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49 成唯識論音響補遺-清-智素 (CBETA)




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七〔龍譏〕
清武林蓮居 紹覺大師 音義
新伊大師 合響
法嗣智素 補遺


【△五不定心所初結前問後。】


「已說二十隨煩惱相不定有四其相云何。」


【△次舉本頌答。】
[007-0659a]


「頌曰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


【△三末論釋成初正釋頌文初釋不定通名。】


「論曰悔眠尋伺於善染等定徧地故立不定名。」


【音義 此四通名不定者。謂信等唯善。貪等忿等
唯染。此於善染二皆不定。觸等徧心。欲等徧地。此
於心地。二皆不定。是故立不定名。


補遺 不定二字標位。總名下。列四種心所。一悔
二眠。三尋。四伺。二各二釋不定義。此中有二意一。
釋名。謂悔眠為一。尋伺為一。是為二。又悔與眠是
二。尋與伺是二。是前二中。復分為二。二釋義。謂悔
與眠。各具善染二義。是二各二。尋伺亦然。


△次釋悔等別名初悔眠初別釋行相
惡作。】


「悔謂惡作惡所作業如是事業是我惡作。」


【音義 怪己昔作為非後乃追悔是惡作體能障
奢摩他。而為業用。以惡作者。掉必俱故瑜伽論五葢文中云
掉舉惡作總為一葢。此即於果假立因名者。謂惡作是因名。

追悔即果。稱於追悔位。名為惡作。即是於果。假立
因名。何者先惡所作業。後方追悔故。此名已作。名
惡作也。悔先下明先不作亦惡作攝。應作不作瑜伽
論云。或未曾作心生追悔云何我昔應作不作。是我惡其所作故。此通三

性者。五蘊論曰。此有二位。謂善不善。於二位中。復
各有二。若善位中。先不作善。後起悔心。彼因是善。
悔亦是善。若先作惡。後起悔心。彼因不善。悔即是
[007-0659b]
善。若不善位。先不作惡。後起悔心。彼因不善。悔亦
不善。若先作善。後起悔心。彼因是善。悔是不善。無
記可知。故通三性。


合響 開蒙問。頌單言悔。長行屬云。悔謂惡作。莫
悔與惡作。是一法耶。答惡作是因。悔是其體。以體
即因故。論屬云。悔謂惡作也。問體之與因。是別之
理。答惡作是因。悔體是果。問何以故知。答先惡所
作業。後方追悔故。此是別理也。問恁麼。則因果既
別。何敢即之。答謂百法門下。列云惡作。今頌云悔
論屬意云。此頌悔者。即是百法門下惡作。非謂即
之令成一法也


△次睡眠。】


「眠謂睡眠令身不自在如餘葢纏心相應故。」


【音義 能令身不自在。心極闇昧。略緣境界為性。
障觀為業。謂睡下轉解心極闇劣一門轉者。闇劣
釋昧一門釋略謂意識緣境通乎內外今此位中。
唯向內門。略外門故。昧簡下。明有體用定位。惺惺
寤時周悉。今言昧略簡別二時。即以昧略顯此睡
眠。非無體用。有無心位。假立此名者。謂五無心位
中。極重睡眠。雖無此體。而由此似此故。假說此名。
如餘葢纏下。例明有體葢。即五葢謂貪欲等。纏即
八纏十纏。謂無慚等。竝具瑜伽論第八卷量云。睡
眠有法。昧略為性。非無體用。宗因云心相應故。如
餘葢纏。
[007-0659c]


合響 義天鈔云。昧簡在定者。此睡眠位。雖然專
注一類。微細之境。與定不同。定意識取境明了。此
乃闇昧。略別寤時者。彼覺寤時。心極明利。具能緣
六塵之境。則寤時。心心所緣境寬廣。此睡眠心心
所。不明利故。唯緣一法塵境。取境少故。名為略也。
華嚴鈔十七之一釋曰。謂睡眠位下。釋上不自在
言。謂令身不自在坐。亦睡眠他搖動時。亦不覺故。
令心極闇昧輕略為性。不能明利詳審故也。意識
亦行。即是論中。一門轉故。顯五識不行定心一境
略。而不昧故。云昧揀在定寤廣緣境。不得稱略故。
云略別寤時故。眠有二。顯有別體。必依於心。而五
無心一。熟眠者。假立為眠。非實眠也。眠必與心而
相應故如餘葢等


△次通簡體性初師唯癡分攝。】


「有義此二唯癡為體說隨煩惱及癡分故。」


【△二師癡無癡攝。】


「有義不然亦通善故說隨煩惱及癡分攝。」


【音義 先斥前解。不應唯染通善性故。應說下次
申己釋。謂染二以癡為體。淨二以無癡為體。論依
下次。通論意。


△三師思慧想攝。】


「有義此說亦不應理如不信等說為癡分。」


【音義 先斥前解。此通無記。不唯善染。以無記。睡
眠非癡。無癡二所攝故。應說下。次申己釋。悔思慧
[007-0660a]
攝。眠思想攝論俱說為世俗有故。彼染下。次通論意。


△四師各別有體。】


「有義彼說理亦不然隨癡相說名世俗有。」


【音義 先斥前解。非思慧思想為體。纏即彼性故。
纏義云何。雜集論云。數數增盛。纏繞身心。名曰纏
故。應說下。正申有體。即悔眠二纏。與餘五位行相
別故。隨癡下。次通論意隨他相說名世俗。有非無
別體。


△次尋伺初釋體用。】


「尋謂尋求令心怱遽身心分位所依為業。」


【音義 尋能令心忽務急遽於意言境麤轉為性
伺。則於意言境。細轉為性。意言境者。此二唯意識
俱。意識取境。多依名言故。言麤細轉者。准五蘊論
釋云。尋云麤者。謂尋求瓶衣車乘等之麤相故。伺
云細者。謂於瓶衣等分別細相成不成等。差別義
故。此一俱以安不安住等為業者。古疏釋云。身心
若安。尋伺二種徐緩為業。身心不安。怱遽為業。又
云或思名安。徐而細故。思量性故。慧名不安。急而
麤故。簡擇性故身心前後。有安不安皆依尋伺故。
名所依為業。


△次明分位。】


「竝用思慧一分為體體類差別不可得故。」


【音義 於意言境不深推度等義類別者。瑜伽論
曰。謂不深推度所緣思為體性。若深推度所緣慧
[007-0660b]
為體性。故知。竝用思慧為體。


合響 開蒙問。尋伺二為假為實。答竝用思慧一
分為體。問爭知竝用。答若令心安。即是思分。令心
不安。即是慧分。問何理如此。答思者徐而細故。慧
者急而麤故。問若如是者。令安則用思。無慧不安
則用慧無思。何云竝用。答通照大師釋有兼有正。
若正用思。急慧隨思。能令心安。若正用慧。徐思隨
慧。亦令不安。若如是說。不違竝用


△三釋二各二言初標。】


「二各二者。」


【△次釋初師尋伺各二。】


「有義尋伺各有染淨二類差別。」


【音義 謂尋伺。是二各有染淨二類差別。名二各
二。


△次師二種各二。】


「有義此釋不應正理或復各有纏及隨眠。」


【音義 先斥前非。不唯尋伺。各有染淨悔眠。亦有
染淨二故。應說下。次申己釋。應說如前染位心所
有根隨二性。此根隨二。各有不善。及有覆無記二
類。或復各有纏及隨眠。纏謂現行。眠謂種子。此亦
應爾尋伺是一。悔眠是一。此二各有染淨。或復各
有現行種子。名二各二。


△三師顯不定義。】


「有義彼說亦不應理故置此言深為有用。」
[007-0660c]


【音義 先斥前不唯一二。不定四後有此言故。若
唯一二。則各二言不能徧及此四種故。應言下。次
申正先釋二字之義。應言頌中二者。顯二種二。悔
眠一種二也。尋伺一種二也。此二二種種類別者。
謂悔與眠別。尋與伺別故。一二下結示。此各下。釋
各二之義。謂此二種二。各有一類。謂染不染不同
信等。唯是善故。非如貪等。唯是染故。或唯簡隨煩
惱之染。故說各二言。以瑜伽亦說。此四為隨煩惱
故。為顯下結示。謂頌中為顯此四。於三性不定故。
說二各二也。


△次諸門分別十三初假實門。】


「四中尋伺定是假有思而論亦說世俗有故。」


【音義 四中尋伺。定假悔眠二說。一云亦假。一云
是實。後義為正。世俗下。通論意。又如下。次例明竝
如文。量云。悔眠是實。物有世俗。有言隨他相說故。
喻如內種。


△二自類相應門。】


「四中尋伺定不相應前二亦有互相應義。」


【音義 先以尋伺相對。謂四中尋伺二法。定不相
應。麤細異故。謂有難云。尋伺既不俱起。若在欲界
及與初靜慮。除靜慮中間。唯有伺起。尋不現時。豈
不濫同。靜慮中間無尋唯伺地耶。釋曰。依於尋伺。
有染不染。立三地別。謂若尋伺俱未離染。名有尋
有伺地。若尋離染伺未離染名無尋唯伺地。若尋
[007-0661a]
與伺。二俱離染。名無尋無伺地不依彼種。現起有
無故。無濫同雜亂之失。俱與下。次以尋伺對悔眠。
謂悔時眠時。得有尋伺。前二下。次以悔眠相對謂
正睡眠中。亦得有悔故。皆相應。


△三諸識相應門初簡不與七八俱。】


「四皆不與第七八俱義如前說。」


【音義 義如前說者。即前釋第八文中簡云。惡作
等四無記性者。有間斷故。定非異熟。釋第七文中
簡。云惡作追悔先所造業等云云


△次明唯與第六俱初悔眠。】


「悔眠唯與第六識俱非五法故。」


【音義 悔眠唯與第六識。俱以悔眠。非是前五相
應法故。謂前五任運。緣現在境。不與悔相應眠時。
五識不行。不與眠相應。


△次尋伺初師亦五識俱。】


「有義尋伺亦五識俱任運分別謂五識故。」


【音義 此明尋伺二法。亦通前五。以論說五有尋
伺故。七分別者。謂有相分別。無相分別。任運分別。
尋求分別。伺察分別。染污分別。不染污分別。義如
瑜伽初卷中釋。雜集復言。任運分別謂五識故者。
此師意明瑜伽。既云尋伺。即七分別。七中任運。即
雜集所謂任運。故知尋伺。亦五識俱。


合響 華嚴鈔十七之一云。任運分別者。謂五識
身。如所緣相無異分別。於自境界任運轉故。有相
[007-0661b]
分別者。謂自性隨念。二種分別。取過現境種種相
故。無相分別者。謂希求未來境行分別。所餘分別。
皆用計度分別。以為自性。所以者何。以思度故。或
時尋求。或時伺察。或時染污。或時不染污。種種分
別故。瑜伽云。尋求分別者。謂於諸法觀察尋求所
起分別。伺察分別者。謂於己所尋求。己所觀察伺
察安立起分別故。染污分別者。謂於過去顧戀俱
行。於未來希求俱行。於現在執著俱行。所有分別。
若欲分別。若恚分別。若害分別。或隨與一煩惱。隨
煩惱相應所起分別。不染污分別者。若善無記。謂
出離分別。無恚分別。不害分別。或隨與一信等善
法相應。或威儀路。工巧處。諸變化所有分別


△次師唯意識俱初引論釋成。】


「有義尋伺唯意識俱曾不說與苦樂俱故。」


【音義 謂尋伺二。唯意識俱。論說尋等皆是意識。
不共餘識法故。又言憂喜受。俱非苦樂故。若五識
中。有尋伺者。彼論應言。苦樂俱故。


△二釋通妨難。】


「捨受徧故可不待說而似憂故總說為憂。」


【音義 先有難云。尋伺亦有苦樂受俱。但彼論文。
略而不說。例如捨受。定有亦不言故。釋曰捨受徧
故可不待說。苦樂非徧。何緣不說。復有難言。五識
有苦樂。尋伺唯憂喜。由斯尋伺。非五識俱。然前云
於初靜慮。有意地樂。純受苦處。有意地苦此中引苦樂二
[007-0661c]
受。以證尋伺。不與五識相應。此二處中。既有苦樂。豈無有尋伺

俱耶。釋曰。雖初靜慮有意地樂。不離喜故。總名為
喜。純苦處中。有意地苦。似餘憂故。總說為憂。是故
此二。不違意識。


△三復明非五。】


「又說尋伺以名身等以名身等義為境故。」


【音義 謂瑜伽說尋伺所緣此以所緣之境。證尋伺不與五識相應
唯是名句文身。所詮之義名句文身為所緣。是比量境。五識是現量境
名等義。唯第六識。非五識身。故知尋伺唯意識俱。


△四通前引論。】


「然說五識有尋伺者由此五識定無尋伺。」


【音義 初通瑜伽先牒。顯多下出意。彼論意。顯尋
伺起時。多分由彼率爾五識而起故。說五識有尋
伺。非說與彼五識相應。作如是說。雜集下雙通二
論先牒。彼與下次通。謂彼雜集所言。與瑜伽異。異
義云何彼雜集言任運分別。即是五識。以五識身。
亦有自性分別義故。瑜伽所說。七種分別。是五識
俱意識相應。尋伺以尋伺。具有七分別故。故彼下
結斥。


△四諸受相應門。】


「有義惡作憂捨相應純苦趣中意苦俱故。」


【音義 先初解惡作憂俱慼行轉故。亦與捨俱。通
無記故。睡眠憂喜捨三受俱。以行相通。歡通慼及
中容故。尋伺四俱除苦。云何樂俱。初靜慮中意有
[007-0662a]
樂故。有義下次次解以純苦趣中意地有苦故。於
四中各加苦受。


△五別境相應門。】


「四皆容與五別境俱行相所緣不相違故。」


【音義 此四彼五。皆容互俱。以欲等悔等。行相所
緣。不相違故。


△六信等相應門。】


「悔眠但與十善容俱初靜慮中輕安俱故。」


【音義 謂悔眠二。但與信等十善容俱。善性攝者。
有信等故。除輕安者。悔眠二種。唯在欲界。欲界無
有輕安法故。尋伺二種。容十一俱。初禪尋伺輕安
俱故。


△七煩惱相應門。】


「悔但容與無明相應此彼展轉不相違故。」


【音義 悔但癡俱。先作後悔。由無智故。不與餘九
俱者。悔行相麤。貪等細故。眠與尋伺三法。十煩惱
俱。此三彼十。不相違故。


△八隨惑相應門。】


「悔與中大隨惑容俱眠等位中皆起彼故。」


【音義 悔與中大容俱者。以不善攝者。容與二隨
相應起故。非忿等十俱者。以忿等各別為主。不與
餘相應故。睡眠尋伺三法二十。容俱以眠等三法
中。染性攝者容起彼二十故。


△九三性相攝門初總明通三性。】
[007-0662b]


「此四皆通善等三性於無記業亦追悔故。」


【音義 恐有問曰二通無記。其義易知。云何悔亦
通無記耶。釋曰。亦有追悔無記業故。


△次別明通善等初通善性。】


「有義初二唯生得善聞思位中有悔眠故。」


【音義 釋有二師。初解謂悔眠二種。唯生得善攝。
非加行善。以悔麤鄙眠昧略故。加行細審。及明了
故尋伺二種。通生得善。亦通加行善攝。何者於聞
思修。所成善法。得有尋伺俱故。次釋謂悔眠。亦通
加行。以聞思位中。容有善悔及眠息故。雜集釋此
二善義。云何等生得善。謂即彼諸善法。由先串習
故。感得如是報。由此自性。即於是處。不由思惟。任
運樂住。何等加行善。謂依止親近。善丈夫故。聽聞
正法。如理作意。修習淨善故。


△次通無記初二無記。】


「後三皆通染淨無記惡作非染解麤猛故。」


【音義 染謂有覆。淨謂無覆。此二性者。後三皆通
惡作一種。唯通無覆。非染無記。何者此行相麤。彼
細審故。


△次四無記。】


「四無記中悔唯中二不能尋察名等義故。」


【音義 四無記者。孤山機要云。無記有四種。一異
熟。謂三界五道果報五蘊等。二威儀。謂行住坐臥
等。三工巧。謂彩畵雕鏤等。四變化。謂改易形質無
[007-0662c]
而歘有等悔於四無記中。唯通威儀路。及工巧處。
二無記也。行相麤猛非定果者。簡非異熟變化二
無記。此非定引故除後變化非業感故。除初異熟。
睡眠通三。唯除第四。何除第四。非定引生故。云何
有初異熟生無記心。亦得眠故。尋伺通三。唯除初
一。云何除初。彼異熟心行相微劣。不能尋察名等
義故。


△十界繫現緣門初三界繫屬。】


「惡作睡眠唯欲界有餘界地法皆玅靜故。」


【音義 餘界地。法皆玅靜故者。謂二禪已上七地
所有身心皆玅寂靜尋伺麤動所以不徧。


△次三界現起。】


「悔眠生上必不現起尋伺上下亦起下上。」


【音義 謂生上地悔眠二法。必不現起。以此二法。
唯在欲界有故。尋伺二法。通於欲界及初禪故。得
上下互現。


△三三界相緣。】


「下上尋伺能緣上下夢能普緣所更事故。」


【音義 謂尋伺二下。能緣上上。亦緣下悔眠二解。
一云下不緣上。一云亦能緣上邪見悔修定者。謂
如有人。於欲界中。修得上定。忽遇邪師無因果說。
彼人聞已。悔所修定。斯即下地起上悔也。夢能普
緣所更事者。如有異生。從上界沒。生人中者。彼人
或在夢中。普緣上界所更事故。此即眠能緣上境
[007-0663a]
也。


△十一學等相攝門。】


「悔非無學離欲捨故有為善法皆無學故。」


【音義 悔非無學位攝。此唯在欲。於不還位。離欲
界惑。已捨此故。修三皆通三位求解脫下。釋通二
位。謂三乘有學及無學位。所有有為善法通。二位
故。意顯此三善性攝者。亦有為數。是故此三通斯
二位。非二位攝。其義易知故。不重解。


補遺 一切凡夫。及初二果。皆得有悔。三果以上。
即便無悔故。非無學凡夫睡眠尋伺。非學非無學
攝。初二三果者。即是學攝。四果及大乘八地以上
菩薩。睡眠尋伺。是無學攝。以其雖是有為。皆唯善
故。


△十一三斷相攝門初正明四種通三斷。】


「悔眠唯通見修所斷故通見修非所斷攝。」


【音義 亦邪見等。釋通二斷邪見引生者屬見斷
故等者等於有漏善力起者。即修斷故。非無下。簡
眠悔不通非所斷。眠非非所斷者。非無漏道。所引
生故。悔非非所斷者。此非如憂深求解脫故。理實
憂亦非非所斷。意謂求解脫之憂。尚非非所斷。何
況悔耶。若於見修斷。後更有睡眠。名非所斷。如薩
遮尼乾經說。阿羅漢眠。乃至佛亦有眠。即非所斷
眠也。尋伺下釋後二。彼謂無漏道尋伺。雖非無漏
道。而能引彼無漏道者。即修所斷從無漏引生者。
[007-0663b]
即非所斷。見斷可知。


△次別以尋伺對五法初師唯分別攝。】


「有義尋伺非所斷者瑜伽說彼是分別故。」


【音義 五法者。入楞伽云。一名。二相。三分別。四正
智。五如如。謂非所斷尋伺二者。唯第三分別攝耳。


△次師亦正智攝初正釋。】


「有義此二亦正智攝又說彼是言說因故。」


【音義 亦正智攝者。謂見修所斷二者。可言唯分
別攝。非所斷者。亦通正智。何者八聖道中。正思惟
是無漏故。謂即是無漏後得智。思能令心尋伺等
故。又說彼是言說因故。菩薩說法。是後得智。意明
尋伺。既以思為體。且是言說因。是故亦通正智所
攝。


△次轉解。】


「未究竟位於藥病等故此二種亦通無漏。」


【音義 藥謂法門。病謂心行。謂菩薩在於未究竟
位中。未能徧知一切法門。及眾生種種心行。後得
智中。為他說法。必假尋伺。推求藥病。然後隨宜為
機說法。非如佛地。不假功用。而說法耳。故此下。結
通無漏。


△三通論。】


「雖說尋伺必是分別正智中亦有分別故。」


【△十三結例餘門。】


「餘門准上如理應思。」
[007-0663c]


【合響 如理應思者。例前有事無事有漏無漏事
境。名境等。思之。


△次總示二諦初略問答定即離。】


「如是六位諸心所法分位差別設爾何失。」


【音義 先問。設爾下答。設令即離。便有何失。


△次廣問答顯二諦初難即離初標失。】


「二俱有過。」


【△次釋成初明離心之過。】


「若離心體有別自性於信等無別染善法。」


【合響 心遠獨行者。攝論頌云。遠行及獨行。無身
𥧌於窟。調其難調心。是名真梵志。宗鏡第五十九
卷。引百法釋云。如來於意根處。說遠行及獨行也。
隨無明意識。徧緣一切境也。故名遠行。又諸心相
續。一一轉故。無實主宰。名獨行。無身者。即心無形
質故。寐於窟者。即依附諸根。潛轉身內。名為寐於
窟也。寐者藏也。即心之所蘊在身中。此偈意謂。破
外道執有實。我也。世尊云。但是心獨行。無別主宰。
故言獨行也。又無始遊歷六塵境故名遠行。無別
心所故名獨行。明知無別心所也。士夫六界者。瑜
伽云。佛說皆云。四大空識。能成有情。色動心三法
最勝。為所依色。所依者。即四大也。動所依者。空是
也。謂內空界不取外者。由內身中。有此空界故。所
以有動故。為動依。心所依者。識是也。即說六界。能
成有情。不言心所界也。釋云。許心似二現者。此中
[007-0664a]
似言似心外所計實二分等法。故名為似。無別染
善法者。謂唯心變似相見二分。二分離心。無別有
法。復言心變似貪信等故。貪信等離心之外。無別
染善法體即心也。如二分故


△次明即心之失。】


「若即是心分位差別無別故與聖教相違。」


【音義 他性相應非自性者。瑜伽論。問諸法誰相
應。為何義故。建立相應。答他性相應非自性為徧
了知依自性清淨心。有染淨法。若增若減。是故建
立。瑜伽頌言。五種性不成等者。彼論釋云。有一沙
門。若婆羅門欲令名中。唯心實有非諸心法。此不
應理。何以故。且說諸蘊。有五種性。不成就故若謂心所
即是心王。則五種取蘊之性不得成就。以無受想行三蘊故。又若謂但由分位差別。而立五蘊者。亦有過
失。以一剎那中。其因緣必無差別可得故。又則與聖教相違聖說五蘊法。同在一剎那中。橫具不依前後
假立。又若彼計分位別故。有種性者。分位別計。亦有

過失。何以故是諸分位。展轉相望。作用差別。若有
若無。皆成失故。若言有者。由相異故。便應有異。實
物體性。若言無者。計分位別。則為唐捐。又不應如
六識身分位差別。何以故。由六識身所依所緣有
差別故。是諸分位一處可得故不應理。若謂轉變。
亦不應理。何以故。於有色物可轉變故。得有分位。
前後差別。非於無色。有如乳酪生酥等異。又心因
緣無差別故行別分位。不應道理。於一剎那。必不
可得。差別因緣。令彼分位。而有差別。是故汝計分
[007-0664b]
位差別。不應道理。又違聖教。如契經言。貪瞋癡等。
惱染其心。令不解脫。若唯有心二不俱有是即貪
等。應不依識。又復經言。三和合與觸。俱生受想思
等故名所攝四無色蘊。心與心所。更互相應。道理
成就。


△次答玅理初正答初約王所相望顯二諦
初依世俗以明離心有性初正明有性。】


「應說離心有別自性。」


【音義 謂前六位諸心所法。應說離八心王。有實
自性依理。世俗法如是故。


△次通前引教。】


「以心勝故說唯識等及現似彼皆無有失。」


【音義 言心勝者。具有四義。宗鏡云。一能為主。二
能為依。三行相總四恒決定。心所不爾。故云勝也。
意明心勝所劣。諸聖教中。依心勝義說。唯有識及
心。遠行獨行。染淨由心。士夫六界等。又復心所依。
心勢力生故。所以論說似貪等。現非顯貪等。即是
其心。又識心言。亦攝心所定相應故。是故唯識等
言。皆無即心之失。


△次依勝義以示非即非離。】


「此依世俗若依勝義心所與心非離非即。」


【合響 開蒙問。一異理。答若約俗諦。尊卑逈然。三
所不同。若約真諦。一能緣性。或二空理乃至廢詮。
寧分王所。宗鏡第五十九卷云。又若依第一體用
[007-0664c]
顯現諦即心王為體。心所為用。即體用不即不離
也。若依第二勝義。即因果差別諦。即王所互為因
果。法爾非離也。若依第三。證得勝義諦。即依詮顯
者。若依能詮。依他起性說非即。若依所詮。二無我
理。說即王所非離。若第四勝義。勝義諦廢詮談旨。
亦不言即離也。即一真法界。離言絕相。即王所道
理同歸一真如故


△次例諸識相望顯二諦。】


「諸識相望應知亦然。」


【合響 開蒙問。八王相望。約真諦說。亦應無異。答
理固同然。寧分彼此。問何以知之。答仁王疏。說性
源相源。若相源者。前七皆歸一第八識。問何以故。
答淵深七浪楞伽說故。若性源者。諸法皆歸一真
如故。問喻如何者。答如水與波。若俗諦說。停水非
波。波非停水。又此一波非彼多波。若真諦說。唯是
一水。濕性何異。難曰。如此說。成用別體同。合不正
義。答彼不正者。體一用別。此正義者。各分體用。問
請說各分。不違真俗之理。答東波西波。各全水體。
各全波用。若依俗諦。其東水波。非西水波。若依真
諦。東西波水一箇濕性。豈東濕性別如西濕。況濕
無東西。人自分為東西故


△次結歎。】


「是為大乘真俗妙理。」


【合響 開蒙問。設心心所逈然各別。不與會同。有
[007-0665a]
何過。答便違聖說。真中有俗。俗中有真識表之中。
此二決定。元真元俗。誰知真俗。豈有此理。問教他
元然又且如何。答真是俗法之本源故。倘若無真
俗。依何有若。無俗者。汝之真性。對誰說真。既相待
立。必不相離必然之道。何疑之有。又俗諦中。心心
所法。逈然各異者。一人身中。有五十九。成多有情。
答第八識。是其相源。唯依第八立一有情。是總報
主。一命根故


△次明共依等後三門初結前問後。】


「已說六識心所相應云何應知現起分位。」


【△次舉本頌答。】


「頌曰依止根本識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


【音義 此八句頌。初句六識共依門。次三句六識
俱轉門。後四句起滅分位門。


△三末論釋成初釋共依門。】


「論曰根本識者阿陀那識以根本識為共親依。」


【音義 清涼釋曰。舉阿陀那。通至佛果位。若言賴
耶。位局染故。但言六者。第七識緣恒時具故。又此
正明六識義故。為共親依者。共依即是現行本識。
識皆共故。親依即是彼種子識。各別種故。


△次釋俱轉門初法釋初釋五識隨緣現。】


「五識者謂前五轉識眾緣和合方得現前。」


【音義 清涼釋曰。種類相似者。一俱依色根。二同
緣色境。三俱緣現在。四俱有間斷。緣謂作意等者。
[007-0665b]
有頌云。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鼻舌身三七。後
三五三四。若加等無間。於前各加一。眼九緣者。一
空。二明。三根。四境。五作意。六根本依第八識。七染
淨依第七識。八分別依第六識。九種子即因緣依。
耳唯除明。七更除空。此三合中知故。後三即六七
八。第六五緣。更除染淨及與分別。分別即所發識。
染淨即所依根。第七識或三或四。謂除染淨。染淨
即所發識故。前六識中。約為根故。除此第七中。約
為識故除。復除第八。第八即總故。或三更除於境。
境即根故。第八或三者。但有種子作意及根。或四
即更加境。廣如宗鏡五十五卷中明。


△次釋或俱或不俱。】


「由此或俱或不俱起外緣合者有頓漸故。」


【音義 謂即由此隨緣現義。故五識起或俱不俱。
何者。外緣頓合。則五識俱起。若漸合時。或二三四。
或唯一故。


△次喻明。】


「如水濤波隨緣多少。」


【△三指廣。】


「此等法喻廣說如經。」


【音義 廣說如經者。即解深密經云。廣慧。如大瀑
流水。若有一浪生緣現前。唯一浪轉。乃至若多浪
生緣現前。有多浪轉。諸識亦爾。彼更有淨明鏡喻。
恐繁不引。
[007-0665c]


△三釋起滅分位門初釋意識常現起初對
諸識通明起不起。】


「由五轉識行相麤動故無緣礙令總不行。」


【音義 諸識行相。有麤有細。所藉眾緣。有多有少。
所以現起有不同耳。


△次對前五別明常現起。】


「又五識身不能思慮由斯不說此隨緣現。」


【音義 思慮有能不能。轉處有內有外。是以前五
第六現起有異。


△次釋五位亦不行初正明五位初標徵。】


「五位者何生無想等。」


【△次別釋初釋無想天報初正釋無想。】


「無想天者謂修彼定故六轉識於彼皆斷。」


【音義 昔於因中。修無想定。厭患麤想。而求出離。
承斯定力。生彼天中。違六轉識。及彼心所。想滅為
首。以此立名。故於彼天。六識皆斷。


合響 無想天厭麤想力者。宗鏡第五十五卷云。
謂諸外道。以想為生死之因。即偏厭之。唯前六識
想。非第七八。故言麤想。細想在故。滅於六識。七八
微細。彼不能知。故不滅也


△次簡識有無初師常無六識。】


「有義彼天常無六識又說彼為無心地故。」


【音義 謂彼天中。自初生時。乃至命終。常無六識。
聖教下。引教釋成。唯有有色支者。謂十二有支中。
[007-0666a]
名色一支。說彼唯有色支。而無名故。故又說彼。為
無心地。


△次師初無後有。】


「有義彼天將命終位依長時說非謂全無。」


【音義 先釋義。謂彼天中於命終位。要起轉識。非
一向無。何者。彼命終時。必起下地潤生愛故。潤生
愛俱有轉識故。瑜伽下次證成。然說下通前引教。


△三師初後俱有初正釋。】


「有義生時亦有轉識如餘本有初必有轉識故。」


【音義 意謂。彼天不但命終。初生之時。亦有轉識
何者。彼天中有身。將生彼時。必起潤生煩惱愛。故
初生時亦有六識。中有者。俱舍頌云。死生二有中。
五蘊名中有。如餘下。舉例明有轉識。餘謂餘禪天
也。本有初者。俱舍頌云。本有謂死前。居生剎那後。
清涼釋曰。本有即是今身。未至當有故。言初者。即
本有身初生時也。


合響 宗鏡第七十四卷中。問心為起惑之因。身
是造業之本。身約幾種有。何身能造業。答身總四
有。一生有。即中有後本有前。正結生相續時。剎那
五蘊起。名生有。二本有者。即生有後死有前。於其
中間所有五蘊。皆名本有。以是本總報業所招故。
三死有者。即本有後中有前。將死正死諸蘊滅時。
名死有。四中有者。即死有後生有前。於兩中間有
故。名為中有。即生死二有身。不能發業。以無心故。
[007-0666b]
若中本二有身。即能發業。


△次引證初引入義顯初非無。】


「瑜伽論說若生於彼先有後無乃名入故。」


【音義 先引文。即第十二卷。彼本有下釋義。意謂。
彼本有初。必有轉識。後時由串習力。滅此轉識。而
住無心。乃名入耳。


△次引滅義顯初定有。】


「決擇分言所有生得故彼初位轉識暫起。」


【音義 先引文。此言下釋義。生得滅言。顯本有天
報身。初時有異熟生。轉識暫時現起。由宿串習。此
定勢力。違前轉識。令不現行。因此引起真異熟識。
分位差別。說名無想。無想引生。說名無想。如善引
生二定。名善定。名善者。加行善根所引發故。不爾
下斥前。故彼下結示。


△三明所繫地。】


「彼天唯在第四靜慮能感彼天異熟果故。」


【音義 唯在第四靜慮者。即四禪天。此四禪中。有
九天。茲當第四。問彼天何以不居下上地耶。答下
三地中。想心麤動。難可斷故。上四地中。而無無想
異熟處故。無處者。謂四空滅色存心。無想滅心存
色。彼無滅心存色之處。故不居也。即能引發無想
定思者。謂生彼天。由串習力。引發定思。思即意業。
業能感果。故曰能感彼天異熟果。


△次釋二無心定初略明。】
[007-0666c]


「及無心二定者謂無想滅盡定俱無六識故名無心。」


【△次廣釋初無想定初正釋定體。】


「無想定者謂有異生令身安和故亦名定。」


【合響 宗鏡第五十五卷云。無想定伏徧淨貪者。
謂第三禪。無第四禪已上貪。猶未伏顯離欲也。出
離想者。顯想即作涅槃想也。不恒行等滅者。顯所
滅識多少也。作意伏染而入定者。觀想如病如癰
如箭。於所生起種種想中。厭背而住。唯謂無想寂
靜微妙。於無想中。持心而住。如是漸次。離諸所緣。
心便寂滅。問此與無想天。有何差別。答此是因
彼是果。此善彼無記。此有報彼是報。此有行彼無
行等。即是別義。


補遺 徧淨貪及上染。皆指六識相應之俱生惑。


△二三品修相。】


「修習此定品別有三窮滿壽量後方殞沒。」


【音義 此定三品別者。由彼異生根分利鈍。修有
勤怠。故於現法有退不退。修因若是。感果亦殊。故
有不甚光淨。及最光淨等之別。由是而分上中下
耳。


△三界性等攝。】


「此定唯屬第四靜慮四業通三除順現受。」


【音義 初約界地判。以界地言。唯屬第四靜慮。次
約三性判。以三性言。唯是善性。即彼加行善心等
法所引生故。下上地無由前所說。下想麤動。上無
[007-0667a]
處故。三約四業判。四業者。雜心論曰。一順現受。二
順生受。三順後受。四不定受。彼論釋曰。若業此生
作。即此生受。名為現受。第二生受。名為生受。三生
乃至無量時受。名為後受。不定受者。前三皆不定
故。此中言。唯通三種。除現受者。非於現生即受彼
天之果報故。


△四定所起處初師唯欲界起。】


「有義此定唯欲界起人中慧解極猛利故。」


【△次師欲色界起。】


「有義欲界先修習已故唯有漏非聖所起。」


【合響 謂於欲界人中。先修此定。從欲界沒。後生
色界。以串習力故。能引此定現前。意顯欲色二界。
皆能現起。除無想下通妨。妨云。豈生色界者。皆能
現起此定耶。通云。凡夫外道修此定者則爾。聖者
不然。以聖者於十八天中。除無想天。餘天或超或
次。至究竟故。此由下。復問。何以聖教。除無想天。不
起此定。答此由凡夫外道。厭惡想心。欣彼無想果
報。故入此定。所以唯是有漏。聖者漏無漏雜修。故
非所起。是以除之。


補遺 據上文。此定唯屬第四靜慮。此地有九天。
今除無想。至究竟六天。後生色界。能引現前者。唯
局無雲福生廣果三天耳。上下地無由前說故。次
師此定現前。通於二界。先於欲界人中。修習此定。
從欲界沒。後生色界。以先人中串習力故。能引此
[007-0667b]
定現前。除無想天。至色究竟故者。簡除四禪第四
是無想天。無煩至究竟。是那含所住五淨居天。今
言生色界者。能引此定。設無簡別。恐謂凡生色界
者。皆能起此定耶。故簡之。無想天。是此定所趣之
果。定若未成。猶未得生。故除之。此定凡夫外道所
修。唯是有漏。非那含聖人所起。故此五天併除之
意。唯生色界第四禪。無雲福生廣果三天。能起此
定耳。


△次滅盡定初正釋定體。】


「滅盡定者謂有無學偏厭受想亦名滅彼定。」


【合響 宗鏡第五十五卷云。滅盡定者謂有無學
等者。有學聖者。除初二果如後文云。初起此定。要全斷欲界一地修惑。故
除初二果。欲界惑種二性繁雜。障定強故。唯不還果等。得此定故。唯身證不還第

三果人。有學中。除異生故。離無所有貪。上貪不定
者。以滅定唯依非想定起故。此以初修二乘者言
離。菩薩伏不離貪。即此亦名滅受想定。由止息
下。謂由暫止息想作意為先導。令六識心心所。及
第七恒行染污末那。及彼心所。皆悉滅盡。故立此
名。令身安和。亦得名定。由加行時。偏厭受想故。亦
名為滅受想定。宗鏡。問滅盡定。與無想定。俱稱無
心。二定何別。答有四義不同。古釋云。一約得人異。
滅盡定是聖人得。無想是凡夫得。二祈願異。入滅
盡定者。作止息想。求功德。入無想定。作解脫入。三
感果不感果異。無想定是有漏。能感無想天別報
[007-0667c]
果。滅定是無漏。不感三界果。四滅識多少異。滅盡
定滅識多。兼滅第七染污末那。無想定滅識少。止
滅前六識


補遺 清涼云。謂有無學者。即羅漢及獨一辟支
也。或有學聖者。即三果身證那含。已伏等者。謂無
所有已下諸貪。或伏或滅。未滅上貪。或滅上貪。欲
超過有頂。由暫止息想作意為先。令六識心及心
所。染污第七恒行心心所。俱不行故。立滅盡名。謂
有心定。令心平等和悅。如有心定。故亦名定。


△二三品修相。】


「修習此定品別有三上品修者畢竟不退。」


【音義 雜集論說。修定有三。若於諸定。未能了達。
入住出相。是下品修。雖已了達。未善串習。是中品
修。既了達已。復善串習。是上品修。如次似此三品
別義。


補遺 此但判三品。不云招果者。是無漏道。不感
三界異熟果故。


△三界等所攝。】


「此定初修必依有頂非學非無學攝似涅槃故。」


【音義 此定初修習時。必依有頂非非想定。遊歷
觀察真無漏理。而為加行。乃得趣入。所以者何。九
次第中。此最後故。謂從初禪乃至有頂。鄰接而入。
次第不亂。此定既在有頂定後。故依有頂為加行
入。有頂之上。無別有地。是故此定亦屬有頂。問若
[007-0668a]
屬有頂。則通凡聖。何唯聖修。答雖屬有頂。無漏攝
故。問餘七地後。亦得起此定否。若修此定。已得純
熟。出入自在者。餘地心後亦得現前。問此屬道諦。
學等何攝。答雖屬道諦。然非二攝。何非二攝。似涅
槃故。意謂。寂靜微妙。似涅槃故。非學所攝。非真涅
槃。是故亦非無學所攝。


△四定所起處初初起處所。】


「此定初起唯在人中知有藏識不斷滅故。」


【音義 謂此定起。必在欲界人中。是佛及佛弟子
說法之力。而得起故。且五趣中。人中慧解極猛利
故。若修此定已得自在。後生色無色界。亦得現前。
問色界有身。起此可爾。於無色界。既無色身。云何
此定亦得現前。答鄔陀夷經。即此誠證。說無色界。
亦名意成天故。意顯彼天。雖無業果。既名意成。非
無名攝。非色四蘊。是以亦得起此定故。然雖得起。
有二類別。若於人中。聞大乘教所說第八識名。不
信受者。雖生不起。何者。恐色心俱無。成斷滅故。若
聞已信有第八識者。生彼亦得現前。何者。知有藏
識不斷滅故。


△次斷惑方起初通明三乘初全斷見起。】


「要斷三界見所斷惑隨應後得所引發故。」


【音義 初修此定。必依有頂。遊觀無漏故。此定初
起。要斷見惑。若未斷見。即異生性。異生不能或伏
或滅有頂心心所故。又復此定微妙。須證二空。隨
[007-0668b]
應後得智。所引發故。言隨應後得者。即根本智。先
證二空。後得智中。復修加行。然後能入此定。設未
斷見。無後得智故。要全斷見惑。於人法空。皆有後
得。二乘或單。菩薩或複。而不決定。故曰隨應。


△次分斷修起初正釋初師下八地伏七斷
欲。】


「有義下八地修所斷生上八地皆得後起。」


【音義 此釋謂唯除非想下八地中。修所斷惑中。
要全斷欲界一地。餘但伏除。然後方能初起此定。
何全斷欲。謂欲界惑種不善有覆二性繁雜。障定
強故。聖教唯說不還果等得此定故。要斷欲界九
品惑盡。方得名為不還果故。彼隨所應生上八地
皆得起者。彼謂不還果等。隨所應者。或全超。或半
超。或徧沒。如是等類。生上地者。皆得起此。故曰隨
應。


△次師九地中伏五斷四。】


「有義要斷下之四地生上五地皆得後起。」


【音義 此釋謂修斷惑中。要斷下之四地。餘五伏
斷。然後方能初起此定。何者。下四地中。變異受俱
煩惱種子。障定強故。末句准前。


△次通妨初難。】


「若伏下惑能起此定豈生上已却斷下惑。」


【音義 難云。若伏餘惑。隨應生上。皆得起此定者。
然不還等內鈍根人。消礙入空。生無色界。此之生
[007-0668c]
上地者。後於所伏不斷之惑。退起潤生之時。豈無
生上却斷下惑之失耶。


△次釋初順彼答。】


「斷亦無失如生上者但由惑種潤上地生。」


【音義 生上斷下。亦無有失以第七識徧三界故。如那含生上地。將證
無學時。斷下末那俱生煩惱。今以彼例此。則生上斷下六識中俱生惑。亦無不可。此且順彼權答。若據下
逆答。文中定無生上斷下之失。如生上地得無學者。斷下末那俱

生惑故。然不還下。通伏難。又難云。若伏餘惑。能起
此定。後於所伏。設不退起。豈生上者。而無潤生惑
耶。釋曰。不還果人。觀智力強。正潤生位。不假現行
煩惱。但由惑種。而潤生故。


補遺 如生上地證無學者。一時頓斷下九地末
那相應俱生惑故。六識中俱生煩惱。其相麤顯故。
三界九地種子。次第漸斷。第七識中。俱生煩惱。其
相微細故。三界九地種子。須待金剛喻定。方能頓
斷。


△次逆彼答。】


「雖所伏惑有退不退故無生上却斷下失。」


【音義 有退。即前難義。不退。即伏難義。而無伏下
生上地義者。謂前順答。約第七識俱煩惱障種。三
乘將得無學果時。一剎那中。三界頓斷。故生上地
得無學者。有斷下地末那俱生惑義。此復逆答。約
前六識俱修所斷種。三界九地。一一漸次九品別
斷。或為一聚九品別斷。故無伏下生上地義。寧有
[007-0669a]
生上却斷下惑之過失乎。


△次別明菩薩初迴心。】


「若諸菩薩先二乘位一切位中能起此定。」


【音義 若先於二乘位。已得此定。後復迴心向大
乘者。先既已得在處可起。無復論其位之高下。故
於賢位及與聖位。皆能起此定耳。


△次直往初漸悟。】


「若不爾者或有乃至方能現起滅盡定故。」


【音義 不爾者。翻上迴心。即一向發大乘心者。謂
有一類漸悟菩薩。登初地時。漸漸伏除諸煩惱障。
乃至七地後心。方能永伏三界諸惑。然於欲界九
品。雖未永斷。而能如彼得不還者。於此位中。能起
此定。論說下。引證如文。


△次頓悟。】


「有從初地即能永伏亦能現起滅盡定故。」


【音義 謂有一類頓悟菩薩。於初地中。永伏三界
修所斷惑。如阿羅漢。永斷無異。彼從初地。乃至十
地皆得起此。經說下引證。前六既爾。後四可知。


△三釋睡眠悶絕初總標。】


「無心睡眠與悶絕者令前六識皆不現行。」


【音義 六識不行。其勢不異於前二定。故此二種。
亦得無心之名。


△次別釋初睡眠。】


「疲極等緣所引身位而由彼似彼故假說彼名。」
[007-0669b]


【音義 先正釋。謂有疲勞極重等緣所引身位。身
頓勞故。六情闇鈍。令前六識。皆不現行。故名極重
睡眠。此睡下次通妨。難云。眠即不定。心所與心相
應。此既無心。寧有心所。釋曰。此睡眠時。雖無彼睡
眠心所體。而由彼睡眠心所引起。與彼相似。是故
假立彼名耳。


△次悶絕。】


「風熱等緣所引身位亦違六識故名極重悶絕。」


【音義 或由感冐風熱等緣。所引身位。亦令六識
不行。故名悶絕。


△三結屬。】


「或此俱是觸處少分。」


【音義 此者。指前睡悶疲極風熱等緣。皆屬觸塵。
故云俱是觸處少分。


△三總結。】


「除斯五位意識恒起。」


【△次釋及與言初問。】


「正生死時亦無意識何故但說五位不行。」


【△次答初師顯生死時。】


「有義生死及與言顯。」


【音義 謂正生死位。即頌中及與二字以顯之。


△次師顯五無雜初斥前。】


「彼說非理所以者何謂前五位及無餘依。」


【音義 聖教但說六時無心。不應別有。六時者。謂
[007-0669c]
前五位。及入無餘依涅槃時。


△次申正。】


「應說生死即悶絕攝說及與言顯五無雜。」


【△三通妨。】


「此顯六識斷已後時由此不說入無餘依。」


【音義 或問曰。聖教既云六時無心。此何不言無
餘依耶。釋曰。此中明起滅分位門。故顯六轉識後
時。還從自種起。無餘不爾。唯滅無起。故略不言。


△三判通聖凡。】


「此五位中異生有四唯得存一無睡悶故。」


【音義 聖唯後三者。無想因果。唯屬凡夫故。自在
菩薩。謂八地已上。唯存一者。并無極重睡眠悶絕
故。


補遺 凡夫外道。俱名異生。以未證聖法。不能入
滅盡定。三乘聖人。不入無想定。不生無想天。八地
已上。得法自在故。無極重睡悶。但有入滅定耳。宗
鏡云。如來及自在菩薩。以惡法故。現似有睡。實無
有故。即二乘無學。亦有悶絕。從第二卷中至此。釋
三能變相竟。


△次會三能變俱轉示二諦初總明俱轉。】


「是故八識一切有情是謂略說識俱轉義。」


【音義 五隨緣現。而非常起。意雖常起。五位中無。
故八識中心及末那。二恒俱轉。意識不遇五種違
緣。前五隨緣。合有頓漸。則三俱轉。乃至八俱。是謂
[007-0670a]
略說識俱轉義。


補遺 開蒙。問一身八識。長俱時轉耶。有不俱時。
答七八二識。長恒俱轉。若第六起。有三俱轉。餘隨
緣合有四五六七至八俱轉


△次料簡俱義初簡示多識俱轉唯一有情
初問。】


「若一有情多識俱轉如何說彼是一有情。」


【合響 開蒙云。小乘來問。一身同時多識俱轉。如
何說彼是一有情


△次答初反詰。】


「若立有情依識多少如何可說自分有情。」


【音義 若謂依識多少。立有情數。則汝將謂無心
位者。既無有心。應非有情數耶。又若依識立有情
者。即如第六識與戒善相應起位。爾時可言人趣
有情。設起餘趣心時。應非人趣自分。何者。汝執一
識一有情。理應爾故。


△次顯正。】


「然立有情依命根數彼俱恒時唯有一故。」


【補遺 謂止依第八種子識命根一數。立一有情。
或依第八異熟現行果報識一數。立一有情。非依
識數多少。而立有情也。何者。一有情身。恒唯一故。


△二簡示多識轉有多等無間緣初問。】


「一身唯一等無間緣如何俱時有多識轉。」


【音義 難者意謂。諸心心所。依四緣生。餘三種緣。
[007-0670b]
或可容多等無間緣。一身唯一。既唯是一。云何一
時。能開導多識。令俱轉耶。


補遺 小乘所執七十五法。心法唯一。由前滅心。
引生後心。故云一身唯一等無間緣。


△次答初答等無間緣初順問意答。】


「既許此一引多心所寧不許此能引多心。」


【音義 此謂等無間緣。引多心所者。謂如前念眼
識。引生後念眼識。緣色等境時。必有善染心所。即
是一等無間。引多心所義。引所既爾。引王亦然。是
故諸識俱起。亦無有失。


△次奪破唯一。】


「又誰定言此緣唯一說多識俱者許此緣多故。」


【△次答多識轉義初以生緣力齊明諸識俱。】


「又欲一時取多境者識前後生不應理故。」


【音義 前問云。如何俱時。有多識轉。此釋云。多境
現前。諸緣和合。其勢力齊。不應前後而生識故。是
以容俱。


△二舉心所例明異類並起。】


「又心所性雖無差別寧不許心異類俱起。」


【音義 如諸心所心法體義。雖無差別。而善等六
位類別者。於一身中。一時俱轉。互不相違。心所既
爾。寧不許心王異類並起。


△三復約譬喻顯多識俱轉。】


「又如浪像依一起多故依一心多識俱轉。」
[007-0670c]


【音義 如一暴流。遇多風緣。有多波浪俱起。互不
相違。如一淨鏡。照多外質。有多影像俱起。互不相
違。如是於一阿賴耶識。遇多境界等緣。有多識轉。
亦不相違。


補遺 開蒙。小乘質曰。汝大乘宗。依一第八。立有
情者。何用多識。大乘釋曰。依用立多。如浪與像。依
一起多。故依一心多識俱轉。


△四以同時意識辯與五俱。】


「又若不許意與五俱如散意識緣久滅故。」


【音義 謂若一身。唯一識轉。是則不許意與五俱。
五非意俱。取彼五塵。應不明了。以無同時明了意
故。例如散位獨頭意識。緣過去久滅之境。似有似
無。不明了故。


△三簡示一同時意識緣境容多初問。】


「如何五俱唯一意識於色等境取一或多。」


【音義 問者意云。五識俱起唯一意識。色等多境。
現在前時。取一則可。云何或取多耶。


△次答。】


「如眼等識各於自境相見俱有種種相故。」


【音義 此以五識取境非一。例顯意識取境或多。
眼等識各於自境取一或多者。謂色有青黃赤白
等異。眼識緣境。或於一時。唯取青色一種。或於一
時。頓取青黃多種。如眼識於色如是。乃至身識於
觸。於一時一事境。或取一相。或復頓取多種境相。
[007-0671a]
如是分別意識。於一時間。或與眼識。唯取色塵。或
於一時。頓同五識。取色等五境。何者。以意識通緣
一切法。而有種種相見分故。


△四簡示諸識同類不俱初問。】


「何故諸識同類不俱。」


【音義 此躡前意。問謂若眼等諸識。各於自境。既
能取多。則眼等識。有多同類。云何一時不俱起耶。


△次答。】


「於自所緣若可了者一已能了餘無用故。」


【音義 眼等諸識。於自所緣不可了者。多亦奚為。
若可了者。一已能了。餘無用故。是以同類不俱起
耳。


△五簡示同時意識應有初問。】


「若爾五識已了自境何用俱起意識了為。」


【音義 此亦躡前問起。意謂。既云一已能了餘無
用者。五已能了。用意識何為。


△次答。】


「五俱意識助五令起名有分別五識不爾。」


【音義 答中先明意識起時。能為前五所依。助生
五識。非唯為了五所緣故。又於下次明。由意識故。
取境明了。非為無用。由此下。證六非五。不應一例。


補遺 開蒙。問其五六相須之理。答五由六而方
生。六由五而明了。前五與六。為明了門。六與五為
分別依。是相須理。
[007-0671b]


△六簡示諸識不相應初問。】


「多識俱轉何不相應。」


【補遺 王所俱轉。王所相應。諸識俱轉。何不相應。


△次答。】


「非同境故設同境者如五根識互不相應。」


【音義 心王與所互相應者。具五義故。同一剎那
和合似一。定俱生滅。同所依根。共所緣境。今此諸
識。雖有剎那俱起之義。非同境故。互不相應。問五
俱意識。豈非同境。釋設同境者。彼此所依體數異
故。互不相應。所依異者。非同王所同所依根。體數
異者。非同王所和合似一。如眼等識。雖與眼等根
俱時而轉。然不相應。此亦如是。


△三結示二諦初正示。】


「八識自性不可言定如幻事等無定性故。」


【音義 此結示俗諦。先以四義。顯非定一。一行相
謂見分。二所依謂根。三緣謂所緣。四相應謂心所。
以此四義各別異故。又一識滅時。餘七等不必滅
故。七是能熏。八是所熏。相各異故。又七是因。八是
果。亦非下。次明非定異義。第八前七。如水與波。無
異相故。定異則非更互。而為因果性故。如麥不生
荳等芽故。以智了知。如幻事等。無定性故。如經云。
譬如巨海浪。無有若干相。諸識亦如是。異亦不可
得。


合響 開蒙云。外人來問。八識相望。定一定異。內
[007-0671c]
返徵云。定一何失。外難內曰。若定一者。行相所緣
相應何異。能所熏等。何以不同。見一滅時。餘不滅
故。知非定一也。內又徵曰。定異何過。外難云。若定
異者。非因果性。非如水波。非如幻事。亦非定異。內
答之曰。八識相望。不定一異。外又徵曰。何故不定。
內釋曰。真俗道理須如此故


補遺 當知無性之俗。俗不違真故。總以幻事結
成無定性。八識是有法。非定一異宗。無定性故因。
如幻事喻。當知無相之真。真不違俗故。第八識如
水。前七識如波。真勝義如濕性。非波非水。亦不異
波水也。


△次簡非。】


「如前所說識差別相真勝義中心言絕故。」


【合響 此結示真諦。宗鏡第六十二卷。問若爾前
來所說。三能變相是何。答此依四俗諦中。第二道
理世俗。說有八等隨事差別。非四重真諦中。第四
真勝義諦。勝義諦中。若八識理。分別心與言皆絕。
故非一非異。又開蒙問云。泛問八識相望。既非
一異。四真俗中。當何真俗。答當第二俗第一真也。
問何理知當第二俗也。答第二俗者。隨事差別。乃
三科等是有別。第四真勝義諦。謂勝義勝義。不
可施設。即廢詮談旨諦。第二俗即隨事差別諦。第
一真即體用顯現諦。若欲備知八諦名義。當簡開
蒙五位八諦章。
[007-0672a]


補遺 理世俗者。不同外道餘乘所執我法。故名
為理。不約平等一實真如法性。故名世俗。


△三引證。】


「如伽陀說心意識八真故相無別相所相無故。」


【合響 宗鏡云。相所相無故者。相即是能。所相是
所。識上何者為能相所相。謂用為能相。體為所相。
或以見分為能相。相分為所相。又以七識為能相。
第八為所相。所相既無。能相非有。若入真門。理皆
無別。真門但是遮別。言無別無別。亦無別無不別


△次九行頌廣釋外難顯唯識初釋我法難
初結前問後。】


「已廣分別三能變相由斯一切唯有識耶。」


【合響 初領前。云何下正問。謂已明三種能變。為
自所變。相見二分所依。云何而知。依識所變。二分
假說。我法非別實有。由斯一切唯有識耶。


△次舉本頌答。】


「頌曰是諸識轉變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三末論釋成初正釋頌文初約相見分釋。】


「論曰是諸識者謂前所說非不離識心所法等。」


【音義 先釋初句是諸識言。亦攝心所。皆能變似
相見二分。是故依此立轉變名。所變下。釋第二句。
即此所變。似見相分。名為分別。及所分別。以是能
取所取相故。由此下。釋第三句。由此識變。似見相
[007-0672b]
分。緣起正理。彼所妄執。實我實法。離似所變。決定
非有。何者。離能所取。無別物故。非離所依。有能依
故。是故下。釋第四句。心及心所色不相應。此四位
者。名曰有為。虗空等六。即是無為。又前三位。從緣
生故。名之為實。不相應行。依色心立。故可名假。如
是一切。皆不離識。唯言但遮離識實物。非為遮止
不離識法。是故亦有心所法等。


合響 宗鏡第六十卷。釋云。是諸識轉變者。轉變
是改轉義。謂一識體改轉。為二相起。異於自體。即
見分有能取之用。相分有質礙之用。由識自體轉
起能取。及有礙故。所變見分說名分別能取相故
者。前所變中。以所變見分。名為分別。是依他性。能
取於所變依他相分故。起種種徧計所執分別。是
此識體所變用能分別。故名分別。其識所變依他
性相分。似所執相分者。名所分別。是前能分別見
分之所取相故。非謂識自體能緣。名為分別起。分
別見者。識之用也。相見俱依自證起故。又第六
十二卷云。此見相二分。妄執彼我法二執是無。即
由此見相二分外。妄情執有。心外我法之境。皆是
無。故云由此彼皆無


補遺 是中唯遮外境非有。識表心及心所非無。
即遣虗存實觀。不云唯相唯見。而云唯識。即捨濫
留純觀。不云唯二分。而云唯識。即攝末歸本觀。不
云唯心心所。而云唯識。即隱劣顯勝觀。無為即識
[007-0672c]
實性。亦不離識。以至俗故相有別。真故相無別。即
遣相證性觀。


△次約似我法釋。】


「或轉變者謂諸內識唯識義成契會中道。」


【音義 先釋初句。諸識准前。言轉變者。即內諸識。
及彼心所。我法分別熏習力故。生起之時。變似我
法。外境相現。立轉變名。此能下。釋第二句。謂此能
變三界心及心所。即名分別。虗妄分別為自性故。
此所妄執實我法性。名所分別。虗妄分別所執境
故。由此下。釋第三句。由此能變分別力故。變似外
境。我法相現。故實我法決定皆無。前引教理已廣
破故。是故下。釋第四句。由斯理故。一切唯識。以聖
教說。虗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故。唯言為遮徧計
所執離識實物。不遮不離識法。故真如及依他起。
亦是有性。由斯下結示。唯識我法非有。空識非無。
遠離二邊。玅符中道。


合響 宗鏡云。唯既不遮不離識法。故真如等亦
是有性者。唯言不遮不離識法真如及心所者。亦
不離識。故體皆有。今此位但遮離識所分別有。不
遮不離識真如等有。如理應知。此意既有能變分
別識。及所變境。依他相分所分別心外實法等。決
定皆無。唯有真如心所等法。皆不離識。亦是實有。
遠離增減二邊者。無心外法故。除增益邊。有虗妄
心等故。離損減邊。離損減邊故。除撥無如空。清辯
[007-0673a]
等說。離增益邊故。除心外有法。諸小乘執。唯識義
成。契會中道。無偏執故


△次釋小乘難初唯識所因難初略問答。】


「由何教理唯識義成豈不已說。」


【音義 已說者。指前第三四卷中。所引教理也。


△次廣釋義初復問。】


「雖說未了非破他義己義便成應更確陳成此教理。」


【音義 問者意云。雖前論文。廣引教理。已彰唯識。
然論家意。但在破他餘外妄計心外有法之執。於
唯識義。猶未顯了。非為破斥他義。己義便成。應更
確實指陳。成此唯識教理。


合響 若依宗鏡。小乘九難。此中應補出難辭。宗
鏡六十二卷。諸小乘師難云。離心之外。現見色法。
是其實境所緣。論主何故包羅歸心。總說名為唯
識。一乃色心有異。二又能所不同。關云。色境不牽
能緣心。以色從心可唯識。當情色境外迷心。心被
境迷非唯識


△次廣答初教理別明初引教初正引
初引五經。】


「如契經說三界唯心又說有情隨心垢淨。」


【合響 此中應先有答文。宗鏡論主答小乘云。只
此外邊色境。一是一切有情緣心變。二是一切有
情心之所持。根本皆由於心。是故攝歸唯識。次引
證云。十地經及華嚴經。說三界唯心。意云。三界之
[007-0673b]
法。唯是心之所變。離心之外。更無一物。此亦為遮
我法二執。但是妄情執有。舉體全無。唯有內心。故
言唯心。問欲色二界。有外器色境。云是心變故。所
言唯心。且如無色界天。唯有內心。無外色境。何要
更言唯心。豈不成相扶極成過。答不但說色境不
離心。方名唯心。此亦遮無色界天貪等取能取之
心故。為無色界有情。亦貪於空等境。起其妄心。故
無色界。亦名唯心。若得無漏時。其出世無漏色等。
是出世無漏心心所。唯識亦是唯心。故云三界唯
心。解深密經云。又說所緣唯識所現。即一切所緣
之境。唯是識之所變。更無外法。所以佛告慈氏菩
薩云。無有少法。能取少法。無作用故。楞伽經又云。
諸法皆不離心。無垢稱經又說。有情隨心垢淨。


△次引四智初標。】


「又說成就四智菩薩能隨悟入唯識無境。」


【合響 此即阿毗達摩經說。宗鏡第六十二卷云。
即是地前小菩薩。雖未證唯識之理。而依佛說。及
見地上菩薩。成就四般唯識之智。遂入有漏觀。觀
彼十地菩薩所變大地為黃金。攪長河為酥酪。化
肉山魚米等事。此小菩薩入觀觀已。即云。如是所
變實金銀等。皆不離十地菩薩能變之心。更無外
境。既作觀已。亦能隨順悟入真唯識理。又如勝論
師。為守六句義故。變身為大石。此有實用。若定實
境者。不應隨心變身境為石
[007-0673c]


△次釋初相違識相智。】


「一相違識相智境若實有此云何成。」


【合響 宗鏡云。第一相違識相智者。即四類有情。
各別能緣之識。識既相違者。其所變相分。亦相違
故。即天見是寶嚴池。魚見是窟宅。人見是清冷水。
鬼見是膿河猛火。緣此四類有情能變之識。各相
違故。致令所變之境。亦乃相違。所言相者。非是徧
計相。但是相分之相。由四類有情先業之力。共依
一處。各變相分不同。故名相違。識相言智者。即是
十地菩薩。能緣之智。智能了彼四類有情。自業識
所變相分不同。更無心外別四境。舊云一境應四
心者不正。問何以不正。答若言一境者。未審定是
何境。若離四類有情所變相分外。更別有一境者。
即是心外有法。問其四類有情。為是各變相分。為
本質亦別。答四類有情。由業增上力。其第八所變
相分亦別。若將此第八相分。望四類有情。前六識
說。即為本質故。相質皆別。故知更無外境。唯有識
也。唐三藏云。境非定一。故為四類有情所變相分。
隨四類有情能變之心。境亦成四。一處解成差。證
知唯有識。論云。如人見有糞穢處。傍生見為淨玅
飲食。於人所見淨妙飲食。諸天見為臭穢不淨。故
知隨福見異。垢淨唯心。業自差殊。食無麤細


△二無所緣識智。】


「二無所緣識智彼境既無餘亦應爾。」
[007-0674a]


【合響 宗鏡云。第二無所緣識智者。無所緣識者。
即是一切異生。將自第六獨生散意識。緣過去未
來水月鏡像等。變起假相分是。此等相分。但是眾
生第六識妄搆畵徧計。當情變起。都無心外實境。
名無所緣識。言智者。即是十地菩薩。能緣之心。菩
薩云。此等異生所變假相分。皆不離一切異生能
變之心。是其唯識。即以此例。於一切實境。亦不離
一切有情能緣之心。離心之外。更無一物。舊云。緣
無不生。慮即不正。問何以不正。答且如緣空華等
一切假境之時。心亦起故。何言緣無不生慮。故知
緣無體假境時。不無內心實相分。能牽生心。望見
分亦成所緣緣義。未有無心境。曾無無境心。又不
違護法四分成唯識義。若離却內心實相分外。其
搆畵徧計執心之境即無。唐三藏云。應言境非真
慮起。證知唯有識


△三自應無倒智。】


「三自應無倒智不由功用應得解脫。」


【合響 宗鏡云。第三自應無倒智者。即十地菩薩。
起智觀察一切眾生。妄執自身。為常樂我淨。菩薩
云。此但是凡夫執心倒見。離却妄執心外。其凡夫
身上。實無常樂我淨之境。必若有者。應異生不假
修行。而得解脫。既不爾者。明知唯有妄識


△四隨三智轉智。】


「四隨三智轉智境若是實何容不現。」
[007-0674b]


【合響 宗鏡云。第四隨三智轉智者。一隨自在者
智轉智。即是菩薩起智。觀自所變之境。皆不離我
能變之心。是其唯識。為八地已去菩薩。能任運變
大地為黃金。攪長河為酥酪。此是境隨真智轉。所
變事皆成。轉者改換舊質義。即隨轉大地山河舊
質。成金銀等。眾生實得受用。鍛煉作諸器具皆得。
若離心有外實境者。如何山河等。能隨菩薩心。便
變為金銀等物。以相分本質。皆悉轉故。故知一切
諸境。皆不離菩薩能變之心。乃至異生。亦能變火
為水。變晝為被。點鐵成金等。此皆是境隨事智轉。
所變事皆成。亦是唯識。若是迦多演那所變宮殿
金銀等。皆不成就。故知離心更無實境。論云。凡變
金銀宮殿者。是實定果色。從初地已去。方能變。若
約自在八地已上菩薩。於相及土。皆得自在。以上
品定心有大勢力。所變金銀宮殿等。皆得成就。如
變金銀鍛煉作諸器具。實得受用。其所變金銀。是
實定果色。皆不離菩薩內心。是其唯識。心外無境。
若諸聲聞。及地前小菩薩等。若變金銀宮殿時。即
託菩薩所變金銀宮殿。以為本質。第六識所變金
銀等。皆不成就。無實作用。然所變金銀。是假定果
色。不離聲聞諸小菩薩內心。是其唯識。心外無境。
今迦多演那。緣是聲聞。未得上品定故。所變金銀。
雖無實作用。然不離內識。心外無境。又古德云。色
自在心生故。心能變色。所以移山覆海。倒地翻天。
[007-0674c]
攪長河為酥酪。變大地為黃金。悉無難事。二隨觀
察者智轉智者。無性菩薩云。謂諸聲聞獨覺菩薩
等。若修苦空等觀。得相應者。或作四諦觀時。隨觀
一法之上。唯有無常苦空無我等。眾相顯然。非是
諸法體上。有此眾多苦空等義。但是苦空等眾相。
即是諸法之體。既若無常相。於聖人觀心上有者。
故知一切諸法。皆不離觀心而有。三隨無分別智
轉智者。謂菩薩根本智。證真如時。真如境與智冥
合。能所一般。更無分別。離本智外。更無別境。即境
隨真智轉。是故說唯心。汝小乘若執有心外實境
者。即證真如時。一切境相。何不現前


△三結。】


「菩薩成就四智者於唯識理決定悟入。」


【△三引一頌。】


「又伽他說心意識所緣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餘。」


【音義 諸識所緣。皆不離識。是故佛說一切唯心。


△次總結。】


「此等聖教誠證非一。」


【△次顯理初正顯初約能緣顯親相分
前五。】


「極成眼等識五隨一故如餘不親緣離自色等。」


【音義 宗鏡云。第一成立五塵相分。皆不離五識
者。今但成立一識相分。不離於識。餘四識準作。量
云。極成眼識是有法。定不親緣離自識色是宗。因
[007-0675a]
云。極成五識中隨一攝故。如餘極成四識。將釋此
量。分之為二。初釋名揀過。次略申問答。初者宗。前
陳云極成。即揀兩宗不極成眼識。且如大乘宗中。
許有他方佛眼識。及佛無漏眼識。為小乘不許。亦
揀之不取。若小乘宗中。執佛是有漏眼識。及最後
身菩薩。染污眼識。即大乘不許。亦須揀之。即兩宗
互不許者。是不極成法。今但取兩宗共許極成眼
識。方立為宗。故前陳言極成眼識也。問若不致極
成兩宗簡。即有何過。答前陳便。有自他一分所別
不極成過。因中亦犯自他一分所依不成過。為前
陳無極成眼識。為所依故。所以安極成二字簡。後
陳言。定不親緣。離自識色宗者。但是離眼識相分
外。所有本質色。及餘四塵。但離眼識者。皆不親緣。
若立敵共諍。只諍本質也。若大乘自宗。成立眼識。
親相分色。問何故不言定親緣。不離自識色耶。答
恐犯能別不極成過故。謂小乘不許色不離於眼
識故。次因云。極成五識中隨一攝故者。因言極成。
亦簡不極成五識。若不言極成簡。空言五識中隨
一攝者。即此因犯自他一分隨一不成過。所以因
安極成言揀之。喻云如餘極成四識者。喻言極成。
亦揀不極成法。若不安極成。犯一分能立所立不
極成過。所以安極成言簡。既立得相分色。不離於
眼識。餘聲香味觸等。皆準此成立。皆不離於餘四
識故。次申問答。一問宗依須兩共許。今後陳立者。
[007-0675b]
言不親緣離自識色。敵者許親緣離自本質色。何
言極成。答小乘亦許眼識不親緣餘四塵。以離眼
識故。但使他宗許有不親緣離自識色。即是宗依
極成也。二問他宗既許餘四塵。眼識不親緣。後合
為宗。便是相扶。豈成宗諍。答今所諍者。但取色塵
本質。眼不親緣。互相差別。順己違他。正成宗體。以
小乘雖許色本質。離於眼識。且是親緣。今言不親
緣。豈非宗諍。三問宗中所諍。是眼識不親緣本質
色。同喻如餘四識。餘四識但不親緣餘四塵。豈得
相似。答餘四識是喻依。各有不親緣。離自識法。是
喻體。今取喻體。不取喻依。亦如聲無常宗。同喻如
瓶。不應分別聲瓶有異。但取聲瓶各有無常義。相
似為因等也


△次後三。】


「餘識識故如眼識等亦不親緣離自諸法。」


【合響 宗鏡云。第二以理成立第六。兼闇成立七
八二識者。量云。極成餘識是有法。亦不親緣離自
識法宗。因云是識性故。同喻如極成五識。釋云。宗
前陳言極成。亦簡不極成。若不言極成。犯自他一
分所別不極成過。若言六七八識為有法。他不許
七八二識。即犯他一分所別不極成過。若但立意
識為有法。因中便犯不定過。被他將七八二識為
異喻。量犯共中自不定過謂六七八識。皆共識性故因。是則識性因寬。向
七八異喻上轉。是故不定。小乘出過云。為如眼等五識。是識性故。證汝第六不親緣離自諸法耶。為如七
[007-0675c]
八二識是識性故。證汝第六是親緣離自諸法取。以小乘許本質色離於眼識。且是親緣故。大乘若不感
立七八。即彼小乘就己所計。謂七八二識親緣離自本質色。故將七八翻為異喻也。今但總

言餘。別取第六。意兼七八。即闇成立攝取七八於
餘識之中。後陳言。亦不親緣離自識法者。亦者同
也。同前極成五識不親緣離自識諸法。因云是識
性故者。即同五識是識性故。喻如極成五識者。即
同五識亦不親緣離自識故。明知即親緣不離自
識法。既成立已。故知一切親所緣緣境。皆不離心。
是唯識義


△次明所緣不離心體初親所緣緣。】


「此識所緣定非離此二隨一故如彼能緣。」


【音義 宗鏡云。第三以理成立。前六識親所緣相
分。皆歸心體。所言心體者。即自證分也。然雖見分
亦依自證而轉。今但立相分者。以見分共許故。量
云。六識親所緣緣是有法。定不離六識體宗。因云。
見相二分中隨一攝故。如彼能緣見分。小乘許見
分不離心體故。取為同喻


△次疎所緣緣。】


「所緣法故如相應法決定不離心及心所。」


【音義 宗鏡云。第四道理成立。一切疎所緣緣境。
皆不離心。是其唯識。即第八識相分。望前六。名疎
所緣緣。以小乘不許第八故。但云疎所緣緣也。量
云。一切隨自識所緣是有法。決定不離我之能緣
心及心所宗。因云。以是所緣法故。同喻如相應法。
[007-0676a]
釋曰。此量後陳言。定不離我之能緣者。謂一切有
為無為。但所緣之法。定不離我之能緣識。若後陳
不言我之能緣者。便犯一分相扶之失。謂小乘亦
許他心智所緣之境。不離能緣心法。為簡此相扶
過。遂言我之能緣。即簡他之能緣也。同喻如相應
法者。即是前來已成立親相分是也。皆是所緣法


△次總結。】


「此等正理誠證非一。」


【△次結勸總證初勸信。】


「故於唯識應深信受離有離無故契中道。」


【音義 我法非有者。以是徧計所執性故。空識非
無者。依他圓成非所執故。


△次引證初正引。】


「慈尊依此說二頌言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


【音義 準中邊論釋曰。虗妄分別有者。謂有所取
能取分別。於此二都無者。謂即於此虗妄分別。永
無所取能取二性。此中唯有空者。謂虗妄分別中。
但有離所取。及能取空性。於彼亦有此者。謂即於
彼二空性中。亦但有此虗妄分別。一切法者。謂諸
有為及無為法。虗妄分別。名有為。二取空性。名無
為。依前理故。說此一切法非空非不空。由有空性
虗妄分別。故說非空。由無所取能取性故。說非不
空。有故者。謂有空性虗妄分別故。無故者。謂無所
[007-0676b]
取能取二性故。及有故者。謂虗妄分別中。有空性
故。及空性中。有虗妄分別故。是則契中道者。謂一
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如是理趣。玅契中
道。亦善符順般若等經。說一切法非空非有。


補遺 宗鏡云。虗妄分別有者。即有三界虗妄分
別心。於此二都無者。謂無能取所取我法二執之
相。於真如心之上都無。此中唯有空者。謂此妄心
中。唯有此妄。此是空性。依空所顯故。於彼亦有此
者。彼者彼空性中。亦有此者。亦有此妄分別識。即
虗妄分別。是世俗諦故。於此俗諦中。亦有真諦之
空性也。故說一切法者。即有為無為二法。即一切
法也。非空非不空者。非空謂虗妄分別心及空性。
即依圓是有。故名非空。以二諦有故。非不空者。謂
能取所取我法二執之相是空。即徧計性也。有無
及有故者。有謂虗妄分別有故。無謂二取我法無
故。及有故者。謂於妄分別中。有真空故。於真空中。
亦有妄分別故。是則契中道者。謂非一向空。如清
辨等。非一向有。如小乘等。故名中道。謂二諦有。不
同清辨。二取我法無。不同小乘。故名中道。


△次簡示。】


「此頌且依染依他說理實亦有淨分依他。」


【合響 謂頌言虗妄分別有。且依染依他說。如實
義者。亦有淨分依他。以染淨分。皆名依他性故。問
何故但言染緣起。便能顯中道耶。答以緣起法。即
[007-0676c]
中道故。前第三卷中云。應信大乘緣起正理。謂此
正理。深玅離言。又云。謂此因果理趣顯然。遠離二
邊。契會中道等。亦可頌中已含淨分依他。但不顯
說耳。何者。以後文云。淨分依他。亦圓成故。


△二世事乖宗難初難。】


「若唯內識似外境起處時身用定不定轉。」


【音義 宗鏡云。第二世事乖宗難。此是經部師難
云。論主若言唯有內識無心外境者。如何現見世
間。情與非情等物。有處定時定。身不定作用不定
等。就此中。自有四難。一處定難。二時定難。三身不
定難。四作用不定難。初難云。論主若言一切皆是
唯識。無心外境者。且如世人。將現量識。正緣南山
處。其識與山。俱在其南。山不離識。可言唯識。忽若將
現量識。緣北之時。其山定在南。且不隨緣者。心轉
來向北。既若緣北之時。緣南山心不生者。明知離
識之外。有實南山之境。此何成唯識。第二時定難
者。難云。若正緣南山時。識現起。山亦隨心起。即可
成唯識義。且如不緣南山時。其緣山心即不生。然
山且在。不隨心滅。即是離心有境。何成唯識義。此
上二難。皆是難現量識。亦難比量。若約比量心者。
即山相分。亦於餘處心上現故。第三有情身不定
難者。難云。若言一切皆是唯識者。且如有多眾有
情。同在一處。於中一半眼有患眩瞖者。或十或五。
或有見空華。或有見頭髮。或有見蒼蠅。或有全不
[007-0677a]
見物者。此等皆是病眼人自識變起。所變髮蠅等
相分。皆不離患眩瞖者之心。可是唯識。且如一半
不患眩瞖者。或十或五。共在一處。所見一般物皆
同。境既是一者。明知離心有境。何成唯識。第四作
用不定難者。於中分出三難。第一難云。復有何因。
患眩瞖所見髮蠅等。即無髮蠅等實用。餘不患眩
瞖者。所見髮蠅等物。是實用非無。法大乘既許皆
是唯識者。即須一時有實作用。不然一時無實作
用。今既不同。未審何者是其唯識。第二難云。復云
何因有情。於夢中所得飲食刀杖毒藥衣服等。即
無實作用。及至覺時。若得便有實用。等三難云。復
有何因尋香城等。即無實作用。餘甎土城等。便有
實作用


△次釋。】


「如夢境等應釋此疑。」


【音義 宗鏡云。論主答前四難。引二十唯識頌云。
處時定如夢。身不定如鬼。同見膿河等。如夢損有
用。若依此頌。答前四難即足。且第一答前處定難
者。論主云。汝還許有情。於夢中。有時見有邨園。或
男或女等物。在於一處即定。其有情夢心。有時便
緣餘處。餘處便不見前邨園等物。即夢心不定。汝
且總許是唯識否。經部答云。我宗夢中雖夢境處
定。夢心不定。然不離有情夢心。皆是唯識。論主云。
我覺時境色亦復如然。雖山處長定。其有情能緣
[007-0677b]
心不定。然皆不離現心。總是唯識。立量云。我宗覺
時所見境色是有法。決定是唯識為宗。因云。境處
定心不定故。喻如汝宗夢中之境。皆是唯識。第二
答前時定難者。論主云。且如有情。於夢中所見邨
園等物。其夢心若緣時。可是唯識。若不緣時。應非
唯識。經部答云。我夢中之境。若夢心緣時。亦是唯
識。若夢心有不緣時。然不離夢心。亦是唯識。論主
云。我覺時境色亦復如然。我今長時緣南山。山不
離心。是唯識。有時緣山。心雖不生。然不離現心。亦
是唯識。頌云。處時定如夢。此一句答前二難。第三
答身不定難。論主云。汝經部還許眾多餓鬼。同於
一處。於中有三有五。業同之者。即同見膿河定。又
有三五。隨自業力。所見不定。即同於一處。或有見
猛火。或有見糞穢。或有見人把棒欄隔。如是餓鬼
同於一處。一半見境定。一半所見各異。汝總許是
餓鬼唯識否。答云。雖見有同異。然不離餓鬼自業識
所變。皆是唯識。論主云。我宗唯識。亦復如是。雖一
類患眩瞖者。所見各別。有一類不患眩瞖者。所見
即同。然不離此二類。有情識之所變。皆是唯識。頌
云。身不定如鬼。同見膿河等。此兩句頌。答此一難。
成唯識。第四總答作用不定中三難者。論主云。汝
經部等。還許有情夢中所得刀杖飲食等。無實作
用。是唯識否。答云爾。又問只如有情於夢中。有時
遺失不淨。及失尿等事。即有實作用。汝亦許是唯
[007-0677c]
識否。答云爾。論主例答。汝既許夢中有實作用。及
無實作用。俱是唯識者。即知我宗患眩瞖。及不患
者。并夢中現覺。兼假城實城。此三般皆是有實作
用。亦如汝夢中。有實無實作用。皆是唯識。論主以
量成立云。我宗覺時境色是有法。定是唯識宗。因
云有實作用故。如汝夢中境色不然。汝夢中境色
是有法。應非唯識宗。因云。有實無實作用故。如汝
覺時境色唯識。頌云。如夢損有用。此一句答上難


△三聖教相違難初難。】


「何緣世尊說十二處。」


【音義 第三明聖教相違難者。小乘難意云。論主
若言一切皆是唯識。無心外實境者。何故世尊。於
阿含經中。說有十二處。若一切皆唯識者。世尊只
合說意處法處。即不合說有十色處。今世尊既說
有十二處者。明知離却意法處外。別有十色處。是
心外有。何言一切皆唯識


△次釋。】


「依識所變非別實有令知外法亦非有故。」


【音義 宗鏡云。論主答中分三。初假答。二正答。三
喻答。初假答。引二十唯識頌云。識從自種生。似境
相而轉。為成內外處。佛說彼為十。言識從自種生
者。即五識自證分現行。各從五識自種而生。將五
識自種。便為五根。言似境相而轉者。即五識自證
[007-0678a]
分。從自種生已。而能變似二分現。其所變見分。說
名五識。所變相分。自外境現。說名五境。其實根境
十處。皆不離識。亦是唯識。此是假將五識種子。為
五根。答經部師。以經部許有種子。問設許有種子。
豈不執離識有。答彼許種子。在前六識中持。亦不
離識有。論主云。其所變相分。似外五境。亦不離識
有。能變五識種即五根。亦不離識有。雖分內外十
處。然皆是唯識。言佛說彼為十者。以佛密意。為破
外道執身。為一合相我故。遂於無言之法。強以言
分別。說有根塵十處。有大勝利故。唯識頌云。依此
教能入。數取趣無我。解云。謂若有智者。即依此佛
說根塵十處教文。便作觀云。我於無量劫來。為惡
慧推求。愚癡迷闇。妄執自他身。為一合相。我因此
生死沉淪。今依教觀自他身。但有根塵十處。以成
其體。於一一處中。都無主宰自在常一等用。何曾
有我。因此便能悟入無我之理。成我空觀。此即大
乘。假將五種子為五根。假答小乘也。小乘又難云。
若爾者。且如五塵相分色。是五識所變故。可如汝
宗是唯識。其本質五境色。未審是何識之唯識。謂
五識及第六。皆不親緣本質五境。即此本質五境。
豈不離心外有。何成唯識。因此問故。便是論主第
二正答。唯識論云。依識所變非別實有。解云。此依
大乘自宗正解。即約已建立第八識了。既論主云。
五塵本質色。此是第八識之親相分。相分不離第
[007-0678b]
八識。亦是唯識。第三喻答者。即論主舉喻答小乘。
世尊建立十二處之所以。唯識論云。如遮斷見說
續有情。但是佛密意。破於眾生一合相我。假說有
十二處名。令眾生觀十二處法。都無有我。便入我
空。次依唯識。能觀一切諸法之上。皆無實軌持勝
性等用。既除法執。便成法空


△四唯識成空難初難。】


「此唯識性豈不亦空不爾如何。」


【音義 宗鏡云。小乘難云。既言一切諸法。皆無實
軌持勝性等用。成法空觀者。即此唯識體性。豈不
亦空。因此便成第四唯識成空難。謂識性不可
空故。答云不爾。復徵云。不空又如何。


△次釋。】


「非所執故謂依識變由此慈尊說前二頌。」


【音義 宗鏡第六十三卷。論主答云。唯識體即不
空。非所執故。我前言空者。但是空其一切法上。妄
心執有實軌持勝性等用。徧計虗妄之法。此即是
空非空離執唯識之體。即如根本智。正證如時。離
言絕相。其徧計虗妄。一切我法。皆不現前。於此位
中。唯有本智。與理冥合。不分能所。此識體亦空。便
無俗諦。俗諦無故。真諦亦無。真俗相依。而建立故


△五色相非心難初難。】


「若諸色處亦識為體一類堅住相續而轉。」
[007-0678c]


【音義 宗鏡云。小乘難意云。若言一切外色。皆心
為體。由心自證分。變似能取。說名見分。變似所取。
說為相分者。何故所變色相即顯現。其能變心。即
不顯現。又若外色以心為體者。何故所變色。即一
類相續而轉。且如外色山河大地等。即千年萬年
一類。更無改變。又相續不斷。得多時住。若有情能
變心。即有改變不定。又不得多時。今外色既不似
內心者。明知離心有外實色。何言一切皆是唯識


△次釋初正釋。】


「名言熏習勢力起故是故諸識亦似色現。」


【音義 宗鏡云。此但由一切有情。無始時來。前後
遞互。以名言虗妄熏習。作心外堅住相續等解。由
此勢力。有此相現。非是真實有心外堅色等。外人又
問。既言唯識者。有情何要變似外色而現。論主云。
一切有情。若不變似外色現者。便無染淨之法。且
如一切凡夫。由先迷色等諸境顛倒妄執。由此雜
染便生。雜染體即二障。汝外人若不許識變似外
色現者。即有情不起顛倒。顛倒妄執既若不起。即
雜染煩惱不生。雜染既若不生。淨法因何而有


△次引證。】


「如有頌言亂相及亂體若無餘亦無。」


【音義 宗鏡云。亂相者。即前所變色相。亂體者。即
能變心體。應許為色識者。即前所變亂相。及與非
[007-0679a]
色識者。即前變心是體。若無餘亦無者。若無所變
似外色境為亂相者。亦無能變之識體。故知須變
似外境現。所以諸色皆不離心。總是唯識


△六現量違宗難初難。】


「色等外境分明現證現量所得寧撥為無。」


【音義 宗鏡云。小乘難意云。且如外五塵色境。分
明五識現證。是現量所得。大小乘。皆共極成。何故
撥無言一切唯識。二十唯識論中。亦有此難云。諸
法由量刊定有無。一切量中。現量為勝。若無外境。
寧有此覺。我今現證如是境耶。意云。論主若言無
外實境者。如何言五識現量。取外五塵境。若是比
量非量。徧計所起。徧計所執。強思計度搆畵。所生
相分。不離於心。可成唯識。今五識既現量。得外實
五塵境者。何故亦言皆是唯識


△次釋。】


「現量證時不執為外不可執為是實外色。」


【音義 宗鏡云。論主云。且如現量五識。緣五塵境
時。得法自性。不帶名言。無籌度心。不生分別。不執
為外。但是後念分別意識。妄生分別。便執為外。言
有實境。問且小乘許現量心中。不執為外否。答許。
問與大乘何別。答唯識鏡云。若是大乘。即五識及
同時意識。皆現量。不執為外。若小乘宗。即唯是五
識。不執為外。論主云。汝小乘既許五識緣境。是現
量。不執為外者。明知現量心中。皆無外境。是其唯
[007-0679b]
識。外人又問云。其五識所緣現量五塵境。為實為
假。答是實。難云。若爾者。即是離心外。有實五塵境。
何言唯識。答五識緣五塵境時。雖即是實。但是五
識之所變自識相分。不離五識。皆成唯識。意云。五
識各有四分。其五塵境。是五識之親相分。由五識
自證分。變似色等相分境現。其相分。又不離見分。
皆是唯識。若後分別意識起時。妄執心外有其實
境。此即是無不稱境體而知故。問且如五識中瞋
等煩惱起時。不稱本質。何言唯是現量。答雖不稱
本質。然稱相分。亦是現量。由心無執故。其第六意
識相應瞋。若與執俱時相分本質皆不稱。若不與
執俱起時。即同五識。問何故五識無執。答由不通
比非二量故無執。故知五識現量緣境。不執為外。
皆是唯識


△七夢覺相違難初難。】


「若覺時色皆如夢境於自色境不知唯識。」


【音義 此即夢覺相違難。先牒領前意。如從下正
難。覺時所緣如夢唯識。今觀法喻。依不全同。如從
夢覺。知彼唯心。云何覺時。不知唯識。


△次釋。】


「如夢未覺不能自知由斯未了色境唯識。」


【音義 先仍舉喻。如人正在夢中。不能自覺夢境
唯心。要至醒時。返思夢中。一切唯識。次法合云。覺
時境色。應知亦然。若人未得真如智覺。不能自知
[007-0679c]
三界唯心。至真覺時。亦能追覺所緣唯識。未得真
覺。恒處夢中。由斯未了色境唯識。


合響 宗鏡第六十四卷云。即第七是生死長夜
根本。能令起惑造業。三界輪迴。直須至真覺位時。
方知一切皆是唯識。故知萬法唯識。夢覺一如。覺
中所見。即明了意識。夢中所見。即夢中意識。分別
之意既同。差別之境何異。迷悟若此。曷疑慮焉昏。
覺如斯。可洞達矣。


△八外取他心難初難。】


「外色實無可非內識境他心實有寧非自所緣。」


【音義 宗鏡云。若論主言外色實無是內識之境
者。即可然。且如他人心是實有。豈非自心所緣耶。
意云。且如此人心。若親緣得他人心著。即離此人
心。別有心為境。若此人心。緣他心不著者。即有境
而不緣。若緣著。即乖唯識義。若緣不著者。即何成
他心智耶


△次釋。】


「誰說他心非自識境如緣他心色等亦爾。」


【合響 宗鏡。論主答云。誰說他人心。非此人境。若
此人親緣他人心即不得。若託他人心為質。自變
相分緣。亦有他心智。但變相分緣得。即不得他人
本質。但由他人影像相。自心上現。名了他心。即知
他心相分。不離自心。亦唯識。意云。此人心緣他人
心時。變起相分。當情相分。無實作用。非如手等執
[007-0680a]
物。亦非如日舒光。親照其境。緣他人心時。但如鏡
中影。似外質現。鏡中像。亦無實作用。緣他人心時。
亦復如是。非無緣他人心體故。名了他心。非親能
了。親所了者。謂自所變。又古德問。他心智者。謂既
有他人心。為自心之所知。即是離自心外。有他人
心。為自心之境。何得言無境唯有識耶。答謂緣他
身浮塵根相分色。亦不親得。但託為質。如自身眼
識。緣第八識所變器世間色時。亦但託為質。亦不
親得。其耳等四識。緣本識所變。聲等亦爾。以本質
是第八識變。今望五識。故名影識。如五識等。緣本
識所變本質境。亦不親得。雖亦得緣。只成疎所緣
緣。


△九異境非識難初略問答初難。】


「既有異境何名唯識。」


【音義 宗鏡。小乘云。唯識之義。但離心之外。更無
一物。方名唯識。既他人心。異此人心為境。何成唯
識耶。又他人境。亦異此境。即離此人心外有異境。
何成唯識


△次釋。】


「奇哉固執觸處生疑豈唯識教但說一識。」


【音義 宗鏡云。汝小乘。何以此堅執處處生疑。豈
唯識之言。但說一人之識耶。


△次復問答初難。】


「不爾如何。」
[007-0680b]


【音義 不唯一識。義復云何。


△次釋初斥失。】


「汝應諦聽若唯一識誰為誰說何法何求。」


【音義 初句誡聽。若唯下出過。六法界凡。四法界
聖。佛法界尊。三乘界卑。菩薩為因。佛界為果。佛為
九界說。九界從佛求。此諸有情。由各有識。是事方
成。若唯一識。如是等事悉不成就。


合響 宗鏡云。若言有一人之識者。即豈有凡聖
尊卑。若無佛者。眾生何求。若無凡夫。佛為誰說


△次正釋。】


「故唯識言有深意趣定離諸識實有色等。」


【音義 初句標立。識言下釋成。謂我所立識言。總
顯一切有情。各有五位。一者心法。謂八種識。二者
心所有法。謂六位心所。三者所變。謂相見二分。四
者分位差別。謂不相應行。五者無為。謂真如等。初
即識之自相。次即識之相應。三即初二所變。四即
前三分位。五即前四實性。如是百法。皆不離識。故
立識言。有深意趣。所立唯言。但遮愚夫所執外實
色等。不遮內識所變。不離諸識色等諸法。故立唯
言。亦有深趣。


合響 宗鏡第五十九卷。問一百法中。凡聖總具
不。答若凡夫位。通約三界九地種子。皆具一百法。
若諸佛果位。唯具六十六法。除根本煩惱六。隨煩
惱二十。不定四。不相應行中四。共除三十四法。問
[007-0680c]
心攝一切。云何但標五位百法之門。答雖標百法。
以為綱要。此中五位次第已攝。無盡法門。不出於
此。何者百法云。一明心法。謂此八種心王。有為法
中。此最勝故。世出世間。無不由心造。二明心所有
法。與此心王。常相應故。名相應法。望前心王。此即
是劣。先勝後劣。所以次明。三色法。心王等之現影。
謂此色法不能自起。要藉前二心王心所變現故。
變不親緣。故致影言。或通本質。前二能變。此為所
變。先能後所。所以次明。四不相應行。謂此得等二
十四法。不能自起。藉前三位差別假立。前三是實。
此即是假。先實後假。所以次明。五無為法。體性甚
深。若不約法。以明無為。無由得顯。故藉前四斷染
成淨之所顯示。前四有為。此即無為。先有後無。所
以後明


△三勸信。】


「若如是知唯識教意故定應信一切唯識。」


【音義 謂若解知唯識理者。便能善備福慧資糧。
速證法空。成無上覺。復能救拔含識輪迴。此等勝
益。是信唯識教。遠離增減二過者所為。非全撥無
違教理者。能成是事。是故欲求無上覺者。應信唯
識。


△二釋分別難初外人申難。】


「若唯有識都無外緣由何而生種種分別。」


【合響 宗鏡第六十三卷云。又小乘都申一難。若
[007-0681a]
唯識無外境者。由何而得種種心生。既若無境牽
生心。即妄心由何而起。未有無心境。曾無無境心


△次舉本頌答。】


「頌曰由一切種識以展轉力故彼彼分別生。」


【△三末論釋成初略釋頌文初染種現生染
分別初別釋句義初釋第一句初明四果
初出所有。】


「論曰一切種識謂本識中增上果故名一切種。」


【合響 宗鏡第六十三卷云。功能有二。一現行名
功能。即似穀麥等種。能生芽功能是。二第八識中
種子名功能。有能生現行功能故。今言一切種識
者。但取本識中種子功能。能生一切有為色心等
法。即色為所緣。心便是能緣。即色是境不離心是
唯識。即此心境。但從本識中生起。何要外境方生


△次明所除。】


「除離繫者非種生故此說能生分別種故。」


【音義 問果有五種。何除離繫。答除離繫者。以非
種生故。問彼是可證。何非種生。答彼離繫果。雖可
克證是了因所了。而非種生。須起現行。真無漏道。
斷障所證善無為法。此現起道。雖從種生。望於彼
果。有展轉義。然非此中正意所說。此說能生分別
種故。有展轉義者。即現行無間道是能斷。解脫道
[007-0681b]
是能得。有增上緣等故。


△次出種識體。】


「此識為體故立識名種離本識無別性故。」


【音義 謂此種是本識相分。即以所依。而為自體。
以種離識。無有別體。故立識名。


△三簡示種識。】


「種識二言簡非種識非持種識後當說故。」


【音義 謂種識二字合言者。簡非種識。現行異熟
識名識。而非是種。種子未成熟名種。而非是識。今
簡非彼故名種識。又種識言顯本識中生現之種。
非顯能持種子之識。此差別義。向後當說。


△二釋第二句。】


「此識中種餘緣助故共不共等識種盡故。」


【音義 頌言如是如是變者。謂識中種。得餘增上
緣等力助故。即從生位轉變。成熟增上緣。乃識種
因緣之餘。故曰餘緣。顯變種多重言如是。此攝名
言我執有支。共不共等識種盡故。名一切耳。


△三釋第三句。】


「展轉力者謂八現識彼皆互有相助力故。」


【音義 展轉力者。即餘緣助也。八現行識。及相應
等法。望於種子。皆有助種生現之力。故名展轉。


△四釋第四句。】


「即現識等總名分別分別類多故言彼彼。」


【音義 即從種生現行識等。總名分別。然有王所
[007-0681c]
類多。故言彼彼。


△次示頌答意。】


「此頌意說雖無外緣何假外緣方起分別。」


【△次淨種現生淨分別。】


「諸淨法起應知亦然淨種現行為緣生故。」


【音義 謂由依附本識一切淨種轉變差別。及以
現行淨法。為緣助故。彼彼淨法。而亦得生。何假外
緣。方得生起。


△次廣釋頌義初徵。】


「所說種現緣生分別云何應知此緣生相。」


【△次釋初正釋緣生初且明四緣初標。】


「緣且有四。」


【補遺 安鏡云。因緣則於有為之門。親辦自果。無
間則為開導之義。萬有咸生。所緣則具慮託而方
成。約親疎。而俱立增上。則有勝勢力。不障他緣。瑜
伽論云。因緣一種。亦因亦緣。餘三種。唯緣非因。


△次釋初因緣初標列。】


「一因緣謂有為法此體有二一種子二現行。」


【音義 感果曰因助生曰緣因者是果之因即此因有親能生果之用
名緣親辦自果有助生義因即是緣故名因緣有為

法者要而言之除法界外餘色心等又此中即指
本識中種及能熏心心所等。


△次釋義初正釋初種子。】


「種子者謂本識中此唯望彼是因緣性。」
[007-0682a]


【音義 謂本識中。三性三界九地等。差別功能。名
為種子。能引次後功能者。種生種義。能起同時自
類果者。種生現義。此即三性界地等差別功能。彼
謂次後自類功能。及現果也。


合響 宗鏡第七十卷云。若一切煩惱種。被加行
智折伏已。永無生現行用。雖種子是因緣法。以不
能生現行故。不得名因緣。又如將心種望色現。亦
不名因緣。心種生心現。色種生色現等。皆是因緣。
此雙通新本二類種子故


△次現行。】


「現行者謂七轉識極微圓故不熏成種。」


【補遺 謂七轉識。與相應心所。及所變相見性界
地等。差別諸法。皆名現行。即此差別現行。唯除佛
果。善七轉識等。及六識三性中。極劣無記外。餘七
轉識。及彼相應所變相見等現行法。熏根本識。生
自類種。此轉識等。望自類種。是因緣性。第八下釋
疑。謂有疑曰。第八王所一總是心法。何緣第八心
王。是所熏心所。非所熏耶。心品即觸等五。所釋曰。
謂第八王所。於所熏四義。有具不具故。王是所熏
所。非所熏故。云第八心品無所熏故。何緣前七王
所。皆能熏前七。不簡王所。皆具能熏四義故。能依
心所。亦能熏非取所依。心王獨能熏也。復問能熏
法中。何除佛果善及劣無記。釋曰。極微圓故。不熏
成種。意云劣無記者。極微劣故。佛果善者。極圓滿
[007-0682b]
故。由此二法。不熏成種。是以除之。此中應檢開蒙
八能所熏義。


△次簡示。】


「現行同類展轉相望展轉相望為因緣故。」


【補遺 現行同類。即現引現。謂八現識。各自前後
展轉相望。但名等無間緣。非因緣。有開導義。以各
各前後念。從自種生故。現行異類。如眼識望耳識
等。是異類。謂一切現行異類相望。但名增上。亦非
因緣。有助生義。非親生故。然有處說。同類異類相
望為因緣者。是隨宜說。非究竟言。如現引現。是真
等流。有處亦假說為因緣。有處唯說。種望現行。為
因緣者。以現熏種因緣隱微故。從顯勝。唯說種生
現耳。非為盡理聖說。賴耶轉識。互為因緣。如炷與
𦦨。展轉生燒故。因緣性。定應有二。


△二等無間緣初正釋體用初正釋。】


「二等無間緣謂八現識而開導令彼定生。」


【合響 宗鏡第七十卷釋云。八現識及心所者。出
緣體。唯見自證。此是緣體。總名現識。簡色不相應
種子。無為非此緣性。論說。等無間緣。唯望一切心
心所說。以前生開導所攝受故。開者避義。與彼處
義。導者招引義。即前往避其處。招引後法令生。前
聚於後者。簡俱時及後。為前緣義。非開導故。自類
者。顯非他識為緣。無間者。顯雖前無間。為後緣非
中間隔。要無間者。等而開導者。顯緣義。令彼定生。
[007-0682c]
即顯後果。雖經久遠。如經八萬劫。前眼識望後。亦
為此緣。以彼後果。當定生故。即簡入無餘。依最後
心無果定生故。非此緣雖有開義。無導引力故
開蒙問。何故揀色及不相應。答皆無力故。問何揀
無為。答無前後故


△次料簡初遮俱轉。】


「多同類種俱時轉故由斯八識非互為緣。」


【合響 多同類種者。謂八識種子相望。同是心種
故。問八識種子。何非等無間緣。釋曰。須有前後義
故。今同類種。但俱時而轉。各各別異。如不相應故。
非此緣所攝。由斯義故。從種所生之八識。若俱時
而轉各自為緣定非互為體用各別故。故俱轉者。
非此緣攝。


△次簡相應。】


「心所與心雖恒俱轉故得互作等無間緣。」


【音義 問曰同類現行俱時轉故。非等無間。此則
可耳。然心與心所。亦恒俱轉。那得互作等無間緣。
釋意如文。


合響 宗鏡第七十卷。問心與心所。既非自類如
八種識。恒時俱轉。體用各殊。如何俱起。望後並得
互為緣義。答和合似一者。同一所緣。及同一依。同
一時。同一性攝。不可離別。令其殊異不同。八識行
相所緣及依。各不等故。非互為緣


△三簡無餘初正簡。】
[007-0683a]


「入無餘心最極微劣等無間法故非此緣。」


【音義 此簡入無餘涅槃最後心。非此緣攝。以其
身智。俱泯一入。永入前無開導之用。後無當起之
法。是以非此等無間緣所攝。


△次引證。】


「云何知然論有誠說此是彼等無間緣故。」


【△次對識歷明初對第八初正約界地明互
為緣。】


「即依此義應作是說下上死生相開等故。」


【音義 謂阿陀那識徧界地故。於三界九地。皆容
互相引生。何者於下界地死已生上。或上界地死
生下者。互相開導。其義等故。


△次約漏無漏等辯為緣。】


「有漏無間有無漏生善與無記相望亦然。」


【音義 有漏無間。引生無漏者。謂如菩薩金剛。喻
三摩地現在前時。斷異熟識。成無垢識。此則應理
無漏定。無生有漏者。設既轉成無垢。與鏡智俱必
無斷故。此唯在佛餘非分故。善與無記相望亦然
者。此約性言也。謂異熟無記無間有無垢識。生無
垢善識。定無生無記異熟識故。


△三別示無漏初起界地初問。】


「此何界後引生無漏。」


【△次釋初標起。】


「或從色界或欲界後。」
[007-0683b]


【△次釋成初順悟菩薩。】


「謂諸異生求佛果者大自在宮得菩提故。」


【音義 謂若凡夫。直發大心求菩提者。定於色界
後心。此第八識。方成無漏。何者因行既滿。將成佛
時。必生淨居色究竟天。得菩提故。


合響 後必生等者。會玄記第五卷云。別說有五
義。一云以二乘人。執化身為真佛。不信別有聖人。
然信第四禪是聖人生處。欲令其知八相非真於
彼示成也。二云由三災不及故。三云由欲界色界
質麤。是有無色界都無色質。是無表離有無契中
道故。四云以摩醯首羅面有三眼。表證三德涅槃
故。五云下界慧多定少。上界定多慧少。表定慧平
等故。又引古疏云。頓悟異生者。至八地要生第四
禪。得勝身已。方受變易身故。大自在天宮者。謂淨
居天上。有實淨土。即自受用身。於彼初起證等
實淨土等義。應檢彼


△次迴心菩薩初師唯欲界後。】


「二乘迴趣大菩提者所留生身是欲界故。」


【音義 謂二乘極果之人。迴趣大乘。此第八識。定
欲界後引生無漏。何者所留不受後有之身。唯欲
界故。彼雖下釋妨。


△次師亦通色界。】


「有義色界亦有聲聞經不說彼發大心故。」


【音義 先正釋然五下。簡非意顯聲聞之人。雖色
[007-0683c]
界後。亦得引生無漏第八。然於五淨居天。無迴趣
者。以經說聲聞。生彼無發大心故。


△二對第七初約界地等明互為緣。】


「第七轉識三界九地前後位中得相引故。」


【音義 謂第七識界地上下等無間緣。義同第八。
以隨所生所繫處故。有漏無漏。容互引生者。以第
七識因中轉故。十地有學修習位中。漏與無漏。相
間起故。無記染與不染亦相開導者。由彼生空前
後。皆屬有覆故。染唯中間智果相應末那。則屬無
覆故。得互引相開導也。


補遺 第七識與平等性智相應。名為無漏。我法
二執相應。名為有漏。十地位中。入法空觀。則名無
漏。出法空觀。則名有漏。故互相生。又我法二執相
應。名為有覆。亦名為染。或伏斷我執。但與法執相
應。名為無覆。亦名不染。初二三果。聖人入生空觀
位中。則名不染。未入之前。已出之後。則名為染故。
亦得互相引生鈍根二乘。得生無色。以厭色故。地
上菩薩。不生無色。以無益故。若菩薩證二十五王
三昧。亦必應現無色善無記亦然者。十地位中。法
空智果起時名善。不起時名無記故。亦互相生。


△次別示無漏所起界地。】


「此欲色界有漏得與地上菩薩不生彼故。」


【音義 謂此末那。於欲色二界。漏與無漏。容互引
生。非無色界。以地上菩薩。不生彼界故。
[007-0684a]


△三對第六初約界地等明互為緣。】


「第六轉識三界九地潤生位等更相引故。」


【音義 先明互為緣義。第六識等無間緣。三界九
地。有漏無漏。善不善等。各容互作。謂第六於上下
生時。潤生位中。及於餘時善不善等三性。更相引
故。見道後生空智果。前後位中。漏與無漏。得相引
故。等者等於見道後及餘時也。


補遺 生法二空觀智。皆名無漏。無漏唯善。我執
相應。名為有漏。有漏則有善惡。有覆無覆不同。然
皆互相引生。


△次別示無漏所起界地。】


「初起無漏唯色界後決擇分善唯色界故。」


【補遺 決擇分善。即煖。頂忍。世第一。四加行位所
修善根也。謂第六識。初起無漏。約位而言。在四加
行。此四善根。必依第四靜慮。方得成滿。所以第六
初起無漏。唯色界耳。


△四對前五初約界地等明互為緣。】


「眼耳身識二界二地善等相望應知亦爾。」


【音義 謂眼耳身三識。於欲界五趣。雜居色界離
生喜樂。此二界二地等無間緣。自類互作鼻舌二
識。一界一地。并善等相望。其義易知。


△次別明無漏唯從漏起初師因中漏與無漏
互起。】


「有義五識有漏無漏未成佛時容互起故。」
[007-0684b]


【音義 此師意。謂因中五識。有轉無漏義。如六七
識。前後互起。所以作此解也。


△次師果上無漏唯從漏起。】


「有義無漏有漏後起此二於境明昧異故。」


【音義 先明有漏。容起無漏。無漏定無起有漏義。
無漏五識下。出其所以。非佛無者。以前五識同乎。
第八唯於極果。方圓滿故。又彼非佛五色根者。定
有漏故。根是異熟相分攝故。能緣異熟。是有漏故。
根定有漏所依根。若有漏能依識。亦有漏故。然五
色根。是前五識。不共俱生同境所依。此若有漏發
無漏識。不應理故。此二於境明昧者。謂有漏根。於
境如瞖目視物。無漏識。於境如淨眼。觀空義實天
殊。豈令昧根。發於明識。


補遺 又說明昧異者。無漏根。發成所作智相應
五識。於境則明有漏根。發於有漏五識。不論善惡
無記。於境則昧也。


△二所緣緣初正釋體用初總明。】


「三所緣緣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託。」


【合響 別行鈔云。所緣緣者。謂是心之所慮處故。
名為所緣。只此所緣境。又有牽心令生。是心之所
託故。復說名緣。即所緣為緣。名所緣緣。持業釋也
文中所緣帶相義是體緣能生義是用。有法者。宗鏡第七十一卷云。
有兩解。初顯幽鈔解云。有法即有體實法。揀於假
法。及徧計相無體法。但是所緣。不成緣。夫為緣須
[007-0684c]
是有體。實法有力用。能牽生識。即圓成依他起。是
有體法。二龍興云。謂若有法者。即依圓二性。以有
體故。能牽於心。名之為緣。不通無體。若是徧計。以
無體故。但有所緣。而非緣體。若是所緣。即體通有
無。問徧計所執既也。無體不能生心。何得名為所
緣答無體所緣。依有體緣生。於有體法上。妄增益
而有非緣故。兩解之中。後解為正。若依今明有法
通取三境。假之與實。但名有法。盡作所緣。緣於八
識中。分別前五。第八性境。為所緣緣揀諸假法。及
徧計所執。第七帶質境。為所緣緣。唯假非實。及簡
徧計所執。第六意識。緣於三境作所緣。緣通於假
實。唯簡徧計所執。問實法有體。名所緣緣。假法無
體。非所緣緣。答假法有二種。一有體假。即依圓性
中。諸假法也。二無體假。即徧計所執也。若我若法。
空華兔角等。但簡無體非所緣緣。不簡有體故。問
若徧計所執非所緣者。如何第六緣空華等。時亦
有所緣緣義。豈即有體耶。答但望自親相分。為親
所緣緣。非望空華也。若是空華等。但於相分上。妄
執生華。解其體是無。若所變相分。其體是有。得成
所緣緣。問應一切有體法。總是所緣緣。以是有法
故。答疏云。是帶己相須是能緣之心緣所緣時。帶
起所緣己相此有體法。即是所緣緣。餘不帶起己
相者。雖是有法。不為所緣緣。是眼識緣境時。所帶
起色。己相此有體法。即是眼識家所緣緣。餘不帶
[007-0685a]
起己相者。雖是有法。不是眼識所緣緣。眼識既爾。
餘識亦然。帶與己相。各有二義。且帶二義者。一者
挾帶。即能緣心親附境體而緣。二者變帶。即能緣
心變起相分而緣。言己相。亦有二義。一體相相。二
相狀相。若無分別智緣真如。是挾帶體相而緣。是
所緣緣。及內二分相緣。并自證緣。見分是挾帶。若
有漏心心所見分及無漏後得智。起見分緣境時
即是變帶相狀而緣。是所緣緣。謂若有法是緣是
帶己相是所緣。具此二義。名所緣緣義。又簡法辯
果者。先引慈恩徵云。緣生於誰。誰帶己相。疏答云。
心或相應。此辯所緣緣果也。以所緣為緣是因。生
得心心所是果。言心者。即八識心王。或相應者。即
五十一心所有起有不起不定故。而言或也。即簡
不立色。及不相應。無為等。為所緣緣。彼非心法無
緣慮故。宗鏡第七十卷。問云且如將鏡照人時。於
鏡面上。亦能親挾於人影像。以人影不離鏡面故。
應成親所緣緣。又鏡面望外邊人。本質應成疎所
緣緣。答將所慮簡之。意云。夫為所緣緣者。須對能
緣慮法所慮。方名所緣緣。今鏡面既非能緣慮法
者。即鏡中人影。及外邊人本質。亦不得名所慮法。
既闕所慮義者。不成所緣緣。外人又難。若爾者且
如第六識。緣空華無體法時有所慮義。應成所緣
緣為識。是能緣慮故。答將所託簡之。意云。其意緣
無體法時。雖有所慮義。又闕所託義。以空華等無
[007-0685b]
體。不與能緣心。為所託。不妨但成所緣。即不成緣。
由是應須四句分別。一有所慮非所託。即徧計妄
我法等。是以無體故。但為所慮。不為所託。二有所
託非所慮。即鏡水所照人等。是此但有所託。而無
所慮。以鏡水等非能慮故。三俱句。即一切所緣緣
實相分是。四俱非。即除鏡水等所照外。餘不緣者


△次別釋初列。】


「此體有二一親二疎。」


【合響 宗鏡第七十卷云。親緣者。是逼附義。近義
即如相分親逼附近於見分。更無餘分間隔故。言
疎者。是遠義被相分隔故。即本質法是


△次釋。】


「若與能緣體不相離應知彼是疎所緣緣。」


【合響 先明親所緣緣。宗鏡第七十卷。引慈恩云。
若與能緣者。是見分體。不相離者。即與自證分。體
不相離。意云。相分是見分親所緣緣。見分是自證
分親所緣緣。皆不離自證分體。此正簡疎所緣緣。
本質法。望能緣見分。有相離八識故。此亦簡他人
所變相分。及自身八識。各各所變相分。更互相望
皆不是親。今唯取自識所變相分名親望能變見
分體不相離中間。更無隔礙。方是親義。是見分等。
內所慮託者。言見分等者。即等取自證分。及第四
分并本智緣如等。此皆成親所緣緣。且如相分。是
[007-0685c]
見分家親所緣緣。見分即自證分親所緣緣。自證
分是證自證分親所緣緣。又真如是根本智親所
緣緣。又等取心心所緣親相分亦是親所緣緣。內
所慮託者。此有二種。一是有為即識所變。名內所
慮託二是無為真如體不離識。名所慮託。即如自
證緣見分等。竝是此例。又親所緣緣。都有四類。一
有親所緣緣。從質及心而變起。即五識緣五塵境。
所緣相分是。二有親所緣緣。但從心變不仗質起。
即第八識緣。三境相分是。三有親所緣緣。不由心
變。亦不由質起。即根本智所證真如是。四有親所
緣緣。而非相分。即內二分互相緣是。又若與下
次明疎所緣緣。宗鏡又云。疎所緣緣。與能緣心相
離法是。謂即他識所變。及自身中別釋所變仗。為
本質者是。又宗鏡第七十一卷。合明親疎二緣
云。親則挾帶逼附而起。如鉗取物。似日舒光。親照
親持。體不相離。疎則變帶仗託附影而起。緣似質
之狀。離相分之親。體不相收。內生慮託等


△三結判。】


「親所緣緣能緣皆有外所慮託亦得生故。」


【音義 謂親所緣。與能緣心。決定皆有以離所緣。
必不生故。諸心心所。四緣起故。如初卷云。自心內
蘊一切皆有。若疎所緣。與能緣心。有無不定。何者
或緣過未等境。離却外質。亦得生故。如論初云。自
心外蘊。或有或無。
[007-0686a]


合響 宗鏡第七十卷云。親所緣緣。但是能緣之
心。皆有離內所慮託之相分。一切心等。必不行故。
今大乘中。若緣無法。不生心也。疎所緣緣。能緣之
法。或有或無。以是心外法故。如執實我法。雖無本
質。然離彼法。心亦生故


△次對識歷明初對第八心品初師唯親所
緣緣。】


「第八心品有義唯有親所緣緣隨業因力任運變故。」


【△次師亦有疎緣。】


「有義亦定有疎所緣緣要仗他變質自方變故。」


【△三師疎緣有無不定。】


「有義二說俱不應理一切位中有無不定。」


【音義 先斥前非。自他身土可互受用他所變者。
為自質者。此斥初家。唯有親緣。不應理也。自種於
他無受用理他變為此不應理者。斥次家之非理
也。非諸有情種皆等者。有情本來法爾。有五種性
別故。應說下。次申正義。自種定無所緣緣。器界與
身。已轉未轉。一切位中。有無不定。


合響 宗鏡第七十卷。引百法云。護法解此第八
心及心所。名此品若因若果。疎所緣緣。有無不定。
若因中第八識。託他人浮塵器世間境。自變相分
緣。即可互受用。有疎所緣義。若是自他緣義。五根
及種子。不互變緣。即無疎所緣義也。又有色界。即
有浮塵器世間。可互仗托。即有疎所緣緣。若無色
[007-0686b]
界。即無色可仗托故。即無疎所緣緣義也。若自第
八識。緣自三境。唯有親所緣緣也。此是因中料簡。
若至佛果位中第八識。若緣自境。及緣真如。及緣
過未一切無體法時。即無疎所緣緣也。若緣他佛
身土。即變影而緣。亦有疎義。即第八識心王。自果
位中。疎所緣緣。有無不定。若第八五心所因果位
中。皆有疎所緣緣也。為托第八心王三境。為質而
緣故


△二對第七心品。】


「第七心品未轉依位緣真如等無外質故。」


【合響 宗鏡云。今言此第七識。有漏位中者。體是
俱生任運無力。必仗第八識。以為外質故。自方變
影緣故。即定有疎所緣緣。若約無漏時。即疎所緣
緣有無不定。若第七根本智相應心品。緣真如。即
無疎緣。若後得智緣如。即有疎緣。若是無漏第七。
緣過未及無體法。皆無疎所緣緣。問何故有漏第
七起執事。須仗託本質起耶。夫是執者。搆畵所生。
即不合假於外質而起。答執有二。一有疆思分別
計度而起執者。即所托本質。有無不定。如第六識。
獨生散意是也。二者有任運起執。即第七識是為
第七心心所。是俱生任運。自無力起。要假外質。方
自起執也。故知第七無漏位中。疎所緣緣。有無不


△三對第六心品。】
[007-0686c]


「第六心品行相猛利疎所緣緣有無不定。」


【合響 宗鏡云。於因果位中。皆自在轉。或分別起。
或俱生故。緣一切法時。有仗質起。有不仗質起。緣
境最廣故。疎所緣緣。有無不定。


△四對前五心品。】


「前五心品未轉依位緣過未等無外質故。」


【音義 謂未轉依前五心品行相麤鈍唯緣現在
須仗外質。方起內所慮託故。有疎緣已轉。依位能
緣三世。緣過未法。則無外質故。曰此非定有。


合響 宗鏡云。前五轉識因果位中。約諸根互用。
亦須仗質而起。定有疎所緣緣。若至果位。有無不
定。


△四增上緣初總明初明緣用。】


「四增上緣謂若有法有勝勢用能於餘法或順或違。」


【合響 宗鏡第七十一卷釋云。謂若有法亦是有
體。此簡所執。有勝勢用者。謂為勝義。即有為無為。
有勝勢用。此用非是與果等用。但不障力。能於餘
法者。簡其自體。顯不同前所緣緣故或順或違者
顯與順違俱能為緣。與後生異法為緣。非前滅法。
謂十因中。前九是順。第十是違。亦是此緣故。問增
上緣。約逆順有力無力。都有幾種。答古釋有四種。
夫增上緣者。即簡徧計所執。是無體法。須是有體
法。得為增上緣。即是依圓二性。皆是有體法。為增
上緣義。若無體法。即是我法等。全無體故。從妄執
[007-0687a]
生。非增上緣。一順如水土與青草等順增上緣。六
波羅蜜行。與佛果為順增上緣。愛取二支。與五果
種子。為順增上緣。二違即如霜雹與青草。作違增
上緣。又如智與惑作違增上緣。即一念間智起時。
惑便斷。即知一念有二增上。一念正與惑作違增
上。便與二空理。作順增上。三有力增上。亦名親增
上。如五根發生五識等。四無力增上。即此人五根。
望彼人五識。是無力增上。亦名疎增上。如燈焰正
生時。一切大地等法。不礙此𦦨生。名疎增上。但取
不障礙義邊。名增上緣


△次明簡取。】


「雖前三緣亦是增上為顯諸緣差別相故。」


【音義 或有問曰。因緣等三。望所生法。亦有增上
之義。云何第四獨得其名。釋曰。雖前三緣。亦是增
上。而今第四除彼取餘。為顯四緣差別義故。除彼
取餘者。良以四緣之名。有通有別。通名增上。別名
因緣等。前三緣者。從別立名。今第四緣。得通名耳。
故曰除彼取餘耳。


△三示轉處。】


「此順違用於四處轉生住成得四事別故。」


【音義 問前言能於餘法。或順或違。此順違用於
幾處轉。釋曰。此順違用於四處轉。望後異法。或生
或住等法。四事別故。


△次別釋初標數。】
[007-0687b]


「然增上用隨事雖多應知即是二十二根。」


【音義 辯中邊論。釋增上義云。二十二根。依六事
增上義立。謂於取境。眼等六根。有增上義。命根於
住一期相續有增上義。男女二根。於續家族有增
上義於能受用善惡業果樂等五根。有增上義。於
世間淨信等五根。有增上義。於出世淨未知等三
根。有增上義。


合響 瑜伽第五十七卷。問何等是根義。答增上
義是根義。問為顯何義。答為顯於彼彼事。彼彼法
最勝義


△次出體初明十九根。】


「前五色根以本識等及善念等而為自性。」


【音義 信進二根。即以善位。信勤為體。念定慧三
根。即以別境。善念等為體。


合響 瑜伽第五十七卷。問眼根作何等業。答於
諸色境。已見今見當見為業。如是耳根乃至意根。
所有作業。如應當知。問男女二根。作何等業。答父
母妻子親戚眷屬互相攝受。顯現為業。問命根作
何等業。答令諸有情。墮在存活。住持數中為業。問
受所攝根。作何等業。答令諸有情。領納一切興盛
衰損為業。問信等諸根。作何等業。答能生善趣。及
能圓滿涅槃資糧為業。意根總以八識為性者。
宗鏡第七十二卷云。唯取同時八識心王。為意根
處。以意根處緣得八個識故。若是等無間意。即自
[007-0687c]
為一依。故不取


補遺 本識等者。等於五根種。此是勝義根故。以
本識所變。眼等清淨。四大所成色為性。


△次明後三根初正釋初未知當知根
明位。】


「未知當知根體位有三種能遠資生根本位故。」


【音義 謂見道位。有十六心。即八忍八智。亦名十
六剎那。前十五心。名見道。由見所未曾見諦故。於
第十六心。由熏習所曾見故。屬修道攝。今言除後
利那者。以修道位。已知法性。無所未知當知根故。
順決擇分善根者。謂加行位義見於後。


合響 會玄記第八卷。引俱舍云。一未知當知根。
謂在見道八忍七智。如苦法忍。與疑得俱未知。苦
諦名未知。後至智位。必當知故。名未知當知根。如
苦忍既爾。餘七忍亦然。中間七智。雖能證知。良由
知諦。未徧中間起故。亦名未知當知。於已知根道。
有增上用。見道引修道故名根。此且約小乘釋。
後二根亦然。


△次出體。】


「於此三位信等五根非正善根故多不說。」


【音義 謂三位中。所有信等九根。即是未知當知
體。加行下。或有問曰。雜集論說。加行道時。順決擇
分。後於上解脫。希求欲證。愁慼所攝。所以加行等
位。亦有憂根。為此根性。何不言耶。釋意可知。
[007-0688a]


合響 瑜伽第五十七卷云。憂根雖道所依。非道
攝故。此中不取


△三簡別初傍修菩薩。】


「前三無色有此根者有勝見道傍修得故。」


【音義 三無色者。謂空無邊處。至無所有處。傍修
得者。決擇分善。在四靜慮。有勝見道菩薩。兼修上
定故。三無色。亦有此根。


△次迴心二乘。】


「或二乘位迴趣大者但說地前以時促故。」


【合響 地前亦起者。二乘極果。生空無漏。對菩薩。
言位齊八地。若迴趣大乘。求證法空。其位僅在資
糧。故言地前。亦起九地下釋疑。問彼二乘已斷三
界九地下。八十一品思惑。證入生空無漏。則已有
具知根。何以猶有未知當知根耶。釋曰。二乘則爾。
若望菩薩。則九地所攝。生空無漏。與彼法空無漏。
皆是未知當知根攝故。何者以二乘期心。唯欲斷
煩惱障。證生空故。三根亦單。約生空說。菩薩期心。
要具斷二障。證二空故。三根亦雙約生法二空說。
今迴趣菩薩。於生空雖是具知。於法空猶屬未知
故。地前亦起。又問。據此則菩薩於見道位。亦有此
根。何故不說。答意云。時促者。以見道位。唯有十五
心故。


△次已知根。】


「始從見道最後剎那非正善根故多不說。」
[007-0688b]


【音義 金剛喻定。通大小乘。一二乘位。那含後心。
為斷最後有頂九品。俱生煩惱。得起此定。二菩薩
位。此有二種。一遠行地滿心為永伏三界。俱生一
切煩惱。亦起此定二法。雲地後心。為永斷一切煩
惱種子。及最後一分所知障故。亦起此定。今文中
意通此三種。未離欲下。釋妨意如前解。


合響 會玄記引俱舍云。二已知根。從道類智已
去。乃至金剛喻定。皆修道。上下八諦。總已知。竟無
未曾知。但為斷除迷事煩惱貪嗔癡慢四隨眠故。
於四諦境。復數起智知名為已知。於具知道。有增
上用。引無學故名根


△三具知根。】


「諸無學位無漏九根一切皆是具知根性。」


【音義 二乘無學。於生空理。究盡無餘得具知名
大乘無學。若八地已上。諸菩薩等。具證人空分得
法空。若佛位者。二障永盡。具證二空所顯真如。所
以三乘極果。皆是具知根耳。


合響 會玄記。引俱舍云。三具知根。在無學道。謂
盡智無生智。作知己已知之解故。名為知。有此知
者。名為具知。於涅槃有增上用。由具知根心。得解
脫心。若解脫。方證涅槃。故名為根


△次簡非。】


「有頂雖有遊觀無漏而不明利非後三根。」


【音義 問曰入滅盡定。依有頂。遊觀無漏。前無色
[007-0688c]
既云有無漏根。何獨有頂非無漏攝。釋曰。不明利
故。非後三根者。良以第八非非想定。雖止觀竝行。
將入滅盡。必依此定。遊觀無漏。然意偏在於定。慧
不明利。是以非後三根之所攝耳故。瑜伽云。問非
想非非想處地。幾根可得。答曰有八。言八者。即是
命意捨三根。及信等五根。非後三故。


△三結廣。】


「二十二根自性如是諸餘門義如論應知。」


【音義 諸餘門義如論應知者。謂二十二根。業用
假實。至界繫等。餘門分別。竝如瑜伽第五十七卷
中。廣明茲不繁贅。】
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七



音釋



丁聊切。音貂。刻也

郎豆切。音漏。雕刻也

呼骨切。音忽

於容切。音雍。癰疽



羽敏初。音允。歿也

音衒。目無常主也

音意。眼疾目瞖也

音英。蒼蠅也



音專

音意

音拑。以鐵束物也

音蔟短也

追去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