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36 俱舍論頌疏論本-唐-圓暉 (master)




俱舍論頌疏論本第十四



從此第三。廣明表無表。一明三無表。二依
三別解。且初明三無表者。論云。傍論已了。
復應辨前表無表相。頌曰。


「 無表三律儀
 不律儀非二」



釋曰。無表有三者。一者律儀。二者不律儀三
者非律儀。非不律儀。頌言非二者。即是第
三非律儀。非不律儀也。能遮能滅惡戒相
續。故名律儀。


從此第二。依三別解。就中有五。一別解律
儀二總明成就。三明得戒因緣。四明捨差
別。五約處明成就第一別解律儀中。一
明三善律儀。二別明初律儀。且初明三善
律儀者。論云。如是律儀差別有幾。頌曰。


「 律儀別解脫
 靜慮及道生」



釋曰。此標三律儀也。一別解脫律儀謂欲廛戒
[014-0894c]
二靜慮生律儀謂色廛戒 三道生律儀謂無漏戒 就
第二別明初律儀中。一明初律儀。二安立
四戒。三別解異名。且明初律儀者。論云。初
律儀相差別云何。頌曰。


「 初律儀八種
 實體唯有四
 形轉名異故
 各別不相違」



釋曰。初句辨名。次三句明體。初律儀八種
者。標也。一苾芻律儀。二苾芻尼律儀。三正學
律儀。謂正學六法故於五戒上。加不非時食也。四勤策律
儀。勤為大僧之所策勵。舊云沙彌。五勤
策女律儀。六近事律儀。七近事女律儀。八近
住律儀。如是八種。總名第一別解脫律儀
也。實體唯有四者。明體也。名雖有八實體
唯四。一苾芻。二勤策。三近事。四近住。所以
然者。離苾芻戒。無別苾芻尼律儀。離勤策
戒。無別正學勤策女律儀。離近事戒。無別
近事女律儀。故體唯四。形轉名異故者。釋其
所由也。形謂形相。即女男根。但由形轉。名
有異故。戒體無別。謂轉根位。令本苾芻戒
名苾芻尼律儀。或苾芻尼戒。名苾芻律儀。
令本勤策戒名勤策女律儀。或勤策女及正
學戒。名勤策律儀。令本近事戒。為近事女
律儀。或近事女戒。為近事律儀。故論云。非
轉根位有捨先得。得先未得律儀因緣故。
四律儀非異三體解云。捨戒因緣。總有四種捨。得戒因緣。謂從他
受等。今轉根位。非四捨攝。故非有捨先得戒因緣也 又轉根位。無得先未得戒之因緣。故知尼等四戒。不
異苾芻等三體也 問若從近事。受勤策戒。復從勤策。

受苾芻戒。此三律儀。為由增足遠離方便。
立別別名。如隻金錢加一名雙。或五錢上
[014-0895a]
加五名十。十上加十。成二十耶。為此三
戒其體各別具足頓生。答三種律儀。其體各
別。具足頓生。故於苾芻身中。有二百六十
五戒。俱時而轉。問三種律儀。同不殺等。既爾
相望。同類何別。答由因緣別。相望有異。
因謂求戒。心名因也。本求五戒等。心有別
也。緣謂戒師名緣。如五戒從一人受。十
戒從兩師受。大戒從十師受。緣有別也。
以諸遠離。依因緣發故。因緣別遠離有異。
戒名遠離遠離惡也。又論云。若無此事。
捨苾芻律儀。爾時則應三律儀皆捨。前二
攝在後一中故。既不許然。故三各別。然此
三種。互不相違。於一身中。俱時而轉。非
由受後。捨前律儀。勿捨苾芻戒。便非近
事等解云。捨苾芻時。既名近事等。明知三戒俱時轉也


從此第二。安立四律儀。論云。近事。近住。勤
策。苾芻。四種律儀。云何安立。頌曰。


「 受離五八十
 一切所應離
 立近事近住
 勤策及苾芻」



釋曰。初兩句標戒數。下兩句立戒名。謂若
受離五所應遠離。安立第一近事律儀。
五所應離者。一者殺生。二不與取。三欲邪行。
四虛誑語。五飲諸酒。若受離八所應遠離。
安立第二近住律儀。八所應離者。一者殺
生。二不與取。三非梵行。四虛誑語。五飲諸
酒。六塗飾香鬘歌舞觀聽。七眠坐高廣嚴麗
床座。八食非時食。若受離十所應遠離。
安立第三勤策律儀。謂於前八。塗飾香鬘。
歌舞觀聽。開為二種。復加受畜金銀等寶
[014-0895b]
解云。譏嫌重故。開一為二。妨廢修道。制畜金銀也若受離一切所應
遠離身語業。安立第四苾芻律儀。


從此第三。別釋異名。論云。別解脫律儀。名
差別者何。頌曰。


「 俱得名尸羅
 妙行業律儀
 唯初表無表
 名別解業道」



釋曰。此有六名。一能平險業。故名尸羅。訓
釋言詞者。謂清涼義。如伽陀言。受持戒樂。
身無熱惱。故名尸羅。二智者稱揚。故名妙
行。三所作自體。故名為業。問豈不無表亦
名無作。如何今說所作自體。答有慚恥者。
受無表力。不造眾惡。故名不作表思所造。
得所作名。四能防身語。故名律儀。第五第
六名者。頌言唯初表無表名別解業道。名別
解脫者。第五名也。業道者。第六名也。初謂
初念。謂受戒時。別別棄捨種種惡故。依初
別捨義。立別解脫名。第二念等。雖能捨惡。
非初捨故。不得名為別解脫也 第二念
等。但得名為別解脫律儀。能防非故。故律
儀名。通初後位。無差別也。別解脫律儀者。
別解脫之律儀。依主釋也。又此初念。亦名業
道。第六名也。本求戒思。今日究竟。依業暢
義。立業道名。謂戒前思。名之為業。初念戒
體。名之為道。思所遊履故。業家之道。故
名業道。故初剎那。名別解脫。初棄惡故。亦
得名為別解脫律儀。能防非故。亦得名為
根本業道。暢思起故。第二念等。不名業道。
非暢思故。名為後起。根本後故。


從此第二。總明成就。於中有二。一總明
[014-0895c]
成就。二約世明成就。就初總明。復分三段。
一明成三戒。二明斷律儀。三會經二律儀。
此下第一。明成三戒。論云。誰成就何律儀。
頌曰。


「 八成別解脫
 得靜慮聖者
 成靜慮道生
 後二隨心轉」



釋曰。初句明成別解脫。次兩句明成定道。
後句明差別。八成別解脫者。始自苾芻。終
於近住。此之八眾。成別解脫戒也。得靜慮
者。謂得根本四靜慮。及未至中間。兼上三靜
慮近分。總名靜慮。諸近分地近靜慮故。得
靜慮名。如近村邑得村邑名。得聖者。謂學
無學也。若得靜慮者。成靜慮生律儀。謂戒
從靜慮生。或依靜慮故。名靜慮生律儀。若
得聖者。成道生律儀。後二隨心轉者。唯定道
二名心隨轉。入定則有出定則無。與定心。
俱名心隨轉。別解脫戒。非心隨轉。異心無
心。亦恒轉故異心者。惡無記也


從此第二。明斷律儀。論云。靜慮無漏。二種
律儀。依何義故。名斷律儀。頌曰。


「 未至九無間
 俱生二名斷」



釋曰。未至九無間者。謂未至地。九無間道。
有斷律儀。此無間道。通靜慮道及無漏道
也。俱生二名斷者。二謂靜慮無漏戒。此戒
與未至九無間道。俱時而生。名俱生二也。
此俱生二。以能永斷欲廛惡戒。及能起惑。
名斷律儀。前八無間。俱生二戒。能斷欲惑。
名斷律儀。第九無間。俱生二戒。能斷欲惑。
兼斷惡戒。名斷律儀。以此惡戒是緣縛斷。
[014-0896a]
要斷能緣九品惑盡。方名為斷。故前八品。
不斷惡戒。唯未至地。能斷欲惑。故取未至
也。無間道斷惑。解脫道證滅。故唯無間。名
斷律儀。有靜慮律儀。非斷律儀。應作四
句。第一句者。除未至定九無間道。有漏律
儀。取所餘未至地有漏解脫道律儀。及上地
有漏靜慮律儀。以有漏故。名靜慮律儀。不
斷惑故。非斷律儀。第二句者。依未至定。九
無間道。無漏律儀。以無漏故。非靜慮律儀。
以無間道。故名斷律儀。第三句者。謂未至
定。九無間道有漏律儀。以有漏故。名靜慮
律儀。無間道故。名斷律儀。第四句者。除未
至定。九無間道無漏律儀。取所餘未至地。無
漏解脫道。及上地一切無漏律儀。以無漏故。
非靜慮律儀。非無間道故。非斷律儀也。


無漏律儀。非斷律儀。亦有四句。准前四句。
思而可知。


從此第三。會經二律儀。論云。若爾世尊所
說。略戒頌曰 身律儀善哉 善哉語律儀
 意律儀善哉 善哉遍律儀遍律儀者。總歎三業


又契
經說。應善守護。應善安住眼根律儀。問此
上兩經意及眼根。此二律儀。以何為自性。
答此二自性。非無表色。若爾是何。頌曰。


「 正知正念合
 名意根律儀」



釋曰。正知正念合名意根律儀者。合前二種
正知正念。名意根律儀。正知是慧。正念是念。以此念慧。能防過非。故二律儀。慧念為
體。


從此第二。約世明成就。一成就無表。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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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表。三明惡戒名。四成表無表。就成無表
中。一約世明成就。二約世成處中。三住善
惡成中。且初約世明成就者。論云。今應
思擇。表及無表。誰成就何。齊何時分問也
辨成無表律儀不律儀。頌曰答也。表在後文明也。此唯明無
表。故言且也


「 住別解無表
 未捨恒成現
 剎那後成過
 不律儀亦然
 得靜慮律儀
 恒成就過未
 聖初除過去
 住定道成中」



釋曰。前三句。明別解脫無表。次一句。明不
律儀無表。次兩句。明定共無表。次一句。明
道共無表。後一句。雙明定道。住別解無表未
捨恒成現者。別解無表。未捨已來恒成現
在。此未捨言。遍流至後定道句中。以說成
就必未捨故。剎那後成過者。此明別解脫
無表初剎那後亦成過去。法後得故。成過
去也。由此初念。唯成現世。若第二念。通成
二世。無法前得。不成未來。問何故無法前
得。答不隨心。色勢微劣故。無法前得。不律
儀亦然者。此明不律儀無表。約世成就。如
別解脫戒。故言亦然。謂至未捨惡戒已來
恒成現在。初剎那後。亦成過去。得靜慮律
儀恒成就過未者。此明靜慮戒。未捨已來恒
成過去及與未來。恒成就過者。謂餘過去生。
所失靜慮戒。今初剎那。必還得彼過去定
戒。恒成未者。隨心轉色。勢力強故。若未捨
已來。恒成未來。聖初除過去者。謂聖所住。
[014-0896c]
無漏律儀。於初剎那苦法忍位。必成未來。
不成過去。此類聖道。先未起故。過去既無。
故不說成就。若第二念。恒成過未。與定戒
同也。住定道成中者。住謂現住。中謂現在。過
未中故。正在定中。說名為住。若在觀位。成
現在戒。名為成中。若出觀時。不成現在。
以定道戒隨心轉故。


從此第二。約世成處中。論云。已辨安住善
惡律儀。住中云何。頌曰。


「 住中有無表
 初成中後二」



釋曰。言住中者。謂非律非不律也有。無表
者。謂此住中未必一切皆有無表。或有無
表。故標有言。若有無表。即是善戒。或是惡
戒。種類所攝。初成中後二者。住中無表初
成現在。初剎那後。成過現二世也。


從此第三。明住善惡成中。論云。住律儀
不律儀。亦有成惡善無表。不設有成就。為
經幾時。頌曰。


「 住律不律儀
 起染淨無表
 初成中後二
 至染淨勢終」



釋曰。上二句。答前問。下二句。答後問。若住
律儀。起染無表者。如諸苾芻起勝煩惱。作
殺縛等。住不律儀。起淨無表者。如屠人
等起淳淨心。作禮佛等。然此二心。未斷已
來。所有無表。恒時相續。故此無表。至染淨
勢終也。初念唯成現在。後念成過現二世
 從此第二。明成表者。論云。已辨無表。成
表云何。頌曰。


「 表正作成中
 後成過非未
[014-0897a]
 有覆及無覆
 唯成就現在」



釋曰。前兩句。明成善惡表。下兩句。明成
無記表。表正作成中者。此表謂律不律。及處
中表也。正作此表業。恒成現在。名為成中。
後成過非未者。此上表業。初剎那後。通成過
去。非成未來。不隨心色。勢微劣故。有覆及
無覆唯成就現在者。明無記表也。唯成就現
在者。謂無記表。唯法俱得。成現在世。無前
後得。不成過未。法力劣故。此無記表。性昧
鈍故。從他起故。唯成現在 有覆無記等。
能發之心。雖是無記。不隨他起。通成三
世。謂無記心。名為劣心。無記表業。從劣心
起。其力倍劣彼能起心。故表成現心成三
世。有差別也。


從此第三。明惡戒異名。論云。此不律儀。名
差別者。頌曰。


「 惡行惡戒業
 業道不律儀」



釋曰。此有五名。是不律儀名之差別。是諸智
者。所呵厭故。果非愛故。立惡行名。污淨尸
羅。故名惡戒。身語所造。故名為業。根本所
攝。故名業道。不禁身語。名不律儀。然業道
名。唯目初念。通初後位。立餘四名。


從此第四。成表及無表。論云。或成表業。非
無表等。應作四句。其事云何。頌曰。


「 成表非無表
 住中劣思作
 捨未生表聖
 成無表非表」



釋曰。初兩句。是第一句。下兩句是第二句。成
表非無表者。標也。住中劣思作者。釋也。住
非律非不律。名為住中。謂住中人。以微劣
[014-0897b]
心。造善造惡。唯發表業。以心輕故。不
發無表。捨未生表聖成無表非表者。謂經生
聖住胎藏位。表業未生。過去生者。今時已
捨。故不成表。但成無表。若欲色聖。成過未
定道無表。若無色界聖。成過未道共無表
 俱句者。謂住處中。重心造業。及未經生。
聖人亦成表。成無表名俱句也 俱非者。
謂諸異生。住胎藏中。不成表及無表也
 從此第三。明得戒緣別。一明得三律儀。二
明時分齊。三明近住戒。四明近事戒。五明
得三戒別。從此第一明得三律儀。論云。此
諸律儀。由何而得。頌曰。


「 定生得定地
 彼聖得道生
 別解脫律儀
 得由他教等」



釋曰。定生得定地者。明得定戒也。有漏未
至中間。四根本禪。及上三近分靜慮。名為定
地。此定生戒。與定心俱。故得定地。得定
戒也。彼聖得道生者。明得道戒也。彼謂彼
前靜慮。復說聖言。簡取六地。謂未至中間。
四根本定。唯此六地。有無漏道。故說聖言。
簡取無漏六靜慮地。得彼聖道。得道生戒。
與心俱故。別解脫律儀得由他教等者。明
得別解脫戒也。言他教者。從師受故。此
有二種。一從僧伽得。僧伽此云眾。苾芻及
尼正學。依眾發戒。名從僧伽得。二依補
特伽羅得。是別人也。餘勤策等。五種戒。不
從眾發。名從補特伽羅得。頌云等者。毘婆
沙師說。有十種得具戒法。故說等言。一由
自然謂佛獨覺。自然是智。以不從師。證此
[014-0897c]
智時。得具足戒。二由證入正性離生。謂憍
陳如等五比丘。見道生時。得具足戒。三由
佛命善來苾芻。爾時得戒。謂耶舍等。正理
論云。由本願力。佛威加故。四由信受佛為
大師。得具足戒。謂大迦葉也。五由善巧酬
答。謂蘇陀夷。年始七歲。佛問汝家在何。彼
答言。三界無家。稱可佛心。未滿二十。佛
許僧中羯磨受戒。六由敬受八尊重法。謂
大生主。梵云摩訶波闍波提。大梵天王。名
大生主。生眾生多故。從梵王邊。乞得以所
乞處為名。佛遣阿難為說八法。彼聞敬
重。便即得戒。七由遣使。謂法授尼。此尼端
正。恐路有難。不住僧中。僧遣使尼。傳法
往與授戒。彼便得戒。以尼端正。別開此緣。
八由持律為第五人。邊國僧少。許五人受。
要須一人持律羯磨。故云第五。九由十眾
得。謂於中國。十由三說歸佛法僧。謂六
十賢部。共集受具足戒。佛遣阿難。為說三
歸。彼便得戒。如上所得別解脫律儀非必
定。依表業而發。


從此第二。明戒時分齊。一明別解脫戒。二
明不律儀。今即是初戒時分齊者。論云。又
此所說。別解脫戒。應齊幾時。要期而受。頌
曰。


「 別解脫律儀
 盡壽或晝夜」



釋曰。苾芻等七眾。要盡形壽。唯近住戒。一晝
夜受。以戒時邊際但有二種。一壽命邊際。
二晝夜邊際。故時定爾。若依經部。或一晝夜
或多晝夜。皆容受得近住律儀。毘婆沙師
[014-0898a]
言。曾無契經說過晝夜。受近住成。是故我
宗。不許斯義。


從此第二。明惡戒時。論云。依何邊際。得不
律儀。頌曰。


「 惡戒無晝夜
 謂非如善受」



釋曰。要期盡壽。造諸惡業。得不律儀。非一
晝夜。謂此非如善戒受故。謂必無有立限
對師。我一晝夜受不律儀戒。此是智人所
訶厭業。無對師故。無一晝夜。要期盡壽。
雖不對師。由起畢竟壞善意樂。得不律
儀。


從此第三。明近住戒。就中一明受方法。二
明具八支。三明不受近事得近住。且初
明受方法者。論云。說一晝夜近住律儀。欲
正受時。當云何受。頌曰。


「 近住於晨旦
 下座從師受
 隨教說具支
 離嚴飾晝夜」



釋曰。此有七意。一於晨旦。謂受此戒。要日
出時。此戒要經一晝夜故。若旦有礙緣。齋
竟亦得受。二須下座。謂在師前。居卑劣座。
或蹲或跪曲躬合掌。唯除有病。若不恭敬。
不發律儀。三從師受。謂必從師。無容自
受。以後若遇諸犯戒緣。由愧戒師。能不違
犯。四隨教說。受此戒者。應隨師教受者
後說。勿前勿俱。異此授受。二俱不成。五具
足受八支。方成近住。隨有所闕。近住不成。
六離嚴飾。憍逸處故。常嚴身具。不必須離。
緣彼不能生憍逸故。七晝夜謂至明旦日
初出時。若不如斯依法受者。但生妙行。
[014-0898b]
不得律儀。云近住者。近阿羅漢住。以
隨學彼故。或近盡壽戒住。或名長養長
養薄少。善根有情。令其善根漸增長故。如
有頌曰 由此能長養 自他善淨心 是
故薄伽梵 說此名長養。


從此第二。明具八支。論云。何緣受此。必
具八支。頌曰。


「 戒不逸禁支
 四一三如次
 為防諸性罪
 失念及憍逸」



釋曰。前兩句者。離殺等四。名為戒支。防
性罪故 離飲酒一。名不放逸支。酒必放
逸。犯性戒故 離塗飾等三。名禁約支。以
能隨順厭離心故 下兩句者。釋上立三
支也。所以立第一戒支者。為防性罪故。
殺生等四。名為性罪 立第二不放逸支
者。防失念故 立第三禁約支者。防憍逸
故 而說此八。名八齋支者。依經部宗。此
之八種。總名為齋。別說為支 支者分也。以
別成總。得支名故。是故齋名。假而非實。
如車眾分攬眾分成。名為車也。及四支軍攬象馬車步。四支成名軍
。五支散等攬五分藥。成名散也。其車軍散。三是假

名也 若薩婆多宗。離非時食是齋體。八中
一故。亦齋支。所餘七支。八中一故。是齋支。
非是離非時食。非齋也。


從此第三。明不受近事。得近住。論云。為
唯近事即得受近住。為餘亦有受近住耶。
頌曰。


「 近住餘亦有
 不受三歸無」



釋曰。餘亦有者。餘謂三歸也。不受近事。但
[014-0898c]
受三歸。亦得近住故。言餘亦有。不受三
歸。必不得近住。故言不受三歸無。或有不
知要受三歸。方始發戒。或復忘誤。直受近
住。亦發得戒。由意樂力。發律儀故。


從此第四。明近事戒。一明發戒時。二會經
文。三明三品戒。四明三歸體。五明離邪行。
六明娶妻不犯。七明離虛誑語。八明遮飲
酒。此下第一。明近事律儀。依經部宗。受三
歸名三歸近事。後說五戒相。名五戒近事。
受三歸時。未發五戒。於此五戒。隨受多
少。皆發得戒。若薩婆多宗。受三歸竟。即發
五戒。要須五戒。方名近事。故論云。如契經
說。佛告大名。諸有在家白衣男子男根成
就。歸佛法僧。起慇淨心。發誠諦語。自稱我
是鄔波索迦此云近事。願尊憶持。慈悲護念。齊
此名曰鄔波索迦。為但受三歸。即成近事
引經起問。外國諸師。說唯此即成經部宗答。唯此三歸。即成近事也
迦濕彌羅國諸論師言。離近事律儀。則非
近事有宗義也。要五戒名近事。若爾應與此經相違經部難也。
此大名經。但說三歸。不言五戒也。此不相違。已發戒故有宗答也。何

時發戒經部徵已上論文。頌曰。


「 稱近事發戒
 說如苾芻等」



釋曰。稱近事發戒者。答發戒時也。大名經
中。稱近事言。此時發戒。謂經云。自稱我是
鄔波索迦願尊憶持。慈悲護念。此時即發近
事五戒。稱近事等言。便發律儀故。本求戒
心。擬受五戒。故受三歸。即發五戒。以經復
說我從今日。乃至命終。捨生言故。此經意。
說捨殺生等。略去殺等。但說捨生。故於前
[014-0899a]
時。已發五戒。說如苾芻等者。舉喻釋成也。
說謂經說捨殺生等。由如苾芻。一白三羯
磨竟發苾芻戒。後說四重學處者。令識相
堅持。近事戒亦然。先受三歸已。發近事戒。
後說捨生等。令識相堅持。是故近事。必
具律儀。


從此第二會經文。頌曰。


「 若皆具律儀
 何言一分等
 謂約能持說」



釋曰。前兩句。引經難。後一句。通釋也。經部
師言。若具律儀。方名近事。何故世尊言。有
四種。一能學一分謂一戒也。二能學少分謂二戒也
三能學多分謂三戒四戒也。四能學滿分謂五戒也。謂
約能持說者。有宗通釋也。理實近事。須具
五戒。謂約能持。說一分等。能持先所受故。
說能學言。若不爾者。應言受一分等。經既
不言受一分等。明知能學。約能持說。


從此第三。明三品戒。論云。此近事等。一切
律儀。何緣得成下中上品。頌曰。


「 下中上隨心」



釋曰。上品心受戒。得上品戒。乃至下品心
受。得下品戒。故戒隨心。有三品別。由此
理故。或有羅漢。成下品戒。異生成上品
戒。


從此第四。明三歸體。論云。諸有歸依佛法
僧者。為歸何等。頌曰。


「 歸依成佛僧
 無學二種法
 及涅槃擇滅
 是說具三歸」



釋曰。歸依佛者。不歸佛身。但歸依成佛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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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法。由無學法。能成佛故。又佛得無學法。
是殊勝故。又佛得無學法。能覺悟一切故
 由此三義故。歸依也 無學法者。謂佛身
中。盡無生智。無漏五蘊為體 歸依僧者。謂
歸依成僧二種法。所謂學法。無學法。此二
種法。能成四向四果僧故。故歸依也。歸依法
者。唯歸涅槃。涅槃即擇滅也。一切眾生身
中。所證擇滅。是善是常。寂滅一相故。通歸
依 若依論主。歸依佛者。非直歸依佛無
學法。亦歸依佛身。以損生身。成無間罪。故
知佛身亦真佛體。故須歸依。歸依僧者。亦
歸僧身。以所依身是苾芻故。故通歸依。此
能歸依。語表為體。問歸依者。何義。答是救
濟義。由歸三寶。解脫苦故。如世尊言。眾
人怖所逼。多歸依諸山山神名也園苑及叢林
亦神名也孤樹制多等孤樹神。制多外道塔也。此歸依非勝。
此歸依非尊。不因此歸依。能解脫眾苦。諸
有歸依佛。及歸依法僧。於四聖諦中。恒以
慧觀察知苦苦諦知苦集集諦知永超眾苦。
知八支聖道道諦。趣安穩涅槃滅諦。此歸依最
勝。此歸依最尊。必因此歸依。能解脫眾苦。
是故歸依。普於一切受律儀處。為方便門。


從此第五。明離邪行。論云。何緣世尊於餘
律儀處。立離非梵行。唯於近事一律儀中。
但制令其離欲邪行離欲邪行者。自妻不非時也 頌曰。


「 邪行最可呵
 易離得不作」



釋曰。此有三意。制欲邪行。一最可呵責。侵
他妻故。感惡趣故。非非梵行。二易遠離
故。謂邪行易遠離。在家耽欲。離非梵行。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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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不制離非梵行也。三得不作故。謂諸聖
者。於欲邪行。決定不作。得不作律儀。經生
聖者。性戒成就。雖易多生。亦不犯故。離非
梵行。則不如是。謂初二聖。有自妻故。有
非梵行。由上三因。是故近事。制欲邪行。若
不爾者。應經生聖犯近事戒。有自妻故。


從此第六。明娶妻不犯。論云。諸有先受近
事律儀。後娶妻妾。於彼妻妾。先受戒時。得
律儀不問也。理實應得。勿但於一分。得別解
脫律儀答也。若爾云何。後非犯戒難也。頌曰。


「 得律儀如誓
 非總於相續」



釋曰。得律儀如誓者。如本受誓。而得律儀。
本受誓云。我於一切有情。誓斷欲邪行罪。
非總於相續者。謂誓不言我總於一切有情
相續。離非梵行。故於有情得離邪行戒。不
得離非梵行戒。故後娶妻妾。非毀犯前
戒。


從此第七。明離虛誑語。論云。何緣但制離
虛誑語。非離間語等。為近事戒。亦由前說
三種因故。謂虛誑語。最可呵故。諸在家者。
易遠離故。一切聖者。得不作故。復有別
因。頌曰。


「 以開虛誑語
 便越諸學處」



釋曰。學處者戒名學處。所應學故。越者違
越 若開誑語。便越學處。被檢問時。於所
犯戒。便言我不作。因斯於戒。多所違越。
故佛為欲令彼堅持。於一切律儀。皆制虛
誑語。


從此第八。明離飲酒。論云。何緣於彼諸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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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中。不制離餘。唯遮飲酒。頌曰。


「 遮中唯離酒
 為護餘律儀」



釋曰。遮罪雖多。飲酒過重。謂飲酒者。心多
放逸。必犯律儀。為護律儀。故遮飲酒。酒
無定量。少分亦醉。故佛嚴制。乃至茅端亦不
許飲酒非性罪。佛教遮制。不許令飲。違
遮得罪。故名遮罪。如殺生等。未制戒時。
聖必不犯。故名性罪。性是罪故。又性罪相。
唯染心行。療病飲酒。不為醉亂。許無染心。
故非性罪。
俱舍論頌疏論本第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