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c0105 御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宣演-唐-道氤 (T)




No. 2733 [cf. No. 235]
御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宣演
卷上


勅隨駕講論沙門道氤集


「 稽首善逝大仙雄
 智斷慈悲眾德備
 演說金剛清淨句
 理深功妙福難思
[001-0009a]
 稽首□時能發請
 具壽觀空善現尊
 補處極喜與明增
 開釋此教諸菩薩
 今為自他生福惠
 佛種不斷法流通
 採集□義贊真文
 願以威神見加護」



敘曰。真際寥廓。理□□□□覺杳冥。本亡言
論。而起說於無說之域。立名於不名之境者。
寔由昏衢未曉。見海長論。將以燈炬。幽關津
航。庶品教之興也。其功大哉。況般若諸佛之
母。金剛難壞之句。括眾部以獨立。冠群經而
逈翥。三問九喻。終始發明八執五耶。心言蕩
滅。護念付囑。道豈虛行者歟。


大唐開元中。歲次大泉獻皇帝御天下之二
十三載。四門允穆。百揆時敘。至化洽於無
垠。玄風昌於有截。迺凝睿思。暢述儒道。仍懷
妙覺。注訣斯經。直照精微。洞開祕密。天章發
耀。佛日增輝。映千古以首出超百王以垂範。
既而雄都上京。刊勒金石。溥天率土。班宣句
味。洗生靈之耳目。裂魔著之籠樊。曠劫未逢。
今茲何幸。氤臥病林藪。杜迹彌年。伏覽聖
謨載懷拚躍。旋荷明詔。濫預弘揚。力課疲朽
之餘虔。敷幽奧之蹟。才微任重。覆餗增尤處
座之辰詎忌詞費竊惟。君唱臣和。絲發輪行。
若不廣引教文。何以委明。注意是用。提撕眾
論。對會六經。適自唇吻。彰乎翰墨。頓犀象而
輸牙角。括川澤而薦珠珍。所以附贊天文所
以莊嚴義府涓波赴海。豈益洪溟之深。螢爝
呈光。未助太陽之景。恭申罔極俯効忠勤者
也。開釋經題注分為四。一釋喻。即金剛真寶。
能碎堅積。二釋智。即般若正智。能破煩惱。三
[001-0009b]
辯德。即無住無取。證波羅而捨筏。即色即空。
契菩提於中道。四釋經。即如是降伏。可以稱
常。故言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贊揚經注。略啟五門。一敘教興由。二明經體
性。三攝歸宗旨。四所被根宜。五依文正解。教
興由致。曲作兩門。初敘教興意。後傳譯年代。
初中復二。先依論釋。後總料簡。依論釋者。無
著菩薩釋三問意。論云何故上座須菩提。發
斯問耶。有六因緣。且一部宗旨。在在乎三
問。善現為發教之主。既有斯意。世尊順問。而
答其意必同故。六緣即教興意。其六者何。論
云。為斷疑故。為起信解故。為入甚深義故。為
不退轉故。為生歡喜故。為正法久住故。即是
般若波羅蜜。令佛種不斷。云何以此令佛種
不斷耶。若有疑者。得斷疑故。有樂福德。而心
未成熟。諸菩薩等。聞多福德於般若波羅蜜。
起信解故。已成熟心者。入甚深義故。已得不
輕賤者。由貪受持修行。有多功德。不復退
轉故。已得順攝及淨心者。於法自入及見生
歡喜故。能令未來世。大乘教久住者故。演曰。
初五為利樂眾生。後一為正法久住。前五之
中。初二。佛法外人以有疑惑。不生定信。次
二。已入佛法者。雖欣正法。未解進修。後一已
進修者。未能證達。由教但為未解者解。未度
者度。若已證悟。言教都亡。是故此中為令眾
生。不信者信。未修者修。未達者達。然此六因。
攝為三對。初二除疑起信對。次二生智攝福
對。後二悟理興教對。又前前因。能引後後由。
疑斷故信解生。信解生故入深法。入深法故
[001-0009c]
不退轉。不退轉故生歡喜。歡喜故法久住。其
配位地。至文當釋。又依功德施菩薩論云。佛
所說法。咸歸二諦。著俗諦。二者真諦。俗諦者。
謂諸凡夫。聲聞。獨覺。菩薩。如來乃至名義智
境。業果相屬。演曰。俗諦之中。人法不同。人
中凡聖。聖中三乘。大乘因果。如是差別法中。
能詮所詮。能緣所緣。能感所感。各相繫屬。是
謂俗諦。論又云。真諦者。謂即於此都無所得。
如說第一義。非智之所行。何況文字。乃至
無業無業果諸聖種性。論釋二諦已次屬當。
經云。是故此般若中。說不住相。布施一切法
無相。不可取。不可說。生法無我。無所得。無
能證。無成就。無來無去等。此釋真諦。又說
內外。世間出世間。一切法相。及諸功德。此建
立俗諦。如是應知。演曰。六塵外五眼內。色外
心內。眾生器為世間。無漏無為為出世間。總
說此等名。一切法相所有。校量身命資財。持
經福等及諸功德。論意。眾生不識二諦。常處
沈淪。為令眾生識達二諦。發生勝智。當得解
脫。如有頌言。非不見真如。而能了諸行。皆如
幻士等。雖有而非真。由觀勝義。而生正智。以
悟真空。由達世俗發生後得。而知緣起。略有
六對。理智。事智。一切智。一切種智。如睡夢
覺智。如蓮花開智。空智。有智。自利智。利他
智。如所有智。盡所有智。諸佛菩薩無量功德。
二智為本因識真俗有此智生。是故說經令悟
二諦。又由證真故。生智而不住生死。由悟俗
故。興慈而不住涅槃。或無住處涅槃資糧。永
出二乘。利樂無盡故說經也。上依論釋。次總
[001-0010a]
料簡者。無著菩薩依教起行。功德施論。依境
生智。各據一義。亦不相違。然總參祥經之與
論起一至六。攝意周盡。言一意者為令佛種
不斷絕故。無著菩薩總結六因云。即是般若
波羅蜜。令佛不斷。此意若翻六因疑不住等
勝智不生。如理不顯。佛種永斷。由說經故。
除疑生信。入法不退。歡喜弘通。當成正覺。
故云佛種不斷。言二意者。即向論說二諦
者。是開為三者。一為悟教理之深微。二
為起斷修之妙行。三為識果德之真化。初
門復二。初教深。後理妙。言教深者。佛說般
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一切諸佛從
此經生。須菩提深解義趣。涕淚悲泣。我從
昔來。所得惠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無
著論云。令大乘教久住於世。由斯廣讚持說
功德勝。以無量身財布施令知教深。其福勝
大專心受學。言理妙者。為顯真如無相。法身
究竟之理。雖說真理。不壞俗諦。故功德施論。
依經製名。由破取著。得入真諦。不壞假名。
悟達俗諦。廣百論第十云。然佛所說無不甚
深。二諦法門。最為難測。唯識論云。撥無二
諦。是惡取空。諸佛說為不可治者。由此有云。
般若經說一切空者。非盡理也。二起斷修之
妙行。亦為二。初所斷。後所修。言所斷者。欲
入佛法。以信為先。猶預懷疑。障生淨信。依初
入法論說斷疑理實。此經兼斷餘障。障有二
種。煩惱所知。尋其根源。二執為本。此經正
除我法二執。根本既盡。支末隨亡。如經若有
我人眾生壽者相。即非菩薩等。是除我執。無
[001-0010b]
法相亦無非法相等。是除法執。又障有三。即
三雜染。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
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嗔恨等。除煩惱障。
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為人輕賤。先
世罪業。即為消滅等。除其業障。當知是經
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等。是除報障。
又准寶性論。障有四種。一闡提不信。二外道
著我。三聲聞畏苦。四緣覺捨心。令於經中。隨
文取義。具除四障。如經一念淨信。曾於多佛。
久種善根。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等。皆初障。是
故論云。有樂福德。而心未成熟。諸菩薩等聞
多福德於般若波羅蜜起信解故。上下經文。
說無我等。除第二障。忍辱波羅蜜。即非忍辱
波羅蜜等。論中判為忍苦住處。除第三障。廣
大第一。常其心不顛倒等。四恩之心。除第四
障。若樂小法者。則於經不能受讀誦。為人解
說等。及無住涅槃文。通除後二。又依無著菩
薩八住處中。攝彼十二為離障礙。一一對除
謂少聞等故。為除障而說斯經。二所修者。萬
行雖殊不過六度。世親論云。檀度攝於資生
無畏法。此中一二三。名為修行住。又捨身財
等為檀。後五百歲。持戒修福等為戒。又離
一切相等。為攝律儀戒。修一切善法得阿耨
菩提等。為攝善法戒。為利益一切眾生等為
攝眾生戒。是三聚淨戒。亦瑜伽厭有為等。三
種發心為三德因。是名為戒。忍辱可知。五百
世中。長時修習。是為精進。前後諸文。所修觀
行。論判以為三摩跋提。毘鉢舍那等。是為空
惠。六度圓滿。大經最後六明度。此略舉標
[001-0010c]
明無相修引生後故。三為識果德之真化者。
善現三問雖在因中因。必有趣無上果。色聲
求我。不見如來是真法身。行住坐臥是應化
身。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令識化身。求趣
真佛。又功德施論釋。云何住者。於何相果心
住願求。云何修行者。當修何行而得其果。云
何降伏者。降伏等心使因清淨。諸法先因而
後果。何故先說果。先讚果德令彼欣求而修
因故。無著菩薩中間三因理包行果。其二諦
境通在果因上三意訖。開為四者。一為令聞
無說至教。二為令知無生勝理。三為令修無
得妙行。四為令得無為極果。具如經。應尋
引之。若開五意。前四更加。為令攝得無相妙
福。言六意者。即論六因惑。即於前三意之中。
各開為二。一者教。二理。三斷。四修。五真。六
化。故依經論總意欲令除疑斷障。生信起行。
識真俗理。攝福惠德。證法身果。佛種不斷。斯
經起也。


明傳譯年代者。自漢明感夢。摩騰振錫。世高
赴洛之後。僧會遊吳之前。微言雖被於中州。
茲典未流於震域。始從符秦之日。暨乎皇運之
年通應有期。凡經六譯。第一後秦弘始四年。
鳩摩羅什法師。於長安草堂寺譯十一紙名舍衛
國。第二元魏天平二年。菩提流支三藏。於洛
陽譯十四紙名婆伽婆。于時并譯天親菩薩論三
卷。金剛仙記十卷。第三陳太康元年。真諦三
藏。於南朝譯十五紙名祇陀樹林。并出本記四
卷。第四隋開皇十年。達摩笈多譯十六紙名剛
斷割。并譯無著菩薩論兩卷。第五大唐三藏
[001-0011a]
玄奘法師。貞觀年。於玉華宮譯十八紙名能斷
金剛。又有三藏地婆訶羅。此云日照。譯功德
施菩薩論兩卷。第六大周義淨三藏。聖曆二
年於佛授記寺譯十二紙亦云能斷金剛。文云
薄伽梵在名稱大城戰勝林等。并再譯世親
菩薩論三卷。前後傳燈。異代俱美。文雖少
別。法寶無差。良由所得梵本。互有不同。惑翻
之人。廣略有異。遞相參照。理義思圓。若乃經
論合舉。則周魏各分。唐梵不虧則貞觀最備。
至於文約義著當根赴緣。書寫盛於寰區。持
誦周於道俗者。期惟舍衛國乎。聖札光輝諒
在茲矣。故今用隋魏之論附姚秦之經。問。經
本可知諸家論請申作者。答。佛滅度後九百
年中。無著初地之聖人。世親煗頂之高士。俗
則昆季。法乃師資。各製論文。讚弘此典。然金
剛仙記判世親論云。長行是彌勒菩薩。為無
障礙菩薩說。無障礙轉授世親。世親後尋經
論意。更作偈頌 廣興問答。以釋此經者。不
然眾論之作偈頌為主長行釋之。豈有先釋
後偈。亦猶子先父後。又尋長行屢牒偈文。豈
補處慈尊。引地前菩薩偈頌為證。故不可依
今據慈恩三藏等所傳八十行。誦是彌勒菩
薩造。西方具有傳記。若爾何故淨三藏譯論
題云。無著造頌。世親作釋。答。偈頌定是慈
尊所說。以授無著。無著傳授世親。世親得之
造長行釋。故彼論初歸敬頌云。大智通達教
我等。歸命無量功德身。應當敬彼如是等。頭
面禮足而頂戴。即是通敬本論大師。及傳授
者而後論本題云。無著造者。據傳授說。亦不
[001-0011b]
相違。問。慈尊造頌。理為准的因。何無著更
自造論。別起異端。答。法歸分別。理有多途。
前論所無。更補其闕。尋文雖異。據理不差。待
至釋文。一一通會。若唯依無著。斷疑之旨未
明。必獨天親行位之門蓋闕。兼而雙辨類曦
舒之。合耀或乃偏棄。惜珠寶之不全。勿怖廣
聞當勤勉勵。其功德施論依附天親時。有異
釋不乖於本。總是第一教興門訖。


第二明經體性者。先體。後性。出諸教體。凡有
五重。一能詮性用體。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
即是字。為二所依。此三依聲。假實合明。聲名
句文四法為體。十地論說。說者聽者。皆以
二事而得究竟。一者善聲。二者善字字為所依亦攝名句
成唯識云。此三離聲雖無別體而假實異。亦
不即聲。由此法詞二無礙解境有差別。法緣
名等詞緣於聲。二隱假談實。體雖名句文。約
用假立。然無別體。不離於聲。但說聖教聲為
體性故。對法有成所引。聲不說名等為成所
引。唯識亦云。若名句文離聲實有。應如色等
非實能詮。三能所詮顯體。瑜伽八十一出契
經體。略有二種。一文二義。由能詮文義得顯
等。此體合取能詮所詮。聖教必有所詮義。故
四攝法從心體。花嚴等說。三界唯心。又契經
說。諸識所緣。唯識所現。論說心心所。色不相
應行。及諸無為。皆不離心故。唯識心為此教
體。若就根本能說者心。若取於末亦能聞者
識心為體。故二十唯識展轉增上力。二識成
決定謂餘相續。識差別故。令餘相續。差別
識生展轉互為增上緣故。五攝事歸如體。淨
[001-0011c]
名經云。一切法皆如也。眾聖賢亦如也等。又
云。文字性雖無有文字。是則解脫。又云。法非
見聞覺知等處處非一。事相如波。理性如水。
波不離水。事法皆如故。教唯以真如為體。上
來出體。從未向本。從淺至深。但說所不違餘
義。後明性者。復有三門。一圓成等性。二漏無
漏性。三善等三性。圓成等者。攝事歸如。即圓
成性。攝法從心亦依他性。其前二門。亦即依
他。若第三門。通屬三性。由計所執。雖無實
體。亦所詮故。漏無漏者。據本質教。如來所
說。一切無漏言十五界是有漏者。隨小乘宗。
非大乘義。大乘佛身。十八界等。皆無漏故。十
地菩薩。及二乘人說聽教者。應須分別。菩薩
第八有漏性收。所變聲等。亦唯有漏。若於無
漏心中。說聽通第六七。此影像教。亦唯無
漏。由見相分性類同故。二乘雖有遊觀無漏
入滅定等。少不足言說聽法時。唯是有漏。異
生可知。善等三性者。無漏所變。一向善性。
其有漏心所說聽者。所變聲等。皆唯無記。是
性境故。問。第八所變可唯無記。若約六識。善
等位中所變如何。答。見分善等所變無記以
許見相離引生故。論說色聲。非善惡性。隨能
發心。假說善惡。問。聲唯無記。名等如何。答。
若隨所詮。假通三性。隨所依聲亦唯無記。若
爾何故世親論云。我法是善。汝唯無記。答。汝
小乘師。聲界有漏。名唯無記。我大乘宗。佛聲
無漏。故唯是善。


第三攝歸宗旨者。初辨攝歸。後明宗旨。攝歸
有五。一歸藏。二歸分。三歸乘。四歸時。五歸
[001-0012a]
會。初歸藏者。藏有二種。一聲聞藏。二菩薩
藏。獨覺教少入聲聞中。此經即菩薩攝。由滿
字教。被大根性。又藏有三。謂奈耶。素呾纜。
阿毘達磨。如次詮於戒定惠學。各據增說不
爾。三藏俱詮三故。今此經是素咀纜藏。又准
十二分。有論議經等。可通三攝。非別部袟。第
二歸分者。十二分義。具如別章。今應列名。略
配經說。一契經。相有通有別。通即十二俱
名契經。別謂長行綴絹。略所應說義。此經
俱通。二應頌。應重述頌。謂長行已說後重頌
明。如下經云。若色見我等。三記別。此有三
相。一記大人當成佛。第二記弟子死此生彼。
三為記諸法之義。今經可通。第三記別。雖釋
迦汝當成佛談往佛事非今記。他故非彼。又
但經詮。即彼分故。今非要佛。四諷訟。謂前未
說。直以偈明。可諷誦故。最後偈是。五息說。
謂不待請。觀機即說令法久住。惑顯悲深。今
此經中。令生企敬故。無自說。六緣起。此有三
相。因一犯制戒。二因事說法。三因請說法。此
通第三。七譬喻。謂以喻況曉所說義。如說虛
空喻施福等。八本事。謂除自身說。於過去弟
子。及法名本事。今經無此。九本生。說佛自
身在過去世。方彼所若死若生。行菩薩行等。
即說過去作忍辱仙等。十方廣。此有二相。一
說行菩薩道。二法廣多極高大故。此經具有。
十一希法。謂說八眾所有共不共德。及餘最
勝殊特驚異之法。如說日捨三恒河沙身命
不及信經。十二論義。謂諸經典循環研覈。磨
怛理迦。一切了義經。皆名磨怛理迦。今者此
[001-0012b]
經雖無顯文。准天親論。乘前起後。所有疑請
佛為斷除。循環而說。亦是論議。即通十分。唯
無自說及本事經。三歸乘者。或唯一乘。如
法花言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或立二乘。
如攝論云上乘下乘有差別故。或立三乘。如
法花云為求聲聞者說應四諦法等。如是乃
至立五乘等。如常具辯。今此經者。即一乘故。
下文云為發大乘者說。勝鬘經云。一乘即大
乘故。二三乘中上乘所攝。為發最上乘者說
故。四歸時者。古立教時。多少不定。皆無憑
據。廣如慈恩法師法苑敘破。今者唯敘正義。
釋云。慈恩三藏依解深密經。立教三時。彼經
廣為勝義生菩薩說三無性。皆依遍計所執。
已勝義生菩薩深生領解。世尊讚歎善解所
說。勝義生菩薩白佛言世尊。初於一時波羅
痆斯仙人墮處施鹿林中。唯為發趣聲聞乘
者。以四諦相轉正法輪。雖是甚奇。甚為希
有。一切世間諸天人等。先無有能。如法轉
者。而於彼時。所轉法輪。有上有容。是未了義
是諸諍論。安足處所。世尊在昔。第二時中。唯
為發趣修大乘者。依一切法無自性。無生無
滅。本來寂靜。自性真如。以隱密相。轉正法
輪。雖更甚奇。甚為希有。而於彼時所轉法
輪。亦是有上有所容受。猶未了義。是諸諍
論。安足處所。世尊於今。第三時中。普為發
趣一切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
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無自性性以顯了相。轉
正法輪。第一甚奇最為希有。于今世尊所轉
法輪。無上無容。是真了義。非諸諍論安足處
[001-0012c]
所。此同涅槃經。初教服乳。次教總斷。後教
有服有不服者。亦同金光明經所說。轉照持
三種法輪。法花經信解品。亦有明說大意論
之對不定性。大由小起。漸次而被。可有三時。
解深密等。約此而說。若唯頓悟大不由。小
則無三時前後次第。亦非年月定制。後先但
以義類。相從而說。若不爾者。花嚴經等最初
宣說。豈即初時。遺教最後第三時。問。若爾何
故法花經。唯說二時。彼云昔於波羅奈。轉
四諦法輪。乃至今復輪最妙無上大法輪。答。
彼以大小相對。隱第二時但說前後。實即三
時。今者此經隨頓發性。總不立時。若約漸根。
第二時攝。以初時教。唯說於有。此不唯有。
故非彼時。若第三時顯說空有。普為發趣一
切乘者。此經下云。唯為發趣最上乘者故。第
二時又無著釋。不驚不怖等。約三無性。然三
無性。是佛密意說諸法空。問。解深密經雖說
三時。文中不說第二時教。是般若等。准何得
知。答。即彼經云。唯為發趣修大乘者。此經亦
云。如來為發大乘說。為最上乘者說等。其文
正同。若不爾者。更有何經。唯為發趣修大乘
者。隱密相轉。況大般若數處有文。如來說
已。諸天喜讚。皆云。我今見世尊第二轉法輪
等。問。准深密經說。第二時隱密相轉。若爾
此經非了義耶。又准此經。持說修行。其福無
量。不可思議。而解深密以不了義。持說讀誦
所有功德。如牛跡中水。比大海水等。勝劣懸
殊。既爾此福即應狹劣。答。河南法師釋云據
乘以辨名為了義。非約顯密。又彼約漸悟當
[001-0013a]
隱密門。此約頓悟。即成顯了。又復具說五位。
修習豈唯空也。演曰。深密經中。說第二時。隱
密等者。以隨漸悟多分布而說。以多覆相說
皆空故。理實般若。亦以有義何以知者。准
此二論釋。經文中皆約中道。離空離有。非一
向空。至下當悉。又准唐攝論。辨中邊論。皆引
般若證。彼三性通有及無。非一向空。況說諸
佛從此經生究竟法身。離一切相。寧非了義。
而深密經。校量福德。有勝劣者。若隨多分執
空為了。而持說等功德為劣。若解空有離相。
契真而受持者。與彼深密福德是同。於此義
中。當審思察。五歸會者。大般若經。總依四處
十六會說。言四處者。一王舍城鷲峯山。二
室羅筏給孤獨園。三他化天宮摩尼寶藏殿。
四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其十六會初之
五分。更無別名。但以標其分目。第六最勝
天王分。第七曼殊室利分。第八那伽室利分。
此之三分從請主為名。下八分名隨所詮立。
謂第九能斷金剛分。第十般若理趣分。及後
六分如此六度以題分名。此經即是第九分
攝。四處之中。給孤園說。准據梵本。有三百
頌。大經部中第五百七十七卷也。然古說有
八部般若。謂大品。小品。放光。光贊。道行。勝
天王。文殊。金剛。由各異譯。未見廣本。故云
八部今即不然。若約部帙六百卷經唯是部。
若依部分乃有十六。況復八部多是重譯。如
放光。光贊合入大品。道行般若即是小品。故
言八部未可為依此在諸分處中而說。蓋般
若之鈴鍵。大經之開軸。文句盤錯。意象精
[001-0013b]
微。包真俗攝行位。有慢斯遣無執不除。破
相忌情修心之極。鎖災極厄攝福之最。是以
西方造論二十餘家。此地弘宣不可稱數。雖
窮劫讚美。碎身護持。豈是荷難思之力。報莫
大之恩歟。上攝歸訖。明宗旨者。先通後別且
通辯宗。此方先德總攝諸教以立四宗。一立
性宗。安立五蘊界處有體。如婆沙雜心迦延
論等。二破性宗。破彼三科所有實性。而言
諸法但有於相。如成實論等。三破相宗。言一
切法非但性。無相亦非有。如般若等。四顯實
宗。明一切法真實道理。隨其所應。若空若有。
如花嚴涅槃等。准彼所判。此經即是破相宗
收。然立四宗攝藏非盡。如一說部。世出世間
但有言說。都無性相。其說假部。立蘊是實處
界門中。法皆是假。不唯立性。復非皆相說出
世部。世間非實。皆虛妄故。出世可實。非虛
妄故。凡此等類。四內何收。又復小乘二十部。
計宗類不同。計法各殊。豈唯性相故分四宗。
未為准的。又有法師立三宗義。一法相宗。二
破相宗。三法性宗。謂深密佛地等經。瑜伽
等論。皆法相宗。依三性門。建立諸法。為究竟
故。大般若等經。智度。中。百等論。皆破相宗。
依勝義門。破遣諸法。為究竟故。花嚴。涅
槃。楞伽等經。寶性。起信等論。皆法性宗。彼
依法性如來藏門。融會諸法。為究竟故。乃至
立一味之理。非言不顯。顯理之言。不能稱實。
由斯皆隨空有等邊始自諸佛。下至凡夫。所
設言教。無有異也。是故諸教有此三別者。法
師所雄名絕代。英識邁時。學富五乘。理高
[001-0013c]
于葉。艤惠舟於法海。桂掉翻波。揮智劍於
義山霜鋒切玉。判斯宗旨。誠可軌摸。有所未
明。聊為質問。何者。法雖離言。本無名相。然
假詮召許得法體不爾聖教應非定量表蘊等
法遮勝性等。又諸凡夫盲無惠日說不稱法。
可墮諸邊。諸佛聖智。親證法體。如其所證。無
倒宣說。說空定空。說有亦爾契會中道。豈可
同凡。若不爾者。如何得有稱教生解。發真
勝智而得解脫。若以不稱實故。隨所發言。墮
空有等。是則應有八萬四千無量諸宗。何唯
有三。又分三宗。無教空說。如何自意分判聖
教。又云。法相存依圓破相被三性法或存破
各為究竟樂。了不了者。便令教理。遞相乖
違。亦違究竟一實中道。以許佛說。三種究竟。
猶豫多端。若為證會。又依深密。佛自會釋諸
說空教。唯依遍計。說諸法空。如何可言。破相
宗中。三性俱遣餘一一義。有多妨礙。略舉可
知。不能繁廣。當知瑜伽補處宣說。乃通解釋
一切諸經。勿謂但釋深密等教。故彼論釋。歸
敬頌云。此論殊勝若蓮花。猶如寶藏如大海。
具顯諸乘廣大義。善釋其文無有遺。又云。今
說此論。所因云何。謂諸有情。無始時來。於一
切法。處中實相。無知疑惑顛倒僻執。乃至如
來出世隨其所宜。方便為說種種妙法。處中
實相。令諸有情。知一切法。法如是如是空。故
非如是如是有。故非空了達諸法非空非有。
遠離疑惑顛倒僻執。修行滅障。得三菩提。證
寂滅樂。佛涅槃後。魔事紛起。部執竟興。多著
有見。龍猛菩薩。證極喜他。採集大乘。無相空
[001-0014a]
教。造中論等。究暢真要。除彼有見。聖提婆
等諸大論師。造百論等。弘闡大義。由是眾生。
復著空見。無著菩薩。位登初地證法先定。得
大神通。事大慈尊。請說此論。理無不窮。事無
不盡。文無不釋。義無不詮。疑無不遣。執無不
破。行無不修。果無不證。正為菩薩。令於諸
乘境行果等。皆得善巧。勤修大乘。證大菩
提。廣為有情。常無倒說。兼為餘乘。令依自
法。修自分行。得自果證。如是略說。此論所
由。故知。通釋一切聖教。除空有見。起處中
行。寧說瑜伽。唯法相宗。問。豈不諸經。多說
法相。或多破相。或復融會。寧不分宗。答。誰
言諸教無此三義。但說定判如是如是經與
論。彼彼宗攝。即為不可。皆不空故。是故應說
大乘如理。隨何等經。皆有法相。破相融會。雖
有偏明一義多處。理實此三不相捨離。以辯
法體除執會通義皆遍故。問。若爾何故。於大
乘中中宗邊宗。清辨護法。無相法相。諸宗各
別。答。但由釋者製作不同。隨能釋意。說宗有
異。非是佛語。墮諸邊故。先別立宗。由此應說
於大乘中宗分有二。一勝義皆空宗。二應理
圓實宗。初宗即是龍猛菩薩。下至清辯論師。
依無相教。說勝義中一切皆空。世俗是有。掌
珍。頌云。真性有為空如幻緣生故無為無有
實不起似空花。乃至不立三性。唯識等後宗。
即是慈氏如來。乃至護法菩薩。依深密等顯
了言教。說勝義諦。非空非不空。辯中邊論
慈尊頌云。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此中唯
有空於彼亦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
[001-0014b]
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三性之中。遍計性
無依圓。是故有二宗別。問。所言勝義及世俗
諦。其相如何。答。還依二宗。所說有異。且勝
空宗真勝義諦一切都空。世俗諦中。可有色
心修斷等。法如經說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此世俗諦。諸相非相則見如來。此勝義諦。四
生三界。所有眾生。是世俗諦。實無眾生得
滅度者。是勝義諦。應理宗說。真俗二諦。二義
不同。依人辯諦。二約法辯諦。二種二諦。俱
通空有。且依人者。涅槃經云。上智所知名勝
義。中智所知名世俗。二智所知通空有。故知
二諦空有。俱通言依法者。法有勝劣。互相形
待。而為真俗。此有四重。一虛實二諦。瓶軍林
等。虛為世俗。蘊處界等。實為勝義。二理事二
諦。蘊等事法。麁為世俗。四諦道理細為勝義。
三淺深二諦。四諦安立淺為世俗。二空真如深
為勝義。四詮旨二諦。二空真如帶詮世俗。一
真法界亡詮勝義。總有五法。初軍林等俗而非
真。後真法界真而非俗。中間三法亦真亦俗。
互相形故。廣如唯識第九。顯揚第六。大論等
說。然初一種。世間共執以為實有。我法性
故空而非有。餘之四法。通是依他圓成性。故
有而非空。故說二諦。體通空有。非如前說。勝
義皆空。既知二宗所說二諦。次應徵問空有
所由。勝空者曰。大經說云。設有一法過涅槃
者。我亦說為如幻如化。般若云。色即是空。空
即是色。受相行識。亦復如是。此經亦云。般若
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乃至無法可說等。准
此等教。諸法皆空。又立理云。法若有體。自可
[001-0014c]
能生。既藉眾緣。明知非有。如結手巾為兔等
像。無兔等性。應理者曰。即准此經。福聚無量
如何非有。又說如來有五眼等。又發阿耨菩
提者。於法不說斷滅相等。又復經云。有為
無為名為有。我及我所名為無。又云。無我無
造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等。雖說藉緣。豈幻
化體。都無所有。由應理者。亦以幻化。喻依
他故。星醫燈幻喻有為故。又說眾生我。皆令
入無餘涅槃。滅度若皆空者。何假令空花而
般於涅槃。勝空者云。此等諸文。皆據俗諦。非
真空中。有造修等。應理難曰。汝之俗諦。與勝
義諦。為一為異。若言一者。有空相違。不見苦
樂。及冷熱等得為一故。若言異者。二諦本俱。
如何一有而一非有彼。答。二諦其體無別。俗
諦體有。可苦樂等。非同體過。二諦相對。妄情
是有。真理皆空。今隨妄情。說俗諦有。就實
而談。俗諦亦空。難曰。世俗妄故。令捨俗諦。
入真空者。豈無諸法斷滅相過。答。體既是無。
可斷滅故。言不說法斷滅相。此與應理。解釋
全別。問。依勝空說。妄有真無。二諦體一。未
審應理所說二諦。為一為異。答。應理所說。非
一非異。何以故。義用別故非一。無別體故非
異。即如瓶軍林等五法相望展轉皆爾。既非
一異。翻此即說。或異或一。皆無有妨。仁王經
云。有無本自二。譬如牛二角。照解見無二。二
諦常不即。解心見無二。求二不可得。非謂二
諦一非二何可得。於解常自一。於諦常自二。
通達此無二。入真第一義。頌意。真如為勝義
諦。依他遍計為世俗諦。二智境故名為諦異。
[001-0015a]
唯約真智。即稱解。或異或一。皆無有違。唯識
亦云。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
非不見此彼。瑜伽七十五云。於大乘中。或
有一類惡取。故作如是言。由世俗故一切皆
有。由勝義故一切皆無。應告彼言。何者世俗。
何者勝義。彼若。答言。若一切法皆無自性。是
名勝義。若於諸法無自性中。自性可得。是名
世俗。何以故。無所有中。建立世俗。假名言而
起說故。應告彼云。汝何所欲名言世俗為從
因有自性可得為唯名言世俗說有若名言世
俗。從因有者名言世俗。從因而生非是有。不
應道理。又應告言。長老何緣諸可得者。此無
自性此難俗有勝義即無彼若答言顛倒事故謂心㒹倒於天謂有如見空花
復應告言。汝何所欲此顛倒事為有為無若
言有者說一切法由義故。皆無自性。不應道
理。若言無者顛倒事故。諸可得者。此無自性
不應道理既無顛倒從何起執而言顛倒事故諸可得者此自性勝空者曰。大
菩薩藏經第二卷云。空與菩薩性無有二。由
無二故。不可言說。又云。遠離取執勝義諦中。
無法可得。由性無故。說名為空由此說空為
極了義。應理者曰。此亦非證為依瞬若遍計
無故與覺無二。又瞬若多空性真如與覺無
二。不言菩提體即空無若實皆空何空何覺。
若云隨破妄情空覺無二。據勝義諦無覺無
空。即應分別兔角長短此既不爾。彼云何然。
又云。遠離取執勝義諦中無法可得。不言非
報勝義諦中亦空無法。又若二諦體性是一
而非有者。應無凡聖染淨作業人天五趣即
無三惡。悲所度生。菩薩徒自行於勤苦。以空
[001-0015b]
無故。誰為誰說何法何求不應智者為除幻
敵求石女兒用為軍旅。又凡夫妄倒。可有世
俗色心等法。諸佛如來妄倒已斷。何有色身
淨妙土等。若言以佛悲心。為眾生故。示現
身土。眾生妄倒。若已斷盡。諸佛身土。無不
立者。勝義既空。悲智之心。亦應非有。誰為能
度眾生之本。故言空者是密意說。教理既然。
故與前說掌珍比量。作聖教相違過。以違法
教。不空義故。唯識亦云。彼特違害。前所引
經。


勝空者曰。我亦有教引前所說。大般若等為
證成。故應理者曰。教有顯了及不了義違顯
了教故汝為過。謂深密經。說第二時。以隱密
相。轉正法輪。說一切空。非真了義。又云。相
生勝義無自性如是我皆已顯示。若不知佛
此密意失壞正道不能往經既自說。諸法無
性。是隱密相。非真了義。今判說空。為第一
說。是故為過。問曰。龍猛。無著俱登極喜。同
證法性。智見不殊。因何二宗所說有異。答。據
其至理平等無差。佛對根宜。顯密異說。菩薩
亦爾。對根宜聞。所弘各異。由著有見。龍猛菩
薩。密弘於空空見若生。亦成其病故。須雙說
非有非空。遠離二邊。契會中道。如向瑜伽釋
論等說。又復大乘無相空教。依真智境。遣一
切相。密說皆空。諸大菩薩。對著有病。弘斯密
教。非於中道。而不證悟。末葉不悟。廣興乖
諍。豈大菩薩有所相違。上通辯宗。隨其勝
空。及應理者。所弘二諦。並此經明。如功德
論。咸歸二諦。通二宗解。智者當悉。別明宗
[001-0015c]
者。題名般若故即為宗般若有三。實相觀照。
及與文字。慈恩三藏。依諸經論更加二種。謂
即境界。及以眷屬。通有五種。一般若性。二般
若相。三般若因。四般若境。五般若伴。剋性相
從。俱名般若。有義此經觀照為宗。說能斷
故。如大經說。六度之中。其般若度為洲。為
諸。為道。為目。為燈炬等。故此唯以惠相為
宗。即無分別本後二智通生法空。或取加行。
亦不違理由十八住。通攝地前地上住故有
義。亦以實相般若。為經所宗。能斷性故。真理
為本。智方生故。金寶亦喻如來藏故經中廣
明無相直理法身極果是無相。智正所觀故。
答辯如體。諸釋不同。如淨業障經疏述。問。何
故不取文字等三。答。非經正明彼是末故。此
二本故。菩薩涅槃二種故。即五法性。攝三身
故。能緣所依若性若相。功德本故。第三問
訖。


第四所被根宜者。初辨根性。後以教被且初
根性差別不同。一乘五性。自故紛諍。今略敘
之。三說不同。一云眾生皆有佛性。決定無有
定性二乘及無性者。涅槃經第二十七云。師
子吼者。是決定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又云。
一切眾生悉皆有心。凡有心者。悉當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我說一切眾生悉有
佛性。又第三十七云。為非佛性。說於佛性。非
佛性者。所謂牆壁瓦石無情之物。離如是等
無情之物。是名佛性。准此經文。非是唯理。有
情五蘊。不被簡故。亦非少分離無情。是佛性
故。豈可為非佛性。說於佛性。佛性之中有佛
[001-0016a]
性。如說離有為法。說於無為。無為之中有有
為耶。又涅槃云。一切眾生。皆有三定。謂上中
下。上者佛性。中者初禪。下者大地。中定數
下中二定非是少分故知上定。亦是一切同
一文故。既云。是定故非唯理說。首楞嚴定。為
佛性故。法花經云。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欲
令眾生開佛知見。使得清淨等。又云。十方佛
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
但以假名字。引道於眾生。佛性論云。二空
真如名應得因。以應得佛果故。名應得因。故
知有理性者。定有行果理既一切皆有行果
故非少分。若謂法花二乘無滅悉當成佛此說
不定二乘。非是定性者。不然不定。亦成佛教。
起初轉法論。今說與昔說若同。何故殷勤三
請許說增上慢人。起誑驚怖。舍利弗等。疑佛
為魔良由今昔懸殊。有斯疑謗故。經云。所以
未曾說。說時未至故。今正是其時。決定說大
乘。故知今說非先說也。二云。種性有五。一
聲聞性。二緣覺性。三如來性。四不定性。五無
種性。問云。何得知有無種性。答。四卷八卷二
楞伽經。皆云。大悲菩薩一闡提人。畢竟不成
正覺。若有性眾生。即應有成佛盡。如何大悲。
畢竟不作。又勝鬘經云。離善知識無聞非法
眾生以人天善根而或熟之。善戒經云。無種
性人。無種性故。雖復發心勤行精進。終不
能得無上菩提。地持瑜伽亦同此說。又涅槃
經。三種病人。第三若遇不遇。一良醫決定不
善。若是有性。如何不差。又恒河七人第一常
沒七人各一。即無種性。大莊嚴論第一說闡
[001-0016b]
提有二種。一時邊。二畢竟。時邊有四。一者一
向行惡。二者普斷諸善法。三者無解說分善
根。四者善根不具足。畢竟無涅槃法者。無
因故。彼無般若涅槃性。謂但求生死不樂涅
槃。然有釋云。畢竟者。一約所斷兼善生得
善斷三世因盡。名為畢竟。無涅槃法。兩約時
以有鈍根長時流轉。不能生信。名為畢竟。無
涅槃法不言。盡未來際。決定無性。名為畢
竟。此釋不然。諸斷善根。但斷生約非方便善。
又伏現行。非無種子。如何無因。又與時邊。普
斷善法。應無差別。又斷善根。大小經論。俱是
利根者。畢竟之與盡未來際。文別義同。若不
爾者。究竟如虛空。應非遍法界。又瑜伽第六
十七。更有五難六答。廣成無性。此應撿敘。
上來無性。次成定性。依大般若五百九十三。
善勇猛請言。唯願世尊哀愍我等。為具宣
說如來境智。若有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
聞此法已。速能證。問。自無漏地於獨覺乘性
決定者。聞此法已。速於自乘。而得出離。乃至
云若有情類。雖未已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
性不定者。聞此法已。速證無上正等覺。心既
決定。外別說不定。明知別有決定聲聞。又瑜
伽七十六。解深密第二。皆說一向趣寂聲聞
花嚴第四十。說定性緣覺。大莊嚴經第一。亦
爾。涅槃第三十言。我於經中。為諸比丘。說
一乘一道一行一緣。乃至我諸弟子。聞是說
已。不解我意。唱言如來說須陀洹乃至阿羅
漢。皆得作佛。若皆作佛。無決定性。是解佛
意。何須此說。若爾如何法花經中。唯說一
[001-0016c]
乘而為究竟。答。如攝論中。以十義會深密。亦
有會一乘父。總依經論。佛性有三。聲聞有四。
闡提有三。佛性三者。一理性謂真如。二行性
謂無漏種子。三隱密性。即塵勞之疇。聲聞四
者。一應化。二退菩提心。三增上慢。四趣寂。
闡提三者。一大悲。二斷善。三無種性。上來兩
家所引教文。並有明說。其釋難及會違父。一
一研究。廣如別記。樂廣言論勤說法者。皆應
敘之。三云此有種性及無種性。乃是如來祕
密境界。散在諸經。佛不定說如何前釋欲定
是非此十力中。種種界力之所知故。唯佛與
佛。乃能證了。涅槃第十七云。三乘之法。說
言一乘。一乘之法。隨宜說三。乃至如來明
見眾生根故。終無虛妄。斷罪過故。雖無虛
妄。若知眾生因虛妄說。得法利者。隨宜方
便。則為說之。是則諸佛甚深境界。非二乘
知。准此經文。豈可下凡謬為商略。又彼三十
四云。善男子。如來世尊。為眾生故。廣中說
略。略中說廣。乃至云。是故隨人隨意隨時。故
名如來知諸根力。善男子。我若當於如是等
義。作定說者。則不得稱我為如來具知根力。
三十五云。善男子。如是諍訟。是佛境界。非諸
聲聞緣覺所知。若人於是生疑心者。猶能摧
壞。無量煩惱。如須彌山。若於是中。生決定
者。是名執著。乃至善男子。如是執著不名為
善。何以故。不能摧壞諸疑網故。迦葉復言世
尊。如是人者。本自不疑。云何說言不壞疑網。
善男子。其不疑者。即是疑也。三十六云。善男
子。我雖說言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眾生不解
[001-0017a]
佛如是等隨自意語。善男子如是語者。後身
菩薩尚不能知。況於二乘其餘菩薩。又復
文云。若有說言一切眾生定有佛性。定無佛
性。是人皆名謗佛法僧。准此等文。推功歸佛
謹述而以故於諸釋隨所愛樂。任情取捨。以
有教理各齊均故不應於中起用。執心強生
偏見。謂契佛言。無有是處。然應具敘諸家教
理。欲令學者知所在故。問。理有一長。不應俱
示。開釋教藏。須定指歸。今但和光作不定
說。將令後學何所承稟。答。義有可定不可定
者。不決定義理通多解。豈可一向要令定釋。
佛尚不定誰敢定乎。問。祕密難知誠如所道。
此土眾生樂聞佛性。何故如來不作定說答。
誰言一向樂聞說有。然諸眾生自有二類。一
聞佛性欣樂有憑。勇猛進趣若聞無性。無所
因託。息進求心。二者若聞一分無性。恐墮此
流。加功進習。若聞皆有恃此佛性。却生怠
墮。由對機異教不定。明但應精勤堅集行願。
面奉金顏當自知矣。上來解釋根性不同。以
經被者。若依初釋。更無異論。五性之家。應須
料簡。約正所被。唯是上乘。經云。為發大乘
者。說故即餘經云。為諸菩薩。說應六波羅蜜。
令得一切種智。若約兼。被通諸二乘及以無
性。下列四眾及於八部。無所簡故。大般若云。
般若波羅蜜多。能辯聲聞及獨覺地。即前所
引善勇猛文。亦被二乘。此下菩薩廣大之心。
三界四生俱令滅度。無著菩薩問云。何故願
釋者有二。初釋題目。後解經文。釋經題者。
秦魏梁本。俱題金剛般若。唐周兩本。同號能
[001-0017b]
斷金剛隋朝所翻。准彼論。後乃名金剛斷割。
前三本略。後三具足。舉體攝用。但標法喻
之名。體用雙彰。兼陳能斷之因。廣略雖異義
則無違。初離釋。後合釋。梵云。跛闍羅。此云
金剛。寶中最勝。體類多種。正理論云。帝釋有
寶。名為金剛。不為餘眾生見。真諦記云。有
六種寶。皆名金剛。一青色能除一切災厄。二
黃色能隨人所須。出種種物。三赤色能令人
遊行空中。四白色能出水亦能清濁水。五空
色能出火。六碧色能消諸毒。上釋喻體。次舉
義用。先依諸教。後據此論。先諸教如涅槃第
二十四。廣讚金剛三昧。譬如金剛所擬之處。
無不碎壞。而是金剛無所折損。又云。如諸寶
中金剛最勝。依梁攝論天親菩薩釋。金剛定
四義為喻。一能破煩惱。二能引無餘功德。三
堅實不可破。四利用通達。一切法定既如是。
准智亦然。對法論第十二。釋金剛定有四義。
一無間。非世間行所間缺故。二堅固能壞一
切障。非障所壞故。三一味無分別性。純一味
故。四遍滿緣一切法。共相真如為境界故。金
剛亦四。一體無間隙。非沙石所雜。二可知。三
純一類不變不異。四遍滿世界。如金剛山。金
剛杵等總攬。諸文金剛十義。一最勝。二難見。
三除災。四堅實。五稱求。六能引。七利用。八
無間。九一味。十遍滿。此經文義亦有十種。最
上第一希有法故。義及果報不思議故。罪業
障惱為消滅故。能破堅執非彼破故。利生嚴
土得菩提故。能生諸佛集善法故。通達無我
智見淨故。非住相心之取故。諸法如義體無
[001-0017c]
為故。福惠如空叵思量故對前十喻。如此配
釋。此雖義具。非本論意。本論四義。一細。二
罕。三能斷。四相似。初三共義。觀照實相。遍在
諸教。後一不共。父字般若。唯在此經論。先標
云。金剛能斷者。此名有二義相應。應知如說。
入正見行。入邪見行。然釋此文。諸說不同。慈
恩解云。二義相應者。此顯金剛通能所治。如
說已下是舉例釋。正見謂正定聚。邪見謂邪
定聚。行善惡行。能入彼聚名彼二行。或汎指
言如說。善惡二人行善惡行。此行入正見聚
類。此行入邪見聚類。邪正雖殊。俱名見行。今
者能持三惠。所持二障。染善雖殊。俱名金剛。
如涅槃經云。金剛極堅萬物不能壞除。白羊
角以龜甲意以二障隨其所應凡夫二乘所不
能斷。唯發大菩提心。三惠方能折伏。或斷此
以所斷喻於金剛如入邪見行。又如玉石性
極堅牢非物所壞。唯有金剛。能摧破之。二障
亦爾。非凡夫俗智二乘真知之所摧壞二乘
不斷惑障習故大乘三惠如彼金剛方能伏斷
究竟斷位金剛修惠故經唯說金剛喻定即此
能斷喻金剛如入正見行故言二義。一所破
義。二能破義。若唯能破邪正二見喻不相應
然論文略不解出所治金剛於能斷中菴含方
顯何南又釋金剛但喻三惠及教。所以然者。
涅槃經云。喻如金剛極堅。無能損壞。除龜甲
等。彼經亦爾。唯除闡提。不能令立菩提之因。
既羊角等。以喻闡提。明非所斷。名為金剛。而
言二義者。一證真如理。如入正見行。二斷
諸惑。如入邪見行。此金剛智。能破大乘有善
[001-0018a]
根人根熟之者二重障惑。不能除彼斷善根人
身中惑。故又有釋云。准此論。初金剛難壞句
義聚明非所斷雖有別處說煩惱難斷猶若金
剛此處說其可斷不合以金剛為喻如說闡提
難化以燋穀為喻若說闡提可治即不用此喻
而言二義相應者金剛能斷堅不堅物名為二
義演曰。初釋為勝順論文故正以金剛喻能
智兼喻所斷障顯智功能。十輪經第二云。云
何破相續。如金剛煩惱理有多途喻亦何定如
說虛空以喻佛性亦有以喻二障麁金如正理
門門通理智舉障難斷猶若金剛以表智能殊
勝超絕非喻所喻誰要令觀煩惱堅硬起觀行
耶。若爾涅槃經曰羊角等喻不相應。當云何
通。答。涅槃文意。非釋此經。今借彼喻。以顯
金剛。是彼二物對所礙而喻所治非謂涅槃
障喻金剛上解金剛通能所斷論下別釋唯就
能斷乃有四義。如前所列。論云。細者智因故。
牢者不可壞故隋朝諱堅故翻為細。取堅密
義智因即種子不可壞即現行智超惑除明暗
不並故不可壞又釋智能證如了因性故名為
智因以無間隙非世間行所相雜故名之細密
又以細妙非二乘等麁所緣故二名細密言不
可壞者顯所治障性堅難壞若依此釋論中四
義通能所斷。論又云。能斷者般若波羅蜜
中聞思修所斷如金剛斷處而斷故此以智如
金剛可斷二障如玉石等名為斷處。即舉所
斷以顯能斷。若作二障喻金剛解者。此舉
能斷以顯所斷。猶若金剛謂聞思修所斷之
障乃如金剛斷處而斷然准論意即釋題名金
剛能斷般若以初標之金剛能斷者後又結云
[001-0018b]
是名金剛能斷。釋中亦爾先釋金剛後斷釋
能斷此順西域語。若言能斷金剛。則順此方
語。皆不相違。總以能詮之教。所詮之理智。及
所斷障。喻於金剛。論釋第四義云。又如畫金
剛形。初後闊中則狹。如是般若波羅蜜中。
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
此顯示不共義也。演曰。依此經教。文字般
若初後廣明。中間即狹。不同餘經。名不共義。
是故此經獨名金剛。亦即餘分不同。所以一
如畫金剛神。膊跨則闊。在腰則狹。有動作
故。喻令進趣。亦如畫金剛杵。兩頭闊。中腰
狹。極堅勝故。令知深妙。問何故廣明信行佛
地。略淨心耶。答。此經意令發心修行佛種
不斷。廣談果德。勸彼欣樂而能發心。地前初
修有退轉故。廣示行相。令其進入初地已去。
自證得故。非退轉故。不假多陳故。初後廣中
間略說。又從凡位紹繼佛種。爰生佛果不斷
義成。中間可知。何煩廣說。故經文義。闊狹
不同。雖如來地釋者即是十地位收然經不
明十地行相。還指佛果。所有功德。名如來地。
故作是釋。至下當知。問。勝天王般若云。般
若波羅蜜無有一法可為譬喻。如何今說智
喻金剛。答。彼顯智勝超過萬法。無可全分相
比況者。比約少分。義用相似故。譬金剛。諸有
智者。以喻解故。法藉喻明徵由顯著舉已見
邊。證未見邊。和合一處。令義平等。所有政說
名之為喻。即以顯了分。顯未顯了分也。般若
梵音此云智慧。總有五種。文字即是能詮教
法。觀照惠體實相。真性境界。即是空有二諦。
[001-0018c]
三無性等。眷屬者相應四蘊性助伴五蘊性
隨其所應。即定道共二種戒。故然此般若名
寬通故。理該五種。就勝唯取實相觀照。如宗
中辯釋。此智慧。初別後通。言別相者。具足梵
音。應言波羅腎若。此翻為惠。梵云若那。此翻
為智。體雖是同。俱別境惠。義用有異。故得名
殊。擇法決斷二種異故。即准大品涅槃經等。
若字通因智慧二義。此智慧二字界故般那兩
字。是其因緣。以般助若為慧。以那助若為
智。由是諸經十度之中。智慧二別。勝天王般
若云。菩薩具足般若。具足闍那。又云。得闍那
門。能入眾生諸根利鈍得般若門。分別句義。
言通相者。由體同故。智處說慧。慧處說智。一
切無違。即說第六名智度等。問。題名般若。何
故行中乃明布施。答。約前引後即檀度收後
淨。於前即智度攝互舉一種理實相似又立名
據勝修行約初故。檀智二所。舉各別言。波羅
者。此云彼岸。法有四種理教行果。但取於果。
菩提涅槃以為彼岸。教理通因果。行唯在因。
故未起苦集以為阿流。現起集苦以為此岸。
六度為舟船。即以行人五蘊假者而為度。蜜
多者。離義到義。由修施等。離出生死。達到彼
岸。唯識第九。要七最勝之所。攝受方可建立
波羅蜜多。一安住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性。
二依正最勝。謂要依止大菩提心。三意樂最
勝。謂要悲愍一切有情。四事業最勝。謂要
具行一切事業。五巧便最勝。謂要無相智所
攝受。六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菩提。七清
淨最勝。謂要不為二障間雜。若非此七所攝。
[001-0019a]
受者所行施等。非到彼岸。由斯施等。對波羅
蜜多。一一皆應。四句分別。辯中邊論第二。有
十二最勝。是故皆得到彼岸。名對法論第十
一。有五義。解深蜜經。由五因緣。此等相攝
如別章。辯經者。梵音修多羅。修姤路皆訛也。
正云素怛攬。乃目四義。衣綖席經。猶如瞿名。
仙陀婆等。令取經義。亦取綖義。何者四分律
云。如種種花置於案上。風吹散落。以綖速持
則不散失。眾生根性如案。佛說教義如花。若
不連持。邪見異風惑當飃散。今結集家連。綴
佛語如綖。貫花如經持緯。佛地論云。以聖教
貫穿攝持。所應說義及所化生。如次可配綖
經二義。然其經字即與此方經。誥名同此方
俗釋。經者。常也法也經也。故今不易為常。揩
定是非為法律。通物理為經。佛教同之。亦無
有失。小乘論中。雜心五義。謂湧泉等義。如常
說經雖在教。依瑜伽論。出經體中。通取所詮。
故總言經通教及理。般若波羅蜜多亦通理
教。由此對經綺互相望總有四句。謂金剛般
若波羅蜜多即經等持業。依主隨應解釋。


解經文中先科判。後解釋。依無著菩薩判釋。
此經有十義句十八住處。餘二論釋無別科
判。真諦三藏。正宗分中分四。一護念付囑。二
住。三修。四斷疑。兼序流通為六分。菩提流支
金剛仙記。判為十二。一一廣多。既非論意。今
並不取。然晉朝道安法師。時人稱為寶印手
菩薩。科判諸經。以為三分。序分。正宗。流通。
後譯佛地論。親先菩薩釋佛地經。三分正同
是。知妙理潛通。惠心玄合彌天之稱。豈虛也
[001-0019b]
哉。言三分者。一教起因緣分。二聖教所說分。
三依教奉行分。名雖少差義理無別。即依此
判經文有三。始從如是至敷坐而坐。為序分。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至應作如是觀。為
正宗分。餘名流通。序分又二。初通序。即如是
等。後別敘。爾時世尊以下文是。經此二序有
五對名。一通別對。諸經共有當部別緣故。二
證信發起對。初傳法者引證令信。後說法者
別緣發起。三經後序經前序對。經後教置經
前自有故。四阿難序如來序對。從請得名為
說方便故。五未來序現在序對。阿難後請當
時緣起故。雖有多名。初二對名。義理周盡能。
然各隨勝以立二名。不爾證起豈不遍也。將
釋通序證信。先以三門分別。一起之因由。二
建立所以。三開合不同。起之因由者。摩訶
摩耶經。大悲經。智度論等。具述其事。然大悲
經。優波離教阿難問。大術經等。阿泥樓豆教。
二人共教互舉其一。請問四事者。一佛滅度
後諸比丘等以誰為師。二依何住。三惡性比
丘如何調伏。四一切經者當置何言。佛教之
云。我滅度後。以波羅提木叉為汝大師。依四
念處住。惡性比丘梵檀治之。梵默然故。不應
打罵但擯默故。一切經首當置如是我聞等
言。問。何故阿難但申四問。不增減耶。答。戒
能止惡可以為師。念處破倒依之修學。梵法
默然能伏惡人。初明正行。次明正解。次明除
障。此之三門必依聖教。由斯所問不增不減。
又破生死病。要具四事。一須名醫。二求妙藥。
三識觸犯。四善經方義。如次佛大醫王滅度
[001-0019c]
之後。此四為要。是故問之。又此即是三寶不
斷。以戒為師。即當佛寶。不斷惡性比丘。既
調伏已。眾得和合。即僧寶。不斷餘二法寶。念
住即通理行二法。結集教法。理等不斷果法
自是故四義更無增減。後結集時。阿難依命
置如是等。建立所以者。立如是等。自有四
意。一為除疑。二為生信。三為簡邪。四為顯
正。言除疑者。真諦引微細律。阿難昇高座。眾
有三疑。一疑佛大悲從涅槃起。二疑更有佛
從他方來。三疑阿難轉身成佛為眾說法如
是等。三疑併斷。二生信者。智度論云。說時方
令人生信。故信為能入。智能度故。問。信何功
能最初令生。答。夫信體者。心淨為性。如水
清珠。能清濁水能與一切善而為根本。故花
嚴云。信為道元功德母。且如發心趣向三乘
有善法欲信為欲依故初令生於大乘位。聖
胎三十以信為首。五根五力及七聖財。皆信
為初。入聖即證四不壞信。信三寶故能越惡
道由信戒故離貧賤因。故論亦說有信現觀。
又婆沙論說學佛法者如大龍象以信為首。
以捨為牙。以念為頸。以惠為頭。於其兩肩擔
集善法。象所飲噉以鼻為手。故學法者最初
令生。又拔眾生出生死泥。須舉信首。後陳正
宗。為佛教手。序令生信為眾生手。兩手相接
出淤泥。故智度論云。如人有手至於寶山。隨
意所取。若其無手空無所得。有信心人入佛
法寶。能證道果。若無信心雖解文義。空無所
得。是故經初令生淨信。三簡邪者。外道教初
皆置阿漚二字云梵玉有七十二字。以訓於
[001-0020a]
世。眾生轉薄。梵王嗔怒吞噉諸字。唯此二字
在口兩角。阿表於無。漚表於有置。彼教初令
置六句。為簡於彼。故智論云。一切經首當置
何言簡異外道。四顯正者。三寶最吉祥故。我
經初說化為佛寶。我聞比丘為僧寶。如是一
時及處為法寶。法寶三者。一所說法。二說
時。三說處故。第三開合者真諦記中開為七
事。一如是者標所聞法。二我者辯能聞人。三
聞者親承音。四一時者。顯所聞法。善合時宜。
五佛者。明能說主。六住處者。顯說有處。七大
比丘等顯非獨聞。智度論中。合我開為一。總
說六義。一信。二聞。三時。四主。五處。六眾。世
親菩薩般若燈論。亦有六義。故彼頌云。前三
明弟子。後三證師說。一切修多羅。其事皆如
是。有引法花論云。證信序中分六成就者謬
也。或總分五。如佛地論。一總顯又聞。二說經
時分。三明說經主。四說經處。五同聞眾。即
合如是我聞為一。今又助釋可分為五。謂能
說為一。然佛說法離四種失。一無非法即如
是。二無非根即我聞比丘。三無非時即一時。
四無非處在舍衛等。或總為四。真諦三藏所
釋七事總唯有四。初如是者。明所聞法。次我
聞者。辨能聞人。次二證所聞法。後二證能聞
人。今又解云。能說能受所學依故分為四。佛
為能說主。我聞比丘為受教人。如是為所學
法。一時及處為說所。能依受弟子有眾別。故
說法所依有時處。故或合為三。即前三寶。又
依佛地義可分三。一總顯已聞及說教時。二
別顯教主及說教處。三教所被根。或合為二。
[001-0020b]
一人法人稟法以成得。法藉人以弘宣。兩相
資成互為因果。一佛。二我聞。三比丘眾。此三
屬人。一如是。二時。三處。此三屬法。人有師
資。資中傳證。法有假實。假中時處。故總為
二。成合為一。即證信通序。


經。如是 演曰。自古多釋。今敘三門。一別解
如是。二合解如是。三帶我聞解。初即如是兩
字。各別訓釋。次即總申二字之意。後將如是
二字連我聞解非釋我聞。初別解者。唐梵道
俗總有九釋。一安法師云。有無不二為如如。
非有無為是如無所如是無所是故云如是。二
友公云。教能顯理為如。智能照理為是。三智
者禪師云。以文為如。以理為是。文以巧詮
為如。理以無非為是。四注法花云。如是者感
應之端。如以順根受名是以無非立稱。眾生
以無非為感。如來以順根為應。傳法者欲顯
名教。出於感應。故建言如是。五注無量義經
云。至人說法但為顯如唯如為是故言如是。
六澤州法師云。所說之法如於前事。故云如
說事如事說理如理因果亦爾。此所說言。皆
當道理。故稱如是乖法為非。如法為是。此約
法解。又約人解。阿難道佛所說之法。如過
去佛所說不異故名為如。正而非邪故稱為
是。七梁武帝云。如即指法。是即定詞。如斯之
言。是佛所說故言如是。八長耳三藏云。如是
有三。一就佛。三世諸佛共說不異名如。是以
同說故稱是。二就法。諸法實相古今不異故
名為如如。如而說故稱為是。三就僧。以阿難
聞望佛本教所傳不異為如。永離過非為是。
[001-0020c]
由此同說稱理無謬故。經可信。九相傳釋。真
不違俗為如。俗不違真為是。順理為如。遮妄
為是。攝福為如。生惠為是。教順於理為如。依
教起行為是。境如智是等。歷法廣說義乃無
窮。次合解如是。復有六釋。一肇法師。如是者
信順之詞。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資道
成詞無繁。約非信不傳。是故經初建言如是。
二真諦記云。如是者決定義。決定有二。一文
二理。三理興皇法師云。如是者無差異義。四
法智注涅槃云。如是者阿難自明之詞也。金
口所說旨深意遠。非所仰側而章句始未正
自如是也。五瑤公云。以離五謗名為如是。第
一句如是此經離執有增益謗。第二句如是
此經離執無損減謗。三句如是此經離執亦
有亦無相違謗。第四句如是此經離執非有
非無愚癡謗。第五句如是此經離執非非有
非非無戲論謗。六智度論第一云。如是義者
即是信也。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後帶我聞。
以帶釋如是復有五釋。一光宅法師云。如是
者將傳聞前顯舉一部。如是一部我親從佛
聞。即為我聞作呼輒耳。二惠朗云。如是者
直指之詞。謂如是之經。我從佛聞非自造也。
三功德施論云。如是我聞者。顯示此經。是世
尊現覺而說非自所作。四佛地論云。如是總
言。依四義轉。一依譬喻。謂當所說如是文
句。我昔聞。二依教誨。謂告時眾如是當聽我
昔所聞。三依問答。謂有問言汝當所謂說昔
定聞耶。故此答言如是我聞四依許可。結集
時。諸菩薩眾咸共請言。如汝所聞當如是說
[001-0021a]
傳法菩薩便許彼言如是。當說如我所聞。又
如是言可審定。謂如是法我昔曾聞。此事如
是齊此。當說定無有異。五菩提流支依金剛
仙論。一發心如是。二教化如是。三譬喻如
是四決定如是。發心如是者。自念我當如是
發菩提心修諸善行。教化如是者。教示人言。
汝當如是發菩提心修諸善行。譬喻如是者。
是人如是威德熾盛如日光明。智惠深廣猶
如大海。決定如是者。我如是見我如是聞等。
今言如是但取第四決定如是。演曰。此之四
種如次即當佛地所說許可教誨。譬喻。問答。
思准可知。總別凡有二十家釋。


經。我聞 演曰。第二能聞傳法菩薩自指己
身言如是。法親從佛聞故名我聞。非為我者。
定屬一人。所言聞者。且小乘宗薩婆多師耳
聞非識。經部翻此譬喻師說。心心所法和合
能聞。依大乘宗。根識心所和合為聞。雜集第
二。問。為眼見色為識等耶。答。非眼見色亦非
識等。以一切法無作用故。由和合假立為見。
耳等亦爾。然諸聖教就勝所依。或說根聞以
能分別。或說識聞具前二義。說根識聞皆不
相違。又依世俗耳等能聞依勝義理耳非能
聞亦非識等。瑜伽五十六說。法自性眾緣生
故剎那滅故無作用故。智度亦云。非耳及識
意等能聞。從多緣故得聲聞。乃至云佛法中
無有一法能作能見能知等。又耳根識唯聞
於聲而不聞教。若約名句唯意識聞故。瑜伽
言聞謂比量。然由耳識親聞於聲。與意為問
意方得聞耳。意為緣熏習在識因聞所成。總
[001-0021b]
說名聞廢別耳等總名我聞故。佛地論云。我
謂諸蘊世俗假者。聞謂耳根發識聽受。廢別
就總故說我聞一。問何須廢別而就於總。答
若不言我不顯自他耳。通一切是誰耳聞。又
復聞時非唯耳等待緣極多。若一一陳遂成
煩廣。若唯說一義用不周。顯和合聞總標假
者然我有三。一妄所執我。謂外道等所橫計
我二假施設我。謂大涅槃樂淨常我。除二乘
倒強施設故。三世流布我。謂世共傳天授詞
授等。今傳法者。隨順世間自指稱我。不同前
二。即是無我之大我也。遍計無體圓成無相
無不可說。聞然就依他亦無聞。因緣和合假
說名聞。二問諸佛說法本除我執。何故不稱
無我乃言我聞。答瑜伽第六。四義釋之。一言
說異故。若說無我通蘊處界知此說誰。二順
世間故。三除無我怖故。言無我者。為誰修學。
四為宣說自他染淨因果事業令生決定信解
心故。所以稱我。智論第一。四悉檀中。依世
界悉檀。說我無過。即當瑜伽順世間故。又云
世間語言有之。根本見。二慢。三名字。前二不
淨。後一通淨一切凡夫三種語言。見道學人
二種除見。今依第三說我無失。三問既依名
字何故不言阿難聞。答有五義。一示不乖俗
宗雖顯。真諦不乖俗理。雖顯妙言。不乖麁
欲。顯真諦不離俗故。二我聞者。主宰自在之
義。佛地論云。顯示聞者。有所堪能集法。傳云
有三阿難。一阿難此云慶喜。持聲聞藏。二阿
難跋陀此云喜賢。持獨覺藏。三阿難伽羅此
云喜海。持菩薩藏。但爾一人隨得名別阿難
[001-0021c]
於教總持自在若稱名字雖順正理。無於諸
法得自在義。由斯稱我不道阿難。三表親聞。
世間共言我見我聞。此將為親證。若言阿難
聞或非親聞以破疑網。四不識阿難者。謂言
誰聞。五有同名者。為言彼聞。四問慶喜于時
親見覺。何唯說聞。答有四義。一名等詮義非
色等故。欲證深理要聞法故。二此界以聲而
為佛事。聲為所依名等有故。三希證菩提要
聞熏習。由聞熏習成出世故。四顯非現證故。
有釋云。諮承有所無自信之過。即推功歸佛。
表已因位。未現見法。但聞而已。若言見覺。謂
言同佛。五問為佛說法言我能聞為佛不說
言我聞耶。答有二解。一者龍軍無性等說諸
佛唯有三法。謂大定智悲久離戲論。曾不說
法。由佛慈悲本願緣力。眾生識上文義相生
雖親依自善根力起。而就強緣名佛說。譬如
天等增上力故令於夢中得呪論等。佛地一
師亦同此解。二者親光等言。佛身具有蘊處
界等。由分別名無戲論。謂從聞者善根本願
緣力。如來識上文義相生。是佛利他善根所
起名為佛說。聞者識心雖不親得。然似彼相
分以顯現。故名我聞。應智說此如是我聞意
避增減異分過失。謂如是法我從佛聞。非他
展轉。顯是聞者有所堪能。諸有所聞皆離增
減異分過失。為令眾生恭敬信受。文義決定
無所增減。是故聞者應正聞已。如理思惟當
勤修學。六問阿難是佛成道日生。二十年後
方為侍者。已前諸教何得親聞。答有六義。一
本願力故。過去作長供養誦經沙彌今得總
[001-0022a]
持。龍樹讚云。面如淨滿月。眼如青蓮花。佛法
大海水流入阿難心。二展轉聞。智度論第二
說。佛初轉法輪。爾時我不見。如是展轉聞。三
佛加持故。報恩經云。佛入世俗心令阿難知。
四佛為略說故。亦出報恩經。佛粗舉其端。而
能盡解。五三昧力故。金剛花經說。阿難得法
性覺性自在。六聞法力故。觀佛三昧海經第
五。阿難見佛聞法。說菩薩行即憶過去九十
億佛所說經藏。法花經第四云。自開受記等
即時憶念過去無量千萬億諸佛法藏通達無
礙而說偈言世尊甚希有等。上來六緣由本
願力得成後五。七問有無量故唯付阿難持
法。答諸菩薩等各各怱務莊嚴眷屬調伏自
身不能宣通。阿難寫瓶有寄所以傳燈是屬。
又復阿難常隨如來。人天所識傳必生信。諸
菩薩等刑異處疎非眾皆識或容不信。八問
諸經皆如是我聞。何故溫室經云。阿難曰
吾從佛聞。藥師經云。聞如是等。答隨方置
言。其意無別。如阿難昇座說經已。大眾欲言
無常力大無常力大如此等法我於佛所親自
聽聞。今者乃言我聞如是。


經。一時 演曰。第三時成就無非時失。初明
如實義。次汎敘解。後問答分別。明實義者。佛
說眾經。前後多時。今者正指說此部時。於
一時中在其處說。如涅槃經云。我於一時在
尸國。我於一時在恒河岸尸首林等。功德論
云。一時者。說此經時。餘時復說無量經。故金
剛仙論意同此說。問字名句等說聽多時如
何言一。答佛地論云。此就剎那相續無斷說
[001-0022b]
聽究竟總名一時。若不爾者。字名句等說聽
時異云何言一。彼論意說無問時之長短總
說一部。說聽究竟名為一時。以有勝人得陀
羅尼。或淨耳根於剎那須能說能受亦名為
一。非唯相續。論又釋云。或相會遇時分無別。
故名一時。即說聽共相會遇同一時義。演曰。
彼論二義。一說聽究竟為一時。二說聽會遇
為一時。前簡說餘部時。後簡說聽前後時。次
敘異釋者。長耳三藏解有三種。一分段。二流
轉時。二不思議變易時。上二即二種生死。三
假名。假名時有三。一伽羅時。二三摩時。三世
流布時。伽羅時者。此云別相時。如制戒律
大戒時。聞小戒時不聞出家時。聞在家時不
聞國三得。餘人不得聞。三摩耶時者。此云破
邪見時。謂五部阿含九分達摩。不簡白黑。一
切得聞。此二與智論同。世流布時者。即是世
人語法。如言一時在恒河岸等。今依破邪見
及世流布時。改名一時。真諦三藏說時有十
義。一佛出世時。二說正法時。三聽正法時。四
持正法時。五思正法時。六修正法時。七下善
種時。八成熟善根時。謂生中國修四念處。九
解脫善根時。為聽法說法思法靜心修習具
此五事。得入解脫。十心平等時。若下若高
聽法不入。若作棄捨正法心。此是無時不平
等心。聽亦不入。若能拔沈抑浮。念捨平等得
入正法。故名平等捨心時。具此十義故名一
時。後問答辨者。一問一之與時何法為體。答
皆是假法。不相應行依色心立。即數與時二
種為體。法處亦即數。識世識所收。二問大乘
[001-0022c]
過未既非實。有。於三世中如何立時。答。時有
二義。一道理即約法體。五蘊諸行剎那生滅。
唯有一念現在之法。然有酬前引後之義。即
以所酬假名過去。即以所引假名未來。對此
二種說。為現在今說聽者五蘊之法。剎那生
滅前後相續。事緒究竟。假立三世。總名一
時。非一生滅之一時也。二唯識心之上。變作
三時。相狀而起理實。唯有現一念心。今說聽
者。隨心分限。變作短長。事緒終說。總名一
時。如夢所見。謂有多生覺位。唯心都無實
境。三問。說聽一念生已即滅。如何識上聚集
解生答。雖唯一念。然前前聞者熏習成種。後
識心上連帶解生。是故文義聚集顯現。如言
諸惡者莫作。至作字時。前之四字一時聚集。
乃至一偈一章一品連帶亦爾。雖無過未而
說。受義成因。此應明五心之義。如別章說。四
問如何不言四八等時。答一日一月照四天
下。長短喧寒遠近晝夜諸方不定。恒二天下
同起用故。又除已下上諸天等。無此四時及
八時等。經擬上地諸方流通。若說四時流行
不遍故亦不定。約成道已後年數時節。由三
乘凡聖所見不同。佛身報化年與歲短長。成
道已來。近遠各不同故。經擬三乘。凡聖同
聞故不定說。成道已後若干年歲。雖諸經典
下別文中有說四時十二時等。即此經食時
著衣持鉢乃至敷坐而坐日正午時。或說成
道近遠時等。皆隨一方。眾生聞見結集之象。
且作是說然非一部。初總明時。今總明故。但
言一。五問。時中凡聖殊今但總言一。處中淨
[001-0023a]
穢別如何說定方。答處中唯淨穢標處可定
知時中萬品差不准。唯言一一會。根宜凡聖
勝劣利鈍長短有多差別。不可定准故處可
定說而時但總言一。


經。佛 演曰第四化主成就。智度論第二。五
種能說。一佛。二聖弟子。三諸天。四神仙。五
變化。今明佛說。表可崇信。魏本名婆伽婆。梁
本言佛。婆伽婆隋言世尊。貞觀名薄伽梵。周
云佛婆伽梵。此但言佛。准經梵本皆稱大師。
名薄伽梵。即十號中第十號也。佛地論云。具
十種功德名號何故如來教傳法者。一切經
但置如是。薄伽梵名謂此一名世咸尊重。故
諸外道稱本師。名薄伽梵。又此一名總攝眾
德 餘名不爾。此故置此名。准周梁本。加似
佛名。為簡外道。餘本略也。今翻譯者更存省
略。隨方生善但標佛名。梵云陀。此名覺。覺者
具有三義。一自覺簡凡。二覺他簡二乘。三
覺滿簡菩薩。佛地論云。具一切智一切種智。
能自開覺。復能開覺一切有情。如睡夢覺。如
蓮花開。故稱為佛。一切智者。能自開智如睡
夢覺。智觀於空智。理智。真智。無分別智。如
所有也。總相而言斷煩惱障得。一切種智者。
覺有情智如蓮花開。智觀於有智。事智。俗智。
後所得智。盡所有也。總相而言斷所知障得。
又成實論。十義釋覺。大般若七義應檢敘之。
薄伽梵者。唯佛地論以二義釋。一成德義。二
破魔義。就成德中。復有六義。一自在。二熾
盛。三端嚴。四名稱。五吉祥。六尊貴。其義云
何。謂諸如來永不繫屬諸煩惱故。炎猛智火
[001-0023b]
所燒練故 三十二大士相等所莊飾故。殊勝
功德圓滿無不知故。一切世間親近供養咸稱
讚故。具一切德常起方便利益安樂一切有
情無懈廢故。初得後得四恩德如次配釋。二
破魔義者彼論又云。或能破壞四魔怨故名
薄伽梵。攝大乘論云。能破四種大魔怨故。名
薄伽梵。又自在等功德相應。是故說佛名薄
伽梵。二義正同。涅槃經第十八有七復次釋
婆伽婆云。婆伽名破。婆名煩惱。能破煩惱故
名婆伽婆。又能成就諸善法故。又能善解諸
法義故。有大功德無能勝故。有大名聞遍十
方故。又能種種大惠施故。又於無量阿僧祇
劫吐女根故。初一離障。後六成德。如次配
前佛地六義。瑜伽八十三云。薄伽梵者。坦然
安座妙菩提座。任運摧滅一切魔軍大勢力
故。演曰。佛地攝論及涅槃經。皆約二義。瑜伽
論中。唯約破魔。廣略異故。由能離障德自成
故。涅槃離障唯約煩惱。舉因攝果。即破四魔。
問。佛有三身。此說何者。答。據標穢土。為聲
聞說。即是化身論。其實義具足三佛。由空
無相真如妙理。生智解故。名法身說。應化非
真佛。亦非說法者。推功歸本即真報身。若約
十地菩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