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k0160 毗尼作持續釋-唐-道宣 (master)



曇無德部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卷第五
唐京兆崇義寺沙門 道宣 撰集
金陵華山後學比丘 讀體 續釋


【●諸戒受法篇第三之二


○比丘受戒法


佛言。善來比丘。破結使比丘。三語比丘。邊地持律
五人受戒比丘。第五中國十人受戒比丘。上列五
受。並正律文。善來三語。唯局佛在。餘三通於滅後
也。


釋 善來比丘者。按母論云。佛初遊波羅柰國。至
鹿野苑。為阿若憍陳如等五人。三轉法輪。陳如等
見法證法。深解法性。具儀禮佛白言。世尊。唯願聽
我出家修於梵行。世尊告言。善來比丘。聽汝於我
法中。修於梵行。盡於苦際。此憍陳如即得出家。即
得具足戒。世尊言巳。身上所著婆羅門服乃至鬚
髮即皆墮落。沙門法服自然在身。威儀庠序手執
應器。如二十年學法者。如是等千二百五十人。皆
豪貴巨富。本是外道。佛出世巳。受語時至。皆來詣
佛。欲求出家。其最後者。名須䟦羅。如此人等俱是
善來比丘。其所得果俱是無漏。最後身者。何以故。
如來自神口所說故。爾餘人邊不能得也。
破結
[005-0398a]
使比丘者。亦名上受具。准母論云。如有一人。盡一
切漏。未滿二十。巳受具足。即於比丘法中而生疑
心。同住比丘知其生疑。往白世尊。佛語漏盡比丘。
汝數胎中年乃至閏月。皆數滿否。答言不滿。佛即
問諸比丘。此比丘得阿羅漢耶。諸比丘白佛。得阿
羅漢。佛言。此是上受具也。若詳明破結使者。結謂
結縛。由塵發知。因根有見。根境對待。貪著結縛。繫
於三界生死。不能脫離也。使謂十使。煩惱分五利
五鈍。五利者。一身見。謂眾生於五蘊法中。妄計為
身故。二邊見。謂於身見中。或斷或常各執一邊故。
三邪見。謂邪心取理。撥無因果。斷滅一切善根故。
四見取。謂於非真勝法中。謬計涅槃。心生取著。於
邪見中生正故。五戒禁取。謂諸外道於非戒中。謬
計為戒。如持牛狗戒等。以為真戒。取以進修故。此
五種妄惑動念即生。造次恒有故。名利使也。五鈍
者。一貪。謂貪著世間五欲。恣縱心情。引取無厭足
故。二瞋。謂於逆情境上。起諸瞋恚忿怒。惱亂自他
故。三癡。謂迷心緣境。於一切法不能明了故。四慢。
謂自恃種姓富貴有德有才。輕蔑於他故。五疑。謂
迷心乖理。於諸法猶豫不決。不能通達故。此五種
惑由推前五利而生。對利說鈍故。此十通名使者。
使以驅役為義。能驅役眾生心神。流轉三界故。通
受使名也。准三界。開為八十八使。以苦集滅道攝
之。謂苦下具一切成三十。集滅各除三。除身邊戒
[005-0398b]
禁取。各具七成四十二。連前苦下三十。共七十二。
道除於二見。除去身邊。各具八成二十四。連前共
九十六。上界不行瞋。又於色界無色界除瞋惑八。
止有八十八使也。若斷此三界八十八品見惑盡。
即得初果須陀洹。華言入流。又云預流。謂此人預
入聖道法流也。又三界九地。每地有九品。微細思
惑。其欲界上上品要二生斷。上中品上下品共要
二生斷。謂獨也。二共也。二中上品要一生斷。中中
品中下品共要一生斷。謂獨也。一共也。一若斷此
欲界六品思惑盡。即得二果斯陀含。華言一來。謂
此人欲界九品思惑中。斷前六品盡。後三品猶在。
須更來欲界。一番受生也。下上品要半生斷。下中
品下下品共要半生斷。謂獨也。半共也。半若斷此
欲界下三品思惑盡。即得三果阿那含。華言不來。
謂此人斷欲界後三品盡。更不來欲界受生也。上
二界共八地。有七十二品思惑。若斷盡。得四果阿
羅漢華言無學。謂此人斷色無色界思惑盡。四智
巳圓。巳出三界。巳證涅槃。無法可學也。此約漸斷
而言。若是利根。則三界見思一斷頓斷。不須欲界
往返七生。故云破結使比丘也。
三語比丘者。於
集法緣成篇對首羯磨中巳明。
邊地持律五人
受戒比丘者。按皮革揵度云。大迦栴延尊者居阿
槃提國。彼有億耳。受優婆塞戒巳。後乞出家受具。
此國少比丘。為僧數難滿。二年乃得。後以此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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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佛。佛言。自今巳去。聽邊國五人受具足戒。

國十人受戒比丘者。即下授法是也。然上所列五
種受具。並同諸部正文。其善來是佛神口所召三
語。為僧初出教化。此二唯局佛在世時。餘三則通
於佛滅度後。今總列五種者。俾知始末。而名同受
別故也。


○授比丘戒緣


戒是生死舟航。正法根本。必須緣集。相應有違。雖
授不得。今解二種羯磨。具足五緣方成。


釋 此文將出授具之法。先示戒德難思功愈眾
行。令曉緣集。詳揀壞成。也戒是生死舟航者。良以
一切眾生輪迴六道。生死無休。謂之沉淪苦海。若
受持具戒。依戒精修。能證涅槃。謂之得到彼岸故。
廣律頌云。
譬如人渡河。
用手及浮囊。
雖深
無沒憂。
便能到彼岸。
如是佛弟子。
修行禁
戒本。
終不迴邪流。
沉溺生死海。
故云戒是
生死舟航也。正法根本者。謂如來滅後。時臨末運
大道將隱。微言且絕。斯際唯戒匡維持續慧命。遺
教經云。汝等比丘於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
木叉。此則是汝等大師。如我住世。而無有異。故云
戒是正法根本也。必須緣集相應有違雖授不得
者。謂三如可以臨壇。七非切勿授受也。二種羯磨
者。即法中二部授具羯磨。具足五緣方成者。是句
總標。下文別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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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能受之人。有五種。一是人道故。律云。天子阿修
羅非人畜生不得戒故。論云。三歸五戒唯人有。餘
道所無。


釋 初句就五緣中。別標其一。以明能受之人復
有五種。一者六道眾生。唯是人道堪受。謂受具入
僧。見聞起信。為世福田。化利令欣。設無種族。不從
親生。此則有異人倫。興俗疑畏。難堪弘道。無益法
門。故引律論證明也。若准論文云。天龍鬼神若受
五眾戒。大小不得。盡得受三歸。今云三歸五戒餘
道無者。是以出家五眾歸戒遮之。就聲聞乘而言。
住世僧寶也。若大乘戒則宗義復別。不在斯例。


二者諸根具足。律云。若狂若聾若瘂。身相不具。百
遮等人一切能污辱眾僧者。皆不得故。


釋 諸根具足者。謂人相非虧。六無殘闕。上云唯
人得受。是對餘道聽允。此謂人中猶含遮難。理須
揀擇。葢玉有瑕。非良璧。材若樗非棟梁。故引律證。
狂者自心不能審其得失。聾者師前聽授。莫知秉
宣。瘂者心雖明了。領奉難言。身相不具百遮等人。
廣如受戒揵度中說緣由。世俗譏嫌。有辱僧倫。故
制直至。今時受具咸遵。縱能發最上心。唯於大乘
戒中。乃可收之。比丘戒中無聽雜糅。


三身器清淨。薩婆多云。先受五戒八戒。曾破重者。
更受十戒不得故。律云。先受戒破於重戒。還來受
者。名邊罪難。又白衣沙彌造諸重業。並十三難攝
[005-0399b]
故。


釋 身器者。以父母之生身。為載道之法器。謂清
淨妙戒。必須清淨身心。方能領受。若是破穢之器。
不能盛載。上選外相。此簡內器故。先引論以明破
諸戒之根本。重樓絕登。次復引律。以明破比丘之
性重。元體難發。又若白衣時。及沙彌時。所造諸重
業。制不容受者。並攝十三重難。如正法中二處嚴
詰者是也。


四出家相具。律云。應剃髮著袈裟。與出家人同。若
著俗服外道服。眾莊嚴具。裸形等。不名受具故。


釋 出家相具者。揀非類俗。若緇素不分。則法道
滅矣。故引律制云。雖始出家方求進具。必要剃除
鬚髮。身著袈裟。與久出家修梵人同。不得有異。此
謂毀其形好。應法服故。著俗服者。西域居家皆用
白㲲。覆肩纏頸。繞身而下。外道服者。謂以輭草樹
葉鳥羽獸毛及皮等作衣。眾莊嚴具者。謂耳鐶手
鐲項圈臂釧等。彼國男女以此莊嚴也。裸形者。謂
赤體無衣披覆故。佛言。如是等人不名受具。此亦
因世譏呵。故禁不聽。


五得少分法。律云。不與沙彌戒而受具戒。眾僧得
罪故。


釋 此謂受者。至誠無疑。故成受具。紊制躐等。過
責師家。准律十僧。皆犯越毗尼罪。


第二所對有七。一結界成就。以結界不成。羯磨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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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依故。


釋 巳上但明能受之人。此明所對有七內復兼
三。一者謂界為所依。一切僧法為能依。若所依不
成就。則一切能依皆不成就故。律云。若大界眾有
不同意者。聽界外別結小界授戒。為令羯磨有所
依託故。


二有能秉法。僧以白四聖教。非法眾者不合秉故。


釋 謂受具羯磨。是法王金口。自頒成善之法。須
一往持戒。知法者方能秉宣。若縱知羯磨。自不清
淨。難容白唱。猶宣天子之敕。豈用有過之臣哉。


三僧數滿足。非謂頭數滿十。毗尼母云。和尚二阿
闍黎並須如法。七僧為證。皆清淨明曉故。律云。若
無和尚。若十眾不滿。如不滿數中所明。皆不成就
故。


釋 此正明中國十人受具。然十中亦有遮聽。非
謂人數滿十而巳。故引母論釋明。於三師云竝須
如法。於七證云皆清淨明曉。此乃譯文互兼。分則
語殊。合則義同。若非清淨明曉之人。於十師僧。一
無堪任。按增一揵度中。佛言。比丘成就五法。應授
人大戒。知威儀戒。知增淨行。知波羅提木叉。知白
知羯磨反上五法不應授。復有五法。應授人大戒。知犯。知
懺悔。知犯。巳懺悔清淨。知白。知羯磨反上五法不應授。復
有五法應授。知有難法。知無難法。知白。知羯磨。滿
十歲反上五法不應授。豈但數滿。不知法者不聽。即是如
[005-0400a]
法臘不滿十。亦遮故。第二分受戒揵度云。若無和
尚。若十眾不滿。不名受具。如不滿數中所明者。謂
十誦中。睡眠亂語。憒閙壞心。如是等人不成受戒
足數。此文所以總結云。皆不成就故。嗟今或懸像
受具。禮過去僧為師。或遙請臨壇。以未面者作證。
味斯律檢。寧不思歟。


四界內盡集和合。律云。更無方便得別眾羯磨故。


釋 於作法時。先鳴槌集眾。僧中請師。次入戒場。
禮佛登壇。待眾出巳。方秉羯磨。由請在大界。所以
集眾而授在戒場。所以羯磨場界非一。畔各有分。
葢遵斯制。故不索欲。若處無戒場。即在大界受具
者。准後差人問緣時。應先和僧索欲。不得例場。不
索欲也。


五有白四教法。毗尼母云。羯磨如法故。


釋 母論云。羯磨不成者。或言語不具。亦前後不
次第。說不明了。羯磨成者言語具足。前後次第說
亦明了。今云如法者。謂成也。


六資緣具足。律云。若無衣鉢。若借他衣鉢。竝非法
故。


釋 若論比丘資緣道具。應有六物隨身。謂三衣。
一鉢。尼師壇。漉水囊也。今始登壇乞戒唯衣鉢。是
其正緣全則聽受。闕則當遮。故律制授時。兩處嚴
審。四飜重詰。若無衣鉢形類白衣。僧相莫顯。若借
衣鉢受。巳還主。仍同自無。邇來牢籠。新學私聽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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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登壇公故。問而應事。沿習倍多。革非有幾。


七佛法時中。毗曇論云。若至法滅。一切結界受戒。
皆失沒故。


釋 此敘時慶慎也。佛法時中者。謂今雖未面覩
相好。親聞妙法。幸而能依律。結界受戒。為僧利生。
是名末運善住。正法佛後。豈攝難中。宜當慶慎。須
知遭際難逢也。准論。若至末法滅盡之時。欲求結
界受戒。皆不可得。由世無真僧。毗尼隱沒故。


第三發心乞戒。律云。若受戒人自不稱名。不稱和
尚名。教乞而不乞。若眠醉瞋恚。若無心受。皆不得
戒故。


釋 發心者。雖多生受熏。善因自具。非藉外緣。無
由感發。此以見聞為緣。見者謂自閱經教。信戒功
能。及見諸善知識。或幽居蘭。若清雅行豐。或法幢
高顯。弘化德重。以是見樂發心。聞者謂雖自不閱
教。及見他人。然聞讀誦講演。通讚持戒。為修行本。
以是聞樂發心。既發心巳。依投明師。乞受戒法。於
正授受時。須自稱名。識師尊諱。一心諦受。如渴思
飲。若應言不言。教乞不乞。不識師名。不採法音。心
散神馳。念無正信者。皆不得戒。故引律證之。其眠
醉瞋恚。於前別眾義中明矣。


第四心境相應。或心不當境。或境不稱心。或心境
俱不相應。竝非法故。


釋 心境相應者。此以二義釋之。一唯內。二兼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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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內者。此心即第六散位。獨頭意識也。此識緣受
所引色。謂不對五根。緣五塵境。是緣五根受。過五
塵境也。所以將秉白四。感發戒體。和尚先為開導。
緣境發心。若開導明了。受者聞解巳。所緣與開導。
無異戒體。同境徧周。是為心境相應。若開導之境
周徧。而能緣之心下劣。是為心不當境。若受者之
心廣大。而開導之境偏局。是為境不稱心。若受者
發心未真開導。不契機宜。是為心境俱不相應也。
兼外者。若壇儀整肅。作法精嚴。十師清淨可恭受
者。發心至誠。是為心境相應。若儀式草率。作法無
規。以不喜者。臨座為師。受戒人心存異念。是為心
不當境。境不稱心。若無心糅。入受眾作法。多違制
意。是為心境俱不相應。故總結云竝非法故。


第五事成究竟。始從請師。終於受竟。前後無違。得
名辦事。正授戒體。前具八法。


△初明請師法


律云弟子無師教授。故造作非法。佛言。當立和尚。
弟子看和尚。當如父母想。敬重相瞻視。又病比丘
無人看。故便置命終。佛言。當立弟子。應共相敬重
瞻視。便得正法久住。增益廣大。和尚看弟子。當如
兒想。


釋 此引受戒揵度。造作非法者。謂多犯威儀故。
教授者。謂自諳法律。威儀躬行。復能教誨後學。令
彼聞記於心。如教而行。故立和尚。以統攝之。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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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梵語室灑。謂學在我後名弟。解從師生名子。古
以和尚弟子。稱云師資。謂師有匠成之能。學者具
資。稟之德資。則捨父從師。敬師如父。師之謙讓。處
資如弟。彼此敬重。互相瞻視。正法得以久住增益
廣大者。實由師資相攝。財法兩濟。日新業進。行久
德固。若師無率誘之心。資闕奉行之志。二彼相捨。
不互敬瞻。則妄流鄙境。欲令僧尊道重。廣大法門。
安可得爾。故先引緣。俾知制意也。


善見云。以初不請故。後便違教。佛制令請也。若依
本律。請法不在僧中。今依十誦僧祇。令受戒人先
入僧中。教使次第一一頭面禮僧足。然後請之。


釋 此引律明請。證法有據。今唯依科釋義。其加
儀登壇。須閱三壇傳戒正範。


當偏袒右肩。脫革屣。右膝著地。合掌教如是請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請大德為和尚。願大德為我
作和尚。我依大德故。得受具足戒。慈愍故。」


【三說巳。僧祇云。眾中請巳。和尚應語。發彼喜心。律
本言。】


「可爾教授。汝清淨莫放逸。」


【依佛阿毗曇中。二阿闍黎亦有請師法。即准上文。
餘師義例。


釋 餘師義例者。謂律制七僧作證。而無請法。今
應准義例之。亦加請法也。而云受具足戒者。決定
論云。比丘具足戒。四分義攝。一受具足。謂白四羯
[005-0401b]
磨。以三羯磨通前單白。故名白四。二隨具足。謂從
他向後。隨一一戒。常持覆護。三護他心具足。謂比
丘一分威儀具足。名護他心。四具足守戒。謂於小
罪見畏不犯。若有犯者。悉皆發露。清淨其體也。


△二安受者所在


佛言。受戒之人不得在空隱沒。離見聞處。若在界
外。其和尚及足數人。亦不得在空。乃至界外。佛言。
當立受戒者。眼見耳不聞處立也。


釋 文中引律。前明揀人非。後明安所在。為單二
白四一切羯磨。非未受具者得聞。今諸師巳入戒
場登壇。將秉單白。差屏教師。所以安沙彌立處。葢
有二義。一者且令遙瞻壇儀師範。欣增誠信故。二
者防恐問中有犯輕遮。仍是沙彌故。根本部云。教
其一心合掌。向眾虔誠而立也。


△三差人問緣


時有欲受戒者。將至界外。脫衣看稽留受戒事。佛
言。不應爾。自今巳去。聽於先問十三難事。然後受
戒師。當問云。眾中誰能與某甲作教授師。若有者
答言。我某甲能。戒師應和。僧索欲巳。白言。


釋 作此前方便答云。授具足戒羯磨。白言。】


「大德僧聽。彼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若僧時
到僧忍聽。某甲為教授師。白如是。」


【△四出眾問法


五分律云。應安慰言。汝莫恐懼。須臾持汝。著高勝
[005-0401c]
處等巳。取某衣鉢。示語言。


釋 文云著高勝處等巳。按彼律云。單白差教師
巳。教師一問。和尚二問。阿闍黎至和尚所。具儀問
云。巳度此人。未為作和尚。未弟子衣鉢具否。若言
巳度巳作巳有衣鉢。應如是安慰。今唯取安慰之
語。餘竝略之。伹云等巳。所以略者。由今非佛世。乃
各從方來。衣鉢自備。巳經乞請。若如彼律。問者言
事皆虗。反侮正制故。所言高勝處者。謂天人魔梵
婆羅門眾中。比丘僧最為第一。如是安慰者。令生
希有想。慶預僧倫故。取彼衣鉢示之者。為令知其
名相守持故。應言。】


「此是安陀會。此是鬱多羅僧。此是僧伽黎。薩婆多云。
此三衣名。九十六種外道所無。唯佛法中有。今故示
汝也。此是鉢多羅。十誦云。鉢是恒沙諸佛標誌也。此
衣鉢。是汝有不。答言是。」


【釋 衣鉢名相。三壇正範詳明。外道者。謂邪心見
理。發於邪智。不稟正教。故名外道。九十六種皆六
師之裔派。不越斷常二見。准輔行云。六師元祖。是
迦毗羅此翻黃色。支流分異。遂為六宗。一富蘭那迦葉。
此人邪見謂一切斷滅。無君臣父子忠孝之道。二
末伽黎。此人邪見。謂眾生苦樂不由自行而得。皆
是自然。三刪闍夜毗羅。此人邪見謂道不須求。八
萬劫滿自然得道。四阿耆多。此人邪見非因計因。
著麤弊衣。自拔其髮。以烟熏鼻。及五熱炙身。修諸
[005-0402a]
苦行為道。自謂今身併受諸苦。則後身常得樂也。
五迦羅鳩䭾。此人謂諸法亦有相亦無相。即邪見
也。六尼犍子。此人謂罪福苦樂本有定因。要當必
受。非道所能斷。如此計者。即是邪見也。鉢是恒沙
諸佛標誌者。按受戒揵度云。佛始成道。於菩提樹
下。跏趺而坐。七日不動。受解脫樂。有二賈客。車載
財寶。去菩提樹。不遠而過。樹神篤信佛。故與二賈
客宿為知識。欲令得度。往至彼所。教以密[麩-夫+少]。奉獻
世尊。二人聞喜。如教禮奉。世尊作念。過去諸佛以
何受食。時四天王立佛左右。知佛所念。即往四方。
各取一石鉢。奉上世尊。白言。願以此鉢。受彼賈人
[麩-夫+少]。世尊慈愍。以四鉢合成一鉢。受彼[麩-夫+少]巳。說法開
化。二人受二歸而去。准教中。釋迦世尊亦以衣鉢
授之。飲光尊者於雞足山入定。待彌勒佛出。故知
佛佛出世。皆以衣鉢而為標誌也。


諸部中亦即加受法者也受法巳明正範應語言。】


「善男子諦聽。今是至誠時。實語時。我今當問汝。汝隨
我問應答。若不實者。當言不實。若實言實。汝不犯邊
罪耶。答言無者應語言汝應不識此罪名。謂曾受佛戒
巳。犯於四重。即是佛法海外人。故名邊罪。汝不有耶。」


【義決云。凡問難有無。意在相解。故中邊不相領解。
尚不成犯戒捨戒。今雖問而不識者。與不問無別。
律云。不成受戒故。以下類此可知之。


釋 謂此是十三難之初問。以下十二難問名巳
[005-0402b]
復出義。更如此問之下竝略汝不有耶之句。類此
可知之。】


「汝不污比丘尼耶無。僧祇律云。謂白衣時。污淨戒
尼梵行。」


【釋 准十誦云。若以婬污比丘尼。未受者不應受。
巳受者應滅𢷤。若以身相觸比丘尼。未受者應受。
巳受者不應滅擯。尼先自壞。後彼壞者。不名污尼。
攝邊罪中。】


「汝非賊住耶。〔答〕非。謂白衣沙彌時盜聽說戒羯磨。
同僧法事。」


【釋 准十誦云。若再三聽布薩。是人未受不聽受。
受巳滅擯。若一布薩。或聽或不聽。未受聽受巳。受
不應滅擯。然同布薩。謂盜僧臘。若同利養。謂盜僧
物。】


「汝不破內外道耶。無。謂會作外道來受具足戒。後
復入外道。今又重來受具足戒者。


汝非黃門耶。非。謂非生犍姤變半月自截等六種
者。」


【釋 生。謂人從生來。男根不具。名生不男。犍。謂人
以刀去男根。名犍不男。妒。謂男根似無。見他行婬。
因生妒心。遂感有根。名妒不男。變。謂能變現也。遇
男則變為女。遇女則變為男。名變不男。半。謂半月
能男。半月不能男。名半不男。自截者。亦犍不男。攝
由分自他。故云六。】
[005-0402c]


「汝非弑父耶。無。


汝非弑母耶。無。」


【釋 弑者。以下殺上。乃大逆也。十誦律中。佛言。若
知是父母無有異想。不誤殺。未受不應受。巳受應
滅擯。】


「汝非弑阿羅漢耶。無。」


【釋 漏盡聖果為他害者。乃最後身必受之報。然
作此業者。未受不應受。巳受應滅擯。緣興阿練。若
如律所明。】


「汝非破和合僧耶。無。


汝非惡心出佛身血耶。
無。」


【僧祗云。此二難。佛滅度後。無佛久涅槃。依舊文問。


釋 破和合僧。即破僧倫也。薩婆多論云。破僧倫
下至九人。一人自稱作佛。界內界外盡破。伹破俗
諦。僧唯在南洲。犯逆罪。偷蘭遮不可悔。此竝出佛
身血。皆調達於佛所。起惡心為也。今非佛世。故引
僧祇云云爾。】


「汝非是非人耶。非。謂諸天鬼神等。變為人形。而受
戒者。


汝非畜生耶。非。謂有龍畜。能變形為人而來。受戒
者。


汝非二形耶。非。謂此身中具男女二根。正乖道器。
汝今有不。」


【應一一具解問巳。若答無者。】


「汝今字誰。答某甲


和尚字誰。


年歲
[005-0403a]
滿不。滿。」


【此三事及十三難。竝須一一問答。以不具故不得
戒。


釋 前問十三。總屬重難。此三並下皆攝輕遮。今
以輕例重者。謂巳字年庚。此所必知和尚尊名。由
聞歸禮。斯三不諳。則至愚極矣。律制倍嚴。羯磨文
中牒顯此三。故例同重問也。】


「衣鉢具足不具。


父母聽汝不。聽。


汝非負債
人不。無。


汝非奴不。非。


汝非官人不。非。」


【釋 若辭君親。巳棄名爵負債主允。巳得自由。事
無拘礙。並可容受。若反此應遮。】


「汝是丈夫不。是。」


【律本云。年滿二十者。能耐寒熱風雨饑渴持戒一
食忍惡言及毒蟲十事。是丈夫相。


釋 律制十種逆境堪忍者。以表居丈夫之相。倘
受具有年。輙稱上座。而不禁過午。或三壇戒竟。即
勸任䬸。此則與律相違遠矣。其丈夫之名。位安在
哉。


僧祗云。二十巳上七十巳下有所堪能。是丈夫位。
得與受戒。若過若減。縱有所堪。及是應法而無所
堪者。並不得與受戒。


釋 僧祇律於度沙彌云。若過七十。能修習諸善
業得度。此云若過七十。若減七十。縱有所堪。不得
受戒。前許者。但令植出世因。僅持十戒而巳。今復
[005-0403b]
遮者。謂力雖少健。記誦無能。恐入僧數。墮摩和羅
類也。及是應法。而無所堪者應法。謂年十四至二
十之沙彌輩是。】


「丈夫有如是病。癩即疥癩癰疽六腑不利則生癰。五臟不利則生疽白癩
即大瘋病乾痟即渴勞病也癲狂謂失本心。汝無如此諸病不。



依有無具答。」


【釋 前於緣內。以明身相。不具百遮等人。一切污
辱眾僧者。皆不得受大戒。此間但問五病者。是以
後制總攝。前緣此遮。彼亦盡遮。准律云。時摩竭國
界有此五病人。求耆婆治。耆云。我唯醫王。及佛弟
子彼等思巳。即出家受具。復就治之病。好罷道路。
逢耆婆問知其故。耆婆白佛。故有此最後五制也。】


「如我今問汝。僧中亦當如是問。如汝向者答我。僧中
亦當如是答教授師應正理威儀巳。便告言。待至僧中。召命當來。」


【△五白召入眾法


佛言。彼教授師問巳。還來眾中。如常威儀相。去舒
手相。及處立。當作如是白言。】


「大德僧聽。彼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若僧時
到僧忍聽。我〔某甲〕巳問竟。聽將來。白如是。」


【作此白巳。應喚言。汝來來巳。當為捉衣鉢。在戒師
前。右膝著地。合掌當教如是乞。


釋 喚來巳為捉衣鉢者。此儀是律。受唯一人。今
時從開以三人一受衣。准他部受之。著身鉢。掛右
肩。非手自捧故。師伹召來教乞爾。
[005-0403c]


△六明乞戒法


彼教授師如前教巳將受者登壇。於諸師前。長跪合掌。應語言。計
乞戒法計吉列切。音結。汝應自陳。但以不解故。我教汝應
言。】


「大德僧聽。我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我某甲
今從眾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為和尚。願僧慈愍故。拔
濟我。


三乞巳。教師復坐。」


【釋 時來多有依稀受具。教授問巳。他引教乞。須
思教授非差。莫任他人。豈替稱名。斯則法犯。相似
人墮全非。既為人師。何惜倦勞。而干正制。


△七戒師和尚問法


釋 此科目標云。戒師和尚問法者。乃雙標單用
也。若問難羯磨。任在戒師。其開導發體。必依和尚。
若云和尚位尊。全不言者。何以謂從和尚乞受具
足戒耶。豈請啞羊僧。登壇而乞。木偶人為範。曾究
其由。為撰集弘戒法儀。始於輔化。意急流布。朦朧
主座者。謂和尚位尊。不須開言。作法秉白俱在闍
黎。如是莫過。暫時行用。遂以為恒。孰肯反之。


應作白言戒師作白。】


「大德僧聽。此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
今從眾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為和尚。若僧時到僧忍
聽。我問諸難事。白如是。」


【△八正問法 應言】


「此安陀會。鬱多羅僧。僧伽黎。鉢多羅。此衣鉢。是汝有
[005-0404a]
不。答言是。


又語言。


善男子諦聽。今是至誠時。實語時。今隨所問。汝當隨
實答。僧祇律云。汝若不實答。便欺誑諸天魔梵沙門
婆羅門諸天世人。亦欺誑如來及以眾僧。自得大罪
也。」


【釋 此引僧祇。先誡勸真實也。謂天見其隱。動念
即知。人見其顯。既作焉諱。若有答無。便欺諸天世
人。而諸天世人亦可欺佛。既天人不敢欺誑於佛。
其受者又豈可欺誑天人。若欺自得妄語罪也。】


「汝不犯邊罪耶。無。


汝不犯比丘尼耶。無。



非賊心受戒耶。非。


汝非破內外道耶。非。



非黃門耶。非。


汝非弑父耶。無。


汝非弑母耶
。無。


汝非弑阿羅漢耶。無。


汝非破和合僧耶
。無。


汝非惡心出佛身血耶。無。


汝非非人耶
。非。


汝非畜生耶。非。


汝非二形耶。非。



字何等。某甲。


和尚字誰。


年滿二
十未。滿。


衣鉢具足不。具。


父母聽汝不。聽。


汝不負人債不。無。


汝非奴不。非。


汝非官
人不非。


汝是丈夫不。是。


丈夫有如是病癩
癰疽白癩乾痟癲狂病。汝今有如是病不。無。」


【並依問巳。有無具答。詞義相領。同前教授。


釋 先差屏問者。令師密驗身根。揀選全器。壇上
復審誥者。令眾僧察聽證盟可否。所以二處所問
之事。是一兩制之意不同。巳上請師至此。明前具
[005-0404b]
八法竟。


○二正授戒體法


薩婆多毗婆沙云。凡欲受戒。先與說法。引導開解。
令於一切境上。起慈悲心。便得增上戒。應與彼言。
六道眾生多是戒障。唯人得受。猶含遮難。不必並
堪。汝無遮難。定得受戒。汝當依論文發增上心。所
謂救攝一切眾生。以法度彼。


釋 此明羯磨正授戒體。和尚須先准論開導也。
若開導不明。則授受未獲大益。良由眾生從無始
來。於一切境上。造諸惡業。而惡徧法界。故如來隨
造惡之境。制無邊之戒。欲令受戒者。以現前第六
識心之思業力用。運想法界一切情非情境。於此
境上。誓願斷惡修善。以法濟度眾生。斯謂之起慈
悲心。便得增上戒。若聞開導巳。不能緣如是廣大
境。復不能發慈護。無損害念者。謂之下品心。伹得
下品戒。然以心緣境時。而境從心現。其所現境非
有表色。即是一切塵境之體。亦即受戒之因。若未
聞開導。未緣想巳前。此境於巳無繫。一緣想巳後。
此法界塵境體恒依自心。念念守護。刻刻不忘。是
故戒為能依心。是所依心法和合。不一不二。是名
正白四。授戒時感發無作之當體也。


又戒是諸善根本。能作三乘正因。又戒是佛法中
寶。餘道所無。又能護持佛正法久住。又羯磨威勢。
眾僧大力。能舉法界勝法。置汝身心中。汝當一心
[005-0404c]
諦受。


釋 此讚戒令增信敬也。初句謂以戒為本修因。
方能成就無漏功業故。次句謂戒是佛法中解脫
寶。一切外道所無故。第三句謂世有僧伽。嚴淨毗
尼。能令如來正法久住故。羯磨威勢者。謂依白四。
聖教能轉沙彌性體。成比丘性體故。眾僧大力者。
謂藉十僧戒功德力。乃克成就戒身故。末句總結。
而云舉置者。謂不聞開導。不知緣境。發心亦聞知。
巳如法受持。永無遺忘。故云舉置身心中也。


戒師應作白言。】


「大德僧聽。此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
今從眾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為和尚。某甲自說清淨。
無諸難事。年滿二十。三衣鉢具。若僧時到僧忍聽。僧
某甲具足戒。某甲為和尚。白如是。」


【僧祇云。作白巳。問僧成就不。乃至羯磨第一第二
第三亦如是。


釋 羯磨應成之制。諸部咸闕。若白唱巳。不一一
問。成者則七僧臨壇。虗設證戒。以何為馮。故引僧
祇。以全原制也。


十誦云。羯磨受戒時。當一心聽。莫餘覺餘思惟。應
敬重。當正思惟。心心相憶念。應分別之違者。突吉
羅罪。


釋 復引十誦者。乃誡勉授受之人也。謂凡登壇
為師。座雖列十。願必是同。並須心存制典。念切利
[005-0405a]
生。息滅異緣。量度非是。庶不愧其所任爾。彼乞受
者。應澄神靜慮。內則發心緣境。外則諦聽羯磨。自
慶須臾。即入僧數。否則師干侮制。資罔勞形。二俱
無益。所以古壇儀中十師就座。將作法時。壇主先
白眾者。皆准此十誦之義也。巳上單白。下正羯磨
云。】


「大德僧聽。此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
今從眾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為和尚。某甲自說清淨。
無諸難事。年滿二十。三衣鉢具。僧今授某甲具足戒
某甲。為和尚。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授具足戒。某甲
為和尚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上次第問
答。無違者得。僧巳忍與某甲授具足戒竟。某甲為和尚。僧

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善見論中及律並云。受具足巳。和尚阿闍黎等為
當記。春夏冬時。某月某日。乃至量影等時。受具足
戒。


釋 凡三小眾出家受戒巳。伹論生年。若二部受
具入僧。後唯序夏臘。此出世禮。制不容紊。所以白
四竟。受具戒巳。和尚阿闍黎等為彼新比丘言。當
令記識受戒年月日。時無忘以便座。次受施稱尊
作禮。西域國風。每歲三際。無秋。此方時令一年四
季分節。今准東土春夏秋冬月日誌之。量影者。復
於一日中。明受具時也。根本百一羯磨云。作法了
時。即應量影。苾芻足度。其影便過。佛言。應作商矩。
[005-0405b]
可取細籌。長二尺許折。一頭四指。竪置日中。度影
長短。謂曰商矩。一一商矩所量之影。皆悉名為一
人。此影長齊四指時。看自身影與身相似。若增減
准此應思量。影訖時應告彼云。汝在食前近圓。或
在食後影長爾許。若一指二指。一人半人二人三
人等。如其在夜。或是晝陰。即可准酌告之。謂是初
更夜半乃至天明等。若按本律云。和尚應語。和尚
不語者。阿闍黎等應語。如十僧中無一人語者。皆
得越毗尼罪。


○次說隨相法


時有比丘。受具足巳。眾僧捨去。既不識犯。便造重
罪。佛言。自今巳去。作羯磨巳。當先與四波羅夷法。


釋 此引制緣。時受具巳。師僧先去。彼有本二。去
此不遠。因勸作最後事故犯。眾生問。何故後來彼
具說之。眾僧訶擯彼云。汝何不先語我。我當避之。
以是因緣。佛制羯磨竟。即隨為說四重戒相。令知
持犯也。】


「善男子聽。如來至真等正覺。說四波羅夷法。若比丘
犯一一法。非沙門。非釋子。汝一切不得犯婬作不淨
行。若比丘犯不淨行。受婬欲法。乃至共畜生。非沙門。
非釋子。


爾時世尊與說譬喻。猶如有人截其頭。終不能還活。
比丘亦如是。犯波羅夷法巳。不能還成比丘行。汝是
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不。〔答〕能持。」
[005-0405c]


【釋 此四重戒。犯相輕重。於止持中詳明。今但略
合法喻也。如來至真等正覺。如前三歸法所釋。而
云沙門釋子者。長阿含經云。佛言。有四姓出家。無
復本姓。但言沙門釋子。所以然者。生由我生。成由
法成。其猶四大河皆從阿耨泉出有四。一是釋子
非沙門。乃王種。二是沙門非釋子。乃婆羅門。三是
沙門是釋子。乃比丘。四非沙門非釋子。乃二賤姓
。此土稱釋子。始自東晉安法師。受業佛圖澄。乃
謂師莫過佛。宜通稱釋子。後長阿含經至。相符。方
知安法師是印手菩薩示生也。若犯婬。喻猶有人
截其頭不能還活者。謂所具戒身。由白四發體而
生。故梵行清白。戒身增長。五分漸圓。果超諸漏。若
犯婬波羅夷法。戒身破壞。不能還成比丘梵行。猶
如人死不能還活。諸根敗壞不復增長。】


「一切不得盜。下至草葉。若比丘盜人五錢。若過五錢。
若自取教人取。若自破教人破。若自斫教人斫。若自
燒教人燒。若埋若壞色者。彼非沙門非釋子。譬如斷
多羅樹心。終不復更生長。比丘犯波羅夷法亦如是。
終不更成比丘行。汝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不。〔答〕
能持。」


【釋 若犯盜。譬如斷多羅樹心。終不復更生長者。
謂萬善根源。唯戒為本。若犯盜波羅夷法。終不更
成比丘梵行。如斷樹心。根本枯朽。一切枝葉華果
不復更生故。梵語貝多羅樹。此翻岸形。然此樹直
[005-0406a]
而且高。極高者長八九丈。西域記云。南印土國有
此樹林。其葉長廣。其色光潤。諸國書寫。莫不採取。】


「一切不得故斷眾生命。下至蟻子。若比丘故自手斷
人命。持刀與人教死。歎死。與人非藥。若墮胎。若厭禱
殺。自作方便。若教人作。非沙門非釋子。譬喻者。說言
猶如針鼻缺。不堪復用。比丘亦如是。犯波羅夷法。不
復成比丘行。汝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不。〔答〕
持。」


【釋 若犯殺。喻如針鼻缺不堪復用者。針乃縫紩
要具。器雖微而用銳。能合散以成一。若犯殺波羅
夷法。不復成比丘梵行。功德法財盡皆散失。如針
鼻缺不堪復用。錦帛碎散不能紩一故。】


「一切不得妄語乃至戲笑。若比丘非真實。非巳有。自
說言。我得上人法。得禪。得解脫。得定。得四空定。得須
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天龍來。鬼神
來供養我。彼非沙門非釋子。譬喻說者。譬如大石破
為二分。終不可還合。比丘亦如是。犯此波羅夷法。不
可還成比丘行。汝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不。〔答〕
能持。」


【釋 若犯妄語。譬如大石破為二分終不可還合
者。謂石大完美。四覩奇觀。比丘戒淨。人天欽仰。若
犯妄語波羅夷法。不得還成比丘梵行。布薩羯磨
不共眾僧。如石兩分。破壞本質。失眾敬瞻。棄置不
盻故。
然此四喻。因分對四重而言。故今各合四
[005-0406b]
法之名。其犯一重。與四喻無異。所以後文於比丘
尼八重。總以四喻明也。


○授四依法


時世饑儉。乞求難得。有外道輙自出家受戒。後僧
無食。便即休道。佛言。先與四依。然後受戒。復有外
道求僧出家。先與四依。彼即報言。我堪二依。若納
衣腐藥。不堪此二。便即休道。佛言。此外道大有所
失。自今巳去。後受四依。


釋 此引受戒揵度。以明創制受之於先。隨開受
之於後。是故毗尼有一制二制。乃至多制者。非若
世人意識思惟。於事未決。反復再三。此是如來具
一切智。善知時機。隨順物情。或有事制後無礙者。
以一制為定。或有事制後有益者。以多制乃定。所
以持律者。須知制意。善閑開遮。自古諸大律師。凡
遇多制之條。莫不咸遵最後。即此羯磨。南山聖師
亦爾。或有捨隨開。而顯異執創制以成儀。斯與佛
諍。何益之有。根本部云。佛言。若預先說四依。後與
近圓者。得越法罪。故今崇古。不墮非法。應如是授
言。】


「善男子聽。如來至真等正覺。說四依法。比丘依此得
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


【釋 此總標。下分釋。葢出家受具。本為三業垢染。
冀蠲除以修梵行。故制四依。知足令熏習。以成聖
種。此四法名曰知足行。亦名聖種行。知足行者。謂
[005-0406c]
始受具人。於此四事。絕貪止望。不被境風所鼓。聖
種行者。謂兩乘進修。莫不依此四行為本。俱至聖
果。無疑故制。出家受具者。能依是法。得與出家。得
受具戒。得成比丘清白梵行也。若不能依律。不聽
受。下文一一授之。應語言。】


「比丘依糞掃衣。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是
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能持。


若得長利檀越施衣割壞衣。得受。」


【釋 本部緣略。今引僧祇。時佛度千二百人巳。內
中有歲比丘謂受具有夏臘。著好新淨染衣。往禮佛足。過
餘時。著垢膩衣。往禮佛足。佛知而故問云。汝先著
好衣到我所。今著衣破壞乃爾。答言。此故是新衣。
但歲久破壞。佛言。汝不能補治耶。答言能治。但無
物可補。汝不能巷內拾故弊衣淨浣染補耶。答言。
糞掃衣不淨。我甚惡之。佛語比丘云。止止。莫作是
語。糞掃衣少事易得。應淨無諸過。隨順沙門法服。
依是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佛故集僧制。此初
依也。糞掃衣者。謂世人所棄弊垢之衣。視同糞土。
掃除不用故。准毗尼增一法中。有十種糞掃衣。一
牛嚼衣。二鼠齧火。三衣燒衣。四月水衣此四種。西域忌不吉。
所以棄之。五塚間衣。六初虗衣謂初被風吹。或鳥所銜。從虗空落下無主者

七神廟衣。八願衣此二種謂世人祈祥遂願。或掛衣神廟。或置路途。任人取用者
九立王衣謂立灌頂王。於四衢道。敷衣踏行。事畢即棄。而不用者。十往還衣。
又有五種。謂火燒。水漬。鼠咬。牛嚼。妳母所棄。

[005-0407a]
誦有五種。一有主衣道路棄。二無主衣糞掃處。三
往還衣河邊棄。四死人衣蟻穿破。五糞掃衣破碎
衣。
智度論云。好衣因緣故。四方追逐。墮邪命中。
若受人好衣。則生親著。若不親著。檀越則恨。又好
衣是未得道者生貪著處。好衣因緣招致賊難。或
至奪命。如是等患故。受弊衣納衣法也。今准此法
中。初令盡形守持。決志斷絕貪好之念。後即隨緣
開聽許可。無望得巳任受。但有攀謀。則違斯教。下
三依法亦爾。然此四法乃略抖擻。十二是廣。世尊
極讚頭陀行者。由彼封此開也。長利者。長去聲。多
餘也。若比丘真誠持戒。少事無求。則知識歸仰者
廣。所供四事愈多。故謂之長利。下皆准此。割壞者。
割謂割截。以成長短條相。壞謂浣染。以壞五大上
色。衣謂三衣臥具也。】


「比丘依乞食。比丘依是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
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能持。


若得長利。若僧差食。檀越若送食。月八日食。十五日
食。月初日食。若僧常食。檀越請食得受。」


【釋 乞食者。謂出家修行人。若無飲食。則身疲力
倦。命且不支。豈能進道。若得飲食資益於身。則心
安體健。乃可精修。故依乞食。清淨活命。以立梵德
也。然論乞食之法。一日止七家為限。
寶雲經云。
比丘乞食。應分四分。一分奉同梵行者。謂凡乞食
時。必有同修行人。看守房舍。或有老病。不便行履
[005-0407b]
者。若得食歸時。則與一分奉之。令其飽滿。亦得安
心進道。
一分與窮乞人。謂乞得食時。遇有窮苦
求乞之人。當起憐憫心。作自饑想。亦應分施。一分
與之。令其飽滿。勸彼修善。
一分與諸鬼神。謂乞
得食時。以淨器盛貯一分。呪願加持。普施鬼神。令
其飽滿。出離苦趣。悉得解脫。
一分自食。謂乞得
食時。除前三分之外。唯留一分。或多或少。則自食
巳。安心行道。庶不虗受信施。以具二利也。
若得
長利僧差食者。謂有檀越。請僧福田。隨差次赴供
也。檀越送食者。謂居家善信。或歸敬為師。或尊其
行德。送食伽藍。無勞分衛。月八日食十五日食月
初一日食者。此三日是西域每月一定大會設齋。
普請十方僧伽。如此土聖會道場。宜當往受。僧常
食者。謂招提僧物。同眾無私。請食者。謂檀越專意
特請。非普供眾僧也。除是因緣。須行乞食。】


「依樹下坐。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是
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能持。


若有長利。若別房。尖頭屋。小房。石室。兩房一戶得受。」


【釋 准僧祇律云。佛在舍衛。住祇園中。五日一按
行。見一比丘在樹下坐。作是語。沙門出家修梵行。
在樹下苦。晝則風吹日炙。夜則蚊蝱所螫。我不堪。
佛言。比丘。止止。莫作是語。樹下坐少事易得。無諸
過。隨順沙門法。依是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佛
故集僧制。此第三依也。然出家道業大略有二。一
[005-0407c]
者讀誦。二者禪思。欲期正定。須依樹下靜修長利。
而云別房者。謂不同眾居。獨止一室。尖頭屋者。乃
阿練若團瓢。以把茅葢頭也。小房者。謂內深一丈
九尺二寸。廣一丈一尺二寸。准作小房。羯磨可知。
石室者。謂起不礙頭。坐容轉側。兩房一戶者。揀非
為眾同住之大房也。】


「依腐爛藥。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是
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能持。


若得長利。酥油生酥蜜石蜜。得受。」


【釋 准僧祇云。佛在舍衛國祇樹園中。五日一按
行。見一比丘羸瘦痿黃。佛知故問。比丘汝氣力調
和不。答言。我病。氣力不調和。佛言。汝不能服隨病
藥隨病食耶。答言。我無藥直。復無施者。是故病苦。
佛言。汝不能服陳棄藥耶。答言。陳棄藥不淨。我不
能服。佛言。止止。莫作是說。陳棄藥少事易得。依此
出家。隨順沙門法。佛因集僧制。此第四依也。然此
酥等諸藥。對病療治之方。如第四衣藥篇所釋。向
下結勸。文分三節。


和尚應語云。】


「汝巳受戒巳。白四羯磨如法。成就得處所。和尚如法。
阿闍黎如法。眾僧具足滿。汝當善受教法。」


【釋 此文出受戒揵度中。今初明結勸受學也。汝
巳受戒者。謂由汝是人中丈夫。諸根具足。身器清
淨。無有難遮。出家相具。衣鉢如法。先受十戒。今求
[005-0408a]
具戒。乞詞無錯。名號不忘。心境相應。運想周徧。諦
聽羯磨。念不餘覺。以此殊勝心故。得增上戒。皆仗
壇上師僧之大力也。成就得處所者。謂自今巳去。
得與眾僧同集一處。羯磨誦戒。成滿數僧故。又比
丘為因。阿羅漢是果。若能持戒無染。梵行具足。直
趣涅槃。不漏三有。故云得處所。汝當生大慶幸。善
受教法。莫負好心。】


「應當勸化作福治塔。供養眾僧。」


【釋 此明轉化世俗也。謂汝今巳入僧倫。為福田
相。更當謹慎持戒。威儀莫闕。令見聞生信。教化植
福。准福田經中。佛言。有七法廣施。名曰福田。行者
得福。即生梵天。一興立佛圖僧房堂閣。佛圖即浮
圖。謂塔也。二園果浴池樹木清凉。三常施醫藥療
救眾病。四作堅牢船濟度人民。五安設橋梁過度
羸弱。六近道作井渴乏得飲。七造圊廝施便利處。
是為七事得梵天福。今文但舉初。而攝其餘。律中
比丘教化檀越。皆令作此七福也。】


「和尚阿闍黎若一切如法教。不得違逆。應學問誦經
勤求方便。於佛法中。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
果阿羅漢果。汝始發心出家。功不唐捐。果報不絕。餘
所未知。當問和尚阿闍黎。」


【釋 此明勉學勸修也。一切如法教不得違逆者。
謂人生於世。孰不喜逸憚勞。厭繁思簡。境順則欣。
境逆則慼。習氣挽動。即發人我。磕著便生。此所謂
[005-0408b]
熱惱凡夫。非出家道品。汝今巳獲近圓。居止同僧。
教必依師。僧行不得麤浮四儀。須合准繩。謙恭遜
德。為法忘軀。儻若俗態仍存。違逆師教。則道出非
法。俗懷侮慢。袈裟下失却人身。法門中一無所補。
是故今當學問毗尼。讀誦經典。從聞思修。勤求方
便。止作精潔。心白慧現。於佛法中得四道果。不被
結使縛留九有。汝始發心出家。其間功德。庶不虗
棄。所謂有如是因。感如是果。皆由善順師教。依律
行持。今於壇上。但此略教。餘所未知者。下壇之後。
一一請問和尚阿闍黎。及如法上座等。若聞而不
採。則負聖恩竝師諄教之婆心也。


佛言。當令受具戒者。在前而去。弟子當日三時問
訊和尚。朝中日暮當為和尚執作二事勞苦。不得
辭憚。一者修理房舍。二者補浣衣服。和尚一切如
法教。盡當奉行。違者如法治也。


釋 令受戒者在前而去。師僧十位。應在後而行。
弟子當日三時問訊和尚等者。此但略引侍和尚
法。廣如律藏第三十三卷未。若真誠受具體制敬
師者。請閱奉行。則深入孝名。為戒之旨也。
此中
三單白。竝白四羯磨。皆為人故作。是屬私也。

間非相。於前列受具五緣巳明。故不再出。】


毗尼作持續釋卷第五


[005-0408c]


音義



波羅柰國
中印土境有河。名波羅柰。去其不遠。
造立王城。名江遶城。


鹿野苑
波羅柰古國王養鹿之所。


憍陳如等五人
佛初出家。入山修道。父王思念。
乃命陳如等五人。尋訪隨侍。及佛成道。因念五人
當先度脫。故在鹿苑。先調其根性。為說四諦之法。
而得解脫。是為初度五人也。
一憍陳如。華言火器。
婆羅門種。由先世事火故。乃佛之舅氏也。
二馬
勝。亦云馬師。乃佛之家族也。
三小賢。乃佛之家
族也。
四十力迦葉。亦佛之舅氏。非大迦葉。亦非
三迦葉也。
五拘利太子。乃斛飯王之長子。即佛
之從弟也。


三轉法輪
以苦集滅道四諦之法。三番而說。名
為三轉。世間車輪則有摧碾之用。佛之說法則能
摧碾眾生惑業。故名轉法輪。
一示轉。示即指示。
如云此是苦。此是集。此是滅。此是道。是名示轉。


二勸轉。勸即勸勉也。如云此是苦汝應知。此是集
汝應斷。此是滅汝應證。此是道汝應修。是名勸轉。


三證轉。證驗也。謂引巳所證以驗之也。如云此
是苦。我巳知。不復更知。此是集。我巳斷。不復更斷。
此是滅。我巳證。不復更證。此是道。我巳修。不復更
修。是名證轉。



木細枝也。
[005-0409a]


持牛狗等戒
涅槃經中有六苦行外道。
一自餓。
不進飲食。長忍饑虗。執此苦行。以為得果之因。


二投淵。寒投深淵。忍受凍苦。執此苦行。以為得果
之因。
三赴火。常熱炙身。及熏鼻等。甘受熱苦。執
此苦行。以為得果之因。
四自坐。常自裸形。不拘
寒暑。露地而坐。執此苦行。以為得果之因。
五寂
默。於屍林塚間。以為住處。寂然不語。執此苦行。以
為得果之因。
六牛狗。自謂前世從牛狗中來。即
持牛狗戒。食草噉污。唯望生天。執此苦行。以為得
果之因也。


猶豫
猶獸名。多疑慮。每聞人聲。輙登木。久久無
人。然後下。須臾又上。如此非一。故不決曰猶豫。


四智巳圓
涅槃經云。羅漢四智。
一我生巳盡。謂
阿羅漢斷見思惑盡。不受三界生死。
二梵行巳
立。謂阿羅漢由戒定慧之行。成就得證。
三所作
巳辦。謂阿羅漢本求出離三界。修諸梵行。生死既
盡。梵行既立。故云所作巳辦。
四不受後有。謂阿
羅漢生死惑業既盡。更不受後世之身。故云不受
後有。


迦旃延
華言不空。南天竺婆羅門種。善解論議。
於十大弟子中。故稱論議第一也。



參頂也。


依稀
謂彷彿不真也。


朦朧
朦月將入。朧月將出。謂不明不暗之義也。
[005-0409b]


四姓
西域四種人。妄計我從梵天而生。
一婆羅
門。華言淨行。或在家或出家。世世相承。以道為業。
自計從梵天口生。是梵天苗裔。守道居貞。潔白其
操。故謂之淨行。
二剎帝利。華言田主。為世間大
地之主。自計從梵天臍生。即王種。
三毗舍。即商
賈。自計從梵天脇生。
四首陀。即農人種。自計從
梵天脚生。是為四姓也。


四河
一殑伽河。又名恒河。從阿耨達池東面銀
牛口流出。繞池一帀。入東南海。
二信度河。從阿
耨達池南面金象口流出。繞池一帀。入西南海。


三縛芻河。從阿耨達池西面瑠璃馬口流出。繞池
一帀。入西北海。
四徙多河。從阿耨達池北面水
精獅子口流出。繞池一帀。入東北海。或云潛流地
下。出積山。為中國之河源也。



音姪。縫也。



音位。利也。



音孽。噬也。



音恣。浸也。



音乃。乳母也。



大者蚍蜉。小者蟻子。



音釋。虫行毒也。



音樞。



音耦。像也。木像曰木偶。土像曰土偶。



音灼。取善而行曰酌。又斟酌。
[005-0409c]



攀去聲。顧也。視也。



鉗上聲。歲歉也。


五日一按行
世尊五日一按行。以五事利益故。


一聲聞弟子不著有為事不。
二不著世俗言論
不。
三不著睡眠不。
四觀病比丘不。
五年少
出家。見如來威儀庠序。起歡喜心。



音萌。齧人飛虫。



音戚。憂也。



開去聲。



音泰。意也。情也。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