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56 成唯識寶生論-唐-護法菩薩 (master)




No. 1591 [cf. Nos. 1588-1590]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一一名二十唯識順釋論


護法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 有情恒為眾苦逼
 熾燃猛火燒內心
 善士意樂起慈悲
 譬如自身皆自受
 敬禮善慧諸佛種
 於眾煩惱皆除滅
 與無依者作歸依
 能令極怖心安隱
 微笑降伏大魔軍
 明智覺了除眾欲
 於此大乘能善住
 深識愛源唯自心」



論曰。謂依大乘成立三界但唯是識。


釋曰。此復何意。輒名大乘。本契弘心。堅持
禁戒。遍諸生品。拔濟有情。普令出離。獲得難
勝。無罪之行。極妙吉祥。是諸善逝。去而隨
去。無邊大路。并所獲果。圓滿尊極。餘不能
知。由此義故。名為大乘。如經所說。言大乘
者。謂是菩提薩埵所行之路。及佛勝果。為得
此故。修唯識觀。是無過失。方便正路。為此類
[001-0077c]
故。顯彼方便。於諸經中。種種行相。而廣宣
說。如地水火風并所持物品類難悉方處無
邊。由此審知自心相現。遂於諸處。捨其外相。
遠離欣慼。復觀有海。諠靜無差。棄彼小途。絕
大乘望。及於諸有。耽著之類。觀若險崖。深生
怖畏。正趣中道。若知但是自心所作。無邊資
糧易為積集。不待多時。如少用功。能成大事。
善逝行處。猶若掌中。由斯理故。所有願求。
當能圓滿。隨意而轉。縱如所許有其外事。然
由內心意樂慇重弘誓力故。能到無邊六度
之岸。若異此者。所捨之物盡持行施。及所遺
生。何能總遍令其歡喜。愜順求心。此即便成
無邊際境。所為施事。無有竟期。又復所有廣
為利益有情戒等。於諸無障有情之類。隨彼
樂欲悉能稱意。赴彼希望正行施等。速便收
集正覺資糧。由斯但自心。復何須外境。若許
外事。復與正理義有相違。故知境無斯成勝
妙。如仗自心妄生分別。作色等解。起身見
等。無實不待外諸有情。而作所緣因生離染
然於施等。各隨其事。而能獲果。實不假藉識
外境事。


若其識外有別境者。遂便依彼起諸煩惱。既
被執取隨轉而住。見此過已心捨離生。深
懷厭棄不悕大覺。既捨有情界如何欲弘
益。由非攝取諸有生類。小心自度大行難
成。然諸覺情依斯而轉。方能長養菩提資糧。
謂於客塵有為之事厭背心故證無為法。由
無為法體不生長故。希餘小寂偏證一邊。無
上覺山遂便淪退。若無外境愛厭俱亡。正覺
[001-0078a]
之處斯成易得。豈非大悲常存於念。菩提薩
埵極果方成。唯識之言。便為違害。然而大悲
要託他身為緣性故。既除外境。但緣自識。此
則便成怜自身故。利他為意大行方竪。唯顧
己身寔乖弘度。雖陳雅責因斯無過。藉外相
續為增上緣。於自識中現有情相。緣此為境
起大悲心。於有情處而作弘益。此無相違。決
定如是。應起信心。假令於彼色聲等處一一
推求彼無其我。設使和集我亦不成。然而本
性不可捨故。既同所許無我為宗。當於何處
欲興悲念。於世共許當情妄執為所緣相以
為有情。亦不應言。情所執事即是外境。由此
應知。假令不樂理必許然。但於自識現有情
相。依仗斯事色相生焉。是故定知無其外
境。若離於識必不可得。是顛倒故。何謂顛倒
本無外境見為實物。非妄執故。終能獲得無
上之處。可為應理唯識之見。是真實故。為彼
方便深成稱理。


如何得知斯為實見。三界唯心是詮說故。凡
有諍事欲求決定。須藉二門。一順阿笈摩。二
符正理。謂欲為彼信證聖人無倒宣說。所有
傳教引阿笈摩。若為此餘不信之者。應申正
理。或可為彼二人俱陳兩事。如所信事令安
住故。陳其正理。又為顯其所論正理。有依
仗處說阿笈摩。由其正理不依傳教。未見真
者所有言說。無非謬故名強思構。是故應知。
阿笈摩者便成正理所託之處。或於自部有
力用故。為此先陳阿笈摩教。爾來據義依大
乘說。即第七聲目其所為。謂欲證得彼大乘
[001-0078b]
理說唯識觀。是真實故。此不虛性。以阿笈
摩善成立故。又若唯據言說大乘。猶如於義。
假名乘者。依第七聲所說聲也。謂即依託大
乘言教聚集之處。真實句義而成立之。但唯
是識為欲明其所立宗義。於大乘教而引一
隅。顯所立宗。不於自教有相違背。


此復何故名阿笈摩。輒自引證說斯言耶。謂
從能說如理教者。假彼相續為增上緣。此教
方生。於其聽者識之差別。體有功能現前而
住。或是親聞或復傳說。於所詮事當情相
狀。次第而生猶如筆畫。章句形段昞然明
現。從他來故名阿笈摩。若復有時自生憶念
隨順本相識方生者。從彼生故得阿笈摩名。
猶如自說名為佛語。德者義相。為智因故名
智資糧豈非一切但唯有識。此違所許故。及
自語相違。理固不然。非由於色有別異故。依
識差別而為建立。如無色界所有差別。如無
色界實無其色。但依於識分為四種立空處
等。餘界亦然。設復說三。於識何妨。猶若有情
雖無差異然而安立欲色界殊。據其所繫色
差別故。色雖無異別立無過。


豈不詮教言唯有心。今此立宗言唯有識。說
違本教諒在憑虛義有所歸。誠無斯過由其
先許心意識了。是名差別。由同體事名不俱
陳。故以異名而宣其義。即此唯了之言非眾
共許。欲令解義取共知聲。更陳餘號。復更顯
與經不相違。重說意識二聲。況彼二義知體
不別。即是其果。若欲要明不違經者。心了二
聲同其一義。明不違教。釋妨已周。何須更說
[001-0078c]
意與識耶。若說了聲心異名者。心望心所是
別有體猶如於境同生之類。念昔睡等便成
是無。此則前後理相違背。實無此過。有所由
故。此中心言許有相應。即是了言兼攝於彼。
若如是者。識外之境心意詮故。於其心處更
置唯聲。意有取遮以為其果。境若無者遂成
無用。唯聲不遮。可如來責。現遮所緣境。如何
言無用。若如斯解。由同生法及所緣境俱是
離心別有其體。一便遮止。一乃見留。豈得事
無由緒而空談。自愛若無別意。誠如所詰。
然由於境心聚共緣決斷等事同類性故。於心
所處假說心聲。復為遮其非所許事。故於心
處更置唯聲。縱有所談此還非理便成。亦是
不取心言非一處顯真假二事俱能彰顯有力
用故。如牛等聲於心所處置此心言說心聲
時真事便捨。如於邊鄙假說為牛。垂胡等事
理定應棄。有言本意二事俱說。亦應更作一
種異聲。用表斯義或可攝聲。撮略而顯依俗
論法。猶如欲聲而為辯釋。非唯自意能為巧
釋。元其緒系生決定耶。亦復不由有染等言。
蘇呾囉中有染等說。於其遮遣無有力用。於
彼亦有有境言故。境亦不遮所說唯聲。便成
無用。若言外境非理須遮。無阿笈摩摩呾囉
聲。二處同故。隨遮一事無決定因。是故須依
異宗之見。心心所法體不相離。但位有別。即
此唯聲能遮外事。同生之法。無不遮故。凡總
相聲所有詮名。於其自事必不差別。非為決
定而並現前。由其不遮理便總攝。為欲述曉
如斯道理。故說心言許有相應。若離心所獨
[001-0079a]
心非有。故不應難。亦遣同遮。作是釋時。唯遮
外境。實有功能。述已義成。故說唯言以理
准餘但遮境事豈非所引有此中言。明知
於餘有除心所。復是容有如六識身。名為識
聚若言此中說識蘊時兼攝心所。理定不然。
想受及思。諸心所法。餘蘊無故。若言猶如於
色蘊者。由如取其仳喏那分立為色蘊。想等
同然非相似故。若言許取由色差別。便以識
聲說其識蘊。非色等法是心位差。猶如於想。
若以位差簡有差時。隨其色類為簡別已。以
色等聲於識而立。此亦非理。斯乃便成。撥其
識聚。由彼被斯色受等聲割其分故。非位差
外別可得故。離仳喏那位差之外。別有色位。
猶如樂等所現相狀。憂愁苦惱。於斯相處安
置識聲。隨牛[爿*賣]理。若如是者。識六識身為
其識蘊。義乃相違眼等諸識色等相現。故由
其並是色聚所收。復更有餘雜亂之過。若其
青等相現之時。或違或順。色行二蘊便成雜
亂。如是復成於樂等位。受等相雜准斯道理。
亦是破其總別之義。有說識能遍故是總相。
聲猶如初相。此之別相。謂是色等彼乃是其
現相位差之因性故。此亦如前受等。便有雜
亂之過。是故除其心所性言。猶如成立所有
色聚。唯心之聲表唯識耳。此亦不能於其心
所及以所緣令疑斷絕。言唯字者。有何所遮。
雖言心所不離於心。此成虛言。由其相狀體
各別故所言識者。唯觀現境雜染等性。但是
愛著體非照察。如何能見。此即於彼體成殊
別。及以更互。上來所述道理既多。然於本宗
[001-0079b]
未為的要。且息傍論應辯正宗。心及心所設
令體別。以其心字亦得相收。應知此義共成
已久。若於其處諸心所法。不以自名而顯說
者。應知此中即是總目。所有心聚如調心等。
但道其心。此謂共成。故知唯聲但遮其境。若
無境者。如何於青及甜味等。而了別之。由理
不能撥現見故。誰言撥其現見之境。但於自
識境相生焉。由自識相領受之時。遂即計執
所有青等。如外而住。但為是其邪妄之解。猶
如眩目見髮蠅等。斯乃但是識之相別。現其
蠅相即便妄執為有蠅耶。然而在外曾無蠅等
自性可得。如何作境令識別生。此若無境。如
何得之識似於彼相狀生耶。要有本相似彼
相生。可於此時得言似彼。如斯之事世皆共
許。如於陽炎謂言似水。非無其境。亦能見故。
如於薩埵有覺相生。而非離於色等體外有
別薩埵實事可得。亦非色等或總或別。有其
自性變壞等性而簡別故。於心實事亦復不
能捨其本性。或可薩埵是覆俗有。如斯道理。
我亦同然。於色等處謂從於識。生差別性是
覆俗故。如依色處執為車等。然而但由情所
計執。於其色等覆障實性。於眾緣處作自相
狀。而安置之。如在於外。即於是處見車等故。
未審覆俗是何義耶。是覆障義。順俗情故。由
彼於其車乘等處計執自性。是覆俗有。覆其
實體。生餘執故。故彼妄情施設其相。先於斯
事而執取之。雖無實相妄生境想。又如常等
情所現相。何有本相而隨順之。是故雖無識
外實境。識所現相。其理善成。或可此中言似
[001-0079c]
相者。乃是隨順顛倒事義。如陽炎處翻作水
解。便作水想。識亦於其色等相處生起倒情。
故言現相。此不相違。有說其顛倒境亦依實
事方始生心。此亦同前。悉皆徵責。


復有外律。作斯異執。離色等外別有我體。此
復依何而生於倒。經云。依內。此亦無違。謂於
俱生所起身見密而說故。故云於我正可用
心。當見現見。如其親近惡友等人。即云於我
故作是說。然彼凡小妄生其識。遂起顛倒為
外境相。或可隨順他共成事。而為言說。即如
世間所共許事將為境者。即於其事唯識生
起。是故由斯似境相故。緣色等識不取外境。
如眩瞖人見髮蠅等。此外境空但唯有識。是
其宗義。即由此義而為難曰。此喻不成。於光
明分妄生髮想。斯由其眼根虧力故。有說有
別大種生而可見。遂令情執為其髮等。若如
是立似境相現。但唯識者處時等定便成非
理。如其所有色等諸境離識別有。即於色等
定其方所所現形量分局之處。其識於彼形
量決斷。方隅決定似彼相生。斯成應理。若如
所許不由外境。但唯內識起妄所執色相生
者。於餘無處。如何不隨形量決定處時現識
相耶。隨於方處見其處定。如隨處有非一切
處。境既無定。即於餘處亦應可見。或不可見。
然彼所立定不取其外境生識。於非有境所生
之覺。曾無決定處時可得。有其實事。說境空
故。決定時處所現之相。便成非有。然不如是。
此既無定見色等心與彼乃是不相離性。是
故不應執境空無。既無重執有有分者。此顯
[001-0080a]
立宗有相違過。若言其喻有成理者。身不定
屬理有相違。相應時處。和會共觀。不偏屬一。
由覿斯境。此不應理。許境無故。此既境無。
或復異類。言異類者。見異相時。此是根壞為
其緣故。如眩瞖人。亦不應有諸能觀者咸皆
患瞖。然於時處現相應者。於諸身處不定而
生。并於色等能見識生。准此應知。外境無故。
於所量事在不定身不見生故。此則同前難斥
宗過。又諸事用亦不應理。諸實髮等現見。能
為磨鏡等用。何不用此識之髮相。雖無真實
事。而作用轉生。此亦非理。無功能故。若其識
分有功能者。眩目所覿何無髮用。此之同有
似髮相故。斯亦同前。所量之境作用功能。不
可見故。出其宗過。三喻為依。三事不同。於不
實境而作三喻。由依根境功能差別。應知根
有二種。一是色根。二非色根。即此初根由闇
損故妄見其事。故為初喻。次第二根。於彼夢
中見有差別。述第二喻。由其彼境有功力故。
能生倒見引第三喻。此則是其一家異釋。有
餘復言。處時決定。故緣色等心心是依託。非
內現事而為其境。猶如緣彼章句之心。然於
心內據最初起。隨現有事而執取故。又且諸
覺容有定時。然而於心如何定處。非無方處
物有方處定及不定。故此據境上所有之法。
於其心處而假說之。斯亦無過。此處能作現
相事故。說為定處。凡由彼事心得生者。即名
為境。此謂成立別有外境。取共許者將以為
喻。於其相應時處住者。咸共生其無異相故。
緣色等心以外一事而為其因。如同學類依
[001-0080b]
教者。心依增上識。此得生起隨其自相作用
生故。故知離識別有色等。此不應有更應成
立無髮等用彼相之覺。猶如夢覺是覺性故。
上來所述眾多成立相違道理。意欲障他不
定之過。有餘復言。謂即於斯時處二種有其
實義。即於此處時處決定應成非有。仁既不
許有其境事。依彼差別亦不許故。何勞為他
作便成過。此若非有便即相符。如賊被捉唱
瘡痛言。強作前宗誠為麁淺。不應理故。若
言於識所現相狀為所許者不應道理。雖呈
雅思不異前釋。或復隨於時處差別所有之
事。即於此處見其時處許為決定。縱於所許
有實外境。然而色等永為定者。此亦非理異
時異處有時見故。設令於此常時見有。然他
不許如何於他不共許境。此之能別決定道
理可遣許耶。故但於識而現其相。復有別作
相違因難而為詰責。猶如成立境是空無我。
還成立時處決定令非有故。若其時處是共
許者。便成共許而遮遣之。由其無違方可得
作相違之言。若言不是眾所共許。斯乃全無
我所不愛。由斯理故成無力難。


復有自許。但用遮遣。於無境處。緣空之識無
定時處故。彼之決定於色等處共見有故。成
立外境是其實有。此亦應知離彼隨成。但有
遮遣不應理故。但用此一不能令他生其正
解。斯非真實。且如前宗所立之義。由底蜜攞
之所損故。於眼睛上有其疎膜。如羅網目外
觀白色。於彼隙中明相斯顯。便生妄解將為
髮等。即此之喻於其所立。隨成理闕。今應問
[001-0080c]
彼。若光明相髮等形狀。此不應理。此光明
相有見為黃。或見為赤。然於髮等見為純黑。
或見眾彩。如鑠羯羅弓等。然其明目總能見
者。於彼光邊不觀異相。如事見之。能作斯語。
在隙光處倒為髮解。此即便成。見髮等心境
空無性。光明支分非髮相性故。及此似髮等
相現故。非但為因能為生者。遂令作其所緣
性故。勿令緣其色等諸識便成緣彼眼等諸
根因義同故。或可更有如斯別意。託實事因
方生顛倒。餘則不爾。斯言是實此亦便依。在
內安布種子成就。不待外境。凡論境者。要須
自相安布在心。然後方得成所緣性。其光明
分起不關心。如何得作所緣之性。此亦未堪
發生歡悅。次有計云。其患目人大種失度。
睛生瞖眩損其眼分。由彼損力便生異相。令
於外境別大種生。依損根識便能見彼。是故
定知羝蜜梨迦。所有覺慧緣實外境。如斯計
者有大過失。凡邪倒事所起覺心。皆來設難。
於樂等倒託誰為緣。而生是相作其境耶。雖
無外境然有妄見。此則顛倒。便成非有。若言
世俗不共許事。我即將此以為邪倒。還有大
過。苦空等見緣薩帝時。是彼類故。此則不勞
功力能見非倒。諸具縛者咸是悟真。如來出
世宣揚正法。此即便成空無果利。何處得有
如是定判。偏令瞖目獨受邪迷。又復於彼情
有相狀。見其有情飛行往還。令諸覺者觀其
搖颺。此諸薩埵許大種生。何不計命。設復百
千群瞖同聚。遂於一處各觀別形。此時如何
有對礙物。而不更相共為排擯。若言此亦由
[001-0081a]
其瞖力。則底蜜攞多用其功。於所學門善修
幻術。能令諸法自性遷移。或應見許彼非質
礙。非質礙故。如無貪等。便非色性。斯乃何殊
唯識論者。


又復何勞非處呈力。彼許大種。於其一一非
青等性。但由種合因緣力故。眼等諸識緣彼
相生。此本宗義凡是聚合非實物有。即此之
識緣非實物。不勞深搆。無違諍故。詎煩辛苦
而為成立。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一


大唐景龍四年歲次庚戌四月壬午朔十五
日景申三藏法師大德沙門義淨宣釋梵本
并綴文正字


翻經沙門吐火羅大德達秣磨證梵義


翻經沙門中天竺國大德拔努證梵義


翻經沙門罽賓國大德達摩難陀證梵文


翻經沙門淄州大雲寺大德惠沼證義


翻經沙門洛州崇光寺大德律師道[田*林]證


翻經沙門福壽寺寺主大德利明證義


翻經沙門洛州太平寺大德律師道恪證義


翻經沙門大薦福寺大德大勝莊證義


翻經沙門相州禪河寺大德玄傘證義筆受


翻經沙門大薦福寺大德律師智積證義正


翻經沙門德州大雲寺寺主惠傘證義


翻經沙門西涼州伯塔寺大德惠積讀梵本


翻經婆羅門右驍衛翊府中郎將員外置宿
衛臣李釋迦讀梵本
[001-0081b]


翻經婆羅門東天竺國左衛翊府中郎將員
外置同正員臣瞿金剛證譯


翻經婆羅門東天竺國大首領臣伊舍羅證
梵本


翻經婆羅門左領軍衛中郎將迦濕彌羅國
王子臣阿順證譯


翻經婆羅門東天竺國左執戟直中書省臣
度頗具讀梵本


翻經婆羅門龍播國大達官准五品臣李輸
羅證譯


金紫光祿大夫守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
三品上柱國史館國公臣匡臣源等及修文
館學士三十三人同監


判官朝散大夫行著作佐郎臣劉令植


使金紫光祿大夫行祕書監檢校殿中監兼
知內外閑廐隴右三使上柱國嗣號王臣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