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g0004 大般涅槃經集解-梁-寶亮 (T@SHENG)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七
聖行品第十九



 出求戒方便 釋菩薩五支戒
 釋世教戒正法戒 釋性重戒息譏嫌戒
 釋不折戒等九戒 結持戒果


聖行品第十九



案。僧亮曰。次答問我今請如來。為諸菩薩故。
須為說甚深微妙諸行等也。前品已說病行。
請其餘者。故名等也。五行者。上雖說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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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治煩惱。未說行相及行次第。今說之也。何
者要自無縛。能解人縛。故聖行在初也。若解
人縛。功由四等。故次說梵行。四等廣濟。事須
神通。神通之道。四禪為勝。故次說天行。神道
接物。或愚或智。故次說嬰兒行也。如是四行。
若在學也。對治煩惱。名為病行。若在無學名
如來行。以如來能說能行故也。法瑤曰。所以
次明五行者。前二乘凡夫。發無上道心。此心
非不遠行五行。即前問中。微妙諸行等也。師
子吼廣明佛性。即前問中。安樂性也。安樂性
為正因。微妙行為緣因。非此二因及前發心。
何由而得近無上道。是以此答云何而得近
最勝無上道也。行雖無量。五實總也。聖行慧
照。以談內也。梵行彼物。以論外也。以此二
行通十地矣。嬰兒行病行者。是權智方便之
所示同也。此行唯八住以上耳。又病行者。苦
行也。唯菩薩能行。二乘有病。而不能行。為
病行也。天行經不說。故不說也。僧宗曰。前來
所辨。論因論果。結經名字。顯流通。皆前略後
廣。經體所明。文理圓備。除惑滅罪。功勝餘
經。是以從未發心以下十九問。廣歎經力。亦
備訖前文矣。從此已下。明依經造行。終期極
果。即答前第三十三問也。寶亮曰。此下竟十
功德。通答第三十三問也。五行正明行體十
功德。更廣行以理有。此兩明立行之方法也。
夫萬行雖眾。而以自行化他兩門收矣。令離
之為五。就聖行之中。出天行也。梵行中。出嬰
兒行也。唯病行無體。不的有所屬。智秀曰。猶
是廣詶現病品中迦葉及諸天等。所謂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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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義。上已廣果。果由因得。因宜更顯。自此以
下。訖十功德。重明因義。即是廣因義之中
第二意也。由業趣果。亦乘果接化。皆是行之
義也。言五行者蓋一方之數耳。


爾時佛告迦葉菩薩所謂大乘大涅槃經。


案。法瑤曰。大判辨聖行始終。有三翻。第一從
出家已下。明修戒也。第二從不淨觀已下。明
修定也。第三四諦已下。明修慧也。僧宗曰。就
辨五行之義。前三各有體也。從二就功用立
義。若通而為論。三行之名。皆可名聖也。若別
談功用。取偏顯立稱。餘義則沒而不說也。聖
者正也。戒定慧為體。謂正直之路。無邪曲也。
夫自行化他。乃行之通也。今就戒定智慧。自
行之體中。出化他之德。謂天行梵行者也。天
者言淨。梵亦淨也。云何為異。此二名者。就果
立稱。下文言天者。謂第一義天。又經論並云。
各有旨也。梵以對欲界重麁得名。天者以對
人為稱。經云梵名涅槃。是道欲到也。雖從果
立稱。而天行以四禪為體。廣前定也。梵行以
四等為體。廣前慧也。戒用淺劣。略而不廣。以
此三行能治病故字之病行。示同嬰兒。即稱
嬰兒行也。


迦葉云何菩薩摩訶薩得聞如是大涅槃經。


案。僧宗曰。大分聖行可為六段。第一明戒。
第二明定。第三明慧。此三段明體既竟。第四
歎經。第五辨弘通。第六佛引昔日苦行。為證
也。寶亮曰。大判聖行。有四段。第一明戒。第
二明定。第三明慧。第四歎經辨流通也。智秀
曰。大分聖行中。為兩段。第一至無垢藏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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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聖行體。第二訖品。以行由經立。故歎經也。
前已列五行名。此下辨聖行。行由經得。故顯
聞經。以為根本。


聞已生信信已應作復有方等大乘經典。


案。僧亮曰。戒定智慧。以信為始。故先顯信
也。思惟者。金剛長壽。以善業為因。善業所
說。自歸身中未來三寶也。諸佛世尊者。謂等
為眾生。作歸依處。說自歸也。無上道者。經
云。知法名佛。知離名法。知無為名僧。僧法自
悟者。無上佛大正法。離非法也。眾善普集。體
是無為。諸佛同得。故名大眾正行僧也。復有
方等者。謂大乘之中。廣說此義也。僧宗曰。說
明戒中。有八科。第一明出家戒。即為戒體。
第二明非但具出家戒。亦具五支諸戒。備十
善等也。第三明從此漸勝。乃至能得上住無
漏道共戒也。第四明非但止得道定共戒而
已。亦於微細律儀。精持不犯者。既備前四
科諸戒。然有行而無願。則烝生退沒故。第五
廣明諸願。下有九重願也。雖有行願。若非善
巧方便。則留住生死故。第六明迴向。以我之
善。迴與眾生。共向佛果也。既備上眾德。功行
轉深。必登初地。第七有三翻。釋不動名也。第
八結釋所以得聖行之名也。寶亮曰。辨戒中
有六段。第一辨求戒方便。第二正明戒體。第
三論戒之深淺。第四發願以防戒。第五明迴
向。第六結果也。


我今當為愛樂貪求牛羊鷄犬猪豕之屬。


案。僧亮曰。求欲出家之方便也。此下有三思
惟。此第一就聞慧中思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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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作是念居家逼迫剃除鬚髮出家學道。


案。僧亮曰。第二就思慧中思惟。應出家也。


復作是念我今定當護戒之心猶如金剛。


案。僧亮曰。第三修慧中思惟。決定出家也。寶
亮曰。第二正明持戒體。


善男子譬如有人帶持浮囊敬重堅固等無
差別。


案。僧亮曰。海譬生死。浮囊譬戒。羅剎
譬煩惱經文自合也。僧宗曰。第一科。


菩薩若能如是竪持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戒。


案。僧亮曰。戒有五分身業口業。五戒十
戒。二百五十戒。是根本三乘通行也。餘四
者。是菩薩戒也。覺者。覺三善也。念者。念無
相念也。正法戒者。無漏由其內解不可師授
也。僧宗曰。第二科也。寶亮曰。五枝戒者。戒
體也。根本業戒者。小乘四重戒也。菩薩雖心
為先。亦不遺身口也。前後眷屬者。從第二篇
以下也。是四重之餘也。覺清淨者。三毒等。悉
犯菩薩戒。此明不起也。正念者。謂四十輕戒。
亦不犯也。迴向者。即上四戒也。


迦葉菩薩摩訶薩復有二種白四羯磨然後
乃得。


案。僧宗曰。第三科明前二戒。猶是
有漏。此發無漏心邊道共戒也。


復次善男子有二種戒與性重戒等無差別。


案。僧亮曰。性重戒者。以犯四重。譬如拆石。
不可還合。退失聖照。亦致世譏。但內障重
故。從重受名也。譏謙戒亦如是也。僧宗曰。第
四科明乃至微細不犯也。寶亮曰。第三明或
淺深也。夫有作罪者。運三毒而起也。豈有一
罪而非性。若云。俗人違法而無罪者。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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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為出家者。作罪因緣。理豈然乎。此皆是
性也。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是名菩薩摩訶薩護持
禁戒。


案。僧亮曰。行願相助。成持戒也。僧宗
曰。第五科行。必須願也。寶亮曰。第四發願。
以防戒也。


菩薩摩訶薩護持如是具足成就波羅蜜戒。


案。僧亮曰。第六明若方便。故不滯生死也。
善戒者。異外道也。不缺者。不犯輕微戒也。不
折者。謂不破四禁也。大乘者。離小心也。不退
者。若得八住。備三不退也。隨順戒者。菩提戒
也。畢竟者。成佛乃得也。又言畢竟不起心相
也。波羅蜜者。到無相彼岸也。寶亮曰。第五
列諸戒。願物同我。終不獨隮也。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是名菩薩摩訶薩脩習
聖行。


案。僧亮曰。初地也。說聖行果。明戒分
所得非直一戒。便獲此地。下云。四魔不能動。
明戒始終之能耳。僧宗曰。第七科結果也。今
初地實云歡喜。而稱不動者。正言不為怖畏
所動。不墮者。既登初住。無還凡理也。不退
者。不起二乘心也。第二釋不動云。不為貪恚
所動也。第三釋不動云。不為四魔所動。理推
不應爾。但菩薩捨壽之時。不以死苦移念故
耳。寶亮曰。第六結果也。戒定慧悉結在初地。
夫不脩則已。脩則俱脩。豈容但戒而無定耶。
所以結有前後者。逐義勢耳。爾時戒心堅固。
所以結之不動耳。定以靜攝安忍。即結堪忍
也。慧以照了離畏。即結無畏也。戒是定因。
因定發慧。以次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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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子云何名為聖行以是義故須名聖行。


案。僧宗曰。第八科結聖行名也。有聖法舉
無漏法體也。常觀空者。舉法界之境。以成聖
義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