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16 成唯識論-唐-護法菩薩 (T@SONG)




《成唯識論》卷第六


護法等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已說遍行別境二位。善位心所其相云何。頌
曰。


「* 11
 善謂信慚愧
 無貪等三根
 勤安不放逸
 行捨及不害」



論曰。唯善心俱名善心所。謂信慚等定有十
一。云何為信。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
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然信差別略有三
種。一信實有。謂於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
故。二信有德。謂於三寶真淨德中深信樂
故。三信有能。謂於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
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由斯對治不信彼
心。愛樂證修世出世善。忍謂勝解。此即
信因。樂欲謂欲即是信果。確陳此信自相
[006-0029c]
是何。豈不適言。心淨為性。此猶未了彼心
淨言。若淨即心應非心所。若令心淨慚等
何別。心俱淨法為難亦然。此性澄清能淨心
等。以心勝故立心淨名。如水清珠能清濁
水。慚等雖善非淨為相。此淨為相無濫彼
失。又諸染法各別有相。唯有不信自相渾
濁。復能渾濁餘心心所。如極穢物自穢穢
他。信正翻彼故淨為相。有說信者愛樂為
相。應通三性體應即欲。又應苦集非信
所緣。有執信者隨順為相。應通三性。即勝
解欲。若印順者即勝解故。若樂順者即是欲
故。離彼二體無順相故。由此應知心淨
是信。云何為慚。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為
性。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為業。謂依自法
尊貴增上。崇重賢善羞恥過惡。對治無慚
息諸惡行。云何為愧。依世間力輕拒暴惡
為性。對治無愧止息惡行為業。謂依世
間訶厭增上。輕拒暴惡羞恥過罪。對治無
愧息諸惡業。羞恥過惡是二通相。故諸聖
教假說為體。若執羞恥為二別相。應慚與
愧體無差別。則此二法定不相應。非受想
等有此義故。若待自他立二別者。應非
實有便違聖教。若許慚愧實而別起。復違
論說十遍善心。崇重輕拒若二別相。所緣有
異應不俱生。二失既同何乃偏責。誰言二
法所緣有異。不爾如何。善心起時隨緣何
境。皆有崇重善及輕拒惡義。故慚與愧俱
遍善心所緣無別。豈不我說亦有此義。汝
執慚愧自相既同。何理能遮前所設難。然
[006-0030a]
聖教說顧自他者。自法名自世間名他。
或即此中崇拒善惡。於己益損名自他故。
無貪等者等無瞋癡。此二名根生善勝故。
三不善根近對治故。云何無貪。於有有具無
著為性。對治貪著作善為業。云何無瞋。
於苦苦具無恚為性。對治瞋恚作善為
業。善心起時隨緣何境。皆於有等無著無
恚。觀有等立非要緣彼。如前慚愧觀善
惡立。故此二種俱遍善心。云何無癡。於諸
理事明解為性。對治愚癡作善為業。有義
無癡即慧為性。集論說此報教證智決擇為
體。生得聞思修所生慧。如次皆是決擇性故。
此雖即慧為顯善品有勝功能。如煩惱見
故復別說。有義無癡非即是慧。別有自性。正
對無明如無貪瞋。善根攝故。論說大悲無
瞋癡攝非根攝故。若彼無癡以慧為性。大
悲如力等應慧等根攝。又若無癡無別自
性。如不害等應非實物。便違論說十一善
中三世俗有餘皆是實。然集論說慧為體者。
舉彼因果顯此自性。如以忍樂表信自體。
理必應爾。以貪瞋癡六識相應。正煩惱攝起
惡勝故立不善根。斷彼必由通別對治。通
唯善慧。別即三根。由此無癡必應別有。勤
謂精進。於善惡品修斷事中勇悍為性。對
治懈怠滿善為業。勇表勝進簡諸染法。
悍表精純簡淨無記。即顯精進唯善性攝。
此相差別略有五種。所謂被甲加行無下無
退無足。即經所說有勢有勤有勇堅猛不捨
善軛。如次應知。此五別者。謂初發心自分
[006-0030b]
勝進。自分行中三品別故。或初發心長時無
間慇重無餘修差別故。或資糧等五道別故。
二乘究竟道欣大菩提故。諸佛究竟道樂
利樂他故。或二加行無間解脫勝進別故。
安謂輕安。遠離麁重調暢身心堪任為性。
對治惛沈轉依為業。謂此伏除能障定法
令所依止轉安適故。不放逸者精進三根。
於所斷修防修為性。對治放逸成滿一切
世出世間善事為業。謂即四法於斷修事
皆能防修名不放逸。非別有體。無異相故。
於防惡事修善事中。離四功能無別用
故。雖信慚等亦有此能。而方彼四勢用微
劣。非根遍策故非此依。豈不防修是此相
用。防修何異精進三根。彼要待此方有作
用。此應復待餘便有無窮失。勤唯遍策。根
但為依。如何說彼有防修用。汝防修用其相
云何。若普依持即無貪等。若遍策錄不異精
進。止惡進善即總四法。令不散亂應是等
持。令同取境與觸何別。令不忘失即應
是念。如是推尋不放逸用。離無貪等竟不
可得。故不放逸定無別體。云何行捨。精進
三根令心平等正直無功用住為性。對治
掉舉靜住為業。謂即四法令心遠離掉舉
等障靜住名捨。平等正直無功用住。初中
後位辯捨差別。由不放逸先除雜染。捨復
令心寂靜而住。此無別體如不放逸。離彼
四法無相用故。能令寂靜即四法故。所
令寂靜即心等故。云何不害。於諸有情不
為損惱無瞋為性。能對治害悲愍為業。
[006-0030c]
謂即無瞋於有情所不為損惱假名不害。
無瞋翻對斷物命瞋。不害正違損惱物害。
無瞋與樂不害拔苦。是謂此二麁相差別。
理實無瞋實有自體。不害依彼一分假立。
為顯慈悲二相別故。利樂有情彼二勝故。
有說不害非即無瞋別有自體。謂賢善性。
此相云何。謂不損惱。無瞋亦爾。寧別有性。
謂於有情不為損惱慈悲賢善是無瞋故。
及顯十一義別心所。謂欣厭等善心所法。雖
義有別說種種名。而體無異故不別立。欣
謂欲俱無瞋一分。於所欣境不憎恚故。不
忿恨惱嫉等亦然。隨應正翻瞋一分故。厭
謂慧俱無貪一分。於所厭境不染著故。不
慳憍等當知亦然。隨應正翻貪一分故。不
覆誑諂無貪癡一分。隨應正翻貪癡一分
故。有義不覆唯無癡一分。無處說覆亦貪一
分故。有義不慢信一分攝。謂若信彼不慢
彼故。有義不慢捨一分攝。心平等者不高
慢故。有義不慢慚一分攝。若崇重彼不慢
彼故。有義不疑即信所攝。謂若信彼無猶
豫故。有義不疑即正勝解。以決定者無猶
豫故。有義不疑即正慧攝。以正見者無猶
豫故。不散亂體即正定攝。正見正知俱善慧
攝。不忘念者即是正念。悔眠尋伺通染不染。
如觸欲等無別翻對。何緣諸染所翻善中
有別建立有不爾者。相用別者便別立之。餘
善不然故不應責。又諸染法遍六識者。勝
故翻之別立善法。慢等忿等唯意識俱。害
雖亦然。而數現起損惱他故。障無上乘勝
[006-0031a]
因悲故。為了知彼增上過失。翻立不害。失
念散亂及不正知。翻入別境。善中不說。染
淨相翻淨寧少染。淨勝染劣少敵多故。又解
理通說多同體。迷情事局隨相分多。故於
染淨不應齊責。此十一法。三是假有。謂不
放逸捨及不害。義如前說。餘八實有相用別
故。有義十一。四遍善心。精進三根遍善品
故。餘七不定。推尋事理未決定時不生信
故。慚愧同類依處各別。隨起一時第二無故。
要世間道斷煩惱時有輕安故。不放逸捨
無漏道時方得起故。悲愍有情時乃有不
害故。論說十一六位中起。謂決定位有信相
應。止息染時有慚愧起。顧自他故。於善
品位有精進三根。世間道時有輕安起。於
出世道有捨不放逸。攝眾生時有不害故。
有義彼說未為應理。推尋事理未決定。心
信若不生應非是善。如染心等無淨信
故。慚愧類異。依別境同。俱遍善心前已說
故。若出世道輕安不生。應此覺支非無漏
故。若世間道無捨不放逸。應非寂靜防惡
修善故。又應不伏掉放逸故。有漏善心既
具四法。如出世道。應有二故。善心起時皆
不損物。違能損法有不害故。論說六位
起十一者。依彼彼增作此此說故。彼所說定
非應理。應說信等十一法中。十遍善心。輕
安不遍。要在定位方有輕安。調暢身心餘
位無故。決擇分說十善心所定不定地皆遍
善心。定地心中增輕安故。有義定加行亦得
定地名。彼亦微有調暢義故。由斯欲界
[006-0031b]
亦有輕安。不爾便違本地分說信等十一
通一切地。有義輕安唯在定有。由定滋養
有調暢故。論說欲界諸心心所。由闕輕
安名不定地。說一切地有十一者。通有尋
伺等三地皆有故。此十一種前已具說第七
八識隨位有無。第六識中定位皆具。若非定
位唯闕輕安。有義五識唯有十種。自性散
動無輕安故。有義五識亦有輕安。定所引
善者亦有調暢故。成所作智俱必有輕安
故。此善十一何受相應。十五相應。一除憂
苦。有逼迫受無調暢故。此與別境皆得
相應。信等欲等不相違故。十一唯善。輕安
非欲。餘通三界。皆學等三。非見所斷。瑜伽
論說信等六根唯修所斷非見所斷。餘門分
別如理應思。如是已說善位心所。煩惱心
所其相云何。頌曰。


「* 12
 煩惱謂貪瞋
 癡慢疑惡見」



論曰。此貪等六性是根本煩惱攝故。得煩惱
名。云何為貪。於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
無貪生苦為業。謂由愛力取蘊生故。云何
為瞋於苦苦具憎恚為性。能障無瞋不安
隱性惡行所依為業。謂瞋必令身心熱惱
起諸惡業。不善性故。云何為癡。於諸理事
迷闇為性。能障無癡一切雜染所依為業。
謂由無明起疑邪見貪等煩惱隨煩惱業。
能招後生雜染法故。云何為慢。恃己於他
高舉為性。能障不慢生苦為業。謂若有慢
於德有德心不謙下。由此生死輪轉無窮
受諸苦故。此慢差別有七九種。謂於三品
[006-0031c]
我德處生。一切皆通見修所斷。聖位我慢既
得現行。慢類由斯起亦無失。云何為疑於
諸諦理猶豫為性。能障不疑善品為業。謂
猶豫者善不生故。有義此疑以慧為體。猶
豫簡擇說為疑故。毘助末底是疑義故。末
底般若義無異故。有義此疑別有自體。令
慧不決。非即慧故。瑜伽論說六煩惱中見
世俗有。即慧分故。餘是實有。別有性故。毘
助末底執慧為疑。毘助若南智應為識。
界由助力義便轉變。是故此疑非慧為體。
云何惡見。於諸諦理顛倒推求染慧為
性。能障善見招苦為業。謂惡見者多受苦
故。此見行相差別有五。一薩迦耶見。謂於
五取蘊執我我所。一切見趣所依為業。此
見差別有二十句六十五等。分別起攝。二邊
執見。謂即於彼隨執斷常。障處中行出離
為業。此見差別諸見趣中有執前際四遍
常論一分常論。及計後際有想十六無想俱
非各有八論。七斷滅論等。分別起攝。三邪
見。謂謗因果作用實事。及非四見諸餘邪
執。如增上緣名義遍故。此見差別諸見趣中
有執前際二無因論四有邊等不死矯亂。及
計後際五現涅槃。或計自在世主釋梵及餘
物類常恒不易。或計自在等是一切物因。或
有橫計諸邪解脫。或有妄執非道為道。諸
如是等皆邪見攝。四見取。謂於諸見及所依
蘊。執為最勝能得清淨。一切鬪諍所依為
業。五戒禁取。謂於隨順諸見戒禁及所依
蘊。執為最勝能得清淨。無利勤苦所依
[006-0032a]
為業。然有處說執為最勝名為見取。執能
得淨名戒取者。是影略說。或隨轉門。不爾
如何非滅計滅非道計道說為邪見。非二
取攝。


如是總別十煩惱中。六通俱生及分別起。任
運思察俱得生故。疑後三見唯分別起。要由
惡友及邪教力自審思察方得生故。邊執
見中通俱生者。有義唯斷。常見相麁惡友等
力方引生故。瑜伽等說。何邊執見是俱生
耶。謂斷見攝。學現觀者起如是怖。今者
我我何所在耶。故禽獸等若遇違緣皆恐
我斷而起驚怖。有義彼論依麁相說。理實
俱生亦通常見。謂禽獸等執我常存。熾然
造集長時資具。故顯揚等諸論。皆說於五
取蘊執斷計常。或是俱生或分別起。此十
煩惱誰幾相應。貪與瞋癡定不俱起。愛憎
二境必不同故。於境不決無染著故。貪與
慢見或得相應。所愛所陵境非一故說不
俱起。所染所恃境可同故說得相應。於五
見境皆可愛故。貪與五見相應無失。瞋與
慢疑或得俱起。所瞋所恃境非一故說不
相應。所蔑所憎境可同故說得俱起。初猶
豫時未憎彼故說不俱起。久思不決便憤
發故說得相應。疑順違事隨應亦爾。瞋與
二取必不相應。執為勝道不憎彼故。此
與三見或得相應。於有樂蘊起身常見。
不生憎故說不相應。於有苦蘊起身常
見。生憎恚故說得俱起。斷見翻此說瞋有
無。邪見誹撥惡事好事。如次說瞋或無或
[006-0032b]
有。慢於境定疑則不然。故慢與疑無相應
義。慢與五見皆容俱起。行相展轉不相違
故。然與斷見必不俱生。執我斷時無陵
恃故。與身邪見一分亦爾。疑不審決與
見相違。故疑與見定不俱起。五見展轉必
不相應。非一心中有多慧故。癡與九種皆
定相應。諸煩惱生必由癡故。此十煩惱何識
相應。藏識全無末那有四。意識具十。五識
唯三。謂貪瞋癡。無分別故。由稱量等起慢
等故。此十煩惱何受相應。貪瞋癡三俱生分
別。一切容與五受相應。貪會違緣憂苦俱
故。瞋遇順境喜樂俱故。有義俱生分別起
慢。容與非苦四受相應。恃苦劣蘊憂相應
故。


有義俱生亦苦俱起。意有苦受前已說故。分
別慢等純苦趣無。彼無邪師邪教等故。然彼
不造引惡趣業。要分別起能發彼故。疑後
三見容四受俱。欲疑無苦等亦喜受俱故。
二取若緣憂俱見等。爾時得與憂相應故。


有義俱生身邊二見但與喜樂捨受相應。非
五識俱。唯無記故。分別二見容四受俱。執
苦俱蘊為我我所常。斷見翻此與憂相應
故。


有義二見若俱生者。亦苦受俱。純受苦處緣
極苦蘊苦相應故。論說俱生一切煩惱皆於
三受現行可得。廣說如前。餘如前說。此依
實義。隨麁相者貪慢四見樂喜捨俱。瞋唯
苦憂捨受俱起。癡與五受皆得相應。邪見
及疑四俱除苦。貪癡俱樂通下四地。餘七
[006-0032c]
俱樂除欲通三。疑獨行癡欲唯憂捨。餘受
俱起如理應知。此與別境幾互相應。貪瞋
癡慢容五俱起。專注一境得有定故。疑及
五見各容四俱。疑除勝解不決定故。見非
慧俱不異慧故。此十煩惱何性所攝。瞋唯
不善損自他故。餘九通二。上二界者唯無記
攝。定所伏故。若欲界繫分別起者。唯不善
攝。發惡行故。若是俱生。發惡行者亦不善
攝。損自他故。餘無記攝。細不障善。非極
損惱自他處故。當知俱生身邊二見。唯無
記攝不發惡業。雖數現起不障善故。此
十煩惱何界繫耶。瞋唯在欲。餘通三界。生
在下地未離下染。上地煩惱不現在前。要
得彼地根本定者。彼地煩惱容現前故。諸
有漏道雖不能伏分別起惑及細俱生。而
能伏除俱生麁惑。漸次證得上根本定。彼但
迷事。依外門轉。散亂麁動正障定故。得彼
定已彼地分別俱生諸惑皆容現前。生在
上地下地諸惑分別俱生皆容現起。生第四
定中有中者。由謗解脫生地獄故。身在
上地將生下時。起下潤生俱生愛故。而言
生上不起下者。依多分說。或隨轉門。下地
煩惱亦緣上地。瑜伽等說欲界繫貪求上地
生味上定故。既說瞋恚憎嫉滅道。亦應
憎嫉離欲地故。總緣諸行執我我所斷常
慢者得緣上故。餘五緣上其理極成。而有
處言貪瞋慢等不緣上者。依麁相說。或依
別緣。不見世間執他地法為我等故。邊見
必依身見起故。上地煩惱亦緣下地。說生
[006-0033a]
上者於下有情恃己勝德而陵彼故總緣
諸行執我我所斷常愛者得緣下故。疑後
三見如理應思。而說上惑不緣下者。彼
依多分。或別緣說。此十煩惱學等何攝。非
學無學彼唯善故。此十煩惱何所斷耶。非
非所斷彼非染故。分別起者唯見所斷麁易
斷故。若俱生者唯修所斷細難斷故。見所
斷十實俱頓斷。以真見道總緣諦故。然迷
諦相有總有別。總謂十種皆迷四諦。苦集
是彼因依處故。滅道是彼怖畏處故。別謂別
迷四諦相起。二唯迷苦八通迷四。身邊二
見唯果處起。別空非我屬苦諦故。謂疑三見
親迷苦理。二取執彼三見戒禁及所依蘊
為勝能淨。於自他見及彼眷屬。如次隨應
起貪恚慢。相應無明與九同迷。不共無明
親迷苦理。疑及邪見親迷集等。二取貪等
准苦應知。然瞋亦能親迷滅道。由怖畏
彼生憎嫉故。迷諦親疎麁相如是。委細說
者貪瞋慢三見疑俱生隨應如彼。俱生二
見及彼相應愛慢無明。雖迷苦諦細難斷
故修道方斷。瞋餘愛等迷別事生不違諦
觀故修所斷。雖諸煩惱皆有相分。而所仗
質或有或無。名緣有事無事煩惱。彼親所
緣雖皆有漏。而所仗質亦通無漏。名緣有
漏無漏煩惱。緣自地者相分似質。名緣分
別所起事境。緣滅道諦及他地者相分與
質不相似故。名緣分別所起名境。餘門分
別如理應思。已說根本六煩惱相。諸隨煩
惱其相云何。頌曰。
[006-0033b]


「 隨煩惱謂忿
 恨覆惱嫉慳」



「* 13
 誑諂與害憍
 無慚及無愧
 掉舉與惛沈
 不信并懈怠」



「* 14
 放逸及失念
 散亂不正知」



論曰。唯是煩惱分位差別。等流性故名隨煩
惱。此二十種類別有三。謂忿等十各別起故
名小隨煩惱。無慚等二遍不善故名中隨
煩惱。掉舉等八遍染心故名大隨煩惱。云
何為忿。依對現前不饒益境憤發為性。能
障不忿執仗為業。謂懷忿者多發暴惡
身表業故。此即瞋恚一分為體。離瞋無別
忿相用故。云何為恨。由忿為先懷惡不捨
結怨為性。能障不恨熱惱為業。謂結恨者
不能含忍恒熱惱故。此亦瞋恚一分為體。
離瞋無別恨相用故。云何為覆。於自作罪
恐失利譽隱藏為性。能障不覆悔惱為
業。謂覆罪者後必悔惱不安隱故。有義此
覆癡一分攝。論唯說此癡一分故。不懼當
苦覆自罪故。有義此覆貪癡一分攝。亦恐
失利譽覆自罪故。論據麁顯唯說癡分。
如說掉舉是貪分故。然說掉舉遍諸染心。
不可執為唯是貪分。云何為惱。忿恨為先
追觸暴熱佷戾為性。能障不惱蛆螫為
業。謂追往惡觸現違緣心便佷戾。多發
囂暴凶鄙麁言蛆螫他故。此亦瞋恚一分為
體。離瞋無別惱相用故。云何為嫉。殉自
名利不耐他榮妬忌為性。能障不嫉憂
慼為業。謂嫉妬者聞見他榮深懷憂慼
不安隱故。此亦瞋恚一分為體。離瞋無別
[006-0033c]
嫉相用故。云何為慳。耽著財法不能惠
捨祕悋為性。能障不慳鄙畜為業。謂慳悋
者心多鄙澁畜積財法不能捨故。此即貪
愛一分為體。離貪無別慳相用故。云何為
誑。為獲利譽矯現有德詭詐為性。能障
不誑邪命為業。謂矯誑者心懷異謀多現
不實邪命事故。此即貪癡一分為體。離二
無別誑相用故。云何為諂。為罔他故矯
設異儀險曲為性。能障不諂教誨為業。謂
諂曲者為罔冒他曲順時宜矯設方便
為取他意或藏己失。不任師友正教誨
故。此亦貪癡一分為體。離二無別諂相用
故。云何為害。於諸有情心無悲愍損惱為
性。能障不害逼惱為業。謂有害者逼惱他
故。此亦瞋恚一分為體。離瞋無別害相用
故。瞋害別相准善應說。云何為憍。於自盛
事深生染著醉傲為性。能障不憍染依為
業。謂憍醉者生長一切雜染法故。此亦貪
愛一分為體。離貪無別憍相用故。云何無
慚。不顧自法輕拒賢善為性。能障礙慚
生長惡行為業。謂於自法無所顧者輕
拒賢善不恥過惡。障慚生長諸惡行故。云
何無愧。不顧世間崇重暴惡為性。能障
礙愧生長惡行為業。謂於世間無所顧
者崇重暴惡不恥過罪。障愧生長諸惡行
故。不恥過惡是二通相。故諸聖教假說為
體。若執不恥為二別相則應此二體無差
別。由斯二法應不俱生。非受想等有此義
故。若待自他立二別者應非實有。便違
[006-0034a]
聖教。若許此二實而別起復違論說俱遍
惡心。不善心時隨緣何境皆有輕拒善及
崇重惡義故。此二法俱遍惡心。所緣不異
無別起失。然諸聖教說不顧自他者。自
法名自世間名他。或即此中拒善崇惡。於
己益損名自他故。而論說為貪等分者。是
彼等流非即彼性。云何掉舉。令心於境不
寂靜為性。能障行捨奢摩他為業。有義掉
舉貪一分攝。論唯說此是貪分故。此由憶
昔樂事生故。有義掉舉非唯貪攝。論說掉
舉遍染心故。又掉舉相謂不寂靜。說是煩
惱共相攝故。掉舉離此無別相故。雖依一
切煩惱假立。而貪位增說為貪分。有義掉舉
別有自性。遍諸染心如不信等非說他
分體便非實。勿不信等亦假有故。而論說
為世俗有者。如睡眠等隨他相說。掉舉別
相謂即囂動。令俱生法不寂靜故。若離煩
惱無別此相不應別說障奢摩他。故不
寂靜非此別相。云何惛沈。令心於境無堪
任為性。能障輕安毘鉢舍那為業。有義惛
沈癡一分攝。論唯說此是癡分故。惛昧沈重
是癡相故。有義惛沈非但癡攝。謂無堪任是
惛沈相。一切煩惱皆無堪任。離此無別惛沈
相故。雖依一切煩惱假立而癡相增但說
癡分。


有義惛沈別有自性。雖名癡分而是等流。
如不信等非即癡攝。隨他相說名世俗有。
如睡眠等是實有性。惛沈別相。謂即瞢重。
令俱生法無堪任故。若離煩惱無別惛沈
[006-0034b]
相。不應別說障毘鉢舍那。故無堪任非此
別相。此與癡相有差別者。謂癡於境迷闇
為相。正障無癡而非瞢重。惛沈於境瞢
重為相。正障輕安而非迷闇。云何不信。
於實德能不忍樂欲心穢為性。能障淨信
惰依為業。謂不信者多懈怠故。不信三相
翻信應知。然諸染法各有別相。唯此不信
自相渾濁。復能渾濁餘心心所。如極穢物自
穢穢他。是故說此心穢為性。由不信故
於實德能不忍樂欲。非別有性。若於餘
事邪忍樂欲是此因果。非此自性。云何懈
怠。於善惡品修斷事中[悚*頁]惰為性。能障精
進增染為業。謂懈怠者滋長染故。於諸
染事而策勤者亦名懈怠。退善法故。於無
記事而策勤者於諸善品無進退故是欲
勝解。非別有性。如於無記忍可樂欲非淨
非染無信不信。云何放逸。於染淨品不能
防修縱蕩為性。障不放逸增惡損善所依
為業。謂由懈怠及貪瞋癡不能防修染淨
品法。總名放逸。非別有體。雖慢疑等亦有
此能。而方彼四勢用微劣障三善根遍策
法故。推究此相如不放逸。云何失念。於諸
所緣不能明記為性。能障正念散亂所依
為業。謂失念者心散亂故。


有義失念念一分攝。說是煩惱相應念故。有
義失念癡一分攝。瑜伽說此是癡分故。癡
令念失故名失念。有義失念俱一分攝。由
前二文影略說故。論復說此遍染心故。云
何散亂。於諸所緣令心流蕩為性。能障正
[006-0034c]
定惡慧所依為業。謂散亂者發惡慧故。


有義散亂癡一分攝。瑜伽說此是癡分故。有
義散亂貪瞋癡攝。集論等說是三分故。說
癡分者遍染心故。謂貪瞋癡令心流蕩勝
餘法故說為散亂。


有義散亂別有自體。說三分者是彼等流。
如無慚等非即彼攝。隨他相說名世俗有。
散亂別相謂即躁擾。令俱生法皆流蕩故。
若離彼三無別自體。不應別說障三摩
地。掉舉散亂二用何別。彼令易解此令易
緣。雖一剎那解緣無易。而於相續有易
義故。染污心時由掉亂力常應念念易解
易緣。或由念等力所制伏如繫猨猴。有
暫時住故。掉與亂俱遍染心。云何不正知。
於所觀境謬解為性。能障正知毀犯為業。
謂不正知者多所毀犯故。


有義不正知慧一分攝。說是煩惱相應慧故。
有義不正知癡一分攝。瑜伽說此是癡分故。
令知不正名不正知。有義不正知俱一分
攝。由前二文影略說故。論復說此遍染心
故。與并及言顯隨煩惱非唯二十。雜事等
說貪等多種隨煩惱故。隨煩惱名亦攝煩
惱。是前煩惱等流性故。煩惱同類餘染污法
但名隨煩惱。非煩惱攝故。唯說二十隨煩
惱者謂非煩惱。唯染麁故。此餘染法或此
分位或此等流。皆此所攝隨其類別如理
應知。如是二十隨煩惱中。小十大三定是
假有。無慚無愧不信懈怠定是實有。教理成
故。掉舉惛沈散亂三種。
[006-0035a]


有義是假。有義是實。所引理教如前應知。
二十皆通俱生分別。隨二煩惱勢力起故。
此二十中小十展轉定不俱起。互相違故。行
相麁猛各為主故。中二一切不善心俱。隨
應皆得小大俱起。論說大八遍諸染心。展
轉小中皆容俱起。有處說六遍染心者惛
掉增時不俱起故。有處但說五遍染者以
惛掉等違唯善故。此唯染故非第八俱。第
七識中唯有大八。取捨差別如上應知。第
六識俱容有一切。小十麁猛五識中無。中大
相通五識容有。由斯中大五受相應。有義
小十除三。忿等唯喜憂捨三受相應。諂誑
憍三四俱除苦。


有義忿等四俱除樂。諂誑憍三五受俱起。意
有苦受前已說故。此受俱相如煩惱說。實義
如是若隨麁相忿恨惱嫉害憂捨俱。覆慳
喜捨餘三增樂。中大隨麁亦如實義。如是
二十與別境五皆容俱起不相違故。染念
染慧雖非念慧俱。而癡分者亦得相應故。
念亦緣現曾習類境。忿亦得緣剎那過去
故。忿與念亦得相應。染定起時心亦躁擾。
故亂與定相應無失。中二大八十煩惱俱。小
十定非見疑俱起。此相麁動彼審細故。忿等
五法容慢癡俱。非貪恚並是瞋分故。慳癡
慢俱非貪瞋並是貪分故。憍唯癡俱。與慢
解別是貪分故。覆誑與諂貪癡慢俱。行相無
違貪癡分故。小七中二唯不善攝。小三大八
亦通無記。小七中二唯欲界攝。誑諂欲色。餘
通三界。生在下地容起上十一。耽定於
[006-0035b]
他起憍誑諂故。若生上地起下後十。邪見
愛俱容起彼故。小十生上無由起下。非
正潤生及謗滅故。中二大八下亦緣上。上緣
貪等相應起故。


有義小十下不緣上。行相麁近不遠取故。
有義嫉等亦得緣上。於勝地法生嫉等故。
大八諂誑上亦緣下。下緣慢等相應起故。梵
於釋子起諂誑故。憍不緣下非所恃故。
二十皆非學無學攝。此但是染彼唯淨故。後
十唯通見修所斷。與二煩惱相應起故。見
所斷者隨迷諦相或總或別煩惱俱生。故
隨所應皆通四部。迷諦親疎等皆如煩惱
說。前十有義唯修所斷。緣麁事境任運生
故。


有義亦通見修所斷。依二煩惱勢力起故。
緣他見等生忿等故。見所斷者隨所應
緣總別惑力皆通四部。此中有義忿等但
緣迷諦惑生非親迷諦。行相麁淺不深取
故。


有義嫉等亦親迷諦。於滅道等生嫉等故。
然忿等十但緣有事。要託本質方得生故。
緣有漏等准上應知。
《成唯識論》卷第六
[006-003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