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k0223 毗尼止持會集-清-讀體 (CBETA)



毗尼止持會集卷第九
金陵寶華山弘律沙門 讀體 集


第十二異語惱他戒



「若比丘妄作異語惱他者。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拘睒毗國瞿師羅園中。
闡陀犯罪。諸比丘問言。汝自知犯罪不耶。即以餘
事報言。汝向誰語。為說何事。為論何理。為語我。為
語誰耶。是誰犯罪。罪由何生。我不見罪。云何言我
有罪。諸比丘譏嫌白佛。佛令僧為作餘語白。乃初
結戒云。若比丘餘語者波逸提。後便觸惱。眾僧喚
來不來。不喚來便來。應起不起。不應起便起。應語
不語。不應語便語。佛令僧復為作觸白。此第二結
戒也餘語觸惱二種單白羯磨法。於作持中明。此是性罪。由違煩事嗔
恚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妄根本種類。


釋義 律云。餘語者。汝向誰語。乃至我不見。犯此
餘語。即異語也 僧祇律云。異語惱他有八事。一者作羯磨時。比丘和集作折伏。乃至別住羯磨
二者如法論時。說非常非斷。是名如法論 三者論阿毗曇時。九部修多羅。是名阿毗曇 四者論毗尼
時。廣略波羅提木叉。是名毗尼 五者不異論。不得離所論。更論餘事。是名不異論 六者不異人。不得
離先問人。更問餘人。是名不異人 七者停論當說法時。語言住後當更論。是名停論 八者異語惱他。
如尊者闡陀異語惱他。是名八事


結罪 是中犯者。若僧未作餘語白。便作餘語。汝
向誰語等者。一切盡突吉羅 若作白已。作如是
餘語者。一切盡波逸提。


若僧未作觸惱白。喚來不來等。一切盡突吉羅
[009-0414a]
 若作白竟。作如是觸惱僧者。一切盡波逸提 若
上座喚來不來。突吉羅。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自身有過。二覆藏違諫。
三僧曾作白。四語默觸惱。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
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重聽不解。或人語有參差。汝向誰
說。乃至我不見此罪不犯異語。若欲作非法。非毗尼羯
磨。若僧。若塔寺。若和尚同和尚。若阿闍黎同阿闍
黎。若新舊知識等。若為作無利益羯磨。不與和合
喚來不來。若一坐食。不作餘食法。若喚起不起。或
舍崩火燒。惡獸賊難等教莫起便起。若惡心問上
人法說。是不與說不犯觸惱。若小語。疾疾語。夢中語。獨
自語。欲說此錯說彼。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若僧中問異答異。得波逸提
 若多人中。和尚阿闍黎前。諸長老前。問異答異。得
越毗尼罪。


律攝云。若於僧伽及尊重類。稱理之教。垢心違。亦
得墮罪 非稱理教。作違惱言。得惡作罪 若向
不解語人而違惱者。亦惡作罪 若差知眾事。以
垢惡心。應作不作。不應作而作。皆得墮罪 若無
垢心。得惡作罪。


根本律云。若苾芻見獵人逐麞鹿等入寺內。彼問。
頗見有鹿。從此過不。不應言見。若是寒時。報言。可
[009-0414b]
入溫室向火。若是熱時。報言。可入涼室飲水。若彼
云。我不疲倦。為問走鹿。應先自觀指甲。報言。我見
指甲。若更問者。應觀太虗。報言。我見太虗。若彼云。
我不問指甲及太虗。然問可殺有情。於此過不。即
應徧觀四方。作如是念。於勝義諦。一切諸行本無
有情。報言。我不見有情。此皆無犯 若餘問時。不
如實答。得墮罪。


五分律云。若輕三師及戒。一一波逸提 輕餘比
丘。突吉羅 師令掃地不掃。教順掃而逆掃。皆突
吉羅不恭敬戒。諸部皆有。唯本部無。大意與此同。今故採集。以入其中。俾不漏過也


此戒大乘同學。】


第十三嫌罵戒



「若比丘嫌罵。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羅閱城耆闍崛山中。沓
婆摩羅子為差使。知僧臥具。及差僧食時。慈地比
丘於眼見耳不聞處。自相謂言。沓婆摩羅子有愛
恚怖癡。餘比丘語言。莫作是說。報言。我不面說。在
屏譏嫌耳。佛知初為結戒云。若比丘譏嫌波逸提。
復更於耳聞眼不見處。自相謂言。有愛恚怖癡。諸
比丘語言。佛不制戒云譏嫌波逸提。報言。我不嫌
是罵耳。故有第二結戒也。此是性罪。由謗讟事瞋
恨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妄根本種類。


釋義 律云。若面譏嫌。齊眼見不聞處。言有愛等。
若背面罵。齊耳聞不見處。言有愛等。
[009-0414c]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嫌罵比丘。說而了了者。
波逸提 不了了者。突吉羅 若上座教汝嫌罵。
若受教嫌罵。突吉羅其教者。例推亦難迯此罪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有瞋恚心。二是僧所差
人。三出言嫌罵。四說而了了。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
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其人實有是事。恐後有悔恨。語令
如法發露。或戲語。或夢中語。欲說此乃錯說彼。及
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嫌而不訶責者。得越毗尼罪。


訶責而不嫌者。得越毗尼罪 亦嫌亦訶責者。得
波逸提罪 嫌非訶責者。持己器中食。比比座器
中食。作如是言。平等不。是嫌而非訶責 訶責而
非嫌者。但言有愛恚怖癡。不以所分得物相比也
亦嫌亦訶准此可知


善見律云。譏嫌被僧差人。波逸提 嫌餘人。突吉
羅。


摩得勒伽云。罵畜生。突吉羅。


此戒大乘同制。】


第十四敷僧臥具不舉戒



「若比丘取僧繩牀木牀。若臥具坐褥。露地敷。若教人
敷。捨去不自舉。不教人舉。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時城中有長者飯
[009-0415a]
僧。十七羣比丘取僧坐具。在露地敷。而經行望食
時到。時到已不收攝。便赴食。僧坐具即為風塵土
坌。蟲鳥啄壞。污穢不淨。諸比丘譏嫌。白佛結戒。此
是遮罪。因臥具事由輕慢心。制斯學處。


釋義 文分二節。取僧繩牀下明僧物僧用。若教
敷下結成所犯。律云。眾僧物為僧。屬僧物者已捨
與僧。為僧者。為僧作未捨與僧也。屬僧者。已入僧
已捨與僧。繩牀者有五種。旋脚。直脚。曲脚入陛。無
脚。木牀有五種。亦如是。臥具者。或用坐。或用臥。褥
者。是坐褥也。在露地謂無覆葢。楝非屋內。若自敷教人敷敷謂
安布也。若去彼有舊住比丘。若摩摩帝。若經營人。當

語言。我今付授汝。汝守護看此謂教人舉也。舉者謂好收攝。若都
無人者。當舉著屏處而去。若無屏處。自知此處必
無有破壞。當安隱已。持麤者覆好者上。而去此謂自舉
若即時得還。應去。若疾雨疾還。不壞坐具者。應

往。若中雨中行。及得還者。應往。若少雨少行少行謂徐
徐行也。及得還者。應去毗尼母云。如來所以教諸比丘護敷具者。見五種過一不
欲令。風吹。二不令日[暻-京+恭]。三不令天雨四不令塵土坌之。五不令蟲鳥敷具上放不淨


結罪 是中犯者。若不作方便而行。初出門。波逸
本因露地敷具。今制約門者。是就彼時給孤獨園祇桓太子所建之都門而言。其中寬廣不無露地。
可知如依此時論。但出僧伽藍之大門為准。若一足在外。一足在內。欲

去而不去還悔。一切突吉羅 若二人共一牀坐。
下座應收而去。下座謂上座當收。而上座竟不收。
下座犯波逸提。復以非威儀。突吉羅此謂下座禮失尊𢍉。所以
[009-0415b]
更加一非威儀罪。上座謂下座當收。而下座不收。上座犯

波逸提此謂上座應教下座。既自不舉。復不教舉。縱是上座。亦結本罪。若二人不
前不後。俱不收。二俱波逸提 若餘空繩牀木牀
踞牀。若几浴牀。或臥具表裏。若地敷。若取繩索毳。
貯放露地。不收便去。突吉羅 若敷僧臥具。在露
地不收而入房坐思惟。突吉羅思惟乃習觀坐禪也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私用僧物。二敷於露地。
三不收而去。四兩脚出門。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
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如上付授。乃至少雨少行得還者。
諸餘空牀等。收已而去。若為力勢所縛。若命梵二
難不作。次第而去。若二人共坐。下座應收。若收已
入房思惟。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善見律云。他人私物不舉。突吉羅。


摩得勒伽云。自臥具不舉。不使人舉。突吉羅。


十誦律云。諸比丘食竟。有諸白衣。即坐僧臥具牀
上。應待白衣食竟。若有病者。不能久待應去。隨見
者應舉 若失戶鉤戶鑰。無舉處。若八難中。一一
難起不舉。不犯。


律攝云。若無苾芻。應告求寂。此若無者。囑近施主。
無施主者。應觀四方。密藏戶鑰。方隨意去。若憶而
不舉。得本罪 若忘念者。但得惡作罪 若路逢
苾芻來者。應須指的告戶鑰處。有五種人。不堪囑
[009-0415c]
授。謂無慚愧。有讐隙。年衰老身。帶病未圓人 若
苾芻路中。許他舉。來至寺內。初夜不舉。乃至明相
出。不損而舉。得惡作罪 若損而舉。得墮罪。


附考 律攝云。凡是僧伽所有衣服。不將餘物。而
襯替者。不合受用。是所替物。亦非疎破 若用僧
敷具。有損壞者。不應默然捨不料理。有破穿處。應
須縫補。若斷壞者。應為連接。若不堪修補者。用充
燈炷。或為拂帚。或斬和泥。用塗牆壁。或填孔隙。令
施福增 門人弟子每於月八日十五日二十三
日。月盡日應觀師主臥具拂拭曬曝。若不為者。咸
得惡作。若無門徒。自須料理 凡聽法時。不應與
苾芻尼及俗人求寂。同一氈席相近而坐。授學之
人亦不同座。有難緣。非犯 無夏苾芻不應共三
夏者同座而坐。一夏者不應與四夏者同座。二夏
以去得共大三夏者同座 若白衣舍處所迮時。
雖鄔波䭾耶同座。非犯鄔波䭾耶。此翻親教師。即和尚也。於一牀
上聽坐三人 不應一牀二人同臥。有慚愧者。無
犯 若在行途。得大帔中間。衣隔同臥。非犯 若
有施主。以衣物布地。延請法眾。願為蹈者。或寶莊
飾師子座上。以俗人衣敷設者。苾芻應生愍念。起
無常想。蹈坐非犯。為令外道生信敬故 若施主
借僧褥席應與。事了應令送歸。有污應洗 若火
燒寺。先出己衣鉢。次出常住貲財令無力人一處
看守言無力人者。意在能守。不能持行也。其火若滅。不應輙入大水
[009-0416a]
漂。亦應准此。


此戒大乘同學。】


第十五僧房不舉臥具戒



「若比丘於僧房中。敷僧臥具。若自敷。若教人敷。若坐
若臥。去時不自舉。不教人舉。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時有客比丘。語舊
住比丘言。我在邊僧房中。敷臥具宿。後異時不語
舊比丘便去。僧臥具爛壞。蟲咬色變。舊住者久不
見。客比丘到房看之。見已譏嫌。白佛結戒。此是遮
罪。由敷具事不敬煩惱。制斯學處。


釋義 文分二節。於僧房中下明僧用僧物。體通
四方。物局住處。去時下結成所犯。律云。僧物臥具
付授護舉如上。若無人付授。不畏失。當移牀離壁。
高支牀脚。持枕褥臥具置裏。以餘臥具。覆上而去。
若恐壞敗。當收臥具氈褥枕舉。置衣架上。豎牀而
前戒露地。此以僧房為異 十誦律云。房者或屬眾僧。或屬一人極小。乃至容客比丘四威儀行住
坐臥


結罪 是中犯者。不作如是方便而去。若出界外。
波逸提 一脚在界外。一脚在界內。還悔而不去。
一切突吉羅 若期去而不去。突吉羅。若即還二
宿在界外。至第三宿明相未出。若不自往房中。不
遣使語摩摩帝及知事人。言掌護此物者。波逸提。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受用僧物。二去不自舉
復不語主。三兩脚出界。
[009-0416b]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
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作如上次第事去。若舍壞崩落火
燒。若有難緣。第三宿明相出。不自往。不遣使語。及
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善見律云。內房敷僧臥具。若無籬障。去離
一擲石外。還惡作此以中人擲石處。二擲石。還墮罪
僧祗律云。若欲去時。房舍內當灑地令淨。枕褥曬
令燥語知。牀褥人知 若在俗家宿。去時應示語。
若草敷者。去時應問。此草欲安何處。隨主人語安
之。若主言但去。我自料理。應少斂一角而去。


根本律云。苾芻雖在俗舍。用草敷時。亦應捨去所
臥之草。白施主知彼云。留即留。若違。得越法罪
 此戒大乘同制。】


第十六強奪止宿戒



「若比丘知先比丘住處。後來強於中間。敷臥具止宿。
念言。彼若嫌迮者。自當避我去。作如是因緣非餘。非
威儀。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衛國祗園精舍。時六
羣比丘與十七羣比丘。在拘薩羅國道路行。至無
比丘住處村。十七羣與六羣言。汝是我等上座。應
先求住處。我等當後求。六羣報言。汝等自去。我不
求住處。十七羣即往求住處。自敷臥具止宿。六羣
知已。乃往語言。汝等起當以大小次第止。十七羣
[009-0416c]
不允。即強在座間敷臥具。十七羣高聲言。諸尊莫
爾。眾中有少欲比丘譏嫌。往白世尊。此初結戒也。
於是諸比丘不知先住處。非先住處。後乃知是先
住處。或有作波逸提懺者。或有畏慎者。佛言不知
不犯。故復為僧。第二結戒也。此是性罪。由臥具事
情生不忍。制斯學處。


釋義 文分二節。知先比丘下恃尊強宿。作如是
因緣下結成所犯。知者或自了知。或他告知。顯非不知。先比丘住
處者謂彼比丘先已在中。安靜止宿。後來者謂後至比丘。恃勢彌為。故意放肆。於彼臥
具中間。更重敷己臥具。縱身其上坐臥也。律云。中間者。若頭邊。若脚邊。

若兩脇邊。臥具者。若草敷。若葉敷。乃至地敷臥具。
念言等者念言揀非口語。乃意內生不善之念。謂被迮苦所逼不樂。彼自當避我遠去。何
必加以言遣。作如是因緣非餘者謂作如上強緣。令他自避。非為餘事因緣
。非威儀者謂先止者未曾遜請。後來者必欲安宿。四儀紊亂。非僧所宜也


結罪 是中犯者。隨轉側脇著牀。波逸提。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處先有人。二心存惱亂。
三強敷具竟。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
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先不知。若語已住。若寬廣不相妨
礙。若有親舊人。教於中敷。若倒地。若病轉側墮上。
若被繫閉。若命難。若梵行難。及最初未制戒等。是
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若住處少。一比丘當一住間敷
[009-0417a]
牀褥。尼師壇覆上已。向和尚阿闍黎。或禮拜問訊。
或受經去。後比丘來。却先尼師壇。自敷尼師壇。坐
已作細聲唄。先住比丘來見已。作是念。誰能斷他
法。即自持尼師壇去。是後比丘波逸提。坐禪病亦
如是 若後來眠他牀上。若是上座者。應語言。長
老。不知世尊制戒耶。若眠比丘是下座者。應訶責。
汝不善。不知戒相。汝不知世尊制戒。云何後來眠
他牀上 若比丘在他處經行者。見先比丘來。應
當避去他處者。謂先有他比丘。於此處經行。後來比丘亦經行此。若比丘夜眠
時。雖振動寱語。不作擾亂意。無罪。擾亂比丘。波逸
提。


十誦律云。若能敷者。波逸提 不能敷者。突吉羅
 若為惱他故。閉戶開戶。閉向開向向謂窗牖也。然火
滅火。然燈滅燈。梵唄讀經。說法問難。隨他不喜事
作。一一波逸提。


附考 律攝云。大小便室不依大小。在前至者。即
應先入。便利既了。不應久住 洗足之處。須依長
幼 僧伽器物。下至染器。在前用者。皆待事畢。不
應依年大小。奪先用者。亦不應器中。安少染汁。作
留滯心。廢他所用 讀誦經時。先來已坐。不應依
大小令彼起避 僧伽剃刀既用已了。應復本處。
不應停留。更備後須此等。不依行者。咸得惡罪
 此戒大乘同學。】


第十七牽他出房戒


[009-0417b]


「若比丘瞋他比丘。不喜在僧房舍中。若自牽出。教他
牽出。波逸提。」


【緣起 佛在祗桓精舍。六羣及十七羣行處同前。
十七羣入寺。掃灑房舍。敷臥具止宿已。六羣知之。
即往入房令起。隨戒次坐。十七羣報言。長老實是
我等上座。然已先語。今不能起。六羣強牽瞋不喜
驅出房。佛為結戒。此是性罪。由臥具事瞋惱他人。
制斯學處。


釋義 瞋他等者謂情懷不悅。於他不安。惡行所為故。牽出者根本律云。
或言驅出。或以手牽。自作使人


結罪 是中犯者。若自牽。若教人牽。若牽多人出
多戶。多波逸提 若牽多人出一戶。多波逸提
 若牽一人出多戶。多波逸提 若牽一人出一戶。
一波逸提。


若持他物出。若持物擲著戶外。若閉他著戶外。盡
突吉羅。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有瞋他心。二彼是無過
比丘。三牽出戶外。


兼制 比尼丘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
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無瞋恨心次第出。若共宿二夜至
三夜。遣未受戒人出。若破戒。破見。破威儀。若為所
謂僧已滅擯之。若應擯謂比丘所犯事。是應滅擯者。僧未與作滅擯羯磨也。若有
命難。梵行難。驅逐如此等人。及最初未制戒等。是
[009-0417c]
為不犯。


會採 五分律云。若將其所不喜人。來共房住。欲
令自出。若出若不出。皆突吉羅 牽比丘尼。及餘
三眾出。突吉羅 若牽無慚愧人。若欲降伏弟子。
而牽出者。不犯。


律攝云。若有苾芻。是鬬諍者。戒見軌式。多有虧違。
如此之人瞋而或出。若無善心。亦得惡作瞋而或出者。乃
現權折伏。而非實瞋故。無罪。無善心者。謂絕憐愍。不以折伏心故得罪。若於非僧房

處。曳出清淨苾芻。得惡作罪 若破戒人大眾應
共驅出。若倚門。若抱柱。咸應斫去。并推出之事殄
息。後所斫截處。僧應修補 若門徒等。冀其懲惡。
牽出房時。無犯。然不應令出其住處。若無破戒罪。
但難共語者。應為曳韁法。而折伏之言曳韁法者。謂暫捨置。不
與共語同事。如惡馬難調。應合韁𣏾而捨棄之。若於住處。龍蛇忽至。應彈

指語曰。賢首汝應遠去。勿惱苾芻。若告已不去。應
持軟物。而羂去之。勿以毛繩等繫。勿令傷損。於草
叢處。安詳解放。待入穴已。然後捨去 若棄蚤虱
等。應於故布帛上。觀時冷熱而安置之。此若無者。
應安壁隙柱孔。任其自活。


僧祗律云。若駱駝牛馬在塔寺中。畏污壞塔寺。驅
出者。無罪。


此戒大乘同制。】


第十八重閣坐脫脚牀戒



「若比丘若房若重閣上。脫脚繩牀木牀。若坐若臥。波
[009-0418a]
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諸比丘在重閣上
住。坐脫脚牀。坐不安詳。閣薄。牀脚脫。墮下止宿比
丘上。傷身血出。有慚愧比丘嫌責。佛為結戒。由臥
具事及不慎威儀。制斯學處。


釋義 律云。房者。若僧房。若私房。重閣者。立頭不
至者是。脫脚牀者。脚入陛謂脚入陛孔。不以楔堅故所脫脚 薩婆多論
云。凡坐臥法。一切安詳。若不審詳者。必有所傷。兼壞威儀


結罪 是中犯者。若坐若臥。隨脇著牀。隨轉側。波
逸提 除脫脚已。若在獨坐牀。或一板牀。或浴牀。
一切突吉羅。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住閣板薄。二閣下有人。
三牀壞脫脚。四不安詳坐臥。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
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坐旋脚直脚曲脚無脚牀。若重閣
上有板覆。若反牀坐。若脫去牀脚坐。及最初未制
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閣下無人坐。無犯。


此戒大成同學。】


第十九蟲水澆泥草戒



「若比丘知水有蟲。若自澆泥若草。若教人澆者。波逸
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拘睒彌國。闡陀起大屋。
[009-0418b]
以蟲水和泥。教人和。諸居士見。以無慈心。害眾生
命。譏嫌。此初結戒也。時諸比丘有疑。不知有蟲無
蟲。或有作波逸提懺。或有畏慎者。佛言不知不犯。
復與第二結戒也。此是性罪。由用水事無慈悲煩
惱。制斯學處。乃初篇殺根本種類。


釋義 知者或自察知。或他語知。水者謂河池井水。乃至漿等類。蟲者五分
律云。有蟲水者。囊漉所得。肉眼所見。澆者漓也。亦是用水之異名。五分律云。用有內外。內用者
飲食之屬。外用者澆灌浣濯洗浴之屬。此間為外用故。制其內用。如後所禁。此二用皆顯於慈護有情之
微細也


結罪 是中犯者。若知水有蟲。用澆泥草。若以草。
若土擲。有蟲中者。波逸提 除水已。若有蟲酪漿
清酪漿。若漬麥漿。以澆泥若草。若教人澆者。波逸
提 若以土若草。著如上有蟲等漿中。若教人者。
波逸提。


若蟲水有蟲水想。波逸提 蟲水疑 無蟲水有
蟲水想 無蟲水疑。盡突吉羅。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知水有蟲。二作有蟲想。
三自教澆用。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
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不知有蟲。作無蟲想。若蟲大。以手
觸水令蟲去。若漉水灑地。教人灑。及最初未制戒
等。是為不犯。


會採 善見律云。自澆者。隨息一一波逸提息者止也
[009-0418c]
若教他澆。隨語語得波逸提。


根本律云。河池水處。多有蟲魚。苾芻殺心決去水。
隨有蟲魚命斷之時。皆得墮罪 若不死者。皆得
惡作 若於此水處堰之令斷。於其下半。隨蟲命
斷。或時不死。得罪同前。


此戒大乘同制。


附考 僧祗律云。若比丘營作房舍須水。若河若
池若井。漉取滿器。看無蟲。然後用。若故有蟲。當重
囊漉。諦觀之。若故有蟲。至三重。若故有蟲。當別作
井。如前諦觀。若故有蟲。當捨所營事。至餘處去。蟲
生無常。或先無今有。或今有後無。是故比丘日日
諦觀。無蟲便用。


薩婆多論云。殺生有三種。有貪毛角及皮肉而殺
眾生。有怨憎恚害而殺眾生。有無所貪利。有無瞋
害而殺眾生。是名愚癡殺。此戒用有蟲水。是謂愚
癡殺眾生。】


第二十覆房過三節戒



「若比丘作大房舍。戶扉牕牖。及餘莊飾具。指授覆苫。
齊二三節。若過。波逸提。」


【緣起 佛在拘睒毗國美音園中。闡陀起大房。覆
有餘草。復更重第三。猶有餘草。彼作念言。我不能
常從檀越求索草。為更重覆不止。屋便摧破。諸居
士見。共皆譏嫌。時有知足比丘。聞之白佛結戒。此
是遮罪。由房舍事貪慢煩惱。制斯學處。
[009-0419a]


釋義 文分二節。作大房下明其營造。若過下結
成所犯。律云。大舍者。多用物律攝云。大住處有二種。一形量大。二施物
大。此據形大。有主為作。及餘莊飾者。刻鏤綵畵。覆者有二種。

縱覆。橫覆按西國所造室宇盡觀。板屋平頭。壁泥石[厂@火]。覆以種繫。或苫茅苫草及以板木。
戶牖。垣牆圖畵彫鏤。種種奇製。嚴飾不一。今律云及餘莊飾者。乃是總句也。彼比丘指

授二節覆已節謂節度也。第三節未竟。當去至不見不
聞處。


結罪 是中犯者。若二節覆已。第三節未竟。不去
至不見不聞處。第三節竟。波逸提 若捨聞處至
見處。捨見處至聞處。一切突吉羅。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作房廣求。二貪造堅固。
三過覆看竟。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
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水陸道斷。賊難。惡獸難。水大漲。
或為勢力所持。若被繫。若命難。梵行難。指授第二。
至第三節未竟。不去至不見不聞處。及最初未制
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薩婆多論云。凡作房法有三。上中下覆房
法。各自有限。若下房以中上房覆法者。以鎮重故。
兼頓成故。若用草覆。草草波逸提 若中房以上
房覆法者。亦以鎮重故。若用草覆。草草波逸提
 若隨上中下覆法者。以頓成故。房成已。一波逸提。
若不頓壘牆成。無罪。
[009-0419b]


根本律云。若起牆時。是濕泥者。始從治地築基。創
起牆壁。應二三重。布其模墼。過者墮罪 若是熟
磚。及以石木。或可施主欲得疾成。雖過重數。並皆
無犯 按本部與十誦。至第三節覆未竟捨去。無犯。餘部至第四節。方成其罪。今如本部之制。餘
部但可通曉


此戒大乘同學。】


第二十一自往教尼戒



「若比丘僧不差教戒比丘尼者。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大愛道比丘尼請
佛。聽諸比丘。與尼教戒說法。敕佛阿難隨次差上
座往。時次當般陀。然尊者所誦唯一偈。至往受尼
禮請。說一偈已。即入第四禪。六羣尼各相向調戲
言。我先有此語。般陀比丘癡人。唯誦一偈。若來教
我等說已更何所說。今者默然。果如所言。有諸阿
羅漢比丘尼。聞尊者所說。皆大歡喜。如是三番說
偈。三番入第四禪。尊者出定。觀眾尼心。或有喜者。
或有不喜者。即昇虗空。現諸神變說法而去。時六
羣比丘自往教戒。不說正法。但說一切世論。乃至
笑儛跛行等。六羣尼極大歡喜。羅漢尼以恭敬心
故。默然無言。大愛道白佛。佛制僧中。差教授尼白
二羯磨。於是六羣比丘。即出界外。更互相差往。大
愛道重白佛。佛制成就十法。然後得教授尼。一戒
律具足。二多聞誦二部戒相。三決斷無疑。四善能
說法。五族姓出家。六顏貌端正。七尼眾見便歡喜。
[009-0419c]
八堪任與尼眾說法。勸令歡喜。九不為佛出家而
被法服犯重法。十滿二十歲若過二十歲即二十夏臘。如此
等。可與尼教戒。遂為結戒。此是遮罪。由尼事貪心
希望。招世譏嫌。待緣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婬根
本種類 按根本律云。具七法者。僧應差教授尼。一持戒。二多聞。三住耆宿位。四善都城語五
不曾以身污尼。六於八他勝法。善能分別。七於八尊重法。善能解釋


釋義 律云。僧者一說戒一羯磨。差者僧中所差
白二羯磨此法於作持中明。教授者。八不可違法。百臘比
丘尼見初受戒比丘。當起迎逆問訊禮拜。請令坐
。不得罵比丘。不得誹謗言破戒破見破威儀
不得舉比丘罪作憶念作自言。不得遮他覓罪遮
說戒自恣比丘尼。不得說比丘過失。比丘得說比
丘尼過失。已學於學式叉摩那。從眾僧求受大
若犯僧殘。應在二部僧中。半月行摩那埵
於半月。當從僧中。求索教授人。不應在無比丘
處夏安居。夏安居訖。當詣眾僧中求三事。自恣
見聞疑。如此八事。應尊重恭敬讚歎。盡形壽不
應違 此八敬法。尼初求度。佛即先宣已。令半月請僧教誡。今大愛道復請者。為欲發起羯磨差
往因緣故。然所教者。即此八不可違法也


結罪 是中犯者。若僧不差。或非教授日而往與
說八不可違法。突吉羅 若僧差往。應尅時到。尼
亦尅時迎。若尅時不到。突吉羅 尼應出半由旬
迎。供給所須。若不爾者。突吉羅 若僧不差而往。
與說法者。波逸提。
[009-0420a]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必貪心違制。二是教誡
比丘尼。三兩脚入門。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別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
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如上僧中差往尅時而至。若諸難
緣留阻。不容尅時而至。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
犯。


會採 僧祗律云。教誡尼不得從日沒至明相未
出。不得深猥處。不得露現處。當在不深不露處。若
講堂若樹下。不得十四日十五日。月一日二日三
日。應從四日至十三日往教誡。不得教誡不和合
尼眾。到已應問尼僧和合不。若和合。應遣使呼來。
若不得來者。應與教誡欲。不得偏教誡。不得長語
教誡。


五分律云。若不差教誡尼。語語波逸提 教誡式
叉摩那沙彌尼突吉羅 若僧不差為教授故。入
尼住處。隨入多少。步步波逸提 若一脚入門。突
吉羅。除比丘尼病。


善見律云。若不說八敬。先說餘法。突吉羅 若說
八敬已。後說餘法不犯。


十誦律云。比丘應誦尼戒。莫令忘失。何以故。諸女
人喜忘。智慧散亂。我泥洹後。當從大僧問戒法
 此戒大乘同學。必若觀機。知有大益。不犯。然在末
法尤宜慎重。
[009-0420b]


附考 薩婆多論問云。教誡教授有何差別。答曰。
遮無利益。故名教誡。與有利益。故名教授。又教住
正念。故名教誡。教住正知。故名教授。乃至令修世
間善法。故名教誡。令修出世間善法。故名教授。以
是差別。】


第二十二教尼至暮戒



「若比丘為僧差教授比丘尼。乃至日暮者。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國祗桓精舍。時難陀薩婆多論云。此非佛
弟難陀為眾僧所差。教授比丘尼。教已默然而住。大

愛道重請。乃至三教。難陀好音聲。聽者樂聞。遂至
日暮。尼出祗桓。入舍衛城。城門已閉。即依城壍中
宿。晨旦在前入城。諸長者見已謗。為與比丘共宿。
佛知為僧結戒。因譏嫌事。制斯學處。乃初篇婬根
本種類。


釋義 律云。彼比丘僧所差教授。比丘尼應乃至
日未暮當還此戒非為比丘往尼寺而制。所制者是比丘尼來僧寺暮歸也。准前緣起。
據後開中。可知


結罪 是中犯者。若教授至日暮者。波逸提 除
教授。若受經。若誦經。若問。若以餘事。乃至日暮。突
吉羅 除比丘尼已。若為餘婦女誦經。若受經。若
問。若以餘事至日暮。突吉羅。


若日暮日暮想。波逸提 日暮疑 日暮不日暮
想 不日暮疑。盡突吉羅。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必在僧寺教授比丘尼。
[009-0420c]
二尼寺隔城。三時至日暮作日暮想。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別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
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船濟處說法。尼聽。共賈客行夜
說法。尼聽。若至尼寺中說法。若說戒日。來請教授
人值說法。便聽。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律攝云。雖在時中。若諸尼眾立而不坐。或
復營務紛擾不息。或身有拘礙而為說法者。亦名
非時 若施主本意。請法師通夜說法。或尼寺近
對城門。或城門夜不關閉。或尼寺在城中。或尼眾
在白衣舍。此皆無犯 其教授尼人。一被差已。盡
形壽教授。更不須差。


此戒大乘同學。】


第二十三譏論教尼戒



「若比丘語諸比丘作如是語。比丘為飲食故。教授比
丘尼者。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時比丘尼聞教授
師來。半由旬迎。安處房舍。辦飲食洗浴處。六羣不
為僧差。生嫉妬心。言諸比丘無有真實。但為飲食
故教授尼。有少欲比丘。聞知嫌責六羣。白佛結戒。
由懷嫉心。制斯學處。


結罪 是中犯者。言諸比丘為飲食故教授比丘
尼。為飲食故教誦經受經若問。說而了了。波逸提
 不了了者。突吉羅。
[009-0421a]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要有嫉妬心。二必教誡
比丘尼。三妄語為飲食故。四說而了了。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別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
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其事實爾。為飲食供養故教授尼。
為飲食故教誦經受經若問。若戲笑語。獨處語。夢
中語。欲說此乃說彼。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若言為醫藥者。得越毗尼罪。


五分律云。若言為供養故教誡比丘尼及式叉摩
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 若言比丘行十二頭陀
行。坐禪誦經。作諸功德。皆為供養利故。語語突吉
羅。


此戒大乘同學。】


第二十四與非親里尼衣戒



「若比丘與非親里比丘尼衣。除貿易。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三制。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城中。
有一乞食比丘。威儀具足。時有比丘尼。見便生善
心。數請此比丘。比丘不受請。異時祗桓眾僧分衣
物。此比丘持衣分出門。見彼比丘尼來。欲酬前請
意。彼不受。即以衣與彼尼。輙便受之。此比丘數數
向人說嫌責。有少欲慚愧比丘。聞知啟白世尊。此
初結戒也。後比丘不敢與親里尼衣。佛言聽與。第
二結戒也。時二部僧共分衣。僧尼錯取。白佛。佛言
聽貿易。此第三結戒也。因致譏嫌。制斯學處。乃初
[009-0421b]
篇婬根本種類須知僧尼衣分錯者。為檀越云。此是比丘衣。此是比丘尼衣。然衣本
無二式。若式有二。則不聽貿易披著。今訛傳云。僧衣邊縫向外。尼衣邊縫向內。諸部律制並無斯說


釋義 律云。親里者如上。衣者有十種如上。貿易
共相換易。以衣易衣。乃至以非衣易衣。鍼貿刀。若縷
線。下至藥草一片。


結罪 是中犯者。與非親里尼衣。波逸提。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必是無過非親里尼。二
物非貿易及餘因緣。三衣財應量。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別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
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與親里共相貿易。與塔與佛與僧。
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薩婆多論云。若與應量衣。波逸提 與不
應量衣物等。突吉羅。


五分律云。若與破戒邪見親里比丘尼衣。突吉羅
 與非親里餘二女眾衣。突吉羅 若為料理功
業事。若為善說經法。若為多誦經戒與衣。皆不犯
根本律云。若見遭難無衣服者與之。或受戒施。無
犯。


此戒大乘同學。然在末法。應須審慎。】


第二十五與非親尼作衣戒



「若比丘與非親里比丘尼作衣者。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衛國祗桓精舍。時有
比丘尼。欲作僧伽黎。持至寺中。迦留陀夷善知作
[009-0421c]
衣法。即與裁縫之。作男女行欲像。尼來即襞衣。授
與之語言。此衣不得妄解披看。亦莫示人。若白時
謂檀越請僧白時到赴供也。著此衣在尼僧後行。尼如其教。
諸居士見。拍手高聲大笑。大愛道問知其故。遂白
諸比丘。諸比丘轉白世尊。此初結戒也。時諸比丘
畏慎不敢與親里比丘尼作衣。佛聽。此第二結戒
也。因致譏嫌。制斯學處。


釋義 律云。親里如上。衣有十種如上律攝云。作衣者謂割
刺浣染


結罪 是中犯者。與非親里比丘尼作衣。隨刀截
多少。波逸提 隨一縫一鍼。波逸提 若復披看
牽挽熨治以手摩捫。若捉角頭挽方正。若安帖。若
緣。若索線。若續線。一切突吉羅。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尼非親里。二心欲戲弄。
三自手作衣。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別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
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與親里比丘尼作。若為塔。若借
著浣染治還主。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五分律云。取衣時突吉羅。


薩婆多論云。若尼遣使持衣財來與作衣。突吉羅
 若使人與作。突吉羅 若與作不應量衣。突吉
羅 若浣。隨一一事。突吉羅。


此戒大乘同學。】
[009-0422a]


第二十六與尼屏坐戒



「若比丘與比丘尼在屏處坐者。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國祗桓精舍。迦留陀夷顏貌端
正。偷蘭難陀比丘尼亦爾。彼此皆有欲意。時迦留
陀夷清旦至偷蘭難陀所。在門外。共一處坐。諸居
士見。咸共嫌之。有知足慚愧比丘。聞已白佛結戒。
因招譏嫌。制斯學處。乃初篇婬根本種類。


釋義 律云。一處者。一是比丘。一是比丘尼。屏處
者。見屏處。聞屏處。見屏覆者。若塵若霧。若黑暗中。
不相見。聞屏覆者。乃至常語不聞聲處是。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獨在屏處。與比丘尼坐
者。波逸提 若盲而不聾。聾而不盲。突吉羅 立
住者。突吉羅。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是屏處。二唯一尼。三身
同坐。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別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
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比丘有伴。若有智人智人謂在家知善惡
語之男子也。若行過卒倒地。或病轉倒。或為勢所持繫

閉。若命難。梵行難。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五分律云。與餘二女眾屏處坐者。亦波逸
提。


薩婆多論云。經行已還坐。波逸提 隨起還坐。隨
得爾所波逸提。
[009-0422b]


律攝云。此言坐者。據起犯緣。設餘威儀。亦皆同犯
此戒大乘同學。】


第二十七與尼同行戒



「若比丘與比丘尼期同一道行。從一村乃至一村。除
異時。波逸提。異時者。與估客行。若疑畏怖時。是謂異
時。」


【緣起 此戒有三制。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六羣
比丘與六羣尼。在拘薩羅人間遊行。諸居士見皆
譏嫌。此初結戒也。時諸比丘不先與尼共期。卒道
路相遇。畏慎不敢共行。佛言不共期。不犯。故加期
同一道行。此第二結戒也。時有僧尼二眾。俱欲至
毗舍離國。以比丘不敢同行。諸尼在後。為賊所劫。
因是復開異時。故有第三結戒也。此是遮罪。由譏
嫌故。制斯學處。乃初篇婬根本種類。


釋義 文分二節。與比丘尼下明其所犯。異時下
明其隨開。律云。期者。言共去至某村某城某國。道
者。村間有分齊行處言同一道行顯非異路也。異時者謂在難緣有商
客同行不犯。疑者。疑有賊盜劫處。畏怖者。有賊劫盜十誦
律云。疑有二種。一疑失衣鉢。二疑失糧食。尼之衣食。比丘應取持去。至安隱處。應還與言。姊妹汝等隨意。
不得共行


結罪 是中犯者。若與尼期同一道行。乃至村間
分齊處。隨眾多少界多少。一一波逸提 非村若
空地行。乃至十里。波逸提 若減一村減十里。突
吉羅 若多村同一界行。突吉羅 方便欲去共
[009-0422c]
期莊嚴。一切突吉羅。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有心共期。二躬同道行。
三村里越制。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別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
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不共期大伴行。若為力勢者所持。
若命難。若梵行難。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若共隨車伴行。止息。發去時喚
尼。來勿使不及伴。波逸提 若言去去。勿使失伴。
無罪 乃至問路檀越家亦爾。


薩婆多論云。不期而偶共同道。當使相去。語言。不
聞聲處。若相聞已還。突吉羅 若尼與比丘期。比
丘不許。若比丘與尼期。尼不許。若相聞語聲。突吉
羅 若與式叉摩那沙彌尼議共道行。同尼也
 此戒大乘同學。


附考 律攝云。凡苾芻苾芻尼將行之時。預先一
日。應白和尚阿闍黎。我今有事。詣彼村坊。聽不坊者
邑里之名。隨師。不應違逆。若無二師。應白上座。所有臥

具囑他守護 苾芻有讐隙者。不應共行。若有因
緣。須共行時。應懺摩已同去 凡涉路時。應為法
語。勿出惡言。或為聖默然。勿令心散亂 若至天
神祠廟誦伽陀舊云偈也。彈指而進 苾芻不應供養
天神。若路次止息處。或泉池取水之處。皆誦伽陀。
其止宿處應誦三啟。汲水繩索。亦應持行 若有
[009-0423a]
機緣。與尼同行。尼食。苾芻應持。食時更相授與
 有病苾芻共舁去。若人少者。尼亦助舁。若至村落。
為覓醫藥。若乞食時。令人看物。持食來與。若尼有
病。准此應知。】


第二十八與尼同船戒



「若比丘與比丘尼共期同乘一船。上水下水。除直渡
者。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三制。佛在舍衛國祗桓精舍。六羣
比丘與六羣尼。共乘船上水下水。諸居士見皆譏
嫌。此初結戒也。於是諸比丘不期而尼來。畏慎。佛
言不期無犯。此第二結戒也。復有眾比丘及尼。欲
同渡恒水。從此岸至彼岸。比丘不允同船先渡。尼
眾在後。天大暴雨。江水泛漲。船到彼岸未還間。日
已暮。尼眾即在岸邊止宿。為賊劫奪。因開除直渡
不犯。故有第三結戒也。此是遮罪。譏過同前。制斯
學處。乃初篇婬根本種類。


結罪 是中犯者。若期同上水下水入船。波逸提
 若一脚在船上。一脚在地。若方便欲入而不入
若共期莊嚴。一切突吉羅。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有心期行。二身已入船。
三順水上下。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別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
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不共期若直渡彼岸。若入船。船師
[009-0423b]
失濟。上水下水。或為力勢持縛。或命難。梵行難。及
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薩婆多論云。與式叉摩那沙彌尼。共期載
船。同尼犯也 尼與比丘議載船。突吉羅。


根本律云。若篙棹柁析隨流而去。或避灘磧。或柁
師不用其語。此皆無犯。


此戒大乘同學。】


第二十九尼讚得食戒



「若比丘知比丘尼讚歎教化因緣得食食。除檀越先
有意者。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三制。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城中。
有一居士。請舍利弗目犍連食。於夜辦具。種種美
食。晨旦露地敷眾多好坐具。偷蘭難陀比丘尼先
至其家。毀謗二尊者。是下賤人。讚調達等五人。是
龍中之龍。言語之頃。二尊者至。偷蘭難陀見已。語
居士言。龍中之龍已至。居士語比丘尼言。向者言
下賤人。今云何言龍中之龍耶。自今已去。勿復來
往我家。二尊者食竟。還白世尊。世尊呵責調達部
黨。汝等云何遣尼勸化得食。此初結戒也。時諸比
丘不知有勸化無勸化。後乃知或作波逸提懺者。
或有疑者。故開不知無犯。此第二結戒也。又羅閱
城有大長者。是梨師達親友。待梨師達至。供養眾
僧。後梨師達至城。有比丘尼。往語長者。因即設齋。
梨師達恐犯戒。不受食故。更除檀越先有意者。此
[009-0423c]
第三結戒也。因不敬事。制斯學處。乃初篇婬根本
種類。


釋義 文分二節。知比丘尼下明其所犯。除檀越
先有意者明其隨開。律云。教化者。阿練若乞食人。
著糞掃衣。作餘食法不食。一坐食一摶食。塜間露
地坐。樹下坐。常坐隨坐。持三衣此十二頭陀行。讚偈多聞。
法師持律坐禪也以如是過分讚美其德。令檀越生信敬心。希冀其惠施也。食
者從旦至中得食。


結罪 是中犯者。彼比丘知比丘尼教化得食食。
咽咽波逸提 除此飯食已。教化得餘襯體衣燈
油塗足油。一切突吉羅。


知教化教化想。波逸提 教化疑 不教化教化
想 不教化疑。盡突吉羅。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知尼讚歎。二讚歎想。三
自有貪心。四食已入咽。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別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
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不知。若檀越先意。若教化無教
化想。若比丘尼自作。若檀越令比丘尼經營。若不
故教化而乞食與。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五分律云。以餘四眾讚歎因緣得食食。突
吉羅餘四眾除比丘尼是


薩婆多論云。若不曲讚功德。但說布施沙門福德
甚大。食者無罪。
[009-0424a]


僧祗律云。若有如是讚歎食。當展轉貿易。不得捨
食而去。若比座垢穢不淨。不喜與貿者。當作是念。
此鉢中食。是某甲比丘許我當食此謂自具慚愧不退信心故開
此戒大乘同制。是邪命自活。】


第三十婦女同行戒



「若比丘與婦女共期同一道行。乃至村間。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衛國祗桓精舍。有毗
舍離女。嫁與舍衛國人。後與姑共諍。還詣本國。時
阿那律從舍衛。至毗舍離。彼婦女欲隨行。尊者許
之。夫主追至。謗打尊者幾死。尊者下道。在一靜處。
結跏趺坐。入火光三昧。夫主待其出定。禮拜懺悔。
尊者為說法而去。還告眾僧。眾僧白佛。此初結戒
也。時諸比丘不共期。道路相遇。有畏慎不敢共行。
佛知開聽。故有期同一道行之語。此第二結戒也。
由道行事譏謗煩惱。制新學處。乃初篇婬根本種
類。


結罪 是中犯相輕重及不犯等。與尼同行戒無
別。此唯以白衣婦女為異。故不重釋。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有心期約。二自身同行。
三限滿村里。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別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
尼突吉羅。是為犯。


會採 根本律云。若他遺女人引道。或迷於道路
女人為指授。無犯。
[009-0424b]


此戒大乘同學。】


毗尼止持會集卷第九



音義



一座食
謂比丘受頭陀法者。不數數食。及小食
等。唯受一坐食法。於一坐中。食令滿足。更無坐食。
設未滿足。有因緣起者。亦無更坐食。故名一坐食。


十七羣比丘
時羅閱城中有十七羣童子。共為
親友。最大者年十七。最小者年十二。最富者八十
百千。最貧者八十千。有一童子。名優婆離。此翻上
首。最為大者。時諸童子要共出家。即往僧伽藍中。
求為見度。諸比丘即度令出家。與授具足。多習嬉
戲。少學禪誦。唯優婆離童子先斷煩惱。證阿羅漢
果。此非持律優婆離尊者。



音捉。鳥食物也。



音轡。裙屬。又衣帔也。



音義。睡語也。



音呈。止也戒也。



音燕。壅水也。



音吉。土墼未燒塼坯也。


般陀
或云槃陀伽。或云周羅般陀。具云周利槃
陀伽。此云小路邊生。又翻繼道。以其兄生路邊。弟
生繼於道邊。故名繼從。其兄後來出家。不久即得
[009-0424c]
阿羅漢。其弟後厭俗。是兄出家。兄教一偈。四月不
得。忘前失後。兄自念言。此人於佛法無緣。當遣還
家。即牽袈裟。驅令出門。門外啼哭。不欲還家。佛以
天眼。觀見般陀應可度緣。往至其所。問知安慰其
心。即以少許白氎與般陀。捉此向日而曝。當作如
是念。取垢取垢。世尊教已。入聚受請。時臨日中。觀
般陀將得道果。即說偈言。入寂者歡喜。見法得安
樂。世無瞋最樂。不害於眾生。世間無欲樂。出離於
愛樂。若調伏我慢。是為第一樂。般陀遙聞此偈。即
得阿羅漢果。此據善見律略錄。彼教授尼即此一
偈。
薩婆多論云。尊者小路。於昔迦葉波佛法中。
具足持彼佛三藏。由法慳垢覆蔽其心。曾不為他
授文解義。及理廢忘。由彼業故。今得如是極闇鈍
果。


大愛道比丘尼
增一阿含經云。我聲聞中第一
比丘尼久出家學。國王所敬。所謂大愛道瞿曇彌
是。瞿曇是其姓也。


難陀
文句云。亦名放牛難陀。此翻善歡喜。亦翻
欣喜。文句記云。從初慕道為名。歡喜中勝。故云善也。
本是放牛之人。因問佛放牛十一事。知佛具一切
智。出家獲阿羅漢果。
根本律云。難鐸迦尊者。佛
遣彼為尼眾說法教誡。時五百苾芻尼聞法。得阿
羅漢果。
薩婆多論云。往昔惟衛佛出現於世。為
眾生說法。彼佛滅後。有王起牛頭旃檀塔。種種莊
[009-0425a]
嚴。此王有五百夫人。供養此塔。各發願言。願我等
將來從此王邊。而得解脫。爾時王者。今難陀是。爾
時五百夫人者。今五百比丘尼是。以是本願因緣
故。應從難陀而得解脫。



音碧。襞摺壘衣也。


熨治
尉音畏。謂以火申繒。從上而按下也。俗謂
之火斗。是也。本作尉。今俗作熨。非。



音于。亦音預。對舉也。



音迹。水渚有石者。


黎師達
此云仙授。亦云仙與。又云仙施。三義皆
一。謂從仙人求得之子也。


火光三昧
即第四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