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k0103 梵網經菩薩戒初津-清-書玉 (master)



佛說梵網經初津卷三
清 古杭昭慶萬壽戒壇傳律沙門書玉述


【△次釋迦勸發分二。初經家敘事。二釋尊自說。初
中三。初佛欲結戒。】


「爾時釋迦牟尼佛。初坐菩提樹下。成無上覺。初結菩
薩波羅提木叉。孝順父母。師僧三寶。孝順至道之法。
孝名為戒。亦名制止。」


【爾時者。復從天王宮。下至閻浮提之時也。釋迦。是
能誦戒之化主。正報也。菩提樹。廼所誦戒之化土。
[003-0093b]
依報也。無上覺者。覺悟也。謂三乘聖人所悟之法。
無有過於如來之上。故云無上。如聲聞。辟支。但悟
我空。未知法空。名為偏覺。三賢十聖。等覺菩薩。所
覺雖正。尚在因位。名隨分覺。猶為有上。惟是如來。
成妙覺果。智盡獨尊。故言無上覺也。初結菩薩波
羅提木叉者。結猶制也。纔成佛道即制此戒者。正
顯波羅提木叉。是入道之急先務也。又直言菩薩
木叉者。揀非聲聞戒也。繇所被之機。惟為大士。不
為二乘故。然大士階位。非二乘所行。制戒輕重。亦
非小乘所學。故為大士。頓制五十八戒。不同聲聞
隨犯隨結也。然聲聞厭怖生死。以自利為急。故制
婬戒居首。繇婬是輪迴之本。生死之源。菩薩不怖
生死。以利生為要務。故制殺戒在先。况殺是斷佛
性之種子。違慈悲之本願。理論關乎機宜。事論凡
有三義。一。大士深信。頓聞不逆。二。大士利生事急。
不能恒侍如來左右。隨事隨白。三。舍那為妙海王
子授菩薩戒。即頓說此五十八戒。古制應爾也。又
聲聞隨事隨結。皆悉集十句義。今頓制諸戒。戒戒
亦應具之。經雖不顯。理必應然。故今略出名相句
義。俾知其益以便習學也。一。攝取於僧。謂制此重
輕戒法。攝受一切眾生。引歸大乘數中。令取大乘
僧寶果故。二。令僧歡喜。謂繇前攝取之力。能令一
切菩薩。歡喜暢悅。不滯小乘故。三。令僧安樂。謂繇
禁戒威力。能令菩薩種族。利益增長。得安樂住故。
[003-0093c]
四。未信者令生信。謂繇禁戒威力。能令性遮之業
清淨。發起一切眾生正信之心故。五。巳信者令增
長。謂繇清淨律儀。能令久淹佛法者。益其堅固。不
退悔故。六。難調者令調順。謂有一類假名菩薩。雖
發大心。煩惱習強。今以重輕諸戒調之。懺悔訶責。
令不敢違法律故。七。慚愧者得安樂。謂繇調順諸
難調者。則有慚愧人。無擾亂故。八。斷現在有漏。謂
戒制三業十支。令不漏落業煩惱故。九。斷未來有
漏。謂永斷二執漏種。則菩提心。不退失故。十。正法
得以久住。謂繇攝取大乘僧寶果故。能令種性不
斷。建立弘通心地法門。正法得以久住故。是為十
句義也。有此十義。故如來初成正覺。先結戒也。孝
順父母。師僧三寶者。葢佛雖巳結菩薩戒法。而未
示其樞要。故今以孝順為戒之綱領也。孝順者。善
事奉養為孝。承顏無逆為順。父母者。人之天地也。
生長色身。其恩罔極。故睒魔割目救父。而沉疴愈
於一朝。慈心發願代苦。而火輪消於頃刻。戒相雖
多。孝順攝盡。故總舉孝順以為宗也。師者。指秉戒
和尚。及阿闍黎。此廼出世父母。故經云。生長法身
養智慧命。葢師之力。功莫大焉。僧者。指同學等眾。
師有訓誨成善之恩。僧有爽輔資秉之德。若能尊
敬供養。無違法訓。是曰孝順。三寶者。佛法僧也。佛
是三界之慈父。法廼出世之雄規。僧是如來之弟
子。父母生我色身。依之修道。若無色身。法身慧命。
[003-0094a]
無所依故。事佛聞法。亦無據故。師僧生我戒身。繇
之成佛。若無戒身為本修行。則諸善功德。皆不能
發生故。三寶生我慧命。成就菩提。若無三寶熏修。
慧命從何而得。故須一一孝順也。又孝順父母。有
三差別。一。冬溫夏凊。昏定晨省。奉養無方。服勞靡
間。二。立身行道。不辱所生。三。善巧方便。喻親於道。
孝順三寶亦三。一。供養承事。不厭疲勞。二。如說修
行。不污法化。三。防非革弊。建立弘通。此乃順事而
釋也。若約法門解者。方便為父。智度為母。不離深
義。以為和尚。自心覺悟名佛。自性理體為法。理智
一如名僧。如理作意觀察名孝。如理證入無背名
順也。至道之法者。即無上至極之道法也。謂繇前
事理二種孝順。決能得至無上大菩提道故。此道
清淨廣大。猶若虗空。體絕過非。用無違礙。孝順之
心。正合此意。故云至道之法也。如來累劫報親恩。
積因成正覺。故稱大孝釋迦尊也。孝名為戒者。謂
能行孝之一事。則諸戒無不備足。故後之五十八
戒中。多言孝順心也。又不悖十重四十八輕。即是
順本源心地。亦即順三聚淨戒也。如順止惡義。恐
辱其親。名律儀戒。順行善義。思顯其親。名善法戒。
順兼濟義。錫類不匱。名攝生戒。總而言之。但能行
孝。自然梵行具足。所以名為戒也。故法苑云。戒即
是孝。謂眾生皆吾父母。不殺不盜。是即為孝。義正
同此。亦名制止者。制。是嚴制。止。是禁止。謂嚴制三
[003-0094b]
業之不起。禁止妄念之不生。故名制止也。又制者。
謂制善令行。制惡令斷。止者。唯令止惡。明開密遮
也。其孝順。是標戒之體。制止。廼出戒之用。體用雙
彰。即見本源心地矣。
△二放光表瑞。】


「佛即口放無量光明。」


【佛即口放無量光明者。謂如來欲說大法。故先放
光表瑞。令在會聽眾。深生敬信。復顯此戒最勝。出
生無盡戒法故。口放者。表此戒如來金口親宣故。
無量者表此十無盡藏戒品。無有限量故。光明者。
表本源自性清淨。無有染污故。昔舍那付囑。以光
告授。今釋迦秉教。亦放光宣傳。菩薩聽受此戒。即
從佛口親生。是故名為真佛子也。
△三大眾願聞。】


「是時百萬億。大眾諸菩薩。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十六
大國王。合掌至心。聽佛誦一切諸佛大乘戒。」


【百萬億者。但舉大數而言。然總敘有緣同集也。大
眾者。人天共會。凡聖交羅故。諸菩薩者。別指三十
心。十地位人也。十八梵天者。梵。淨也。謂其欲塵巳
淨。尚存色身故。妙玄云。正報之身。是清淨色。不同
欲界。垢染之身。故名曰梵。大論云。清淨光潔。最勝
最尊。故名為天。此別指色界而言也。一梵眾。廼所
統之民。二梵輔。是輔弼梵王之臣。三大梵。得中間
禪。為世界主。劫初先生。劫盡後滅。威德既勝。褒美
稱大。主領大千。然通論有萬億梵王。惟此是大千
世界之中。王名尸棄。得為大千世界之主。降此不
[003-0094c]
得。此三總名初禪。梵語禪那。此翻為定。攝心專注
不散故。坐得禪定。是故名天。四少光。於二禪中。光
最少故。五無量光。光明轉增。無限量故。六光昔。口
絕言音。光當語故。此三名第二禪。七少淨。意地樂
受。離於喜貪。故少分清淨。八無量淨。淨勝於前。不
可量故。九徧淨。樂受最勝。淨周普故。此三名第三
禪。十無雲。下之三禪。皆依雲住。至此四禪。方在空
居。十一福生。具勝福力。方得往生故。十二廣果。異
生果報。此最勝故。此三屬第四禪。凡夫所居。修上
品十善坐禪者。得生其中。十三無想。外道所居。計
為涅槃。但是一期中間。心想不行故。亦屬四禪。十
四無煩雜。謂無見思煩惱雜故。十五無熱惱。謂意
樂調柔。離熱惱故。十六善相見。謂定障漸微。見極
明徹故。十七善現相。謂形色轉勝。善能變現故。十
八究竟無極。謂色法最極。是究竟處故。此五天亦
屬四禪。三果聖人所居。名五不還天。此十八天雖
凡聖不同。皆離欲穢。得清淨定。故名梵天也。六欲
天子者。謂諸天具受微妙五塵欲樂。故名欲界。共
有六天。一四王。居須彌山半。二忉利。居須彌山頂。
此二名地居。三夜摩。四兜率。五化樂。六他化自在。
此四天空居。然六天雖則尚有五欲。而果報自然。
不假營求。故皆名天也。言十六大國王者。長阿含
經云。西域諸國最多。舉其甚大者。有十六國。一史
伽。二摩竭提。三迦尸。四拘薩羅。五䟦祗。六末羅。七
[003-0095a]
支提。八䟦沙。九尼樓。十槃闍羅。十一阿濕波。十二
婆蹉。十三蘇羅。十四乾陀羅。十五劍浮沙。十六阿
槃提也。如來出興於世。俱是有緣機感。故人天凡
聖雲集而為大眾也。問。菩提樹下。何能雲集百萬
大眾耶。答。如華嚴經云。樹下宮殿樓閣。充徧十方。
又以諸佛神力所加。一念之間。悉包法界。是以涅
槃會上。娑羅雙樹間。於一針鋒上。坐無邊眾。豈可
以凡情測量。識心思議耶。合掌者。手本左右。合而
為一。表其至恭至敬。身業淨也。至心者。專心一意。
意業淨也。耳聽者。而言自寂。口業淨也。如是三業
肅清。聽佛所說。則戒光自朗於心源矣。一切諸佛
大乘戒者。謂此戒廼佛佛相傳故也。
△二釋尊自
說三。初明自誦勸人。】


「佛告諸菩薩言。我今半月半月。自誦諸佛法戒。汝等
一切發心菩薩亦誦。乃至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
地諸菩薩亦誦。」


【佛告諸菩薩者。佛告。猶曉諭也。諸菩薩。乃總舉其
名。向後別列位次。然如來說法。人天共集。但舉菩
薩者。有四義故。一。菩薩是當機人。二。為大眾綱領。
三。人天所尊。四。大士雖位次不同。而皆名菩薩。故
總舉菩薩。而統攝人天大眾也。半月半月者。止持
云。黑白二半月也。月勤二誦者。謂善業惡業。應自
孝察故。成實論云。一日。至十五。智光漸增。以表智
德。十六。至三十。邪光漸減。以表斷德。此二日誦戒
[003-0095b]
者。葢欲令其白業圓。而黑業盡也。自誦諸佛法戒
者。謂顯佛佛尊重波羅提木叉故。又此誦戒。梵名
布薩。南山翻為淨住。謂半月半月誦戒。清淨身心。
如戒而住故。正名褒灑陀。褒灑。是長養義。陀。是持
義。由集眾說戒。能長養善法。持自心故。善見論云。
云何名為正法久住。佛言。布薩法不壞是。汝等一
切發心菩薩亦誦者。乃別指位次菩薩。亦當如是
而誦也。佛是果人。尚且自誦。何況菩薩因人。之不
誦耶。此是諸佛常式。故今如來亦半月自誦。以法
現前大眾。及未來受戒者。之成規也。又發心諸菩
薩者。謂初發大心。即十信位人也。以信為三賢之
初步。十聖之先階。信則不疑。謂信此菩薩大戒。決
定是成佛種子故。瓔珞經云。從凡夫地。值佛菩薩
說法。於教法中。起一念信。便發菩提心。是人爾時。
住前。為名字菩薩。其人略行十心。所謂信心。念心
精進心。慧心。定心。不退心。護法心。迴向心。戒心。願
心。行如是心。故名發心。菩薩也。乃至者。未盡之詞。
謂不但初發心菩薩。乃至住。行。向。地。諸菩薩。亦當
如是而誦也。十發趣者。初十心也。謂捨。戒。忍。進。定。
慧。願。護。喜。頂。十心菩薩。繇前十信為本。以此十心
從假入空。心心開發趣向佛果。故名發趣。亦即十
住位也。以信立之後。慧住於理。得位不退。故名為
住。十長養者。中十心也。謂慈。悲。喜。捨。施。好語。益。同。
定。慧十心。菩薩以此十心。從空入假。精勤勇猛。增
[003-0095c]
長佛道。養育眾生。故名長養。亦即十行位也。由前
十住。發真悟理。從此進趣。故名為行。十金剛者。後
十心也。謂信。念。迴向。達。直。不退。大乘。無相。慧。不壞
十心。菩薩以此十心。修習中觀。降伏無明。性如金
剛。不可沮壞。故得此名。又信等。亦皆有發趣長養
之義。亦皆是體性法門。三十心皆為種子。惟此十
心。倍為堅固。故名金剛。皆以不壞為義。亦即十向
位也。謂菩薩以此十心。迴事向理。迴因向果。迴自
功德。向於眾生。迴能修所修。向於法界。此居最後。
名金剛後心。此心乃是能入聖地之智。近解脫之
門。得入中道之正位。巳上三十心。皆賢位也。十地
者。從平等。善慧。光明。爾𦦨。慧照。華光。滿足。佛吼。華
嚴。入佛界。此即聖位也。地者。荷負出生之義。謂此
菩薩。住持佛智。上荷佛法。下載眾生。功德智慧之
所歸趣。慈悲巧便之所從生。故名為地。又地地出
生無量法門。因位有淺深。故分為十也。然如來初
為菩薩時。修入佛果之根源。繇誦諸佛法戒而起。
乃至令一切眾生開心地道。入發趣。長養。金剛。十
地。證當成果。汝等從凡至聖。一切菩薩。亦當如我
而行。半月半月。誦諸佛法戒。令如來慧命不斷。故
云十地諸菩薩亦誦也。
△二放光誡學。】


「是故戒光從口出。有緣。非無因故光。光非青黃赤白
黑。非色非心。非有非無。非因果法。是諸佛之本源。行
菩薩道之根本。是大眾諸佛子之根本。是故大眾諸
[003-0096a]
佛子。應受持。應讀誦。應善學。」


【是故戒光從口出者。是故。廼承上文佛口放無量。
光明而言也。戒具生善滅惡之功。光有揚輝破暗
之用。見者發菩提心。聞者離生死苦。戒光從口出
者。謂戒從口宣。光從口出。表此心地大戒。是一乘
無上之法。更無異轍也。前句直說放光之緣。此光
即表無作戒體。此無作戒。全以性德為因。展轉傳
誦為緣。有緣非無因故光者。佛種從緣起。顯放此
異光。必說大法也。然佛性戒。正因也。舍那誦。緣因
也。釋迦誦。了因也。戒光從舍那口出。有緣矣。釋迦
誦心地戒。非無因也。光非青黃赤白黑者。破執情
也。恐凡外小乘聞見。遂生執著。不達自性圓明。而
向外馳求故。又此心地戒光。徧照法界。其中有四
料揀。一。非五方物色。不墮影像。凡愚徧計果也。二。
非六入色心。不墮情境。人天妄想果也。三。非六師
有無。不墮斷常外道邪見果也。四。非二乘因果。不
墮修證小乘事相果也。諸佛是出世間法。真諦也。
大眾是世間法。俗諦也。菩薩上趣下順。真俗雙融
也。又戒是渡苦海之浮囊。復本源之寶筏。諸佛正
徧知海。以此心地戒為本源。故曰是諸佛之本源。
菩薩修行六度。萬行開敷。亦以此心地戒為根本。
故曰行菩薩道之根本。大眾後當作佛。亦無不以
此心地戒而為根本。故曰是大眾諸佛子之根本。
由是之故。再三叮嚀勸誡。受持誦學也。領納在心
[003-0096b]
曰受。稟執不忘曰持。口[言*奉]戒經曰讀誦。熟玩戒文。
精徹其義曰善學。如聞佛誦戒。若不受持。則無成
佛因。受之不讀。則無滋長因。讀之不學。則無得證
果。故云。是故大眾諸佛子。應受持。應讀誦。應善學
也。言大眾諸佛子者。揀非佛菩薩。乃天人鬼畜。次
一等之通稱也。
△三明普攝羣機。】


「佛子諦聽。若受佛戒者。國王。王子。百官。宰相。比丘。比
丘尼。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庶民。黃門。婬男。婬女。奴婢。
八部鬼神。金剛神。畜生。乃至變化人。伹解法師語。盡
受得戒。皆名第一清淨者。」


【佛子諦聽者。謂提醒大眾。當至心而聽也。若受佛
戒者。此指菩薩戒也。謂比丘戒。名曰僧戒。菩薩戒。
名曰佛戒。正顯佛慈平等。戒法弘施也。繇本源心
地大戒。一切眾生本具。非染非淨。故不擇貴賤賢
愚。人非人等。但能領會授戒法師言語。盡得受也。
此顯心地戒。還從自心得。不同比丘。要具五緣。方
得成就。倘一虧法。無作不成。復除十三難人。不得
受戒。今此菩薩正戒。惟揀七遮。其餘皆名清淨法
器。然比丘稟佛制教。剃髮染衣。是世間住持三寶
中之一數。為世福田。人天軌範。苟其非器。則戒體
不發。故須揀擇。菩薩以成佛果為心。或在家出家
隱顯無定。故非住持。是以但能發菩提心。即得受
戒也。其中不出三對。六類。一。僧俗對。俗分王臣。僧
分男女。二。天人對。天分色欲。人分好醜。好醜者。有
[003-0096c]
根具根缺。作主作從。三。幽顯對。幽分鬼神。顯分畜
化也。國王。人主也。王子。青宮也。百官者。百司之官。
依公執政。決斷是非。名為官也。宰相者。謂宰執朝
綱。相助於君也。比丘名含三義。一破惡。二怖魔。三
乞士。尼者。女也。如來初成正覺。未有出家二眾。利
生念切。故預許之。皆得受戒也。不言式叉摩那。沙
彌。沙彌尼者。謂舉此二眾。即攝小三眾也。十八梵
天。色界天也。六欲天子。欲界天也。庶民。無位之眾
也。黃門。是閹人。即內宦也。又黃者。中也。謂王使此
人守內宮之中門。備通使命。故云黃門也。婬男婬
女。賣色人也。奴婢。充役人也。八部鬼神。護法眾也。
金剛神。亦名金剛力士。謂有大威力。喻如金剛。執
金剛杵。隨侍諸佛。能捍外魔。護持佛法者也。畜生。
三惡道之最下者。乃至。盡及之辭。變化人者。或天。
龍。鬼神等。謂本身不便入眾。故變化為人形而來
受戒。如來大慈。不捨一切眾生。觀如上種類。皆可
作戒器。但能解法師語者。即復攝歸心地法門。此
顯不解。則不能發菩提心。以為勝因。故須揀也。問。
既不揀種類。何不言無色界。及地獄眾生耶。答。無
色無身。地獄苦具所障。二皆非器故也。又解。則盡
得受戒。不解。則雖受。亦不得戒也。故瓔珞經云。始
行菩薩。若信男信女。乃至奴婢。變化人。盡得受戒。
皆有心向故。初發心出家。欲紹菩薩位者。當先受
正法戒。此戒是一切行功德藏之根本。正向佛道
[003-0097a]
果一切行木。是戒能除一切大患。是正法明鏡。一
切眾生。盡得受之。皆名第一清淨者。謂未受戒前。
容有淨染高下貴賤之分。優劣智愚之異。一得此
戒。即入佛位。咸成最上法器。喻如眾流入海。皆失
本名。同一鹽味。故云皆名第一清淨也。上明序分
巳竟。


△二正宗分二。初十重。二四十八輕。初中三。初總
標。二別列。三結示。初復二。初詳示。】


「佛告諸佛子言。有十重波羅提木叉。若受菩薩戒。不
誦此戒者。非菩薩。非佛種子。我亦如是誦。一切菩薩
巳學。一切菩薩當學。一切菩薩今學。」


【佛告諸佛子者。乃呼召能誦之人。而發起勸誦之
語也。十重波羅提木叉者。十重是事。波羅提木叉
是法。謂顯所受之法。以能攝事也。又先提十重者。
謂是菩薩根本故。後言四十八輕者。是其枝末故。
先本後末。是故首宣也。若受菩薩戒。不誦此戒者。
謂不誦名犯。學即名持。若受而不誦。如同漏器。既
不誦持。則日就遺忘。戒相寧識。不識戒相。則罔諳
開遮。開遮不諳。則過犯由是而生。現前失大乘之
名位。故曰非菩薩。則當來成佛之極果亦失。故曰
非佛種子。然既受須誦。誦則知其持犯輕重。時時
法水所潤。佛種自不乾枯也。如來不忘舍那之始
授。半月半月自誦。故曰我亦如是誦。過去菩薩求
大菩提。先於中學。故曰一切菩薩巳學。未來菩薩
[003-0097b]
當如是行。故曰一切菩薩當學。汝等現在菩薩亦
當如我所說。半月半月。誦此波羅提木叉。故曰一
切菩薩今學也。如不誦則逆。逆則非孝矣。
△二略
結。】


「我巳略說菩薩波羅提木叉相貌應當學。敬心奉持。」


【我巳略說者。言其纔舉綱領。未振毛目也。菩薩木
叉者。顯非聲聞戒也。相貌者。十重四十八輕為相
一一戒中。開遮持犯。輕重是非為貌。戒雖無形。然
守持者。得守持之相貌。何以故。謂內心既虔。則外
儀必敬。故楞嚴經云。心持禁戒。舉身輕清是也。略
說者。略。具四句。說。該三大。四句者。一。略中略。謂孝
敬心也。二。略中廣。謂十重戒相也。三。廣中略。謂四
十八輕也。四。廣中廣。謂十無盡藏戒品也。三大者。
一。菩薩。用大。謂行菩薩道之根本。能出生大乘因
果故。二。木叉。體大。謂戒是本源佛性種子故。三。相
貌。相大。謂光明金剛寶戒。猶如日月瓔珠故。既然
戒有持毀相狀。諦聽者。應當生信敬心。以成聞慧。
時時勤學。以成思慧。刻刻行持。以成修慧。如是三
慧自淑。則道果圓成。又何愁心地之不開明耶。故
曰應當學。敬心奉持也。


釋此五十八戒。雖則重輕二篇。兼有方便等流。合
而明之。共有六聚。一逆。二失戒重。不任更受。欲受。
須見好相。三失戒重。堪任更受。四不失戒重。五染
污犯。及方便重垢。六非染污犯。及方便輕垢也。
[003-0097c]


△二列相十。第一殺戒二。初標人。】


「佛言。佛子。」


【佛子者。謂發菩提心。受佛大戒。即佛所生。行當紹
如來位。故曰佛子。母自輕也。既受佛戒。莫違佛制。
如違佛制。便即結罪。故呼其人。而醒之也後皆准此

二顯法三。初作犯止持。二作持止犯。三違教結罪。
今初。】


「若自殺。教人殺。方便殺。讚歎殺。見作隨喜。乃至呪殺。
殺因。殺緣。殺法。殺業。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


【若自殺者。若。乃設況之辭。謂設或有人。行此殺害
事者。如律定罪。自殺者。謂親身行殺也。殺有三種。
或用內色。謂以手足。及餘身分等。或用外色。謂以
刀杖木石等。或用內外色。謂手執刀杖木瓦石等。
葢一切有情。皆以五蘊而為身心。若起瞋害。壞彼
五蘊者。故名為殺。教人殺者。謂口教他人行殺害
事。或面教。或遣使。或作書等。方便殺者。謂以種種
機巧方便。令其必死。如束縛捉繫。及指示道路。令
前人捕獲等。讚歎殺者。讚。謂讚其力勝。謂前人本
無殺心。花言巧語。種種讚譽。令起殺心。成就殺事
也。歎。謂歎其不能。謂前人先有殺心。或作。不作。種
種毀呰。激發令作也。又或於彼樂死人前。稱其美
德。作如是言。汝巳作眾善功德。生便受苦。死當生
天。受無盡樂。如是令其自死。或口說。或身現讚歎
相。或遣人說。或遣人持書至彼。令其自死。見作隨
[003-0098a]
喜者謂見他人行殺時。心便隨彼而生歡喜故。乃
至者。未盡之辭。謂其中殺事多種。不能盡舉。或作
火坑穽陷令墮。或作機撥使死。或作弶。作桁。或作
羂索。或與毒藥。或墮胎等。呪殺者。謂以極惡呪術。
呪令彼死。外國有起屍鬼呪。名毗陀羅。及未損壞
全屍。以召鬼呪。呪二十九日。令屍起立。水洗著衣。
授與其刀。載於車上。教往殺人。是為呪殺。其自作
方便。身家造罪。讚歎呪禱。口家造罪。見作隨喜。意
家造罪。亦兼於口。皆歸殺業也。因者。謂宿生種習
不忘。忽起一念現行殺心。故名為因。緣者。謂殺心
相續。助成殺事。故名為緣。法者。謂思惟造作方便
資具。故名為法。如刀杖網呪坑穽等。業者。謂三緣
和合。斷彼命根。故名為業。此則因通過去。緣法現
在。業兼未來。展轉相資。以致當來互相殺害。故令
輪迴不絕也。其初萌一念殺心。名煩惱障。事成命
斷。名業障。招感當來三惡道苦。名報障。是則三障
輪轉。皆由初起一念不善之心而有。初心若滅。次
心不續。則無思惟造作。而殺業不成。報障無繇得
矣。後之九戒。准此應知。義疏云。因親緣疎。正因殺
心為因。餘者助成為緣。親者。造作招感。當來果報。
如影隨形。緣者。助成故疎。於因緣中造作。皆是業
義。乃至者。是承上害人。及下微細物命而言也。一
切者。除人道。其餘鬼畜蜫蟲等是也。有命者。謂一
切眾生。以六根六識連持相續。名為壽命。此相續
[003-0098b]
斷。名之曰死。不得二字最重。此句始明其戒也。故
殺者。謂有心害命。非是無心悞殺也。殺畜等雖可
懺悔。而要見好相。罪方除滅。菩薩了達業相。等觀
眾生。無大小高下之分。繇善業故。生人天趣。繇惡
業故。生地獄餓鬼畜生道中。俱稟識性。苦樂無殊。
故殺者。悉皆得罪。又一切眾生。皆具佛性。同一本
源。有佛性者。皆當作佛。殺彼還是害已。及害未來
諸佛也。是故如來大慈。一切俱制。但有可殺之境。
一切不得作也。
△二作持止犯。】


「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
生。」


【應起常住慈悲心者。應。當也。起。修行發起。常住者。
了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其性常住故。慈悲心者。
謂從體起用。上合諸佛。同一慈力。下合眾生。同一
悲仰。故云慈悲心也。又慈能與樂。保命為先。悲能
拔苦。無殺為上。然同體大悲。愛念眾生。如保赤子。
惟思拔苦與樂故也。孝順心者。孝。謂孝於親。順。謂
順於道。謂尊重聖教。無傷害心。視六道眾生。皆是
我父母。不敢輕於一切故也。方便救護者。謂權巧
方法。自作教人。不惟不殺。且要放生。若見他殺時。
以種種方便教化。解其苦難。纔順孝心。方不違大
士利生之本願也。又應起二字。總貫慈悲孝順救
護三心。謂一切眾生。與佛同體。皆有不生不滅。常
住之性。今發起此心。要常住在慈悲之地。非謂暫
[003-0098c]
時而巳也。以慈悲故。自然孝順。以孝順故。自能救
護眾生。若不救護。何名大士耶。故不殺。仍應救生。
不盜。仍應布施也。後皆例此。然三心之中。慈孝。能
治自殺之因。方便救護。所治教讚呪殺之緣。正是
大士度生之行。成就法身德也。
△三違教結罪。】


「而反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波羅彝罪。」


【反者。明其不應。恣心者。因貪起殺。不知制止。快意
者。因瞋起殺。洩其怨恨。暢快我心。貪如市利宰牲。
瞋似酷刑虐民。逆天悖理。豈菩薩之所為。且不作
如上方便。巳乖大士本念。而反恣心快意殺生者。
是菩薩波羅彝罪。波羅彝者。是梵語。罪名也。其義
眾多。故無正翻。然是極惡重罪。如世死刑。或翻捐
棄。犯此戒者。一切功德。悉皆捐棄。無道果分故。或
翻不共住。法眾不容故。喻如大海。不宿死屍也。或
翻墮落。謂犯此戒者。墮落三途故。或翻他勝處法。
謂受菩薩戒。本欲破壞煩惱。降伏魔軍。今犯此戒。
反被煩惱魔軍所欺勝故。法王之子。受敗於他。又
被他淨行者。所欺勝故。或名墮不如意處。即前三
惡道中也。如人壞心。如地崩陷。不復堪能修習善
法。增長菩提。亦云是斷頭法。如斷多羅樹心。如鍼
鼻缺。如大石破為二分等。聲聞律中。明一人受比
丘戒。地神。空神。展轉傳告。頃刻聲徧初禪。魔則震
恐。若一人破比丘戒。護身神出大歎息之聲。亦復
展轉傳告。聲徧初禪。魔則歡喜。今菩薩戒羯磨文。
[003-0099a]
明一人受戒。則十方諸佛菩薩前。法爾相現。繇此
表示。則諸佛菩薩。眷念憐愍。儻一人破戒。寧不徧
令法界聖賢咨嗟悲悼耶。此非比丘罪名。故云是
菩薩波羅彝罪。持戒者。當審思之。若以三聚攝歸
不得故殺。律儀戒。慈悲孝順善法戒。救護眾生。攝
生戒也。此戒道俗同制。如五八戒類。大士以慈悲
為本。故先斷也。七眾菩薩共制。聲聞五眾。大同小
異。同者。同不許殺。異者。三事各異。一。開遮異二。色
心異。三。輕重異。一開遮異者。謂大士見機得作。如
菩薩戒本經云。若諸菩薩。安住淨戒律儀。善權方
便。為利他故。見劫盜賊。為貪財故。欲殺多生。或復
欲害。大德聲聞。獨覺菩薩。或復欲造多無間業。見
是事巳。發心思惟。我若斷彼惡眾生命。墮那落迦。
如其不斷。無間業成。當受大苦。我寧殺彼。墮那落
迦。終不令其受無間苦。如是菩薩。意樂思惟。於彼
眾生。為當來故。深生慚愧。以憐愍心。而斷彼命。繇
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此則大悲
增上。純以代苦之心。而行殺業也。深生慚愧者。明
其不自以為功能故。以憐愍心者。明其實無一念
瞋忿故。雖甘受犯戒之罪。而究竟無所違犯。故云
見機得作也。儻若反此。難免性遮。而聲聞雖見機。
不許作也。問。出家遠離害心。殺戒易持。王臣專主
殺權。有罪不誅。何以安國。答。殺一人而救一鄉。或
殺多人而救一邑。一國。是菩薩善權方便。見機得
[003-0099b]
作也。如陀羅尼經云。若見作五無間罪。謗大乘經。
背逆君主。或亂正法。於是等人。起悲愍心。應作降
伏之法。又涅槃經云。往昔如來作大國王。名曰仙
豫。愛念敬重。大乘經典。廼至二十年中。供事諸婆
羅門。一切所須巳。告言。師等今應發無上菩提心。
彼云。大王。菩提之性。是無所有。大乘經典。亦復如
是。大王云何欲令人同於虗空。時王心重大乘。聞
其誹謗大乘方等。即斷其命。而諸婆羅門命終。生
阿鼻地獄。即便自知。謗大乘經典。不信因緣。為王
所殺。而來生此。知巳。於大乘經典。生敬信心。尋時
命終。生甘露鼓王如來世界。於彼壽命。具足十劫。
餘如經說。然大乘菩薩。以憐愍心。利益眾生。無一
念瞋害私意。儻有不達經旨。以自利故。瞋心害彼。
不但無益與他。而且自墮不如意處。無有出期矣。
二。色心異者。大士制心。聲聞制色。三。輕重異者。大
士害師犯逆。聲聞非逆。故曰大士重。重於聲聞重
也。此戒具性遮二業。性業者。性。實也。雖不受佛戒。
世間法爾有罪。如輪王十善。亦制殺生。國制殺人。
會須償命。遮業者。佛制之所遮止。犯者得破戒罪。
此之殺業。不受戒人。伹得性罪。巳受戒者。得性遮
二罪。此戒具四緣成重。若少一緣。罪便開輕。一。是
眾生。二。眾生想。三。殺害心。四。命根斷。一眾生中。有
上。中。下。三品。上品者。諸佛。聖人。父母。師僧。佛不受
害。但令惡心出其身血。即犯逆罪。害阿羅漢。犯逆。
[003-0099c]
害三果以下。但犯重。菩薩解行以上。害者犯逆。以
下犯重。中品者。即人天。害之犯重。下品者。四趣也。
此亦有二。一云同重。大士防殺。最嚴重故。解語受
戒。是道器故。二云但犯輕垢。以不解語。非道器故。
二眾生想。有當。疑。僻。三法。一。是眾生。實是想。非眾
生。實非想。是為當。二。是眾生。疑非。是。非眾生。疑是。
非。是為疑。三。是眾生。決非想。非眾生。決是想。是為
僻。若眾生。當眾生想。眾生疑。殺者。犯重。父母。和尚。
闍黎想。殺者。犯逆。若非眾生。作眾生想。疑。如見繩
士。悞為蛇蟲。斫捻雖無所害。然有殺心。犯輕垢罪。
父母。師僧。犯重例知。若眾生。僻作非眾生想。本無
殺心。無犯戒罪。若非眾生。作非眾生想。全無犯。父
母。聖人。例知。三殺害心者。謂惱害前境。願其命斷。
正是業主。繇此惡心。或自身行殺。或教人。及遣使
等。殺心復二。一。通心。二。隔心。通心者。如漫作坑弩。
漫為燒斫。隨有死者。皆悉犯罪。都無死者。犯方便
罪。亦名不遂輕垢。隔心者。本為此人作殺方便。悞
傷彼人。而於彼人。都無殺心。故不結罪。仍於此人
邊。結方便罪。四前人命斷者。謂一切眾生。皆以識。
息。煖。三種。色心連持。相續不斷。名為命根。今使不
得相續。名為命斷。故成殺業也。此有兩時。一者於
現生中。見彼命斷。二者。作殺方便巳。先自捨命。彼
方命斷。現生見彼命斷。復有二句。一者自身有戒。
二者自身捨戒。若有戒時。前人命斷。結重。若捨戒
[003-0100a]
後。前人命斷。止於捨戒之前。結方便罪。後命斷時。
不復結罪。但有世間性罪也。先自捨命。彼方命斷。
復有兩種。一者後生自憶宿命。二者不憶。若自憶
宿命者。彼人或任勢命斷。或更加方便令斷。皆結
重罪。若不憶宿命者。彼人任勢命斷結重。以菩薩
死後。戒體不失故。或更加方便令斷。當知不因前
方便死。伹結輕垢。是為犯。不犯者。後加方便。由夙
業所牽。不自憶知。又不犯者。菩薩未登不退。或繇
業報因緣。得癡狂等。


優婆塞五戒相經云。佛告諸比丘。吾有二身。一生
身。二戒身。若善男子。為吾生身起七寶墖。至於梵
天。若人虧之。其罪尚有可悔。虧吾戒身。其罪無量。
華嚴二地品云。殺生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畜
生。餓鬼。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短命。二者多
病。三途是正報。人中是餘報。上殺墮地獄。中殺墮
畜生。下殺墮餓鬼。楞嚴經云。縱有多智禪定現前。
如不斷殺。必落神道。上品為大力鬼。中品則為飛
行夜叉。下品當為地行羅剎。


昔波斯匿王。有二大將。歸依三寶。修慈心觀。所有
兵器。皆竹木為之。後時邊境反叛。王命往伐。至彼
邊境。即入慈心三昧。叛逆盡見四天王領無量天
兵排空。遂即歸降。又昔中天竺戒日王。令諸兵士
弓頭悉挂水囊。乃至馬飲盡以囊濾。而諸國悉皆
歸降。此二皆是護生功德之所感也。
按此戒。從
[003-0100b]
菩薩心地法門戒心中。慈心悲心。及孝順心所出。


△第二盜戒三。初作犯止持。】


「若佛子。自盜。教人盜。方便盜。呪盜。盜因。盜緣。盜法。盜
業。乃至鬼神有主物。劫賊物。一切財物。一針一草。不
得故盜。」


【佛子義如上。前戒是害彼正報。內命也。此戒害彼
依報。外命也。以財物能資養色身。故屬外命。自盜
者。自已親身取物。教人盜者。謂口教他人為我取
物。或遣使取。或作相令知。方便盜者。或彼物自來。
以種種機巧方便藏舉。或謟曲欺他不知。或本無
盜心。唯見物生情。或以勢。以法。臨時順便而取至
於圭合銖兩。事事欺瞞。及移標占界等。呪盜者。謂
有惡呪師。能以邪術力。攝取彼物自來。或呪召鬼
神。遣鬼竊取也。因緣法業者。初起一念盜心為因。
盜心相續多種助成盜事為緣。思惟算計盜物之
方為法。物離本處成業。廼至者。超略之辭。鬼神有
主物。劫賊物者。是指其財所屬主也。一切財物。一
針一草者。是論物之重輕也。財。謂金銀錢寶等物。
謂衣服銅鐵竹木器具等。鍼草。以輕況重。不得二
字。遮止之辭。正是戒體。故盜者。揀非無心也。
△二
作持止犯。】


「而菩薩應生佛性孝順心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
生樂。」


【佛性者。即本源心地也。謂一切眾生。皆具此佛果
[003-0100c]
之性。而性本孝慈。今云應生者。是從體起用。以財
法二施。常助人生福生樂。即前戒中應起常住慈
悲心之意。此言孝順慈悲者。謂菩薩應學此等善
事。利益眾生。故曰應生孝順心。慈悲心也。如盜他
財物。奪人外命。令彼窮乏。違佛聖教。是為不順。又
一切眾生。皆是我多生父母。如盜彼物。即惱害父
母。是為不孝。其心忍乎。今依佛制。故曰孝順。不盜
他財。故曰慈悲。令彼無有乏少。故曰生福。生樂。當
知此孝慈之心。皆從佛性中之所出也。
△三違教
結罪。】


「而反更盜人財物者。是菩薩波羅彝罪。」


【菩薩不修檀波羅蜜。布施眾生。巳違佛制。而反更
盜人財物者。是違本源體性。令彼受貧乏苦。即是
造惡滅善。故曰是菩薩波羅彝罪。若盜三寶財物。
受苦倍多。輕重條章。詳載律藏。若以三聚攝歸。不
得故盜。律儀戒。佛性悲心。善法戒。助人福樂。攝生
戒也。此戒七眾菩薩共制。聲聞五眾。有同。有異。同
者。皆不應盜。異者。有開有遮。如是機得。不得等。或
復謂見機得取。以無盜心。故不結罪。大士為物。種
種運為皆得。聲聞自度。必依規矩。又大士不畏罪
苦。但令前人有益。即便為之。菩薩戒本經云。菩薩
見劫盜奪他財物。縱情受用。起憐愍心。逼而奪取。
勿令受用。如是財物。當受長夜。無義無利。或給本
主。或作福事。則誠為功德。不然。難免性遮。又見眾
[003-0101a]
生。或園林主。取僧伽物。言自已有。恣情受用。不畏
罪報。菩薩見巳。思擇彼惡。勿令因此邪受用業。長
夜受苦。隨其所能。廢其業主。菩薩如是。雖不與取。
而無違犯。此二種多生功德。聲聞人佛滅度後。盜
佛物輕。菩薩恒重。又本應與他外命。而反竊取。豈
大士之心耶。此具性遮二業。以侵他依報。奪他外
命。令他憂苦。王法之所不容。亦制罪故。此戒具五
緣成重。一是有主物。二有主想。三盜心取。四直五
錢。五離本處。一有主物者。主有上。中。下。三品之分。
物有輕重。四種之別。主有三品者。佛。法。僧。君。親。師。
為上品。官。民。人。天。為中品。鬼神。劫賊。禽獸。為下品。
物有四種者。一體重價重。如金銀等。二體輕價重。
如紬綾等。三體重價輕。如木石等。四體輕價輕。如
草葉等。佛物者。謂供佛塔像之物。廼至香花器具。
及施主供佛餘資也。法物者。謂供養經典之物。及
造經典資財。律云。盜經書。計直結罪。盜佛像。供養
無益。為利毀壞犯逆。僧物者。謂供養眾僧之物。及
常住物等。常住物有四種。一者常住常住。謂眾僧
房舍器具。花果林樹。田園僕畜等。體局當處。不通
餘界。故云常住。但得受用。不得分賣。永遠存留。故
復云常住。二者十方常住。如寺中供僧常食等。客
比丘來。皆得受用。故云十方。不得將此處飲食。輙
移他處。故云常住。此二名僧祇物。三者現前現前。
謂有檀越施物。惟施住此處者。或復指名施若干
[003-0101b]
人。故云現前。當時施與。不復存留。故重云現前。四
者十方現前。如亡五眾輕物。應羯磨分。若未作羯
磨前。屬十方僧。隨方來者。悉皆有分。若巳作羯磨。
現前自分。後來者無分。若有盜者。犍椎未鳴。從十
方僧得罪。巳鳴。從現前僧得罪。感報如盲龍女之
受苦。高法眼之現報。莊椿錄云。盜常住一文錢。一
日一夜。長利三分七𨤲。第二夜。利上長利。來世作
牛馬償還。若一文入常住。一日一夜。長福倍上。觀
佛三昧經云。盜常住物者。過於殺八萬四千父母
之罪。方等經云。花聚菩薩言。五逆四重之罪我亦
能救。惟盜僧物。我不能救。諸經要集問曰。何故盜
用僧物。罪偏重耶。答。施主本捨一毫。一粒。擬供十
方。犍椎一響。遐邇同聞。聖凡受用。俱成道業。冥資
施主。得福無邊。招善既多。獲罪寧少耶。君物者。謂
屬國王之物。及偷稅冐渡等。律云。應先報明。後求
方便。讚歎三寶功德。利益廣大。如不應允。納稅方
過。親物者。謂父母之物。及所掌資財。若父母恁用。
量親知亦歡喜無犯。師物者。猶重於親物。以物是
檀越信心慕道所施。故也。官物者。謂九品官職之
物。民物者。謂百姓之物。鬼神物者。謂祠廟中供具。
有人守護之物。劫賊物者。若劫是我物。巳作失想。
是物巳屬於他。則與我無涉。後有勢力。而奪取。此
為賊復劫賊。計錢定罪。禽獸物者。下至六畜所銜
之物。不得奪取。按五戒相經云。有主鳥犯重。無主
[003-0101c]
鳥犯輕。若盜鳥獸。計直定罪。又盜法有五。一對面
強取。二私竊偷取。三調弄取。四寄付取。五與巳更
奪。是中犯者。若盜上品物。及中品中人物。則重。盜
中品中天物。及下品物。結輕。或雖重。不失戒。二。有
主想者。亦具當。疑。僻。六句。有主。有主想。有主疑。二
句結重。無主。有主想。有主疑。二句結輕。有主無主
想。無主無主想。二句無犯。又人物。人物想。人物疑。
二句結重。人物。非人物想。及非人物。非人物想。人
物疑。及人物想。四句結輕。三盜心取者。非與想。非
已物想。非糞掃想。非暫用想。非親厚想。正是業主。
四直五錢者。西國一大錢。此方直十六小銅錢。若
取五錢。若取直五錢物。結重。四錢以下結輕。或雖
重。不失戒。若所取物。此處不直五錢。取處直五錢。
結重。若此處直過五錢。取處不直五錢。結輕。五舉
離本處者。他物置在此處。移動令出本界。或自移。
或教他移。或方便移。或呪移。從此時。結成盜罪。詳
如五戒相經。若抵債不還。前人決作失想時結罪。
若受寄不還。亦如上。若偷稅巳過關津。不復受詰
時結罪。若教人盜。前人受教。取離本處時結罪。若
教取某處。某物。彼人於異處取。或取異物。彼人結
重。教者結方便罪。若教者是盜心。受教者無盜心。
謂是取彼所應取物。取離處時。教者犯重。受教者
無犯。若教者非盜心。受教者謂是盜心。取離處時。
受教者犯。教者無犯。若教令盜五錢。取得四錢以
[003-0102a]
下。二俱結輕。若教盜四錢以下。受教者。取得五錢
以上。受教結重。教者。結輕。若本意不論多少。取離
本處。二人俱計錢定罪。若二人共盜物。取離本處。
直五錢。分時雖各得減五錢。俱犯重。此生有戒。無
戒。後生憶。不憶等。俱如殺戒中辯。是為犯。不犯者。
與想。已物想。糞掃想。暫用想。親厚想。及癡狂等。


華嚴二地品云。偷盜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
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貧窮。二者共財不得自
在。共財者。世間財物。五家所共。謂。王。賊。水。火。不肖
子孫。惟功德法財。不共他有也。楞嚴經云。縱有多
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中品
妖魅。下品邪人。諸魅所著。
按此戒。從菩薩心地
法門戒心中。慈心。悲心。益心。及孝順心所出。


△第三婬戒三。初作犯止持。】


「若佛子。自婬。教人婬。乃至一切女人。不得故婬。婬因。
婬緣。婬法。婬業。乃至畜生女。諸天鬼神女。及非道。行
婬。」


【婬者。不淨行也。謂污穢交媾。鄙陋堪耻。名非梵行。
梵。淨也。行既非淨。則污自體性。亦污他人心地。正
是生死正因。輪迴根本。自婬者。自作污穢行。教人
婬者。勸他作污穢行。自作教他。其罪相等。又大士
之行。當以淨法度人。不應教為染污業也。一切女
人者。無論。貴。賤。妍。媸。老。少。親。疎等。故云廼至也。不
得者。出家人槩不應為也。在家分其邪正。故婬者。
[003-0102b]
婬事豈有悞也。或遇難緣。強逼。或為惡人強執。有
受樂心。即犯。問。亦有呪婬。如摩登伽。先梵天呪。今
何不制。答。婬事易就。非殺盜可比。何待呪術。故略
之也。楞嚴云。佛告阿難。彼雖呪汝。心清淨故。尚未
淪溺。是也。又故者。揀非強暴所逼。及無心也。因緣
法業者。初起一念婬心為因。次心相續助成為緣。
作用方便為法。事成為業。又楞嚴經云。汝愛我心。
因也。我憐汝色緣也。以是因緣。經百千劫。法也。常
在纏縛。業也。廼至畜生女者。舉劣結過。謂從人趣。
至餘趣中。一切女也。諸天鬼神女者。或有化現而
為婦故。非道者。除三道。餘一切身分是也。善生經
云。在家菩薩。若於非時。非處。非女。處女。他婦。若屬
自身。是名邪婬。謂此六種。皆不順世間道理。故名
非道。問。天神畜女。奚能近耶。答。楞伽經云。昔有一
王。乘馬遊獵。馬驚奔逸。入於山林。有牝師子。與同
遊處。遂行醜事。生諸子息。又如董永。感天仙織女
為妻。又劉晨。與阮肇。入天台採藥。遇二仙女留宿。
楚襄王夢會巫山神女。然非受佛大戒。故無罪犯。


△二作持止犯。】


「而菩薩應生孝順心。救度一切眾生。淨法與人。」


【應生者。謂當於本源心地。發起自利利他之大用
也。孝順。是自利行。觀眾生。皆吾父母。息滅邪心。是
名孝順心也。若作行婬。則逆天悖理。喪以失性。即
惱害我父母。豈稱為孝順耶。救度。是利他行。救。謂
[003-0102c]
救出煩惱愛河。生死苦海。度。謂度到菩提。涅槃彼
岸也。淨法與人者。應教人修不淨觀。斬斷愛根。永
離生死苦本。方為大士妙用。楞嚴經云。根本成婬。
輪轉三途。如來涅槃。何路修證。必使婬機。身心俱
斷。於佛菩提。斯可希冀。是也。
△三違教結罪。】


「而反更起一切人婬。不擇畜生。乃至母女姊妹。六親
行婬。無慈悲心者。是菩薩波羅彝罪。」


【不擇畜生者。謂識性昏迷荒婬無度故。廼至者。謂
從疎至親。伹有可婬之境。皆不應為也。六親。有其
二種。一。父六親。謂伯。叔。兄。弟。子。孫。二。母六親。謂姑。
姨。姊。妹。兒。孫。於六親中。作非法事。世所希有。此恐
有邪見之人。謂於自親。無有犯他之過。佛慈故制。
如昔有子。欲於母身作非法。方至床前。地即裂開。
生陷地獄。母即急捉。惟得髮一把。而身巳陷矣。可
不懼哉。如上諸境。分為三品。畜女名下。餘一切人
名中。母女姊妹六親名上。慈悲心者。慈則能與菩
提涅槃之樂。悲則能拔煩惱生死之苦。而菩薩應
當起如是之心。說離染寂淨之法。救度眾生。豈可
反生婬人之念。故曰是菩薩波羅彝罪。楞嚴云。我
滅度後。多此魔民。廣行貪婬。令諸眾生。落愛見坑。
失菩提路。豈非邪婬。即無慈悲心矣。又云。此等眾
生。不得真淨。繇殺盜婬。反則無生。有名鬼倫。無名
天趣。若得妙發。三摩提者。則妙常寂。豈非斷婬。即
佛慈悲行耶。大論云。制聲聞戒。消息人情。多防起
[003-0103a]
邊。所以輕者多起。是故重制。重者起希。輕罪制之。
婬欲非性罪。殺是性罪。大乘制殺當初。婬居第三
也。若聲聞非梵行在初者。人多起故。地繫煩惱重
故。殺雖性罪。出家人起此罪希。亦易防斷。制之在
次。婬既易起。制之當初也。若以二聚攝歸。不得故
婬。律儀戒。淨法與人。善法戒。救度眾生。攝生戒也。
此戒七眾菩薩共制。大小乘亦同。而制有多少。五
眾。邪正俱制。二眾。但制邪婬。就已妻妾。復制非時。
非處。若受關戒時。無復邪正。一切俱制。犯者。皆結
重。而聲聞同異。大略如前。舊云。非性惟遮。以男女
居室。世法所不禁故。今言正婬可爾。若邪婬事。罪
亦不輕。況出家人。既不娶婦。觸境皆邪。故知亦具
性遮二業。若在家菩薩。受八關齋。一日一夜。斷於
正婬。可云惟遮業耳。此戒三緣成重。一是道。二婬
心。三事遂。一是道者。小便道。大便道。口道。若於人
女。天女。修羅女。鬼神女。畜生女。三道中。行婬。皆波
羅彝。若於人男。天男。修羅男。鬼神男。畜生男。大便
道。及口中。行婬。皆波羅彝。若於人黃門。廼至。畜生
黃門。二道中行婬。皆波羅彝。若於人二根。乃至畜
生二根。二道中行婬。皆波羅彝。乃至一切巳死者。
但令三道未壞。於中行婬。皆波羅彝。若令一切男
子。於自身二道。行婬。皆波羅彝。二婬心者。正是業
主。謂心生喜樂。如饑得食。如渴得飲。非如熱鐵刺
身。三事遂者。於三道中。男根得入如胡麻許。據此
[003-0103b]
時結重罪。失戒體。未入而中止。結方便罪。又如媒
嫁等事。自無迷染。但結輕垢。是此戒兼制。是為犯。
不犯者。為怨家所執。如熱鐵剌身。惟苦無樂。或熟
睡不知。或狂亂壞心。或轉生不自憶。大小乘略不
同。小乘夢中失精不犯。或云但自責心。大乘若夢
行婬。寤應生悔訶責煩惱。倍於聲聞也。


華嚴二地品云。邪婬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
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妻不貞良。二者不得隨
意眷屬。楞嚴云。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婬。必
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
按此戒。
從菩薩心地法門戒心中。定心。護心。慈心。悲心。及
孝順心所出。】


佛說梵網經初津卷三



音釋



其音罔極
罔。無也。謂言父母之恩。猶如昊天。無有
窮極也。


割目救父
睒魔王子。父有疚。醫謂惟無瞋人目。煎
藥服之可療。王太子言。我是無瞋人。遂割目救父。


發願代苦
慈心童子。偶斷母髮一莖。墮於火輪地
獄。見諸罪者。受苦無量。即立誓言。從之所受。我悉
代之。發是誓巳。火輪即滅。


奉養無方
無方者。在在處處。時時刻刻。皆當奉養。
[003-0103c]
有何方所也。


思顯其親
孔子曰。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
母。孝之終也。


恐辱其親
樂正子春曰。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一
出言。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惡言不出於口。忿言不
及於身。不辱其身。不羞其親。可謂孝矣。


錫類不匱
錫。賜也。匱。乏也。謂言自行孝道。欲賜一
切眾生。皆行孝道。無有乏也。


三觀
三者。空。假。中也。觀即照了之義。謂觀達一念
之心。即具三諦之法也。若觀心空。則一切法皆空。
若觀心假。則一切法皆假。若觀心中。則一切法皆
中。空即真諦。假則俗諦。中即中諦。此之三觀。全由
性發。實匪修成。故於一心。宛有三用。所謂一心三
觀也。又空者。離性離相之謂也。假者。無法不備之
謂也。中。即中正。絕二邊對待之謂也。


真諦
真諦者。彰一性本實之理也。所謂實際理地。
不受一塵。是非雙泯。能所俱忘。指萬象為真如。會
三乘歸實際也。


俗諦
俗諦者。顯一性緣起之事也。所謂佛事門中。
不捨一法。勸臣以忠。勸子以孝。勸國以治。勸家以
和。弘善。示天堂之樂。徵惡。顯地獄之苦也。


五緣成就
五緣者。謂人。僧。界。法。衣鉢也。又云。一。能
受之人。是人道。諸根具足。非破重戒。具出家相。先
受沙彌戒。後與受具。二。結界成就。白四羯磨如法。
[003-0104a]
僧數滿足。無別眾過。衣鉢具足。三。自稱法名。誠心
乞戒。及和尚名。四。心境相應。運想周徧。五。事成究
竟。始從請師。終於受竟。前後無違。


青宮
太子之宮也。神異記云。東方東明山。青石為
墻。門有銀榜。以青石彫鏤。曰。天地長男之宮。又曰
東方屬震。震為長子也。昔晉王為太子。帝曰。吾兒
方位東宮。以宮事相委也。


未振毛目
振。舉也。毛目。微細條章也。言其略說大
綱。尚未舉其微細律儀也。


三聚戒
聚。集也。戒。禁戒也。此三種戒。能攝一切大
乘諸戒。故名三聚戒。法苑珠林云。大聖度人。功唯
在戒。莊嚴論云。初律儀戒。以禁防為體。後攝善。攝
生。二戒。以勤勇為體。一攝律儀戒。謂一切律儀。無
不聚攝也。律。即法律。是禁止之義。儀。即儀式。是軌
範之義。法苑珠林云。攝律儀戒者。要唯有四。一者。
不得為利養故。自讚毀他。二者不得故慳。不施前
人。三者不得瞋心打罵眾生。四者不得謗大乘經
典。持此四法。無惡不離。故名攝律儀戒。
△二攝善
法戒。謂所行之行。能攝一切善法也。所行之行者。
謂身口意所作善法。及聞思修三慧。布施等六度
之法。無不聚攝。故名攝善法戒。
△三攝眾生戒。謂
能攝受一切眾生也。能攝之行。即是慈悲喜捨。慈
名愛念。能與眾生樂故。悲名憐愍。能拔眾生苦故。
喜名喜慶。慶一切眾生離苦得樂故。捨名無憎無
[003-0104b]
愛。常念眾生。同得無憎無愛故。以此等法。攝受眾
生。故名攝眾生戒也。


見機得作
謂見當殺機宜。則行殺無害。如殺一人。
而救多人。斷色身。而全慧命。乃大士之洪規。非聲
聞力量所及。故菩薩開。聲聞則遮也。


那落迦
此云惡者。那落是者義。迦是惡義。謂造惡
之人。生彼處故。此標正報也。


大士制心
謂大士不怖生死。大悲普度。併絕殺心
也。


聲聞制色
謂聲聞不起大悲。惟怖生死。則僅除殺
事。故也。


大士害師犯逆
謂師能長養法身。是佛種子故。


聲聞非逆
謂聲聞無望成佛。故但犯重。若聲聞恃
此而故害師。則出於有心。必墮無間地獄。不可不
慎也。


波斯匿王
唐言勝軍。淨法師譯為勝光。仁王經云。
是波斯匿王。巳於過去十千劫。龍光王佛法中。為
四地菩薩。


二大將
一名梨師達。此云仙授。謂從仙人邊求得
子故也。一名富蘭那。此翻故舊。是仙授之兄。此兄
弟二人。是波斯匿王大臣。於拘薩羅國。錢財巨富。
無與等者。而能於佛。及四部眾。等共受用。不計我
所。富蘭那專修梵行。離欲清淨。不著香華。遠諸凡
鄙。持戒為勝。梨師達不專精梵行。然其知足。達四
[003-0104c]
聖諦。智慧為勝。後時二俱命終。佛記二人。一持戒
勝。一智慧勝。二俱同生一趣。同一受生。同於後世。
得斯陀含。生兜率天。一來世間。盡苦邊際。具德經
云。而於信心中。能具大智慧。仙授優婆塞是。於信
心中。能持梵行。故舊優婆塞是。因王命征伐。故稱
為將。


未登不退
謂尚在六住位也。


解行以下
謂三賢下位也。


僧祇物
此云四方僧物。或云十方。四方但局凡僧。
十方通於賢聖。


盲龍女
大集經云。有一盲龍女。白佛言世尊。我本
因地造何罪業。今受此餓龍身。常為諸蟲。食𣊟膿
血。苦不堪忍。求佛解脫。佛言。汝前世時。曾往寺林。
盜取十枚。菴摩羅果食之。由是因緣。地獄受苦。惡
業未盡。今受其報。此業大重。罪畢得脫。佛告大眾
言。若四方常住僧物。若現前僧物。篤信施物。或華。
果。樹。園。飲食。湯藥。牀蓐。敷具。一切所須。私自費用。
或持與知識。親里白衣。此罪重於阿鼻地獄。佛說
偈曰。寧吞大赤熱鐵丸。而使口中光𦦨出。所有眾
僧飲食具。不應於外私自用。寧以利刀自屠膾。身
體皮膜而自噉。其有在家諸俗人。不應取受僧雜
食。


菴羅果
其果似桃。非桃。似奈。非奈。生熟難辨。葉似
柳而長尺。
[003-0105a]


妍媸
上音延。美好也。下音鴟。醜癡也。


三摩地
此云定慧。亦云等持。離沉掉名等。令心專
注一境名持。智論云。一切禪定攝心。皆名三摩地。
楞嚴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


消息人情
消息。猶酌量也。故酌量人情起婬多故。


不淨觀
亦名九想觀。佛為眾生。貪著五欲。以為美
好。躭戀沉迷。輪迴生死。無有出期。故令修此觀法。
想念純熟。心不分散。若得三昧成就。自然貪欲殄
除。惑業盡消。得證道果。一肨脹想。二青瘀想。三壞
想。四血塗漫想。五膿爛想。六蟲噉想。七散想。八骨
想。九燒想。此之九種。雖是假想。然用之能成大事。
譬如大海中死屍。溺人附之。即得渡也。


斬斷愛根
繇愛見為本故。愛者。貪之異名。舉貪以
攝瞋癡等。即思惑也。見者。謂身邊等見。即見惑也。
見思屬意地。內因為本。本。即根也。身口屬外助為
緣。若內因不生。則外緣不起。故須修不淨觀。斬斷
愛根也。


三慧自淑
一。聞慧。謂聞法而生智慧也。二。思慧。謂
思惟而生智慧也。三。修慧。謂修習而生智慧也。淑。
善也。慧起惑除。故云善也。
[003-0105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