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j0683 楞嚴經正脉疏-明-真鑑 (master)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二
京都西湖沙門 交光真鑑述


【△三顯見不滅。此示常義。分三。一會眾領悟更請。
又二。一敘述眾悟。又曲分三。一得悟安樂。】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聞佛示誨。身心泰然。」


【泰然者。從佛呵為非心。即起驚疑。及聞離塵斷滅。
轉更不安。所以然者。正以離識心外更不見心。今
蒙根中指出。宛然別有寂然不動。驚疑頓息。所以
安樂。
△二悔前迷執。】


「念無始來。失却本心。妄認緣塵分別影事。」


【見不動心方顯識為塵影。故悔迷真逐妄。
△三以
喻狀喜。】


「今日開悟。如失乳兒忽遇慈母。」


【背真執妄。如兒背母。慧命懸危。如失乳將死。今見
本心。如忽遇慈母。慧命復續如食乳而生。
△二通
別兩請。又二。一會眾通請。】


「合掌禮佛。願聞如來顯出身心真妄虗實現前生滅
與不生滅二發明性。」
[002-0215c]


【首句。謝前請後。心即指前見性。小乘雖知身是無
常。但一向迷見為眼。同身壞滅。今雖乍領。即是不
動之心。然迷混之久。實無智辯以自發明。此見如
何不與色身同滅。故求佛發明之。
△二匿王別請
此。以別除斷見。乃是旁兼。故科別請。然以王發起
者。有二意。一以就王之老相易示變遷。二以顯身
之無常。至貴不免問佛指根性。正意元為改權宗生滅之因。以立成佛真因地心。
何暇且破凡夫最淺斷滅之見。答權小鈍滯固可矜憐。凡外迷淪猶宜哀救。況喪本受輪。禍孽莫甚於斷
見。佛慈平等。故因此處可以警悟。乃兼與除之非正為也。此方名教多言。人死靈隨氣散。無復存者。是為
大惑。請沉玩於斯焉分為四科。一教前邪惑。】


「時波斯匿王。起立白佛。我昔未承諸佛誨敕。見迦旃
延毗羅胝子。咸言此身死後斷滅。名為涅槃。」


【迦旃延。此云剪髮。毗羅胝。此云不作。外道六師之
二。說道不同。皆以斷見為主。涅槃多義。而猶以不
生滅為要義。得涅槃者。一性恒常。遠離生滅。今反
以身死性即斷滅為涅槃。真邪說也。蓋匿王未聞
佛教。先受此惑矣。
△二教後仍疑。】


「我雖值佛。今猶孤疑。」


【狐乃疑獸。過水聽氷。必多反覆。人有疑者似之。此
亦示同。故云爾也。
△三願聞不滅。】


「云何發揮。證知此心不生滅地。」


【此心即指見性。求佛顯示。此性果不生滅。則宿疑
無不決了。
△四明眾心同。】


「今此大眾。諸有漏者。咸皆願聞。」
[002-0216a]


【據除斷見麤惑。則此有漏。似惟指於界內凡夫二
乘有學。若辨見性真常。則雖小乘四果別教三賢。
亦須普指。以彼自來未明見性是真常心故。
△二
如來徵顯不滅。分三。一顯身有變。又二。一略彰變
滅。又曲分三。一徵定必滅。】


「佛告大王。汝身現在。今復問汝。汝此肉身。為同金剛
常住不朽。為復變壞。世尊。我今此身。終從變滅。」


【其意可知。
△二徵定滅由。分為三。一怪問預知。】


「佛言大王。汝未曾滅。云何知滅。」


【△二略舉變相。】


「世尊。我此無常變壞之身。雖未曾滅。我觀現前。念念
遷謝。新新不住。如火成灰漸漸銷殞。」


【△三明知必滅。】


「殞亡不息。決知此身。當從滅盡。」


【因今遷謝而不住。知終必滅而後巳。何待死而後
知滅哉。只此數語。巳即可以警念無常。劇貪世務
者。寧不愓然。
△三印許其言。】


「佛言如是。」


【印其所說不謬。略彰雙滅巳竟。
△二詳敘變滅。分
三。一令較量老少。又二。一故問令敘。】


「大王。汝今生齡巳從衰老。顏貌何如童子之時。」


【前言總略。未盡精詳。今故舉老少之懸殊者。令其
相較。激引之而欲其詳敘也。
△二甚言不同。】


「世尊。我昔孩孺。膚腠潤澤。年至長成。血氣充滿。而今
[002-0216b]
頹齡。迫於衰耄。形色枯悴。精神昏昧。髮白面皺。逮將
不久。如何見比充盛之時。」


【佛問老少。王加長成。三時發明。以顯不同。耄者只
表老而昏忘。不必局定歲數。下枯悴釋衰。昏昧釋
耄。髮白面皺。又顯然可驗。其不久者也。老年者安
可恬不知懼。
△二令詳敘變狀。又二。一如來引問。】


「佛言大王。汝之形容。應不頓朽。」


【△二匿王具答。分二。一不覺漸至。】


「王言世尊。變化密移。我誠不覺。寒暑遷流。漸至於此。」


【密移不覺。莊生亦喻夜壑負舟。彼謂造化密移。豈
知行陰所遷。
△二徵釋推知。又二。一麤推且限十
年。】


「何以故。我年二十。雖號年少。顏貌巳老初十歲時。三
十之年。又衰二十。于今六十。又過于二。觀五十時。宛
然強壯。」


【任運不覺。作意推度。始得知之。此科時寬人雖可
覺。然亦豈知二十三十比前童年巳為衰老。是則
少者當亦可以警無常矣。
△二細推乃至剎那。】


「世尊。我見密移。雖此殂落。其間流易。且限十年。若復
令我微細思惟。其變寧惟一紀二紀。實惟年變。豈惟
年變。亦兼月化。何直月化。兼又日遷。沉思諦觀。剎那
剎那念念之間。不得停住。」


【此科推至極促之時。方是凡夫麤心所不覺者。尚
書。殂謂魂升於天。落謂魄歸於地。乃死之別名。今
[002-0216c]
經但以壯色日去為殂。老相日遷為落。紀者十二
年也。牒前寬數變其文耳。自年以至剎那。方是密
移之不覺者也。剎那至短。攝在念間。教中謂一念
具九十剎那。以利刃透九十紙為一念。凖分剎那。


△三乃總結必滅。】


「故知我身終從變滅。」


【此雖如來令其詳敘肉身念念遷謝之相。將欲顯
後見性全無遷謝。然亦可以為觀身無常之厭。然
權小厭之。取灰斷果。求變易身。乃其舊見。今令依
圓人見解。不離根中。頓領常性而巳。顯身有變巳
竟。
△二指見無變。分四科。一徵定不知。】


「佛告大王。汝見變化遷改不停。悟知汝滅。亦於滅時。
汝知身中有不滅耶。波斯匿王。合掌白佛。我實不知。」


【滅中不滅。正王所昧。使其早知。何由惑於斷見。

二許以指示。】


「佛言。我今示汝不生滅性。」


【△三引敘觀河。】


「大王。汝年幾時。見恒河水。王言。我生三歲。慈母携我。
謁耆婆天。經過此流。爾時即知是恒河水。」


【耆婆。此云長命。謁此天神。求長命也。
△四詳彰不
變。又二。一先彰所見不變。所見即恒河中水。欲因
所見之水不異。引顯能見之性不變耳。又分為三。
一躡前變滅。】


「佛言大王。如汝所說。二十之時。衰於十歲。乃至六十。
[002-0217a]
日月歲時。念念遷變。」


【△二令較所見。】


「則汝三歲見此河時。至年十三。其水云何。」


【△三直答不變。】


「王言。如三歲時。宛然無異。乃至于今年六十二。亦無
有異。」


【先彰所見不變巳竟。
△二次彰能見不變。能見即
根中見性。因所顯能。易於開悟耳。分三。一躡前身
變。】


「佛言。汝今自傷髮白面皺。其面必定皺於童年。」


【△二令較能見。】


「則汝今時。觀此恒河。與昔童時觀河之見。有童耄不。」


【△三直答不變。】


「王言不也世尊。」


【問約老而聰明不衰者。可說不變。然多有老眼昏
暗者。則何通之。答自是眼暗。非關見性。若但論眼。
則固有少而昏盲者。何待老來。且前指見科中。巳
有盲人矚暗之喻。彼許全見黑暗。亦無損於見體。
豈止昏華乎。當知。此中但是就匿王不病之眼。以
驗見性不變而巳。非說肉眼能不變也。豈可故取
病眼為難乎。指見不變一科巳竟。
△三正申二性。
以前通請中願聞生滅與不生滅二發明性。如來
巳引觀河。驗定至此。乃申二性。以結歸前之所請
也。又分二。一詳與區分。又二。一因皺以分變與不
[002-0217b]
變。】


「佛言大王。汝面雖皺。而此見精性未曾皺。皺者為變。
不皺非變。」


【△二因變以分滅與不滅。】


「變者受滅。彼不變者。元無生滅。云何於中。受汝生死。」


【匿王既因身之衰變。而預知身之必滅。何不因見
之不變而預知此見死後必不滅乎。可以深發省
悟矣。於中者。即於身中也。受生死者。與身同受生
滅也。言既不與身同變。必不與身同滅矣。往往宗
家謂。不離身中。即有不滅性體。正謂根中見聞等
性。非謂方寸之中臟腑之內別有性命。即同阿難
初執身內識心。
△二責留斷見。】


「而猶引彼末伽黎等。都言此身死後全滅。」


【末伽黎。此云不見道。等者等前請中二人。皆一類
斷見外道故。佛責與王請互舉之。如來徵顯不滅
一科巳竟。
△三王等極為喜慶。】


「王聞是言。信知身後捨生趣生。與諸大眾。踊躍歡喜。
得未曾有。」


【王本為除凡夫斷見之惑。示同就問。故此即惟就
王。結彼一類懷斷見者。方喜其有趣生之性而巳。
非普結會眾同有是喜也。以捨生趣生。正四相中
人相。權小喜此。是損非益也。問權小豈無喜乎。曰
必喜。離識心外。別有此本常之性。自此而修大定
成菩提。端有望矣。曰經家何故只就王結曰。王是
[002-0217c]
旁兼之問。意中惟就此機會。決了斷見而巳。斷見
既除。其意巳盡。何不結了。問為何不結會眾之喜。
曰此有二意。一者小悟之喜。不必重結。謂逐節開
悟之喜。此科之首。巳敘身心泰然等。若使再結。還
同前語。何用重繁。二者大悟之喜。須待後結。以心
未大開。餘疑未盡。阿難等方欲種種興問。何暇結
喜。直待三卷末方結云。各各自知。心徧十方。乃至
獲本妙心。常住不滅。禮佛合掌。得未曾有。始是普
會之喜也。顯見不滅巳竟。
△四顯見不失。此若據
其科名。亦足前常字之義。蓋上科約未來說。如云
盡未來際究竟不滅。此科約過去說。如云從無始
來本有不遺。既惟約於竪窮其屬常字無疑。若據
文中發明。體周萬法。量極虗空。亦可以當如來後
示周圓之義。又前文求示寂常心性。上二科巳答
寂常二字。此科廣大周圓。誠為心性。全體是答心
性二字。三釋俱通。宜細詳之。分二。一阿難因悟反
疑前語。】


「阿難。即從座起。禮佛合掌。長跪白佛。世尊。若此見聞
必不生滅。云何世尊名我等輩。遺失真性。顛倒行事。
願興慈悲。洗我塵垢。」


【上惟舉見。此復兼聞。足顯佛言隨便。其實四性六
精。俱攝見性之中矣。必不生滅。是起疑之端。在上
科中。文云。彼不變者。元無生滅。是也。遺失真性。顛
倒行事。正是所疑。却在不動科中。是彼全文。因後
[002-0218a]
疑前。非是疑佛。自語相違。但問佛既云不滅。以何
因緣。前說遺失。故佛下示。但因顛倒。而說遺失。非
因斷滅而說遺失。也可見非真遣失。故通章全示
顛倒不失之相。諸註但明顛倒。全忘不失。不知何
以銷阿難之疑。請詳今解。當自辯其得失。
△二如
來發明。因倒說失。此中舊註差錯。若不預以辯明。
非惟經之本旨終不顯彰。即今正解反似差錯矣。
註云。順垂為正。逆竪為倒。此言非是。且與後結合
處語相乖反。蓋為錯會首尾相換四字故。致差誤
至此。不知首尾相換。正明不失。非說顛倒。良以。臂
之正倒。元無一定。阿難與佛。俱惟順於世間。但取
臂之雖倒不失人所易明。心之雖倒不失人所難
曉。以易例難而巳。請觀今解。分二。一即臂倒無失
為喻。又三。一定臂之倒相。】


「即時如來。垂金色臂。輪手下指。示阿難言。汝今見我
母陀羅手。為正為倒。阿難言。世間眾生。以此為倒。而
我不知誰正誰倒。」


【母陀羅手。此云印手相好也。不知誰正誰倒者。正
以臂無一定倒正故。但順於世間。說此下垂為倒。


△二定臂之正相。】


「佛告阿難。若世間人。以此為倒。即世間人。將何為正。
阿難言。如來竪臂。兜羅綿手上指於空。則名為正。」


【佛意。亦以臂無一定正倒。既世人以此為倒。即依
之為倒。遂問世人以何為正。亦將依之以為正也。
[002-0218b]
但欲取喻不失而巳。非辯正倒之是非也。
△三明
顛倒非失。】


「佛即竪臂。告阿難言。若此顛倒。首尾相換。諸世間人。
一倍瞻視。」


【即竪臂者。即依上指為正也。若此顛倒首尾相換
者。此二句。正明顛倒無失。蓋佛上竪時。巳順世間
成正。却言若將此臂顛倒下垂。但是將上竪之首
換。為下垂之尾而巳。豈將此臂真遺失哉。末二句。
一者同也。倍者多也。如言心之顛倒不失。世人固
所難知。臂之顛倒不失。乃世人同見而無差異。多
見而非一人。蓋言明白易見。宜當就喻發悟也。且
與下合喻。全無乖反矣。
△二以心倒無失合喻。分
四。一據名略以合定。】


「則知。汝身與諸如來清淨法身比類發明。如來之身。
名正徧知。汝等之身。號性顛倒。」


【清淨法身者。即相即性。即有即空。現前三十二相。
即是法身。非比相宗最後佛身有為無漏。非比空
宗破相為妄報化非真。此之性宗。山河全露。萬相
皆如。說報化與法身異體者。當墮地獄。比類發明
者。即令依臂悟身心也。達心包萬法為正知。達萬
法皆心為徧知。如來達此。名正徧知。身如臂上指
非新得也。執色身包心為倒知。執心外有法為倒
見。凡小執此。號性顛倒。身如臂下垂非真失也。此
但略合。詳合更在下文。
△二徵顯身無正倒。】
[002-0218c]


「隨汝諦觀。汝身佛身。稱顛倒者。名字何處。號為顛倒。
于時阿難。與諸大眾。瞪瞢瞻佛。目睛不瞬。不知身心
顛倒所在。」


【此雖示身無倒相。亦見阿難等不明顛倒實義。意
謂凡物名相多不相離。故令循名而覓相。如以黑
為名者。若對白物。必歷然有黑相可見。與白者逈
別。今汝身既以顛倒為名。對我正徧之身。亦當歷
然有顛倒之相。與我正徧者逈別。而後可也。今隨
汝觀。顛倒果何在乎。由是眾等竟不得其倒正之
相。然所以不得者。斯名有三義甚深不同諸名。一
者不在當體義。蓋名雖在身。而義乃從心故也。二
者非可相見義。但可義求。非如有形之物可以相
取也。三者更不在心義。以顛倒但眾生執迷之見。
而心實不依之。以真成顛倒故。知此顛倒也。在心
尚不可得。在身豈可得見乎。下文方具示。令以義
求矣。
△三詳示正倒從心。分三。一標如來慈悲告
眾。】


「佛興慈悲。哀愍阿難及諸大眾。發海潮音。徧告同會。」


【愍其顛倒。尚不知其所在。何由而有發悟之期。應
不失時。名海潮音。以其瞪瞢瞻望適當可教之時
也。
△二引昔教以明正相。此科正合喻臂之上竪。
分三。一示為尋常之教。】


「諸善男子。我常說言。」


【佛所說法。皆到一切智地。而眾生隨類各解。如一
[002-0219a]
切唯心造。凡小解為業造。權教解為識造。圓頓直
了真心變現。今約深義。重明昔教也。
△二萬法惟
心所現。】


「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惟心所現。」


【色即十一色法。心即八識心法。諸緣即生心之四
緣。生色之二緣。心所使即五十一心所法。諸所緣
法。廣至善惡邪正世出世間一切事業因果法門
等。惟心者。惟眾生本具一真法界之心。亦即如來
藏心。乃變現萬法之實體。故曰惟心所現。此科重
一現字。見萬法即心也問前謂見性是黎耶體即如來藏心。又即萬法實體。
似為能現。今色心之心。既該八識。則黎耶巳為所現。而惟心之心。當另有純真之心。何得仍取如來藏心
以釋之。答前七等。但為所現。真心但為能現。而此黎耶。能所俱進。以對真心。降為所現。以對萬法。升為能
現。蓋與真心。本無二體。但惟帶妄而巳。故今斯文。任說真心。亦惟屬於示見不失。以眾生現量離此無別
可指。經中偏是此義。待至下科。當極明之

△三萬法常在心中。】


「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


【身即五根。心即八識及諸心所。其餘俱攝皆字之
中。不屬空有曰妙。遠離晦昧曰明。萬法實體曰真
精。具此諸義曰妙。心中所現物者。言妙心如海。而
萬法如海中之影。心包無外。而萬法皆在心中。此
科重一中字。見心包萬法也。合上科萬法即心。此
科心包萬法。即是心之正相恒不昧。此即正徧知
身。仍當補云。如我竪手等無有異。豈別有所得耶。
此意必有。但文略耳。引昔教以明正相竟。
△三責
遺認以明倒相。遺謂遺真。認謂認妄。責其但因遺
[002-0219b]
真認妄遂成顛倒耳。足知是迷顛倒非心顛倒也。
又分三。一怪責遺真認妄。】


「云何汝等。遺失本妙圓妙明心寶明妙性。認悟中迷。」


【前問意。何因緣故。說為遺失。此科即其因緣也。蓋
是遺真認妄。全不覺知。雖未遺失。義同遺失矣。本
妙二字。另說言。其不假修成。本來空有不覊。自在
解脫之意。下圓妙明心寶明妙性。二句相對。圓乃
通融流動。用之相也。寶乃清淨堅實。體之相也。故
依環師解。心之與性。體用互稱。心則從妙起明。圓
融照了。如鏡之光。性則即明而妙。凝然湛寂。如鏡
之體。此解甚好。心性單言。各兼體用。心性對舉。體
用暫分。因文立意而巳。非一定也。此正責其遺真。
末句責其認妄。悟即上二科。萬法即心。心包法外。
迷則敵體相番。謂法皆心外。心墮法中。認悟中迷
者。謂見雖迷執顛倒。而真心與萬法。實不曾依之。
果成顛倒。如人迷東為西。方實不轉。乃是於不顛
倒中。而妄計顛倒。故曰認悟中迷。
△二詳彰認遺
之相。上科但是標。下此科全以釋成。分二。一法說。
又二。一彰認妄之相。又曲分為四。一誤認器界。】


「晦昧為空。空晦暗中。結暗為色。」


【此科。即誤認山河諸法心外實有。正番萬法即心。
然此科及下科。圓師之註甚好。今全取之。晦昧為
空者。迷性明故。而成無明。由此無明。變成頑空。即
下經云。迷妄有虗空也。空晦暗中結暗為色者。所
[002-0219c]
變頑空。與能變無明。二法和合。變起四大。為山河
依報外色。即想澄成國土也。
△二誤認根身。】


「色雜妄想。想相為身。」


【此科。即妄認五蘊四大。為自身相也。圓師云。以四
大色。雜妄想心。變起眾生正報內色。想謂妄心。相
謂妄色。色心和合。五陰備矣。即知覺乃眾生也。

三誤認心性。】


「聚緣內搖。趣外奔逸。昏擾擾相。以為心性。」


【此科。即妄認緣塵分別為自心相。聚緣者。環師以
圓覺妄有緣氣於中積聚釋之。最是。但愚意與圭
峯所解不同。夫緣氣者。即精神魂魄等。潛住五臟
者。乃我執習氣之所妄成。於中者。於身中也。積聚
者。結為命根。繫於生死耳。蓋我執雖徹底虗無。而
積劫堅執。妄理相應。保之則生。斷之則死。所謂從
畢竟無成畢竟有矣。內搖者。如云有動乎中必搖
其精。現見勞慮太過者五臟隨病。此眾生所以多
不信身中本無性命也。趣外奔逸者。逐境緣慮也。
此二句。雖總言妄識。而聚緣二字。連持命根。似為
第八功能。內搖外奔。騰躍妄想。似為前六業用。昏
擾擾相者。聚緣迷執故昏。內搖外奔故擾。誤認此
昏擾者。以為靈用。而妄稱心性。問前謂見性是八
識實體。今復以聚緣為八識功能。得失何分哉。答
此識真妄和合。故見性取其一分真理。聚緣取其
一分妄情。凡言八識去後來先等者。皆以妄情言
[002-0220a]
耳。後倣此。
△四遂成顛倒。】


「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


【上二科。尚是顛倒之由。此科方成大顛倒矣。蓋心
反轉入身中。萬法俱包心外。正番心包萬法。所以
為顛倒也。嗚呼自非佛了義之教。誰不計其性命
在於身中萬法但為心外者乎。然命在身中。道教
計之特甚。法居心外。小乘在教猶然。正徧知覺。亦
甚深哉。
△二彰遺真之相。】


「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虗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


【心在身中。但惟顛倒之見妄執而巳。豈無邊大心
果。依其妄見。而轉入於身哉。正同迷東為西。而東
實不西也。故身及虗空。依舊在於心中。而大心依
舊。包於法外。但迷時不覺知耳。斯則不知二字。便
是顛倒。豈有實體可得哉。法說巳竟。
△二喻說。分
二。一喻遺真認妄。】


「譬如澄清百千大海棄之。惟認一浮漚體。」


【遺失包虗空大地之心而不認。如棄百千大海。但
認蕞爾身中有我之心。如認一漚。
△二喻以妄為
真。】


「目為全潮。窮盡瀛渤。」


【展轉倒執。乃謂身中方寸之心。能包虗空大地。如
說一漚全包大海。問此何異於一毛孔中包盡剎
海。答彼達諸法性全法界故。一毛稱性。即包無餘。
如說真摩尼珠價直一國。誠不虗矣。此不達諸法
[002-0220b]
實相。但將昏擾妄想。謬計身中。而又倒執能包虗
空大地。是尚無體可得。憑何廣包。如說水泡價直
一國。真大迷妄。安可同乎。詳彰認遺之相竟。
△三
深責迷倒之甚。】


「汝等即是迷中倍人。」


【遺大心而認浮想。如棄海認漚。巳為迷矣。又復執
浮想為大心。如說漚為海。更是加一倍迷矣。故曰
迷中倍人。詳示正倒從心巳竟。
△四結合前喻無
失。】


「如我垂手。等無差別。如來說為可憐愍者。」


【此方攝上。認妄遺真之倒執。而結歸前喻。但同下
垂之臂而巳。豈真有所遺失哉。法喻方不乖反。向
使上竪為倒。當云如我竪手。何得云垂手乎。詳之。
如來說為可愍者。如云。使其真巳遺失。似猶不足
深憫。今本無遺失。而常如遺失。似懷珠困窮。故親
友矜嘆而切責也。此中雙明雖顛倒而不失雖不
失而顛倒。知前義則不孤本有。知後義則不廢修
行。亦性修不礙之旨也前阿難聞呵非心。驚謂捨此更無。將同土木。如來安
慰。許以真心有體而巳。非正開示真心也。譬如許人以物後日方以與之。長水彼處即謂。開示真心。以許
為與。何有實惠哉。故此不失科中。正倒二相。方是開示真心之正文。而阿難到此。方知於緣塵外更有如
此廣大心體。而如來所許果爾非虗。請與前之許辭。對觀甚有味矣。可見通釋佛經能詳語脉為妙。不可
潦草錯會然此科。似顯心一周。而下六番搜其餘疑而

巳。顯見不失巳竟。
△五顯見無還。自上科觀之佛
之開示。可謂盡心吐露矣。特阿難未能極領。種種
[002-0220c]
疑之。故有下文諸科。向使於見性略有破意。是助
其疑矣。更肯領之乎。破妄見之言。足知其非是也。
此科還者去也。科名獨標去意。而文中具有來意。
顯無去來耳。按阿難前求兼足寂常二義。分四。一
阿難求決取捨。又四。一述聞法雖悟本心。】


「阿難。承佛悲救深誨。垂泣叉手。而白佛言。我雖承佛
如是妙音悟妙明心元所圓滿常住心地。」


【悲救者。救其顛倒受淪也。深誨者。誨其極領正徧
知也。感佛深慈。故至垂泣矣。觀雖之一字。便是尚
有所疑。而未能極領之意也。末二句。述前三科。包
括虗空曰圓。周徧萬法曰滿。此即述上不失科意。
常即不滅。住即不動。更述上之二科耳。
△二明不
捨悟法緣心。】


「而我悟佛現說法音。現心緣心。𠃔所瞻仰。」


【此述承教悟道而全歸功於聽法緣慮之心也。阿
難多聞重法之人。於此一種緣法領悟之心。更所
難捨。意云。別種緣心或可捨擲。今我悟佛所說法
時。現用緣心。承聽領納。方倚用之。豈可遽捨乎。

三明未敢認取本心。】


「徒獲此心。未敢認為本元心地。」


【此心。即指上所說妙明心體也。正因不捨悟法緣
心故言徒獲。圓滿常住真心。反不敢認為本元心
地。以認此須當捨彼。今既不忍捨彼緣心。故亦不
敢認取於此。又若捨此緣法之心。却後將何承領
[002-0221a]
佛法。縱不惜此緣心。而獨不重於佛法乎。此與下
文云何得知是我真性。一類反疑真心之意。舊將
此心指於緣心。殊無意味。良以。彼尚堅執不捨。何
又不敢認乎。
△四願如來與決取捨。】


「願佛哀愍。宣示圓音。拔我疑根。歸無上道。」


【圓音有三不可思議。一者殊方異類皆同本音。二
者大小淺深隨解皆益。三者有緣隔遠皆同目前。
疑根者。緣心真心。兩持不決。根心難拔。故求佛拔
之。無上道。即阿耨菩提。如人惑於岐路。導師指之。
方可決一而歸。
△二如來破顯二心。破謂破緣心。
顯謂顯見性也。分二。一破緣心有還。又分三。一先
破所緣之法。即現說法音也。不捨緣心深故。既全
為於重法故。須破法非真。而緣心自捨矣。分三。一
法說。】


「佛告阿難。汝等尚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非得法性。」


【緣心之緣攀緣也。法緣之緣塵緣也。以法音即聲
塵攝。故亦非真。若落紙墨。更是色塵。末句正出非
真之故。法性者真理也。圓師云。教詮真理。理是眾
生之心。故知妙明心地。方是真理。豈可即執聲教
為真理哉。
△二喻說。又分二。一因法觀心喻。】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


【上人字喻說法者。下二人字。喻聽法者。指喻於法。
月喻聽法者之自心。標指示月喻說法顯心。因指
當應看月喻聞教自合觀心耳。
△二執法忘心喻。
[002-0221b]
又為二。一正舉執忘。】


「若復觀指。以為月體。」


【喻但惟執佛聲教不解反觀自心者也。
△二雙出
二過。就分二。一併法俱失過。】


「此人豈惟亡失月輪。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標指。為
明月故。」


【合法當云。此人豈惟不達自心。亦復不知教意。何
以故。以他聲教。為巳自心。自他不分。安知教意耶。


△二兼迷法相過。】


「豈惟亡指。亦復不識明之與暗。何以故。即以指體為
月明性。明暗二性無所了故。」


【合法當云。此人豈惟不知教意。兼亦不了教心體
相。何以故。教以聲塵為體。以自無覺照為相。心以
靈知為體。以本有覺照為相。斯人即以無照之塵。
為有照之心。有照無照。二不別故。對詳法喻。歷歷
可見。
△三結定。】


「汝亦如是。」


【言汝之迷心迷教。及迷教心體相。亦如亡月亡指
及亡明暗者。無以異也。先破所緣之法巳竟。
△二
正破能緣之心。揀前先破。方拔不捨緣心之根柢。
非正破緣心故也。分三。一正破緣聲之心。揀後緣
色等。俱為兼帶。以但因不捨緣佛聲教之心而起
破也。又二一縱言離聲當有。】


「若以分別我說法音。為汝心者。此心自應離分別音
[002-0221c]
有分別性。」


【分別法音。乃取能分別者為巳真心。即不捨緣心
也。此心下縱之。令離聲塵更覓分別之自性耳。

二喻明離聲無性。又分二。一舉喻。又二一正以客
喻。】


「譬如有客。寄宿旅亭。暫止便去。終不常住。」


【前佛但以客喻身境。予謂兼喻緣身境之心。此佛
以客正喻緣心。
△二反以主顯。】


「而掌亭人。都無所去。名為亭主。」


【此雖但以反顯緣心非主。而實即以見性為主人
也。
△二法合。又二。一先合主喻。】


「此亦如是。若真汝心。則無所去。」


【言當如亭主也。
△二後合客喻。】


「云何離聲。無分別性。」


【離聲無性者。言何但如客之暫止便去耶。正破緣
聲之心巳竟。
△二兼破緣色之心。】


「斯則豈惟聲分別心。分別我容。離諸色相。無分別性。」


【聲分別心者。聲上分別心也。離色無性。與離聲無
性。一例可知。
△三廣至緣法之心。】


「如是乃至分別都無。非色非空。拘舍離等昧為冥諦。
離諸法緣。無分別性。」


【如是乃至者。例上聲色二塵。中間超過香味觸并
法處所攝。半分生塵。留彼半分滅塵。結為冥諦耳。
分別都無者。前之五塵。及法處生塵。皆不行分別。
[002-0222a]
所謂內守幽閑也。非色非空者。如八定後三所緣。
即離前四所緣一切色等故非色。復離空無邊處
所緣無邊虗空故非空。蓋自識無邊處。乃至非非
想處所緣。皆是此境。即法處滅塵耳。拘舍離。華言
未詳。即末伽黎。連此三字。方成一名。乃其母名。亦
連母為名之例也。昧者不達而妄立也。冥者冥然
莫辨。諦者妄稱真實耳。蓋外道立二十五諦。首號
冥諦。彼謂冥初生覺。是萬法之元始。尊為極則之
理。今非色非空。正齊此見矣。末二句諸字助語。與
前離諸色相一樣。意謂縱使心之分別都無。亦但
離於麤分別耳。微細流注。固所未覺。縱使境之色
空都盡。亦但離於麤境耳。滅塵影事。固不能離。若
離諸法塵之緣。即無分別之性。與上之離聲色而
無性者。一類無別也。正破能緣之心巳竟。
△三結
指此心有還。】


「則汝心性。各有所還。云何為主。」


【總承上六處緣心。各隨本塵而生。亦隨本塵而滅。
如影隨人。元隨何人。而來者。亦即還隱何人而去。
故云有還。云何為主者。言但是暫止便去之客。何
以為無去無來常住之主人乎。破緣心有還一科
巳竟。
△二顯本心無還。此中專顯真心無去無來
常住為主。大異緣慮客心暫止便去。所以令阿難
決定捨客而取主人翁矣。分二。一阿難求示無還。】


「阿難言。若我心性。各有所還。則如來說妙明元心云
[002-0222b]
何無還。惟垂哀愍。為我宣說。」


【△二如來詳與顯示。又分為四。一指喻見精切真。】


「佛告阿難。且汝見我見精明元。此見雖非妙精明心。
如第二月非是月影。」


【且汝見我見精明元者。言汝見我之時。即此能見
之體。靈明之用。出自本元也。此乃稱舉其名下方
喻其切真矣。雖非妙精明者。微露帶妄之意也。以
此心既為六精之一。而又在處明了不昧。固巳現
具精明之體。特以二種顛倒見妄未除。故言雖非
妙精明也。蓋表其巳具精明。而但欠於妙耳。然觀
雖之一字。亦暫以抑之。而喻中隨即揚其切真。如
第二月非是月影者。蓋月有三相。第一是天上淨
月。第二是人以手揑目望月。遂成二輪。取其揑出
者。為第二月。第三是水中月影。意以第一月。喻純
真之心。第二月喻見精明元。第三月喻緣塵分別。
今言見精如第二月者。明其雖非即真。而實與真
心非有異體。但帶無明。除之即真。亦如二月非與
真月有虗實之差懸遠之隔。但多一揑。放之即淨
矣。非是月影者。明其非同緣塵之心。但是前塵之
影。乃如水中月。其與真月。上下懸隔。虗實不倫矣。
意欲令人決定捨於第三月。而決定認取第二月。
則第一月不遠即在矣問何不即指純真之心。而乃用此曲示。費此申明乎。
答前言待下科而極明者。正此處也。蓋究竟離妄。純真之心。惟佛乃具。等覺尚帶生相無明。何況地前諸
位。乃至五住凡夫。現前何有純真之心。然而真雖不純。體終不變。如金在鑛。離鑛無金。特鑛有真偽。非金
[002-0222c]
師莫能辨識耳。故佛直指根性為心。如指鑛說金。金即在鑛。非離鑛外而別有金也。此處秪因其無明未
剖。尚有歡於妙之一字。故佛略抑揚之。意在表其切真耳。非如緣塵呵其非心無體也。諸註。於此發妄。太
過如輕。加緣塵之名。將濫同於三月。強索有還之處。似公抗於佛言。縱有理據。殊妨領悟徒引人之猶豫。
不敢直認見性為心。其失非小。不知眾生現量離此根中之性別無可指。故諸祖指示。率多取於六根門
頭者。奉佛密旨也。行人時中。但請認取此性。萬無一失。譬如收買金鑛者。時下雖非精金。真金終不外鑛
而得。使其棄鑛求金。非惟并金亦棄。將必惑於鍮石。而真金終不可見矣。豈不大可惜哉

△二
許示無還之旨。】


「汝應諦聽。今當示汝無所還地。」


【即見精明元無還也。
△三備彰八相皆還。舊將八
還辯見。對前七處徵心。予前巳辯。七徵固是潦草
之言。而又獨以此八還為辨見。仍以對前七徵。尤
為孟浪之語。前後十番。皆示見性。而獨指八還。餘
皆辯於何法乎。且前七處。乃七大科。豈與此一科
為對耶。今總改之云。七處破心十番顯見。則非惟
法數相稱。而心妄見真之旨。亦攸分矣。又復分為
三科一具列八相。】


「阿難。此大講堂。洞開東方。日輪升天。則有明耀。中夜
黑月雲霧晦瞑。則復昏暗。戶牖之隙。則復見通。墻宇
之間。則復觀壅。分別之處。則復見緣。頑虗之中。徧是
空性。鬱𡋯之象。則紆昏塵。澄霽歛氛。又觀清淨。」


【此八種。俱是色塵。俱是眼家所對之境。俱各有體
有相。如日輪是體明耀是相。夜晦是體。昏暗是相。
乃至戶牖墻宇分別空性昏塵澄霽俱是體。通壅
緣虗鬱淨俱是相。此八塵作四對意各取其相之
[002-0223a]
相反為對也。謂明暗乃至鬱淨相反。惟空虗塵鬱
體相顛倒。下文還處自見。分別即前塵分別。指種
種諸物。而言如松棘鵠烏雜在之處也。緣指種種
異相。而言如直曲白玄差異之相也。下頑虗則是
全無諸物之處。徧是空性者。逈然惟見一空相而
巳。蓋緣是異色。空是同色。同異相反。生成對偶。且
經後文。虗空為同。世界為異。即其證矣。舊註乃以
分別作分別之心。則下緣字與上何別。而又如何
見之。且下虗空與何為對。蓋八種俱取塵相有還。
對顯見性不與塵而俱還。離塵別有全性。所以異
前大科中緣心與塵俱還離塵無性也。何必此中
又加分別之心乎。字同意別。善須辯之。
△二各還
本因。又二。一許還本因。】


「阿難。汝咸看此諸變化相。吾今各還本所因處。」


【諸變化相。即上八種相。本所因處。即上八種體。

二徵起詳釋。又分為二。一釋成一相。】


「云何本因。阿難。此諸變化。明還日輪。何以故。無日不
明。明因屬日。是故還日。」


【是故還日者。如云隨日輪而俱來者亦與日輪而
俱去也。
△二以類俱成。】


「暗還黑月。通還戶牖。壅還墻宇。緣還分別。頑虗還空。
鬱𡋯還塵。清明還霽。」


【此中觀虗之還空鬱之還塵。足驗前之體相顛倒。
其餘例日可知。各還本因巳竟。
△三更明該盡。】
[002-0223b]


「則諸世間一切所有。不出斯類。」


【亦惟取於眼家所對色相而巳。備彰八相皆還巳
竟。
△四獨顯見性無還。】


「汝見八種見精明性。當欲誰還。何以故。若還於明。則
不明時。無復見暗。雖明暗等種種差別。見無差別。」


【見亦言八種者。由前列八相時。一一相中。皆須對
於見性。若無見性。憑誰取相乎。故見亦隨相而言
八種矣。當欲誰還者。言見性於此八相之中。畢竟
與何相而俱還乎。此方難問下乃徵釋。明其實無
還也。蓋與一相俱還者。諸相復將何見。今諸相任
遷。一一皆見。足知八塵於見性之中。自相往來自
相凌奪。而此見體朗然常住不動不遷。豈同前來
緣塵之心與塵俱還乎。如來破顯二心巳竟。
△三
承前判決取捨。】


「諸可還者。自然非汝。不汝還者。非汝而誰。」


【諸可還者。總述前聲色等六種緣心皆與塵而俱
還者也。自然非汝者。言其既皆屬塵。自不屬汝。決
定汝當棄捨。而不須執悋矣。不汝還者。總述後八
種見精不與塵而俱還者也。非汝而誰者。言既不
屬塵。自屬汝之本心。決定汝當認取。而不可猶豫
矣。
△四結嘆自迷淪溺。】


「則知汝心本妙明淨。汝自迷悶。喪本受輪。於生死中。
常被漂溺。是故如來名可憐愍。」


【心即見性。本字總貫妙淨明之三字。是本有現具。
[002-0223c]
不從修得之意。不為諸塵所遷。而緣心不能超勝
曰本妙。不為諸塵所蔽。而緣心不能障礙曰本明。
不為諸塵所染。而緣心不能疑混曰本淨。迷悶者
執悋緣心也。喪本者。反疑棄於本妙明淨也。受輪
漂溺。皆其自取。所以可愍也。顯見無還巳竟。
△六
顯見不雜。此一大科。舊註似全不知。問處何疑。答
處何釋。總成錯解。故不勝其辯正。但請詳究今解。
當自覺是非顯然不難辯矣。又分為二科。一阿難
以物見混雜疑自性。】


「阿難言。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此疑。蓋謂承佛上示。雖知此見不與諸相俱還。而
實常與水陸空行等物。混雜無分。今於諸物之中。
將辯何者是我見性。何者是物相乎。言其不可分
析也。由此問意詳下答意自然應合分明。只重我
字。不重真字。故吳興之解非是。
△二如來以物見
分明顯自性。分四一先列能所。欲與揀擇分析。先
須列下能見之性與所見之物。然後乃可於中擇
而分之也。就分為二。一列能見之性。又分為二。一
聖眾見。又曲分三。一聲聞見。】


「佛告阿難。吾今問汝。今汝未得無漏清淨。承佛神力。
見於初禪。得無障礙。而阿那律。見閻浮提。如觀掌中
菴摩羅果。」


【阿難方證初果。故云未得無漏。天眼亦未遠見故。
仗佛神力。方見初禪。按初禪但能見一四天下耳。
[002-0224a]
阿那律。此云無滅。昔因其施供。受福不滅。是佛從
弟。晝眠被訶。精進失目。遂證四果。得天眼。見大千
如觀掌果。今云閻浮提。豈反劣於初果。恐是娑婆
界三字。而筆受者誤也。且四見從狹向寬。其序可
詳。菴摩羅。此云難分別。桃柰相疑。生熟難分。此方
所無也。
△二菩薩見。】


「諸菩薩等。見百千界。」


【一大千為界。菩薩所見。累至百千。其實地上更多。
雖亦至廣。總皆有限。
△三如來見。】


「十方如來。窮盡微塵清淨國土。無所不矚。」


【窮盡則無限量。數如微塵。則不可數。佛眼所觀淨
穢皆同。清淨聖眾見巳竟。
△二凡品見。】


「眾生洞視。不過分寸。」


【不過分寸。有二意。一者對勝說劣意。自諸聖極於
如來。較至眾生。縱窮其量。亦不過分寸而巳。二收
盡含生意。上既齊於如來。下必齊於蜎蝡。故廣至
窮盡國士。狹至不過分寸也。蓋言見量雖殊。均為
能見之性而巳。列能見之性巳竟。
△二列所見之
物。】


「阿難。且吾與汝。觀四天王所住宮殿。中間徧覽水陸
空行。雖有昏明種種形像。無非前塵分別留礙。」


【此則獨約阿難所親見者。欲其自審擇也。四天王
即居須彌四面東持國。南增長。西廣目。北多聞住山腰而齊日月
四萬二千由旬之高。曰水曰陸曰空行。舉此三處。
[002-0224b]
即上自四天下。至大地一切物相所在之處。前塵
者。目前諸塵。遇住不過曰留。障隔不通曰礙。謂留
礙於視耳。先列能所巳竟。
△二就中揀擇。又二。一
先令自擇。】


「汝應於此分別自他。」


【於此者。即於能見所見之中也。自即見性。他即諸
物。先令自擇者。欲其隨教自審。庶得真知耳。
△二
次與代擇。】


「今吾將汝。擇於見中。誰是我體。誰為物相。」


【代擇者。知其自不能分。令其假佛智辯。轉得分明
耳。將汝者。將阿難之見也。擇於見中者。擇於佛之
見中也。體即見體也。就中揀擇竟。
△三物見分明
又四。一正言物不是見。】


「阿難。極汝見源。從日月宮。是物非汝。至七金山。周徧
諦觀。雖種種光。亦物非汝。漸漸更觀。雲騰鳥飛。風動
塵起。樹木山川。草芥人畜。咸物非汝。」


【極盡也見源即眼根也。如云盡汝眼力也。日月宮
最上物相也。七金山等。居中物相也。須彌外七重
圍之一持雙。二持軸。三擔木。四善見五馬耳六象鼻。七魚嘴皆以純金為體。
此中光明最多。故言種種也。漸漸下最下物相也。
雲騰鳥飛。自金山視之。亦居最下。汝字對物。即見
性也。三番言物非汝故。此科是正言物不是見也。


△二正言見不是物。】


「阿難。是諸近遠諸有物性。雖復差殊。同汝見精清淨
[002-0224c]
所矚。則諸物類。自有差別。見性無殊。此精妙明。誠汝
見性。」


【上科。徧言物皆非見。此科。仍於諸物之中。擇出見
性。顯然非物故此科是正言見不是物也。然分擇
之法。亦惟約於有無差殊而揀別耳。蓋諸物羅列
於見性之中者。千態萬狀。是有差殊。見性徧見於
諸物之上者。朗然一照。是無差殊。然此無差殊之
體。何甞混雜於有差殊之物相乎。故結言。誠汝見
性。而不是物也。
△三反辯見不是物。上二科。巳將
物象見性分析明白。自此科與下科。乃反其辭而
辯之。以番顯前二科令其增明而巳。此科番顯前
見不是物之科。承上意云。物有殊而見無殊。足知
見不是物矣。由是即番轉云。若見是物則汝云云
其語意自見矣。舊因此意不明。以致管見。疑其不
接別有闕文。真以訛傳訛也。又二。一辯定非物。分
二。一先用轉難破其可見。又三。一是物必成可見。】


「若見是物。則汝亦可見吾之見。」


【此科番上科云。若我無殊之見性。見於差別物時。
此見即是彼物。則見性當成可見。故汝亦可見吾
之見。何以故。見既是物。當成差別之相。豈不歷然
可見乎。理實不然。亦暫縱以顯其謬耳。
△二可見
必依同見。】


「若同見者。名為見吾。」


【文因難省。故此二句。別為一科。意云。見吾之見。實
[002-0225a]
無迹之可憑。若取於彼我同見物時。即彼同見之
物。遂謂見吾之見耶。
△三難其當見不見。】


「吾不見時。何不見吾不見之處。」


【言吾觀物實無一定。有時縱目取相則見物。有時
收視離相則不見。汝若當吾見物之時。依彼同見
之物。謬言見吾之見。若當吾收視離相。不見物時。
何不并吾不見之體亦見之。而指其所在耶。意明
不見之時。既不能見。同見之時。亦豈真能見哉。不
過謬執而巳。先用轉難破其可見巳竟。
△二躡開
兩途俱證非物。躡上不見之處。而開或見或不見
之兩途。俱反證於見性之非物耳。此科本旨。極為
簡妙。而文稍隱略。從古註家。展轉支離釋之。本意
越晦。如五重結歸存三隱二枉費工巧。悉皆非是。
請詳今解。當或失笑。就此分為二科。一以可見證
成。】


「若見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


【若見不見者。言汝若執言我巳見汝不見之處矣。
自然者。不待費力也。彼不見之相。即差別諸物也。
蓋正當不見之時。是性是我不見之體。諸物是彼
不見之相。自然非彼不見之相者。言我見既巳離
物。汝又見我自體。此則不消費力辯之。我見自然
非彼不見之物相矣。何以故。巳離物而又另見。豈
尚混為物乎此處經文。人成錯解者。正因此科非彼不見之相一句所誤。今雙約見物
時與不見物時。而更重申之。蓋正當見物之時。見性為我能見之體。諸物是彼所見之相。及至不見物時。
[002-0225b]
則見性為我能不見之體。諸物是彼所不見之相。故今言非彼不見之相者。非彼所不見之相也。蓋指諸
物而言。即是非物二字。連上自然二字。即同下文自然非物之句。故我科言可見與不可見二途俱證成
非物而巳

△二以不見證成。】


「若不見吾不見之地。自然非物。」


【此比上科。更容易言。當我不見之時。汝若不能見
我之見體。此更不消費力辯之。自然我見非物矣。
何以故。可見尚然非物。而況不可得見。豈猶同於
物相乎。是知二科本來簡捷如此。智者詳之。辯定
非物巳竟。
△二結成自性。】


「云何非汝。」


【承上。言既不可見。而又展轉皆非是物。云何非汝
之自性乎。反辯見不是物巳竟。
△四反辯物不是
見。番前正言物不見見科也。分二。一物混例成人
混。】


「又則汝今見物之時。汝既見物。物亦見汝。體性紛雜。
則汝與我。并諸世間。不成安立。」


【此處稍為隱略。故舊亦無所歸屬。當於見物之時
下補一句云。若物是見。則明白矣。科言物混者。有
情無情不可分也。人混者。汝見我見不可辯也。物
雖可以總該。今與人相例。且屬無情。意云。汝今徧
見差別物時。若彼諸物。即皆是見。汝見物時。物亦
即當見汝。有情無情之體性。紛亂混雜。無復情器
之分。是物混也。末三句。遂例云。有情無情。尚不可
分。有情與有情益不可辯。是故。汝見我時。反成我
[002-0225c]
見於汝。世間諸人無不皆然。壞世間彼我之相。莫
能安立矣。亦是暫縱。理所必無。正義全在下科番
顯。
△二人分例成物分。】


「阿難。若汝見時。是汝非我。見性周徧。非汝而誰。」


【此科是轉顯正義。言汝見我時。若一定。只是汝見
而非我見。彼我分明。曾無壞亂。是人分也。末二句。
遂例云。有情與有情。尚不混濫。則汝見性雖周徧
一切諸物。有情無情。判然逈別。何至混成諸物而
非汝之自性耶。
△四責疑自性。】


「云何自疑汝之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實。」


【自疑真性者。本是自性。而疑混於物也。性汝不真。
取我求實者。言真性在汝。自不信其為真。而取吾
言。以求其實。迷之甚也。顯見不雜巳竟。
△七顯見
無礙。無還不雜二科。巳示其必為自性。而不雜科
中。兼明體之周遍。遂復疑之。以為真性。當有定體。
何無一定周徧真我。應得自在。何乃動被物礙。佛
釋斯疑。故有此科無礙之示也。分二。一阿難疑見
不定而有礙。又三。一躡上疑端。】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性。必我非餘。」


【此處文亦闕略。若此。見性下補一句云。本來周徧。
則真性真我二種。疑端方全。且與下文。相叫應矣。


△二雙舉兩見。】


「我與如來。觀四天王勝藏寶殿。居日月宮。此見周圓。
徧娑婆國。退歸精舍。秪見伽藍。清心戶堂。但瞻簷廡。」
[002-0226a]


【勝藏寶殿者。天王殿中。眾寶俱在。故稱勝藏。日月
宮。皆摩尼寶成。宮殿臺池。天人充滿。日宮雖火摩
尼成。而亦清涼同月。但光勝下注成熱耳請試火鏡光注
成燒體實不熱則可知矣阿難隨佛或時居之。孤山謂。初天惟

見一四天下。言徧娑婆國。即指一小剎而言。非大
千也。伽藍。此云園。此且舉其徧與不徧兩種見量。
下方怪問而擬度也。
△三陳疑以請。分三。一怪問
不定。】


「世尊。此見如是。其體本來周徧一界。今在室中。唯滿
一室。」


【意疑既云周徧即當常徧。今在天本徧一界。在室
何唯一室。而若此大小之不定乎。
△二擬度由礙。】


「為復此見縮大為小。為當墻宇夾令斷絕。」


【承上不定。而隨情妄擬。兩楹不決。言我一界之見
忽遷。而但滿一室者。為是此見內室所局縮大為
小耶。為是因墻所隔夾之令斷耶。是必為室墻所
礙而致然耳。縮雖見體自縮。亦須因局乃爾。如過
卑門。身前鞠脊。是亦由礙也。此固常情計度。必不
越此兩楹。然亦安之。而不知疑。阿難代為問辯。凡
我究心之人。由此問端。而研佛答處。將必大有啟
悟者矣。切須珍重。
△三總結疑請。】


「我今不知斯義所在。願垂弘慈。為我敷演。」


【斯義即大小縮斷所在猶言定在也。言於四義定
在何義求佛與決也。
△二如來各出其由而教之。
[002-0226b]
分二。一總示大略。】


「佛告阿難。一切世間大小內外諸所事業。各屬前塵。
不應說言見有舒縮。」


【諸所事業。該餘方圓上下等類。前塵。即天宮精舍
諸物等類也。明不定但由於物耳。舒縮意該斷續。
若言縮斷。則意完矣。意明見本不因礙而有縮有
斷。則見體畢竟非物之能礙。而眾生妄見其有大
小之遷者。別有元由。而實不自知也。元由在下諸
科。
△二詳與釋教。釋謂出其元由。教謂授以解脫
方法。分二。一喻塵教忘。此科以喻明塵。即所以出
其不定由塵。而教其忘塵。即解脫矣。又二。一明不
定由塵。又二。一示二皆無定。二謂安與不定。又三。
一略舉一喻。】


「譬如方器中見方空。」


【喻一界見大也。方圓本以互顯。今舉一可以類知
矣。
△二開途兩問。】


「吾復問汝。此方器中。所見方空。為復定方。為不定方。」


【喻法中一界之見。為復定大。為不定大。
△三兩義
俱非。】


「若定方者。別安圓器。空應不圓。若不定者。在方器中。
應無方空。」


【法中。若定大者。入室見應不小。若不定者。在界應
不周徧。意明界室等塵若存則定與不定二義皆
不可定。謂其有定有不定。皆非是矣。
△二示義性
[002-0226c]
無在。】


「汝言不知斯義所在。義性如是。云何為在。」


【言諸塵不除。則義性本無定與不定。何得必欲求
其定在乎。示不定由塵巳竟。
△二教忘塵自徧。】


「阿難。若復欲令入無方圓。但除器方。空體無方。不應
說言更除虗空方相所在。」


【雙標方圓。而下惟論方者。語略而意必兼也。法中
云。欲令入無大小。但忘界室。不應說言更除見性
大小之相。何以故。見性本無大小。大小但由於塵。
塵忘而大小泯矣。見性更何所除乎。亦猶虗空本
無方圓。方圓但由於器。器除而方圓泯矣。虗空更
何所除乎。然忘塵功夫。在起行因中。但是觀想。亦
惟達界室本空。頓息執持。非更想空。縱觀純熟。心
地豁然。泯身空廓。不見界室。始是似無礙非真也。
然此處最難透過。若取著之。以為極致。墮一色邊。
不復更開矣。直待觀行功極。色陰消盡。十方洞開。
無復幽暗。身界內外。影相方明。如見掌果。方是真
無礙也。此即入位果中至此。即大小等惑。永不起
矣。然亦但是體無礙。非用無礙。大用無礙。更在下
科。又當知。此之忘塵。與後耳根圓通中入流忘所。
塵異功齊。喻塵教忘巳竟。
△二斥謬教轉分二。一
顯謬出由。又二。一以反難顯謬。】


「若如汝問。入室之時。縮見令小。仰觀日時。汝豈挽見。
齊於日面。若築墻宇。能夾見斷。穿為小竇。寧無續跡。
[002-0227a]
是義不然。」


【令覺觀日之時。豈是用力挽見舒於日邊。若覺觀
日非舒。自知入室非縮矣。又令察穿竇時。豈是續
見宛有續迹。若覺穿無續迹。自知夾無斷痕矣。

二出成礙之由。】


「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迷巳為物。失於本心。為物所轉。
故於是中。觀大觀小。」


【此迷四重。一迷物。二失心。三被轉。四成礙。意明見
本不可礙而物本不能礙。然眾生畢竟成礙者。非
由物礙而有縮有斷。但由無始不達萬物皆巳。而
迷巳為物。遂失萬物一體之本心。物既不屬於自
心。則非惟不隨心轉。而反以轉心。是故動為物礙。
而觀大觀小。皆無自由分也。四重可別。是知物本
是心。迷之為物則礙心。亦如冰本是水結之為冰
則礙水。可見成礙之由。正在自迷。而為物轉耳。豈
由縮斷而然乎。問觀小是為物轉。觀大何亦爾耶。
答如見一界。則局一界。正為界轉。豈能通於界外
及轉界於室中乎。同是物轉無疑矣。顯謬出由竟。


△二教以轉物。又二。一標轉物同佛。】


「若能轉物。則同如來。」


【此且略翻第四成礙。以作下科總標之辭。轉物者
即以小攝大。以大入小。小中現大。大中現小等。諸
玄門妙用也。蓋十玄門。惟佛究竟故。能此即同如
來矣。其惟直顯無障礙之大用。下二科方乃四重
[002-0227b]
詳番。
△二明自在無礙。又分為二。一體自在。】


「身心圓明。不動道場。」


【迷時。身則蕞爾。彌封滯殻。心則闇然。逐境偏局。所
以被轉成礙。今則萬物一體。圓而不偏。達物皆巳。
明而不昧。身若虗空。心安如海。萬物皆在身心之
中。何物能遷動於身心。故曰不動道場。蓋身心即
法界之道場矣。此即番前三重明字。番第一迷物
圓字。番第二失心不動。番第三被轉。
△二用自在。】


「於一毛端。徧能含受十方國土。」


【毛端。即身毛孔中。正報之最小者也。十方國土。依
報之最大者也。毛端含十方。即小攝大。十方在毛
端。即大入小毛中。看國而國不小。即小中現大。國
外觀毛。而毛不大。即大中現小。此即事事無礙法
界。十玄門中。廣狹自在無礙門也。舊註不達毛端
國土。二皆屬事。而以事理體用對釋。復不許用。其
亦草率不察。理事法界中。安有斯門乎。此科方番
前第四成礙。即觀大觀小句也。彼乃正為依礙大
被小遷。此則非惟不能礙不能遷。且更能以正報
之極小。而容依報之極大。以成無障礙之妙用矣
何如其自在乎。又此較前忘塵境界。更是甚深。彼
方圓照。此則圓用。蓋照用具足圓融。亦性能之極
致矣乎。又若未得斯義。豈惟見局一界。不成周徧。
雖見百千界。亦非周徧。何以故。以有分限故。以不
能於諸法通融互見故。若得斯義。則非惟一室之
[002-0227c]
小不礙周徧。雖一毛端亦不礙於周徧。何以故。以
無分限故。以即於一毛端見徹十方國土故。一一
毛端。一一塵中。無不皆然。嗚呼深哉。見性之妙。無
以加矣。又此科與上科合論。上科見性。於諸塵中。
照體獨立。分明不混。可當阿難所求四義中明字
之義。此科見性。於諸塵中。圓融照了。無障無礙。可
當四義中妙字之義。顯見無礙巳竟。
△八顯見不
分。夫見性。量括十方。體含萬法。其與萬法。非即非
離。惟其非即也。故能靈光獨耀。逈脫根塵。身界無
干。生死不繫。眾生不達斯義。則混淆真妄。沉溺輪
迴。既無智以自分。終何由而得脫乎。惟其非離也。
故能塵剎混融。萬物一體。用彌法界。存泯自由。眾
生未達斯義。則沉冥滯寂。灰斷纏空。既自昧其家
珍。亦何由而能用乎。故前自指見以來。不動不滅
不還不雜及無礙之前半。皆約不即之義。分真析
妄。以決擇乎離塵獨立之體。今此不分之科。乃約
不離義。泯妄合真。以顯洩乎與物混融之妙。雖不
失科。與無礙之後半。辭義亦融。非今不分之正義
矣。將使眾生明乎不即之義。則不淪生死。明乎不
離之義。則不滯涅槃。若相背而實相成也難云既與物不
分。即成萬物。是見何得。文中又言無是見乎。答文殊喻中明言。有是則成二體。不得成一體矣。要須無是
無非。方成一體之妙。蓋一體即是不分。當知不分者是非雙絕之旨也分二。一阿難

執身見各體。而疑見在前。究此疑之所自來。蓋由
上文諸科。多與明此見性離塵獨立。乃至身境亦
[002-0228a]
無相干。遂以自巳平日所認身心。對今新領見性。
細推度之。覺此見體湛然滿。前似與身心判而為
二。遂起兩重能所之解。一者約分別以起。謂身心
為能分別。見性為所分別。二者約見以起。謂見性
為能見。身心為所見。是執見性身心各自有體。遂
起斯疑。至於山河萬相。與見各體。更不待言。分四。
一領上義而定前相。】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精。必我妙性。今此妙性。現
在我前。」


【此科即疑之總意。下二科疑懼皆依此前相而成。


△二標認見必遺身心。】


「見必我真。我今身心。復是何物。」


【言若依佛今旨。將此湛然現前之見性。必認為真
我。則我平日所認之身心。謂之何物乎。意恐外認
見性。必至內遺身心矣。
△三懼墮於過失。分三。一
約分別以定親疎。】


「而今身心分別有實。彼見無別分辯我身。」


【此科正從第一重能所而來。蓋約分別而成者也。
言我身心實能分別彼之見性。而彼見性曾不能
分別我之身心。我誠覺其能分別者為甚親。而彼
不能分別者。為甚疎也。親疎意約彼我二字見之。


△二明向疎背親之過。】


「若實我心。令我今見。見性實我。而身非我。」


【此科從二重能所而來。蓋約見而成者也。言彼見
[002-0228b]
性若果實是我心。主宰於我。令其外見萬物。內見
自身。則無別分辯之。疎者。既是於我而分別有實
之。親者反非是我。親疎倒換。不免背親向疎之過
矣。
△三引佛言反正其失。】


「何殊如來先所難言物能見我。」


【言見性既在身心之前。又能內見自身。即同物能
見我。然物能見我。佛前巳斥其謬。今何不為謬乎。
不依孤山將見性轉成萬物以釋物能見我。彼蓋
惑於下文佛約萬物以辯見性。而云然也。不知下
有別意。請詳下解自知。
△四求如來開示。】


「惟垂大慈。開發未悟。」


【欲佛發明。認見何得不遺身心。見身何得不同物
見耶。總會上文。佛則諄諄責之。警其認妄為真。阿
難則種種疑之。反恐認真遺妄。此固凡夫我執濃
厚者。必然之情。良由不達認妄者必至遺真。而識
真者必能融妄。何至有所遺哉。詳佛答處。自見真
妄徧融之旨趣矣。
△二如來約萬法一體。而破前
相。問阿難既惟約身心。而疑見性在前。佛何不即
約身心見性無有二體以釋其疑。而必約萬法一
體。以破之者。何也。答此有四意。一者易破前相。蓋
阿難執見性在前。佛言須同萬物分明指出。既是
非竟無定指。則了無前相可見。既不在前。豈與身
心為二乎。二者以疎例親。就眾生之情見。身心至
親。萬物至疎。今會疎遠之萬物。尚與此見一體。況
[002-0228c]
親執之身心。獨有二體乎。三者兼除二執。蓋身心
者。我執之親依。萬物者。法執之顯境。據前問辭。我
執巳自熾然。而法執尚猶微隱。今若順其語。而但
說見性身心一體。則非惟法執不能兼破。彼將又
執見性身心合為我體。而以萬法為他體。其為二
執益增上矣。故佛總與普對萬法。悉顯其無自無
他。則二執蕩然無遺矣。四者雙銷二疑。蓋身心是
其所親。定聞非一。而起疑。屬現行疑。萬物是其所
疎。定聞非一。而不怪。屬種子疑。若更待其疑萬物
與見性非一。必且疑不及矣。故就此問。竝與決了。
所以雙銷種現也。夫惟破一前相。而四義具存。所
以必約萬法而不約身心也。可謂至妙矣。又分為
三。一直斥妄擬前相。】


「佛告阿難。今汝所言。見在汝前。是義非實。」


【問意雖多。惟此在前。是其謬本。故佛下但破一前
相。而諸疑盡釋矣。
△二辯定本無是非。分二。一以
無是非發其疑。又四。一辯無是非。此中大段。雖似
易明。而其句意參差。須申明之。夫據能辯義邊。有
即物。有離物據所辯法邊。有是見。有非見。然經文
用義以辯法。或單或雙。至文指之。又分為二。一無
是見。此雙用即離。而單遣是見也。又三。一如來問。
又曲分為二。一縱成決其可指。】


「若實汝前汝實見者。則此見精。既有方所。非無指示。」


【在前則必可指此意易明。斯惟決其可指下方令
[002-0229a]
其對物指之。
△二教其對物指陳。又三。一在前皆
可指陳。】


「且今與汝。坐祇陀林。徧觀林渠及與殿堂。上至日月。
前對恒河。汝今於我師子座前。舉手指陳。是種種相。
陰者是林。明者是日。礙者是壁。通者是空。如是乃至
草樹纖毫。大小雖殊。但可有形。無不指著。」


【師子自無所畏。威懾禽獸。佛坐此座。表其具四無
畏威懾魔外也。
△二躡之教其指見。】


「若必其見現在汝前。汝應以手確實指陳。何者是見。」


【△三立格防其混濫。立格防濫者。先將阿難答處
立成格式。便絲毫不能混濫。故下阿難兩處答辭。
皆順佛格式而不違矣。所謂雙用即離。而單遣是
見者。在此科中。又分二。一即物須不壞相。】


「阿難當知。若空是見。既巳成見。何者是空。若物是見。
既巳是見。何者為物。」


【言即物有見。須當不壞物之本相。如即壁成畵。不
妨壁畫兩存。故舉例云。若空是見。何者是空等問是
見無空。是見無物。則是義巳成。何必又要空物仍存。答此順阿難迷執成難。阿難元執身心見性物相皆
各自有體相方起前疑。何曾悟得總為一體。今若有見即無空無物。便成一體。無有二相。與前自語相違。
況既成乎一體。又不容更說是見。如一文殊無是文殊也

△二離物須顯自體。】


「汝可微細披剝萬象。析出精明淨妙見元。指陳示我。
同彼諸物。分明無惑。」


【披剝析出。即是離物意。精明淨妙。即是見元義相。
物不能雜曰精。物不能障曰明。物不能染曰淨。物
[002-0229b]
不能縛曰妙。
△二阿難答。又二。一即物無是見。】


「阿難言。我今於此重閣講堂。遠洎恒河。上觀日月。舉
手所指。縱目所觀。指皆是物。無是見者。」


【不能即物而不壞本相也。
△二離物無是見。】


「世尊。如佛所說。況我有漏初學聲聞。乃至菩薩。亦不
能於萬物象前剖出精見。離一切物。別有自性。」


【不能離物而自體分明也。
△三佛印許。】


「佛言。如是如是。」


【雙許即離皆無是見。無是見巳竟。
△二無非見。分
三。一如來問。又二。一述言揲定其意。】


「佛復告阿難。如汝所言。無有見精離一切物別有自
性。則汝所指。是物之中。無是見者。」


【如汝所言下。述阿難之言。則汝下揲定其意。如云。
據汝所言。則諸物之中。決定無是見矣。
△二對物
教明非見。又三。一撮略諸物。】


「今復告汝。汝與如來。坐祇陀林。更觀林苑。乃至日月。
種種象殊。」


【同前可指諸物。但撮略其辭。
△二重躡前文。】


「必無見精受汝所指。」


【躡前揲定之文。
△三正教明見。】


「汝又發明。此諸物中。何者非見。」


【△二阿難答三。一無非見。】


「阿難言。我實徧見此祇陀林。不知是中何者非見。」


【此方直以標定無有非見。下出所以。
△二徵釋。】
[002-0229c]


「何以故。若樹非見。云何見樹。若樹即見。復云何樹。如
是乃至。若空非見。云何見空。若空即見。復云何空。」


【此中單用即物而兼帶雙明非是也。以離物無憑。
說於非見。故單用即意。又即見者是見也。復云何
樹者。即何者是樹也。然此本明無非。復兼無是者。
有二義。一者領前格式覆審致詳也。二者遮止矯
亂。恐聞無非。番又墮是。示此雙絕。令息反覆。蓋權
人之妙旨存焉。
△三總結。】


「我又思惟。是萬象中。微細發明。無非見者。」


【言既朗見一物不遺。便不能於一物上發明非見
也。
△三佛印許。】


「佛言。如是如是。」


【許其無一物而非見也。問前言此一大科。惟明一
體不離之義。今許無非見。似合一體不離之義。何
乃首許無是見耶。若萬物皆無是見。何成一體之
義乎。答說是說非。皆不成乎一體。此義待下文佛
以文殊為喻中。當自明矣。姑少俟之。辯無是非巳
竟。
△二大眾惶悚。】


「於是大眾。非無學者。聞佛此言。茫然不知是義終始。
一時惶悚失其所守。」


【非無學者。會通其意。應指小乘深位。或權漸初心
良以。滿慈尚如聾聞遠蚋。豈小乘有學。遽能不疑
乎。是義者。即無是見無非見之二義也。不知終始
者。後度不測其終。前推莫尋其始也。蓋凡義之淺
[002-0230a]
者。即始可以見終。由終必不昧始。今則後以度佛
未說之旨。竟不能測此義之歸趣。是不知其終也
前以推佛巳說之言。初不能尋此義之由來。是不
知其始也舊註意指無是見為始。無非見為終。此巳無甚意味。然不云終則物無非見而
云終則見性非物。不云始則物無是見而云始則見性是物。此固違反經文。失之千里而後更以現在我
前為始。此阿難所迷執者愈無謂矣失其所守者。意謂或是或非。決

於一定。則可為守。今則雙許俱無。曾無一定。故驚
疑而失所守也。
△三佛慈安慰。】


「如來知其魂慮變慴。心生憐愍。安慰阿難及諸大眾。
諸善男子。無上法王。是真實語。如所如說。不誑不妄。
非末伽黎四種不死矯亂論議。汝諦思惟。無忝哀慕。」


【慴亦惶悚之意。無上者。證極之號。法王者。於法自
在之稱。真實只作一決定意。如說苦決定苦。說樂
決定樂。通真俗諦如所如方是稱理之談。上如字
即稱下所如二字。即真如理。不誑者。無賺誤之過。
不妄者。無虗偽之愆。惟具四相。不必強同五語矣。
不死者。終不決於一定也。又教中言。此外道妄謂。
有不死天一生不亂答人者。當生彼天。矯亂論議。
在十卷行陰魔中。四種。謂亦變亦恒亦生亦滅亦
有亦無亦增亦減。皆持兩可終無決定。今無是見
無非見。決定雙遣。不俱不立。豈同彼矯亂不定哉
忝者孤負之意。哀是佛哀。慕是眾慕。蓋當機者。佛
哀愍之。望其領悟。眾期慕之。望其啟發。此乃囑令
研審。不可孤負上下之望也。
△四文殊代問。復分
[002-0230b]
三。一代問之意。】


「是時文殊師利法王子。愍諸四眾。」


【△二代問之儀。】


「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二代問之辭。又分為四。一標眾疑。】


「世尊。此諸大眾。不悟如來發明二種精見色空是非
是義。」


【二種。即是與非。是二種義也。色空總該諸物。末句
蓋以一義字。雙貫上是與非是。成二義也。是義者。
即無是見之義也。非是義者。即無非見之義也。一
往讀之。缺二無字。語之略耳。
△二述眾意。】


「世尊。若此前緣色空等象。若是見者。應有所指。若非
見者。應無所矚。而今不知是義所歸。故有驚怖。」


【應有所指者。怪其不能指出也。應無所矚者。怪其
不能無矚也。義即無是無非二義。所歸。即彼二義
因由。
△三檢眾過。】


「非是疇昔善根輕尠。」


【言其非同淺善根人執有不定。是非輕疑佛言矯
亂者也。
△四求佛示。】


「惟願如來。大慈發明。此諸佛象與此見精。元是何物。
於其中間。無是非是。」


【求佛說出元是何物。則無是非之因緣。自彰顯矣。
末句以一無字。雙貫下是與非是也。如云。此見與
物。元是何物。而乃無是又無非是乎。合前是非是
[002-0230c]
義。乃是上貫。此是下貫。似此二種句法最多。後皆
倣此。以無是非發其疑竟。
△二曉以無是非之故。
上科文殊述眾但疑。何故無是而又無非是。故佛
此科曉其故也。分三。初一真無是非。當知此科全
是諸聖圓觀。大定行人。切宜究心。若常住此境界。
念念不昧。成佛何疑。分四。一舉諸聖正定。】


「佛告文殊及諸大眾。十方如來。及大菩薩。於其自住
三摩地中。」


【大菩薩。獨取圓頓教中深心之眾。自有二義。一自
獨也。不共凡外權小之意。二自從也。從發心位。直
至成佛位中。住者常在之意。所謂那伽常在定。無
有不定時。通於四儀。非獨取坐。非有入出也。三摩
地。即前三摩提。首楞圓定之總名也。然此定非制
心強作。乃是性本如是。無始迷之。今不昧而巳。

二了妄無實體。】


「見與見緣。并所想相。如虗空華。本無所有。」


【上科。文殊雙舉諸物與見精為問。今亦雙舉以答。
故知此科見之一字。即舉見精。見緣想相四字。即
舉諸物。然見緣即六塵色空等物。想即六處識心。
相即六根身相。前文云。想相為身。蓋合根識。以成
身相。今此想相。并指心身也。蓋此中并將見性與
外之萬物內之身心。總成合會。明其萬殊則妄而
一體元真也。本科明妄皆如目病見空中華。非作
故無。本性無故。
△三達妄即一真。】
[002-0231a]


「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


【想相攝入緣中。故知緣之一字。并攝根塵識三。乃
與見精為對耳。元是二字。正答文殊之問。彼問見
精物相元是何物。今答云。元是菩提妙淨明體也。
此於三種中。真性菩提耳。蓋指本覺真心。從本以
來。不可縛。不可染。不可蔽之本體。此是攝妄歸真。
亦是攝用歸體矣。
△四結無是無非。】


「云何於中。有是非是。」


【意明。諸物若與見精有二體者。可說是見及與非
是見也。今惟一菩提妙淨明體。憑何說是。及說非
是哉。此所以無是見亦無非見也。問佛初惟以見
為性。而曲明其不與身心萬物為侶。似謂見獨真
而餘皆妄。令人獨依見性也。今乃論妄則降見性
同是空華。論真則升諸法同為真體。固是理極之
論。其奈人之用心。將何所適從乎。答下文雖有本
喻不釋斯難。今仍更助一喻。庶有發明。一真如大
海中水。見精如水之光。諸所物相。如水中之影。特
因愚者認影為實。反忘其水。今欲令其捨影認水。
其柰水體瑩徹。不見其形。故且令其認彼水面之
光。故一一斥影為妄讚光為真。欲其即光以識水
也。而彼愚者。復報光影各自有體。橫起是非。故復
明其光影二皆無有自體。全惟一水。是其實體。故
知光影雖曰皆虗。然以光較影則影有生滅。光無
去來。影各偏局。光通周徧。又光影雖皆即水。然取
[002-0231b]
影則有淪溺之危。識光明有得水之益。且影自是
外境所暎。而光實自體無餘耳。然則由斯喻。而詳
彼見精之與萬法。雖同妄同真。而得失差別。仍判
然矣。一真無是非竟。
△二於一真總喻。又二。一佛
喻一真索是非。】


「文殊。吾今問汝。如汝文殊。更有文殊是文殊者。為無
文殊。」


【如汝文殊者。舉文殊一身。喻一真之體也。更有下
二句。索是以喻萬物是見也。末句索非以喻萬物
非見也。無字即非字。當時只合著一非字為妙。譯
人略傷巧耳。意云。如汝文殊。但惟一身。今就此身
之中。更有是文殊之處乎。為有非文殊之處乎。

二文殊直答無二相。此科吳興三配俱是。然因其
隱略難明。分三。一領惟一相。】


「如是。世尊。我真文殊。」


【如是世尊者。領諾佛旨而直答也。我真文殊者。言
惟我一身而巳。答前一真之喻也。
△二答無二相。
又二。一無是相。】


「無是文殊。何以故。若有是者。則二文殊。」


【答前色空無是見之喻也。無是文殊者。言我既惟
一身。不可更說於是。此一句斷定。何以故。乃徵起
釋成也。言其但說於是。須二文殊一是一非。方可
對非說是。今乃惟一。故無是也。反言以顯之也。

二無非相。】
[002-0231c]


「然我今日。非無文殊。」


【答前色空無非見之喻也。承上言尚不容於說是
而況更可說於非乎。蓋非無二宇。意既相同。即可
換過云無非文殊。即明快矣。又順無字。別作一說。
於佛問處。當云副本體而更有。方可說是。并本體
而全無。方可說非。今汝文殊為副本體而更有是
文殊耶。為并本體而全無文殊耶。至於答處。亦順
此為對。不必改非而對是也。斯則是非在有無下
落一層耳。於文頗順。而意稍難省。姑存備考。
△三
結無二相。】


「於中。實無是非二相。」


【一故無二。
△三總以法合喻。】


「佛言。此見妙明與諸空塵。亦復如是。」


【此蓋雙舉見與諸物。言其即如文殊。但惟一體。所
以無是見而亦無非見也。一體即菩提妙淨明體
耳。辯定本無是非巳竟。
△三教出是非之法前欲
曉以無是非之故。故從二妄合成一真。乃於一真。
總喻而總合。今欲教以出是非之法。故從一真起
為二妄。乃於真妄別喻而別合。上有法喻合之三
科。今亦準下。復分為三。一曲顯真妄二相。】


「本是妙明無上菩提淨圓真心。妄為色空及與聞見。」


【本是者。對下妄為先出其實相也。妙明者。寂照不
二之意。無上菩提者。惟取本覺果體。不取樹下證
得者。此之果體。人人本具。雖佛隨相證得。亦無絲
[002-0232a]
毫加尚。但證本有而巳。故曰無上。本無染污曰淨。
本無欠缺曰圓。總上諸義。為一真心。以上明其本
惟一真心體而巳。妄為者。對上本。是出其妄相也。
言其本從一真。詐現二分色空。即相分所攝。聞見
即見分所攝。然而既云妄為。即非實有。雖非實有。
宛見差殊。故多迷也。
△二別舉真妄二喻。又復分
為二科。一二月終墮是非。】


「如第二月。誰為是月。又誰非月。」


【如字承妄為二分而言。此之二分。如揑目所見二
輪。然與前不同。前單喻見。此則兼喻色空。又則因
此。乃知見精如帶揑之本體。色空如揑出之旁輪。
既見二輪。二俱墮妄矣。誰是誰非者。舊註直作明
無是非。似乃仍合。文殊之喻。頗失參差。今則合詞。
在於下文。與上無干。乃是迷者擬度之辭。意以揑
出二輪。雖非實有。宛見差殊。苟昧者但惟執此。則
必妄擬其誰為是月。又誰非月。是非往復。終不能
忘。此則永墮是非。必不能出矣。
△二一月方出是
非。】


「文殊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


【若知本月。但惟一體。元無二輪。自無是非可言。永
出妄擬之戲論。舊註二月巳無是非。何用一月。且
與下文何屬乎。
△三以法各合二喻。分二。一合二
月終墮是非。】


「是以。汝今觀是與塵。種種發明。名為妄想。不能於中
[002-0232b]
出是非是。」


【是以二字。正承上二喻而來。此處塵字。與種種字。
所含非淺。乃是佛慈指教。須將問處盡與決了。見
即見精。塵則內而身心。外而萬物。咸皆該盡。心亦
屬塵者。以其為塵影故也。種種發明者。約身心而
言。見性在前。約萬物而言。是見非見。俱是虗妄亂
想。不得真實。而竟不能出是見與非是見也。正猶
觀第二月。而恣其擬度。終不出於是月非月之妄
論也。
△二合一月方出是非。】


「由是真精妙覺明性。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克體而言曰真精。約照用而言曰妙覺。明合斯體
用。而總明為性。持業釋也。蓋前會妄歸真。攝用於
體。故曰體。及其從真起妄。屬隨緣用。故曰心。此則
會融體用故曰性。總一真而巳矣。如曰汝如了知
見精與身心萬物。元一真性。本惟一體。方得頓悟。
萬法悉無自他之別。肯復擬見性於身心之前。而
言其可指度。見性於萬物之內而言其不可指哉。
正猶觀第一月。則妄擬莫施。是非自盡矣。蓋此指
字。正應前既有方所非無指示之指也。且初堅執
在前。似妄謂可指。及對物詳辨。又似謂不可指也。
是皆妄想所惑。擬度紛然。今乃既悟一真。斯疑頓
絕矣。故曰出指出非指也。示見不分巳竟。
△九示
見超情自然因緣皆是妄情計執。今此見性竝不
屬此。故曰超情。分二。一正遣情計。又二。一隨問別
[002-0232c]
遣。又二。一非自然。又二。一阿難約徧常義而疑自
然。又三。一領性徧常。】


「阿難白佛言。世尊。誠如法王所說。覺緣徧十方界。湛
然常住。性非生滅。」


【覺謂真性。緣即萬法。總言徧十方界者。領上不混
無礙二科中見性周徧。而不遺不分二科。更領見
性與萬法同體周徧。故成此徧義也。湛然常住者。
領上不動無還二科。性無生滅。領上不滅一科。總
攝之而成此常義也。
△二躡之起疑。又二。一疑濫
於外計。】


「與先梵志娑毗迦羅所談冥諦。及投灰等諸外道種。
說有真我徧滿十方。有何差別。」


【梵志。此云淨裔。謂是梵天苗裔。即婆羅門。云先者
古人也。娑毗迦羅。現首卷冥諦現無還科中外道
二十五諦中第一諦也。本是法塵中滅塵。非色非
空之境。謬稱冥性常住。作諸諦冥初之本源也。夫
外道窮理深者。但伏六識現行種子。全迷末那。具
在所執冥諦。似非八識。應惟法塵。投灰。苦行外道
也。真我徧滿十方者。外道所執我相。不出三種。一
大小。二微細。三廣大。此廣大我也。或即神我。乃二
十五之末後諦耳。然所以非真者。象外取空。別有
自體。此但分別影事。豈正覺乎。有何差別者。言如
來說周徧常住。外道亦說。何以異乎。
△二疑違於
自宗。又二。一舉昔宗。】
[002-0233a]


「世尊。亦曾於楞伽山。為大慧等。敷演斯義。彼外道等。
常說自然。我說因緣。非彼境界。」


【楞伽。此云不可往。惟神通可達。佛曾在此。說楞伽
經。大慧者。彼會當機菩薩也。斯義者。即差別之義。
蓋廣辨內教與外道所以不同之義。外道說自然
者。大義謂內而心性。外而萬物悉本無因。自然而
然。斯則撥無因果。不立修證。故佛廣說因緣。以破
之。因謂親因種子。緣謂助發資緣。內而三乘等性。
須由宿生根種。復假諸教助緣。方生諸果。外而百
糓等物。亦須根種為因土等為緣方生芽等。非彼
境界者。大異於彼所說也。
△二疑今違。】


「我今觀此觀性自然非生非滅。遠離一切虗妄顛倒。
似非因緣。」


【自然二字判定下出其故。末句正疑違宗。本有不
遺故非生。究竟不壞故非滅。即常義也。一真一體
故遠離虗妄。無自無他故遠離顛倒。即徧義也。涅
槃每以不徧為無常因。足見徧是常因。而二字合
為一義。故總惑為自然。當知。述領徧常。不為差謬。
目為自然。方是大差。末言大似違反昔宗。濫彼自
然矣。
△三求佛開示。】


「與彼自然。云何開示。不入羣邪。獲真實心妙覺明性。」


【承上。既似外計。又異因緣。則我教亦有自然之義
矣。然不知與彼自然何不同乎。願佛顯示之。蓋恐
一涉於邪。又成虗偽。復入昏冥。故言不入羣邪。方
[002-0233b]
得真實妙覺也。
△二如來約隨緣義以破之。分二。
一直斥其非。】


「佛告阿難。我今如是開示方便真實告汝。汝猶未悟。
惑為自然。」


【蓋阿難實以為自然。而但求不同於外道。不知何
但不同。亦且了無自然之意。故佛惟破自然。而不
復分別外道也。言詞善巧曰方便。理趣究竟曰真
實。
△二詳破其非。又復分二。一牒索自然之體。】


「阿難。若必自然。自須甄明。有自然體。」


【△二即與甄明見性。又二。一標列詰問。】


「汝且觀此妙明見中。以何為自。此見為復以明為自。
以暗為自。以空為自。以塞為自。」


【以明為自者。以見明為本然體也。餘放此。
△二詳
與難破。】


「阿難。若明為自。應不見暗。若復以空為自體者。應不
見塞。如是乃至。諸暗等相。以為自者。則於明時。見性
斷滅。云何見明。」


【應不見暗者。言見明既是其本然不變之體。只合
見明。及至明去暗來。即應斷滅。全不見暗。方成自
然。餘放此說。今皆不然。悉能隨變隨見。何成自然。
非自然巳竟。
△二非因緣。又分二。一阿難番自然
而疑因緣。】


「阿難言。必此妙見性非自然。我今發明。是因緣生。心
猶未明。咨詢如來。是義云何合因緣性。」
[002-0233c]


【阿難因領性體本來徧常。似不合於昔之因緣。而
但不知此本然徧常。云何符合因緣之旨乎。是誠
未了今教亦且超然不墮因緣。
△二如來以不變
義以破之。分二。一躡問對現。】


「佛言。汝言因緣。吾復問汝。汝今因見。見性現前。」


【汝今因見下。應補明等二字。其意方完。言其對境
始現也。
△二別為破斥。又二。一破因。又分二。一標
列。】


「此見為復因明有見。因暗有見。因空有見。因塞有見。」


【△二逐破。】


「阿難。若因明有。應不見暗。如因暗有。應不見明。如是
乃至因空因塞。同於明暗。」


【若因明有應不見暗者。言其既以明為生見之種
子。及其以暗代明。即如以沙易糓。則苗何以生。反
其因也。餘放此。
△二破緣。又二。一標列。】


「復次阿難。此見又復緣明有見。緣暗有見。緣空有見。
緣塞有見。」


【△二逐破。】


「阿難。若緣空有。應不見塞。若緣塞有。應不見空。如是
乃至緣明緣暗。同於空塞。」


【若緣空有應不見塞者。言其既以空為生見之助
緣。及其以塞而代空。如以火而易水。則蓮何以發。
反其緣也。餘放此。問自然因緣。皆約明等為破。有
何別乎。答見性作自體。明等作他法。破自然則顯
[002-0234a]
自體全能隨他法。是隨緣義。見其非自然滯一之
體。破因緣則顯他法不能變自體。是不變義。見其
非因緣所生之法。二義皎然。是則明等雖同。取義
各別矣。隨問別遣巳竟。
△二更與迭拂雙承上非
自然非因緣二大科。重重拂迹也。又分三。一拂巳
說者。】


「當知。如是精覺妙明。非因非緣。亦非自然。」


【不變之真體曰精覺。隨緣之靈用曰妙明。末二句
申言。體既不變故非因緣。用既隨緣故非自然。通
下雖皆疊拂之文。然上文但惟反詰之辭。此則方
申其正義。
△二拂未說者。】


「非不自然。無非不非。無是非是。」


【此中缺非不因緣一句。但是遺脫。理應有之。蓋恐
聞非自然而遂謂不自然。故曰非不自然。恐聞非
因緣。而遂謂不因緣。故亦應云非不因緣。二非不
中。兩箇不字。即是前非自然非因緣上兩箇非字。
此以雙非遣兩非也。合云非非自然非非因緣。當
自省矣。後恐又落於二非不中。故復以一無字。竝
遣前單非與雙非也。如云固無非自然非因緣。亦
無非非自然非非因緣也。上二句無非也。下二句
無不非也。至於無是非是者。又恐人聞諸非盡遣
終歸一。是故此遺之云。無是自然。無是因緣也。又
恐人聞既不存是還成非是。復遣之云。無非是自
然。無非是因緣也。初一層無是也。次一層無非是
[002-0234b]
也。當知無非不非為躡遣。蓋總躡前義而全遣也。
無是非是為對遣。蓋防其對非成是而對遣也。

三情盡法真。】


「離一切相。即一切法。」


【此二句。推廣印定也。上句盡其餘執也。末句推廣
而言。不獨見性但能離相。則即一切法。無不皆真
也。相謂一切情計之相。非謂法之自相也。是可見
法本無差。情計成過。諸情蕩盡。法法元真。但用忘
情。無勞壞相也。又當知。盡遣之後。方得全真。非是
亦遣亦存。竟成不定矣。溫陵意謂。離徧計知。即圓
成實。與此解同。缺依他起者。且超略而論也。理實
下文釋迷悶科中。方遣依他起矣。又當知。隨問別
遣科。如以藥除病。更與疊拂科。如種種消解諸藥
毒耳。正遣情計巳竟。
△二責其滯情。分二。一正責
用情。】


「汝今云何於中措心。以諸世間戲論名相。而得分別。」


【於中者。於精覺妙明中也。措心者。作意妄想也。諸
世間者。相宗中。有學者世間。非學者世間。自然者。
外道所宗。即非學者世間。戲論因緣者。權乘所宗。
即學者世間。戲論。蓋言此理離名絕相。逈非諸世
間戲論所能及之。而子云何云云。責其迷也。
△二
喻明無益。】


「如以手掌撮摩虗空。秪益自勞。虗空云何隨汝執捉。」


【顯見超情巳竟。
△十顯見離見。常途情見二字不
[002-0234c]
甚相異。但分本末。俱屬徧計。此則情與彼同。見與
彼異。即指見精自體耳。夫見精既曰真妄和合。則
可約義而分真妄二見問懸示中。不許心見為二。今何又言二見。答此但約
真見帶妄時。即名妄見。離妄時即名真見。豈真有二體耶。如第二月。尚不許其為影。豈許其有二體乎

今言離見者。即真見離於自體中。一分妄見而巳。
非謂離身邊等見也。此即離依他起性矣。分二。一
阿難以今教而質昔宗。又分二。一躡今教。】


「阿難。白佛言。世尊。必妙覺性。非因非緣。」


【上科自然因緣二皆被斥。而不問自然者。以非自
教也。因緣自教。一旦盡違。故獨躡之騰疑起問不
巳也。
△二質昔宗。】


「世尊云何常與比丘。宣說見性具四種緣。所謂因空
因明因心因眼。是義云何。」


【阿難所引見性。蓋是眼識。如來所示。乃是根中之
性。規矩。謂愚法聲聞。不分根識。信乎如來。知其心
麤。且不與分。但就語破之。大乘眼識九緣方生。小
乘法中。麤具四緣。缺一不可。然皆眼識得生之緣。
而舊註迷為萬法之緣。誤之甚也。心指第六識。以
小乘不達七八心法惟一也。儒云。心不在焉。視而
不見。是也。順世淺解。此為確論。目前不空。不明何
以有見。無心無眼。更不待言。所以必墮因緣。今示
見精全不托此。下文自明。末問意云。豈今是而昔
非耶。抑今昔同而我未達耶。
△二如來深明其權
實不同。分二。一明昔宗非第一義。又二。一直斷其
[002-0235a]
非。】


「佛言阿難。我說世間諸因緣相。非第一義。」


【此明昔教與今教大不同也。言我昔說因緣。但為
對治自然及邪因緣。誘引小乘。一時權宜之說。非
今所說第一修證了義之教也。何得取彼而難此
乎。
△二明其不了。又二。一定世間義。又二。一如來
雙徵。】


「阿難。吾復問汝。諸世間人。說我能見。云何名見。云何
不見。」


【探其所藉之緣。
△二阿難雙答。】


「阿難言。世人因於日月燈光。見種種相。名之為見。若
復無此三種光明。則不能見。」


【單舉明緣。顯四中缺一不見。餘可例知。
△二正明
不了。又三。一無明非是無見。】


「阿難。若無明時。名不見者。應不見暗。若必見暗。此但
無明。云何無見。」


【無明便謂無見。常情皆然。故躡此以應不見暗詰
之。汝謂無明既巳無見。即當并暗不見。然決無此
理。由是下三句。乃申其正義焉。
△二雙以例成不
見。】


「何難。若在暗時。不見明故。名為不見。今在明時。不見
暗相。還名不見。如是二相。俱名不見。」


【此反例顯謬言。若明暗相例。遂至二皆無見。豈不
大謬。
△三結申正義雙見。】
[002-0235b]


「若復二相自相凌奪。非汝見性於中暫無。如是則知
二俱名見。云何不見。」


【上科但是因謬反顯實無二不見理。故乘其必悟。
而申以正義。令知明暗中俱是見也。當知。順世間
惟許明見。不許暗見。須假多緣。今自指見以來。即
取暗中有見。然則暗中之見。尚不用眼。何假空明
及分別耶。是則顯一暗中之見。則四緣俱破。故曰
舉一該餘。明昔宗非第一義巳竟。
△二示今教為
第一義。蓋雖總明第一義。而其中兩重。有淺有深。
有巳說。有未說。亦即是結定巳說。而發起未說也。
分三。一先定離緣。】


「是故阿難。汝今當知。見明之時。見非是明。見暗之時。
見非是暗。見空之時。見非是空。見塞之時。見非是塞。」


【此一重為淺。為巳說。蓋自體離緣之義。從引盲人
矚暗。直至非因非緣文中。屢有此義。今重顯疊定
者。以起下文耳。又顯從前所說皆離緣第一義巳
自超乎因緣宗矣。其曰見明之時見非是明者。言
能見之性。非即所見之境。能所判然。不難分辯。餘
三放此。
△二例成離見。】


「四義成就。汝復應知。見見之時。見非是見。」


【此一重為深。為未說。更顯向後說者皆離見第一
義也。而因緣中義益逈乎其不可及矣。四義即明
暗空塞之四。成就者。成就能例之法也。前巳重重
發明見精中真妄和合。今此上一見字。即見精中
[002-0235c]
本體。真見下一見字。即見精中所帶。一分無明妄
見。從無始來。此之真見。常墮妄見之中。如人墮水。
豈復見水。後於聞教得悟之時。忽爾真見現前。方
能徹見妄體。然纔一見時。則斯真見之體。巳即脫
于妄見。不復墮于其中。故曰見見之時見非是見。
非是二字。即脫出之意。如人必登於岸方能見水。
故纔一見水巳。即不在水中矣。良以。上之四義。皆
以能見之性。見於所見之境。而性即非境。今亦例
此。以能見之真見。見於所見之妄見。而真見即非
妄見矣。此義難分辯。故以四義易辯者。而例顯之。
然見之所以為妄。而真見所以非妄見者。待佛後
釋迷悶處。自發明之。通上十番示見。則帶妄顯真
巳極。將剖妄而出真。故此以發其端也。
△三責而
勉之。又二。一責之。】


「見猶離見。見不能及。云何復說因緣自然及和合相。」


【見猶離見者。言此真見尚猶離於見精之自相也。
見不能及者。見精亦自不能及也。良以。有妄見時。
真見全隱。及至真見現前時。妄見巳空。故終不能
及也。云何下。方責其執悋昔宗愈不可及矣。和合
未說。而言及和合相者。蓋與因緣一類戲論不相
捨離者也。
△二勉之。】


「汝等聲聞。狹劣無識。不能通達清淨實相。吾今誨汝。
當善思惟。無得疲怠妙菩提路。」


【局溺舊聞曰狹。得少為足曰劣。乏甄別之智曰無
[002-0236a]
識。徧計依他了無干涉曰清淨。實相者。空宗性宗。
曲直稍別。空宗謂凡所有相皆是虗妄。是雖空色
不二。須見諸相非相方為實相。依此則須破妄相。
而後顯實相。性宗則山河全露法身萬相當體真
實。依此則即相直顯實相。下文二意具有。自此乃
至。陰入處界盡處半同。空宗。以皆破妄顯真故也。
然隨遮隨表。異空宗之無表。故曰半同。七大方同
後義。故佛重標至文再明。達此方到果海。故曰妙
菩提路。極勉其不可中路而懈退矣。通上十科論
之。初科。則顯其脫根脫塵逈然而靈光獨耀。二科
則顯其離身離境凝然而本不動搖。三科則顯其
盡未來際究竟不滅。四科則顯其從無始來本有
不遺。五科則顯其無往無還挺物表而常住。六科
則顯其不雜不亂超象外以孤標。七科則顯其性
元自在轉萬物而大小何局。八科則顯其體本混
融譬一月而是非莫辯。九科則顯其諸情不墮遠
越乎外計權宗。十科則顯其自相亦離轉入於純
真無妄。顯見至此。可謂顯之至矣。舊解總將如是
顯意。而悉為破見。此予所以不得巳而重疏之一
端也。特惟就眾生迷位。而尚有二種見妄未除。故
曰帶妄顯真耳。帶妄顯真巳竟。
△二剖妄出真。二
種顛倒見妄。如璞蘊玉。而見之真精。如玉在璞。故
帶妄示真。如指璞說玉。雖珍貴非虗。而麤石未剖。
美玉未瑩。此科剖妄出真。如剖璞出玉。精瑩煥發
[002-0236b]
矣。是以。前之破識。破至無體。乃為真破。此之剖妄
實體反露。所謂不畢竟破。似破而實顯也。可槩以
為破乎。分二。一請許懸應。所請意遠。應在後文。非
局本科。故佛隨請而許。亦非局近。是以并云懸應。
分二。一阿難述請。又分二。一述意。又二。一述未開。】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為我等輩。宣說因緣及
與自然。諸和合相與不和合。心猶未開。」


【因緣等四義。世間戲論中。所必具者。故後二前雖
未問。而今則竝陳。然總云未開者。有二意。一者言
總意別。別指後二而言四義未盡開也。二者義有
相關。謂和合與因緣相關。不和合與自然相關。倘
屬後二。則前二亦未全離。故總云未開耳。然意中
惟望。更說後二。決無望佛。重拂前二。故舊說非是
也。
△二述迷悶。】


「而今更聞見見非見。重增迷悶。」


【本惟望佛。次第更談和合等義。今因不達見見非
見。迷悶是急。故先希釋此也。述意巳竟。
△二哀請。】


「伏願弘慈。施大慧目。開示我等覺心明淨。作是語巳。
悲淚頂禮。承受聖旨。」


【慧目觀空者也。佛啟清淨實相。而阿難又乞慧目。
則此下圓發空如來藏無疑矣。纖疑在念。則覺不
明淨。是須釋迷悶而開未開。夫然後覺心無不明
淨矣。
△二佛慈許說。分二。一將示妙修。】


「爾時世尊。憐愍阿難。及諸大眾。將欲敷演大陀羅尼
[002-0236c]
諸三摩提妙修行路。」


【此經家敘佛意也。觀將欲二字。則其意甚遠。在五
六卷。蓋凡欲事妙修。先求真智。廣開真智。皆所以
為妙修之地。故佛方近談微密觀照。而經家先遙
敘此。其旨深矣。陀羅尼。此云總持。謂總一切法。持
無量義。正以解固。欲其周圓。而修當執其簡要。此
經了義之修。最為簡要。陀羅尼雖通顯密。且就顯
言。故圭峯疏釋不取多字一字。偏取無字。即淨圓
覺心。今應亦取無字。即圓湛不生滅根性也。諸三
摩提。總目二十五圓通。妙修行路。密指耳門。意言
諸圓通中妙耳門也。以此二句。釋上陀羅尼。顯修
門中耳根圓通即大總持也。不依舊註平派定慧
止觀等。按後阿難請入華屋。即有得陀羅尼入佛
知見之語。及佛許云。開無上乘妙修行路。又云。於
佛如來妙三摩提。不生疲倦。語意全合。足徵此處
是預指後之修門也。
△二先開真智。又三。一明其
未了。】


「告阿難言。汝雖強記。但益多聞。於奢摩他微密觀照。
心猶未了。」


【寄斥多聞者。但恣口耳。未了實義。奢摩他。即性具
本定。微密觀照。即本具照體。朗然現前也。檢異起
心對境思惟麤觀曰微。檢異制身靜坐出入定相
曰密。又離妄絕相曰微。即相無相曰密。故今所說
見見非見。乃至七大徧周。正離妄絕相。微妙觀照。
[002-0237a]
下文滿慈二答。正即相無相。祕密觀照。是知此意
照盡三如來藏。是謂真智。必由此真智。方能造後
妙修也。
△二正許開示。】


「汝今諦聽。吾當為汝分別開示。」


【△三兼被未來。】


「亦令將來諸有漏者獲菩提果。」


【有漏尚令成佛。無漏不待言矣。
△二分別開示。分
二。一釋其迷悶。阿難以未開迷悶。二者竝陳而迷
悶更急。故佛今則先與釋其迷悶。前巳辯明。此中
并無重拂因緣自然之意。勿強索之。分三。一雙標
二見。於一妄見。分之為二。非真妄二見。分二。一總
出其過。】


「阿難。一切眾生。輪迴世間。由二顛倒。分別見妄。當處
發生。當業輪轉。」


【此明見妄若存有此等過。故須剖析而離之。一切
眾生。不止凡夫。亦兼小聖。輪迴世間。不止七趣分
段。亦兼二乘變易。以此是凡小俱迷之境。而結尾
期在圓滿菩提不生滅性故也。然此二句。方以總
標大患。下乃推原。皆由見妄能現境起業而致然
也。言二者。即下同別之二也。云顛倒分別者。正見
妄之體相也。謂迷別為同本是巳心別業自現之境。而視為心外同他共
住之境迷同為別本是自惑所現與眾同分之境。而視為心外與巳無干之境

虗為實本是惑業虗影。而視為心外實有定相之物。此之三迷。舊解但了後一。前二罔知。至
下當發明之恒作如是見解。故曰顛倒分別。然此分別。

[002-0237b]
乃任運歷然不昧而巳。所謂微細流注分別。非作
意計度麤分別也。總謂之見妄者。體即陀那細識。
見分中和合一分深惑。下文諸佛所稱俱生無明
生死結根。是也。此方出見妄體相。末二句。正明其
現境起業為引發輪迴之本也。當字去聲。當處者
全法界心。徧成迷惑之處。本非處而言處耳。發生
者。盡法界徧現情與無情一切世界。下文謂無同
異中熾然成異者。是也。此蓋但由惑現未及業招。
方是同分境現耳。當業者。即於當處惑境之中。取
著造業也。輪轉者。隨業受報。次第遷流。成無邊輪
迴也。此蓋不但惑現。更由業招。即是別業境成也。
即處與業二俱言當者。顯二意。一當處顯不動意。
如夢所見。無量多境。無量奔馳。不離床枕。寸步無
移。二當業顯無物意。言惟是自業幻成。妄取妄受。
更別無物也。是則見妄能招如是大患。故不可不
了悟而遠離也。
△二別列其名。】


「云何二見。一者眾生別業妄見。二者眾生同分妄見。」


【夫唯心境界。極盡十方。唯我一心。本無親疎遠近
之分。今為見妄所迷。不能同佛全體住持全體受
用。於是。有見其自所住持現得受用。而為親近之
境。有見其他所住持非巳受用。而為疎遠之境。然
親近者。不惟惑現。而更兼業繫。蓋自業發明。還自
取著。非心外實有與他共住之處。故曰別業妄見
特由顛倒分別。乃妄見其心外實有與他共住。豈真實哉其疎遠者。雖非業繫。
[002-0237c]
而但由惑現。蓋與眾同惑。而還同眾見。非心外實
有與巳無干之境。故曰同分妄見亦由顛倒分別。乃妄見其心外
實有與巳無干。豈真實哉當知此與舊說不同。舊謂別業約一

人。同分約多人。便與萬法唯心相背。今惟約阿難
一心兼具此二種妄見。但約業別別見惑同同見
分之耳。却自阿難以例一切眾生。人人皆具此二
種妄見。方為盡理。
△二各舉易例。舊說目眚災象
二皆為喻。以喻後之一處多處。則背戾後文。其過
無窮。不暇委辯。今竝是法如字。乃是舉法之辭。但
有難覺易知之分。後文有證。良以親近之境。雖為
別業。實亦與眾共住同見。誠難覺其為別為虗也。
至於眚見燈輪。則又別中之別。虗上之虗。是乃最
易知其為別為妄者矣。疎遠之境。雖為同分。然見
其與巳懸隔。而又各受用不一。誠難覺其為同為
妄也。至於瘴惡灾象。則又同中之同。妄中之妄。是
尚可易知其為同為虗也。故佛舉眚影災象易知
者。將以例後一處多處之難知者焉。問佛後合明
何無同別。答如來言不虗發。語必開迷。既標顛倒。
又列差別。別業同分。必是眾生迷昧之境。前標既
有。可不隨明。後結若無。何勞強贅。曲順金言而巳。
然合明處略之者。正意歸重見妄。以釋迷悶故也。
就分為二。一別業妄見分為四科。一先以徵起。】


「云何名為別業妄見。」


【△二陳其所見。】
[002-0238a]


「阿難。如世間人目有赤眚。夜見燈光。別有圓影。五色
重疊。」


【目雖浮根。而眾生聚見於眼。即見精所寄之處。眚
雖浮根之病。而實因有見性。方有斯病。亦即見性
之病。而燈輪即見病之影。但好眼為無明根本見
病。而赤眚為浮根枝末見病。身境為根本見病之
影。而燈輪為枝末見病之影。以此眚影為例。即有
兩重易知。一者易知其為別業。以於燈輪明知其
為自巳獨見之境。二者易知其為妄見。以又明知
燈輪非實有也。故先陳此。取為能例。意在例後兩
重難知焉。又佛向下。即離妄因等科。皆就此易知
能例之法。而寄辯詳明。到下所例。一言以蔽也。故
此須當一一配例明白。庶至下文。不費詞而自明
矣。目惟取其所具之見性。與後見身境者。同體無
別。但此雙帶本末二病。而後惟有本無末。故用相
例焉。眚例無明。燈例界內。輪例身境。當與下文相
為照應無差忒矣。
△三了無其實。又復分為二。一
審於二處。】


「於意云何。此夜燈明所現圓光。為是燈色。為當見色。」


【例云。此三界內所現身境。為彼界內實有耶。為汝
見性實有耶。
△二難其即離。又二。一難即燈即見。】


「阿難。此若燈色。則非眚人。何不同見。而此圓影。惟眚
之觀。若是見色。見巳成色。則彼眚人見圓影者。名為
何等。」
[002-0238b]


【先以非眚不見破即燈。非眚人以例諸佛。蓋斷盡
無明。同無眚病。例曰。若身境是界內實有。而斷盡
無明之人。如何不見。何必惟有無明者。然後見之
乎。次以色不自見破即見。例曰。若以身境即是見
性實有。則見性巳成身境。即不能以自見。而今見
身境者。復是何物以見之乎。
△二難離燈離見。】


「復次阿難。若此圓影。離燈別有。則合傍觀屏帳几筵。
有圓影出。離見別有。應非眼矚。云何眚人。目見圓影。」


【先以傍觀無體破離燈。例曰。若復轉計身境離彼
界內而別更有體。則夫界外涅槃。應當更見身境。
蓋二乘出三界外。即空不見問與佛何異。答佛即
三界。不見身境。如非眚人即燈不見毛輪。二乘如
帶眚人離燈向於屏等方不見也。非真不見。若復
來依舊有矣。次以非眼莫矚破離見。例曰。若復轉
計身境離見性而別有自體。則憑誰知有身境。今
何無明之人。必用見性見之乎。了無其實巳竟。

四詳示妄因。上科但舉即離皆非。足顯虗妄。而未
出虗妄根由及無病見體。此科方具示之。分為五。
一正指妄因。】


「是故當知。色實在燈。見病為影。」


【色實在燈者。言彼五色實須在燈上而後現也。以
屏等不出無離燈理。見病為影者。言雖不離燈現。
而實非即燈之影。乃見上眚病之影也。見病二字。
正是真實妄因。然上句例山河實須在界內方見。
[002-0238c]
而亦非即界內實有。但是根本見病之影而巳。

二見體無干。】


「影見俱眚。見眚非病。」


【首句牒前病影也。上見字指見病。言字之略也。應
云。影與見病。俱是一眚而巳。意明影病一體。未有
影非目病。亦未有目病無影者也。故合影與病。方
稱為眚。故曰影見俱眚。次句特指能見。眚之見體。
常自非病。而與眚本不相干矣。以若見即是眚。應
不自見。今既宛然見眚豈能見之見體即所見之
眚病乎。此意最重。正惟有此。無病見體。所以見見
即非見也。不指有智眚人而言。後文有照。至當指
之。
△三誡人妄情。】


「終不應言。是燈是見。於是中有非燈非見。」


【觀不應二字。明是誡止之辭。蓋言既惟病影。一無
實體。則說即說離。皆不中理。故誡止之。
△四喻明
所以。】


「如第二月。非體非影。何以故。第二之觀。揑所成故。諸
有智者。不應說言。此揑根元。是形非形。離見非見。」


【此方是喻非體非影者。準下文。既以月形見體。對
辨是非。此應即是以見體月影而雙標也。故非體
者。非見體所有也。非影者。非月影所現也。下之徵
釋。正出第二月。真實妄因。惟在一揑字而巳。以揑
則有。不揑則無故也。同前燈輪。真實妄因。惟在一
病字而巳。故曰見病為影。亦以病則現。不病則不
[002-0239a]
現故也。末二句。吳註。只取雙是雙離。而巳形月形
也。雙是形與非形者。猶言是月非月也。雙離見與
非見者。猶言非見是見也。蓋離見即非見。離非見
即是見也。文法之巧耳。大端以月對見。而雙遣揑
輪之是非。意在喻明。以燈對見。而雙遣眚輪之即
離耳。是非亦即離也。
△五以法合顯。】


「此亦如是。目眚所成。今欲名誰是燈是見。何況分別
非燈非見。」


【承上可見。二月非實。惟揑是其根元。燈輪本無。惟
眚乃其病本。夫既徹底虗妄。憑何說其即離。又既
離即皆非尤見徹底虗妄矣。蓋眚與無明。皆如揑
也。燈輪身境。皆如二月也。例之易見。別業妄見巳
竟。
△二同分妄見。又分三。一先以徵起。】


「云何名為同分妄見。」


【與前徵對。
△二陳其所見。又二。一總舉洲國。又二。
一海中洲數。】


「阿難。此閻浮提。除大海水。中間平陸。有三千洲。」


【大海。即七金山外醎水海也。平陸。即無水地。水環
陸地曰洲。一大餘小故數滿三千。此惟須彌之南
一面洲也。
△二洲中國數。又分二。一大洲國數。】


「正中大洲。東西括量。大國凡有二千三百。」


【大洲。即指閻浮。舉大國以略小國也。
△二小洲國
數。】


「其餘小洲。在諸海中。其間或有三兩百國。或一或二。
[002-0239b]
至于三十四十五十。」


【此皆布於大洲之外者也。總舉洲國巳竟。
△二別
舉所見。又二。一兩國同洲。】


「阿難。若復此中。有一小洲。只有兩國。」


【舉最小之洲最少之國。以況大多也。
△二一國所
見。】


「惟一國人。同感惡緣。則彼小洲當土眾生。覩諸一切
不祥境界。或見二日。或見兩月。其中乃至。暈適珮玦。
彗孛飛流。負耳虹蜺。種種惡相。」


【暈適珮玦。皆兼日月。環匝曰暈。薄蝕曰適。珮玦近
日月灾氣之狀也。彗孛飛流。星之災象。星芒偏指
曰彗。四出曰孛。橫去曰飛。下注曰流。負耳虹蜺。單
是日之灾象。夾日而成負耳。映日而成虹蜺。末句
該盡其餘之意。陳其所見巳竟。
△三了無其實。】


「但此國見。彼國眾生本所不見。亦復不聞。」


【同一天象。此有彼無。足知非實。此說妄處。比別業
中。既略即離。復缺妄因。略者。意欲準上。缺者。留待
下進退文中例出也。然此亦有兩重易知。一者易
知其為同分。以其明知與舉國見同也。二者易知
其為妄見。以又明知他國不見也。故先陳此取為
能例。亦欲例後兩重難知者焉。各舉易例巳竟。

三進退合明。分二。一總標例法。】


「阿難。吾今為汝。以此二事進退合明。」


【此科舊解。標雖在此。却乃隔後多文。別取數句。以
[002-0239c]
為其義。遂致管見。謂為錯簡。欲以改移其文。今於
印本。雖未敢動。而傳講者。皆抄寫指授。以為確論。
今反覆詳之。乃是不識本旨。反謂經差。若果改移。
大亂佛旨。痛宜戒之。當知。齊此標後。直至迷悶科
終。三番相例。皆是進退合明正文。又進退亦異舊
說。蓋佛談經。如人入宅。從前向後為進。從後番前
為退。然亦有兩說。竝於理通。智者審之。一者若約
例處現文。則三節分屬進退合明。謂初例例汝今日觀見
山河是進以合明。次例例彼妄見別業一人是退以合明。後例

例閻浮提三千洲中復是進以合明。二者若約結處深意。則
三節各有進退合明。謂初結皆是乃至所成約燈輪依正
進退合明。次結俱是乃至所生約灾象燈輪進退合明。後
同是乃至妄死約灾象諸國進退合明。至文一一指之
自見。
△二依法取例。又二。一例明別業。又三。一舉
能例法。牒定眚妄。雖總牒前別業。而意多取於詳
示妄因中義。以作今能例之法耳。又四。一促舉前
法。】


「阿難。如彼眾生別業妄見。」


【此科總舉下三科詳牒也。觀佛直呼前之眚輪。以
為別業妄見。何得執為譬喻。此一驗矣。
△二妄境
似有。】


「矚燈光中所現圓影。雖現似境。」


【△三妄體本無。】


「終彼見者。目眚所成。眚即見勞。非色所造。」
[002-0240a]


【見勞者。即見病妄發勞相也。非色所造者。非實色
所造也。蓋言惟是一眚所現。更無他物。即前影見
俱眚句耳。
△四真體非病。】


「然見眚者。終無見咎。」


【蓋見眚者。即能見眚之自體也。良以。眚不見眚。而
見眚者。乃見之真體。彼固無恙。故曰無咎。此即前
見眚非病句耳。
△二就所例法進退合明。約前分
屬。言總意別。後義正齊。分二。一總成例意。】


「例汝今日以目觀見山河國土及諸眾生。皆是無始
見病所成。」


【例者。同是一例。言無異也。今日目觀者。明現前親
住親見近境異後懸遠之處也。次二句。依正可知。
無始見病者。即根本無明。初成業識。轉生見相二
分。則見如眚瞖。相如燈輪。從此浩劫。莫復清淨。故
曰無始見病。此科是第一進退合明。若依前義三
節分屬。此屬進以合明。謂進前文燈輪易知之別
業合明。後文依正難知之別業。則結文皆是二字。
但惟徧舉國土眾生而巳。言此國土眾生。皆是無
始根本見病之影。與燈輪枝末見病之影。一例而
無別也。此說順而易於省解。若依後義。三節各有
進退。例處同前無異。惟於結處差別。皆是二字。乃
是雙舉燈輪依正而言。皆是無始見病之影。故具
足進退之義。蓋進前燈輪。以合明後之依正。則此
依正。固無始見性所帶根本見病之影。與燈輪而
[002-0240b]
同一例也。退後依正。以合明前之燈輪。則此燈輪。
亦無始見性所帶本末見病之影。與依正同一例
也。雖久暫不一。而無非見病展轉幻生矣。此說稍
難領會。而意則圓足思之問目眚但一時之疾。今亦謂為無始見病。恐非
佛意。答此正據佛意。下文於眚妄瘴惡相例之。後亦結俱是無始見妄所生。故知然矣。但比身境。更多一
轉。所謂雙帶本末二病而巳。推末由本。故本末同結之。問燈輪合明依正。固是以易知例難知。依正合明
燈輪取何意耶。答依正虗妄固比燈輪。難知。而目眚遠因亦是無明轉生。猶不易曉。故佛互相發明。有深
意存焉。要顯本末見病皆無始無明之過也。後皆倣此

△二詳應前文。又分
為三。一合明妄境似有。】


「見與見緣。似現前境。」


【見即目見。緣即國土眾生。
△二合明妄體本無。】


「元我覺明。見所緣眚。覺見即眚。」


【覺明即本覺墮於無明之中者也。見所緣眚者。見
自所帶無明之影也。覺見即眚者。謂覺明所見無
明之影。即是眚病。此句宛是影見俱眚之意也。

三合明真體非病。】


「本覺明心。覺緣非眚。」


【緣字雙指見與見緣。妄見對覺心。亦是覺心之所
緣故。妄見屬諸緣之中。是則覺心能覺諸緣者。而
謂之非眚。正以合前見體能見眚者。而謂之非病
顯然孚契。乃知凡言見眚。皆指見之本體。非謂有
智眚人。當於此而照驗聖言。正以此體本來離妄。
所以到下文。纔覺即離。更無留難。故知詳應之科。
雖足例意。而正為下釋悶張本也此阿難所見身境等。即有兩重
[002-0240c]
難知。一者難知其為別業。以巳見與眾不異也。二者難知其為妄見。以又因同見實信其必有也。故以前
眚影中兩重易知者。而例之以知焉。問身境同見。何以類眚影之別見。答眾生依自心法界。而迷起夢境
法界。唯心夢境非有故。為別為虗。見同眾人不過業同同見耳。豈同外教共一而實有乎。譬如千燈。一室
各別光滿。又如羣瞖觀燈似同輪。而實各病。及其一人愈。而只消一人之輪。始知非共一而非實有矣

就所例法進退合明巳竟。
△三結見見即離釋迷
悶。圓覺云。知幻即離。正同見見非見。故科名擬之。
分二。一令取上義轉釋。取上覺緣非眚一句之義。
轉釋前見見非見之迷悶也。又分二。一用上顯離。】


「覺所覺眚。覺非眚中。」


【覺所覺眚。即上覺緣二字。覺非眚中。即上非眚二
字。意謂覺本是真。眚本是妄。未覺眚時。覺常墮於
眚中。纔覺是眚。覺早出於眚外。故別業中。許多發
揮。只為成就此二句。意在顯其真本超脫。釋前迷
悶之情也。
△二轉釋前語。】


「此實見見。云何復名覺聞知見。」


【實字亦即字之意。見見乃是前語上科。覺字即上
見字。眚字即下見字。故覺眚即釋見見。非眚即釋
非見。意云。覺眚即脫於眚。便是見見。即脫於見。云
何復名為見我所以言非見也。兼聞知覺者。一體
同具也。為因見見難省。故變字轉顯非兩法也。

二令對目前會釋。指向目前。便類宗通。更加說破。
仍歸教意。又二。一通指是眚者釋妄見。】


「是故。汝今見我及汝并諸世間十類眾生。皆即見眚。
非見眚者。」
[002-0241a]


【見我者。即觀佛相好也。故知自惑未除。雖觀佛勝
相。亦是眚影。及汝者。指阿難自身也。世間即上山
河國土。十類眾生。同前十種異生。皆即見眚者。皆
即見上之眚病也。非見眚者。非是能見眚之真體
也。此二句。判定是妄非真矣。
△二別指非眚者。釋
非見。】


「彼見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見。」


【彼者。指法之辭。見真精者。即能見眚真精也。又解
彼見仍指妄見。真精方目真見。而此真精。是彼妄
見真實之體。故曰彼見真精。性非眚者。言是乃性
體而非眚妄也。此二句。判定是真非妄矣。末句結
歸釋疑。夫妄非真。而真非妄。故知真見性本常離
於妄我所以。謂真見見于妄見之時。即脫於見。而
不可復名以見也。汝何迷悶于此哉。是則世界眾
生。既惟自心別業妄影。則凡夫不必欣上厭下種
種取著。二乘不必怖有淪空種種厭離。速惟務求
見見。而除一巳之深惑。即不墮於妄身境矣。此於
三道中。初悟惑道。了三本空。猶是近離。而非遠離。
遠離之意。在後同分尾中。例明別業巳竟。
△二例
明同分。分三。一舉能例法進退合明。舊說進退合
明。單屬此科。首六句。蓋因其文。有往復之狀。而成
誤也。以致管見。踵之欲以取前標辭。加於此科之
上。而并將全科。移於本覺常住之後。復取前云何
名為同分一節經文。補置此處。則三番進退。及首
[002-0241b]
尾相收之旨。俱失之矣。若更依彼法喻參之。謬亂
尤甚。傳講者畏於悖註。而敢於違經。痛宜戒止。且
今詳究經文。毫髮不錯。由是曲順本意解之。仍於
各文。詳申其故。智者請加研味。庶有發明。當知此
科乃是第二番進退合明。若依前義。分屬進退。此
屬退以合明。蓋退後同分。以合明前之別業也。此
亦容易省會。分三。一促舉前法。】


「阿難。如彼眾生同分妄見。」


【上文別業未例之前。先促舉云。如彼眾生。別業妄
見。今此同分未例之前。亦促舉云。如彼眾生同分
妄見。顯然對待。誰敢妄移。蓋總以舉前一國所觀
種種灾象也。然此科具能所二例。若遠對後科。例
閻浮等。則此為能例。彼為所例。若近對本科別業
妄見。則此為所例。別業為能例。所以難省其故。至
下自見。請先記之。
△二取例別業。問灾象既為同
分易知之例。即當直以例後閻浮提等。何必又取
例於別業。答前文促舉之下。即以牒定眚妄者。全
以牒前詳示妄因科也。蓋必妄因成而後可例下
身境之同妄矣。今此促舉之下。亦當牒定妄因。其
柰前之災象文中。元缺詳示妄因。佛意不欲另示
妄因。正欲留待此處取例於別業之妄因焉。所以
無牒辭而加取例耳。問何故如此。答眚影灾象。雖
皆易例。而灾象比於眚影。稍似難知。故此亦是以
易例難。令知同彼眚影一例虗妄。然後妄因成而
[002-0241c]
可以例下閻浮等也。後問略同吳興。又二。一逆以
取例。】


「例彼妄見。別業一人。」


【蓋先舉能例。後就所例。乃為順例。今翻以所例。倒
就能例。故曰逆以取例。逆即退也。故約前義。屬退
合明問何故如此。答促舉同分之易知。將以例後同分之難知。故不得不首舉同分以對前別
業中促舉之科。然特為自。缺妄因。須取例於別業。又不得不退就別業而逆取之矣

△二順
以釋成。上文不得巳。而能所倒置。終為不順。理須
回文釋之。故曰順釋問豈非依舊進合。答但望促舉之科。能所顛倒畢竟是退
又復曲分二。一回文標同。】


「一病目人。同彼一國。」


【依舊。以能例別業居先。所例同分居後。而略以標
同下科詳以例出矣。
△二例出妄因。】


「彼見圓影。眚妄所生。此眾同分。所見不詳。同見業中。
瘴惡所起。」


【此舉別業。但惟眚影。是其妄因。以例同分。但惟瘴
惡。是其妄因。豈有天象之實體哉。
△三合明同本。】


「俱是無始見妄所生。」


【惟此俱是二字。無有二說。但依後義。雙舉燈輪灾
象而言。其俱是等也。正因此處推知前之皆是後
之同是。咸有進退合明之義。生謂轉生恣生也。據
現前雖皆一時之事。而展轉推本。故俱是無始見
妄。從本恣末而生也。進退合明者。進燈輪以合明
灾象。則灾象固一國之眚醫也。退灾象以合明燈
[002-0242a]
輪。則燈輪亦一人之瘴惡也。故曰俱是無始見妄
展轉恣生矣。
△二就所例而進退合明。上之一國
灾象。既例眚影。妄因巳彰。即為此節能例之法。而
此閻浮等。乃為所例。由是就之。而進退合明矣。此
即第三番進退合明。若依前分屬之義。亦是言總
意別。但屬進以合明。謂進前一國灾象合明後諸
剎也。若依後義正齊。分二。一普例世間。分二。一器
世間。又二。一從狹至廣。】


「例閰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并泊十方。」


【首一例字。正承上同分妄因。以為此節之能例故
也。海本是一因。須彌四面。有四大洲故。海亦隨洲
稱四大也。裟婆世界。有百億四天下。本師一佛剎
土耳。十方則諸剎土無量無邊沙塵莫盡其數。

二總標有漏。】


「諸有漏國。」


【諸字總指廣狹諸土有漏義。見前無漏。下對當機。
且指同居。
△二情世間。】


「及諸眾生。」


【即上諸國眾生也。合情與器二種世間。皆自心與
眾同分所見之境。不取眾人。皆為能見也。普例世
間竟。
△二合明同妄。復分為二。一合明前六字。】


「同是覺明。無漏妙心。見聞覺知。虗妄病緣。」


【若依前義。則同是二字。亦惟徧舉諸國而言。同是
無漏等。此乃合前能例中俱是無始見妄六字也。
[002-0242b]
但彼只言無始見妄。而不言所依之真。此則覺明
無漏妙心。乃其所依之真。見聞覺知虗妄病緣。乃
其所起之妄。承上例下。云此之十方各所見世界
眾生。雖各種種不同。與彼一國所見不祥。同為一
例。同是云云。覺明無漏妙心。即是在纏之體。覺明
不必泥作無明。應是覺湛明性。此自其本淨而言。
無漏自其無染而言。正反於上有漏也。蓋其體非
無明。不屬諸有。而又欲境諸見。逈不相干故也。總
此本淨不染二意。故曰妙心。持業釋也。見等皆指
妄者而言。連下虗妄病。通為一顛倒分別見妄。而
兼聞覺知者。一體所具也。此所謂能生諸緣緣所
遺者。而緣之一字。即指上世界眾生。如云此諸世
界眾生。皆即見等妄病之緣而巳。
△二合明前二
字。】


「和合妄生。和合妄死。」


【合前能例中所生二字也。但上無死字。意亦深含。
然此死字。意是滅字。方通無情。蓋通本上來必兼
依正。世界。則成住壞空。眾生則生老病死。二俱言
和合者。言生不自生。以和合發起故生。滅不自滅。
以和合終盡故滅也。然既虗妄病緣所為。則於本
無中。而妄見生滅。故皆曰妄耳。又當知。二乘見界
內是生界外是滅矣。上解但依前義分屬。有進無
退。若依後義。進退兼具。應云。進一國以合明於十
方。則塵剎固即瘴惡之虗陳。退十方以合明於一
[002-0242c]
國。則瘴惡亦即生滅之妄現。故結之曰同是覺明
此中亦有兩重難知。一者難知為同。以淨穢苦樂逈別也。二者難知為妄。以與塵剎見同也。故以前
瘴惡中兩重易知者。而例知焉。問隔異無干。何為同分。現見各有。何為我妄。答自心無明稱法界而無際。
一切生界依無明而住持。故見生界未消殞者。自心無明未除也。無明未除。則無邊生死皆同分耳。可同
凡小。苟安自足。謂無干乎。譬如病目見華遍空。同我眼病。豈以近遠而分自他虗實乎。此小註與前別業
小註中意。亦是破迷要義。但經文前顯後隱。故小書之以備觀就所例法。進退合

明巳竟。
△三結離見即覺教取證。圓覺云離幻即
覺。即同此意。故科名擬之。敵體番上文同是等。而
了前大標中總出之過。以結歸也。上是從真起妄
此是反妄歸真。分二。一離見。又曲分為二。一離見
緣。】


「若能遠離諸和合緣及不和合。」


【番上緣字及和合二句。而了前標中當處二句也。
意曰。生滅深惑。雖由見妄。而業果循還。現溺見緣。
若能首先遠離云云遠離者。了知苦果皆由業招。
妄招妄現。於是不造諸業。斷世生緣。即遠離諸和
合也。既不趣生。亦無老死。即遠離不和合也。若兼
二乘。則不見界內為實有。即離和合。不見界外為
真滅。即離不和合也。斯則業果二道。先巳息矣。

二正離見。】


「則復滅除諸生死因。」


【番上見聞覺知虗妄病。而了前二種顛倒見妄也。
蓋二種見妄。正無明深惑。即業果由之以起。乃生
死親因也。滅除之者。即後耳根圓通中。斷二執。證
[002-0243a]
三空。窮至生相。而惑道竝盡矣。三道既盡。齊此屬
於反妄。
△二即覺。又分二。一極證二果。】


「圓滿菩提不生滅性。」


【菩提是智果。見妄除而惑盡故。圓滿智果。不生滅
性。即涅槃是斷果。見緣除而業果盡故。圓滿斷果。


△二永斷輪迴。】


「清淨本心。本覺常住。」


【此即完復上之覺明無漏妙心。而了標中輪迴世
間矣。然涅槃由斷。尚帶修心。菩提由智。亦兼始覺。
今復言本心清淨本覺常住者。表二義。一表皆但
還復本有。非從外得。二表要必圓滿涅槃。而後本
心清淨。圓滿菩提。而後本覺常住。性修雙即。而前
所謂輪迴世間者。於此永絕矣。二科皆屬歸真。是
則別業。後釋迷悶中。全顯此心不變之體。常自離
妄。而極勸人之了悟。同分後教修證中。全顯此心
隨緣之用。與妄相應。而極勸人之修證。修無了悟。
則畢竟鈍滯無歸。悟不修證。安得現前受用。修心
者。務請不取見緣。不隨見妄。而觀塵剎依正。全影
全心。念念不昧。是謂常住三摩地中。固知取證無
疑。而庶不負佛詳勸之至意矣。釋其迷悶巳竟。

二開其未開。前阿難述意以請中。先述未開。後述
迷悶。而佛與先釋迷悶者。先其所急也。今迷悶巳
釋。次應開所未開矣。分二。一牒前述意。又分為二。
一牒巳開。】
[002-0243b]


「阿難。汝雖先悟本覺妙明性非因緣非自然性。」


【先之一字。遠指之辭。分明指前超情科中先悟也。
舊註欲以成就重拂之說。乃釋為二見中度其巳
悟。是不以巳意曲從經文。番以經文曲從巳意。未
敢聞命。
△二牒未開。】


「而猶未明如是覺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二逐意發明。又二。一破和合。又復分為二科。一
總舉妄惑。】


「阿難。吾今復以前塵問汝。汝今猶以一切世間妄想
和合諸因緣性。而自疑惑證菩提心和合起者。」


【以前塵問者。對前塵而辯問也。語兼因緣者。驗旨
趣之相關也。言此本是世間之義。汝乃泥之而疑
菩提心亦和合耶。菩提既帶證字作佛果。亦可心
字。仍指本覺。蓋佛果依本覺心而始證故。本覺即
是證菩提之心。
△二別為破斥。分二。一破和。和者
如水和土之類。又分二。一舉法標列。】


「則汝今者妙淨見精。為與明和。為與暗和。為與通和。
為與塞和。」


【仍用見精者。以真見無別異體。況此現與明對得
以施辯矣。
△二破一例餘。又分二。一破一。又分為
四科。一不見和相。】


「若明和者。且汝觀明。當明現前。何處雜見。見相可辯。
雜何形像。」


【可見曰相。見相可辯者。言所見之相分明可辯也。
[002-0243c]
即指所對明相而言。言彼明相雖分明可辯。若言
見與之雜。何有交雜之相可見乎。不可釋辯為分。
以可分即墮非和也。而況理實不可分乎。
△二不
具和體。實質曰體。又分二。一離即雙絕。】


「若非見者。云何見明。若即見者。云何見見。」


【凡物之雜和者。必先相離。而後相即。乃得成和。今
離即雙絕。何由而成和乎。文中非見。即非皆望明
相為言。初云。此明若非是見。則應無所矚。今乃云
何見明。是初無相離矣。次云。此明若即是見。則見
不自見。今乃云何見見是後亦無相和矣。然此科
方是無和體之由也。
△二躡成破意。】


「必見圓滿。何處和明。若明圓滿。不合見和。」


【此科方正破無和體也。躡前云。此明既不非見。則
全體皆見。而必見圓滿。何處容明而與之和乎。既
不即見。則全體皆明。而必明圓滿。更不合容於見
而與之和矣。
△三不得和名。】


「見必異明。雜則失彼性明名字。」


【召體曰名。性本也。言此見若果先異明而後雜明
即當失彼本明名字另立名字。如水被土雜而另
名為泥也。今何但名為明。而無被雜之異名乎。

四不成和義。】


「雜失明性。和明非義。」


【孚名曰義。首句躡上起下。言既被雜。巳失明性。則
本明既失。即不當仍謂之和明。今仍謂之和明。非
[002-0244a]
其實義矣。破一巳竟。
△二例餘。】


「彼暗與通及諸羣塞。亦復如是。」


【破和巳竟。
△二破合。資中曰。合者如蓋合函之類。
又分二。一舉法標列。】


「復次阿難。又汝今者。妙淨見精。為與明合。為與暗合。
為與通合。為與塞合。」


【△二破一例餘。又二。一破一。又分為三科。一正破
合明。】


「若明合者。至於暗時。明相巳滅。此見即不與諸暗合。
云何見暗。」


【溫陵曰。合則附而不離。故合明既不相離。則明滅
隨滅。不復合暗。既不合暗。憑何以見於暗乎。
△二
防破轉計。】


「若見暗時。不與暗合。與明合者。應非見明。」


【恐轉計之云。前見明時。實與明合。今雖見暗。却不
與合。乃破之云。若見暗時。不與暗合。是既見時不
合。則必合時不見。是故汝前言與明合者。應非見
明。
△三躡歸正破。】


「既不見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


【言明尚不見。云何與明合。而知明非暗乎。
△二例
餘。】


「彼暗與通及諸羣塞。亦復如是。」


【破和合科巳竟。
△二破俱非。又復分為二。一承示
轉惑。】
[002-0244b]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覺元與諸緣塵及
心念慮。非和合耶。」


【妙覺元既屬根中之性。此句標根。次句兼塵。次句
該識。正辯根性。連帶塵識。非則俱非也。真際曰。和
合不成即非和合。形對必然也。
△二逐意發明。分
為二。一牒惑示問。】


「佛言。汝今又言覺非和合。吾復問汝。」


【△二別為破斥。又復分為二。一破非和。又曲分為
二。一總各標列。】


「此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和。為非暗和。為非通和。
為非塞和。」


【△二破一例餘。分二。一破一。又三。一定其有畔。】


「若非明和。則見與明。必有邊畔。」


【體相雜入。既謂之和。故體不相入。方為非和。如磚
石竝砌二體各不相入。而中間必有邊畔。故先定
其邊畔也。
△二索其畔處。】


「汝且諦觀。何處是明。何處是見。在見在明。自何為畔。」


【倘許有畔。即對見明。索其指出。
△三攝成破意。】


「阿難。若明際中。必無見者。則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
所在。畔云何成。」


【言縱有邊畔。則亦如磚石之不相入。見中無明。明
中無見。今以見望明為辯故。單言。明中無見。則巳
不知明在何處齊何處而分畔。故云畔云何成。不
成畔義。則自不成非和義矣。
△二例餘。】
[002-0244c]


「彼暗與通及諸羣塞。亦復如是。」


【破非和巳竟。
△二破非合。又分二。一總各標列。】


「又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合。為非暗合。為非通合。
為非塞合。」


【△二破一例餘。分二。一破一。又二。一明其乖角。】


「若非明合。則見與明。性相乖角。如耳與明。了不相觸。」


【非合即離故。逈不相遇。方為非合故。經自喻明之
與耳也。如人合目以耳聽。明終不知其所在。豈非
了不觸乎。
△二躡成破意。】


「見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


【△二例餘。】


「彼暗與通及諸羣塞。亦復如是。」


【此後無結尾者。以本屬前超情科中餘意。故不另
結。必欲結之。可准前文云。當知。如是精覺妙明。非
和非合。非不和合。乃至隨汝執捉。自此顯見巳極。
而奢摩他。從根指心方便。亦盡向後。轉名如來藏
性。不復呼為見性之偏名矣問上既帶妄。未顯純真。剖妄之後。似當更
顯。何但補超情尾而更別無說乎。答此有二義。一者純真。言語道斷故。此蓋不但見性。諸法窮至真際。皆
不可說。經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等。其文非一。二者前文。巳即顯真故。謂若依方便言顯無言。則前
表見。即識精明元真妄和合。則十番所顯。即其本具之真。何干於妄。二見所破即其本具之妄何礙於真。
況先顯後破。別有其故。前巳表明。豈可因其未及除妄而遂疑所顯非真耶。倘必疑佛顯真非實亦應疑
佛破妄是虗破。顯俱不信受是外道非佛弟子。三者後不出此真性故。良以四科七大所顯如來藏性。非
別有體。即此見性。轉名藏性耳。豈可謂此後更別無說乎。又此科可以為理法界之由致。若不由此方便
從於根中識取。迥脫根塵。廣大寂常靈知之自性。將何以入真空絕相之法界耶。然但謂之由致非惟約
[002-0245a]
此即為理法界也剋就根性。直指真心巳竟。

△二會通四
科即性常住。四科即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也。
前科言寂常妙明之心。最親切處。現具根中故。剋
就根性。直指真心。然雖近具根中。而實量周法界。
遍為萬法實體。今於萬相中。一一剖相出性。是以
齊此。不復稱其見性之別名。乃舉其總名。曰如來
藏心妙真如性。但是總別異稱。體惟一而巳矣。分
二。一總為剖出。剖謂剖開相之妄。出謂顯出性之
真。又二。一剖出但知虗法。此一類法顯然不實。人
皆易見。然凡外權小。亦但皆知其相之妄。而實皆
不達其性之真。故佛特為剖相而出性焉。又二。一
舉法自相。】


「阿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諸幻化相當處出生隨處
滅盡。」


【蓋上文妄見。即見之相妄也。真精。即見之性真也。
故此承上言。不但見精相妄。而性真汝猶未明
。然此科。且舉其自來本相。而未明真妄。開妄出

真。在下科中。浮塵幻化如陽𦦨空華乾城夢境。與
上文燈輪灾象。皆是也。當處出生言來無所從。隨
處滅盡言去無所止也。
△二剖相出性。】


「幻妄稍相。其性真為妙覺明體。」


【首句剖相。幻妄猶言虗偽也。稱即名也。言其徒有
虗偽名相而巳。末二句出性也。言彼實無自性。其
性即眾生妙覺明之實體而巳。無相而能現相。故
[002-0245b]
稱為妙覺明。准前即覺湛明性。良以。妙覺明體如
鏡。浮塵幻化如鏡上之影。影雖至虗。離鏡則無。故
全影即鏡。是知影之體即鏡體矣。所以諸相至虗
偽者。其體皆至實。以其即妙覺明體故也。然先以
開出乎此。而後以例明陰入等法者。有二妙義存
焉。一者比類知妄。謂因幻化等相不實。而知陰入
等相不實也。二者比類信真。謂彼等至虗之法。尚
是真覺之體。況此陰入等法。猶非真覺之體乎。皆
信之無疑矣。
△二剖出似實有法。此一類法與前
法雖皆依他起性。而則法人易識其為虗。斯法人
難覺其為妄。是故凡外執為實有。二乘計成心外。
大乘法相宗人猶言似有不無。今之科名。略依彼
立。惟圓實宗人。方了依他無性即是圓成。茲佛剖
相令知依他無性也。出性令知即是圓成也。分二。
一歷舉諸法。】


「如是乃至五陰六入。從十二處。至十八界。」


【承上言。不但此等浮幻之法其相妄而其性真也。
如是乃至五陰云云。此科且舉平日所談諸世間
法。以推論性相。亦是不離目前。令見實相也。五陰
即色受想行識。六入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也。十
二處即前六根加色聲香味觸法六塵也。十八界
即六根六塵更加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之六也。別經三科。此加六入而巳。各盡萬法。不過
色心二字。對機開合。故廣略殊。至後詳釋。
△二剖
[002-0245c]
相出性。又二。一觀相生滅全妄。】


「因緣和合。虗妄有生。因緣別離。虗妄名滅。」


【因緣解現前超情科中。今惟解明色陰。餘可例知。
如五根六塵。合為色陰。須於前世對此諸法取著
薰種納於賴耶識中。所謂因也。至於中有。自求父
母之時。即父母為境。引發憎愛。所謂緣也。此固因
緣和合。由是在胎而結五根。出胎而住六塵。名之
為生。若深究此生。亦同夢等。來無所從。當處出生。
故曰虗妄有生。然此因緣。本是生滅之法。隨前業
力。而為修短之限。限盡即當分散。此固因緣別離。
由是五根六塵。一時俱失。名之為滅。若深究此滅。
亦同夢等。去無所止。隨處滅盡。故曰虗妄名滅。色
陰如是。餘一切法亦復如是。
△二論性即妄皆真。
又二。一妄本是真。】


「殊不能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常住妙明。不動周圓。
妙真如性。」


【生滅去來者。蓋入處界。不過色心二法。約色則有
生滅。約心則有去來。言此生滅去來。既皆虗妄。既
無自體。而所以能現乎此者。果是何物。當知。本如
來藏云云如來。藏總目眾生本覺性體。言眾生心
中隱覆如來。故名如來藏。即起信論中之一心也。
一心開二門。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眾生
順生死流故。生滅全顯。而真如全隱。然生滅無體
而其體全是真如。故佛明此生滅去來。即眾生如
[002-0246a]
來藏中妙真如性。隨緣詐現而巳。其常住等八字。
皆稱此真如之德也。本無生滅曰常住。不滯明寂
曰妙明。本無去來曰不動。不徧空界曰周圓。常住
不動離於凡夫之生死。妙明周圓揀於二乘之涅
槃。此固各就多分。若確論則仍各全揀。復兼權乘。
具此眾妙。故曰妙真如性。亦即前十番所顯見性
之全體也。
△二真本無妄。】


「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無所得。」


【言不觀妄是真如故。妄似有體。今既是真常性體。
則去來迷悟生死。於真常中。亦是幻妄稱相。杳無
實之可得矣。如覩鏡中之物。不知是鏡中之影。固
悞謂有體。纔知是鏡中之影。則惟鏡而巳。豈復有
一物之可得哉。添迷悟二字。約人即是凡聖。約法
即生死涅槃。蓋迷悟在人。而理中實無迷悟之體
可得。如迷東為西者。從迷至悟。東常不轉。何有真
實迷悟差別之體哉。總為剖出巳竟。
△二別為剖
出。即前四科。一一詳列而剖出也。就分為四。一五
陰。又復分為二科。一總徵。】


「阿難。云何五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陰字去聲。蓋覆也。新譯五蘊。謂積聚有為。今從舊
譯。謂蓋覆真性也。二義兼之始備。此蓋合色開心。
為愚於心不愚於色者說耳。然徵問之意。以陰等
本是世間有為之法。今上科一旦許即藏性。故須
徵起釋明。然妙真如性。影略常住等義。後皆倣此。
[002-0246b]


△二別釋。分五。一色陰。既合五根六塵。為一色陰。
則非惟色身。亦兼器界。又復分三。一舉喻合法。又
二。一舉喻。又分二。一依於本無。】


「阿難。譬如有人。以清淨目。觀晴明空。惟一晴虗。逈無
所有。」


【△二起成有相。】


「其人無故不動目睛。瞪以發勞。則於虗空。別見狂華。
復有一切狂亂非相。」


【金剛以無相為非相。故此以華滅為非相。蓋見空
華者。非但見生。亦見於滅。其曰復有一切。取喻良
多。後當釋出自見矣。
△二合法。】


「色陰當知亦復如是。」


【以妙覺明圓照法界。如以淨目觀晴空也。清淨本
然一法叵得。如晴虗無有也。此其所依之真。合喻
中。依於本無。性覺必明。妄為明覺。如人無故瞪目
也。勞久發塵。而十一色法。彌滿亂生。如虗空見華
也。四空與舜若多神。乃至二乘涅槃。妄解色滅。如
見非相也。若無此破。彼等妄謂離於色陰矣。此其
所起之妄。合喻中。起成有相。
△二就喻詳辯。又二。
一標非二處。】


「阿難。是諸狂華。非從空來。非從目出。」


【雖以目喻覺明空喻法界。然如珠自照。本無二相。
目空誠有二相。合此詳辯。稍不能通。懸求佛意。但
是以目觀見身界無異觀見空華。故辯得空華無
[002-0246c]
所從生無所還滅。則身界自可信解。然立此兩處。
亦非無旨。空來破凡小計色從心外有也。目出破
權教不忘色從心內生也。問萬法唯心。何又破從
心內生乎。答法雖唯心。而實亦不曾生故。終亦無
所滅。此圓頓人。一悟無生。全妄即真。權人不忘法
從心而有生。故須滅妄始真。請詳下目出之破當
自見矣。
△二分文各破。又二。一非從空來。又三。一
出必有入。】


「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從空來。還從空入。」


【△二不成空體。】


「若有出入。即非虗空。」


【莫說實體。但約虗空。既無內外。自無出入。凡有出
入。即不成虗空矣。
△三不成空義。】


「空若非空。自不容其華相起滅。如阿難體不容阿難。」


【首句方言便是實體。蓋轉一步也。次二句謂。華本
空體。今空既非空。則自不容於自體之華。方合下
喻。蓋由虗空以容為義。無所不容。豈自華亦不容
乎。自字與容字俱重。末二句。以喻明喻。言自體不
容於自體。決無是理。與前十九界七塵同意。乃必
無之事也。此是展轉不通之義。說畢取次結歸云。
既無自不容自之理。則無空不容華之義。不容之
義不成。則非空之體不立。非空不立。出入何憑而
計從空出者無有是處矣。就喻順解巳竟。若約法
中。計色從心外有者。亦說色法俱從空出。西域凡
[002-0247a]
小推論。身界成壞。皆是微塵聚散。而析塵無巳。必
至虗空。故執諸色皆從空出。此方儒道經書不一。
而意旨皆謂。虗以生氣。氣以成形。是萬相固本於
一氣。而一氣乃始於太虗。質之西域。則從無而有。
旨趣大同。然法喻既皆虗空。則其出入破法准喻
無異。大柢世智不達太虗。何所從來。身界豈窮根
本。但見萬有皆從無起。遂謂無為有源。豈知非其
源乎。
△二非從目出。又分為三。一出必有入。】


「若目出者。既從目出。還從目入。」


【△二約入以破。雖出入竝言。而破意不在出字。惟
在旋字。故曰約入以破。又二。一有見。】


「即此華性從目出故。當合有見。若有見者。去既華空。
旋合見眼。」


【△二無見。】


「若無見者。出既瞖空。旋當翳眼。」


【言體既無見。而徒能遮障。則旋豈不翳於眼乎。

三約出以破。】


「又見華時。目應無翳。云何晴空號清明眼。」


【若果華從目出。則凡見華者。華巳出目。皆當無翳。
而號清明眼。何今見必睛空一無華相。然後為無
翳。而號清明眼乎。准此破色從心生者。云迷時色
既出心。悟時色應入心。有知入當見心。無知入當
障心。又迷者色出心應無障。悟者色入心應有障。
云何無障然後號清淨心乎。思之。
△三結妄歸真。】
[002-0247b]


「是故當知。色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二處求之。既無從出。足知虗妄。本無生體曰虗。循
業偽現曰妄。此句結其相妄。末二句。即是結其性
真如。云相既虗妄。而能現者竟何物乎。本即是非
因緣非自然之妙真如性也。然非因等。即前常住
等。蓋常住不動。則體恒無變。故非因緣。妙明周圓。
則隨緣遍現。故非自然。夫性本非外。豈從心外而
有。性本無生。何曾心內有生。此二處所以俱非也。
大異舊說。智者著眼。下皆倣此。色陰巳竟。
△二受
陰。此下開一心法為四陰也。前三即徧行心所。行
陰即思。後一仍合八識心王。略開為四耳。今此受
者。領納為義。唯識云。領以為境。令生覺受。數不出
三。謂對違順雙非之境。而生苦樂捨之三受焉。又
分為三。一舉喻合法。又二。一舉喻。又二。一依於本
無。】


「阿難。譬如有人。手足宴安。百骸調適。忽如忘生。性無
違順。」


【此就自法為喻也。以所用即身識領受。觸塵但事
出假設。受局一識。故得為喻耳。無違順但無苦樂
二受。忘生正是捨受。喻故淺言。
△二起成有相。】


「其人無故。以二手掌於空相摩。於二手中。妄生澀滑
冷熱諸相。」


【本無外塵觸之。而妄覺瀝滑等也。
△二合法。】


「受陰。當知亦復如是。」
[002-0247c]


【以其喻即自法故。不必法喻配合。但當了喻之妄
而會法之妄也。夫藏性無受。如人晏安迷生諸受。
如摩覺澀等。
△二就喻詳辯。又復分二科一標非
二處。】


「阿難。是諸幻觸。不從空來。不從掌出。」


【四陰皆心。眾生認為巳靈。不同色陰計從內外但
計實有。今亦以二處無從。顯其虗而非實耳。或以
根塵分配。亦可思之。
△二分文各。破又二。一非從
空來。】


「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能觸掌。何不觸身。不應虗空
選擇來觸。」


【△二非從掌出。又三。一約出破之。】


「若從掌出。應非待合。」


【此不待合。與下不同。蓋言掌能出觸。則孤掌即出。
何須待合乎。
△二約入破之。】


「又掌出故。合則掌知。離則觸入。臂腕骨髓。應亦覺知
入時蹤跡。」


【反顯既不覺入自然非掌出也。
△三出入破。】


「必有覺心。知出知入。自有一物。身中往來。何待合知。
要名為觸。」


【此觸之自體。既能往來。則無時而不可出。何須待
合乎。此約出入。故不同上。
△三結妄歸真。】


「是故當知。受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准前可知。受陰巳竟。
△三想陰。唯識云。想能安立
[002-0248a]
自境分齊。前五隨念。第六計度。七八憶持。然各緣
各境。故有分齊。憶持謂於境領納之後。攝其全體。
印持不忘。與間斷浮想不同。分三。一舉喻合法。又
分二。一舉喻。】


「阿難。譬如有人。談說酢梅。口中水出。思蹋懸崖。足心
酸澀。」


【此亦就自法為喻也。作喻故單取意識之懸想而
巳。
△二合法。】


「想陰。當知亦復如是。」


【例諸想皆同於此。可見目前身界。為想所分別。憶
持者。皆如念中之酸味思裏之懸崖。本非實有。而
堅滯不忘者。想陰覆之也。
△二就喻詳辯。又分三。
一標非二處。】


「阿難。如是酢說。不從梅生。從非口入。」


【酢說語略。謂酢說所引之水也。
△二展轉推破。】


「如是。阿難。若梅生者。梅合自談。何待人說。若從口入。
自合口聞。何須待耳。若獨耳聞。此水何不耳中而出。」


【生入皆指水。言梅不談則非梅生。口不聞則非口
入。耳不出則非耳致。但追究得此水無所從來。自
顯想陰不實矣。
△三比類發明。】


「想蹋懸崖。與說相類。」


【酸澀同上口水。應云。崖不思則非崖生。足未觸則
非足入。心不酸澀則非獨由心。酸澀無所從來。足
顯想陰之虗矣。
△三結妄歸真。】
[002-0248b]


「是故當知。想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准前可知。想陰巳竟。
△四行陰。唯識。此陰即徧行
之思。亦即業行。於百法中。攝法最多。遷流為義。分
三。一舉喻合法。又分二。一舉喻。】


「阿難。譬如瀑流。波浪相續。前際後際。不相踰越。」


【不相踰越者。前不待後。後不及前也。
△二合法。】


「行陰。當知亦復如是。」


【此陰常解。謂心心不住。念念遷流。而實有麤有細。
若究其根心潛伏之本。乃比前二為細。如後經言
生機綱紐。是也。然內由此念。則外之造業趣果無
量。麤相似瀑流之不可遏。故約迷途。則細隱而麤
彰。約修位。則麤盡而細顯。今約迷途故。譬彼瀑流
矣。又既屬於徧行。則各識皆具麤。屬前六細乃七
八耳。
△二就喻詳辯。又分二。一標非即離。】


「阿難。如是流性。不因空生。不因水有。亦非水性。非離
空水。」


【首三句。總是非即意。首句又是非即空。而次二句。
又是非即水也。然因水尚疎。謂因彼生此。如父子
非一。水性即親為自體。非水性者。謂非水一定之
性也。末句。非離意。總番三句也。
△二分文各破。又
二。一非即空水。又分二。一非即空。】


「如是阿難。若因空生。則諸十方無盡虗空。成無盡流。
世界自然。俱受淪溺。」


【△二非即水。又分二。一非即因水。】
[002-0248c]


「若因水有。則此瀑流。性應非水。有所有相。今應現在。」


【性應非水者。言體應不與水一也。有所有相者。言
若別有自體也。
△二非即水性。】


「若即水性。則澄清時。應非水體。」


【性當一定故。有流既為水性。無流必失水體矣。

三非離空水。】


「若離空水。空非有外。水外無流。」


【言此流於空於水皆不能離。空非有外。豈能離空。
水外無流。豈能離水乎。就喻順釋巳竟。若約法釋。
則空喻外境。水喻內心。流即行陰。若計境生。則境
應有知。一切無情。悉能有念。若計因心。則應別有
自體。若計即心本性。則行陰盡者。反失心性。行豈
即心境乎。若計離於心境。則境實無邊。而心外無
行。行豈離心境乎。思之。
△三結妄歸真。】


「是故當知。行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准前行陰巳竟。
△五識陰。分為三。一舉喻合法。又
二。一舉喻。】


「阿難。譬如有人。取頻伽瓶。塞其兩孔。滿中擎空。千里
遠行。用餉他國。」


【虗空喻識。足知非破無體無性。但破其無去來耳。
良以。八識全收八海七浪。而八非畢竟無體之法。
其體即藏性也。厥旨深哉。頻伽譯好聲鳥也。瓶形
象之。
△二合法。】


「識陰。當知亦復如是。」
[002-0249a]


【孤山曰。瓶喻妄業。空喻妄識。業牽識走。如瓶擎空
行。捨身受身。如餉他國。愚謂但約現身。尤益日用。
身即喻瓶。空乃喻識。千里萬里。但是身之往來。識
常不動。以總攝藏識識海周徧矣。
△二就喻詳辯。
又二。一標非來入。】


「阿難。如是虗空。非彼方來。非此方入。」


【△二分文各破。又二。一非彼方來。】


「如是阿難。若彼方來。則本瓶中。既貯空去。於本瓶地。
應少虗空。」


【去字亦是來字。譯之誤耳。於本瓶地者。彼方元置
瓶之地也。
△二非此方入。】


「若此方入。開孔倒瓶。應見空出。」


【捨身如彼方來。而前身之識。未甞少受身如此方
入也。而後身之識未甞來。問識以了別為義。死身
現無了別。何言非少。生身現具了別。何言非入。答
周徧約冥具之體。了別約迷中之用。體常不動。用
可牽移。然而迷則任牽。悟則同體。佛正欲眾生悟
全體而周大用。故喻識如虗空。令知身死非去。未
死之先。本不偏局於此也。身生非來。未生之先。本
亦常徧於此也。但因不了。互成明昧。業遷使然。今
了徧周。勿順妄業。更於現身。往來萬里。不隨身轉。
常冥不動之體色盡洞開。無復明昧矣。
△三結妄
歸真。】


「是故當知。識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002-0249b]


【准前通論。五陰色想。皆據當體而破。受據所受之
塵以破。行識皆據妄狀而破。然前四破無自體。後
一但破往來。又雖破其相妄。實皆顯其性真。五陰
巳竟。】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