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80 大乘莊嚴經論-唐-無著菩薩 (master)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四


無著菩薩造
大唐天竺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明信品第十一



釋曰。已說無上菩提隨順。菩提者所謂信。此
信相今當說。偈曰。


「 已生及未生
 正受及似受
 他力亦自力
 有迷亦不迷
 現前不現前
 聽法及求義
 觀察等十三
 分別於信相」



釋曰。信相差別有十三種。一者已生信。謂過
去現在信。二者未生信。謂未來信。三者正受
信。謂內信。四者似受信。謂外信。五者他力
信。謂麁信。由善友力生故。六者自力信。謂細
信。由自力生故。七者有迷信。謂惡信。由顛倒
故。八者不迷信。謂好信。由無倒故。九者現前
信。謂近信。由無障故。十者不現前信。謂遠
信。由有障故。十一者聽法信。謂聞信。由聞生
故。十二者求義信。謂思信。由思生故。十
三者觀察信。謂修信。由修生故。已說信相差
別。次說信種差別。偈曰。


「 可奪間無間
 有多亦有少
[004-0608c]
 有覆及無覆
 相應不相應
 有聚亦無聚
 極入亦遠入
 復此十三義
 分別於信種」



釋曰。信種差別亦有十三。一者可奪信。謂下
品信。二者有間信。謂中品信。三者無間信。謂
上品信。四者多信。謂大乘信。五者少信。謂小
乘信。六者有覆信。謂有障信。由不能勝進故。
七者無覆信。謂無障信。由能勝進故八者相
應信。謂熟修信。由恒行及恭敬行故。九者
不相應信。謂不熟修信。由離前二行故。十者
有聚信。謂有果信。由能得大菩提故。十一者
無聚信。謂無果信。由不能得大菩提故。十二
者極入信。謂功用信。從初地至七地故。十
三者遠入信。謂極淨信。從八地至佛地故。已
說信種。次說信障難。偈曰。


「 多忘亦懈怠
 行迷并惡友
 善羸及邪憶
 放逸復少聞
 聞喜及思喜
 因定增上慢
 應知此等過
 障礙於信相」



釋曰。障者相違義。多忘者。於已生信為障。懈
怠者。於未生信為障。行迷者。於正受似受信
為障。如先所受能受執著故。惡友者。於他
力信為障。以倒法令受故。善羸者。於自力信
為障。邪憶者。於不迷信為障。放逸者。於現前
信為障。少聞者於聽法信為障。不聽了義故。
聞喜者。於求義信為障。少思惟故。思喜及定
慢者。於觀察信為障。少修及不細觀察故。問
何障障信種。偈曰。


「 不厭及不習
 有厭亦有覆
[004-0609a]
 無應及無聚
 應知障信種」



釋曰。不習者於可奪信有聞信為障。不厭者。
於小信為障。不厭生死故。有厭者。於大信為
障。厭生死故。有覆者。於無覆信為障。無應
者。於相應信為障。無聚者。於有聚信為障。已
顯示信障難。次讚歎信功德。偈曰。


「 信有大福德
 不悔及大喜
 不壞將堅固
 進位并得法
 自利與他利
 亦復速諸通
 以此諸功德
 讚歎信利益」



釋曰。大福德者。讚現在信不悔者。讚過去信。
不追變故。大喜者。讚正受信及似受信。定
相應故。不壞者。讚友力信。正道不壞故堅固
者。讚自力信。不退捨故。進位者。讚不迷信現
前信聽法信求義信觀察信有間信。得法者。
讚無間信。自利者。讚少信。他利者。讚多信。
速通者。讚諸自分信。謂無覆信相應信有
聚信極入信速入信。偈曰。


「 狗龜奴王譬
 次第譬四信
 習欲習諸定
 自利利他人」



釋曰。譬如餓狗求食無厭。諸習欲人信亦復
如是。於一切時種種信故。譬如盲龜水中藏
六。諸習外定人信亦復如是。唯知修習世間
定故。譬如賊奴畏主。勤作諸自利人信亦復
如是。為怖生死勤方便故。譬如大王自在詔
勅。諸利他人信亦復如是。增上教化無休息
故。菩薩自解諸信。復廣分別令他得解。如是
勸諸眾生生大乘信。已讚信功德。次遮下
劣心。偈曰。
[004-0609b]


「 人身及方處
 時節皆無限
 三因菩提得
 勿起下劣心」



釋曰。人身及方處時節皆無限者。得無上菩
提有三因無限。一者人身無限。由人道眾生
得無限故。二者方處無限。由十方世界得無
限故。三者時節無限。由盡未來際剎那剎那
得無限故。三因菩提得勿起下劣心者。由此
三因無限。是故諸菩薩於無上菩提不應退
屈起下劣心。已遮下劣心。次顯福德勝。偈
曰。


「 得福由施彼
 非由自受用
 依他說大乘
 不依自義法」



釋曰。得福由施彼非由自受用者。譬如以食
施彼則得大福。由利他故。非自受用能得大
福。由自利故。問若爾菩薩云何得福。答依他
說大乘不依自義法。諸菩薩如是依他說大
乘經得大福德。不依自利說小乘經得大福
德。已說勝福。次說得果。偈曰。


「 大法起大信
 大信果有三
 信增及福增
 得佛功德體」



釋曰。大法起大信大信果有三者。謂有智人
於大乘聖法而生大信。由此大信得三種果。
問得何等果。答信增及福增得佛功德體。此
明一得大信果。信增長故二得大福果。福增
長故三得大菩提果。功德無等及佛體大故。
明信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述求品第十二之一



釋曰。如是已說種種信。次說以信求諸法。偈
曰。
[004-0609c]


「 三藏或二攝
 成三有九因
 熏覺寂通故
 解脫生死事」



釋曰。三藏或二攝者。三藏謂修多羅藏毘尼
藏阿毘曇藏。或二謂此三由下上乘差別故。
復次為聲聞藏及菩薩藏。問彼三及二。云何
名藏。答由攝故。謂攝一切所應知義。問云何
成三。答成三有九因。立修多羅者。為對治疑
惑。若人於義處處起疑。為令彼人得決定故。
立毘尼者。為對治受用二邊。為離樂行邊遮
有過受用。為離苦行邊聽無過受用。立阿毘
曇者。為對治自心見取。不倒法相此能示故。
復次立修多羅者。為說三學。立毘尼者。為
成戒學。心學由持戒故不悔。由不悔故隨次
得定。立阿毘曇者。為成慧學。不顛倒義此能
擇故。復次立修多羅者。為正說法及義。立毘
尼者。謂成就法及義由勤方便煩惱滅故。立
阿毘曇者。為通達法及義。由種種簡擇此為
方便故。由此九因故立三藏。問別用如此通
用云何。答熏覺寂通故解脫生死事。此明解
脫生死是其通用。由聞故熏。由思故覺。由止
故寂。由觀故通。由此四義生死諸事永得
解脫。偈曰。


「 經律阿毘曇
 是各有四義
 具解成種智
 一偈得漏盡」



釋曰。若略說三藏一一各有四義。若菩薩能
了此義。則成就一切種智。若聲聞能了一偈
則得諸漏永盡。問云何一一四種義。偈曰。


「 依故及相故
 法故及義故
 如是四種義
 是說多羅義」


[004-0610a]


釋曰。修多羅有此四義。一依二相三法四
義。依者。是處是人是用。謂隨是何國土。隨
是何諸佛。隨是何眾生。如來依此三種說修
多羅。相者。謂世諦相及第一義諦相。法者。
謂陰界入緣生諦食等法。義者。謂釋所以。偈
曰。


「 對故及數故
 伏故及解故
 如是四種義
 是說毘曇義」



釋曰。阿毘曇有此四義。一對二數三伏四
解。對者是向涅槃法。諦菩提分解脫門等說
故。數者是相續法。於一一法色非色可見不
可見等差別無量說故。伏者。是勝上法。於
諍論眾中決判法義退彼說故。解者。是釋義
法。由阿毘曇修多羅義易可解故。偈曰。


「 罪起淨出故
 人制解判故
 四義復四義
 是說毘尼義」



釋曰。毘尼有二種四義。初四義者。一罪二
起三淨四出。罪者。罪自性。謂五聚罪。起者。
罪緣起。此有四種。一無知。二放逸。三煩惱疾
利。四無恭敬心。淨者。罪還淨。由善心不由
治罰。出者。罪出離。此有七種。一者悔過。謂
永遮相續。二者順教。謂與學羯磨治罰。三
者開許。謂先時已制後時更開。四者更捨。
謂僧和合與學者捨。是時先犯還得清淨。五
者轉依。謂比丘比丘尼男女轉根出不共罪。
六者實觀。謂法憂由勝觀察。七者性
得。謂見諦時細罪無體。由證法空法爾所得。
復四義者。一人二制三解四判。人者謂犯罪
人。制者謂依彼犯人大師集眾說彼過失制
[004-0610b]
立學足。解者謂如所制更廣分別。判者謂云
何得罪。云何不得罪。如是應持。已說求法。次
說求緣。偈曰。


「 佛說所緣法
 應知內外俱
 得二無二義
 二亦不可得」



釋曰。佛說所緣法應知內外俱者。佛說一切
所緣法有三種。一內二外三俱。彼能取自性
身等為內。所取自性身等為外。合二自性為
俱。得二無二義二亦不可得者。於此內外二
緣如其次第得無二義。問云何得。答若所取
義與能取義無別觀。若能取義與所取義無
別觀。復次合二為一。由於內外二緣得如如
故。如是彼二無有二義。則此二緣亦不可得。
問已說得緣。云何得智。偈曰。


「 三緣得三智
 淨持意言境
 了別義光已
 安心唯有名」



釋曰。三緣謂如前說內外俱三境。三智謂聞
思修三慧。由依三緣能得三慧。問云何得。答
若於三緣淨持意言境即得聞慧。意言者分
別也。淨者信決定。持者擇彼種。由此得聞慧。
若於三緣了別義光已即得思慧。謂知義及
光不異意言。由此得思慧。若於三緣安心唯
有名即得修慧。謂知義及光但唯是名。由此
得修慧。如先所說二緣不可得。是故應知彼
三緣者。是聞思修三慧依止。已說求緣。次說
求作意。偈曰。


「 最初謂種性
 所作及依止
 信安及欲生
 依定亦依智
 別緣種種緣
 通達及修種
[004-0610c]
 自性與功力
 領受及方便
 自在小大等
 如是有十八
 盡攝諸作意
 行者應勤修」



釋曰。十八種作意者。一種性作意。二所作作
意。三依止作意。四信安作意。五欲生作意。六
依定作意。七依智作意。八別緣作意。九種
種緣作意。十通達作意。十一修種作意。十
二自性作意。十三功力作意。十四領受作
意。十五方便作意。十六自在作意。十七小
作意。十八大作意。種性作意者。由聲聞等
三乘性定故。所作作意者。由福智二聚圓滿
故。依止作意者。由在家出家迫迮不迫迮
差別故。信安作意者。念佛相應故。欲生作意
者。隨念佛時信心相應故。依定作意者。有覺
有觀等三三昧相應故。依智作意者。從聞思
修方便次第生故。別緣作意者。此有五種。於
修多羅憂陀那伽陀阿波陀那。一受二持
三讀四思五說故。種種緣作意者。此有七種。
名緣句緣字緣人無我緣法無我緣色緣無色
緣。色緣謂身緣。無色緣謂受心法緣。通達作
意者。此有四種。一通達物。謂知苦體。二通達
義。謂知苦無常空無我義。三通達果。謂知解
脫。四通達覺。謂知解脫智。修種作意者。此有
四種修及三十七種。修四種修者。謂人無
我種修。法無我種修見種修。智種修。三十七
種修者。謂不淨苦無常無我四種修。是名四
念處種修。復次得習斷對治四種修。是名四
正勤種修。復次為對治知足亂疑掉動沈沒
四障故欲進念慧四種修。是名四神足種修。
[004-0611a]
復次住心者。為成就出世間故起信勤不忘
心住簡擇五種修。是名五根種修。復次如是
五修能治五障即名為力。是名五力種修。復
次於菩提正憶簡擇勇猛慶悅調柔心住平等
七種修。是名七覺分種修。復次得決定故。
成淨持地業。思惟分別故。聖所受三戒能持
故。先所得道勤習故。法住相不忘故。無想
心住轉依故。如是八種修。是名八道分種
修。自性作意者。此有二種。一奢摩他。二毘
鉢舍那。此二是道自性故。功力作意者。力有
二種。一拔除熏習。二拔除相見。領受作意者。
諸佛菩薩教授所有法流悉受持故。方便作
意者。於定所行處方便有五。一解數方便。於
名句字數悉通達故。二解具方便。具有二種。
一分量具所謂諸字。二非分量具所謂名句
等。三解分別方便。分別二種。一依名分別義。
二依義分別名非分別者字也。四解次第方
便。謂先取名後轉取義。五解通達方便。通達
有十一種。一通達客塵。二通達境光。三通達
義不可得。四通達不可得不可得。五通達法
界。六通達人無我。七通達法無我。八通達下
劣心。九通達高大心。十通達所得法。十一通
達所立法。自在作意者。自在三種。一惑障極
清淨。二惑智二障極清淨。三功德極清淨。小
作意者。謂初清淨。大作意者。謂後二清淨。已
說求作意。次說求真實義。偈曰。


「 離二及迷依
 無說無戲論
 三應及二淨
 二淨三譬顯」



釋曰。離二及迷依無說無戲論者。此中應知。
[004-0611b]
三性俱是真實。離二者。謂分別性真實。由能
取所取畢竟無故。迷依者。謂依他性真實。由
此起諸分別故。無說無戲論者。謂真實性真
實。由自性無戲論不可說故。三應及二淨二
淨三譬顯者。三應謂初真實。應知第二真實
應斷。第三真實應淨。二淨謂一者自性清淨。
由本來清淨故。二者無垢清淨。由離客
塵故。此二清淨由三種譬喻可得顯現。謂空
金水。如此三譬。一則俱譬自性清淨。由空等
非不自性清淨故。二則俱譬無垢清淨。由空
等非不離客塵清淨故。偈曰。


「 法界與世間
 未曾有少異
 眾生癡盛故
 著無而棄有」



釋曰。法界與世間未曾有少異者。非法界與
世間而有少異。何以故。法性與諸法無差別
故。眾生癡盛故著無而棄有者。由眾生愚癡
熾盛。於世間無法。不應著而起著。於如如有
法。不應捨而棄捨。已說求真實。次說求真
實譬喻。偈曰。


「 如彼起幻師
 譬說虛分別
 如彼諸幻事
 譬說二種迷」



釋曰。如彼起幻師譬說虛分別者。譬如幻師
依呪術力變木石等以為迷因。如是虛分
別依他性亦爾。起種種分別為顛倒因。如彼
諸幻事譬說二種迷者。譬如幻像金等種種
相貌顯現。如是所起分別性亦爾。能取所取
二迷恒時顯現。偈曰。


「 如彼無體故
 得入第一義
 如彼可得故
 通達世諦實」


[004-0611c]


釋曰。如彼無體故得入第一義者。如彼謂幻
者幻事無有實體。此譬依他分別二相亦無
實體。由此道理即得通達第一義諦。如彼可
得故通達世諦實者。可得謂幻者幻事體亦
可得。此譬虛妄分別亦爾。由此道理即得通
達世諦之實。偈曰。


「 彼事無體故
 即得真實境
 如是轉依故
 即得真實義」



釋曰。彼事無體故即得真實境者。若人了彼
幻事無體。即得木等實境。如是轉依故即得
真實義者。若諸菩薩了彼二迷無體。得轉依
時即得真實性義。偈曰。


「 迷因無體故
 無迷自在行
 倒因無體故
 無倒自在轉」



釋曰。迷因無體故無迷自在行者。世間木石
等雖復無體而為迷因。若得無迷行則自在
不依於他。倒因無體故無倒自在轉者。如是
依未轉時雖復無體而為倒因。若得轉時由
無倒故。聖人亦得自在依自在行。偈曰。


「 是事彼處有
 彼有體亦無
 有體無有故
 是故說是幻」



釋曰。是事彼處有彼有體亦無者。此顯幻事
有而非有。何以故。有者是幻像事。彼處顯現
故。非有者彼實體不可得故。有體無有故是
故說是幻者。如是有體與無體無二。由此義
故說彼是幻。偈曰。


「 無體非無體
 非無體即體
 無體體無二
 是故說是幻」



釋曰。無體非無體非無體即體者。此顯幻事
[004-0612a]
非有而有。何以故。非有者。彼幻事無體由無
實體故。而有者。彼幻事非無體由像顯現故。
無體體無二是故說是幻者。如是無體與體
無二。由此義故說彼是幻。偈曰。


「 說有二種光
 而無二光體
 是故說色等
 有體即無體」



釋曰。說有二種光而無二光體者。此顯虛妄
分別有而非有。何以故。有者。彼二光顯現故。
非有者。彼實體不可得故。是故說色等有體
即無體者。由此義故。故說色等有體即是無
體。偈曰。


「 無體非無體
 非無體即體
 是故說色等
 無體體無二」



釋曰。無體非無體非無體即體者。此顯虛妄
分別非有而有。何以故。非有者。彼二光無體
由無實體故。而有者。彼二光非無體由光顯
現故。是故說色等無體體無二者。由此義故。
故說色等無體與體而無有二。問體與無體
何不一向定說而令彼二無差別耶。偈曰。


「 有邊為遮立
 無邊為遮謗
 退大趣小滅
 遮彼亦如是」



釋曰。如其次第。一為遮有邊。二為遮無邊。三
為遮趣小乘寂滅。是故不得一向定說。問云
何遮有邊。答有邊為遮立。此明由於無體知
無體故。不應安立有。問云何遮無邊。答無邊
為遮謗。此明由於有體知世諦故。不應非謗
無。問云何遮趣小乘寂滅。答退大趣小滅遮。
彼亦如是。此明由彼二無別故。不應厭體入
小涅槃。偈曰。
[004-0612b]


「 色識為迷因
 識識為迷體
 色識因無故
 識識體亦無」



釋曰。色識為迷因識識為迷體者。彼所迷境
名色識。彼能迷體名非色識。色識無體故識
識體亦無者。色識無故非色識亦無。何以故。
由因無故彼果亦無。偈曰。


「 幻像及取幻
 迷故說有二
 如是無彼二
 而有二可得」



釋曰。幻像及取幻迷故說有二者。迷人於幻
像及取幻。由迷故說有能取所取二事。如
是無彼二而有二可得者。彼二雖無而二可
得。由迷顯現故。問此譬欲何所顯。偈曰。


「 骨像及取骨
 觀故亦說二
 無二而說二
 可得亦如是」



釋曰。骨像及取骨觀故亦說二者。觀行人於
骨像及取骨。由觀故說有能觀所觀二事。無
二而說二可得亦如是者。彼二雖無而二亦
可得。由觀顯現故。問如是觀已。何法為所治。
何法為能治。偈曰。


「 應知所治體
 謂彼法迷相
 如是體無體
 有非有如幻」



釋曰。應知所治體謂彼法迷相者。此中應知。
所治體即是法迷相。法迷相者謂如是如是
體故。如是體無體有非有如幻者。如是體說
有者。由虛妄分別故。說非有者。由能取所取
二體與非體無別故。如是有亦如幻無亦如
幻說此相如幻。偈曰。


「 應知能治體
 念處等諸法
 如是體無相
 如幻亦如是」


[004-0612c]


釋曰。應知能治體念處等諸法者。此中應知。
能治體即是諸法。諸法者。謂佛所說念處等
法。如是如是體故。如是體無相如幻亦如是
者。彼體亦如幻。何以故。如諸凡夫所取。如是
如是有體故。如諸佛所說。如是如是無體故。
如是體無相。而佛世尊示現入胎出生踰城
出家成正覺。如是無相而光顯現。是故如幻。
問若諸法同如幻。以何義故。一為能治。一為
所治。偈曰。


「 譬如強幻王
 令餘幻王退
 如是清淨法
 能令染法盡」



釋曰。譬如強幻王令餘幻王退者。彼能治淨
法亦如幻王。由能對治染法得增上故。彼所
治染法亦如幻王。由於境界得增上故。如是
清淨法能令染法盡者。如彼強力幻王能令
餘幻王退。菩薩亦爾。知法如幻。能以淨法對
治染法。是故無慢。問世尊處處說如幻如夢
如焰如像如影如響如水月如化。如此八譬
各何所顯。偈曰。


「 如幻至如化
 次第譬諸行
 二六二二六
 一一一有三」



釋曰。如幻至如化次第譬諸行者。幻譬內六
入。無有我等體但光顯現故。夢譬外六入。
所受用塵體無有故。焰譬心及心數二法。由
起迷故。像復譬內六入。由是宿業像故。影復
譬外六入。由是內入影內入增上起故。響譬
所說法。法如響故。水月譬依定法定則如水。
法則如月。由彼澄靜法顯現故。化譬菩薩故
意受生。不染一切所作事故。二六二二六一
[004-0613a]
一一有三者。初二六謂內六入外六入。彼幻
夢二譬。所顯二謂心及心數。彼炎譬所顯。復
二六謂內六入外六入。彼像影二譬所顯。一
一一謂說法三昧受生。彼響月化三譬所顯。
已說真實義。次求能知智。偈曰。


「 不真及似真
 真及似不真
 如是四種智
 能知一切境」



釋曰。不真及似真真及似不真者。不真謂不
真分別智。由不隨順出世智分別故。似真謂
非真非不真分別智。從初極通達分由隨順
出世智故。真謂出世無分別智。證真如故。似
不真謂非分別非不分別智。即出世後得世
智故。如是四種智能知一切境者。由此四智
具足知一切境界。已說求智。次說求染污及
清淨。偈曰。


「 自界及二光
 癡共諸惑起
 如是諸分別
 二實應遠離」



釋曰。自界及二光癡共諸惑起者。自界謂自
阿𪏭耶識種子。二光謂能取光所取光。此等
分別。由共無明及諸餘惑故得生起。如是諸
分別二實應遠離者。二實謂所取實及能取
實。如是二實染污應求遠離。偈曰。


「 得彼三緣已
 自界處應學
 如是二光滅
 譬如調箭皮」



釋曰。得彼三緣已自界處應學者。三緣謂內
外俱。如前說。自界謂諸分別。應如是解。處謂
名處。此名處應安心。應學謂修止觀二道。
如是二光滅。譬如調箭皮者。謂分別二種光
息。譬如柔皮熟䩕令軟。亦如調箭端曲令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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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依亦爾。若止若觀一一須修。得心慧二脫
則二光不起。如是清淨應求至得。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