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c0107 金剛般若經旨贊-唐-曇曠 (T)




金剛般若經旨贊卷下


京西明□□□□□


□□□□□□□贊曰。次下第□□□□□
□□□□□□□□□□□□□遠離隨順外
論散亂住處□□□□□□□□□□□□校
量顯經福勝攝屬第八斷疑□□□□□□
住處文以義一段令知教勝起於離亂觀□□
□□□進行故。初財校量顯四勝德起前三
行。後身校量□□□□□□□初顯依經成。
二勝德起離亂□□□□□□□□□□□
□□□□□□時□□□□□□□□□□
□□□□□□□□□□□日□□□□□
□□□□□□□□□□□□□□□□□
□令□□□□□□□□□□□□□□□
□□□□□□□□為□□□□□□□□
□□□□障後破如言執。初中又二。初布施
福多。後持經福勝。
時經福勝。初中有二。問答少數欲□定界。後
以界持財。正為行施。初中復二。初問後答。此
初也。言恒河者。即四大河之一數也。本出阿
[002-0089a]
耨達池。南面深而且闊。細沙□流布。佛常近
故偏舉也。文相當知。無□解。


經。須菩提□至何況其沙 贊曰。此答也。


經。須菩提□□□□□□□□□□□□□
行施文□□□□□□□□□□□□□□□
□□□現□□□□□□□□□□□□□□
□□□□起□□□□□□□□□□□說多
福□□□□□前重□□□□□□□□□差
別義故。一漸化義。欲令眾生漸次信解入上
妙義故。復漸以勝福校量。二成勝德。前說此
經能為佛因。未顯有何殊勝功德。今為明此
故重校量故。天親論頌。此義云。說多義差別
亦成勝□後福遇於前故。重說勝喻。


經。佛告至□□□□□□□□□□□□□□
□□一攝□□□□□□□□□□□□□□□
□□□□初□□□□□□□□□□□□□□
□□□□□明□□□□□□□□□□□□□
□自他故。能出三界故。能斷無明故。能淨法
身故。福不然故。福為劣故。迦攝經而說頌言。
若恒沙世界珍寶滿其中。以施諸如來。不然
如一法。寶雖無量不如一法施。一偈福尚勝。
況多難思議。既攝勝福故持四句。所生福德
勝施福也。


經。復次至如佛塔廟 贊曰。此天等供養也。
塔者梵□□□□□□□義。廟□□□□形
貌義。即齊□處置佛龍□□□□□□□□
乃是法身舍利三世諸佛此出□□□□□□
□何處即是諸佛舍利塔。應天人修羅三種勝趣有智惠故應供養也。既說經處是可尊
[002-0089b]
崇故。持經福勝施福也。


經。何況有人至希有之法 贊曰。難作能作
也。乃至一偈福尚勝前。況盡受持實為希有。
四句受持尚不可得。若盡能持頌為難作。既
於難作而能作之。當知是人能顯法身成就
報身得起化身。以得如是三身果法故。言成
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既受持人是可尊崇
故。持經福勝施福也。


經。若是經典至尊重弟子 贊曰。此第四起
如來為念。若有持說此經典處。則是大師是
法身在皆報化身。於此說法故。於此處起有
如來菩薩等念。既說受持憶念解說。當知是
人行普賢行故。於是人起佛菩薩聲聞等念。
既施財處無如是德故。持經福勝施福也。故
天親論頌此義云。


「 尊重於二處
 因習證大體
 彼因習煩惱
 此降伏染福」



初句釋復次隨說是經。已下諸文總別顯其
二處尊重。餘三句釋如來無所說。已下經文
皆是校量顯經福勝。內經既有如是勝德。非
彼外論而相此對從長散亂為障極多。是故
菩薩不應樂著。但應依經修行離障住處之
行。


經。爾時須菩提至云何奉持 贊曰。次下第
二破如言執。於中有三。初問名體持次告示
令舉。後正破彼執。此初也。既聞勝福生希有
□未□經終且申啟問既有斯德。當是何名。
又恐聞福多而隨言執實言令知說而無說。
離執而依受持生福方多故。勝外論顯斯二
[002-0089c]
意特異諸經。是故居中而請問也。


經。佛告至汝當奉持 贊曰。此告示令學也。
金剛妙惠能到彼岸。依此名字當勤奉持。


經。所以者何 贊曰。下正破執。於中有三。
初徵次破後問答重成。此初也。然佛常說不
應如名取著於法。而今乃言。以是名字汝當
奉持何所以耶。


經。須菩提佛告至波羅蜜 贊曰。此破也。
佛說般若破迷假說。即非所證真實般若。以
真理中離言說故。故雖說而無說。但是假詮
般若。是故不應如言執實。


經。須菩提至說法不 贊曰。下問答成。先
問後答。此初也。為但此經真實般若離言相
故。說而無說。真勝義中更有餘法。是可說
不。


經。須菩提至無所說。贊曰。此答也。非但般
若。是無所說亦無餘法。是佛說者。以一切法
其體平等。無非般若第一義故。故一切法亦
無所說。此平等理諸佛同證如證而說。亦說
般若。既非此佛獨說之法。是故亦言如來無
說。既同證說故法可尊。施福不然。不可為
比。是故前頌第二句云因習證大體也。因習
般若而成大體同證同說而福勝也。然楞伽
經佛不說法有其二義。一內證之法離言說
故。二本住之法諸佛同故。既有二意。兩論
各明同同契至真因無乖返。


經。須菩提至是為多不 贊曰。次下第六離
影像相。自在中無巧便。障即十八中第十色。
及眾生身搏取中觀破相應行住處。財施校
[002-0090a]
量顯經勝中。第三明經能離煩惱令其依
經起觀破行。前令遠離樂外論障。依經受持
發生勝福。然應契證二空真如發起神通化
導群品。若欲發起殊勝神通。應觀五蘊為空
非有。既無罣礙。便能發通。以五蘊身是心
影像。雖有假相體非真故。然諸菩薩不了蘊
空執為實有。蘊和合相。法執既起煩惱隨生。
造種種業受諸苦果。由此拘礙不能發通。既
由此執不得巧便。即是無惠巧方便障。今為
破此無方便障。令其折觀五蘊搏相故。說世
界所有微塵 蘊假合。如界假塵塵界既空。
蘊相寧有。故舉塵界以況內身。破彼五蘊搏
取相也。既依經故能離煩惱。故前頌云彼因
習煩惱。經能離障福為勝故。故諸菩薩。應依
此經發巧便惠觀破五蘊搏取之相而發神
通。然世界言惠內及外。內謂眾生五蘊身相。
外謂山河器世界相。經言世界所有微塵有
其二意。一喻顯施福能生多染如界起塵。二
為觀破眾生內蘊和合身相。既有二意而說
此文。是故論者各明一義。天親就喻以顯
經名。彼論因習煩惱。無著約法而起行名離
無巧便障。文中分三。初問次答後告。此初也。
色身世界所有微塵施如世界所生染塵。此
二界塵寧為多不。


經。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贊曰。此答也。折觀
身界以為微塵施如世界所生染塵。此二界
塵皆甚多也。


經。須菩提至是名微塵 贊曰。下告有二。初
告令觀色身非實。後告觀名身。亦復此初也。
[002-0090b]
然其內蘊總有二類。一者是色。即初色蘊。
以有形質可表示故。二者是名。即餘四蘊以
皆是心法不可表示故。此名及色似為一搏
和合身相愚夫不了執為實有。一合相故。二
執便生。今欲破彼搏執故。顯色及名皆不可
得。是故此初破色身也。然破色身有二方便。
一分折方便。即折麁色以為細塵。二不念方
便即說微塵亦不可得。前言三千世界所有
微塵者。即是第一分折方便明此身。此界用
多微塵成虛假不實令悟我空也。此文所言
微塵即非微塵等者。是其第二不念方便令
觀微塵。於心內外皆非實有念悟法空也。佛
令折觀彼麁色故。假說微塵眾。但是觀者心
量所現即非實有心。外微塵但是假名微塵
眾矣。能成微塵既不可得故。所成身為非實
有。即是破其色身相也。故瑜伽說佛說微塵
有五勝利應撿敘之。


經。如來所說至是名世界 贊曰。此後告令
觀名身亦假也。言名身者。即餘四蘊受想行
識非可表示。皆但名顯故總云名。經言世界
即此名身。雖世界言通色非色。今此但取名
身四蘊以彼色蘊前已破故。然此名身皆非
實有。四緣假合三相遷流。過現未來皆不得。
故知無實四蘊名身。今佛所說眾生界者。為
破眾生虛妄執故。隨世流布而說世界即非
實有名身世界。但是假名名身世界。此即以
其不念方便破彼名身為非實有。前三色身
可分折故具二方便。今此名身不可分折故
唯不念。既以依經修二方便破彼五蘊和合
[002-0090c]
搏取發巧便智。契證二空起勝神通化導群。
而正是修行離障之法故。名色及眾生身搏
取中觀破相應行住處故。亦說經能離煩惱
非如施福能生煩惱。如彼世界能起微塵。亦
以界塵喻施因果。又界起塵不生煩惱塵。但
坌色不汗法身施福因果尚劣界塵。何汎得
比。持經功能勝福。有斯別義言即非等。以此
釋經義可知也。


經。須菩提至見如來不 贊曰。次下第七離
福資糧不具障。即第十一供養給侍如來住
處。財校糧中當其第四降伏染福。修真供養
福資糧行諸菩薩等為趣菩提。信行地中修
二資糧。鳥翼車輪闕一不可。若欲成就福德
資糧無過供養給侍於佛。以福田中為最勝
故。若行供養應觀法身。是無限礙真實體故。
故行給侍成福資糧。前雖令離蘊識影中無
巧便障發起神通。而猶未離法執。貪著取色
分齋供養如來故。不能具廣大福德。即是不
具福資糧障。令佛欲令觀於法身而行給事
侍破其執障故。說如來非以相見。既因經故
成福資糧。當感法身無相真體故。持經福勝
布施福。顯斯二意說此一文。是故兩論各以
有約一義。無著約其離障名離不具福資糧
障。天親就其校量名為持經得淨勝報。文分
為四問答徵釋。此初也。法身無相真體故。問
善現可以色身三十二相觀為如來真法身
不。


經。不也世尊 贊曰。此答也。不以色身三十
二相觀為如來真法身也。
[002-0091a]


經。何以故 贊曰。此徵也。不以色相見如來
者何以故耶。


經。如來所說至三十二相 贊曰。此釋也。如
來說彼三十二相即是非真化身假相。以佛
真體即是法身。法身乃是無相故相故三十
二即是非相。是名應化假身相也。然相好果
別福因招真佛法身持經福感。既以約果而
談法身真佛色相非真。即知約因而說持經
之福勝相因福。其布施福感有漏報。尚不如
彼色相福因。何況得此持經功德。故論頌云。
此降伏染福。是故菩薩應當受持成福資糧
感法身果。


經。須菩提至其福甚多 贊曰。次下第八為
離懈怠利養等樂味障。即第十二遠離利養
疲乏熱惱。於精進若退若不發住處。於彼第
八斷疑分中。內財校量顯經福勝。令其依經
發起精進。前為令其福資糧故。依經修學供
養如來修福因時。應須捨離懈怠利養。而常
修行持說等行。答修行時愛味利養。身有疲
乏心有熱惱故。生懈怠不發精進。即便不能
行勝持說不得近。供養如來資糧不具菩提
難滿。今為對持此諸過障令勤依經修勝福
行故。舉內財而為校量。既由經故能離此障。
是故兩論各明一義。無著約所除之障名離
懈怠利養。天親就能除勝教名內財校量。文
分有五。一對捨身福破著身懈怠。二破聞福
已生如義相執。三令小菩薩生慚愧策勤。四
破二乘人驚怖不精進。五令生不放逸。第二
慚愧處。初中又二。初如來校量。後善現悲
[002-0091b]
對。此初也。此中意云。捨身命雖復勝前施。
實功德不及持經四句偈福。以現捨身苦身
心故。何況更求當苦法果而行捨施因果俱
苦而得比於。持經勝福。以此經有七種勝能
持說經時因果俱樂。是故勝彼捨身功德。故
天親論頌此義云。


「 苦身勝於彼
 希有及上義
 彼智岸難量
 亦不同餘法
 堅實解深義
 勝餘修多羅
 大因及清淨
 福中勝福德」



初一句釋此經文明經福勝。次六句釋下經
文。舉七種因釋勝所以。後一句總結福勝。


經。爾時至如是之經 贊曰。此善現悲對也。
聞捨多身不如經福。領解此經為菩提因。深
妙理趣法喜之極感激生悲。謂我昔得見道
真智契證無為。雖名惠眼未曾聞是希有之
法。即義中法門希有。准餘本經。此下更有
何以故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
即七義中法門。第一頌中上義智岸難量。釋
此文也。何以故者。徵不聞之所以。佛說已
下釋不聞之所以。此智岸有二種義故。雖惠
眼而未聞也。一是智岸勝上義故。故云佛說
般若波羅蜜。二以智岸難測量故。故云即非
般若波羅蜜。由斯二義特異餘經故。總說為
法門第一。


經。世尊至希有功德 贊曰。次破聞福已生
如義想執。於中有二。初總標勝能。後拂彼情
想。此初也。為欲破彼懈怠利養令發精進故。
說持經勝捨身福。不應如言執實功德。若能
[002-0091c]
依此實相之經生實相智而發精勤。當知是
人為第一希有也。


經。世尊至說名實相 贊曰。此拂情想也言
實相者無相為相。為令離於虛妄執故。非謂
即有此實相也。若離虛妄契乎無相。是故佛
說為實相耳。既於此經詮實相理。餘經未說。
不同餘經。即頌七義中亦不同餘法。


經。世尊至不足為難 贊曰。次令小菩薩生
慚愧策勤。於中有二。初今逢佛說信受不難。
後未來信持方是希有。此初也。一類菩薩而
懷懈怠令生慚愧而策勤故。故說惡時尚有
持說。況佛在好世而不發精勤。將欲激令慚
愧發生勉勵之心故。言我今信解受持不足
為難。


經。若當來世至第一希有 贊曰。未來信持
方是希有。於中有二。初標後釋。此初也。多
障雖世土劣機微。若但生信心。或深解義理
領文在口攝義在心。當知是人第一希有。


經。何以故至壽者相 贊曰。下釋所以。文
復分三。初達我空。次悟法空。後順諸佛。然
其三文皆有徵釋。此達我空也。何所以故信
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以能斷伏人我
相故。


經。所以者何至即是非相 贊曰。此悟法空
也。無我等者。何所以耶。以能依經悟法空
故。由彼我執依法執生法執尚除我見。寧有
諸相非相是法空故。


經。何以故至即名諸佛 贊曰。此順諸佛也。
何故能離我法見耶。以持經人順諸佛故。佛
[002-0092a]
離妄相。其智堅實能契深妙。而說此經故。經
所詮堅實深妙而受持者。順佛而行發堅妙
智。能除二執故。當來世信解受持第一希有。
即頌七義中堅實解深妙也。


經。佛告至甚為希有 贊曰。次破二乘人驚
怖不精進。如來昔於二乘教中。說有諸法即
蘊處等。及說空法即無我等。有為無為皆說
為有。今說此經有空發遣。於聽聞時乍聞有
法是無。恐謂此經為非正道。如坑谷等非處
行故遂生驚懼。又聞空法。亦無其心猶豫不
能斷疑故為恐怖。後思惟已驚怖轉深。一向
不迴總生畏憚。今此經者兼被二乘令其迴
心趣無上覺。既由驚等不能策勤故。今破之
令發精進。謂真實理遠離二邊。若執有空不
契中道。為破執相故說二無。非謂都無有空
等法故。二乘等能悟此理不驚怖等為希有
也。又復此經顯三無性為破遍計空有執心。
非謂撥無依圓二經故。二乘等聞相無自性
性故不驚聞。生無自性性故不怖聞。勝義無
自性性故不畏。皆為希有也。


經。何以故至波羅蜜 贊曰。次生不放逸第
二慚愧處。文中徵釋有何所以不驚怖等。即
說此人為希有耶。謂由此經有三勝上故。使
聞者不驚怖等為希有也。一勝餘契經故。謂
於六度所詮義中。唯詮慧度為導等故。即頌
七義中勝餘修多羅。二能為大因故。大謂佛
果菩提涅槃。由此所詮無分別慧。以能出生
法報佛故。即七義中大因義也。依斯二義故。
經說言如來說第一波羅蜜等。能詮所詮皆
[002-0092b]
殊勝故。言即非者破取相心。三諸佛同說故。
即餘本言彼無量諸佛亦說第一波羅蜜。即
七義中清淨義也。由佛同證此清淨理。如其
同證亦同說故。此經即有如是勝上二乘。今
能不驚怖等而為信持。汝等菩薩云何放逸
不勤修也。前第二文已勸味著利養懈怠諸
菩薩等生慚愧已。今此復令不起精進放逸
菩薩生於慚愧名第二處。既說此經有七種
因勝捨身福。是故菩薩應當捨離懈怠利養。
而常精勤修勝因經。


經。須菩提至忍辱波羅蜜 贊曰。次下第九
離不忍苦障。即第十三忍苦住處。斷其第八
經成苦果等斷三種疑心。依經修行忍辱之
行。前供養處。令依此經而行供養成福資糧。
離懈怠處。令起精進。舉經勝益。而為勸勉
勸勵。雖成須能忍苦。若修行時不能忍苦。既
有退轉便成障礙。忍有三種。能除三苦。一諦
察法忍。於二空理審觀察故。不見生死流轉
苦相。能發大心求無上果。二安受苦忍。由能
安受寒熱等故。不見疲乏老病等等苦。能發
精勤剋成上果。三耐怨害忍。由能忍耐他怨
害故。不捨慈悲無苦惱相。能廣攝化速成大
果。即由初忍能起後二。由察空理無怨等故。
若心起於我法等相見有苦想。不起此者便
樂流轉。或樂住寂不發大心。不耐疲乏不起
精進。見怨害苦而生真心。便於佛果而成障
礙。而諸菩薩不能依經。離我人相起三忍故。
返疑此經能招苦果。若謂捨身苦身心故。因
果俱苦故。福劣者依經行行遭寒熱等亦苦
[002-0092c]
身心。云何福勝。由執故不能依經而起忍。由
疑故不樂起忍之經。今欲斷彼疑執執心令
其依經成忍行故。故說割截無我人等。無著
約除執障名離不忍苦障。天親就斷初疑名
斷經成苦果故。依無著離不忍中文分為四。
一如所能忍即是忍體。二明忍相及生忍處。
三如忍差別即種類忍。四明對治不忍因緣。
此初也。文中二句。初句令如所證真境而行
能忍。謂如所證法無我理起前所說三種忍
度。皆依真境而能起故。忍體即是無嗔勤惠。
如所證境無嗔等故。故前標云。如所能忍由
依真境而行真忍。即是波羅蜜清淨善根體。
是故經云忍辱波羅蜜。後句令如所證真境
離其忍相。由離相故。即是彼岸德不可量。是
最勝義。能離我相及嗔恚相無苦惱相。不但
無苦并有慈悲共樂和合。由是等故經言即
非忍辱等也。既如所證行離相忍。是故論云
如所能忍。既由有此離相忍故。依經苦行而
是其善故。天親論頌此義云。


「 能忍於苦行
 以苦行有善
 彼福不可量
 如是最勝義
 離我及恚相
 實無於苦惱
 共樂有慈悲
 如是苦行果」



如前彼福不可量等等。皆是此中依經苦行
所得苦果故。故雖行忍而有忍度。不同捨身
而有苦果。


經。何以故 贊曰。下明忍相及生忍處。於
中有二。初徵後釋。此初也。於何處故而生忍
相。既令生忍。而復言非何以故也。
[002-0093a]


經。須菩提至割截身體 贊曰。下釋有二。初
明生忍處。後正明忍相。此初也。然生忍處有
其三種。謂於他處起怨害忍。於寒熱等起安
受忍。於法我等起諦察忍。此中應明三忍生
處。下忍相中應明三忍。而能所起唯耐怨者。
以文略故舉初顯後。顯於昔時作忍辱仙。被
鬪諍王割截身體能忍此苦不生嗔心故。但
他人所怨害處即耐怨忍所生處也。


經。我於爾時至壽者相 贊曰。下明忍相。於
中有二。初順釋後返顯。此初也。由於彼時無
我等故。身相既離他相。亦無不見苦惱。而
可嗔恚故能起彼耐怨害忍。如瑜伽論菩薩
地云。若遇他害應作是思。此我先業應合他
害。今若不忍更增苦因。既為苦縛。豈成自
愛。作是思已應修五想。一攝受想。二親善
想。三唯法想。四有苦想。五無常想。此於他
害不生我相。即五相中唯法相也。由修無我
唯法相故不報彼怨生初忍也。


經。何以故 贊曰。下返顯中文復分二。初
徵後釋。此初也。何所以故知。於彼時無我
等相。


經。我於往昔至應生嗔恨 贊曰。此釋也。嗔
由我生。若有我見應生嗔恨。恨依嗔立。懷惡
不捨結怨為性。嗔恨既無明無我相故。行忍
時無我等相。


經。須菩提至壽者相 贊曰。下明忍差別。即
種類忍。言種類忍者。此五百世相續苦忍。是
前割截極苦忍類。或五百世生生常行前後
相似故名種類忍。非一故名為差別。忍辱仙
[002-0093b]
人者即慈悲仙人也。


經。是故至三菩提心 贊曰。下顯對治不忍
因緣。不忍因者。即三苦想。由有苦想便不
忍故。三苦想者。一住流轉苦想。二住眾生
相違苦想。三住乏受用苦想。由初想故見流
轉苦。不忍生死不發大心。便不能起諦察法
忍。由次相故見怨害苦不能忍耐。眾生違便
不能起耐怨害忍。由後想故見有所乏。不能
忍受寒熱等等。便不能起安受苦忍。今為對
治此三想故。生諦察等三種勝忍對治三想。
即分為三。初治流轉苦因緣中。文復分四。總
標別釋重成結勸。此初也。然三苦忍有總有
別。總苦謂初流轉苦想。由不諦察二空理故。
見生死苦見相違害見乏受用。由此不能發
菩提心。常處生死忍流轉苦故。彼論云。未生
第一菩提心者有是過等。總忍謂初諦察法
忍。由能諦察二空理故。不見生死不見疲乏
不見他害。由此乃能發菩提心共證菩提。同
出流轉故。彼論云。以無我相而能發心修忍
行等。別苦忍者。謂即此餘二想二忍各依境
生。各離相故。今此欲令離總苦想故。以總忍
而為對治。故說應離一切諸相發菩提心。即
以諦察無我理故。能離我等三種苦想。發心
修行忍波羅蜜故。天親論而作頌云。


「 為不捨心起
 修行及堅固
 為忍波羅蜜
 習彼能學心」



上二句問下二句答。為者依也。依何等故心
不捨菩提想。依何等起行相而修行。依無我
等忍波羅蜜而能發心。亦以無我而能修行
[002-0093c]
行得堅固。是釋經言離一切相發心義也。


經。不應住色至觸生心 贊曰。此別釋也。若
執色等以為實有。便起希求追戀慳惜更增
流轉永處生死。安能離相而發菩提。為遮
此等故。勸不住色等生心。


經。應生無所住心 贊曰。次重成中文復分
二。初順成後返遮。此初也。既住色等而生其
心增流轉若。不能發心。若欲發心出生死者。
是故應生無所住心。


經。若心有住即為非住 贊曰。此返遮也。前
令不生色等心故。故勸應生無所住心。非謂
更住無住心相。若有住無住相者。亦是生心
即為非住。以真住者都無住故。若無住者契
真理故。即此真理。是佛菩提。若心住於色
等相者。彼心不住佛菩提也。


經。是故至色等布施 贊曰。此結勸也。是
有住者。即非忍故。故佛前說諸菩薩心不應
色而行布施。既住色等非真布施故。住色等
亦非真忍。是故其心應無所住。


經。須菩提至如是布施 贊曰。次顯對治眾
生相違苦因緣中。文有其三。初正對治。次
令信受。後遣執著。初中復二。初總標對治。
後別釋所以。此初也。雖復發心不住流轉。
若有眾生相違苦想強生忍時。便起勞倦而
生退轉。不能常度菩薩發心行施等行。本為
利益一切眾生。應當如是不住眾生相違苦
想。而行施行生相違時勿生嗔恨。而強行忍
當生退轉。只因不住能利眾生故。於此事相
皆應遠離故。論依此而作頌云。
[002-0094a]


「 修行利益生
 如是因應識
 眾生及事相
 遠離亦應知」



經。如來說至即非眾生 贊曰。此別釋所以
也。文中四句。初二句明無我相。後二句明
無法相。由諸菩薩不了眾生實無我法見相
違害。今欲治彼故說二無。既無相違。寧生
苦相。論依此義而作頌云。


「 假名及陰事
 如來離彼相
 諸佛無彼二
 以見實法故」



言假名者即是我相。眾生我相但假名故。言
陰事者即是法相。五陰體事為法相故。由佛
證實故。說二無無我相故。說一切相即是非
相無法相故。一切眾生即非眾生。如此釋經
順論意故。


經。如來至不異語者 贊曰。此令信受也。即
斷第九道非作因疑。令信此經。依而行忍。前
令作依經修供養行當成福果。持說經時應
離懈怠及須忍苦。以是佛因應勤受持速成
佛故。故說應無我法等相忍彼眾生相違苦
等。而諸菩薩未離執心。不堪依經行忍行故。
不欲信受離相違行。返疑此經非為佛因。若
證果中有言說道可說此經為佛正因。令我
忍苦而持行之。既證果時。離言說道。云何
令我忍受勤苦而為持說非因經耶。今為令
知經。是佛因斷彼疑心令修忍行故。說四語
令其信受。論依此義而說頌云。


「 果雖不住道
 而道能為因
 以諸佛實語
 彼智有四種」



謂證果時雖復不住言說之道。而言說道亦
[002-0094b]
能為因得佛果也。則以諸佛有四實智。依實
而語無虛妄故。言真語者。總說俗諦為顯世
諦。是虛妄相唯修實智。是真實故。言實語
者。別說俗諦。謂說小乘四諦之行。此苦集
是煩惱行。此滅道行是清淨故。言如語者。總
說真諦。謂法無我第一義諦。是說大乘平等
法故。言不異語者。別說真諦。授記三世。依
真修行所得之果。記住無住行及當果淨非
淨故。不作是釋。兩論相違。名有義者。寧成
會釋。其不誑語譯者。妄加論及餘經皆不舉
故。故天親論而說頌云。


「 實智及小乘
 說摩訶演法
 及一切受記
 以不虛說故」



既於四境如義而說不顛倒故。應信修行。


經。須菩提至實無虛 贊曰。此遣執著也。聞
前所說真語等故。雖生信受而名為得如言
執故。返成其失。顯佛所說。雖無虛妄。而
亦不可如言執取。為遮顯此說無實等。謂言
說者。但是假詮法本離言言非是法。但是隨
順彼證實智。如言可取法非有故無實。離言
智證法不無故無虛。法既離言言非法故無
實。而能隨順得證智故無虛。論依此義而作
頌云。


「 隨順彼實智
 說不實不虛
 如聞聲取證
 對治如是說」



經。須菩提至則無所見 贊曰。次顯對治之
受用苦因緣。即斷第十證如不證疑。令作經
起安受苦忍。前雖令離相違苦相。若心住於
乏受用想。亦不精勤數生退轉。而諸菩薩心
[002-0094c]
有所住不契真如。有苦想故返疑真如不遍
時處。聖人若以真如得名。此一切時一切處
有。而人何故有得不得。而證真者如何要以
不住心得住者。不得由住故。雖修而契證。由
疑故不修無苦之因。今欲斷彼疑住之心。令
具證如而起真忍故。說心住為入闇等。無著
約令不住名治乏受用苦想。天親就斷疑情
名證如不證。疑文中有二。初法喻明無智妄
住。後法喻明有智不住。此初也。謂真如理
萬德皆圓無住。內證則無所少有住。外念即
為所之由。諸菩薩心有所住無明染故。不見
真如。由此便於現在世中見乏受用而生苦
想。凡所修行求當樂果。若爾豈唯現乏生苦
當果亦乏苦想。不亡真如。既實遍於時處。智
人不住心淨故。得愚者住法染故。不得如人
入闇。則無所見不見真故。而見現乏。設於
當果寧免苦耶。如彼愚人投闇覓物無所見。
得始終乏故。故心住著。即是所治乏受用因
應離之。故天親論遣疑頌云。


「 時及處實有
 而不得真如
 無智以住法
 餘者無智得」



經。若菩薩至見種種色 贊曰。此有智證如
不住。於相即能治行。若諸菩薩不住於相。出
無明夜心清淨故。便證真如種種德用。既於
現在無乏苦相。所行施等不求當果。當果不
乏何所苦耶。如有智人而有惠目智日光照
見種種物。隨見而用始終何乏即心無住。是
能對治故。諸菩薩應無所住。而能發生真安
受忍勿於受用生乏苦想。所行施等求當樂
[002-0095a]
果。論依此義故說頌云。


「 闇明愚無智
 明者如有智
 對法及對治
 得滅法如是」



頌初二字總舉二喻。對法即是能對治惠如
目及日。對治即是所對治障如所入闇。得滅
法者證真如理如破闇已見種種色。餘文可
解。


經。須菩提至受持讀誦 贊曰。次下第十為
離闕少智資糧。即第十四離寂靜味住處。斷
第十疑中。校量經勝令持生惠。勸捨味定。前
三住處滿福資糧。初行供養正修福因。次修
因時少欲勤進。後精勤時忍而無退故。前三
文成其福行。下修智因亦三住處。初離靜處
勸捨定味持續為因發生三惠。次離動處恐
證道時生喜動慢而為智障。後教授處外求
良緣除所得心得成證智。由此唯前文亦三。
假信行地中多修禪定。恐生味著成所傳故。
而不能修智惠資糧。如何剋成無上大果。故
為除此寂靜味故。而顯持經殊勝功德。令其
修行離味著障。無著約其所除障名離寂靜
味。天親就能除法名校量顯勝。文分有二。初
明五種殊勝功德。以生三惠。後我念過去。下
重釋五中。第二福聚。初中有五。一佛念親
近。二攝取福德。三歎法修行。四天等供養。
五能滅罪障。初中復二。初所修法行。後歎
佛憶念。此初也。謂有菩薩一向專修等持作
意。不欲持經返疑持經。得何福德。本就何
業故。論依此疑起頌云。


「 於何法修行
 得何等福德
[002-0095b]
 復成就何業
 如是說修行」



前三句問。後一句結為答。初問故經說云當
來之世。於此經等法行有十。此略舉五。一
受。二持。三讀。四誦。五為人說。謂文字中
以其總持初受後持。於義理中以其廣聞初
讀次誦。為持故受。為誦故誦故讀。然讀與
誦二論開合對文背向。無著分二俱廣聞故。
天親合一。此前四法行為自淳熟故。外從他
聞便生聞惠。內持不妄得生思惠數數思惟。
乃至修惠。第五法行為化眾生。論頌云。


「 文字三種法
 受持聞廣說
 修從他及內
 得聞是修智
 此為自淳熟
 餘者化眾生」



經。則為如來至悉見是人 贊曰。此蒙佛憶
念也。若能捨離樂味禪定。能於此經具修三
惠四親近行。自他利者佛知見之常親近也。


經。皆得成就至無邊功德 贊曰。次攝福。
於中有二。初標福德多。後校量顯勝。此初
也。以信行他持說經。福雖是有漏。聞熏習
收。而能資長。本無漏遠與佛果圓滿四智而
為疎緣。近與十地二無漏智亦為增上。亦與
十地十王果報為異熟因。能成此因。得此等
果故。言成就無邊功德。


經。須菩提至身命布施 贊曰。下校量顯於
中有二。初舉捨身多。後校聞經福。初中復
二。初施廣後時長。此初施廣。即天親論明
事大也。


經。如是無量至以身布施 贊曰。此顯時長。
即天親論顯時大也。
[002-0095c]


經。若復有人至其福勝彼 贊曰。下校量經
福。於中有二。初舉劣校量。後況復勝行。此
初也。於中法行各起四行。自作教他讚勵慶
慰。其慶慰者是隨喜。由隨喜故信心不迷。迷
者即是不隨喜義。既能隨喜故心不迷。


經。何況有人至為人解說 贊曰。此況復勝
行也。不謗少福。彼尚不如況盡受持行五法
行不可將彼事。大時大捨身功德用為校量。
即是答前得何福問。論依此義而作頌云。


「 以事及時大
 福中勝福德」



經。須菩提至無邊功德 贊曰。次歎法修行。
於中有二。初讚歎法勝。後歎修行人勝。初
中復二。初正讚後重成。此初也。天親自下
顯九種義答前成就何業頌云。


「 非餘者境界
 唯依大人說
 及希聞信法
 滿足無上界
 受持真妙法
 尊重身得福
 及遠離諸法
 復能速證法
 成種種勢力
 得大妙果報
 如是等勝業
 於法修行智」



頌初十句顯九種義釋經文。其後二句總結
勸智。前中初句釋此經文。此勝功德。唯佛
與佛乃能自覺云不可思。無可及勝。非彼聲
聞菩薩所測名不可稱。以此功德無邊際故。
是故巧言非餘者境界。


經。如來為發至上乘者說 贊曰。此重成也。
為成此前不可稱義故。說為發大乘者。說上
乘者說此二空是菩薩。體雖無別。約義下二
能淨二障故名大乘。餘乘不及復名最上希
[002-0096a]
求。此人名為發者。大心者論名大人。是前
頌唯依大人說為大人說故不可稱。


經。若有人能至思議功德 贊曰。次讚修行
人。於中有三。一歎行德。二荷正法。三簡非
相。此初也。此法行人所得功德。唯有如來
能悉知見。餘不能知。以是能成極果因故。即
前滿足無上果也。


經。如是人等至三菩提 贊曰。此荷正法也。
無上菩提不過理智。此經詮亦名菩提。今以
念惠蘊持在心。即是以肩荷擔何種菩提法
也。即前受持妙法也。


經。何以故至聽受讀誦 贊曰。此簡非相也。
先徵後釋。何以故法行可難。成大福聚為荷
菩提。答中有二。樂不法者。謂二乘人唯信
人空不信法空。有法執故。志意狹劣。不皆
聞故。著我見等。即諸外道未離我執。同謂
有智人法執縛不求二空不能受故。返顯能
受。是大乘人離土者故。能成就如前功德。即
前及希聞信法與為大乘者義相違帶故在第
二而義樂此。


經。須菩提至而散其處 贊曰。此天等供養。
以花鬘等恭敬供養。右繞禮拜故名是塔。說
經之處地當可尊。次持經人身可重生無量
殊勝福德。即前尊重身得福也。


經。復次須菩提至為人輕賤 贊曰。不顯滅
罪。於中有三。初明於賤次彰滅罪復得菩提。
此初也 輕賤有二。一謂罵辱。二謂打縛。無
著云輕賤其輕賤。


經。是人先世至則為消滅 贊曰。此彰罪滅
[002-0096b]
也。餘本此文即何以故。贊曰先世有二。一過
去生。二持經。前罪經被輕。所以即以滅罪
釋其所由。業有四。一順現受。二順生受。三
順後受。四不定受。若前先世有順後受及不
定受。若後先世惠現生後不定。四業罪業既
爾。福業亦然。除謗正法。顯善報人及登地上
諸聖菩薩。餘說一向偏善惡者。具二業者。隨
其善惡有勝劣故受罪福。報彼業盡已受彼
業果。而持經人具二業者。由福勝故得持此
經。有罪業故被人輕賤。若不持經。善業勢
盡惡業不亡。當隨惡道。由持經故。輕受毀
辱罪業消滅故說輕賤。是其善事。若唯一向
有癡業者。當隨惡道。豈合聞經。若唯一向
有福業者。受極樂果。豈被輕賤。妄興色難。
未融妙趣妨而不通。若作斯何或不遣。此中
且據中處受持令持經人遇難勿退。若心邈
到淳至持者。雖無輕賤重罪亦除。


經。當得阿耨三菩提 贊曰。此得菩提也。得
菩提者。顯乎罪滅。由前罪滅故得菩提。即前
頌云乃遠離諸障。


經。須菩提至無空過者 贊曰。上明五種殊
勝功德捨靜味。次下重釋五中。第二攝福德
聚。於中唯論下三為三。初顯經滅力。次闕
福德多。後何人能說。初中復二。初舉餘福
德。後校量顯勝。此初也。我會過去阿僧祇
者。謂成佛前。從金剛定七時滿心然燈佛後
為一僧祇。非此所論。今取已前二僧祇劫。
所修供養餘持經外有所得行。以用校量故。
言過去阿僧祇劫。然燈佛前然燈佛後。能無
[002-0096c]
相修福惠。廣大不可校量。一剎那福實勝前
故。所言八百四千等者者。此順西方倒陳其
福。順此方者即那由他億萬四千八百諸佛。
西方數法與此不同。亦餘諸經數各差異。但
可總言然燈佛前供諸佛福不如於此不所於
中強生下別二祇逢佛非佛爾故。經中隨舉
顯校量故。


經。若復有人至所不能及 贊曰。此校量顯
勝也。下位有情惡世持說勝佛二祇修因勝
福顯然。燈前雖行供養心有所得未蒙授記。
是故不如持說經福無所得因。速成佛故即
前復能速證法也。


經。須菩提至狐疑不信 贊曰。此闕福德多
也。以福廣多非情計壞。若今說者。新學菩
薩二乘凡夫。即便迷悶心發狂亂返生狐疑
而不信受故。但略說不具言耳。


經。須菩提至不可思議 贊曰。此何人能說
也。是經文字福因之能及所得果不離心言。
不可思議難可解了。雖人能但唯佛能生非
餘所測。但勸持宜希當勝果故。前論頌顯此
義云。


「 成種種勢力
 得大妙果報」



由是菩薩。應懃受持勿耽定味而為智障。


經。爾時須菩提至降伏其心 贊曰。次第十
五歡喜勸住處。顯第十一應非無住疑。令修真
實無住無道。謂信行地雖未證得真無住道。
而於比觀證無住道。亦得相應。數修此故。能
離二取證真見道。斷伏二障。由證以觀以證
道故。自見得勝起我而生喜躍掉動之心。當
[002-0097a]
不能處證無住道。次復得入真無住道故。自
取心深成障礙故。論頌云。


「 於內心修行
 厚我為菩薩
 此即障於心
 違於不住道」



由住自取返疑無住。若說菩薩。都無所住而
生其心。若爾則應一切無住。如何前云應如
是住亦是降伏。既勸住伏非不住故。由自取
故。雖修而不契真住。由生疑故復不修無住
之道。今言顯彼疑取之心。令其微契無住之
道。是故善現再興前日日雖以重所為立別。
是故此文非二固說。無著約餘住障名離喜
勸住處。天親就顯住疑應非無住疑。文下為
二。初問後答。此初也。菩薩約前住心降伏
為道。我能自取之心為復不起我能心耶。是
故問言云何住等。


經。佛告須菩提至實滅度者 贊曰。下答上
二。初明無所住。後明無所伏。此初也。菩薩
所住為度。眾生妄心取相。謂有所度及其度
已實無眾生如界生齊覺乃無故。


經。何以故至則非菩薩 贊曰。此顯無所伏
也。先徵後釋。所住若無妄心寧有。若亦無
妄所伏亦無。既有所伏妄心明有所相。而言
無所度者。何以故耶。故即答云亦無所伏。若
諸菩薩謂有我等是所伏者則非菩薩。見有
我等則不能伏。不伏我等是凡夫故。


經。所以者何至三菩提者 贊曰。此約無能
取也。先徵意云。既有發趣菩提心人明意應
有所住所伏無所住伏之。所以者為何謂耶。
故即答云勿謂實有。能發趣者能發趣心本
[002-0097b]
無起故。依所住伏說能發趣。所取本無能取
無故。二取既無。都無所得。云何菩薩智自
取心而乃障於真無住義。然宣演中強以此
文配樂頂德深成不可頂德未離能取心故。


經。須菩提至三菩提不 贊曰。次下第十二
離無教授障。即第十六求教授住處。次第十
二菩薩修因疑。令修勝進求教授行。前雖令
離自取之障。依無二取住無住道。而諸菩薩
謂為究竟不欲離此處求勝進。豈求教授觀
上法取由自不能求教授故。返疑釋迦妄有
所行。既其實理都無所得。無發趣人亦無菩
薩。云何釋迦於然燈所布髮散花而求教授。
妄有所作何所益耶。既爾彼時應有所得。既
由疑執不求教授。由此便是無教授障。將欲
斷彼執疑之心故。舉昔於然燈佛惠求教授
行。我於彼略得住八地。至無功用能無相修
雖都無得當相。然燈以求教授進成上位。況
信八地未得真住。不求教授觀上法耶。既顯
疑執而說此文。是故兩論各明一義。無著約
除其執名離不求教授障。天親就顯疑念名
顯菩薩修因疑。文分為三問答即成此問也。
於彼佛時真實理中頗有取證佛菩薩不。


經。不也世尊至三菩提 贊曰。此答也。准問
應知。


經。佛言如是至三菩提 贊曰。下佛印成。於
中有二。初總印。後別成。此初也。


經。須菩提至釋迦牟尼 贊曰。下別成中展
縛釋疑文下有六。一無法得受記。二真如不
可說。三佛不得菩提。四遮正增減執。五真
[002-0097c]
如惠信法。六安立第一義。初中又二。初返
釋後順成。此初也。菩提若實是可得者。我
於彼時實行勝行。應於彼時便得正覺。然燈
便不與我授記。以於彼時便應得故。釋迦牟
尼此云能寧。既自能寧能寧他故。


經。以實無有至釋迦牟尼 贊曰。此所成也。
良以實無勝行可行。亦無如言菩提可證。復
於彼時心無所得行順於理。既無退轉。是故
然燈授我當記故。論頌云。


「 以授後時記
 然燈行非上
 菩提彼行等
 非實有為相」



經。何以故至諸法如義 贊曰。此真如不可
說。文中徵釋。何故菩提無有實法。若無菩
提佛亦非有。言於彼時無可得者。何以故耶。
彼時所授如來記者。如來即是諸法真如。而
此真如實不可說。以離戲論煩働心故。非有
為漏實異性故。故於彼時無說無得。


經。若有人言至三菩提 贊曰。此佛不得菩
提也。文中二答舉執遮遣。若有人言然燈佛
時因行非上不得菩提。後成佛時果德殊勝。
應有實法得正覺耶。故遮正云非但彼時不
得菩提。後成佛時亦如因行實無所得故。前
頌云菩提彼行等。


經。須菩提至無實無虛 贊曰。此遮正增減
執也。恐聞因果信無所得。便謗如來都無菩
提。謂菩提者言皆虛妄為遮。此故言無實虛。
佛菩提者。即是真如。真如無有虛實。一實二
相以實無有有為五陰言說相故。故言無實
故。前頌云非實有為相不無證修世間言道
[002-0098a]
真實相故。故說無虛。故後頌云。彼即非相相
以不妄說。


經。是故如來至皆是佛法 贊曰。此真如遍
諸法。由前菩提是真如故。真如即尊佛自體
法亦是諸佛所證之法。真如遍為一切法性。
是法諸佛法。一切自體相。佛無所得能得是
法。菩薩亦應無得而得。


經。須菩提至是名一切法 贊曰。此安第一
義。前以真如遍諸法故。一切法皆是佛法。恐
彼妄執能所下別色等諸法。以為佛法故。今
遣之言即非等。所言一切是佛法者。以無所
得契證真如。能見色等而不下別故。說一切
皆是佛法。即非妄起。有所得心下別一切名
為佛法。若離能所下別之心即色觀真即真
觀色故。一切法是名佛法。我於彼時蒙佛教
授。知一切法皆佛法故。故授我記當得作佛。
故諸菩薩亦求教授悟諸佛法速成佛果。釋
迦過去亦逢諸佛而縛三文舉然燈者。此經
正以無相為宗。然燈佛時萬方契證功德八
劫行入三祇。是故此中句偏舉也。


經。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 贊曰。已顯地前
信解八地。次下第二明淨心地。即第十七證
道住處。天親論釋喻說顯疑。同入真見。前
為信行三災菩薩則說地前四種妙行。無生
而不遍度。無行而不遍。修無果而不遍相無
障而不遍。顯四弘所行已備。於前二真見道
將開。於後今為闕說故。此文生則為闕說法
身理智。令此菩薩顯下別障發無漏心。親證
體會。而諸菩薩不離所得下別心故。雖聞前
[002-0098b]
說。以無所得證真法身。仍未顯疑。恐謂法
身亦有所得。遂以喻顯。而顯所疑故。說譬
如身長大等。無著約所喻之理智故。說淨心
證道。天親就舉喻而顯前疑故名喻說顯疑。
文下為二。初得智令顯。後離慢令證。前中
又二。初如來喻教後善現答成。此初也。真
如理智唯內證真非其言相可稱彼體。然諸
智者因喻得明故。次大身以通玄旨。譬如人
身讚滿端緯攝彼德貌。總名大身。所成理智
名之為法。攝領成就故謂之身。而此法身名
長大者。謂入證道所顯法身。以得二智而顯
證故。所言證得二種智者。一攝種姓智。始
從初地得此智。已生如來家。定殖佛種。先
於此家長夜所生。既得生已畢竟縛依便能
得彼至得成就。三功德相妙身相故名為長
身。三功德者即報應化三妙果也。二樂直有
始從初地能證五種平等理故。成平等智。五
平等者。一斷惡平等證智不見苦樂異故。二
無我業等證智不見有我異故。三顯相應平
等證智不見自他異故。四無希望心相應平
等證智利他無求報故。五一切菩薩證道平
等證此能發同體智故。得此智已普攝眾生。
是攝身故名為大身。既從證道得此智故。下
顯法身當名長大。況至果德所顯法身離一
切境。遍一切境大功德體最名長大。故論約
果法身頌云。


「 依彼法身佛
 故說大身喻
 身離一切障
 及遍一切境
 功德及大體
 故即說大身
[002-0098c]
 非身即是心
 故即說非身」



上之二句說喻之意。下之二句釋次經文。中
間四句正明此義。


經。須菩提言至是名大身 贊曰。此蘊現答
成也。如來說身為長大者。安立非自非他相
故。若有自他異身相者。即為非大身。若離
異相有彼真如同體相者。是名大身。故前頌
云非身即是身。故即說非身。於彼身中安立
非自非他相故。


經。須菩提菩薩至不名菩薩 贊曰。次下離
慢令證顯第十三疑。由從初地離我得慢得
二智故。乃至成佛能顯清淨妙大法身。欲令
信行終滿菩薩速入證道而證會故說長大
身。令離自他我慢相心而為體證。而諸菩薩
不能離慢而證道故。返疑無我。則無菩薩。若
無菩薩則亦無佛。雖度眾生嚴淨國土。若如
是者。何要發心修行行法而求法身。由慢故
無智而不證道。由疑故有慢而不契真。今欲
顯彼疑慢之心故。說應如淨心菩薩離煩倒
慢成妙大身。無著約障慢執名離慢令證。天
親約遣疑情名顯行佛不成疑。文下為四。告
徵釋結。此初也。由必不遍真如法界妄懷慢
故。謂度生等聞說實無有菩薩故。返疑行耶。
都無所成。疑慢若生豈成行耶。如諸佛等得
智離慢無我能等成長大身。嚴土度生自然
成就故。則菩薩亦如佛等離慢證真成身長
大故。言菩薩亦如是。若欲我當度眾生者。由
智我故。是自慢倒如何能得攝種姓智。見眾
生故。於他妄倒如何能得平等姓智。既由慢
[002-0099a]
等不得智故。無妙大身。何名菩薩。故論頌
云。


「 不達真法界
 起度眾生意
 及淨佛國土
 生心即是倒」



經。何以故 贊曰。此徵非所以也。


經。須菩提至名為菩薩 贊曰。此釋義所由
也。以於俗諦攬五蘊成。若於真諦都無名相。
若俗若真。何有一法名菩薩者。恃何起慢言
我度耶。


經。是故佛說至無壽者 贊曰。此結會諸法
非但菩薩無差實法。我明一切諸法亦然。人
法二乘二俱無故。人法既空不應生會。若不
盡此起眾生會。則不得成妙身大身。是故不
得名菩薩也。即由初地入見道時。離上別慢
名為淨心。心淨得智名為證道。而經廣明信
行佛地。略說初地見道淨心不明十地證淨
心者。經宗為明佛種不顯佛果菩提。是其所
紹發心。已知是能紹繼舉果令求廣明佛地。
地前雖修廣身令學。若入見道十地自成剋
紹佛果成種不顯故。略十地而不廣明。由此
名為金剛般若。以初後中闊狹異故。


經。須菩提至不名菩薩 贊曰。上明第二淨
心地竟。次下第三顯如來地。即十八中上求
佛地八中第六究竟住處。前明地前及後心
地。今辨果德令欣求趣。即舉佛身六種具足。
令十地位菩薩。上求據能求人名為上求佛
地住處。約所求果名為究竟。及如來地六具
足名如前配列。總顯佛果依正二執。佛果必
有依正報故。初一依報。後五正報。為成依
[002-0099b]
報先明淨土。正報之中三業必以知為導故。
先明知見。三業之中身為所依故。先明其相
好。二具相為表德令人敬德而會佛好為嚴
身令人愛慕。而親近利他中勝。先明好身相
為好依故。後顯相語利他勝故。先明之心為
益本故。為後辨且初第一國土淨具足。即在
顯前行何不成疑中令修佛果圓滿土行。文
中分四。一舉執顯非。二徵非所以。三正顯
嚴土。四結真菩薩。此初也。菩薩若求佛果
依報應正修行無相定慧。除彼二執而作真
嚴。若言我當是人我執莊嚴佛土是法我執。
二執既起不證於真。即非心淨。何能嚴土。言
我嚴者非菩薩也。故前頌云。及淨佛國土生
心即是倒。


經。何以故 贊曰。此徵非所以也。


經。莊嚴佛土至是名莊嚴 贊曰。此正顯嚴
土也。此中若欲真嚴土者。即非有相能所莊
嚴。若離能所無相嚴者。是名莊嚴。是真嚴
故。便能具足四身淨土。是故此文名土具足。
前餘地前小念修道。今令地十等以具足故
文似重。與前別也。


經。若菩薩通達至真是菩薩 贊曰。此結真
菩薩。不言我能是達生空無所嚴相。是達法
空如來說為是真菩薩故。論頌云。


「 眾生及菩薩
 知諸法無我
 非聖自知信
 及聖以有知」



真菩薩者能知自身及眾生身。皆無有我非
聖菩薩。當以自智信無我法。次及聖位以有
聖知不通達耶。即顯有執不達二空非真菩
[002-0099c]
薩。


經。須菩提至有肉眼不 贊曰。次下第二無
上見智淨具足。顯第十四佛無能見令稱實
求具足知見。前令求佛依報淨土。土體通情
與非情。即是菩薩所用所化七珍為實。是所
受用。其中眾生是所化利。若無知見雖受化
耶。是故云由見淨五修智淨六通及所依福。
方能了達色非色等而為受用。亦知眾生心
行差別而為濟利。亦能無盡令他愛樂常寧
化導。而諸菩薩志樂求佛無上見智。聞前所
說不見諸法名為諸佛。遂疑如來恐無見智。
今說佛有見智具足下彼疑心今欣求趣。無
著約有所求之果若見智得具足。天親約顯
疑今求名說佛無能見疑。文下為三。初明見
淨具足。次明智淨具足。後顯福德具足。鑒照
名見。既顯名智。可愛名福。離障圓明名淨具
足。見淨五眼即下為五。一一又二。初問後
答。此初也。問肉眼破膚四塵名之為肉清淨
五報依照名眼。若諸願共未得通者。除轉輪
王。唯見近處欲相無明障內之色離業報障
方能成就。若諸菩薩自為導此身心故。見眾
生者。生怜愍故。初修成之。然隨大小見百
由旬乃至三千大千世界。由有障故不見他
方。若在佛身色即是智理即是事。一即一切。
見因法界無障礙故。以是清淨無漏色報利
他善報之所見障肉邊亦名肉眼。今欲顯佛
具此見淨故。問善現如來有不。


經。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 贊曰。此答也。佛
離諸障能益自他平同凡夫亦五義。五所生
[002-0100a]
淨色無漏肉眼。若無此者非具足故。


經。須菩提至有天眼不 贊曰。此問天眼也。
先舉淨慮名之為天。因天而照故名天眼。然
此天眼有報修得。若順靜慮引色界中所盡
淨色名為修得。若生天中業因所生法淨色
報名為報得。此二天眼聞能徵見欲約外色
而其塵近。即有差別。若願所得見四天下羅
漢辟支。小大漸次見小中大三千界色。菩薩
為離前肉眼過欲惠知彼六趣。諸本論修天
眼。其最小者見百由旬。乃至最大見十方界。
諸天二乘所不見色。及見三世染淨因果。若
在佛身。是真天眼以無二相見一切故。今欲
顯佛具此見淨故。問善眼如來有不。


經。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 贊曰。此答也。以
佛過去具足離修。於現果德常在三昧。能利
自他觀無盡境。有報修得真天眼也。


須菩提至有惠眼不 贊曰。此問惠眼也。簡
釋染淨名之為惠。能照真理即名為眼。三乘
聖者隨證二空解真之智以為惠眼。前之天
眼未離虛妄。菩薩欲知諸法實性成就真故
出生死道。及欲今生離虛妄者為救濟故。次
修惠眼。若至佛身一即一切障以一智見通
理事。約照理邊亦名惠眼。今將顯今此故問
有不。


經。如是世尊如來有惠眼 贊曰。此答也。由
佛離相即色觀雲遍證諸法真如理性故。佛
世尊有惠眼也。


經。須菩提至有法眼不 贊曰。此問法眼也。
眾生報性名等稱法。後智照達名之為眼。大
[002-0100b]
乘因果照二空。如由此復能發俗。後智能知
眾生報性差別。及能照解名句等法。逆所觀
法名為法眼。若唯惠眼於法無知。便同二乘
不能普利菩薩。為知眾生報。欲及度生法故
修法眼。若至佛身雖即照理。約達俗邊亦得
名有。將顯今此故為問起。


經。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 贊曰。此答也。佛
既體真通達諸法。何報欲而不了。何名句而
不知。利他之最是法眼也。


經。須菩提至有佛眼不。贊曰。此問佛眼也。
覺道圓滿故稱為佛。普觀理事故名為眼。佛
眼有二。一總二別。總謂攬前四眼。所成如
四河流。總聚名海。別謂佛身。以一切種無
功用智而為體性。前之四眼名別。因位未通
離障見境未周自利利他。尚猶賤劣等令圓
勝故修佛眼。今將顯佛令此見淨故。先問起
如來有不。


經。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贊曰。此答也。超
前因位通顯無知理事雙融故有佛眼。前諸
住文不立勝義。此皆言有不言非者。此與智
淨既同住處以後彰前亦同解也。


經。須菩提至說是沙 贊曰。下明智淨。前
之見淨能照惠體。此之智淨能照智用體用
別故。無著下二用不離體。天親合一即由見
淨能發淨智。既釋眾生心行差別。令彼之心
離諸散亂。證真境故名智淨住。文下為三。初
舉智所能。次明佛能知。後徵釋所以。初中
復四。一因河辨沙。二因沙數界。三因果說
生。四因生說心。此初也。如來依俗欲顯數多
[002-0100c]
事理智心故。說如是此如起信空無邊報。


經。須菩提至寧為多不 贊曰。此因沙數界
也。如起信論空無邊故界無邊也。


經。佛告須菩提至所有眾生 贊曰。此因果
說生也。亦如起信。世界無邊故眾生無邊也。


經。若干種心 贊曰。此因生說心。亦如起
信眾生無邊故心行差別。亦復無邊。若干
種者重知二種。一者染心。即是凡夫共欲之
心。不能修初四念處故。於常樂我淨體上而
妄執為常樂我常而生愛護。二者淨心。即二
我者離欲之心。不能修真四念處故。於自佛
性常樂我淨真實體上而倒執為非常樂等。
以求出離故。天親論法真念處更名常住不
動根本名異義。皆法真說故四念處有其二
種。


經。如來悉知 贊曰。上明所境。此顯能知。
知有二。一於染淨而悉知之。二於染淨
悉知是倒。故論頌云。


「 雖不見諸法
 非無了境眼
 以見彼顛倒
 種種顛倒識
 以離於實念
 不住彼實智
 是故說顛倒」



經。何以故 贊曰。下釋所以。於中有四。問
答徵釋。此初也。非但境多而心難見。能悉
知者何以故也。


經。如來說諸心至是名為心 贊曰。此答也。
如來說此染淨諸心。於俗諦門少為非住四念
處心。於真諦門住非住心不可得故。但是俗
諦假名染淨。顛倒之心若取心相獨□生礙。
[002-0101a]
於一心念尚不能知。由見諸心不為非心。得
真理故能通知也。此同起信應引說之。


經。所以者何 贊曰。此徵也。既說為心復說
非心。何所以者。


經。過去心至不可得 贊曰。此釋也。然心能
變境。境復生心。心境相因而成緣相。若緣
過境名過去心。若慮來境名未來心。若取現
境名現在心。三世之境既離心無已滅未生
妄無住故。故三世心已滅未生亦妄無住。皆
不可得故。說諸心為非心□。


經。須菩提至得福多不 贊曰。智見淨中福
德具足。顯第十五福德非善疑。令修佛身具
足福德智。為能導引生福故。福為所依能資
智故。若無福者知見何依既不能居。前之淨
土亦不能感。後相兩身為成。前後假真福而
諸菩薩不能了心。皆為非心離顛倒故。返疑
福德亦是離倒。作是疑云。若說染淨心皆倒
者。依心修福亦是離倒。既非善何要修行。由
執故不離顛倒之因。由疑故不修離倒之福。
今欲顯彼疑執之心。令其修行離倒之福故。
顯離相福德甚多。無著約離執而修福名福
德具足。天親遣疑而知善名顯福德非善疑。
文下為三問答於成。此初也。以離顛倒無住
之心。而以七寶奉施如來。當得佛身福德自
在。以是因緣福寧多不。


經。如是世尊至得福德多 贊曰。此答。以如
是等無住施緣。當感佛身其福甚多。


經。須菩提至得福德多 贊曰。此釋成也。若
住三輪執實有福心。既顛倒福有限量。不說
[002-0101b]
福多。以無相心所修福德。能與佛智而為根
本。非是有住顛倒福故。我如來福德多故。論
頌云。


「 佛智惠根本
 非顛倒功德
 以是福德相
 故重說譬喻」



經。須菩提至具足色身 贊曰。次下第三隨
形好身具足。顯第十六相好順佛疑。令修佛
身圓滿。身業前既學佛嚴淨佛土修勝智見
鑒照理事。次便嚴佛所有相好。然佛相好從
法身起。真德無限相好無邊。皆如真體周遍
法界。由此名為相好具足。故說身有無量色
等不成就者。應觀法身。法體若成相好亦就。
然諸菩薩於出觀時有執心故。隨其行位所
見相好執為定實。既示體真返生疑念。既說
佛以無為得名。云何諸佛成就相好。既成相
好應非無為。佛若無為相好非佛。寧求相好
觀法身耶。不觀真故。雖修而不具足。由懷疑
故。後不修相好。今欲顯彼疑執之心。令觀
法身。成相好體得真體。已相好自故。顯不
以相好見佛。無著約體真而修學名相好具
足。天親就遣疑而上求名顯相好非佛。天親
以同是身業故。合說顯疑。無著以相好有殊。
乃開二具足。此隨好中文分為四。問答徵釋。
初問意者。欲具隨好應觀法身。法身心隨從
應化具足。隨好色身見不。答徵可見。不煩
再舉。釋之意云。如來所說應化隨好以為具
足。佛道身者。但隨彼位散心所見即非法身。
恒沙性德所起隨好具足色身。若能離相觀
佛法身。所成圓滿真隨好者。是則名為具足
[002-0101c]
色身。雖相及好皆是色身。而以隨好配色身
者。別德總名猶如色處。以非秉著但名為色。
如彼四蘊非表示故。但總稱名此亦應爾。


經。須菩提至諸相具足 贊曰。次顯第四相
身具足。故非秉著。但名色身相既秉著故。別
標舉生起義意。顯彼疑情問答徵釋。一准隨
好但相好殊而文別耳。此相及好既依真起。
雖不離真非即真體性相別觀不可為無。即
性而觀不可為有。以離法身既無相好。故此
相好非不是佛。既對法身非無非有。是故不
應定執求也。論依此義而說頌云。


「 法身畢竟體
 非彼相好身
 以相好成就
 非是法身故
 不離於法身
 彼二非不佛
 故重說成就
 亦無二及有」



經。須菩提至莫作是念 贊曰。次下第五明
語具足。顯第十八佛有所說疑。令修佛身圓
滿語業。前明相好求佛身業。身不徒然。為
生說法。既離執以求身之方具足。亦已詮而
學說說法方圓。若執有說而求具足有所說
故有所不說。何能圓滿佛之語業。由佛無說
無所不說故說。於一語言中。演說無邊契經
海一切眾生語言法。一言演說盡無餘。眾生
所有諸言音莫非如來說。輪攝能如是者。名
語具足。皆由了說而無說故。而諸菩薩。於
散位中不能契真無說而說。返疑如來有實
說法。不契真故。雖學而不具足。由有疑故。
不觀無說之理。今欲顯彼疑執之心。令知無
說而求具足故。言說法者。無法可說等。無
[002-0102a]
著約令順無說而上求人語具足。天親就顯
義而契理名顯佛有所說疑。中下五句遮徵
釋成。此初二也。如頗謂佛若真若俗。即如
離如有所說解。便遮止云莫作如來五所說
念。


經。何以故 贊曰。此徵也。


經。若人言至我所說故 贊曰。此釋也。若言
如來於真於俗。即如離如而有所說。即言離
言能詮所詮實體法者。有所說故有所不說。
是即如來語不具足不解義故。豈非謗佛。


經。須菩提至是名說法 贊曰。此成也以所
說法不過文義。離法界外即無自求。如前求
佛。即相無相說法亦能說而無說。無所說故
無不說。能以一言盡說諸法。離所說外更無
可說。語具足故。是名說法故。論頌云。


「 如佛法亦然
 所說二差別
 不離於法界
 說法無自相」



次下第六明心具足。於中准論有六種心。一
念處。二正覺心。三施設大利法。四攝取法
身。五不住生死大心。六行住淨心。於中第
一念處心。經顯第十八。何人能信疑。而斯
經亦闕此經文。餘本即有故論列之如魏本
云。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
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
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眾生者如來說非
眾生。是名眾生。此中意者。菩薩如佛常念
眾生。若善不善若信不信。常應利益。而不
捨離。而諸菩薩不能如佛起樂等念。恐諸眾
生有惡不信難可悲念。便生疑云。既此前言
[002-0102b]
能說所說。皆是其無有何等人信是深法。於
無信者。如何悲念不已相而興悲。由疑故不
以法。而後欲顯彼疑執之心。令起無解大悲
念處故。說眾生若真若俗非有非無。若信不
信非凡非聖。於中不可定執是非。但樂等念
如三念。更不捨眾生。無著約等念而令悲名
念處心。天親約有信而令名顯何人能信疑。
故論頌云。


「 所說說者深
 非無能信者
 非眾生眾生
 非聖非不聖」



經。菩提至為無所得耶 贊曰。次下第二明
正覺心。顯第十九有得證果疑。修菩提勝因
果行前明念處大悲為首。大悲之智必由果
圓果滿滿來順成正覺。欲成正覺即令修行
有為無為無上妙行。而諸菩薩不離我法。不
能如佛具此二行。返疑佛行非無上行。作是
疑云。何故如來離無所得及無所行。此上上
證依展轉行有得行□證菩提。而今令我行
二行耶。由執故雖行而乖正覺。由疑故復不
欲修行。今欲顯彼疑執之心故說真理。雖無
一法可修。若離俗諦修行方便無由彼證。無
著約除執而令學名正覺心。天親就顯疑而
令修名顯有得證果疑。文下為二。初善現發
問。後如來即答。此初也。三僧祇劫二諦雙修。
所成正覺若因若果。豈非為彼無所得耶。


經。如是如是須菩提 贊曰。下答有二。初
明菩提果無所得。後明覺道因無所得。初中
復二。初法身果。後報身果。初中復三。初即
次釋後結。此初也。承前問辭。若因若果無
[002-0102c]
所得耶。故今即言如是如是所菩提也。


經。我於阿耨至少法可得 贊曰。此釋也。我
觀菩提。若因若果無微塵許所取法體。無少
法故心無可得。


經。是名阿耨至三菩提 贊曰。此結也。由證
真如無所得理無有少法。是可得故。障盡理
圓而成法身。是名阿耨無上菩提。是故論言
阿耨多羅語故復說頌云。


「 彼處無少法
 知菩提無上
 法界不增減
 淨平等自相
 有無上方便
 及離於漏法
 是故非淨法
 即是清淨法」



前之二句釋此三文。彼法身處無少可得。故
知即是菩提無上。


經。復次須菩提至三菩提 贊曰。下報身果。
於中有二。初明菩提平等。後釋平等所由。此
初也。若凡若聖無我真如平等之理。雖皆
齊有由佛能證此平等理。得成報身名正等
覺。故論說為三藐三佛陀語故。顯身菩提者。
人平等相相謂假者即報佛也。以法界中功
德起而非增煩惱滅而非減。由非增減即名
平等。由佛同證此平等理故。得壽命功德身
相。悉皆齊等名無齊下。由證平等成無齊下。
是故說為人平等相。即是前頌法界不增減
也。


經。以無我無人至無壽者 贊曰。此釋平等
所由也。餘本及論。此下皆有得者等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此文闕者譯者慢耳。所證真
如具恒沙德。在經名如來藏。出經名法身位。
[002-0103a]
別名殊體無差別。我人眾生是生死法無彼
我等。是名法身。故論說為於生死法中平等
相也。即是前顯淨平等自相。由法無我清淨
平等自體相故。顯其報身平等相也。


經。修一切善至三菩提 贊曰。下顯菩提道。
因無所得。於中有二。初旨明後料簡。此初
也。一切善法六度萬行。若望法身能為了因。
若望報身即為生因。故論說為菩提道也。即
明令修一切善法。方得菩提。非如二乘少修
善法。即是前頌有無上方便。餘菩提者善法
不滿足。更有上方便故。


經。須菩提至是名善法 贊曰。此料簡也。所
言善法者。即彼無漏福德智惠理事等行。即
非善法者。非是有漏世諦善法。是名善法者。
即是隨順第一義諦無漏善法故。前頌云及
離於漏法。是故非淨法。即是清淨法。如顯
釋經彼非結也。雖法報身互通□義。皆名無
上正等菩提。性相別觀隨義增勝法身菩提。
得名無上報身菩提名正等覺。攝相歸性總
名法身。皆名無上不增減等。是釋法身無上
所以。由斯兩論各依一釋。


經。須菩提至持用布施 贊曰。次下第三施
設大利法心。顯第二十無記非因疑。及二十
二佛能度生疑。令眼如佛大法利行前已學
佛證得正覺。次當學佛法施群生。以所得法
施大福利。施福利時不應見有我。謂能說彼
謂能受以法及人皆非有故。而諸菩薩不能
學佛無所得心。施法利故。返疑所施文字教
法。是無記故非菩提因。何要施設。由執故雖
[002-0103b]
施而不廣大。由疑故復不欲信施。令欲顯彼
疑執之心。令其學佛設大法利故。說受持得
無量福。實無眾生如來度等。無著約除執而
廣利生名施設大利法。天親就顯義而行廣
利名顯二種疑。文分為二。初施設法利。即
顯無記非因疑。後安立第一義教授。即顯佛
能度生疑。顯初疑故。論頌云。


「 雖欲無記法
 而實是彼因
 是故一法寶
 勝無量殊寶」



上之二句假設問答。雖是無記。且為佛因。以
離所說不成佛故。下之二句據實理答。言無
記者是小乘義。豈大乘者執無記耶。以所說
法。從前流故。眾生但聞成出世故。故一法
寶勝無量寶。令知教善為菩提因。顯彼疑心
行法利故。故以財施而為較量。此文後三。初
舉劣。次明勝。後校量。此初也。地前持說功
德應少所舉較量財命極多。地上持說功德
應廣所校財施都少者。何以施多少皆劣持
經。地前難化多以勤勉。地上易知少之自達。
隨舉並得據理皆齊。地上縱多無所喻故。


經。若人以此至為他人說 贊曰。此明勝也。
文准前釋。


經。於前福德至所不能及 贊曰。此正校量
也。下持經福以為多。下全舉施福不及其一
千萬億。下亦復如是。算數譬喻所不及。此
中准論有四勝故。所不能及一者數勝。即是
此中算數不及。經福雖少性無限故。數亦無
限。非彼施福有限數法所能及故。二者力勝。
即餘本言歌羅分也。如折一毛百分之心。一
[002-0103c]
名為歌羅。義釋為力。以無漏福少分力勢非
即漏善力所及故。三無似勝。即餘本言數不
能及。以持經福全不比數施福類故。如貴賤
人不相以數。四者因勝。即餘本言鄔波尼殺
曇。此譯為因。舉因攝果。施福招苦因果俱
劣。經因雖少福成佛果因果勝故。由四勝故
譬喻不及。故論頌云。


「 數力無似勝
 無似因亦然
 一切世間法
 不可得為喻」



經。須菩提至我當度眾生 贊曰。此下安立
第一義教授。顯第三十一佛能度生疑。令其
行真利樂行。謂設法利度眾生時。而起生凡。
依第一義教授。地上諸菩薩類。應如如來度
諸眾生。無實生相。而諸菩薩不能學佛。依
第一義而度生故。返疑如來有實度生。非是
依於第一義諦。若說真如是法平等諸何更
有度眾生。既有度生明非平等。由迷故雖度
而不成真利。由疑故總不欲度生。今欲顯彼
疑執之心。令其依真而度生故。故說無實眾
生可度。無著約遣迷而真度名第一義教授。
天親就顯疑而體真名顯佛能度生疑。文下
有四。問遮徵釋。此初也。作念於真理有度
生耶。


經。須菩提莫作是念 贊曰。此遮止也。


經。何以故 贊曰。此徵也。


經。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 贊曰。下釋有三。
初順成。次返顯。後簡異。此初也。真法界中一
相不存。若依俗諦但有五蘊。即於蘊體假名
眾生名及五蘊不離法界故。法界中無生別
[002-0104a]
度故。論頌云。


「 平等真法界
 佛不度眾生
 以名共彼陰
 不離於法界」



經。若有眾生至眾生壽者 贊曰。此返顯也。
佛一切智稱理而知無中。謂有即為妄執。既
無妄執。是故不見有少眾生如來度者故。無
著云。如來如爾而不知故。天親頌云。


「 取我度為過
 以取彼法是
 取度眾生故
 不取取應知」



於中三句釋此經文。初五陰中有生度者。是
取相過。次顯以取五陰之法是眾生故。後令
眾生而得解脫有度生相。即初句標下二句
釋。


經。須菩提至即非有我 贊曰。下簡異中復
有三。初佛知無。次凡疑有。後破凡愚。此初
也。言有我者。是有我執。非有我者。是無我
執。有所執我可有我執。所我既無何有所執。
即本無我而妄生執名為我執。既無我執佛
何故說。


經。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 贊曰。此凡執有
也。佛知我無都無我執。而諸凡愚起心別見
妄說為有橫生實執。如來欲顯無所取我但
妄執故說為我執。於無所取而妄執故。故前
頌云不取取應知。


經。凡夫者至即非凡夫 贊曰。此破凡愚也。
豈唯無彼所起之我。勿謂實有能起執人真
諦無生。何凡之有俗諦。約化亦非是真故。凡
夫者即非凡夫。餘本有言愚夫異生。即稟異
見而更生故。
[002-0104b]


經。須菩提至觀如來不 贊曰。次下第四攝
取法身心。顯第二十三比知法體疑。及二十
四相福成因疑。令離相修攝法身行。前來諸
文雖明法身未顯攝取故與前別。而諸菩薩
法執未亡。不能離相攝法身故。返於法身而
生疑念。法身雖非相成就見。應以見相而得
比知。既爾法身應以所修相好福因而能證
得。由執故雖修而不能攝取。由疑故不修能
攝之因。今欲顯彼疑執之心。令離執相而觀
法體。修離相行攝取法身故。說不以相觀佛
等。無著約離執而自契證名攝取法身。天親
就顯疑而修正因名顯比知相因疑。文分為
二。初明觀相不可識真即顯比知法體疑。後
明相因非得真體即顯相福成因疑。初中後
二長行頌故。長行文四問答覓領此初也。可
以觀見三十二相比知如來法性身不。


經。須菩提言至觀如來 贊曰。此答也。須菩
提將導佛覓故。以菩薩執疑之心答言如是。
以觀諸相以知如來真法身也。


經。佛言須菩提至即是如來 贊曰。此覓也。
由轉輪王亦今相故。故論頌云。


「 非是色身相
 可顯知如來
 諸佛唯法身
 轉輪王非佛」



經。須菩提白佛至觀如來 贊曰。此領也。如
我先來解佛所說。應不可以觀見諸相。比知
如來覓真法身也。


經。爾時世尊至不能見如來 贊曰。此顯成
也。餘本此後更一頌云。


「 應觀佛法性
 即導師法身
[002-0104c]
 法性非所識
 故彼不能了」



廣而頌顯示如來所不應見。謂若求見真佛
法身。而尋色聲行耶。定故但見世諦。非契於
理則不能見如來法身。如此法身所不應見
故。色聲心不可見也。既爾法身如何可見。故
次半頌答此義云。應觀佛體真如法性。性即
是導師法身報化德法名曰導師。導引凡聖。
於真理故導師應以法性為德。是彼色聲心
所不應見也。何故色聲心而不能見色聲。是
者分別識。以此法性唯內證知。非是心別識
所識故。彼色聲心不能見也。故論頌云。


「 唯見色聞聲
 是人不知佛
 以真如法身
 非是識境故」



經。須菩提至莫作是念 贊曰。下明相因非
得真體。次第二十三相福成因疑。文中有三。
問遮身正。此初二也。恐諸菩薩復作是執。若
不以相以見如來。寧以相因得法身果。說相
兩因得作佛故。為離此著故復答言也。更作
念如來。豈不以相具足為因證得。便遮止云
莫作是念。若以相因得菩提者。轉輪聖王亦
應證得。此中亦應作是例難。以前影後經不
重言。


經。如來至三菩提 贊曰。此經示正義也。謂
佛身者理智為體。但由發起真無相智觀證
法性名得菩提。不以具足福相為因。而能證
得無上正覺方便因相各差別故。論依此義
而說頌云。


「 非相好果報
 依福德成就
 而得真法身
 方便異相故」


[002-0105a]


經。須菩提至莫作是念 贊曰。次下第五不
住生死涅槃心。斷第二十五失福及果疑。令
其學佛無住妙行故。令學佛以無相智正觀
正證攝取法身。非得法身便永寂滅。次令學
佛起報化身。不顯福業不住涅槃。不著物福
業不住生死。而諸菩薩不能學佛行無住道
契大涅槃。返疑福業有捨有取。作是疑云。既
說如來唯智如來非福因。得則應證得法身之
時所修相好福德應失福德。失故無所感果。
豈非證寂為斷滅。般若非斷滅。不住涅槃。則
取福德應住生死。若證寂滅便同二乘住生
死故。則同凡數。如何能得無住涅槃。由執故
不契無住之理。由疑故不修無住之因。今欲
斷彼疑執之心。令成無住大涅槃果故。說發
心不說斷滅。所作福德不應貪著。無著約除
執而成無住名不住生死涅槃心。天親就遣
疑而修行因名斷失福及果疑。文分為二。初
不住涅槃。後不住流轉。初文後四問遮徵釋。
此初二也。發趣大乘初心菩薩。尚不欲住寂
滅涅槃。況我如來得無住道。故令菩薩知佛
果德而以行求速成大果。然諸菩薩意行虛
空法界等盡我行方盡故不可說。同於二乘
捨大悲心而求斷滅。便遮止云莫作是念。


經。何以故 贊曰。此徵也。


經。發阿耨至斷滅相 贊曰。此釋也。發菩提
者能住真如。真如在纏不為苦逼。雖處涅槃
不同惑斷故。發心者得勝忍智。如所住法。
而能通達不厭生死。不欣涅槃說。初發心多
劫生死廣行妙行。若至佛果示現生死以利
[002-0105b]
群生。利眾生時必憑勝福。福於佛果雖非親
因。於能證智而有助力故。得法身不失福業。
由是亦說斷滅相狀。論假此義而作頌云。


「 不失功德因
 及彼勝果報
 得勝忍不失
 以得無垢果」



經。須菩提至七寶布施 贊曰。下明不住流
轉。文分為二。初明有福非苦所惱。後明受
報而不住著。初中復二。初舉劣後顯勝。此初
也。恐諸菩薩生如是心。若不住涅槃應生死
苦逼。為離執著疑惑之心。說有福德而無苦
惱故。舉凡人施寶福因感得輪王釋梵等報。
尚非圓勝尚無苦逼。況佛菩薩勝福德耶。如
經說云。轉輪聖王以少福故當得無病等。


經。若復有人至所得功德 贊曰。此顯勝也。
如前凡人施寶功德。雖在生死當非苦逼。況
若復有佛殊勝人知一切法無彼二乘得成三
忍。於有為法而得自在。非業煩惱力所生起。
所有福德勝過於前。而更有苦所逼惱耶。二
無我者。一人無我二法無我。言三忍者。由
知二種無我理故。能於三性。如次起於苦性
無生忍。自然無生忍。惑苦無生忍。


經。須菩提次諸至不受福德故 贊曰。下明
受報而不住著。於中有三。初標次問後釋。此
初也。即是釋前福勝所由。由知無我得成於
忍。於所作福而不受故。


經。須菩提白佛至不受福德 贊曰。此中問
也。以前佛說求福資糧。次前復云福勝。於
前即是菩薩應受福德。云何復云不受福德。


經。須菩提菩薩至不受福德 贊曰。此為釋
[002-0105c]
也。受有二種。一者無貪領受。二者貪著取
受。若是無貪無漏福德。即應領受不住涅槃。
若是貪著有漏福德。則應不受不住生死故
令領受故。說菩薩求福資糧福勝於前。今說
所作不應貪著故。說菩薩不受福德。非是總
令棄捨於福故。論頌云。


「 身勝福德相
 故重說譬喻
 是福德無報
 如是受不取」



經。須菩提至我所說義 贊曰。次下第六行
住淨心。為化眾生集行住神通方便說法流
轉所作殊勝有為之事。此勝惠行名之為行
安處。如是名之為住。而無諸染故復名淨。前
雖總明無住寂用。而未別明方便作用。今為
明之有下文起。於中有三。一威儀行住淨。二
破名色身自在行住淨。三不染行住淨。緣隨
感應似有來者。觀語不執成大神通。於說法
等而無染著。今具足說令其上求所學之求
如是次第。初威儀行住淨。即次第二十六化
無受用疑。令修佛果淨。以諸威儀行。菩薩
上求佛地。所有事業化眾生等未亡執故。乃
謂如來實有知來而生習學。由不語□□迷
真故。返疑法身有知來相。作是疑云。既如
前說是福德無報無有漏報。云何得於十方
世界出沒往來現身說法。令生覩見而受用
耶。有往來故即是漏果。又如何得無苦惱耶。
由執故雖求而不成就。由疑故不修成就因。
今欲斷彼疑執之心。令其欣樂勝感應用故。
說實無來土之相。無著約除執而上求名威
儀行住淨。天親就斷疑而識化名斷化無受
[002-0106a]
用疑。文下有三。初牒執顯非。次徵非所。次
後釋義所由。此初也。先修後非。此中應有
四種威儀言來知即謂行也。餘本有住此中
略無此四威儀。但隨感應不化所作意任運
而成。若化若真皆無來真。若言實有四威儀
者。當知是人不解我意故。論此義而說頌
云。


「 是福德應報
 為化諸眾生
 自然如是業
 諸佛現世間」



經。何以故 贊曰。此徵非所以也。


經。如來者至故名如來 贊曰。此釋義所由
也。謂智如如義如如智。真如來者湛然常住。
其應化身與真法界非一非異。若隨感應非
一門說雖似去來攝相福性非異門說則無來
去。況是如來大悲願力。但法心現。是淨威
儀豈得說有去來之相。故應契理稱實而求
故。論頌云。


「 去來化身佛
 如來常不動
 於彼法界處
 非一亦非異」



經。須菩提至寧為多不 贊曰。次下第二破
名色身自在行住淨。斷第二十七真化一異
疑。前明依真隨感而應。離往來相而現威儀。
而未廣顯神通化用。巧便自在。諸勝惠行若
無此者。亦不能起諸淨威儀。而諸菩薩未離
執心。不能學佛起發惠行。返疑化身所有神
通。與真法界為一為異。若是異者。真既無
動。離真起惠。即應是妄。如外諸惠不應發
起。若是一者。此即真如。不應離真別有動
用。如何令我強發起耶。由執故雖修而不能
[002-0106b]
發起。由疑故不修發起之因。今欲斷彼疑執
之心。令其依真發無相惠故。說世界作微塵
喻。舉界與塵非一異義顯化與真亦非一異。
無著約除執而能起名破名色身自在行住
淨。天親就斷疑而修一因名斷真化一異疑。
文分為六。一無所見方便。二如所不分別。三
所心不分別。四於何法不分別。五何方便不
分別。六云何不分別。初中二。初如來以微
塵喻告令拆觀蘊相。後善現以世界喻顯令
知蘊相是空。初中又六。一問二答三徵四釋
五難六通。此初也。然世界言通喻二義。一
喻真如總體法身。二喻所執諸蘊總相。其微
塵眾亦喻二義。一喻所起無數化身。二喻分
拆蘊和合相。由執蘊相不分拆故。不能契真
而起於化因。以世界喻其蘊相。令其觀破碎
如塵眾。法執煩惱皆斷盡故。便能證真。依
真起化。真之與化非一非異。如碎世界而起
多塵。總界與塵非一非異。顯斯二義故。問
善現三千世界破為微塵。其微塵眾寧為多
不。論云。


「 世界作微塵
 此喻示彼義
 微塵碎為末
 示現煩惱盡」



經。甚多世尊 贊曰。此答也。既有多塵。何
有實界甚多寧有實身觀外了。內無身相故
執惑都盡。證真法身。即依真身而能起化。化
別真相。真化非一。化不離真。真化非異。如
外境塵非一。無別體故非異。顯斯喻義故言
甚多。故論頌云。


「 非聚集故集
 非唯是一喻
[002-0106c]
 聚集處非彼
 非是差別喻」



非聚集者。顯所集塵體各別故。言故集者顯
多別塵集成總界。總別既異是非一。喻聚集
處者。顯微聚處。即是總界。言非彼者。非離
總界而有界塵。總別無差是非異喻。


經。何以故 贊曰。此徵也。微若實有便執
求塵。若無實不應言多。言甚多者何以故耶。


經。若是微塵至是微塵眾 贊曰。此釋也。明
佛說塵非謂實有。若是實者。佛雖不說世情
自知。佛何論說。


經。所以者何 贊曰。此難也。塵若無實佛
何故說。說之所以者為何謂耶。


經。佛說微塵至名微塵眾 贊曰。此通也。佛
說微塵以喻拆身相。不見色心和合相故。能
離惑執。依真起化。如界起塵非一非異。顯
如是義。假說微塵。即非實有。內外塵眾但
是假報。下拆遮蘊色心心所假名微塵。以喻
化身。依真而起非一異義。而乃說是微塵眾
耳。


經。世尊如來至是名世界 贊曰。此下善現
以世界喻顯令知總蘊是空。於中分三。初標
舉次徵起後解釋。此初也。如來所說三千界
者。總聚世界。積微所成。喻彼內身眾生世
界。總攬五蘊多分所成。即非世界者。以彼
所成無實體故。內亦無自體。是名世界者。但
假名世界。假名故由以外界喻觀內身無實
相故能離執惑。又如外界攬眾微成無有體
相。但能起彼微塵眾故名世界。所顯法身攬
萬德成無有諸相。以能起名化身耳。
[002-0107a]


經。何以故 贊曰。此徵起也。外界內身及與
法身皆無相者何以故耶。


經。若世界至則是一合相 贊曰。下釋所由
也。於中有二。初正破後顯空。此初也。若說
外界內身實者是一合相。相者執也。謂執內
外都無體相。假聚集物為一。轉合既有執心。
便生煩惱。如何能顯無相法身。


經。如來說一合至名一合相 贊曰。下顯空
中。文復分二。初善現□。後如來成。此初也。
如來常說外界內身一合相者。其體都空。以
於勝義情有理無。而真諦中情亦非有。但順
彼情名一合耳。


經。佛言須菩提至是不可說 贊曰。下佛重
成。於中又二。初體實無後妄執有。此初也。
謂佛了知外界內身無實自體。是可說者。


經。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贊曰。此妄執有
也。凡夫不了體空無故。但隨音聲妄生法執。
法執起故我執亦生。增貪愛等諸煩惱也。故
論頌云。


「 但隨於音聲
 凡夫取顛倒」



經。須菩提至所說義不 贊曰。下明如所不
分別即無能見。前破我法所緣之境。今破能
緣我法見心。見心乃是所起分別。今翻令作
無分別心故。言如所不分別也。文中分四。問
答徵釋。此初也。佛說我見有其二空。一為
安置人無我理。謂顯無有所執我相。但有虛
妄我見心故。二為安置法無我理。謂我見體
亦非實法所見。既無能見無故。如是觀察實
無二見。能取心者。即是相應三摩鉢底之方
[002-0107b]
便也。非謂知無所取我法為能見心為入方
便故。論頌云。


「 非無二得道
 遠離於我法」



佛欲破彼有我見疑故。問善現有人為佛說
實我見永我空不。


經。世尊至所說義 贊曰。此答也。為破二
執假說我見。非謂實有。此我見體。若言佛說
實我見者。則是彼人不解佛空。


經。何以故 贊曰。此徵也。既無實見佛何故
說。說我見者何以故耶。


經。世尊至壽者見 贊曰。此釋也。文中有
三。謂牒非結。世尊說有我見等者。為欲除
彼我法執障。令息虛妄而假說也。即非實有。
此我見等以無所我豈有能見。無始熏習妄
分別起。於真理中本無見故是名細障。令見
真如二無我理。得遠離故。而假說為我見等
也。論明此義而說頌云。


「 見我則不見
 無實虛妄見
 此是微細障
 見真如遠離」



經。發阿耨至菩提者 贊曰。此顯何人不分
別也。此所簡者。凡夫外道及二乘者有學無
學。隨應二見但是實有未能悟入二空之理。
唯菩薩者有勝智能欲趣菩提。斷二障故。是
可名為不分別者。


經。於一切法 贊曰。此明於何法不分別。二
乘之人不求遍者。非於一切而不分別。菩薩
異彼。於一切法觀無我法而不分別。


經。應如是至信解 贊曰。此顯何方便不分
別。即何定智必以此緣無分別故。然此方便
[002-0107c]
總別有三。若依止寂諸境義邊名奢摩他。是
為止品。若依鑒照諸境義邊名毘鉢舍那。是
為觀品。若此二品齊均之位名三摩提。是為
等持。體雖無別而義有異。依止生智即是根
本第一義智。名之為知。依觀生智。即是後
得世俗智故。名之為見。若依等持所生之智
融照真俗。名為信解。由此知見信解三種總
別寂照。無分別智能離我法分別之心。即無
分別之方便也。論彰此義而作頌云。


「 二智及三昧
 如是得遠離」



經。不生法相 贊曰。此顯云何不分別即何
行相。於中有二。初標後釋。此初也。法即
是境。相即是心。依真定智離能所相。即無
分別之行相也。


經。須菩提至是名法相 贊曰。此釋也。有牒
非結。言法相者。但是虛妄。能取所取分別
之心。即非有此虛妄法相。如彼見我即不
見故。但欲破彼虛妄分別。假說妄情名法相
耳。


經。須菩提至布施 贊曰。次三明不染行住
淨。於中復二。初說法不染。後流轉不染。初
說法不染。即斷第二十八化說無福疑。令學
清淨說法之行。前令觀察五蘊體空。發起神
通利濟群品。若不說法利濟不成。必欲利生
應無染說。謂於文義無取著染亦於說時無
名利染。菩薩不能學無染說。返疑佛化所說
之法。非真說故無所利益。若謂去來說法等
事。皆是化現非真法身。既非真實。何能益
物。人知化說不生信心。設我持說豈成我益。
[002-0108a]
由染故雖說而不成勝利。由疑故不佛說而
被生。今欲斷彼疑執之心。顯雖化說亦是真
說。能為眾生廣大利益。謂佛法者自真而流
能成眾生出世之種。不信聞者尚為佛因。若
信者聞寧非大益。況無染說與佛齊功。但當
精勤勿疑真化。顯斯妙趣啟發其心故。重舉
施校量經論。無著約持說而離著名說法染。
天親就斷疑而勸持名斷化說無福。文分為
二。初校量顯勝。後正明不染。前文復二。初
舉財福後正校量。此初也。將顯持說經福廣
多。是故先舉多財施也。


經。若有至福勝彼 贊曰。此正校量也。以得
二智及正三昧能遠離障而起化身。化身所
說即是真說故。所說法功德無邊。能令聞者
獲大勝福。論明此義而說頌云。


「 化身示現福
 非無無盡福」



經。云何為人演說 贊曰。正明不染。於中
有二。初問起後釋顯。此初也。既是化佛所
說之法非真實故。無人信敬。云何演說而成
勝益。既令說法應取文義。不取文義說法不
成。云何為人不染說法。


經。不取於相始不動 贊曰。此釋也。化身
所說不說於相如所證如無動念故。既不取
相不言是化但依正證正念而說則所說法而
名為正故。能普遍利眾生。汝諸菩薩。亦應
如是不取佛身。化非化相。不取於法。說非
說相。不取聽者。信非信相。但如所證無動
真如其心湛然無所動念。取相動心即是染
故。論明此義而說頌云。
[002-0108b]


「 諸佛說法時
 不言是化身
 以不如是說
 是故彼說正」



經。何以故至如是觀 贊曰。次下顯其流轉
不染。斷第二十九佛入涅槃疑。令修流轉不
染之行。前令學佛無染說法。次令學佛常在
世間示現流轉世法不染。而諸菩薩未盡執
心執實有為生厭離故。便欣寂滅不樂世間。
不能如佛處世說法。由此返疑佛入涅槃。作
是疑云。若說諸佛常在世間說法利者。云何
說言佛入涅槃。若常處世應流轉故。由執故
雖處世而染著。由疑故復不樂處世。今欲斷
彼疑之心。令常處世而不染著說觀有為如
星均等。無著約除疑而不著名流轉不染。天
親就遣疑而住世名斷入涅槃疑。文中徵釋。
徵之意者。若說諸佛常在世間說法利者。何
所以故云般涅槃。若般涅槃則不處世而言。
諸佛常住涅槃。復常處世何以故耶。以彼疑
執而作此徵故。以斯偈遣彼疑執。佛涅槃者
非同二乘。以非即有為非離有為故。非有為
故不住世間。非離有為故不住寂滅。始可名
為佛涅槃真何故能爾耶。得無住道故。如何
能得無住道耶。以了有為如幻等故。佛說由
此得無住道。雖處流轉而能不染故。諸菩薩
應於有為如星翳等。如是觀察。論明此義故
說頌云。


「 非有為非離
 諸如來涅槃
 九種有為相
 妙智正觀故」



言有為者。謂餘起法由帶四相之所表示。顯
是遷流造作法故。然有總別開合之相。總合
[002-0108c]
相者或總為三。謂初三喻顯自性相。即見相
識有為自一切有為不離此故。其次三喻顯
受用相。即器身受能所用器為所受身受。是
能必以此三成受用故。其後三喻顯三世相。
即過現未三世之事。必以此三來世法故。或
總為四。一自性相。即前初三義如前釋。二
著所住味相。即前所受器世界相。於中境界
是所住味顛倒境故。三隨順過去相。謂前能
用身受二法身。是無常過去隨逐受為苦過。
所隨順故。前同受用故合為一。今能所別故
開為二。四隨順離相。謂前三世由觀三世遷
流不定成出離故。論依前義而說頌云。


「 觀相及受用
 觀於三世事
 於有為法中
 得無垢自在」



言別釋相者。別以九喻喻九有為。一觀相如
星。星在夜有晝日則無相分亦爾。無明夜有
智日無故。二觀見如翳。翳於淨空妄見毛等
二見亦爾。妄於真理見我法故。三觀識如燈。
燈以油注潤而得住報識亦爾。由業所引愛
潤住故。四觀器如幻。幻以倒見妄生味著器
境亦爾。無實體妄著用故。五觀身如露。露少
時住不得久停身亦如是。無常過去常隨逐
故。六親受如泡。泡起滅是不安隱受亦如是。
隨順三苦故。七觀過去如夢。夢唯是念都無
實體過境亦爾。唯是心念無實體故。八觀現
在如電。電忽有無非久時住現法亦爾。適生
即滅不暫停故。九觀未來如雲。於淨空無而
忽有。未法於種本無相狀忽生起故。功德施
論觀察九為九種體相如星翳等。與此異同
[002-0109a]
而義無越彼論。所喻觀察頌云。


「 觀自在境物
 遷動及體性
 少盛壽作者
 觀心兼有無」



彼論長行廣釋頌意。恐繁不敘。樂者述之謂
以妙智觀諸有為如星等故。於有為法得無
垢深自在而住故。前半頌顯此義。云於有為
法中得無垢自在。然經偈中有其三節。即初
一句舉所喻法。其次二句舉能喻相。其後一
句總結勸觀。餘本論皆有九喻。此本唯六。
仍加影喻。次第又前後者。不知什別有何意
而譯此文。深成可怪加減佛言極過失耳。


經。佛說至信受奉行 贊曰。上來已釋正宗
分竟。此即第三流通分也。文中三節。初標
佛化畢。次明眾同聞。後仰受遵奉。須菩提
等義如前釋。優婆塞等。此云近事。謂授五
戒近事三寶。并前比丘尼者。以男女聲別四
眾矣。天人修羅如常所明。智廣論云。如是我
聞者令真法也。信□行為生智也。由佛所說
有三淨勝故。便聞者歡喜奉行。一說共清淨。
以於諸法得自在故。顯無取執妄相愚癡□
所覆障不為名譽利養我慢之所深故。二所
說清淨。如以實知諸法體故。謂即說彼所證
實理根性皆得相應。初中善等不淨勝故。三
得果清淨。以離諸障成法器故。謂彼受者隨
所宜聞境行果三。遠離疑謗起行得果證彼
境故。以其聽者根器宜聞佛正為說無不信
□□□在心敬順修學由□故說歡喜奉行。
若聞此德不生歡喜不樂奉行。當人如無情
物。則無捶性。故無著論流通頌云。
[002-0109b]


「 若聞如是義
 於大來無覺
 我名過於石
 究竟無因故」



由法深廣信受□□故。便此德不能流布。既
無著論後□頌云。


「 下人於此深大法
 不能覺知反信向
 世間眾生多如此
 是以此法成荒廢」


金剛般若經旨贊卷下


廣德二年六月五日釋普遵於沙州龍興寺
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