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04 華嚴經探玄記-唐-法藏 (T@SHENGYI)




華嚴經探玄記卷第十二此盡第五地


魏國西寺沙門法藏述


第三明地中亦作七門。


初釋名者。唯識第
九云。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妙慧
光故名發光地。解云。由得勝定發修慧光。
由得總持發聞慧光。金光明經云。無量智
慧光明三昧不可傾動。無能摧伏。聞持陀
羅尼為作本故名明地。攝論云。由無退轉
等持等至所依止故。大法光明所依止故名
發光地。世親釋云。由此地中與三摩地三摩
鉢底常不相離無退轉故。於大乘法能
作光明名發光地。無性釋云。靜慮名等持。
無色名等至。或等持者心一境相。等至正受
現前。大法光明所依止者於大乘教得智光
明。此地是彼所依因故名為發光。解云。地
從所發果法為名。解深密經及瑜伽論意
同攝論。顯揚論云。證得靜慮三摩地。蘊大
智光明之所依止。智論四十九名為光地。十
住論云。廣博多學為眾說法。能作照明故
名明地。仁王經名明慧地。地論等並如前
辨。


第二來意者有三。一前戒次定。義次第
故。是故須來。二前位能持微細戒品。未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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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滿世間等持等至及圓滿聞法總持。為令
得此因。說此地令勤修學。此依深密經。
三者初之三地總寄世間施戒修法。前二施
戒。今此顯修。是故來耳。


第三所離障者。依
十地論。離闇相於聞思修諸法忘障。解云。
此與所得地法敵對相翻故立斯。四號。
唯識論第九名闇鈍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
分。令聞思修法忘失。彼障三地勝定總持及
彼所發殊勝三慧入三地時。便能永斷。由
斯三地說斷二愚及彼麁重。一欲貪愚則是
此中能障勝定及修慧者。彼昔多與貪欲
俱故名欲貪愚。今得勝定及修所成。彼既永
斷。欲貪隨伏。此無始來依彼轉故。二圓滿陀
羅尼愚則是此中能障總持聞思慧者。解云。
此實是所知障與欲貪同體故名欲貪愚。以
貪妙欲掉動散亂障定發修慧。聞持等者
從所障因法以立名。以親障聞思二慧。是
彼總持所起果故。此是忘念不正知等同體
所知障。解深密經及瑜伽金光明經及梁攝
論等。各有二愚。大同此說。又有離業障及
報障。准前知之。


第四所證者。唯識論云。
勝流真如。謂此真如所流教法於餘教法極
為勝故。攝論第七。無性釋云。謂此所流教法
最勝故。捨身命求此善說。不以為難。梁
攝論釋云。從真如流出正體智。正體智流
出後得智。後得智流出大悲。大悲流出十二
部經。是故名為勝流法界。


第五所成行者
略有三種。一十度中成忍度行。二成禪定
行。三成求法行。莊嚴論云。第三住能生欲
[012-0324b]
界而不退禪故。餘行如下辨。


第六所得
別果者亦有三種。一依梁攝論。通達勝流
法界得無邊法音果。二當位行果。金光明
云。三地發心得難動三昧果。又下文四無量
五神通亦是當位所得之果。三顯分位果。謂
忉利天王等四果。如下文說。


第七釋文中
亦三。初讚請分。二正說分。三重頌分。初中十
頌分二。初六慶聞前地。餘四請說後地。前
中初一慶聞心喜。次一身業雨華。餘四語業
讚述。於中初一總歎。次一別歎說法心。次
一別歎所說法。後一歎為機。結說就請。後
四頌中。初三大眾請。後一上首請。前中初一
總請三地行。後二別請十度行。就第二正
說中。論為四分
 一起厭行分 二厭行分 三厭分
 四厭果分。


此地修禪厭伏煩惱名為起厭。初入地心
修起彼厭名為厭行。趣地加行起彼厭行
名起厭行分。所起地初名厭行分。正住地中
修八禪等名為厭分。地滿足故名厭果分。
又釋此四分。如其次第。則是加行道無間道
解脫道勝進道可知。


就初分中三。初結前
起後。二何等下正明十心。三菩薩以是下結
行入地。就十心中。初二一對。一離過心。謂
依前淨戒起此深念趣禪淨心。二住善心。
謂依自所住大乘之法堅心不動故名猛
利。次三一對。於中初二離過。後一造行。離
過中初一厭當來欲故名厭心。二捨現在
欲故名離欲心。當來未起但可懸厭。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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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捨。論名不貪。造行中謂不捨前地。自分
所修。進起此地勝進之行故名不退心。次
三一對。於中初一離過。後二成善。離過中謂
此加行深伏三地所斷煩惱。不令彼惑成
於過患。論釋云。自地煩惱不能破壞名為
堅心。遠師釋。前二地為自地。辨師釋。四禪
四空為自地。皆恐不當。後二成善中。初成
善體。後成善用。體成故出入自在名明盛心。
謂淨之極也。三摩跋提此云等引。出入定
名。後用成故。受生自在。雖生下地。不失定
用。由此淳厚名為無足。此二種心至下地
滿中究竟成就。下云於禪能入能出是明盛
心。成不隨禪解脫力生即此淳厚心也。下
論云彼淳厚心此處現成故。末後二心為一
對。初一離過。論名依彼生者依欲界生也。
以大智故煩惱不污故名勝心。後一利生。
以大悲攝化不斷諸有故名大心加行分
竟。


第二厭行分中。論分三。初厭離有為
名護煩惱。二捨狹劣心名護小乘行。三上
求廣大名方便攝行。又由善巧攝起八禪
等行故名方便攝行。就初中有二十句。先
十句明無常觀。後十明無有救者。約人顯
失。就初中。先一句總。謂如實相者。有為之
法理實無常。故名實相。論名命行不住者。
有為諸法相續名命。遷流稱行即此不住名
曰無常。別中分二。初云何此無常者。問彼
有為法無常法。二何者是無常。問彼法上
無常之義。前中經有六句。於中初四約內
正報。後二約外依報。前中一約苦無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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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釋。依身轉時力生三苦者。內報遷流名
身轉時。轉能生苦。說轉為力。苦由轉生故
名為依。以其苦故性是無常。二無我無常
者。論經無此謂遇違緣而便損壽。不自
在故無我。無我則無常也。三不淨無常者。依
於飲食好惡之力令其形色不淨。有增有
損增損不定是無常也。四不久無常者。論經
名無常。此乃以麁無常顯細無常。論依不
護諸惡力者。履嶮飡毒名為不護。依此
力故令身夭壽。下二約依報中。初約世界。
後約資財。初中依世界成力者。由依成力
有此滅壞故名敗壞無常。後一由財無定
主之力。一處不住故名不可信相。二何者
是無常者明無常之義。或以生滅流轉為
無常義。通大小乘。如餘處說。或以不生不
滅為無常義。此唯大乘。如維摩說。或說二
種。如此文。或說三種。一無物無常約遍計
性。二生滅無常約依他性。三離不離無常約
圓成性。以在纏時名不離垢出障離時名為
離垢。約斯不定名為無常。具如中邊論及
佛性論等說。上二並大乘終教說。言小時無
常者。以念念生滅無暫時停故。此中名不
生不滅者。謂不定生故速滅。不定滅故還
生。是故約俱不定亦名不生滅也。二自性
不成實無常者。謂三世中法無自性故。不
從前際中來名為不生。不去至後際名
為不轉。現在不住。此中三世約相續門說。
若約生滅門即應說當來名來過去稱去。
由有此二門故與餘處不相違也。第二
[012-0325b]
無救者。初牒前無常是實也。知諸法下正
顯無救。初言知無作無起者。於無常法中
無能為其起作救護。論經名無有救者。此
是總句。言無來下別辨。於中初四就死時
明無救。一於少壯時無常未至。望於後死。
無所依怙使其得免故名無所依止。此中
名無來無去者。無有依怙來能令無常去
故云也。二於年衰將死。無常至時。無能救
者。以無常死臨。多共憂故名憂。謂憂念相
續曰多。與心俱起曰共。三於生蘊壞時死
相現前中間憂念轉增名悲。四於四大分時
生諸苦惱。上四死時無救相顯故於先辨也。
次二句於外愛求事中過患無救。初憎愛繫
者。謂追求時。謂貪其所欲憎其不欲。於順
違境愛憎妄想常轉不捨。對治不入故名
無救。二論經名憂惱轉多者。於受用時樂
少苦多。謂於資財守護致怨心乃至失命。
苦惱多於貧窮苦也。此經略無此句。下四
句約身苦無救。於中初無停積者明身老時
小壯不可復集。故名無救。二無定生處者。
明沒命盡時不能定知生於何道。論經略
無此句。三但為貪等者。明小壯時依三受
起三毒自燒善根亦是衰損自身故名
無救。四增長後世者。於年衰時無量病苦
所增長也。病通始終老時多故。又釋。因病
造業增後世苦。無實如幻者明虛妄也。論
中重釋。後三句與初四俱是身患事。何不
在初一處同說示身數數過患事者。顯身
患多故。護煩惱行竟。第二護小乘行中。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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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護小心。後二十句護狹心。前中初總後別。
總中先牒前。謂初觀無常已生厭心後
觀無救轉更生厭。故云轉復厭離。下趣後
謂正護小乘小心。求佛大果故云趣佛智
慧。下別辨中二。初五句求佛菩提。論名攝
功德大。後四求大涅槃。論名清淨大。前中
一通力大。知佛神通難測故云智不思議。
智即是神通之體。二無比大。寄對顯勝。無
有敵對故云不可稱。論經名無等也。上二
明妙用自在。三大義大。謂義利益無量眾
生故云有大勢力。此利他德。四無譏嫌大。
希有難得故云無能勝者。論名難得也。此
自利德。五不同大。亦寄對顯勝。理實異外
越小超因顯勝。今論主從首而說故云不
雜外道也。上三顯行德圓備。第二求涅槃
淨果中。論主初總釋攝為三義。一離惑。二
離苦。三得涅槃。二別中初離二障及習故
名無衰。二苦根本。盡憂悲。亦亡故名無惱。
三得涅槃中經有二句。一至涅槃安隱大
城名自利德。二至彼不還。能廣利益故云
救苦眾生也。此是無住涅槃故。第二護狹心
中。初十起悲。後十救度。亦是先悲後慈。初
中先牒前起後。舉數總標。謂見佛智勝利
傷物不得。觀有為苦惱愍物憂之。是故轉
生殊勝悲心。二何等下正顯悲行。於中初句
為總。以諸眾生遠佛慈父曰孤。無智悲男
女稱獨。由此孤獨在苦無救深成可愍。餘
九別中。初二依欲求眾生。一求財無厭名
貧無依。二於他資財非分起惑。求無休息
[012-0326a]
故云三毒等。下三約有求眾生。於中一苦
果未脫。三界六道輪轉不絕故云閉在等。
二苦因不除。謂煩惱所覆。是彼苦因故云
常住等。三無對治力。謂生在難處。離善導
師。無善根治云無正觀力。下四約梵行
求眾生初三小乘。後一外道。前中初不求
大因。名不起勝念。故云於善法心薄。以唯
樂小善不樂大善故名薄也。二不求大
菩提果。故云失佛妙法。謂妄取小果恃為
究竟。名懷增上慢。三不求大涅槃果。故云
而常隨等。謂縱得小乘無餘涅槃常隨變易
生死水流。下一外道過。妄行邪道怖真涅
槃。第二正救度中。初牒前起後發總救心。
此是總句。下九別中。初三除三障顯度處。
次五授三學明度行也。後一令苦滅即度
果也。初三中應解其業結淨其惑染脫其
苦報故云也。次五授行中。初二授三學。謂
一勸置持戒處故云著善處也。勸住定慧
處故云令安住。何故定慧合為一句。以前
地戒成分戒別辨。後地明慧位未至故。慧
從定說合為一句。論云三昧地故定慧合說。
下三明授法利益。初二句約戒。一欲受戒
者令除戒疑信重於戒。有大功德使樂受
故名為歡喜。二已受戒者示以持犯及顯
戒德。令心樂住安固不動故云令知所宜。
後一約定慧。謂掉沒障定。煩惱障慧。除滅此二定慧成就故云令得度。又釋掉是掉
舉障於定。沒是昏沈障於慧。煩惱通障。此
是細惑隨逐行人故名隨。非隨煩惱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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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使故。下一救度成者。令得餘無餘二種
涅槃故云使滅苦。第三修方使攝行中。先
述意後釋文。初者菩薩因前觀有為多過
眾生未出。佛智大利眾生不得。復念眾生
墮惑業苦以何方便拔令得樂。即知不離
佛無礙智。智由何生。即知不離八地上如
實智。實智由何生。即知不離四地已上無
行慧。慧由何生。即知不離三地禪定。定由
何得即知不離聞法。是故菩薩先求正法。
既聞法已靜處思惟。思已修習入禪無色。依
定觀法起無生慧。依此漸增生無功用如
實智。依此漸增生佛無礙智。得智已能盡
眾生界拔苦與樂。常化不絕。文意如此。是
故名為方便攝行。二釋文者。此文方便有
其五重。一起觀方便。謂牒上三心起後觀
求。二即時欲具下標趣方便。謂標其佛慧
彰行所趣。三作是思下觀求方便。謂觀察
推求度眾生法。四即時知住下正知方便。謂
知佛智能救眾生乃至知由聞法。五菩薩
如是知已下攝修方便。謂修聞法行攝取正
法。初中三。初牒上護煩惱行故云如是厭
等。二牒上護狹心行故云深念眾生。三牒
上護小心故云見一切智等。論主依此三
心能起後行故。說此三為三種因。初一可
知。後二中發精進因者。見佛智有利能救
眾生。是故因此起大精進修彼因行。論云
能修行彼道故。深念為因故。能善化眾生
也。二標趣方便中。論云依如來智慧救度
眾生。此言示現發起方便攝行故名也。三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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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方便中。眾生墮苦等論經亦有業。問前
救度十心中。於惑業苦處以三學救度。何
故今言以何方便而拔濟之。答前知戒等度
法。而未知用何智慧能授此法。問若爾
前護小心中。已知如來智慧有大勢力能
救眾生。何故今言以何拔濟。答前雖見佛
智能救。佛果在當未可現用。謂於佛智外
更有餘法能救濟不。故云以何方便也。簡
小涅槃同彼化城。非為究竟故云畢竟之
樂。第四正知方便中。若具有五法四對。論
攝為三。言五者一無礙解脫慧。二如實智。
三無行慧。四禪定。五聞慧。四對者。一依聞
得禪。二依禪發慧。三依慧得實。四依實
智得無礙慧。攝為三者。初一窮盡佛果名
證畢竟盡。末後聞慧名為第三彼起依止行。
中間三種名起上上證畢竟盡。以此三種皆
有下從他起上能起他漸增至佛故。攝為
一名上上等。然此五中。初唯所起。後唯能
起。中間通二故合為一。此經中如實智內略
無不離之言。無行慧中略無不離禪方便。
餘如論釋應知。自相是現量境。同相是比量
境。皆有緣造名行。證空捨此名無行慧。此
是四地法。此地但得彼慧光明故名明地。
例如地前明得定等。言勝進禪者。小乘中
淨禪有四。一退分。二住分。三勝進分。四決
定分。今即是此第三勝進。以望前趣地方便
中禪說此為勝也。言決定者是決定分。謂
於他四地決定向故。言自智觀者簡異所
生慧明。是此地菩薩知觀故也。餘如論知。第
[012-0327a]
五攝修方便中。初牒前起後。謂前為救度
已發大精進。今此正知所聞法要。勇猛追求
故名求法轉加精勤。此是總句。二日夜下別
顯。於中有二。初明求行。二菩薩如是方便
下顯重法心成。亦即初顯聞慧。後明聞慧
因。前中此十一法中。或總約所受。唯教與
義。謂初五求教法。餘並義。或約所成具成
三慧。謂初五聞慧法。次一思慧法。餘五修慧
法。依是義故。論主釋名云。隨聞思修照法
顯現故名明地。或約所求法體有四。初五
求教法。次三求理法。後三求行法。略無果
法。以彼非是正所行故。論中如前說者。次
前段論文未說教義是也。一日夜聽等以
無慢怠心故。二聞法喜悅無妬忌心故。三
愛法聞義無折伏他心故。四依法者。依
大乘教自見。正取不忘失故。謂自悟不由
他也。五順法者依披讀習誦順聖言故。六
滿法者靜處思惟。義圓滿故。七辨法者順教
宣明。為他說故。八究竟法者依定修行故。謂
此三地以定成為究竟也。九歸法者謂求
四地已上出世間無漏智法故。十求法者求
後諸地大悲攝生法故。論經無此句。十一隨
順法者求八地已上無功用行法。隨順能起
佛果解脫無礙智故。此十一中。初二示現
常懃行故。是此地能求法行也。喜法等
下正修行故。是所求法行也。第二重法之中
二。先明能求法因。二又如所聞下顯所求行
因。又亦前求法後思義。前中論云彼常勤行
以何為因者。問能求法行之因也。云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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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略答為重法為因起求法行。敬重極故
名畢竟盡也。是故不惜身財等也。文中重
法校量略舉十事。一輕寶重法。於中初至
不生難想為法捨財。二但於說等重人輕
寶。二為求下能捨內外。於中初總國土下
別。別中初外。前遊財易捨。國宅難故次辨
之。論中名財所得處也。妻妾下內。論名財
所為者是妻等也。國外財易捨。妻等難故次
辨也。三又為下盡敬給使。經云乃至以身而
為床座等。論名及彼所為者。是前內外所
為。謂自身也。餘物易捨。己身難故次明也。
四破除下破慢忍苦。先破慢。於上不恭
名憍慢。執我倰下名我慢。於等自大名
大慢。並能為法破除也。前身敬易為。心慢
難遣故次明之。論云彼高大意此亦能捨。
五諸惡下忍苦求法。情慢易捨。身苦難忍
故次辨之。六若得下過得重寶。三千重寶
難離故。七勝得輪王。人中上故。八勝得帝
釋。欲天上故。九勝得梵王。色天勝故。十
捨身投火。具如第六迴向中說。此是以事
自要。顯求心鄭重無難不能也。悉能正觀
者。是繫念思惟得其義旨也。論中釋正修
行因也。餘如論辨釋。厭行分竟。


第三厭
分者即是修慧。又前明聽聞正法及繫念思
惟。今明如說修行故也。文中有三。初牒前
起後。二菩薩如是下正顯厭體。三順諸法下
明入禪等意。初中先明四禪後顯四空。


就四禪中略作七門。一明入意。二顯體性。
三立支數。四明假實。五顯廢立。六釋名。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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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相。初中通論。何故菩薩入禪無色無量
神通。論釋。為五種眾生。一為禪樂憍慢眾
生故入諸禪。解云。有得世間四禪之樂恃
著起慢難化以道。菩薩現入過彼所得。息
彼慢心。授之以道。而自不味著故還捨之
二為無色解脫憍慢眾生故入無色定。解
云。有得無色定謂為涅槃。示入化之。三
為苦惱眾生入慈悲無量。四為得解脫眾
生入喜捨無量。五為邪歸依眾生故。入勝
神通力令正信故。二體性者有八門。一隨
事門。依薩婆多宗支雖十八事但十一。謂
初定五法。一尋。二伺。三喜。四輕安。五一心
二定中增內信。足成為六法。三定中更增
捨念正知樂。帖成十法。四定中不苦不樂故
為十一。以喜樂及不苦不樂此三別說故。
二類攝門。以喜等三不別說故。三同是受
數名。唯有九法。一尋。二伺。三定。四慧。五
受。六念。七輕安。八行捨。九信。頌曰。安捨念
各二。受定各分四。尋伺與信慧。守位不分
支。釋云。輕安分二。謂初禪二禪各有樂也。
捨念亦分二。謂三禪四禪各有行捨及念。受
分四。謂初禪二禪喜。三禪樂。四禪不苦不
樂。定分四。謂四禪各有心一境性。信是內
淨。慧是正知。三會假門。依大乘宗體唯七
法。初二定樂亦以是受數故。除輕安。二禪
內淨依捨念正知上假立故。除信。是故唯
七。頌曰。捨念各分二。定四受有六。尋伺及
與慧。守位不分支。捨念各分二。謂三禪四
禪。定四謂四禪。受六謂初二各喜樂。三樂。四
[012-0328a]
不苦不樂。又不定四中二謂尋伺。別境五中
三謂念定慧。遍行五中一謂受。善十一中一
謂行捨。四重攝門。唯以五法為性。以尋伺
二法用慧為性故。此上約初教。五會相門。
此上禪門及上禪支當相即空皆無所有。是
禪支體如智論勘。六事盡門。即此禪門內攝
如來藏真如功德。如勝鬘等經勘。此約終
教。七泯絕門。如理無定無不定。如文殊巡
行經等勘。此約頓教。八融攝門。謂此定門
即攝無邊自在法界相即入等。如下離世間
品勘。此約圓教。第三廢立者有八門。一約
無為問無為是清淨法。何不立禪支。答禪
是有為故。二約色行問。色及不相應行是有
為。何不立禪支。答禪支是有行有緣相應
法。彼非行非緣非相應故不立支。三約心
王問。心王為心法所依。是相應法。何不立
禪支。答隨順禪義是禪支義。心王但為依
無別攝心用。是故不立支。四約心法問。
等是心法。何故遍行五中唯受立支。餘不立
耶。答汎論禪支要具三義。一是對治支。二
利益支。三彼二依止自性。於中隨入一數
有隨順義。是支義。以受通四禪利益支故。
是故立支。作意警心。觸三和生。想境分齊。
思能役心。各順起心。不順靜慮故不立
支。問別境五中何故念定慧三立支。餘二不
立。答定是心一境性通為四禪彼二依止自
性。念是三四對治支故。明記所治過患相
故。慧是三禪對治支。分別所治深見過故。
各有隨順故得立支。欲及勝解於境希望。
[012-0328b]
印持所緣。各非順定故不立支。問善十一
中何故唯行捨立支。餘法不立。答捨是三禪
四禪對治支。以能捨彼所治障故。是故立
支。信者深忍樂欲心淨為性。慚者崇重賢
善。愧者輕拒暴惡。無貪者無著為性。無瞋
者無恚為性。無癡者理事明解。精進者勉勵
策發。不放逸者妨惡修善。不害者不損有
情。皆於靜慮無隨順義。不入三位故不
立支。輕安在定調暢身心。為喜捨所覆。
亦不立支。問不定四中何故尋伺立支。餘
二非支。答尋伺是初禪對治支。惡作追悔睡
眠。昧略皆不順定故不立支。問大小煩惱
何不立支。答禪不濁染故彼不立。五約支
分者。問等是隨順義。是支義。何故初定以
尋伺為對治。不立內淨等。答為此定初故。
尋求伺察欲界過患。而能治彼欲等尋伺故
立此支。內淨為此尋伺麁相之所覆故體
不顯現。是故不立。問捨念正知何故二禪合
為內淨。三禪四禪方乃分之。答二禪捨等
為喜麁相之所覆故。是故不分。但約離外
尋伺。名為內淨。問等分三法。何故第四不
立正知。答正知明顯。四定行捨其相微隱。
相違不立。又為勝捨所覆障故。以勝捨受
是無明分正知是明相違害故。是故不立。問
輕安在定一切地有。何故不立輕安支。答輕
安浮動。初二靜慮喜受浮動相順所覆。三四
靜慮行捨沈靜相違所覆。總不立支。問若
爾小乘何故初二立輕安支。答彼據除欲界
五識身及初定三識身。各除所引身麁重故
[012-0328c]
立輕安。後以二三定中無麁識身及所引身
麁重可對治故。三四定不立輕安。今依大
乘。是樂受攝故不別立。六約建立者。問禪
既有四。支數應同。何故初三各有五。二四
各唯四。答為欲界欲惡難除二定喜深難
離。欲為牢強對治。是故初禪及三各立五
支。以初定及三無此難遣。是故二四唯立
四支。七約決擇者。問若初定支亦二禪耶。
答應作四句。有是初支非第二。謂尋伺。有
是第二非初禪。謂內等淨有通初二。謂喜
樂定。有非初二。謂除上說。又問若是初支
亦第三耶。答亦作四句。有是初禪非第三。
謂尋伺喜。有是第三非初禪。謂捨念慧。有
亦初禪亦第三。謂樂及心一境性。有是俱非。
謂除上說。又尋伺喜樂是初非四。捨受捨念
是四非初。心一境性亦初亦四。與上相違。
非初非四。以第二等望餘。各四句準之
可見。八約道品者。問若是禪支亦道支耶。
答應作四句。或是禪支非道支。謂尋伺樂及
不苦不樂。或道支非禪支。謂精進信輕安正
思語業命。或俱。謂喜行捨念定慧。或俱非。
除上所說。第四業用者有四。一約發智斷
惑。二約發通起用。三約諸定超間。四約定
用自在。初中若諸外道修得四禪起有流
智。伏欲界惑得生上界。或取無想以為
涅槃。若諸小乘依此能發無漏聖智。斷人
我惑得阿羅漢。若菩薩人或為眾生示入
世定而不隨生。或復依此成於無相無生
等觀發真聖智。斷除二障得成佛果。若普
[012-0329a]
賢等及諸如來依此示入百千三昧。第二
發通者。外道依此發起五通見過未等起
諸邪見。二乘依此所起六通。然有限分。菩
薩依此發五或六。分齊過小。隨位應知。普
賢及佛依此所發或六或十。皆無限分。第
三諸定超間者。外道於定不得自在。二乘
或有次第出入。或於九定次第超入。或雙
雙超或首尾超。菩薩能依一定出百千定等。
普賢及佛能入塵數定。一一復各生於塵等。
如是自在無有限量。第四定用者。外道總
無。二乘只有依定發用。不得即定為用。
若初教菩薩在於定中雖無五識業用。由
前願力擊發餘識示有作用。說為俱起。若
終教菩薩能即定即用。雙行自在以理事無
礙故。若頓教菩薩定用為一。雙絕兩名故。
若圓教普賢即在定為起用。而不改定相
以二事相即故。七辨相者。四禪即為四。一
一中各有四義。一離障。二修行對治。三修
利益。四彼二依止三昧。初禪離欲等。明離
障諸說不同。依毘曇離五欲故名離欲。
斷十惡故名離惡。除五蓋故名離不善法。
依成實斷貪欲心名為離欲。以離欲故亦
捨殺等名離惡不善法。依智論離五欲
名離欲。除五蓋名離惡不善。又諸欲發惡
行墮極下惡處名欲惡。違生善品名不善。
或總欲界諸惡不善俱皆捨離。依雜集論第
八云。能斷欲界欲恚害等。二有覺有觀者
是修對治。智論云譬如振鈴麁聲喻覺細聲
喻觀。雜集等論名為尋伺。謂麁緣曰尋。細
[012-0329b]
緣曰伺。如唯識論第七說也。以尋求伺察
欲界過患能除滅故。瑜伽第十一以不淨治
欲慈治恚悲治害故。修三行對治三患
入初禪定也。三離生喜樂者是修行利益。
遠法師云。慶背欲惡是故生喜。離過猗
息故名為樂。又欣悅名喜。依薩婆多身心
調暢故名為樂。體是輕安。依大乘適悅名
樂。體是受數。又雜集第八由尋伺支治所
治已得離生喜樂故。解云得離所治生此
喜樂故為利益。四入初禪者是彼二依止三
昧。是彼對治及利益支所依止定。何故不說
所離障。但云前二。釋障為所斷非是支故。
雜集第八云。心一境性是彼二所依自性支。
依止定力尋等轉故。解云專住一境令心
不散名心一境。第二禪中初滅覺觀者是
離障。謂覺觀麁動發生三識嬈亂二禪。如
淨水波動名無所見。二內清淨等者明對治
行等。小乘是信能淨心相。謂內等淨離外鼓
動。定等內流名內等淨。大乘內淨即攬三禪
捨念正知三法為性。顯揚論第十九云。內等
淨以捨念正知為其體。瑜伽六十三亦同
此說。心一處無覺觀者。舍利弗阿毘曇言欲
界地中心行六處。以六識身取六塵故。初
禪地中心行四處。以四識身取四境故。以
初禪已上無鼻舌識故。二禪已上心行一
處。唯意識身緣法塵故。又復相續不斷亦
名一處。論云修無流不斷三昧行一境故。
解云無流觸實修治。不斷等釋一處等也。
三定生喜樂者是修行利益支。前初禪中創
[012-0329c]
背欲惡慶離生喜。此二禪中法從內生慶
得生喜。喜樂同前釋。四入二禪者是彼二
依止三昧。第三禪中離喜者是其離障。謂二
禪喜心分別想生動亂多過。三禪轉寂故須
除遣。猶如貧人得寶生喜失則深憂。莫若
憂喜俱絕方為快樂。二行捨成就念慧者是
修對治支。謂捨是捨支。行心調停捨彼喜過
故名為捨。此是捨數簡別捨受。故名行捨
成就。念者是念支。謂念前喜過守心一境
故。慧者餘論名正知支。謂分別喜過。明見
其失故成對治。又此三沈細寂靜。下地喜踴
躍浮動。動靜相違故成治也。顯揚論云。住捨
者於已生喜不忍可故。平等正直無動安
住。念者於喜不行中。不忘明記故。正知者
或時失念喜行。於此分別正知而住。三身受
樂者是利益支。謂喜在意地樂在五識故
云身受。又釋樂受有二。一下品適悅在心。
二上品遍身心。就所遍處從末為名故曰
身受。言諸賢聖能說能捨者顯樂深勝。唯
有賢聖。能說為過堪能捨離。非凡所能故
是深也。四常念樂受入三禪者是彼二依止
三昧。謂常念自地樂受利益入此禪矣。第
四禪中。初斷棄苦等者是其離障。三禪得樂
雖是利益。望第四禪極為妨害。如重病人
觀妙音樂為障四禪。故須除遣。若爾應但
除樂。何故斷苦。釋云。理實苦根前位已離。
至此云斷。為欲對樂雙辨故也。憂喜已滅
者總絕四受。明禪不動故。瑜伽第十一云。
初靜慮出離憂根。第二靜慮出離苦根。第
[012-0330a]
三靜慮出離喜根。第四靜慮出離樂根。又彼
論云。問何故苦根初靜慮中說未斷耶。答彼
品麁重猶未斷故。問何緣生在初靜慮者。
苦根未斷而不現行。答由其助伴。相對憂
根所攝諸苦。彼已斷故。若初靜慮已斷苦
根。是即行者入初靜慮及第二時。受所作住
差別應無。由二俱有喜及樂故。解云以初
二定俱有喜樂。若齊離苦。即二受不殊故。初
不斷苦之麁重。然無現行故有樂支。又小
乘此樂受但是輕安非樂受故。又初禪喜
劣。猶為苦根。麁重隨故不名滅苦。二禪喜
勝滅苦麁重。名滅苦根。問憂喜先除文言
已滅。苦亦久除。何不言先滅。答為苦對樂
樂未亡故。雙言不便故不言。先憂喜不爾
故不例也。若爾憂喜既不對樂。何須舉之。
釋云。樂盡之處總結四亡。顯禪不動故須
舉耳。二不苦不樂者是利益支。餘禪之中皆
先明治。今此先明利益。乘前斷苦斷樂。
對之即明不苦不樂彰利益。義便故次論
之理實在後。問此正遣樂。何不但言不樂
而云不苦不樂。答為明捨受不同苦樂故。
問前離障云憂喜已滅。何不亦言不憂不喜。
答有二義。一非此正滅。亦不與樂相對故
不類苦。二若攝五受為三受時。憂喜攝入
苦樂中故。以苦樂寬故。是故捨受對彼但
名不苦不樂。三行捨念淨者是對治支。前三
禪中為樂所覆故捨念不淨。今此離彼下
地樂貪故云清淨。清淨捨念與樂貪相違故
成對治。四入四禪者是彼二依止三昧。下
[012-0330b]
釋四空亦各有四。然此經中略無對治行
論主準義置之。初所離中過色想者。依成
實論。遠離色想者遠離香味觸想。滅有對
者還滅色。香味觸之想以彼色等對礙故。不
念別異想者滅緣聲想。以聲藉眾緣擊
發而生故名別異。亦依大乘不同前說。謂
色雖多種統攝為六。謂五塵及法處要略
唯三。一可見有對。眼識所行。二不可見有對。
餘四識所行。三不可見無對。謂意識所行。
表無表色等。此中過色想者。以離眼識所
行可見色想故。何故不言過色。但言過色
想耶。釋以在色地修起此定未捨色形
故。何故但言滅想而不言餘心法耶。釋理
實通有。以想取相強故。滅有對者離餘四
識所行。不可見有對四境色。故以想與心
俱名為和合。亦是心與境合故也。不念別
異想者離意識所緣法處色想。論言意識分
別一切法故。說別異想者以相隱重釋。謂
意識通緣一切諸法。於法處中簡取緣色
義邊意識想滅。緣餘意識此中不遣。舉其
所滅簡所不滅故云別異。問香味之想初
禪已離。色聲觸想二禪已除。今云何言空定
滅耶。答遠釋云。治有四種。一壞對治。謂方
便道觀下有流無常等故。二斷對治。謂無礙
道正斷下過。三持對治。謂解脫道為首。及後
一切無間解脫持彼無為不令失壞。四遠
分對治。謂解脫道。為首。及後一切無礙解脫
遠令前障畢竟不起。今此空定據第四治
故說此離。今更釋於二禪中雖無色聲觸
[012-0330c]
想。得借初禪三識之心見聞覺觸。是故乃
至第四禪中猶有此想。今得空定故說滅
之。若爾香味二想何故亦說。釋有二義。一
亦有借故。二以與聲觸同是不可見有對
色故同辨。如第四禪滅憂苦等準之。是
名離障。二對治者論有三句。過色等境界想
者。空定離彼色等境想故名過也。云何過。
以不分別故。云何不分別。以見無我故。
此辨實治也。問此中既有修行對治。為
有支不。答依瓔珞本業經。四無色定各有
五支。謂想護止觀一心。今依雜集等論。諸
無色定。奢摩他一味想故無支分建立也。
論主但約翻所離障顯能治行。以義說之。
非約支分。知無邊虛空者是修行利益。謂
三色想絕廓爾無邊。即入虛空無色定者是
彼二依止三昧。二過虛空相者是名離障。
見外念麁分別過患是名修行對治。謂外
緣虛空心念麁患故。能見此失知過而
除彼想故云對治也。知無邊識者是修
行利益。謂捨外住內也。定體可知。三中過
識是離障。見其麁事念分別過患。是修行
對治。謂猶見住識為麁患故。知無所有者
是修行利益。謂前捨外住內。猶為麁念。莫
若內外雙離。俱無所有。方為利益。定體可
知。四中離障可知。見彼住無所有想麁念
過故。能治彼想名修對治。知非有想非無
想安隱者。麁想既盡名為非有。細想未泯
名曰非無。此中非無約聖智說。非謂世定
覺此非無。定體可知。下明入意。謂但隨順
[012-0331a]
化眾生法入此八定。非是自行所樂故云
也。第四厭果分中有二。初行果。後調柔等
明位果。初中有三。初四無量名行方便果。
二五神通是行功用果。三總結自在。


初中
四無量義略作四門。一釋名。二體性。三建
立。四種類。初釋名者。緣無量境起無量行
名四無量。則帶數釋也。二體性者。雜集論第
十四以定慧為體。又慈能與樂無瞋為體。
悲能拔苦即不害為性。喜慶他樂不嫉為
性。捨令他捨惑即善捨為體。三建立者。依
莊嚴論及瑜伽第十二有四種作意。立四無
量。謂緣求樂眾生起與樂作意立慈無量。
緣有苦眾生起拔苦作意立悲無量。緣有
喜眾生起隨喜作意立喜無量。緣有煩惱
眾生起不染污作意立捨無量。此約初教。
又依大集經第九云。知諸眾生心性本淨是
名為慈。觀於一切等如虛空是名為悲。
斷一切喜是名為喜心遠一切行故名
為捨。此約終教。頓圓準之。四種類者。諸經
論中多說三種。一緣眾生。二緣法。三無緣。
智論中二釋。一約能起。初一是凡夫慈等。次
是二乘法執。三是菩薩稱真。二約所益。初一
令得人天益。二令得二乘益。三令得菩提。
佛地論中諸佛菩薩緣眾生假者。亦緣彼五
蘊假法及緣二空真理而教化故。今十地論
中眾生念等者念則緣念也。若依圓教如下
離世間品。各有十種。具如彼說。餘義如別
章。釋文中二。先釋於慈。後三類顯。初中三。
初眾生念中四。先與樂。廣者與欲界樂。大
[012-0331b]
者與初二禪樂。以共喜故名同也。無量者
與三禪樂。不共喜俱名不同也。以此三
樂與眾生時。無簡彼此故云不二者亦
是等也。第二言無瞋恨者。是二障對治。遠
云於怨加損名與不愛。於親與樂名為與
愛。此二是障如經無瞋。治初無恨對治後。
又釋於不愛者授與可愛。翻己瞋嫌名
為對治。三清淨謂離五蓋令慈定淨。此經
略無。四無惱害者是攝果。謂慈定起於色界
中受正果。慈行餘勢力後於欲界受於習
果。故云於欲色界受正果習果。無苦惱事
故。二信解力遍者明法念。涅槃中緣利生
之法。瑜伽菩薩地緣諸眾生五蘊等法。地論
具二。先知凡聖眾生法。二及眾生下知眾
生心所起分別諸法。用以化生也。三滿十方
者明無念。論中亦二。初當體無念。二分齊無
盡。如論應知。餘三類慈故云亦復如是也。


第二明五通果中作四門。一釋名。二出
體。三諸門。四釋文。初中先釋通名轉變無
壅名曰神通。五者是數。通者是義彰數義
名即帶數釋也。別名中一名神足通。難測
曰神。履涉稱足。從用就喻為名。又釋神是
通用。足是所依之定。定與通為足故。定用
從喻為名。亦名如意通。出沒隨心故。亦名
身通。通慧依身故。亦名神境通。是通慧所
變境故。二天耳通。三天眼通。光明義是天義。
聞聲是耳義。照導是眼義。並從根及趣以
立其名。四他心通。能了他心。從境為名。五
宿命通。亦名宿住通。往謝名宿。宿時色心
[012-0331c]
相續名命。亦名為住。通慧照彼。亦從境為
名。此五並是依主立名。謂宿住之通等準
之。第二出體者。依薩婆多。凡夫五通若總
出體。以通大地中慧數為體。若別即以
等智為性。若經部宗。凡夫五通總以想智
想定為體。若別即以十智中名字智為性。
若聖人得同以名。用無流智為性。若大乘
宗。總以別境中慧數為性。若別凡夫五通
世俗智為性。聖人五通後得智為性。若雜集
論定慧為性。第三諸門分別者略有五門。一
辨所依定者。依小乘唯依四根本定。以
依勝地發勝通故。未來中間慧多定少。諸
無色定定多慧少。復無有支相助不能發
通。經部亦同。大乘瑜伽顯揚亦同前。若雜
集論通依四定。多依第四。以功德勝故。二
約三業者依地論。初一身業清淨。天耳他
心二通口業清淨。宿命生死智二通意業清
淨。解云初即轉變色形名身業淨。天耳他心
能起言說名口業淨。後二以過未隔世難
知。唯意能了名意業淨。五通是智。理實皆
意。但隨用相故。作此分矣。三約業用者。
地論約菩薩業用。初身通能到眾生所。次二
為其說法。謂天耳聞他言音不同隨方為
說他心知他心器所樂。要由此二方得說
法。謂言聲及義也。後二盡知眾生過去未來
所應受化故。解云宿命知其過去所習因以
授法。天眼見其未來根熟方能受化。四約
智見者。地論中前四通明智。第五明見。解
云理實五通體皆是智。但為天眼照矚分明
[012-0332a]
廢體從根說名為見。若爾天耳何不從根
名聞。釋理實應齊。但為智是見性。眼亦是
見。見義順智偏就眼說。五約所知分齊者。
若凡夫五通但知一四天下。若小乘人依智
論第六云。若小乘阿羅漢小用心。天眼見
一千世界。大用心見二千世界。若大阿羅漢
小用心見二千世界大用心見三千世界。義
準菩薩。隨位漸增。若佛總無限量。餘通準
之。第四釋文者。五通則為五段。初神足通
中論得三種勝自在。一初句動世界自在。約
依報。二一句自身自在。一散。二合。三隱顯。
謂現沒還出也。三約身作業自在有八種。
略無注水。餘如論辨。若依智論第六。如意
通有三種。一能到。二轉變。三聖如意。能到
有四。一身能飛行。二移遠令近。不往而
到。三此沒彼出。四一念能到。轉變者。大能作
小。一作多等。外道力轉事極久不過七日
佛及弟子久近如意。聖如意者於六塵中不
愛不淨。觀令愛淨等准之。是自在法。唯佛
得之。乃至廣說。二天耳通中以天耳過天
人故。若苦若樂若麁若細若近若遠等。聲無
不聞知。餘如論辨。三他心通中。先總。後別。
別中十句分三。初四知煩惱心。次二知報
心。餘四知作業心。論分為八。如論應知。初
中前三知三毒有無。論名隨煩惱。此是隨
緣現起故非是小惑名隨。二垢等知其細
惑性。成名為使故。次知報心。是無記心。人
是小。欲天廣。色天大。無色二。解脫名無量。
此中名狹以定力多故。餘知作業。前三淨
[012-0332b]
後一染。前中亂等約學定心未得故。或散
或非散二定等約得定。得定後。或入定或
出定或在定。三縛解等約慧。於縛得脫故。
後一知染心。此中略無求不求心。有上等
約慢。謂有上處起得想。是麁。於無上處起
得想。為細故。論云麁細習行故。四宿命中。先
總。次別。後結。論中分三。初誰能念。謂智。此
釋總句。別中一念何等事念一世界等二
我生下。云何念因名字等念。此中種族者是
家差別。謂生家等。姓者貴賤等姓。三知本某
名。四知所食。五知苦樂。六知壽命。如經如
是久住故。七知死此生彼。餘如論辨。五天
眼中。先總。後別。論中先釋能見為總。初見
眾生死此生彼故名死生智通。審見委細故
云清淨。遠見他方故云過人。二見何等事
下總釋所見。三云何見下明其見相。即別釋
所見。即是諸眾生等。明善惡因果。指同二地
說可知。


第三是菩薩下明總結自在。論
中具四。一禪結四禪。二解脫結四無色者。
以八解脫中四無色是後四解脫故也。三三
昧是四無量定也。四三摩拔提是五通者。此
云等引。謂引起五通業用也。能入能出者。
謂起心欲入起心欲出名生心時。即能入
出名用現前不隨生者。不為定等所縛
故。前十種深念中淳厚心此處成就故也。雖
入禪等。而以願力生彼。增長菩提分處
即與佛菩薩共生處也。此約自利釋。瑜伽
住品約利他釋可知。行果竟。


二是菩薩住
於明地下明位果。於中三果即為三。初調
[012-0332c]
柔果中四。初調柔行體。二忍行德。三別地
行。四結說相。初中三。先法。次喻。後合法中
言觀一切法不生滅眾緣而有者。此中論云
於清淨法中不見增。煩惱妄想中不見
減。因緣集生故者。此故字有二義。一由緣
集故無增無減故云不生滅也。二由緣集
故有增有減故云有生滅也。此一緣集之
因成此二義。是故常起因緣對治。離染成
行而恒不見有生滅相也。欲有無明縛皆
微薄者。斷一切修道欲色無色界所有煩惱
及彼因同無明習氣。皆悉微薄遠離故。解云
此是貪等煩惱障現行并種故云及彼因。與
當地所斷所知障種同此位滅故云同無明
習氣皆微薄。以未盡故但云薄也。地經中
諸見縛。先於初地已斷故也。不復集斷三
毒者。以斷細不斷麁故。二是菩薩忍下明
忍行德中有十心。他人加惡名辱。心能忍
受名忍。善護他心釋安樂也。以此二心
分別已下諸心故云分別示現。言作惡懷
疑者。謂有眾生曾損惱菩薩自恃已惡
疑菩薩瞋故云也。然菩薩將護身與彼同
愛語誘誨。故云現同伴侶愛語等也。此釋
同和心柔軟心。此中美妙心具彼二心也。
不壞心者被身加惡不瞋故。不動心者口惡
罵不報故。不濁心者忍時心不憂惱故。不
高下心者過去久行不憍慢故。是故今能下
就與其善言。謂於己不高。於他不下也。地
經有二句。一以道化他不求他敬。二施恩
及人不望他報。若有悕敬望報時。少不
[012-0333a]
稱意即便生瞋。今由無此故成忍因。此中
初施恩不念。後小恩大報。不諂曲者非不
實釋不諂。及無偏心釋不曲也。以菩薩謙
下隨物相同諂曲故。今明實等也。不染心
者。微細隱覆垢染心。皆悉離故顯淨也。餘文
可知。


二偈頌中三十五頌分五。初二頌起
厭行分。二有二十四頌厭行。分三。初四
頌護煩惱行。次六頌護小乘行。次十四頌
方便攝行。三有二頌厭分及行果。四有六
頌位果。五末後一頌結說。


第四焰地中亦
七門。同前初釋名者。唯識第九云。安住
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慧焰增故名焰慧
地。攝論云。由諸菩提分法焚燒一切障故。
無性釋云。此地中有焰慧故名為焰地。世
親釋云。能燒一切根本煩惱及隨煩惱皆為
灰燼。名焰慧地。莊嚴論云。以菩提分慧為
焰自性。以惑智二障云薪自性此地菩薩
能起焰慧燒二障薪名焰慧地。金光明云。
能燒煩惱。以智慧火增長光明。修行道品
依處所故名為焰地深密經第四及瑜伽七
十八及顯揚論大同此說智論名增妙地。如
十住論云。施戒多聞威德熾盛故名焰地。


第二明來意者。亦有三義。一前地明定。自
下諸地明所發慧。依定發慧義次第故。此
依解深密經。二前之三地寄在世間。今此出
世。義次第故次來。此依十地論辨。三前三
地雖得世定總持而未能得菩提分法。捨
於定愛及法愛故。是故此地修證彼行故次
來也。此亦依深密經。


第三所離障者。依
[012-0333b]
十地論離解法慢障。以第三地聞勝流教
法生解起慢。四地翻此故以為障。依梁本
攝論名微細煩惱共生身見等無明。彼論以
法執分別種子為體。如梁論第十具釋。又
成唯識論第九名微細煩惱現行障。謂所知
障中俱生一分。第六識俱身見等攝。最下品
故不作意緣故。遠隨現行故說名微細下論釋世親攝論云。分別我見有三。一最初
斷細故名為上品。二分別起故三不能遠
到故名為麁。今此俱生最後所斷故名下品。
任運起故。遠到第四方可斷故。是故此障
異彼麁故名微細也。上論彼障四地菩提
分法。以入四地時便能永斷。彼昔多與第
六識中任運而生執我見等。同體起故說煩
惱名。今四地中既得無流菩提分法。彼
便永滅。此我見等亦永不行。初二三地行施
戒修相同世間。四地修得菩提分法方名
出世故。能永害二身見等。下論釋云。以前
三地同凡三行。由斯未斷迷理我見。四地
出世方能永斷。燒薪之焰依此立名。二我見
言或二障同體我見。以正斷所知煩惱不
起同名永斷。理實但除法執我見。或法執
中我我所見為二身見。或分別俱生名二身
見。盡處總說故說四地斷二身見。此三釋中
初釋為勝。上論寧知此與第六識俱此問也
第七識俱執我見等。與無漏道性相違故。八
地以去方永不行。七地以來猶得現起。下論
釋有三因。非是第七。此即初地。上與餘
煩惱為依持故。此麁彼細。伏有前後故。此
[012-0333c]
但與第六相應。身見等言亦攝無始所知障
攝定愛法愛。彼定法愛三地尚增。入四地時
方能永斷。菩提分法特違彼故。由斯四地說
斷二愚及彼麁重。一等至愛愚。即是此中定
愛俱者。二法愛愚。即是此中法愛俱者所知
障攝。二愚斷故煩惱二愛亦永不行。金光明
云。味禪定樂生愛因無明。微妙淨法愛
因無明。深密瑜伽並同上辨。


第四明所
證者。依梁論名無攝法界。彼論釋云於最
勝真如及真如所流教法。於中見無攝義。謂
此法非我非他所攝。何以故。自他及法三義
不可得故。譬如北鳩婁越人。於外塵不生
自他攝想。依無性世親諸本多同。唯識第十
云。四無攝受真如。謂此真如無所繫屬。非
我執等所依取故。解云等取同類我愛慢等。
非彼依止處及所執取境。中邊論云。猶通達
此乃至法愛亦能轉滅。解云與我執等同伴
故。


第五所成行者三種。一十度中成就第
四精進波羅蜜。二成就菩提分增上慧行。三
亦成悲智行。莊嚴論云。第四住能入生死
而不捨覺分故。又如下文不住道行等尋文知之


第六明所得別果略有三種。一依梁論四
地通達無攝法界得眾生利益果。二金光明
云。四地發心得不退三昧果。古人釋。四地相
同出世。由初證得故標不退。三調柔等行。
十王攝報。並準可知。


七釋文者。三分同
前。初讚請分。二顯地分。三重頌分。初中八
偈分四。初二明菩薩聞法歡喜供養。次一天
女妙音歌頌地法。次四天王慶聞供請。於
[012-0334a]
中初三慶聞供讚。後一請說後地。後一解
脫月同請。


二正說地相內。論中先明依
前地淨定總持今此地如實智淨故說焰
地。四分中。初是入地方便故云因。二是初入
地出障行故云清淨。三是正住地道品等行
能有所除故。對治進修上上故云修行增長。
四是地滿即彼清淨對治修行增長之果。又
初一是地因。後一是地果。中二是地相。又初
一加行道。次一無間道。次一解脫道。後一勝
進道。何故解脫名對治耶。以翻障顯地。


就初中三。先結前標後。二正顯十門。三
結行功能。初中法明門者。明謂四地證智。
以前地未得明相故。猶如地前四定中明
得定。相似法者是所說法。即眾生界等法也。
門者地經名入。依彼智明入此法中。若能
入名入。所入名門。又依此能至四地名為
門也。二處順行者正觀思量是方便。如實知
是正證。此二同依所說法故同順行也。十
中初五推能依至所依。謂初一觀正報假
名。二觀正報所依心識。即本識是染淨法所
依處也。後五句依所依立能依。謂初三句
明本識中所持染法。約處辨之。三界唯心
也後二明所持淨法。勝信解者猶是勝解。謂
於所解印持。決定不令煩惱污心。次大心
普被眾生。不同二乘小心故。又釋後五中。
初三句起依報。後二句立正報。


第二清淨
分中有三。初總。次別。後結。總中亦三。初於
佛家轉有勢力。二得內法。三謂十智教化
成就。此三皆以後釋前可知。又初地即生
[012-0334b]
在佛家。然前三地是世間。此地出世故云於
如來家轉有勢力也。又論釋云。依止多聞智
究竟者。此釋轉有義。謂依前三地多聞之
解得此四地出世間慧名智究竟。理實亦
依前地禪定。以教化之智依前所聞法故
偏舉之。論云除滅智障攝勝故者此釋勢
力義。謂除前地分別解心名除智障。亦是
滅當地所斷所知障也。得此四地殊勝之
慧故云攝勝。二釋內法中。論云此如是淨
勝等者牒前以釋也。謂淨牒除障。勝牒攝
勝。並於佛家得故。如來自身等者當相釋
也。有三句。初就人顯法。名為內法。即顯
如來自身所具之法。二以辨法成人故。名
此法為如來法。故云以是諸法顯示如來。
三謂十種下釋十智教化謂此智與四地證
智法明一體無異。得無前後故云同時得。
此與所觀法明同時。非與觀察同時。十中
論攝為四。初心不退者。論釋自住處畢竟智。
謂大乘法是菩薩住處。住於大乘心不退
轉名畢竟智。二於三寶等者同敬三寶畢
竟。謂於三寶同信不壞故云畢竟。三修習
下二句明真如智。即二無我正證智也。一觀
蘊等生滅流轉本無人我。二觀蘊等法亦本
來不生。是法無我。四常修習下六句是分別
所說智。即後得世俗智也。攝為二。謂染淨。
或為三。謂一染二染淨三淨。或為四。初二
句依正二報。是苦諦。以隨煩惱生故。次句
中半句生死。論名世間。即是集諦故云以何
煩惱。次半句涅槃。即是滅諦故云所有淨。後
[012-0334c]
三句是道諦故云隨所淨。又初中以煩惱等
順感器世間故。眾生世間皆從業等因生
故云同因也。次分別生死涅槃者是集滅二
諦。亦是染淨雙觀。雖全體不二而兩法不
雜故云分別也。下三句道諦。亦隨順涅槃
淨法故云隨所淨。一於佛世界中教化眾
生。成菩薩自業差別故云修習眾生業差
別。謂於眾生成已差別之業。二前際是生死
染法。後際是涅槃淨法故云煩惱染及淨也。
三於前際染中不見一法可損。以其即空
故。後際淨中不見一法可增。以其性滿故。
又釋前觀前後際平等。今觀現在世常滅無
所有也。行是十智教眾生故。即知於如
來家轉有勢力也。


第三對治修行增長分
中有二。初護煩惱。是異凡行。亦自利行。二
護小乘。是異二乘行。亦是利他行。前中明
菩提分法略作四門別作


四釋文中。此三十
七種類分七位三四二五單七隻八。



釋四念處者。謂身受心法是念所住處故云
也。新名念住。此四體實是慧。何故名念。以
慧觀守境。與念相近。即六釋中隣近釋也。
身謂相續。受謂領納。心謂集起。法謂軌持。此
四並是所觀之境。若小乘中。觀身不淨。觀
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故此四除
四顛倒。若大乘中如諸法無行經云觀身畢
竟空。觀受內外空。觀心無所有。觀法但有
名。解云此觀人法無我故。準勝鬘經能除
八倒。就身念處中。先觀內謂自身。次觀外
謂他身。後合觀自他。何故初別觀後總耶。釋
[012-0335a]
有二義。一約破病不同。人有三類。一有人
著內情多著外情少。如人為己身棄捨
妻子及財物等故須觀內。二有人著外情
多著內情少。如人為財喪身為欲殞命故
須觀外。三有人內外俱著故須合觀二
約觀行始終一人通觀。謂有行人本於自
身取為淨相故。先觀內內求不得。即謂外
有故。次觀外向者觀內不能及外。觀外
之時復不能觀內。是故第三內外合觀。初
中觀內身者標別所觀。循身觀者正顯觀
相循謂巡歷。於身支分次第觀察。精勤一
心者顯觀所儀。謂行者欲破自身。非勤不
辨故。須精勤故。龍樹云。離別常人易離
別知識難。離別知識易離別親戚難。離別
親戚易離別自身難。行者今欲離別己身
必須精勤。勤由專意故云一心也。除世間
貪憂者明觀所離。何故此中偏離貪憂。如
龍樹說。行者此中多生貪憂故偏除之。何
者謂創棄五欲念本所愛。是故生貪。未得
道法。所以生憂。是故但言除世貪憂。又釋
貪者凡夫多起著境難捨。受生之本三毒之
初故。煩惱中偏說除貪也憂心。一向貪欲
者起障定最重。禪中先離故。五受中偏說除
憂。是故若說除貪餘法隨遣。若說除憂諸
受隨亡。猶如破竹。初節為難。若破初節
餘節皆隨。貪憂亦爾。故偏說之。次觀外身。
後觀內外身。類亦同然。就受念處中亦內
外俱。於十二處中受唯是外法處所攝。何故
此中有內等耶。釋有多義。一自受為內。他
[012-0335b]
受為外。二意相應受為內。五識相應受為
外。三定受為內。散受為外。觀此三受不
離三苦故也。又智論云。菩薩觀苦樂不苦
不樂等三受。無所從來滅無所至。但從
妄想顛倒生等。三就心念處中。自心為內
他心為外。又五識為外意識緣外。為外。緣
內為內。末那一向緣內名內心。又定散分
內外。並觀此心剎那無常。又觀如幻無體
可知。四就法念處中。以心法為內。不相應
行及無為法并法處色等總為外法。內外合
觀可知。


第二四正勤者。是善十一中精進
數為體。但就止作各分已未故成四種。
謂初二勤斷二惡是止惡行。後二勤修兩善
是作善行。初中未生之惡遮令不生已生
之惡斷不令續。又已生伏現行。未生除種
子。後二善中未生善法習之令起已曾習起
使更增廣。此即未有令有已有令增。此四
皆由策勤方辨故名正勤。新名四正斷。於
二惡可爾。二善云何。謂斷彼不作故即是
勤修也。


第三四如意足者。所作遂志故云
如意。此即是神也。足是所依。即是定也。初欲
定者由欲加行能起此定。果從因稱故云
欲定。此是行體。斷行成者辨行功能。謂此定
行能斷諸結名斷行成。又釋涅槃名斷。斷
家行成名斷行成。修如意足者就前欲定
明其所修也。依止厭下明前斷行成也。於
諸煩惱。加行道厭。無間道離。解脫道中證彼
擇滅。勝進道中趣求彼果。名向涅槃。又釋
資糧道中隨分生厭。加行道中永伏名離。無
[012-0335c]
間道中正斷名滅。解脫道中證彼無為名
向涅槃。又釋若寄位言道前加行位生厭。見
位斷見惑名離。修位斷修惑名滅。究竟位
得彼極果名向涅槃。此等並是諸行治惑次
第之相。不須別分覺分前後。何故念勤不
明。此者以未得定故。得定方有此功能故。
二精進定者亦從加行以立定名。三心定者
餘處亦名念定。謂繫意住緣名為念定專
心守境名為心定。並從方便以立其名。四
慧定者。地論名思惟。瑜伽名觀故。彼論中
說此四名欲懃心觀。謂明慧照察名觀。或
是定因。或是定果。餘斷行等類前可知。



四五根者。依此五行能生見道故名為根。
下文離世間品云。一信根不可爼壞。二發
大精進究竟一切事而不退轉。三安住正
念除滅亂想。四三昧方便決定了知。五智
慧境界善巧分別故。解云此正經自約菩薩
道釋。依止厭等及第五五力。並準前可知。


第六七覺分亦如下入法界品內勘取第七八
聖道者亦如離世間品云。八正道是菩薩道。
一正見遠離邪見。二正思惟正念一切智。遠
離虛妄。三正語隨順聖教。離口四過。四正
業饒益教化一切眾生。未曾失時。五正命
安住四聖種。成就頭陀功德。具足淨威儀。
遠離一切思。六正精進懃修一切苦行。修
佛十力。無所罣礙。七正念悉能憶持一切
音聲。除滅世間一切亂想。八正定善巧方便
於一三昧出生菩薩不可思議法門一切三
昧故。解云此等並約菩薩道釋可知。第二
[012-0336a]
護小乘行中。初句是總。餘九是別。初中菩
薩行此三十七品。但為利益不捨眾生。是
故修行非如二乘為成自利行此道品。別
中此不捨眾生心。論攝為四。於中初三護
小乘心。後一護小乘行。初一為起行所依
故以本願為始。二以悲慈益物。憐愍為
心。上二護狹心。三為眾生故。希求佛果
故云為攝一切智也。此護小心。後五句名
行修五種行。一起淨土行求佛依果。二修
起佛法行求佛正報。下二句求行彼因。三
修彼地方便。無厭足行者謂求五地至七
地。修時巧便無厭足也。經中欠此一句。
四修不退者。謂求八地已上順佛深解脫
也。上自利行。五化眾生行者是利他行。智
慧方便善攝眾生故也。


第四大段彼果分
中二。初行果。後位果。前中論釋中得六種
果。一煩惱染生遠離果。二業染生遠離果。三
於勝功德中生增上欲心果。四彼說法尊
中起報恩心果。五彼方便行中發懃精進
果。六彼增上欲本心界滿足果。初二是離障
果。後四成德果。前中先離惑障中。論攝為
五。初本身見。是起慢之本。亦是六十二見
本故。我知是能知。大知即是所知大法。即是
三地中解法慢也。我修是能修。復計禪定。
是我所修。此是三地正受慢也。於中著我
等是人執。陰入等是法執。出謂三昧起者計
有出定。沒謂三昧滅計有入定。又釋出謂
修起諸禪。沒謂退失禪定。又遠公云。出者
修起諸定。沒者定所除滅二起者起不正
[012-0336b]
思惟起定慢也。推求心者是邪推求亦妄
取定相。同論思惟也。三行者觀心行於緣
中於己所得八禪等法。求覓勝相欲令
他知故云所行也。同論名多觀。四過者
堅執自己所得定等。心安諸事故云愛著。
即定愛也。五護者數觀勝相取勝屬己。憶
持在心。防己所得故云寶重所見等也。皆
悉斷滅者五結除斷。何故此中說此斷滅。
準成唯識論。此是第六識中俱生身見等及
所起過。同第四地出世道品。能斷除滅故。
此說之。又釋若約寄位。前地寄世間。此當
出世為分世出世故此斷除。若就此義亦
得是分別所起。以仁王經說四地名為須
陀洹位故得知也。


第二業染生遠離果。如
論應知。經中略無也。上來是前護煩惱家果。


第三是菩薩轉倍下。明於勝功德中。生增
上欲心果。於中十句。初總中牒前起後。謂
牒前護小乘家智慧方便。故行助道分等。
二隨所修行下別顯依前所起之心。正明
欲樂心。謂由前策勤所修力故。於上功德
見其實利。是故轉起殊勝意樂。令心柔和
求彼上法。於中成潤益心者。以見勝德能
潤益故。起深欲心故云深欲愛敬故也。下
別釋中。柔是柔軟。謂證法適神名樂行勝。
二和是調和。謂三昧調心。緣中無礙名自在
勝。此二是行體。下七為一名對治勝。是行
功能。一總明離過。謂堪任有用下別離六種
過。一對治不能離惡過。謂對治求法無疲。
不為食利。不為妬名。離此過也。次二對
[012-0336c]
治不能攝善過。二治不攝功德行。三治
不攝智慧行。四治不攝眾生過。上四是
自分對治。下二勝進對治。一解。二行。五自見
取過者違其解也。尊教不順顯其過相。對
治如經可知。六捨為首者如說修行。望於
聞思為勝為首。今捨彼首故是過。餘文可
見。


第四是菩薩爾時下明說法尊中報恩
果。謂前地中從師聞法。即名彼師。為說法
尊。從前地來。依法修行。今得成辨。稱彼
化意故名報恩。於中初一知恩報心。後九
報恩行。初中論釋。彼成知恩心者隨順行。
報恩行者釋知恩。為報恩故須知也。下九
別顯報恩行。一明報恩心。二能將護同法者
順說者心名為報恩。謂內心和善同止安樂
三依法起行。以為報恩。謂隨順受教不違
師命名曰直心。四發修行事。逢苦能忍名
為軟心。五於修行離過。為報師恩。謂不
說己德名無邪曲。六自過不覆名行正
行。七實德行成亦不自高故云無憍慢。上
來約行。下二就解。八依教受語明得師
言。九不顛倒受明得師意。如是下結行成
就。於中如是具足善心軟心者。論釋是前
對治修行增長。謂彼對治於此成就故云具
足也。具足寂滅心名對治修行增長力者。
名前二。遠離果為寂滅心。是前護煩惱對
治力也。具足忍辱心等論名彼果。即是此報
恩行果。前二句顯是等者。謂初句善心成。
次句寂滅心成。合此二句為第三名善寂
滅心成。以為彼果。


第五是菩薩爾時成下
[012-0337a]
明發勤精進果。不轉者不休息故此為總
句。下別顯九種。一自乘不動故云不捨。二
論中共染者。若過謂耽著精進。共懈怠者。若
不及離此二種平等勝進故云不染也。三
一切魔煩惱行不能破壞故云不壞也。四
常至心順行故云無厭惓。五廣念利他故
云廣大。此是利心也。六為無量眾生作利
益願攝取故云無邊。此是利他行。七勇悍
難當故云猛利。論經欠此。八修習過餘
故云無等等。九攝取眾生故云救眾生
等。論中更有一句可知。


第六是菩薩修習下明本心界滿足者。依菩
提分樂欲心滿故云直心清淨。下別顯中。一
彼求道品之心。由前精進修行增益故云
不失深心也。二於勝上證中。轉生決定心
故云信解明利。三彼上證之因。治過行增故
云善根增長。四除滅諸障故云遠離世垢。
五除此地祕密疑事故云不信皆已滅。六
以除疑故。於餘處決定故云無疑無悔等。
七依化眾生力。謂佛力能化眾生故云於
一切佛等。八依勝樂行。內證相應故云自然
習樂。九依現無量三昧心。智障清淨故云無
量之心等。上來行果竟。


第二菩薩住是第
四下明位果。三果即為三段。就初調柔果
中有四。一調柔行。二教智淨。三別地行。四
結說。初中先法。次喻。後合法中。先見佛為
練行緣。二恭敬等為能練行。三是菩薩下明
所練淨。能練中有出家者。初供佛福行。後
近佛慧行。一近佛。二聽法。三信奉等思。四
[012-0337b]
出家修行。初二地寄人王報故有出家。三
地天王出家不便。今此四地寄當出世次
辨出家。攝報不便。調柔中五地亦爾可知。
金作莊嚴具者。論云喻阿含現作證智莊嚴。
示現得證智故。二摩尼珠喻教智淨。前諸
地無者。為是世間故。此出世故有是用。又
經中略無別地行相。餘並如論應知。


第三
重頌中有二十九頌分六。初二頌前初增
長因分。二有三頌前清淨分。三有七頌對
治修行增長分。於中初四頌護煩惱行。後三
頌護小乘行。四有九頌前彼果分。於中細
分可知。五有七頌前調柔等三果。六末後
一頌顯名結說。釋第四地竟。第五難勝地
七門同前。


初釋名者。唯識云。真俗兩智行
相互違合令相應。極難勝故。攝大乘云。由
真諦智與世間智。更互相違合此難合令
相應故。世親釋云。由此地中知真諦智是
無分別。知世間工巧智是有分別。此二相
違應修令合。能合難合令相應故。故名
極難勝。無性釋及梁論並同此。瑜伽論云。今
此地中顯示菩薩於諸聖諦決定妙智極難
可勝名難勝地。解深密云。由即於彼
菩提分法方便修習最極艱難名極難勝地。
金光明云。是修行方便勝智自在難得故。見
思煩惱不能伏故名難勝地。莊嚴論云。於
五地有二種難。一勸化眾生心無惱難。二
生不從化心無惱難。此地菩薩能退二難。
於難得勝故名難勝。顯揚論云。證得極淨
緣諦所知諸法微妙慧蘊。成極難成。不住
[012-0337c]
流轉寂靜聖道名極難勝。十住論云。第五地
中功德力成。一切諸魔不能壞故名難勝
地。仁王經名勝慧地。諸餘經論多分皆同。問
仁王經初地菩薩四天王。雙照二諦平等道。
如何諸論唯說五地。答三藏云。據實初地二
諦雙照而約任運故說五地。今釋此是寄
法顯位。前地出世。此地却入實為難故。


第二次第者亦有三義。一四五六地總寄二
乘。第四寄當初果。第五寄當羅漢。第六獨
覺。前地預流。此名羅漢義次第故。是故次
來。以預流創故。羅漢終故。用寄四五二地
差別。中間二果略不寄顯。此依地論等。問
若爾何故仁王經第七地得羅漢果。答此二
各別。地論約所觀行相以配二乘。道品四
諦俱聲聞行。第六緣生是緣覺行。第七十度
是菩薩行故非二乘。仁王下卷瓔珞上卷約
人配位。前之三地相同凡夫故。後四地配
於四果以顯地別。良由第七未離分段故
寄同下位。二者二乘行中。道品居先四諦居
後。義次第故。三者前地雖得出世。而未能
隨順世間五明攝化。今此地中修證彼法。
是故次來。


第三斷障者依十地論離身淨
我慢障。解云以前地出世以為身淨。取以
起慢。便障五地不捨世道。故入五地翻治
此障。此等並是地背修捨。顯增微故。唯識
云。於下乘般涅槃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
分。令厭生死樂趣涅槃。同下二乘厭苦
欣滅。彼障五地無差別道。入五地時便能
永斷。由斯五地。說斷二愚。一純作意背生
[012-0338a]
死愚。即是此中厭生死者。二純作意向涅槃
愚。即是此中樂涅槃者。瑜伽深密同此可
知。解云以前捨世間向出世間背染向
淨故有斯障。此地觀四諦染淨因果平等
名無差別道。不同三地世間之染。不同四
地出世之淨。以於世間能出能入雙現前故。
故無背向斷斯障也。金光明云。一意入涅
槃。一意入生死。思惟無明。生死涅槃不平
等心思惟無明。梁攝論云。一生死涅槃。一向
背趣思惟無明。二方便所攝修習道品無明。
解云此彼經論會意可知。


第四所證者。依
攝論證得相續無差別法界。世親釋云。謂
於此中體無有異。非如眼等隨諸有情相
續差別各各有異。若如是知得入五地。無
性意同。梁論少別。謂彼論中釋此法界能令
三世諸佛相續身不異。唯識云五類無別真
如。謂此真如類無差別。非如眼等類有異
故。解云謂此地中修得生死涅槃無差別道。
由此了知非自他如得平等意。中邊論云。
由通達此得十意樂平等淨心。


第五別
行者亦有四種。一十度中當禪定行。二當
地中得諦觀增上慧行。三莊嚴論云。第五住
以得教化惱不惱心。以無我故。四下文
亦成五明處行。


第六得果者三種。同前。
一依梁論。五地通達相續不異法界得無
差別法身果。二金光明云。五地發心得寶華
三昧。三調柔等可知。


第七釋文中三分同
前。


初讚請分中有十五頌分四。初二頌明菩
[012-0338b]
薩眾以三業供養。次有二頌明天王眷屬
三業供養。次有十頌天女歎佛。於中初一
敘事。次八歎佛。初二歎因深果現。次二體
極用希。謂此一類所化根器久來未熟故。今
佛海於彼一類常恒堪然未曾起用。今既
根熟感佛應機從體起用。故云從久遠來
大海相始動。非謂如來從久遠來一切處
未用今始方用。次二頌慶此希遇。次二頌
歎佛德勝。後一總結天女歎已默住。末後一
頌眾首正請。


第二正說中論分為三 初
勝慢對治 二不住道行勝 三彼果勝。



中以加行道及初住地無間道合為初分。
二以正住地分解脫道為第二分。三以地
滿勝進道為第三分。就初中勝慢對治者。
遠公云。慢有二種。一他地慢。謂前四地中
得出世智。取彼勝相名為勝慢。下以十平
等心翻彼名治。二自地慢。謂於此十心希
求勝相。復以為慢。下以如道行對治。今釋
前地解法慢障。正地中對治。此地所治身淨
我慢障。是前地中得出世淨。取以為慢。此
地加行觀十平等。正伏彼障。初入地時。無
間道中正斷彼種。是故此二俱名勝慢對治。
以勝前地。初說治障。至正住地。但修勝行。
於世出世無偏住著。故能隨世以攝眾生。
於初分中二。先地加行。二初住地。前中三。
初結前舉後。二正顯十心。三結能入地。就
正顯內。於平等中心得清淨故云平等心。
中此十平等與後六地平等何別。釋以前
地中取淨法為慢故。此地中偏觀淨法平
[012-0338c]
等。後地通觀染淨平等。此等並是地背修捨
差別法矣。十中論分為二。初三名諸佛法。
即果法也。謂三世十力悉皆平等。又釋舉力
等取餘功德法。後七名隨佛法即因法也。於
中前六自利。後一利他。前六中就行合為
三學。初一戒行。次一定行。餘四慧行。離為
七淨。一戒淨。二定淨。三見淨。四度疑淨。上
二同一句。五道非道淨。此前五種大小名同。
後二名異小乘中。六名行淨。七名行斷淨。
以彼宗趣盡滅故。大乘中六名行斷。七名
思量菩提分法上上淨。以此宗依其行斷
起勝求故。二就位辨者。若小乘初二在見
道前。次三在見道。行淨在修道。行斷無學
道。若大乘中行斷思量菩提分俱在修道。餘
悉同前。何故初二在道前。謂要依戒定方
能發彼無流聖慧。何故次三在於見道中。
斷身見故。得見淨斷疑故。得度疑淨。斷
戒取故。得道非道淨。入見道時十使俱斷。
何故言三。涅槃經說。此三重故。謂十使中五
見及疑局障見道。餘四通見修。就六中三
本三隨。謂身見為本。邊見隨。戒取為本。見
取隨。疑為本。邪見隨。是故三結三隨轉斷
此三結立三淨。後二在修者。以修道中斷
障成德故有二也。餘文如論可知。第二菩
薩住五地下明初住地。論名如道行。初總顯
中。善修菩提分者牒前四地所修覺分。依起
此地十深淨心。後依此心希求此地。不住
道行勝即能得佛者。即能證佛所證真如。論
經名隨順如道行。又論云。如是不住道行勝
[012-0339a]
破彼慢者。謂前四地取道生慢。即淨心為
治。又彼淨心希此勝道。復以為慢。如道為
治。以如道行於如法中不取著故。亦名
不住道行勝也。二是菩薩下別辨中八句。初
二起行心。一大願力習菩提心。是起自利行
心。二慈心不疲。是起利他行心。餘六所起
之行。前三自分。後三勝進。三得福慧善根
力故云得念等也。又釋得念等三慧之力
故。四修福智常不休息故云不捨。五正修
善巧方便之行故云出生等。六勝進之始。上
求無厭故云欲得轉勝等。七行修轉勝得他
佛力加持故云也。八德成在已名自身得勝
力。故云生定不退。論中有三慧可知。又以
緣平等真如令心不退故也。第二如實知
下明不住道行勝有二。一所知法中智清
淨勝即為自利。護煩惱行不住世間。二利
益眾生勤方便勝即為利他。護小乘行不
住涅槃。此二說有前後。理實合行故名不
住。若不爾者初應住涅槃。後應著世間。故
知俱也。就初中先明四諦實法分別。後明
十諦化眾生差別。有此十種即是於前四
諦作十門觀察亦同。下文十門觀察十二因
緣相似也。故瑜伽住品。此地中云。於四聖諦
由十行相似如實了知故也。前中苦集二
諦有佛無佛體。是世間雜染因果。滅道二諦。
性是出世清淨因果故名實法也。就後十
諦中。依地論及遠公作四句分別。一制立
者。謂四諦門中義合法界。菩薩於中窮照無
遺。隨智異論。廣別難窮。且就一周圓數以
[012-0339b]
辨十門。然並是菩薩自知知相難明。故寄
所化以顯其異。此乃約化顯自所知故。論
名所知法中智清淨也。二開合者。或總為
一。謂化眾生分別。或隨所化大小分二。
初九化小。後一化大。或隨化所起分以為
三。前五化生。令其生解。次四化令起行。
後一化令入證。或約人不同。離以為七。初
一化根未熟。二化根已熟。三化疑深法
者。四化謬解法者。五化離正念者。六七八
九化正見者。十化於大乘可化眾生。或隨
法不同分以為十。如文。若廣分別數別無
量。三對實法相辨通別者。此之十門於
前四諦一一皆通。一世諦者通觀四諦法相
差別。二觀四諦體空。三通觀四諦非有非
無。四通觀四諦有無各異。五通觀四諦緣起
集成。六通觀由迷四諦成於苦事。七由
迷四諦起作集也。八通達四諦得證滅
也。九通解四諦得成道智。十窮達四諦緣
起實性清淨法界故成大乘菩薩因果。四
釋文中二。先列十名。後次第釋。論中小乘
可化眾生者。非是化眾生令入小乘。謂化
小乘眾生令入大故云也。初一根未熟。不
堪入大。為說四諦十六行等名知世諦。
此是四重二諦中。第三重內世諦也。瑜伽云。
依曉悟他故。解云經及瑜伽通諸根器。地
論偏約未熟可知。二為根熟小乘堪入大
故。為說第一義法空。經云一乘者令小入
大。更無餘乘故。又理無二故亦名一相。瑜
伽云依自內智。解云此釋不約所化也。三
[012-0339c]
有人不解第一義諦一向斷滅名為疑惑
深法眾生。知相諦者為知諸法非有非無
一實相也。故云相諦。又釋既聞真諦將謂
斷滅於俗。故名疑惑深法。今為分別諸法
自相歷然故云相諦。瑜伽依俱處所名為
此說解云即前真俗名俱處所。四為謬解
等者聞一實諦。謂定是一名謬解等。今知
二諦差別非一。前即疑一。此即迷異。五既
聞諦差別。謂各有體乖違正道。名為離
正念者。知說成諦者知前差別四諦諸法但
隨言說因緣集成無有自性。故云說成。瑜
伽云。於契經調伏本母名。由此說。六為
正見眾生者。令得知苦斷集證滅修道。
瑜伽云。依於現在眾生苦自性。依於未來
苦因生性。依於因盡。無生性。依於修習彼
斷方便性。經云至不二法者。謂道諦智能
至無二滅理故也。七為大乘可化者。謂直
進菩薩不從二乘來者。知菩薩因果。於果
位而知者但是信解力顯影像觀智非是佛
果無盡智知。此簡定分齊。下離世間品亦
如是。簡彼約行。此中就解。餘文可知。第
二菩薩如是下明利益眾生勤方便。於中二。
先總後別。初總中亦二。先觀有為過。虛偽
者觀內五蘊。謂妄想常等不相似。無故虛。
此明所取非實也。常作我想慢事故偽。此
顯能取不真。是妄是偽。謂於前虛相妄取
為我等。二誑詐者觀外六塵。謂世法盡壞故
誑。此明所取不實。但是誑也。世法似續似
若。有利而實速滅。無利可得而言有者是
[012-0340a]
誑也。世法牽取愚癡凡夫故詐。此顯能取
迷真。謂由妄取令彼世法隱虛詐實。令
其貪取。言假住須臾誑惑凡夫者總結內
外。就人彰過。謂妄境引心名之為誑。心
迷前境目之為惑。於前有為內外之中各
境為誑。心為其惑。論中牒釋可知。凡夫依
止彼正取我慢身。新名異生。會釋可知。下
明正起慈悲。於中悲者憐愍彼眾生故。大
者勝前地悲故。轉勝者不住道行勝故。慈
者勝利益示現故。光明者救眾生方便智成
就故。二得如是智慧力下別辨中二。先牒前
起後。智力牒前知有為過。不捨牒前。悲
慈轉勝求佛智正明為物求大義利。下正
別顯。中先悲後慈。就悲觀中有二。先觀
緣集苦二又作是念下觀深重苦。前中言觀
有為先後際者。總觀先際因後際果也。知
眾生等下別中先觀先際。於中初觀流轉
後顯無我。前中但言無明有愛者。顯流轉
因是凡非聖。理實亦有業等餘緣。何故不
說。以無明發業愛能潤業業感報。由此癡
愛為本故偏舉之。三求報起故云生。即先
際果也。流轉生死者是欲求眾生也。於五陰
等者是妄梵行求。是外道非小乘故云妄
也。增苦惱聚者是有求。眾生下顯無我中。
言無我無我所者。是中自身無我及彼無我
事。第一義故無也。然世俗假立依命根力
住。釋命者也。數數受生釋眾生也。謂眾多
生死是眾生義。數數即是眾多義也。又釋數
數受生釋人也。以梵名補特伽羅此云數
[012-0340b]
取趣。即數數取諸趣受生故也。眾生身心相
續。非常非斷故說有命有眾生。此釋明世
俗假有也。破彼慢取意故說無命無眾生。
此釋就破病說無。假法不待破也。遠離能
取等釋離我我所也。下類顯後際中。謂
如前際。以何因牒彼癡愛。隨所有眾生牒
前果也。隨所有苦行牒前無我。謂但有苦
果及苦因。行本無我也。經中究竟是論中盡
字。不知究竟有出者離滅道也。不知無出者
明不知有苦集也。二又作是念下明觀深
重苦。謂無量世隨逐是其深苦。種種苦事是
其重苦。初觀眾生受苦不厭離故云可怪。
又於無所有中而生貪著故云可怪。下明
可怪所由謂無明癡故。已今當滅者是無量
世隨逐苦也。二如是生死下牒前可怪後
明種種苦也。謂不生厭可怪。況更造集令
苦轉增。五道苦輪者是身生苦。生死水漂等
者是集愛也。歸五陰等者明離彼滅道也。不
知不畏等者明有病苦。謂四大相違故。似
毒蛇不能拔出等者明具彼集。故釋有
四句。一妄梵行求眾生不能拔出憍慢見
箭。二欲求眾生受欲者不能滅除貪恚癡
火。三欲求眾生行惡行者不能破壞無明黑
闇。謂為見少利行大惡行。後受大苦名為
黑闇。四有求眾生不竭愛海不求十力
等者遠離滅諦。謂佛果大涅槃稱為滅也。
下明離道諦。隨魔意者失道緣也。惡覺
轉者乖道因也。悲觀竟第二如是苦下明大
慈觀。於中二。初愍眾生修善。二發願益
[012-0340c]
生。前中先牒前苦眾生處之孤獨無救。謂
於已現受苦無有能救。於未受苦無所
依得免。此明在苦無救。經欠無依下明
於惡無治。此經有二句。論經有四句謂近
友聞法思惟修行。初善友陰人事等。如舍不
能親近故云無舍也。二聞法如洲。依之
即免四流水所漂。不能聽聞故云無洲。三
靜思窮義名為究竟。不能思故名無究竟。
四修慧正見事等。如目不能修故名無目。
唯我一人等者諸佛菩薩充滿法界。何故言
孤獨。不欲復待彼助已度顯示勇猛
勝事故也。增長福智依向所化。令近成人
天因遠作涅槃因。畢竟淨者令得涅槃果。
無礙智力者得菩提果。餘如論釋。二如是
思惟下明發願益生。初句總。謂上文於苦
無救。今明與善。皆為拔苦故云皆為度
故。下別辨九種。一已住善者不令生退失
於樂果。二不善眾生令得修善。又此利樂
不同如前具釋。三濟貧乏是順緣不足苦。
經欠此句。四救繫囚是違緣所逼苦。於中
先外緣所繫苦。五病等是內因所發苦。六
化令正住。七斷疑令解。八三學令行。九
令得滅果。不住道行勝竟。


第三大段彼果分中有二。先行有四種。一攝
功德勝。二修行勝。此二自利。是前所知法中
智清淨果。初自分後勝進也。三教化眾生勝。
四起隨順世間智勝。此二利他。是前勤方便
果。初化他行後化他智。初中初三句論有二
釋。先配三慧可知。次配二巧。謂初句總舉。
[012-0341a]
二別知法。三別知義。亦是二持可知。以總
攝別。是故論中名為攝聞勝也。次二句明
戒勝。初微犯能悔。後堅持不犯。前中內有
慚愧折伏柔和發露向人名為自護。又被化
舉罪。亦由慚愧能忍斯辱。名為護他。二
戒無微缺名堅心不捨也。下五句明智。一
知因緣智。謂果由因名是處。不由因名
非處。此治無因。又善惡因得樂苦報。名為
是處。反此為非處。此治倒因也。達此之智
名為覺者。二證理智外分別名為魔事。證
智能治名不隨他。三知教智。謂正說為是。
邪說為非。交參為雜。簡邪得正名為隨慧。
四神通智。謂現神通能治邪。歸眾生令向
正故。五化眾生智。可知。


二善集福德下
明修行勝。於中十一種。一無厭為因。集福
增長。二依進為因。求智不捨。三釋如論可
知。四不起邪思令戒光潔。論經欠此句。上
四是自分行。下明勝進行。五起佛果法行。
六起佛依報淨土行。論釋中具二種嚴。一
約人。謂住處眾生淨。無煩惱是斷德。堅智
是智德。二約法。謂佛果位諸功德法以為嚴
也。七依佛正報相好法身起彼行求也。八
依佛三業作用起行。九敬重法行。以行依
法成故敬求也。十願取三有。巧攝眾生。在
染不污名心無礙。十一日夜常念攝取眾
生。離小乘心名離餘心也。


第三菩薩如
是行時下明教化眾生勝。於中初一句總明
攝生。二以色身等別明同事應機。三以說
法斷疑別顯愛語。下別明利行攝生。四於
[012-0341b]
菩提無方便眾生。不解菩薩所行道等。故
示行事令解修行。五雖解修行。然疲倦不
進故。示佛果大利益事以勸進之。此二化
大乘眾生。六為欲求有求眾生。示世過患
令不樂也。下二句化梵行求眾生。七為小
乘正梵行求不信大乘者。示佛大智廣益
眾生。八為外道無智邪梵行眾生。以身業
現通。語業教道。令捨邪入正也。九總結。
行成有四句。一因緣方便結前四攝攝生也。
二心常在佛者為化眾生求佛勝力故。三
不失善根者所得福智皆不退失也。四
又復常求等者彼所修行欲令增勝懃修行
也。


第四是菩薩利益眾生下。明隨順世智
勝染障對治中有十句。一知經書等。二金
石等。三治病等。四伎樂等。五日月等。六施戒
等。此六正是隨世間智。七不惱事。八安生事。
九哀愍出。十令入佛法。此四是結意。就
前中初五是障治。後一是染治。以戒等離
染故。就前中初句內治四種障。一書治所
作事中忘障。取與等事中障也。聞法等解中
障。作不作等行業中障。一作不作者善作惡
不作。二於善中有已作未作。三於未作中
隨時益生應作不應作。二經者論經名論。
因論治邪見以校量正理故。聲論治軟
智。以解了文章聲字生勝智故。三論經印
者。印記分明不假守護故治彼障。又伎藝
當印。又是六藝等文章亦是聲論。四以數
知多少。算記其位令不生疑故治彼障。
上總是因聲。二論也。二金石等者。以工巧
[012-0341c]
論能治貧也。三治病下是醫方。論病有三
種。謂乾消等內四大不調相。鬼著等是外眾
生相。蠱毒等通內外。亦四大是草毒也。亦眾
生相是毒蛇。此等或但成病。或致令死故
為因也。呪藥二種通別治其四。妓樂等治
憂惱障。國土等治不喜樂障。金銀等治世
間繫囚等障。五日月等能治報分過。作惡
因障謂覩災相。修善排惡故說治也。曜等
攝者謂日月五星為七曜也。五星謂東方歲
星等。二十八宿。謂角亢等。日月五星於中宿
故。論中入八業果。一日。二月。三星。四宿。五
吉凶。六動地。七夢。八想。此中名怪也。身
中諸相者愛不愛果行故。謂由有過去愛果
因行今有好相。不愛亦爾。六布施等是內
明。論是染對治有六句。一施治慳染。二戒
治破戒染。三禪治貪欲染。四神通治邪歸
染。五四無量心治妄行功德染。謂殺生祭
祠而求福者名妄行德修。四無量能治也。
六四無色定治妄修解脫染。以外道等妄取
無色以為解脫故。下明後四起世間智。有
四種相。一諸不惱等是異障中無障。謂無捕
獵等惱眾生之障。二安眾生是與無過樂。
謂樂不生罪故無過也。三哀愍等是發起清
淨。雖令眾生無苦有樂而著欲放逸。是故
愍彼故。令離放逸故云發起淨也。四令
入等所用清淨。謂雖不放逸不求出道。是
故令入佛法受用淨也。又釋此四句從後
向前。結前六句。謂令入佛法結前第六施
戒。二哀愍等結前第五。以示日等災怪令
[012-0342a]
離放逸故。三安眾生事結初四門。以同
與樂故。四諸不惱亂眾生事。結前亂眾生
六中初三後二。以此五門即五明所攝能除
闇障。俱而能生智。是故論中釋前三句超
舉後二。良為此也。其第四句但為與樂而
非生智。故非此結餘。如遠疏應知。


第二
就地果中。三果科釋同前。言得轉勝多聞
三昧者。論經名多聞陀羅尼者。非義陀羅
尼。謂對勝彰劣也。以平等淨心難得等者
對劣顯勝也。以能具二難故得聞持。一
地初平等心難得。二樂出世間現世間難。
此是不住道行勝也。以此地智光證是真如
事故況金器硨󰗜[石*巨/木]磨瑩等。日月等喻教智
淨。依阿含增長智慧光明勝於前地智故。
謂勝前地珠光故也。餘並可知。


第三重頌
中有三十九頌。初十一頌前勝慢對治。於
中初二頌十平等。次二頌道品。鎧杖喻。次
二勝行嚴身喻。次二師子吼法喻。次三頌前
初住地同念不退心。論名如道行。第二常
為下十三頌不住道行勝。於中初四頌前
所知法中智清淨。二如是觀下九頌教化眾
生勤方便。於中初一頌半頌總觀虛偽生
悲慈二心。次三頌半頌悲中觀緣集苦。次三
頌觀深重苦。次一頌大慈觀事。第三常住正
念下七頌彼果勝中。初一頌攝功德勝。次一
頌半頌修行勝。次半頌教化眾生勝。次四
頌起世智勝。下七頌地果。初三調柔。次三
半頌攝報。次半願智。後一結說究竟難勝
地竟。
[012-0342b]
華嚴經探玄記卷第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