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f0007 世宗憲皇帝上諭八旗-清-允祿 (master)


[026-1a]
  欽定四庫全書      史部六


  世宗憲皇帝諭行旗務奏議卷一 詔令奏議𩔖詔令之屬


  八旗都統等及順天府府尹議覆據給事中巴圗奏
稱竊見毎年開倉放米之時舖户賈人俱紛紛買米
積貯俟價昂時糶賣頗有礙於兵丁生計請將賈人
買米並兵丁賣米之處㮣行禁止等語查舖户賈人
雖買米積貯米仍在於京師且京師居住之人俱仰
食倉内之米若將兵丁米石槩不准賣恐價値反致
[026-1b]
昂貴將巴圗所請之處應無庸議嗣後遇青黄不接
之時米價騰貴或有不肖賈人掯勒貧民重索價值
亦未可知請官定米價令其糶賣至於兵丁米石若
實有贏餘者聽其糶賣倘有無知兵丁不計足食盡
行糶賣令該管叅領佐領驍騎校等責懲以示警戒


  奏入於雍正元年五月初八日奉


  㫖所議好照此施行


  議政大臣等議覆據副將軍阿爾納奏稱察哈爾兵
[026-2a]
丁從前既經宣力備極勤勞其現在行間之人又係
初發兵時告願從征者今雖於軍前員缺補用但軍
前缺少其本處員缺並不補用伊等轉將在家從未
効力及軍前撤囘之人補用為䕶軍校驍騎校等員
揆諸情理似未允當請嗣後凡軍前及本處缺出俱
令停其補授暫行委署俟察哈爾兵丁盡行撤囘之
日較其勞多而應用者奏請補授等語所奏甚是嗣
後應令阿爾納將伊所領察哈爾官兵内効力人員
[026-2b]
查明咨送該旗遇察哈爾地方員缺題補至於其缺
不便乆懸令該旗揀選現在應用之人奏請引


  見暫行委署


  奏入於雍正元年七月初十日奉


  㫖自有策妄阿喇布坦之事已經八載凡出征之在京八
旗及盛京黒龍江寧古塔西安右衛等處滿洲官兵緑
旗官兵内有宣力行間漢仗好人去得分内應陞者若
於各本處補授恐致懸缺不敷㸔守是以將現在之人
[026-3a]
揀選補授以致軍前効力官兵轉壅滯其陞遷之路著
行文諸路將軍等於滿洲䝉古漢軍緑旗官員兵丁内
有宣力行間漢仗好人去得分内應陞人等查明選舉
在京者咨送該旗外省者咨送各將軍緑旗者咨送各
該督撫提鎮嗣後遇伊等應陞缺出令該處即行題補
至補授軍前之人不便虛懸其缺該處即行揀選人員
奏請委署其補授之人若再陞轉此委署之人亦可得
陞如此則軍前効力人等既獲陞遷之路即各本處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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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可用人員亦不致於壅滯矣將此交兵部著徧行八
旗諸路將軍及外省將軍督撫提鎮等知悉


  兵部及八旗都統等議覆據都統楊都奏稱兵丁人
等惟賴錢糧米石為生每遇喜䘮等事徃向富室借
貸或以七兩為十兩或以二十兩為三十兩令立文
契將三季米石充為利息名為借銀其實暗典兵米
請將已經給銀取得米石者俱著撤出給還原人嗣
後將借給銀兩以米為利之處永行禁止等語查兵
[026-4a]
丁典米之事於康熈四十九年已行禁止兹不肖人
等雖不敢直言典米然文契内多寫銀數以米為利
是所借者少所償者多有損於兵丁生計應如楊都
所請將以米為利借給銀兩者槩不准還嗣後倘仍
有暗行放借之人或經查出或被旁人首發將該叅
領佐領驍騎校領催及借銀放銀中保人等一併交
部議處其所借銀兩不許償還


  奏入於雍正元年八月二十日奉


[026-4b]
  㫖依議


  八旗都統等議覆據䕶軍統領汝福奏稱八旗拴養
官馬者特所以預備緩急也兹有不肖人等冒領錢
糧竟不拴養馬匹此等陋弊不可不除等語查八旗
設立官馬之初凡一切情弊即嚴行禁止在案但為
日既乆致有不肖人等於倒斃馬匹不行買補照常
冒領錢糧嗣後應將官馬交與各旗叅領佐領驍騎
校等於各佐領下擇其兵丁之小心者著落拴養倘
[026-5a]
有不拴馬匹冒領錢糧之人或經查獲或被旁人首
出交部重處其不行嚴查之叅領佐領驍騎校領催
等亦交部議處


  奏入於雍正元年九月二十三日奉


  㫖知道了


  八旗都統等議覆據副都統達塞奏稱八旗火班處
官兵數目不均請令毎旗滿洲䝉古漢軍三旗合派
官兵百名防備等語查火班處所派官兵俱係八旗
[026-5b]
各自酌量派委所以有六十名七十名不等之處自
設立火班以來凡遇救火之事並無遲悞不必多增
名數但令八旗一例於滿洲䝉古漢軍三旗合派官
兵七十名防備令該班大臣叅領等不時廵查倘有
曠悞之處將官兵嚴加治罪


  奏入於雍正元年九月二十六日奉


  㫖依議


  八旗都統等議覆據副都統阿林保奏稱八旗挑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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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甲務令揀選稍能清語射箭好者如不習清語不
能射箭之人著於歩軍出缺暫行挑取俟學成時再
挑馬甲如該佐領下缺少滿洲於開檔滿洲戸下滿
洲及家下舊人内挑取馬甲若寡婦孤子給與歩軍
鐡匠養贍等語查八旗挑選馬甲俱於滿洲内視其
能騎射者挑取如缺少滿洲於開檔滿洲戸下滿洲
家下舊人内選擇挑取至孤獨無養贍之人令其呈
明雖年歲不及亦准挑取教育俟其成立嗣後應將
[026-6b]
滿洲閒散人内其不能清語者給限三年令其學習
有不能者不准挑取馬甲


  奏入於雍正元年九月二十六日奉


  㫖所議是知道了


  都統觀音保奏稱看得不肖兵丁稍遇窘乏即將軍
器質當殊屬不合仰請嗣後將質當盔甲撒袋腰刀
鳥鎗等物之處嚴行禁止等不時嚴查倘有仍行
質當者將本人及開當舖之人一併嚴加治罪其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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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佐領驍騎校等亦交該部議處庻官兵皆知警懼
不敢質當軍器似於武備不無裨益


  奏入於雍正元年十月初二日奉


  㫖此奏甚是著嚴行禁止


  八旗都統等議覆據内閣侍讀學士桑格奏稱官馬
駝隻特為𦂳要差役而設所關綦重請令叅領佐領
驍騎校等不時嚴查併令該部毎月委官查驗等語
具奏奉


[026-7b]
  㫖將如何嚴查及查出如何治罪之處交等一併詳議
欽此查八旗自立官馬駝隻以來都統副都統叅領
佐領等原即不時查驗兵部亦行查閲兹因日乆未
免稍有踈懈嗣後應令各旗及該部照依前例嚴行
查閲如於定限八十日内不能令馬駝肥壯有誤動
用將拴養馬駝人等與都統以下至驍騎校等官俱
交該部照例議處


  奏入於雍正元年十月初二日奉


[026-8a]
  㫖依議


  兵部議覆據條奏内稱兵丁人等雖經禁止賭博乃
有不肖之徒至毎年十月間即開鬭鷄鵪鶉之場借
以網利兵丁人内有溺於其戲者徃徃規避官差結
附匪人典衣棄産以償負欠其貽害兵丁更甚於賭
博宜行嚴禁等語查賭博等事貽害兵丁實非淺鮮
今雖禁止賭博至開鬭雞鵪鶉之場其貽害為尤甚
應如條奏所請嗣後將開鬭雞鵪鶉場及鬭蟋蟀之
[026-8b]
處一併嚴行禁止倘有犯者立行緝捕交部照賭博
例治罪其該管官員亦照管轄賭博不嚴例議處


  奏入於雍正元年十月初二日奉


  㫖依議


  䕶軍統領吳理布奏稱八旗兵丁俱係


  欽派王大臣等驗看射箭所以該管官員各將兵丁嚴加
訓練而兵丁人等亦各奮力學習日有進益皆成精
鋭但諸王包衣佐領下兵丁所食錢糧較旗下兵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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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無減少之處伊等竟不勤習射箭一應訓練之道
日益廢弛請交該管官員勒定限期令其嚴加訓練
庶一二年間亦皆可成精鋭之兵矣


  奏入於雍正元年十月初六日奉


  㫖照所奏施行


  吏部議覆據值班科道奏稱八旗候選候補並丁憂
起復官員俱由本旗印文咨部註冊選補又取三代
履歴印結至掣籖以後又取領憑印結是選補一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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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取結方得赴任比年以來竟有不肖旗員借端
勒索夫領憑取結原為杜絶假冒頂替等弊旗下候
選候補人員一經都統咨部該部即行註冊按月投
供至掣籖後其應引


  見之官悉經


  皇上躬閲其佐貳雜職等官係九卿公同驗看無從假冒
頂替則於領憑時又向該旗取結殊覺重複應免其
重複取結以杜勒索之弊等語查雍正元年正月内
[026-10a]
部以旗員赴選已取有都統印文並三代履歴如
領憑時再取都統印文事屬重複亦恐不肖旗員借
端勒索故免取印文領憑已行半載有餘但各旗尚
未週知選官時仍間有取都統印文赴領者應如值
班科道所請通行八旗一應旗員領憑俱不用取具
都統印文止備履歴領狀親身赴領


  奏入於雍正元年十月初七日奉


  㫖依議


[026-10b]
  兵部議覆據監察御史蔡仕&KR1550奏稱各衙門應行㑹
議之事令於擬定㑹議之前二日將原事清漢字各
寫一篇送至應㑹議之衙門詳看至㑹議之日彼此
商酌定議等語查九卿㑹議之事詹事六科十三道
等官衙門甚多若將原事抄録於二日前不能徧送
至㑹議事件其抄送八旗者尤多嗣後凡一應㑹議
事件令承行衙門於奉


  㫖之日即知㑹各衙門令其遣人將事抄去詳看以待㑹
[026-11a]


  奏入於雍正元年十月二十五日奉


  㫖甚好依議


  條奏内稱伏惟


  乾清門乃


  皇上聽政之地理宜嚴肅毎見大臣官員等任意上下徃
來坐立向背互相揖讓者甚多仰請嗣後除辦事奏
事之王大臣值班大臣侍衛及在


[026-11b]
  内行走人員外其餘一應人員不許擅登


  乾清門任意坐立再甬道乃


  聖駕經行之御路臣下豈得妄相行走亦應嚴加禁止再


  午門前向有諸王乗馬行走之例今見諸王或有乗轎
行走者殊屬不合仰請嗣後將


  午門前乗轎行走之處嚴行禁止


  奏入於雍正元年十二月初一日奉


[026-12a]
  㫖這所奏甚是嚴交領侍衛内大臣侍衛班領前鋒統領
䕶軍統領照依所奏遵行著總理事務王大臣等不時
稽察有違禁者即指名叅奏


  八旗都統等議覆據條奏内稱外任官及監管税務
人員未行到任先營立房産置買僕婢修飾衣服不
顧利息輕重恣意借貸銀兩其專放官吏債之人揣
其用急故行掯勒既以六七百兩為千兩又取三分
四分重利迨借給之後隨即遣人徃任所坐索其人
[026-12b]
不耐催逼又恐日乆則利愈重因將正帑那移償還
以致錢糧虧空者徃徃有之仰請嗣後將借官吏債
及遣人到任所索債之事永行禁止等語應如所請
凡外任及監管税務官員除平常借貸銀兩外將以
六七百兩為千兩勒取三分四分重利者令該旗叅
領佐領驍騎校等不得具保倘有私行潜保之人查
出交部治罪其遣人徃任所取私債者令地方官查
拏觧部治罪


[026-13a]
  奏入於雍正元年十二月十二日奉


  㫖凡外任官員平常借貸銀兩令該旗註冊如有過二千
兩者奏聞或仍有潜行借貸者放銀之人首出令借者
償兩倍借銀之人首出不令償還若經旁人首出將銀
入官賞給旗下貧乏人等仍從重治罪餘依議




[026-13b]









  世宗憲皇帝諭行旗務奏議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