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06 決定藏論-梁-真諦 (T@MING)




No. 1584 [cf. No. 1579II, 1]
《決定藏論》卷上


梁三藏法師真諦譯


心地品之一



「 智慧靡不通
 於淨更無治
 濟世證世盡
 頂禮最勝尊
 法如所說者
 靜地道為道
 未解此三法
 世轉如輪轉
 聖僧住於法
 過縛過餘眾
[001-1018c]
 十分八分人
 果道道果故」



若諸大士夫。欲造論益無知人倒見疑者。所
言利益。從正生。言正智者。出決定藏論
曰。本已說。地今廣分別解此地義。善答問難。
五識地心地經言。阿羅耶識普為種本。云何
知有。此是如來藏說。故解節經偈云。


「 盛識普種本
 深細流如溢
 不為凡人說
 恐生我見故」



欝陀南此言持散


「 執持本分明
 種本非是事
 身受無識定
 亦非氣絕者」



以此八種因緣知有阿羅耶識。若離此識根
有執持。實無此理。執持有五。一者阿羅耶識
持先世業。復從現因後諸識生。如佛阿毘曇
說。因根塵心業諸識得生。二者善不善等六
識得生。三者於六識中若有一無記識。而獨
是執所攝持者。無有是處。四者諸識各依根
生隨生一識根有執持。餘根應無。五者諸根
數執持。義則不然。以此五義。因阿羅耶識是
故諸根名有。執持本者從初諸識不得俱生。
亦無是處。若人問言。有阿羅耶識諸識俱生。
答曰。如是。汝言無者則為過失。何以故。有實
義故。如阿含故。二識俱生。何以知之。如有
一人欲得見聞。乃至於知諸識各各自根塵。
心欲無異根塵無異。一識得生餘者何妨。此
為實義。阿含後說分明者。諸識不俱取境不
了。若以心識與眼識等為伴取境。是則分明。
何以故。曾行諸塵。然後追思多不明了。諸
識不俱意獨緣故。不如緣現則易明了。諸識
[001-1019a]
俱故。故知俱生種本者。若離阿羅耶識眼等
六識互為本者。則無是處。云何知耶。善識滅
時不善心生。不善識滅善心復生。善不善滅
無記心生。下界心滅中界識生。中界心滅上
識即生。上識亦滅下心還生。有漏識滅無漏
心生。無漏心滅有漏還生。故知六識不互為
本。如次第心滅。於無數劫還更得生。故知阿
羅耶識以為種本非是事者。諸識不俱則無
此事。何以故。此有四事。一者器事。二者捉身
事。三者言是我事。四者於塵事。如此四事念
念俱生。若言一識於一念中知四事者。無有
是處。言身受者。若離阿羅耶識有身受者。則
無如此義。云何知耶。猶如有人若實心作不實
心作。要先思惟。若定心不定心諸受於身種
多生諸受得生。故知有阿羅耶識有無識
定亦無此義。何以知之。若入無相定入無識
定者。六識皆滅。此人應死。如佛所說。入無心
定而識不滅。言非氣絕者。若離阿羅耶識有
氣絕者。無有是處。云何知耶。如善惡二人臨
命終時。善人足冷煖上至頂。頂若冷時人命
即滅。惡人死時從頂冷至足煖氣滅時此人
命終。意識常在身。阿羅耶識持身故。阿羅耶
識滅而身即冷。便不覺觸。此冷煖二事不由
意識故。知有阿羅耶識。


欝陀南。


「 境界相賴起
 更互為因緣
 得共相應生
 與煩惱俱滅」



略說四義。知有阿羅耶識事。一種現有滅境
界者。阿羅耶識因二境生。事者在內持事
[001-1019b]
故。二者在外持器。不能分別諸相貌故。此內
持者。執著邪我見習勢力。與根色俱時而執
持者即為境界。此欲色界有。無色界中唯有
執著邪我見習勢力。二者在外持器不分像
貌者。在內為阿羅耶識所持即持外界。譬燈
持炷油在於內而有外照。阿羅耶識事內外
亦爾。此境界者甚深妙細。若以世中多聞智
人。亦不能了此境。是恒而有異。云何無異。從
初一念來被持境。乃至於死生一味事。阿羅
耶識於境界中念念生滅。在欲界中取境微
細。於色界中取境廣大。於無色界無量空處
無量識處取無量境。於無所有處取微細境。
於非有想非無想取境甚深微妙。此兩境故。
微妙故。一味故。念念滅故。微小境故。廣大
境故。無量境故。微細境故。甚深微妙境故。知
有阿羅耶識事。相賴起者。阿羅耶識與五心
數法相賴得生。思觸受想及於作意。此五大
地。是報所攝五法微細。世中智人所不能了。
同緣一境無有別異。共不苦不樂無記受俱。
餘四亦爾。大地心數法相賴故。同報相賴故。
微細相賴故。同緣一境故。非苦非樂相賴故。
無記相賴故。知有阿羅耶識相賴而起。更互
為因緣者。阿羅耶識與餘諸識互為因緣。此
義有二。一者種本。二者依託。云何種本。諸
善不善無記等識。皆因阿羅耶識以為種本。
依託者。阿羅耶識持諸色根五識得生。不持
不生。有阿羅耶識時意識得生六識。二事為
阿羅耶識更互因緣。一者現轉增長種本。二
者未來欲生之時令受報故。增長種本者。諸
[001-1019c]
識生善不善無記念念熏修。阿羅耶識亦復
如是。所以者何。後生諸識漸增長善惡轉勝。
令受報者。有識於善不善有力者。未來世令
阿羅耶識受果報。種本故。依託故。能增長故。
令受報故。知有阿羅耶識與諸識互為作因
緣。得共相應生者。阿羅耶識或共一識相應
得生。如說於心心有我見憍慢為相。於有
意識於無意識阿羅耶識恒相應生。此我慢
心取阿羅耶識為境。言是我言有我為相。或
二識俱生。謂於意識。或三識共生。謂於意意
識。於五識中隨取一識。或四識相應生。立
五識取二識。乃至於五六七識共生。六塵現
在前故。此意識依心得立。因心未滅之時意
識不解縛故。因心若滅意識則解。意識有二
境界。他塵境界。自塵境界。他塵者。謂取五識
塵為境。自境界者。謂取於法。而此意識於餘
七識有異義故。阿羅耶識與六識三受相應
共生。謂苦樂不苦不樂。於欲界人天畜生餓
鬼少分有三受。與自不苦不樂受共生地獄
道。苦受不離。託阿羅耶識受共生。三禪地。唯
有樂受託阿羅耶識受共生。四禪乃至非想
非非想地。唯有不苦不樂受託阿羅耶識受
共生。如是六識中善不善無記法與阿羅耶
識相應共生。又阿羅耶識與諸識相應共生。
與客三受客善不善無記諸識相應得生。不
得相雜。何以故。不同境界生故。猶如眼識俱
生不與眼雜。阿羅耶識與諸識俱生不得相
雜亦復如是。如諸心數同是心法。有種種相
相應俱生。無有妨礙阿羅耶識而與七識相
[001-1020a]
應俱生。亦復如是譬如流水與波俱生。無
有妨礙。又如明鏡諸像俱生不相妨礙。於阿
羅耶識而與諸識相應得生。無有妨礙亦復
如是。復如眼識。或取一色一種一相。或取多
色多種多相。耳識於聲。鼻識於香。舌識於味。
身識於觸。亦復如是。意識遍取種種諸相無
妨礙。分別六識其義如此。心界於前已說
至於滅時與四煩惱共相雜生。我見憍慢我
欲無明。此四煩惱於定不定地。於善不善無
記法中。無有妨礙。即是穢污無記之法。是故
阿羅耶識而與諸識相應生故。復與三受相
應生故。亦與善等相應生故。以是義故。是故
知有阿羅耶識相應共生。與煩惱俱滅者。阿
羅耶識即是一切煩惱根本。云何知耶。能起
眾生世間根本。能生五根及於六識。亦起國
土世界根本一切業起諸因緣故。亦是交互
牽報根本。云何知耶。無有見他眾生不生三
受。是故佛說眾生遞互為增上緣。是以阿羅
耶識為一切本。現在世中是苦諦體。未來世
中能生集諦。是為一切煩惱根本。問曰。若言
阿羅耶識為一切法而作根本。解脫分善通
達分善。是諸善根以此與集諦應有妨礙。答
曰。阿羅耶識不為達分諸善根本。世間諸善
得增長者。達分善根轉更明勝。達分善根轉明
勝故。世間諸善得報亦勝。世尊依阿羅耶識
為一切種本。故說此言。謂眼界色界眼識界。
乃至意界法界意識界。阿羅耶識中有種種
性故。故說種本積聚譬喻。如是阿羅耶識而
是一切煩惱根本。修善法故此識則滅。言修
[001-1020b]
善者。諸凡夫人起善思惟。而取諸識以為境
界。進行安心初觀諸諦。若證四諦得眼智明
慧。則能破壞阿羅耶識。未見四諦則不能破。
何時能見阿羅耶識。如是進行。若諸聲聞入
不退地。又諸菩薩入不退地。得通達法界則
能得見。於此識中即見一切諸煩惱聚。於內
於外即見己身為煩惱縛。於內見身而為三
界麁惡煩惱諸苦所縛。一切行種煩惱攝者。
聚在阿羅耶識中得真如境智。增上行故。修
習行故。斷阿羅耶識即轉凡夫性。捨凡夫法
阿羅耶識滅。此識滅故一切煩惱滅。阿羅耶
識對治故。證阿摩羅識。阿羅耶識是無常。是
有漏法。阿摩羅識是常。是無漏法。得真如境
道故證阿摩羅識。阿羅耶識為麁惡苦果之
所追逐。阿摩羅識無有一切麁惡苦果。阿羅
耶識而是一切煩惱根本。不為聖道而作根
本。阿摩羅識亦復不為煩惱根本。但為聖道
得道得作根本。阿摩羅識作聖道依因。不作
生因。阿羅耶識於善無記不得自在。阿羅耶
識滅時有異相貌。謂來世煩惱不善因滅。以
因滅故則於來世五盛陰苦不復得生。現在
世中一切煩惱惡因滅故。則凡夫陰滅。此身
自在即便如化。捨離一切麁惡果報。得阿摩
羅識之因緣故。此身壽命便得自在。壽命因
緣能滅於身。亦能斷命。盡滅無餘。一切諸受
皆得清淨。乃至如經廣說。一切煩惱相故。入
通達分故。修善思惟故。證阿摩羅識。故知阿
羅耶識與煩惱俱滅。如是分別真實解釋心
意識義。因此解釋心意故。於三界中得
[001-1020c]
知一切煩惱之法諸清淨法。餘處所說心意
識者。為欲教化諸眾生故。為諸眾生未有深
智易生信解。但說六識。問曰。有人有阿羅耶
識有六識不。有人有六識無阿羅耶識不。答
曰。此有四句。一者如人無心眠時。迷悶心
時。入無想定。生無想天。阿那含人入滅盡定。
此五種人。有阿羅耶識則無六識。二者阿羅
漢。及辟支佛。不退菩薩。如來世尊。此四種
人。以有心處有於六識無阿羅耶識。三者凡
夫之人。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以有心處有
六識有阿羅耶識。四者諸阿羅漢。及辟支佛。
菩薩。世尊。入滅盡定。又世尊入無餘涅槃。無
阿羅耶亦無六識。一切內外法各有定性。於
相不動。何故從十八界唯說六識。有定性故。
所餘諸界是根是塵是伴侶故。此諸識等日
夜牟㖃羅羅婆剎那過故。種種因緣眼等諸
根色等諸塵。心數為伴種種緣生。隨所生處
得名不同。如火燒物隨所燒處得種種名。謂
草火木火糞火。因眼因色隨識得生。皆名眼
識。乃至心識亦復如是。眼等諸界從始至終。
皆是果報無記。有異相識則不爾。是故分別
識界不明餘界。若有比丘欲知識聚修習此
行令心清淨多種相貌能了心者。略說有三。
樂著煩惱故。染心為過故。斷惑方便故。云何
比丘知於煩惱。作是思惟。此心久來樂著煩
惱。樂煩惱故縱復拔心。置無欲處為欲所牽。
不樂暫住速疾退還。更入欲處。如是貪欲處。
瞋恚處。愚癡處。睡眠處。乃至放逸之處。縱復
拔心置無放逸處。速疾退還入放逸處。亦復
[001-1021a]
如是。如是比丘知於煩惱。云何當知染心為
過。此心有染。其既自損亦復損他。現世起惡。
來世亦爾。從其所作憂悲苦惱諸惡因緣乃
至放逸有過患故。受種種苦亦復如是。知於
自心有諸過患。云何當知斷惑方便。知於自
心有如是過憂悲苦惱。我今不應隨如是心
受諸苦惱。應制自心隨逐於我我不逐心。如
是思量知心有欲。拔有欲心置無欲處。即令
自心見於福利。乃至拔放逸心亦復如是。如
是修行積習善根。是時此心無更餘緣。於諸
善法修習增長而得安住。憎惡煩惱見先過
患。是故比丘修心清淨。已知樂著煩惱故。已
知染心過患故。已知斷惑方便故。即得速證
無上清淨無漏之心。又別知心亦說轉心。謂
為假名。又別知心亦說轉心。謂為他因。所治
心善有二功德。得功德得果之時。心則快樂。
修習善法自在無礙。有三種失染濁於心。一
者不正思惟。二者結使未斷。三者現起煩惱。
比丘有三處住。因於六行能受佛教。云何三
處。一者住於解。二者住解脫門。三者住
解脫至。因緣法因於六行。一者無有異行。二
者攝心一處。三者善根得生。四者思度見諦
不甞餘味。五者無增上慢。六者正用信施。施
有二種。一受者施。二施者施。施果亦二。一大
富果報。二慶悅果報。為應來就故。何者為應
來就為未來法。無以未有故。如是應生行相。
云何得住。若未來法有行相生。若度故生。從
未來已度於現在。終此生彼從未來世終者
現世受生。因未來法現世法生。如是住者無
[001-1021b]
有變異。因未來法餘現法生。於未來世現世
諸法。而未來世現世諸法而未有業。於現世
中即有事生。已生具相。於未來世未有具相。
於現世中具相而生。若異相生。於未來世因
未來性故。因因性故。此兩性故。已生異相於
現世中現世性故。以果性故。異相而生。以此
六種未來世法無義得生。何以故。其未有處
從於此處度於彼處。無有是義。既自未生豈
容有沒。諸現世法若因未來法。現世法生未
來諸法。不應未生一切諸法。無有動相。離自
相故。無有別業。未來現在若同有相。現世中
法獨偏有業。無有是處。唯業未生而今得生。
諸行不爾。如佛正說諸行無常是說則破。今
演業無常。若如汝說諸行應常。僧佉所云。是
法未有無義得生。已生諸法無義得滅。此說
應是。如佛所說。是法未生應即受生。生已應
滅。若汝所說。此義應非。以此諸法若同一
相。云何分別。若可分別。是則無窮未生得生。
豈有於相未來法性從色等相應。無別異果。
未來者以即未有。現世法者言即是果。無有
此義。為應成就故。有此實說可為證信。未來
諸法未有行相。言未有者而即得生。如未來
法過去亦然。何者過去行法。是滅相者從生
已過。何者現在行法。是未滅相。從生未過唯
生時住。何者未來行法。乃現有因。未生自相
未受己身。問曰。未來諸法既本無有能得受
生。虛空華等石女兔角云何不生。答曰。此無
生因未來行法有正生因。問曰。若未來法有
正生因。何故不得一時俱生。答曰。乃有生因
[001-1021c]
待緣不同。是諸行法有近緣者因即能生。是
故不俱。何者因緣。佛說有四。一者因緣。二者
次第。三者緣緣。四者增上。初一亦因亦緣。餘
三但緣非因。何者因緣。根有色者。有依者是。
以是識者此二種法為一切種一切色根種一
切色法種一切心心法種。悉依色根亦依於
識。除四大色。此四大色有二種依。一四大種。
二十一種。是種相續依於諸法所說者即是
因緣。若有色根心心法種而不依耶。若入
滅定入無想定生無想天。未來世識不應更
生會當有生。是故色根心心法因。若有此識
不隨色種。諸凡夫人生無色界。壽命盡故。以
業盡故。從彼沒已來生下界。此色無種不應
更生。會應更生。是故諸識是色根本。從世俗
道入初禪定生初禪地。欲界不淨及諸淨法
已破。種本未悉斷除。何以故。從初禪定後更
退還起不淨法。從初禪處退生欲界。斷有四
種。一者避斷。二者壞斷。三者定斷。四者大
永拔斷。何者避斷。如有一人著於欲樂。為斷
欲故受離欲戒。堅持不犯令得增長。以增長
故不復著欲。欲因煩惱不更得生。是名避斷。
何者壞斷。猶如一人有過失想及不淨想青
瘀等想。及善思惟即壞貪欲。未盡欲者不隨
於欲。於塵境界心不貪著。是名壞斷。何者定
斷。猶如一人隨世俗道離於欲染。及離色
染得證寂定持心相續。於欲及色不復更著。
是名定斷。何者大永拔斷。猶如聖人修出世
道。離三界染而即得證。於三界中諸煩惱本
不復得生。何以故。於現世中已證無欲畢竟
[001-1022a]
不退。已生上界決不更退還生下界。譬如
稻麥及諸種子。種虛空中及乾燥地。永不得
生非不是種。若火焚之皆悉燋滅。失於種相
諸煩惱本。於斷於滅亦復如是。聖人若入無
餘涅槃。是善無記種大悉伏。問曰。若言是
伏而不都滅何不生報答曰。已斷不善種本。
於未來世不能生報亦不自生。是大永
拔斷。具縛人者。是心有生有苦有樂不苦不
樂。此一切心為三種本。善與不善無記等法。
亦為種本。諸學人者有世善心及染污無記
修道斷惑以為種本。世善心等復為餘法而
作根本。無學人者。斷惑已盡有世善心。若屬
世間若出世間及無記者。以一切諸煩惱惑
不作根本。一切善法及無記法即為根本。如
是分別諸法根本。是處不說阿羅耶識。有處
說者諸世俗法阿羅耶識悉為根本。一切諸
法出世間者無斷道法阿摩羅識以為種本。
如佛所說。比丘。諸阿羅漢為學心法依於四
禪現安樂住亦從此心。我說退墮還一一處。
問曰。若如此者。諸阿羅漢永斷煩惱。云何下
地煩惱更生。若不更生。云何退墮。答曰。退有
二種一者失退。二者住退。失退者是凡夫人。
住退退者通於凡聖。依世俗道煩惱已離。後復
更起名退失退亦住退退。依出世道煩惱已
斷。心著作務不住心故。以此中間不能更起
現安樂住。如前後亦如是。亦不更起下地諸
惑。此住處退非退失退。諸阿羅漢一切惑盡。
若不善法未斷種本。云何羅漢心善解脫諸
[001-1022b]
漏已盡。若不善法種本已斷。云何羅漢於心
相續不正思惟。豈復更生云何諸惑而得生
耶。是故依出世道已斷惑。盡知無退失。已說
因緣復有二種。一者生因。二方便因。次第緣
者。諸心數法以從次第餘法得生。此心數法
為生者緣。一是識為識作次第緣。亦名為意。
亦名意入。亦名心界。是次第緣復有二種。一
者已滅。二者移處。緣緣者此五種識色等諸
塵是其緣緣。復於心識內外諸入即是緣緣。
是說緣緣。亦有二種。一者猗證。二不猗證。增
上緣者。眼等內入俱時生者。與眼識等為增
上緣。能使心作。於境界中若俱時生。心心
數法更互為緣。過去所造善不善業。於未來
世如意不如意所生果報為增上緣。田水糞
等為諸種子作增上緣。世間工巧及諸雜業。
此等諸智為增上緣。是增上緣復有二種。一
者不離。二者有空。此因緣者。能生者是。所
餘緣者唯能增長。以是行緣俱時同至。是
行種本能生諸行。是故諸行不俱時生。以
依四緣了知十因。如菩薩地。如佛所說。緣
過去行而心得生。緣未來行亦生於心。若
過去行及未來無。何法為心而作境界。言因
此境佛說生心。以是此心即無為境。問曰。若
心境無。是佛所說。正分明者。因雙雙對諸識
得生。雙雙對者。眼色耳聲乃至心法。此正佛
說。云何不妨。答曰。此是法塵不為五識而作
境界。佛說。是塵即名為法緣心緣法。夫言心
識以方得生。佛說此義復何所為。以此心識
[001-1022c]
不取過去識以為境界。亦不取未來諸識為
境。去來諸識法塵不攝。若有法者有法相聚。
若無法者無法相聚。以此心識隨有法者有
法義取。隨無義者無義法取。以是義故。信知
諸識無者為境。若以此識不取有無二種境
界。即不能取一切法義。若有說言。心識不取
有無為境。是人即妨悉檀多義。問曰。此識若
取無法為境。識亦應無。答曰。去來故無識。現
在故有。問曰。眼識不得取無為境。心識云何
能取無耶。答曰。三世境故。復應廣說有五種
義。不現心識取無為境。如佛所說。離內外
入無有我義。是我無者非有為法非無為法。
以是諸識是取無我為境界者。於有智人知
總相法則無不信。此是一義。色香味觸。離此
四塵了不能得。殿堂輦輿飲食衣服及餘眾
具殿堂等法。是其所無。非有為法非無為法。
以是諸識取無殿等為境界者。於有智人知
總相法則無不信。此是二義。是諸邪見誹謗
一切。無因無果無縛無解。是諸法無。若隨義
理有此諸法。則非邪見。此實都無。於邪見人
取無為境無不生識。此是三義。復於諸行無
有常住。此無常住亦非有為亦非無為。而此
諸識亦非不取無常為境。於有智人知總相
法非不生識常無境識。若不得生於一切行
不見於常無有義者。依正智慧則不生厭。無
染亦爾。亦無解脫不得涅槃。若以此義一切
眾生諸煩惱惑永縛不脫。此是四義。諸未
來行未有生義豈容言滅。然諸聖人於未來
行亦無不觀生滅之義。此是五義。以是義故。
[001-1023a]
定知諸識取無為境。如佛所說。若過去業了
無有者。則無有苦受樂受。此義何謂。於過去
生已作已滅善不善業。為未來世受愛不愛
果。是行相續業種所生。為此義故。如佛所說。
有過去業復有二義。是諸人說不正因者。遮
其執故。其有說言。有自在天梵釋諸天自性
神我時節微塵。言因此法眾生苦樂皆悉得
生。復為諸人說無因者。為遮其故。有眾
多人。說言無因亦說無緣。為諸眾生有淨不
淨。不從因緣木石等物。或有尊重或有輕慢。
現此事故。是故佛說有過去行。諸賢聖人不
著此處。安樂而住此說何義。過去諸行生果
故有。未來諸行為因故有。云何信知現在諸
行三相顯現。過去果故。未來因故。自相相續
不斷絕故。復依兩義現此二法。謂於過去及
未來行除實執故。若去來行其相實有則非
去來。諸無見人謂去來現在亦無。如是見
等斷此執故。如佛所說有去來界有現在界
此義何謂。種子相續已生於果故說此義。是
名過去。欲生之者種子相續。是名未來。現在
諸種果未斷者。是現在界。故說此意比丘。知
於種子相續。是無量法非一種界。是名知界。
何以故。從色等陰生老住滅。無更別法亦非
實有。諸未來行遮實有故。無有生者斷於實
義。云何知耶。於未來生既自未生。云何能生
生於他法。現世諸生亦不能生生於現法。此
言生相。是諸行成。是諸行生。是諸行起。諸行
現在。此明一義而有多名。離此多名復有生
相。諸有智人不說此名以為生相。於此諸法
[001-1023b]
各定種因何用別生。此生羸劣而是假名。云
何知耶。夫有生者。即行生耶。能生行耶。若生
自行能生行法。於有生者行法得起。是義不
然。若能起者。是名行生。於一行中應有二生。
謂能生者。謂行自生。此亦不然。如說生義
餘三亦爾。於現在因先所未有諸行起相。是
名為生。不以先者是行異相。即名為老。起而
未滅。即名為住是剎那生。諸行壞相。是名為
滅。若此四法是有為相。何故佛說唯有三相。
謂生滅住異。一切行法三世所現。從未來世
未生得生。是故依未來世。是生起者是有為
相。此未生故不可著處。已生之者於過去世
悉皆已滅。依過去世。此言滅者。是有為相亦
不可著。已過去故。現世所現是住之者。依於
現世是有為相是可著處。以此住者亦復有
異。多有過失。此是生者誰敢求之。如於吉祥
不吉相隨。是故住異合為一相。以是義故三
世所現有為法相。若此三相是諸聖人之所
思量。何故佛於諸陰中觀起滅相依法而住。
復更不觀於住異相。生及住異。此兩種相是
起所現。是故生及住異。此二種相合而為一
說。於起邊故言觀起而住。所餘一相於第二
分安置一邊故。說此言觀滅相住。復有別義。
依此相故便證無染。為厭患故得證解脫。唯
觀二相是所思惟。以見無常於諸。行法故生
厭患。所云無常。未生者生是名為生。生而即
壞是名為滅。是名無常。生復多種。謂剎那生。
謂受生生。謂起生生。謂別心生。謂不如意生。
謂如意生。謂下中上生。有上生無上生。剎那
[001-1023c]
起者。剎那剎那諸行生起。是名剎那生。受生
生者。具縛及不具縛從處處墮。於處處中諸
陰生起。名受生生。起生生者。從於嬰兒乃至
壯老。名起生生別心生者。依種種緣與種種
受種種善等及種種道。若證解脫及未解脫。
無量種心。名別心生。不如意生者。地獄畜生
餓鬼於三惡趣受諸苦惱。是名不如意生。如
意生者。於人天道受快樂報。下生者。生於欲
界。中生者。生於色界。上生者。生無色界。又
第一受胎是名下生。第二第三是名中生。第
四受胎是名上生。又受諸惡果是名下生。諸
無記法除起善果。是名中生。一切善法一切
善果。是名上生。有上生者。從欲界處乃至
不用處。無上生者。非想非非想處。又有
上生者。謂阿羅漢從於入胎未至最後。一剎
那陰最後一念。名無上生。分別老義復有多
種。何者身老心老壽老變異老陰老。身老者。
髮白齒落皮緩面皺乃至如經。身有諸相。心
老者。與樂受應。變異生者。若以善心轉為不
善。於所樂物生愛著處復生變異。是處無果。
是名心老。壽老者。日夜剎那羅婆牟㖃羅過
故壽轉減少。乃至次第一切轉促。是名壽老。
變異老者。一切自在富貴榮華無病色力轉
減少失故。陰異老者。以生人天陰轉增長。從
此處沒生於惡道下賤之處。名陰異老。又別
一老緣。此一老前所說老而便得生。何者諸
行剎那剎那所生異異。名別一老。分別住義
亦復多種。剎那住相續住依緣住一心住如
制法住。剎那住者。唯生時住。相續住者。隨處
[001-1024a]
已生諸陰衣食乃至壽盡。復外世器乃住劫
盡。名相續住。依緣住者。苦樂等受善惡等法。
各各緣現隨是持住。名依緣住。一心住者。正
定心人住現前定。名一心住。如制法住者。隨
處境界王領治化國邑聚落。於四種姓依先
制事而立住止。名如制法住。無常義者復不
一種。何者壞無常變異無常別離無常當生
無常來至無常。壞無常者。諸有已生即便失
滅。名壞無常。變異無常者。可愛行生不似前
者。名變異無常。別離無常者。於可愛物分散
別離。此三無常。於未來世是名當生。起於現
世是名來至無常。受五欲樂不能自持。脫有
零落愛別離至。思惟是事憂悲苦惱。乃至如
經不肯厭患。於行法中諸外道輩。多所思惟
是等無常。亦生厭離唯離欲界。於諸行法分
生厭離。若諸聲聞具足思惟是等無常。究竟
厭離得證無染乃至解脫。
《決定藏論》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