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c0031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隋-無著菩薩 (T)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卷上亦名金剛
能斷般若


無著菩薩造
隋南天竺三藏法師達摩岌多譯


「 出生佛法無與等,
 顯了法界最第一;
 金剛難壞句義聚,
 一切聖人不能入。
 此小金剛波羅蜜,
 以如是名顯勢力;
 智者所說教及義,
 聞已轉為我等說。
 歸命彼類及此輩,
 皆以正心而頂禮;
 我應精勤立彼義,
 解釋相續為自他。」



論曰:


成立九種義句已,此般若波羅蜜即
得成立。七義句者,一種性不斷,二發起行
相,三行所住處,四對治,五不失,六地,七
立名。此等七義,於般若波羅蜜經中成立,
故名義句。於中,前六義句顯示菩薩所作
究竟,第七義句顯示成立此法門故,應如
是知。


此般若波羅蜜,為佛種不斷故,流行
於世。為顯此當得佛種不斷義故,上座須
菩提最初經云:「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應
供、正遍知,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如是等。


二發起行相者,如經「云何菩薩大乘中,發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如是等。


三行所住處者,謂彼發起行相所住處也。
此復有十八種應知:


一、發心。經言「諸菩薩生如是心,所有一切
眾生」如是等。二、波羅蜜相應行。經言「不住
[001-0766c]
於事,行於布施」如是等。三、欲得色身。經言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相成就見如來不」
如是等。四、欲得法身。經言「須菩提白佛言:
『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如是等。五、於修
道得勝中無慢。經言「須陀洹能作是念」如
是等。六、不離佛出時。經言「於意云何?如來
昔在然燈佛所」如是等。七、願淨佛土。經言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莊嚴佛國土。』」如
是等。八、成熟眾生。經言「須菩提!譬如有人,
身如須彌山王」如是等。九、遠離隨順外論
散亂。經言「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所
有沙數」如是等。十、色及眾生身摶取中觀
破相應行。經言「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
千世界所有微塵」如是等。十一、供養給侍
如來。經言「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
大人相見如來不」如是等。十二、遠離利養
及疲乏、熱惱故不起精進及退失等。經言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如
是等。十三、忍苦。經言「如來說忍波羅蜜」如
是等。十四、離寂靜味。經言「須菩提!若善男
子、善女人,能於此法門受持、讀誦、修行」如
是等。十五、於證道時遠離喜動。經言「世尊!
云何菩薩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如是
等。十六、求教授。經言「於意云何?如來於然
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是
等。十七、證道。經言「譬如有人,其身妙大」如是
等。十八、上求佛地。經言「須菩提!若菩薩作
是言:『我莊嚴佛國土。』是不名菩薩」如是等。


彼住處等,略為八種亦得滿足:一、攝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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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波羅蜜淨住處,三、欲住處,四、離障礙住
處,五、淨心住處,六、究竟住處,七、廣大住處,
八、甚深住處。於中,攝住處者,謂發心。波羅
蜜淨住處者,謂波羅蜜相應行。欲住處者,
謂欲得色身、法身。離障礙住處者,謂餘十
二種。淨心住處者,謂燈道。究竟住處者,謂
上求佛地。廣大及甚深住處者,通一切住
處。於初住處中,若說「菩薩應生如是心:『所
有眾生』」如是等,此為廣大。又復說言「若菩
薩有眾生相」如是等,此為甚深。於第二住
處中,若說「菩薩不住於事,行於布施」如是
等,此為甚深。若復說言「彼所有福聚,不可
思量」如是等,此為廣大。如是於餘住處中,
廣大、甚深等隨所相應應知。已說住處。


四、對治者,彼如是相應行相行諸住處時,
有二種對治應知:一、邪行,二、共見正行。此
中,見者,謂分別也。於初住處中,若說「菩薩
應生如是心:『所有眾生』」等,此是邪行對治——
生如是心,是菩薩邪行。若復說言「若菩薩
有眾生想」等,此為共見正行對治。此分別
執,菩薩亦應斷,謂「我應滅度眾生」故。於第
二住處中,若說「應行布施」,此為邪行對治,
非於布施是菩薩邪行。若復說言「住於事」
等,此是共見正行對治。此分別執,菩薩亦
應斷,謂「應行布施」故。


五、不失者,謂離二邊。云何二邊?謂增益邊、
損減邊。若於如言辭法中,分別執有自性,
是增益邊;若於法無我事中而執為無,是
損減邊。於中,若說言「世尊!若福聚,非聚」,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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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增益邊,以無彼福聚分別自性故。若復
說言「是故如來說福聚」,此遮損減邊,彼不
如言辭有自性,而有可說事,以如來說福
聚故,此得顯示如是。「須菩提!佛法、佛法者,
如來說非佛法」者,此遮增益邊。「是名佛法」
者,此遮損減邊。於中,「如來說非佛法」者,顯
示不失義。「是名佛法」者,顯示相應義。何者
是相應?若佛法如說有自性者,則如來不
說佛法,以雖不說亦自知故,是故無有自
性;為世諦故,如來說名佛法。如是,於一切
處顯示不共及相應義應知。復次,佛法者,
攝波羅蜜事及念處等菩提分應知。菩薩
離此二邊故,於彼對治不復更失,故名不
失。


六、地者,此地有三種,謂信行地、淨心地、如
來地。於中,前十六處顯示信行地,證道住
處是淨心地,後上求佛地。


七、立名,名「金剛能斷」者,此名有二義相應
知,如說入正見行、入邪見行故。金剛者,細、
牢故。細者,智因故。牢者,不可壞故。能斷者,
般若波羅蜜中,聞思修所斷,如金剛斷處
而斷故,是名金剛能斷。又如畫金剛形,初、
後闊,中則狹。如是,般若波羅蜜中,狹者謂
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此顯
示不共義也。


彼五種義句,上上依止應知,
彼等皆依止地故說。


經曰:


如是我聞:


一時,婆伽婆在舍婆提城
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
人俱。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鉢,入舍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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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食已,還至本
處。飯食訖,收衣鉢,洗足已,如常敷坐,結跏
趺坐,端身而住,正念不動。


爾時,諸比丘來
詣佛所,到已,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退坐一
面。爾時,慧命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坐起,
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向佛合掌,恭敬而立,
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應供、正遍知,善護
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論曰:


修多羅身相續,此義句今當說。世尊
何故以寂靜者威儀而坐也?顯示唯寂靜
者於法能覺、能說故。


經言「善攝第一菩薩
摩訶薩」者,謂已熟菩薩於佛證正覺轉法
輪時,以五種義中菩薩法而建立故。諸菩
薩有七種大故,此大眾生名摩訶薩埵。何
者七種大?一、法大,二、心大,三、信解大,四、淨
心大,五、資糧大,六、時大,七、果報大,如《菩薩
地持》中說。


於諸菩薩所,何者善攝?何者第
一也?利樂相應為善攝第一,有六種應知:
一、時,二、差別,三、高大,四、牢固,五、普遍,六、異
相。何者時?現見法及未來故,彼菩薩善攝
中,樂者是現見法,利者是未來世。何者差
別?於世間三摩鉢帝及出世聖者聲聞、獨
覺等善攝中差別故。何者高大?此善攝無
有上故。何者牢固?謂畢竟故。何者普遍?自
然於自他身善攝。何者異相?於未淨菩薩
善攝中勝上故。


經言「第一付囑」者,彼已得
善攝菩薩等,於佛般涅槃時,亦以彼五義
如是建立故。何者第一付囑?有六種因緣:
一、入處,二、法爾得,三、轉教,四、不失,五、悲,六、尊
[001-0768a]
重。何者入處?於善友所,善付囑故。何者法
爾?彼已得善攝菩薩,於他所法爾善攝。何
者轉教?「汝等於餘菩薩應當善攝」,是名轉教。
此等三種,如其次第,即是不失及悲、尊重
等應知。此善攝、付囑二種,顯示種性不斷。


經曰:


「世尊!云何菩薩大乘中,發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修行?云何
降伏其心?」


爾時佛告須菩提:「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
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如菩薩大乘中,發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修
行,如是降伏其心。」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
是。願樂欲聞。」


論曰:


此下第二發起行相。


何故上座須菩
提問也?有六因緣:一、為斷疑故,二、為起信
解故,三、為入甚深義故,四、為不退轉故,五、
為生喜故,六、為正法久住故。亦即是般若
波羅蜜令佛種不斷。云何以此令佛種不
斷也?若有疑者,得斷故;有樂福德而心未
成熟諸菩薩等,聞多福德,於般若波羅蜜
起信解故;已成熟心者,入甚深義故;已得
不輕賤者,由貪受持修行,有多功德不復
退轉故;已得順攝及淨心者,於法自入及
見生歡喜故;能令未來世大乘教久住故
者。若略說:疑者令見故,樂福德及已成熟
諸菩薩等攝受故,已得不輕賤者令精勤
心故,已得淨心者令歡喜故。


經言「應云何
住」者,謂欲願故;「應修行」者,謂相應三摩鉢
[001-0768b]
帝故;「應降伏心」者,謂折伏散亂故。於中,欲
者,正求也;願者,為所求故作心思念也。相
應三摩鉢帝者,無分別三摩提也。折伏散
亂者,若彼三摩鉢帝心散,制令還住也。第
一者顯示攝道,第二者顯示成就道,第三
者顯示不失道。


何故唯問發行菩薩乘?為
三種菩提差別故。以善問故,於上座須菩
提所應稱:「善哉!」


經曰: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生如是心:『所有
一切眾生,眾生所攝,若卵生、若胎生、若濕
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
非有想非無想,所有眾生界眾生所攝,我
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
量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
須菩提!若菩薩有眾生相,即非菩薩。何以
故非?須菩提!若菩薩起眾生相、人相、壽者
相,則不名菩薩。」


論曰:


自下第三行所住處,訖盡經末,有十
八門,具如前說。此中第一初明發心。


經言
「所有眾生、眾生所攝」者,總相說也,卵生等
者,差別說也。又,受生、依止、境界所攝差別
應知:卵生乃至化生者,受生別也;若有色、
若無色者,依止別也;若有想、若無想、若非
有想非無想者,境界所攝別故。所有眾生
界眾生所攝者,謂上種種想住眾生界,佛
施設說也。


「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者,何故願
此不可得義?生所攝故無過,以皆是生故。
如所說,卵生等生並入願數故,彼卵生、濕
生、無想及非有想非無想等則不能。


云何
[001-0768c]
能令一切眾生入涅槃也?有三因緣故:一、
難處生者得時故,二、非難處生未成熟者
成熟之故,三、已成熟者解脫之故。


何故說
無餘涅槃界,不直說涅槃?若如是,便與世
尊所說初禪等方便涅槃不別故。彼自以
丈夫力故,無佛亦得,但非究竟。何故不說
有餘涅槃界?彼共果故,自以宿業,又值佛
說,而得果故。又非一向身苦有餘故。如是
涅槃及有餘涅槃等,丈夫力果故、共果
故、非究竟果故、非一向果故,是故說無
餘。「如是無量眾生入涅槃已」者,顯示卵
生等生一一無量故。


「無有眾生得涅槃」者,
此何義?如菩薩自得涅槃,無別眾生。何以
故?若菩薩有眾生相,即非菩薩者。此何義?
若菩薩於眾生所他想轉,非自體想,不名
菩薩故。何以故?若菩薩起眾生想、人想、壽
者想,則不名菩薩者。此何義?若以煩惱,取
眾生、命、人想轉,彼則有我想,及於眾生中
有眾生想轉。菩薩於彼不轉已,斷我見故,
得自行行者謂五陰行平等相故,信解自他平等。彼
菩薩非眾生、命、人、取見者,此是其義。


復次,
經言「諸菩薩生如是心」等者,顯示菩薩應
如是住中欲願也。若菩薩有眾生想,即非
菩薩者,顯示應如是修行中相應三摩鉢
帝時也。若菩薩起眾生相、人相、壽者相,則
不名菩薩者,顯示應如是降伏心中攝散
時也。如菩薩相應三摩鉢帝散時,眾生想
亦不轉,如彼爾焰相住故。是故,無有眾生
得涅槃者,此得成就彼欲願者攝諸住處
[001-0769a]
為最勝,彼相應行相行餘住處時,依止欲
願決定得故。此欲願義,不復重釋。


經曰:


「復次,須菩提!不住於事行於布施,無
所住行於布施,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
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
於相想。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
德聚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汝意云何?東方
虛空可思量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


佛言:
「如是。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
思量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


佛言:「如是,如
是。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聚亦復
如是不可思量。」佛復告須菩提:「菩薩但應
如是行於布施。」


論曰:


此下第二波羅蜜相應行。自此後,餘
住處中,有五種隨所相應而解釋應知:


一、依義,二、說相,三、攝持,四、安立,五、顯現。住
處對治為依義;即彼住處為說相;欲願為
攝持;住處第一義為安立;相應三摩提及
攝散心為顯現。


於波羅蜜淨住處中,經言
「菩薩不住於事,行於布施」,此為依義,顯示
對治住著故。經言「應行施」者,此為說相,六
波羅蜜,六攝一切檀那體性故。檀那有三
種:一資生施者,謂檀那波羅蜜;二無畏施
者,謂尸羅波羅蜜、羼提波羅蜜;三法施者,
謂毘梨耶波羅蜜、禪耶波羅蜜、般若波羅蜜
等。若無精進,於受法人所為說法時,疲倦
故不能說法。若無禪定,則貪於信敬供養,
及不能忍寒熱逼惱故,染心說法。若無智
慧,便顛倒說法,多有過故。不離此三得成
[001-0769b]
法施。彼諸波羅蜜有二種果,謂未來、現在。
未來果者,檀那波羅蜜得大福報;尸羅波
羅蜜得自身具足,謂釋、梵等;羼提波羅蜜
得大伴助、大眷屬;毘離耶波羅蜜得果報
等不斷絕;禪那波羅蜜得生身不可損壞;
般若波羅蜜得諸根猛利及多諸悅樂,於
大人眾中得自在等。現在果者,得一切信
敬供養及現法涅槃等。於中,若菩薩求未
來果故行施,為住事行施,如所施物還得
彼物果,是故經言「不住於事,行於布施」。若
求未來尸羅等果故行施,為有所住行施,
是故經言「無所住,應行布施」。尸羅等果有
眾多,不可分別故,總名有所住。若求現在
果信敬、供養故行施,為住色、聲、香、味、觸行
施,故經言「不住色」等。若求現法涅槃故行
施,為住法行施,故經言「不住於法,應行布
施」。


又,經言「應行布施」者,即說攝持施之欲
願故。經言「不住行施」者,即此不住,為安立
第一義故。於中,以不住故,顯示如所有事
第一義、不住物等是所有事。經言「菩薩應
如是行施,不住於相想」者,此為顯示,謂相
應三昧及攝散心,於此二時不住相想。如
是建立不住已,或有菩薩貪福德故,於此
不堪;為令堪故,世尊顯示不住行施福聚
甚多猶如虛空,有三因緣:一遍一切處,謂
於住、不住相中福生故;二寬廣高大殊勝
故;三無盡究竟不窮故。


經曰: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相成就見如
來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不可以相成就
[001-0769c]
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相,即非相。」



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妄語。若見諸相
非相,則非妄語,如是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論曰:


此下第三欲得色身住處。


經言「須菩
提!於意云何?可以相成就見如來不」者,此
為依義應如,顯示對治如來色身慢故。經
言「相成就」者,此為說相,顯示如來色身故。
上座須菩提言「不也」,為成滿此義故。世尊
說「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妄語」,即顯欲願。
於如是義中,應攝持故,及即是安立第一
義。於第一義中,相成就為虛妄,非相成就
不虛妄。經言「如是諸相非相,則見如來」者,
此為顯現,謂相應三昧及攝亂心時,於彼
相中非相見故。


經曰: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
來世末世得聞如是修多羅章句,生實相
不?」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頗有眾生,於未
來世末世得聞如是修多羅章句,生實相
不?』」


佛復告須菩提:「有未來世末世,有菩薩
摩訶薩,法欲滅時,有持戒、修福德、智慧者,
於此修多羅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復告須菩提:「當知彼菩薩摩訶薩,非於一
佛二佛三四五佛所修行供養,非於一佛二
佛三四五佛所而種善根。」


佛復告須菩提:
「已於無量千萬諸佛所修行,供養無量百千
萬諸佛所種諸善根,聞是修多羅,乃至一
念能生淨信。須菩提!如來悉知是諸眾生,
如來悉見是諸眾生。須菩提!是諸菩薩生
如是無量福德聚,取如是無量福德。何以
[001-0770a]
故?須菩提!是諸菩薩無復我相、眾生相、人
相、壽者相。須菩提!是諸菩薩無法相,亦非
無法相,無相,亦非無相。何以故?須菩提!是
諸菩薩若取法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須菩提!若是菩薩有法相,即著我相、人相、
眾生相、壽者相。何以故?須菩提!不應取法,
非不取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栰喻法門,
是法應捨,何況非法。」


論曰:


此下第四為欲得法身住處。於中二
種:一言說法身,二證得法身。


為欲得此言
說法身故,經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
末世得聞如是修多羅章句」等。於中,修多
羅章句者,謂所有義應知。何者為句?如上
所說七種義句。於不顛倒義想,是謂實相
應知;如言執義,彼非實相。上座須菩提作
是念「於未來世,無有生實相」者,為遮此故,
世尊言「有正法欲滅時」者,謂修行漸滅時
應知。


次後,世尊為如是義,顯示五種:一、顯
示修行,二、顯示集因,三、顯示善友攝受,四、
顯示攝福德相應,五、顯示實相中當得實
想。故經言「有持戒、修福德、智慧者」,此增上
戒等三學,顯示修行功德。少欲等功德為
初,乃至三摩提等。經言「已得供養無量百
千諸佛,乃至一心淨信」等,此顯示集因。一
心淨信尚得如是,何況生實想也。經言「如
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者,此顯示善友所
攝。知者,知名身。見者,見色身。謂一切行、住
所作中,知其心,見其依止故。經言「生取無
量福聚」者,此顯示攝福德。生者,福正起時
[001-0770b]
故。取者,即彼滅時攝持種子故。經言「是諸
菩薩無復我相、眾生相」,乃至「若是菩薩有
法想,即著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者,此
顯示實想,對治五種邪取故。何者五邪取?
一、外道,二、內法凡夫及聲聞,三、增上慢菩
薩,四、世間共想定,五、無想定。第一者,我等
想轉。第二,法相轉。第三者,無淨想轉,此猶
有法取。有法取者,謂取無法故。第四者,有
想轉。第五者,無想轉。是諸菩薩於彼皆不
轉也,此中顯了有戒乃至當生無量福聚
等。


經言「何以故」者,此言是中邪取,但法及
非法想轉,非我等想,以我想及依止不轉
故。然於我想中隨眠不斷故,則為有我取,
是故經言「是諸菩薩,若取法想,則為著我
等取」、「若無法想轉,則為有我取」等。此我等
想轉中,餘義猶未說。經言「若是菩薩有法
相,即著我」等者,於中,取自體相續為我想,
我所取為眾生想,謂我乃至壽住取為命
想,展轉取餘趣取為人想應知。


於中,言當
生實想者,此為依義應知,顯示對治不實
想故。言於此修多羅章句說中者,此為說
相,顯示言說法身故,即彼當生實想。中言
當生者,是故願攝持故。是諸菩薩無復我
想轉等者,是安立第一義。「須菩提!不應取
法,非不取法」者,是顯了,謂相應三摩鉢帝
及散心時,不應取法者,於法體及法無我
竝不分別。


又,言說法身要義者,經言:「以是
義故,如來常說栰喻法門,若解此者,法尚
應捨,何況非法。」故法尚應捨,實想生故。何
[001-0770c]
況非法者,理不應故。略說顯示,菩薩欲得
言說法身,不應作不實想故。


經曰:


復次,佛告慧命須菩提:「須菩提!於
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
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
說義,無有定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
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何
以故?一切聖人皆以無為法得名。」


論曰:


此下證得法身。復有二種:一智相法
身,二福相法身。


為欲得智相至得法身住
處故,經言「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耶」,此為依義,顯示翻於
正覺菩提取故,說法者正覺所攝故。經言
「有法可說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是為
說相,顯示至得法身故。


「無有定法」者,上座
須菩提道佛意故——世諦故,有菩提及得,是
為欲願攝持,以方便故,二俱為有;若如世
尊意說者,二俱無有。為顯此故,經言「如我
解世尊所說義」等。


又,經言「何以故?如來所
說法,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者,是安
立第一義。由說法故、知得菩提故,於說法
中安立第一義。於中,不可取者,謂正聞時。
不可說者,謂演說時。非法者,分別性。非非
法者,法無我故。


經言「何以故?以無為故得
名聖人」者,無為者,無分別義也,是故菩薩
有學得名。無起無作中,如來轉依,名為清
淨,是故如來無學得名。於中,初無為義者,
三摩鉢帝相應,及折伏散亂時顯了故。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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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無為,唯第一義者,無上覺故。自此已後
一切住處中,皆顯以無為故,得名聖人應
知。前諸住處中未說無為得名,於此說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中無為已竟。


經曰: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滿三千大千世
界七寶,以用布施。須菩提!於意云何?是善
男子、善女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
提言:「甚多,婆伽婆!甚多,修伽陀!彼善男子、
善女人,得福甚多。何以故?世尊!是福德聚,
即非福德聚,是故如來說福德聚。」


佛言:「須
菩提!共善男子、善女人,以滿三千大千世
界七寶,持用布施。若復於此經中,受持乃
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無量不
可數。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一切諸佛如
來,皆從此經生。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
佛法,是名佛法。」


論曰:


此下福相法身。


為欲得福相至得法
身住處故,經言「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
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等。云何顯示即彼
所有言說法身,出生如來福相至得法身?
於彼乃至說一四句偈,生福甚多,況復如
來所有福相至得法身。以何因緣,於言說
法身中如是說一四句偈能生多福?為成
就此義故,經言「何以故?如來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從此出」者。於中,普集十法、行阿含
故,諸佛世尊從此生者,世諦故言佛出生。
以有菩提故,即此二竝故,名為佛法。以菩
提及佛故,經言:「須菩提!佛法者,即非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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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次,經言「其所生福,勝彼無量阿僧祇」者,
此為依義,顯示對治福不生故。於中,其福
者,此為說相,顯示福相法身故。勝彼者,顯
示欲願攝持故。經言「世尊!是福聚,即非福
聚,是故如來說福聚」,及言「須菩提!佛法、佛
法者,即非佛法,是名佛法」者,以此福聚及
佛法,為攝取如來福相法身中安立第一
義。為隨順無為得名故,相應三摩鉢帝及
折伏散亂不復顯了。


言「甚多,婆伽婆」、「甚多,修
伽陀」二語者,顯示攝心、持心。以攝自心,故
言受持。為他說者,解釋句味故。無量者,過
譬喻故。阿僧祇者,顯多故。已說欲住處竟。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