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j0707 楞嚴經講錄-明-乘旹 (master)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講錄卷第六
明 柴紫 釋乘旹 講錄
新安受法弟子 汪益源 校梓


「爾時觀世音菩薩生滅既滅寂滅現前。」


【入流與出流反凡根性。流逸奔境謂之出流。反流
全一謂之入流。如般若云。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
也。此亡所與所。入二所字。與滿慈立。所之所字。同
彼因立。所故頓成。三種相續。此由亡所故頓獲。二
種殊勝。盖所即處所也。心着於所。即是迷境心離
於所。即是悟境。故般若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然
此亡所聞所覺所空所。皆有病有藥。由最初以藥
治病雖則病。除而藥復成病。故更加藥以除之。直
[006-0082a]
至病根盡。而藥性空。一無所有。而後巳自入流。亡
所至了。然不生如圓覺云。應當遠離一切幻化虗
妄境界。如是漸增聞所聞盡。如云心如幻化。亦復
遠離覺所覺空。如云遠離為幻。亦復遠離空覺極
圓空所空滅。如云離遠離幻亦復遠離是也。此節
文是廣明上從聞思修入三摩地二句意。下文如
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者。乃重述此節文意也。


冠註 此因耳根悟入圓通也。若依次序。應次眼
根。由前二十四聖。所證圓通。皆非阿難入道之因
緣。亦非此方逗機之教體。唯茲一門。因果圓徹。機
教適宜。事理融通。淺深悉俻。故於最後別陳也。觀
世音者。圓悟圓應之號也。於世音聲。不曰聞而曰
觀者。謂以智光照。不用耳識聞也。且初因耳根悟
入。而後以觀觀音。足見六根元無隔礙。用耳而觀。
亦不違理也。然此經。與法華釋名不同。彼約果位
釋。唯顯利他之盛德。此約因位釋。多彰自利之深
功。抑且彼此互為隱顯。而見名實之圓妙也。所師
之佛。亦謂觀音者。顯所證有所授。而機教諧合。因
果不謬。從來遠矣。發菩提心者。謂開發正知正覺。
上以求佛果。下以化眾生。若不發此心。所修諸行。
盡為魔攝故。欲修耳根圓通。先須發此大道心也。
從聞思修入三摩地者。謂從此方教體故也。聞即
聞慧。自耳達心。不隨聲塵起生滅。一味返聞聞性。
而令餘根圓拔也。思即思慧。外脫五塵。內亡三性。
[006-0082b]
諸念不生。冥契智境也。修即修慧。銷磨虗偽習氣。
蕩滌名言種子。尅妄循真也。既得三慧圓明。則身
心悉入楞嚴大定矣。然此三慧工夫。必從粗至細。
三觀智理。亦自淺入深。謂此聞性。本是湛圓妙覺。
良由動靜二塵。黏湛發聽。流逸奔境。謂之出流。今
最初下手工夫。先於聞根中。旋轉聞聲之聞。反聞
自性。謂之入流。則與素所聞之聲塵。不相交結。而
聲相自亡。識心不生。盖入流則根寂。亡所則塵。寂
二者既寂。不惟動相不生。即靜相亦不生矣。此雖
聞根與外塵。兩不相總。而返聞之聞機。與所聞之
聞性。猶然能所積習尚存。故復加功行。斷除我執。
則能聞所聞。二俱滅盡。斯則聞慧之功極矣。所謂
此根初解。先得入空也。然住此能所俱盡之境。猶
為智障故。復加觀智。覺破此障。透過此境。雖則如
是。若悋此覺觀。不能放捨。亦是能所。尚墮法愛。必
更加雙空觀。智空前智境。盡除法執。則思慧之功
極矣。所謂空性圓明成法解脫者也。然能所縱空。
此空。相未亡亦。成空病故。復極修圓行。使能空之
智併所空之空。二俱泯滅。斯修慧之功極。而至無
功用行。所謂解脫法巳。俱空不生。得證無生忍者。
也盖自入流亡所。直至空所空滅。中間所歷行位。
皆屬微細生滅。既抵於此。則二執永忘。俱空並遣。
一切生滅。亦俱除滅。即此滅相。寂然不見。而入大
寂滅海。唯一如來藏性。清淨本然。周徧法界矣。此
[006-0082c]
即一根返源。諸根清淨。入三摩地。圓滿菩提之標
榜也。】


「忽然超越世出世間與諸眾生同一悲仰。」


【冠註 此總標二種殊勝。以顯耳根圓通之果德
也。忽然。即頃刻也。超越。即得真解脫也。謂頓斷煩
惱。頓證真常。則世出世間。凡小諸法。頃刻解脫。三
界內外。無所纏縛。分身法界。圓照十方。而得二種
殊勝功德也。本妙覺心。體也。慈力。用也。一者。上合
十方諸佛者。謂此菩薩因圓果滿。以始覺合乎本
覺。即與十方諸佛所證。真體妙用。皆相合也。二者。
下合十方六道眾生者。謂佛與眾生。同一真體妙
用。而菩薩所證者。即是佛生。同具之全體大用故。
證真之時。即能上下俱合。而不遺也。所謂心佛與
眾生。是三無差別。然由能超越世間法故。得上合
諸佛。同一慈力。由能超越出世間法故。得下合眾
生同一悲仰也。】


「世尊由我供養觀音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冠註 曰修道入滅。】


「若諸眾生欲心明悟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冠註 此現身天中應機說法也。欲心欲身二欲
字皆樂欲之欲也。欲心明悟。謂深達淫欲為招苦
之本。心若明悟。身自清淨。心悟不開。身亦穢濁。故
樂不犯欲塵。然此欲塵。不獨指下界麤欲。即他化
之樂。亦在其中矣。梵王。即色界天主。乃初禪頂天。
[006-0083a]
說法者。金光明經云。大梵天王說出欲論解脫者。
令其捨欲塵而生梵天也。帝釋。即欲界第二天主。
彼天橫有三十二天。而帝釋統之。說法。謂十善法。
也。金光明經云。釋提桓因。說種種善論。是也。自在
天。是欲界頂天。亦名他化自在天。謂假他所作。以
成巳樂。或云。第六天上。別有魔王居處。亦自在天
攝。游十方者。六欲四洲之十方也。大自在。即色頂
摩[醢-右+乞-乙+口]首羅天。大論云。三目八臂。騎白牛。執白拂。而
能飛行虗空。以至他界者也。天大將軍。帝釋所管
將也。分住三十二天。各領鬼神。鎮護四方。即八部
之屬。能於下界國土。摧魔護生也。四天王者。上昇
之元首。下界之初天。於須彌山。各居一埵。臣於帝
釋。分統四洲。所領鬼神。每王二部。共八部神。將救
護國界者也。四王太子。即那叱之類。按統紀。四天
王。各有太千九十一人。能跨握鬼物。護世益人者
也。四天王。次於帝釋天。大將軍是四王所統者。】


「若諸眾生樂為人王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冠註 此現身人中。應機說法也。舊說。自金輪至
粟散。皆屬人王所攝。粟散如邦國小王。散於天下。
如粟之多。大士為其現身說法。令修五戒十善。為
主貴之因。及尊重德業。以熏隔生之種也。長者。具
十德。謂姓貴位高。大富威猛。智深年耆。行淨禮俻。
上嘆下歸。以德位俱隆故。世間推讓也。居士者。不
求仕宦。不樂名聞。愽聞多識。以道自娛。或談道論
[006-0083b]
德。為人模範。或著書立言。垂教後世者。皆是也。愛
治國土者。如立綱正紀。化俗遺風之類。剖斷邦邑
者。如興利除害。政治清平。折獄解紛。吏民信愛之
類。三台輔相。州牧縣長。所司雖別。俱號宰官也。愛
諸數術者。如天文地理。和合占相。推步盈虗。兼修
梵行之類。攝衛自居者。如調護身心。延齡益壽之
類。婆羅門。此云淨行。四姓之一也。諸律者。自十戒
以至進具。二百五十也。諸戒者。亦自五戒。進具五
百也。優婆塞。此云近侍男。優婆夷。云近侍女。皆以
五戒自守堪任。近侍出家比丘。及比丘尼者也。內
政。即泛言一切婦道。所謂有閨門之修。而無境外
之志也。立身即勤儉閑靜也。家通大夫以下。國通
諸候以上。女主。天子之后。國夫人。邦君之妻。命婦。
謂妻因夫榮者。大家。如後漢扶風曹世叔妻。同郡
班彪之女。名昭。字惠姬。和帝數召入宮。皇后貴人。
以師事焉。號曰大家。不壞男根。即有志終身不犯
色欲者也。處女。亦名處子。謂未嫁之女。愛樂處身
者。願常為處女。終身不嫁也。不求侵暴者。謂不願
隨從。堅貞自守。縱有強施侵暴。亦誓所不從也。家。
音姑。】


「若有諸天樂出天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冠註 此現諸趣身。應機說法也。上諸天愛樂欲
入天界。令其成就。此諸天厭樂欲出天倫。令其成
就。現龍身者。謂龍倫雖具神通。福德威權。猶屬惡
[006-0083c]
趣。受諸苦惱。欲求脫去為人。以希修進。故為說法。
令其成就。下諸趣倣此。藥叉。此云輕捷。有三種。一
在地。二在虗空。三在天。趣攝也。乾闥婆。此云香陰。
亦云尋香行。帝釋樂神也。帝釋。欲作樂燒沉水。此
神便尋香而往故。阿修羅。此云無端正。以女美男
醜。從男彰名。亦云非天。以謟詐無天行故。緊那羅。
形似人而頭有角。因呼為疑神天。帝絲竹樂神也。
小劣乾闥婆。亦云歌神。摩呼羅伽。云地龍。亦云大
蟒。因多嗔心毀戒故。感此報。樂人修人者。謂現在
人中。而求捨身之後。復得人身。盖唯人道易聞法。
易修行。非同諸天受樂。餘趣沉苦。故求世世不失
人身。而修進不懈也。有形。如休咎精明寺。無形。如
空散銷沉等。有想。如神鬼精靈等。無想。如精神化
為土木金石等。皆非人也。大士。隨類現形說法。令
其成就。者如龍樹化五百龍眾。俱受具戒。及迦毗
尊者。為大蟒受三歸。聽訖現老人。素服而去。皆此
類也。】


「是名妙淨三十二應無作妙力自在成就。」


【冠註 此總結名也。謂隨類現身。應機說法。皆緣
聚而現。緣盡而沒。無所從來。亦無所去迹。同心絕
故曰妙淨。聞熏聞修。即上三慧圓明也。依無作智。
現大神變。普應群機。如帝網尼珠。映攝無礙。不勞
心慮。不假身力。故曰無作妙力。緣對即現。無不當
可。故曰自在成就。】
[006-0084a]


「世尊我復以此聞熏聞修獲十四種無畏功德。」


【冠註 此明第二殊勝下與眾生同一悲仰也。盖
由菩薩返聞自性。遂得三慧圓通。而達得法界身
心。同一體用故。眾生悲仰之心。攝在菩薩大悲心
中。菩薩大悲之心。徧在眾生悲仰心中。凡聖體同。
交相感應。故曰令諸眾生。於我身心。獲十四種無
畏功德。盖眾生遭苦難者。正在怖畏時。而蒙救脫。
即無怖畏。便獲功德也。如世尊成道時。徧觀大地
眾生。皆成道竟相似。但謂菩薩。達得諸佛眾生一
體同圓。曾無彼此之相故。菩薩離怖畏。獲功德時。
大地眾生。莫不如是。不必說加被也。下文倣此。】


「一者由我不自觀音經過險路賊不能劫。」


【冠註 此令眾生於我身心。獲八難無畏功德也。
菩薩。根不隨境。而聲塵自寂。聞性無生。境緣不偶。
即得解脫。而成觀智。達此觀智。與諸眾生。心體冥
同。故曰由我不自觀其音聲。但以觀智而觀之。則
彼十方苦惱。而觀我名號者。皆得攝入觀智之中。
是以我之觀眾生。與眾生之觀我。體用如一。苦樂
不二。聖凡平等。情智融通故。我得一根返源。不隨
六根所起妄業。而令諸眾生。便歸真寂。解脫苦惱
矣。二者下。顯諸根解脫。總收七大。盖知見雖則屬
火。本由外塵黏湛發光。今復旋見歸湛。則見業不
交。塵火自息。火性空寂。即如來藏。周徧法界。故令
眾生火不能燒也。聞性雖則屬水。本由外塵黏湛
[006-0084b]
發妄。今復旋聽歸湛。則聞業不交塵。水自竭。水性
空寂。本如來藏。周徧法界故。令眾生水不能溺也。
妄想即暗鬼也。鬼神以陰隱為想因。以殺害為墮
緣故。妄想生滅。殺害法身慧命。若妄想斷。則內滅
暗鬼。外除殺業。歸一如來藏心故。令眾生免於鬼
害也。五者下。顯耳根功勝収六根也。熏聞成聞者。
謂當返聞時。以本覺真聞內熏。妄聞成真聞性。則
六根銷。復皆同耳根。所謂一返六淨也。根境既銷。
則心鏡虗明。智光不動。誰分自他。而臨當被害耶。
刀兵段壞。塵性空也。割水吹光。根性寂也。盖雖有
其身如光。可見而不可握。水可劃而不可壞也。所
謂將頭臨白刃。慧劍斬春風也。聞熏精明者。謂以
真聞。熏妄聞功行至極。則歸精明本體。內瑩發光。
徧照法界。無明邪暗。性不能全。藥叉解見前。羅剎。
云可畏鬼。鳩槃茶。云厭魅鬼。毗舍遮。云噉精氣鬼。
富單那。云熱病鬼。凡鬼類。皆受幽氣以成者。明能
破暗故。不能現之也。七者下。顯聲塵銷。則諸塵俱
銷。收六塵也。音性圓銷。則內無所繫。觀聽返入。則
外無所累。由心塵累故有禁。繫根塵質礙故。有枷
鎻若。內無所累。外無所偶。則雖處縲絏。而心境空
寂也。聲塵劫心害性。猶若盜賊。故滅音圓聞。則聲
塵滅。而根性圓。內外無敵。善惡本同。至於一切處。
徧生慈力。而無復惡心相向故。令眾生雖經險。賊
亦化為慈力矣。】
[006-0084c]


「九者熏聞離塵色所不劫諸阿顛迦永離痴暗。」


【冠註 此令眾生於我身心獲三毒無畏功德也。
九者下。舉貪瞋痴。而盡除根本無明也。熏聞成真。
逈離於色。亦能隨方映色。若鏡現像。而色豈能劫
其真心乎。根境既脫。貪欲之念。自何而生耶。瞋恚。
生於敵對。發於鬪拒。既了純一圓音。則或毀或譽。
無非妙音。總歸第一義諦。聲塵既純。根無所偶。則
一切圓融。無對所對。而是非之心本寂。違順之境
自空。何瞋恚之有哉。痴。由妄塵障蔽。真心無明。盖
覆智體。今能銷除塵暗。旋復精明。內而身心。外而
法界。洞然明徹。如淨瑠璃。唯一智體。誰為痴暗耶。
阿顛迦。此云無善心。乃痴鈍之極者也。此貪嗔痴。
不惟凡夫所有。二乘欣涅槃。即貪也。厭生死。即瞋
也。迷中道。即痴也。菩薩廣求佛法。即貪也。訶斥二
乘。即瞋也。未了佛性。即痴也。】


「十二者融形復聞不動道場眾人愛敬有相之女。」


【冠註 此令眾生。於我身心。獲二求無畏功德也。
融形復聞者。謂融銷幻身。旋復妄聞。唯歸淨妙寶
覺。而證一真無際。則萬用全彰。真俗不二故。能不
動道場。涉諸法界。以無量身。事無數佛。乃至供佛
而得福足。稟法而得慧足。故能紹隆佛化。使不斷
續。既有真子之道。亦令眾生。於我身心。遂應其求。
而生福慧之男也。六根互用。圓通無礙。唯一妙明
真心。寶明妙性故。能照能含。由照明無二故。立大
[006-0085a]
圓鏡智。以表印現不謬。由包含法界故。立空如來
藏。以顯含育無遺。唯含育故。能承順秘密法門唯
照現故。能受領無失。盖承順。即坤義柔德。受領。即
閨門能事。既有女子之德。亦令眾生於我身心。遂
應其求。而生有相之女也。】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施無畏力福備眾生。」


【冠註 此令眾生。於我身心。獲稱名無畏功德也。
三千大千百億日月。指釋尊之化境也。六十二恒
沙菩薩。指化境中能化度者也。方便。權智也。智慧。
實智也。言此菩薩。雖具二智。自利利他。各各法門。
種種不同。然我所證圓通本根。唯一耳門。開發圓
妙。克順機宜。能循教體。然後能以一切身心。即一
身心。故曰微妙含容。能以一身心。即一切身心。故
曰周徧法界。夫此圓根。乃萬行之本。三德之基。得
證於此。則一切平等。是故。持我一名功德。與持眾
名功德。等無有異世。尊下。出無異之所以得真圓
通者。謂耳根具三種真實。獲此圓通。即證平等法
身。是名下。總結上文。福備眾生者。言非但令彼無
畏。兼復全其福德也。舊說。此方眾生。耳根利故。受
道者多。所以觀音化勝。餘根鈍故。受道者少。所以
諸聖化劣。是知。行位雖齊。機對有異。總彼河沙菩
薩。止敵觀音一人故。使持名二福正等。據此所說。
巳自密簡圓通。為未曉者。更俟文殊詳揀也。】


「世尊我又獲是圓通修證四不思議無作妙德。」
[006-0085b]


【冠註 此總標四不思議也。我又獲是圓通者。指
上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之圓通也。修證無上道者。
似是等覺所證之境界。四不思議者。顯前二種殊
勝。猶可思惟擬議。此更極圓至妙。不容心思言議。
凡現形說法。皆非有為作意所成。乃任運自在成
就故。曰無作妙德。】


「一者由我初獲妙妙聞心救護眾生得大自在。」


【冠註 此明一體現多容。一音說多呪不思議也。
言耳根本具三種真實。妙絕餘根。由我初於聞中。
返聞自性。一證圓通。諸根互用。此又妙中之妙。故
曰妙妙。聞心下。復釋成曰。此妙妙聞心者。由彼返
聞久之。唯一心精。盡脫根塵。令其六根。一時圓拔
故。使見聞覺知不能分隔。復歸一真法界。圓滿菩
提。融通萬有。無垢無淨。含攝一切故。於一身現眾
多容。而說無邊秘密神呪。盖理出無為。神功莫測。
誠哉不思議也。爍迦羅。此云堅固。母陀羅。云印。清
淨寶目。猶云五眼圓明。照徹諸法。首為六用之總。
臂有提接之力。目有照了之用。翻八萬四千塵勞。
成八萬四千手眼足見。轉八識成四智。轉五陰成
三身。則渾身毛孔。俱為妙用。或現慈容。以護善根。
或施威靈。以折惡性。或以定相。止其散亂。或以慧
相。開其昏迷。是故攝化群機。汎應一切。未始作意。
不假施為。隨感而應。曾無滯礙。故曰得大自在。此
由金剛三昧熏聞性。而成慈無量心故。能救護眾
[006-0085c]
生。得大自在。】


「二者由我聞思脫出六塵皆名我為施無畏者。」


【冠註 此明現各各形說一一呪不思議也。聞思。
即上聞慧與思慧。脫出六塵。不能為礙。即上修慧。
由眾生根機不同故。應機現形亦不同。由眾生好
樂不同故。應機說呪亦不同。然現一一形。說一一
呪。皆能令其眾生。離諸怖畏。是故。微塵國土眾生。
悉名我為施無畏者。此由金剛三昧熏聞性。而成
悲無量心故。能令諸眾生。稱為施無畏者。】


「三者由我修習本妙圓通捨身珍寶求我哀愍。」


【冠註 此明所過者化不思議也。本妙圓通。指耳
根言。由此而證清淨本根。則轉藏識成鏡智。於諸
塵境。毫無取著故。所游世界。皆化慳心而為喜心。
亦捨身寶。求我哀愍納受。此由金剛三昧熏聞性。
而成喜無量心故。能令諸眾生。歡喜不惜身財。】


「四者我得佛心證於究竟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冠註 此明供養佛生不思議也。我得佛心者。謂
治得因地心。妙契果地覺。證於究竟者。終入妙覺
果海。則無量功德法財。俻現於前故。能出諸珍寶。
廣作佛事。既以種種珍寶。供養諸佛。復以種種法
財。供養眾生者。謂菩薩以平等心。等法界中。無非
佛者。故同生佛想。廣施供養。妻子長壽。世間法財。
妻子屬外。壽命屬內。三昧涅槃。出世法財。乃至者。
超略之詞。世出世間法財二施中。不能俻舉者。皆
[006-0086a]
在其中。此由返聞根以得佛心。而成捨無量心故
令世出世間諸凡聖輩。所求如意。】


「佛問圓通我從耳門故觀音名徧十方界。」


【冠註 此結答圓通也。謂我從耳根一門。深入彼
六知根。應拔圓脫。故得三慧圓照。一體純真。而上
同諸佛。下合眾生。隨緣應化。心得自在。然推其因。
自始於入流亡所。得三摩地。終成菩提。契合本覺。
所謂以不生滅心。為本修因。然後圓成果地修證。
且彼佛授記。令我得名。皆由善得此圓通根本。一
根既返。六用不行。則十方圓明。唯一如來藏心。故
我觀聽能徧法界。而十方法界皆聞我名。】


「爾時世尊於師子座梵唄詠歌自然敷奏。」


【冠註 此明聖凡塵剎總一圓通本根也。五體同
放寶光。以顯渾身。上下皆是圓通本根也。諸佛放
光。往來灌頂者。顯自他真覺。本自融通。亦無優劣。
斯正圓通之實體也。惟灌其頂。顯此圓證法門。最
為殊勝。更無有上焉者也。自諸佛而灌至羅漢者。
顯因該果海。果徹因源。且既證圓通者。果得彼我
同暢。未證圓通者。不免自生隔礙也。林沼演音交
光相羅者。顯根塵既銷。音光交涉。則依正二報。其
性□□故。真智現前。則一切聲是佛聲。一切色是
妙色。無非悟入之處。無非圓通之理。故一切大眾。
一覩此相。一聞此音。便能破惑障。而獲三昧。所謂
一切事究竟堅固。不出乎此。且攝二十四聖。同歸
[006-0086b]
觀音。圓通根本。皆得名為金剛三昧矣。即時雨花
至自然敷奏者。顯一根返源。五濁皆淨。根性銷亡。
塵界合一。惟自寶覺妙心。隨處發現。無作妙行。自
然成就。清淨妙音。在處圓鳴也。梵唄二句。冥合耳
根圓通。】


「於是如來告文殊師利何方便門得易成就。」


【冠註 此勅文殊。選擇圓通也。雖則隨根隨塵。無
非真理。皆可悟入。但最初下手。須自一門。且教體
有方。根器不一。而證性總歸圓通。逗機欲擇方便。
然非大智者。不能簡選。故命文殊也。最初方便。指
未證圓通時言。真實圓通。指既證時言。所謂開方
便門。示真實相也。實無優劣前後差別者。唯歸一
如來藏。本無有異也。誰當其根者。謂諸聖證處。雖
皆平等。而初入之門。豈盡對阿難之機耶。然對機
唯取一門而巳。故當簡擇。以令阿難專取也。何方
便門得易成就者。謂不唯現對阿難一機。兼我滅
後。此界修菩薩因求無上果者。必從何門而易得
成就也。】


「文殊師利法王子承佛威神說偈對佛。


覺海性澄圓初心入三昧遲速不同倫。」


【冠註 此明真性隨緣故起迷妄。而反妄循真故
有方便。初入方便。亦有遲速。必須選擇以合機宜
也。文殊下。經家敘文也。謂本覺性體。猶如大海。本
來澄湛圓滿。而此覺性本具圓通妙用。不假造作。
[006-0086c]
絕諸能所。良由元明性體上。妄起能照。遂生所照。
能所既立。而能照真性亡矣。本性既晦。空覺自分。
此即迷如來藏。而成藏識。迷真空而成頑空。由是
依空晦。而結色相。復生妄想分。立身器二種世界。
而妄想凝結。便成無知國土。妄想分別。則成有知
眾生。此即依無明藏識。生見相二分也。豈知虗空
生於大覺體中。不異一漚之發大海。以虗空較之
大覺。尚𦕈劣如此。況有漏微塵國土。皆依空所建
立者。其微小又何如也。若知海漚速滅。則空體本
無。況復依空所生之三有乎。故知。滅諸妄境。復歸
元覺。性本無二。而欲復此無二覺性。則方便亦有
多門。非止一途。若登聖地。則全證本性。處處可入。
法法圓通。所謂十方如來。於十八界。皆能證得。何
須揀擇。但初發心人。欲入三昧。若得圓根。與不圓
根。日劫相倍。因有遲速。故選圓根也。遲速與順逆
相應。耳根順故成功速。餘根逆故成功遲。他方反
此。】


「色想結成塵能所非徧涉云何獲圓通。」


【冠註 此明六塵不對。此方之機。乃逆而遲者。故
當揀之。謂泥沙陀。雖因色塵悟入。但此色性。因妄
想而結成。乃障礙之塵。既因想成。則精了之心。不
能明徹。豈有結暗不徹之塵。而初心者。欲依之以
獲圓通耶。陳如。雖因法音悟入。但此音聲。一雜語
言。便是名句味而巳。一字直目為名詮自性也。多
[006-0087a]
字兼表為句詮差別也。味即義理。且名不能含句
與義。句亦不能徧含義理。而初心者。豈達一言徧
含一切義。而欲依之以獲圓通耶。伊是也。香嚴。雖
因香塵悟入。然香塵合鼻。方知有香。離於鼻根。元
無有香。且能覺之知。不得與所覺之香。恒常合一。
而香豈常住乎。初心者。云何依之而獲圓通耶。藥
王雖因味塵悟入。然此味性。亦非本來常然之體。
要以舌根味時。方有其性。離根元無。其能覺之根。
亦不□與味塵合。而為一根不恒。一味不恒有。云
何因此而欲獲圓通耶。以味之味。即甞也。䟦陀。雖
因觸塵悟入。但此觸塵。必以所觸之身。方顯能觸
之塵。若無所觸。即能觸亦不明顯是。則能所兩合。
則觸塵有性。能所兩離。則觸塵無性。合有離無。性
非一定。云何依之。而欲得圓通耶。迦葉。雖依法塵
悟入。然法塵。乃前五塵落謝影子故。稱為內塵。且
能依之內塵。必有所依之意根方顯。離根元無。雖
則相依互立。而能依中。元無所依性。所依中。亦無
能依性。能所既非徧涉。初心者。云何因之而欲得
圓通耶。憑。依也。】


「見性雖洞然想念不可脫云何獲圓通。」


【冠註 此明五根非對。此方之機。乃逆而遲者。故
當揀之。律陀。曾因見性悟入。然此見性。雖則洞然
明了。若論四方。但能明前三方。向後一方。即不能
明若論四隅。又缺向後二隅。初心者。云何依此不
[006-0087b]
圓之根。而獲圓通耶。維。即隅也。虧。即缺也。虧一半。
但明前二隅也。槃持迦。雖因鼻根悟入。伹此鼻根。
出息盡時。不能即入。而入息盡時。亦不能即出。於
出入間。而缺中交。是則支離間斷。不相涉入。如何
依此支離之根。而獲圓通耶。支離。不接續也。匪。即
不也。涉。即交也。鉢提。雖因舌根悟入。但此舌。入非
無端。而顯必因味塵。方生知覺。若味一亡。則此覺
了亦不可得。初心者。云何依之而獲圓通耶。畢陵
伽。雖因身根悟入。然此身根。與上所觸同義。必因
能觸之塵。方顯所觸之身。而能依所顯。所依能彰。
各非圓覺。且身根觸塵。各有邊際限量。不能冥會。
云何依之而獲圓通耶。善解。雖因意根悟入。然此
意知根。雜於亂思之意識。設使意識澄湛明了之
時。終不見有意知根。若有意知根。必有想念。而根
識相依。不可脫離。故久修滅想定者。猶不能脫去
想念。獨見意根。云何初心。乃欲依此而獲圓通耶。
亂思想念。俱指第六識。而六以七為根。故名意根。】


「識見雜三和念緣非離物云何獲圓通。」


【冠註 此揀六識非對機之圓通也。秋子。雖因眼
識悟入。然此識。因根塵和合而生。若詰其本。曾無
體相。根境相合。則有根境。相離則無自體。無定。云
何依之。而欲獲圓通耶。普賢。雖因耳識悟入。伹此
心聞。洞徹十方。皆由久修因行。乘大願力之所生
故。非初心劣行。可能得入。云何於此而欲得圓通
[006-0087c]
耶。孫陀。雖因鼻識悟入。伹此鼻想。本是權機。秪令
收攝散心。而得暫住。且心既成能住。則鼻端白相。
亦成所住。云何依有住之心。而欲獲圓通耶。鼻想
者。謂於鼻端。作觀白之想也。權機者。謂權設以應
機也。滿慈。因舌識悟入。然說法。雖由舌識調弄音
聲文字。伹能開悟他人。令先成果。而於自果。未必
即成。且名句。乃有為之法。非無漏所攝。云何依之
而欲獲圓通耶。開悟先成者。如對菩薩人。說大乘
法。而自不取證。是也。波離。雖因身識悟入。然持戒。
但能約束一身。若無□□縱有其識。亦無所束。且
身識惟局於身。不能徧通一切。云何依此不徧之
識。而欲得圓通耶。目連。雖因意識悟入。然此神通。
本是曠劫宿因所成。而於聞法分別。有何關涉。或
云。由聞三迦葉。宣佛因緣法。而得悟入。豈無關於
佛法乎。故曰縱念因緣法。亦非離於物。云何依此
攀緣之識。而欲得圓通耶。】


「若以地性觀因果今殊感云何獲圓通。」


【冠註 此揀七大非此方對機之圓通也。持地雖
因地大悟入。然以地大觀之。元是堅滯質礙之性。
不能通達。且平填要路。功涉有為。元非聖性。遇佛
開示。方得悟入。而初心之人。云何因此而欲獲圓
通耶。月光。雖因水大悟入。若以水性觀之。是有想
念。而後成其觀行。非真實如如之理。欲契如如不
動之理。須是如如不動之智。非分別覺觀之心。所
[006-0088a]
能證得者。云何依此而欲獲圓通耶。烏芻。因火大
悟入。彼雖徧觀火性。猶是厭有。而求離。非是無能
離所離之真離。且彼因多欲故。習此觀行。亦非通
用之方便。云何依之。而欲得圓通耶。琉璃光。因風
大悟入。彼雖徧觀內外皆風力所轉。則是一動一
靜。對待之法。既有對待。非無上覺。云何依此而欲
得圓通耶。虗空藏。以空大悟入。然此空性。因無明
執成。其性昏鈍。非有知覺。既無知覺則與菩提果
智相反。云何依此而欲獲圓通耶。彌勒因識大悟
入。然此識性。念念生滅。非常住性。且存心觀之。乃
屬虗妄。云何依虗妄之心。而欲獲圓通耶。勢至。因
攝六根念佛而悟入。然凡有運籌。皆屬無常既曰
念性。元是前後相續。生滅不停。既為生滅因。必不
能感不生滅果。云何依此因果差殊之法。而欲獲
圓通耶。】


「我今白世尊離苦得解脫良哉觀世音。」


【舊說聖人。設教隨方不同或有佛土。以佛光明為
佛事或有佛土。以佛菩提樹。為佛事乃至或以園。
林臺觀或以虗空。或以寂無說示如香積佛。國無
文字說。但以眾香。令諸天人得入律行而此方教。
體唯假音。聞皆各隨機。緣故也。


冠註 此獨選耳根。為此方對機之圓通也。此方
二句。惟重教一邊。謂娑婆世界眾生。唯耳根偏利。
皆能由聞性。以證真常故。佛對機適宜。而以音聲
[006-0088b]
作佛事。所以逗此根機之利。是則合音與聞。乃為
此方真實教體。清淨行門也。欲取二句。唯重機一
邊。謂教體固在音聞。而欲取正定。實以耳根聞性
中。為入定之基。盖聲教。但能詮表。聞性。實能妙契。
故見道雖藉音聞。而修證獨從聞性也。此句方定
指耳根。為圓通本根至妙法門也。離苦二句。唯重
在人。謂悟入圓通者。雖有二十五聖。而能離二死
之苦。脫人法之執。便成自利利他之德者。誠哉。唯
觀音一人而巳。】


「於恒沙劫中救世悉安寧出世獲常住。」


【冠註 此申釋上離苦二句義也。劫數如恒沙者。
照前無數恒沙劫。以顯時為極長也。國數如微塵。
□前入諸國土。以顯處為極廣也。得大自在力。照
前以無作妙力。三十二應。隨機說法也。無畏施眾
生。照前令諸眾生。於我身心。獲十四種無畏功德
也。汎應群機。無不合宜。為妙音。十方三世。六道三
途。一切苦惱。齊觀並救。為觀世音。清淨說法。無著
四相。為梵音。隨緣赴感。應不失時。為海潮音。具此
四音故。能救世間苦惱者。悉得安寧。亦令出世者。
皆獲常住之極果。】


「我今啟如來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冠註 此申釋上欲取二句義。以顯耳根功德之
勝也。我今二句。承上起下。猶云我今說恒沙劫中
等八句偈。啟白於如來者。亦非我之胸臆。但述觀
[006-0088c]
音所說耳根功德而巳。且據彼之言而推之。則知
耳根。不惟周圓融通。抑且常住不滅。但諸眾生。心
多昏擾。日用而不知。假如人於靜居之時。十方
俱擊皷。十處一齊聞。乃俱擊俱聞。無有前後者。正
此聞性之周圓真實也。若以五根例之。其功較為
殊勝何也。即如眼根。隔紙膜不見外物。隔皮膚不
見五臟。身根必以塵。合而後方知。口鼻二根。則亦
復然。稍離於塵。便不覺知。意根雖圓。而紛亂無緒。
若耳根者。隔垣能聽。非若眼根不觀障外。遐邇俱
聞。非若三根離塵不知。於靜居時。俱擊齊聞。非若
意根之常亂而無緒。此五根之所不齊。而耳根為
最者。正是聞性之融通真實也。且由音聲性有動
靜故。在聞性中。為有為無。所謂聲生聲滅。令汝聞
性。為有為無。而顛倒者。乃以無聲。惑為無聞。然非
聞性實無也。所謂聲於聞中。自有生滅。非為汝聞
有生有滅。若聲無時。而聞性既無滅。則聲有時。而
聞性亦無生。然彼聲生時。而聞性知其生。彼聲滅
時。而聞性亦知其滅。足見此聞性二處俱圓也。且
彼聲生時。而聞性未嘗生。彼聲滅時。而聞性亦未
嘗滅。足見此聞性二處俱離也。是則任其聲塵生
滅。而聞性湛然常住。寧非真實妙性乎。夫此聞性。
縱令在夢想中。無所思念時。似乎無聞。然猶聞舂
擣聲。誤為皷響。則知不為不思。而無所以聞性之
體用。出於覺觀思惟之外。而身心之所不及者。為
[006-0089a]
具三種真實故也。】


「今此娑婆國豈非隨所淪旋流獲無妄。」


【冠註 此申釋上此方二句義。以顯耳根宜便初
機也。意謂。此方耳根雖利。亦須音聲論量。始得宣
暢發明。此圓通本性也。或曰。此方耳根既利。而如
來聲論又明。宜乎。凡被聲教者。皆當免於流轉。而
間有不免者。良由不能忘聲論以返聞本性。既迷
本聞。則徒循聲論。而亦不免于流轉矣。豈獨眾生
迷本循聲。即阿難。縱能強記十方如來十二部經。
所明妙理。如恒河沙。尚不免落于邪思。溺于婬室。
不得自由。下總結云。彼眾生與阿難。豈非隨其所
聞。而彼淪溺者乎。若此觀音大士。又豈非旋倒聞
機。入流亡所。而得證真常者乎。足見淪生死。證妙
常。唯此耳根而巳。豈非二字。貫至下句。此二句。總
結我今白世尊以下文義。】


「阿難汝諦聽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


【冠註 此以圓通本根。專囑當機也。言我今承佛
威靈之力。勅我宣說此圓通本根。然我所說者。即
觀音所謂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是也。夫此三
昧。是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真為生育諸佛之
母也。若汝不能修此三昧。而惟樂多聞。縱于微塵
佛所。徧聞一切秘密法門。而不先修無漏勝業。則
畜聞愈廣。種習愈深。于道無益。徒成過誤。而淫室
之難。故所不免矣。且世尊設教。務人得旨忘言。汝
[006-0089b]
等迷本聞而循聲論。豈入道之方也哉。汝將循聲
之聞根。以憶持佛佛之文言。何不就此能聞。而自
聞其聞根。審彼聞根。果自何而有耶。佛佛。即諸佛
也。】


「聞非自然生摩登伽在夢誰能留汝形。」


【冠註 此令其審察妄聞而證真聞也。承上云。若
肯細審聞根。必當知此聞根元非自然而生。初因
動靜二塵黏湛發聽。以至卷聲成根。遂有耳根之
名。此即結根也。汝今內旋聞根。外與聲脫。塵既脫
而根隨滅。則惟一圓湛性成。豈復有耳根之名乎。
于是。一根既得返源。而彼六根。俱成解脫。故了見
聞覺知。猶如幻翳。三界塵境。宛若空華。若見聞一
返。則翳根頓除。塵界一銷。則本覺圓淨。若種習銷
除。至于淨極之處。即是轉藏識而成鏡智。于寂照
間。含吐十虗。況依空所生之根身器界乎。到此地
位。却來返觀世間種種事業。猶如在夢。所謂得菩
提者。如寤時人說夢中事。果能如此。則摩登伽。昔
以邪呪。攝入婬席。亦是夢事。誰能于夢中。而繫縛
汝身乎。但由汝執幻翳為見聞。認室華為實體故。
為彼所制耳。所謂夢裡明明有六趣。覺後空空無
大千。】


「如世巧幻師餘塵尚諸學明極即如來。」


【冠註 此申釋上一根既返二句義也。先喻後法。
巧幻師。喻真如隨緣。幻作即幻呪。喻無明業力。真
[006-0089c]
妄和合。變成見相二分。喻如幻作諸男女。諸根。喻
六根。一機抽。即抽幻人之機關。喻一識精元明。由
抽動機關故。幻人口眼俱動。若不抽機關。則幻人
口眼。皆歸寂然。即諸幻法亦成無性矣。六根下法
合。一精明。即識精元明。指藏識也。六和合。即根塵
識三法。六和合為能依。一精明為所依。由黏湛發
妄。結塵成根。遂分為六。于是在眼見色。在耳聞聲
等。故曰。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若一根休復。則
餘五根。應拔圓脫。即前此根初解。先得人空也。塵
垢者。謂想相為塵。識情為垢。指見相種子言。良以
六解之後。則塵垢亦應念皆銷。而識精漸得矣。圓
明淨妙。即前空性圓明。成法解脫也。盖塵垢餘習
未盡。尚居學位。未得究竟。若明圓淨極。即是十方
如來所證之極果矣。是則由一返六解。而直證如
來藏性。即前俱空不生。證無生忍也。】


「大眾及阿難我亦從中證非唯觀世音。」


【冠註 此普勸進修也。言眾生勿迷本聞。阿難勿
得強記。唯當旋倒汝聞機。脫塵內伏。反此能聞。不
聞聲塵。而聞巳聞性。若此圓湛性成。即是無上妙
道。所謂生滅滅巳。寂滅現前。汝等欲知根選擇圓
通。入流成正覺者。實乃如是而巳。夫此圓根。正是
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所以過去諸如來。
由斯門而成就菩提。現在諸菩薩。亦由斯門而各
入圓明。是故未來修學者。必依此法門而入也。不
[006-0090a]
惟諸佛菩薩。由此門入。即我亦不外此門而入也。
寧獨觀音為然哉。】


「誠如佛世尊非是長修學淺深同說法。」


【冠註 此回報尊命也。誠如佛世尊詢我諸方便
者。牒前佛問二十五聖誰當阿難之根也。以救諸
末劫者。牒前兼我滅後此界眾生也。求出世間人
者。牒前入菩薩乘也。成就涅槃心者。牒前成無上
道也。謂前世尊所詢四義。而欲獲全順者。唯觀音
耳門。最為第一也。自餘二十四聖法門。皆是佛之
威神加被故。得悟入也。且若那律之失明。畢陵之
剌足。持地之填路。䟦陀之入浴。孫陀之觀鼻。皆偶
觸一事。而忽捨塵勞。非是通長可修學。亦非上中
下根同說之法。若通長可修。淺深同說者。唯觀音
耳根一門而巳。】


「頂禮如來藏圓通超餘者真實心如是。」


【冠註 此禮讚佛法。願求加被也。謂我所選圓通
本根。即前世尊所說。三如來藏心。即前勸修無漏
業。亦是觀音所說不思議妙德也。然我選法門。雖
合機宜。猶願諸佛廣施神力。加被未來進修者。令
其于此法門。明然無惑。且以此方便。接引初心。最
易成就故。可以教阿難。亦可以救末劫沉淪也。苟
能以此圓根熏修。自可超越一切法門矣。以上揀
選勸修。乃至讚嘆求加被者。以真實心。自當如是
也。】
[006-0090b]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冠註 此正明開悟也。當機自三卷說偈讚佛。乃
至于此。巳經五番領悟。皆有增進。足見未得親證
菩提者。須假漸次工夫。亦如古德云大悟一十八
徧。小悟莫計其數也。菩提涅槃。乃是極果。故以隨
業牽纏。流落生死。喻如因事遠遊。以菩提涅槃。喻
如家。以耳根圓通。喻如歸家道路。意謂。拋家棄業。
流落他鄉。非一日矣。縱欲還家。未知頭路。今蒙導
師指引。雖未起程。而還家路道。必不迷矣。皆得本
心。謂巳獲不生滅因地心也。遠塵離垢者。謂斷除
根塵識種也。獲法眼淨者。謂得六根互用。不被根
塵隔礙也。性比丘尼成阿羅漢者。謂登伽女出家。
巳證四果也。發菩提心者。謂開發大道心也。】


「阿難整衣服於大眾中於菩提心得無退屈。」


【冠註 此欲修菩薩乘入無上道。故請安立道場
之規則也。悟得如來藏。故曰心圓明。根塵識種。應
念銷除。故曰迹圓明。悲。謂悲塵劫之迷淪。欣。謂欣
一時之圓悟。由久滯他鄉。忽得歸路。故悲欣交集
也。是中指耳根中。謂巳悟成佛法門。從耳根入者。
定無疑惑矣。常聞下。以佛言為勵巳之據。自未得
度。而欲先度人者。為菩薩。自巳得度。而專為度人
者。為如來。雖則諸佛菩薩。皆以度生為事。而佛果
未圓。當以菩薩行。為回小向大之急務也。故特請
益曰。我巳悟知。入三摩地。必從聞思修矣。但恐末
[006-0090c]
世眾生。去佛漸遠。邪師說法。多如恒沙。且邪必亂
正。而修進者。正定難成。欲令先攝其心。而後從聞
思修。入三摩地。畢竟以何法則。令彼安立入道之
場。使邪魔不能擾動定力。於菩提心。方得無退屈
乎。】


「爾時世尊於大眾中是則名為三無漏學。」


【冠註 此下。明清淨律儀。為末世攝心之定式也。
毗奈耶。乃三藏中之律藏也。此大小乘戒之通稱。
小乘。稟法為戒。粗治其末大乘。攝心為戒。細絕其
本。法戒則身口不犯。心戒則無思犯也。此下四種
清淨明誨。乃十戒之初。以婬殺盜妄四波羅夷。為
根本重罪。勿得思犯。故獨言其心也。三決定義者。
謂決定當依此三種。為修證之根基也。攝心為戒
者。檢異權小粗治身口。今取毫無思念。目之為戒
也。如六祖云。心性無非自性戒。是也。因戒生定者。
謂攝心不動。即目為定。如云心性無亂自性定。是
也。因定發慧者。謂靜極圓明。內瑩發光。即目為慧。
如云心性無礙自性慧。是也。三義圓具。則有漏種
習。蕩盡無餘。故名無漏學。】


「阿難云何攝心我名為戒第一決定清淨明誨。」


【冠註 此明婬戒持犯之利害也。謂諸眾生。皆以
婬欲。而正性命。故纏生死。若斷其因。則緣不能續。
故以斷婬為首也。其心不婬者。言不但身口不犯
而巳。若起一念思想之心。便為破戒。必得此心如
[006-0091a]
枯木寒灰。方與攝心為戒相應。方得不隨欲流而
相續生死也。餘三倣此。三昧。即指定慧。塵勞。即指
見思二惑。若淫心不除。則二惑必不能斷。生死何
由而出耶。縱有定慧現前。而帶婬修行。欲根不除。
遇境即現。故必落魔道。然魔道亦隨定慧強弱。而
成上中下品。且魔之攝人。反以婬行為首。故於末
法時。廣行貪婬。為善知識。而以行婬為善事。使婬
婬相傳無有斷絕也。落愛見坑者。見即見惑。愛即
思惑。坑即深坑。于見愛之中。而失正修行路也。舊
說。諸經戒殺居首。謂設化以慈悲為先。此經婬戒
居首。謂真修以離欲為本。盖欲氣相濁。染污妙明。
欲心狂迷。易失正受。續生死喪真常。莫甚于此。故
須首戒。而為清淨第一明誨也。觀阿難起教。示遭
邪染。而厥初發心。先厭欲濁。至于三漸次中。一一
首徵。然後身心妙圓。獲大安隱。十信初心。由欲愛
乾枯。而慧性圓明。遂階等妙。諸世間人。由心不流
逸。澄瑩生明。漸乎六天。是故真修內攝。必先離欲
也。】


「是故阿難若不斷婬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冠註 此申釋帶婬修行者。以顯決定斷婬。方可
望菩提果也。先喻後法。如蒸砂下。以喻明帶婬修
行。枉勞功力也。汝以下。法合。謂以生死根修因。欲
得不生滅果。如蒸砂欲其成飯也。縱得妙悟皆是
婬根者。合上經百千劫。秪名熱砂。根本成婬。輪轉
[006-0091b]
三塗。必不能出。如來涅槃何路修證者。合上此非
飯本砂石成故。機者。如弩牙也。指婬根種。習謂種
習不除。觸境即動。此機一動。而身心隨動。故必斷
其種習。則身心二種婬根俱斷矣。若究竟而論。縱
使身心俱斷。能斷之性若存。則所斷緣影不忘。終
非了絕。猶係生死根本。必使藥病俱除。方是菩提
根本。既得其本。而圓極之果。可希冀矣。如我下。判
結邪正準繩也。盖因阿難恐末世邪法熾盛。而啟
請輔正摧邪之規則。故世尊說此四根本戒。以辨
定邪正。令末世聞法者。唯知如我所說。即佛正說。
若不如此說。而言婬行不礙者。便為魔說矣。】


「阿難又諸世界六道眾生第二決定清淨明誨。」


【冠註 此明殺戒持犯之利害也。此中所戒。非但
人畜。下至蠅蚋蛇蝎等。皆勿殺也。亦非但親殺。雖
食肉服衣。亦在所禁。又非但秪禁身口。雖心念。亦
當斷絕矣。負命索償。為生死緣故。其心不殺。則不
續也。三昧。塵勞等。俱見前。鬼神優劣。亦有多品。此
中三品。俱屬多品。中上品所攝。故曰。縱有多智禪
定現前。足見須以定慧帶殺心者。方墮斯類。若徒
殺者。報在地獄。此神道者。如世間血肉之神。大力
鬼。即天行羅剎。今人間尊奉。稱帝稱天者。多是
此類也。各各自謂成無上道者。妄自稱尊。以鬼道
惑人也。自言食肉得菩提路者。倡言食肉不礙佛
果也。五淨肉者。不見為我殺。不聞為我殺。不疑為
[006-0091c]
我殺。加自死鳥殘也。假名為肉者。神力所化。非真
生命也。柰何如來滅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者。可
見凡佛佛開許者。皆佛在時之權變。漸引慈化耳。
如今勸人且食日齋月齋相似。若有志希上乘者。
當務實行。不可以引權自欺也。縱得心開似三摩
地者。謂定慧得力。正受樂境。然食肉障重。似而非
實也。皆大羅剎者。現前花報也。必沉苦海者。將來
極苦果報也。相殺相吞等者。謂惡業俱生。酬償冤
對。解脫無期。何由出世。故當信此決定斷殺。是清
淨明誨也。】


「是故阿難若不斷殺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冠註 此明決定斷殺。方可望真解脫也。修禪欲
出生死。反乃行殺。墮生死中。譬諸塞耳避人。反乃
高聲。是欲隱彌露也。不蹋不拔。仁慈之至。猶及草
木。況食眾生肉耶。舊說。東方不無裘毳。西土不無
絲綿。各以多分言也。皮毛乳酪等。皆彼身一分之
物。故或服彼皮毛。食彼乳酪。皆為彼緣也。足不離
地者。劫初之人。體有飛光。足若躡雲。由食地肥啗
香稻故。其體堅重。而足不離地。身。謂血肉骨髓也。
身分。謂乳酪裘毳也。身心二塗不服食者。謂不惟
身不服食。而心亦不可有纖毫係念服食。故須二
塗併斷。方得真解脫也。如我下。判結邪正繩尺也。
盖因阿難恐末世邪法熾盛。而啟請輔正摧邪之
規則。故世尊說此四根本戒。以辨定邪正。使末世
[006-0092a]
聞法者。唯知如我此說。即佛正說。若不如我說。而
言食肉不礙菩提路者。便是魔說矣。】


「阿難又復世界六道眾生第三決定清淨明誨。」


【冠註 此示盜戒持犯之利害也。此之偷盜。非但
竊人財貨。凡言行詐偽詃惑恐動。乃至一念邀求
恭敬。希取利養者。皆為犯戒也。其心不偷者。謂忘
其利欲。而貪得之心一念不萌。方得斷生死根。若
偷心不除。生死必不能出也。必落邪道者。謂存心
回邪。取利委曲。言行不正。感墮邪類。精霛者。如山
精水怪。似仙非仙。似神非神。而具邪通者也。妖魅
者。出沒世間。妖氣魅人。或奪精氣。或盜財物者也。
邪人者。被魅所著。言行妖異。惑亂眾人者也。然此
皆指定慧力勝。偷心不除者。若徒偷行。感報不止
於此。故曰各各自謂成無上道。而不自知為邪魔
也。潛匿姦欺者。隱匿巳惡。詐稱得道知識。或作妖
言。或現妖通。恐彼愚朦。令其改心易志。不惜身財。
傾心奉之。故所過之處。其家耗散也。我教下。顯違
教害眾。其過甚深也。循方乞食者。方。即法也。所謂
分施眾生。衛護道力。無事畜藏。無所顧念。皆方法
也。乞食者。銷其高慢。捨其貪念。而成無上道也。不
自熟食。除其滯著也。且知身為倘寄。亦知世為旅
泊。此身一往矢不復來。豈可戀戀塵世。累積業因
乎。意謂。如此行持。方為佛子。云何賊人。毀佛遺則。
內懷竊志。外假僧儀。反以佛法。為獲利之具。廣行
[006-0092b]
裨販。造諸業因者。皆所謂之佛法乎。彼且是巳非
人。而反指出家具戒者。為小乘。而以巳所為者。妄
稱大乘。則是盲盲相引。必墮無間獄。寧有出期乎。
且我教世人。於我滅度後。欲修三摩地者。現世雖
未作盜業。誠恐生前有犯。亦當懺悔。故令於如來
像前。作燃燈燒指之微因。以償宿生負債。方許長
揖世間。永脫諸漏。果能行此。雖未頓悟無上覺路。
是人決定能信正法矣。若不行懺悔。縱成佛果。還
來人間。酬其宿債。如我曾于毗蘭邑王馬廐中。食
麥三月者。由我宿生詬罵比丘可食馬麥。故償此
報。且我偶出惡言。尚爾酬償。況宿生逋負。而可免
哉。是故。凡修出世因者。當信此第三盜戒。為決定
清淨明誨也。捨身微因。用償宿債者。謂先世竊他
外財。以資巳身。今世更捨巳身。以供上聖。方得翻
破無始盜業也。舊說。一切難捨。無過于身。難捨能
捨。則自餘貪愛。決能棄捨。故曰。是人于法巳決定
心。然若現前貪愛。居然不改。徒慕捨身。傷毀遺體。
則反增業苦。豈能明覺路。而決正法哉。裨。附也。販。
賣也。】


「是故阿難若不斷偷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冠註 此明決定斷盜。方許望真三昧也。先喻後
法。意謂。根本戒破。縱修定慧于千百劫。亦不能滋
長慧性。而圓滿菩提故。譬如水灌漏巵。塵劫難滿
也。衣鉢之餘分寸不畜者。斷貪心也。乞食餘分施
[006-0092c]
餓眾生者。斷慳心也。于大集會合掌禮眾者。斷我
慢也。有人捶詈同于稱讚者。斷嗔恚也。身心俱捨。
斷我法二執也。身肉骨血與眾生共者。轉貪嗔我
慢。成同體大悲也。不了義說者。如阿含經云。畜物
可以資身進道。及薩婆多論。許百物各可畜一。但
禁餘二。又布施不及身命等。迴為巳解以誤初學
者。謂巳不能奉行大乘。而反曲引權乘。以自誤誤
人也。果能戒根清淨。利心永斷。佛印是人得真三
昧矣。如我下準前。】


「阿難如是世界六道眾生第四決定清淨明誨。」


【冠註 此明妄語戒持犯之利害也。如是下。顯前
三戒清淨。猶懼此過。況三戒未持者乎。凡言行不
顧。為小妄語。妄自尊大。偽稱證果。為大妄語。若犯
此戒。縱前三戒圓成。而于禪定。亦不得清淨。貪其
利養。來巳尊勝。名愛魔。妄起邪見。謂巳齊聖。為見
魔。總是見思二惑未斷故。所謂下。釋成大妄語。得。
謂得道理。證。謂證果位也。須陀洹等曰果。阿羅漢
曰道。謂小乘果位。至羅漢而極。故曰道也。乘位者。
道果也。求世尊勝。要恭敬也。求彼禮懺。希供養也。
一顛迦。即一闡提也。多羅樹以刀斷。則不復活。喻
大妄語。永絕如來善種也。三苦海。即三途也。我滅
度下。正顯佛子決無妄語也。言我滅度後。勅諸菩
薩羅漢。于末法時。或現淨相。或現染相。為同事攝。
稱讚佛乘。令彼身心。修禪得定。終不許自稱是真
[006-0093a]
聖。泄佛密機。縱值初學。亦不輕言求彼欽仰。唯除
命終隱隱然遺言付法。令彼信受奉行耳。蓋住世
則不露密機。一露必不住世。此應真設化。一定規
則。如布袋和尚。永明禪師等。是也。若泄言仍住。則
是要求利養之邪人。人豈信之乎。我勅佛子。如是
行道。云何是人。惑亂眾生。成大妄語耶。是故。凡修
出世因者。當信此第四妄語戒。為決定清淨明誨
也。】


「是故阿難若不斷其大妄語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冠註 此明決定斷妄語。方許期正覺也。刻糞求
香者。喻粉飾形儀。喪亂心行。而欲與聖真。氣味相
通。必不得矣。我教下。牒前未得謂得未證謂證者。
而深責之也。直心道場。謂心無虗假。即是成道之
場。言我教比丘。于行住坐臥中。尚不容一念虗假。
云何自稱得上人法。是何異一介貧兒。妄號帝王。
自取誅身滅種而巳。且一國人王。尚不容妄稱尊
號。況世出世間無上法王。而欲妄竊其名位可乎。
若以此大妄語為因。欲求佛果。則求進反退。求正
反邪。求昇反墜。如以自口欲噬自臍。豈可及哉。必
欲成就無上知覺。須以直心直言。為因地行。而後
能圓成果地覺也。如我下。準前。始標三學。終止四
戒者。定慧巳備其中。所謂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故
不復明也。上人。指果位中人。唐邑尉劉幽求。謂桓
彥範。許敬暉曰。武三思尚存。公輩終無塟地。若不
[006-0093b]
圖。噬臍無及。】
楞嚴講錄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