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k0044 毘尼母經--失譯 (master)



《毘尼母經》卷第七


失譯人名今附秦錄


「犯罪凡有三種:一者初犯罪緣;二者因犯故
制;三者重制。云何名緣?
爾時世尊在修賴吒國遊行。迦蘭陀子修提
那為續種繼後,故作欲心與其本二行欲。
因此初犯,佛集諸比丘,是名為緣。云何名為
制?若比丘行非梵行乃至畜生,犯波羅夷不
共住,是名為制。云何名為重制?
爾時世尊在毘梨祇國。有一毘梨祇子出家,
後不樂道常思念欲事,歸家即共其本二行
欲。行欲已訖即生悔心,制本住寺,向諸比丘
說所犯事。諸比丘聞已往白世尊。佛告諸比
丘:『初入犯波羅夷。如毘舍離林中乞食比丘。』
此是重制。


「爾時尊者優波離即從座起,整衣服頂禮佛
足䠒合掌,白佛言:『世尊!若有人於畜生
邊行婬,此為犯不?』佛告優波離:『初入亦犯。』
優波離復問:『非道行婬,為犯不?』佛言:『初入亦
犯。』初入犯因緣,如律中廣解。


「重制有二種因緣:一者急、二者緩。急者,乃至
畜生與人同犯,是名為急。云何名緩?若有比
丘欲捨道還俗行婬者,聽捨戒還家。若後時
還樂在道者,聽出家與受具足。是名為緩。如
難提伽比丘犯重,聽懺悔在大僧下沙彌上,
此亦是緩。譬如國王有犯罪者,一者急、二者
緩。重制中亦如是,一緩、一急。是故三處得決
[007-0839b]
所犯事。


「復有三處決了非犯:一者緣、二者制、三者
重制。緣者,佛未制戒時初犯者,此是緣。制者,
初犯者制不犯戒,是名為制。重制者,若比丘
比丘尼不得自在,為強力所逼強,共行欲不
受樂者不犯,是名重制。是名三處決斷不犯。


「復有三處決斷所犯:一緣、二制、三重制。緣者,
爾時世尊在王舍城。陀膩加比丘不與取瓶
沙王所護材木。如來欲令後比丘更不作過
患,以此事故集諸比丘,是名為緣。若比丘,若
空地、若聚落,不與取,犯波羅夷。是名為制。若
自取、若為他外邏教取、若遣人取,是三處不
與取犯波羅夷。是名重制。若他所有,不作他
想取,犯突吉羅。此亦重制。一切所犯,如此三
處決了,應廣知。


「重制復有二種:一者急、二者緩。急者,乃至草
木小葉他物,不與不得取,是名為急。緩者,若
他物不作他想取,是名為緩。是名三處決斷
犯。


「復有三處決斷不犯:一緣、二制、三重制。緣如
上說。制者,初未結戒時不犯,是名為制。重制
者,他物、他想,不取,乃至不起盜心,是名重
制。


「爾時世尊在毘舍離。有比丘住跋裘河邊,起
不淨想厭患此身,以衣鉢雇比丘相殺。如
來欲斷如此惡因緣故,集諸比丘,是名為緣。
制者,若比丘斷人命,得波羅夷,不應共住。是
名為制。重制者,從受母胎乃至老時斷人命
者,皆得波羅夷。是名重制。
[007-0839c]


「復有重制,若人病求欲自殺,比丘若自與刀、
若教人與刀,若自與藥、若教人與藥,如是等
眾多方便,皆名重制。重制有二因緣:一者急、
二者緩。急者,一切不得殺乃至蟻子,是名為
急。緩者,若人作非人想殺者不犯,是名為
緩。此是三處決斷所犯。


「復有三處決斷不犯:
一緣、二制、三重制。緣者如上說。制者,初未制
戒時作不犯,是名為制。重制者,於一切眾
生上不起殺心,是名重制。以是義故,名三
處決斷不犯。


「復有三處決斷:一緣、二制、三重制。緣者,爾時
世尊在毘舍離跋裘河摩帝寺,諸比丘為乞
食故,故妄語。如來斷此因緣,集諸比丘,是名
為緣。制者,若比丘自稱得過人法,是比丘得
波羅夷,不應共住。是名為制。重制者,自稱得
身念處,乃至自稱言得果,是名重制。重制復
有二種:一急、二緩。急者,一切不得妄語乃至
戲笑,是名為急。緩者,若欲故作妄語,語不成、
令人不解者,得偷蘭遮。是名為緩。是名三處
決斷所犯。


「有三處決斷不犯:一緣、二制、三重制。緣者即
如上說。制者,初未制戒時所作不犯,是名
為制。重制者,如增上慢比丘,實未得道,聞
邊人說其得道,意謂實得。後翹勤不已,得阿
羅漢果,知其本謂得者不實。心疑問佛,佛言
不犯。是名重制。此是決斷三處不犯。如是乃
至眾學,皆以此三法推可知。


「復次應推緣:一鉢、二衣、三尼師檀、四針筩、五
道行人、六人、七房。鉢緣者,
[007-0840a]
爾時世尊在王舍城。王舍城有一長者,其家
中有大栴檀木作鉢,乃至集諸比丘,是名為
緣。制者,不應畜栴檀鉢,是名為制。重制者,
不應為諸白衣現神通力,是名重制。復有重
制,比丘不應畜木鉢石鉢金鉢銀鉢寶鉢珠
鉢,不應架上安鉢,不應泥團上安鉢,乃至不
應濕鉢置鉢囊中。此雜犍度中廣明。是名三
處決斷犯。不應坐鉢上,不應臥鉢上,不應鉢
中盛水洗手足,一切處不應用除病。不應用
鉢除糞,不應不愛護鉢,敬之如目,除病。是名
三處決斷犯。


「復有三處應決斷不犯:一緣、二制、三重制。緣
者,
爾時世尊在波羅奈。諸比丘白佛:『我等應當
畜何等鉢?』是名為緣。制者,聽諸比丘畜籠口
鉢更竪鉢,是名為制。重制者,聽諸比丘畜
鐵鉢蘇摩鉢,乃至赤鉢皆應畜之,是名重
制。復有重制,若鉢掛肩腋下使破者,聽作
筐盛之。若蘇摩鉢破者,劫波縷麻縷綴之,乃
至用落沙膠之。若鐵鉢生穿破,應打鐵令薄
補熏受用。長鉢不應過十日畜。鉢破未過五
綴,不應捨更求餘鉢。比丘尼得鉢,即日作淨
施,不應過夜。此亦是重制。


「衣緣者,一緣、二制、三重制。
爾時世尊在舍衛國。六群比丘畜上色衣,佛
集諸比丘,是名為緣。制者,不聽畜上色衣,是
名為制。重制者,不得畜錦衣白衣,不聽畜有
鬚衣羅網衣,是名重制。又復不聽裹頭行,又
復不聽畜革行纏,除因緣。不得用僧伽梨裹
[007-0840b]
木新麵牛屎草土,不得脚躡僧伽梨,不得
揲僧伽梨敷坐,不得襯身著僧伽梨,不得
不愛護僧伽梨,如自護其皮。是名重制。此是
三處決斷所犯。


「復有三處決斷不犯:一緣、二
制、三重制。緣者,
爾時世尊在波羅奈。有諸比丘白佛:『我等應
當畜何等衣?』是名為緣。制者,聽諸比丘畜糞
掃衣,是名為制。重制者,聽畜十種乃至糞掃
衣。又復比丘畜長衣不過十日。若有水火盜
賊失衣者,有檀越大持衣來施,得受三衣不
得過取。比丘得新衣,應作三點淨。若比丘衣
破聽著衲。是名三處決斷不犯。


「尼師壇,有
三處決斷所犯:一緣、二制、三重制。緣者,
爾時世尊在舍衛國。時六群比丘畜尼師壇,
長廣過度,佛因是集諸比丘,是名為緣。制者,
若諸比丘畜尼師壇過量,是名為犯。齊量者,
長二修伽陀搩手半、廣一修伽陀搩手半。重
制者,不應畜上色尼師壇、錦尼師壇、帛尼師
壇、革尼師壇。不得用尼師壇裹木柿㮈乃至
裹土。護尼師壇法如護身皮。是名重制。此三
處決斷所犯。


「復有三處決斷不犯:一緣、二制、三重制。緣者,
如上說。制者,如佛齊量作,是名為制。重制者,
如佛度量作十種袈裟,衣財中染作袈裟色
亦得作,是名重制。此三處決斷不犯。


「針筩,有三處決斷:一緣、二制、三重制。緣者,
爾時世尊在王舍城。有針筩工師,信心三寶,
請眾僧常施針筩。常施不已,貧不自活。佛聞
已集諸比丘,是名為緣。制者,不聽比丘畜骨
[007-0840c]
牙角針筩,是名為制。重制者,有諸比丘用上
色作針氈、錦帛革作針氈。佛不聽用上色乃
至革作針氈,是名重制。此針氈筩,應好祕密
藏之,不聽與白衣持行。何以故?有一比丘共
賈客同路而行,爾時比丘語賈客言:『我有因
緣須下道行,可為我持此針筩去。須臾相及。』
道人去後,持直百千兩價金珠著針筩中。道
人來還,與針筩不語令知。至稅處過已,還喚
來撿挍。稅主針筩中得此寶珠,種種呵責
道人,極受苦惱。佛聞之制曰:『從今已去,不聽
與白衣持針筩行。』是名重制。此是三處決斷
所犯。


「復有三處決斷不犯:一緣、二制、三重制。
云何名緣?緣者如上說。制者,如初未制戒不
犯,是名為制。重制者,用銅鐵鉛錫竹葦木泥
石作針筩聽畜,復聽比丘用十種衣裁作
針氈受用,是名重制。此是決斷三處不犯。


「復有三處決斷所犯:一緣、二制、三重制。緣者,
爾時六群比丘常行諸國,夏時或值天雨水
涱漂失衣鉢,或傷眾生乃至踐蹋生草。諸
檀越慊言:『外道持戒者,畏傷殺眾生,夏猶
不行。況佛弟子慈心者,冬夏所求無有厭足。
鳥依林樹、野獸依山,皆有住時。云何比丘
無暫時息?』以是因緣世尊聞之,集諸比丘,是
名為緣。制者,不聽比丘夏安居中行,是名為
制。重制者,有一比丘夏安居時,結安居已
無緣而出。夫安居法,結安居竟不得無緣
而出,如婆難陀釋子杖頭掛毛毳而行,皆不
聽也。


「又如六群比丘,共比丘尼同路而行,復不中
[007-0841a]
共盜賊同路而行,乃至不得如婆難陀釋子
擎寶蓋著道而行,復不得掛鉢絡幢頭而行,
一切行路中所不應作,如是應廣知。是名重
制。此是三處決斷所犯。


「復有三處決斷不犯:一緣、二制、三重制。緣者
如上說。制者,若不及前安居、及後安居者,此
亦不犯。復非無緣出行,此亦不犯。復有比丘
受七日法出到家中,知日盡欲來,母不聽之。
過七日已作失安居想,往白世尊。佛言:『若心
決斷欲來,母不聽者,不失安居。』若比丘夏安
居竟,應移餘處住。若有緣,不得去者不犯。若
無緣,安居竟出外一宿還來亦不犯。是名重
制。此是三處決斷不犯。


「復有三處決斷所犯:
一緣、二制、三重制。緣者,
爾時世尊在王舍城。中有童子十七群,最大
者年十七,下者十二。上富者有八十億萬
錢,下貧者有八十萬錢。此童子中,一者父母
所愛,字優波離。父母生念:『我唯有此一子。我
百年後,云何得令此子長命老壽無苦常得
安樂?』意欲令學書誦經,恐復眼勞受苦。若欲
教畫,恐立久脚疼。若教天文算計,恐勞身心。
又復思念:『沙門釋子常處閑靜志求無為,此
乃是大樂,可安著沙門中』。復有十七群童子,
是其伴侶,數數來喚相隨出家。於是父母放
令出家,師即為受具足戒。但年小,晝二時
食,夜未曉復啼索食。佛以天耳聞其啼聲,即
集諸比丘,是名為緣。制者,年滿二十聽受具
足,是名為制。重制者,年未滿二十而不得受
戒,復有十三種人受戒不聽。於十三種中,若
[007-0841b]
受一人戒,知不應與受戒而與受戒者,受戒
師亦有所犯。是名重制。此三處決斷所犯。


「復有三處決斷不犯:一緣、二制、三重制。緣者
如上說。制者,如未制戒前不犯,是名為制。重
制者,年滿二十與受戒不犯。若不知年未滿
二十,受戒者亦不自知,與受戒不犯。有一沙
彌年未滿二十受具,心中生疑,為得戒不?往
白世尊。佛言:『聽汝數胎中年,若不滿者聽
數閏月,若復不滿者聽數十四日布薩。』數十
四日布薩復不滿,佛問諸比丘:『此人得阿羅
漢果未?』諸比丘白佛言:『實得阿羅漢果。』佛語
諸比丘:『此是上受具。』若如此者,雖未滿二十
得具足,不犯。如耶輸陀善男子等受戒得戒不犯。乃至珊闍耶伽優婆提舍拘律陀等,
二百五十人及餘人等受戒得戒。是名重制。
此是三處決斷不犯。


「復有三處決斷所犯:一緣、二制、三重制。緣者,
爾時世尊在王舍城,聽阿羅毘比丘作私房。
此阿羅毘比丘作房廣長,所須甚多、求索非
一。此比丘住處村舍諸人,遙見比丘皆避入
舍不欲相見。佛聞此因緣,集諸比丘,是名為
緣。制者,比丘無主私乞作房,應量作,若過犯
僧殘。是名為制。重制者,如尊者闡陀私作房,
從王索材。王言:『自恣聽取。』即伐路中一切人
所貴重樹。世人慊言:『云何比丘無慈心斷樹
生命?』佛因是制戒,私作房不得伐路中大樹。
是名重制。


「復於一時世尊在拘睒彌國。闡陀比丘私作
房,用有蟲水和泥作房。作房竟有餘長泥,盡
[007-0841c]
取𧂐在房上,房即崩壞。佛因此制戒,不聽
私作房伐路中大樹,不聽用有蟲水和泥,不
聽𧂐泥著屋上。是名重制。


「爾時尊者羅睺羅在那羅伽波寧,有一檀越
篤信三寶,於尊者羅睺羅邊生恭敬心,為羅
睺羅私起房,作房竟即請羅睺羅受用。羅睺
羅數時受用,捨向餘方教化。房主復用此房
施多人。羅睺羅後時來到,聞已,以此因緣具
白世尊。佛教羅睺羅:『汝到檀越邊問之:「檀越
見我身口意有何等過?」』檀越答言:『不見有過。』
羅睺羅還到佛所,具說檀越之言。佛因此即
集諸比丘,或有施,如法施、如法受、如法用。或
有施,不如法施、不如法受、不如法用。若有檀
越自出意作房施一人,若後時轉施與眾多
人,是名不如法施、不如法受、不如法用。若有
人自意作房施與一人,後時轉施與眾僧,是
名不如法施、不如法受、不如法用。若有出意
自作房施眾中一人,此眾後時分作二部,若
迴此房與一部,是名不如法施、不如法受、不
如法用。若有檀越自出意作房施眾多人,後
時轉施一人、若轉施大眾,此皆不如法施、不
如法受、不如法用。如法者,若施一人,一人受
用;施眾多人,眾多人受用;施眾僧,眾僧受用。
若僧分作二部,施一邊,一邊受用。是名如法
受用。是名重制。此三處決斷所犯。


「復有三處決斷不犯:一緣、二制、三重制。緣者
即如上說。制者,如初未制戒時所作不犯,是
名為制。重制者,若眾僧示作房處,所作齊量、
無諸妨難,若復作塔、為僧作房舍不犯,是名
[007-0842a]
重制。王舍城中有檀越,為僧起六十口房,皆
不犯。是名重制。此三處決斷不犯。一切不犯
者,順佛教而行是也。犯者,違佛教行是也。比
丘法,佛所聽者應作,佛所不聽不應作。如初,
中後亦如是。


「云何名毘尼?毘尼者,凡有五義:
一懺悔、二隨順、三滅、四斷、五捨。云何名為懺
悔?如七篇中所犯,應懺悔除。懺悔能滅,名
為毘尼。云何名為隨順?隨順者,七部眾隨如
來所制所教,受用而行無有違逆,名為隨順
毘尼。云何名滅?能滅七諍,名滅毘尼。云何名
斷?能令煩惱滅除不起,名斷毘尼。云何名捨?
捨有二種:一者捨所作、二者捨見事。捨作者,
十三僧殘是也。就十三中,九事作即成不得
諫;四事三諫不受,僧為作白四羯磨,罪成。成
已,若白三羯磨,悔事不成。如此十三名捨作
法。見者,如阿梨吒比丘說言:『我親從佛聞,
行欲不能障道。』捨是見故,名為捨也。此二種
名捨毘尼。總有二種:一可發露、二不可發
露。可發露者,比丘十三僧殘,比丘尼十九僧
殘,六三諫,此有羯磨可除罪,名可發露。不可
發露中,尼有一事可三諫,如比丘犯罪,僧羯
磨擯出。有比丘尼,常來佐助言語比丘尼。
比丘尼諫言,此不須佐助。乃至三諫不止,僧
為作白四羯磨,至三羯磨時悔者罪猶可除,
至第四羯磨事成,不復可除,是名不可發露。
如是比丘四、比丘尼七,皆無諫也。是名捨毘
尼。此五總名毘尼義。


「云何為犯?犯有二種:一
者犯重、二者犯輕。犯重者,欲作惡時煩惱火
盛,能燒善心令滅、惡事得成,名為燒義。成惡
[007-0842b]
事已,後改悔時心生苦惱,善心熾盛能滅惡
心,亦名燒義。犯輕者,起煩惱心微,隨犯微罪
滅微善心,不得自存,名為炙義。後改悔時,
起微善心炙小惡心,亦名炙義。


「云何名犯?能使眾生輪迴三有,名為犯義。云
何復名犯?所不聽作而作,名之為犯。


「云何名犯?犯所持戒,所犯受果不可貪樂,故
名為犯。


「云何復名為犯?過患苦惱觸逼切身,皆名犯
義。能斷善法,名為犯義。又言犯者,人及六欲
天、四禪、四空,三界中所作不善,皆名為犯。又
言犯者,瞋心現前,名為犯。又煩惱染心,亦名
為犯。又復犯者,煩惱在道中增長,名為犯義。
又煩惱滿足,亦名犯義。


「云何煩惱名為犯義?如器中著水然火,溢出
煩惱火能令身口放逸作不善業,是名為
犯。又復犯者,七聚法中所不應作,作者皆名
為犯。


「何故名波羅夷?波羅夷者,破壞離散,名
波羅夷。又波羅夷者,為他刀矟所傷,絕滅命
根,名波羅夷。佛法中波羅夷者,與煩惱共諍,
為惡所害,名波羅夷。又復波羅夷者,為三十
七住道法所棄、為四沙門果所棄、為戒定
慧解脫解脫知見一切善法所棄者,名波羅
夷。


「又波羅夷者,於毘尼中正法中、比丘法中斷
滅不復更生,名波羅夷。世尊說言:『有涅槃彼
岸。』不能度到彼岸故,名波羅夷。波羅夷者,如
人為他斫頭,更不還活。為惡所滅,不成比丘,
名波羅夷。尊者迦葉惟說曰:『犯最重惡,於比
[007-0842c]
丘法中更無所成,名波羅夷。』又波羅夷者,如
人犯罪,施其死罰,更無生路。犯波羅夷永無
懺悔之路,於比丘法中更不可修,名波羅夷。
如人欲到彼岸,愚癡故中道為他所誑而失
彼岸。於佛教中,為煩惱所誑,失涅槃彼岸,是
名為墮。


「 「惡中婬欲最,
 不與取為最,
 斷人命為最,
 過人法亦最,
 於善中翹勤,
 最能方便斷。
 背捨諸功德,
 是名波羅夷,
 雖假著法服,
 入僧次而坐,
 與梵者超隔,
 故名波羅夷。
 受他施濟命,
 行非功德器,
 能劫國土賊,
 是名波羅夷。」」



「云何名僧殘?僧殘者。所犯,僧中應懺悔,不應
一人邊乃至二三人邊不得懺悔。眾中懺悔,
名為僧殘。一切比丘所懺悔事,皆應僧中,僧
為作,是名僧殘。又言僧殘者,殘有少在不滅,
名為僧殘。又復殘者,如人為他所斫,殘有咽
喉,名之為殘。如二人共入陣鬪,一為他所害
命絕,二為他所害少在不斷。不斷者若得
好醫良藥可得除差,若無者不可差也。犯僧
殘者亦復如是,有少可懺悔之理。若得清淨
大眾為如法說懺悔除罪之法,此罪可除。若
無清淨大眾,不可除滅。是名僧殘。除滅罪法,
教令別住,行六日行摩那埵行阿浮呵那。行
阿浮呵那得清淨竟,於所犯處得解脫。得解
脫起已更不復犯,是名僧殘。


「云何名為波逸提?波逸提者,所犯罪微,故名
[007-0843a]
波逸提。又復波逸提者,非斷滅善根罪,枝條
罪名波逸提。又復波逸提者,如被斫者少傷
其皮,不至損命。波逸提罪亦復如是,此罪傷
善處少,名波逸提。


「云何名為波羅提提舍尼?波羅提提舍尼者,
犯即懺悔,數犯數悔,故名波羅提提舍尼。又
復名波羅提提舍尼者,忘誤作、非故心作,故
名波羅提提舍尼。


「云何名為偷蘭遮?偷蘭遮者,於麁惡罪邊生
故,名偷蘭遮。又復偷蘭遮者,欲起大事不成,
名為偷蘭遮。又復偷蘭遮者,於突吉羅惡語
重故,名為偷蘭。一食人肉偷蘭;二畜人皮偷
蘭;三剃陰上毛腋下毛偷蘭;四用藥灌大便
道偷蘭;五畜人髮欽畔羅偷蘭;六裸形行
偷蘭;七畜石鉢偷蘭;八瞋恚破衣偷蘭;九瞋
恚破房偷蘭;十瞋恚破塔偷蘭。是名自性偷
蘭。


「突吉羅者,名為惡作。犯身口律儀,名為惡
作。惡語二種:一者妄語、二者非時語。非時
語者,釋摩男釋子作平等心持藥布施眾僧,
六群比丘謗言:『好者與上座,惡者與我等。』施
主答言:『我當市上更買好藥與尊者。』六群比
丘謗他,故名惡語。所說不當時,名非時語。


「應初夜受用者,一甘蔗漿、二水和甘蔗漿。
復有八種漿:一菴羅菓漿、二瞻波漿、三拘
羅漿、四呪提漿、五元提漿、六舍林毘漿、七
破樓尸漿、八蒲桃漿。如此等漿氣味未
變,至初夜得飲;變不得飲。


「二日二夜相應者,
受具足人與未受具足者共宿,至第三夜,具
足者明相未現時應起坐。復有二夜相應者,
[007-0843b]
若犯罪者應發露,別住別住處,有畏難不得
住者,聽二夜覆藏。復有二時相應法,初夜時、
後夜時,應翹勤坐禪經行。何故不勸三時行
者,中夜一時以自消息,是故不得教竟夜行。
所以勸初夜後夜者,欲令行道不懈。是名二
時相應。


「夜應作者,夜中露地得臥,晝日不得。欲曉時
還入房中眠臥。若夜中經行時,為熱故不得
具著衣者,直被袈裟得經行。若竭支大者,
不著泥洹僧袈裟亦得。著革屣取水與人,若
池邊取水,夜得晝不得。


「中前所應者,從明相
現至中,此時中應食無犯。有中所應食,五種
正食是,非餘不正食也。不正食中,前得數數
食。


「中前入聚落食法。若無檀越請,不語比座
得入聚落乞食無過。若受請者,不語比座去
有過。何以故?如拔難陀釋子,處受請不語
比座,晨朝向一受請處去。後更餘處請檀越
來至,喚拔難陀兼喚餘比丘。比丘待拔難
陀,日時已過不得中食。以是因緣佛制:『比丘
有請處,應語比座令知。』中前病比丘得食
粥。復有中前應入聚落,不應語比座:為佛、為
法、為四方僧、為塔、為病,得入聚落。


「共行弟子一切入聚落,皆應白和尚。若有比
丘入聚落見檀越者,應語比座令知。


「後食者,食已竟,後更得食。日時未過作殘食
法食,是名後食。病者,後食得數數食無過。看
病者,作殘不作殘皆得食後食。若有檀越請,
應語比座。若無檀越請,不語無過。若比丘晝
相應夜不相應者、教授比丘尼時,晝日應教、
[007-0843c]
夜不應教。


「若比丘尼受教誡法。十五日語教誡師,若即
得白僧者,十五日暮尼得布薩。若晝日僧不
集不得白僧者,至暮布薩時當白僧。得教誡
已至十六日,比丘尼教誡師邊取教誡,取教
誡已即得布薩。若十五日比丘尼就大僧中
受教誡,僧集時即乞教誡,更不須後時來
乞。若比丘尼,比丘尼僧中受具足竟,即晝日
大僧中受具足,不應夜來也。


「若比丘尼得長鉢,即日施人及作淨施,至明
相未現不犯。


「若比丘尼得所用器,聽畜。十六種器中各畜
一,若長者亦即日施人及作淨施,至明相未
現已來不犯。


「復有晝日相應者,若比丘貪樂
坐禪,坐處無有依止師。依止師住處但使一
日得往還,遙依止不失。若兩寺相去一日得
往還、若有守僧伽藍者,亦得遙依止不失。若
比丘同布薩結大界處,極遠聽一日往還結
大界。是名晝相應法也。


「晝夜所應作法,受具、
布薩、自恣、與欲、與清淨欲、自恣欲、受安居、受功
德衣、受三衣不離宿,是名晝夜相應法也。


「復
有二日二夜相應法。受具足人與未受具人,
二日二夜同宿,第三夜受具者明相未現時
應起坐。若客比丘到他寺上,請房舍臥具受
已,不語舊住者出外再宿,至第三夜明相未
現時,若自來、若遣人來語舊住者善,若不語
至明相現得罪。


「若比丘在軍中再宿,至第三夜明相未現時,
若有時,可與相識者別;若無時,直去出軍外
[007-0844a]
明相現不犯。若與相識者辭知不放者,可直
去不須辭也。是名二日二夜相應法也。


「三夜相應法者,受具足者與未受具足者三
夜同房,至第四夜明相未現時,未受具足者
應出界外。若不能出,受具足者應出界外。是
名三夜相應法也。


「復有五日五夜相應法。若
比丘有盜賊難、軍賊難,不得持三衣自隨者,
應持三衣寄知舊白衣舍五日。至六日明相
未現,應來看衣手自捉之。若過六日至明相
現,尼薩耆波逸提。若比丘作親意,不語取他
衣著,過五日至六日明相現,突吉羅。
若比丘自三衣,至五日應撿挍,無蟲鼠傷壞
不?若過五日至六日明相現,得突吉羅。是
名五夜相應法。


「六夜相應法者,若比丘離衣宿,至六日明相
現,失衣。復有六夜所行法,六夜行摩那埵是
也,是名六夜相應法。七夜相應法者,酥、油、
生酥、蜜、黑石蜜,為病者七日應畜,明相現至
八日不應畜。若比丘夏安居中,若為佛法僧
塔病,如是等眾多受七夜法。尊者薩婆多說
曰:『若比丘受依止竟,乞七日法出界外。七日
滿還來到寺,不失依止。』是名七夜相應法。」
《毘尼母經》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