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k0220 律宗會元-宋-守一 (master)



律宗會元卷第二止戒體終


出家修道理觀為本



事鈔沙彌篇。業疏受戒篇。約教攝機。觀列三位。意使初入道人。所修諸行。莫不皆以理觀。而為本焉


事鈔下四云。但出聖道。無始未曾。皆由着世。慣習難捨。
今既拔俗。必行聖業。經中乃多。要分三位。一者小乘
人行。觀事生滅。知無我人。善惡等性。二者小菩薩行。
觀事生滅業疏云。觀事是空。無我人。善惡等相。三者大菩
薩行。觀事是心。意言分別。故攝論云。從願樂位。至究
竟位。名觀中。緣意言分別為境。離此無別餘法業疏文同。
不錄


明上三觀境觀及理



資持下四云。三觀並云觀事者。事即是境。心依境起。隨
[002-0019b]
境立觀。謂色心陰入界。有情無情。善惡無記等上明所觀
若論智解。須達諸法。若約時中。觀心為要。隨心所起。
起即是事。若善若惡。三理照之。乃知顛倒。伹有妄計。
本無所有。隨心動用。一切皆空。或推相見性。謂之性
空。即相知幼。謂之相空。達相是心。謂之唯識。猶如夢
事。或推夢想。從何生滅。或知睡夢。當相不實。或知唯
心所變。無別夢事。喻上三觀。略知淺深上明能觀。見理有
二。前二性相雖殊。皆以空為理。 後一以心為理。前
二是權。後一是實。然出家超世。通學三乘。今依業疏。
準開會意。專指佛乘。為出家本矣上總示三理也。又云。以我
人善惡。性本自無。緣會故生。緣散即滅。生滅滅處。名
為空理。即是二乘所至之極。又云。以一切諸法。本唯
一識。一識之外。更無別法。無始妄動。橫計心境有彼
有此。內外差別。窮此差別。皆是意思。妄起取著。由取
著故。妄構名言。是故智者。欲觀唯識。必以意言為所
觀境。皆一識故。是則不離思議。了非思議。即於差別。
達無差別巳上別明性空唯識二理。濟緣二下云。初則見相如實。觀
性本空。次則見相如幻。空華水月。當相即空。不待觀
性。後則觀一切法。唯心所變。心外無法。初觀生滅。滅
巳見空。次觀幻化。生處見空。後觀唯心。生滅幻化。無
非心變。以心生法生。心滅法滅。生滅有相。相如幻化。
二乘小聖。見之為空。然不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故
大菩薩。但了唯心。圓修三觀。不偏性相。故名中道。


小乘三學空慧理行


[002-0019c]


問。何以三學例為理行耶。答。此據內凡初果等人得無漏慧。凡所修行皆理行。如下戒學。令遣執違二障。
義可見也。此文乃疏鈔決同異之文。三乘所修。無非三學。但志有廣狹。觀有偏圓。故分大小也


鈔又云。今通決正。不出三學。一切聖人。無不行此。若
據二乘。戒緣身口通明制也。犯則問心據四分也。執則障礙。是
世善法。違則障道。不免三塗。定約名色。緣修生滅為
理。二乘同觀。亦無諦緣之別。故佛性論云。二乘之人。
約虗妄即前名色觀無常即前生滅等相。以為真如即空理也。慧取
觀照。與定義別體同定是澄寂。慧取照用。故云義別。體空無殊。故云體同。業疏
二下云。故語業命是其道戒。念定方便方便即正精進。義約禪
念與方便。非正禪定。故云義約。正思及見。此為慧觀。四儀緣籌隨事
觀察唯在慧解。慧心一動。隨念追覺。初思後見。見是道

明。斯據法忍。故非凡地上據初果。下約內凡。然分有觸亦稱見
也。故成實云。得世上正見。不生惡道者。即相似無漏。
分斷三塗。通說得也上判三學。何位人修。巳下約義。重明戒定。據其戒定。
義約為言心既緣理則攝〔劍〕。身口自然無惡。澄凝念慮。任運不散。約此二義。名為戒定也。正
斂身心。但緣慧理。無心緣罪。身口不起。故道戒三語業
命也。從此得名。緣理觀度。凝想無漏。約心不散。義名為

禪。故道定三念定方便從此有也巳上明戒定義訖。下明以無漏慧修於戒定。發
無漏功德。名為道行。本唯慧觀。滯漏是障。思擇障本。畢竟無依。

由斯行起。發生無作無作即無漏功德也。即名此業。為道有也。


前引鈔文。約教約相。以分三學。後引業疏。約義約位判攝有歸。問。上明道行三學。何位人修。答。如文所示。
一是初果。二乃內凡。今更私議。修有利鈍。見有頓漸。鈍修頓見。須至初果。方能以理融行。利修漸明。雖在
方便。能以慧蕩。是知此文亦被初心。上明利鈍並據小乘


記文重明境理及教 同前資持下四


[002-0020a]


名色即所觀五陰。一陰是色。四陰屬心。心道冥昧。止
可名通。故總云名。故智論云。一切諸法中。但有名與
色。若欲如實觀。但當觀名色巳上明境。緣修即能觀心。生
滅即所見理。以色心二法。念念生滅。生滅故無常。無
常故無性。無性故空寂。空寂即滅諦涅槃真如之理。
涅槃偈云。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巳。寂滅為樂。
巳上明理聲聞緣覺。乘法雖異。見理是同。聲聞四諦。與緣
覺十二因緣。止是教門開合之異。以理融教。故無別
也。當知苦集。與十二因緣生。並世間因果也。道滅與
十二因緣滅。皆出世因果也巳上明教。佛性論中。大小兩
乘。真如差別。文見第四。彼文續云。此虗妄觀。唯因中
有。果地即無。是故此如小乘真如。因中則成。果中則壞以住
空故。菩薩如者。離於虗妄。約真性以觀真故如大乘真如。此

如於因果中。二處無異。故唯成不壞。是故二乘如者。
逐其定滅。去而不來。菩薩如者。因果恒有。去來不異。
捨因到果。故稱如去。從果出用。故曰如來上並論文


大乘三學唯識道行 先示戒學



此文亦決同異文。一則約教。大戒三聚律儀。則與小同。餘二則與小異。復於律儀。亦有同異。如下可見。二
者約機。若智圓行妙。即於小戒而成大行。不異聲聞。而是菩薩。此與小乘行位無別。位志大觀圓也。若對
在家。志觀則同。行位乃異


事鈔下四云。若據大乘。戒分三品。律儀一戒。不異聲聞。
非無二三有異。護心之戒。更過恒式。業疏二下云。若據
大乘。戒分三品。約義收緣。不異諸律。何以明之。如殺
一戒。具兼三位。息諸殺緣。攝律儀也。常行慧命。攝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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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也。護前命故。即攝眾生。此一既爾。餘者例然。濟緣
二下云。標示三品。即是三聚。出瓔珞經。一攝律儀戒。律
儀禁惡。即斷惡也。二攝善法戒。即修善也。三攝眾生
戒。亦名饒益有情戒。即度生也。小乘則隨緣別制。大
教則依心總結。故以三戒。通攝一切。故名為聚。是故
斷惡則無惡不斷。修善則無善不修。攝生則無生不
度。且舉殺戒。餘並例作。如婬則息諸染緣攝律儀也。常修
梵行攝善法也。不污前生攝眾生也。如盜則離侵損緣。常行布
施。不惱前生。如妄則離虗妄緣。常行實語。不誑前生。
下至眾學。條條類說。無非三聚。若準智論。聲聞戒但
有斷惡一聚。既不度生。不習方便。無餘二聚。今用大
意。決於小宗。約義明同。莫不齊具。遮戒或異。如地持
云。若菩薩。有檀越以金銀等寶物奉施。菩薩以嗔恨
心。違逆不受。即名為犯。由捨眾生故。小乘則制畜捉。
故開制異也。且略舉之。必欲通知。須將善戒梵網。對
下六聚。則同異可見也。


上據教門。下約機器。據教則顯佛制無殊。律儀不異。約機則顯智圓理妙。形行無拘


大士智圓形行無局并對在家顯於同異



業疏二下云。然菩薩有二。謂在家出家。出家菩薩。形位
同諸聲聞。智論中。文殊彌勒。在比丘中。依夏坐也形既
同諸聲聞。稟戒持奉皆遵小行。智解既圓。悉成圓行。故涅槃中。白四所受。息世

譏嫌。性重無別。浮囊多少。即譬五篇。度生死海。雖乞
不與上明大士利機。宜從急制。遮性同持。微縱即犯。又如攝論。菩薩得無分
別智。一切塵不顯現。由智勝方便。具行殺生等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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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故。自無染過。縱有利益。有過不行。事鈔下四云。準
此初地巳上。方得用此無分別智。故地前不合。又涅
槃云。若未住不動地。有因緣故。得破戒等巳上諸文。須知二意。
若出家菩薩。形同聲聞。遮性等持。則凡夫地上頓發圓解者。是所機教。若作婬殺。順行化導。斯乃智圓。理妙深
住。性惡法門。初地深位。方可行之。資持下四云。無分別智者。以住唯識。

無外塵故。以諸外塵。皆唯識故。故云塵不顯現。彼論
云。無分別智自性。應知離五種相。一離非思惟故。二
離非覺觀地故。三離滅想受定寂靜故不住二乘空見。四離
色自性故不住凡夫有見。五於真實義。離異分別故不住菩薩中道
智勝則無分別智。方便謂誘化眾生。前有利益即利
他。自無染過即自利。故知十聖。方許行之。地前三賢
猶制不合。況餘凡愚。安可僣濫。濟緣二下云。今時愚人。
不量地位。不知權行。作惡無耻。妄引為例。自誤誤他。
難可救也。業疏又云。在家菩薩。如淨名說。濟緣引云。
雖為白衣。奉持沙門清淨戒行。雖處居家。不著三界。
示有妻子。常修梵行。現有眷屬。常樂遠離。乃至入諸
婬舍。示欲過等巳上諸文。並明大乘戒學竟


次示定慧此對小菩薩而分同異。定慧是同。空識為異。前戒學亦準此分



事鈔下四云。若論定慧。小觀相空。深觀唯識。鈍見空時。
不分別色。利知唯識。不分別空。資持云。由小菩薩涉
於小大。小據觀智。大約志求。小大雖異。並菩薩乘。故
且一往。通收大中。鈍即小菩薩。在大為鈍。望小則利。
不分別色。異上二乘析色故。利即大菩薩。不分別空。
超過小菩薩故。由觀唯識。住於中道。了一切法。無非
[002-0021a]
心識。識非色空。非不色空。尚不分別識。何況分別空。
若知唯識。則住實相無分別故。


記文前後。並判小菩薩。屬於大乘。唯釋前三觀末結略文云。前二小乘。後一大乘。人有判錯之斥。今作二
意通之。一者即同上引。小據觀智。大約志求。依觀智判。故云前二小乘。二者恐前二後一之字。上下互倒。
據諸文所判。宜云前一後二也


結略勸依



事鈔下四云。且分大小二乘。略知途路。但相似道。相似
善。難知難學。多墮邪林。理須通學方堪正觀。不以誦
語。而為道業。如十住婆沙。及十地中說。又經云。以因
多聞得智慧故。便入佛法。不得頓學。猶如大海。資持
云。大小兩乘教門難辨。更以四義明之。一者教別。權
實異故。二者理別。性相唯識偏圓異故。三者行別。諦
緣度故。四者果別。三聖道故。又復應知。小乘唯論釋
迦一佛。大教則談三世十方。又小宗戒定之境。局據
大千。大教則通該法界。又云。如入大海。漸漸深故。智
論云。智度大海。唯佛窮底。故初心學者。不可躁求。良
以道不遠人。理非事外。得之不離方寸。失之何啻千
山。固當優而柔之。使自得之。然後取之左右逢其源。
縱心所欲不踰矩。若斯為學。可謂學矣。自餘記問。何
足道乎。濟緣云。眾生心體。本來明靜。妄起昏動。遂致
浪浪。若達唯心。無別餘法。當知昏動。體即明靜。定慧
寂照。同出異名。此理幽遠。末世機劣。非彼所聞。縱聞
不行。言之何益。


無生理懺隨機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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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下事鈔業疏。依律列六聚懺法。依經明三種觀。意使理事兼行。化制俱遣也


事鈔中四懺篇云。然理大要。不出三種。一者諸法性空無
我。此理照心。名為小乘。二者諸法本相是空。唯情妄
見。此理照用。屬小菩薩。三者諸法外塵本無。實唯有
識。此理深妙。唯意緣知。是大菩薩佛果證行。故攝論
云。唯識通四位等。以此三理。任智強弱。隨事觀緣。無
罪不遣。故華嚴云。一切業障海。皆從妄想生。若欲懺
悔者。當求真實相。如此大懺。眾罪雲消。資持云。理本
是一。何有三者。若權實往分。前二是權。後一是實。若
大小相對。前一是小。後二屬大。若約開權會小。終歸
一理。若對三宗。性空局小。唯識局大。相空通小大。如
是分之上簡三位。所觀境。即諸法二字。諸法之言。總包一
切。諸經論中。或約依正因果。或世出世間。或有漏無
漏。或色心非色心。或善惡無記。或陰界入等。若據通
論。總觀諸法。今就懺悔。且指罪業。而為觀境上總示所觀。下
別釋三位


性空



資持又云。性空無我。即能觀智。罪從緣有。本無自性。
緣即心境。虗妄心境。和合成業。業性自空。非使之空。
由存妄計。故受輪轉。但破妄計。覔罪叵得。叵得之處。
強名空理。言性空者。小機智劣。不能即法見空。必待
推析。窮法體性。然後方空。其中須分利鈍。利者體法
即空。鈍者析法見空。或云有宗唯證人空。假宗人法
二空上明能觀。通收聲聞緣覺。據所乘法。諦緣雖殊。若論
[002-0021c]
斷證。同見空理。


相空



相空者。了法無相。猶如幻化。昧者謂真。亦如空花。眼
病謂實。故云唯情妄見上示能觀。小菩薩者。雖發大心。未
窮心本。故設此觀。空諸塵境。如諸般若。所被初心。言
照用者。二乘住寂。故但照心。菩薩涉事。故云照用。若
對三宗。即當四分。同觀空理。故云小也。志慕佛乘。故
云菩薩。相召佛子。即為明例。


唯識



外塵。謂一切境界也。言本無者。有二義。一者境即心
故。瞻察經云。一切境界。從本巳來。體性自滅。未曾有
故。因如此義。是故但說一切諸法。依心為本。當知一
切諸法。悉名為心。以體不異。為心所攝故。二者虗妄
見故。經云。但以眾生。無明癡暗熏習因緣。現妄境界。
令生念著。又云。若無覺知能分別者。即無十方三世
一切境界差別之相。唯識論云。唯識無境界。以無塵
妄見。如人目有翳。見毛如月等事。實唯有識者。言唯
則遮於外境。言識則表於內心。或真妄和合。名阿棃
耶識。謂真能隨緣。與妄俱起故。或云真識。即是常住
本淨真心。亦是中道一實境界。然修觀有二。一者直
爾總觀。謂觀念性。即是真識。其體清淨。平等周徧。含
攝諸法。出生無盡。究竟一相。寂然常住。二者歷事別
觀。一切時中。隨緣動念。衣食四儀。若善若惡。皆能了
知。一識流變。若前總觀。乃彼上智深位所修。末世初
[002-0022a]
心。唯後別觀。是所機教上明能觀。大菩薩者。初地巳去也。
攝論以五十二位。總為四位。論云。一切法。以識為相。
真如為境境即是體。依此境界。隨心信樂。入信樂位此取十信
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十位。如理通達。得入見位即初地也。能對治一切

障。得入修位二地至七地。出離障垢。得入究竟位八地至佛地
初位所修。名影像唯識。後三所修。名真唯識巳上示位。問。
有人云。唯識觀。南山判位大高。又云。深位無罪。豈須
懺悔。其意云何。答。論文自云。唯識通四位。那責南山
判耶。此蓋特舉深位。以彰理妙。當知悔法。正為下凡。
故下勸令任智強弱。隨事觀緣。豈令果佛。而悔罪耶。
前修率爾不無小疵。後進狂簡。便生輕謗。寄言有識。
詳而慎之。又有人云。題云懺六聚法。那出事理懺乎。
答。此又不曉化行二教。罪懺相須。若唯依化懺。則制
罪不亡。若專據制科。則業道全在。故當化行齊用。則
使業制俱除。下云。五眾犯罪。理事兩緣。又云。篇聚依
教自滅。業道任自靜思是也。舉宗無濫。故以六聚標
題。以類相從。何妨二讖兼述。儻懷通鑒。無事專隅上破
異說


理事相須化制俱遣



事鈔中四又云。若是五眾犯罪。則理事兩緣。事則順教。
無違唯識。理則達妄。外塵本無。故論云。唯識義不失。
亦不無能取所取也能取即心所取即境。資持云。事則順教者。
謂依律懺。歷事緣境。常照起心。知唯本識。隨緣流動。
趣向於理。故云無違唯識也。理則達妄者。即了此心
[002-0022b]
妄緣境起。達境即心。心外無境。唯一真識。清淨本然。
故云外塵本無也。乃至云。今時愚者。錯解佛乘。皆謂
理觀。寂爾無思。空然無境。取捨不得。能所俱亡。頑然
寂住。便是真如。放蕩任情。即為妙用。由是不禮聖像。
不讀真經。毀戒破齋。嗜酒噉肉。誇為大道。傳化於人。
惡業相投。率多承習。此乃虗妄臆度。顛倒輪迴。豈知
達法皆真。何妨泯淨。了真即用。豈礙修行。是故悟理
則萬行齊修。涉事則一毫不立。自非通鑒。餘復何言。
業疏四下云。小乘極處。人法二觀。對我觀析。唯見是塵。
對陰求之。但離名色。求人求法。了不可得。是為空也。
大乘極處。空識為本。初淺滯教。謂境是空。了境本無。
性唯識也。略教觀門。行體如別。濟緣云。小乘理中。五
陰為法。計法為人。此二本無。妄計為實。遂成二執。故
受輪轉。意計有我。我即法塵。又計陰為實。陰即名色。
緣生緣滅。推求人法。但有虗計。知計是虗。人法不立。
是為二空。凡夫聞解。內凡少見。初果分證。無學盡證。
是為涅槃。大乘中空識為本者。空謂了一切法。皆因
緣生。生即無生。識謂即此緣生。同一識體。無有外塵。
若達緣生。不知唯識是為鈍根。若知唯識。達法源底。
是為利器。


不淨治貪



戒疏二下云。言不淨觀者。如來立藥。對治心病。多貪不
淨。瞋以慈心。癡不覺了。陰界分別。初對貪者。故云不
淨。如智論說。具有五種。一種子不淨。攬父母形。以為
[002-0022c]
巳有。故偈云。是身種不淨。非餘妙寶物。不由白淨生。
但從穢道出。二依處不淨。謂在生熟兩藏中間。故偈
云。是為臭穢。不從花間生。亦不從薝蔔。又不出寶山。
三當體不淨。謂三十六物。成身十二。內外兩相。各十
二也成身十二者。髮毛爪齒薄皮厚皮筋骨肉體血身心。內十二者。脾腎膽肝肺小腸大腸胃胞(匹
交切)肪(音方)𦙽(音𦙽)腦膓。外十二者。屎尿垢汗淚涕涎唾膿黃白疾癊。故偈云。地水火

風質。能變餘不淨。傾海洗此身。不能令香潔。四外相
不淨者。九孔常流。俱不可用。故偈云。種種不淨物。充
滿於身中。常流溢不止。如漏囊盛物。五究竟不淨。終
歸死膖不可忍見。故偈云。審諦觀此身。終歸必死處。
難御無反覆。背恩如小兒。


陰入及界隨機乃分



戒疏二下云。迷於心者為說陰。色相為一。分心為四。令
知識想受三。猶未成業。若至行心。三毒三善。隨發成
業。則不可治。故當常爾一心。念除諸蓋。斯成藥也。對
病之時。並亡去矣。病成方憶。難可言也。迷於色者為
說入。六塵五根俱是色。意根不分非迷也。通迷色心
為說界。分色為十一。分心為七分。至於藥治。可例上
也。此之人法。通凡及聖。觀察識妄。斯唯聖證。謂我能
觀。此凡想倒。不可信也。


鈔明比丘四儀作觀



律論。一心一念之言。乃通理事。理兼權實。隨機取捨。不可泥文


律云。佛制攝持威儀。比丘若出若入。屈伸俯仰。攝持
衣鉢。若飲若食若服藥。大小便利。若眠若睡若覺。若
[002-0023a]
來若去。若坐若臥。若語若默。常爾一心。若違此制。具
結其犯。記云。故知真出家人。無時忘念。此制微細。通
彼上根。末世下愚。故非力分。準如母論。衣食作觀。利
根之人。著著口口。鈍根總作一念。然須勵力。望上增
修。未可自屈。甘為下根。便即縱怠。故當勤䇿。準此攝
修。是則出家。不徒然矣。


用觀懲過過起形心



歸敬儀云。觀斯以言。則識形心兩途。事理雙軌。形則
縛於俗習。苦陰常纏。故當折剉以歸依剖㭊。剖㭊觀
其慢惑也。心則封於迷倒。倒在生常。故須鏡生滅以
懲之追想。追想知其妄著也。深惟四山恒逼。非念念
而莫知。切於身也。八倒纏綿。非新新而不曉。節於心
也。所以剖㭊靜於慢惑。非愛斷者所欣。追想厭於妄
著。是異生者所背。固當撫攬誠教。以法糺徵。則生身
不徒委於下塵。無識不徒於上趣矣。


初修唯識明了真俗依通真記註之



又云。又作是念。見雖是色偏計生也。了色心生依他生也。心外
無塵分遣外塵。翻徧計性。證無相性名為真觀。言從心起即是意言。實唯
識有以似唯識遺俗外塵。名為俗觀。漸次增明。念念無絕。時功
既積。熏習逾增。觀道修明。不迷緣假。名願樂也。修道
人焉。道為人修。人能修道。故稱行者。名為道人靜見云。須
約根之利鈍。障之淺深。以論久近。論以五十二位。分為四位。乃至云。文中願樂即初位。修道即第三位。緣假即
觀境。通真云。問。此何位人能修此觀。答。約行而論。初心凡夫。便修此觀。即名此人為大菩薩。即說此行為佛果
證行。據位而言。約文準論。願樂行人。能證此理。問諸家於此通收四位。今特異之。請言其致。答。不識觀相。故有
[002-0023b]
濫通。此觀唯遣外塵。意言猶在。何得於此妄通高位。故攝論云。若至登地。故似唯識。意言分別亦不得生。今觀
意言。豈通高位。文中明判。名願樂位修道人也


通理達事利鈍由機



又云。今約兩緣。立儀表行。入道多門。不過理事。理謂
道理。通聖心之遠懷。事謂事局。約凡情之延度。聖非
自聖。終假導而漸明。凡非定凡。亦因開而達解。是知
愚智淺深。賢聖位階。由解行之遠近。致利鈍之乖異。
故論云。無分別智。即是菩薩。菩薩即是無分別智。菩
薩約位。具列五十餘階。故知無分別智。念念利鈍。此
言有旨。


備明真俗以彰圓行



又云。真俗二諦。由來尚矣。不由功用。任運現前。故論
云。諸佛說法。常依二諦。今時行敬。亦准聖言。不虗誤
也。然須達解兩諦所由。故論云。知塵無所有。通達真。
知唯有識。通達俗。若不達俗。無以通真。若不通真。無
以遣俗。以俗無別體故也。正論成觀。令人受行。良以
真俗修復。空有交津。迷想見。則生途日增。悟形心。則
高軌潛起。豈不以形纏桎梏。報果不可頓銷。謂隨俗
也心可名談。披㭊莫知其趣。謂通真也。在言易淨。真
理可用心求。據行難明。無始熏習故爾。


通真記中卷真俗云。唯識一觀。真俗圓收。今隨名求體。
且約三性。用分真俗。謂分別性此性妄有。即是俗諦。依彼六識執有我法
依他性此性假有。亦是俗諦。依彼八識。似塵顯現。為自體故。圓成性此性真有。即第一義
諦。體是真如。即真俗通相故。若約圓修。則三性三諦。一念全收。圓

[002-0023c]
證亦爾。今約進斷。番彼三性。成三無性。則真俗深淺。
約位不同。此行布門。莫疑隔別。且約地前。依依他性。
遣分別性。即番分別為無相性。分別空故。名為真諦。
依他顯故。名為俗諦。其圓成性。體通真俗。名隨有無。
若以分別望無相。則俗淺真深。若以無相望依他。則
俗深真淺。若約登地。正依圓成。遣依他性。求無性性。
番彼依他。為無生性。即說此性。一分無生。名為真諦。
一分假有。名為俗諦。由了無生。知識空故。即顯圓成。
據理圓成。真空絕待。既非所執。本不須番。然既隨迷。
對假顯實。故立此名。今約無生空智現時。隨顯圓成。
一分真理。妄既無生。真復何立。即雙遣有空。復本無
性。故番圓成。名無性性。若以無生望依他。則真深俗
淺。若以圓成通望前二。則真俗皆淺。圓成獨深。由第
一義。通為真俗所依體故。從凡至聖。始終通觀。圓修
因果。無差別故。復是妙覺所證果故。


觀身唯識妙融謂實



敬儀又云。謂此形儀。本唯識有。迷於本習。妄見我人。
故須徵研。令行敬養令見我身。俯仰上下。唯塵生滅。
來往屈伸。此隨俗也。重觀此身。但塵非我。妄謂我所。
能有行敬。據此一理。名通真也。真本非心。今隨心起。
名隨俗也。知真非心。名通真也。如是念念。以後奪前。
漸漸增明。久而明利。


發足行敬須觀真俗



又云。然則聖凡之道。自古相傳。凡非定凡。故有逆流
[002-0024a]
返本之迹。聖非自聖。終因漸悟觀達之功。故凡可為
聖。以佛性為宗元。聖不為凡。以悟解為歸敬。是知理
事行務。且隔形心。至於動用。真俗並觀。所以隨其發
足。畢約兩緣。知無顯真。知識是俗。種從緣起。方可有
階。若身心兩分。真俗二路。三倒常行。革凡何日三倒者。涅
槃云。想顛倒。心顛倒。見顛倒


顯示圓修遮疑立難



又云。有人心路慞惶。情投莫準。聞余此及。勃爾興言。
撫掌大笑曰言何容易。一何虗誕。嗟乎不學。浪有涉
言。吾聞真俗並觀。登住方修。如何下凡。僣地上聖。理
義不可。急須改之。余曰。不可改也。發心畢究。初後心
齊。唯識四位。凡聖通學。今則下凡不學。何有尅聖之
期。故須發足並修。修明自然位聖。是知修道行人。常
觀正理。不可執文。便乖義實。故四依撿失。念念準承
當須依智。不依於識。識俗所習。智是道筌。聖立正儀
無容輙濫文明上地。止據階緣。覈其雙遊。終歸妙覺
故經云。常在三昧。見諸佛土。不以二相。斯文可依。如
執未開。更為廣引經論明地。行位殊途。初地施淨。二
地戒淨。豈可經一僧祇。方行施戒此亦示地位之淺
深。開行相之階漸。令諸修趣之□踐跡可期。若為說
萬行齊修。方衢同進。則心路茫然不知蹤緒。故有教
迹殊異。如能一以貫之。則大觀於日月矣。


達理觀空禮敬中最



威容第八云。佛法以心為本。其身為之末。故須菩提靜
[002-0024b]
觀室內。如來嘆為禮見法身。華色初至寶堦。如來毀
為拜於化佛。故知靜處思微。念念趣道。觀形鑒貌。新
新在俗。能所未免。想見齊生。我倒現前。即為障道。故
佛約此而分身心敬也。如能即色緣空。觀境心造。紛
紛集起。不無染淨。知識妄念。未可清澄。想倒空時。緣
念斯絕。今居凡地。力極制御。止得如斯。念念自然。漸
能清淨。常起兩觀。不得單行。謂知無境。是漸向真。謂
知唯識。是漸背俗。如此䇿修。長時不巳。分分增明。三
祇方就。


引古七禮顯觀有無



初由無觀慢禮得罪。二三無觀事禮。但福自四以去。觀智深淺。見理明昧


上同云。初名我慢禮者。謂依次位。心無恭敬。高尊自
德。無師仰意。耻於下問。諮受無所。心無法據。如碓上
下。一形所作。無境住心。輕生薄道。徒勞無益。外覩以
禮。內增慢感。猶如木人。情不殷重。首不至地。五輪不
具。此是慢業。名我慢禮。二唱和禮者。雖非慢高。心無
淨想。粗正威儀。身心處敬。起伏相順。片有相扶。其福
薄少。非真供養。三身心恭敬禮者。聞唱佛名。便念佛
身。如在目前。相好具足。莊嚴晃耀。心相成就。寶對三
身。申手摩頂。除我罪業。是以形心恭敬。無有異念。供
養恭敬。情無厭足。是名境界禮佛。心眼現前。專注無
昧。此人導利人天。為上為最。功德雖大。未是智心。後
多退沒。四發智清淨。達佛境界禮佛者。行者慧心明
利。深知法界。本無有礙。由我無始。順於凡俗。非有有
[002-0024c]
想。非礙礙想。今達自心。虗通無礙。故行禮佛。隨心現
量。禮於一佛即一切佛。一切佛即一佛。以佛法身。通
同無礙。故禮一佛。通徧一切。如是種種香華供養。例
同於此。法僧加敬。義亦同之。以三寶同性。理無異故。
三乘名異。解脫體同。故知一禮。即一切禮。如是三寶。
既能通達。一切三界六道四生同作佛想。供養禮拜。
自淨身心。蕩蕩無障。念佛境界。心相轉明。一拜一起。
為尊為勝。是名真實果報殊大。由心無限。故使淨業
無窮。五明徧入法界禮敬供養者。行者想觀。自巳身
心法。從本巳來。不在法界佛法身外。亦知諸佛身心
法。不在我身外。發解冠達。自身一切身。徧滿法界是
名法界。不增不減。清靜法門。如是解了。故知我今禮
於一佛。一佛之身。徧於法界。法界之中。所有三界位
地。無漏法身。皆有佛身。佛身既徧於一切。我身隨佛
亦徧一切。所以禮敬供養。一切身中。具足莊嚴。然此
法界。性常寂然。隨緣徧滿。乃至行住坐臥。因緣果報。
不離法界。身隨於心。故解無礙。法界緣起。一切事成。
如一室中。懸百千鏡。有人獨見。鏡鏡之中皆有像現。
佛身清淨。明逾彼鏡。一切法界。悉現身中。故我供養
一切凡聖。凡聖之身。皆同供養。有目者見。盲者不覩。
如此行學。法界法門。大有利益。終至此解。不學不知。
是故行人。常須緣觀。所得功德。不可校量。既知我身。
在佛身內。如何顛倒。妄造業耶。六明正觀。禮自身佛。
不外緣境。他佛他身。何以故。一切眾生。自有佛性。平
[002-0025a]
等滿足。隨順法界。緣起熾然。但為迷解。有外可觀。所
以妄倒。常淪生死。若能返照。解脫有期。若向他境。謂
有可觀。邪人邪行。經教不許。故云不觀佛。不觀法。不
觀僧。以見自巳。正法性故。又云。色聲見我。名行邪道。
是故行人。常行禮拜。但見身心。有禮有敬。未能通解。
常厭常行。後一通達。知心無外。方識自心。清淨本性
此即自性住佛性也。隨力修明。引出佛性也。三祇果
圓十地位極。至得果佛性也。此解微妙。唯聖達之。位
在下凡。不宜不解。不修習也。七明實相三寶。自他平
等禮者大意同前。前猶有禮有觀。自他兩異。今此無
自無他。佛凡一如。古今無別。見佛可禮。大邪見人。經
云觀身實相。觀佛亦然。以實相離念。不可以心取。不
可以相求。不可以禮敬。不可不禮敬。禮不禮等。供不
供等。安心寂滅。名平等禮。故文殊十禮云。不生不滅
故。敬禮無所觀。此後二禮。寂而能通。福而行道。故使
止觀雙遊。真俗並運。心乃虗蕩。身實累緣。在凡行學。
其相齊此。過此不行。下愚妄習。不足問也。


通真記引圭峯圓覺鈔云。第四空觀禮真諦佛。入法之性。無能所相。故正屬始教空宗中禮。第五假觀禮
俗諦佛。從體起用。故屬終教中。從體起用禮。第六中觀禮第一義諦佛。不計色空。真見本覺真性。故屬終
教中顯實宗禮。第七三觀一心禮三諦一境佛。不取真棄假。泯絕無寄。故即頓教禮也。乃至云第四禮。深
入法性。則窮事見理。第五徧入法界。則心境雙存。第六禮自巳佛。則遮無外境。莫不性起有相。則相俗性
真。會俗歸真。則相空性顯。今言實相。則性相不分。真俗一體。即前所明法界三寶。自他凡聖。能所之相。相
當寂然。不假會境歸心。亦非取真棄假。事事無礙。法法皆如故。即諸法以明實相。非泯相。而見性也。自他
平等。非會境以歸心也

[002-0025b]


安住正觀發菩提心



功用第九云。發菩提心者。菩提云覺。自覺覺他。故名佛
也。行者既在佛法。即佛種子。須發覺求。作意觀度。此
乃趣佛果之津梁。成萬行之根本。如空之含萬像。若
海之納百川。若不先建此心起行則便迷沒。是菩提
者。其相如何。今欲發心。有理有行。在緣乃二。於義則
通。不爾。真俗兩乖。非正法義。言理發者。即是自心。五
陰諸法。本性無我。深知此要。名菩提心。故淨名云。寂
滅是菩提。離諸相故。假名是菩提。名字空故。又如問
菩提經云。菩提相者。出三界。過俗法。言語斷滅。諸發
無發。是名發菩提心。如是眾經。例遣相心。故名發心。
謂此心體本清淨。究達此理。作業令淨故曰發心。即
名行也。行者。如上安止心巳。生大欲心。我入佛道廣
度眾生。所修善根。皆悉回向。無上正覺。


三乘所修無越二空同前第七



又云。至理真極。不越人法二空。唯佛道有餘道則無。
由人法二空。則二執斯斷一切煩惱。無因得生。故金
剛般若云。一切聖人。皆以無為得名。此謂三乘聖賢
深淺有異。至於入證。唯在二空。又云行者須知。觀察
自心從本巳來。自性清淨。非空非有。非染非淨。離諸
分別。但為妄想。致有是非得失。罪福因之增長。今達
本性。可謂還源。常作此觀。不見人法。即是達空。空本
無形。如何起妄。如是一切作業。動身運想。不得失念。
如上巳明。此是實觀。餘名虗解。
[002-0025c]


釋法四依則見祖懷。究竟指歸。唯在了義



引教第六依法不依人者。人唯情有。法乃軌模。性空正
性空通大小也體離非妄。即用此法。為正法依。涅槃極教。
盛明斯轍涅槃云。依法者即是法性。不依人者。即是聲聞緣覺。若能反彼俗心。
憑準聖量。隱心行務。知非性空。乘持此心。以為道路。
一分知非。明順空理。一分觀厭。明違有事。如此安心。
分名修趣。法性真道。


依義不依語者。語是言說。止是張筌。義為達理。化物
之道化猶變也證解巳後。絕慮杜言。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故經有捨筏之喻。人懷目擊之談莊子云。目擊而道存。豈不以
言詮意表。得意息言。月喻妙指。無宜不曉上明義假語。顯見義
捨語也今謂得義。義乃是言。真行道者。常觀常破。常觀

依語。常破隨義。謂言隨義。還是誦言上謂得義忘言仍須遣義無有
。依智不依識者。識謂現行。隨塵分見。眼色耳聲躭

迷不覺。與牛羊而等度。同邪凡而共行上明六識妄念。人畜共依。
故有淪墜。巳下令依佛智。即唯識觀。令損過漸明也。大聖示教。境是自心。下愚

氷執。塵為識外。所以化導無由捨之。是知滯歸凡識。
倒遣聖心。愚迷履歷。常淪三倒。勇勵特達。念動即知。
知倒難清。名為依識。知流須返名隨分智。如是加功。
漸增明大。後見塵境。知非外來。境非心外。是自心相。
安有愚迷。生憎生愛。思擇不巳。解異牛羊。


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者。此之兩經。並聖言量。凡
入道者。率先曉之。則無壅不通。有疑皆決。但為群生。
性識深淺。利鈍不同。致令大聖。隨情別說。然據至道。
[002-0026a]
但是自心。故經云。三界上下法。我說惟是心。此就世
界依報。以明心也。又云。如如與真際。涅槃及法界。種
種意生身。佛說唯心量。此據出世法體。以明心也。終
窮至實。畢到斯源隨流赴感。還宗了義。


遣障淨心則見佛性



淨心誡觀篇第一云。現行煩惱。諸部過患。教修對治。垢
染漸滅。心轉明淨。發生定慧。起於大乘清淨信心。趣
向菩提。種性住處。是故教汝。察病對治。興隆功業。修
入信境。成決定根力。其三賢十聖。無垢妙覺。四十二
位。空宗真理。唯可知聞。影像麤相。下地凡夫。力所不
及。亦未能行。今唯使汝。淨除業鏡。客塵𪾼等。見汝身
中小分佛性。汝何飲服般若甘露。洗蕩蓋纏。漸顯淨
心。心若清淨。令眾生界淨。眾生既淨。則佛土淨。始除
煩惱。令戒清淨。戒既完具。定復清淨。以戒定淨。令智
慧淨。智既淨巳。顯自身源。有此義故。名為淨心。


大小賢聖先修五停



云。五妄想者。如除刺樹。先斷其根。故修五停。觀
息五過止不令起。故名停心觀。因修此觀現惱不行。
得小解脫。所由之處。戒定調柔。漸證神通。名大解脫
十障滅盡。名真解脫。莫不因今五停觀法。又偈曰。自
知欲情多。一向觀不淨皆捨得解脫。欲竭即得定。自
知瞋恚多。一向修慈悲。毒火得清涼。成就善律儀。自
知愚癡多。諦觀十二因始悟輪回苦。了知無我人。自
知我慢多。諦觀十八界。方得無人解。吾我病即差。自
[002-0026b]
知亂想多。常數出入息。覺觀漸得成。加我戒定力。


觀身心相知妄求真



十五云。身相者。六道異類。陰大假成。感現前果。酬過
去因故名身相。身有八萬四千種形。依正二報。各各
差別。一人徧受爾許種身。巳經無量阿僧祇劫。今誡
觀身。唯及人道。一人有九萬九千毛孔。八百種風出
入其中。八萬戶虫。徧身充滿。四百四病。更互發動。三
百六十骨節。迭相依持。百一十苦。無時不受。三十六
種不淨膿血。合成陰身。九孔漏瘡。穢物流出。如上苦
業。始成一人。賢聖捨離。如除惡病。故名觀身。心相者
一念之間。九十剎那。生住異滅。猶如電光。塵起識生。
貪境招報。經云。貪欲心有二萬一千。瞋恚心有二萬
一千。愚癡心有二萬一千。等分心有二萬一千。合有
八萬四千塵勞。一百八種煩惱。五百四十種受。有九
十八種使。故名觀心。若入安般觀法。心所漸息。乃至
九次第定。還歸一真清淨心中。此清淨心。名為佛性。
名真常法身。無心之心。無相之相。如是觀察。名為淨
心。


詳言結使修觀除障



十八云。一切生死。障道苦業。皆因結使。如毗曇說。今
略說言。令息覺觀。有十結使。通三界九十八種。今恐
文繁。少分喻說。結使者。阿棃耶藏染分種子。名之為
結。受六道果報。名之為使。使業發生。增有漏種。如賊
居險。潛伏聚集。名之為結。持仗劫害。掠人財寶。名之
[002-0026c]
為使。貪瞋性習。依真潛伏。還緣起發。能劫戒財。取著
諸塵。害於智寶。利那相續。追求如使。無對名結。外觀
名使。止慮名結。攀緣名使。繫念名結。役心名使。為有
結使。愛恚互生。由愛恚故。成取捨業。妄取捨故。癡醫
轉厚故。障其慧眼。慧眼未開。名無明暗。闇心緣事。與
顛倒相應。抱真常性。受生死苦。生死流浪。迷失正道。
未見正道。名為迷惑。無常常想。無樂樂想。無我見我。
無淨見淨。如是狂錯。皆因結使。如是結使。造顛倒業。
欲斷結使。即修五停觀法。以對治之。安般守意。入三
脫門。觀空離相。結使斷除。身心寂靜故不起煩惱。煩
惱滅處。名真解脫。解脫者。即大涅槃。


示十八界為所觀境



十九云。何名十八界。身有六根。謂眼耳鼻舌身意。外
有六塵。謂色聲香味觸法。中間生六識。三六假合。名
十八界。云何名根。能生諸業。長養任持故名根。云何
名塵。坌污淨心。觸身成垢故名塵。云何名識能了前
境。妄起分別名為識。然此根塵。互相涉入。名十二入。
假緣生起。無真實性。眾生不達。謂內外入有常樂我
淨。貪心熱惱。堅著執取。迷惑昏謬。不信聖道。順情生
貪。違意起瞋。以此貪瞋。增長結使。此名凡夫十八界。


達有即空常修有行



十九云。塵境雖如幻。見色起慈悲。發意離諂慢。不失
四威儀。六塵行坌污。亦是行者師。除病不除法。七覺
分修持。雖觀文字空。要須徧讀經。廣尋聖者義。般若
[002-0027a]
漸得成。雖觀根塵空。和敬護人情。戒儀須具足。修德
慎惡名。雖觀諸行空。對塵修五停。貪瞋結使斷。寂滅
心安寧。雖觀三界空。擇惡善須歸。命行擇覺分。離垢
識是非。雖知三諦空。知諦義窮微。常依二諦說。與理
不相違。十八界離妄。出生於珍寶。觀解緣和義。不生
亦不老。七地大菩薩。不名無煩惱。金剛心滅後。然證
無為道。


菩薩觀成智用無滯



二十六云。菩薩者。不染三界。不猒三界。求無為道。不
住無為。常處生死。而無生死。何故不染三界。煩惱盡
故。業不繫故。不厭三界。愍眾生故。大慈悲故。求無為
道故。欲自他利故。隨順大乘故。何故不住無為。攝眾
生故。何故常處生死。利行同事故。本願無盡。故而非
生死。業種盡故。得大自在。入解脫海故。是以不在此
彼。不著中流。離於中邊。心不住邊道。何以故。不守自
性。法應爾故。


釋諦緣度示輪迴本



二十七云。四諦者。苦集滅道是名四。如實解了是名
諦。苦者是果。集者是因。何故先果後因。苦有三種。苦
苦壞苦。此二麤惡。眾生目驗。能起厭心。行苦一門。智
人能解。此三苦者。徧十方界。故先說苦。苦從集生。教
斷集因者。根本十惡。及有漏十善。滅者。生死永盡。證
解脫樂。知此滅度云何可得。故須修道。道者。戒定慧
等。從五停觀起。乃至三十七品。六波羅蜜。故名知苦
[002-0027b]
諦集證滅修道。十二因緣者。闇心無知。如盲人夜行
曠野。失於正道。故曰無明。貪染世法名為行。虗妄知
見故名識。識神入胎。向受生處。與不淨合。故曰名色。
現陰成根。通識來去。故名六入。根塵相對。故名觸。觸
生違順。愛恚事成。故名為受。於順事中。貪染心熱。故
名為愛。愛之不捨。故名為取。取巳屬身。成有漏業。故
名為有。有業既定。感後果報。故名為生。生命不住。故
名為老死。老死復生。終而復始。千萬億劫。捨身受身。
故名輪回十二因緣。巳前四諦。十二因緣。是名二乘。
破相六波羅蜜。緣修十地。是名大乘。如是大品華嚴
廣分別說。又泯道諦。及十八空。入平等理。不思議海。
離於形名。是為佛乘。如思益。維摩。信力入印。首楞嚴
經等。住真空理。語斷行滅。如江河方流。若入大海。失
本色相。道諦說修。方便淨法。亦復如是。


欲見佛性略說十種



二十八云。須知眾生。同有佛性。略說十種。廣在諸經。
一者生死煩惱。從真性起。喻如大水。本淨湛然。為因
風故。遂生波動。後因大寒。乃結成氷。眾生佛性。本淨
如水。由覺觀風。波浪生死。貪愛堅固。成煩惱冰。欲顯
佛性者。慧火融冰。禪定息波。冰液波止。水即清淨。佛
性影現。二者如金在鑛。麤弊無堪。於後融銷。金始顯
現。寶中最上。無能嫌者。眾生佛性。在煩惱鑛。戒定慧
火。煉出真性。法界之中。最上無比。三者如牛未產。乳
血和雜。緣成始停。構取煎煗。乃生醍醐。明淨隨器變
[002-0027c]
色。不守自性。眾生佛性。為煩惱合。如雜血乳。假緣修
治。漸至佛果。發起神通。隨眾生變。同類救苦。不守自
性。四者喻如一人。行千萬里。經多屋宿。雖多種屋。人
是一人。屋喻五陰。人喻佛性。眾生佛性。經五道陰。陰
雖差別。佛性是一。人別屋別。故名不一。人常一人。故
名不二。氷凍未融。水則非有。冰消即水。故名非無。佛
性道理。不一不二。非有非無。五者四諦十二因緣。四
等六度。三十七品。道諦所攝。名為佛性。六者四親近
法。名為佛性。一親近善知識。二親近正法。三親近靜
思。四親近如說修。離此四法。得成佛者。無有是處。七
者佛道非邊。中道是也。眾生五陰。託佛性起。故名非
斷。生滅如幻。名為非常。人依五陰。乃得修道。陰藉神
持。方能存立。八者離真妄者。名為佛性。立真辨妄。對
妄表真。若滅妄法。真名不生。佛性清淨。智不能知。識
不能識。九者能說之法。顯於無說。無說之空。亦不可
取。故名佛性。十者空乎寂靜。與有亂俱行。體離於形
名。常顯名色。是為十性。無礙之智。與癡凡一如。如真
解脫。本從凡起。雖有此喻。佛性之義。唯佛能知。


又曰。初發道意走覔道。心邪曲見未正直。江南江北
求菩提。菩提共行不相識。身外覔訪既疲勞。一處靜
思頓止息。忽然醒悟覺少分。乃知菩提身中匿。解煩
惱性空如幻。未死不久自窮極。涅槃生死同一如。道
理不二亦不即。若能明了根塵法。長養無礙神通翼。
觀察五陰假緣生。自性本來包十力。
[002-0028a]


示佛果智顯能觀體



二十九云。兼觀佛性。此是因相。次須觀果。果是佛智。
經云。滿大千界眾生智。不及一須陀洹智。世界須陀
洹智。不及一斯陀含智。世界斯陀含智。不及一阿那
含智。世界阿那含智。不及一阿羅漢智。世界阿羅漢
智。不及一辟支佛智。滿十方界辟支佛智。不及一種
性菩薩智。如是節級。不及一十地菩薩智。滿十地菩
薩智。不及如來一念之智。是故世尊智慧大海。恒沙
大士。咸共思量。不知如來舉足之事。是故汝當一心
精進。求佛智慧。


○靈芝觀經疏明淨土觀法



欲知觀妙先顯教圓



疏云。準知一代彌陀教觀。皆是圓頓一佛乘法。更無
餘途。又引慈雲曰。佛法有二。一小乘不了義法。二大
乘了義法。大乘復有了義不了義。今談淨土。唯是大
乘了義中了義法也。經曰。十方諦求。更無餘乘。唯一
佛乘。斯之謂矣。言了義者。了彼淨土。即我自心。非他
法也。達彼彌陀。即我自性。非他佛也。如此則迴神億
剎。實生乎自巳心中。孕質九蓮。豈逃乎剎那之內。故
經云。是心作佛。是心是佛。即是開示眾生佛之知見。
大乘了義。豈復過此。乃至云。即知淨穢身土。悉是眾
生自心。秪由心體虗融。故使往來無礙。秪由心性色
徧。遂令取捨無妨。


示觀經宗旨


[002-0028b]


問。世謂靈芝以觀佛為宗。動成破兵。其義若何。答道聽途說何足與議。然不知靈芝以實相妙觀。觀彼依
正。豈不妙耶。天台雖以心觀為宗。至論所觀。還觀依正。如彼疏云。佛是所觀勝境等。文極顯然。竊詳今疏。
前後立義。能所淨穢。只一不思議微妙心性。天台心觀。觀於依正。豈離一念。今疏觀佛。既了唯心。佛豈外
境。所立雖異。於義無殊


疏云。宗是主義。一之經主。義須辨示。天台云。此經以
心觀為宗。此則單就能觀為言也彼疏續示所觀勝境。則顯心觀。單就
能觀明矣。觀佛依正。得非心觀乎依正既唯一心。觀彼即是心觀。遠師善

導。並云諸經所辨。宗趣各異。此經以觀佛三昧為宗。
此則通就能所而立也。乃至云。準知觀佛。功德難思。
良由攝虗妄心。冥真實境。假彼福慧。濟我貧窮。藉彼
慈悲。拯我沉溺。是却惡之前陣。為入道之初門。故楞
嚴經云。不假方便。自得心開。如染香人。身有香氣。是
則名曰香光莊嚴準知下乃明觀佛功能殊勝。若正明觀法。當見下引


因明理事一如



疏云。理是虗寂之強名。事乃施為之總目。名雖兩立。
體實一如。其猶水動為波。墨畫成字。波雖萬狀。水濕
何殊。字有千差。墨色無二。若謂冥心住寂。能所泯亡。
則為理觀。舉心動慮。取捨歷然。則為事觀。是則理事
對敵。未是圓融。今依天台十疑論云。智者熾然求生
淨土。達生體不可得。此乃真無生。愚者為生所縛。聞
生作生解。聞無生作無生解。而不知生即無生。無生
即生。不達此理。橫相是非。幾許誤哉。是知達事即理。
理非事外。是真無生。故稱妙觀。


正明用觀


[002-0028c]


疏云。問。今經理觀。如何修習。答。修法有二。一者能觀
心。即以現前識心想念為體。下云。當起想念。諦觀於
日。是也。二者所觀境。即以彌陀依正莊嚴為體。即下
所列。十六種境是也。能所相冥。方成觀行。問。起心取
境。那名理觀。答。了此心境。皆因緣生。緣生無性。體非
生滅。即無生理。十疑論云。夫不生不滅者。於緣生中。
諸法和合。不守自性。求於生體。了不可得。此生生時。
無所從來。故名不生。此滅散時。去無所至。故言不滅。
非謂因緣生外。別有不生滅也。今明理觀。一準論文。
以緣生心。觀緣生境。心境雖殊。緣生不異。能觀是心。
所觀即佛。心法佛法。皆不思議。華嚴云。心佛眾生。三
無差別。即其義也。故諸行者。先開智解。通達無礙。然
後晨夕。念念繫想彼方依正勝境。熾然求生。不妨心
境。體自無生。非謂造作。使之然也。


四明云。行者應知。據乎心性。觀彼依正。依正可彰。託彼依正。觀於心性。心性易發。乃至云。能造因緣及所
造法。皆悉當處全是心性。是政今觀。若依若正。乃法界心。觀法界境。生於法界等。據斯所示。正以妙觀。觀
彼依正。則與今立是同也


示諸文總觀諸法



疏云。是知世出世間。諸所有法。出處語默。莫非妙理。
非唯此觀。一代大乘。所立觀法。莫不皆爾。法華云。觀
一切法空。如實相。不顛倒等。又云。一切諸法。皆無所
有。無有常住。亦無起滅。普賢觀云。當知一切諸法。即
是佛法。淨名云。一切諸法。即菩提相。華嚴云。一切法
無生。一切法無滅。又云。了知一切法。自性無所有。如
[002-0029a]
是解法性。即見盧舍那。金剛般若云。一切有為法。如
夢幻泡影等。如是等文。徧在大藏。不復盡舉。若離諸
法。而談妙理。即墮偏邪。去道全遠。淨名云。譬如造立
宮室。若依空地。隨意無礙。若依虗空。終不能成。諸佛
說法。常依二諦。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聖量若此。
正理坦然。必欲進修。深須研覈。


通辯一代觀法



疏云。一代時教。所明觀法。略為五例。一總觀諸法。如
經觀一切法空等。二別觀自心。如止觀。還源觀。法界
觀。淨心觀等。三或但觀色。經云。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及不淨白骨等。四兼觀色心。經云。照見五蘊空。十二
入。十八界。數息等。五對觀勝境。即如諸經。觀佛菩薩
等。就觀勝境。復有五別。一觀佛相海。即觀諸佛三十
二相也。二觀普賢行法。即觀六牙白象菩薩身也。三
觀藥王藥上。即觀二菩薩行願色相也。四觀彌勒上
生。即觀兜率天宮。求生內院也。五即今經。觀彌陀依
正。求生淨土也。


詳辯觀心觀佛



問。今十六觀經。可名觀心否。


答。若乃達境唯心。即彼
彌陀身土。孰非心乎。但恐反求本陰。局認點靈。則盡
屬他經。非今正觀矣。


問。或謂佛法太高。眾生法太廣。
唯觀心為要。今經觀佛。豈不相違。


答。觀法被機。各有
所生。若此方入道。斷惑證真。則觀心至要。若往生淨
土。修因感報。則觀佛至優。彼明斷證。正取觀心。故有
[002-0029b]
此語。非謂生佛佛法。永不通觀。觀佛三昧。皆被未來。
義非徒設。


問。心佛無差。上乘了義。今明觀法。何必強
分。


答。理本雖融。行相宜別。將使造修有託。必須境智
相應。古德有言。觀佛有二。一者自心三昧所見佛。二
者西方從因感果佛。諸經觀心。即觀自心。所見佛也。
今十六觀。正觀西方。感果佛也。據此兩分。永無疑濫。
故天台十疑論云。凡求生者。希心起想。緣阿彌陀佛
相好光明。又觀彼土七寶莊嚴。備如無量壽十六觀
等。今經觀佛。斯為明據。


問曰。經云。若以色見我。以音
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今觀佛境。豈非色
見聲求耶。


答曰。三十二相。猶皎月落於百川。四辯八
音。若清響發於幽谷。然有披潭捉月。入谷尋聲。不了
性空。故不見佛。達士不爾。了色非色。何妨端想於聖
容。達聲非聲。豈礙側聞於妙法。故華嚴云。色相不是
佛。音聲亦復然。亦不離色聲。見佛神通力。覿茲妙論。
寧復疑乎。


諸文觀法門第二


諸文心境門第三先錄二宗。乃據教限。後騰祖義。是今所〔豕〕



先示二宗 依成宗示能緣心



業疏三下云。初緣戒心但約現在。念念雖謝。下無續起。
即以此心。為戒因本。記云。能緣局現在。念念相續。即
為業本。鈔云。三明發戒緣。境寬狹。上卷受緣。巳略明
發戒方法。伹心隨境起。故今廣論。令知戒德之高廣。
□使持者有勇勵。一能緣心。現在相續心中緣。
[002-0029c]


又示戒境



又云鈔同不錄。二約戒境。通緣三世。但有惡緣。皆作斷意。
不爾非戒。何以明耶。如冤家境。雖終過去。得害死屍。
非非過也。彼冤之子。是現在也。當生之非。為未來也。
今欲成戒。要須普緣。記云。父亡為過。子在為現。將後
有孫為當有以腹中子為當者。非即屬現故。涅槃云。如人斬截死屍。
以是業緣。應墮地獄。亦如伍員鞭屍之類。疏引論云。
皆於三世眾生境所。得戒律儀。如人供養過去所尊。
亦有福德。律儀亦爾例過去也。又云。慈悲布施。是亦有福。
戒亦爾者。以慈悲心。緣於三世拔苦與樂。戒法緣三。
例通三世。可同慈行慈施同三世。戒亦可例同。又云。慈悲備物。局
現境起。過未巳謝。慈功無益。戒則不爾。必作普周。方
名戒業慈施及戒之益。有普不普。不可例同。問。既同善行。何以異耶。答。
慈等世善。隨心寬狹。如經說慈。七品是也。戒是通行
受者方有。要作普周。無論善惡。皆須息念。片涉怨嫌。
則非緣具。故論說云。以惡心隨戒增減等。由眾善本。
定慧因基。可同別善。得為道分。記云。如經說慈。即涅
槃也。經謂親中三品。一上親師僧父母。二中親兄弟姉妹同學等
三下親惠我財物或朋友等。怨亦三品。一上怨奪我父母性命等。二中
奪我兄弟性命財物。三下怨奪我朋友性命等。不怨不親為一品。於
此七種。等行慈心。止屬現境。明非普徧。戒要周者。三
世十方。無不該故。則知本體。微惡不容。纖塵莫立。比
於明鏡。喻若瑠璃。眾聖所稱。良由於此。無論善惡。好
者惡者。無所擇故。若不盡斷。則有二過。一惡心不死。
[002-0030a]
二隨戒增減。後自引之。


決戒防過未非。緣境通三世



疏又云。問。戒緣三世境。現境是所緣。斯則是現非。何
言不防者躡前緣境以難防非。答。緣在懸對。未即非起。願欲斷
除。不妨緣義。若論其防。正在敵對。現在之境。不定說
非。六塵為妙行。可唯無學。一境有異見。乃通人畜。興
治有功。非不能陵。防未非也。治弱非壯。不說能防。依
教懺蕩。名防過非。故無現非。記云。現境無非。六塵為
妙行者。謂觀境空寂。可唯無學。謂不專極聖。一境異
見。如人見水。天見瑠璃。鬼見膿河。魚見窟宅。此明現
境。或見為空。或隨心異。不定為非。故無可防也。疏云。
更為重舉。現在未起。不名為罪。纔起落謝。即名過非。
故文云。現在念念不住故。可分明見。記云。文即涅槃。
彼云。色有三種。過去。未來。現在。過現不可害。何以故。
過去過去故。現在念念滅故。遮未來故。名之為殺。前
念過去。後念未來。於此理益明。故云可見。


依多宗示心境



疏又云。能緣心者。局在一念。所緣境者。唯現在一念。
異前成宗。通於三世以過未是法數彼以過未二境。但有名句。法入所收。故為法數。非
眾生數現在有情為眾生數。由別脫戒。依有情發。過未無情。即非戒境。故論云雜心論也
別脫依生起。發戒亦現在。一念心中得。防非亦過未。
現在無非故。語其戒境。有緣斯是。略舉六大。地水火
風空識等相。乃至如來。涅槃諦理。並是戒緣。但有損
壞毀謗之義。問。六趣生外。更有發否。答。如來非趣攝。
[002-0030b]
中陰亦復爾。故心論云。四生收諸趣。中陰非趣攝。以
趣是到義。中陰但傳識言傳識者。捨此趣彼。中間未至。故名中陰


戒須徧境



疎又引俱舍云。若不從一切眾生。則無戒也。以戒善
隨徧。異此則惡意不死故。又於眾生。離五分別五種分別
悉能障戒。故須離之。方發戒品。一於某生我離殺等如云我不殺猪羊等。二於

某分我能持之分即是支。如云我持不殺支等。三處四時。乃至月日。
三處如云於此國能持。四時如云今年此月此日能持五離某緣。謂除鬪戰事。
謂平時能持。或值此緣即不持若作此受。但得善行。不得名我。又云。
於非所能境。云何得戒力分可持。名所能境。力所不堪。名非所能境。意謂所能得
戒。於義可知。非得能境。云何發戒。以屠者持野獸戒。獵者持家畜故。

上舉事以徵下為義以釋由不害一切眾生命。故得戒。若從所能
境則有增減。能非能。互轉生故。謂獵持猪羊戒。死生
麞鹿中。戒則減也。或鹿生羊中。戒則增也。屠者例爾。
由戒得捨。必假因緣。今此增減。深乖戒義。縱離此緣。
有何過耶此二句難破前義。縱不假緣。自然增減。理亦無過也。惡心不死故謂前
義但持所能。非能不持者。則惡心不死也。謂持家畜。行獵不獲。路逢猪羊。

心還起殺。夫論戒者。普徧生境。俱無害心。方成大慈
行。群行之首。豈隨分學。望成大善。義不可也。


約境明戒量



疏又引多論云。一一眾生。身口七支。若不受戒。皆因
起惡。由受戒約。同翻為善。三種善根。歷於七支。成二
十一。餘則例知。若以互起。則例七門即七毒也。淫境士男也
女。隨分二三男大口二道。女加小道。則有三也。女人身九。六十三戒。
[002-0030c]
男子身八。五十六戒。自餘非情。地水火風。虗空草木。
凡聖教理。隨有一境。起過塵沙。今反從善。成塵沙戒。
則無量矣。如善生云。眾生無量。大海無邊。虗空無際。
草木無數。戒善同爾。亦無分齊。故多論云。於非眾生。
亦得無量。戒善功德。如十方世界。所有大地。下至金
輪。傷如微塵。皆得其罪。一一塵處。今翻戒善。復無量
也。如壞一草。萠芽葉花。一一得罪。反罪成福。又無量
也。鈔中一引多論云。於三千大千世界。下至阿鼻。上至
非想。於一切眾生上。可殺不可殺。乃至可欺不可欺。
此一一眾生。乃至如來有命之類。以三因緣。一一得
戒。又以此推出家僧尼。及下三眾。奉戒德瓶。行遵聖
迹。位高人天。良由於此。端拱自守。福德恒流。了論云。
四萬二千。福河恒流。解云。謂四萬二千學處。一切恒
流。其猶河水。洗除破戒煩惱。言四萬二千者。謂根本
戒。有四百二十。所以爾者。如婆藪斗律。戒有二百。多
明輕戒。優婆提舍。戒有一百二十一。多明重戒。比丘
尼別。戒九十九。合成四百二十。是一一戒。有攝僧等
十功德。一一功德。能生十種正行。謂信等五根。無貪
等三善根。及身口二護。一戒即百。合成有四百二十。
豈非四萬二千。又解云。無願毗尼者。謂第三羯磨竟
時。四萬二千學處。一時並起。無一戒不生。故稱無願。
據斯以求。戒德恒流。


示受前䇿導意



羯磨經上卷引薩婆多云。凡欲受戒。先與說法引導開
[002-0031a]
解。令於一切境上。起慈悲心。便得增上戒。業疏三下云。
凡愚智淺。何能生知。自非久學。卒誨猶暗。此之戒法。
出家本務。素非懷大。定難容納。深有由矣。文令境上
起慈悲者。以行慈救攝眾生故。如善戒經。菩薩戒本。
即七眾所受者是也。問不緣慈。如何容大。意在後也。
記引經云。菩薩若欲受持菩薩戒者。先當淨心受七
種戒。如人欲請大王。先當淨治所居屋宅等。準此經
意。凡為比丘。必受菩薩大戒。今受小戒。向前緣慈。為
受大戒。故云意在後也。準知具足。且就小宗。若望菩
薩。猶是方便。問。多論有部。而云起慈。斯即分通。何殊
本律。答。施小為大。無非分通。故諸部之中。時有斯意。
但四分立教。宗旨灼然。五義證成。下文具引。資持問
曰。慈愍一切。全非小行。答。善戒經中。七眾所受。為菩
薩方便。業疏云。向不緣慈。如何容大。意在後也。


問。依圓發心。即小受大。今云意在後也。似與圓旨相違。請為明之。答。此則且據善戒四級第登之義。釋通
多論慈心之文。意謂聲聞離染為要。則小戒以斷婬在初。菩薩慈濟為先。則大戒以不殺為首。今受小戒。
而云行慈。故知意在菩薩戒本也。若爾。今文發心並非圓旨耶。答。此之戒法等四句。豈非圓發受具之明
文耶。附文釋義。則如上明。約圓受具。祖意昭然問。下云上品心。是圓意耶。非耶。答。上品之名。在彼律論。猶
屬權小。若令在家。全依圓旨。妙發上心。如資持記。以上品心。對唯識觀。及濟緣云。如是心受。即發圓體。疏
鈔諸文。請詳究之


示緣境大意



資持上三云。識境發心。納體正要。不可粗略。故須約義。
廣明體量。學者至此。必須深究。多見誦語。以盲導盲。
二俱墜陷。寧無畏乎。問。所以須示境者。答。眾生造惡。
[002-0031b]
由迷前境。惡業既因境起。善戒還從境生。是制法之
所依。為發戒之正本。若不明境。將何用心。持此廣張。
深有遠致。問。戒本防心。何須制境。答。機分大小。教殊
漸頓。大機達境唯心。直從心制。即菩薩戒也。小機謂
境異心。故從境制。即聲聞戒也。教雖制境。理實制心。
權設方便。於茲彰矣。


正示境量顯戒法之廣



事鈔上三云。所發戒相。乃有無量。由未受戒前。惡徧法
界。今欲進受。翻前惡境境無善惡。由心轉故。並起善心。故戒發
所因。還徧法界。若隨境論。則鈔應有三十餘帋。要而
言之。不過情與非情。空有二諦。滅理涅槃。佛說聖教。
文字卷軸。形像塔廟。地水火風。虗空識等。法界為量。
並是戒體。記云。空有等者。即化相法也。佛說四諦。即
攝世及出世。凡聖因果。苦集道三名有諦。滅即空諦。
亦名真俗二諦。滅等一句。即理體法也。異上空諦。是
教攝故。佛說等者。即住持二寶。問。此並非情。須何重
舉。答。恐謂聖境。非戒緣故。問。化理二法。云何發戒。答。
疏云。俱有損壞。毀謗義故。如提婆破法之類。問。化相
不明佛。住持不言僧者。答。並情收故。理中佛僧。俱無
別體。所以可知。地水等者。別舉六大。上五非情。後一
是情。風空及識。境相難見。故復示之。如盜戒說。又復
須知。隨戒多別。如婬殺等。單情境也。如掘壞等。唯非
情也。如盜妄等。則兼二種。謂盜分四主。物兼六大。妄
對所誑。復規利養。言法界者。若就教限。則局三千大
[002-0031c]
千。今從圓意。須論十方法界。無作之體。稱境而發。等
法界量。故云。並是戒體。


引證戒量之廣



又引善生云。眾生無邊故。戒亦無邊。薩婆多云。非眾
生上。亦得無量。如十方大地。下至空界。若傷如塵。並
得其罪。今翻為戒善。故徧陸地。即善生言。大地無邊。
戒亦無邊。草木無量。海水無邊。虗空無際。戒亦同等。
記云。善生五種。前後離明。若復細論。飲食衣服。房舍
臥具。常住現前。四種僧物。行住坐臥。俯仰威儀。大小
便利。一切作務。無非制法。所謂森然萬境。何事非持。
若不爾者。豈名具足。若不先發。行自何生。故知受前。
預須委學。沙彌建位。正存於此。今時昧教。誰復知之。


正示發心



鈔又引薩婆多云。若淳重心。則發無教即無作也。輕則不
發。豈可虗濫。理當殷重。應語言。當發上品心。得上品
戒。若下品心者。乃至羅漢。戒是下品。毗䟦律曰。發心
我今求道。當救一切眾生。眾生皆惜壽命。以此事受。
是下品耎心。雖得佛戒。猶非上勝。餘二就義明之。云
何中品。若言我今正心向道。解眾生疑。我為一切作
津梁。亦能自利。復利他人。受持正戒。云何上品。若言。
我今發心受戒。為成三聚戒故。趣三解脫門。正求泥
洹果。又以此法。引導眾生。令至涅槃。令法久住。記云。
勸發中。唯言上品。故知中下。非是正意。為顯上品。令
知優劣。下品等者。毗曇所明。有一羅漢。戒是下品。年
[002-0032a]
少比丘。却謂上品。皆由最初發心有異。乃至者。始從
凡夫。終至無學。歷諸階位。更不增長。或云受體是定。
隨行有增。或約作戒永定。無作通增。並具如後。然雖
救生。行有深淺。一不害彼命。二以法開導。三令得究
竟度。前不得後。後必兼前。約義推之。初但護命。不令
得脫。即二乘心。前云求道。正據小果。中品所修。以法
開解。自他兩利。度非究竟。即小菩薩。雖期佛果。行處
中間。望前雖勝。比後猶劣。上品引導。令至涅槃。同歸
佛道。即大菩薩行。準沙彌篇。三位配之。恰然符合。學
者至此。宜須明辯。三心所期。行果分齊。上品云三聚
戒者。出纓絡經。聚即總攝為義。小乘七聚。從教以論。
菩薩三聚。攝行斯盡。一攝律儀戒律儀禁惡。結業煩惱究竟斷故。即止
行也。二攝善法戒世出世間。大小修證究竟修故。名作行也。三攝眾生戒一切
含識究竟度故。即四攝行。謂布施愛語利行同事。亦名饒益有情戒。此三須配。三脫四弘三身三德。如別所明

三解脫者。雖是觀慧。非定不發。即是慧二學。絕縛證
真。由此得人。故號三解脫門。然名通小教。今對三聚。
須屬大乘。一空解脫門即性空他。二無相解脫門即相空也。三
無作解脫門即唯識也。亦名無願懺篇三觀。別配三位。此明大
行。須約圓修。泥洹果者。名亦通小。取大可知。問。今此
所受。為即三聚。為非三聚。若云即者。後須更受菩薩
戒否。又復大小混亂。如何分別。若云非者。戒從心發。
既發此心。那非此戒。大見錯解。故特提示。使自求之。


舉況結勸令識心分齊



鈔又云。如此發心。尚是邪想。況不發者。定無尊尚。智
[002-0032b]
論云。凡夫始學。邪心中語。那含果人。慢心中語。羅漢
果者。名字語也。如此自知。心之分齊。得佛淨戒。亦有
分齊。故文云。佛子亦如是。勤求禁戒本。記云。言邪想
者。凡夫結惑全在。未見正理。隨所動作。皆是邪倒。亂
心事善。容有退沒。所以然者。如多論中。凡夫感戒。具
有四過。一忻下有羸。二容退道法。三容變二形。四邪
見斷善。內凡巳去。分見真理。方無此婁。初心薄地。非
邪而何。智論明世界語言有三。一邪二慢三名字。是
中二種不淨。一種淨。凡夫具三鈔舉前一。必兼後一。下亦同之。見道
學人。有二無邪語鈔舉三果。以收初二。愛求〔盍〕故。猶有慢語。聖人唯一。無
邪慢見愛永斷。隨世假名。良以無作。假作而生。既非色心。無由
表示。必約能領。顯戒優劣。前明上品。所期遠大。所納
之體。定知始上。故云有分齊也。


決發大心違教限之疑



鈔又云。問。此教宗是何乘。而發大乘志耶。答。此四分
宗。義當大乘。戒本文云。若有自為身。欲求於佛道。當
尊重正戒。及回施眾生。皆共成佛道。律中多有誠例。
光師亦判入大乘律限。記云。言義當者。則顯淨宗。本
非是大。有義相當。業疏分通。意亦同此。光師之判大。
然彼所判。大成通漫。文雖引據。意不全取。四分是大。
將何為小。即應梵網體行全同。菩薩聲聞二戒無別。
定知不爾。是以祖師所立。語意從容。義當分通。深符
教旨。待至中卷。更為詳明今亦有人。直判為大。不識教相。妄自云云。問。上
品心者。為全是大。為分通耶。答。扶成本宗。分通義耳。
[002-0032c]
私釋曰。言扶成者。能扶即圓義。所扶即分通。分通雖是佛乘。猶是小中密意。未敢直示。故須以圓而扶成之。問。
既是扶成。何以鈔中直引為證。既直引分通而證發心。驗之發心即分通義。何云扶成。又問。前引業疏。發心依
於善戒。今鈔發心乃據分通。發心是一同。文據有異。未審若何。要知的義。不可籠通問。分通之

義。出自何人。答。如來立教。被此機緣。部主深知。還符
佛意。別立成宗。是以前後律序。法正所安。多伸此意。
豈不明乎世有口傳。南山不合立分通義。然不知分通。乃是佛意。部主承用南山。但伸明耳


囑受者。須明心境及法



鈔又云。如是發戒緣境。及心有增上。此之二途。必受
前時。智者提授。使心心相續。見境明淨。不得臨時。方
言發心。若約臨時師授法相。尚自虗浮。豈能令受者
得上品耶。或全不發。豈非大事。記云。心須念念無間。
境必法法無昧。毫差即失。可不慎手。今時昧教。事同
兒戲。乍登壇上。心志驚惶。況師授昏冥但知學語。自
無所曉。將何示人。豈非宿業所追。致使此生虗喪。深
須責巳。期遂將來。


嘆戒法。囑受者用心



鈔又云。此戒法。唯佛出世。樹立此法。祕故勝故。不令
俗人聞之。故六道之中。唯人得受。猶含遮難。不得具
受。汝今既無。甚是淨器。當深心乞戒。須臾之間。人三
寶數。若輕浮心。戒不可得。


羯磨前總示戒法。令發上心



鈔又云。伹深戒上善。廣周法界。當發上心。可得上法。
今受此戒。為趣泥洹果。向三解脫門。成就三聚戒。令
正法久住。記云。顯前發戒。且令預習。未是正用。今將
[002-0033a]
納法。縱令巳解。更須委示。選擇要語。激動蒙心。我師
當此。不可率易。䇿導開解。納法之本。


教開廣身心容納戒法



前既以圓開導。而受者巳悟心境一如。今正納法。故此略示


又云。由塵沙戒法。注汝身中。終不以報得身心。而得
容受。應發心作虗空器量身。方得受法界善法。論云。
若此戒法。有形色者。當入汝身。作天崩地裂之聲。由
是非色法故。令汝不覺。汝當發驚悚意。發上品殷重
心。今為汝作羯磨聖法。此是如來所制。發得塵沙法
界善法。注汝身心。汝須知之。記云。初教運想。五蘊色
心。宿因所感。故云報得。法既周廣。劣報難容。必須運
動方堪領納。虗空無邊。身量亦等。心法相稱。攬法歸
心。還依報得。但法非心色。非異非同。猶如結界。無作
依地。不與地連。非不相及故也。


三羯磨前切要提示之語



又云次番前云我巳作白。僧皆隨喜。今作羯磨。動彼戒法。
莫令心沉舉。當用心承仰次番前云。巳作初羯磨。僧皆默
可。令十方法界善法。並皆動轉。當起欣心。忽縱怠意。
三番前云巳作二羯磨法。僧並和合。今十方法界善法。並
舉集空中。至第三羯磨竟時。當法界功德。入汝身心。
餘一羯磨在汝當發身。總虗空界。心緣救攝三有眾
生。并欲護持。三世佛法。記云。以前白告情。令眾知委。
此正量處。舉發前法。初則皷令動轉。次則舉集在空。
後則注入身心。領納究竟。三法次第各有所主。由心
[002-0033b]
業力。不思議故。隨所施為。無非成遂。三番羯磨。並先
䇿進受者。白告眾僧。然後秉唱。尋文可見。


問。文云注入者。前既開導。圓發妙解。色心諸法。即性本具。究竟一相。清淨湛然。若有一法。從外入者。不為
圓妙。今之云入。甚乖圓旨。答。無始迷背。認為外物。今日開解。頓悟唯心。法本自如。悟故言入。故祖師曰。開
示不由外來悟入。誠因內起者。是也。問。初則動轉。次則舉集。其相如何。答。既了諸法。唯我一念。一念動而
萬法動。一念集而萬法集。但初猶運心作念。故云動轉。次漸明照凝寂。故云舉集。三則能所泯亡。微妙融
會。故云注入。動集即性。事理一如。皆不思議故也


諸文心境門第三


諸文戒法門第四



四科之前敘意總列



事鈔中一云。然戒是生死舟航。出家宗要。受者法界為
量。持者麟角猶多。良由未曉本詮。故得隨塵生染。此
既聖賢同有欽序。何得抑忍不論。直筆舒之。略分四
別。一者戒法。此即體通出離之道。二者戒體。即謂出
生眾行之本。三者戒行。謂方便修成。順本受體。四者
戒相。即此篇所明。亘通篇聚。


資相中一云。何以不但釋相。而總論四戒者。答。戒是一
也。軌凡從聖名法。總攝歸心名體。三業造修名行。賢
而可別名相。由法成體。因體起行。行必據相。當知相
者。即是法相。復是體相。又是行相。無別相也。若昧餘
三。直示釋相。既無由序。不知所來。徒自尋條。終難究
本。故戒體中云。人並受戒。少有明識。故於隨相之首。
諸門示現。準知巳身。得戒成否。然後持犯。方可修離。
聖意昭顯。學者宜知。
[002-0033c]


上一上云。欲達四科。先須略示。聖人制教名法。納法
成業名體。依體起護名行。為行有儀名相。有云。未受
名法。受巳名體。今謂不然。法之為義。貫攝始終。安有
受巳不得名法。須知下三。從初得號。是故一一皆得
稱戒。或可並以法字貫之。方顯體及行相。非餘泛善。
問。所以唯四不多少者。答。攝修始終。無缺剩故。隨成
一行。四義整足。言有次第。行不前後。問。法之與體同
異如何。答。業疏云。體者戒法。所依之本。是則法為能
依。體是所依。不可云同。又云戒體者。所謂納聖法於
心𦚾。即法是所納之戒體。據此不可云異。問。行相何
異。答。三業分之。


齊緣三下云。問。即法是體。法體何分。答。若望未受。但名
為法。體是無情。若加期誓。要緣領納。依心成業。此法
有功。乃名為體。是故言法未必是體。言體其必是法。
如藥丸喻。藥味各別。如戒法也。和合成丸。如丸體也。
九非他物。即藥成丸。雖異而同。雖同而別。如是知之。
依體起用。即隨行也。


戒法體相



資持中四上持犯篇云。問。事法是何。答。欲識事法。且對釋相。
即是戒本。一切諸戒。若通今鈔。即是三卷三行。一切
制法。若通祖教。即是一宗。大小部文。所詮行相。若通
所宗。即是本律。始終止作之法。若通諸部。即五百十
八。五部二部。大毗尼藏。若通佛制。則二千八萬。乃至
無量。若通諸境。則三世十方。數等塵沙。量同法界。若
[002-0034a]
望佛佛道同。三乘齊奉。前聖後賢。相承不絕。即是戒
法。


示戒法功力



記云。然此但示法之功力。文不明指。何者是法。意令學者思之


事鈔上一云。言戒法者。語法而談。不局凡聖言戒法通被也。凡即
人天內外兩凡。聖即三乘聖位。直明此法。必能軌成出離之道雖通凡修。
終是權攝。據本制意。出離為要。要令受者。信知有此。雖復凡聖通有

此法。今所受者。就巳成而言。名為聖法言巳成者。謂此戒法。即三
乘聖人。巳修成之法。我雖在凡。法是聖法。因中果號也。既是聖法。豈容易而得。故云但令等。屬令建志高遠也

但令反彼生死。仰廁僧徒。建志要期。高捿累外者。必
豫長養此心。使隨人成就戒法無礙任機優劣。乃可秉聖法在
懷。習聖行居體。故得名為隨法之行也此顯法體行相不可相離
故也


又列示諸義



中一鈔云。就初法者。受緣巳明。今略標舉。顯知由徑。且分七門。一聖道本基。二戒有大用。三略知名趣。四
具緣不同。五優劣有異。六重受通塞。七震嶺受緣。時代不同。第一與前原教中敘教宗同。第三亦與原教
翻名略同。第四亦與原教出家意同。同者不錄。異者略引。又上七科並明戒法功力軌成之義也


又鈔中一云。戒有大用。諸佛立教。並有勝能立教者。通語三藏。經
論〔即〕斷證功高。毗尼則住持最勝者。兼通者。經論亦列流通住持。毗尼亦彰絕縛元始。故云並有也。明

義各別通示三藏。理須略舉獨標律也。夫三寶所以隆安。九道
所以師訓除佛道外三聖六凡。並師於戒。若據戒本。三世尊敬。則佛亦師奉也。諸行之
歸憑。賢聖之依止者。必宗於戒。故律云。如是諸佛子。
修行禁戒本。終不回邪流。沒溺生死海。又戒經云。若
有自為身。欲求於佛道。當尊重正法。此是諸佛教。故
[002-0034b]
結集三藏。此教最先。善見云。毗尼藏者。佛法壽命有情
色心。存亡依命。佛法興廢宍在毗尼。毗尼藏住。佛法方住。故先結之。所

以爾者。餘經伹泛明化迹化迹即往昔因緣也。通顯因果因果即三
世報應也。事隨理通融事歸理。言無所寄忘言遺滯。意寔深遠。昏迷

未達。雖欲進修。尠得其要。多滯答相。由迷教旨。今戒
律大藏。住持功強。凡所施造。並皆麤現。以人則形服
異世。法則軌用有儀。住既與俗不同。雜行條然自別。
由世隨相有。法逐相成。便能綱維。不墜於地。又以法
能資人。親成眾行。使人能弘法。故律云。以眾和合故。
佛法得久住。記云。世隨相有者。此明世諦依相成立。
由諸眾生。不知空寂。但隨虗妄。有為之相。乃有世間。
故云爾也。法逐相成者。如來順世立法也。如來說法。
常依二諦。一依真諦。泯絕諸法。二依俗諦。建立諸法。
今此律藏。建立持犯。滅惡生善。隨情附相。引接初心。
是以凡所制戒。並托緣生。隨有開遮。皆防譏毀。故云
法逐相也。


約總相嘆戒法



序文云。夫戒德難思。冠超眾像。為五乘之軌導。寔三
寶之舟航。依教建修。定慧之功莫等。住持佛法。群籍
於茲息唱。自大師在世。偏弘斯典。爰及四依。遺風無
替。


撮略諸文以歎戒法



資持引標宗云。是汝大師。以能軌物也。或云人足。能
有所至也。或云大地。生成住持也。道品樓柱。聖道所
[002-0034c]
依也。禪定城郭。定慧所憑也。乃至如池如鏡如纓絡。
如頭如器。又智論中。如重寶。如命如肛。如鳥翅等。尋
之可知。又篇聚中。先明戒護。具列八喻。如王小子。如
月光。如如意珠。如王一子。如人一目。如貧資粮。如王
好國。如病良藥。又戒本序。如海無涯。如寶無厭。僧祇
戒本。如猿猴鎻。如馬轡勒。廣在經律。不復繁引。良以
戒德高廣。故非一物可喻。徧舉諸像。各得一端。不能
全似。


五乘之本並由戒法



又云。五乘者。人天聲聞辟支及佛。能乘人也。五戒十
善諦緣六度。所乘法也。乘此法者。必由奉戒。故以戒
法。通為軌導也。然戒有四位。五八十具。若約鈍根。通
為世善。若論上智。俱作道基。故善生云。五戒甚難。能
為大比丘菩薩戒。而為根本。故知四戒。皆導五乘。


三寶住持全由戒法



又云。三寶四種。一體理體。就理而論。化相一種。局據
佛世。住持一位。通被三時。功由戒力。運載不絕。故如
舟焉。何以然耶。由佛法二寶並假僧弘。僧寶所存。非
戒不立。如標宗中。順則三寶住持。違則覆滅正法。又
如華嚴云。具足受持威儀教法。能令三寶不斷等。


詳示戒法住持之相



又云。謂剃染稟戒。入道次第。以至僧中。受懺安恣結
說治諫。師資上下。行住坐臥。飲食衣服。眾法別行。此
諸事相。佛法紀綱。住持萬代功由於此。唯斯律藏。委
[002-0035a]
示規模。餘藏非宗。故所不辨。故善見云。毗尼藏者。佛
法壽命。毗尼藏住。佛法方住。曲論來致。備如中卷。


佛在世時偏弘戒法



又云。雖談眾典。然於毗尼。最所留意。故篇聚云。世尊
處世。深達物機。凡所施為。必以威儀為主是也。又經
通餘人所說。律唯金口親宣。大權影響。但知祇奉。況
餘小聖。安敢措詞。又復諸經。說有時限。律則通於始
終。義鈔云。始於鹿苑。終至鶴林。隨根制戒。乃有萬差
等。具斯三意。永異餘經。徧弘之言。想無昧矣。


喻顯戒法



上一云。律即法此下並喻冲深竪深。津通萬像橫廣。雖包含無
外。而不宿死屍容而不雜。騰嶽波雲。而潮不過限逸而不濫


鈔以喻明記約法合



記云。初合竪深。遠古諸佛。三乘聖賢。由戒資成。至于
現未。展轉無窮。故戒疏云。前聖果圓。後賢因滿。引生
來業。展轉住持。眾生無盡。戒亦無竭。即戒本云。如過
去諸佛。及以未來者。現在諸世尊。皆共尊敬戒是也。
二合橫廣。三義釋之。初明徧境者。十方法界。依正二
報。情非情類。無非戒故。二約禁業者。三業四儀。施為
舉動。三千八萬。皆聖制故。三約資行者。萬行由生。眾
善所住。三聖道成。率由戒撿故。合第三中。戒法弘通。
九道師訓。人收七眾。趣該非畜本宗通受五八。攝濟不遺。故
云無外。然則或違重禁。教所不容。五眾則坌汙清流。
必加擯罰。其餘則入道無益。永障出家。若論治擯。實
[002-0035b]
通諸篇。然對死屍。須約四重。即律序云。譬如有死屍。
大海不容受。為疾風所漂。棄之於岸上。諸作惡行者。
猶如彼死屍。眾所不容受。以是當持戒。合第四者。謂
止作持犯。隨緣興制。詮相浩博。喻若波濤。然篇聚重
輕。犯緣具缺。定犯不犯。纖毫不差。眾別行相。施造有
儀。如非成敗。無容濫託。如潮有信。法喻彌彰。律云。海
有八奇特法。一一切眾流。皆往投之。二常不失潮限。
三五大河皆投於海。而失本名。四五大河。及天雨。盡
歸於海。無有增減。五海水盡醎。同為一味。六不受死
屍。七多出珍寶。八大形者所居。此中略舉。未必全同。


示戒法優劣



又鈔中一云。由立此門。知戒是勝緣。入道之要。便能護
持。無矢於相也。記云。前後六門。並單論別脫。此兼道
定。還欲對顯別脫功勝。欲釋此門。先須略知。道定名
相。初別脫對境彰名。定道從心為目。與定慧二心同
時。故並言共。亦名為俱。其定戒者。成論離禪定為二
戒。色無色別故。多宗合為一。俱不動業故。道戒或名
道俱。道共無漏等異。此辨名也。二別定並有漏。道共
唯無漏。別脫欲界業。定共上二界業。道共非三界業。
此論體也。三別定通凡聖。道共唯局聖。此位分也。四
別脫假緣受。定道隨心發。此明因也。五別脫但隨身。
要期盡形故。定道名隨心。生死不絕故。此示功也。略
知如此。餘如後解。


鈔引婆論云。木叉戒。佛在世有。希現故勝。禪無漏戒。
[002-0035c]
一切時有。二有漏木叉。通情非情。寬故言勝。餘二局
情。狹故不如。三有漏木叉。從慈心發故勝。能為佛道
作因。四木叉戒者。被及七眾。紹續三乘。三寶三道。住
持功彊。餘二無能故劣。五木叉戒者。唯佛弟子有。餘
禪戒者。外道亦有。記云。多論五種。初時。二境。三心。四
功。五人。如次釋之。初時希常者。以木叉。須佛出世。制
方有故。餘二縱非佛出。亦有得定證道之者。故常有
也。猶如世物。希少則貴。常者不如故。二境中。木叉遮
性通禁。餘二但止性惡。故境通局也。三約□者。慈即
大心。故是佛因。論云。禪無漏戒。不以慈心得。謂從智
得。此專自利。即二乘心劣可知也。四明功有二。一攝
生廣。被七眾故。二住持勝。紹續等故。五約人中。外道
無無漏戒。故但舉禪戒耳。以彼亦得色無色定故。


鈔又引善見云。具足木叉者。諸光諸山諸學即三學也
中。日光須彌學中。木叉最以為勝。若非佛出。則無有
人。竪此法。


○論重受記云此章所明。意令行者審巳所受。更求增勝故也



有宗不立重受



又云。六重受者。依薩婆多宗。戒不重發。亦不重受。罪
不重犯。依本常定。故羅漢心中下品戒。記云。文列三
種。並異四分。言不重發者。三戒永定。如下心受五。中
心受十。本俗仍下本俗即前五條乃俗人所受戒。餘五方勝。中心受
十。上心受大亦爾。彼云。木叉戒者。無有重得。若微品
心。受得五戒。後以中上品心受十戒。先得五戒。更無
[002-0036a]
增勝。於後五戒。乃得增耳。不重受者。彼計一受即定。
既不重發。更受不增。故不立也五八十例亦不立。八戒當日不可重。不
重犯者。此據初篇同種為言。依本定者。本謂壇場初
受也。婆沙論中。年少苾蒭。得上品戒。以能起上品心
受故。羅漢苾蒭。得下品戒。以先發下品心受。後不增
勝故。問。羅漢既發定共道俱。豈得不增戒。必不增者。
那得聖道。如是思之。鈔又云。若爾。何故戒有羸不羸
耶。答。此對隨行。不論受體。亦可作戒在一念。隨心一
品定。無作無非盡形故。隨行有增微。


體既肥羸。理有增減。與上常定。義實相違。故以為難


空宗許重受



故成論云。有人言。波羅提木叉有重發否。答云。一日
之中。受七善律儀。隨得道處。更得律儀。而本得不失。
勝者受名。其七善者。謂五戒。八戒。十戒。具戒。禪戒。定
戒。道共戒也。記云。重發出彼第九七善律儀品。具云。
有人受一日戒。是初律儀。即日受優婆塞戒。是第二
律儀。即日出家作沙彌。是第三律儀。即日受具足。是
第四律儀。即日得禪定。是第五律儀。即日得無色定。
是第六律儀。即日得無漏。是第七律儀上云無漏。且據初果。下復
統收二三四果。故云隨得道處。本得不失者。從前體增。為後體故。勝

者受名。從後彰名。前名沒故。問。重發重受。如何分別。
答。重發據多戒。重受約一戒。若爾。論明重發。那見重
受。答。由體重發。即得重受。以彼重受。一體發故。


又薩婆多師資傳云。重受增為上品。本夏不失記云。此即
[002-0036b]
多宗。餘師之義。雖違巳宗。乃順今部。故特引之。又引僧傳即梁高僧傳。乃惠皈撰。今引求那跋
摩傳。鈔中文略。令依壇經引之云。元嘉十一年。有僧伽䟦摩此云眾鎧。時

號三藏法師。與前三藏即求那也同至楊都。為諸僧尼等。
於南林寺壇。重受具戒。于時祇桓寺祇桓即此土楊都寺名也
慧照等五十人。影福寺尼慧果等。三百二十三人。同
從重受。有慧義法師。稟性剛烈。不耐誼黷。謂三藏曰。
大法東流。傳道非一。先賢勝哲。共有常規。豈獨改異。
何穆眾望資持引傳云。有惠義法師。擅步京邑。見跋摩行重受事。謂為矯異。執志不同。與跋摩
拒論等。大意是同。但壇經作之以文也。答。五部之異。自此常理。相與棄

俗。本為弘法。法必可傳。何忤眾情。又問曰。夫戒非可
見之色也。頃見重受戒者。或依舊臘次。或從後受為
始。進退之間。足致深疑。答曰。人有二種。故不一類。若
年歲不滿。胎月未充。則依今受為初。若先年巳滿。便
入得戒之位。但疑先受。有中下心。理須更求增勝而
重受戒。即依本臘。而永定也。又問。自誓不殺。身口巳
滿。有何不盡。更重受耶。答曰。戒有九品。下為上因。至
於求者。心有優劣。所託緣起。亦自不同。別受重發。有
何障礙。五戒十戒。生亦各異。乃至道定律儀。並防身
口。不同心業。有一無二也。如是云云巳上乃跋摩行重受事跡。壇
經又云。余以乾封二年。二月八日。及以夏初。既立戒
壇。仍依法載。受具足戒。于時前後預受者。二十七人。
並多是諸方。謂雍州洛州。號州蒲州。晉州貝州。丹州
坊州。隴州澧州。荊州台州并州。如是等州。依壇受具。
故引大略。非謬緣等巳上是南山行重受事跡。既有依承。今欲重受者。無足致疑也
[002-0036c]


此土受戒元始 大僧受緣



鈔又云。七震嶺受緣記云。意明此土得戒元緣。令知所從。不妄承奉故也。余聞
有人言。此土受戒。先無從始。至今受者。少乖緣具。理
得何礙。但作奉戒之心。莫非得戒之限。忽聞斯語。不
覺喟然。豈以雷霆震地。聾者不聞。七曜麗天。盲者不
見。既同管識。豈妄措言。故引用聖教聖教指前第四門。今在原教門
中引。明白灼然。具緣成受。不具不得。此土受具。僧傳顯

彰。縱緣境有濫。依法亦有明訣。如前卷中前卷見受戒篇。所
言漢境受緣者。自漢明夜夢之始。迦竺傳法巳來迦竺
即迦葉摩騰及竺法蘭也。迄至曹魏之初自漢明至曹魏一百九十餘年。僧徒極

盛。未稟歸戒。止以翦落殊俗。設復齋懺。事同祠祀。後
有中天竺僧。曇摩迦羅。此云法時。誦諸部毗尼。以魏
嘉平年至雒陽。立羯磨受法。中夏戒律始也。準用十
僧。大行佛法。改先妄習。出僧祇戒心。又有安息國沙
門曇諦。亦善律學。出曇無德羯磨。即大僧受法之初
記引云。後漢明帝永平三年。夜夢金人飛空而至。旦集群臣占之。傅毅奏曰。臣按周書異記云。西域
有神。其名曰佛。昭王時生。穆王時滅。滅時此方午時天陰。大地震動。白虹一十二道貫於太微。竟夕至曉。穆王
問於群臣。時扈多秦曰。西國聖人入滅之兆。千年之後。教法合流此土。王敕刊石。埋南郊天祠之前。臣筭至今。
正千年矣。陛下所夢。將必是乎。帝以為然。遣蔡愔等十八人。往西國求佛教。至月氏國。見騰蘭。迎至洛陽。此土
三寶之始也


尼眾受緣



又云。比丘尼受具初緣。至宋元嘉七年。有罽賓沙門。
求那跋摩。至楊州譯善戒等經文。後有師子國尼八
人。來至云。宋地未經有尼。何得二眾受戒。摩云。尼不
[002-0037a]
作本法者。得戒得罪記云。此準五分十一眾受。十僧之外。須一尼為和尚。方可行之
尋佛制意。法出大僧。伹使僧法成就。自然得戒。所以
先令作本法者。正欲生其信心。為受戒方便耳。至於
得戒。在大僧羯磨時生也。諸尼苦求更受。答曰。善哉。
夫戒定慧品。從微至著。若欲增明。甚相隨喜。且令西
尼學器。更往中國。請尼令足十數。至元嘉十年。有僧
迦跋摩者。此云眾鎧。解律雜心。自涉流沙至揚州。初
求那許尼重受。未備而終。俄而師子國尼。鐵索羅等
三人至京。足前十數。便請眾鎧為師。於壇上為尼重
受。出高僧名僧。僧史僧錄。及晉宋雜錄。故略出緣起。
永為龜鏡。


諸文戒法門第四


諸文戒體門第五



約能領心明體顯心妙體妙。乃南山圓旨



事鈔上一云。明戒體者。若依通論論有二種。別解文相為釋論。通明行相為
宗論。今云通論即宗論也。明其所發之業體。今就正顯。直陳能領

之心相心相之言。有事有理。以巳等語。即事心相。則思等語。乃理心相。以理融事。初後一如。微妙
甚深。唯一不思議心相也。謂法界塵沙二諦等法斯乃戒法體量是。今所受之法

以巳要期盡一形壽施造才便決志立誓禮敬陳詞善淨心器必不
為惡息絕妄念測思明慧測即深廣玄微之㒵。思即行心也。發觀緣境。皆。由此心明慧。即
唯識妙觀冥會前法心與戒法。由明慧故。微妙玄合。故云冥會。塵沙戒法。以心對望。故云前法

以此要期之心重舉前語。是納體正要故與彼妙法相應要期之心。緣生
無性。念念真如。無邊戒法。無非實相。真如實相。究意無差。故云相應。非二物相合。乃心法一如。故即經云。心純
是法與法相應。是也。問。測等四句語義似同。如何分異。答。初二句用觀照。法文二句。智圓觀妙。心法一如。此為
[002-0037b]
異也於彼法上。有緣起之義法即妙法。緣即方便。妙法融通。隨緣轉變。故云起也。
心明理顯羯磨要緣正起納究意之處也領納在心。名為戒體領納乃六識。在心即
八識。領乃能受。體即所受。心乃所依。體乃能依。濟緣云。造雖在六。起必因八。造以成種。還依於八等是也


通辨作無作



業疏三下云。一作者是色心。無作非色心。二作者初緣。
無作後業。三作是運動。無作非故。如是長短強弱。性
不均通。如涅槃云。戒有二種。謂作無作。是人唯具作
戒。不具無作。是則名為戒不具足。又善生云。是十種
法。或有作色無無作色。或有作色及無作色。如人手
執極香臭木。記云。極香臭物喻善惡業。手執喻作色。
放物有餘香臭。即喻無作色。木喻無記業。伹有執持。
而無餘氣。對合可見。疏又云。所言作者。身口方便。造
趣營為。名之為作。如陶家輪。轉動之初。故心論云。作
者身動身方便也。言無作者。身動滅巳。與餘識俱。是
法隨生。故名無作。如成論云。因心生罪福。睡眠悶等。
是時常生。故曰也。用斯兩法。並有懸防禁非之義。齊
名為戒。


的示法體警於行者



疏問云。人皆知受。所受是何。答。相傳解云。受名聖法。
由此法故。奉敬守護。淨如明珠。能為聖道作基址故。
記云。舉果目因。以其能通聖道故。鈔云。就巳成為言
名為聖法。復令受者。不自輕故。又云。知自身心。懷佩
聖法等。羯磨經云。羯磨威勢。眾僧力大。能舉法界聖
法。置汝身心。疏云。聖法假緣。緣成法滿。充正報也。記
[002-0037c]
云。攬無邊聖法。蘊有待凡軀。五分基成。三身體具。超
凡鄙穢流。入眾聖寶位者。其斯之謂乎。


先示空有所計深淺



疏又問云。經論明體。其相不同。四分一宗。當須定指。
答。首題所出。可不知耶。此方盛弘。假實二解。成論所
辨。正通四分。曇無德宗。雜心俱舍。乃解十誦薩婆多
宗。記云。小教入道。不出四宗。一空二有。三雙亦。四雙
非。今取此方盛行。故唯有二。言假宗者。彼明諸法。緣
生故空。故名空宗。但有名字。故名假宗。又深取大乘
空義。故名經部師。實法宗者。彼明我人等。假名是空。
陰界入等。並是實有。亦名一切有宗。亦即毗曇部。疏
又云。故律名色。眼識能見。異於毗曇。根能見也。諸有
結正。並門何心。故云造善具三業。當審觀其意。不同
彼宗。身口七業。皆是色中有損益故。記云。既推心識
有所分別。則顯通深。但不談七八。與大異耳。毗曇不
爾。既不推心故唯根見。眼耳鼻等。為浮塵根。見聞覺
知。即勝義根。二皆是色。唯意是心。又云。有損益者示
彼所計。如善戒。持則體肥。犯則戒羸。罪業造則更增。
懺則除滅。由有此義故立為色。因四大者。亦彼所計。
能造是色。所造亦然。彼宗立色。不出斯二。


通依諸論辨定名體



疏又云。體謂業體。正是戒法所依本也思願要緣。攬法成業。故塵
沙戒法為能依。業體無作為所依。經論所談。善惡業者名也。今述作

無作者。業之體也。混名從體一也。離實談名異也。多
[002-0038a]
論陳體。教無教也。成實雜心作無作也。皆略名銓體。
義說動靜動即是作。靜即無作。而難顯其相。如諸塵也。今且依
俙。如論兩傳寄之取狀下依兩宗之論出體。故云如論兩傳


先依本宗假名出體 作戒體初示名義。并總


舉諸師。次或言下列示二師。各計出體


疏云。言作戒者。謂始壇場。終白四法。緣搆成者。諸師
約文有多解釋諸師即弘成論之師。並遵論文。所見有異。如下二師可見。或言色
心為體。故論說云。口業者。非直音聲。要以心力助成
身業亦爾。論其身口。乃造業具。非善惡體如無心殺
人。不得殺罪。故論云。是三種業。皆但是心。離心無思
無身口業。記釋云。色心即總三業。拜跪登降是身。陳
乞對答是口。此二並色。色不自發。要由心助。故兩兼
之。又云。皆但是心謂心王也。心王起意思。意思起身
口。若離心王。三業無託。故三並無也上並初師約論。正立色心為體。
下文遮妨。若解色為業體。十四種色。悉是無記。非罪福性

何得名業。記釋云。多宗所明。身口二業。悉判為色。故
此攻之。五根五塵四大。為十四色。業取有記。無記非
若據小教。不談心業。如上初師。約成論義。善惡等業皆是心造。即本宗通大之義也


有人言。以色聲為身口業體。故論云。身口業依正四
大。意業依心。若身業非四大為性者。意業依心。亦不
應以心為體若下反質。彼分三業。所依各異。身口既依四大。不應以心為體。下文正出體相
故知身業以四大動。故名動為業。業即四大。更無別
體。若論口業。四大相擊。於中出聲。聲成音曲。有所表
彰。以為名字句。還即此名句。為口作業。業無別體。用
[002-0038b]
聲作體次師立色聲為體。下問答。遮妨。問。此宗此宗即指成論五塵。非罪福
性。何得以色聲為體。答。非外五塵及報色。不妨內方
便色也。又云。一念色聲。眼耳所得。非罪福性。相續色
聲。法入所攝。意識所得。是罪福性。故論云。名字句者。
是法名聲性。法入所攝巳上約五塵難。記釋云。瞥爾一念。見
聞非業。即屬色聲二入。緣慮相續。則有成業。即落法
塵。故云法入所攝。謂拜跪俯仰。為目所緣。陳詞乞戒。
為耳所屬。故云意識所得有云。三師匕證意識得者。謬矣。即受者相應緣慮也
既為意得。關乎內心。即成記業。故云是罪福性。下仍
引論。且證口業。是法名聲性。謂是法之名句。聲為體
性。判歸法入。明非心業私難云。既為目緣耳。屬則屬二根明矣。何云意得。既關內
心。成有記業。何非心業。請細詳文為答明之。問。若色為業體者。何故論云。

口業者。非直音聲。要以心力助成。答。聲為業體。以心
助成。名字句也。用此名句。即為口業。心是助業之因。
非正業體巳上明違前心助難答中意。謂心可助成。而非正業也。問。前言離心
無思。無身口業。而心即思體。身口業起。亦不離心。應
同用心為體。答。破外人義。思心同時而體別。故言心
即是思。然心未必是思。思必是心故。又破外道。身口
二業。不假心助。故說離心無身口業巳上違前心體難答中。約破外
釋通論文。謂論中離心無思等文。乃是破外。非正明體也。問。第三羯磨竟時。身業

相續。為眼意緣。可說身作戒體。依聲名句業。不可相
續現。非耳意所緣。應無口作體。答。身業依色現。青等
眼所得。亦為意緣知。是身作戒體。語業依聲發。無記
是方便。非常為耳得。故至羯磨竟。遠從要期生。說有
[002-0038c]
二業體。又云。世相義斷續。皆為成一受。前乞巳告情。
後加是眾故。不容相續現。又解。身口得互造。前跪表
言故。


無作體初正示體相。後引諸文證



疏云。無作者。謂白四所發。形期業體。一成續現三羯磨竟。
一剎那頃。即成業體。故云一成。從此巳後。相續發現。故云續現也經流四心識受想行。不

藉緣辦。任運起故。記云。謂此業性。任運增長。牽生感
果。不由於作。自然而作。故名無作。疏云。三聚之中。非
色心攝。記云。彼論立四聚。攝一切法。一色聚攝一切色法
二心聚攝一切心法。三非色非心聚攝十七種法。名不相應行。無作當十七也
四無為聚攝三無為。虗空擇滅非擇滅也。疏云。言非色者。既為心起。
豈塵大成五塵四大。故言非色。五義來證。一色有形相方
所。二色有十四二十種異。三色可惱壞。四色是質礙。
五色為五識心所得。無作俱無此義。故不名色謂此業體
既假緣成。實有體狀。但離上五義。故云非色也。言非心者。體非緣知。記云。謂

無作業。體非覺知。不能緣慮與心體異。故號非心古云。
不可緣慮而知者。非也。疏云。五義來證一心是慮知二心有明

暗。三心通三性。四心有廣略。五心是報法。記云。心具
五義。無作反之。初非慮知。即是上義。二謂頑善。無有
愚智。迷悟之異。故無明暗。三唯是善非惡無記。四唯
一定。故無廣略。謂意根為略。四心六識。乃至心數。則
為廣也。五是三業造起。故非報法謂此業體。既從心起。實是心業。但無
上五義。故云非心也


引證非心


[002-0039a]


疏成實論。如經中說。精進是作感壽長現報福多無作增長
天樂生報。若但善心。何能感多福。何以故。不能常有善
心故。記云。人心不定。豈能常善。此顯無作。一發巳後。
任運增多。不假心作。即非心義。疏云。又復意無戒律
儀。所以者何。若人在三性心時。亦名持戒。故知爾時。
無有作也。記云。意無戒律者。謂意思中。無有戒體。顯
是非心。三性心者。謂餘善心。及惡無記。彼論云。若人
在不善無記無心。亦名持戒。爾時無有作者。謂意入
餘性。無有造作。却名持戒。即知無作。任運常存。故名
持戒。疏云。以無作由作生。今行不善心。何得兼起作
又發無作也上釋爾時。無有作義。由此業體。是非色心。故雖作
惡。本所作業。無有漏失上釋三性。名持戒義。無漏失即常存義也


引證非色



又云。故彼問曰。若無作是色。相有何咎。答。色等五塵。
非罪福性。不以色性為無作也。又如佛說。色是惱壞
相。無作非惱壞相。不可得故。不可名色。問。無作為身
口業。身口業性。即是色也。答。言無作者。但名身口業
實非身口所作。以因身口意業生。故說為身口業性。
又無作亦從意生。如何說為色性。如無色界。亦有無
作。可名色耶生無色界天者。必因戒定無作之業。即顯無作非色明矣


通證非二



又引涅槃云。戒者雖無形色而可護持。故知非色也。
雖非觸對。善修方便。可得具足。故非心也此明無作。決然是有。
恐謂體非形對。而不修奉。故兩勉之。十住婆沙云。律儀善根有二種。作

[002-0039b]
者是色。無作非色。


以作戒立色難



又問云。色等是無記。無作善惡性。不用色為體。作戒
善惡性。應非色為體。答。無作在後生。作戒依色滅。若
是同時者。則是色無記。故滅巳方續生。不用色為體。
作戒與依色。同時體用生。不即不離故。還用色為體。
記云。無作不與色俱。故不兼色。作戒與色同時。故須
兼色。色為作戒所依。故云依色。色即是體。作戒為用。
記無記別故不即。即體成用故不離。問。如上二師。論
作戒體。並云心力助成。如何分異。答。前立色心。心能
成業。身口是具。故心為正。後取色聲。即色為體。假心
兼助。故心為旁。問。二師並云。依宗立體。何以不同。答。
二並據論。所見有殊。前談心造。正取分通。後明色造。
欲存小教。問。鈔疏前後。並取初師。今出次解為取不
取。答。初師深窮業本。於理為長。次解曲順宗途。在教
為當。今家從理。多用初師。欲辨教宗。仍通後解。問。一
念相續。如何分異。答。瞥爾眼見。名一念色。重緣籌慮
名相續色。一念屬前眼根。相續屬後意根。故云意識
所得聲香味觸亦然。即知意根。通緣五塵。通歸法入也。問。有
犯則體羸。四捨則戒失。那云無惱壞耶。答。缺行故羸。
本得無損。教權故失。業性不亡。此即成宗通深之意。
問。無色天為有色否。答。小教但說大種麤色。彼天既無。
故云無色。大教既談識種細色。不妨彼有定果之色。
餘如別說。
[002-0039c]


次依實法假宗出作無作體



初標章敘起下分六位。正辨作無作之體


疏云。二依實法宗中分別二戒者。計非四分所通。然
律中明五陰五相遠近內外。亦有兼故。又重出也。俱
是佛教。機執不同。五百身因無非正說。今為六位。亦
有兼者。記云。以淺不通深。深得兼淺。所以假宗亦談
實法。受戒犍度。佛為五比丘。廣說五陰。乃至一切色。
過去未來現在色等。俱是佛教者。記云。方便之教。理
非一定。機執雖異。佛意常融。故此明之。不妨兩是五
百身因者。如涅槃說。五百比丘。問。舍利弗。佛說身因。
何者是耶。舍利弗言。汝等各正解脫。自應識之何緣
問耶。有比丘言。我未得正解脫時。意謂無明即是身
因。作是觀時。得阿羅漢。復有言無明行識。乃至五欲
即是身因。如是各各自說巳所解巳。共往佛所。舍利
弗白佛。如是諸比丘。誰為正說。誰不正說。佛言善哉。
一一比丘。無非正說。


疏云。初有為無為分別者色心等法皆名有為。二戒俱有為。非
三無為也三無為如前說。由假緣成。得彼業體。四相所為。有
失壞也四相即生住異滅。或可。即指能造四大


二就有為三聚分別彼宗
亦立三聚。但無作收色聚。與成實異二戒俱是色聚所收。以身口七業。

皆色損益。若以心為業者。心念殺盜。亦應犯故。其實
不爾。但以小機力劣。不約心論。且就身口。發無作體。
還防身口。麤見業非。故涅槃云。從於身口。獲無作色。
以是無作色因緣故。其心雖在惡無記中。本所受戒
[002-0040a]
不名漏失。又心論云。無作假色。牟尼所說等。記云。問。
前引涅槃。雖無形色。以證非色。何以相違。答。經收眾
計。前後不定。但執則俱非。了則皆是。不足疑也。問。心
論假色。從何得名。答。即如下云。如法入中。無作假色。
此謂對前五塵實礙之色。故名假耳。問。天台菩薩戒
疏。出戒體云。不起而已。起則性無作假色。與此何殊。
答。彼明直性隨緣變起全性成色。對真名假。名濫體
別。不可混同。問。假色與下細色何別。答。若比心論。則
名體俱別。若對戒疏。則名別體同。由心所造。善惡業
種。微細難知故名細色。


三就色聚三色分別。此十一色。義束為三。如身色等。
為眼所屬。名可見有對。如五根四塵。名不可見有對。
如法入中。無作假色。是不可見無對六塵五根名十一色。色塵一種
見對兩具。五根四塵九色無形。故不可見。根塵相偶。故云有對。法塵中色見對俱無今此二戒

三色所收身作戒初。色收口作戒。次色收身口無作。後色所收身口色聲。二法
業性。俱作戒體。非餘八色謂作戒體。乃屬色聲。非五根及香味觸之八也。二
無作者身口無作。同用第三。無對為體。故心伽二論云。身
作可見有對。口作不可見有對。身口無作。俱不可見
無對。所以名無對者。有對有三。如五塵五根。障礙有
對。二五根七心。境界有對。三能緣心。所緣有對。出過
此三故曰無對也障礙約十色體質各局。境界約根識取境不濫。緣對取心識。緣慮籌
度。欲顯無作假色之體。一非障礙實質。二無取境功能。三非緣慮籌度。但為戒體假色。微隱難知。所以此三表
而出之。廣義如別。茲略引示


四就色聲本報方便分別。身口作戒。以方便色聲為
[002-0040b]
體。就前身作是方便。而非報者。故心論云。身動身方
便故。由報色鼓動方便。方便感二戒也本報即四大。方便即四大
動用。此但簡二作。若無作色。如下自見也。問。如何分別。答。亦一異也。鼓動

報身成方便色如屈伸跪拜。何有異也。又解。不一有
三別。任運酬因是報義。長矩高下是方便。報色唯無
記。方便通三性。報由往業生。方便由現起。如水波喻
濕動之相。可以明也。問。方便以報為體。現色是無記。
何得說記業。答。色無善惡。從方便緣。故說善惡。若爾。
經云何言。善惡二心起時。則善惡二色相現者。心論
又云。以清淨心。動身口色。答。從緣兩現。不妨彼報。體
是無記。由心善惡。方便轉現。如刀照面。長廣不同。像
轉縱緣。而本面不改。體雖無記。不無相善。順上文也。
言口作戒。唯是方便。以聲非報法故也。二種無作。非
報非方便者。以從作戒起故。作戒既非報是方便。明
知無作非二色。故涅槃云。非異色因。謂非報也。以報
是方便色因。方便非報。故說為異。言不作異色因果
者。謂非方便色也。以方便是報色之果報非方便。故
說為異。是以解者。云非二□。又人解云。如涅槃說。菩
提王子。意疑比丘。餘□□□。何不失戒。佛答非異色
因等者。其心雖在惡無記中。本受不失。唯就方便色
中辨之。非異色因者。非受中作也。以作但一念故。不
作異色因果者。又非隨行作無作也。以俱短故。既非
此二。明是受體。無作形俱。縱入餘心。不名失戒。即心
論解無作云。如善受戒。穢汙無記。心現在前。故法隨
[002-0040c]
生。不名漏失。


五就方便色聲。三性分別身口色聲。局善非餘。如論
文。以善淨心。動身口故。名善作等。然初色中。有二十
種。謂青黃赤白。光影明暗。煙雲塵霧。此十二色。俱無
記故。高下長短。方圓□□□之八色。通三性也。身作
戒者。唯取後八。來往跪□□収善性。就三聲中。簡不
受聲。如風鈴等。體唯無□□□業性。取餘二聲。謂因
受聲。如言令等。及因俱□□擊鼓等俱通三性。今取
善聲。為口作體。言無作者。通於二性。無記非業。局論
禁警。唯局善性。


六始終分別。此善作中。義通始終。覈論成業。據終非
始。以從請師。至二羯磨。□□未暢。善而非戒。第三唱
巳剎那思滿。即善是□□□切善作。盡是戒不。答。律
儀所攝善作名戒。自□□□但單稱善。不名為戒。又
解云。始終通収。並作戒□□一念。前緣不如。亦應感
戒。然既不爾。故知通□□□口色體。為發戒緣。身作
色者。始終相續。為眼所□□止之業。非耳所聞。若唯
第三。當時無聲。應無口作。故知通緣。至三說滿。論家
剋取。成就為言。有人云。唯第三法。一念而得。不妨身
相。表口業故。今解戒是有為緣成之法。不請不乞。後
戒無從。理須如前。通始終也。故光律師。因立三喻。如
麝如輪。如獨樂也。桑榆報色也。匠治方便也。與繩俱
轉作戒也。廢繩獨轉無作戒也。善生經中。亦同斯喻。
上通為言。作無作戒。俱□□體。故涅槃云。戒有七種。
[002-0041a]
從於身口。有無作色□□□云。是十種法。或有作色。
及無作色。謂有莊嚴。□□□者。或有作色。無無作色。
謂無方便。及成巳者。□□□多云。初念戒色。第二念
知色等。故知俱也。問。無□□對復非可見。云何名色。
答。不以見對。用解於色□□名為色。無作雖非見對。
然為四大造。更相障礙□□可分。故名色也。記云由
能造是礙。故所造業。身□□聲。善惡無記。體性各異
故云更相障礙。歷然不□□云據所可分。問云。無作
是色。色即是礙。復對□□□是障對如何上言。出三
有對。答。障對有二義。□□□所俱對色故。二者能所
兩緣俱障礙故。如眼□□□不聞聲。故名障礙有對。
無作不爾。雖對意根□□□礙。色非色別。故非障對
巳上依二宗出體欲顯空有不濫故也


次列當世異執



疏云。三列異執。自金河巳後。名教互張。五部十八。隨
機而舉。各謂指南皆通經論。年代綿遠。餘執漸離。唯
婆多正量。上座大眾。斯之四宗。今盛西域。此方所傳。
四部乃翻。今時弘者。曇無德部。薩婆多部。最為段矣。
殷乃盛也然諸講士。偏𥪰不□各尚學宗尠懷通量。自晉
南遷。迄于陳世。釋門義□□師成實。彼土傳律祖師居京
兆。故指江南為彼也偏弘十誦□□□□。出有部體。中原擾攘。

聲教奔飛。元魏高齊。□□□論。便依多雜。出四分體。
後有碩學。通觀兩宗。□□□體。各用開律。略敘其說。
須得本致。故法正部□□□作是色。何故雜心界品
[002-0041b]
云。無作雖非礙。以作是□□彼亦說為礙。如影隨樹
動。又業品云。形質名為□□作亦非色。彼部通曰。言
無作非礙非色者。不同□□□見有對色礙。故言非
色非礙。非不是無對色礙□□□無作。雖非色礙。謂
是非色礙者。即界品云。過□□□非礙。曾礙故。未來
色當礙故。現在微塵雖非礙□□□則礙。豈以微塵
不可觸。而得名非色。然則微□□微色。即是微礙。故
知非者。謂非麤現之色礙□□□法執。次明迷執。如
戒一受。願行須同。焉有受依□□隨行實教。故神洲
一統。約受並誦四分之文。及論隨行。皆依有部行學
非唯體相乖各。亦乃緩急隨情。至於戒體。理事不同。
如昔光師依理明體。謂此聖法。能為道務。如鈔所顯
齊末立體。即受五緣。由此體具。便感前法。此則說緣
為體。河北魏部。雖依法數。正解四分。偏廣多宗。江南
晉師。崇尚成實。依論出體。用□□誦。斯並宗骨顛倒。
理味差僻。摘揣過濫。何可勝□□法執者。乃以空為有以□為空。不曉空
有宗旨。淺深乃殊故也。言迷執□□□巳見強生搆立。非但出體或理或緣。亦且行□□□受體故也。問。江南
晉師依成實出體。通於十□。□□前云。以假名宗出有部體是同。則二執何異□□□於教法執空為有。後於
受隨迷昧不達。前後□□□殊則二執立義乃別請□□□


記云。唐朝懷素還依□□色為體。近世霅川岳師。融
會假實以為一見。乃□□論。非色非心。還即是色。鈔
文既云。非塵大之色□□。是細色耳。且空有兩宗。竪
義立體。迭互斥奪。□□□反。如何和會。以為一見。若
體不异。何用分宗。又□□云細色。不知細色是何等
[002-0041c]
物。問。彼據天台妙□□□論人云。色是無教法。不至
無色界。豈非成宗。□□□色。答。此乃成論諸師。牒難
有宗之語。謂若以□□□教。則應不至無色界。無教
既至彼天。則顯非□□□不究本文。妄引為據聾瞽
來學。為害甚極。


立正義



問下列三宗。何為正義。答。三宗皆正義也。所列空有。為在決顯。但能決之義。在昔未知。並出今家。豈非皆
正義耶


疏云。四立正義。夫戒體者何耶。所謂納聖法於心𦚾。
即法是所納之戒體。然後依體起用。防遏緣非。今論
此法。三宗分別此法即□□戒體克實論體本唯一法前二□□昔計意任就計決顯後
立圓宗故統會之則顯□□本無分別但敘昔立今對古考體故云三宗分□□利即圓義蓋出祖懷也


記云。納是能受之心。聖□□所受戒。能所相冥心法
和合而成於業。攬法為□□□基本故名戒體。體充
正報。心為總主。故云心□□□則心為能納。法為所
納。受巳則法為能依。心□□依。


有宗 先□□示體



疏云。如薩婆多二戒同□□彼宗明法。各有繫用。戒
本所起。依身口成。隨□□□。通判為色。業即戒體。能
持能損。既是善法。分□□□。感生集業。其行在隨。論
斯戒體。願訖形俱。相□□□。善性記業以能起隨生
後行故。記云。各有繫□□。□三界繫。欲界麤段四大。
色界清淨四大。所造□□。□感之果。此是色法。無色
界天。非四大造。則無□□□。無四大造色。不妨彼天。
[002-0042a]
亦有果色。故雜心問□□□界何故無戒耶。答。戒者
是色。彼中無色。無四大□故。若彼有四大者。亦應有
戒。彼宗計戒為色。故說彼大無戒。成宗計為非色。故
說有戒。


疏引律顯正



前謄彼計。□止決顯。彼云。假色但非塵。對今指細□。□是心種。顯彼雖得色。名未知色義也


如律四分明業天眼所□□色惡色。善趣惡趣。隨所
造行。如實知之。以斯□□□明業體。是色法也。記云
引律即本律受戒犍□□□如來成道。始得三明宿命
天眼漏盡。天眼中云。菩薩□□□定意清淨。結使巳盡。以

清淨天眼。見眾生生□□□果報善色惡色業相善趣惡
因中果相。若貴若賤善□□□貴賤此因□□□差別。隨眾生所造行。
皆悉知之。即自察知。此□□身行惡。口行惡。意行惡
邪見誹謗賢聖。造邪見□□身壞命終。墮地獄畜生
餓鬼中此釋上惡色惡趣等。復觀□□身行善。口行善。意行善。
正見不誹謗賢聖造□□□報。身壞命終。生天上人
此釋善色善趣。是謂見眾□□□□等。即如律中佛訶目
連。不應以天眼觀人□□□誦多論。亦同制之。又十
誦云。天眼觀犯罪比丘□□兩等。並謂徹見善惡色
故。至於鬼報五通。世俗。□□尚有見者。況聖人修得
天眼耶。若此明色。乃佛□□諸論牟分未窮斯意。況
弘論者。罔測可知。


斥前諸說



疏云。如上引色。或約諸塵。此從緣說。或約無對。此從
[002-0042b]
對說。雖多引明。用顯業□□此色體與中陰同。微細
難知。唯天眼見。見有相□□惡歷然。豈約塵對。用通
色性。諸師橫判。分別所□□□業量。意言如此記云
仍舉中陰。例顯業色。無□□□□類亦同之。中陰亦
名中有。謂六趣之外。幽陰□□□□至前趣。在死生
之間。故名中陰。有云極善□□□□趣生。非善非惡。
四十九日。墮在中陰。形如□□□並小論。一途之說。
若準中陰經。歲數久近不定□□大小各殊。應知中
有。亦是報處。但由小教。不談□□故非趣攝耳。如來
由此說業為色。諸師不曉□□□□□□□□□□
假宗業依心起。故云□□□□□□□□□□□□
辨業答。若就宗限。實□□□□□□□□□□□□
深決淺。故不局名教□□□□□□□□□□□□
所見。那得談體。却云□□□□□□□□□□□□
談非色。正符宗意問。□□□□□□□□□□□□
約何立色。答。如上巳辨□□□□□□□□□□□
宗假色何异。答。彼對諸□□□□□。


假宗



疏云。二依成實當宗分作□□□□□□□□□□
中。分通大乘小中說大。乃□□□□□□□□□□機獲益之者□□□□□□□□□□
無德智與教合。攬為宗□□□□□小中以教局故不敢直□□□□□□□□□□□

故勝前計。分心成色。色□□□□□□□□□□□
色心為體。是則兼緣顯□□□□□□□□□□□
色心。無作後發。异於□□□□□□□□□□□□
[002-0042c]
言分通者。四分部中。□□□□□□□□□□□□
況明心造。超過有部。□□□□□□□□□□□□
則內外色報。率由心□□□□□□□□□□□□
是心。色是依報等者。若□□□□□□□□□□□
為正。若因果相望。則色□□□□□□□□□□□
報之色。顯正即正因之□□□□□□□□□□□
相從。次辨無作。反作為□□□□□□□□□□□
法體雖有而非色心。□□□□□□□□□□□□
故云強也。□□□□□□□□□□□□□□□□
□□□□□約義考□□□□□□□□□□□□
□□□□□□□能□□□□□□□□□□□□□□□□□□□離□□□□□□□□□□□□
□□□□□□□回則□□□□□□□□□□□□□□□□□知且□□□□□□□□□□□
□□□□□□□非二□□□□□□□□□□□□□□□□□義為□□□□□□□□□


疏云。考其業體。本由心□□□□□□□□□□□
冥昧止可名通。故約色□□□□□□□□□□□
不得。不知何目。強號非□□□□□□□□□□□
是種子能為後習。何得□□□□□□□□□□□
要期是願。願約盡形。形□□□□□□□□□□□
功由心生。隨心無絕故□□□□□□□□□□□
來招樂果。記云。此問□□□□□□□□□□□□
識種。識既常存。種則□□□□□□□□□□□□
思即緣境之心。願謂□□□□□□□□□□□□
謝。思無限齊。故種子□□□□□□□□□□□□
超前。問。兩云。強目是何□□□□□□□□□□□
[002-0043a]
今取通意識達體貌。即□□□□□□□□□□□
問。此中後習。與前實法□□何异。答。彼明業為集因
此示種能重習。委如下□□□傳律。皆以戒體為難。
雖祖訓坦然。奈後賢□□□□則和會二非還同細
色如前巳破。增輝謂□□□□乃是聚名畢竟其體
是何法耶。答。種子。義□□□□祖師談種。乃漸入大
乘。後又有人立為思□□□□錄。謂非色非心名下
即體。仍破增輝。名外別□□為騎牛討牛。今詳諸說。
俱違祖教霅溪則全迷□□餘師則不辨大小。且識
藏種子非小教所談故□□圓教。始可言之。諸師乃
以四分二非。即是種子。□□大小相亂耶。若可直示。
四分宗師。皆是四依。豈□□知心種之義何用別立
二非號耶。又若此宗便□□子。後立圓教何為。又使
假宗伹有空名。而無實□□慧雖不能究出體相。而
斥諸家騎牛討牛。深有□□□謂若在假宗。定以二
非為體。約後圓教。可□□□□資持云。二明本宗成
論過分小乘。教雖是□□□□道雖通大乘。非全大
乘。比前為勝望後還□□□□體。兩楹之間。初明作
戒。色心能造。色是本教□□過分。及論所發。非色非
心。非色過分。非心本教□□所謂。曇無德師。覆隱法
藏戒疏亦云。包括權實□□在茲。若論作戒。猶可循
文。獨茲無作。歷代沉喪□□□□□□□□□□□
別。一對作釋。如上成宗□□□□□□□□□□□
假色心。無作後發。异□□□□□□□□□□□□
[002-0043b]
簡教釋。非色簡小。非□□□□□□□□□□□□
是具。無作名非色。即對□□□□□□□□□□□
本宗作戒。五遣疑釋。□□□□□□□□□□□□
非色。及解無作。乃云心□□□□□□□□□□□
其體。既是心成。體豈他□□□□□□□□□□□
是權。體寧從實。且如成□□□□□□□□□□□
六識妄心。是以非色。則□□□□□□□□□□□
緣慮。良由善性記業比□□□□□□□□□□□
究論體貌。實唯心業。但□□□□□□□□□□□
耶故言非心。問自入正□□□□□□□□□□□皆巳知實□□□□□□□□□□□
顯雖皆克實但且順計□□□□□□□□□□□□但決體教行末融故□□□□□□□□□□□□□
教決空有之律乘即□□□□□□□□□諸行即是妙行使機□□□□□□□□□□□□

□圓教□□以大決□□□□□。


疏云。後約圓教。明戒體□□□□□□□□□□□
始隨妄興業動與妄□□□□□□□□□□□□
心。不得隨妄。還淪生死□□□□□□□□□□□
者。便命召之入聖戒數□□□□□□□□□□□
本。乃就傍緣。廣開衢路□□□□□□□□□□□
明一切諸戒。皆我心業□□□□□□□□□□□
別有戒眾生業無量故□□□□□□□□□□□
盡。當知二百五十。三千□□□□□□□□□□□
始等者。敘教本也心為□□□□□□□□□□□
業習妄既久。動便隨□□□□□□□□□□□□
本。若非佛教。何由思反□□□□□□□□□□□
[002-0043c]
業巳息。苦果亦傾不淪□□□□□□□□□□□
至云。初唯三語。後加白□□□□□□□□□□□
境制。受從境發雖云緣□□□□□□□□□□□
故律等者。並敘小機。小□□□□□□□□□□□□須假傍緣制乃唯心受□□□□□□□□□□□□
□□□□□□□以智決愚□□□□□□□□□□□

□□□□□塵沙萬境□□□□□□□□□□段開教文□□□□□□□


疏云。愚人謂異。就之起□□□□□□□□□□□
境緣。本是心作。不妄緣□□□□□□□□□□□
有此。記云。言愚人者謂□□□□□□□□□□□
亦隨之。假名字說。通論□□□□□□□□□□□
二僧祇計為心。三成宗□□□□□□□□□□□
據第六能造以明所造□□□□□□□所明心種此依章安涅□□□□□□□□□□□
致使滅後分宗各計。故□□□□□□□□□□□
諸比丘便說為色。或說□□□□□□□□□□□
不解我意。謂不知佛方便說故智□□□□□□□□□□□
情與非情。二諦等境□□□□□□□□□□□□
心作。則一切唯心。既達□□□□□□□□□□□
攝心反照。但見一識。識□□□□□□□□□□□
造黑白業成善惡報。故□□□□□□□□□□□
有彼此也。無始不了徧□□□□□□□□□□□
是故如來如法界境。制無□□□□□□□□□□
如婬盜等。豈別有戒。縱妄□□□□□□□□□□
未受巳前。惡徧法界。今欲□□□□□□□□□□
故戒發所因。還徧法界。又□□□□□□□□□□
[002-0044a]
水虗空五並無邊。戒亦同□□□□□□□□□□
□□□□□解既圓明納□□□□□□□□□□
□□□□□□機教俱□□□□□□□□□□□□全修即□□□□□□


疏云。欲了妄情。須知妄□□□□□□□□□□□
藏識。成善種子此戒體□□□□□□□□□□□
巳發大解。此明修證。先□□□□□□□□□□□
積惡時深。雖達唯心。卒□□□□□□□□□□□
故云佛所制戒。如猿著□□□□□□□□□□□
死流發定慧力菩提基□□□□□□□□□□□
並由斯跡。捨此修道。枉□□□□□□□□□□□
矣作法之言。通収始終□□□□□□□□□□□
境。發動勝心。此心反妄□□□□□□□□□□□
起。即如鈔云。以巳要期□□□□□□□□□□□
惡。測思明慧。冥會前法□□□□□□□□□□□
熏。猶如燒香。熏業穢氣□□□□□□□□□□□
成業。業圓成種。種有□□□□□□□□□□□□
冥伏。妄念不起。此無作重□□□□□□□□□□
識是所依處。亦是所熏□□□□□□□□□□□
也。善即簡惡。種子是喻。如□□□□□□□□□□
義。一從眾緣生三體性各□□□□□□□□□□
長。五含畜根條。華葉等物□□□□□□□□□□
遇時開綻。八子果不差。□□□□□□□□□□□
作具此。故以比焉。然種□□□□□□□□□□□
四趣為惡。餘六是善。次□□□□□□□□□□□
[002-0044b]
三就聖中。三乘是偏是□□□□□□□□□□□
文唯簡惡。若望人天。是□□□□□□□□□□□
行者當知。本所受體。即□□□□□□□□□□□
揵云。如來功德莊嚴之□□□□□□□□□□□
法華云。佛種從緣起。即□□□□□□□□□□□
否。答。名通體別。由彼不□□□□□□□□□□□
非色。故雜心云。調達造□□□□□□□□□□□
種名。不專大教。問。大□□□□□□□□□□□□
變造。則大小皆同。但□□□□□□□□□□□□
不示所依之處。是故□□□□□□□□□□□□
今明唯識。則發起有□□□□□□□□□□□□
俞。浪從海起。還沒海□□□□□□□□□□□□
者。不起而巳。起則性無□□□□□□□□□□□
經生不滅。良由於此。問□□□□□□□□□□□
必有同异。當自尋之。問□□□□□□□□□□□
若不須受。即應納大判□□□□□□□□□□□
為重發否。問。性無作假□□□□□□□□□□□
可相濫。


資持云。三圓教者。即□□□□□□□□□□□□
以祖師。深取大乘圓□□□□□□□□□□□□
場受體。意使修持。投□□□□□□□□□□□□
明梨耶。隨緣變造。含□□□□□□□□□□□□
依八起。即異小乘。縱□□□□□□□□□□□□
色體別。二明所發。即心□□□□□□□□□□□
[002-0044c]
心無絕。如楞伽中。識海□□□□□□□□□□□
無別浪還即海水。能造□□□□□□□□□□□
戒體。即是心識。何則圓□□□法法唯心。豈有戒體。而□□□□□□□□□□□
故說為色上召戒體。即□□□□□□□□□□□□色真如。到色□□□□□□□□□□□□
得色實釋論受所引□□□□無作假色與今種色□□□□□□□□□□□□

故說非二今云非二。與□□種。故云非色□□□□□□□□□□□
便。悟入為先。前列諸□□□□二各局□□□□□□□□□□□□□
非二。究竟一實。隨召無在。不妨悟入大小□□□□□□□□□□□□□□
圓意見下二門


二戒先後



鈔云。初解云。如牛二角□□□□□□□□□□□
戒。俱有二教。第二念中□□□□□□□□□□□
故善生云。世間之法。有□□□□□□□□□□□
像等。


業疏云。今解一時。非先□□□□□□□□□□□
本登壇。願心形限。即□□□□□□□□□□□□
云作時具無作是也。□□□□□□□□□□□□
作。此與作俱。非乖俱□□□□□□□□□□□□□
潛發。二並為因二果時無作□□□□□□□□□□□□

是形俱。方為本體。以三□□□□□□□□□□□□□□
竟故三果後無作以通形□□□□□□□□□□□□□□
二念巳去分二。即初念□□□□□□□□□□□□通三。即前二念异因時□□□□□□□□□□□□


八種無作□□□□□□□□□□□□□□□□□□□□



業疏云。通敘諸業。依□□□□□□□□□□□□
[002-0045a]
作。隨作善惡。起身口。□□□□□□□□□□□□
止。能牽於後。不由心□□□□□□□□□□□□
作。餘七例爾雖與作□□□緣搆。故云□□□□□□□□□□□
作。如今所受。善惡律儀。□□□□□□□□□□□
量。隨心任運。三者要期□□□□□□□□□□□
心所期。如誓而起。亦名□□□□□□□□□□□
從願生。如人發願。設會□□□□□□□□□□□
者異緣無作。如身造口□□□□□□□□□□□
作。如無作品云。教人殺□□□□□□□□□□□
事也。六者事在無作。論□□□□□□□□□□□
若作僧坊。及以塔像□□□□□□□□□□□□
一前事毀壞。二造者□□□□□□□□□□□□
善例惡。可以相明。如□□□□□□□□□□□□
業恒續。七從用無作。□□□□□□□□□□□□
施主。得無量福。如是隨□□□□□□□□□□□
業。與前作俱。有可等異□□□□□□□□□□□
同時。隨義而別。且如持□□□□□□□□□□□
律儀為形俱業要誓常□□□□□□□□□□□
異緣前受行之。又是□□□□□□□□□□□□
不亡。即名事在。隨作。


心俱。故舉一緣便通□□□□□□□□□□□□
隨心無作。入定慧心無□□□□□□□□□□□
定入道。有禪無漏律儀□□□□□□□□□□□
入常有。常不為惡。善心轉□□□□□□□□□□
[002-0045b]
入本戒禁身口為支定□□□□□□□□□□□□為本入禪時不住□□□□□□□□□□□□
乃至四禪四空迭論麤細得發無作。□□□□□□□□□□□

然。出入常有。雖在事亂。□□□□□□□□□□□
定慧。隨生死心。恒有無□□□□□□□□□□□
不爾隨形非心。故經云。□□□□□□□□□□□
矣。


僧體



僧兒□□□□□□諸□□□□□□□


業疏一上云。有人言。依諸□□□□□□□□□□□
成人。人為別用。四人□□□□□□□□□□□□
合以不隱沒無記為性。□□□□□□□□□□□□□□
報法。是僧之體。上論實法為體同上又□□□□□□□□□□□

攬指成舉攬陰成人。人□□□□□□□□□□□
為僧之體。而用無別體□□□□□□□□□□□
業。無別有體。還以色聲□□□□□□□□□□□
律本文。不就義理明□□□□□□□□□□□□
由彼成實。正宗四分。□□□□□□□□□□□□
未全宗途。攬指成拳□□□□□□□□□□□□
體。陰聚為人。望陰是實□□□□□□□□□□□
人。實法自體。無記非用□□□□□□□□□□□
指成拳。拳能揮舉。五行□□□□□□□□□□□
為同為异。答。實法成人□□□□□□□□□□□
既別。何名是體。答文云。□□□□□□□□□□□
乎。上云。人假為體。且偏□□□□□□□□□□□
[002-0045c]
依律本。約數明體。謂一人□□□□□□□□□□
清淨無非法相。便成僧體□□□□□□□□□□
足數。雖舉不成。故僧祇□□□□□□□□□□□
誦云。清淨同見。是名為□□□□□□□□□□□
辨體。則五人十人等。□□□□□□□□□□□□
列。如心念口言。即以□□□□□□□□□□□□
以前證者為體。或能所□□□□□□□□□□□
羯磨。能所不定。若前有□□□□□□□□□□□
法。同界成僧。便無所為□□□□□□□□□□□
四人為體。以三人巳下□□□□□□□□□□□
人若過。雜心云。四人名□□□□□□□□□□□
三人巳下。辨法未盡。四□□□□□□□□□□□
故獨名僧上局約四人□□體。下明今□□□□□□□□□□□□
通塞。俱非盡辦。應不名□□□□□□□□□□□
法者。何得不名。秉法之□□□□□□□□□□□
為眾。止是數収。四人巳□□□□□□□□□□□
僧體。覈論附法。弘在三緣□□□□□□□□□□
界盡集。心念眾法。辨與□□□□□□□□□□□
用為體。心念說恣籌花□□□□□僧一同大眾。故□□□□□□□□□□
上雖約義從用。就相隨□□□□□□□□□□□
假法成。乖法則百千非用□□□□□□□□□□
耶。修六和敬。令僧不斷。故□□□□□□□□□□
法為眾德之基。同受故□□□□□□□□□□□
雖復同戒。必同見慧。□□□□□□□□□□□□
[002-0046a]
法。兩各得成。故見异法□□□□□□□□□□□
須同。邪命利乖。財法□□□□□□□□□□□□
至於時務成濟。要以三□□□□□□□□□□□
和也。應與欲者。謂心和□□□□□□□□□□□
三體能順。三和。隨務成□□□□□□□□□□□
德用。以辨僧體。上約德用明體□□□□□□□□□□□
云。僧和以非色心為體。□□□□□□□□□□□
故。如律云。僧者四人□□□□□□□□□□□□
事辨破體。論云非色□□□□□□□□□□□□
攬四以成僧。四外無□□□□□□□□□□□□□□□□□□
者。即目人假。是非二□□□□□□□□□□□□□如何。答。彼乃對前實□□□□□□□□□□□□□
體。又復用即德用人□□□□□□□□□□□□□談假必兼能方濟前事□□□□□□□□□□□□
者。如濟緣云。且偏舉耳


羯磨體



□□□□□□□□□□□□□□□□□□


業疏云。然此教法。正據□□□□□□□□□□□
繁。今但剋相以論。實唯□□□□□□□□□□□
以聲相相續。善色為體。□□□□□□□□□□□
聲是不可見有對色故又見。今依□□□□□□□□□□□
相明體。謂心念法。對□□□□□□。


界體昔□□□□□□□但□□□□□□□



同前云。有人言。定有□□□□□□□□□□□□
無作。若作善事。發善□□□□□□□□□□□□
記者。不發無作。地是無□□□□□□□□□□□
[002-0046b]
不起。地是依報。何得不□□□□□□□□□□□
標內。皆有業力。事鈔□□□□□□□□□□□□
不相及。資持云。不與地□□□□□□□□□□□
不合故。非不及者。界□□□□□□□□□□□□
見云。依相結巳。後失□□□□□□□□□□□□
失界。乃至云。若人結□□□□□□□□□□□□
所。於中豎閣作法者□□□□□□□□□□□□
云。結界之地。隨其限□□□□□□□□□□□□
毀。


諸文戒體門


律宗會元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