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o0051 四諦論-陳-婆藪跋摩 (T@SONG)




《四諦論》卷第三


婆藪跋摩造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分別滅諦品第五



經說苦滅。云何此言。何所因起。何法為滅。
何相何事何緣滅名。何義無餘滅。離滅捨斷
[003-0389b]
棄。此七義何異。云何盡無餘。名為滅諦。不說
念念滅等。若渴愛滅名為滅諦。無餘涅槃則
非滅諦。渴愛盡者。應名集滅。云何說苦滅。若
由渴愛盡故苦滅者。無渴愛人即應無苦。現
見有苦。此理云何。十結惑中但說渴愛滅為
滅諦。安立四果。云何得成。十二緣生中說
滅有十二種。云何但說渴愛盡為滅。持散偈
曰。


「 何節及前義
 七義與念滅
 界地滅羅漢
 十結十二滅」



汝問。經說苦滅云何此言何所因起者。答由
是法生故是法有。是法滅故是法無。譬如燈。
復次已說苦諦渴愛為因。今說由渴愛盡故
顯苦滅。譬如病緣滅故疾病不起。復次是渴
愛流遍滿三有。無始時起欲對治有故。故阿
羅漢無渴愛滅。為破外道如此邪執故說苦
滅。云何汝問。何法為滅。何相何事何緣者。答
滅有多種。一中間滅。二念念滅。三相違滅。四
無生滅等。中間滅者。如施戒定三摩跋提能
滅三有。由此施等隨得免離所對治法。謂貪
瞋等暫時不起。名中間滅。念念滅者。一切有
為隨剎那謝。名念念滅。相違滅者。此有為法
與相違因其性相乖。相續滅故名相違滅。此
三名相似滅。無生滅者。有因滅盡故。五陰應
生不復得生。此名真滅。又餘師說。因及有因
渴愛後有不生名滅。復次與渴共除煩惱愛
業苦不生名滅。復次是真實用經無所有離
有離無。是般涅槃名為滅諦。如瞿曇傳說。復
次滅有二種。一非擇滅。二擇滅。非擇滅者。有
[003-0389c]
為諸法自性破壞。名非擇滅。如空名墮擇
滅者。由智火故惑薪燒。是名擇滅。如因火薪
盡。復次滅有三種。一未有滅。二伏離滅。三
永離滅。若惑未生未得緣地。名未有滅。若惑
已生已得緣地。由世出世道現時不起。名伏
離滅。若惑已伏離滅因滅無餘故。未來決不
生。是名永離滅。如經言。未生欲欲未來永不
復生。亦知此滅。又分別部說。滅有三種。一念
念滅。二相違滅。三無餘滅。譬如燈滅。又餘師
說。滅有四種。一自性滅。二無生滅。三中間
滅。四永離滅。不由因滅名自性滅。如偈言。


「 諸行悉無常
 生滅是其法
 若有生還滅
 此寂滅是樂」



又經言。若法有生是法必滅。不由功用。如
物輕重自然浮沈。名自性滅。由因無故果不
得生。名無生滅。如經言。由無明滅故三行不
起。如七流中種芽。田壞果則不生。名無生
滅。由定力者名中間滅。如經言。伏離上心
惑。名有時心解脫。九種次第滅。如難提柯比
丘緣事為證。名中間滅。由八聖道滅。名永離
滅。如經言。若人修無常想。能滅一切結及
隨眠惑。以明生故無明永滅。名永離滅。猶如
覆器及被燃炬。此論正辯永離滅。何相何事
何緣者。無所有為滅相。心不燒熱為事。通
達實際為緣。大德說寂靜為相。心安止為事。
極解脫知見為緣。汝問。滅名何義者。答此
滅名尼盧陀。尼者訓無盧。陀訓遮障。渴愛等
法能障。此中永無故。名尼盧陀。相違法生起
故。渴愛流永不更生。如熟燒坏赤色生故本
[003-0390a]
青色相永不更生。汝問。無餘滅離滅捨斷棄。
此七義何異者。答此皆是涅槃別名。此七名
依器故說。如涅槃有六十別名。復次止心
及隨眠俱盡。如樹拔根名無餘滅。次第滅盡。
如斧柯喻故名為滅。昔縛著處由道力故無
有縛著。如富貴人不著貧賤。是名為離。勝異
昔退如聖人離。惡盡故名為滅。又如前義名
尼盧陀。是名為滅。若法與惑相離。譬如捨物。
是名為捨現世。是與未來永不相續。譬如內
根。是名為斷滅。不更取如覆水器。是名為棄。
復次一切渴愛品類淨盡。故名無餘。漸壞名
滅。由觀過去不起著心。名為遠離行。斷結盡
緣起亦無。故名為滅。解脫煩惱。是名為捨。緣
智初惑永滅。是名為斷。先取我執今則置捨。
故名為棄。汝問。云何盡無餘名為滅諦。不說
念念滅等者。答由無餘滅故未來苦不更生。
不由念念滅等故說。無餘名為苦滅。不說念
念滅等。若觀無餘滅寂靜等相。能滅諸惑。念
念滅等則不如是。復次隨屬道故。勝餘法故。
真實善故。不共得故。煩惱不能壞故。不違言
故。安心緣故。故說無餘名為苦滅。不說念念
滅等。汝問。若渴愛滅名為滅諦。無餘涅槃則
非滅諦者。答餘論師說。清淨梵行果故。故煩
惱滅名為滅諦。一切假名滅名無餘涅槃。此
論所說無餘涅槃界是真滅諦。何以故。為得
此滅修淨梵行。如富樓那七車譬經中說。諸
阿羅漢惑盡無餘。而老病死寒熱飢渴害縛
等苦猶尚未免。是故無餘涅槃界是真滅諦。
此真滅諦由因盡故得。故說渴愛滅是真滅
[003-0390b]
諦。優波及多道理足論說。能令至無餘涅槃
界故。故貪愛盡得名滅諦。雖然有餘無餘二
涅槃界。皆名滅諦。何以故。因滅名為有餘。果
滅名為無餘。由因滅故。故有因滅。如燈盡故
光盡。是故二滅皆名滅諦。汝問。渴愛盡者應
名集滅云何說苦滅者。答苦火以渴愛為薪。
若無渴愛苦薪苦火即滅。如薪盡火滅。復次
苦諦以愛食得住。由愛食斷故苦諦即盡。故
說苦滅。復次耆舊師說。不為離過去及現在
苦。於世尊所修淨梵行。何以故。過去自性已
滅。與現在決應相離。未來有苦為令不生。於
世尊所修淨梵行。是苦不生。由渴愛盡故。
約後際苦盡說愛斷苦滅。汝問。若由渴愛盡
故苦滅者。無渴愛人則應無苦。現見有苦。此
理云何者。答憂悔熱苦寂靜故。如手長者經
說。復次永離心病故。如已拔心刺。復次求欲
苦斷故。如富足六塵。由渴愛滅故。諸阿羅漢
永離心苦故不違理。復次非過去未來現在
苦名為苦諦。亦非聖道所破。何以故。過去已
盡未來未有。與現世決定應相離故。但由通
達實際故。渴愛滅盡。由離渴愛故。為後際苦
不生修八聖道。以是義故說阿羅漢無苦。如
渴病譬。汝問。十結惑中但說渴愛滅為滅諦
安立四果。云何得成者。答貪愛有四種。須陀
洹果道等所破。由此滅故。餘結共起一時俱
盡。說名滅諦。是故安立四果於理不失。復次
同一相一味故。若說渴愛盡則說一切結盡。
如說八聖道即說一切道品。以同相故。共成
一事故。復次有諸餘惑。亦能立集諦相。而渴
[003-0390c]
愛正能續未來生。能令後有。以是義故。獨說
渴愛名為集諦。如是一切惑盡皆入滅諦相。
但有因滅盡。是渴愛滅名為滅諦。汝問。十二
緣生中說滅有十二種。云何但說渴愛盡為
滅者。答如前問此難自遣。復次如道斷愛盡
欲滅涅槃。此五名義。一但更互相續。是故
由說渴愛盡故。即說十二道斷。復次渴愛盡
為通滅。十二道等滅名為別滅。問涅槃別名
有六十六句。其義云何。答無為等一切句。相
貌讚歎。因立對治違反等。應廣解釋。何因如
此。是涅槃無生無長無滅。非因緣所作。違反
有為。故說無為。其一高出三界離於偏低。無與
等者。故說無下。其二永離諸流諸流不生。非
流跡處。故說無流。其三非虛妄非顛倒非相
違。故說真諦。其四不疑諸界毒蛇怖畏。窮三
有際捨功用處。度生死海。故說彼岸其五。極智
所了故說聽細其六。如優曇花世間希遇。故說
難見。其七不老不破故說無壞。其八無動本有故說
恒在無爭。其九對治除法。體不虧故說無失。其十
過眼境界。無法與等。故說無譬。其十一無有
貪愛諸見慢執故無戲論。其十二惑火滅盡故
說寂靜。十三過死王界故說甘露。十四是極美
味寂靜可愛故說極妙。十五寂靜無苦故說為止。
十六真實善法故說為安。十七無燒熱渴故
說愛盡。十八生他歎訝故說希有。十九於生死
中未至此德說未曾得。二十老等諸橫所不能
害。故說無枉。二十一內無所少外無惡障。故說
無災。二十二無後有生苦究竟安樂。故說涅槃。
二十三異有無相故說難思。二十四與離生過失樂
[003-0391a]
相應。故說不生。二十五四魔不至故說不生二十六四魔不至故說無跡。
二十七不由因成故說非作。二十七非悲行處故說
無憂。二十八一得不退故說名住。二十九無法能似
故說無等。三十永離取欲故說無求。三十一
前後際故說無邊。三十二難可通達故說微細。
三十三無有可逼故說無損。三十四無惑染著故說
離欲。三十五無諸過失故說名淨。三十六結縛皆斷
故說解脫。三十七離依止故故說非住。三十八無有
二法故說非對。三十九無等等故故說為等。四十
入沒處故說無害。四十一外人不得故說甚深。
四十二離佛正教不可了知。故說難解。四十三觀此
功德令到彼岸。故說能度。四十四上法之定上故
說無上。四十五攢搜法海所獲貞實。上人所得。
故說為勝。四十六萬行所得最無上價。故說
聖果。四十七離恐怖因故說無畏。四十八聖愛堅固
故說不捨。四十九凡聖等有故說遍滿。五十功德
難稱故說無量。五十一不屬六道故說無數。五十二
體極貞固故說不破。五十三諸法無首故說為尊。
五十四最淨可稱故說應讚。五十五眾聖所栖故說
為舍。五十六能救眾苦故說歸依。五十七戰鬪寂靜
故說無諍。五十八本有非作故說無假。五十九離欲
瞋癡故說無垢。六十除無明闇故說為燈。六十一
諸受寂靜故說為樂。六十二免色等墜故說無墮
六十三四流不沒故說為洲。六十四散心不證故說
不動。六十五遣蕩十相說無所有。六十六無所依故
說名無著。經部問曰。何法名思擇滅。答結離
名思擇滅。問結離何法。答是思擇滅。若爾此
二互相釋。終不能顯二法體相。是故應別方
便說其體相。聖人無分別證智所知。是其體
[003-0391b]
相。如是可說。為善異於餘物。或說名結離。或
說思擇滅。諸經師說。一切無為非是物有。何
以故。不如色受有。於別物何者唯以無觸名
為虛空。如經言。闇中無礙無覆名為虛空。
由般若力與現在隨眠惑。體性相違餘後不
生。名思擇滅。離此思擇因緣不具餘不得生
是名非思擇滅。譬如一期中間橫死殘果不
續。異部師說。隨眠煩惱後不得生。是思擇
力故名思擇滅。由緣不具後苦不生。是中思
擇無力故說非思擇滅。論曰。是義不然。若
離思擇此滅不成故。知屬思擇滅。又諸部說。
若法已生生後自滅。自性滅故名非思擇滅。
若如此執非思擇滅。應是無常。何以故。法
未壞時未有滅故。難曰。若爾思擇滅亦應無
常。何以故。思擇在先後得滅故。答此滅不
以思擇為先。何以故。未生法不生。在思擇
後。無此義故。所以者何。未思擇時未生不生
法本來已有。是法應生。思擇正起後不得生。
由思擇力。此惑昔來未有生障。今斷其生思
擇力。外曰。若定以不生為涅槃者。云何通釋
國譬經。經云。修數習多行信等五根能滅。過
去現在未來苦滅者。名涅槃不生。唯屬未來
非現在過去。答有如此經義不如文。何以故。
能緣三世苦惑滅故說苦滅。如餘經說。汝等
應捨是色愛欲。由愛欲滅。汝等色陰則滅離。
乃至識陰亦爾。以此義故滅三世苦。其義應
爾。外曰。若說苦滅。其義可然。又國譬經云。
修習五根能滅過去現在未來世惑。云何不
違此經。答如前解釋。又有別解。過去惑者
[003-0391c]
宿世所攝。現世惑者今生所攝。此二世惑。於
相續中已成種子。能生未來惑芽。由此種子
滅故。故說三世惑滅。如果報盡說業因盡。是
未來苦及惑。由種子無故永不更生。是故經
中說。三世惑滅。若不如此過去現在有何所
滅。何以故。於已滅法及向滅法功用何施。外
曰。上勝經說。一切有為無為法中。是離欲
法因是不有。云何不有勝餘不有。答我不說
無為定是不有。如我前說。如是故有。如世
人言。聲有先無聲有後無。不由此有言使無
物成有當知無為其義亦爾。雖同是無而有。
無可讚勝於餘。無如一切災橫畢竟不生。此
無為勝最可讚歎。為受化者起願求心。故佛
讚歎。外曰。若無為唯是無法。是滅則成聖
諦。何以故。無所有故。答若爾。諦是何義。外
曰。無顛倒是諦義。答是二法聖人觀皆無顛
倒苦。如相苦相無如無相。以是義故何乖聖
諦。外曰。云何無物為第二諦。答立為聖諦。
已如前說。依第二後次說故為第三。外曰。若
無為唯是無法智勝。虛空及與涅槃則無境
界。答我不說一切智以有法為境。若緣有為
非去來世。則有物為境。若緣餘法則無法為
境。外曰。若汝許無為有物何所有。答若我許
無為有物何所有。外曰。若汝許者我義被守。
答諸天應守。若許可守汝許不實。何以故。
是無為法不如色受其性可證。不如眼等其
事可見。是物是滅。云何可別是無為與有為
事不相關。何以故。互非因果故。但違反渴愛
是其道理。如說是惑本無名因無為。外曰。
[003-0392a]
若立無為是有。由此惑至得斷故。可說此滅
是此惑滅。若說無為是無法者。此無為何因
能決至得。經言。是比丘已至得現法涅槃。
若涅槃是無何可至得。答由對治起得相續。
與惑後生畢竟相違。故說至得現法涅槃。又
諸阿含說。唯以無法是名涅槃。經言。是苦滅
無餘捨窮盡。及離欲苦不來續不生。是靜是
妙。何者捨。一切取并渴愛盡及般涅槃。外
曰。何故不許於中餘物不生。說此不生名為
涅槃。答我見此執無有勝能。汝謂於中餘物
不生者。為是有故餘物不生。為由得故餘物
不生。若是有故餘物不生。涅槃恒有三有。應
永不生。若由得故餘物不生。諸阿羅漢得證
此時。陰即應滅。若如汝執有此過失。故知但
無所有名為涅槃。如偈說。譬是正道理。偈
言。譬如燈光滅。心解脫亦爾。如燈光滅非是
有物。佛心解脫。亦復如是。


分別滅諦品竟。
《四諦論》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