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k0232 沙彌律儀要略增註-清-弘贊 (master)




具戒便蒙目次




* 大比丘具足二百五十戒

* 四波羅夷法
* 十三僧伽婆尸沙法
* 二不定法
* 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
* 九十波逸提
* 四波羅提提舍尼法
* 一百應當學法
* 七滅諍法


具戒便蒙目次


卍云。具足戒名數。散見處處。故今省之。
[001-0225b] No. 1118
沙彌律儀要略增註卷上
菩薩戒弟子雲棲寺沙門 袾宏 輯
菩提心比丘鼎湖山沙門 弘贊 註


今此要略一書。乃雲棲大師。於沙彌十戒經等輯
出。其義切要。而文簡略。以便初機沙彌習學。猶觀
掌果。按沙彌有三品。一。從七歲至十三歲。名驅烏
沙彌。謂其年幼未堪別務。唯令為僧守護穀麥。及
於食厨坐禪等處。驅遣烏鳥。以代片勞。兼生福善。
無致坐消信施。虗度光陰也。二。從十四歲至十九
歲。名應法沙彌。謂其年正與二法相應。一。能事師
執勞服役。二。能修習禪誦故也。三。從二十歲至七
十歲。名名字沙彌。謂其年滿二十。應受具戒。或根
性暗鈍。或出家年晚。不能頓持諸戒。雖年登比丘。
位是沙彌。故名名字沙彌。品數雖三。而俱稟十戒。
總名為一法同沙彌。若剃鬚髮。不受十戒。名形同
沙彌。其形相雖同。由無戒攝。非五眾數。今揀形同。
而取法同也。


「梵語沙彌。此云息慈。謂息惡行慈。息世染而慈濟眾
[001-0225c]
生也。亦云勤䇿。亦云求寂。」


【梵語者。謂天竺人音。與梵天語同。故名梵語。由昔
世界初成。未有人居。地光上徹。色界梵天之眾。尋
光下觀新地。食其地味。失天光明神足。不復上昇。
遂為人祖。世居天竺。自後人隨地轉。音各成異。唯
天竺存焉。故其語是梵語。書是梵書。餘國所無也。
此云者。謂以此方東華息慈之言。翻彼天竺沙彌
之號。義出耶舍傳。言息惡行慈者。是釋明息慈二
字。猶恐初學未知息何惡行何慈。故復以息世染
而慈濟眾生詳之。葢由凡夫從無始來。為無明所
覆真性。起諸妄想。攀緣塵境。情染世間五欲。以身
口意。造諸過失。墮落三途。輪迴六趣。無有出期。如
來愍此。制以十戒。令止息身口意之過惡。而證寂
滅涅槃之聖果。然惡雖止息。而無慈愍之心。不能
修行六度。周濟四生。遂墮偏小。未得稱善。況能悟
大菩提。成等正覺。是故使行慈濟以圓萬行。直趨
寶所。不滯化城。故止觀云。當知生死涅槃。俱復是
惡。六度菩薩。慈悲兼濟。此乃稱善。息慈之義。斯之
謂歟。亦云勤䇿。亦云求寂者。梵語涅槃。此云圓寂。
以智德俱備稱圓。惑習障盡名寂。謂沙彌始心出
家。稟受十戒。勤修策勵。斷除煩惱惑習。而求證涅
槃之妙果故也。】


「律儀者。十戒律諸威儀也。」


【始從不殺。至第十不捉金銀寶物。名為十戒律。後
[001-0226a]
列二十四事。名諸威儀。】


○上篇戒律門



【原輯此要略。文分上上兩篇。今初釋上篇戒律門。
篇即簡篇。又篇徧也。謂顯理鋪事。明而徧之也。戒
是禁戒。律即法律。戒律名同。義有少別。防非止惡
曰戒。處斷輕重。開遮持犯曰律。門以能通為義。謂
不殺等十法。同出一戒律門。是三乘聖眾所履。而
通至涅槃城。故知此十戒。實為出世之階梯。涅槃
之由戶也。】


「佛制出家者。五夏以前專精戒律。五夏以後方乃聽
教參禪。」


【此明戒定慧三無漏學之次第。苟越其次。則定慧
無所從生矣。佛者。是釋迦如來大覺之稱也。如來
降誕中天迦毗羅衛國。淨飯王家。當此周昭王二
十四年甲寅之歲。四月八日平旦時生。至年十九。
越城出家。三十成道。滅度當此周穆王五十三年
壬申之歲。於其中間說法四十九年。教化三乘聖
眾。制諸禁戒。令諸比丘。五夏依師學律。乃至一夜
不得離師而住。既其律藏通巳。方習禪誦。若是沙
彌。則終身依止。非論夏數。詳如大律。雖云比丘之
事。而沙彌不可不知。言制者。謂如來法王。於法自
在。窮盡眾生業性。故制諸戒律。令眾弟子依之奉
行。則生死解脫。非餘聖所堪。如世禮樂。非天子不
制。出世洪規。非佛莫立。是知律乃如來親制。自餘
[001-0226b]
聲聞菩薩。但述而不作。故文殊巳降。不許私措一
詞。波離結集。不敢輕衍一字。人間天上。無邊聖眾。
唯同一律。咸共遵持。是故特宜尊重。言出家者。有
二種。一辭親割愛。棄俗入道。剃髮染衣。名出世俗
家。二斷除妄惑。證無生果。名出三界家。是為真出
家。故淨名云。夫出家者。為無為法。是也。言夏者。謂
出家越俗。不以世歲為年。故於夏三月。䇿勵加功
勉進。或階聖果。或增三學。以功賞德。故受夏名。即
以七月十五日為臘除也。言專精者。專謂純一不
雜餘學。精謂矚文了義。闡盡幽微。故令於五夏中。
研究毗尼。善閒開遮持犯。名種性相。大律云。縱得
三明六通。五夏未滿。猶須依止師住。五夏雖滿。不
知開遮性制之禁。還須盡壽依他。是以宣律師。十
席就聽毗尼。慧休法師。終身聞律。我輩何人。輙擬
休學離師。既窮律藏。五夏復周。方許聽教習禪。聽
謂從他受業。教謂如來一代所說之法。分為十二
部經。良由眾生病既不一。而法藥施有多方。故教
部類開為十二分。一契經。即諸經中長行直說者
也。二重頌。凡諸經重宣長行中義也。三授記。謂如
來為諸弟子等授作佛記也。四伽陀。即諸經中偈
頌也。互自說。謂無人問佛。如來觀眾生機。而自宣
說也。六因緣。即諸經律中。因人緣起事。佛為說法
也。七本生。謂佛說諸菩薩本所修行。曾為之事也。
八本事。謂佛說諸聲聞弟子。前世等事也。九方等。
[001-0226c]
亦名方廣。謂諸大乘經典。其義廣大。量等虗空也。
十希有。謂諸經中。佛說甚希有功德之法也。十一
譬喻。佛謂鈍根眾生說法。假譬喻言辭而曉示之
也。十二論義。謂答諸問者。廣解其義也。言禪者。門
有無量。要而言之唯二。一修觀。二直指。今言參者。
是直指禪。即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也。資持云。十誦
律制比丘。五夏巳前專精律部。若達持犯。辦比丘
事。然後乃學習經論。今越次而學。行既失序。入道
無由。大聖呵責。終非徒爾。今時纔霑戒品。便乃聽
教參禪。為僧行儀。一無所曉。況復輕陵戒檢。毀呰
毗尼。貶學律為小乘。忽持戒為執相。未窮聖旨。錯
解真乘。且戒必可輕。汝何登壇而受。律必可毀。汝
何削髮染衣。是則輕戒。全是自輕。毀律。還成自毀。
妄情易習。至道難聞。拔俗超羣。萬中無一。請詳聖
訓。能無從乎。】


「是故沙彌剃落。先受十戒。次則登壇受具。今名為沙
彌。而本所受戒。愚者茫乎不知。狂者忽而不學。便擬
躐等。罔意高遠。亦可慨矣。」


【是故者。承上起下之辭。謂三無漏學。以律儀為首。
出家五眾。十戒為先。故其始落鬚髮。即令稟受。由
梵行無虧。次乃方許登壇受具。壇即戒場。此場僧
共秉法羯磨而成。若非此場。戒無由得。具是具足。
謂受比丘二百五十大戒。即便具足涅槃妙因。亦
名近圓。圓即圓寂。謂此大戒。與涅槃相去不遠矣。
[001-0227a]
今名為沙彌而本所受戒者。此謂推本得名。由本
受十戒。今得沙彌名。名既因本。故當習學謹持。而
不學不持。由二種人。一愚。二狂。愚無慧目。不鑒是
非。故於諸戒相。茫乎不知。狂妄邪見。不循位次。故
於如來聖制。忽而不學。便擬躐等者。躐跨越也。等
級也。學記云。幼者聽而弗問。學不躐等也。若不循
位次。便欲跨越前進。正所謂朝得圓顱。暮躐大僧
之上是也。斯由狂見。不識法相戒品之次序。故其
妄擬跨越。欲齊先哲。如百喻經云。昔有愚人。見他
富家三重樓閣高廣嚴麗。即喚木匠。令造最上第
三層屋。匠言。何有不作最下。能造第二。不造第二。
能造第三。愚人固言。我不用下二。必為我作上屋。
時人聞知。便生怪笑。譬如四輩弟子。不勤修敬三
尊。懶惰懈怠。欲求道果。不欲下三果。唯欲得第四
無生果。亦為時人之所𠷣笑。如彼愚人。等無有異。
若不依三乘次第。先學大乘。亦復如是。佛藏經云。
不先學小乘。後學大乘者。非佛弟子。今不學沙彌。
欲得具戒。不持淨戒。欲得頓悟。如彼愚人。何有異
哉。罔意高遠亦可慨者。昏昧無知曰罔意。妄齊先
哲曰高遠。原高是指比丘。遠即指菩薩。慨是傷歎
之辭。又高遠亦佛祖所證之地。由狂忽學。故失慧
明。由失慧明。故無所知。由無所知。故不識教行理
果。三學之次第。妄跨高遠。擬齊佛祖。誠可傷愍。故
云亦可慨矣。】
[001-0227b]


「因取十戒。略解數語。」


【略而非廣。故曰數語。】


「使蒙學知所向方。」


【初入道者。故曰蒙學。由慨狂愚罔諳戒法。故於沙
彌律儀經中錄取十戒。略為解釋。誨彼未聞。離無
知苦。俾初入道者。有所措心。故曰向方。論云。三惡
燒燃。駝驢重楚。餓鬼饑渴。不名為苦。癡暗無聞。不
識方向。乃名為苦是也。】


「好心出家者。切意遵行。慎勿違犯。」


【不為王力所逼。不為邪求活命。不為避懶偷安。不
為負債逃難。本為希求正法。以信故而入法門。是
曰好心出家。若為脫離生死。受持禁戒。故能切意
遵守奉行。戒是越苦海之浮囊。莊嚴法身之瓔珞。
故須謹慎。勿使毫𨤲有所虧犯也。】


「然後近為比丘戒之階梯。遠為菩薩戒之根本。」


【然後。由下之上也。謂十戒為比丘階梯。菩薩根本。
猶三級重樓。故曰階梯。如多羅樹頭。故曰根本。沙
彌鄰次比丘。名之曰近。尚隔具足。名之曰遠。初階
若毀。次步難登。根本一虧。枝葉華果。悉皆墮落。故
經云。若破五戒中重戒。還受五戒。乃至菩薩戒。無
有是處。若破十戒中重戒。還受十戒。比丘戒。菩薩
戒。亦無有是處。】


「因戒生定。因定發慧。庶幾成就聖道。不負出家之志
矣。」
[001-0227c]


【庶幾是近可之辭。由戒淨故。定性現前。則有無漏
慧發。以慧惟求。斷諸惑障。復本淨明。故曰成就聖
道。斯乃三學相資。如鼎三足。故能成就聖道。聖道
者。聲聞緣覺菩薩三乘之菩提。出家本祈菩提。而
三學增上。則去道不遠。故出家之志不負矣。曇一
律師云。三世佛法。戒為根本。本之不修。道遠乎哉。】


「若樂廣覽。自當閱律藏全書。」


【樂。欲也。覽。看也。閱。是檢閱徧觀也。律藏全書。即沙
彌十戒法并威儀等經。今此要略。為便初進。庶知
持犯麤相。欲悉微細行持。自當廣閱全書。】


「後十戒。出沙彌十戒經。佛勅舍利弗。為羅睺羅說。」


【後十戒者。始從不殺生。至十不捉持生像是也。出
沙彌十戒經者。顯非臆說。及出餘經也。佛即釋迦
如來。敕猶天子制書命令。佛為法王。故制戒律。命
舍利弗為羅睺羅說。梵語舍利。此云身。亦云鶖。弗
者子也。父是天竺婆羅門。提舍論師。母名舍利。而
好形身。眼明如鶖鳥之目。從母受稱。故名舍利子。
投佛出家。證無生果。佛十大弟子中。智慧第一也。
羅睺羅。此云覆障。亦云執日。是佛之子。生時值阿
修羅以手障日。因之為名。昔佛為太子時。啟父出
家。父曰。無絕吾國嗣。汝若有子。聽汝出家。太子即
以手指耶輸陀羅夫人腹。便覺有妊。在胎六年始
生。因此亦名覆障。年既長大。佛即度令出家。敕舍
利弗。為說十戒。而佛不為說戒作和尚闍梨者。由
[001-0228a]
三寶位別故。如來是佛寶。故不與人作和尚。和尚
是僧寶。十戒是法寶。故敕舍利弗為作和尚。使三
寶無相濫也。諸沙彌中出家。羅睺羅最為其首。未
曾有經云。羅睺羅年至九歲。出家為沙彌。舍利弗
為和尚。大目犍連作阿闍梨。與授十戒。耶輸陀羅
未滿三年。亦捨俗出家。】


△一曰不殺生



【斷命曰殺。有情曰生。】


「解曰。」


【按文釋義名解。發語宣辭名曰。】


「上至諸佛聖人。師僧父母。」


【諸佛者。是現在十方一切如來。然如來行滿果圓。
宿障久寂。非人天魔王之所能害。今言殺者。如提
婆達多。推石壓佛。傷佛足指。即名為殺。聖人者。以
人得聖法。故謂之聖人。聖人有二。一世間聖人。二
出世間聖人。若依字訓。從耳呈聲。謂其心通天地。
情暢萬物。猶耳之通聲。故易云。聖人者。與天地合
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
吉凶。此是世間聖人。由其見纏六合。性窒一生。故
不能含吐十虗。妙窮三際也。出世間聖人。則不聞
其聲。知九界情。通諦理。暢眾機。與法界合其德。與
二智合其明。與四機合其節。與眾聖合其冥顯。斯
乃佛大聖人。智周法界。窮理盡性之絕量。尚非聲
聞緣覺境界。況其他聖乎。今言聖人。揀非世聖。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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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世三乘聖人。以世聖無果位故也。師者。人之模
範。即和尚阿闍梨也。僧者。是受具足戒人。父母。是
始生自身者也。律云。當念所生。及師友恩。精進行
道。欲度父母。既云念恩。豈當殺害。如上所殺。即犯
逆罪。不可悔。墮阿鼻大地獄。受燒煑苦。窮劫莫盡。】


「下至蜎飛蝡動。微細昆蟲。」


【蜎音淵。是飛行之蟲。蝡音盾。是小蟲。有識性能動
之者。昆同蜫。是蟲之總名。乃至眼可見者。名曰微
細。蟲類雖多。此三收盡。然而俱稟色心。同一覺源。
所以欣生怖死。痛癢苦樂。與人無異。既同覺源。即
是未來諸佛。俱稟色心。彼我無別。害彼還成自害
也。此中不言人畜者。以舉其上下。而包括其中矣。
殺人犯不可悔罪。畜生雖云可悔。而償命之愆猶
存。言可悔者。謂對二師。或有德人。發露懺悔。斷相
續心。後不更作。若覆藏不發露。罪垢日夜增。後墮
三惡道。言不可悔者。罪不可除滅。擯出眾。永不得
出家受戒。下三戒。準此應知。】


「但有命者。不得故殺。」


【伹者凡也。命謂六根六識相續而生。名之曰命。此
相續斷。名之曰死。故謂故心殺害。顯非誤傷等也。】


「或自殺。」


【此從身業生罪。謂自身親行殺害。或手足刀杖瓦
石等打令死。或遙擲令死。或與毒藥。或推墮坑穽
水火中。悉名身業之罪。】
[001-0228c]


「或教他殺。」


【此從口業生罪。謂教他殺。令奪彼命。或呵罵。或勸
譽令彼自死。或呪詛令死。悉名口業之罪。】


「或見殺隨喜。」


【此從意業生罪。謂見他人行殺。自心隨之而生歡
喜。雖非身口親作。然三業之中。心為主宰。故得罪
同前。無有輕重。經云。有犯斯戒。非沙彌也。】


「廣如律中。文繁不錄。」


【律謂沙彌十戒經。并大律等。備載種種殺法。結罪
輕重。心境不同。以文多故。不能俱錄。上述律文竟。
下引經意。】


「經載冬月生虱。取放竹筒中。煖以綿絮。養以膩物。恐
其饑凍而死也。」


【冬月重衣溫服。故多生蟣虱也。膩物。是身中垢膩。
恐虱饑凍而死。故饑以膩物養之。凍以綿絮煖之。
此文雖出諸經。然大律詳備。佛為老病比丘而設。
時有老病比丘。數數起棄虱疲極。佛聽拾著綿帛
中。若虱走出。應作筒盛。以葢塞口。繫牀脚裏。若曉
若暮。須持出外徐安木孔。或墻隙中。任其自活。不
得隨處棄擲。壁虱當安青草上。或涼冷處。餘虱可
於隨宜處所而安置之。今時多有不解教法。久貯
筒內困死。雖云依教。殊無護命之心。又何逃殺生
罪哉。】


「乃至濾水覆燈。不畜猫狸等。皆慈悲之道也。微類尚
[001-0229a]
然。大者可知矣。」


【乃至者。是舉前後以括其中也。前明殺害麤相。後
明護生細行。其中麤細非一。可以意會。難以枚舉。
故曰大可知矣。如經云。無得焚燒山林。傷害眾生。
就決湖池。堰塞派瀆。殘害水性。是也。濾水者。是諸
賢聖護生行慈之要務。故餘律云。若行五里。無囊
不去。若知寺不濾水。不合飲用。寧自渴死長途。足
為龜鏡。昔有二比丘。往覲世尊。中途渴乏。見池蟲
水。大者護戒不飲而死。小者飲巳。往見世尊。佛即
呵云。汝愚癡人。彼以護戒故。得生善趣。巳先見我。
汝雖近吾。去吾千里。凡欲飲用。須先觀察。無蟲方
用。有即密絹濾之。囊中之蟲。徐傾淨器。持還取水
本處。而輕放之。不可懸棄。令蟲悶死。正法念經云。
經宿之水。若不細觀。恐生細蟲。若不漉濾。不飲不
用。是名細持不殺戒。又儀則經云。乃至草木上。塗
壇牛糞中。如是受用時。救護於含識。或彼牀座內。
田地糞土中。一一子細觀。是名出家行。若人以拳
捧土石及磚瓦。打擲禽獸等。亦得犯戒罪。覆燈者。
謂用紗羅絹紙等覆葢。以護諸蟲蛾也。畜謂畜養。
猫與狸。皆是捕鼠之獸。慈悲之道。是菩薩利生之
大道。以慈能與樂。故不令饑凍等。悲能拔苦。故濾
水覆燈。不畜猫狸等。微類尚然者。謂虱蟲蛾等。猶
尚愛護如是。則其飛禽走獸大者。不殺可知矣。】


「今人不能如是行慈。復加傷害可乎。」
[001-0229b]


【謂既不能行濾水覆燈之慈行。而更加傷害彼命
可乎。可乎是反徵之辭。】


「故經云。施恩濟乏。使其得安。若見殺者。當起慈心。」


【此要略中。凡言經云。律云。多出沙彌十戒法。不復
一一繁釋。若注中云大律者。即比丘律也。一切眾
生於財法二種。多所饉乏。若見無財眾生。缺於衣
食之苦。當隨自力以衣食而利濟之。見無法眾生。
起於慳貪。破戒。瞋恚。懈惰。散亂。愚癡之障。為說布
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而濟度之。以財施能
令身安。法施能令心安。故云使其得安。雜寶藏經
云。昔有一羅漢。畜一沙彌。知其却後七日命必當
終。即使歸家。路中見眾蟻子隨水漂流。命將欲絕。
沙彌生慈悲心。即脫衣盛土堰水。而取蟻子置高
燥處。七日還歸師所。師甚怪之。即入定以天眼觀
知。彼無餘福得活。以救蟻子因緣故。七日不死。得
延壽命。丈夫論偈云。悲心施一人。功德如大地。為
巳施一切。得報如芥子。救一厄難人。勝餘一切施。
眾星雖有光。不如一月明。當起慈心者。謂見他人
殺生。應以財物救贖其命。若自無財。可為乞化。乞
化亦無。可為殺者方便說法勸喻。令生歡喜。而釋
放之。若其不信。當生慈心。愍彼行殺者。罪墮三途。
其被殺者。苦痛無地。怨業既結於今生。酬報則當
來不巳。願得菩提。度令解脫。故經云。誓吾得道國
無殺者。如度狗經云。昔有沙門。見一屠兒。抱一狗
[001-0229c]
子持歸欲殺。沙門語曰。殺生之罪。甚為不善。願持
我鉢中食。貿此狗子。令命得活。獲福無量。乃至殷
勤曉喻。屠兒不肯隨言。沙門即以飯飼狗子。以手
摩捋呪願。泣而告曰。卿何罪所致。得是狗身。不得
自在。為他殺食。願汝世世罪滅福生。離狗子身。得
生為人。值遇三寶。狗子得食。善心即生。踊躍歡喜。
自知歸依。屠兒將歸殺食。狗子命終。生大長者家。
時沙門乞食。到長者門。其子見之。歡喜禮足。供以
百味。即隨出家。深解經義。便得三昧。致不退轉。開
化一切。發菩提心。畜生尚乃得道。況人寧不獲果。】


「噫。可不戒歟。」


【噫。是慨歎之聲。歟。是語末之辭。亦是歎辭。謂殺生
之罪。苦報無量。窮劫受殃。誠可愍傷。則不可不為
切戒。如輪轉五道經云。為人喜殺者。後生作水上
蜉蝣之蟲。朝生暮死。大論云。佛言殺生有十罪。一
心常懷毒。世世不絕。二眾生憎惡。眼不喜見。三常
懷惡念。思惟惡事。四眾生畏之。如見虵虎。五睡時
心怖。寤亦不安。六常有惡夢。七命終之時。狂怖惡
死。八種短命業因緣。九身壞命終墮於地獄。十若
出為人。常當短命。如經所說。可不深戒哉。】


△二曰不盜



【物屬於他。他所守護。不與而取。名之曰盜。】


「解曰。金銀重物。以至一鍼一草。不得不與而取。」


【舉金銀。巳兼七寶。重物即衣食器具等。貴價之物。
[001-0230a]
一鍼一草。是物之最輕小者。以至者。是舉前後之
重輕。令達其中者也。】


「若常住物。」


【即十方僧物。但贍部州內。所有出家佛弟子眾。皆
悉有分。】


「若信施物。」


【謂施主持物至寺布施。而未分與僧者是。】


「若僧眾物。」


【是現前僧物。方等經華聚菩薩云。五逆四重。我亦
能救。盜僧物者。我不能救。三昧經云。盜僧鬘物者。
過殺八萬四千父母等罪。大律云。若盜佛塔物。及
寺中供具。即犯道罪。若盜他經卷。計紙墨值犯罪。
寶梁經云。寧㗖身肉。終不用三寶物。得大苦報。罪
受一劫。若過一劫。以侵損三寶物故。又佛法僧物。
各有所屬。不得互用。用則計直成罪。常住僧物。亦
各有所屬。不得互用。如大律廣明。此不繁錄。唐汾
州。啟福寺主惠澄。染患作牛吼而死。寺僧長寧。夜
見澄來。形色顦顇。曰。為互用三寶物。受苦難言。諸
罪葢輕。唯用常住物至重。願賜救濟。寧即為誦經
懺罪。月餘復來云。承利益。巳得息苦。別居一處。但
未知得脫之日。】


「若官物。」


【即九品宦職之物。】


「民物。」
[001-0230b]


【即農庶工商百姓之物。】


「一切物。」


【屬鬼神禽獸等物。】


「或奪取。」


【對面不與而取。名為強奪。亦名為劫。儀則經云。若
自衣鉢等。被賊所劫盜。勿得強取之。說法方便化。
或復而回買。不𠃔隨他意。】


「或竊取。」


【私取曰竊。】


「或詐取。」


【詭譎曰詐取。亦名偽取。】


「乃至偷稅冒渡等。皆為偷盜。」


【乃至者。是舉前後以明其中。所謂圭合銖兩。種種
欺瞞。移標占界。私匿寄物。過分食用常住等。言偷
稅者。謂有應輸稅物。而不輸稅。或藏匿而過。或越
道而去。亦不得為他藏匿稅物。若是三寶父母之
物。應為稅官說法讚歎三寶功德。父母深恩。官不
取稅無犯。冒渡者。假稱曰冒。謂謬稱他名而渡關
津也。等者。未盡之辭。事既非一。意會可知。如上常
住物。乃至冒渡等。凡有所私。悉名偷盜。罪不可悔。
故經云。有犯斯戒。非沙彌也。】


「經載一沙彌盜常住果七枚。一沙彌盜眾僧餅數番。
一沙彌盜眾僧石蜜少分。俱墮地獄。」


【石蜜。即甘蔗糖堅強者。是也。阿含經云。時目連尊
[001-0230c]
者。告勒叉那比丘言。我路中見一大身眾生。有熱
鐵丸。從身上出入。乘虗而行。苦痛切迫。啼哭號呼。
受如是苦。一何痛哉。復見一眾生。其舌長廣。有熾
然利斧。以斫其舌。乘空而行。啼哭號呼如前。復見
一眾生。有雙鐵輪。在兩脇燒燃。旋轉還燒其身。如
前號呼而行。比丘聞巳白佛。佛告諸比丘。我亦見
如是眾生。而不說者。恐愚癡人不信如來所說。長
夜受苦。彼熱鐵丸。從身上出入者。過去世時。曾於
迦葉佛所。出家作沙彌。次守眾僧果園。盜取七枚。
持奉其師。緣斯罪故。巳墮地獄中受無量苦。地獄
餘罪。今得此身。續受斯苦。彼熾燃利斧斫舌者。亦
於過去世時。迦葉佛法中。出家作沙彌。以斧斫石
蜜供僧。著斧刃蜜。盜取食之。緣斯罪故。入地獄中
受無量苦。餘罪續受斯苦。彼雙鐵輪在脇下者。亦
從迦葉佛法中。出家作沙彌。遣持蜜餅供僧。盜取
二餅著於脇下。緣斯罪故。墮地獄中受無量苦。餘
罪續受斯苦。其餘比丘等罪報。此不繁錄。惰文帝
十六年。齊州靈巖寺。釋道相。暴亡。至冥府。見勢至
菩薩引觀地獄。有榜云。沙彌道弘。為眾僧作餛飩。
先盜食一鉢。當墮鐵丸地獄。然弘數年口瘡。聞相
說。乃為眾設供。如彼所見。有三十餘人罪報。道相
七日內。十三度死。見菩薩指示罪報。相以語諸人。
即各賠償。獄榜隨滅。出僧鏡錄。】


「故經云。寧就斷手。不取非財。」
[001-0231a]


【不義之物。名曰非財。護戒不取非財。縱令斷手。只
是一生。若取非財破戒。即墮三塗。世世得無手報。
古云。人非善不交。物非義不取。非財害巳。惡語傷
人。世儒尚然。況釋子視金玉如瓦礫者乎。六度集
經云。佛夙生作貧人時曰。吾寧守道貧賤而死。不
為無道富貴而生也。】


「噫。可不戒歟。」


【增一阿含經云。佛告比丘。若人偷盜他物。為主所
執。送官治罪。閉著牢獄。或截手足耳鼻。乃至斬首
箭射。種種苦切殺之。命終生地獄中。猛火燒身。洋
銅灌口。鑊湯爐炭。刀山劍樹。煻火糞尿。磨磨碓舂。
受種種酸楚苦痛。不可稱計。百千萬歲脫出無期。
地獄罪畢。生畜生中。象馬牛羊。駝驢犬等。經百千
歲。以償他力。畜生罪畢。生餓鬼中。饑渴苦惱。不可
具言。經百千歲。受如是苦。罪畢為人。得二種報。一
者貧窮。衣不葢形。食不充口。二者常為水火王臣
惡賊之所劫奪。】


△三曰不婬



【二身交會曰婬。】


「解曰。在家五戒。惟制邪婬。出家十戒。全斷婬欲。」


【除自妻妾。侵犯外色。名曰邪婬。在家五戒。乃人天
之徑路。故佛唯制非禮邪淫。出家十戒。是趣涅槃
之淨因。渡苦海之浮囊。浮囊一毀。沉溺苦津。故涅
槃經云。如一羅剎。隨渡海者。總乞浮囊。渡者答言。
[001-0231b]
寧捨身命。囊不可得。羅剎復言。不肯全施。見惠其
半。彼人亦不肯與。如是展轉。乃至乞微塵許。彼人
亦不肯與。菩薩持戒。亦復如是。煩惱破戒羅剎。勸
化菩薩令犯重戒。護餘輕者。菩薩不隨。乃至勸犯
輕戒。菩薩亦不隨。何以故。菩薩持重戒及輕戒。敬
重堅固。等無差別。何況聲聞急求度脫生死。而可
輕毀者耶。】


「但干犯世間一切男女。悉名破戒。」


【干者。即犯也。亦相侵也。是婬欲之別稱也。世間。謂
眾生世間。男女。謂四姓之男女。乃至鬼神畜生男
女。於彼大小便道及口。三處作不淨行。皆得不可
悔罪。故曰悉名破戒。若沙彌被他強犯。自心受樂。
即犯不可悔罪。心不受樂。罪猶可悔。云何受樂。如
饑得食。如渴得飲。云何不受樂。如熱鐵入身。如刀
剌體。經云。有犯斯戒。非沙彌也。】


「楞嚴經載寶蓮香比丘尼。私行婬欲。自言婬欲非殺
非偷。無有罪報。遂感身出猛火。生陷地獄。」


【生陷。謂不待身死魂墮其中。即此生身地裂陷入
阿鼻。此比丘尼。作是言巳。先於女根生大猛火。後
於身之節節猛火燒燃。墮無間獄。無間。即阿鼻。謂
罪人墮此獄中。受燒煑苦。無有間隙樂時。然地獄
雖多。總為三攝。一者熱獄有八。在此贍部州下。無
間最在其底。八獄各有十六小獄圍繞。二者寒獄。
亦有八。在鐵圍山底。罪人於中受寒凍苦。三者邊
[001-0231c]
獄。略有三種。一在山間。二在水邊。三在曠野。此應
寒熱雜受。如泰山府君。及僧護億耳所見者是。此
諸地獄。名字相狀。及受報差別等事。廣如經論所
明。】


「世人因欲殺身亡家。出俗為僧。豈可更犯。」


【王臣士庶。皆曰世人。周幽喪國。晉獻亡家。婬女騎
頸。天廟焚身。皆由婬欲所致。自古至今。受惑者非
一。被害者難言。如八師經云。佛告梵志曰。婬人婦
女。或為夫主邊人所知。臨時得殃。刀杖加刑。手足
分離。禍及門族。或為王法收捕著獄。酷毒掠治。身
自當罪。死入地獄。臥於鐵牀。或抱銅柱。獄卒燃火。
以燒其身。地獄罪畢。當受畜生。若得為人。閨門婬
亂。遠佛違法。不親聖賢。常懷恐怖。多危少安。復說
偈言。婬為不淨行。迷惑失正道。形消魂魄驚。傷命
而𤼭夭。受罪頑癡荒。死復墮惡道。吾用畏是故。棄
家樂山藪。出俗為僧。豈可更犯者。謂知五欲過患。
故捨之出家。尤棄涕唾。豈復更食。故大論云。入道
慚愧人。持鉢攝眾生。云何縱欲塵。沉沒於五情。巳
捨五欲樂。棄之而不顧。如何還欲得。如愚自食唾。】


「生死根本。欲為第一。」


【一切眾生所以有身者。皆由初念顛倒。見他交會。
自以婬心投托母胎。而成身根。故名曰生。所謂一
切眾生。皆以婬欲而證性命是也。有生必滅。故名
曰死。是知生死根源。皆以婬欲為首。故云第一。欲
[001-0232a]
除生死。須斷婬心。故經云。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
心不婬。則不隨其生死相續。婬心不除。塵不可出。
必使婬機身心俱斷。斷性亦無。於佛菩提。斯可希
冀。】


「故經云。雖婬泆而生。不如貞潔而死。」


【泆音逸。婬放也。婬泆雖生。而戒身慧命巳喪。由此
墮落三塗。不復人身矣。貞潔雖死。而戒身慧命常
存。生生往來人天。修證菩提。故大律云。寧著毒虵
口中而死。不著女根中而生是也。昔安陀國。有一
少欲比丘。使沙彌往一淨信家迎食。時彼淨信合
家赴會。唯留一女。年始十六。容貌端正。而為婬欲
火燒。五體投地。白沙彌言。我舍珍寶無量。汝可屈
意為此舍主。我當供給使令。沙彌心念。我寧捨命。
不毀禁戒。即入房閉戶。胡跪合掌發願。不捨三寶
正戒。願生寂靜家。盡漏成道。即刎頸而死。國王聞
知。歎未曾有。即躬往作禮。以屍乘於寶車。種種供
養。積眾香木而茶毗之。故十戒經云。雖婬泆而生。
不如貞潔而死。此之謂也。詳如賢愚經。】


「噫。可不戒歟。」


【正法念經云。寧食毒虵蟲。及以烊銅等。終不破禁
戒。而食僧飲食。智度論云。破戒之人。若著法服。則
是熱銅鐵鍱。以纏其身。若持鉢盂。則是盛烊銅器。
若所噉食。則是吞熱鐵丸。飲熱烊銅。若受人供養
供給。即是地獄牛頭獄卒。若入精舍。則是入大地
[001-0232b]
獄。若坐僧牀。是為坐熱鐵牀上。如經論說。可不懼
哉。】


△四曰不妄語



【心口相違。故曰妄語。】


「解曰。妄語有四。一者妄言。謂以是為非。以非為是。見
言不見。不見言見。虗妄不實等。」


【以是為非。故見言不見。以非為是。故不見言見。由
虗妄故。是以不實。然見屬眼識。等者。謂聞觸知也。
聞屬耳識。觸是鼻舌身三識。知是意識。所以妄語
總有八種。謂不見言見。不聞言聞。不觸言觸。不知
言知。見言不見。聞言不聞。觸言不觸。知言不知。若
欲惑彼。隨作其一。即名妄語。若見聞觸知。則言見
聞觸知。若不見聞觸知。則言不見聞觸知。是名四
聖言。言行雖善。而無實心。終非聖人之徒也。】


「二者綺語。謂粧飾浮言靡語。艶曲情詞。導欲增悲。蕩
人心志等。」


【綺。錦綺也。靡。美麗也。謂其粧飾虗浮不實言語。如
織錦綺。以眩人心目。艶曲情詞。皆能引導人之愛
欲。增長人之悲哀。又艶曲。是惑人心聽之歌曲。所
謂靡靡陽阿之曲者也。情詞。是誘人情欲之文言。
等者。乃至喜怒哀樂感慨之言。皆能改人常性。喪
人正念。故曰蕩人心志。昔法雲秀禪師。謂魯直曰。
公作艶歌。蕩人婬心。使逾禮越禁。其罪非止墮惡
道而巳。魯直自此不復作矣。】
[001-0232c]


「三者惡口。謂麤惡罵詈人等。」


【正斥曰罵。傍及曰詈。謂口出麤惡不善之言。罵辱
毀謗於他。所以瞋火一起。衝口燒心。傷害前人。痛
逾刃割。實乖菩薩之慈念。有違出家之善心。身死
魂逝。墜墮三途。如經所說。若墮地獄。割舌令自啗
食。若墮餓鬼。口中蛆膿流出。若生禽獸。食啗糞穢。
人怪其聲。罪畢為人。面貌醜陋。口臭唇齒皆缺。佛
言。寧以利刀割其舌。積劫受苦。不可以一言罵謗
持戒比丘。惡報難盡。有二種人。一向入地獄。若非
梵行。自稱梵行。若真梵行。而以非梵行謗之。】


「四者兩舌。謂向此說彼。向彼說此。離間恩義。挑唆鬬
爭等。」


【離。別也。間。隔也。君父惠澤曰恩。兄弟朋友善益曰
義。向此說彼者。謂傳彼人之言。向此人說。向彼說
此者。謂傳此人之言。向彼人說。令生鬬亂。致使君
臣父子兄弟朋友之恩義離間。若不傳彼此之言。
但於二邊說令離散者。亦是兩舌。管子云。析交離
親。謂之賊。是也。挑唆者。謂挑發唆起彼此之言。令
生鬬諍也。成實論云。善心教化。雖為別離。亦不得
罪。若以惡心令他鬬亂。即是兩舌。得罪最深。墮三
惡道中。世世得敝惡破壞眷屬。以今離間破壞他
故也。】


「乃至前譽後毀。面是背非。」


【謂在彼前。則稱譽其德。在後則謗毀其過。當彼人
[001-0233a]
面。則言其所說是。背後則言其所為非。報恩經云。
佛告阿難。人生世間。禍從口出。當護於口。甚於猛
火。猛火熾然。燒世間財。惡口熾然。燒七聖財。】


「證入人罪。發宣人短。」


【無問前人有罪無罪。但以惡心證之言有。即自得
罪矣。發宣人短者。掩其之善。揚彼之過。孔子曰。匿
人之善。所謂蔽賢。揚人之惡。斯為小人。太公曰。欲
量他人。先須自量。傷人之語還是自傷。含血噴人。
先污自口。漢。新息侯馬援。以書誡其兄子曰。吾欲
汝曹聞人之過失。如聞父母之名。耳可得聞。口不
得言也。好議人長短。妄是非政法。此吾所大惡也。
寧死不願聞子孫有此行也。輪轉五道經。佛言。為
人喜傳人惡。死入地獄。烊銅灌口。拔出其舌。以牛
犁之。後墮惡鳥。人聞其聲。莫不驚怖。呪令其死。】


「皆妄語之類也。」


【謂前譽後毀。乃至發宣人短。皆是妄語之屬也。】


「若凡夫自言證聖。如言巳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等。
名大妄語。其罪極重。」


【凡夫者。是未入賢聖位人。自言證聖者。謂自知實
無所悟。而故妄言。謂我巳證得聖人之法。須陀洹。
此云入流。謂巳斷三界見惑盡。即預入聖道法流。
此是小乘初果聖人也。斯陀含。此云一來。謂欲界
九品思惑。巳斷前六品盡。後三品尚在。猶須更來
欲界一受生。此二果聖人也。等者。謂餘三果四果。
[001-0233b]
乃至或言得禪。得定。得三昧正受。天龍鬼神來歸
依我。以此誑惑世間。而邀名利供養。罪不可悔。墮
大地獄。長劫受苦。佛言。寧啗灰炭。吞食糞土。利刀
破腹。不以虗妄稱得聖法。而得供養。是最大賊。以
盜人飲食故。故言其罪極重。未曾有經云。妄語有
二。一重。二輕。為供養故。外現精進。內行邪濁。向人
妄說得禪境界。或言見佛。見龍鬼等。名大妄語。墮
阿鼻獄。復有妄語。能令殺人。破壞人家。或違失期
契。令他瞋恨。名下妄語。墮小地獄。其餘戲笑。及諸
理匿禁事。有言無。無言有。不犯。】


「餘妄語。為救他急難。方便權巧。慈悲利濟者。不犯。」


【如有諸禽獸。為獵人所逐入寺。獵人問言。賢者見
某禽獻否。爾時若是寒時。應語言。長壽。可暫入少
時向火。若是熱時。應言。可暫入飲水。少時停息。若
獵者云。我不疲倦。我問走獸。時即應先自觀指甲。
報言。我見指甲。彼若復言。我不問指甲。我問可殺
眾生。於此過否。即應遍觀四方。作如是念。勝義諦
中。一切諸行。本無眾生。即報彼言。我不見眾生。又
如波斯匿王。敕殺厨監。末利夫人令人留藏。待王
酒醒悔恨。送至王所。王大歡喜。夫人雖受八戒。為
救他難。而不犯妄語。是名方便權巧利濟者也。】


「古人。謂行巳之要。自不妄語始。況學出世之道乎。」


【夫道德之存。至誠為首。立身之要。言行是先。所以
南容三復白圭。將以戒慎其言。是故古人戒始慎
[001-0233c]
終。自不妄語始。古人者。司馬溫公也。公為人孝友
忠信。恭儉正直。自少至老。語未甞妄。故其甞言。誠
之道固難入。然當自不妄語始。又曰。吾無過人者。
但平生所為。未甞有不可對人言者耳。時劉安世
問公曰。一言可以終身行之者。公曰。其誠乎。問其
所從入。公曰。自不妄語入。世儒立身。為一生名德
尚爾。況釋子學出世道。修未來長舌相因。而不然
乎。經云。不慎言者。非沙彌也。】


「經載沙彌。輕笑一老比丘讀經。聲如狗吠。而老比丘
者。是阿羅漢。因教沙彌急懺。僅免地獄。猶墮狗身。惡
言一句。為害至此。」


【經載非一。或言沙彌。或言年少比丘。按賢愚經。及
報恩經。乃過去迦葉佛時。年少比丘。見一老比丘。
常好讚誦。音聲鈍濁。自恃好聲。而言。汝今聲如狗
吠。時老比丘語言。汝識我否。我今巳得阿羅漢道
矣。年少聞巳。惶怖自責。即於其前懺悔。老比丘即
聽悔過。雖免地獄。由其惡言。五百世中。常受狗身。
時有商人五百。將一白狗。共詣他國。中路頓息。狗
盜肉食。商人斷狗四脚。投之坑中而去。時舍利弗。
以天眼遙見。狗身攣躃在地。饑餓困篤。命欲垂死。
即持鉢飯飛至狗所。以慈愍心。施與狗食。活其餘
命。食巳歡喜。復為說法。七日後命終。即生舍衛國
婆羅門家。字曰均提。年至七歲。舍利弗化令出家。
為說妙法。便證羅漢。六通悉備。自見前身是餓狗。
[001-0234a]
蒙師舍利弗恩。今得人身。并獲道果。自念當盡身
供給師之所須。永作沙彌。不受大戒。由其前生出
家持淨戒故。今值釋迦如來。得阿羅漢。故知若非
淨戒。則解脫無期矣。】


「故經云。夫士處世。斧在口中。所以斬身。由其惡言。」


【此文雖出本經。然法句。阿含。大律。皆同。斧譬自舌。
惡言喻斧發也。如人擲斧斬天。斧墮還自傷身。世
人欲以惡言害彼。反還自害。如大律云。昔調達罵
舍利弗。為惡欲比丘。應時熱血從鼻孔出。即以生
身。墮大地獄中。佛因而說偈曰。夫士處世。斧在口
中。所以斬身。由其惡言。應毀反譽。應譽反毀。自受
其殃。終無有樂。】


「噫。可不戒歟。」


【地持論云。妄語之罪。能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
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多被誹謗。二者為人所誑。何
故妄語墮三惡道。謂緣其妄語不實。使人虗生苦
惱。是以死及地獄苦。以其欺妄乖人誠信故。受畜
生報。緣其妄語。皆自貪欺。慳欺罪故。復為餓鬼。以
其妄語。不誠實故。被人誹謗。以其妄語欺誑人故。
為人所誑。既知妄語。有此四大苦報。可不戒歟。】


△五曰不飲酒



【亂心惛智曰酒。】


「解曰。飲酒者。謂飲一切能醉人之酒。西域酒有多種。
甘蔗蒲萄。及與百花。皆可造酒。此方止有米造。俱不
[001-0234b]
可飲。」


【西域。即天竺。此方。即東華。酒雖多種。不出其二。一
者穀酒。謂以五穀和麴而釀成之。二者木酒。謂用
根莖花果。雜諸藥草。而醞成之。即甘蔗蒲萄百花
藕根糖蜜等是也。此二種酒。皆不得咽。故云俱不
可飲。凡有酒色。酒香。酒味。三者。或缼一。缼二。能令
人醉。飲即得罪。若啗糟。食麴。和酒煑食。盡犯。若無
酒色香味。不醉人。不犯。】


「除有重病。非酒莫療者。白眾方服。無故一滴不可沾
唇。」


【佛言。若依我為師者。不得飲酒。亦不與他飲。不貯
畜。乃至不以草頭著酒。滴入口中。言有重病者。謂
非輕小疾也。非酒莫療者。謂餘藥治不瘥。醫教以
酒為藥。非酒不能瘳。即須白眾令知。然後服之。始
無自私之咎也。無故者。無病之故也。必有重病。痼
疾。乃暫權開聽。非謂長途服食。若無病托病。輕病
托重。俱犯。】


「乃至不得齅酒。不得止酒舍。不得以酒飲人。」


【齅謂鼻齅。不得止酒舍者。止謂暫時停止。舍謂沽
酒市肆。為防二事。故不聽止。一防譏疑。二避沉酗。
不以酒飲人者。自既知非。豈可施人。菩薩為利生
故。自飲猶輕。與他飲犯重。用迷惑眾生。失智慧種
故也。】


「儀狄造酒。禹因痛絕。」
[001-0234c]


【儀狄。夏人也。善造酒醪。禹。即夏帝也。戰國策云。儀
狄作酒。禹飲而甘之曰。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
遂疏儀狄。因而深痛絕旨酒也。昔漢邴原。絕酒不
飲。人或問之。原曰。本自能飲。但以荒思廢業。故斷
之耳。世儒尚畏廢業。況學出世之道乎。】


「紂作酒池。國以滅亡。僧而飲酒。可恥尤甚。」


【紂。乃帝乙季子。名受。又名辛。祖都於殷。謚法。殘義
害善曰紂。始作玉盞象箸。造鹿臺。為瓊室。玉門大
三里。高千尺。以人食獸。以酒為池。懸肉為林。男女
裸形。相逐其間。宮中九市。為長夜之飲。作炮烙之
刑。剖孕婦。斫人脛。王子比干諫之。怒曰。吾聞聖人。
心有七竅。遂殺比干視其心。於是武王告諸侯曰。
殷有重罪。不可不伐。乃東伐紂。紂走登鹿臺。衣其
珠玉。自燔而死。禹謂後世必有以酒亡國者此也。
所以詩書婬亂之戒。其原皆在於酒。故微子以紂
沉酗於酒。遂作誥以告箕子比干而去。穆公因周
厲王沉湎於酒。故作大雅嗟嘆而泣涕流連。後秦
主符生。飲無晝夜。乘醉多所殺戮。臣民畏之。海東
王符堅。將兵伐。生猶醉寐。兵殺之。堅遂稱帝。唐敬
宗年十八。夜與宦官酣飲擊毬。俄燭滅。遇弒。是以
前危後則。皆由酒色。先聖後賢。咸因旨絕以成名。
出家為僧。心形越俗。不愧先聖。而踵前危。故曰可
恥尤甚。】


「昔有優婆塞。因破酒戒。遂併餘戒俱破。三十六失。一
[001-0235a]
飲備焉。過非小矣。」


【優婆塞。此云近事男。婆沙論云。昔有一近事。稟性
仁賢。受持五戒。專精不犯。後於異時。遠行歸家。家
人赴會。彼為渴所逼。見器有酒如水。遂取飲之。便
犯酒戒。時有隣雞來入其舍。盜殺而食。復犯盜殺
二戒。鄰女尋雞入舍。強逼交通。復犯婬戒。隣家告
官。拒諱不陳。復犯妄語。故云遂併餘戒俱破。三十
六失者。善惡所起經云。一資財散失。二現多疾病。
三因與鬬諍。四增長殺害。五增長瞋恚。六多不遂
意。七智慧漸寡。八福德不增。九福德轉減。十顯露
秘密。十一事業不成。十二多增憂苦。十三諸根闇
昧。十四毀辱父母。十五不敬沙門。十六不信婆羅
門。十七不敬佛。十八不敬法僧。十九親惡友。二十
離善友。二十一棄飲食。二十二形不隱密。二十三
婬欲熾盛。二十四眾人不悅。二十五多增語笑。二
十六父母不喜。二十七眷屬嫌棄。二十八受持非
法。二十九遠離正法。三十不敬賢善。三十一違犯
過失。三十二遠離涅槃。三十三顛狂轉增。三十四
身心散亂。三十五作惡放逸。三十六身壞命終墮
大地獄。受苦無窮。此三十六失。因破酒戒而具。故
云一飲備焉。失乃三十有六。故云過非小矣。】


「貪飲之人。死墮沸屎地獄。生生愚癡。失智慧種。」


【輪轉五道經云。為人喜飲酒醉。死入沸屎泥犁中。
後墮猩猩獸中。後生為人愚癡。故無所知。教化地
[001-0235b]
獄經云。信相菩薩白佛言。復有眾生。或顛或狂。或
癡或騃。不別好醜。何罪所致。佛言。以前世時。坐飲
酒醉亂。犯三十六失。復得癡身。如似醉人。不識尊
卑。不識好醜。故獲此罪。然善惡無爽。有因必果。貪
飲故墮沸屎。醉亂故失智慧。叢說云。毒智莫甚於
酒是也。】


「迷魂狂藥。烈於砒酖。」


【以酒能使人顛倒錯亂。外失威儀。內喪真性。故云
迷魂狂藥。砒是砒霜。酖是酖毒藥酒也。謂以鴆鳥
之毛。瀝於酒中。飲令人立死。故字從酉。烈謂酒之
酷烈。尤甚於砒酖。砒酖雖能殺身。而不能使人破
戒。喪失慧命。墮三惡道也。】


「故經云。寧飲烊銅。慎無犯酒。」


【烊銅喪身。酒歿慧命。故寧喪身。以存慧命。如薩遮
尼乾子經偈云。酒為放逸根。不飲閉惡道。寧捨百
千身。不毀犯教法。寧使身乾枯。終不飲此酒。假使
毀戒罪。壽命滿百年。不如護禁戒。即時身磨滅。經
云有犯斯戒。非沙彌也。】


「噫。可不戒歟。」


【或問曰。肉由害命。斷之宜然。酒不損生。何為頓制。
若使無損。理本無過。答曰。如來結戒。以絕惡源。得
罪據心成業。肉乃因害。食之即罪。酒雖非損。過由
亂神。餘處生過。過生由酒。斷酒則諸過頓除。況種
愚癡之業。不免三惡道報。言餘處生罪者。由酒遂
[001-0235c]
破餘戒。并得三十六失是也。】


△六曰不著香華鬘不香塗身



【遠離香觸二塵。故曰不著不塗。】


「解曰。華鬘者。西域人。貫華作鬘。以嚴其首。」


【梵語磨羅。此云鬘。天竺多用蘇摩那花。行列貫串。
結之為鬘。無問男女。皆此莊嚴身首。以為飾好。】


「此土則繒絨金寶。製飾巾冠之類是也。」


【繒。帛也。絨。練熟絲也。製飾。謂以金銀七寶。製造纓
絡環釧。併飾巾冠等。大經云。在額上名鬘。在頸名
纓。在臂名釧。在指名環。是知七寶製造。皆曰華鬘。
故經云。無服飾珍玩。衣趣蔽形。無以文彩。是也。】


「香塗身者。西域貴人。用名香為末。令青衣摩身。」


【名香。謂沉。檀。速。麝。龍腦。酥合。熏陸。白膠等。青衣。即
童子。謂以末香使童子塗揩其軆。故曰摩身。】


「此土則佩香。熏香。脂粉之類是也。」


【佩是佩帶。熏即烟熏。脂即臙脂。粉即水粉。斯皆塗
香裝飾之屬也。】


「出家之人。豈宜用此。」


【如上七寶製飾香花等。皆俗士所用。出俗為僧。巳
捨樂欲。剃髮染衣。修出世道。詎可同俗憍奢。迷心
放逸。故云豈宜用此。】


「佛制三衣。俱用麤疎麻布。獸毛蠶口。害物傷慈。非所
應也。」


【三衣。如後威儀中出。麤疎麻布者。麤以禦風寒。疎
[001-0236a]
以却蚊虻。足為安身進道矣。獸毛即裘褐等。蠶口
即綢絹等。此皆從殺生而得。故曰害物。有虧菩薩
之心。故曰傷慈。違佛本制。復傷仁慈。故曰非所應
也。按小乘十種衣。隨施得受。染以壞色。割截成衣。
菩薩利生。以大慈為本。故非所應。若據楞嚴。大小
皆遮。故經云。不服東方絲綿絹帛。及此土靴履裘
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於世真脫。酬還宿債。不遊
三界。唐乾封二年二月。四天王白宣律師曰。釋迦
如來初成道時。乃至涅槃。唯服麤布僧伽棃。及白
㲲三衣。未曾著蠶衣繒帛云云。】


「除年及七十。衰頺之甚。非帛不暖者。或可為之。餘俱
不可。」


【謂年至七十。四大衰朽。力弱形頺。若不著絲帛。則
體凍寒生。或可用之。其餘四大不衰。年非七十。皆
不應為。故云餘俱不可。】


「夏禹惡衣。」


【惡衣者。非精細之服。乃麤布也。禹姓姒。名文命。字
密身。按謚法。受禪成功曰禹。乃黃帝之玄孫。禹父
名鯀。堯時洪水滔天。鯀治水無功。舜乃舉禹續父
業。居外十三年。以開九州。水害遂息。受舜禪位。都
於安邑。國號曰夏。禹為人敏給克勤。其德不違。其
仁可親。其言可信。其聲應鐘律。身有法度。故孔子
稱曰。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黻
冕。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禹吾無間然矣。昔帝堯。
[001-0236b]
布衣掩形。鹿裘禦寒。衣履不敝不更換。漢文帝亦
身衣弋綈。幃帳無文。晉武帝焚雉頭裘。猶敕不許
貢獻奇技異服。斯等聖君非一。不能盡舉。】


「公孫布被。」


【公孫姓也。名弘。漢武帝徵為博士。天子察其敦厚。
遂以為御史大夫。食不重肉。脫粟之飯。而為布被。
俸祿皆給與仰食之賓。家無所餘。時汲黯奏曰。弘
位在三公。然為布被。此詐也。帝問弘。弘謝曰。有之。
誠中弘病。夫以三公為布被。實飾詐以釣名。且無
汲黯忠。陛下安得聞此言。天子以為謙讓。愈益厚
之。以弘為丞相。封平津侯。年八十而終。弘既無怨
汲言。而且善其中巳病。可謂寬仁雅量之至矣。】


「王臣之貴。宜為不為。豈得道人。反貪華飾。壞色為服。
糞掃蔽形。固其宜矣。」


【壞色。謂以草木根葉泥等。染為緇色。以別五大色
也。糞掃。是他所棄之物。拾取納之為衣。以遮蔽身
形。息馳求心。斷憍恣念。而進修道業。如經所說。比
丘持糞掃衣。就河而洗。諸天取汁用洗自身。不辭
穢也。外道持淨㲲。次後將洗。諸天遙遮。勿污池水。
是知重德。不重物也。王謂禹帝。臣謂公孫。貴是尊
貴。位高之稱也。獸毛繒帛。是王臣所應宜為而不
為。而為惡衣布被。壞色為服。糞掃蔽形。固本出家
學道人。所當宜為而不為。而反貪世間華香繒絨
裝飾之欲樂。深非所宜也。記云。今時禪講。自謂大
[001-0236c]
乘不拘事相。綾羅鬬美。紫碧爭鮮。肆恣貪情。皆違
聖教。豈不聞衡岳。伹服艾絮。以禦風霜。天台四十
餘年。唯披一衲。永嘉服不蠶口。荊溪大布而衣。良
由深解大乘。方乃專崇苦行。請觀祖德。勿染邪風。
稟教修身。真佛子矣。】


「古有高僧。三十年著一緉鞋。況凡輩乎。」


【緉音兩。雙履也。高僧即唐慧休法師。十六歲出家。
學通經論。尤善華嚴。唯有律部未遑精閱。意以為
戒可事求。按讀即曉。未勞師授。後忽披一卷。性遮
茫然。方悔前議。乃負律提瓶。從洪律師聽四分律。
三十餘遍。而顧諸學徒曰。余往聽經論。一遍入神。
今聽律部。逾增逾暗。豈非理可虗求。事難通會。甞
聽礪公講律。礪曰。法師大德暮年。如何猶勤律部。
休曰。余憶出家之始。從虎口中來。豈以老朽而可
斯須離耶。吾恨不得甞聞耳。今之後學。薄知文句。
宗致渺然。即預師範。所以終夜長慨矣。休敬慎三
業。懷課六時。奉禁守道。逾衰逾篤。衣服趣得葢體。
襆懸壁上。著一麻鞋。經三十餘年。遇軟地則赤足。
人問之故。答曰。信施難消。帝屢召入京。固以疾辭。
春秋八十有八。又唐通慧禪師。大悟後。晚年唯一
裙一被一麻鞋。二十載。布衲重縫。冬夏不易。左溪
尊者。一條七衣。四十餘年。一尼師壇。終身不易。洗
鉢則羣猴爭捧。誦經則眾鳥交翔。如此高德。非聖
則賢。檢身崇樸乃爾。我等凡輩。不謹約身心積德
[001-0237a]
可乎。】


「噫。可不戒歟。」


【大菩薩藏經云。若有味著花鬘塗香。即是味著熱
鐵花鬘。亦是味著屎尿塗身。又昔有比丘。在蓮池
邊經行。聞蓮華香。鼻受心著。池神言。比丘何以捨
靜坐。而偷我香。時有一人。入池取花。掘根而去。比
丘言。此人破汝池花。汝都無言。我但經行。訶我偷
香。神言。世間惡人。罪糞沒頭。我不共言。汝是禪行
好人。而著此香。破汝好事。是故訶汝。譬如白氎有
點。人皆見之。惡人如黑衣。縱有墨點。人皆不見。誰
問之者。如經所說。齅花尚被神責有點。況身塗著
污德。可不戒哉。】


△七曰不歌舞倡妓不往觀聽



【離身口過。故曰不歌舞。遠色聲塵。故曰不觀聽。】


「解曰。歌者口出歌曲。」


【所謂歌唱曲令也。長引其聲詠之曰歌。樂書云。樂
有歌。歌有曲。曲有詞。所以詩言志。歌詠言。吟咏之
有上下。如草木之有柯葉也。爾雅曰。聲比於琴瑟
曰歌。徒歌曰謠。謂無絲竹之類。獨歌之也。韓詩曰。
有章曲曰歌。無章句曰謠。又咏詩曰歌。短歌謂之
謠。詩注云。謠者歌聲之遠聞也。故善歌者。有含商
吐角之音。列子云。秦青撫節悲歌。聲振林木。響遏
行雲是也。】


「舞者。身為戲舞。」
[001-0237b]


【手足變弄曰戲舞。歌舞乃俳優雜戲也。】


「倡妓者。謂琴瑟簫管之類是也。」


【倡妓是音樂之總稱。樂者鐘鼓簫管宮商羽角徵
籥也。琴瑟是絃樂。簫管是管樂。昔伏羲斵桐為琴。
名曰離徽。絙桑為瑟。琴長七尺二寸。鳳池四寸。象
四時。龍池八寸。象八風。絃二十七。以通神明之貺。
舜制長三尺六寸六分。象朞之日。合天人之和。廣
六寸。象六合。腰濶四寸。象四時。前廣後狹。象尊卑。
上圓下方。象天地。五絃象五行。十三暉。象十二律。
餘一暉象閏。後文王加少宮少商二絃成七。或云
加文武二絃。瑟有三十六絃。以修身理性。反其天
真。今人用之為戲樂誤也。昔女媧氏。用五十絃。秦
帝使素女鼓。而聽之極悲。乃析而用其半。以抑其
情。而樂乃和洽也。簫肅也。謂其聲肅肅而清也。編
小竹管為之。參差不齊。象鳳之翼。大者二十三管。
長尺四寸。小者十六管。長尺二寸。管有六孔。一曰
七孔。今時簫似笛。或曰亦簫也。餘琵琶笙簧箏笛
箜篌等。皆倡妓之類也。】


「不得自作。亦不得他人作時。故往觀聽。」


【自作從身口。二業生罪。觀聽從眼耳。二根招愆。故
往者。顯非無心也。若路由彼過。無心觀聽不犯。】


「古有仙人。因聽女歌音聲微妙。遽失神足。觀聽之害
如是。況自作乎。」


【遽。疾也。卒也。神足者。飛行也。大婆沙論云。昔有隲
[001-0237c]
陀衍那王。將諸宮女。詣水迹山。除去男子。純與女
人。燒眾名香。奏五妓樂。露形而舞。樂音清妙。香氣
芬馥。時有五百仙人。乘神通上過。或見色。或聞聲。
或嗅香。皆退神通。一時墮下。如折翼鳥。不復能飛。
王見問曰。汝等是誰。諸仙答言。我是仙人。王言。汝
得非非想定否。仙言。未得。乃至問言。汝得初禪否。
仙言。曾得今失。時王瞋言。不離欲人。如何觀我宮
人婇女。便拔劍斷截五百仙人手足。彼諸仙人。有
從眼根而退。有從耳根而退。有從鼻根而退。是故
一時墮落。故云觀聽之害如是。況自作乎。】


「今世愚人。因法華有琵琶鐃鈸之句。恣學音樂。然法
華乃供養諸佛。非自娛也。」


【娛。樂也。琵琶是胡琴。長三尺五寸。象三才五行。四
絃。象四時也。鐃。古以金造之。鈸。以銅作之。經云。若
使人作樂。擊鼓吹角貝。簫笛琴箜篌。琵琶鐃銅鈸。
如是眾妙音。盡持以供佛。或以歡喜心。歌唄頌佛
德。乃至一小音。皆以成佛道。經謂使人作。顯非沙
門自為也。盡持以供養。明非自娛也。】


「應院作人間法事道場。猶可為之。今為生死捨俗出
家。豈宜不修正務。而求工技樂。」


【閑晏修道處。名為道場。佛坐菩提樹下成道。故名
其處為道場。今以人間法事為道場者。是隨俗言
耳。應院。謂應赴菴院也。原佛教中。本無應赴事。良
猶末法人訛。不為超生越死出家者。饕餮世間穢
[001-0238a]
利。故有之也。割愛辭親。是曰捨俗。出煩惱家。故曰
為生死。禪誦禮拜。勤修福慧。名為正務。既為生死
不修正務。而反求工巧於世技樂。重增生死之累。
自喪巳德。忝玷法門。故止觀云。皮文美角。膏煎鐸
毀。巳自害人。況修出世之道。而當樹林招鳥。腐氣
來蠅。豈不摧折污辱乎。注曰。象為牙死。犀為角亡。
翠為羽殘。膏有明故煎。鐸有聲故毀。麋鹿為皮自
害。眾鳥集樹。必為枯折。蒼蠅集於腐肉。反憎肉臭。
喻出家人。自以技能招害。摧折自行。污辱三寶。過
非小也。】


「乃至圍棊陸博骰擲摴蒱等事。」


【圍棊古三百六十路。今十九路。象棊有三十六旬。
以象牙飾之。故名象棊。又云。世傳堯作圍棊。武王
作象棊。以象戰鬬也。有云。昔神農以日月星辰為
像。唐相國牛僧孺。用車馬將士卒。加砲代之為機
矣。骰即骰子。是陸博釆具。陸博即雙陸棊。亦名博
塞戲。魏曹植製雙陸局。以五木為骰子。有梟盧雉
犢塞五者。為勝負之釆。故人刻一骰為梟鳥形。得
之為上勝。又骰六箸。行六棊。謂之六博也。擲者投
也。拋也。如擲色。投壺。拋毬。跳錢也。樗音樞。蒱音蒲。
相傳謂老子入胡作。用六子為馬。今人擲之為戲。
亦博奕之總名。所謂樗蒲一擲百萬是也。乃至與
等者。皆戲樂未盡之舉也。】


「皆亂道心。增長過惡。」
[001-0238b]


【如上所說。俱擾亂正念。增長貪瞋煩惱。生死過患
由此而興。誠非釋子所為也。】


「噫。可不戒歟。」


【大論云。聲相不停。暫聞即滅。愚癡之人。不解聲相
無常變失。故於音聲中。妄生好樂。於巳過之聲。念
而生著。有智之人。觀聲生滅。前後不俱。無相及者。
作如是知。則不染著。若斯人者。諸天音樂。尚不能
亂。何況人聲。如是等種種因緣。訶聲過失。如大迦
葉等。聞天王彈琴。尚起作舞。不能自安。況凡夫輩。
可不當深戒歟。】


△八曰不坐高廣大牀



【身離觸塵。故曰不坐。量越聖制。故曰高廣。】


「解曰。佛制繩牀。高不過如來八指。過此即犯。」


【如來是佛十號之首。謂佛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故
名如來。如來金身丈六。一指濶二寸。八指當周尺
一尺六寸。越斯量者。故曰過此。阿含經云。足長尺
六非高。濶四尺非廣。長八尺非大。復有八種牀。一
金。二銀。三牙。四角。五如來。六緣覺。七羅漢。八師僧。
前四約物辯貴。體不合坐。後四約人辯大。縱令地
鋪。擬於尊人。亦不合坐。言繩牀者。或以草麻藤等
織成。脚有曲直。若繩若木。過量皆犯。】


「乃至漆彩雕刻。及紗絹帳褥之類。亦不宜用。」


【大律云。牀有二種。一高。二下。卑牀曰下。麁弊亦名
下。高大名高。妙好亦名高。妙好即漆彩雕刻金銀
[001-0238c]
牙角等。如是之牀。及紗羅絹帳。上妙氈褥。皆非出
世道人之宜。乃王臣俗士所貴。違佛明制。自敗巳
德。故曰不宜用也。類者。餘一切貴價被席等是也。】


「古人用草為座。宿於樹下。今有牀榻。亦既勝矣。何更
高廣。縱恣幻軀。」


【牀狹而長者曰榻。古人者。古德高僧也。或住深山。
或依樹下。以草為座。起則經行。坐即禪思。今居廣
廈密屋。宿於高牀長榻。可謂勝彼樹下草座多矣。
何用更復高廣。縱恣幻軀。失沙門之高範。違佛祖
之垂言。東林混融禪師。示眾曰。避萬乘尊榮。受六
年饑凍。不離草座。成等正覺。度無量眾。此黃面老
爺出家樣子。後輩忘本。反為口體。如佛言曰。為沙
門者。去世資財。乞食取足。日中一食。樹下一宿。慎
不再矣。故唐通慧禪師入太白山。不賷糧食。取給
草果。渴則飲水。息則依樹。經於五年。因以木打塊。
塊破形消。廓然大悟。敬雲法師入泰山。結草為衣。
拾果為食。行法華三昧。感普賢現身證明。如斯高
德非一。備載傳燈高僧傳中。自當尋閱。言幻軀者。
地水火風。四大假合成身。虗妄不實。猶如夢幻。愚
夫不了。執之為實。是以恣情縱欲。增長漏業。長淪
三有矣。】


「脇尊者。一生脇不著席。」


【尊者中天竺人。本名難生。由在母胎六十年始生。
因以為名。出家年晚。得遇九祖伏䭾尊者。執侍左
[001-0239a]
右。未甞睡眠。日則披閱三藏。夜則坐禪。因其脇不
至席。故世稱曰脇尊者。即第十祖。或云九祖。】


「高峰妙禪師。三年立願不沾牀凳。」


【元高峰妙禪師。縛柴為龕。冬夏一衲。搗松和糜為
食。後住天目山西巖。築一小室。榜曰死關。其巖非
梯莫登。而去梯斷緣。雖弟子罕得瞻視。故內無牀
凳。外絕給侍。不澡身。不薙髮。截甖為鐺。併日一食。
三年晏如也。今時出家。戒德未具。心地未明。安享
無虞。可不自愧煞乎。傚不薙髮。自號頭陀。寧不大
謬哉。】


「悟達受沉香之座。尚損福而招報。」


【唐知玄法師。俗姓陳。三學洞貫。名冠一時。異跡尤
多。故世號為陳菩薩。五歲即便能詩。十四講涅槃
經。李商隱贈詩云。十四沙彌能講經。似師年紀秪
擕瓶。沙彌說法沙門聽。不在年高在性靈。懿宗賜
沉香寶座。高二丈餘。僖宗賜號曰悟達國師。二帝
供養。隆厚非常。後忽定中見菩薩降手摩玄頂。演
深妙法。而安慰之。言訖即隱。俄見一珠入玄在股。
隆起痛甚。上有晁錯二字。遂成人面瘡。而玄前身
是漢袁盎。奏斬錯腰於東市。玄十世為高僧。錯求
報不得。因過受人主寵遇。一念名利心起。於德有
損。故能害之。後詣西蜀遇。迦諾迦尊者。洗以三昧
水即愈。詳如本傳。】


「噫。可不戒歟。」
[001-0239b]


【此牀座帳褥。乃四聖種中之一。名臥具知足聖種。
於此知足。則能進修道業。證三菩提。故名聖種。若
不知足。則道果無分。聖種失矣。如悟達國師。見解
超時。行位未測。由不知足。一念心起。德損禍至。我
輩何人。不以為後戒哉。】


△九曰不非時食



【舌根離過中之味塵。故曰不非時食。】


「解曰。非時者。過日午。非僧食之時分也。諸天早食。佛
午食。畜生午後食。鬼夜食。僧宜學佛。不過午食。」


【大律云。非時者。有二分齊。一謂日過中。二謂明相
未出。又云日影過西一髮一線。即曰非時。今云日
午者。乃順此方之言。的依經律。應云日中。良以午
分八刻。前四名時。後四非時。恐人渾濫。故不言午。
而言中也。起世因本經云。烏哺沙他。此言增長。謂
受持齋法。增長善根。故佛教以過中不食為齋。如
毗羅三昧經。以午食為法食。瓶沙王問佛。何故佛
日中食。佛言。早起諸天食。日中三世諸佛食。日西
畜生食。日暮鬼神食。如來欲斷六趣因。令入道中。
故制令同三世佛食。所以如來恒處中道。自𧩙王
宮。乃至涅槃。中間未甞非時噉食。今時學者。有分
禪分律。自謂禪無拘執。任噉任餐。則放恣無愧。食
無晝夜。寧知禪是佛心。律是佛行。大乘小乘。悉皆
同學。故律本云。同一師學。如水乳合。既同一如來
大師教學。何得禪律各分。如水乳合。豈可互相詆
[001-0239c]
讟。又戒猶人之衣食。非衣食則人奚存。禪無律。則
僧安在。故大律云。毗尼藏者。是佛法壽命。毗尼藏
住。佛法亦住。是故如來垂將涅槃。猶諄諄誨囑。使
依波羅提木叉為師。迦葉奉之終身。日中一食。祖
祖傳持。未甞有毀教滅律者。苟能見過如來。行超
迦葉。一任毀之滅之。如或未然。速宜知改。豈有悟
佛祖之心。而毀佛祖之行。猶讀孔子之書。而非孔
子之禮。世儒尚不肯為。況釋子學出世之道。而忍
誹釋尊之教乎。】


「餓鬼聞碗鉢聲。則咽中火起。故午食尚宜寂靜。況過
午乎。」


【咽。喉也。由人慳貪。故墮餓鬼道中。咽小如針。腹大
如鼓。常為饑渴所逼。若聞碗鉢之聲。則喉中發𦦨。
而自燒然。午前雖非餓鬼食時。尚宜寂靜。無令聞
聲火起。而受燒然之苦。況午後正當鬼食之時。令
聞聲見食。即內外燒然。釋子慈心。何忍彼苦。而自
安餐。是故二時粥飯。猶施食呪願。令彼獲安。況非
時噉食。使其生苦。大乖菩薩之心。非釋子之慈行
也。】


「昔有高僧。聞鄰房僧午後舉爨。不覺涕泣。悲佛法之
衰殘也。」


【爨。音竄。進火曰爨。氣上曰炊。謂舉火煑食也。昔法
慧禪師。住鄴寺。聞鄰房比丘午後炊爨。自念去聖
時遙。人多廢戒。深傷佛法之衰殘。不覺淚下沾衾。
[001-0240a]
今人既無古賢護法之心。而反生毀謗。安然無愧
可乎。宋徽宗。惑於道士林靈素妖言。改佛為道。法
師永道。上疏陳諫。帝大怒。收永付開封獄。舂陵守。
謂師曰。道人蔬食。且不過中。甚非自全計。宜茹葷
血。師囅然曰。死則死耳。佛禁不可犯也。又唐法師
悟恩。字修巳。時稱義虎。平時一食。不離衣鉢。不畜
財貨。晨粥親視明相。每布薩大眾雲集。澘然淚下。
葢思大集經云。有無戒比丘。滿閻浮之言也。】


「今人體弱多病。欲數數食者。或不能持此戒。故古人
稱晚食為藥石。取療病之意也。必也知違佛制。生大
慚愧。念餓鬼苦。常行悲濟。不多食。不美食。不安意食。
庶幾可耳。」


【數者。頻也。藥石者。古針灸治病。用石為針。今乃用
鐵。以存其本。故云藥石。又五石能治病。亦名藥石。
古人稱晚食為藥石者。戒律久廢。一時難以改正。
故古德權開。終圖其復本也。既云必知違佛明制。
則不可執權迷實。以為常途軌則。依法不依人。方
為正見佛子。以必知違佛制。故生大慚愧。由慚愧
故。不安意食。念餓鬼苦。故常行悲濟。以悲濟故。於
食心不安意生美。而減分施他。故不多食也。如有
重病。非穀不治。醫教令食。聽於屏處與之。瘥巳。即
須斷絕。況療病自有湯膏丸散。如來聽服五果八
漿。糖蜜酥油。足以愈疾。何用噉嚼。偏違佛教。自招
罪累。故天台云。病故毀戒。如破浮囊。惜膿血臭身。
[001-0240b]
破清淨法身。處處經云。佛言。中後不食有五福。一
少婬。二少睡。三得一心。四少下風。五得身安隱。亦
不作病。既云安隱。復不作病。則有病正宜戒之。古
云。禍從口出。病從口入。故大律中。比丘有病。即令
斷食。以瘥為度。名為天醫。有病無病。常當觀察此
身。為生老病死之本。眾苦之源。深自尅責。制其情
欲。何以縱彼愛根。自增苦本。故法苑云。惟無常苦
空之悲。念生老病死之患。長夜悲倒懸之苦。漂淪
陷墜之溺。思之痛傷亦深可懼。而不懼累劫之殃。
但憂一身之命。所以飽食長眠。何當㹠犬。破齋夜
食。鬼道無殊。是故施主失應時之福。眾僧損良田
之種。比見邊方道俗。聞律開食果汁漿。遂即食乾
棗汁。或生梨蒲萄石榴。不搗汁飲。并子總食。雖有
擣汁。非澄使清。取濁濃汁并滓而食。或有聞開食
舍樓伽漿。以患熱病。遂取藕根生食。或有取飯汁
飲。或無饑渴。非時食酥油蜜石蜜等。或用杏仁煎
作稠湯。如此濫者非一。不可具述。】


「如或不然。得罪彌重。」


【彌。大也。甚也。如或不然者。謂無病而託病。輕病而
托重。復不生大慚愧等。而毀佛禁戒。得罪非輕。故
曰彌重。近世阿師。不諳律教。謂有七事因緣。非時
得食。曰病時。作衣時。施衣時。道行時。乘船時。大眾
集時。沙門施食時。原此七事。出別眾食戒。開其午
前有此七緣。得別眾食。非謂午後。且與非時食戒。
[001-0240c]
迥不相干。律有明文。何不檢看。二百五十戒相尚
自不知。而稱為比丘者。寧不愧哉。自誤誤人。過非
小矣。昔傅大士是彌勒菩薩化身。每行清齋。竟日
不食。減餐以施貧餒。今者二時飽食。猶不知愧。故
違佛制不觀祖德。不念他乏。焉得名為好心出家。
或曰永嘉云。大悟不拘於小節。奚在瑣瑣行持。答
曰。斯謂實際理地不受一塵。致於真如佛性尚不
立。況其他小節乎。如云。婬房酒肆無非清淨道場。
苟執事言之。則入地獄如箭。迦葉結集。猶不捨微
細之戒。何云不拘。若其上上根人。得事事無礙。則
萬事門中不捨一法。又有何小節而見拘耶。或曰。
有二比丘犯婬殺。波離增罪結。維摩頓除疑。此復
云何。答曰。斯明無心犯也。彼二比丘。共住山菴。一
外出遊行。一在菴坐禪睡熟。樵女入菴。偷犯淨戒。
既寤心生不悅。彼外出者還。以事陳知。彼即瞋逐
樵女。女怖墮坑而死。二心俱懷憂惱。一由無心犯
婬。一由無心犯殺。以初如來結戒。未制無心不犯。
故波離據事結罪。苟其有心。便獲阿鼻業矣。縱得
羯磨。僅免地獄。現生寧獲證悟。若以婬殺為小節。
不知更以何為大哉。或曰。勇施推罪性了不可得。
即往東方頓成正覺。何言不獲證悟。答曰。勇施乃
再來菩薩示現。俾後世懺悔者。達罪性空。滅業根
本設非再來。奚能成佛之速。故云多劫曾為忍辱
仙。明非一生也。如或不然。請自揣看。諸佛無量神
[001-0241a]
通妙用。汝今百無一能。何由頓成正覺。事理性相。
觸目茫然。如何不拘小節。貪瞋滿腹。我人填胸。未
能聞謗如飲甘露。何從頓入不思議。豈不聞乘戒
俱急。如鳥二翼。翱翔霄漢。扶搖萬里。得無快哉。倘
一妄生邪解。即落豁達空。撥因果。作在心。殃在身
矣。如或不信。當觀下文。】


「噫。可不戒歟。」


【大律云。沙門釋子。寧自破腹。不應夜食。沙彌尼戒
經云。若國王長者。過日中施。亦不得食。終死不犯
也。大乘蓮華藏經云。受佛禁戒。不護將來。各言我
是依大乘法。猶如冥夜。各自說言。我得佛法。受鐵
鏘地獄。從地獄出。瘖瘂聾盲。不見正法。又舍利弗
問經云。佛告舍利弗。非時食者。是破戒人。是犯盜
人。是癩病人。壞善果故。非我弟子。盜我法利。盜名
盜食。一團一撮。片鹽片醋。死墮燋腸地獄。吞熱鐵
丸。從地獄出。生猪狗中。食諸不淨。及生惡鳥。人怪
其聲。後生餓鬼。還於寺中。在圊廁內。噉食糞穢。並
百千萬歲。更生人中。貧窮下賤。人所厭惡。所有言
說。人不信用。不如盜一人物。其罪尚輕。割奪多人
良祐福田。斷絕出世道故。是大劫賊。是即餓鬼。為
罪窟宅。其時食者。是即福田。是即出家。是即天人
良友。是即天人導師。如佛所說。令人毛骨悚然。何
為一餐之食。遺累至此。其有智者。可不深戒歟。】


△十曰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


[001-0241b]


【身離利欲。故曰不持生像。】


「解曰。生即金也。像似也。似金者銀也。謂金色生本自
黃。銀可染黃似金也。」


【此胡漢雙舉也。漢言金銀。胡言生像。大律云。生色
似色是也。生色者。謂金生本自黃色。不可變改也。
似色者。謂銀可染變為黃色。如以石黃煑銀令似
金也。胡言者。良由譯人從天竺來。路經胡地。傳彼
胡語。譯為華言。若準天竺梵音。呼金為蘇伐羅。呼
銀為阿路巴。雖得斯名。然亦未詳其義。或有名無
義。五不翻中之一。如此方金銀。亦有名無義。據上
世稱銀為乾汞。謂水銀為藥銀。斯之少別耳。】


「寶者。七寶之類也。」


【一金。二銀。三毗琉璃。四頗梨。即水玉。五𤥭磲。六瑪
瑙。七赤珍珠。其餘珊瑚琥珀日珠月珠摩尼珠等。
皆寶之類也。經云。乃至不得習弄兵杖。】


「皆長貪心。妨廢道業。故佛在世時。僧皆乞食。不立烟
爨。衣服房舍。悉任外緣。置金銀於無用之地。捉持尚
禁。清可知矣。」


【金銀七寶。皆增長人貪愛之心。故妨廢修行道業。
貪為鬼畜之根。愛為生死之本。如來出世。原為斷
絕眾生生死根株。故令遠離世利。衣食房舍。既任
他施。故置金銀於無用之地。後因病比丘。乃漸聽
立烟爨房舍。今時房舍悉備。食用皆出常住。猶嫌
不稱巳懷。不知是何心哉。佛既不聽捉持。則其不
[001-0241c]
貪少欲之清節。可自知矣。餘律或言不受畜。或言
不捉持。以捉持是畜之漸因。亦染污淨德。故佛制
斷。】


「鋤金不顧。世儒尚然。釋子稱貧。畜財奚用。」


【彼既不顧。我何稱貧。衣食悉任外緣。故曰畜財奚
用。世儒者。漢北海管寧也。寧少時與華歆為友。同
席讀書。曾與歆共鋤菜。見地有金。揮鋤不顧。與瓦
石無異。歆捉而擲之。時人以是知其優劣矣。寧後
適遼東三十七年。魏主丕徵之。乃浮海西歸。以為
太中大夫不受。其名行高潔若此。又能因事導人
於善。人皆服其化。年八十有四卒。歆為尚書令。行
逆。不得其終。先曹操欲弒獻帝后伏氏。及二皇子。
使郄慮持節䇿。收后璽綬。歆即壞戶。發壁。就牽后
出。披髮徒跣泣行。帝見不能救。遂將后下暴室幽
死。二皇子皆酖殺之。所謂知其優劣者此也。】


「今人不能俱行乞食。或入叢林。或住菴院。或出遠方。
亦未免有金銀之費。必也知違佛制。生大慚愧。念他
貧乏。常行布施。不營求。不畜積。不販賣。不以七寶粧
飾衣器等物。庶幾可耳。」


【此是大師權開。非佛本意。故曰必也知違佛制。以
知違制故。生大慚愧。念他貧乏故。常行布施。不營
求者。謂不種種經營求索也。不畜積者。謂有檀越
布施。即將以供三寶。自獲善果。復令施福轉增。不
可畜之箱囊。積之高閣。故經云。無得藏積穢寶。人
[001-0242a]
與不受。受則不留。轉濟窮乏。常為人說不貪之德。
是也。不販賣者。謂不賤買貴賣。虧損淨行。縱得財
利供僧。佛不許受。繪塑佛像。不聽禮拜。業疏云。但
以邪心。有涉貪染。為利賣法。禮佛讀經斷食等。所
獲贜賄。皆曰邪命物。不以七寶粧飾衣器等物者。
謂非釋子所宜。及增長愛根。成有漏業故也。梵語
貧婆。此云叢林。譬如大樹叢叢。故僧聚處名曰叢
林。西國僧俗修行。於蘭若處。多結草菴居之。院是
禪室。凡庭館有垣墻者。皆曰院。】


「如或不然。得罪彌重。」


【謂若不生大慚愧等。故違佛制。得罪非小也。】


「噫。可不戒歟。」


【昔目連尊者。共沙彌專頭。飛到雪山阿耨大池上
坐禪。時沙彌見池邊金沙。便作是念。我當盛此沙。
著佛澡罐下。目連從禪定起。乘空而還。時沙彌為
非人所持。不能飛行。目連顧視。令捨金沙。即乘空
而去。又一比丘。將一沙彌歸看親里。途中有非人
化作龍來。右繞沙彌。以花散上。讚言善哉。大得善
利。彼到親里家巳。欲還。親里即以錢與沙彌為路
糧。沙彌持至中途。非人復化作龍來。左繞沙彌。以
土坌上說言。汝失善利。出家修道而捉錢行。沙彌
便啼。比丘回視。知其持錢。便令捨錢。非人復如前
供養。由是觀之。為害非小。故佛喻之為大毒虵。喪
身敗德。無不由之。可不戒歟。如上十戒。前四是性
[001-0242b]
罪。謂其性本自是罪。不由佛制故有。無論在家出
家。作之即墮三塗。故名性罪。亦名根本戒。以犯之
如樹斷根。不復還更生長。後六是遮罪。由佛遮禁。
不聽毀犯。故名遮罪。設有違犯。不得覆藏。即須深
生慚愧。向師發露悔過。斷後作心。還得清淨。如論
云。是中四是實惡。酒是眾惡門。餘者是不放逸道
因緣。以能成就梵行出世道故。故經云。是戒能為
比丘戒菩薩戒。乃至無上菩提。而作根本。佛告諸
比丘。我若不持戒。當墮三惡道中。尚不得為下賤
人身。況能成熟眾生。淨佛國土。具一切種智。故知
寧捨身命碎如微塵。不可毀犯禁戒。墜墮三塗。永
失菩提種子也。】


沙彌律儀要略增註卷上


音釋



比丘
此云乞士。乞是乞求之名。士是清雅之稱。謂
內修清雅之德。外離四邪。福利眾生。告求資身。以
成清雅之德。新云苾芻。別有五義。如常可知。大智
律師云。乞士者。內則乞法以治性。外則丐食以資
身。父母人之至親。最先割捨。鬚髮世之所重。盡以
剃除。富溢七珍。棄之猶同於草芥。貴尊一品。視之
何啻於烟雲。極厭無常。深窮有本。欲高其志。必降
其身。執錫有類於枯藜。擎鉢何殊於破器。肩披壞
[001-0242c]
服。即是弊袍。肘半絡囊。便同席袋。清淨活命。巳沾
八聖道中。儉約修身。即預四依行內。九州四海。都
為遊處之方。樹下塚間。悉是栖遲之處。攀三乘之
逸駕。蹈諸佛之遺踪。稟聖教以無違。真佛弟子。遇
世緣而不易。實大丈夫。可以戰退魔軍。揮開塵網。
受萬金之勝供。諒亦堪消。為四生之福田。信非虗
託。乞士為義。其斯之謂乎。


三明
一宿命。二天眼。三漏盡。


六通
一天眼。二天耳。三他心。四宿命。五神足。六漏
盡。


阿修羅
此云非天。


四果
一須陀洹。二斯陀含。三阿那含。四阿羅漢。


四十二位
十住。十行。十向。十地。等覺。妙覺。


九界
天。人。修羅。地獄。餓鬼。畜生。聲聞。緣覺。菩薩。


二智
一世智。二無漏智。


四機
一人天機。二二乘機。三菩薩機。四佛機。


三途
地獄。餓鬼。畜生。


詭譎
上音葵。下音決。詐也。戾也。


七聖財
信。施。戒。聞。慧。慚。愧。資用成佛。故名為財。



音牢。汁滓合而為酒。

音欲。


符生
徤帝子也。

音耽。亦音鴆。



朕去聲。鴆鳥大如鴞。紫緣色。頸長。觜赤。長七八
寸。食蛇。雄名運日。雌名陰諧。



音囂。大如斑鳩。體有文。而綠色。其鳴則禍。謂之
[001-0243a]
鴞鴟。

音蠻。


蘇摩那華
此云稱意花。色黃白。極香。



音酌。刀斬也。


餛飩
上音魂。下音褪。厚味之食也。

音旭。



音衮。
安邑
今平陽府是也。


黻冕
上音拂。狀如亞。亞音弗。下音勉。黃帝初作之。



兄字入聲溝洫也。

音黶。



音牌。所謂詼笑類俳倡也。

音姚。


八風
一條風。二明度風。三清明風。四景風。五涼風。
六昌盍風。七不周風。八廣莫風。此八風。一節四十
五日。八節共成三百六十日。成一歲。



音雞。周年也。又日行三百六十六日。則復其初
度。謂之朞年。月行十有二月而歲周。謂之朞月。



音桓。緩也。


弋綈
弋黑色也。綈音題。厚絁也。



音據。

音投。



音驕。不孝鳥也。又梟邀也。摴蒲釆名。六博得邀
者勝。


五石
白瑛。紫瑛。石膏。鐘乳。石脂。


五果
一訶子。二鞞[革*益]勒。似桃。此方無也。三餘甘子。
四蓽茇。五胡椒。


八漿
一梨。二閻浮子。三酸棗。四甘蔗。五蕤果。六藕。
七婆樓師。似蘡薁子。此方無有。八蒲萄。如此八種。
用物壓為漿。以囊濾之。盛於淨器。澄如水色。方聽
[001-0243b]
飲之。不得咬嚼。及以煎湯。今有食橄欖蜜瓜。蜜冬。
蜜煎。山藥苡仁。為非時食者。深為非法。不可啗也。


俳優
演戲文也。昔唐明王教戲於梨園。今謂之梨
園子弟。


五不翻
翻謂翻譯。西天之文。而為東華之義。原有
五不可翻。一秘密。二含多義。三此方無有。四順古
五令生善故。


箜篌
武紀云。箜篌二十五絃。漢武帝。命侯揮造。因
姓及聲坎坎應節。故名為坎侯。今訛為箜篌。



音賽。行棋相塞謂之塞也。


天廟焚身。婬女騎頸
昔者外國王有女名曰狗頭。
有捕魚人名述婆伽。途中遙見王女在高樓上窻
中。染著心生。不肯暫捨。彌歷多月。不能飲食。母問
其故。以情答母。我見王女。心不能忘。母言。汝是小
人。王女尊貴。不可得也。兒言。我心願樂。不能暫忘。
若不如意。不能得活。母為子故。入王宮中。常送肥
魚。以遺王女。而不取價。王女怪問。汝欲求何事。母
白王女。願却左右。當以情告。我惟有一子。敬慕王
女情結成病。命不久遠。願垂愍念。賜其生命。王女
言。曰。語彼月十五日。於某天祠中。住天像後。母還
語子。汝願巳得。告之如上。沐浴新衣。在天像後住。
王女至時。白其父王。我有不吉。須至天祠。以求吉
福。王言。大善。即嚴車五百乘。出至天祠。既到。敕從
者齊門而止。獨入天祠。天神思惟。此不應爾。王為
[001-0243c]
施主。不可令此小人毀辱王女。即魘此人令睡不
覺。王女既入。見其睡重。推之不寤。即以瓔珞。直十
萬兩金遺之而去。去後。此人覺巳。見有瓔珞。又問
眾人。知王女來。情願不遂。憂恨懊惱婬火內發。自
燒而死。以是證故。知女人之心。不擇貴賤。唯欲是
從也。出大智論。
○又昔者。波羅柰國山中。有一角
仙住山修道。被婬女扇陀。誑誘騎頸。擔女入城。詳
載經律中。文多不錄。
○狗頭。或云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