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77 顯揚聖教論-唐-無著菩薩 (master)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一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淨義品第二之七


論法多種者嗢柁南曰。


「 論體論處所
 論據論莊嚴
 論負論出離
 論多所作法」



論曰。論法有七種。一論體性。二論處所。三論
所依。四論莊嚴。五論墮負。六論出離。七論多
所作法。


論體性者。復有六種。一言論。二尚論。三諍
論。四毀謗論。五順正論。六教導論。


言論者。謂一切言說言音言詞。


尚論者。謂世所樂聞語論。


諍論者。謂或依諸欲所起。若自所攝諸欲他
所逼奪。若他所攝諸欲自行逼奪。若於自他
所愛有情所攝諸欲互相侵奪。謂歌舞戲笑
等所攝。若倡女僕從等所攝。或為觀看。或為
受用。於如是等諸欲差別事中。未離欲者。為
欲界貪現所染者。因堅執故。因縛著故。因耽
[011-0531b]
嗜故。因貪愛故。發憤現威互相鬪諍。異諍乖
諍違害諍論。或依惡行所起若自所作身語
惡行他所譏毀。若他所作身語惡行自行譏
毀。若自他所愛有情所作身語惡行互相譏
毀。於如是事中為作未作。諸惡行者。重貪瞋
癡所拘執者。因堅執故。因攝受故。因貪愛故。
更相發憤。以染污心現威鬪諍。異諍乖諍違
害諍論。或依諸見所起。謂身見斷常無因惡
因雨種外道等所起邪見。及餘種種諸惡見
類。於如是諸見中。或於自所執他所遮斷。或
於他所執自行遮斷。或為令他離所執見。或
為攝受所未執見。於此事中未離欲者。如前
乃至違害諍論。是名諍論。


毀謗論者。謂更相憤怒。以染污心振發威勢
互相謗毀。謂麁語所攝。或妄語所攝。或綺語
所攝。乃至惡說法律中。若為有情宣說彼法。
若銓量刊定。若教授教誡等。皆名毀謗論。何
以故。非撥實相故。引惡道故。徒設功勞無義
利故。是故此論名毀謗論。


順正論者。謂於善說法律中。若為有情宣說
正法。若銓量刊定。若教授教誡等。為斷有情
所起疑故。為善通達甚深義故。為令智見畢
竟淨故。皆名順正論。何以故。順正行故。順正
義故。是故此論名順正論。


教導論者。謂於順正論中為令修習增上心
學增上慧學故。所有教誨心未定者。令心得
定。心已定者令心解脫。未得真實智者開悟
令得。已得真實智者令其修滿。名教導論。
何以故。分明委悉教導有情故。是故此論名
[011-0531c]
教導論。


問如實觀察此六種論。幾論真實能引義利。
所應修習。幾不真實能引無義。所應遠離。答
最後二論。是真實引義利。應修習。中間二論。
不真實引無義。應遠離。初二種論應分別。


論處所者。當知亦有六種。一於國王前。二於
執理者前。三於大眾中。四於善解法義者前。
五於沙門婆羅門前。六於樂法義者前。


論所依者。有十種應知。謂所成義有二種能
成法有八種。


所成義二種者。一自性。二差別所成。自性者。
謂有立為有。無立為無。所成差別者。謂有上
立有上。無上立無上。常立為常。無常立無常。
如是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
漏。有為無為。如是等無量差別義門。是名所
成差別應知。


能成法八種者。一立宗。二辯因。三引喻。四
同類。五異類。六現量。七比量。八至教。


立宗者。謂依二種所成義各別攝受。自宗所
許。若論教所攝。若自辯所立。若從他所聞。或
為成立自宗。或為顯他宗過。或為折伏憍慢。
或為摧屈陵侮。或為悲愍有情。


辯因者。謂為成就所立宗故。依所引喻同類
異類現量比量及與至教辯道理因。


引喻者。亦為成就所立義故。引因所依諸餘
世間串習共許易了之法以為比況。


同類者。謂或於現在。或先所見相貌相屬遞
互相似。此復四種。一自體。二業。三法。四因
果。自體相似者。謂彼相貌更互相似。業相似
[011-0532a]
者。謂彼作用更互相似。法相似者。謂自體上
法門差別展轉相似。如無常法與苦法。苦法
與無我法。無我法與生法。生法與老法。老法
與死法。如是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
有漏無漏。有為無為。如是等無量法門差別
更互相似。因果相似者。謂彼因果能成所成
更互相似。是名同類。


異類者。所謂諸法隨其異義互不相似。此亦
四種翻上應知。


現量者有三種相。一非不現見相。二非思搆
所成相。三非錯亂所見相。


非不現見相者。復有四種應知。謂由諸根不
壞作意現前時。同類生異類生無障礙不極
遠。同類生者。謂欲纏諸根於欲纏境。上地
諸根於上地境已生已等生。若生若起。是名
同類生。異類生者。謂上地諸根於下地境若
已生等。是名異類生。無障礙者。復有四種。
一非覆障所礙。二非隱障所礙。三非映障
所礙。四非惑障所礙。覆障所礙者。謂黑闇無
明闇不澄淨色之所覆隔。隱障所礙者。謂
或藥草力。或呪術力。或神通力之所隱蔽。映
障所礙者。謂少為多物之所映奪故不可見。
或飲食等為諸毒藥之所映奪。或髮毛端為
餘麁物之所映奪。如是等類無量無邊。且如
小光為大光所映不可得見所謂日光映星月
等。又如能治映奪所治令不可得。謂不淨觀
映奪淨相。無常苦無我觀映奪常樂我相無
相觀力映奪眾相。惑障所礙者。謂幻化所作。
或相貌差別。或復相似。或內所作目眩惛夢。
[011-0532b]
悶亂酒醉放逸癲狂。如是等類名為惑障。若
不為此四障所礙名無障礙。不極遠者。謂非
三種極遠。一處極遠。二時極遠。三推折極
遠。如是總名非不現見。由非不現見故名現
量。


非思搆。所成相者。復有二種。一纔取便成取
所依境。二建立境界取所依境。纔取便成取
所依境者。謂若境能作纔取便成取之所依。
猶如良醫授病者藥。色香味觸悉皆具足。有
大勢力成熟威德。當知此藥色香味觸纔取
便成取所依境藥之所有大勢熟德。病若未
愈思搆所成。若病愈時便非思搆。如是等類
名為纔取便成取所依境。建立境界取所依
境者。謂若境能為建立境界取之所依。如瑜
伽師假想思搆地界水界火界風界。若於地
界假為水解。即依地想建立水想。若於地界
假為火風二解。即依地想建立火風二想。此
中地想即是建立境界。取地界即是建立境
界取之所依。如於地想如是於水火風想如
其所應。盡當知。是名建立境界取所依境。此
中建立境界取所依境非是思搆所成假想所
解地等諸界。若解未成是名思搆所立。解若
成就即非思搆。如是名為非思搆所成。由非
思搆之所成故。名為現量。


非錯亂所見相者。當知或五種。或七種。五種
者。謂非五種錯亂所見。五種錯亂者。一想錯
亂。二數錯亂。三形錯亂。四顯錯亂。五業錯
亂。七種者謂非七種錯亂所見。七種錯亂者。
即此五種錯亂。及餘二種遍行錯亂。合為七
[011-0532c]
種。二種錯亂者。一心錯亂。二見錯亂。想錯亂
者。謂於非彼相起彼相想。如於陽焰鹿渴
想起於水想。數錯亂者。謂於少數起多增上
慢。如瞖眩者於一月處見多月像。形錯亂
者。謂於餘形起餘形增上慢。如於旋火見彼
輪形。顯錯亂者。謂於餘顯色起餘顯色增上
慢。如為迦末羅病損壞眼根。於非黃色悉見
黃相。業錯亂者。謂於無業起有業增上慢。如
執拳馳走見樹奔流。心錯亂者。謂即於五種
所錯亂義心生喜樂。見錯亂者。謂即於五種
所錯亂義忍受顯說。安立寶重妄想堅執。若
非如是錯亂所見名為現量。


問如是現量誰所有耶。答略說四種所有。一
色根現量。二意受現量。三世間現量。四清淨
現量。色根現量者。謂色相五根所行境界。如
前所說。現量體相。意受現量者。謂諸意根所
行境界。如前所說。現量體相。世間現量者。謂
即前二種總名世間現量。清淨現量者。謂若
世間現量亦是清淨現量。有清淨現量非世
間現量。謂出世智於所行境。有知為有。無
知為無。有上知有上。無上知無上。不共世間
名清淨現量。


比量者。謂與思擇俱推度境界。此復五種。一
相。二體。三業。四法。五因果。


相比量者。謂隨其所有相貌相屬。或由現在
及先所見推度境界如以見幢故比知有車。
以見煙故比知有火。如是以王比國。以夫比
妻。以角犎比牛。以形軟髮黑輕舉色美比知
是少。以面皺髮白等比知是老。以執自相比
[011-0533a]
道比俗。以樂見聖者樂聞正法遠離憍慢比
正信者。以善思所思善說所說善作所作比
聰叡者。以慈悲愛語勇猛樂施善能解釋甚
深義意比知菩薩。以掉動輕轉嬉戲歌笑等
比未離欲。以諸威儀恒寂靜故比知離欲。以
具如來微妙相好智慧寂靜勝行辯才比知如
來應正等覺具一切智。見彼幼年所有相貌
比知老時。當有是事。諸如是等名相比量。體
比量者。由現見彼自體性故。比類彼物不現
見體。或現見彼一分自體比類餘分。如以現
在比類去來。或以過去比未來事。或以現近
事比現遠事。又如衣服飲食嚴具車乘等事
觀見少分得失之相比知一切。又以一分成
熟比餘熟分。如是等類名體比量。


業比量者。謂以作用比業所依。如見遠物無
有動搖鳥集其上。如是等事比知是杌。若有
動搖等事比知是人。若見跡步寬長比知是
象。身曳地行比知是蛇。若聞嘶聲比知是馬。
哮吼比師子。咆吼比牛王。見比於眼。聞比於
耳。嗅比於鼻。甞比於舌。觸比於身。識比於
意。以杖尋水礙杖比地。若見是處草木滋潤
莖葉青翠比知有水。若見熱灰比知有火。若
見草木搖動比知有風。若見瞑目執杖蹎蹷
失路等比知是盲。高聲側聽比知是聾。以所
作業比知正信聰叡菩薩未離欲離欲如來。
如前應知。


法比量者。謂於一切相屬著法。以一比餘。如
屬無常比知有苦。以屬苦故比空無我。以屬
生故比有老法。以屬老故比有死法。以屬有
[011-0533b]
色有見有礙比有處所及有形質。屬有漏故
比知有苦。屬無漏故比知無苦。屬有為故比
知生住異滅之法。屬無為故比知反彼。如是
等類名法比量。


因果比量者。謂因果相比如見物行比有所
至。見有所至比先有行。若見有人如法事王
比知當獲廣大祿位。見大祿位比知先已如
法事王。若見有人備善作業比知必當獲大
財富。見大財富比知先已備善作業。見善惡
行比當興衰。見有興衰比先善惡。若見豐饒
飲食比知飽滿。見有飽滿比豐飲食。若見有
人食不平等比知有病。若見有病比知食不
平等。見有靜慮比知離欲。見離欲者比有靜
慮。若見修道比知必獲四沙門果。若見有獲
四沙門果比知修道。如是等類當知。是名因
果比量。如是總名比量。


至教者。謂一切智人所設言教。或從彼聞法
隨法行。此復三種。一聖言所攝。二對治離染。
三不違法相。


聖言所攝者。所謂如來及諸弟子所說經教。
展轉流布傳來至今。不違正法不違正義。


對治雜染者。謂依此法善修習時。能永調伏
貪瞋癡等一切煩惱及隨煩惱。


不違法相者。謂翻違法相當知。是名不違法
相。何等名為違法相耶。謂於無相增為有相。
如執有我有情命者生者等。或常或斷有色
無色如是等類。或於有相減為無相。或於決
定立為不定。如一切行皆是無常。一切有漏
皆性是苦。一切諸法皆是無我。而妄建立一
[011-0533c]
分是常一分無常。一分是苦一分非苦。一分
有我一分無我。如是於佛所立不可記法。一
向記別。又復推求。謂應立記。或於不定建立
為定。如執一切樂受皆貪所隨眠。一切苦受
瞋所隨眠。一切不苦不樂受癡所隨眠。一切
苦樂皆是有漏。思已造業唯受苦報。如是等
類或於有相法中。無差別相建立差別。有差
別相立為無別。如依有為差別之相於無為
法亦別建立。依無為法無差別相於有為法
亦不別立。如於有為無為。如是於有色無色。
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等。隨其所應
盡當了知。又於有相不如正理立因果相。如
立妙行感不愛果。立諸惡行能感愛果。計於
惡說法律之中習諸邪行能得清淨。於佛善
說法律之中修行正行不得清淨。又於雜染
立為清淨。於清淨法立為雜染。於不實相以
假言說立為真實。於真實相以假言說立不
真實。如於永離言說法中以言戲論建立勝
義。如是等類名違法相。翻此違相名不違相。
是名至教。


問若一切法自相成就自義差別法爾建立。
復何因緣立有二種所成義耶。答為欲生成
他信解故。非為生成諸法相貌。問為欲成就
所成立義。何故先說立宗耶。答為先顯示自
所愛樂義故。問何故次辯因耶。答為欲開顯
依現見法決定道理。即於所立宗義不捨離
故。問何故次引喻耶。答為欲顯現能成道理
之所依止現見法故。問何故後說同類異類
現量比量至教等耶。答為欲開示因喻二種
[011-0534a]
相違不相違智故。又相違者由二種因。一由
不決定故。二由同所成故。不相違者亦由二
因。一由決定故。二由異所成故。此中相違者
為成所立宗義不能為量故不名量。不相違
者為成所立宗義能為正量故名為量。是名
論所依。


論莊嚴者。有五種應知。一善自他宗。二語具
圓滿。三無畏。四敦肅。五應供。善自他宗者。
謂如有一於此正法及毘柰耶深生愛樂。即
於自論宗本讀誦受持正聞審慮純熟修行。
已善已說已明。復於彼法彼毘柰耶不愛不
樂。但於彼論宗本讀誦受持聞思純熟而不
修行。然已善已說已明。是名善自他宗。


語具圓滿者。謂如有一音聲圓滿不犯音聲。
音聲者謂具五德。一不鄙陋。二輕易。三雄朗。
四相應。五義善。云何不鄙陋。謂離諸邊國鄙
俚詞故。云何輕易。謂世間共立非餘說故。云
何雄朗。所謂於義建立言詞為成彼義巧妙
雄壯故。云何相應。所謂前後功德法義相符
順故。云何義善。謂能引發世出世利無顛倒
故。又此相應論者。復由九種差別相故。語具
圓滿應知。一不雜亂。二不麁獷。三辯了。四
限量。五與義相應。六以時。七決定。八顯了。
九相續。以此足前總名語具圓滿。無畏者。謂
如有一處在多眾異眾大眾勝眾諦眾善眾等
中。其心無有下劣怯懼。身無戰汗面無怖色。
聲不動掉語不怯弱。如是等類名為無畏。


敦肅者。謂如有一性不忿毒面無變改身不
掉動。如是等類名為敦肅。
[011-0534b]


應供者。謂如有一性善可樂性不惱他。尋常
住善可樂地者。隨順他心而發言語。知時如
實為益自他能引義利。言詞柔軟如對親友。
是名應供。


若有依五論莊嚴相興言論者。當知復有二
十七種稱讚功德。何等名為二十七種。一眾
所敬重。二言必信受。三於大眾中轉加無畏。
四於他所宗深知過隙。五於自所宗知決定
德。六無有僻執。七於所受論情無偏黨。八於
自正法及毘柰耶無能引奪。九於他所說速
能了悟。十於他所說速能領受。十一於他所
說速解理趣。十二能以語德勝伏大眾。十三
悅可信解因明論者。十四能善宣釋義句文
字。十五身不勞倦。十六心不勞倦。十七言不
謇澁。十八辯才無盡。十九身不頓顇。二十
念無忘失。二十一心無損害。二十二咽喉無
損。二十三凡所宣吐分明易了。二十四善護
自心令無忿怒。二十五善順他心令無憤恚。
二十六令對論者心生淨信。二十七凡有所
行不招怨對廣大名稱聲流十方世咸傳唱。
此大法師處大師數。如受欲者以末尼真珠
瑠璃等寶廁環釧等寶莊嚴具以自莊嚴。威
德熾盛光明普照。如是論者以二十七種稱
讚功德。廁此五種論莊嚴具以自莊嚴。威德
熾盛光明普照。是故名此為論莊嚴。


論墮負者。謂有三種應知。一捨言。二言屈。三
言過。


捨言者。謂立論者以十三種詞謝對論者捨
所言論。何等名為十三種詞。謂立論者謝對
[011-0534c]
論者曰。我論不善。汝論為善。我不善觀。汝為
善觀。我論無理。汝論有理。我論無能。汝論有
能。我論屈伏。汝論成立。我之辯才唯極於此。
過此已上更善思量當為汝說。且置是事我
不復言。以如是等十三種詞謝對論者捨所
言論。捨所論故。當知摧破為他所勝。墮在他
後屈伏於彼。是故捨言名墮負處。


言屈者。如立論人為對論者之所屈伏。或假
餘事方便而退。或引外言。或現憤發。或現瞋
恚。或現高慢。或顯彼所覆。或現惱害。或現不
忍。或現不信。或復默然。或復憂慼。或竦肩伏
面。或沈思詞窮。假託餘事方便而退者。謂捨
前所立更託餘宗。捨先因喻同類異類現量
比量及至教量。更託餘因乃至至教。引外言
者。謂捨所論事。或論飲食。或論王臣盜賊衢
路倡穢等事。假託外緣捨本所立。現憤發
者。謂以麁言擯對論者。現瞋恚者。謂以怨報
之言責對論者。現高慢者。謂以卑賤種族等
言毀對論者。顯彼所覆者。謂以發他所覆惡
行之言舉對論者。現惱害者。謂以害酷怨言
罵對論者。現不忍者。謂發怨言怖對論者。
現不信者。謂以破戒行言謗對論者。或默然
者。謂語業頓盡。或憂慼者。謂意業焦惱。竦肩
伏面者。謂威勇身業而頓萎顇沈思詞窮者。
謂才辯俱竭。如是十三種事。當知言屈。前二
妄行矯亂。中七發起邪行。後四計行窮盡。
是名言屈墮在負處。


言過者。謂立論人有九種過。故名言過。何等
為九。一雜亂。二麁獷。三不辯了。四無限量。
[011-0535a]
五非義相應。六非時七不決定。八不顯了。九
不相續。雜亂者。謂捨所論事。雜說異語。麁獷
者。謂憤發卒暴。言詞躁急。不辯了者。謂若法
若義。眾及對論所不領悟。無限量者。謂於所
說義。言詞複重或復減少。非義相應者。當知
十種。一無義。二違義。三損理。四與所成等。
五招集過難。六不得義利。七義無次序。八義
不決定。九成立已成。十順不稱理諸邪惡論。
非時者。謂所應說前後不次。不決定者。謂
立已復毀。毀而復立。速疾轉換難可了知。不
顯了者。謂犯聲明相不領而答。或先為典語
後作俗語。或復翻此。不相續者。謂於中間言
詞斷絕。凡所言論犯此九失。是名言過。


論出離者。謂立論者。三種觀察興廢言論。云
何名為三種觀察。一觀察德失。二觀察眾會。
三觀察善不善。


云何觀察德失。謂立論者。方欲立論應如是
觀。我立是論。將無自損損他及俱損耶。不生
現法後法及俱罪耶。勿起身心所有諸憂苦
耶。莫由此故執持刀杖鬪罵諍訟諂言妄語
而發起耶。將無種種惡不善法而生長耶。非
不利益安樂自及他耶。非不利益安樂多眾
生耶。非不憐愍於世間耶。不因此故諸天世
人無義無利不安樂耶。彼立論者如是觀時。
若自了知我所立論能為自損。乃至天人無
義無利及不安樂。便自思擇。不應立論。若如
實知我所立論不為自損。乃至能引天人義
利安樂。便自思擇。應當立論。是名第一論出
離相。
[011-0535b]


云何觀察眾會。謂立論者。應當觀察現前眾
會。為有執著為無執耶。為有賢正為無有耶。
為有善解為無解耶。如是觀時。若知眾會有
所執著非無執著。唯不賢正無有賢正。唯不
善解無善解者。便自思擇。於是眾中不應立
論。若知眾會無所執著非有執著。唯有賢正
無不賢正。唯有善解無不解者便自思擇。於
是眾中應當立論。是名第二論出離相。


云何觀察善不善。謂立論者。應自觀察善與
不善。我於論體論處論依論嚴論負論出離
等。為善為不善耶。我為有力建立自論摧伏
他論於彼負處解脫不耶。如是觀時。若自了
知我為不善非善解了我無力能非有力能。
便自思擇。與對論者不應立論。若自了知我
善非不善有力非無力。便自思擇與對論者
應共立論。是名第三論出離相。


論多所作法者。謂有三種。於所立論多所作
法。一善自他宗。二無畏。三辯才。問如是三
法。何故名為於所立論多有所作。答由善了
達自他宗故。於一切法能起談論。由無畏
故。於一切眾能起談論。由辯才故。於諸問難
能善酬答。是故此三名為於所立論多所作
法。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一
[011-053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