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i0574 圓覺經析義疏-清-通理 (master)



No. 263-A


圓覺經析義疏大義
賢宗後學 通理 述
嗣法門人 心興 較訂


初通敘大義。


具足大方廣。籠羅世出世法。名之為圓。貫通本始妙。
照徹凡非凡心。目之曰覺。非名色之可色。詎音聲所
能聲。結集者不得巳而聲之。強云如是我聞。又不得
巳而色之。強云一時婆伽婆。入於神通大光明藏。三
昧正受。諭茲。則圓覺不離當處。佛果無容外求。其如
凡外夢沉長夜。夢重夢而醒期莫由。權小華起翳睛。
華再華而淨眼靡現。故勞婆伽至尊。於不二境。現諸
淨土。併致法身清眾。依淨覺天。起大悲雲。主伴重重。
同住如來平等法會。古德目此為六種成就。亦即以
此為證信敘焉。或謂本經敘闕發起。私曰不然。試看
文殊師利。創問如來本起因地。次請菩薩發清淨心。
後及末世修行。不墮邪見。佛亦鄭重其機。裁分兩義。
謂總標真宗。別答前問。總標真宗者。總冠下文。信解
修證。皆不離此真宗也。先示體。則曰無上法王。有大
陀羅尼門。名為圓覺。次彰用。則曰流出一切清淨真
如。菩提涅槃。及波羅密等。別答前問者。向下一一別
答前來文殊之問也。答初問。則曰一切如來本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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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皆依圓照清淨覺相。永斷無明。方成佛道。次徵釋
云何無明。謂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妄認四
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如彼病目。見空中
華。及第二月。由此妄有輪轉生死。故名無明。修圓覺
者。知是空華。即無輪轉。亦無身心受彼生死。末總結
云。是則名為因地法行。隨答次後二問。則曰菩薩因
此發清淨心。末世依修。不墮邪見。據此則普賢等十
章。皆依此文殊章而發起也。敘分既竟。正宗當陳。遵
照華嚴疏例。大章分為四分。第一三問三答生信分。
第二兩問兩答開解分。第三四問四答教修分。第四
一問一答示果分。生信分中。三問三答者。第一即普
賢章也。據普賢有略問。有詳質。有結請。略問者。由前
佛答文殊。謂本起因地。皆以圓照清淨覺相。普賢意
以圓覺清淨境界。非修行不能契入。但不知云何修
行。方能契入也。詳質者。承前章。知是空華。即無輪轉
等義來。空華即幻。故曰設知如幻者。則身心亦幻。若
更用身心歷事進修。則是以幻還修於幻。則幻幻云
何修耶。又既知如幻。更歷事修。必令諸幻盡滅。若必
盡滅。則無有心。向後憑誰修行。云何復說修行如幻。
又既知如幻。本來不用修習。若不修習。則於生死中
常居幻化。既無觀行。曾不了知如幻境界。又無事修。
令妄想心如何解脫。結請中。承上不修有如是之失。
正顯決定應修。但不知作何方便。漸次修習。乃能永
離諸幻。答中先云。種種幻化。生於覺心以為義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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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眾生幻心。還依幻滅。諸幻滅盡。覺心不動。正釋前
疑。末云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既覺。亦無漸次。以
酬其請。復總結云。依此修行。乃能永離諸幻。亦是答
前。云何修行之問也。按普眼有三請四義。由上章佛
答普賢離幻法門。教以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
覺。亦無漸次。普眼意以有正方便思惟修行者。或可
悟入。若無此者。未免迷悶。故連申三請。初正請有四
義。初問修行漸次。二問云何思惟。三問云何住持。四
問作何方便。二反請。若彼眾生。無正方便思惟。聞佛
說此三昧。心生迷悶。即於圓覺不能悟入。三結請。願
與慈悲。為我等輩。及末世眾生。假說方便。答中。先明
二空觀。滅除諸幻。以便進修。答正請中前三義。後示
法界觀。令其悟入。更進深玄。答正請中後一義。果能
從此悟入。住持大圓覺場。同佛受用。無庸再請。其奈
疑情不了。又勞剛藏出座也。按金剛藏菩薩。因前章
本來成佛之語。遂代眾致難有三。一云。眾生本來成
佛。何故復有一切無明。此以真難妄。不應復有也。二
云。無明眾生本有。何故復說本來成佛。此以妄難真。
不應說成也。三云。異生本成佛道。後起無明。一切如
來。何時復生煩惱。此以本覺難妙覺。還應起惑為眾
生也。初難顯自語相違。以眾生本成。是佛自語。復有
無明。違自語故。次難顯世間相違。以無明本有。世間
共計。復說本成。違世間故。三難顯總成非量。以異生
本覺。非始覺終無成理。如來妙覺既巳成。不復再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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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覺不明。故成非量。至觀如來立法立喻。備悉開通。
末復斥以虗妄浮心。多諸巧見。如是分別。非為正問。
新學聞此。自應於大涅槃。生決定信。至下章彌勒謝
前自知。齊此巳前。為三問三答生信分竟。第二兩問
兩答開解分中。第一即彌勒章也。由上章佛答金剛
藏云。欲入如來大寂滅海。乃至云先斷無始輪迴根
本等。彌勒意以輪迴由於愛欲。愛欲起於六識。生滅
無常。何能為本。故初問云何當斷。輪迴根本。其意以
斷。則須從賴耶邊起。又根本既在賴耶。種性應兼出
世。故次問於諸輪迴。有幾種性。若輪迴局在分段。而
變易即稱無輪。無輪自應上修。故三問修佛菩提。幾
等差別。設有差別。即兼邪正。除邪歸正。教化良難。故
四問迴心塵勞。當設幾種教化方便。至觀如來應問
而答。備悉周詳。新學聞之。其間不無微解。況夫如來
偏憐末世眾生。教以於大圓覺。起增上心。當發菩薩
清淨大願。莫值外道。及與二乘等。現前新學。亦應有
所感發。所以不結解分者。以正結解分。須待下之清
淨慧菩薩章也。由上章佛教末世眾生。於大圓覺。起
增上心。淨慧意以起增上心。必是求佛所證。若爾。則
諸來法眾。理應先聞。故請為諸來法眾。重宣法王圓
滿覺性。言重宣者。顯前非不宣。今為末世眾生。令代
傳也。但圓滿覺性。非可遽得。故又問眾生菩薩世尊。
所證所得。云何差別。至觀如來。答初請有三。一約本
覺。以顯自性平等。二約不覺。及始覺。以明執幻成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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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約妙覺。仍顯究竟平等。如是則諸來法眾。於法王
圓滿覺性。亦略以悉其槩矣。答次問有四。一謂勞慮
永斷。得法界性。即彼淨解。為自障礙。是名凡夫隨順
覺性。二謂一切菩薩。見解為礙。雖斷解礙。猶住見覺。
是名菩薩未入地者。隨順覺性。三謂有照有覺。俱名
障礙。是故菩薩常覺不住。是名菩薩巳入地者。隨順
覺性。四謂一切障礙。即究竟覺。乃至云法界海慧。照
了諸相。同如虗空。是名如來隨順覺性。然末世聞此。
雖可隨順修習。但任運成礙。不覺則難入佛乘。若果
是頓圓之機。只須居一切時。不起妄念。於諸妄心。亦
不息滅。住妄想境。不如了知。於無了知。不辯真實。聞
此而不生驚畏。是則名為隨順覺性。況復現前法眾。
親見如來三業殊勝。面命耳提。於諸法王圓滿覺性。
未有不黑夜觀火。白日看山者矣。齊此巳前。為兩問
兩答開解分竟。第三四問四答教修分中。第一即威
德自在章也。按前信解二分。雖皆開示圓覺。却未指
示觀門。良以圓頓行人。根性猛利。言言見諦。句句明
宗。若必令依觀分門。反成鈍置。故世尊於未悟之前。
却祇散漫開示。今於既悟之後。大用繁興。不假理觀。
略有二失。一自恃根性。妄慧照而悞落有為。二不念
尊貴。遇患難而易生退屈。大威德知時知機。說喻以
請。而云譬如大城者。即喻圓覺妙心。清淨法身之所
依故。外有四門者。喻諸菩薩。欲證圓覺。隨機分門。四
法界皆可修故。然四法界。即三觀所照之境。以是之
[001-0695c]
故。如來應其所求。而示之以三種觀門。至觀三種觀
門。最初皆云悟淨圓覺。明知其是悟後事也。又奢摩
觀中。而云以淨覺心。取靜為行。明是理法界境。三摩
觀中。而云以淨覺心。起諸幻化。明是事法界境。禪那
觀中。而云以淨覺心。不取幻化及諸靜相。乃至云永
得超過礙無礙境。受用世界。及與身心。明是理事無
礙。事事無礙。二法界境。末總結云。此三法門。皆是圓
覺。親近隨順。一切圓證。即成圓覺。據此則始終。惟一
圓覺也。此明三觀行相。下明單複修習。辯音章中。菩
薩名辯音者。應是往昔因中。修習輪觀。成就無礙智
慧。發起無礙辯才。今來輔佛揚化。仍以辯音為名。聞
前章佛答威德。三觀行相。甚為希有。良以觀門雖同。
根性不一。故聞此諸方便。一切菩薩。於圓覺門。有幾
修習。至觀如來答處。有單修。有統修。有圓修。單修則
三觀皆能究竟。統修中。則三觀所統。復各有三。一疊
複修。二具足修。三齊零修。疊複修。則先後兩不相違。
具足修中除能統。則中後隨宜。齊零修中。合能所。則
隨便俱得。至論圓修。則以圓覺慧。圓合一切。無離覺
性。二十四輪。同歸三觀之中。一力圓修。共成二十五
種。末復教以各安標記。隨手結取。騐知宿根。先後一
門而入。然既稱輪觀。還應就此一門。輪替徧修。如是
則無障不銷。無行不成。修分中。還餘兩章。今且約淨
業章言之。按淨業菩薩。因前章云。一切如來圓覺清
淨。故此興問。若此覺心本性清淨。因何染污。使諸眾
[001-0696a]
生。迷悶不入。至觀如來答處。而分迷識迷智。二種四
相。迷識四相者。一切眾生。從無始來。妄想執有我人
眾生。及與壽命。由此便生憎愛二境。依於憎愛。造種
種業。由妄業故。妄見流轉。謂人間天上也。厭流轉者。
妄見涅槃。謂聲聞緣覺也。由此不能入清淨覺。此約
凡夫二乘。為識所迷。動念息念。皆歸迷悶。迷智四相
者。由有無始本起無明。轉成賴耶。為已主宰。相續求
道。皆不成就。以四相未脫故。如彼眾生。微有所證。不
忘能證之智。是即為智所迷。名為迷智我相。設悟能
證為我。雖不認證。而於能悟不忘。是又為智所迷。名
為迷智人相。為對彼我故。說名為人。至又能了彼證
悟。為我為人。雖二皆不取。乃存有所了。是又為智所
迷。名為迷智眾生相。謂了此了彼。生生不巳故。若更
能覺彼能了。及與所了。而獨以能覺為真。殊不知此
覺。即是一切業智。猶如命根。是最後為智所迷。名為
迷智壽者相。於此四相。不復迷執。即入淨覺。若更於
中。起心照見一切覺者。皆為塵垢障淨覺故。然此雖
分四相。其實惟一我執。故後文處處發明。不離於我。
又有我者。一切煩惱因之而生。是為大患。急須斷除。
觀後偈云。一切諸眾生。皆由執我愛。無始妄流轉。愛
憎生於心。諂曲存諸念。是故多迷悶。不能入覺城。其
意自見。此下即是普覺章也。按普覺請問有五。由上
章勸依正修文云。末世眾生。希望成道。無令求悟。惟
益多聞。但當精勤降伏煩惱。乃至云。求善知識。不墮
[001-0696b]
邪見。普覺意以末世眾生。去佛漸遠。賢聖隱伏。邪法
增熾。初心道眼不明。真似難免悞認。故初問。使諸眾
生。求何等人。蓋求佛於眾多人中指出求何等人。為
善知識。又既求其人。必依其法。故次問依何等法。蓋
求佛說出。於彼所說法中。當依何等之法。而為軌持。
又既依其法。必行其行。故三問行何等行。蓋求佛說
出。於彼所行行中。當以何等之行。而為專習。又既行
其行。必有所得。故四問去何等病。蓋求佛說出。於彼
所得真似道中。當去何等似病。而存真藥。又既得其
道。還須發度生心。故五問云何發心。蓋求佛說出。於
權實頓漸偏圓中。當云何而發度生之心。至觀如來
答處。答初問。則曰求善知識。欲修行者。當求一切正
知見人。不住人天。不著聞緣。答次問。則曰身現塵勞。
心恒清淨。示有諸過。常讚梵行。答三問。則曰應當供
養不惜身命。見彼示逆。不生惡心。答四問。則曰所證
妙法。應離四病。一作。二任。三止。四滅。答五問。則曰一
切眾生。我皆令入究竟圓覺。於圓覺中。無取覺者。末
總結云。末世眾生。果其如是發心。自不墮諸邪見。齊
此巳前。為四問四答教修分竟。第四一問一答示果
分中。即圓覺菩薩章也。菩薩名圓覺者。謂巳證圓滿
覺性。示居因門。乃過來人也。恐末世眾生。於修因證
果之際。悞正難分。故特為出眾啟請。而云我等今者。
巳得開悟。謂我等親於佛前。蒙佛開示。於生信發解
起行。巳得開悟。至於證果。自應無悞。無庸更問矣。第
[001-0696c]
慮夫末世眾生。未得悟者。云何安居。修此圓覺清淨
境界。按佛答通相方便。此前應有二義。一隨分思察。
二尅期修習。今二俱不問。而獨問云何安居者。扶戒
律故。修此圓覺清淨境界者。為所依之法體也。至問
三種淨觀。以何為首者。亦為末世未悟。意求如來。於
事相中。另開方便。為三觀之入手處也。至下如來答
處自知。按如來開示。有通相方便。有別相方便。有鈍
根修證。通相方便有四。一隨分思察。二尅期修習。三
夏首安居。四示無悞取。隨分思察者。謂主持伽藍。匡
徒領眾。有緣事故。不能專修。聽其隨分思察。如前普
眼章中所說。尅期修習者。若復無有他事因緣。當立
限期。長期百二十日。約上根一期事辦。以四箇月為
限也。中期百日。約中根恐過長力倦。無若合中。促長
期於兩旬日也。下期八十日。約下根一期不成。還容
再修。於中期仍減兩旬。如是則下根者種。中根者熟。
上根脫故。夏首安居者。謂尅定之期限未終。安居之
夏首巳至。若入眾安居。則修習之心約妄立。若固守
尅期。而安居之毗尼有違。如來懸念。預示以當作清
淨菩薩止住。心離聲聞。不假徒眾。示無悞取者。謂求
菩薩道。入三期者。非彼從佛所聞。一切境界。如事水
事火事天。奉時奉方奉塵。乃至二十五冥諦等。取之
而修。必招奇損。故示之以終不可取。別相方便亦四。
一奢摩方便。二三摩方便。三禪那方便。四徧修即佛。
奢摩方便者。按前威德自在章所說。三觀。皆約悟後
[001-0697a]
之修。今約末世未悟。修奢摩時。最初從何下手。故云
先取至靜。謂先觀一切眾生。染著五欲。造種種業。從
此眼不著色。耳不取聲。鼻不染香。舌不貪味。乃至意
不攀緣。則至靜矣。此即以至靜為方便。其次又以末
世未悟。欲修三摩。最初從何處下手。故云先當憶想。
諸佛菩薩。我當師之友之。倣修倣證。此即以倣修倣
證為方便。又其次亦以末世未悟。欲修禪那。最初從
何處下手。故云先取數門。蓋即以數息觀為方便。良
以奢摩中。先取至靜。不得意則墮落無為。滯於聲聞
緣覺。三摩中倣修倣證。不得意則流注有為。雜於凡
夫外道。今則攝修證於數門。有為不落。化至靜於計
息。無為亦超。威德章禪那成時。超出礙無礙境。此數
門乃其漸耳。徧修即佛者。謂三種妙觀。皆為成佛正
因。末世未悟。不得其門而入。今既蒙各示方便。應即
以方便深修。或觀觀皆能究竟。或三觀次第圓成。或
前後交互。或單雙齊零。或圓慧普照。圓合一切。如前
二十五輪。名為徧修。但辦懇心。必成巨益。即名如來
出現。此名別相方便。鈍根修證者。謂雖在末世。遇有
根性通利者。如上所說三觀。周徧修習。依因致果。不
待言矣。設有根性遲鈍。屢修屢廢。皆由習業所障。應
當勤求懺悔。此觀不得。復習彼觀。心不放捨。漸次求
證。此又世尊懸念末世。為後後際眾生。重結無盡未
來緣也。正宗分畢。次當流通。即賢善首章也。據賢善
首菩薩請問有五。一問此教名字。二問云何奉持。三
[001-0697b]
問修習功德。四問云何護持。五問流布至地。如來答
中。文雖隱顯。義實相通。初云是經名大方廣圓覺。乃
至如來藏自性差別。汝當奉持。此顯答初二問也。次
云依此修行。漸次增進。至於佛地。此隱顯答三五問
也。隱流布功德。顯修習至地向下一句。勝大千寶施。半偈超河沙
小乘。正顯功德。無漏難思。至於頓悟漸修。聞信宣說。
即是流布。亦通奉持。末云汝善男子。當護末世。是修
行者。無令惡魔。及諸外道。惱其身心。令生退屈。此答
第四護持問也。於時即有火首金剛。大梵須彌護國
天王。大力鬼王。各領眷屬。陳白佛言。我等守護。是持
經人。令不退轉。由是觀之。此經自應永遠流通。而無
壅滯也。



圓覺經析義疏大義
[001-0697c]

No. 263-B


圓覺經析義疏懸示
賢宗後學 通理 述
嗣法門人 心興 較訂


「 歸命婆伽婆
 所宣修證法
 文殊師利等
 十二百千僧
 三寶大威神
 冥資蠡管意
 佇思騰義路
 揮筆轉文乘
 用此攝含靈
 速成圓覺慧
 觀門如法煉
 果海以時登」



將釋此經。啟以十門。一教起因緣。二藏乘分攝。三
能被教義。四所被機宜。五體性淺深。六宗趣通別。
七傳譯紀略。八註釋倡先。九總釋名題。十別解文
義。


第一教起因緣。有總有別。總為酧因酧請。顯理度生。
若原佛本意。則惟為一大事因緣。所謂欲令眾生。
開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於世等是也。


別則別就當經。有十所為。一為示因行有本故。良
以欲行千里。貴在初步。設或因地不真。自致果招
紆曲。為示行本。故說此經。如文殊問本起因地。而
佛說一切如來。皆依圓照清淨覺相。永斷無明。方
[001-0698a]
成佛道等是也。二為示離幻即覺故。良以金屑雖
貴。落眼成塵。設或一翳在眼。自致亂華盈空。為示
遠離。故說此經。如普賢問。若彼眾生。知如幻者。身
心亦幻。云何以幻還修於幻。若諸幻性。一切盡滅。
則無有心。誰為修行。云何復說。修行如幻。若諸眾
生本不修行。於生死中。常居幻化。曾不了知如幻
境界。令妄想心。云何解脫。而如來答以種種幻化。
皆生如來圓覺妙心。猶如空華。從空而有。幻華雖
滅。空性不壞等是也。三為示修行漸次故。由上章
云。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然眾
生無始迷真。久隨妄轉。不假思惟。云何便能知幻。
雖知是幻。旋知旋忘。云何便能住持。是須於無方
便中。假說方便。蓋即以思惟為方便。亦即以思惟
為住持。思惟為方便者。初心思惟。是入手處。故為
方便。次心思惟。是正修不忘。後心思惟。是漸次深
入。故總名住持。如是則一心入理思惟。即成觀行。
非彼散心思惟者。所可比耳。如世尊答普眼云。彼
新學菩薩。及末世眾生。欲求如來淨圓覺心。應當
正念。遠離諸幻等。其為示修行漸次者。在文歷歷
可證。四為示窮盡深疑故。由前文殊章云。一切如
來本起因地。皆依圓照清淨覺相。永斷無明。方成
佛道。普賢章云。一切眾生。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
覺妙心。普眼章云。圓覺普照。寂滅無二。諸佛世界。
猶如空華。始知眾生本來成佛。生死涅槃。猶如昨
[001-0698b]
夢。於是金剛藏菩薩。通躡前三章所說。以成三種
深疑。一曰若諸眾生。本來成佛。此躡普眼章義何故復有
一切無明。此疑文殊章義二曰若諸眾生。無明本有。此躡普賢
章。種種幻化皆生覺心。蓋無明亦幻化也何故復說。本來成佛。此疑普眼章義

三曰十方異生。本成佛道。後起無明。此躡普眼章。眾生本成佛
道。普賢章。幻化生於覺心一切如來。何時復生一切煩惱。此疑文殊
章。斷無明成佛道。後應復起然此皆根心之疑。能障正信。而世

尊答以種種取捨。皆是輪迴。未出輪迴。而辯圓覺。
彼圓覺性。即同流轉等。其為示窮盡深疑者。亦在
文歷歷可證。五為示離障順覺故。良以本覺清淨。
永絕數量。由依二障而現淺深。於是乃有五種性
起。如世尊答彌勒問云。欲泛如來大圓覺海。先當
發願。勤斷二障。乃至云。依願修行。漸斷諸障。障盡
願滿。便登解脫清淨法殿等。此為離障。故說此經
也。又以妙覺圓滿。本無差別。由依始覺。妄功用中。
於是乃有五種隨順。設不隨順。終成違礙。如世尊
答清淨慧偈云。清淨慧當知。圓滿菩提性。無取亦
無證。覺與未覺時。漸次有差別。眾生為解礙。菩薩
未離覺。入地永寂滅。大覺悉圓滿。末世諸眾生。心
不生虗妄。乃至云。雖有多方便。皆名隨順智。此為
順覺。故說此經也。二義互成。故合為一義明之。六
為示修必依觀故。良以末法行人。惟重頓悟。不貴
漸修。故頓悟必假禪觀。而漸修唯事力行。殊不知
捨禪觀而力行。終不免誤入岐途。故示修仍依禪
[001-0698c]
觀。如世尊答威德云。若諸菩薩。悟淨圓覺。意顯下之奢摩
乃悟後之修故以淨覺心。取靜為行。由澄諸念。覺識煩動。

靜慧發生。身心客塵。從此永滅。便能內發寂靜輕
安。此明斷惑必依禪觀由寂靜故。十方世界。諸如來心。於中
顯現。如鏡中像。此明證真必依禪觀此方便者。名奢摩他。輔行
而修。故以方便名之下之二觀。義可准思。末復結示云。此三

法門。皆是圓覺。親近隨順。十方如來。因此成佛等。
正顯進修。必依此故。七為示輪觀隨修故。良以前
章三觀。似有次第。謂先修奢摩。次修三摩。後修禪
那。殊不知悟後之修。不必一定。蓋以能修之機不
同。所修之行亦異。但取其與能修相宜。與所修相
近。相宜則易用。相近則易成。或單修。或雙修。或圓
修。或單雙。雙單隨意合修。設或自心不決。仍復各
安標記。志心求哀。依結開示。然亦觀觀互到。修修
可憑。設或溺於前章。未免失宜失近。因示輪觀。為
行所依。如世尊答辯音偈云。無礙清淨慧。皆依禪
定生。所謂奢摩他。三摩提。禪那。三法頓漸修。有二
十五種。十方諸如來。三世修行者。無不因此法。而
得成菩提。是知未成菩提之前。六度萬行。皆依此
為目也。八為示窮盡四相故。良以四相有二。一迷
識四相。二迷智四相。迷識四相。起於枝末無明。能
障小乘涅槃。迷智四相。起於根本無明。能障無上
菩提。今經淨業障菩薩。求佛開悟法性。令眾作將
來眼。故世尊示以窮盡四相。如世尊答淨業云。一
[001-0699a]
切眾生。從無始來。妄想執有我人眾生。及與壽命。
認四顛倒。為實我體。由此便生憎愛二境。於虗妄
體。重執虗妄。二妄相依。生妄業道。有妄業故。妄見
流轉。厭流轉者。妄見涅槃。由此不能入清淨覺。此
示述識相也。又云。云何我相。謂諸眾生。心所證者。
其心乃至證於如來清淨涅槃皆名我相云何人相。謂諸眾生。心悟證
悟已超過一切證者悉為人相云何眾生相。謂諸眾生。心自證
悟。所不及者。了彼證悟為我。為人。不存證悟。故所不及。謂不及於心也。但於此存有所
了。名眾生相云何壽命相。謂諸眾生。心照清淨。覺所了

者。一切業智。所不自見。猶如命根。名壽者相此示迷智相也。二相窮盡。
乃入如來清淨覺海。其意在文可見。九為示四病
應離故。良以作止任滅。藥病雙通。要在有住。及與
無住。蓋無住。則為進修方便。是名為藥。有住則為
入道障緣。是名為病。但為藥之義。人或易見。為病
之義。人所難明。故此經伹教離病。設無住。即離也
果其無住。則轉病為藥矣。又作止任滅二對。互為
藥病。以作則止治。止則作治。任則滅治。滅則任治
古德云。住則印破。破則印住。乃善用此意者也。如
本經普覺菩薩問云。大悲世尊。快說禪病。令諸大
眾。得未曾有。心意蕩然。獲大安隱。而世尊答以末
世眾生。求善知識。當求一切正知見人。心不住相。
蓋以心不住相。自應能離四病。親近是人。將必不
墮邪見。而住四種病矣。十為示真修實證故。由前
十位菩薩。相沿請問。淨土世尊。如問而答。其於信
[001-0699b]
解修習之義。業巳極力發揮。應無餘蘊。其如說藥
不濟病軀。話餅何益飢腸。故於後二章。進示修必
真修。證須實證。修必真修者。要在尅期取功。如第
十一圓覺章云。若復無有他事因緣。即建道場。當
立限期。長期百二十日。中期百日。下期八十日。安
置淨居等是也。證須實證者。務以究竟為圓。如第
十二賢善首章云。是經惟顯如來境界。惟佛如來。
能盡宣說。若諸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修行。漸次
增進。至於佛地等是也。此依一經大義。別示十緣。
微細分之。應有無盡。以此經直通於圓。如華嚴十
十無盡。教起因緣門竟。


第二藏乘分攝者。謂如來一代聖教。約想相含攝。有
三藏。有二藏。約修證權實。有三乘有五乘。約品類
詳分。有九分。有十二分。應知此經。於諸彼彼法中。
各何攝屬。故次第明之。


言三藏者。一修多羅。亦名修妬路。或名素怛纜。蓋
梵音楚夏不同。此云契經。或翻為線。按五印土。呼
線席經。井索聖教。皆名修多羅。若爾應翻聖教。古
德見此方聖教稱經。故分取席經經字。既順此方。
亦不失彼聖教之義。不取席線。及井索者。此方不
貴故。非是聖教故。伹經上加契字。乃借義助名。顯
是契理合機之經故。又經有多義。如雜心五義等。
見華嚴懸談。又雖有多義。不出貫攝。如佛地論云。
能貫能攝。故名為經。謂依佛聖教。貫穿所應說義。
[001-0699c]
攝持所應度生故。正說定學。兼通戒慧。二毗奈耶。
亦名毗尼。蓋梵音賒切耳。此云調伏。謂調練三業。
制伏過非故。調練通於止作。制伏唯明止持。就所
詮之行彰名。或翻為滅。謂滅惑業。得滅果故。亦名
波羅提木叉。此翻別解脫。謂三業七支。各別防非。
現前無違犯故。又揀異道共。及定共戒。故名為別。
此從因得名。亦可言果。以解脫即果也。亦翻隨順
解脫。謂隨順有為無為。二解脫果故。此從果得名。
亦可言因。以隨順即因也。或名尸羅。具云翅怛羅。
此云清涼。謂離熱惱因。得清涼果故。此雙從因果
得名。正詮戒學。亦兼定慧。三阿毗達摩。亦名阿毗
曇。亦梵音賒切之異。此翻對法。法有二種。一勝義
法。所謂涅槃是善。是常。故名勝義。二法相法。通四
聖諦。世出世異。及因果異。故名法相。對亦有二。一
對向涅槃。二對觀四諦。其能對者。皆無漏淨慧。及
相應心所。以對果對境。分二對名。舊譯為無比法。
以無漏淨慧。最為勝故。此明惟依能對立名。亦名
優波提舍。此翻論議。謂問答辯論。議邪正故。亦名
磨怛哩迦。此翻本母。以教與義。為本。為母。生解行
故。正詮慧學。兼亦攝二。此三云何名藏。以含攝故。
今經何所攝屬。正屬經藏。始終多說定故。若以此
攝彼。亦兼餘二。以普眼章。遠離諸幻。圓覺章。三月
安居。皆重戒故。十二大士。相沿致問。淨土世尊。如
問而答。同論議故。言二藏者。一聲聞藏。二菩薩藏。
[001-0700a]
即前三藏。詮示聲聞理行果故。名聲聞藏。全示菩
薩理行果故。名菩薩藏。不開辟支者。以辟支多不
借教。出無佛世。佛在世時。攝屬聲聞。以與聲聞理
果同故。若以教行別者。亦可聞三乘為三藏。但古
皆不開。今亦應爾。若明攝屬者。此經屬菩薩藏攝。
以經中雖存聲聞之名。不取聲聞理行果故。如彌
勒章云。若謂末世一切眾生。於大圓覺。起增上心。
當發菩薩清淨大願。應作是言。願我今者。住佛圓
覺。求善知識。莫值外道。及與二乘。又淨業章云。一
切眾生。認四顛倒為實我體。乃至云。有妄業故。妄
見流轉。厭流轉者。妄見涅槃。由此不能入清淨覺。
又圓覺章云。若經夏首。三月安居。即於佛前。作如
是言。我今敬請。不依聲聞。當與十方如來。及大菩
薩。三月安居。為修菩薩。無上妙覺。大因緣故。不繫
徒眾等。如是語類。皆欲揀棄小道。唯取菩薩理行
果也。


言三乘者。一聲聞乘。依四諦法。慇勤精進。欲速出
三界。自求涅槃。法華云。如彼諸子。為求羊車。出於
火宅。二辟支乘。依因緣法。慇勤精進。求自然慧。樂
獨善寂。深知諸法因緣。法華云。如彼諸子。為求鹿
車。出於火宅。三菩薩乘。依六度法。勤修精進。求一
切智。利益天人。度脫一切。法華云。如彼諸子。為求
牛車。出於火宅。然有權有實。若住相之行。因果歷
別。則名為權。若從性起修。因果該徹。則名為實。若
[001-0700b]
明攝屬者。此經屬菩薩乘攝。以經中問處答處。多
言為菩薩故。又賢善首章云。若諸菩薩。及末世眾
生。依此增進。至於佛地。如是則唯實一分攝。以是
悟後之修。修即無修。如威德章。奢摩三摩等。皆云
悟淨圓覺。以淨覺心修故。不屬餘二。其義可知。若
以此攝彼。亦可通收。以此經直通於圓。包含無量
乘故。又賢善首章云。是經名為頓教大乘。頓機眾
生。從此開悟。亦攝漸修。一切羣品。譬如大海。不讓
小流。


言五乘者。一人天乘。依戒善禪定之法。求下界五
欲。及上二界淨妙之樂。法華經。喻以最小之車。二
聲聞乘。三辟支乘。四菩薩乘。此三即上之三乘。五
佛乘。依萬行因華。嚴一乘道果。法華經。喻以大白
牛車。如云若是長者。乃至不與最小一車。猶不虗
妄。何況長者。自知財富無量。欲饒益諸子。等與大
車。是蓋以最小之車。喻人天。等與大車。喻佛乘也。
若明攝屬者。此經屬佛乘攝。如文殊發起。則曰。願
為此會。諸來法眾。說於如來本起清淨因地法行。
賢善流通。則曰。是經唯顯如來境界。是則因為果
設。果成因絕。尚不屬於菩薩。況夫餘乘。若以此攝
彼。雖人天不遺。譬夫一雲一雨。三草二木。隨分受
潤。試看如來說此經巳。一切大眾。聞皆歡喜。信受
奉行。則人天普攝之義。可以意會。


言九分。十二分者。通論聖教。有十二分。一修多羅。
[001-0700c]
此云契經。謂十一分。及三藏中正文之外。餘有前後相承。貫穿契合等義。別為修多羅分
二祇夜。此云重頌。三和伽羅。此云授記。四伽陀。此
云孤起頌。五優陀那。此云自說。六尼陀那。此云因
緣。七阿波陀那。此云譬喻。八伊帝目多伽。此云本
事。九闍陀伽。此云本生。十毗佛略。此云方廣。十一
阿浮達摩。此云未曾有。十二優波提舍。此云論議。
孤山云。長行契經重頌并授記。孤起無問而自說。因
緣譬喻及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論議俱成十二
名。廣如大論三十三。九分者。大小暫分。如法華小
乘唯九部。方便品偈云。我此九部法。隨順眾生說古德釋云。小乘談
理狹隘。故無方廣。非是全無。但無至方至廣不言成佛。故無授
記。非全無記。但無授記成佛請問方說。故無自說。非是全無。但非直指
智論說。大乘亦惟九部。古德釋云。大乘多直顯。故
無因緣非是全無。但不類戒因事制譬喻非是全無但不同信必喻誘論議
非是全無。但不至算沙自困之三。又古德云。部恐濫部秩。後易
為分。若明攝屬者。十二分中。此經正屬方廣。以題
稱大方廣故。兼通八分。大疏云。貫攝之義通故。即該
契經正宗一一有重頌故。即該祇夜記安心人。成就佛智

故。即該授記因請方說故。即該因緣說佛因地法行故。即該本事
六度非因涅槃非果。即該未有二十七喻故。即該譬喻普賢
有徵。剛藏有難故。即該論議唯不攝伽陀自說本生等
三也。問契經居多。何非彼攝。答。藏中契經。巳全攝
故。分中契經。此但少分。藏乘分攝竟。


第三能被教義者。謂教海冲深。法雲彌漫。智光無際。
[001-0701a]
妙變莫窮。以無言之言。詮言絕之理。運無變之變。
應變態之機。機差教殊。義分多種。亦有不分。得少
失多。今將有分。略為三章。一約宗分教。二約論辯
義。三會通淺深。言約宗分教者。西竺東夏。弘闡之
流。於一代聖言。或含為一教。或開為二三。再開之
而至四五。人兼緇素。凡有一十八家。甲順乙違。難
盡他宗。事精理備。無越賢首。因依賢首祖師。略述
五教。


一小乘教。亦名愚法二乘教。異大乘故。逐機設故。
隨他語故。說諸法數。一向差別。以其揀邪正。辯聖
凡。明因果。分欣厭。然其所說法數。唯七十五。但說
人空。不明法空。縱說法空。少不明顯。唯依六識。三
毒。建立染淨根本。未盡法源。故多諍論。


二大乘始教。亦名分教。但明諸法皆空。未盡大乘
法理。故名為始。但明一切法相。有成佛有不成佛。
故名為分。廣談法相。少及法性。其所云性。亦是相
數。說有百法。決擇分明。故少諍論。


三終教。亦名實教。謂明緣起無性。一切皆如。定性
二乘。無性闡提。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說。故
名為終。以稱實理。故名為實。多談法性。少及法相。
其所云相。亦會歸性。盡大乘說。故無諍論。


四一乘頓教。但一念不生。即名為佛。不依地位。漸
次而說。如思益經云。得諸法正性者。不從一地至
於一地。楞伽經云。初地即為八。乃至無所。有何次
[001-0701b]
等。既不同前漸次修行。又不同後圓融具德。故名
為頓。總不說法相。惟辯真性。一切所有。惟是妄想。
一切法界。惟是絕言。五法。三自性。皆空。八識。二無
我。俱遣。呵教勸離。毀相泯心。生心即妄。不生即佛。
亦無佛無不佛。無生無不生。如淨名默住等。別為
一類離念機故。亦為對治空。有俱。三種著相人故。
五圓教。謂統該前四。圓滿具足。一位即一切位。一
切位即一位。十信滿心即攝五位。成等正覺。故名
為圓。所說惟是無盡法界。性海圓融。緣起無礙。相
即相入。如因陀羅網。重重無際。微細相容。主伴無
盡。
巳上略出各義。令知大端。若廣辨所詮。及斷
證分齊。具如華嚴懸談。並賢首教儀等書。


言約論辨義者。佛教本乎一心。心有差別。則教有
支異。故如來說教。說此心也。諸祖判教。判此心也。
今即以起信論中。一心差別。以明五重教義。准起
信論。初惟以一心為本源。論云。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
出世間法即圓教分齊。二依一心開二門。一者心真如

門。所謂心性不生不滅即頓教分齊。始教空宗。亦密示此門。
以彼不知如來遣相。即為顯性。故非彼分。二者心
生滅門。謂依如來藏。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名為阿賴耶識即終教
分齊。分教相宗。亦密示此門。以彼不知佛說賴耶。
通如來藏。故非彼分。三依生滅門明二義。一者覺
義。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即是如來平等法身即始教空宗分齊。
二者不覺義。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四依此義生三細。一依
[001-0701c]
不覺故心動。名業相。二依動。故能見。名轉相。三依
能見。故境界妄現。名現相。五依此相生六粗。一智
相。二相續相。謂依智起念不斷。即法執分別三執取相。謂妄生執取。即我執
俱生四計名字相。謂妄計名字即我執分別即小教分齊。以斷我執證我
空。是小教義故五起業相。謂循名造業六業繫苦相。謂隨業受報

人天分齊又六道業報。即苦空觀等之方便。亦小教分齊


言會通淺深者。此經正屬頓教。兼攝小始終三。直
通乎圓。如賢善首章云。是經名為頓教大乘。頓機
眾生。從此開悟。其正屬頓教可知。又云亦攝漸修
一切羣品。譬如大海。不讓小流。其兼攝小始終三
可知。又云乃至蚊䖟。及阿修羅。飲其水者。皆得充
滿。其直通乎圓可知。以飲水多少。皆具百川味故。
此約賢善首章。通以會通。若別以會通者。教各有
文。散在十一章中。繁不具悉。所冀學賢首者。當體
心會教。借教通經。則經可通。而教可會矣。能被教
義竟。


第四所被機宜者。夫教因機設。機以教成。上說教義。
巳知能被宏深。今示機宜。略彰所被廣大。復分兩
門。以盡揀收。一遵古所判。二依經所明。


言遵古所判者。依古德開為二門。一料揀。二普收。
料揀非機。則有五種。一謂樂著名相。以文為解者。
二謂繫滯行位。高推聖境者。三謂情尚於空。觸言
賓無者。四謂自恃天真。輕厭進修者。五謂固執先
聞。擔蔴棄金者。如是皆名非機。反是皆機。若普收
[001-0702a]
者。則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但得聞之。無不獲益。宿
機深者悟入。淺者信解。都無宿種者。結緣成種。食
金剛喻。可為譬也。


言依經所明者。亦有料揀普收。二門。料揀者。按淨
業普覺二章。俱有十種非機。一者有妄業道。妄見
流轉。此六道凡夫。堅執四相者。二者厭流轉者。妄
見涅槃。此小教二乘。厭有趣空者。結此二種文云。
是故動念及與息念。皆歸迷悶。故知非機。三者心
有所證。顯有能證。此住位菩薩。猶有微細我相。以
能證即我故。四者悟證有我。不復認證。此行位菩
薩。猶有微細人相。以超我即人故。五者了彼證悟。
不住我人。此向位菩薩。猶有微細生相。以存有所
了。即眾生相故。六者心照清淨。覺所了者。此地位
菩薩。猶有微細壽者。然既心照清淨。則了巳不存。
當下即是。若更起心。覺彼所以能了之者。此覺則
是一切業智。業識上微細分別所不自見。業智不能照破自已。如眼不自
猶如命根。即壽者相故。結此四相文云。末世眾

生。不了四相。雖經多劫。勤苦修道。但名有為。終不
能成一切聖果。故知非機。此上共六種。詳見淨業
章中。七者我於本心。作種種行。此名作病揀云彼圓覺
性。非作得故。此顯非機八者任彼一切。隨諸法性。此名任病
揀云。彼圓覺性。非任有故此顯非機九者於自本心。止
息諸念。此名止病揀云。彼圓覺性。非止合故此顯非機十者
滅諸煩惱。一切永寂。此名滅病揀云。彼圓覺性。非寂相
[001-0702b]
故。此顯非機以上四種。詳見普覺章中。若普收者。按清
淨慧章。從凡至聖。皆稱隨順覺性。然既皆稱隨順。
自應咸是所被。無容揀棄。若果能居一切時。不起
妄念。則作任俱銷。於諸妄心。亦不息滅。則止滅咸
停。若更能住妄想境。不加了知。於無了知。不辨真
實。則一切障礙。即究竟覺。得念失念。無非解脫。成
法破法。皆名涅槃。智慧愚癡。通為般若。菩薩外道。
所成就法。同是菩提。無明真如。無異境界。諸戒定
慧。及淫怒癡。俱是梵行。眾生國土。同一法性。地獄
天宮。皆為淨土。有性無性。齊成佛道。一切煩惱。畢
竟解脫。如是則四相四病。盡是圓覺性門。六根六
塵。全彰法界智境。是機皆被。有性咸收。楞嚴云。聖
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圓覺妙心。亦復如是。凡諸
有生。幸勿錯過。所被機宜竟。


第五體性淺深者。夫聖言無定。大小通關。真教難評。
淺深異體。今依本經大旨。通收古德所說。略為三
章。一開為十種。清涼疏華嚴等二合為四門。圭峯註圓覺等三總
以會通。


言開為十種者。一音聲語言體。二名句文身體。三
通取四法體。四通攝所詮體。五諸法顯義體。六攝
境性心體。七會緣入實體。八理事無礙體。九事事
無礙體。十海印炳現體。此之十種。前淺後深。言盡
理圓。詳華嚴懸談。


言合為四門者。即上十種。圭峯束而為四。一隨相
[001-0702c]
門。二唯識門。三歸性門。四無礙門。隨相門中復有。
二種。一聲名句文體。謂大小乘教。或以聲為教體。
攝假從實故。或以名句文為教體。以體從用故。今
通取之。以假實體用。遞互相資。而為教體。二通攝
所詮體。以聲名句文。但屬能詮。若無所詮之義。不
成教體故。必通攝所詮。文義相隨而為教體。唯識
門者。以上能詮所詮。皆唯識現故。唯識云。唯遮外
境。識表內心。離識之外。更無別法。釋論亦云。十地
經者。彼聖者金剛藏。識所變影像。為增上緣。聞者
識上。影現似彼法門。展轉傳來。說名為教。是知一
切諸法。皆是識心所變影像。故以唯識為體。歸性
門者。以上識心無體。唯是真如故。然有二義。一約
生滅門。真如隨緣變起識境。諸法從緣無性。會歸
唯一真如。如起信論云。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
華嚴梵行品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
由他悟。故以歸性為體。二約真如門。不變名真。不
壞名如。惟此可為教體。顯有變有壞者。非教體故。
如起信論云。一切諸法。惟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
妄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巳來。
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
異。不可破壞。惟是一心。故名真如。維摩經文。殊歎
維摩詰曰。乃至無有文字語言。是名真入不二法
門。故惟以歸性為體。此二義中。前是終教唯心。後
是頓教惟心。合為一歸性門也。四無礙門。亦有二
[001-0703a]
義。一理事無礙。二事事無礙。理事無礙。復有二義。
一前後交徹。二說聽全收。前後交徹者。以上三門
中。前二屬生滅門。是事法界。後一約所歸之性。屬
真如門。是理法界。起信論云。依一心法有二種門。
然既依於一心。則真如即是生滅。生滅即是真如。
故統收前三。理事無礙。而為教體。說聽全收有四
句。一佛全攝生。謂佛真心外無別眾生。則唯說無
聽。二生全攝佛。謂眾生真心外無有別佛。故惟聽
無說。三生佛互融。謂佛真心攝眾生時。不礙眾生
心中攝佛。眾生心中攝佛時。不礙佛真心攝眾生。
則說聽雙存。二教齊立。四生佛俱泯。謂佛真心攝
眾生時。生即同佛。故非生。眾生真心攝佛時。佛即
同生。故非佛。則說聽互奪。二教齊泯。如是則存泯
自由。理事無礙。故以無礙為體。事事無礙中。亦有
二義。一重重互攝。二說聽全收。重重互攝者。謂由
上三門。理與事無礙故。能令聲名句文等。一一事
法。皆悉稱理無礙。如法華意根清淨文云。以是清
淨意根。乃至聞一偈一句。通達無量無邊之義。今
識門稱性亦然。又云解是義巳。能演說一偈一句。
至於一月四月。乃至一歲。今聲名句文義。稱性亦
然。說聽全收者。亦有四句。一由佛果稱性。攝法無
遺。眾生尚在佛中。況所聞教。故佛果一一身分。一
一毛端等。皆為所聞。二謂眾生稱性。攝法無遺。佛
尚在眾生中。況所說教。故眾生一一身分。一一毛
[001-0703b]
端等。皆成所說。三由生佛互在。各不壞相。則隨一
聲教互說互聞。故眾生身中佛。為佛身中眾生說
法。佛身中眾生。聽眾生身中佛說法。四由生全在
佛。故同佛非生。佛全在生。故同生非佛。二位齊泯。
說聽互無。故佛身中眾生無聽。眾生身中佛無說。
如是則一聞一切聞。一說一切說。生佛互在二俱
存。說聽互無兩俱泯。究竟存亦不可說。泯亦不可
說。以正互泯時即互存。正互存時即互泯。一切圓
成。無障無礙。故最後以事事無礙。為教體也。


言總與會通者。圭峯初門。即攝清涼前五。二分攝
六。以彼唯心。義寬。圭峯唯識門中。雖有本影四句。亦止潛通。終頓。尅論唯齊始分二教。故不俱攝。
三分攝六。全攝彼七。以彼釋唯心。齊於一心本源。圭峯第三。止齊終頓。故唯分
攝。若彼第七。會生滅之緣。入真如之實。義當頓教。故此全攝四攝後三可知。若

以本經會通者。此經正屬頓教。應以歸性為體。亦
兼小始終三。小教顯屬隨相。冥通唯識。始教顯屬
唯識。冥通歸性。至若終教。與頓教同屬歸性。又此
經直通乎圓。亦兼以無礙為體。教體淺深竟。


第六宗趣通別者。語之所尚曰宗。宗之所歸曰趣。然
有通有別。通謂。通論一代佛教。諸部異計。各各不
同。以義相從更復合之。略為六宗。


一隨相法執宗。謂於一切我法中。起有無執故。即
小乘諸師。依阿含緣生等經。造婆沙俱舍。諸部論
等。此中復分為六。一我法則有宗。謂犢子。法上。賢
胄。正量。密林山部等。以立我故。諸部論師。共推不
[001-0703c]
受。呼為附佛法外道。二法有我無宗。謂薩婆多。上
座。多聞部等。彼說諸法。皆悉實有。但不立我。異外
道計。又立正因緣。以破外道邪因。及無因等。三法
無去來宗。謂大眾部。及鷄胤。制多。西山。北山。法藏。
飲光部等。惟說現在有為。及無為法。以過未之法。
體用俱無。故所不說。四現通假實宗。謂說假部。就
前現在有為法中。說五蘊為實。界處為假。其成實
論。末經部師。對根本經部言亦是此說。五俗妄真實宗。即
說出世部等。謂世俗是假。以虗妄故。出世反上。六
諸法但名宗。即一說部等。說一切我法。但有假名
無實體故。六中初唯執有。後唯執無。中通有無。故
總唯一隨相法執宗。


二唯識法相宗。謂一切法。皆唯識現故。即無著天
親。依方廣深密等經。造瑜伽唯識論等。


三真空無相宗。謂一切諸法。皆空無相故。即提婆
清辯。依妙智般若等經。作百門掌珍論等。


四藏心緣起宗。謂一切諸法。唯是真如隨緣。具恒
沙德故。即堅慧馬鳴依勝鬘涅槃等經。造寶性起
信論等。


五真性寂滅宗。謂想相俱絕。直顯性體故。即馬鳴
龍樹。依楞伽。般若等經。造真如三昧。智度論等。


六法界圓融宗。謂無盡法界。如因陀羅網。主伴重
重。圓融無礙故。即龍樹天親。依華嚴等經。造不思
議十地論等。
[001-0704a]


此之六宗。除第一宗中第一。有宗無趣。以佛教所
不受故。其餘皆各為一類之機。啟揚悟門。資修行
業。以證自類之果為趣。


若別就當經。以明宗趣者。於中復有通別。通則此
經唯依如來本起因地。圓照清淨覺相為宗。永斷
無明。成就妙圓覺性。究竟極果為趣。若就前通中。
宗唯第五。趣兼第六。一二三四。亦可旁通。別則唯
就本經。次第循環。別分六對。一教義一對。謂欲求
圓覺。須依聖教。故先以永離諸幻之教為宗。教不
虗傳。要在如教思義。故次以深思幻盡之義為趣。
二疑信一對。謂幻盡覺圓。聞者多疑。故先以曲辯
三疑為宗。深疑既辯。真信斯生。故次以決定信生
為趣。三悟修一對。謂信既決定。悟應真實。故先以
心悟實相為宗。徒悟無功。要必從性起修。故次以
進修三定為趣。四偏圓一對。謂悟有深淺。初修尚
應隨機。故先以偏修三定為宗。境變純雜。久修自
應無礙。故次以圓修輪觀為趣。五因果一對。謂輪
觀磨礱。正因無礙。故先以滅障成因為宗。因成果
契。力在後時。故次以尅期取證為趣。六終始一對。
謂果成報本。崇闡微言。故終以出名勸持。勸護為
宗。持護所期。仍假方便。故始以圓照清淨覺相為
趣。此則從前起後。次第循環。別為一經宗趣。隨順
修習。自然相應。亦可云知所先後。則近道矣。宗趣
通別竟。
[001-0704b]


第七傳譯紀略者。謂自西而東。傳來必致命委身。翻
梵成華。譯人皆乘願受囑。況茲真詮。逈異餘誥。佛
說必現淨土。傳譯定非常倫。末世親逢。無任慶躍。
為茲紀略。昭示來今。謹按開元釋教目錄云。沙門
佛陀多羅。此云覺救。北印土。罽賓人也。於東都白
馬寺譯。不載年月。續古今譯經圖記。亦同此說。又
北都藏海寺。道詮法師疏云。羯濕彌羅。翻譯名譯集云。罽賓
國名正。音羯濕彌羅。此翻賤種。昔末田底迦。立五百伽藍於此。買異國賤人。以充役使。後因生息繁盛。賤
人自立君長。鄰國鄙之。因而名焉三藏法師。佛陀多羅。於長壽二

年。龍集癸巳。持梵本至神都。白馬寺翻譯。四月八
日畢。然釋教。目錄。譯經圖記。二俱不載年月。而道
詮特書者。想必有所見。傳紀略竟。


第八註釋倡先者。依大疏有四家。謂京都報國寺。惟
慤法師。先天寺。悟實禪師。薦福寺。堅志法師。并北
京道詮法師。大疏云。慤邈經文。簡而可覧。實述理
性。顯而有宗。詮多專於他詞。志可利於羣俗。然既
各有所長。均可行世。各接一類之機。普收結緣之
眾。無何人有政舉。人亡政息。弗獲神遇。徒仰嘉名。
目今盛行海內。獨步講筵者。唯我法界第五祖。賢
宗正三世。圭峯大士。所出兩疏。兩鈔。為尤著也。如
相國裴序讚云。其敘教也圓。其見法也徹。其釋義
也。端如析薪。其入觀也。明若秉燭。其辭也。極於理
而巳不虗騁。其文也。扶於教而巳不苟飾。不以其
所長病人。故無排斥之說。不以其未至蓋人。故無
[001-0704c]
胸臆之論。乃至云。後世雖有作者。不能過矣。然向
以獅絃既奏。羣音絕嚮。所以此經。自圭峯而後。註
者希焉。近因長夏無事。檢閱方冊藏經。與大疏同
函者。圓覺之註釋有三。一日直解。憨山大師註也。
師深通禪理。而尤精於教乘。嘗以圓覺為最勝法
門。統攝無邊教海。該羅法界圓宗。徹一心之源。歷
三觀之旨。偏正互換。單複圓修。搜窮妄宰。披剝禪
病。圭峯師。扶教竪宗。為疏為鈔。修學人。厭繁苦略。
難解難通。大師於禪餘展玩。深有慨焉。自稱祖疏
義。而徑釋經文。目曰直解。若為結法緣。而暫一隨
喜。殊覺暢明。二曰句釋。正白羅峰大師註也。師為
博山嗣孫。開法於嶺南曰新山。亦一時洞宗之丁
丁者矣。法語行世者若干。而圓覺經註。乃最後絕
筆也。應華王居士序。謂其以大悲願力遊如來大
圓覺海。普令開示悟入。打翻圭峯窠臼。闡揚洞上
宗風。繹此數語。則大師註釋此經之本意。巳略見
其槩矣。三曰要解。勤息寂正師註也。師不知何如
人。寂其派。正其名也。勤息者。乃沙門之華言。義取
乎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也。既不用五重玄義。
又不假十門通經。知師非台賢兩宗。其所住寺。既
名通律。或者為南山宗耳。至觀其首敘經義。隨章
頗得其次。又玩其正釋經文。逐句略辯其神。利便
初心。應名略解。或冀其一言之下。心地開通。則略
即成要。師意果如是乎。然此巳上三師。既立言在
[001-0705a]
先。宜皆為我師。謂善者從之。不善者易之。所以隨
門續錄者。正為此耳。註釋倡先竟。



圓覺經析義疏懸示
[001-0705b] No. 263
圓覺經析義疏卷第一
賢宗後學 通理 述
嗣法門人 心興 較訂


△第九總釋名題者。謂名者實之賓。題者經之綱。
一經大義。攝在名題。故云總釋。謂總釋一經大義。
於名題中也。於中分四。一略釋五名。二詳釋現題。
三附辯古法。四後釋卷次。初。
按經中佛自所說。
有五種題名。一曰大方廣圓覺陀羅尼。此以法義為名。謂圓覺是
法。大方廣是義。陀羅尼是梵語。此云總持。謂圓覺一法。能總一切。大方廣三義。能持無量義。故總以陀
羅尼名之二曰修多羅了義。此以勝慧為名。修多羅乃諸經通名。權漸之經。名不
了義圓頓之經。名為了義。依之修習。能成廣大甚深智慧。故是以勝慧為名也三曰秘密

王三昧。此以勝定為名。三昧乃諸定總名。權小所修不稱秘密。以可測故。亦不稱王。不自在
故。諸佛菩薩所住。乃稱秘密與王。依之修習。乃得自在神用。權教小乘。所不能測。故是以勝定為名也

四曰如來決定境界。此以圓果為名。謂如來是巳成之佛果。凡是有心。決定當
得。所謂果徹因源是也五曰如來藏自性差別。此以圓因為名。如來藏自
性。是未成之佛因。賢聖等妙。皆自性之差別。所謂因該果海是也大疏云。事周理

盡。須建五名。為令行人。依真法義。成勝定慧。修證圓因果也取要標題。且
存兩號。講演時名繁難稱。故標題。唯取要者。且存而號者。一名大方廣圓覺。二名修多羅了
[001-0705c]
義。合此二名。共為一題。略去陀羅尼三字。後三名亦皆不取。以三昧因果。皆以法義勝慧百得建立。故惟
以二名為要也略釋五名竟。

△二詳釋現題二。一釋所詮
法義。二釋能詮名目。初。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卷上」


【大疏云。凡欲解了義經論。先須明釋法義。依法解
義。義即分明。以義照法。法即顯著。故論中。起信論中
顯大乘深隱性相道理。先開此二。如論云。摩訶衍
者。略有二種。一者法。二者義。法指一心。義開三大。
今此中五字。圓覺二字。正是其法。以圓覺在纏。即
是如來藏性故。論云。所言法者。即眾生心。為欲眾
生。發其大乘信根。故目此圓覺在纏。為眾生心也。
大方廣三字。即名為義。以如次即是體相用三大
義故。大疏云。大者當體得名。常徧為義。當體者。當
圓覺之全體。無邊涯。絕分量。強名為大。揀非法相
宗中。對小言大之大。以對小言大。則大有分限。非
真大故。常徧為義者。常則竪通三世。徧則橫該。十
方。竪通三世者。過去無始。未來無終。無有一法能
先後之。唯此能先後於諸法。故名為大。如涅槃云。
所言大者。名之為常。橫該十方者。外則能包。內則
能徧。無有一法能包徧之。唯此能包徧於諸法。故
名為大。如涅槃云。所言大者。其性廣博。猶如虗空。
方者就法得名。以方者法也軌持為義。軌則軌生物解。
持則任持自性。軌生物解者。如眾生悟入圓覺。雖
因善友開示。然其智解。從覺性生。如水土之潤。生
[001-0706a]
糓芽等。芽從種生。不從水土。故知悟入圓覺。還依
圓覺為方以軌之。任持自性者。以一切眾生。皆具
本覺。雖流浪六道。而此覺性不曾失滅。設能依此
修證。則一切勝因妙果。皆從此出。如文殊章。世尊
答文殊云。有大陀羅尼。名為圓覺。清出一切清淨
真如。菩提涅槃。及波羅密。教授菩薩。是知修證圓
覺。還依圓覺為方以持之。廣者從用得名。大用繁興。即是
廣也多博為義。多則此圓覺性。本有過塵沙之妙用。

潛興密應。無有休息。無有窮盡。此則以多名廣。如
世間凡數之多者。即名為廣。博則此無盡用。一一
同於覺性。無有邊際。無有分限。如普眼章。世尊答
普眼云。覺性徧滿。圓無際故。當知六根徧滿法界。
根徧滿故。當知六塵徧滿法界。塵徧滿故。當知四
大徧滿法界。如是乃至八萬四千陀羅尼門。徧滿
法界。此則以博名廣。如世間凡量之博者。亦名為
廣。圓覺二字。直指其法。言上來所稱大方廣者。畢
竟是甚麼法耶。故直指圓覺示之。意顯即是圓覺
性故。若釋其義者。滿足周備曰圓。顯此外更無一
法故。虗明靈照曰覺。顯此中不存一念故。又具足
大方廣義。該盡世出世法。故名為圓。備歷本如究
竟。照徹凡非凡位。故名為覺。裴相國序云。統眾德
而大備。爍羣昏而獨照。故曰圓覺。此之謂也。
△次
釋能詮名目。修多羅三字。是諸經通名。了義經三
字。是當經別目。總別合稱。意顯此經。乃諸經中了
[001-0706b]
義經也。修多羅華梵名義。巳於藏乘分攝中釋。了
義者。決擇究竟顯了之說。非覆相密意含隱之談。
順宗皇帝問。諸經中何者了義。何者不了義。清涼
答云。佛一代教。若約本為一事。八萬度門。莫非了
義。若圓器受法。無法不圓。得之由人。亦皆了義。此
二不足揀別。今約開方便門。示真實相。有了不了。
故淨名涅槃寶積等經。皆云依了義經。不依不了
義經。言不了義者。謂小乘教。了義經者。謂大乘教。
又大乘教。復有了不了。謂有大乘。雖六度悲智兼
修。而定說三乘不一。亦非了義。若有會歸一極。以
玄鑪陶於羣像。智海總乎萬流。無二無三。無不成
佛。中道理觀。不共二乘。方為了義。又大寶積經。佛
告舍利弗。若諸經中。宣說世俗。名不了義。宣說勝
義。名為了義。若諸經中。宣說作業煩惱。名不了義。
宣說煩惱業盡。名為了義。若諸經中。宣說厭離生
死。趣求涅槃。名不了義。宣說生死涅槃。無二無別。
名為了義。若諸經中。宣說種種文句差別。名不了
義。宣說甚深難見難覺。名為了義。此等乃祖佛料
揀。固應無惑。細研本經語意。知非不了義教。故題
中特標為了義經也。問。修多羅與經字。但華梵文異。今雙置題目。豈非繁重。答。
梵文總指諸部。華文別目當經。封總彰別。不唯非是繁重。且顯當經了義。獨勝於諸修多羅耳

釋現題竟。
△三附辯古法二。一立題法。謂諸經題
目。或佛說時。便自立名。如妙法蓮華經等。或佛滅
後。結集者立。如佛說阿彌陀經等。今經是佛自立。
[001-0706c]
結集裁成。如前略釋五名中說。又人法喻三。單複
具足。例有七種。一單人。如淨名。二單法。如涅槃。三
單喻。如寶積。四法喻複。如妙法蓮華。五人法複。如
勝天王般若。六人喻複。如佛說梵網。七具足三。如
大方廣佛華嚴。今經若通論五題。則例同華嚴。若
唯就現題。則立準涅槃。
△二釋題法。謂古釋有二。
一作對釋。二離合釋。今作對有三。一圓覺是法。大
方廣是義。為法義對。二經字是能詮教。屬事。大方
廣等是所詮法。屬理。為理事對。亦教理對。三修多
羅。乃諸經通名。了義經。為當經別目。為通別對。離
合亦三。一大字是體。能具相用。得勝之義。方字是
相。廣字是用。為體所具。得劣之義。方廣上加之字。
依主釋也。二了義是用。經字是體。經上加即字。體
持業用。持業釋也。三大方廣圓覺。是修多羅藏中
之了義說。故稱為經。居近隣強。隣近釋也。此與上
科蓋為不廢古式。略備參考。餘或可通。避繁不悉。
附辯古法竟。
△四後釋卷次。卷者。對舒而言。謂舒
之以便誦持。卷之以便供奉也。又古經書多以軸
為卷。今易制未譯其名耳。上者下之對也。此經文
有兩卷。數配兩儀。故以上下分之。此卷居上也。按諸
經。此下多出譯人。註疏家皆詳細釋之。今此經譯人。事籍無可考稽。巳略見於第七門中總釋

名題竟。】


△十別解文義分三。一敘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
此三分者。始於道安。證於親光。蓋以經無豐約。皆具乎此。依此科經。如首身足。各有分齊。不相紊亂。故稱
[001-0707a]
彌天高判。今古通遵。乃諸經科判之所由始也此且通標三分。下乃別依

分釋。
初敘分敘一經之來源。述說法之由致二。一結集證信敘。
二問答發起敘。初。
具六。謂信聞時主處眾也。關一則大教不興。故古德判為六種
成就。云證信者。以主伴依正。能所分明。證是佛說。令人生信故。亦名通敘。六種成就。諸經通有故。亦名經
後敘。以是說經之後。結集建立故。結集建立。有意有因。建立之因者。按龍勝論云。佛將入滅時。阿難悲哀。
阿尼樓豆謂言。汝是持佛法人。當咨問後事。難〔巳〕云何後事。豆言。汝問佛滅度後。我等以誰為師。依何而
住。惡性比丘。云何調伏。結集法藏。經初當置何語。阿難承教。一一咨問。佛依問而答。我滅度後。汝等以戒
為師。依四念處住。惡性比丘默而擯之。一切經初。當置如是我聞等語。由是凡屬佛經。皆置此語。無此語
者悉屬偽造。建立之意有三。一斷疑。凖智度論。佛滅度後。眾請阿難登座。結集法藏。感身相好同佛。眾起
三疑。一疑世尊重起。二疑他方佛來。三疑阿難成佛。一唱此語。知是結集法藏。三疑頓斷。二息諍。以阿難
與眾。德業頗齊。若不推尊從佛。恐與諍論。一唱此語。顯是授受有源。羣諍自息。三異邪。以西域外道經初。
置阿憂二字。阿翻為無。憂翻為有。意顯諸法雖多。不出有無。斷常之見。大抵如是。今置此語。明是出世正
法。揀異邪經分三。一標信與聞。二時主及處。三法眾同

會。初。


「如是我聞。」


【如是者。信成就也。為順此意。解作信順之詞。以信
則言如是。不信則言不如是故。華嚴云。信為道元
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法。故首標之。又如是者。許
可之詞。佛地論云。結集時。諸菩薩咸共請言。如汝
所聞。當如是說。傳法菩薩。便許可言。如是當說。如
我所聞。云云又如是者。指法之詞。有能指所指之
別。能指即結集之人。所指即結集之法。結集之人
有二。如纂靈記云。摩訶衍藏。是文殊師利與阿難
海。在鐵圍山間結集。所指之法。有事有理。事則能
[001-0707b]
詮虗文。從此以後。直至歡喜奉行。皆如是之事。理
則所詮實義。經云。無上法王。有大陀羅尼門。名為
圓覺。又云。依願修行。漸斷諸障。障盡願滿。便登解
脫。清淨法殿等。皆如是之理。若事若理。總屬此法。
故不別指。直言如是。若連下釋之。是結集者。對眾
標唱之語。蓋謂如是之法。我從佛聞也。我聞者。聞
成就。謂成就雖在信順。臨期實賴音聞。不有音聞。
教體何立。故楞嚴云。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釋
義則揀別賓主曰我。聲來達耳曰聞。合論則是結
集者。自謂耳提面命。親從佛聞。揀非私淑讀古者
比也。又從凡至聖。說有四我。一凡夫徧計我。二外
道宗計我。三諸聖假立我。四法身真實我。今就文
殊與阿難海。應屬後二。以無徧計及邪計故。聞謂
耳根發識。聲在可聞處。作心欲聞。即便得聞。今不
云耳聞。及識聞等。但云我聞者。廢別從總。易明了
故。若按空生晏坐。帝釋散花。則聞既無聞。我何有
我。無我無聞。乃一乘頓教之真我真聞也。標信與
聞竟。
△二時主及處。】


「一時婆伽婆入於神通於不二境現諸淨土。」


【一時者。時成就也。謂臨期雖在音聞。說聽全憑佳
會。不有佳會。大法難弘。故古德云。世事合會。尚待
昌期。大法弘宣。豈違佳運。釋義則一者。始終究竟
之謂。時者遷流轉變之義。合論則說無異座。聽無
異席。說聽事畢。一期究竟。名為一時。又時乃不相
[001-0707c]
應法。或否或泰。俱以時稱。今云一者。揀非否也。以
否則不能究竟。不得稱一故。不云年月日者。以如
來說法。通乎上下。謂天上人間也滅後結集。達於遐邇。年
月日紀。難以對同。故總以一時該之。若依當經所
宗。則是心境泯。理智融。凡聖如。本始會。此諸二法
皆一之時也。婆伽婆者。主成就。謂說聽雖期良時。
御眾必推教主。不有教主。羣機何歸。然諸經教主。
多用佛字。乃梵語之略。具云佛陀耶。此翻覺者。謂
自覺覺他。覺圓滿故。是十種通號之一。今云婆伽
婆者。名具六德。義該十號。顯最勝也。名具六德者。
一自在德。謂五住不能染。二死不能繫故。二熾盛
德。謂身光與智光。降魔制外故。三端嚴德。謂具相
及妙好。端正嚴麗故。四名聞德。謂名聞徧十方。稱
揚無盡故。五吉祥德。謂滅罪銷灾障。賜福延壽齡
故。六尊貴德。謂世間出世間。尊重珍貴故。為具六
德。故經存梵語。五不翻中。含多義不翻也。義該十
號者。自在攝二。謂證理自在。則攝如來。化他自在。
則攝應供。熾盛攝一。謂降魔熾盛。則攝正知。制外
熾盛。則攝徧知。端嚴攝一。謂相好端正。則攝行足。
相好嚴麗。則攝明足。名聞攝二。謂名聞周徧。則攝
妙往菩提。稱揚無盡。則攝達偽通真。吉祥攝一。謂
到處皆吉。攝無上士。轉難成祥。攝調御丈夫。尊貴
攝三。謂世間尊貴。攝天人師。出世尊貴。則攝於佛。
據此則三世間主。共相尊貴。則攝世尊。良以根鈍
[001-0708a]
眾生。樂減厭繁。若但言佛。則太減。遺九德故。若通
言十。則太繁。難憶持故。今言婆伽婆者。均於繁減。
亦不遺彼繁減。是不唯顯其最勝。且憶持亦易耳。
入於神通等。處成就也。謂御眾雖推教主。際會必
依宏方。為說一乘頓教。故現法界玄境。大光明藏。
即一真法界智也。具一切智。遇緣則興。故名為藏。
稱法界起。還照法界。故以大光明稱之。益以神通
者。不可思議曰神。無能障礙曰通。意顯此智。唯證
乃知。難可思議。有緣則應。無能障礙故。入之一字。
對下三昧而言。謂智契法界。則是入此三昧。入此
三昧。法界之理現前。唯受此理。不受餘受。故益以
正受。若以三身言之。智契法界。則是現法性身。依
法性土。身土同為一法界故。一切如來。巳成佛果
人也。巳成佛果。現自受用身土。故曰光嚴。以自受
用身土。皆有光明。及莊嚴故。住持者。依法界住。為
法界持。意顯一切如來。所有自受用身土。皆依法
界性為緣起也。眾生者。眾處受生。以有無明昏濁。
煩惱雜染。不清淨故。當其無明未起。煩惱未生。原
本自有清淨覺地。即法界是。意顯凡諸所有眾生
身土。亦依法界性為緣起也。緣起無性。故曰身心
寂滅。謂生佛身心。皆歸寂滅。寂無形。滅不生。故然
身心為能依。既巳寂滅。所依勝劣二土。豈有形生。
是唯有法界平等。即是本性實際。包羅萬有。彌綸
太虗。故云圓滿十方。唯是一法界性。本無二體。逢
[001-0708b]
緣變現諸法。故能隨順。今當為諸菩薩。演斯頓教。
故且於不二竟。現諸淨土。據此則他受用身土。仍
依一真法界性為緣起耳。時主及處竟。
△三法眾
同會三。一舉類標數。二列上首名。三與伴同會。初。】


「與大菩薩摩訶薩十萬人俱。」


【初舉類。與者相與。意有所為。為演一乘頓教之法。
故爾相與大菩薩類。為是一乘頓教機故。菩薩者。
略梵語。具云菩提薩埵。此翻覺有情。有三義。一約
自利。謂菩薩是能覺悟之有情。揀凡夫不自覺故。
二約利他。謂菩薩能覺悟一切有情。揀二乘不覺
他故。三約兩利。謂菩薩上求佛覺。下化有情。顯行
願兼資。悲智雙運故。首言大者。揀權漸教故。大疏
云。信大法。解大義。發大心。證大道。行大行。趣大果。
六事俱大。顯是實教及頓教故。摩訶薩。具足應云。
摩訶菩提薩埵。摩訶亦翻為大。問與上大字何別。答。上是揀權漸。此
復揀地前謂此菩薩。又是實教頓教中之大菩薩。揀非

地前諸位可比。末四字標數。謂一類相從者。大數
約有十萬。同德同心。和合集聚。故云俱也。舉類標
數竟。
△二列上首名。】


「其名曰文殊師利菩薩賢善首菩薩等而為上首。」


【首句總指其名。文殊下依次別列。文殊師利者。梵
音之訛。正云曼殊室利。此翻妙吉祥。以初生時。有
祥光滿室之兆故。亦翻妙德。謂智德深妙。華嚴云。
了了見佛性。猶如妙德等。道成先劫號龍種尊王。
[001-0708c]
現證北方。為摩尼寶積。當來成佛。名曰普現。影嚮
大化。示同菩薩。華嚴表根本智。今經為發起師。一
乘頓教。非智莫解。故首標之。梵語邲輪䟦陀。此云
普賢。悲華經云。我誓於穢惡世界。行菩薩道。使得
嚴淨。我行要當勝諸菩薩。寶藏佛言。以是因緣。今
改汝字。名為普賢。據此則普賢之名。應具二義。一
者穢惡世界。使得嚴淨。是普化眾生。皆令成賢。二
者我行要當勝諸菩薩。是普超同倫。獨讓我賢。古
德云。行彌法界。德無不徧曰普。隨心益物。乘時設
化曰賢。與悲華亦不相違。常見塑畫聖像。多以文
殊普賢為對。蓋以文殊表智。普賢表行。智行相成。
如目足更資。今經亦爾。故次列之。普眼者。依本經
佛答其問。略具二義。一者普見諸法清淨。是大智
普眼。二者普見眾生同佛。是大悲普眼。金剛者。最
堅最利。一切無能壞。能壞於一切。菩薩之智慧亦
爾。煩惱不能侵。魔外不能動。能斷一切障。能除一
切礙故。觀經中備起三難。乞世尊銷末世之疑。其
義可見。智既如此。能含能生無盡功德。故名為藏。
彌勒此云慈氏。由過去遇大慈如來。得慈心三昧。
又由在母胎時。其母使有慈心。故以慈氏為姓。名
阿逸多。此云無能勝。謂位居補處。除佛無能勝故。
若依本經。則菩薩深究愛根。蕩除細惑。人所不及。
況復能勝哉。清淨慧者。慧用了然。無住無著。一切
幻化所不能染故。大疏云。若慧不清淨。即落地位。
[001-0709a]
滯因果。乖覺性。菩薩不爾。故以清淨慧為名。威德
自在者。有威可畏。有德可仰。魔外不能嬈。妄惑不
能侵。依本經則三觀成就。功用猛利。故能爾也。辯
音者。具無礙辯。能辯一切差別言音。如本經佛說
二十五種輪觀。單複圓修。唯菩薩能辯識。亦唯菩
薩能宣傳故。淨諸業障者。斷惑證真。身三口四。永
不生故。依本經則一切業障。盡依四相而生。菩薩
致問。如來為說。能令一切眾生。淨諸業障。故仍依
之名也。普覺者。生死涅槃。猶如昨夢。菩薩能覺。其
覺可謂普矣。依本經則我人生壽。能生業障。因枝
尋本。易得覺了。至於作止任滅。但障禪那。任運而
興。覺了成難。菩薩因問而覺。覺斯周普。圓覺者。妄
盡真極。如望夜月故。依本經則尅期修證。心不放
捨。諸障銷滅。佛境現前。菩薩乃過來人也。賢善首
者。以善為賢。無過弘法。菩薩能之。故為首也。依本
經則流通聖教。端賴此人。故為至賢至善之首。等
字非等下。乃等上十一位。合十二位。為十萬人之
上首也。列上首名竟。
△三與眾同會。】


「與諸眷屬皆入三昧同住如來平等法會。」


【諸眷屬者。除上首外。餘諸所有人也。然上首既有
十二。若人各一萬眷屬。合有十二萬人。或亦多少
不定。則上云十萬者。亦唯約大數言之。上首護念
曰眷。攝令從道曰屬。是則此之眾人。時時為上首
護念。攝令從道。當此圓覺妙場。故相與而來也。皆
[001-0709b]
入三昧者。有二義。一者佛力所加。二者智同於師。
佛力所加者。如來入於神通大光明藏三昧。則是
以法界智。契法界性。而此之眾人。皆在法界性中。
頓覺身心輕安。智契法界。故云皆入三昧。智同於
師者。十二上首。皆法身大士。與如來同一法身。佛
既入三昧。大士亦入三昧。而此之眾人。向為大士
護念。攝令從道。巳得智同於師。因見師入。自亦從
入。故云皆入三昧。然既皆入三昧。自然身心寂滅。
平等本際。故云同住如來平等法會。同住者。智契
法界故。所稱平等法會者。如前所云。圓滿十方。即是
平等。以十方同依故不二隨順。即是法會。以諸法同出故是也。又如來既

於不二境中。現諸淨土。而諸菩薩等。亦應於彼不
二境中。現諸淨身。分證受用身此正所謂機感盈前。不
得不說。所謂大眾成就者以此。結集證信序竟。

二問答發起序文殊問。世尊答。發起一經之端序三。一文殊代問。
二師資緣合。三酧請開示。初三。一眾中具儀。二備
陳問詞。三至三顯慇。初。】


「於是文殊師利菩薩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據上所釋。如來既於不二境中。現諸淨土。而諸菩
薩等。亦應於不二境中。現諸淨身。雖曰淨身。亦自
有清淨色相。可別主伴。約此章文殊為主。非大智不能發
餘眾皆伴。故云在大眾中。從座而起者。將有所

問故。將有所問。三業維誠。故云頂禮佛足。謂文殊
以自已最尊之頂。禮如來最卑之足。此顯身業誠
[001-0709c]
也。右繞者。意表隨順於佛。必至三帀者。意表初中
後際。無間斷故。此顯意業誠也。長跪者。安危不易。
雖時長不以為苦。叉手者。指掌相抵。儼然是端秉
一心。如此而白。表所問非常。此顯口業誠也。眾中
具儀竟。
△二備陳問詞。】


「大悲世尊願為此會求大乘者不墮邪見。」


【大疏云。諮來法要。本為眾生。故偏稱大悲世尊。又
悲而云大者。不唯令現前得益。且利及將來也。此
中問詞有二。願為此會等。是初約如來問本起法
行。此會即平等法會。諸來法眾者。通指十二上首。
及所統眷屬。約上首則與佛同來。約眷屬則隨上
首來。統稱法眾者。上云皆入三昧。同住平等法會
故。說者。謂文殊為眾請佛說。如來者。是巳成佛果
之人。巳成佛果。根本起於清淨因地。說來乃可憑
信。故文殊特為致請。清淨因地。即自性清淨。為因
地心。下文所謂清淨覺相是也。法行者。即因地所
修無漏妙行。揀非有漏可比。縱有所修。皆非法行。
此乃出世軌則。如法如律之行。此且渾言。向下答
處。佛自分明顯示。及說菩薩等。是次約菩薩。問發
心正修。菩薩者。乃未成佛果之人。雖未成佛。誓期
必成故。以根器元大。不復樂著小乘等法。信大教。
解大理。故能於大乘中發清淨心。即菩提心也。不
云菩提。而云清淨者。以既發此心。修大行。證大果。
直取無上菩提。不為一切聲聞緣覺等法之所混
[001-0710a]
擾。故云清淨。又菩提心有三種。一者直心。謂直心
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樂集一切諸善法故。三
者大悲心。普度一切諸眾生故。三心皆名清淨者。
以正念真如。不念餘法。故能清淨。樂集善法。對治
不善。故能清淨。普度眾生。不住度相。故能清淨。如
是則但言清淨。而三心具矣。三心既具。諸病無所
由生。故能遠離。細閱下之十章。章章有病。能障正
修。既能遠離。則十章之正修成矣。所以本疏判此
章為發起序也。能使下。是後約未來。顯利益深遠。
未來者。統言佛滅度後。末世者。遠指末法之世。謂
正法像法巳過時也。去聖時遙。背教日遠。不知求
大乘者。無庸論矣。縱有發心求大。不知如來因地
法行。不學菩薩發清淨心。其不至於錯亂修習。墮
落邪見者。無有是處。文殊懸念及此。致斯二問。求
佛開示。令末世求大乘者。知此學此。自能不墮邪
見。楞嚴云。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
成聲聞緣覺。諸天外道魔王。皆由不知二種根本。
錯亂修習。今不知不覺。此二亦然。故云爾也。備陳
問詞竟。
△三至三顯慇。】


「作是語巳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作是語巳。謂陳問巳竟也。五體者。四肢及頭。投地
者。問畢結拜。此一請也。大疏云。若唯一二。未展䖍
誠。若過於三。禮煩則亂。故唯三請。終而復始者。一
請終。從頭又請曰復始。是為二請。二請終。復始亦
[001-0710b]
然。是為三請。其慇懃懇切之意。巳自可見。文殊代
問竟。
△二師資緣合二。一師與資合。二資與師合。
初。】


「爾時世尊告文殊師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初讚其所問。爾時者。文殊代問巳竟時也。告文殊
者。以其慇懃三請。要讚許以安其心故。善哉者。讚
美詞。雙言者。讚其二問俱善。不唯有益現在。且兼
利末世也。稱文殊為善男子者。以其智慧勝妙。遇
理能順。遇事能斷故。汝字仍指文殊等。乃兼於餘
眾。以十萬合集。文殊問。即餘眾問故。乃能為諸等。
是牒其所問。二事。以顯讚善之不虗故。諮詢者。諮
扣詢問。因地法行。如上所釋。然問處雖約如來。而
令知意在菩薩。故云為諸菩薩等。乃約義牒也。準
前文殊第二問。求說菩薩。於大乘中。發清淨心。遠
離諸病。雖為現在。而意在令末世求大乘者。學此
不墮邪見。今亦唯是約意而牒。故但云及為末世
等。末世眾生。去聖遙遠。不知求大者。無庸問矣。設
有求大乘者。要必得正住持。即是發菩提心也。菩
提心有三種。一者直心。正念真如。不念餘法。故名
為正。二者深心。樂集善法。安住修習。故名為住。三
者大悲心。普度眾生。攝持自已。故名為持。三心既
得。邪見無所從生。故云不墮。如華嚴云。忘失菩提
心。而修諸善根。魔所攝持。今得則不忘。其不墮邪
見也必矣。
○汝今下。誡聽許說。汝今者。面命文殊。
[001-0710c]
諦聽者。誡以諦審而聽。勿得以生滅心而聽實相
法故。當為汝說者。不失人亦不失言也。智論偈云
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可當誡聽之句踊躍
聞法之悲喜。如是之人可為說。可當許說之句然世尊既
巳讚其所問。仍復誡聽許說。是師緣與資合矣。師
與資合竟。
△二資與師合。】


「時文殊師利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奉教者。奉聞誡聽許說之教。歡喜者。喜其現未俱
利。不空問也。及諸大眾者。兼十萬人。默然而聽者。
不涉餘緣。澄心諦聽。如十地經云。如渴思冷水。如
饑思美食。如病思良藥。如眾蜂依密。我等亦如是。
願聞甘露法。即奉教喜聽之義也。然文殊既巳奉
教歡喜。仍復同眾默聽。又資緣與師合耳。師資緣
合竟。
△三酬請開示二。一總以略示。二別以詳示。
初。】


「善男子無上法王及波羅密教授菩薩。」


【重呼善男子者。顯答問有所屬。使文殊著耳故。無
上法王者。出能證人。即是如來。以如來證無上法。
於諸法中得自在故。有大等者。出所證法。陀羅尼
翻為總持。謂總一切法。持無量義故。有多字少字。
一字無字。多字如楞嚴等呪。少字如唵齒臨等。一
字如吽字等。無字即是一心。今取無字。謂一真法
界心也。一真法界。總一切法。持無量義。故名為大。
既能總能持。即能出能生。故名為門。名為圓覺者。
[001-0711a]
照無所遺曰圓。迷不能侵曰覺。此即因地法也。一
切者。總該之詞。謂總指清淨真如。菩提涅槃等。為
一切故。流出者。如來依此對機演教。眾生依此證
果修因。所謂無不從此法界流故。真如者。頓教所
詮。即是心真如門。然頓教不立文字。真如亦是強
名。故以清淨二字揀之。以其離言說相。離心緣相
故。菩提涅槃。終教所詮。即是智斷二德。以終教有。
真可證。證極則成智德。名曰菩提。又終教有惑可
斷。斷盡則成斷德。名曰涅槃。此上皆屬果德。及波
句。乃屬因行。波羅密。或云波羅密多。若尅對西音。
翻為彼岸到。依此方順義回文。當云到彼岸。謂修
此者。能離生死此岸。渡煩惱中流。到涅槃彼岸故
尋常經中。多說六種。亦有說十者。大疏云。輟已惠
人名施。防非止惡為戒。堪受諸法。未能忘懷為忍。
鍊心於法為精。精心務達為進。心慮寂靜為禪。推
求揀擇為慧。方法便宜為方便。希求樂欲為願。不
可屈伏名力。如實決斷為智。今且後六。以十中後
四。皆從慧度開出。如方便者慧之運用。願者慧之
期望。力者慧之堅強。智者慧之果決。如是則六可
攝十。故釋且從六。謂施戒忍進禪慧也。若依頓教
而修。則但觀法性。觀法性無慳貪。則是布施。因知
一切布施。皆法性也。觀法性無染汙。則是持戒。因
知一切持戒。皆法性也。觀法性無瞋恚。則是忍辱
因知一切忍辱。皆法性也。觀法性無懈怠。則是精
[001-0711b]
進。因知一切精進。皆法性也。觀法性無散亂。則是
禪定。因知一切禪定。皆法性也。觀法性無愚癡。則
是智慧。因知一切智慧。皆法性也。如是則觀法性。
常行六度。修六度常見法性。清淨真如。不期得而
自得。雖得亦無能得所得。設有能所。則清淨壞。真
如背矣。若以終教而修。則為治慳貪。隨緣修行施
波羅密。為治破戒。隨緣修行戒波羅密。為治瞋恚。
隨緣修行忍波羅密。為治懈怠。隨緣修行進波羅
密。為治散亂。隨緣修行禪波羅密。為治愚癡。隨緣
修行慧波羅密。如是則為治六蔽。修行六度。不墮
於空。隨緣而修。修即無修。不墮於有。不墮於有。以
是即空而有。不墮於空。以是即有而空。即有而空
為真空。即空而有為妙有。真空妙有。體合中道。菩
提涅槃。皆依中道建立不期證而自證。雖證亦不滯有滯
空。設有滯執。則菩提迷。而涅槃違矣。教授菩薩者。
以此頓終二教。授諸菩薩。以此正屬頓教。亦略兼於終。直通於圓。至下自
令依因而趣果。此圓覺法之行相也。總以略示

竟。
△二別以詳示二。二長行。二偈頌。初二。一為酬
初請。二為酬次請。初三。一明真因有力。二明執妄
成輪。三明妄盡還覺。初。】


「一切如來本起因地永斷無明方成佛道。」


【一切如來。成佛根本。起於因地。因地所依。當先明
之。故云皆依等。言皆依者。非是一佛二佛。乃一切
如來。皆以此為因地心也。圓照即是圓覺。謂一真
[001-0711c]
法界全體。以此照法。法無所遺。故以圓照明之。清
淨覺相。別指心真如門。言因心雖依圓覺。而研真
斷惑。得力憑真如門故。不言真如而言覺相者。以
真如清淨。即是圓覺相故。從本以來。離言說相。離
心緣相。故言清淨。又清淨約真如理言。覺相約真
如智言。以有此智。乃能永斷無明。以達妄本空故。
無明者。即生滅門。以生滅門中。業轉現識等。皆依
無明而變現故。若非達妄本空。何能永斷。永斷者。
不復再生。不復再生。自能轉識成智。故云方成佛
道。言方成者。顯成之不易。所謂轉生滅心。而成不
生滅性也。明真因有力竟。
△二明執妄成輪二。一
執所變成輪。二執能變成輪。初。】


「云何無明善男子妄有輪轉生死故名無明。」


【初徵由妄執云何句。承前徵起。上云永斷無明。方
成佛道。但不知無明何似。故承前而徵起之。善男
子者。呼而告之也。一切眾生者。九界之中。唯除菩
薩。以下云修圓覺者。乃指菩薩故。從無始來者。遙
指晦昧真心以來。晦昧真心。即是根本無明。依於
根本重起枝末。如無我中計我。無法中計法。故云
種種顛倒。顛倒之言。其義難明。若以喻言之。則猶
如迷人。四方易處。迷人者。迷正之人。喻晦昧真心
者。晦昧真心。於無我中計我。無法中計法。計我即
我執。計法即法執。俱生分別。共有四種。皆是於無
中計有。故以四方易處喻之。四方者。指正方。謂東
[001-0712a]
西南北。喻俱生我。分別我。俱生法。分別法。皆本無
也。易處者。謂東作西。西作東。南作北。北作南。喻所
計二我二法。皆為顛倒也。雖知顛倒。未明因何法
起。故以妄認等釋之。妄認者。非是而認。四大者。地
水火風。四大假合。本無實體。認為自身。即是執我。
認四大為實有。即是執法。六塵緣影者。謂於色聲
香味等。六塵境上。現起能緣影事。即六識也。托塵
似有。離塵實無。故以影事稱之。然既稱影事。本無
實體。認為自心。即是執我。認六識為實有。即是執
法。不當認而認。故名妄認。下以喻言。當自見矣。

譬彼下。喻明妄執。病目者。有病之目。如白翳赤眚等目既
有病。則見亦非真。不過似見。空謂晴空。華及二月。
皆屬似境。是蓋以病目。喻根本無明。似見。喻枝末
無明。謂二種我執。及二種法執晴空喻真如理性。華喻四大為
身。似色可見故。二月喻六識為心。似心能照故。如
是則華及二月。本屬烏有。皆由病目重起似見。於
晴明空中。妄有所見。以此為喻。因之四大之身。六
識之心。亦本屬烏有。皆由根本無明。重起枝末無
明。於真如理性中妄有所執。所以釋妄認。為不當
認而認也。
○善男下。結示應徵。空實無華。文稍不
足。若據上喻明。應補云。及第二月。喻中可知。法中
言真如理性中。本無地水火風身相。亦無六塵緣
影心相。所以似有者。喻中言病者妄執。法中即是
依根本無明。重起枝末無明。虗妄執有身心。計我
[001-0712b]
計法。皆依此耳。由妄執故句。是重牒上文。由病目
起似見。妄執華及二月。是空中實有。則是人巳惑
虗空之性。以虗空之性。無法可當情故。非唯者。不
但也。言是人不但惑虗空之性。且更有甚焉者。故
云亦復迷彼實華生處。據上文。華下必帶二月。喻
身相。及心相。文中空實無華。實華生處。俱不帶者。
以前喻明中既有。可例知故。法中即是由根本無
明。重起枝末無明。妄執四大之身。六識之心。是真
如性中實有。則是人巳惑真如之性。以真如性中。
無法可當情故。非惟者。言是人不但惑於真性。亦
復迷於妄元。喻中言實華生處。即喻諸妄根元。謂
本末無明。以是身心之生處。故由此者。承上而言。
言上來惑虗空性。是喻迷真體。迷華生處。是惑妄
元。迷真體則不能修真。惑妄元則不能斷妄。生唯
糢糊而生。死亦糢糊而死。一念善天上人間。一念
惡地獄三途。故云妄有輪轉生死。結上故名無明。
執所變成輪竟。
△二執能變成輪。】


「善男子此無明者非實有體是故說名輪轉生死。」


【初明無明無體。以上云譬彼病目。見空中華。及第
二月。病目喻根本無明。似見喻枝末無明。空華二
月。喻身心二相。無明為能變。身心為所變。所變虗
妄。上巳俱明。能變虗妄。恐猶未了。今且先明無體。
此無明。即指本末二種。非實有體者。迷時似有。覺
則元空故。喻中言夢中人。非指作夢之人。乃夢中
[001-0712c]
所現人也。夢時等。喻非實有體。其義易明。
○如眾
下。明無明無因。無因之義難明。重設喻以顯。故云
如也。如者。設若義。眾空華。病目觀之似有。喻二種
無明。亦迷時似有也。滅於虗空者。目若淨時。不見
空華。義似滅於虗空。喻迷若覺時。本無無明。義似
滅於真如。然空華雖似滅於虗空。不可說言虗空
中定有滅處。喻無明雖似滅於真如。不可說言真
如中定有滅處。何以二句。乃徵釋不可說義。言既
有滅處。必原有生處。今諦觀虗空。原無生處。又豈
有滅處哉。真如亦然。則無明無因明矣。
○一切下。
結妄見成輪。一切眾生者。迷位中人也。言如上所
喻。真如無生處。則無明非所生。而一切迷位中人。
所以執無明有生滅者。蓋是於無生真如中。虗妄
見也。本屬妄見。誤為真實。三細六粗。緣茲而興。故
曰是故說名輪轉生死明執妄成輪竟。
△三明妄
盡還覺。】


「善男子如來因地修圓覺者究竟圓滿徧十方故。」


【初以智除妄。如來因地。即佛為菩薩時也。為菩薩
時。發心修於圓覺。即知其為圓頓大根。非劣器耳。
知即真如智。謂修圓覺者。從真如門離念頓入也。
據上所說身心無明。皆如空華。但以眾生不知。妄
受輪轉。然眾生所以不知者。以有念故。今云知是
空華。則是從本圓覺心。發起離念真智。頓悟無明。
同於空華。焉有輪轉。故即無也。根本既斷。枝末自
[001-0713a]
然不生。故云亦無身心。受彼生死。非作故無。本性
無故者。非同漸教。研真斷惑。作之使無。乃悟妄即
真。本性無故。
○彼知下。泯智合覺。彼知覺者。謂彼
知是空華之覺者。仍指真如智言。此智本來離念。
當體即是真如。故云猶如虗空。然既體是真如。猶
如虗空。則不可以智知。若更起念。欲知同虗空之
真如者。則是於虗空中。更生華相。故云即空華相。
則了無實也。雖爾無實。但不可說。說無即成斷滅。
故云亦不可說無知覺性。意顯說有說無。二俱成
過。故須有無俱遣。一念不生。即是真如。當知真如
為圓覺之門。直通於圓。故曰是則名為淨覺隨順。
淨即真如。覺即圓覺也。隨順者。即不違義。言如來
因地。修圓覺至此。則能隨順清淨覺性。而不違也。
亦同顏子不違之義。
○何以下。徵釋還圓。何以句
徵起。徵上有無俱遣。名為淨覺隨順者。何以故爾。
虗空性故等釋成。先釋淨字。即清淨真如。圓覺入
門。虗空性故句。指起信論。心真如門中。所言空義。
非有無一異等相。以無虗妄心念故。常不動故。即
頓教所詮真如。一切法無能動轉。此常時孤標也
如來藏無起滅。翻終教所詮藏性隨緣。隨緣有二。
一隨染緣。從真起妄。現起世間六凡等法。二隨淨
緣。返妄歸真。現起出世間四聖等法。雖隨緣起滅。
而本體凝然。故無起滅。無知見故。既無起滅。惟一
真體。則是根塵逈脫。知見依何而立。故云無也。據
[001-0713b]
此則妄念不能侵。諸法不能轉。起滅無所從。知見
莫能立。故稱為淨。無可疑矣。如法等文。次釋覺字。
即圓覺妙心。法界全體。法界者。且指事法界。謂一
一事法。各有界分。不相紊亂故。言如法界性者。謂
知淨覺巳。仍復諦觀此理。稱法界而為其性。所謂
理隨事徧是也。究竟圓滿者。謂既巳理隨事徧。仍
用審諦。究竟進觀。久之不見有事。全事全理。故云
圓滿。所謂事得理融是也。既巳事得理融。自能千
剎涉入。故云徧十方界。以上云。淨覺隨順者。於此
可見。為酬初請竟。
△二為酬次請。】


「是則名為因地法行依此修行不墮邪見。」


【首句結前。謂結上因地法行。菩薩下正示。謂如來
既依之成佛。菩薩即應因之發心。發心求成佛果。
自應不慕小道。故云於大乘中。所發之心。即菩提
心。而云清淨者。謂直心正念真如法故。末世依修
得正住持。故云不墮邪見。長行竟。
△二偈頌二。一
標頌。二正頌。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大疏云。汎論偈頌。總有四種一名阿耨窣覩婆。此
不論長行與偈。但數滿三十二字。即為一頌。二名
伽陀。此云諷誦。戒名直頌。謂以偈說法。非頌長行。
註疏家多稱孤起頌也三名祇夜。此云應頌。應上長行故四名蘊
陀南。此云集施。謂以少言集攝多義。施他誦持故。
今於四中。屬祇夜頌。以標云。重宣此義故。又天台
[001-0713c]
註法華。於祇夜頌中。復開為二。一超頌。謂長行在
後。偈頌在前。超過餘文而頌故。二追頌。謂長行在
前。偈頌在後。追其巳失而頌。故私註法華指掌。復
開為四。一廣頌。謂長行中略。偈頌中廣。二略頌。謂
長行中廣。偈頌中略。三補頌。謂義順長行。而長行
却無文相。蓋是長行未周。偈頌補出。四義頌。謂義
似長行。而文却不類。今此經章章有偈。故備錄之。
以備遇便指授。世尊欲重宣者。有二義。一慈誨諄
切故。二眾集先後故先集者。巳聞長行。後集者。猶聞偈頌
△正頌分
二。一頌酧初請。二頌酬次請。初三。一頌真因有力。
二頌執妄成輪。三頌妄盡還覺。初略頌。】


「文殊汝當知一切諸如來從於本因地皆以智慧覺。」


【長行恐其未詳。復欲說偈。故教以當知。謂少言而
攝多義。不可忽也。一切二句。全同長行。皆以句。義
攝長行。三句。智慧二字。即圓照清淨覺相。覺之一
字。即永斷無明成佛。
△二頌執妄成輪。略頌二。一頌
執所變成輪。二頌執變成輪。初。】


「了達於無明知彼如空華即能免流轉。」


【了達於無明者。了根本無明。能生枝末無明。達枝
末無明。於現前身心。執我執法。妄有輪轉。空華下。
準長行仍帶二月。彼字指現前身心言。設能知彼
四大假合之身。六塵緣影之心。如空中華。及第二
月。自不於中執我執法。造業受報。故能免於流轉。
是反顯此上。應有因執成輪之語。第以偈略難周。
[001-0714a]
故私於了達無明。約長行之義補釋。智者詳之。頌
執所變成輪竟。
△二頌執能變成輪。】


「又如夢中人醒時不可得。」


【長行云。如夢中人。夢時非無。及至於醒。了無所得。
其意以起念成迷。似有無明。如夢中人。夢時非無。
若離念即覺。覓無明了不可得。如夢若醒時。夢中
人當下寂滅。以是而觀。則滅本無滅。生亦無生。故
長行云。一切眾生。於無生中。妄見生滅。是故說名
輪轉生死。此亦因偈文從略。約長行之義補釋。顯
無異也。頌執妄成輪竟。
△三頌妄盡還覺。前長文不分。今
依疏義分二。一頌諸妄盡極。二頌不真何待。初。】


「覺者如虗空平等不動轉。」


【長行云。彼知覺者。今但言覺者。即指真如智言。以
彼即是知空華之覺者。彼既悟妄。當體即泯合真
如。故如虗空。長行云猶如。偈唯存如。從略也。平等
者。言既泯合真如。猶如虗空。則有不能有。無不能
無。生不能生。滅不能滅。有無生滅等。皆平等故。不
動轉者。真真如性。三際莫能遷。諸法無能變。長行
所稱淨覺是也。頌諸妄盡極竟。
△二頌不真何待。】


「覺徧十方界即得成佛道本性圓滿故。」


【初二句。略頌長行。長行云。如法界性。究竟圓滿。徧
十方界。如法界性。偈略不具。其意蓋是進觀淨覺。
理隨事徧。故曰覺徧。覺既徧巳。仍復審諦。究竟進
觀。久之事得理融。千剎攝入。故得至十方界也。今
[001-0714b]
但云覺徧十方界。以一句攝長行兩句義也。即得
成佛道者。覺圓滿故。
○後三句補頌防難。恐有難云。滅妄
成真。理有固然。今上云。又如夢中人。醒時不可得。似乎無妄可滅。此又云。即得成佛道。莫是有道可成耶。
故以此後三句防之其意以眾幻元無。並非滅於真如。佛道

本成。亦無得於真如。良以本性圓滿。因執妄而成
虧。妄滅仍圓。義言成佛。何得以有成為難。頌酬初
請答竟。
△二頌酧次請答。】


「菩薩於此中能發菩提心末世諸眾生修此免邪見。」


【此科之初。長行有結前成因一句。偈略之也。菩薩
於此中長行云。於大乘中。菩提心。長行云清淨心。
心既清淨。諸病皆離。末世依修。自能免於邪見。此
是問答發起序。合前結集證信序。總結序分巳竟。】


圓覺經析義疏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