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k0139 三部律抄-- (master)




No. 2793
三部律抄一卷



作法事不犯別□□□□□□□□□□□□
□□□□□□□□四□竪㯹相。令一人□
□□□□□□□□□□□□一切僧盡集結
[001-0672c]
界則成就。後作羯磨。盡不□□□□□□□
□□□□□□至一肘應留中間。更竪四㯹為
作大界內相□□□□□□□□□□□□□
外相三周一切僧盡集。作法同上。若未結不
失□□□□□□□□□□□□□結不失衣
界竟無有擲石所及處自然也□□□□□□
□□□□□□□自然界乃至是盜處自然界
□□□□落二界有別是□□□□□□答曰。
此人看文生思議不熟。何以知然。十誦律成
文比丘問佛。於無僧坊聚落中住。初僧坊未
結界。白佛應幾許。佛言。隨聚洛界是僧坊界。
元聚落空處初作僧坊未結界。應幾許方一
拘盧舍。是中諸比丘不應別作布薩羯磨得
罪。欲論界處處義通不局一處。如別眾食界
作法事并盜處用無局也 問曰。六十三步
內結界一切處可得成就不 答曰。如先說
非一切處用皆成。唯明極大村。眾僧難集故
開聽。若小村僧可集處作法成結界。若界不
成。於中受戒并一切羯磨亦皆不成 問曰。
僧祇律但噵成。邑聚落相去七菴婆羅樹外
異眾相見不妨法事。云何得知是大村也
 答曰。經文廣習諸異論遍知智者。意若偏執
則生患增。或若依十誦律。聚落界內外盡集
故。證知僧祇是大村也 問曰。何故結不失
衣界。獨言除外界也 答曰。本阿練若處住
在聚落安衣生患。是故除也。下至四周名為
村界。齊辟外五卷以來名為村外界也。初結
不失衣界。若無村者應言除村也。結不失衣
界竟遍大界上。若有村者當村處無不失衣
[001-0673a]
界。後村移去時應更結界不失衣界也 問
曰。比丘比丘尼受大戒時。於大僧戒場上更
不結界。作法成不 答曰。不成受戒。所以者
何。僧尼界各別。不相攝故不成也 問曰。結
界時餘人變根作比丘比丘尼。此事云何
 答曰。十誦云。比丘結界時餘人變根作比丘
尼。羯磨人不變根。名大僧界 問曰。比丘結
界時羯磨人變根作比丘尼。為誰界 答曰。
十誦云。羯磨人變根。餘人不變。即名比丘尼。
界時亦如是。


三部律布薩品第四



僧祇曰。布薩有二種。一者十四日。二者十五
日。十四日名小布薩。十五日名大布薩。一歲
大布薩有十八。小布薩有六。都并有二十四
布薩。中間布薩者。比丘鬪諍中間未和合。應
作單白羯磨。非時說戒。前過後未至。故名中
間布薩 四分曰。廣略十五種布薩。皆因八
難事遠近。遠唱僧常聞。唱僧常聞。要先作單
白羯磨竟。然後唱僧常聞。初十五種說戒者。
說戒序已。餘者常聞。第四序乃至二不定已。
餘者僧常聞。第五說序乃至三十事已。餘者
僧常聞。第二五種說戒者。說序四事已。餘
者僧常聞。第二說序四事十三已。餘者僧常
聞。第三說序乃至二不定已。餘者僧常聞。第
四說序乃至三十事已。餘者僧常聞。第五說
序乃至九十已。餘者僧常聞。第三五種說戒
者。說序四事十三已。餘者僧常聞。第二說序
乃至二不定已。餘者僧常聞。第三說序乃至
三十事已。餘者僧常聞。第四說序乃至九十
[001-0673b]
已。餘者僧常聞。第說序乃至提舍尼已。餘者
僧常聞。是名十五種說戒 問曰。比丘尼得
聽戒不 答曰。比丘。答曰。四分曰。比丘說時
比丘尼不應聽 問曰。若人犯突吉羅罪得聽
戒不 答曰。四分曰。不得聽戒亦不得作誦
戒人 四分曰。犯四畏。若有如是男子來。被
髮著黑衣。持刀至大眾中。作如是言。我作極
大重惡斷頭罪。隨汝等所喜我當作。時大眾
人即捉縛。打惡聲鼓為現死相。順路唱令從
右門出至殺處殺之。如是比丘尼波羅夷法
中生大恐畏。如是念。若未犯波羅夷終已不
犯。若犯都無覆藏。發心如法懺悔。此是第一
犯畏。有如是男子。被髮著黑衣。持牟梢刀至
大眾中。作如是言。我作惡不善。隨眾人所喜
我當作。時眾人即奪取梢刀打之。驅出右門。
如是比丘尼於僧殘法中生大恐畏作念。若
犯僧殘終不犯。若已犯尋即懺悔。此是第二
犯畏。有如是男子。被髮著黑衣。持杖至大眾
中。作如是言。我犯惡不善。隨眾人所喜我當
作。時眾人奪取杖打之。驅出右門。如是比丘
尼於波逸提法中生大恐畏。若未犯終不犯。
若犯尋即懺悔。此是第三犯畏。有如是男子。
被髮著黑衣。至大眾中。舉手作如是言。我作
惡不善。隨眾人所喜我當作。時眾人種種呵
嘖。驅出右門。如是比丘尼於波羅提提舍尼
法中生大恐畏。若未犯終不犯。若犯尋懺悔。
此是第四犯畏。有如是男子。被髮著黑衣。至
大眾中。合掌作如是言。我作惡不善。隨眾人
所喜我當作。說戒時應知。更與說戒不更與
[001-0673c]
說戒。或曰不同或客比丘尼舊比丘少。或客
比丘少舊比丘尼。應知與清淨。客比丘有罪。
舊比丘有罪。當如是知。


三部律安居品第五



四分曰。五種持律。一誦戒序乃至三十事。是
初持律。第二誦戒至九十事。第三廣說大僧
戒本。第四廣誦二部毘尼。第五誦一切毘尼。
是中春冬應依止四種律師住。不依突吉羅。
夏安居時應依第五律住。若不依者得波逸
提罪 四分曰。安居有二種。一前安居。二後
安居。四月十六日名安居後安居。除此二者
餘者名中間安居時。當白所依人言。我某甲
聚。某甲僧伽藍。某甲房前。三月夏安居。房
舍破修治故。如是三說。前安居人七月十五
日自恣。後安居人八月十五日自恣。潤四月
者前安居人百二十滿。潤五月者後安居人
俱百二十日滿。潤七月者後安居人百二十
日滿 十誦曰。要盈月十五日布薩者得前安
居。不及者後安居 四分曰。但從及四月
十五日明相未出到住處成前安居 四分曰。
若為三寶事不待請喚。得受七日十五日一
月。餘事要有請喚得成受曰。若無請喚雖受
不成 十誦曰。為三寶事及請喚因緣得受
七日三十九夜 僧祇曰。要為三事得受。事
訖當還。事訖當還。亦緩亦急。亦緩者若事不
訖。雖復過夏。不還得夏無罪。急者若事一日
訖應即日還。若為私緣而不還者違限。破夏
故言急也 問曰。何故三部律明受曰不同
 答曰。此是制戒漸開次第。初開七日。次開
[001-0674a]
十五日。乃至一月。事不訖聽受三十九夜。猶
故不訖聽受。事訖當還。此皆隨事遠近。但本
出律人分此受日法安置三部。故相□為異
 問曰。何故要為三寶事得受。事訖當還。餘
事不聽 答曰。三寶事重故得受。事訖當還。
餘緣輕故不得 問。有人言。初安居時若不
受七日。誤行出界。破夏事云何 答曰。此人
不善毘尼。所以者何。聖制安居。要逕宿破
夏。云何暫出而言破也。若初安居時未因緣。
雖受七日不成後。若有緣更不受日出界。逕
宿破夏 問曰。有言為三衣故得七日出界
乞索。成受日不 答曰。此非受日因緣。雖受
不成。猶故破夏 問曰。有人言。四分云。得
重受七日。此法何 答曰。此人思文不審。所
以者何。四分但言最後受七日者。夏將欲滿
正有七日。在有緣復行聽受七日出界。至七
月十五日。若來若來明不破夏。非謂重受也
問曰。若人為治生言為僧。或七日乃至事訖
當還。復與僧少物成受日不 答曰。不成。所
以者何。此人實為私已治。假言僧交犯忘語
罪。假令治生所得物盡同與僧。猶故破夏。況
復少物 問曰。比丘尼安居中得受七日。過
受七日不 答曰。僧祇言。比丘尼無羯磨受
日。四分明比丘尼為三寶事得受七日法
 問曰。比丘尼云何依大僧安居 答曰。僧祇
明。初依大僧安居。後大僧若死若罷道盡不
得移夏。若百二十里有大僧寺。應通結界。十
五日一往請教授也 問曰。有言破安居者
得夏但無福。此事云何 答曰。此人不善思
[001-0674b]
量。所以者何。若人惡心夏坐未捨要心來。雖
未得夏此人得福。自違要心之後破夏得罪
 問曰。後安居人倍日不滿。為得夏不 答
曰。不。所以者何。四分云。倍日不滿不得數夏
 問曰。更以何義知破夏人不得夏 答曰。
四分明。二同夏。小者前安居。大者後安居。
七月十五日自恣竟。小者得臈。先大者倍日
未滿。故不得夏。應一月在小者下坐。倍日滿
還得在上。倍日未滿不數夏。何況故破而得
夏也 問曰。若人破夏。倍夏不滿。及不坐夏。
人為得何罪 答曰。此人破夏義同。若人自
破夏而坐他上。受他禮拜。得罪無量。若檀越
持物施與上坐時。此人獨受計錢犯重。破夏
人有過失。一為諸佛所呵嘖。三破夏。四得罪
無量。五不得受功德衣。六不得放捨五事。七
不得攝施。八不得安居衣物。九惡名流布。十
者後生悔死入地獄。


三部律自恣品第六



四分明。前安居人應七月十五日自恣。後安
居人八月十五日自恣。中間安居人從後安
居人自恣竟倍日滿去。比丘十四日自恣。比
丘尼十五日自恣。五人應廣自恣。四人三人
二人對手自恣。一人心念自恣。自恣時應二
人。不得一人三人。不得行行頭。安自恣人如
益食。當差內備五德人為僧。自恣五德。不隨
受。不隨瞋。不癡。應知自恣。不應自恣。是名
五德人。應作單白羯磨。和眾已然後自恣。一
人在上坐前胡跪合掌。上坐前自恣竟復坐
應說。汝是次第乃至下頭 四分比丘尼於
[001-0674c]
七月十五日應差二人解法。比丘尼為僧作伴
往大僧中。請應曲身低頭合掌。作如是說。比
丘尼僧夏安居竟。比丘尼說三事自恣。見聞
疑。大德慈愍語我。我若見罪。當如法懺悔。
如是三說竟。往尼寺內僧即差上伴尼作自
恣人 問曰。自恣何故但差二人。不差三人
 答曰。一人為僧所差。即是僧伴得舉餘人
罪。若此人有罪無人舉。故須差二人。不得一
也。舉罪時人人別說不得。故不須三人也
 問曰。有人言。自恣是解夏法。或言。放捨法。
何者是也 答曰。如上所論。皆從情而說。非
是理解。所以者何。自恣若是解夏法者。便應
失夏。何以故。本結今解應失也。自恣若放捨
法者。七月十五日亦應放捨。無以放捨故不
應。至十六日如放捨也 問曰。自恣若非解
夏。復非放捨。是何法也 答曰。自恣是舉罪
法。本因夏中舉罪令眾鬧亂。是故亭舉夏罷
持離聽共相舉罪懺悔清淨。然後隨緣 問
曰。何懺悔要待人舉 答曰。凡欲出罪。要由
先識後方得悔。是須人舉也 問曰。若一住
處前後安居人。云何自恣 答曰。四分云。當
從上坐所在處自恣。若但有上坐者應從舊
比丘自恣。若但有舊比丘者一從前後安居
人。多者從自恣時有八難。餘緣應善知廣略
自恣。客舊比丘來應更與自恣。當說戒也。


三部律明結淨地品第七



四分曰。淨地有四種。一檀越。若逕菅人僧伽
藍時處分界畔分明請僧來入即名為淨二。亦
是俗人造寺。但不處分請僧來入不得逕宿。
[001-0675a]
處分從界畔分明得名為淨三。亦是俗人造
寺。若半有離障。若多無離障垣墻及塹亦爾。
若檀越自處分。若僧自分處皆名為淨四。比
丘造寺。請僧來入。四周有垣墻住中。逕久欲
作淨地時。要須白二羯磨。結此四莫問先結
布薩界。但得作淨地羯磨法者。大德僧聽。若
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某處作淨地。白如是。大
德僧聽。今結某處作淨地。誰諸長老忍。僧結
某處作淨地者默然。若不忍者便說。僧已忍。
結某處作淨地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僧祇檀越有處分淨地。若不處分逕宿。要
待國土荒壞時。人民散亂。帝王易位亭廢二
年。然後得處分。十誦明捨淨地。界外界內盡
不作淨地 問曰。若不立淨地。復言捨淨地。
諸比丘云淨食也 答曰。諸師盡言。十誦捨
淨地。復言諸俗人終身施主作檀。檀物意用
終身不犯時人盡行此事。如過情所見。此語
看文生思義不熟。所以知然。十誦律前後盡
有經文明證。前文云。不聽內煮食故。僧坊外
作食故。烟火起多人來索食諸。各各分與僧
食少。白佛。佛從今日不聽作淨地羯磨。若作
突吉羅。先作者應捨。後文善誦云。第一卷中
佛在毘舍離時。𩟅諸檀越欲與僧食。作是念。
若我自捨作食。多知識親理來皆與分。若佛
聽僧坊內我當作。佛言。當聽作。多人來索。諸
比丘若與則不供。若不與恐傷害。佛聽僧坊
內作。內作已諸沙彌薗民先自飽餞。與僧僧
食不足。僧羸厭白佛。佛言。從今如是餓時。
若結淨地聽。大比丘自作自食。從今非餓時。
[001-0675b]
結淨地已。二事應用。謂內煮內宿不應食。律
有明文。諸師隨忘說。有四分五分。亦有成證。
因飢餓開八事。內煮內宿自煮惡觸殘宿食
不受。或年豐還制。但末法種種異論。若一向
捨淨地。此宿食戒即應甄却。此戒猶存故。應
一向捨却。若請俗人作施主。終身聽淨食。復
無律文可依。是故此謂應行不行不應人行。
橫生情論。知復奈何 四分曰。樹根在不淨
地。枝葉蔭覆淨地。比丘不作意。令草自落者
得名為淨。樹根在淨地。果墮不淨地。不逕宿
即時取者得名為淨 四分曰。比丘散種子
疑不敢食。佛言。奪易故聽食。若小沙彌舉淨
食。縣柱上不及聽安机蹬上。大比丘不觸。若
蘇油瓶應使淨人覆。若無人比丘手捉蓋縣
置其上。不得觸。僧祇曰。不淨地生果菜。使人
知不逕宿。得入淨厨 四分曰。比丘自殘菜
果及自觸生果。佛言。奪變易故得名為淨。若
長足觸者不名為淨 僧祇曰。日中穀豆欲
熟時。比丘入中行名為觸淨 四分曰。有三
種人不名觸淨。一者惡故觸他淨。二者破戒
比丘。三者持戒比丘。誤觸初二人得罪。要持
戒比丘懈怠觸是名觸淨 問曰。僧祇聽淨
人在先。捉淨器。比丘在後捉不犯淨。此事云
何 答曰。此人思文不審。所以者何。僧祇明
車駕牛時。不名為器。車中安穀米。復駕牛淨
人先上。比丘後上。不犯觸淨中。上坂時車殃
斷牛出車外尾離車。比丘急下不名觸淨。牛
尾都離名為觸淨。非器時復有淨人。復得不
觸淨。是器時雖有淨人故名觸淨 十誦明。
[001-0675c]
淨人捉器欲到地。喚比丘言。佐我。佛言。如
是畏破器因緣。得暫佐已更不得觸 四分
明。有五種淨。一水淨。二創淨。三烏啄淨。
四大淨。五不中種淨。除火淨不中種淨。餘
三種不得食。比丘尼殘宿食內煮宿。於大僧
是淨。大僧殘宿內煮內宿。於比丘尼淨。侶
人持食寄比丘。比丘共持去時與比丘。比丘
得食。


三部律出僧殘罪品第八



四分曰。持律人有五功德。一戒品堅牢。二善
識諸怨於眾中決斷無畏。三有疑悔能為開
解。四持毘尼。五令法久住 四分曰。犯戒人
有五過失。一者或有比丘身口意業不淨。如
彼死屍不淨。二者或有比丘身口意業不淨。
惡聲流布。彼死屍氣從身而出。破戒比丘亦
復如是。三者或有比丘身口意業不淨。諸善
比丘畏避。如彼死屍令人恐畏。破戒比丘亦
復如是。四者或有比丘身口意業不淨。令善
淨比丘見之生惡心言。云何乃見如是惡人。
如見死屍生大恐畏。令惡鬼得其便。破戒比
丘亦復如是。五者或有比丘身口意業不淨。
與不善人共住。如彼死屍處惡狩非人共住。
我說此人亦復如是。為犯戒五過失如彼死
屍。四分曰。精有七種。青黃赤白黑酪色酪漿
色。更或作頭七七四十九曰僧殘。所為出精
有十事。為樂故。為好故。樂故。為顏色故。為
自勝故。為福德故。為生天故。為種子故。為
施故。自戒力故。出精進故。乃至善道亦爾。并
都有五百五十僧殘。所從境界出精有十。內
[001-0676a]
色外色順水逆水水灑順風逆氣吹空動身。
是十從內色境上出精五百五十句僧殘。十
種境上亦爾。都并有五千五百句僧殘 僧祇
曰。比丘月一日犯僧殘覆藏。乃至十日犯十
僧殘覆藏。乃至十一日明相出此十罪五十
五夜覆藏。應從僧乞十別住十摩那埵十阿
浮呵那亦得。從僧乞五十別住。乃至五十五
阿浮呵那 僧祇曰。參差覆者。比丘月一日
犯一罪覆藏。二日發露。二日犯二罪。三日發
露。乃至日犯十罪覆藏。十一日發露。是名五
十五僧殘。應從乞十別住十摩那埵十阿浮
呵那亦得。從僧乞五十五別住。乃至五十五
阿浮呵那亦得。從僧乞五十五別住一摩那
埵一阿浮呵那 四分曰。有比丘犯二僧殘
罪。發露一罪。覆藏一罪。罷罷道還受大戒。
以先覆藏者後亦覆藏。先發露後亦發露一
罪。應從僧乞前後出處隨覆藏曰羯磨一罪
直與摩那埵。若持律者欲與人出罪。要當善
解罪起所因。應知罪覆藏不覆藏等。覆不覆
等。一名多種別住異。應知前後出家犯罪覆
藏不覆藏。應知覆藏本日治。摩那埵中應知
日數與覆藏。應知與隨年覆藏。應知與清淨
以來覆藏。應知廣略覆藏。應知成罪不成。一
有心。二動身弄。三精出。具此三成罪。四人得
作別住。別住時界內但使一不失宿。四人亦
得作摩那埵羯磨。但界內要有四人得不失
宿。行覆藏者有八事失宿。一往餘寺不白。二
出界不白。三客比丘來不白。四寺內餘行者
不白。五病不遣使白。六二三比丘同室。七在
[001-0676b]
無比丘處住。八時集非時集不白。是為八事
失宿得突吉羅。摩那埵比丘亦行上八事。應
僧中宿日日白為異耳。婆利婆沙者胡音。秦
言不定別住。摩那埵亦是胡音。秦言楷定別
住。阿浮呵那亦復是胡音。秦言出罪下意比
丘。應在大比丘下沙彌上坐。不得與大比丘
同床坐。除安物攝供足清淨比丘。一切所須
浣衣掃地。迎來送去。敷坐洗足。一一不應。違
亦奪三十五事。一不得授人大戒。二不得依
止。三不畜沙彌。四不得授僧差教戒比丘尼。
五設差應往。第二五句。一不得作說戒人。二
亦不得僧中問答毘尼。三僧差羯磨人不應
作。四僧簡集智慧人許。論僧事不在其列。五
僧差信命不應作。第三五句。一不得入聚落。
二不應逼暮還。三應親近比丘。不應親外道。
四不順善比丘教。五不作異語。第四五句。一
不應犯此罪。餘人亦不應作。二若犯相似若
從此生。三若復犯重於此。四不應慊羯磨人。
第五五句。一善比丘為敷坐具不應受。二不
應受洗足。三不應受洗足物。四不應受拭巾
革屣。五不授他揩摩。第六五句。一不應舉善
比丘。二不應與他憶念作自言。三不應證他
事。不應遮布薩自恣。五不應共比丘諍。第七
五句。一應受若比丘禮拜合掌。三問訊。四迎
送。五持衣鉢此。是三十五事一一應奉行不
得違。比丘犯九十僧殘罪。應半月僧中行摩
那埵。亦奪三十五事失宿。除別宿餘同大僧
 僧祇曰。比丘尼在城邑聚落。二人相去曳
手及犯僧殘 四分曰。比丘尼夜宿相及舒
[001-0676c]
手。不及犯僧殘 問曰。有人言。行摩那埵時。
共清淨比丘同室。此宿事云何 答曰。不應
爾。摩那埵比丘亦行別住。若同室宿不名出
罪。常在僧中者。謂界內常有四人。明同室
宿 問曰。有人言。行別住摩那埵。僧中白時
得一。眾中二三人一時白得成就不 答曰。
不成。同一界內隨僧多少皆應盡集。人人不
得一時并白。


三部律雜事品第九



四分曰。比丘有五德。為僧分粥分物分房臥
具却闇尼差次請會差比丘使沙彌有無之
法。入地獄如箭。隨愛隨瞋隨怖隨癡不知可
分不可分。五德生天如箭。即幡上句是 十
誦有三種大賊。一者有比丘。將百千人破壞
城邑聚落殺取財。是第一大賊。若有比丘。同
僧菜果枝葉衣著食噉如自己有。是第二大
賊。若比丘稱言得過人法。是第三大賊 四
分曰。有比丘盜賊心倒易他物分奪。佛言。計
滿五錢犯重。又曰。比丘盜他并得己衣。佛
言。他衣犯重。己衣偷蘭 問曰。云何為五錢
 答曰。餘更無明文。但十誦有明文。五錢者
是大銅錢一枚。銅錢賈直十六小錢。都并
有八十小錢。捨戒有二種。一成捨戒。二不成
捨戒。在七眾前皆得捨戒。對前人言。我某甲
今捨戒作白。依大德憶念。我是白衣。前人
應答言。我憶念汝是白衣。如是捨戒 十誦
教戒比丘尼具十二德。一具持戒。二百五十
戒。二者多聞不忘。三者持律廣略。四辯才能
說法。五學定。六學戒。七學惠。八除惡邪。九
[001-0677a]
梵行清淨。十不污比丘尼淨行。十一忍辱。十
二滿二十臘 四分明。教戒比丘尼人稱其
十德。一戒律具足。二多聞。三誦二部毘尼。
四決斷無疑。五善能說法。六大姓出家。七顏
貌端正。八勘能為比丘尼說法。九不犯重禁。
十滿二十[萉-巴+日/句-口+匕] 僧祇明。教戒比丘尼人有八
種事。違則有罪。何者八。一非時。謂日沒至明
相出。二非處。謂深屏露現。三過者。十四日十
五日。四時未至者。說戒後二三日。五不和合
者。尼眾不集。六眷屬者。遍教弟子。七長句
說法者。出過偈。八迎教師并供養者。明重法
敬人 四分曰。著俗衣外道衣服不名受具
足戒。不自稱字不和上字不乞戒。皆不名受
具足 僧祇曰。以和上足十人數不名受具
足戒。半覆半露同界曳手不相及不名受具
戒。沙彌盜聽戒。若解前後受不得不記。前後
得與受戒。眾僧有罪 四分曰。有七事失依
止。何者七。一決意出界。二見本和上。三被呵
嘖。四上戒場上。五離宿。六和上目下。七滿五
[萉-巴+日/句-口+匕]愚癡者。盡壽不離依止 僧祇曰。百[萉-巴+日/句-口+匕]愚
癡比丘應依止十[萉-巴+日/句-口+匕]有智比丘。供給如師。晨
起問訊。與出大小行器唾盋。舉置常處。與楊
枝。掃地迎食。染衣熏鉢。盡應供給。唯除禮拜
案摩 十誦明。越次請計滿五錢犯重。假稱
他名犯忘語罪。取物計滿五錢犯重 四分
曰。弟子無漸無愧。與人為友難與語。好往尼
坊。和上阿闍梨應以五事呵嘖。一汝去莫入
我房。三汝莫為我作使。四汝莫至我所。五我
不與汝語。僧祇曰。五種人不得安居衣。被舉
[001-0677b]
罷道死破安居不囑授 四分曰。自有罪不
應受他懺悔。不得從有罪人懺悔。要清淨比
丘邊懺悔。一住處一切僧有罪不得相向懺
悔。當差二三人詣清淨比丘所。還來本處受
餘比丘懺悔。不聽說戒 僧祇曰。欲與人作
和上。要備十德。一持戒。二多聞。三毘尼。四
學戒。五學定。六學惠。七自能出罪使出罪。八
能看病使人看病。九弟子自有梵行難。能自
送使人送脫難。十[萉-巴+日/句-口+匕] 僧祇曰。和上阿闍利
有過。弟子應軟語諫言。師不應作如是事。若
言我更不作者善。若言止止。我當教汝返教
我者。若和上應捨遠去。若依止師應離宿。四
分曰。有五德者。一知時以非時。二知真實不
以虛忘。三利益不以損減。四柔軟不以麁獷。
五慈心不以瞋恚 僧祇曰。和上阿闍利共
弟子語應報答。不答突吉羅。一切事法當作。
除喚女來持酒來不語無罪 僧祇曰。弟子
欲遠行。在先一月半月應白師。師看如法聽
去。非法應遮。臨去白者得罪 僧祇曰。五法
成就請依止師。一愛念。二供敬。三慚。四愧。
五樂近住 僧祇曰。有四種師。不須問而去。
苦住樂住不問而去者。無法無依食。須問而
者無法有衣食。苦住者有法無衣食。樂住者
有法有衣食。下二種師盡壽不得離 四分
曰。有五種阿闍利。一依止衣。二羯磨。三威
儀。四受法。五十戒。有二種和上。一十戒。二
大戒 僧祇曰。弟子應一日三請教戒三問訊
師所。偏露有肩。脫革屣。胡跪合掌。宿宿不
審。弟子某甲請教戒。中時向暮亦爾。不者犯
[001-0677c]
突吉羅。一切作事別白 僧祇曰。和上阿闍
利應教弟子。廣略也。廣者。說五句輕重阿毘
曇。略者。當言謹莫放逸。弟子言。頂載持。不
者突吉羅 僧祇曰。有八種遮法。一自恣足。
二少欲足。三穢法足。四雜足。五曲足。六不便
足。七亭住足。八自己足 僧祇曰。順心破六
種犯偷蘭遮。破鉢破三依破塔僧房破僧界
 四分曰。眾多癡比丘共集一處住。有客比丘
來至。能說法持律坐禪。能說契經義。諸比丘
聞。當半由旬迎送承事。瞻視安處。洗浴給其
所須飲食。若不爾者突吉羅 僧祇曰。三舉
人死取其眠床。以屍著上衣鉢繫咽曳床而
出。作是言。眾僧事淨不得分其衣鉢。有浴持
來得分 四分曰。眾多癡比丘依能誦戒者。
夏安居中間誦戒死。若後安居來過舉。眾
移就知法更結安居。已過知法難屈不得移
處。若遠應受往彼令學誦一遍。還來本處。并
使一人誦 僧祇曰。眾僧因地一切重物。僧
雖和合不得借人私用。不得買去。正使一切
僧和合盡得突吉羅。若有留難。使白衣知者
無罪 僧祇曰。有五種淨。何是。一制限淨。一
方住處如法作制。與教相應。二方法淨者。國
土爾。三戒行淨者。持戒比丘所行不違。四大
教四長老淨者。明大德人所行與四大相應
便捨。五風諍者。如本俗人時。飲酒非時食行
婬。是俗人淨。出家人不淨 問曰。云何名為
四大教 答曰。四大教者佛所說聖所行。多
知比丘所說長老比丘所。是謂四大教 問
曰。一方住處眾僧和合作三日制。客比丘來
[001-0678a]
食不過限為知法不 答曰。非法。所以者何。
若是常住僧食四方僧共有。若和合作制一
切僧得偷蘭遮罪。若是私食作制一切僧突
吉羅。以慳貪故 僧祇曰。非法眠有四種。一
者阿修羅眠。仰臥是。二伏地眠者。餓鬼眠。三
左脇眠。貪欲人也。如法臥者。師子王右脇
臥。兩脚相累。合口舌柱上齒。右手支頭。左
手順身上。不捨念惠思惟明相 僧祇曰。十
二事不作禮。一在塔像前。二飲食時。三作事
時。四瀑洗油塗時。五讀誦時。六不著三衣時。
七大小便時。八經行時。上下閣時。九授經。
十共諍時。十一洗鉢時。十二著藥時。皆不應
作禮。受禮時不應如噁羊不語。當共相問訊。
少病小惱安樂不。如來在世為五事利益。五
日一行僧房。一者我諸弟子不著有為事不。
二不樂著世俗。言論無益語不。三不著睡眠。
妨行道不。四為看病比丘故。五為新受戒比
丘。見如來威儀發歡喜故。經行有五事。一好
堪遠行。二能思惟。三少病。四稍欽。五得定久
住。


三部律亡比丘衣物品第十



四分曰。比丘重物者。薗田果樹別房及別物
事輿。淨人繩床大床坐蓐大小枕。氍數廣三
肘長五肘毛長三指。銅瓫釜鑊燈臺瀑灌錫
杖扇。鐵作器陶作器竹作器皮作器。斧鑿上
來所明盡重物。應入四方僧。輕物者。剃刀
衣鉢坐具針筒。俱耶羅器現前僧應分 四分
曰。有比丘遊行。行至無僧住處村命過。所有
衣鉢檀越應賞。若出家五種。先住者應與。若
[001-0678b]
無出家人住者應入隨近僧 四分曰。舍衛
國多知識比丘。命過有多三衣。諸比丘不知。
何者三衣與看病人。佛言。亡命常所愛持者
與。時有比丘小小看病。或一扶起或一臥。或
與楊枝或與取水取病人衣鉢。佛言。不應小
小看病便取病人衣鉢。從今已往。要具五
德。何者為五。一知病人可食不可食能與。二
者不惡賤病人小便唾吐。三者慈愍心不為
衣食。四者能經理病人湯藥。乃至差若死。五
者能為病人隨順說法令病歡喜。己身於善
法增益。具此五德應取病人衣。無五德者
不應取 四分曰。右多知識比丘命過。右多
三衣不知受何者衣。不得與看病人。佛言。能
極上看病與上三衣。中看病與中三衣。下看
病者與下三衣 四分曰。有負債比丘命過。
不知誰償。佛言。聽持亡人長衣償。若無長衣
賣三衣償。餘者與看病人 四分曰。病人臨
終時囑授言。我此物與法與僧與塔與人。若
死後當與。若不死還我。諸比丘疑不知云何。
白佛。佛言。不成囑授。現前僧應分 問曰。如
是囑授言。死後與何故不成 答曰。身死之
後無半錢之分。此理應囑授眾僧故不成也
 問曰。云何不成囑授 答曰。此人若言生死
決定與者。是名囑授成就 問曰。此人決定
囑授已後。若還取者當云何 答曰。決定已
不應還取。何以故。定囑他故。還取者計錢犯
重 僧祇曰。病比丘語看病人。看我當與三
衣鉢。病人無常。比丘白佛。佛言。未與便死者
不應得 僧祇曰。病比丘語看病言。看我與
[001-0678c]
汝衣鉢。即便三命。與受已還置病人邊無常。
佛言。說淨者應得。不說淨者不應得。應入僧
分 僧祇曰。有四種人。看病不得病人衣鉢。
一暫作不作。二僧差作。三樂福德作。四邪命
作悕忘心故。云何為得饒益心。病者差下
至燃一小燈燃。慈心利益故應得 僧祇曰。
值羯磨不值死。但羯磨值死。上二人應得。值
死不值羯磨不應得 僧祇曰。為病人求醫藥
為塔事去。應與分 問曰。與看病人受已還
置病人邊。何故不得 答曰。若得衣說淨者。
定囑己故應得。受已還置病人者有兩心故。
若欲還主死則便取是故不 問曰。為塔事
僧事得亡人物者。但言本寺亦論異處 答
曰。律文不判。彼此隨意。消息異處義寬應在
本寺 十誦曰。比丘輕重物者。銅鉼香爐。二
升以上是重物。二升以下是輕物。一鐵器木
作器陶作器竹作器。皆二升以上是重物。皮
囊五升角五升是重。餘者同於四分 十誦
曰。亡比丘出息物在異處。保人在異處。比丘
在異處。券在異處。比丘在異處命過。通本寺
五處。共諍白佛。佛言。保人處僧應分。若無
保人及券物處僧應分。本寺死處二俱不得
 十誦曰。有比丘寄人物。受寄者轉餘。人
物主命過。通寺三處共諍。佛言。物受寄處僧
應分 十誦曰。有比丘寄物在異處。比丘在
處命過。通本寺三處共諍。佛言。寄物處僧應
分。死處本寺二俱不得 十誦曰。沙彌命過。
所有衣鉢現前僧羯磨應分。上下衣與看病
人 僧祇曰。沙彌命過。所有衣鉢應入和上
[001-0679a]
尼命過。輕重之物與大僧。同故不出也 問
曰。十誦言曰。沙彌命過衣物入僧。僧祇曰。入
和上。何者是 答曰。聖意難解。而比丘命過。
沙彌亦得衣物。若入和上沙彌不應得分。至
時隨情消息 問曰。若病人囑授不成。後人
持死人物造齋福是如法不 答曰。非法。所
以者何。若囑授不成。猶是僧物。若用作齋福。
同心者皆犯偷蘭遮罪。若此物守護人不與。
強以力取計錢犯重 問曰。命過時亦不囑
授。後人以輕重等物。為作齋福及作經像。此
事云何 答曰。無守護。一切皆得偷蘭遮罪
 問曰。亡人重物眾僧和合與彼此。俱犯偷
蘭遮 問曰。亡人物理屬眾僧。何須看病人
僧中三捨 答曰。亡人衣物理屬眾僧。但看
病人僧守護此物。今明捨者令眾僧普知 問
曰。亡人物若理屬眾僧。何故羯磨與一人。然
後得分 答曰。亡人物屬四分眾僧。難集不
可得分。聖教開通從羯磨一人為主。主若與
僧然後得分。


三部律明四方僧物品第十一



四分曰。四方僧重物者。薗田果樹。僧伽藍
物。房舍中物。林蹹臥蓐釜鑊燈臺。一切鐵作
器。木作器。陶作器。淨人畜銅瓶香爐澡灌杖
扇。一切屬四方僧物。皆名為重。無和合用買
賣不成買賣偷蘭遮罪。華等得上佛。果現在
僧得食。枝葉得用 十誦曰。樹木堪作棵椽
床蹹名為重物。無和合用。假使三千大千世
界眾僧盡集。和合乞人與用及入私已偷蘭
遮罪 問曰。何故名四方僧。不云十方僧物
[001-0679b]
也 答曰。一世界中上下無僧。然十方語寬
通攝四維。是以但論四方。若言十方亦復無
妨 問曰。何故名常住僧物 答曰。常住僧
物者。常在此處不可移動。四方僧來至此處
受用。從物立名。故言常住僧物 問曰。云何
復名招提僧物 答曰。若俗人以地別施。現
在僧有造私房。四方僧來無安置處。有人就
此私地中為四方僧起房舍供給。所須此房
能招致四方僧來集此房。故名招提僧房
 問曰。云何名僧祇物。何故復名僧鬘物 答
曰。僧祇物名大眾共物故曰僧祇也。僧鬘者
取僧薗中華作鬘 貿物從鬘得故名鬘物
 問曰。上來雖明用僧重物得偷蘭遮。其義未
了。四方眾僧非一。誰邊得罪 答曰。於四方
眾僧。上至羅漢下至沙彌。一人邊得偷蘭遮
罪。除過去未來四方 四分曰。若俗人物立
寺時。所有薗地房舍應教言。施佛及四方僧
者。後得隨意處分。若但言佛僧不得。若但言
他僧不得佛用 僧祇曰。僧田地不得借人。
私用販賣正從和合比犯突吉羅。此地若留
難。時人淨知買無罪 僧祇曰。就僧地中種
菓樹聽取。一熟後即入僧。種葉一煎種爪捺
與。播熟聽取 僧祇曰。初起僧房僧伽藍時。
先留好地作塔。不得在南。不得在西。僧地水
不得入佛地。佛地水不得流入僧地 僧祇
曰。佛地中掘得金銀七寶。即入佛用。僧地中
掘得寶物。即入僧 僧祇曰。佛薗中種樹花
菓。檀越言。花上佛。果與僧食。應隨主語。花
多買取得然燈。買香供養佛。得治塔地 僧
[001-0679c]
祇曰。佛地水不得浣衣。洗浴洗手洗面洗鉢。
若水流出得用無罪。


三部律明衣物品第十二



四分曰。佛聽刀截沙門衣。不為恐賊所利故
名佛聽割截欝多羅僧僧伽利要却剌安陀
會。隨意作僧伽利。下至九條。上至二十九條。
欝多羅僧七條安陀會五條三衣皆細條。不安
細條入村二突吉羅。若新初作一重安陀會。
二重欝多僧。三重僧伽利 僧祇曰。三衣法
者。安陀會一長一短七條至十三條。兩長一
短及至九條亦爾 四分曰。施有二種。一施
比丘僧。二比丘尼僧。三施二部僧。四施四方
僧。五施界內僧。六施同羯磨僧。七施眾多
僧。八施一人。四分曰。二比丘取糞掃衣。遙
見一人占言。我許二人俱走往取共諍。佛言。
糞掃衣無主應共分 四分曰。有比丘。求糞
掃衣。遙見糞掃衣。一人占言。此是我許。第二
往取共諍。佛言。糞掃衣無主屬。先取者隨先
要共分 四分曰。眾多比丘要取糞掃衣。有
比丘得好衣。自入餘比丘共諍。佛言共分
 問曰。有人言。尼薩耆衣僧中捨竟。三衣六物
即日還。餘物逕宿方還。是事云何 答曰。僧
祇云。三衣六物。若受持過十日犯長。亦應逕
宿方還。即日歸者。即相染故犯捨墮 問曰。
捨墮衣物得受作三衣不 答曰。四分明。捨
墮物不得受作三衣 四分曰。比丘此處安
居。有緣往彼處住。不知何處取安居物。佛
言。聽住日多處。取二處等住者。應各取半
 四分一比丘夏安居。大德僧夏安居衣物。佛
[001-0680a]
言。應作心念口言。此是我許。若受不受餘比
丘來皆無分也 僧祇曰。僧犯尼薩耆僧不
犯薩耆。不犯者眾僧得物未分。雖逕十日不
犯尼薩耆。若得物以逕分竟。不說淨過十日
犯尼薩耆。捨墮財有具八罪。何者八。一捨
墮衣邊有波逸提罪。即覆藏此罪得突吉羅。
持捨墮衣物與用懷盡餘波逸提罪。即覆藏
此罪復得突吉羅。持捨墮衣物不與用犯突
吉羅。即覆藏此罪復得突吉羅。受用捨墮
衣物犯突吉羅。即覆藏此罪突吉羅 四分
曰。明販買財。不待買賣方犯。一往買亦一往
犯。一往買亦犯尼薩耆 僧祇十誦若作知
淨語買賣方犯。若不知淨語亦一往犯。若默
然持去。不作知淨語亦犯尼薩耆。初中後但
一時作知淨語犯尼薩耆得二突吉羅 十誦
明。從非親里居士乞縷為織。限至一兩犯突
吉羅。若為縫衣乞縷限至十六兩犯突吉羅。
一切俗衣作而不著突吉羅。著著受用突吉
羅 四分曰。不聽頭若患頭冷痛。聽作慎裹
纏手衣。不聽著受功德衣。得五事放捨。得數
數食別眾食。畜長財離衣。宿不白同情。有五
種衣。不任受作功德衣。現相得諂得邪命得
激發得。曾捨墮說淨是為五。若得衣財不逕
宿。即曰還受功德衣時。在宅手內言。得相了
宗。功德衣人說言。此衣眾僧當受作功德衣。
今受作功德衣。已受作功德。三說竟。受衣人
應答曰。言受者已善受。此中名稱功德屬我
宗。衣人答言。爾 因緣捨功德衣。出去捨衣。
竟捨亭捨望斷捨聞捨非時捨和合捨失衣竟
[001-0680b]
捨。


三部律教戒比丘尼品第十三



四分曰。比丘尼於半月半月盡比丘尼僧應
白二羯磨。差知法比丘尼。二人為伴。往大僧
寺內。不得囑授。上坐下坐客比丘愚癡比丘
應囑中坐。知法比丘尼應胡跪合掌言。大德
憶念。我比丘尼某甲。眾僧和合。禮大僧足。
求請教受人。如是三說。說已比丘尼應還寺。
各自說戒時。受比丘尼囑授人應起白僧言。
大德僧聽。比丘尼某甲。眾和合禮僧足。求請
教授人。如是三說。說已應住上坐前立。上坐
應問言。比丘尼云何請為僧次請別請。應隨
尼語差。內備十德者為教授比丘尼人。十德
如上雜品中說。過說戒已至明日。比丘尼應
住大僧寺內。至光囑授人邊問言。大德得教
授人不。若言得應是誰問已。應至教授師所
問言。大德欲教授比丘尼。幾日當住。除前三
後二中間十日。隨用一日。至其日比丘不往
突吉羅。比丘尼不迎突吉羅。至教授日比丘
尼應出本寺。半由旬迎教授師。為持衣鉢。供
給所須辨種種粥。塗足油至尼寺內為洗浴。
然後為敷法坐。集比丘尼僧為說八敬。法文
定容異語。說八敬已更隨宜說法。此是廣具
足教戒法。比丘尼應當修行。順具毘尼 僧
祇曰。教戒比丘尼有二種。一明廣教戒。同
於四分二種。明略說教戒。往大僧寺內如上
不得囑授。上坐乃至客比丘亦半月月盡。比
丘尼僧白二羯磨。差知法比丘尼。二人為伴。
往大僧寺內如上不得囑授。已大僧說戒時。
[001-0680c]
受至客比丘還囑授中坐。知法如上囑授。已
大僧說戒時。受囑授人應起白僧如上。白已
往上坐前立。上坐問言。比丘尼云何請如上。
若言隨僧處分。上坐應使受囑授人順行問。
誰能教授比丘尼。若無能者上坐應語受囑
授人言。明日比丘尼若來應答言。眾僧有教
時。此中無有教比丘尼人。語比丘尼。眾謹慎
莫放逸。比丘尼過說戒已。應來至大僧寺內。
至先囑授人所問。大德得教授人不。受囑授
人應言。不得。然大僧有教如上說。比丘尼還
往寺內。集尼僧已語言。僧有教時。此眾中無
有教戒比丘尼人。語比丘尼僧。謹慎莫放逸。
應言頂載持。除此二種教戒。餘盡不成 問
曰。比丘尼來至大僧寺內。請教授時。受囑授
人即自答言。時此眾中無教授尼人。語尼。眾
謹慎莫放逸。此成教授不 答曰。不成。所以
者何。本以女人少智。於半月月盡僧中差遣
有德人。往尼寺內說法教授。此受囑授人既
非教師。又承僧命。云何輒自答也。是故不成
失法得罪。若眾中都無教戒尼人者。當依略
教法。若法眾不和合。應遣使問訊。大僧比丘
僧不知尼亦應問訊。若二眾和合者應教戒。
不者越敬得罪。


三部律月半月盡懺悔品第十四



凡欲懺悔者。應知輕知重。知犯知不犯。知可
懺悔罪不可懺悔罪。或有罪僧中懺悔。或有
罪亦僧中懺悔。或有罪亦僧中懺悔。或有罪
對手三說懺悔。或有罪對一人說懺悔。或有
罪心念懺悔。知有餘知無餘。知作而犯戒是
[001-0681a]
重。知止而犯戒是輕。善識罪名罪種。知罪有
無。若眾說戒時問。是中清淨不自知有罪。不
向人說。不心念發露。此犯默妄語突吉羅。應
對手一說法。懺者應具五法。偏露右肩。脫草
屣。胡跪合掌。若上坐應禮足。說罪名罪種。大
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於說戒時自知有罪。
覆藏於戒序中犯默然妄語突吉羅。今向大
德發露懺悔。懺悔即安樂。憶念犯發露知而
不覆藏。大德憶念。我戒身具足清淨布薩。上
坐應呵嘖言。長老從今以往。當自嘖心生厭
離。後更莫復犯。答言。爾上坐在下坐前。當
具四法。遍露右肩。脫革屣。胡跪合掌。說罪名
罪種。懺法如上。下坐應呵嘖上坐言。大德當
改悔生厭離心。答言。爾何等四事邊罪。起心
欲盜婬欺殺生。不破威儀還得正心犯突吉
羅。應對手一說悔如上。若破威儀乃至動五
錢物不離本處犯重偷蘭遮。界內僧盡集。八
人以上得懺。若非道假作道相。殺非人欺非
人犯輕偷蘭遮。四人得悔。何等十三邊。若
起心欲出不淨。不破威儀得心還正犯突吉
羅。應對手一說悔如上。餘戒亦爾。若破威
儀已作緣差不威犯重偷蘭。四人已上得悔。
染心觸女人麁厚衣摩觸男子自摩觸己身自
觸女色及聽音聲皆犯突吉羅。對手一說悔
法如上。若是重罪發露。長老一心念。我某甲
犯罪。今向長老發露。後當僧中如法悔。若犯
三十事。當捨如法懺悔。三十九十一百二十
戒。皆對手懺悔。四提舍尼。對手一說懺悔。眾
學嘖心得滅。上來所明懺悔大格也。若有罪
[001-0681b]
作無罪懺悔。若無罪作有罪懺悔。若輕罪作
重罪懺悔。若重罪作輕罪懺悔。皆不成懺。失
法得突吉羅罪。


三部律輕重不同會通品第十五



問曰。如來何故制此五部戒律輕重不同。使
諸弟子互生是非 答曰。如來為諸弟子得
利益故制一部戒律。尚無三名。何況五也。佛
埿洹後。優波離與五百羅漢初集律時號八
十誦。是以後過百餘年。時人異見不同。即
分張律以為五部。各抄略前後隱顯異名。安
置己典致令多相殊別名。名相雖殊理通為
一 問曰。僧祇明。燒理懷色越毘尼。十誦偷
蘭四分犯重。云何為一 答曰。是三本是一
戒。僧祇明惡不論損財。是故重犯輕。十誦明
其損財方便故犯偷蘭。四分明損財滿處。是
故犯重亦可。僧祇明其始心處。四分論其終
處。三部理同。但各遍明有異 問曰。僧祇明
三寶物互用犯重。四分明偷蘭。云何名一
 答曰。僧祇明守護人邊犯重。四分明佛於物
無我所心。此物無守護故但犯偷蘭。以四方
僧物一人邊計錢難滿故得偷蘭。四分若有
守護則犯重無差。僧祇若無守護亦犯偷蘭。
是故二部得名一也 問曰。何故惡性一戒
獨分為三。餘戒不爾 答曰。本集律者。觀望
戒犯之者多故具列。闕惡一戒犯之者多故
分之為三。欲使知者尋求通文旨。愚人堅執。
彼此有失 問曰。有人言。隨所受戒當復修
行。不應五通用 答曰所說不然。何以故本
一部戒律名八十誦。輕重相順。文義具足。時
[001-0681c]
人分此八十誦以為五部。致令輕重相違。文
義不具。若衣一部不犯。於餘部犯者故破戒。
若於五部中悉無違犯乃名持戒。是故應當
具行。不宜偏執 問曰。有人言。持戒務急。
斷事務緩。何者是也 答曰。二俱不然。何以
故。若急過分人不能行。則斷聖種。緩則易
行。毀滅正法。若人能依五部律文。隨順修
行。不增不減。當知是人能護佛法。自利利
人。是真佛子 十誦四分明。盜經犯重。盜像
偷蘭。何故爾也 答曰。此互明不同。經有守
護。計紙默犯重。像無守護。但犯偷蘭。若經無
守護像有守護亦爾 問曰。何故婬欺二。教
他作但犯偷蘭。自作犯重。殺盜二戒。自作教
他彼此同犯 答曰。殺盜二戒具三義。彼此
俱犯。何等為三。一者損境。二者暢情。三分
利。婬欺二戒無此三義。但他為惡。是以得
輕 問曰。何故婬之一戒在三道中犯人非
人畜生。下之三戒但人道中犯 答曰。婬為
暢情不為損境。是故但暢情得與情境便犯。
其重不問前境貴之以賤。殺盜二戒為損境
故。逐其貴賤。天地之性人最為貴。故在人道
中犯。妄語正欲表己。所得人能行其善惡。又
是可誑。是故誑人犯重 問曰。四分云。比丘
依刑勢市買欺誑言辭辨說取得財物犯重。
此事云何 答曰。此三種取義同劫盜。違理
無差。是故犯重。有三種奪衣。瞋心奪衣尼薩
耆。折伏奪衣者。為令前人改惡從善。然後還
歸。是故無罪。根本奪衣犯重。明此人先無言
決意。與他衣後瞋還奪。作不還意入手犯重。
[001-0682a]
飲酒非時食行婬取事不取心。餘取事亦取
心。比丘失物時作是念言。後見便取。取者
無罪。若作失心後不得取。若取即是賊復劫
賊。比丘尼入波羅夷。初四與大僧同。後四
不同尼。十九僧殘七戒與大僧同。十二戒不
同。三十尼薩耆。十八戒與大僧同。十二戒
不同。僧祇明比丘尼百四十二波逸提。七十
戒與大僧同。餘者不同。四提舍尼與比丘不
同。眾學與大僧同。七滅與大僧同。初婬戒
在王舍城。因迦蘭陀子須提那與故二犯婬
故制。第二盜戒因檀膩迦比丘盜洴沙王材
木故制。第三殺戒因婆裘薗中比相殺害故
制。第四妄語戒毘舍離夏安居比丘制。第二
篇僧殘。初戒在舍衛國。因迦陀夷制。媒嫁
亦舍衛國因迦羅比丘制。二房因曠野比丘
制。二謗在王舍城。因慈地比丘謗婆摩羅子
故制。如是次第乃至七滅諍應廣列。文煩故
不出。


三部律事七滅諍品第十六



四分曰。比丘行來入出如善比丘不乃至不出
罪。時人所不知既出其罪。方知比丘中秕𦮽
穢惡。既知已應和合。為作滅儐除之。譬如為
人須木作井欄。從城中出手持利斧。往彼林
中遍叩諸樹。若是實中者。其聲真實。若空中
者其聲虛。而彼空樹根莖枝葉。如真實者不
異。至於叩時。故知內空。既知內空。即便斫 。
截落枝葉先去麁樸。然後釿剗細治內外俱
淨以作井欄。罪時人所不知。既出其罪。方知
沙門中垢穢稊稗如空樹。若知己即應和合
[001-0682b]
作滅儐。何以故。恐妨善比丘故 四分曰。有
四種斷事人者。比丘多聞無慚在僧中言說
斷事。僧應種種苦切呵嘖。令無慚者不復更
爾。第二斷事。比丘多聞無慚愧在僧中。說言
斷事。僧應種種苦切呵嘖。令無慚者更不復
爾。三斷事。比丘有慚多聞僧中斷事。僧不應
呵責。應佐助開示。令彼有慚人。於僧中說言
斷事。斷比丘有慚多聞。在於僧中斷事。不
應呵嘖。聽彼說已應讚言。善哉令慚者。後僧
中說言斷事 四分曰。五種平等斷事人。有
人身不作口不作。有人口不作身作。有人身
口俱作。有人身口俱不作。人不愛不恚不怖
不癡。第五人最上猶如提故 四分曰。平等
斷事人有十德。何者十。一持戒清淨。二具足
多聞。三誦二部毘尼極利。廣解其義。四善巧
語言辭辨了了。五堪能問答令彼歡欣。六諍
事起能滅。七不愛。八不瞋。九不怖。十癡。有
此十法應差別處斷事比丘中有不誦戒不知
戒毘尼。使捨於正義作非法語。僧應作白羯
磨。遣此比丘出斷事。比丘中有誦戒不知戒
毘尼。捨於口義說許文。僧作白。遣此比丘
出。若斷事比丘中有法師在坐。捨於正義以
言辭力強說僧應作白。遣此法師出。若斷事
比丘誦戒誦毘尼。順正義僧應佐助。比丘比
丘尼有七種。現在前毘尼。憶念毘尼。不癡毘
尼。多語毘尼。罪處所毘尼。自言治毘尼。草布
地毘尼。復有七種羯磨。呵嘖羯磨。儐羯磨。依
止羯磨。遮不至白衣家羯磨。不見罪羯磨。不
懺悔羯磨。惡見不捨羯磨。有三種羯磨攝一
[001-0682c]
切羯磨。所謂單白羯磨。白二羯磨。白四羯磨。
有四種諍。一言諍。二覔諍。三犯諍。四事諍。
因言平理而生諍者是言語也。覔諍內有五
法。而有三根覔罪。而舉因舉罪生諍故曰覔
諍。犯諍者僧為他判罪重。不定而生諍者是
事也。言諍中事作。覔諍中事作。犯諍中事
作。言諍羯磨。而生諍者故曰事諍。言諍根者。
以貪瞋癡為根。無貪無瞋無癡為根。人為根。
僧根根界為根。十八破僧為根。犯諍雖三善
根為根。餘者同常言諍。是善不善。言言諍。以
毘尼滅現前毘尼。多人語毘尼滅有三種。現
前人。現前法。現前毘尼。現前五種。現前有
三種同上。僧現前。界現前。三種 種現前。不
能滅者應用多人語毘尼滅。內有五德者僧
差行。舍羅應作二種舍羅。一完二破。一黑二
白。有五德者不隨受不。不隨瞋。不隨怖。不隨
癡知可行不可行。舍羅有三種。一顯露。二覆
藏。三耳語。若知上坐和上阿闍利住如法語
顯露行舍羅。若上坐和上阿闍利住如法語。
應覆藏行舍人。若人若不知眾中如法語人
多非法語。人多者應耳語。行舍羅。從如法語
人。多應滅諍也。覔諍應以四毘尼。憶念毘尼。
滅不癡毘尼。罪處所毘尼滅。若清淨比丘為
他所謗。應以二毘尼滅。現前毘尼憶念毘尼
滅。若比丘癡誑時多犯禁戒。癡誑心亂為他
難。話僧應作不癡。毘尼滅如像力。釋子好論
義。違返前後僧。應與罪處所毘尼。憶念毘尼
不癡毘尼。守護清淨比丘犯諍。以三毘尼滅。
現前毘尼。自持草布地毘尼滅諍。滅諍者不
說罪名罪種。妙草布地。不問縱橫。但遮塵十。
[001-0683a]
而草地者二眾各相向。乞歡欣便止更無所
說事諍。以七毘尼滅舉罪人。要內備五德如
上雜品說。舉罪時白。上坐中坐皆聽。可者應
白。所舉人聽者得舉。若舉他罪比丘內無五
德者僧應以五事呵嘖。所舉人應以五事慰
喻。若舉他比丘內備五德者。應以五事稱讚。
若無五德所舉人應以五事呵嘖。四分許斷
事人有二十二種德行。何者是。一具持二百
五十戒。二多聞。三能善解阿毘曇。四善解毘
尼。五不與人諍。亦不堅柱此事。六應呵嘖應
教然後柱。七應滅儐後柱。八不愛。九不恚。
十不怖。十一不癡。十二不受此部飲食。十三
不受彼復飲食。十四不受此復衣鉢針筒。十
六不供給此部。十七不供給彼復。十八不共
此部入村。二十不與作期。二十一亦不至彼
部。二十二後來後坐。若有比丘具此二十二
德者。應在僧中如法斷事。有人偏心斷事入
地獄。如射箭。有人平等心斷事生天。如射箭。
是故未世來比丘比丘尼。若為他斷事。應當
教令平等。勿以偏心獲重罪。殃招曠劫。若比
丘比丘尼欲得自利及利他。人善知法相無
府疑。細常為五眾而作師道者。當受持讀誦
書寫此三部。要為人演說。分布天下。咸使聞
知。


菩薩說淨文 長老憶念。我某甲仰白諸佛
菩薩。願諸佛菩薩為我作清淨施主。諸佛菩
薩於眾生邊無有不捨之物。我若用時聽隨
我用。如是三說。上明捨淨地。意謂謬僻。但
見前不見後。今故具註諸律明文。悕後知者
[001-0683b]
詳而不誤 問曰。若不立淨地。復言立淨地。
諸比丘云何得淨食 答曰。諸師盡言誦捨
淨地。復言請俗人終身施主作檀越物得。意
用終身。不犯時人盡行此事。如愚情所見。此
語看文不熟。所以然。十誦律前後盡律文明
證。前文云。不聽內煮食故。僧妨水作食故。烟
火起多人來索食。諸比丘各各分與。僧食少
白佛。佛言。從今日不聽作淨地羯磨。若作突
吉羅。先作應捨。後文善誦云。第一卷中佛在
毘舍離時。𩟅諸檀越欲與僧食作念。若我自
舍作食多知識親理皆與分。若佛聽僧坊內
作食。我當作。佛言。聽作多人來索。諸比丘
若與則失。若不與恐傷害。佛言。聽僧坊內作。
作已諸沙彌薗民先自飽。殘與僧。僧食不足。
僧羸瘦白佛。佛言。從今如是飢餓時。若結淨
地。若不結淨地聽大比丘自作自食。從今非
餓時結淨。以二事應用。謂內景內宿不應食。
律有此明文。諸師隨情妄說。有分四分五分。
亦有成證。因飢餓開八事。內景內宿自惡觸
殘宿不受食戒。年豐還開制。但來法種種異
論。若一向捨淨地此殘宿戒。即應甄却。此戒
五部律猶存。故不應一向捨却。若請俗人終
身施主復無律文可依。是故此可謂應行不
行。應行而行橫生情論。知復奈何。
三部律抄一卷


二年八月三日寫訖曠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