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1g0031 古經解鉤沉-清-余蕭客 (master)


[009-1a]
欽定四庫全書
 古經解鈎沉卷九
             長洲余蕭客撰
儀禮上


儀禮
 漢興高堂生得禮十七篇後孔子壁中得古文禮五
 十七篇其十七篇與前同而字多異六萟論山堂考索續集
 
士冠禮
[009-1b]
筮於廟門
 王彪之以為禮冠自卜日不必以三元也何承天禮
 論御覧五百四十
主人戒賔
 主人不敢自專請賔其成也亦謂人之父恥自成其
 子故請賔也石渠禮議政和五禮新儀十一
為期於廟門之外
[009-2a]
 冠者人道之始也嘉事之善也是以聖王重之必行
 乎廟同同上
設洗
 洗高三尺口徑一尺五寸足徑三尺中身小疏中士
 以鐵為之大夫以上銅為之諸侯白金飾天子黄金
 飾三禮舊圖聶圖十三
爵弁服
 爵弁士助君祭服之色無爵頭無旒禮圖隋書十二 士
 服以祭其廟三禮圖初學記二十六
[009-2b]
皮弁服
 以白鹿皮為冠禮圖疏一
緇布冠
 太古冠布齊則緇之後以為冠冠之始也今武冠則
 其遺象三禮圖和學記二十六

 士以骨大夫以象阮諶三禮圖聶圖三
[009-3a]
有篚
 篚以竹為之長三尺廣一尺深六寸足高三寸如今
 小車筌舊圖聶圖十二
實勺
 勺五升口徑六寸曲中博三寸長三寸柄長二尺四
 寸漆赤中柄末亦丹舊圗聶圖十三
贊者盥于洗西
 盥盤口徑二尺一寸受二斗漆赤中同同上
服玄冠
[009-3b]
 玄冠朝服戴聖曰玄冠委貎也朝服布上素下緇帛
 帶素韋韠石渠禮論注補後漢書三十
今文扄為鉉
 鉉音關劉昌宗音釋文十
冬皮屨
 禮夏冠用葛履冬冠用皮履明無定時也禮論御覧五百
 四十
[009-4a]
委貎
 委貎與弁皆天子始冠之冠李孟悊章疏賈公彦疏序
鄉飲酒禮
笙入
 笙有雅簧十三上六下七二禮圖北堂書鈔一百十
鄉射禮
東北面告於主人
 鄉射請告主人樂不告者何也戴聖曰請射告主人
 者賔主俱當射也夫樂主所以樂賔也故不告於主
[009-4b]
 人石渠禮議通典七十七
命弟子設豐
 制度云射罰爵之豐作人形豐國名其君坐酒亡國
 戴杆以為戒舊圖聶圖十二
蒲筵
 士蒲筵長七尺廣三尺三寸無純三禮圖初學記二十五
則皮樹中
[009-5a]
 皮樹人面獸形張鑑圖聶圖五
燕禮
罍水在東
 罍刻木為之禮圖詩疏一之二
兩方壺
 方壺受一斛腹圓口足皆方舊圖
兩圓壺
 圓壺受一斛腹方口足皆圓同並聶圖十二
大射儀
[009-5b]
樂人宿縣于阼階東
 宣帝甘露三年三月黄門侍郎臨奏曰鄉射合樂大
 射不樂何也戴聖曰鄉射至而合樂者質也大射人
 君之禮儀多故不可樂也聞人通漢曰鄉射合樂者
 人禮也所以合和百姓也大射不合樂者諸侯之禮
 也韋玄成曰鄉人本無樂故合樂嵗時所以合和百
 姓以同其意也至諸侯當有樂傳曰諸侯不釋懸明
[009-6a]
 用無時也君臣朝廷當有之矣必須合樂而後合故
 不云合樂也時公卿以玄成議是石渠禮議通典七十七
聘禮
有司筵几于室中
 几長五尺高尺二寸廣二尺阮圖朱校宋本禮記疏二十六
米八筐
 筐受五斛舊圖聶圖十二
公食大夫禮
小臣具盤匜
[009-6b]
 &KR1250受一斗流長六寸漆赤中諸侯以象飾天子以黄
 金梁正三禮圖聶圖十三
宰夫設鉶四于豆西
 鉶鼎受一斗兩耳三足高三寸有葢士以鐡為之大
 夫以上銅為之諸侯飾以白金天子飾以黄金舊圖
 聶圖十三
覲禮
[009-7a]
天子設斧依于户牖之間
 扆從廣八尺畫斧文於其上今之屏風也鄭玄三禮
 圖李謐明堂制度論魏書九十 
方明者
 諸侯會天子則以方明為主覲禮之明未也其形四
 方六面上玄下黄東青南赤西白北黒方明者也下
 四方神明之象也五經通議御覧五百三十一 用槐為之
 舊圖聶圖十二
喪服
[009-7b]
 王始起改正朔易服色殊徽號異器械别衣服也喪
 服文傳白虎通下
斬衰
麻之有蕡者也
 蕡者實枲麻之有子者其色麄惡故用之馬融喪服
 經傳注宋本春秋疏二十二
 菅菲也
[009-8a]
 菲草屨杜預喪服要集
 朝一溢米
 二十兩曰溢為米一升二十四分升之一射慈喪服
 變除 滿手曰溢劉逵喪服要記 袁凖喪服經傳
 注並釋文十
剪屏柱楣
 子為父三日既葬草屨内納廬則柱楣剪屏屏者廬
 前屏也其廬所為之屏也而更作外鄣以為之作廬
 先横一木長樑著地因立細木於上以曲就東墉以
[009-8b]
 草被之既葬則剪去此草之拍地以短柱柱起此横
 梁之著地謂之柱楣楣一名梁既舉此梁乃得於廬
 外作鄣但下用泥之諸侯始作廬者便有屏而未泥
 之既葬乃泥之既柱起梁又立小鄣以辟風凶事轉
 輕葛洪喪服變除通典八十七

 斬衰三年之服始有父之喪笄纚徒跣扱上衽交手
[009-9a]
 哭踊無數惻怛痛疾既襲三稱服白布深衣十五升
 數章甫冠白麻屨無絇孫為祖父後者上通於高祖
 自天子達於士與子為父同戴徳喪服變除通典八十四
天子至尊也
 天下所尊馬注

 臣為君笄纚不徒跣戴徳變除 不笄纚鄭玄喪服
 變除並通典八十一
至尊也
[009-9b]
 一國所尊馬注
父為長子
 以其為五代之嫡也石渠禮論並通典八十八 自天子達
 於士不笄纚不徒跣不食粥戴徳變除 諸侯為天
 子父為長子為次於内鄭玄變除並遍典八十四 為五世
 長子服斬也同 劉芳疏冊府元龜五百八十一
正體於上又乃將所傳重也
[009-10a]
 體者嫡嫡相承也正為體在長子之上上正於高祖
 體重其正故服三年馬注 父子一體也而長嫡獨
 正故曰體既為正體又將傳重兼有二義乃加其服
 自非親正兼之情體俱隆豈有凌天地混尊親也雷
 注
 庻子不得為長子三年不繼祖也
 庻子賤為長子服其服不得隨父服三年故言不繼
 祖也馬注
為人後者
[009-10b]
 但言為人後者文似不足下章有為人後者為其父
 母此文當言為人後者為所後之父今闕此五字者
 以所後者或為祖父或為高曾繁文不可備設言一
 以包二則凡諸所後皆備於其中也雷注
受重者
 受人宗廟之重故三年馬注
妻為夫
[009-11a]
 言夫則可知舉妻者殊妾之文也王肅喪服經傳注


言妻以明其齊所以稱夫也雷注


夫至尊也
 婦人夫天故曰至尊馬注 以父服服之故曰至尊
 孔倫喪服經傳集注
妾為君
 降於女君故不敢稱夫稱為君者同於人臣也陳銓
 喪服經傳注 言妾以見其接所以乃稱君也雷注
君至尊也
[009-11b]
 妾賤事夫如君故至尊也馬注
子嫁反在父母之室
 為犯七出還在父母之家同 嫌已嫁而反與在室
 不同故明之遭喪未練而出則三年既練而出則已
 未練而反則周既練而反則遂之王注 不言女子
 子者上女子也復言子者欲見其外義已盡子道復
 弘也雷注並通典八十八
[009-12a]
齊衰三年
疏衰
 疏以名縗輕乎斬也斬不同數麄可知也王注
牡麻絰右本在上
 在上指右故曰右本馬注 右本在上者為母本於
 陰而統外也孔注 麻本從左來加右之上也陳注
 藨蒯之菲也
 藨蒯草名同並通典八十七
父卒則為母
[009-12b]
 父卒無所復屈故得伸重服三年也馬注通典八十九
慈母
 父在為慈母則條不見譙周喪服集圖通典九十四
母為長子
 不在斬衰章者以子當服母齊衰也馬注
父之所不降母亦不敢降也
 父之重長以居正嫡之胤當為先祖之主故也母亦
[009-13a]
 以此義而加崇焉夫父之服長以其仰述祖禰堂構
 斯荷母亦以承夫嗣業三從是寄父尚不以大夫之
 嚴降祖禰之主母亦安敢以婦人之尊降所天之嫡
 故曰父之所不降母亦不敢降以父况母明父有屈
 體母宜無嫌如舊説妻從服則當云夫所不降妻亦
 不敢降今言父母者豈非自子而言也雷注
齊衰周
屈也
 屈者子自屈於父故周而除母服也父至尊子不敢
[009-13b]
 伸母服三年馬注
 妻至親也
 與已共承宗廟所以至親同 不直云至親而言妻
 者明其齊禮判合之親以别至極之稱而言雷注
出妻之子為母
 不直言為出母嫌妾子及前妻之子為之服子服出
 母之義敌係夫而言同通典八十九 出妻之子為母及
[009-14a]
 父卒繼母嫁從為之服報此皆為庻子耳為父後者
 皆不服也傳云與尊者為體不敢服其私親此不獨
 為出母重為繼母發繼母嫁已隨則為之服繼母私
 也為父後者亦不敢服也崔凱通典九十四
父卒繼母嫁從為之服報
 繼母為己父三年喪畢嫁後夫重成母道故隨為之
 服繼母不終己父三年喪則不服也馬注通典八十九
 從乎繼寄育乃為之服王注摯虞表晉書十九 從子繼寄
 育同邵博聞見後録四 從乎繼母而寄育同敖繼公集説十一
[009-14b]
 為廬當就繼母之家若遠不得徃者則别為異室亦
 有廬變除垔室及禫如親子亦報也子周不言報者
 凡經中之文悉報也射慈喪服圖 凡言報者繼母
 報亦如此雷注並通典八十九
祖父母
 世人或有出後大宗者還其為祖父周與女子子出
 適不降其祖同義凱以為女子出適人有歸宗之義
[009-15a]
 父卒繼母嫁從為之服報此皆為庻子耳為父後者
 皆不服也傳云與尊者為體不敢服其私親此不獨
 為出母重為繼母發繼母嫁已隨則為之服繼母私
 也為父後者亦不敢服也崔凱通典九十四
父卒繼母嫁從為之服報
 繼母為己父三年喪畢嫁後夫重成母道故隨為之
 服繼母不終己父三年喪則不服也馬注通典八十九
 從乎繼寄育乃為之服王注摯虞表晉書十九 從子繼寄
 育同邵博聞見後録四 從乎繼母而寄育同敖繼公集説十一
[009-15b]
 為廬當就繼母之家若遠不得徃者則别為異室亦
 有廬變除垔室及禫如親子亦報也子周不言報者
 凡經中之文悉報也射慈喪服圖 凡言報者繼母
 報亦如此雷注並通典八十九
祖父母
 世人或有出後大宗者還其為祖父周與女子子出
 適不降其祖同義凱以為女子出適人有歸宗之義
[009-16a]
昆弟之子
 男女同陳注
父之所不降
 大夫為衆子大功嫡子周同
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
 據無所厭屈則周為輕言報者明子於彼則名判於
 此故推之於無尊逺之以報服女雖受族於人猶在
 父子之名故得加尊而降之雷注並通典九十 世人有出
 為大宗後還為其父母周其子從服大功者凱以為
[009-16b]
 經文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周為其兄弟降一等此指
 為後者身也不及其子則當以其父所後之家還計
 其親踈為服紀耳崔凱喪服駁通典十六
不貳斬也
 為大宗後當為大宗斬還為小宗周故曰不貳斬也
 馬注
 大宗者尊之統也
[009-17a]
 大宗為尊者之正宗故後之也陳注並通典九十
 適子不得後大宗
 大宗無後族無庻子已有一適子當絶父祀以後大
 宗不戴聖云大宗不可絶言嫡子不為後者不得先
 庻耳族無庻子則當絶父以後大宗聞人通漢云大
 宗有絶子不絶其父宣帝制曰聖議是也石渠禮議
 通典九十六
為其父母昆弟之為父後者
 婦人以適人降故服父母周為昆弟之為父後者亦
[009-17b]
 為之周也馬注
必有歸宗曰小宗
 歸宗者歸父母之宗也昆弟之為父後者曰小宗馬
 注 嫌所宗者唯大宗故曰小宗明各自宗其為父
 後者也王注並通典九十
 與之適人
 問夫死妻稚子㓜與之適人子後何服韋玄成對與
[009-18a]
 出妻子同服周石渠禮義通典八十九 無大功之親凡
 收養之故母與之俱行適人馬注
 妻不敢與焉
 不敢與知之也同
 未嘗同居則不為異居
 謂已自有宗廟不隨母適人初不同居何異居之有
 同 異居者昔嘗同今不同也夫有大功之親同財
 者也子有大功不可以隨母彼有大功不可以專財
 也陳注
[009-18b]
為夫之君
 夫為君服三年妻從夫降一等故服周馬注
姑姊妹女子子適人無主者姑姊妹報
 按檀弓曰姑姊妹之薄也葢有受我而厚之者今無
 祭主者是無子無夫則無受我而厚之者也既無受
 我之厚則我不得降其本情故哀發於無主而服於
 天倫也今之不降既縁亡者之煢獨又因報身之無
[009-19a]
 屈二途俱伸彼此兼遂故父母兄弟在室姊妹咸得
 反服也惟出適者自以義結他族事殺本宗受我之
 厚奪已亦深至乃愛敬兼及者猶抑斬以為周况餘
 人乎雖則家庭莫主兄弟絶嗣無後之痛路人所悲
 而深心徒結至服無反良由既曰外志成事無兩降
 故也降由已之身出不計前人應降與不應也所謂
 反服者反於昆弟伯叔耳若無主服周昆弟大功則
 是過於昆弟也豈所謂反服哉問者曰女子云出適
 者不得為無主服周斯則然矣敢問兩無主得交相
[009-19b]
 反服不由已身人今哀已不可無報若兩俱無主義
 無先服則無服安得交相為周雷注
為君之父母妻長子
 父母長子君服斬故臣從降服一等周也妻則小君
 服母之義故周也同
妾為女君
 今抑妾使同婦尊女君使同姑女君於妾不得同姑
[009-20a]
 之降婦不降則應報所以不報者欲伸聖人抑妾之
 㫖若復報之則並后之誠意無所徴故報之則違抑
 妾之義降之則有舅姑之嫌故使都無服無重嫌之
 責雷注
從服也
 從夫而為之服也從服降一等故夫服三年妻服周
 也馬注
 報之也
 伯母叔母報之馬注 從於夫者宜服大功今乃周
[009-20b]
 者報之陳注
公妾大夫之妾
 公諸侯也馬注 嫌二妾從於君尊以降其子故明
 之所嫌者尊故降不言士妾也雷注
妾不得體君為其子得遂也
 夫人與君同體以尊降其子也公子與君同體以厭
 其親也妾無夫人之尊故不降其子無公子之厭故
[009-21a]
 得遂其親也而事鄰於體君跡幾於不遂故每以不
 體得遂為言也同
女子子為祖父母
 不言女孫言女子子者婦質者親親故繫父言之出
 入服同故不言在室適人也馬注
 不敢降其祖也
 言雖已嫁猶不敢降陳注 婦人歸宗故不敢降其
 祖也孔注並通典九十
姑姊妹女子子無主者
[009-21b]
 士為姑姊妹女子子適人無主者齊衰周射慈圖
唯子不報
 戴聖以為唯子不報者言命婦不得降故以大夫之
 子為文唯子不報者言猶斷周不得申其服也宣帝
 制曰為父母周是也石渠禮議並通典九十九 姑姊妹本
 大功今以無主為之周故亦報已以周女子子亦大
 功今以無主為之周女子子今為父母周今雖具報
[009-22a]
 自其本服故曰唯子不報王注 以報之為言二服
 如一父母為女子子適人無主者周女子子適人亦
 為父母周與報相亂故經别具非報也雷注
大夫不敢降其祖與適也
 尊祖重嫡自尊者始也故不敢降馬注
以及士妾
 其間有卿大夫妾故言以及同敖集説十一
得為其父母遂也
 以妾卑賤不得體君又嫌君之尊不得服其父母故
[009-22b]
 傳明之陳注
齊衰三月
寄公為所寓
 既來受其惠宜敬其所託故與衆人同雷注
丈夫婦人為宗子宗子之母妻
 言一族男女皆為宗子母與妻馬注 此謂族人無
 復五屬者反為其宗子服也王注
[009-23a]
尊祖故敬宗
 明祖已殁也無由施於尊祖因敬宗以致尊祖之心
 雷注
為舊君君之母妻
 身既反昔服亦同人葢謙遠之情居身之道也然恩
 既内結實異餘人故爰及母妻也同
仕焉而已者也
 仕焉者凡仕者而已者致仕也陳注
庻人為國君
[009-23b]
 衆人為國君服齊衰三月也馬注
大夫在外其妻長子為舊國君
 戴聖曰大夫在外者三諌不從而去君不絶其禄位
 使其嫡子奉其宗廟言長子者重長子也承宗廟宜
 以長子為文蕭太傅曰長子者先祖之遺體也大夫
 在外不得親祭故以重者為文宣帝制曰以在故言
 長子石渠禮議
[009-24a]
繼父不同居者
 女子子適人者為繼父服齊衰三月不分别同居異
 居戴徳喪服記 女子子適人者服繼父與不同居
 者服同梁氏集説並通典九十
曾祖父母
 高曾祖母與祖母俱存其卑者先亡則當厭屈否昔
 魯穆姜在而成公夫人薨春秋書曰葬我小君齊姜
 舊説云妻隨夫而成尊姑不厭婦婦人不主祭已承
 先君之正體無疑於服重也劉智釋疑通典八十九
[009-24b]
小功者兄弟之服也
 祖父周則曾祖大功而傳以小功為説者服本以周
 為正父則倍之故再周祖亦如焉故服周曾祖恩輕
 加所不及正當小功故傳曰以小功言之耳傳言小
 功者兄弟之服是據祖父言之從祖祖父從祖父昆
 弟此三者其親皆從祖父而來也而已為之小功從
 祖昆弟同與己為兄弟之族而從祖父與己父為從
[009-25a]
 父兄弟者也從祖祖父則與己祖父為兄弟故曰小功
 者兄弟之服也不敢以祖父兄弟小功之服服祖父
 之尊者故曰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王注
 大夫不敢降其宗也
 五屬孫雖為大夫不敢降宗子者故服齊衰三月馬
 注
 言其以道去君而猶末絶也
 經前已有舊君今復有此舊君傳所以知前經有仕
 焉而已後經是待放未去者葢以兼服小君知恩有
[009-25b]
 深淺也仕焉而退君臣道足恩義既施恩及母妻今
 被放而去名義盡矣若君不能掃其宗廟則但不為
 戎首而已以其復末絶故得同於人庻適足以反服
 於君不獲及其親也雷注
如衆人
 為衆者如衆人也陳注
大夫不敢降其祖也
[009-26a]
 尊祖故不降馬注
 其成人
 成人謂十五以上許嫁未行者也同
 不敢降其祖也
 以祖名曾明婦人雖為天王后不降其祖宗也同並通
 典九十
 古經解鈎沉卷九
[009-26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