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s0084 出三藏記集-梁-僧祐 (T)




出三藏記集序卷第十一


梁建初寺沙門釋僧祐撰



* 中論序第一 長安僧叡
* 中論序第二 曇影法師
* 百論序第三 僧肇法師
* 十二門論序第四 長安僧叡
* 成實論記第五 出論後記
[011-0076c]
* 略成實論記第六 新撰
* 成實論抄序第七 周顒
* 訶梨跋摩傳序第八 江陵玄暢作
* 菩薩波羅提木叉後記第九 未詳作者
* 比丘尼戒本出本末序第十 出戒前記
* 比丘大戒序第十一 出戒前記
* 大比丘二百六十戒三部合異序第十二 竺曇無蘭
* 關中近出尼二種檀文夏坐雜十二事并雜事共卷前中後三記第十三
* 摩得勒伽後記第十四 出經後記
* 善見律毘婆沙記第十五 出律前記
* 千佛名號序第十六 出賢劫經 竺曇無蘭


中論序第一釋僧叡



中論有五百偈。龍樹菩薩之所造也。以中為
名者。昭其實也。以論為稱者。盡其言也。實
非名不悟。故寄中以宣之。言非釋不盡。故假
論以明之。其實既宣其言既明。於菩薩之行
道場之照。朗然懸解矣。夫滯惑生於倒見。三
界以之而淪溺。偏悟起於厭智。耿介以之而
致乖。故知大覺在乎曠照。小智纏乎隘心。照
之不曠。則不足以夷有無。一道俗。知之不
盡。則未可以涉中途。泯二際。道俗之不夷。二
際之不泯。菩薩之憂也。是以龍樹大士。折之
以中道。使惑趣之徒望玄指而一變。恬之以
即化。令玄悟之賓喪諮詢於朝徹。蕩蕩焉。
真可謂理夷路於沖階。敞玄門於宇內。扇慧
風於陳槁。流甘露於枯悴者矣。夫百梁之
構興。則鄙茅茨之側陋。覩斯論之宏曠。則知
[011-0077a]
偏悟之鄙倍。幸哉此區區赤縣。忽得移靈
鷲以作鎮險詖之邊情。乃蒙流光之餘惠。而
今而後。談道之賢。始可與論實矣。云天竺諸
國敢豫學者之流。無不翫味斯論以為喉衿。
其染翰申釋者甚亦不少。所出者是天竺梵
志。名賓羅伽。秦言青目之所釋也。其人雖信
解深法而辭不雅中。其中乖闕煩重者。法師
皆裁而裨之於經通之理盡矣。文或左右未
盡善也。百論治外以閑邪。斯文祛內以流
滯。大智釋論之淵博。十二門觀之情詣。尋
斯四者。真若日月入懷無不朗然鑒徹矣。予
翫之味之不能釋手。遂復忘其鄙拙。託悟懷
於一序。并目品義題之於首。豈期能釋耶。蓋
是欣自同之懷耳。


中論序第二影法師



夫萬化非無宗。而宗之者無相。虛宗非無契。
而契之者無心。故至人以無心之妙慧。而契
彼無相之虛宗。內外並冥緣智俱寂。豈容名
數於其間哉。但以悕玄之質趣必有由。非名
無以領數。非數無以擬宗。故遂設名而名
之。立數而辯之。然則名數之生。生於累者可
以造極而非其極。苟曰非極復何常之有耶。
是故如來始逮真覺。應物接麁啟之以有。後
為大乘乃說空法。化適當時所悟不二。流至
末葉象教之中。人根膚淺道識不明。遂廢
魚守筌存指忘月。覩空教便謂罪福俱泯聞
相說則謂之為真。是使有無交興生滅迭爭。
斷常諸邊紛然競起。時有大士。厥號龍樹。爰
託海宮逮無生忍。意在傍宗載隆遺教。故作
[011-0077b]
論以折中。其立論意也。則無言不窮。無法
不盡。然統其要歸則會通二諦。以真諦故無
有。俗諦故無無。真故無有則雖無而有。俗故
無無則雖有而無。雖有而無則不累於有。雖
無而有則不滯於無。不滯於無則斷滅見息。
不存於有則常等氷消。寂此諸邊。故名曰中。
問答析微。所以為論。是作者之大意也。亦
云中觀。直以觀辯於心論宣於口耳羅什法師以秦弘始十一
年於大寺出


百論序第三釋僧肇



百論者。蓋是通聖心之津塗。開真諦之要論
也。佛泥洹後八百餘年。有出家大士。厥名提
婆。玄心獨悟俊氣高朗。道映當時神超世表。
故能闢三藏之重關。坦十二之幽路。擅步迦
夷為法城塹。于時外道紛然異端競起。邪辯
逼真殆亂正道。乃仰慨聖教之陵遲。俯悼群
迷之縱惑。將遠拯沈淪。故作斯論。所以防正
閑邪大明於宗極者矣。是以正化以之而隆。
邪道以之而替。非夫領括眾妙。孰能若斯論
有百偈。故以百為名。理致淵玄。統群籍之
要。文義婉約。窮制作之美。然至趣幽簡尠
得其門。有婆藪開士者。明慧內融。妙思奇拔。
遠契玄蹤。為之訓釋。使沈隱之義彰於徽
翰。諷味宣流被於來葉。文藻煥然宗塗易
曉。其為論也。言而無當破而無執。儻然靡據
而事不失真。蕭焉無寄而理自玄會。返本之
道著乎茲矣。有天竺沙門鳩摩羅什。器量淵
弘俊神超邈。鑽仰累年轉不可測。常味詠斯
論。以為心要先雖親譯。而方言未融。致令思
[011-0077c]
尋者躊躇於謬文。標位者乖迕於歸致。大秦
司隷挍尉安城侯姚嵩。風韻清舒冲心簡勝。
博涉內外理思兼通。少好大道長而彌篤。雖
復形[襾/革*馬]時務而法言不輟。每撫茲文所慨良
多。以弘始六年歲次壽星。集理味沙門與什
考挍正本。陶練覆疏務存論旨。使質而不野
簡而必詣。宗致劃爾無間然矣。論凡二十品。
品各五十偈。後十品。其人以為無益此土。
故闕而不傳。冀明識君子詳而覽焉。


十二門論序第四僧叡法師



十二門論者。蓋是實相之折中。道場之要軌
也。十二門者。總眾枝之大數也。門者。開通無
滯之稱也。論之者。欲以窮其源盡其理也。若
一理之不盡則眾異紛然。有惑趣之乖。一源
之不窮則眾塗扶疎。有殊致之迹殊致之不
夷。乖趣之不泯。大士之憂也。是以龍樹菩
薩。開出者之由路。作十二門以正之。正之以
十二。則有無兼暢事無不盡。事盡於有無則
忘功於造化。理極於虛位。則喪我於二際。然
則喪我在乎落筌。筌忘存乎遺寄。筌我兼忘。
始可以幾乎實矣。幾乎實矣。則虛實兩冥得
失無際。冥而無際。則能忘造次於兩玄。泯顛
沛於一致。整歸駕於道場。畢趣心於佛地。恢
恢焉。真可謂運虛刃於無間。奏希聲於宇內。
濟溺喪於玄津。出有無於域外者矣。遇哉後
之學者。夷路既坦幽塗既開。真得振和鑾於
北冥。馳白牛以南迴。悟大覺於夢境。即百
化以安歸。夫如是者。焉復知曜靈之方盛。
玄陸之未希也哉。叡以鄙倍之淺識。猶敢明
[011-0078a]
誠虛開希懷宗極。庶日用之有宜。冀歲計
之能殖。況才之美者乎。不勝敬仰之至。敢
以鈍辭短思。序而申之。并目品義題之於首。
豈其能益也。庶以此心開自進之路耳羅什法師
以秦弘始十一年於大寺出之


成實論記第五出論後



大秦弘始十三年歲次豕韋九月八日。尚書
令姚顯請出此論。至來年九月十五日訖。外
國法師拘摩羅耆婆。手執胡本口自傳譯。曇
晷筆受。


略成實論記第六新撰



成實論十六卷。羅什法師於長安出之。曇晷
筆受。曇影正寫。影欲使文玄。後自轉為五
幡。餘悉依舊本。齊永明七年十月。文宣王
招集京師碩學名僧五百餘人。請定林僧柔
法師謝寺慧次法師。於普弘寺迭講。欲使研
覈幽微。學通疑執即座。仍請祐及安樂智稱
法師。更集尼眾二部名德七百餘人。續講十
誦律志念四眾淨業還白。公每以大乘經淵
深。滿道之津涯。正法之樞紐。而近世陵廢
莫或敦修。棄本逐末喪功繁論。故即於律座
令柔次等諸論師抄比成實。簡繁存要略為
九卷。使辭約理舉易以研尋。八年正月二十
三日解座設三業三品別施獎有功勸不及。
上者得三十餘件。中者得二十許種。下者數
物而已。即寫略論百部流通。教使周顒作論
序。今錄之于後。


抄成實論序第七周顒作



尋夫數論之為作也。雖製興於晚集。非出乎
[011-0078b]
一音。然其所以開家命部。莫不各有弘統。皆
足以該領名數隆替方等。契闊顯益不可訾
言。至如成實論者。總三乘之祕數。窮心色之
微闡。摽因位果解惑相馳。凡聖心樞罔不畢
見乎其中矣。又其設書之本位論為家。抑揚
含吐咸有憲則。優柔𨶳探動關獎利。自發
聚之初首。至道聚之末章。其中二百二品鱗
綵相綜。莫不言出於奧典。義溺於邪門。故必
曠引條繩碎陳規墨。料同洗異峻植明塗。裨
濟之功寔此為著者也。既効宣於正經。無染
乎異學。雖則近派小流實乃有變方教。是以
今之學眾。皆云。志存大典。而發跡之日。無不
寄濟此塗。乘津驚水本期長路。其書言精
理贍思味易耽。頃遂赴蹈爭流重趼相躡。又
卷廣義繁致功難盡。故敻往不旋終妨正務。
頃泥洹法華雖或時講。維摩勝鬘頗參餘席。
至於大品精義師匠蓋疎。十住淵弘世學將
殄。皆由寢處於論家求均于弱喪。是使大典
榛蕪義種行輟。興言悵悼側寐忘安。成實既
有功於正篆。事不可闕。學者又遂流於所赴。
此患宜裁。今欲內全成實之功。外蠲學士之
慮。故銓引論才備詳切緩。刊文在約降為九
卷。刪賒探要取効本根。則方等之助無虧。
學者之煩半遣。得使功歸至典其道彌傳。波
若諸經無墜於地矣。業在心源。庶無裁削之
累。全典故全。豈有妨於好學。相得意於道
心可不謀而隨喜也。


訶梨跋摩傳序第八江陵玄暢作



余尋訶梨跋摩述論明經。樞機義奧。後進所
[011-0078c]
馳。荊州暢公製傳。頗徵事跡。故復兼錄附之
序末。雖於類為乖。而顯證是同焉。


訶梨跋摩者。宋稱師子鎧。佛泥洹後九百年
出。在中天竺婆羅門子也。若人之生也。固亦
命世而誕。幼則神期秀拔。長則思周變通。至
若世典圍陀。並是陰陽奇術。提舍高論。又亦
外詰情辯。皆經耳而究其幽。遇心而盡其
妙。直以世訓承習弗為心要也。遇見梵志導
以真軌。遂抽簪革服為薩婆多部達摩沙門
究摩羅陀弟子。其師既器而非凡。即訓以名
典。迦旃延所造大阿毘曇。乃有數千偈。而授
之曰。此論蓋是眾經之統例。三藏之要目也。
若能專精尋究則悟道不遠。於是跋摩敬承
鑽習。功不踰月皆精其文義。乃慨焉而歎曰。
吾聞佛旨虛寂。非名相所議神澄妙絕。罕常
情攸測。故為先達之所遵崇。我亦注心歸仰。
如今之所稟。唯見浮繁妨情支離害志。經云。名相竟無妙異。若以為先聖應期適時之
漸。斯則教之流非化之源矣。遂乃數載之中。
窮三藏之旨。考九流之源。方知五部創流盪
之基。迦旃啟偏競之始。紛綸遺蹤謀方百
轍。由使歸宗者昧其繁文。尋教者惑其殊軌。
夫源同末異。乃將衰之徵然頹綱不振。亦弘
道者之憂也。遂抗言五異辯正眾師。務遵洪
範當而不讓。至乃敏捷鋒起苞籠群達。辯若
懸河清對無滯。于時眾師雷動相視闕如。後
以他日集而議曰。此子恃明淩轢舊德。據言
有本末易可傾。邁年值此運也如何。或有論
者曰。豈唯此子才明過人。抑亦吾等經論易
[011-0079a]
窮耳。意謂學無自足闇則諮明。明昧之分已
自可知。何為苟守偏識不師廣見耶。諸耆德
曰。相與誠復慕明情深而忝世宗仰于茲久
矣。當不能忽廢舊業問道少年明矣。何者。夫
根同葉散像數自然。五部之興有自來矣。但
當敦其素業祗而行之。既生屬千載之末。孰
能遠軌正法之初哉。且跋摩抽簪之始。受道
吾黨。中參異學已自離群。夫師祖不同。所以
五部不離黜異之制。蓋先師舊典幸可述。其
獨見之明以免雷同之眾。跋摩既宏才放達
廣心遠度。雖眾誚交諠傲然容豫深體忘懷
明遊常趣。神用閑邃擇木改步。時有僧祇部
僧。住巴連弗邑。並遵奉大乘。云是五部之本
久聞跋摩才超群彥為眾師所忌。相與慨然。
要以同止遂得研心方等銳意九部。採訪微
言搜簡幽旨。於是博引百家眾流之談。以檢
經奧通塞之辯。澄汰五部商略異端。考覈迦
旃延斥其偏謬。除繁棄末慕存歸本造述明
論厥號成實。崇附三藏准列四真。大明筌極
為二百二品。志在會宗光隆遺軌。庶廢乖
競共遵通濟。斯論既宣淵懿嚮萃。旬日之間
傾震摩竭。于時天竺有外道論師。云是優樓
佉弟子。明鑒縱達每述譏正之辯。歷國命詶
莫能制者。聞花氏王崇敬三寶。將阻其信情。
又欲振名殊方遂杖策恒南。直至摩竭。王聞
不悅。即宣募境內有能辯屈之者。當奉為國
師。闔境英豪皆憚其高名。咸曰。才非跋摩
孰堪斯舉。王聞甚悅即勅奉迎。跋摩既至。王
便請昇論堂令與外道決其兩正。于時外道
[011-0079b]
志氣干雲。乃傲然而詠曰。吾大宗樓迦偉藉
世師。繁文則六諦同貫。簡旨則知異于神。神
為知主唯斷為宗。敢有抗者斬首謝焉。跋摩
既宏才邈世。覩之杪然。神期陵霄容無改
顏。乃慨然對曰。異哉子之談也。子所以跨遊
殊方。將欲崇其神而長其知也。又以斷為宗
而自誣其旨。子無知乎。神可亡乎。神既非知。
為神知知知神乎。若神知知知神者誰。知若
知神知亦神乎。外道乃退自疑曰。理必若斷
我無知矣。知若知神神非宗矣。於是沈惟謝
屈心形俱伏。王及臣民慶快非恒。即與率土
奉為國師。王乃譴其舊眾昔忌名賢。本眾相
視懷愧闕然。咸共追遜固請舊居。王又曰。夫
制邪歸正其德弘矣。但弘教之賢業尚殊背
乖迕遺筌濁亂象軌。請以檢一令謬昧欽明。
王即宣告號為像教大宗。由使八方論士淵
異之徒感思舊決朋契而萃。跋摩以絕倫之
才超群之辯。每欲師聖附經籍同默異遂博
舉三藏開塞之塗。大杜五部乖競之路。難
其所執釋其所難。明辯恢廓苞羅眾說。理亂
叩機神王若無。於是群方名傑莫能異見。咸
廢殊謀受道真軌。淳化以之而隆。邪藹以之
而騫。非夫神契實津道參冲旨。孰能盪定群
異令廢我求通者哉。所以粗述始末垂諸好
事云爾造諸數論大師傳並集在薩婆多部此師既不入彼傳故附於此


菩薩波羅提木叉後記第九未詳作者



夫窮像於玄原之無始。萬行始於戒信之玄
兆。是故天竺鳩摩羅什法師心首持誦。什言。
此戒出梵網經中。而什法師少翫大方。齊異
[011-0079c]
學於迦夷。淳風東扇。故弘始三年秦王道契
百王之業。奉心大法。於逍遙觀中。三千學士
與什參定大小乘經五十餘部。唯菩薩十戒
四十八輕。最後誦出。時融影三百人等一時
受行修菩薩道。豈唯當時之益。乃有累劫之
津也。故慧融書三千部流通於後代。持誦相
授屬諸後學。好道之君子。願來劫不絕。共
見千佛龍華同坐。


比丘尼戒本所出本末序第十出戒本前晉孝武帝世出



拘夷國寺甚多。修飾至麗。王宮彫鏤立佛形
像與寺無異。有寺名達慕藍百七十僧北山寺
名致隷藍五十僧劍慕王新藍六十僧溫宿王
七十僧


右四寺佛圖舌彌所統。寺僧皆三月一易屋
床座或易藍者。未滿五臘。一宿不得無依
止王新僧伽藍九十僧有年少沙門字鳩摩羅才大高明大乘學與舌彌是師徒而舌彌
阿含學者也阿麗藍百八十比丘尼輸若干藍五十比丘尼阿麗

跋藍三十尼道右三寺比丘尼統依舌彌受法戒比
丘尼外國法不得獨立也。此三寺尼。多是葱
嶺以東王侯婦女。為道遠集。斯寺。用法自整。
大有檢制。亦三月一易房或易寺出行。非大
尼三人不行。多持五百戒。亦無師一宿者輒
彈之。今所出比丘尼大戒本。此寺常所用者
也。舌彌乃不肯令此戒來東。僧純等求之至
勤。每嗟此後出法整唯之斯戒末乃得之。其
解色以息婬不在止冶容也。不欲以止竊不
在謹封藏也。解色則無情於外形。何計飾容
與不飾乎。不欲則無心於珠玉。何須慢藏與
緘縢乎。所謂無關而不可開。無約而不可解
[011-0080a]
也。內揵既爾。外又毀容麁服。進退中規。非
法不視。非時不飡。形如朽柱。心若漯灰。斯
戒之謂也。豈非聖人善救人故無棄人也哉。
然女人之心弱而多放。佛達其微防之宜密。
是故立戒每倍於男也。大法流此五百餘年。
比丘尼大戒了於其文。以此推之外國道士
亦難斯人也。法汰頃年鄙當世為人師。處一
大域而坐視令無一部僧法推求出之。竟不
能具。吾昔得大露精比丘尼戒。而錯得其藥
方一柙。持之自隨二十餘年。無人傳譯。近
欲參出殊非尼戒方知不相開通至於此也。
賴僧純於拘夷國來得此戒本。令佛念曇摩
持慧常傳。始得具斯一部法矣。然弘之由
人。不知斯人等能尊行之不耳此戒文與今戒往往不同尼
眾學猶作尸叉吉利


比丘大戒序第十一釋道安作



世尊立教法。有三焉。一者戒律也。二所禪定
也。三者智慧也。斯三者至道之由戶。泥洹之
關要也。戒者斷三惡之干將也。禪者絕分散
之利器也。慧者齊藥病之妙醫也。具此三者。
於取道乎何有也。夫然用之有次。在家出家
莫不始戒以為基趾也。何者。雖檢形形。乃
百行舟輿也。須臾不矜不莊。則傷戒之心入
矣。傷戒之心入而後欲求不入三惡道。未所
前聞也。故如來舉為三藏之首也。外國重律
每寺立持律。月月相率說戒。說戒之日終夜
達曉諷乎切教。以相維攝犯律必彈。如鷹隼
之逐鳥雀也。大法東流其日未遠。我之諸師
始秦受戒。又之譯人考挍者尠。先人所傳相
[011-0080b]
承謂是。至澄和上多所正焉。余昔在鄴少習
其事。未及檢戒。遂遇世亂每以怏怏不盡於
此。至歲在鶉火。自襄陽至關右。見外國道人
曇摩侍諷阿毘曇於律持善。遂令涼州沙門
佛念寫其梵文道賢為譯。慧常筆受。經夏
漸冬其文乃訖。考前常行世戒。其謬多矣。或
殊文旨。或粗舉意。昔從武遂法潛得一部
戒。其言煩直意常恨之。而今侍戒規矩與
同。猶如合符出門應徹也。然後乃知淡乎無
味。乃直道味也。而慊其丁寧文多反復。
稱即命慧常令斤重去復。常乃避席謂大
不宜爾。戒猶禮也。禮執而不誦。重先制也。慎
舉止也。戒乃逕廣長舌相三達心制。八輩聖
士珍之寶之。師師相付。一言乖本有逐無赦。
外國持律其事實爾。此土尚書及與河洛。其
文樸質無敢措手。明祗先王之法言而順
神命也。何至佛戒聖賢所貴。而可改之以從
方言乎。恐失四依不嚴之教也。與其巧便寧
守雅正。譯胡為秦。東教之士。猶或非之。願
不刊削以從飾也。眾咸稱善於是按梵文書。
唯有言倒時從順耳。前出戒十三事起中室
與檀越議三十事中至大姓家及綺紅錦繡
衣及七因緣法。如斯之比失旨多矣。將來學
者審欲求先聖雅言者宜詳覽焉。諸出為秦
言。便約不煩者皆蒲陶酒之被水者也。外國
云戒有七篇。而前出戒皆八篇。今戒七悔過。
後曰尸叉罽賴尼。尸叉罽賴尼有百七事明
也。如斯則七篇矣。又傳尸叉罽賴尼有百一
十事。余慊其多。侍曰。我持律許口受十事
[011-0080c]
一記無長也。尋僧純在丘慈國。佛陀舌彌許。
得比丘尼大戒來出之正與侍。同百有一十
爾乃知其審不多也。然則比丘戒不止二百
五十。阿夷戒不止五百也。比丘大戒本欲說
戒維那出堂前唱。不淨者出。次曰庾跋門怒
鉢羅鞞處可大沙門入唱然後入唱行籌。曰頞簸含
寂靖阿素生也含羅遮麗史行籌布薩陀
心蜜栗楴一心婆㯓鞞度定也含羅姞隷

把籌說戒者乃曰僧和集會。未受大戒者出
僧何等作為。答說戒。不來者囑授清淨說
小住潔向說竟說已。那春夏冬若干日已過去隨時計日


「 僧盡共思惟
 一切生死過
 求於度世道
 若精進持戒
 同亦當歸死
 不精進持戒
 同亦當歸死
 寧持戒而死
 不犯戒而生
 譬如駃水流
 日月不常住
 人命疾於彼
 去者不復還」



自此偈以後。有布薩羯磨及戒文。不復具寫。


大比丘二百六十戒三部合異序第十二


竺曇無蘭


夫戒者。人天所由生。三乘所由成。泥洹之關
要也。是以世尊授藥以戒為先焉。戒者乃三
藏之一也。若不以戒自禁。馳心於六境而欲
望免於三惡道者。其猶如無舟而求渡巨海
乎。亦如魚出于深淵。鴻毛入于盛火。希不
死燋者未之有也。行者以戒自嚴猛意五十
八法者。取道也何難哉。蘭自染化務以戒律
為意。昔在於廬山中竺僧舒許。得戒一部。持
[011-0081a]
之自隨。近二十年每一尋省恨文質重。會曇
摩侍所出戒規矩與同。然侍戒眾多。施有百
一十事。爾為戒有二百六十也。釋法師問侍。
侍言。我從持律許口受一一記之。莫知其故
也。尼戒眾多施亦爾。百有一十三十事中第
二十一二百五十者。云長鉢過十日捨墮。續
言是比丘當持此鉢與比丘僧。二十二二百
六十者。云鉢破綴齊五更未得新鉢故者當
歸眾僧。推其理旨。宜如二百五十者在長鉢
後。事與破鉢并者為重長也。余以長鉢後事
注於破鉢下。以子從母故也。九十事中多參
錯事不相對。復徙就二百六十者。令事類相
對。亦時有不相似者。重飯食無餘因緣墮。應
對重飯不屬人言。不足此除因緣事與別請
并故以對別請。此一戒在重飯。一戒在別請。
亦為有餘緣則得重飯亦得越次受請也。不
舒手受食自恐怖教人恐怖。此二戒無對。將
傳寫脫耶。故本闕乎。眾多施亦有不相對不
相似者。莫知所以也。余因閑暇為之三部合
異粗斷起盡。以二百六十戒為本。二百五十
者為子。以前出常行戒全句繫之於事末。而
亦有永乖不相似者有以一為二者。有以三
為一者。余復分合令事相從。然此二戒或能
分句失旨。賢才聰叡若有攬者。加思為定恕
余不逮比丘僧祥後後從長安復持本來更得重挍時有損益最為定


比丘大戒二百六十事三部合異二卷



欲說戒。維那出堂前唱。不淨者出次。曰庚
跋門怒鉢羅鞞處。然後入唱行籌。


說戒者乃曰。僧和集會。未受大戒者出。僧何
[011-0081b]
等作為眾僧和聚會悉受無戒於僧有何事答說戒僧答言布薩不來者
囑授清淨說諸人者當說當來之淨答言說淨說已。那春夏冬若
干日已過去。


「 僧盡共思惟
 一切生死過
 求於度世道
 若精進持戒
 同亦當歸死
 不精進持戒
 同亦當歸死
 寧持戒而死
 不犯戒而生
 譬如駃水流
 日月不常住
 人命疾於彼
 去者不復還」



自此偈以後。有布薩羯磨及戒文也。此二百
六十戒。七佛偈與常行戒偈同。子戒偈同子
戒本無偈想亦同。故不出也。而此戒來至楊
州。汰法師嫌文質重有所刪削。此是其本
未措手向質重者也。


晉泰元六年歲在辛巳六月二十五日。比丘
竺曇無蘭。在楊州丹陽郡建康縣堺謝鎮
西寺。合此三戒到七月十八日訖。故記之。


關中近出尼二種壇文夏坐雜十二事并


雜事共卷前中後三記第十三


卷初記云。太歲己卯鶉尾之歲十一月十一
日。在長安出此比丘尼大戒。其月二十六日
訖。僧純於龜茲佛陀舌彌許戒本曇摩侍傳。
佛念執胡。慧常筆受。


卷中問尼受大戒法後記云。此土無大比丘
尼戒文。斯一部僧法久矣。吳土雖有五百戒
比丘尼。而戒是覓歷所出尋之殊。不似聖人
所制法。汱道林聲鼓而正之。可謂匡法之棟
梁也。法汰去年亦令外國人出少許復不足。
[011-0081c]
慧常涼州得五百戒一卷。直戒戒複之似人
之所作。其義淺近。末乃僧純曇充拘夷國
來。從雲慕藍寺於高德沙門佛圖舌彌許得
此比丘尼大戒及授戒法。受坐已下至劍慕
法。遂令佛圖卑為譯。曇摩侍傳之。乃知真是
如來所制也。而不止五百數。比丘戒有二百
六十問。侍所以言莫知其故也。然以理推之。
二百五十及五百。是舉全數耳。又授比丘尼
大戒文少。將即用授大比丘法而出其異也。
八𤿺賴夷無二。亦當依比丘足耳。亦當略
授十七僧迦衛尸沙一章也。又授比丘尼大戒
尼三師教授師。更與七尼壇外問內法。壇外
問內法於事為重。故外國師云。壇外問。當言
正爾。上場眾僧中當問汝。汝當爾答。壇上問。
則言。今眾僧中問汝也。正爾。令曇充還拘夷
訪授比丘尼大戒。定法須報以為式也。授六
法文無乏也。二師而已。無教授師也上壇僧尼各多益善
卷後又記云。秦建元十五年十一月五日。歲
在鶉尾。比丘僧純曇充從丘慈高德沙門佛
圖舌彌許。得此授大比丘尼戒儀及二歲戒
儀。從受坐至囑授諸雜事。令曇摩侍出。佛
圖卑為譯。慧常筆受。凡此諸事。是所施行之
急者。若為人師而不練此。此無異於土牛後
人也。涼州道人竺道曼。於丘慈因此異事來
與燉煌道人。此沙門各各所住祠。或二百或
三百人為一部僧。比丘尼向三百人。凡有五
祠。各各從所使僧祠依准為界內。無共說戒
法也。常暮說戒。說戒之日。比丘尼差三人往
白所依僧云。今日當說戒。僧即差二人往詣
[011-0082a]
比丘尼。僧知人數。還白大僧云。比丘尼凡有
若干。於某祠清淨說戒。普共聞知。如是三白。
比丘尼便自共行籌說戒。如法僧事曇充云大齊說律六十日
竟尼亦寄聽若遇說戒亦寄聽戒唯不與舍羅籌耳


七月十五日。各於所止處受歲如法。遣三人
詣所依僧。承受界分齊耳。其餘如僧法此與尼戒違將
是不知也比丘尼當三受戒五百戒。比丘尼滿十二

歲。乃中為師。初受十戒時。索二女師。當使持
律沙門授戒。乃付女師。令教道之。次受二百
五十戒。年滿二十。直使女三師授之耳。威儀
俯仰。如男子受戒法無異也彌離尼受六法無三師沙彌亦無三師二
師而已耳六法云二百五十謬傳之也受戒後周一年無誤失。乃得

受戒。五百戒後受戒時。三師十僧。如中受時。
直使前持律師更授二百五十事。合前為五百
耳。直授之不。如中受時問。威儀委曲也。戒文
如男子戒耳。事事如之。無他異也授戒立三尼師一持律比丘僧
授戒場四住屋下此言十僧後授不委曲與授文反未詳所出也


摩得勒伽記第十四出經後記



宋元嘉十二年歲在乙亥。楊州聚落丹陽郡
[示*末]陵縣平樂寺三藏。與弟子共出此律。從正
月起。至九月二十二日草成。二十五日寫畢。
白衣優婆塞張道孫敬信執寫。


善見律毘婆沙記第十五出律前記



齊永明十年歲次實沈三月十日。禪林比丘
尼淨秀。聞僧伽跋陀羅法師於廣州共僧禕
法師譯出梵本善見毘婆沙律一部十八卷。
京師未有。渴仰欲見。僧伽跋陀其年五月還
南。憑上寫來。以十一年歲次大梁四月十日。
得律還都。頂禮執讀敬寫流布。仰惟世尊泥
[011-0082b]
洹已來年載。至七月十五日受歲竟。於眾前
謹下一點。年年如此。感慕心悲不覺流淚。


千佛名號序第十六出賢劫經


沙門竺曇無蘭抄


賢劫經說。二千一百諸度無極竟。喜王菩薩
仍問。今此會中寧有大士得此定竟。入斯八
千四百諸度無極。及八萬四千度無極法。入
八萬四千諸三昧門乎。佛答言有。不但此諸
開士也。當來賢劫一千如來。亦得入也。除四
正覺。喜王白佛。唯願世尊。說諸佛名字姓號。
佛為喜王說諸佛號字。號字一千數之有長。
而興立發意二品重說。皆齊慧業而止。以此
二品檢之。有以二字為名者。三字名者。有以
他字足成音句。非其名號。亦時有字支異者。
相梵本一耳。將是出經人。轉其音辭令有左
右也。長而有者。或當以四五六字為名號也。
興立發意不盡名。自慧業以下難可詳也。余
今別其可了。各為佛名。意所不了則全舉之。
又以字異者注之於下。然或能分合失所。深
見達士。其有覺省。可為改定。恕余不逮。
出三藏記集序卷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