾止,十四為當近行處意疾止,十五為
當有依從學意疾止,十六為當諷誦亦有解
意疾止,十七為當有悲傷意意疾止,十八為
當有多道喜意疾止,十九為當識事意疾止,
二十為當行是意疾止。如是正使,賢者!道
弟子,為當有十一橫,當識是。何等為十一?
一為聚會,二為多食,三為多事,四為多說,五
為多睡瞑,六為喜部行,七為樂共居,八為
助樂身,九為輕,十為貪婬,十一為不善郡
縣。居是,賢者!所橫未斷,當為斷已。


「當復學十互。何等為十?一為定意互,二為
定止互,三為定起互,四為止互,五為制互,
六為護互,七為本互,八為護橫互,九為方
便互,十為入互。如是入互者,道弟子
為有十三德,何等為十三?一為已念如來便
得喜信故生喜,二為法亦爾,三為學者亦爾,
四為自持戒亦爾,五為他人持戒亦爾,六為
[001-0924c]
自身得亦爾,七為他人得亦爾,八為自身施
亦爾,九為他人施亦爾,十為道多除苦,十一
為世間多說經令得思,十二為從無有數行
惡還,十三為從無有數善法行令入生喜,已
信能有喜種。如是喜,道弟子
當依四法行,令五法滿。何等為四法依?一
為法依,二為欲依,三為更進依,四為獨坐依
莫餘欲著。


「何等為五法滿為道用?一者為喜,二者為
愛,三者為依,四者為樂,五者為定。


「如是喜行
者,道弟子
為能得滅八瘡。何等為八?一為欲瘡,二為
瞋恚瘡,三為愚瘡,四為憍慢瘡,五為愛瘡,六
為癡瘡,七為利恭敬名聞瘡,八為疑不了了
瘡。行者已為是,八瘡能沒能滅,便為得度世。」


「不學十法。何等為十?一為不學直見,二為直
治,三為直聲,四為直行,五為直有,六為直方
便,七為直念,八為直定,九為直度,十為直
黠。以是十不學法,從是因緣,得直相逢,
便捨五種直,六種隨一守四猗,不少諦已捨
厄,不著求止,身行止、聲行止、心行止,意慮度,最
黠度無有餘,已行足名為最。賢者!是所賢
者,後意心識,從遠來不作不聚不復會便盡,
是要斷苦。


「上頭所說,賢者聽說法,上亦善中亦善要亦
善,有利有入,最具淨并淨說要道,名為具利
法因緣是。所上頭說,為是故說。」


賢者舍利弗
說如是。比丘至心受,如是念所說。
佛說普法義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