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f0038 宋名臣奏議-宋-趙汝愚 (master)


[080-1a]
欽定四庫全書
 宋名臣奏議卷八十
            宋 趙汝愚 編
  儒學門
   貢舉上
    上仁宗乞革科舉之法令牧守監司舉士
                富 弼
臣伏以取士之道為國家之大務也三代兩漢専求行
[080-1b]
實是以風俗淳厚百職修舉隋唐之際純用文辭以篇
賦相髙以聲譽相尚公卿將相於是乎出國朝㳂隋唐
之制以進士取人祗採辭華不求行實雖間設制舉然
大率亦以章句為務是以擇之彌謹而失之愈疎且以
陛下臨御以來計之積二十年所得不減三千餘人其
間確然為名公巨賢者無㡬近日竊見朝廷欲選一二
良吏而終未能得其故何哉盖入仕之初但取空文不
求實才實行之所致也今天下多事邊鄙未寧若不求
[080-2a]
人將何以濟求人之本唯科場最大科場之法行之已
久盡革則駭衆不革則乏人臣欲今後科場考試以䇿
論為先校度所放人數且取其半餘半詔天下諸州於
境内搜訪土著之人自來為鄉黨所推或徳行純&KR0640
志節方勁或學識該敏或智略詳明或有才可以治民
或知兵可以禦敵如此之𩔖者仰逐州官吏同共察訪
委實應得上項條目即具名聞奏仍以州郡大小限其
人數令長吏以禮津遣年終集於都下朝廷再加較試
[080-2b]
量髙下擢用若舉薦不當明行降黜或所舉得人則優
與酬賞昔漢尚書令左雄建明孝亷之法頒下郡國是
時濟隂太守胡廣等十餘人皆坐謬舉黜免唯汝南陳
蕃頴川李膺下邳陳球等三十餘人得拜郎中自是牧
守畏慄莫敢輕舉東漢得人之盛唯此為最伏惟陛下
勉而行之不數年當盡得天下實才實行之士萃於朝
廷緩急應用百務俱理又何患乏人哉必若行此取士
之數則不加而得人之實則多矣至於明經選試尤為
[080-3a]
無法乞今後不較字數専以經中否為格仍試時務䇿
三道以定髙下每度所放人數祗取其半自然得人而
不至冗矣慶歴元年上時為/右正言知制誥
    上仁宗乞薦舉行實之士  吕 誨
臣竊以科場自間嵗以來人數減半取之至艱來者愈
濫其間實有才行遺者甚多先朝詔諸路津遣行實之
士當時被薦雖有濫名者一二終是比之常調得人稍
優若此科不廢誠有所勸臣欲乞詔天下郡守常切捜
[080-3b]
訪有學識通明履行清潔以名薦於監司委提刑轉運
使司同共甄察實可取者津遣赴闕其䇿試且循舊式
入官不必優異止賜出身可也如舉薦妄謬亦當重責
行之若乆得人必多矣嘉祐五年上時/為殿中侍御史
    上仁宗乞舉孝亷及更立明經格式
                司馬光
臣竊以取士之道當以徳行為先其次經術其次政事
其次藝能近世以來専尚文辭夫文辭者廼藝能之一
[080-4a]
端耳未足盡天下之士也國家雖設賢良方正等科其
實皆取文辭而已近以祫享赦節文應天下士人有素
隆節行兼通學術乆為鄉里所推者委轉運使提㸃刑
獄同加捜訪每路各三兩人仍與本處長吏連名結罪
保舉聞奏所舉之人朝廷命本州津遣至則館於太學
待遇甚厚考試之際不糊名謄録既而入等補官皆過
所望此誠合先王取士之道臣謂國家將除積乆之弊
立太平之基天下士大夫皆靡然嚮風矣行之未㡬忽
[080-4b]
聞朝廷一切罷之無不悵然失望臣誠戇愚不識所謂
若以所舉之人多非實有材行則當治舉者之罪别加
捜訪豈可以一二人謬濫廢天下之舉賢因溺而廢天
下之舟因噎而廢天下之食也且人之毁譽或出愛憎
雖復聖賢不能自免孔子曰衆好之必察焉衆惡之必
察焉恐國家亦未可以此遥斷否臧遽行黜陟也就使
其人平昔所行誠有虧缺古之或舉於魚鹽或舉於盗
賊豈可不容其改行自新而終身棄之乎且人之行能
[080-5a]
迭有短長若不棄瑕録用而以一節廢之則失人多矣
臣愚以為天子撫有四海必用舉者之言授之爵禄茍
不嚴為禁約以防其私則請託欺㒺無不至矣竊以孝
者士之尊行亷者吏之首務故漢世舉士皆用孝亷行
之最久得人為多臣欲乞應天下知州府軍監任内聽
舉孝亷一人大藩聽舉二人轉運使提㸃刑獄任内聽
舉三人並須到任及一年以上方得奏舉夫鄉舉里選
雖為古法今之為吏者不得久於其任士之素行或不
[080-5b]
能盡知若本部無人可舉即聽舉别部之人素所知者
以充其數其在京兩制以上聽嵗舉一人其舉狀逐時
送下貢院置籍收掌毎遇科場詔下即委貢院選擇其
日以前舉主最多者取三十人申奏降指揮下本貫津
遣赴闕若舉主數同即以發狀先後為次謂若俱有三/人舉主則取
第三狀日/月在前者仍於進士奏名額内減三十人候到闕日陛
下臨軒親試或委中書門下試經義一道時務䇿一道
但以義理優長為上不取文辭華美若所對經義乖戾
[080-6a]
聖意及時務全不通曉並行黜落及第受官並與進士
第一甲同在明經之人仍於告身前列坐舉主姓名其
所舉之人若犯私罪情理重及正入巳贓未及第者舉
主減三等已及第者減一等坐之並不以赦原其公罪
及私罪情理輕者舉主不坐其未舉以前若曽犯罪除
公案見在證驗明白外舉主亦不坐即因勢要属請求
舉及為人屬請并受屬請而舉之者並科違制之罪受
贓者並以枉法論即津遣不至者更不就除官若累經
[080-6b]
津遣不至即乞朝廷臨時裁度特加聘召不為定制又
國家置明經一科少有應者及諸科所試大義有司不
以定去留盖由始者立格太髙致舉人合格者少臣欲
乞今後明經所試墨義止問正文不問注疏其所試大
義不以明經諸科但能具注䟽本意講解稍詳者為通
雖不失本意而講解踈畧者為粗餘並為不通若能先
具注䟽本意次引諸家雜説更以已意裁定援據該贍
義理髙逺雖文辭質直皆為優等與折二通若不能記
[080-7a]
注䟽本意但以已見穿鑿不合正道雖文辭辨給亦降
為不通其明經以六通諸科以四通以上為合格若合
格人少即并取粗多者合格人多即減去通少者委試
官臨時相度令合元額又舊制明經以周易尚書為小
經今欲乞以周易尚書毛詩為一科三禮為一科春秋
三傳為一科皆習孝經論語為貼經又説書一科議者
多以為不當廢欲乞與明經並置但每次科場止取十
人奏名在諸科額内試中授官並與諸科同若自以本
[080-7b]
科及第或出身者更不得就試説書如此則求賢之路
廣請託之源絶浮偽之風息得人之頌興矣嘉祐六年/八月上時
知諌/院
    上神宗論取士之弊宜有改更
                孫 覺
臣竊見朝廷設科以取天下之士而所謂進士明經者
乃因隋唐五代之弊行之百有餘年其法愈密得人愈
踈其間雖有勞烈之臣建造功業謀謨卓犖有紀於世
[080-8a]
必皆其人不因循於流俗能自奮㧞於昧漏濁淖之中
𩔖非科試之方有以得之也臣以謂天下之生才非於
古今偏有薄厚在上所以驅之耳今誠有道徳之士經
綸之彦不由科舉則無以進仕於朝廷是使天下之才
皆汨沒於彫蟲篆刻之技棄置於章句括帖之學也古
者少而學之壯而行之今也學非所以從仕仕無用其
素學天下人才日少而士常不足於用其不自於此歟
祖宗之時其法數變矣然一時議者亦多率其私意以
[080-8b]
傅合當世之宜故其法雖更而其弊猶在也臣竊計來
年之春當下詔選士以陛下聰明睿智將大有為於時
而取士之法不蚤有所更定則不足以盡天下之才不
盡得天下之才則不足以新天下之化臣謹條取士之
弊并所當改定者具列如後
 一文章之於國家固已末矣詩賦又文章之末歟今
  乃拘以聲勢之逆順音韻之上下配合綴緝甚於
  俳優之辭近嵗以來朝廷務以經術材識收攬天
[080-9a]
  下之士有司往往隂考論䇿以定去留不専决於
  詩賦學者亦多治經好古修身謹行至於詩賦之
  業𩔖不精於徃時矣臣謂人情之所共廢者聖人
  不能强使之興今上下厭棄人人知其無用朝廷
  因而去之使天下學者學其所可用仕者用其所
  嘗學顧不美歟願下羣臣講求所當考試以代去
  詩賦之法
 一學究諸科多不通經義而猥以記誦為工記誦不
[080-9b]
  能則或務為節抄至斷裂句讀錯謬文辭甚可閔
  笑仁宗患其如此始立明經科將以變學究諸科
  之習今西北諸州頗願習為明經矣然變法之初
  為法太宻𩔖非中材可以勉强徃者嘗設說書一
  科亦多通經之士臣願更賜參酌明經新法稍依
  説書之制其逐州觧發并登第人數並減諸科額
  以處之如此則人數不増於舊而學究諸科習通
  經術矣
[080-10a]
 一國家所取天下之士専用進士明經數科然東南
  之進士西北之諸科則數略相埓至於被邊州郡
  或更十數嵗乃無一人見收取者雖由其業不精
  無以應有司之格然人情不能無望也取士之意
  務在得人而臣願朝廷别設科格或以邊臣保任
  若漢六郡良家専以取邊州材武䇿略之士所得
  人數即以逐州充進士明經學究之額
 一進士明經諸科舊各以三百人為額治平中更増
[080-10b]
  五十員三嵗一取士凡六百五十人亦不為少然
  不足以盡得天下之士何也所以取之之途狹耳
  士茍可用亦何必進士明經哉臣願以治平新増
  五十人毎遇下詔取士時許諸路轉運使提㸃刑
  獄知州通判薦文行殊異經術政事或有兵謀材
  略之人若徃時之遺逸并許兩制侍從官不以内
  外各得推薦一人若二人𩔖所薦之士别於試格
  足收五十人而止所舉非其人若巳仕而坐法者
[080-11a]
  如律亦因以觀臣下薦賢之能
 一朝廷自慶歴以來詔天下立學郡縣往往有學舍
  官田房廊之利京師亦自析國子監之半以為太
  學太學諸生常數百人州學舍多亦或至百人學
  校之盛侔於漢唐矣然國家未有學校選士之法
  臣願詔天下州郡守臣到任一年以上得舉所學
  者才行尤異升之太學無其人則闕既至官為廩
  給更以日月詳觀而屢試之毎嵗判國子監至直
[080-11b]
  &KR0688共薦十人朝廷更以䇿試然後推恩所得人數
  即以充進士之額其公卿大夫之子弟及舊在學
  生員即乞别定入學之法
右臣所請改定取士凡五條皆博採羣言以為有補天
下而便於舊格其後三條稍用保任薦舉法薦取材略
文行之士以廣朝廷搜擇之路比之科場汎然收舉者
利害不相侔矣然臣不敢具為科格伏望聖慈下兩制
雜學士待制以上臺諌官三館祕閤臣寮博加論議必
[080-12a]
有良法可以行之有論議不同者聼為别狀朝廷取其
最優者施行之熙寧元年六月/上時為右正言
    上神宗乞設特舉之科分路考校取人
                范純仁
臣近奉徳音以朝廷不能均取四方之士慮有遺才令
臣具合設科制及取人之法進呈臣智識淺踈不能畫
逺大之䇿上副詔㫖輒以所見粗陳一二竊以自祖宗
以來取人唯進士科為盛凡舉擇公卿近侍多取進士
[080-12b]
出身之人故天下之士竸務此科而進然進士舉業文
賦唯閩蜀江浙之人所長至南省則與西北之人一處
糊名通考故西北之人得進者少今若明行分别則必
東南之人興難進之歎而寄貫巧偽者益多不若用臣
前來所上貢舉之䇿先於天下郡縣各立學校養士之
法仍擇明師以教之每科詔之下委州郡長吏及學官
於進士明經中唯取土著之人先曽入州學各及三百
日已上才行優於衆人者許用解額中人數三分之一
[080-13a]
特為薦送至南省謂之特舉之科南省只試策論經義仍
各分路分考校逐路各與優立分數取人至御前亦依分
數與放及第則諸路得人無不均一朝廷遂於貢舉優立
五路之法又乞詔政府今後舉臺省舘閣經筵職司並於
明經進士或無出身人中數路參取但擇才行優長不必
限以科第如此則四方賢士可以俱進矣更望聖慈詳酌
施行熈寕二年上/時知諌院
    上哲宗論選舉六事     吕大臨
[080-13b]
臣竊惟右之長育人才者以士衆多為樂今之主選舉
以士衆多為患古之以禮聘士常恐士之不至今之以法
抑士常恐士之競進古今豈有異哉蓋未之思爾夫為國
之要不越得人以治其事而已如為治必欲得人唯恐才
之不足不患乎衆多也如治事皆任其責惟恐士之不至
不憂乎競進也今也取人而用不問其可任何事任人以
事不問其才之所堪如此而欲得人而事治未之有也今
欲立士規以養德厲行更學制以量才進藝立貢法以取
[080-14a]
賢歛才立試法以試用養才立辟法以興能備用立舉法
以覆實得人立考法以責任考功其事目之詳具于後
     士規
 州縣皆立學皆立士籍學官正録掌之凡士人不以僑
 寓土著已仕未仕已仕至升朝官未冠及/年及七十者皆不籍并居學不居
 學應舉不應舉皆委自鄉郭隣里博訪以姓名申州縣
 長吏再加審覈無遺與學官參考行實無濫然後書于
 籍皆供本貫三代年齒其在學及應舉者/皆供所習舉業巳任者供出身歴任除居學者自
[080-14b]
 有學制外别立士規略如學規禁過條目其大過如兼/為工商所遊
 非僻博賭鬬訟之𩔖其小過如/遊匪人非義干求之𩔖皆禁之簿二道一道記善凡有/善可
 記皆/記之一道書過凡犯士䂓/者皆書之委州縣學正於學外士人中
 推擇為衆所服者為外學正州城内量郡大小自二人/至六人分坊總之自一人
 至三人分坊/及鄉總之凡預籍者又月輪一人主書善記過謂之
 直月毎月約日羣集于學釋菜于先聖退而食于堂直
 月以所記過之狀白于外學正外學正與衆評其可否
 而書之而告其人凡善行許衆採之告于直月直月審/其實而記之有過則准許直月察之
[080-15a]
 至㑹人悉告于/學正過亦立罸如犯大過既書許其改過不願改及終
 不悛者去其籍不得與士齒不得服士衣冠先定士及/庻人衣冠
 以别/之朝廷考察徳行皆質于此其學行素高為衆所推
 者别加尊禮不與衆同如出遊它所皆具所以遊之事告
  古者四民不雜處士所習皆有業今也農工商賈尚
  各有事惟士一職多容遊手罷惰之流士風淪䘮人
  才不興皆原於此自祖宗以來州縣立學惟守令留
  意者僅能勸督應舉課業而已郷里服士衣冠而與
[080-15b]
  士大夫遊皆名為士而賢不肖混淆莫之能辨徳學
  之進者既無以旌别無行之人又無忌憚欲望美風
  俗育人才難矣然比見所立學制多欲士人居學日
  乆此極有害大抵為士者莫不有家仰事父母俯育
  妻子皆人之大倫養道安可有闕今必使捨此而居
  學先廢人之大倫縱博聞多識將安用之此失其本
  不可不革况古之至學亦不在乎朝夕羣聚課試誦
  讀然後為學蓋必立明師使時徃請教有所矜式可
[080-16a]
  矣今之議立士規所以防其失月書善惡所以進善
  改過非其人者不得與士齒所以清士流此為之兆
  矣兆足以行則潤澤之方更繫善治者措置如何耳
     學制
 凡學之制皆立大學小學小學課讀誦訓詁習少儀十
 年以上至于十九皆入小學二十以上擇業成者旬一
 試之十試中格者始得入大學方許應舉未中格者且/居小學未得
 應/舉大學分四科一曰徳行二曰學術三曰文辭四曰政
[080-16b]
 事徳行之科居縣者縣之令佐與學官令衆推擇察得其
 實以其名薦于州其學行畧/道其故州之長吏與學官再加審察
 得其實以禮聘之縣令津遣赴州學州命學官館之數與
 議論以察其學識旬月而歸以簿籍其姓名俟科場州長
 吏及學官又參求可以應詔者貢于朝如居州學者惟學/官薦之州長吏察
 之/學術之科以多聞博識明義理辨節文考典故為業一
 曰明經經無多少自一經至於六經經為易詩書春秋禮/樂如禮兼明三禮如樂雖無經亦參取六經所言
 而求之凡明經必兼/治孝經論語孟子二曰習史究量歴代治體安危/成敗及典故㳂革文辭
[080-17a]
 之科皆習雜文為業如制誥章奏文檄書問碑銘詩
 賦之𩔖如唐制政事皆務究知利害本末及措置之
 法如吏文條陳利害如法令修立條約不必文辭惟
 取措置議論優長為善已上惟徳行一科皆從推擇
 禮聘外自學術文辭政事三科並依科場法許人應
 舉亦自逐縣官以格升之州學州學學官又選其能
 者籍之毎有科場學官以其名聞于州州申轉運司
 轉運司選官考試如舊法額定中選人數貢于尚書
[080-17b]
 禮部其課試髙下之法以所習之髙下多少為等凡
 學術文辭之科皆兼習史及文辭為上所兼習或史
 或文辭者次之止習三經者又次之止習二經者又
 次之止習一經或習史者又次之習文辭者次之習
 政事者為下明經者一經為一場試義三道習史者
 試䇿三道文辭者試雜文二場每場問目五道如兼/習文
 辭政事止/各試一場已上徳行科比制舉學術文辭科比進士
 政事科比諸科
[080-18a]
  古者四十始仕今則成童以上皆得應舉故人之
  子弟不務積學蓄徳自稍有知已奔馳仕進之門
  又為學之序未嘗分别大小徃徃躐等以進羣應
  有司其藝稍中有司之格者十無二三使人才不
  成實原於此故今立學制分大小學之法自十九
  以下皆居小學二十以上其藝可升大學者方升
  之大學始得應舉則童子必能安業所習有序不
  致有違越之心庶幾成材可得而取又或以徳進
[080-18b]
  或以事舉或以言揚未甞一科取之自漢唐之盛
  雖未能方古亦數路設科以收人才今専以進士
  一科取之其所試者止於經義䇿論而已及其中
  選則百官之事皆得而任之就其素學而論盖欲
  明義理而習文辭也當官决事則所知義理莫知
  所以施為一有辭命則所習之文不足以應用謂
  之賢歟而不知其徳之可任謂之能歟而不知其
  才之可使盖所養非所求所求非所用養才取人
[080-19a]
  之失無甚於此議更改科舉復用詩賦此特少濟
  有司考校之末無益朝廷育才用人之實若明立
  四科以籠人才則庻㡬有得又古之仕者莫非上
  之人取之非下有求而後予也故上有下賢之美
  士無失已之恥今一切使之投牒自進無以異於
  市井臣僕非所以養士之亷其本已䘮則為士者
  輕為士者輕則雖有美才令徳不足任也今欲悉
  命學官採擇然後州長吏召而試之少厲士風不
[080-19b]
  為無補
     試法
 試法者凡初入仕人如初及第人奏/薦未出官之𩔖在京委開封府
 及府界提㸃司在外委監司郡守審察人才可當何
 等職事先令權攝管局或差委定奪公事以試其才
 滿嵗考定分為四等政迹可觀為上等職事粗舉為
 中等職事不廢為下等職事曠廢為劣等除劣等且
 令守選習學外餘皆保明其才委實可任何官申吏
[080-20a]
 部吏部再審察人才如所保明即依所定等所任官
 差注所定等為名次高下/所任官各分差注其第一任謂之試官於銜
 中帶試字任滿如前法監司郡守考定四等上等注
 優便官中等者注合入官下等者再試一任劣等者
 勒令守選習學凡守選習學者皆滿二年方令再試/一年雖係上等遷一資中等不遷改
 優便官下等如故劣等降一/資禄官亦合守選不給俸錢次任依此考定優劣
 遷降
     辟法
[080-20b]
 辟法者官長皆許辟屬官一員以自助内則尚書侍
 郎卿監尚書侍郎許辟郎中員外/卿監許辟丞簿各二員外則帥臣監司郡
 守帥臣監司各舉二員郡/守舉職官或曹官一員各辟所知所辟者去官則
 從而罷所辟非其人許御史録奏學官/同此
     舉法
 舉法者内則諫官御史郎中祕書博士外則監司郡
 守縣令學官監局皆得舉授内官及監司許待制以/上舉郡守許監司及待
 制以上舉縣令許監司郡守舉外學官許監司及兩/省官御史郎中司業待制以上舉外監局許監司舉
[080-21a]
 係課利/及萬者凡内官及監司郡守學官皆云舉者籍其名
 有闕則擇而用之縣令及監局許監司指名指闕奏
 舉政迹在優劣等者舉主皆有賞罰
     考法
 考法者先立所涖職事主意所在以為責任之詞如
 守令則曰政平訟理民足士勸恤困窮止姦盗辦賦
 役之𩔖如監司則曰察舉愆違而不入苛細長財足
 用而不渉掊克薦滯才舉廢事申無告去積弊之𩔖
[080-21b]
 獄官則曰必得情無乆繫寃者得伸有罪者不可茍
 免學官則曰長育人才必有成就激厲風俗無使媮
 薄如此𩔖例修立百官殿最之目而有司條格略立
 大法餘皆聼其自為嵗終一考則定其殿最而升黜
 之雖無顯過但不如所責者皆在所黜凡授官者如
 自度不足以當責任許自陳改授它官
  此四法於選官庶㡬盡知蓋試法之立足以區别
  能否不致多容濫進辟法之立使官長自擇僚佐
[080-22a]
  足以深任其責舉法之立使在上者多知人才緩
  急之用不患乏人考法之立使非才者不敢幸進
  無功者不可茍容仕路之清無越於是今之入仕
  亦有試法止於經義斷案而已所試經義方欲酬
  對有司非能究達義理固未適於實用如律義斷
  案但可粗施於法官然亦泥文執法不可常行不
  若實試以事自見其才舊格惟帥臣監司及朝廷
  専使許辟一二屬官而已近制復亦罷去大抵闗
[080-22b]
  防朋比私謁之敝然自漢唐以來僚屬皆官長辟
  除所以深責治効雖不能無請求私徇之意茍朝
  廷責任之嚴人人欲得寮吏以為已助亦安肯多
  取不才之人如果得其人雖舉子夫復何恤此法
  不行止可革其小害而失其大利非計之得也非
  其人既立彈奏之法又孰敢以非才充選乎竊見
  朝廷毎有除授常患乏才此盖未常素求人物以
  &KR0640一旦之用緩急之際選擇不審則授任失當殊
[080-23a]
  非用人之法莫若立法使各舉所知而籍之又命
  執政大臣及吏部更審訪其才應與不應所舉一
  官有闕擇而用之以其人之殿最為舉者之賞罰
  則濫進者寡矣今之選曹所患者員多闕少按其
  治行則舉職者寡而不職者衆此乃全無考法責
  任不精之所致夫樂貴而惡賤樂富而惡貧人之
  情也如使居髙位者責重居下位者責輕則才薄之
  人必不敢冀其髙位矣有禄者有責無禄者無責
[080-23b]
  則無才之人亦不敢徼幸於寵禄矣無它責之以
  實之効也元祐元年上時/為太學博士
 
 
 
 
 
 宋名臣奏議巻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