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138 八識規矩淺說-清-行舟 (master)



No. 896-A


虗舟禪師註八識規矩頌小序


性一而巳。又言相何也。性內也。相外也。相不言外之
境。而言內之識。則相亦內也。外境觸之而不動。豁達
為空者。猶易託之。而內識之所留。細微流注。發不及
知。雖深造之後。常致嘆於習氣之難除。命根之未斷。
斯言性之家。不可不加察也。然而耑言相者。往往逐
流末而騖焉。力徒困於筭沙計。或窮於鑽紙。曷思古
人著唯識之論。謂是諸相者。宜有乎。宜無乎。凡所有
相。皆是虗妄。則欲期無相。於相求之乎。抑於性求之
乎。求之於相。緣八識而有百法。求之於性。轉八識而
為四智。世之逐相者多失之。而見性者。又未嘗過。相
而問焉而為之。通則分幟而爭之。終不可止。斯重嘆
矣。虗舟禪師。宗嗣福嚴。而仍研精教典。取唐奘師八
識規矩頌。特為之註。註所言相。非能與人殊。而引而
發之。終歸於性。使覽者知悟。施子易修。徐子敬可讀。
而美之梓之以傳。噫其有裨也夫。


康熙十一年端陽後十日 矩李 王庭 題
[001-0439a]

No. 896-B


八識頌註自敘


昔慶喜婆心。欲人明三界唯心萬法唯識。遂造瑜伽
師地論。以發明相宗法門。文廣義幽。後天親虞末學
難窺要領。遂彚瑜伽之文。述三十頌。目曰唯識三十
論。論成而後。護法諸師各出所見。以解釋此論。當時
累帙積軸。不勝其煩。玄奘法師同諸師。約其詞理精
粹者。束為十卷。曰成唯識。後窺基法師。又見成唯識
十卷。學者難得其宗旨。乃請奘師。集此要義。將八識
分為四韻。每一韻頌以十二句。將五十一心所。各派
本識會下。條理不紊。因稱規矩。然論雖十卷。義盡于
此四十八句。明此數句。而奘師之提綱由我舉手。天
親彌勒不一網收盡耶。但明此數句者。諸家即各有。
悟處不無。自是門庭。其能以相歸性。以悟轉識。如盧
行者。知五八六七果因轉。但轉名言無實性者幾人
哉。余初讀魯庵之補註。後觀憨山之通說。未嘗不服
其見高。第欲離心意識參。絕凡聖路學。則南行之五
十三。安得不輸于末後彌勒之彈指耶。故得力是省
力。省力是得力。解之者不欲其深。而欲其淺。至于由
淺而深。是悟之者之事。非解之者之事也。


西湖留錫退居 虗舟省道人 識
[001-0439b] No. 896
八識規矩淺說


余觀唐奘師。幼具宿根。為法涉流沙。不憚狼狽。遇化
身曼殊。授以法印。及其歸逝不可得也不可得。說本
色話。瀟洒坐去。豈非生平一著。作一翻譯。俱以大法
示人乎。故細讀數什。不但古朴高雅。實能以頂門眼。
八面齊照。故能收萬法於八識。轉八識于四智。使識
性朗然。如洞火如列眉。引眾生八識田中。證金剛大
定。其法乳不甚深乎。余故以淺說說之。不拘拘以訓
字循行。同於諸家鋪敘。惟令人於筆舌外。可悟其旨
趣。是以識悟識者之又一方便也。若存我覺我。則字
字瘡尤。反為性相。立町畦矣。非奘師意。亦非予意矣。
識以八識。余謂總即一識也。伹識之體則一。識之用
則別。如天之月祇一。而映之水不同則異矣。故今之
悟識者。欲其即用而悟體。則元是一精明。分成六和
合。更無別物也。用何以異。且如眼識與身識。畢竟不
同。則五識截然自分。至於具足五十一心所。而明了
分別者。定屬六識。然不能執持也。至於堅執不移者
[001-0439c]
定屬七識。然不能持種也。至于含藏多劫者。定屬八
識。此識性之自分不容混者也。體何以同。且如眼識
之分別者雖屬眼。而了然分別者。巳通于第六分別
之意識。其分別而確據也。巳通第七識之執持。其分
別而不忘也。巳通第八識之含藏。此識性之自合不
容隔者也。學人但認用。則名相多端。苟悟體則圓覺
自性。自性非有。所以奘師。於每一識處。必先敘其心
所之顛倒。而隨即著其悟后之無漏。迷則無此悟。悟
則無此迷。而識識為我妙用矣。


有以八識無為體。單以第六意識為心王。譬如此為
磨盤心。前五後二為心王之輔也。蓋以前五識。應根
照境。同一現量。亦無善惡。至於七識。楞伽云。七識不
流轉。非生死因。若夫八識。其體空寂。無善無惡。亦總
屬無記性。其惟六識。通前五識。引後二識。正為八識
之見分。故一迷而現三量。則徧行別境。橫恣胸中。一
悟而空三性。則有漏因果。當時寂靜。所以道六七因
中轉。五八果上圓。旨哉言乎。伹因以該果。則就第六
識。一悟深入。便躋覺地。然昔人圓明了知。不假竟根。
又豈必滯此六識。作觀門乎。所以信六不信八。墮在
二乘之偏執也。


有以第八識為生死主。蓋以識性無根。根生則枝葉
俱蕃。餘識盡屬。當處出生。當處隨滅。非能受熏持種
也。故諸識皆粗。而有微細流注者是八識。諸識皆後。
而有最初妄見者是八識。要知八識。直是無量劫前
[001-0440a]
最初一念不覺。於是攬識以成根。攬根以納塵。遂被
根身器界。滋長無明。無論迷此識而為下凡者。妄執
五蘊假我。即聦明外道亦迷此識。而卜度執神我。以
取分段生死之苦。且進之二乘。未破藏識。再進之七
地以前之菩薩。猶未離俱生我執。以取變易生死之
微苦。是皆於八識之最微細者。不能大悟一番也。故
悟門中。直要悟至一念不生。則前後際斷。不墮來先
去後出房入房矣。


八識各無實性。皆互為因緣。由眾生之妄見而成。故
前五通于後之七八。七八又通于前五。如常山之蛇
首尾互應。盤中之珠左右俱轉。如無前五識。畢竟無
所見。倩誰明了。如無意根明了。倩誰執持。如無執持。
倩誰含藏。是前通于後也。由有含藏者。最初以不淨
作種子。則七六五之動念發識。定歸生滅邊際。故不
出三境。三量三性。業識無邊。是後通于前也。要之人
惟一悟。則前後識性。寸寸皆金。反成相生之妙矣。


境有三境。量有三量。性有三性。三境者。性境。帶質境。
獨影境。三量者。現量。比量。非量。三性者。善性。惡性。無
記性。現量必定著性境。比量必定著帶質境。非量必
定著獨影境。境以性者。三界唯心所現之境也。質以
帶者。幻身假合妄加之境也。影以獨者。如鏡華水月
之境也。言三境。而一切凡聖虗實之境盡。言三量。而
一切見思塵沙之惑盡。言三性。而一切因果苦樂之
受盡。境量性。通于根塵識。所以通九地七趣一切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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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良以最初迷本有智光。則以一念妄見者潛結。而
為持煖識之種子。于是識依于息。息相吹而動者為
風。息相吹而潤者為水。息相吹而噓者為火。息相吹
而凝者為地。故肉為身。氣為命。摶取四大。以成內身。
蓋假借四大以為身。實無明凝固所致之身也。所以
說色雜妄想。想相為身。至于命根熟。則透脫難。以命
成識。以識成命。似麵入油油入麵。展轉被無間識籠
定。彼識未去此識即生。縱暫時清淨。却又如急流水。
流急不見。非真不起也。識既執以為我。自然入門容
易出門難。若非老病死。至業報盡。豈能脫去也。縱一
時脫去識性之顛倒。仍在為中陰身。而怖畏之苦楚
倍甚。為異類身。而無知之封固愈重。即為斷見之外
道。劫盡而識還生。雖為無想之天人。報盡而識復萌。
蓋以識性有三量三性。則自生出五徧行。五別境。六
煩惱。四不定。如是種種識性之迷亂。出得識之粗業。
出不得識之細業也。故欲明唯識性。必須大悟一番。
方欺君不得。不然。不著性境。定著帶質境。不著此境。
定著獨影境。出不得無境三量三性。亦然出不得無
量無性也。況境量性。元是打做一圍。尤令人超脫不
得也。且如眼見青黃之色境。此見不假安排。非現量
乎。而轉一念。確認青是青黃是黃。非比量乎。再轉一
念。反疑青未必青黃未必黃。比度不著。非非量乎。現
量屬無記。比非二量。屬善惡二性所攝。眼見青黃不
假安排。是性境。以境與眼相忘也。轉一念而確認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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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是帶質境。以境與眼相合也。轉一念而反疑未必
青黃。是獨影境。以境與眼不真也。初見青黃。是無記
性。迨緣青黃。而起貪著。是善惡二性矣。三性三量三
境。所以既通一切法。則知前五識不作解時。得境自
相。是為性境。緣心心所。乃帶質境。緣無體法。是獨影
境。即第六明了意識。與前五識所緣五塵。率爾心中
是性境。若緣自身現行心心所時。是帶質境。若併緣
他人心心所時。是獨影境。推而言之。不但境具三境。
根亦具三境。識亦具三境。故性生于量。量生于境。若
悟境空。則視三界如空華。見聞如夢幻。由此識性清
淨。成法眼淨。無奈境本無。生因心有。心本無。生因境
有。但心生則境生。境生則心生。心境互為相依。互為
顛倒。故外四大世界。為我八識之疎相分。內四大自
身。為我八識之親相分。同一八識所造。而為我同業
所居之報土。唯一人發真歸元。十方世界方得消殞。
方可以入界以瓦礫場為蓮華舟。可入根以血布囊
為金剛窟。可入識以胡思洞為香積國矣。


大意迷悟同源。縛脫無二。識性一悟。無明實性即佛
性也。故勿云差別智難明。只是涅槃心難曉。如前五
識一悟。便是成所作智。六識一悟。便是妙觀察智。七
識一悟。便是平等性智。八識一悟。便是大圓鏡智。智
之差別易。祇是悟難耳。蓋不悟定是業識茫茫。無本
可據。所以不是遏捺。捺得不是覺照。照得不是禪定。
定得不是見解。解得不是修證。證得悟之無人。千難
[001-0441a]
萬難。唯於奘師數韻。悟其言外旨趣。庶幾近之。


八識規矩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