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k0223 毗尼止持會集-清-讀體 (master)



毗尼止持會集卷第六
金陵寶華山弘律沙門 讀體 集


第七知足受衣戒



「若比丘失衣奪衣燒衣漂衣。若非親里居士。居士婦。
自恣請。多與衣。是比丘當知足受衣。若過者。尼薩耆
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國時。有眾多比丘。遇賊失衣。來
到祗桓精舍。有優婆塞。聞知多持好衣。隨諸比丘。
意取。比丘報言止止。便為供養巳。我等自有三衣
[006-0380a]
不須也。六羣比丘語云。諸大德。三衣足者。何不取
與我等。若與餘人耶。諸比丘遂取與之時。諸少欲
比丘白佛結戒。此是遮罪。由從索衣。因生煩惱。令
他不樂。長自貪求。因譏嫌事。制斯學處。


釋義 文分三節。失衣等下明其難緣。若非親里
居士下明其隨開。若過者下結成所犯。律云。非親
里及衣有十種。如上。若失一衣不應取。若失二衣
餘一衣。或二重三重四重。應擿作一一衣。若三衣
都失。彼比丘應知足受。知足有二種。一者在家人
知足。隨白衣所與衣受之根本律云。俗人上衣長十一肘濶三肘。下衣長
七肘濶二肘。不得過數乞。此約在家人所用衣財。隨其長短持施。比丘不應更多求索。古用周尺。一尺八
寸為一肘。二者出家人知足三衣也根本律云。苾芻上衣。若是新衣。兩重
作僧伽胝。豎三肘橫五肘。即僧伽黎也。若泥婆珊。又名厥蘚洛迦。豎二肘橫五肘。即下裙也。餘二衣量如
上所明。此約出家人。造衣財量。不得更多求索。若居士自恣。請多與衣謂檀
越多持衣施。請諸比丘。隨意而取。非是夏滿自恣也。若衣細。若薄。若不牢。應

取作。若二重三重四重。當安緣。當肩上貼障垢膩
處。應安鉤紐。若有餘殘。語居士言。此餘殘衣裁作
何等。若檀越言。我不以失衣故與我。自與大德耳
謂不以失衣來化而與。此是我自發心供養所餘衣財何須語我。但在大德隨便別用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過知足受衣。捨墮。


此戒捨懺還衣等法。於作持中明。若捨竟不還等。
得罪如上。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是自恣請。二見境起貪。
三不知足受。
[006-0380b]


兼制 比丘尼捨墮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
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知足取。若減知足取。若居士多
與衣。若細薄不牢。若二三四重作衣安緣。貼障垢
膩處安鉤紐若有餘殘。語居士言。此作何等。及最
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根本律云。若苾芻從他乞俗人上下衣時。
依量而得。若更乞時。得惡作罪。得便捨墮 若乞
苾芻上下衣時。事亦同此。


律攝云。若乞俗人上下衣。縱少不足。不應更乞。若
更乞者得罪謂乞時惡作罪。得衣捨墮罪。若有盈長。不須還主
 若乞苾芻上下衣。不足者應須更乞。若長應還。
若不還者得捨墮罪。有云。苾芻上衣者。謂三衣也。
下者謂裙也。


善見律云。若比丘尼失五衣。得受二衣。若失四衣。
得受一衣。若失三衣。不得受。若親友若檀越自恣
請。若自巳物隨意受。


此戒大乘為眾生故。一切所施。隨請應受。然避譏
生信。不可無也。


引證 律攝云。若三衣肩上垢膩污者。於著肩處。
應以物替代也。長一肘半。廣一張手一張手即佛一。磔手也。此則長
有二尺七寸。廣一尺六寸。四邊縫著。污即拆洗 三千威儀令

帖四角。


今時作三衣者。皆取一小方片。帖於肩上障垢膩
[006-0380c]
處之外。謂云須彌山。復於兩畔。更加兩小片。謂云
日月。四角貼者謂云四天王。如斯之謬。出何律典。】


第八貪好乞求戒



「若比丘。居士居士婦為比丘辦衣價。買如是衣。與某
甲比丘。是比丘先不受自恣請。到居士家如是說。善
哉居士。為我買如是如是衣與我。為好故。若得衣者。
尼薩耆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衛國。有一比丘。入城
乞食。聞居士夫婦共議辦價買衣與䟦難陀。還以
報之。䟦難陀問知其家。明日即往。語云。若欲與我
衣者。當如是廣大作新好堅緻。中我受持。居士譏
嫌。諸比丘聞知白佛。此初結戒也。是後居士自恣
請比丘。問言。大德。須何等衣。時比丘意疑。不敢答。
復有居士。欲為比丘作貴價衣。是比丘少欲知足。
不須大價衣。欲須不如者。亦意疑。不敢隨意索。佛
言。若居士恣比丘所索。應答。自今聽諸比丘少欲
知足。索不如者。故加先不受自恣之語。是第二結
戒也。由強索好衣。因相觸惱。制斯學處。乃初篇妄
根本種類。


釋義 文分三節。居士下明私議辦衣。是比丘下
明自往為好。若得衣下結成所犯。律云居士居士
婦如上此是夫婦篤信。同心共議。以植福也。衣價者。若金銀七寶等
衣價而言辦者。辦謂備辦。預為貯畜之。衣有十種如上。求者有二種。
一求價檀越。與作大價衣。乃至增一錢。十六分之
[006-0381a]
一分西域一錢。此方準十六小錢。今云一分者。即一小錢也。二求衣語居士
言。作如是廣長衣。乃至增一線。善哉居士者此是讚勸
之詞。欲令彼所施者。愈更加其精妙。如是如是衣者謂廣大新好堅緻之衣也。堅謂
堅固。緻謂緻密厚實。為好故者此顯今求無厭。正是作業之因心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先不受自恣請。而往求
貴價廣大衣。若得者。捨墮 不得。突吉羅。


此戒捨懺還衣等法。於作持中明。若捨竟不還等。
得罪如上。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有貪好心。二自往求索。
三所求巳得。


兼制 比丘尼捨墮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
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先受自恣請。而往求索。若知足減
少求。若從親里求。從出家人求。或為他求。或他為
巳求。或不求自得。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為好者。好有三種。一知足好。若
與細衣時。便言我須麤者。是名知足好。得者捨墮
 二不知足好。若與麤衣時。便云。若與我麤衣者
不中觸。我是貴人。應與我好衣。是名不知足好。得
者捨墮 三麤知足好。若與細衣時。便言我不用
是好衣。我是阿練若。如鹿在林中住空地。若與麤
者。足障寒熱風雨。是名麤知足好。若得。捨墮本律知足
須不如者。聽其隨索。僧祇與細索麤亦犯。然聽者在檀越。先自恣請時索。其衣尚未造。其犯者在檀越。衣
巳成時。更索麤故。恐施主俛仰。情不得巳。雖復與之。施心不喜。兩律開遮。一令息貪。制內而殄惡。一令息
[006-0381b]
譏。護外而增信。不無深意也


五分律云。從親里索好者惡作罪。


薩婆多論云。若遣使書信印信。突吉羅 若親里
豐財多貨。從索無過。若貧者。突吉羅 若先請檀
越。豐有財物。勸令好作。無過。若貧乏者。突吉羅
 律攝云。未近圓時。巳興方便。近圓之後。方始獲財。
若過價色量求時。惡作。入手捨墮 若從天等乞。
或乞縷𦆠及小帛片等。無犯。


此戒大乘同制。即是惡求多求。不慈愍眾生。】


第九貪好共索戒



「若比丘。二居士居士婦與比丘辦衣價。持如是衣價。
買如是衣。與某甲比丘。是比丘先不受居士自恣請。
到二居士家。作如是言。善哉辦如是如是衣價。與我
共作一衣。為好故。若得衣者。尼薩耆波逸提。」


【釋義 此戒緣起。亦由前人。其中所犯輕重。及捨
懺還衣。與夫不犯等。悉皆同前。但於二居士家。勸
令合作一衣。使得精好為異。】


第十索衣過六反戒



「若比丘。若王。若大臣。若婆羅門。若居士。若居士婦遣
使。為比丘送衣價。持如是衣價。與某甲比丘。彼使人
至比丘所。語比丘言。大德。今為汝故。送是衣價受取。
是比丘應語彼使如是言。我不應受此衣價。我若須
衣合時清淨當受。彼使語比丘言大德。有執事人不。
須衣比丘應語言有。若僧伽藍民。若優婆塞。此是比
[006-0381c]
丘執事人。常為諸比丘執事。時彼使往至執事人所
與衣價巳。還比丘所。如是言。大德。所示某甲執事人。
我巳與衣價。大德知時往彼當得衣。須衣比丘當往
執事人所。若二反三反為作憶念應語言我須衣。若
二反三反為作憶念。若得衣者善。若不得衣。四反五
反六反在前默然立。若四反五反六反在前默然住。
得衣者善。若不得衣。過是求得衣者。尼薩耆波逸提。
若不得衣。從所得衣價處。若自往。若遣使往。語言汝
先遣使持衣價。與某甲比丘。是比丘竟不得衣。汝還
取。莫使失。此是時。」


【緣起 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城中有一大臣。與
䟦難陀親友。遣使送衣價與之。䟦難陀即將使入
城。持衣價與親舊長者掌之。異時大臣問使人云。
我前遣持衣價。與䟦難陀作衣。為我著不。報言不
著。大臣便使索還衣價。䟦難陀聞巳。即疾疾至彼
長者家索衣。時城中諸長者集會。先有制。不至者
罰錢五百。我今暫往赴之。大德。小待勿令我輸錢。
䟦難陀言。不得爾先持衣價與我作衣。長者為作
衣竟。會坐巳罷。輸錢五百。時彼長者及諸居士盡
共譏嫌。佛知為僧結戒。此是遮罪。由取不淨財。不
護他意。致生惱亂。制斯學處。


釋義 文分六節。若王若大臣乃至今為汝送衣
價受取等。明檀越遣使以送信施。是比丘應語彼
使如是言乃至常為諸比丘執事等。明比丘持戒
[006-0382a]
不受錢寶。彼使至執事人所乃至往彼當得衣等。
明付囑還報知時須衣。須衣比丘當往執事人所
乃至四反五反六反在前默然住得衣者善等。明
依制索衣護他淨信。若不得衣過是求等。明違制
過索犯本戒體。若不得衣從所得衣價處乃至此
是時等。明不失信施告主知取。律云王大臣如上。
婆羅門者。有生婆羅門生者謂是梵天苗裔。乃五天竺國之貴姓。餘國所無。
是故五印土。皆號曰天方也。居士者除國王大臣。在家貴人是。遣使為比丘

送衣價者謂遣男女及黃門等為使 衣價謂持金銀七寶貝齒等。以為衣直。持如
是衣價與某甲比丘者乃檀越示其使者。自樂敬供之人。與即施也。我
不應受此衣價者律攝云。苾芻法不受畜金銀寶等。及穀粟米豆村園奴婢牛羊
車乘。此金銀寶等僧伽應受。若田地園圃亦合眾畜。應與寺家淨人及餘俗人。計分徵課。以供僧伽。我

若須衣合時清淨當受者合時謂合比丘須用衣時。或佛開許比丘聽畜
之時 清淨謂不違世尊禁制。及無諸障難。若堪可受時。我當納取以成衣守持也。若僧伽

藍民若優婆塞此是比丘執事人常為比丘執事
謂伽藍民即寺家淨人。緣從波斯匿王所施。不應王差。常為僧伽。執作眾務。紿事比丘者 優
婆塞此云近事男。謂皈依三寶。受持五禁。堪能親近承事眾僧。願為比丘。執事人者。彼使往

至執事人所者謂彼使往至如比丘所示人處。以衣價付之。囑令合時。當買清淨衣。
與彼比丘著持也。大德知時往彼當得衣者謂彼使付衣價巳。還比丘
所報言。大德。自知須用衣時。往彼某甲執事人所。當得如法淨衣也。須衣比丘當往

執事人所者謂此比丘欲須衣時。當徐徐至彼所。付衣價人所。若二反三
反為作憶念應語言我須衣者謂二三往返出言。令彼執事人自憶
念。憶念者。約於某月日。方為作衣也。彼執事人。若在家。若在市買賣之所
曰市。若在作處謂作眾務等處。語言。我今須衣。與我作衣。是

[006-0382b]
為作憶念釋文之巧。略其初反。但云二三。若二反三反為作憶念
若得衣者善者謂稱自求心令他悅辦。不假餘索也。若不得衣四反
五反六反在前默然立者。彼執事人。若在家。若在
市。若在作處。至彼前默然而住。若彼執事人問言。
汝何在此立。比丘報言。汝自知之。若執事人言我
不知。若有餘人知者。當語言。彼人知之所言餘人知者。凡比
丘若以物委寄他人。或同行者。借衣著用時。必語一人知之。於後索取有證。免致鬬諍。是佛慈訓。若

比丘作一語破二反默然。作二語破四反默然。作
三語破六反默然三反憶念之後。復聽六反默然索衣。若作一反語索。則准二反
默然。乃至三反語索。則准六反默然。更不得再默索衣。言破者。謂壞世尊六默之正制也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過三反語索。過六反默
然立得衣者。捨墮。


此戒捨懺還衣等法。於作持中明。若捨衣竟不還
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心存貪取。二不護他心。
三違制過索。四衣巳入手。


兼制 比丘尼捨墮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
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三反語索得衣。六反默然立得衣。
若不得衣。從所得衣價處。若自往。若遣使往。語言。
汝先遣使與某甲比丘衣。是比丘竟不得。可還取。
莫使失。若言我不須即相布施。是比丘應以時輭
語方便索衣。若為作波利迦羅故與謂彼人故意作碎雜衲衣
而與之。方便索得者。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006-0382c]
會採 僧祗律云。三反往索六反默住時。或緩期
或急期。云何緩急。若比丘至檀越所索衣時。語言
長壽。與我衣直西域凡諸比丘稱呼檀越。皆云長壽。答言。尊者更一
月來。比丘滿一月往索。若檀越復言。更一月來。比
丘仍滿一月復往索。若復言。更一月來。比丘又滿
一月復往索。過三月巳。不得復索 若言半月來。
過三半月。不得復索 若言十日。若言五日四日
三日二日一日乃至須臾此謂急期也。若過三半月。乃
至三須臾。不得復索 六反往默時。檀越言。我知
尊者往意。更一月來。滿一月復往。默然住。如是滿
六月往默然巳。不得復往 若言半月。若言十日
乃至須臾。若滿六半月。乃至六須臾巳。不得復往
默然。齊幾名默然住時。如人入庫取物。著店上頃。
又如裹襆物頃。即應去 若比丘方便現行。相持
衣鉢鍚杖水瓶。過寄物人前。若彼人問言。尊者欲
那去。答言欲去先送物主邊。語令自知此物莫使
失。受寄者言。久巳辦物。不須復往。即時與物。比丘
取者。捨墮 若不作方便道。由彼前彼人如上問。
比丘如上答。與物取者。無罪 若受寄者言。任意
去。設能破我。如破多羅樹。亦不與汝一錢此樹斷即死。顯
死也不與。比丘爾時應到物主邊語令自知。此物莫使

失。若是物主言。我先施比丘。隨方便更索。比丘爾
時得如前三反語索六反默然住。


十誦律云。若六反默立不得衣。是比丘語衣主巳。
[006-0383a]
有餘因緣。到執事人處。若問何故來。答言。我有餘
事故來。若言。持是衣去。答言。我巳語衣主。汝自往
共分了。若言。但持衣去。我自解語衣主。爾時受衣
持去。無犯。


善見律云。若不口語索得。十二默然求。若一語索
破二默然。二語索破四默然。乃至六語索破十二
默然 若使者付執事人衣直巳。不報比丘。比丘
不得就執事人求索衣。若得衣。突吉羅。


根本律云。若苾芻遣使報巳。彼執事人來作是語。
聖者可受此衣價。苾芻應報言。此衣價我巳捨訖。
汝當還彼送衣來處。如是報者善。若取衣者。捨墮
 若執事人言。聖者可受此衣價。彼之施主我共
平章。令其心喜。若如是者。取衣無犯。


此戒大乘同學。以護譏嫌。增他淨信。】


第十一乞綿作具戒



「若比丘雜野蠶綿。作新臥具。尼薩耆波逸提。」


【緣起 佛在曠野國。時六羣比丘作新野蠶綿臥
具。彼索未成綿。或索巳成綿。或索巳染。或索未染。
或新或故者。至養蠶家語言。我等須綿。報言。小待。
須蠶熟時來。六羣比丘在邊住待。看彼曝繭。時蠶
蛹作聲。居士譏嫌。諸比丘聞知白佛結戒。此是性
罪。由殺諸生命。增長貪求。廢自善品。損他正信。制
斯學處。乃初篇殺根本種類。


釋義 律云。雜者若劫貝。若拘遮羅乳葉草。若芻
[006-0383b]
摩。若麻野蠶綿者僧祇律云憍奢耶有二種。一者生細絲也。二者作紡絲也。作
新臥具者根本律云。新有二種。一謂新造。二謂新得。此中取新造臥具者。氈褥也。此有二
種。一者貯褥。二者衧成。皆不聽用 薩婆多論云。以綿作衣。此有二種。一擘綿布貯。如作氈法。二以綿作
縷。織以成衣。作此二衣。名作敷具。敷具者。非獨臥具。乃衣之都名也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自用雜野蠶綿。作新臥
具成者。捨墮 作而不成者。突吉羅 若語他人
作成者。捨墮 作而不成突吉羅 若為他作成
不成。盡突吉羅。


此應捨。是中捨者。若以斤斧細斬和泥。若塗壁。若
塗埵。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情存貪愛。二心無慈愍。
三臥具巳成。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不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
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得巳成。若以斧剉斬和泥。塗壁
埵。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若作三衣。若經若緯。若中若邊。
若間紃。若緣若褋。若補作成捨墮。受用越毗尼罪
 應僧中捨。僧不應還。亦不得餘用。正得敷地。及
作遮向簾帳幔。


五分律云。應捨與僧不得捨與餘人。僧以敷地。或
敷牀座。除捨褥比丘。餘一切僧隨次坐臥。雖不使
人作他施而受。亦捨墮。


此戒本律制嚴。而無僧中捨法。名曰自壞捨。自壞
[006-0383c]
捨者。以斧斬壞臥具之時。貪愛業心隨斧下斷。令
永不復興。故名自壞捨。僧祗雖許捨入僧中聽眾
畜用。然用中之別未顯五分。唯除捨褥人。餘隨坐
臥則剪除貪愛。惜護檀施。事義了然。故今捨法宜
准五分。南山云。犯過衣財。如律所斷。或永棄捨。或
永入僧。葢斯之謂。於作持中明。


此戒大乘為利攝眾生。故聽得畜。但不得自用。當
護慈體。廣運悲心。


引證 緇門警訓引央掘經云。繒綿皮物。若展轉
來離殺者手。施持戒人。不應受者。是比丘法。若受
者非悲。不破戒。


涅槃經云。皮革履屣憍奢耶衣。如是衣服悉皆不
畜。是正經律。


楞嚴經云。若諸比丘不服東方[糸*系]綿絹帛。及此土
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於世真脫。酬還宿
債。不遊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為彼緣。


附考 資持記云。巳前律制但據蠶家。大教轉來
不許受用。乃知聲聞行劣。但取離非。菩薩慈深。遠
推來處。離殺者手。無非殺來足踏坐具也身披三衣也
皆霑業分。非大士可忍。豈比丘所宜請考經文。少
懷信仰。廣敘利害。見章服儀。離殺手者非蠶家故。
不受者應法。大小俱順。故受者非悲。違大順小故。
小從大出。望制雖順。約義還違。故知持戒行慈。方
符聖旨。縱情受用。全乖道儀。故章服儀云。且自非
[006-0384a]
悲之語。終為永斷之言。據此為論。頗彰深切。次引
涅槃。乃終窮囑累。決了正教。明文制斷。何得遲疑。
據僧傳中所敘。南嶽道休二師不衣綿帛。並服艾
絮。故南山律師云。佛法東漸幾六百載。唯斯衡嶽
慈行可歸。】


第十二黑毛作具戒



「若比丘以新純黑羺羊毛。作新臥具者。尼薩耆波逸
提。」


【緣起 佛在毗舍離城獼猴江側樓閣講堂。諸離
車子多行邪婬。以純黑羊毛作氈。被體夜行。使人
不見。時六羣比丘效而作之。諸離車語言。我等為
婬欲故作。汝等作此何為耶。諸比丘聞巳白佛。佛
故為僧結戒。由愛上色。復求細軟。廢業長貪。遮無
利益故。制斯學處。


釋義 律云。純黑者。或生黑。或染黑。羺羊毛者羺耨
平聲。羺䍲乃胡羊之名。其毛最軟極細。如此方羔羊之絨毛也䍲音倪 薩婆多論云。此國黑羊毛貴故。
不聽黑羊毛作衣法。亦有二種。一以黑羊毛擇治布貯作細氊。二作縷織成作衣。此二種衣盡名敷具。此
羊毛得作三衣。盡中受持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自以純黑羺羊毛。作新
臥具。成者。捨墮 作而不成者。突吉羅 若教他
人作成者。捨墮 作而不成。突吉羅 若為他作
成不成。皆突吉羅。


此戒捨懺還臥具等法。作持中明。於僧中捨臥具
竟。若不還。若教莫還。若作淨施。若遣與人。若數數
[006-0384b]
敷壞者。盡突吉羅。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有貪慢心。二是純黑羺
毛。三作具巳成。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不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
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得巳成者。若割截壞。若細薄揲
作兩重。若以作褥。若作枕。若作方小坐具。若作臥
氈。或作襯鉢內氈。或作剃刀囊。或作帽。或作襪。及
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根本律云。苾芻撩理羊毛時。若於一片。若
於小團。若大聚。或披或擘。或以弓彈。而作敷具。作
時惡作罪。竟時得捨墮。


薩婆多論云。若以駝毛羖羊毛牛毛。若芻麻衣劫
貝衣褐衣欽婆羅衣合作者。皆突吉羅。作衣下至
四肘捨墮。


十誦律云。若為塔作。為僧作。不犯。


此戒大乘同學。義如野蠶臥具。】


第十三減分作具戒



「若比丘作新臥具。應用二分純黑羊毛。三分白。四分
牻。若比丘不用二分黑。三分白。四分牻。作新臥具者。
尼薩耆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國祗園精舍。時六羣比丘以純
白羊毛作新臥具。諸居士皆譏嫌。謂沙門釋子似
王若大臣西域國風。唯王及大臣長者著上好貴價細白疊衣。以表尊貴。餘無敢著。諸
[006-0384c]
比丘聞知白佛結戒。亦同前。由愛上色等。制斯學
處。


釋義 文分二節。作新臥具下明其正制。若比丘
不用下結成違犯。律云。白者。或生白。或染令白。牻
色者。頭上毛耳毛脚毛。若餘牻色毛牻音茫。雜毛也 律攝云
頭足腹毛。由頭足腹。是行動處。毛麤惡故。若作四十鉢羅臥具者。二十

鉢羅純黑。十鉢羅白。十鉢羅牻十誦律云。一鉢羅四兩。立世毗曇論
云。一波羅一兩。或稱之大小。故譯不同。今准十誦。則四十鉢羅重十斤。應用五斤黑。二斤半白。二斤半牻

若作三十鉢羅。二十鉢羅臥具者。准此斤兩。以黑
色兩分。白牻各一分此據黑者難得。白者次難。牻者易求故。又黑白是細軟貴
物。長自恣情。牻者體麤。原非貴價。不增巳欲也


結罪 是中犯者。若不以二分黑三分白四分牻。
自作新臥具。成者。捨墮 作不成。突吉羅 若使
他人作成。捨墮 作不成。突吉羅 若為他人作
成不成。皆突吉羅。


此戒捨懺還臥具等法。於作持中明。若捨竟不還
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有愛好心。二分兩違教。
三作具巳成。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不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
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依制作。若白不足。以牻足之。若
作純牻者。若得巳成者。若割截。若作壞色。若作枕
氈褥。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006-0385a]


會採 僧祗律云。多用黑毛而作等想等。用作減
想而更益。若自作若使人作成者捨墮。受用越毗
尼罪 多用白毛而作等想等。用作減想而更益。
得罪亦爾 少用下毛即牻毛也而作等想。得罪亦爾
十誦律云。用黑者乃至多一。兩捨墮 用白者乃
至多一。兩突吉羅 用牻者乃至減一。兩捨墮
 律攝云。或黑者易得。餘色難求。斤數減增並成。無
此約地土所產。觀境隨開


此戒大乘同學。外息世譏。內護僧制故。】


第十四減年作具戒



「若比丘作新臥具。持至六年若減六年。不捨故。更作
新者。除僧羯磨。尼薩耆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衛國。時六羣比丘嫌
臥具。或重或輕或薄或厚不捨故。更作新者。彼如
是常營求臥具。藏積眾多。知足比丘白佛。此初結
戒也。後時一比丘得乾痟病。為小因緣。欲遊人間。
彼思世尊結戒。臥具持至六年。若減六年不捨。故
更作新。即犯戒。我有糞掃臥具。重不堪持。行當云
何。諸比丘白佛。佛聽僧與彼白二羯磨。作新臥具。
故如除僧羯磨之語。此第二結戒也。為遮不樂用。
故愛新好者。制斯學處。


釋義 文分三節。作新臥具持至六年此明創制。
若減六年不捨故。更作新者結成所犯。除僧羯磨
此明隨開。減六年者僧祗律云。不滿六夏也 根本律云。雖情不樂。應持滿六
[006-0385b]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減六年不捨。故更作新
臥具。成者。捨墮 作而不成。突吉羅 若使他人
作成者。捨墮 作而不成。突吉羅 若為他人作
成不成。皆突吉羅。


此戒捨懺還臥具及與羯磨作具等法。於作持中
明。若捨臥具竟不還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有貪畜心。二持不滿
年。三非羯磨聽許。四作巳成。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不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
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僧聽及滿六年。減六年捨。故作新
者。若復無更自作謂無故者。或失或壞等緣。若他作與。若得巳
成者。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故氈現前。若捨更作犯氈即臥具
氈現前不捨作。亦犯 故氈不現前若捨作。亦犯
 故氈不現前不捨作新成。皆捨墮 受用。越毗
尼罪。


根本律云。若苾芻於此年中。作新敷具。即於此歲。
更復造餘造。第二時得惡作罪。成犯捨墮。初造者
無犯 雖非同年。於第二歲。更作餘褥。如是三四
乃至五年。更造新者。得罪同前 若於此年中。造
新敷具未了。更復造餘。若俱了時。云我持前捨棄
於後。或可持後捨棄於前。後犯捨墮。先造無犯。
[006-0385c]


若初作未了。於第二年。乃至三四五年。若俱了時。
捨持前後得罪亦如是。


善見律云。除僧羯磨者。若病未差。得隨意作。若病
差巳更發。不須更羯磨。得用先羯磨。


僧祗律云。是老病比丘僧羯磨巳。應當自疏記失
受持故。氈年月日數病差巳。還受持此。故氈從前
滿六年。若是比丘病差。不還補六年。捨墮。


此戒大乘同學。愛惜信施。降伏貪愛故。


附考 根本律云。佛在曠野林住處即曠野國。是時嚴
風勁急。苾芻患寒。知事諸人所有敷具。皆六年持。
由制戒故不敢造新。由忍寒故所有營作悉皆停
息。佛知巳告阿難言。凡諸知事營作。苾芻畜其敷
具。雖未滿六年。不免寒者。彼苾芻應從僧伽乞。六
年內更作敷具。聽僧伽與彼白二羯磨。若其僧伽
體知。彼人是可信者。即與其法。或令持舊敷具來
至僧中。若太長者即應截却。若太短者以毛添之。
太寬太狹准事撩理。若有破處應將毛補。若皆破
碎不堪修補者。僧應與法作白羯磨。】


第十五不貼作具戒



「若比丘作新坐具。當取故者。縱廣一磔手。貼著新者
上。壞色故。若作新坐具。不取故者。縱廣一磔手。貼著
新者上。用壞色故。尼薩耆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國給狐獨園。時世尊遣人請食。
諸佛常法。諸比丘受請後。徧行諸房。見故坐具處
[006-0386a]
處狼籍。無人取攝。乃令諸比丘作新坐具。取故者
縱廣一磔手。貼著新者。上以壞色故。六羣比丘不
依佛教。世尊種種呵責巳。與僧結戒。為欲遮其輕
賤心故。制斯學處。


根本律云。世尊有因緣。不赴請處。遣人請食。一為
宴默而居。二為諸天說法。三為觀察病者。四為看
諸臥具。五為苾芻制戒。


僧祗律云。世尊以五事利益故。五日一按行僧房。
一者聲聞弟子不著有為事不。二者不著世俗言
論不。三者不著睡眠妨行道不。四者觀病比丘不。
五者為年少出家比丘。見如來威儀庠序。起歡喜
心。


釋義 文分二節。若作新坐具當取故者下明其
正制。若作新坐具不取故者下結成所犯。律云。作
新坐具時。若故坐具未壞。未有穿孔。當取浣染治
牽挽。令舒裁割取。縱廣一磔手。帖新者上。若貼邊。
若中央壞色故根本律云。為壞色者。欲令受用時。得其堅牢故 坐具者。謂坐時或
臥時敷以坐臥。亦云隨坐衣為護身。護衣護臥具。故聽畜之。梵語謂之尼師壇。亦云尼師但那也


結罪 是中犯者。不取故者帖新者上用壞色故。
而更作新坐具。成者。捨墮 作而不成。突吉羅
 若令他作成。捨墮 作不成。突吉羅 若為他作
成不成。皆突吉羅。


此戒捨懺還坐具等法。於作持中明。若捨竟不還
等。得罪如上。
[006-0386b]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恣縱貪愛。二違制不貼。
三作新巳成。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不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
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裁取故者帖新者上壞色故。若彼
自無得更作新者。若他為作若得巳成者。若純故
者作。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根本律云。若以故者徧覆新者。若總破碎。
不堪補貼新者。無犯 時諸苾芻不將坐具向餘
處宿。謂犯離衣。佛言我制苾芻不應輙離三衣而
宿。非謂坐具。然諸苾芻不應故心。而不持去忘念
者。無犯 苾芻不應無坐具。輙出外行。違者。越毗
尼罪。


十誦律云。不應受單尼師壇單作則不堪久用。以減施福故。不應
離尼師壇宿。


勒伽論云。若離宿不須捨。但作突吉羅悔過。


律攝云。尼師但那應兩重作疊為三分。應截斷作
葉。與三衣葉同。


此戒大乘同學。


引證 善見律云。故者下至一經坐。是名故也。四
邊隨取一邊。或方或圓。取帖新者上。若不能帖細
擗雜新者上。亦得。


戒因緣經云。取故者緣。四邊以亂其色。


薩婆多論云。取故敷具。最長者廣中取一磔手。長
[006-0386c]
裂隨廣。狹分作緣。周帀緣之。


五分律云。取故者貼新坐具。四角。


附考 詳稽諸部。作尼師壇。令以故者緣於四邊。
帖於四角。葢為壞色去好故。堅牢久用故。為護身
衣臥具故。為止貪重惜信施故。今時作具皆取雜
色。新財緣帖四邊四角者。愈增貪好之心。過費信
施之物。況復妄謂四角。而為四天王耶。


南海寄歸內法傳云。禮拜敷具。五天所不見行。然
律制所須者。但擬眠臥之時。護他氈席。若用他物
新故。並須安替代也。如是巳物。故則不須。勿令污染。
虧損信施。非為禮拜。南海諸僧人持一布長三五
尺。疊若食巾。禮拜用替。膝頭行時。塔在肩上。西國
苾芻來見。咸皆莞爾而笑也。准寄歸所論。疑是
五竺邊僧。昔時先入華夏。訛規遺效。久習成風。倘
入叢林。不免隨眾。要知展具禮拜。非律正制。若作
敬重法衣想。庶宥違教之愆。原夫禮拜意在自卑。
以表至敬。理無敷具。盛體而自重也。然更有無慚
之輩。揀好紬綾。配色衒美。而令侍者展敷撩衣。以
禮大聖。若此乃慢上惑愚。其罪何以逃之。】


第十六遠持羊毛戒



「若比丘道路行得羊毛。若無人持得自持。乃至三由
旬。若無人持自持過三由旬。尼薩耆婆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時䟦難陀道路行。
多得羊毛。貫杖頭上擔行。諸居士見。皆共嫌貴言
[006-0387a]
沙門釋子云何販賣羊毛。諸比丘聞巳。白佛結戒。
因譏嫌故。制斯學處。


釋義 文分二節。在道路行得羊毛下明其正制。
若無人持自持過三由旬下結成所犯。律云。若在
道路行。若在住處。得羊毛須者應取或他施得。或糞掃得。若
無人持謂無淨人及餘白衣得自持。乃至三由旬大約百里之途。若
有人持。應語被人言。我有此物。當助我持。乃至彼
比丘於中間不得助持謂既有淨人為持。比丘自不得於中路復助彼持。而
輕僧體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自持過三由旬。捨墮。


令餘人持。若於中間助持。突吉羅。


若令比丘尼持過三由旬。突吉羅 若令式叉摩
那沙彌沙彌尼持過三由旬。突吉羅 除羊毛。若
持一切草葉麻等過三由旬。突吉羅 若復擔餘
物著杖頭行者。突吉羅。


此戒捨懺還羊毛等法。於作持中明。若捨竟不還
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是羊毛。二自持過制。三
心有貪著。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不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
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持至三由旬。若減三由旬。若有
人與持中間。更不助擔。若使比丘尼及下三眾擔
三由旬。若擔毳裝獸毛褥細者毳繩。若擔頭項脚毛。若
[006-0387b]
作帽。若作裹革屣。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若比丘持羊毛著道行。至一由
延有所忘。還取取巳。還至本處。即滿三由延。不得
復過過者。捨墮 若一由延半忘物得還。還巳不
得復去去者。捨墮 若直行齊三由延。過一脚越
毗尼罪。過兩脚捨墮 若二人各有擔。齊三由延。
巳轉易各復得三由延。三人九由延四人十二由
延。若如是眾多人隨人為限。唯不得更重擔。


五分律云。得使淨人擔。若無人乃聽。自持不得擔。
擔頭戴背負犯者。突吉羅。


此戒大乘同學。】


第十七使尼染羊毛戒



「若比丘使非親里。比丘尼浣染擘羊毛者。尼薩耆波
波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釋翅𢯱迦維羅衛尼拘
律園。時六羣比丘作新臥具。使大愛道比丘尼浣
染擘羊毛染色污手。往禮世尊。世尊見巳。問知其
故。訶責六羣。此初為僧結戒也。是後諸比丘各自
有疑。不敢使親里尼浣染擘羊毛。佛更開之。故有
第二結戒也。由自貪愛。廢他正修。制斯學處。乃初
篇婬根本種類。


釋義 律云。非親里如上浣者。下至一入水染者。
乃至一入染汁擘者。下至以手擘一片擘音伯。撝也。分擘也。
謂分析揀理

[006-0387c]


結罪 是中犯者。若使非親里尼浣染擘羊毛。各
一捨墮 若彼浣染而不擘。二捨墮。一突吉羅
 若浣不染而擘。二捨墮。一突吉羅 若不浣而染
擘。二捨墮。一突吉羅 若彼不浣染擘。三突吉羅
 使非親里沙彌尼式叉摩那浣染擘。突吉羅
 此戒捨懺還羊毛等法。於作持中明。若捨竟不還
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是羊毛。二是非親里尼。
三如語作竟。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不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
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使親里比丘尼浣染擘。若為病人
浣染擘。若為眾僧為佛為塔浣染擘。及最初未制
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根本律云。若於尼作非親想。或復生疑令
作三事。撩理羊毛。並得惡作。


此戒大乘同學。


附考 薩婆多論云。與諸比丘結戒者。為增上法
故。若諸尼眾執作浣染。廢息正業。則無威德。破增
上法。又為止惡法。次第因緣又為二部眾。各有淨
法。】


第十八受金銀戒



「若比丘自手捉錢。若金銀。若教人捉。若置地受者。尼
薩耆波逸提。」
[006-0388a]


【緣起 佛在羅閱城靈鷲山中。時城中有一大臣。
與䟦難陀親舊知識。彼於異時。大得猪肉。即敕其
婦留分與之。時城中節會。日作眾伎樂。竟夜不眠。
時大臣兒亦在其中。竟夜不眠。饑乏問母。有殘肉
不。母言肉盡。唯有䟦難陀分在。兒即取五錢。與母
言。持此錢更市肉與之。此肉與我。晨朝䟦難陀著
持衣鉢。詣大臣家。就座而坐。時大臣婦語其故。䟦
難陀言。若為我故可與我錢。不須肉。彼即置錢於
地與。時䟦難陀持錢寄市肆而去。王臣居士皆共
譏嫌言。沙門釋子不捨金銀錢寶。時有珠髻大臣。
而具威勢。善能解釋。令諸人眾殄息譏嫌。歡喜信
解。即往禮佛。以此因緣啟白。佛告大臣。如汝所說。
於正法中。多有所益。無有違失。何以故。沙門釋子
捨離珍寶。不著飾好。若應捉金銀錢寶。則應受五
欲。若受五欲。非沙門釋子法。若見沙門釋子。以我
為師。而捉金銀錢寶。則決定知非沙門釋子。當知
日月有四患。不明。不淨。不能有所照。亦無威神。云
何為四。阿修羅烟雲塵霧是日月大患。沙門婆羅
門亦有四患。不明。不淨。不能有所照。亦無威神。云
何為四。不捨飲酒。不捨婬欲。不捨手捉持金銀。不
捨邪命自活。諸比丘聞其中有少欲知足者。嫌責
䟦難陀巳。白佛結戒。此是遮罪。為止誹謗故。為滅
鬬諍故。為成聖種故。制斯學處。乃初篇盜根本種
類。
[006-0388b]


釋義 律云。錢者上有文象其錢外圓象天。內方象地。以國王之號居
中。以象天地生人也。金銀者薩婆多論云。重寶金銀牟尼真珠珊瑚硨磲瑪瑙。此諸寶等。若
作若不作。若相若不相作者以寶作諸器物。不作者但是寶。不作器物。相者作器寶。或作字相。或作印相
不相者。不作器寶。不作字相。不作印相。教人捉者教人為巳捉。置地受者

不從他手授。而得他置地時受取。雖非自捉。亦非教人捉他置地而受。皆由貪畜心故。是以俱制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自手捉金銀若錢。若教
人捉者。若置地受。皆捨墮。


此應捨。是中捨者。若彼有信樂守園人。或優婆塞
當語言。此是我所不應。汝當知之此是對俗捨寶法。對彼俗人。如
是捨巳。其墮罪對一淨比丘說悔。於作持中明。若彼人。取還與比丘者。比

丘當為彼人物故。受敕淨人使掌之。若得淨衣鉢
尼師壇鍼筒。應持[卯/貝]易受持之此作他物想。毫無自畜心。縱得衣物。
名曰為淨。仍須持向同梵行者。是何物應換。何物受持。而令淨之。更淨者葢為蕩盡貪愛之念。不存金銀
之想也。若彼優婆塞取巳。與比丘淨衣鉢尼師壇鍼

筒。應取持之此是俗還寶法。由彼淨人知法取巳。見比丘所闕衣具。即為造送比丘得
之。不必貿易。此乃合時。清淨即便受持。若彼取巳不還者。令餘比丘

語言。佛有教為淨故。與汝應還彼比丘物此是俗不還寶
法。言佛有教者。謂是佛制而令比丘方便淨寶之法。非實與汝爾。若餘比丘不語

者。當自往語言。佛有教為淨故與汝。汝今可與僧。
與塔。與和尚。與同和尚。與阿闍黎。與同阿闍黎。與
諸同學親舊知識。若還本主。何以故。不欲使失彼
信施故。若不語彼人知是看是者。突吉羅知是看是即說
淨法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有貪慢心。二是金銀

錢寶三非淨語受持。
[006-0388c]


兼制 比丘尼捨墮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
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語言知是見是。若彼有信樂守
園人。乃至不欲令失彼信施即上捨中全文。及最初未制
戒等。是為不犯。


第三分云。有比丘在塚間得錢。自持來。佛言不應
取。彼比丘須銅。佛言打破壞相。然後得自持去。


會採 僧祗律云。病人得使淨人畜莫貪著 若
犯捨墮物。僧中捨巳不得還。彼比丘僧亦不應分。
若多者應著無盡物中無盡物即四方招提物也。所生息利。得
作房舍中衣即僧房臥具帳幔。不得食用 比丘凡得錢。
及安居訖。衣直不應自取。當使淨人知。若無淨人
指脚邊地。語言是中知著地巳。自用草葉磚瓦等。
遙擲覆上。待淨人來令知 隨國土中所用。若銅
錢鐵錢胡膠錢皮錢竹籌。悉不應捉 或有國土
所用。相不成就。或相成就。國土不用。捉者。皆越毗
尼罪 國所不用。相不成就。作銅鐵捉。無罪。


五分律云。僧應白二羯磨差。一比丘作棄金銀及
錢人。彼比丘應棄此物。著坑中火中流水中曠野
中。不應誌處。若捉著餘處。不得更捉。彼比丘不應
問僧。此物當云何。僧亦不應教作是作是 若不
棄不問。而使淨人貿僧衣食與僧。僧得受。若分者。
唯犯罪人不得受分 不犯者。雖施比丘。比丘不
知淨人受之。為買淨物 有諸比丘欲遠行從長
[006-0389a]
者索道糧。彼即使人賚金銀錢物送之。既至所在
所。長甚多。使還白主。主言我巳為施。不應還取。汝
可持至僧房施僧。佛言聽淨人為僧受之。以易僧
所須物。諸比丘不應知事。


十誦律云。自手取寶。若少應棄。若多設得同心。淨
人應語言。我以不淨故不應取。汝應取。淨人取巳。
語比丘言。此物與比丘。比丘言。此是不淨物。若淨
當受 若不得同心淨人。應作四方僧臥具。應入
僧中言。諸大德。我自手取寶。得波逸提罪。我今發
露。不敢覆藏。悔過。僧應問。汝捨是寶不。答言巳捨。
僧應問。汝見罪不。答言見罪。僧應語言。後莫復作
 若言未捨。僧應約敕令捨。若不約敕。一切僧得
突吉羅罪 若約敕而不捨。是比丘突吉羅。


根本律云。若為修營房舍等事。應求草木車乘人
工。不應求金銀錢等 若捉方國共所用錢。犯捨
墮 若捉非方國所用錢。得惡作罪 若捉赤銅
鍮石銅鐵鉛錫者。不犯 若有他施衣價。欲須便
受。受巳即作彼人物心。而持畜之。應委寄淨人使
持。不應自捉 若無淨人持物。對一苾芻。作如是
語。具壽存念。我某甲得此不淨物。我當持此不淨
之物。換取淨財。如是三說隨情受用。勿致疑心
 若復僧寺有賊。驚怖所有墖僧金銀錢寶。應牢藏
舉。方可移去。若無深信。淨人居士應使求寂。求寂
亦無。比丘自手穿坑藏舉。如我為難。所開事者難
[006-0389b]
去之後。則不應行。


律攝云。若他物自他物得墮無捨自他物謂共他人者。若夏
坐時安居。施主持衣價。與苾芻眾。即作委寄。此施
主心而受取之。諸苾芻應求敬信人。若寺家淨人。
若鄔波索迦為淨施主此乃請金寶穀米淨施主法。於作持中明。苾芻
若得金寶等物。時作施主物想。執捉無犯。擬相去
遠。得不淨物。遙作施主物心持之。乃至施主命存
巳來。並皆無犯 若無施主可得者。應持金銀等
物。對一苾芻言。具壽存念。我苾芻某甲得此不淨
財。當持此不淨財。換取淨財。如是三說應自持舉。
或令餘人舉之按懷素師所集四分僧羯磨中。亦釆取此法。今在東震末世。誠為易
行方便。是故作持之中遵奉此也。若苾芻於行路中。得金銀等。為

道糧故。應自持去。或令淨人等及求寂持去。應知
求寂於金銀等。但制自畜。不遮執捉。


此戒大乘為眾生故聽受。然須淨人掌舉。設無淨
人者。必也心無染著。存施兩田自捉可爾。若貪心
自畜。不行利濟。即是多欲不知足。名染污犯。


引證 緇門警訓引鈔云。一田宅園林。二種植生
種。三貯畜穀帛。四畜養人僕。五養繫禽獸。六錢寶
貴物。七氈褥釜鑊。八象金飾牀及諸重物。此之八
名經論及律盛列通數。顯過不應。又律經言。若有
畜者非我弟子。五分亦云。必定不信我之法律。由
此八種。皆長貪壞道。污染梵行。有得穢果。故名不
淨也。乃至云。律中在事。小機意狹。故多開畜。涅槃
[006-0389c]
經云。若諸弟子無人供須。時世饑饉。飲食難得。為
欲護持。建立正法。我聽弟子受畜金銀車乘田宅
穀米。[卯/貝]易所須。雖聽受畜。如是等物。要須淨施篤
信檀越。會正記云。上明大乘機教。俱急下明小乘
機教。俱緩律在事者。違事故輕。則顯經宗於理。違
理故重。小機意狹。不堪故開。反上大乘堪任故重。
世人反謂小乘須戒。大教通方。幾許誤哉。


附考 善見律云。受施用有四種法。一者盜用。若
比丘無戒依。僧次受施飲食。是名盜用。二者負債
用。若比丘受人飲食衣服房舍牀席臥具。若有聰
明智慧信心出家者。至受食時。口口作念。乃至受
用臥具。亦應作念。若鈍根者未食時作一念。受用
衣時。應朝先作一念。若不為障寒障熱障慚耻而
用衣。若不為饑渴病疾而受飲食湯藥。是名負債
用。若受飲食衣服。不先作念。突吉羅。三者親友用。
謂七學人受用施物。如子受父物無異。是名親友
用。四者主用。謂真人羅漢受用施物。於四種受用
中。盜用最惡。


復有四種受用。一者有慚愧用。謂無慚愧人親近
有慚愧人受用。無罪。二者無慚愧用。謂有慚愧人
親近無慚愧人。是名無慚愧受用。得罪。有慚愧人
親近無慚愧人。後必隨其作惡。故名無慚愧人。無
慚愧人親近有慚愧人。必當改惡修善。是名有慚
愧人。三者有法用。謂有慚愧人依法而得。四者無
[006-0390a]
法用。謂無慚愧人不依法得。如得此物。如得毒藥
無異。


僧祗律云。有一比丘將一沙彌。歸看親里。路經曠
野中。有非人化作龍形右遶。沙彌散華。讚言善哉。
大得善利。捨家出家。比丘到親里家問訊巳。欲還
時。親里婦言。汝今還去。道過多乏。可持是錢。市易
所須。沙彌受取。繫著衣頭中。道非人復化作龍左
遶。沙彌以土坌上。說如是言。汝失善利。出家修道。
而捉錢行。沙彌便啼。比丘顧問其故。答言。我不憶
有過。無故得惱。師言。汝有所捉耶。答言。持是錢來。
師令棄巳。非人復來。如前供養。比丘以是因緣白
佛。佛言從今不聽沙彌持金銀錢。若比丘使沙彌
最初捉金銀錢者。越毗尼罪。若見沙彌先巳捉後
使捉者。無罪。】


毗尼止持會集卷第六



音義



舍衛城
或云舍婆提。此翻聞物。謂寶物多出此
城。又翻豐德。天台云。舍衛城又名舍婆提者。昔有
二仙。弟名舍婆。此云幼小。兄名阿䟦提。此云不可
害。合此二人以名城也。善見律云。舍衛者見道士
名也。昔有道士。居住此地。往古有王。見此地好。就
道士乞為立國。以道士名。號為舍衛。又名多有。謂
[006-0390b]
諸國珍寶及雜異物歸聚此國。故名多有。西域記
云。室羅伐悉底國。舊云舍衛國。譌也。中印土境。周
六千餘里。宮城周二十餘里。穀稼豐氣序和。風俗
淳質。篤學好福。是勝軍大王所治國都也。


䟦難陀
此翻賢喜。或云優波難陀。或云鄔波難
陀。此翻近喜。於六羣中。最為貪者。



音智。


近圓
即受具足戒也。圓謂涅槃。若能受持二百
五十淨戒為因不毀。則近於涅槃果。


襆物頃
上音僕。帊也。帛三幅曰帊。頃乃俄頃。謂
似以帊裹物之少頃也。


蠶蛹
蠶絲蟲也。三俯三起。二十七日而老。黃帝
元妃西陵氏。始養蠶為絲。下音勇。繭蟲也。蠶化為
蛹。蛹化為蛾。


拘遮羅
未見翻譯。恐即具蘚摩。此云華。


間紃
間去聲。紃音巡。紡縷也。


南岳道休二師
南岳慧思禪師少以慈恕。聞於
閭里。常夢梵僧勸出俗。乃辭親入道。及稟具常習
坐禪。得宿命通。後悟法華三昧最上乘門。於陳光
大六年。將四十僧。徑趨南岳。乃告曰。吾寄此山。止
期十載。必事遠遊。師習慈忍。奉菩薩三聚戒。衣服
率布。寒則加之以艾。
釋道休恒以頭陀為業。住
雍州新豐福緣寺南曬山幽谷。結草為庵。一坐七
日。乃出其定。出山乞食。施說禁戒。誨人慈善。如是
[006-0390c]
積四十年。貞觀三年夏內依期不出。端拱而卒。然
休師出家巳來。常伹三衣。不服繒纊。以傷生也。所
著布衣積有年稔。塵朽零破。見者心寒。南山宣律
師云。余曾參翻譯。親問西域諸僧。皆以布氈而為
袈裟。都無繒絹者。縱用以為餘衣。不得加受持也。
其龜茲於遁諸國。見今養蠶。唯擬取綿。亦不殺害。
故知休之慈救。與衡岳同風。


離車子
善見律云。往昔波羅奈國王夫人。懷姙
月滿。生一肉段。無有手足。恐王見知必生惡賤。即
取盛貯器。中打金作薄。以朱砂書。題云是波羅奈
國王夫人所生。葢覆器頂。以王印印之。使人送放
江中。棄江流巳。諸鬼神營護。使無風浪飄沒。爾時
有一道士。依止牧牛人。住於江邊。道士清朝往江
邊。澡面遙見此器。近巳而取。又見金薄朱字。復見
王印印之。便開器看。唯見一肉段。而作念云。若是
死肉。久應爛臭。必有異相。取將歸住安於好處。過
半月巳。而成兩片。復經半月。二片各有五胞。又却
後半月。一片成男。如黃金色。一片成女。如白銀色。
道士見如是瑞相巳。心生愛重。如自生子。以慈心
力故。兩手母指自然出乳。一指飲男。一指飲女。乳
入子腹。譬清水入摩尼珠。內外明徹道士號兒。名
離車子。此翻皮薄。亦名同皮。後時牧牛人來乞道
士。迎此二子供養。年十六歲。又見地平博處。縱廣
一百由旬。起立舍宅。以男立為王。女為夫人。於後
[006-0391a]
女人生兒。王子漸多。復各開立舍宅。造諸園池。故
號毗離城。為離車子所居。而離車是其種姓。正音
應云栗呫婆。此云仙施王種也。


狼藉
狼乃獸名。似犬銳頭白頰。高前廣後。其性
多貪。故曰貪狼。蹂攉其草。使之雜亂。故曰狼藉。


釋翅𢯱迦維羅衛尼拘律園
釋翅𢯱此云能也。
迦維羅衛此云赤澤。總謂能仁住處赤澤城也。鼻
奈耶云釋翅𢯱者。釋種也。迦維羅衛。亦云迦毗羅
衛。又翻赤澤。又翻黃頭。
尼拘律如大房戒釋。此
園在赤澤城南三四里。是釋迦如來成等正覺巳。
還國見父王為說法處。時淨飯王知佛不住王宮。
即於此園造大寺院。如祗陀林。等無有異。迎佛歸
國。於此而住。佛即於此度八王子。及五百釋種出
家入道。八王子者。除第九優婆離是也。


珠髻大臣
或云寶髻。或云如意頂髮。其義一也。
梵語摩尼。此云如意珠。摩尼是寶之總名。此大臣
是王舍城聚落主。


日月四患
謂阿修羅烟雲塵霧四種也。或為五
患。以烟雲分為二患。如毗婆沙論云。日月輪五翳
所翳。不明。不照。不廣。不淨。一雲如盛夏時。有少雲
起。須臾增長。徧覆虗空。障日月輪。俱令不現。

烟如林野中焚燒草木。率爾烟徧覆虗空。障日月
輪。俱令不現。
三塵如亢旱時。大風旋擊。囂塵卒
起。徧覆虗空。障日月輪。俱令不現。
四霧如秋冬
[006-0391b]
時。山河霧起。又聞外國雨初晴時。日照川原。地氣
騰湧。雰霏布散。徧覆虗空。障日月輪。俱令不現。


五阿修羅與天鬬時。天用日月。以為旗幟。由日月
威天。常勝彼時。阿修羅常心忿。日月欲摧滅之。由
諸有情業增上力。盡其智術不能摧壞。遂以手遮。
令暫隱沒。亦名曷邏呼。阿素洛曷邏呼。是阿修羅
名也。


鍮石
銅似金也。



青金也。有銀處有之。


七學人
謂四向及初二三果人。三界煩惱未斷
盡。故名七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