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i0090 維摩經疏-- (master)





No. 2771 [cf. No. 475]
維摩經疏



□□□論其空室興□□□□□□□□
[001-0364c]
□□□□□十問七之與十後當自說自□
□□□□□□□□□□□解上來序分訖。
自下正宗。就正宗□□□□□□□□□□
□□分別二癈人論法隨義分別。顯德者顯
維□□□□義者隨因果義。攝法從人。顯
德分別者。一方便品□□□養無量佛等
直歎顯德。方便品未寄。凡顯德□□□□
顯德寄對之中。先對聲聞明其德過聲聞。次
對菩薩顯□□超菩薩。對菩薩中初對不
堪顯出維摩辨才難敵。彰□智□□□此
已下約對所堪顯出維摩神變難思□其通
勝。就此□□有六品經。攝為四對。初問疾
品與不思□□□□□□□□□品為第二
對。佛道品為第三對。不二法□□□□□
□□□四對。此之四對對對之中先明所修。
次明□□□□□□□□議行成者。成不
思議德。問曰。此之四對□□□□□□□□
□□□□維摩修不可思議相以□□□□
□□□□□□□□□□□可思議性中
以明所修而有所□□□□□□□□□
前之三對復有何別。答曰。前三中□□□□
□□□□□□明所修而有所成。後之一對
依寂起用□□□□□□□問曰。前兩
對中復有何別。答曰。前兩對中□□□□□
□□成後對明集善行中所修所成修成□
□□□□□□□此即第一攝法從人。顯德
分別義在於此。第二癈人論法□□分別者。
法謂因之與果。因即法身淨土兩因。果即法
身□□二果。始從方便品盡不二法門品
[001-0365a]
來。明法身因果。香積□□□淨土因果法
身因果中隨人分三。初方便品為教凡夫法
身□□□□□品為教聲聞法身因果。菩
薩品已下為教菩薩法身□□□菩薩中文
即有二。菩薩一品出其因果體。從此向下廣
明修成之相。就此修成相中更以二門分別。
一破相分別。二顯德分別。從此已下盡不二
門品來。所明諸義齊為此二也。為破相故來。
二為□德故至。論其破相。無一法而可存。
語其顯德。無一法而可遺。言破相者從此已
下盡觀眾生品來。破遣凡夫著有之相。佛道
一品破遣二乘樂空之相。不二法門破遣菩
薩有無二邊微細法相。破相如是。顯德如何。
就顯德中大分為二。初從此已下盡佛道品
來。明教諸菩薩約就維摩不思議相修於教
道。次不二法門明教諸菩薩□就維摩不思
議性修於證道。教必依證□□□就□□
□之中攝為三對。此品與不思議品為第一
對。觀□□品為第二對。佛道品為第三對。
此之三對還對對□□悉。先明所修。次明
所成。如初對中。此問疾品明修智修悲即是
所修。不思議品芥約須彌小室容廣顯不思
議德。即是所成。第二對。觀眾生品初修四無
量十二觀門。即是所修。室現天女八未曾有。
即是所成。第三對。佛道品初行於非道通達
佛道。即是所修。普現色身問其眷屬出維摩
一切種德。即□□成。問曰。此之三對復有何
別。答曰。前之兩對明自分行中修所所成。
後之一對明勝進行中所修所成。上入佛道
[001-0365b]
是勝進文。問□□之兩對復有何別。答曰。
前兩對中初對還明離過□□□修所成。
後對還明集善行中所修所成。顯德如是。合
名第二癈人論法隨義分別也。


今就文中盡此品來明其所修。不思議品明
其所成。就所修中又復有二。第一正明問
答拂遣來去之相。第二且置已下明問答辨
法。何故須拂來去之相。解有多義。一云。來
去覆真故須拂遣。二者為欲解□□□□須
拂遣。三者為下說由故須拂遣。四者為顯中
道故須 □□五者為顯實惠方便故須拂
遣。六者大人相見法作大言故是拂遣。論意
如此。文中如何。初維摩先言。文殊述後。維
摩詰言善來文殊師利者。慶其來好故言善
來。亦可。文殊在道而來。安善以不故言善
來。下拂其相。不來相而來□□□而見者。
解有多義。略作四門。一約事無性解。二約理
無性釋。三真俗二諦。四真應兩身。第一約事
無性者。約就三世破其來相。今言來者。為是
來竟時名來。為是未來時說來。為是正來時
說來。於此三世求其來相既不可得。故知來
者箇是無來。故言不來相。此即破其來相。而
來者。破不來相。本說不來為欲破來。來既不
有。不來亦無。故言而來。又不來者來家之不
來。來家之不來故那得定不來。故不來相不
可得。來者不來家之來。不來之來故那得定
來。故來相亦不可得。第二理無性者。緣和故
有。是以說來。無性故空故說不來。即是諸法
不自來。亦不從他來。亦不共因來。亦不□□
[001-0365c] 來。互相破遣義如上說。第三真俗二諦分
別。真諦凝□故說不來。俗諦隨化是以說來。
然真諦不來者。俗諦來家之不來。俗諦來者
真諦不來家之來。故知真俗二諦來與不來
並不可得。第四真應兩身分別者。真身平等
不可說來及以不來。應身隨物示有去來。此
即述文殊訖。不見相而見者。述彼文殊入舍
見空。文殊見我室中空者。斯乃不見也。見既
是不見。見空亦是不空。空廣欲解釋。不異
前來不來中說也。上來維摩先言訖。


自下文殊後述。述中有二。先正述所以下釋。
正述之中前維摩但言來。今文殊更帖去。何
故如此所望不同。維摩望文殊但見文殊來
向我家。故唯說來。文殊望維摩即來向維摩
家。二即背彼菴羅去故兼說去也。文殊師利
言如是居士。若來已更不來。若去已更不去。
述上來也。前者維摩先說不來後說來。今者
文殊先說來後說不來。何意如此。一解言。此
乃隨其語便即說何定所以。第二義者。維摩
是俗文殊是道。維摩俗故顯即真以明俗。所
以先說不來後說來。文殊道故欲明攝俗以
歸真。所以先說來後說不來。又復維摩先言
不來後明來欲明不來來。文殊先言來後不
來欲明來不來。故知來與不來並皆無相。去
亦如是。此中釋者不異前四門也。自下釋。所
以者何徵問。我見文殊背彼菴羅去來向維
摩家。所以言來不來去不去□何。自下對問
解釋。來者無所從來。去者無所至。前際空故
來無所從。後際空故去無所至。又菴羅薗空
[001-0366a]
故來無所從。維摩室空故去無所至。此則述
上來訖。所可見者更不可見。此述上見。夫論
見者。如眼見色要具五緣。一根不壞。二識不
辭。三有可見之境。四無隔障。五起覺觀。具
此五緣方能見色。五緣闕一色不可見。今者
嘖之。此見為在何緣中。若隨在一緣中。應不
藉餘四。若五緣各非見和合方能見者。五盲
不見色和合應得見。若使五中各有見。豈可
剎那得生五自性。故知見者更不見者更不
可見。餘義如上。上來問答拂遣來去相訖。


自下第二問答辨法。先置前言。次□□疾。
且置是事者。置前言也。問曰。何須置前言。答
曰。世尊遣來之欲問疾。未宣佛教乃事餘言。
於禮有乖。是故須置。又復如此義者。言中
尋究終不可盡。準是證者方能了知。是故須
置。


自下正明問疾顯法。從此已下所辨法相莫
不皆用。現疾空室以為發起。論其空室興後
十事。語其現病空室以為發起。論其空室興
後十事。語其現病興後十問。現病十者即如
文辨。居士所疾寧可忍不一。療治有損不至
增乎二。何所因起三。其生久如四。當云何滅
五。所疾為何等相六。身心合耶七。四大之中
何大之病八。云何慰喻九。云何調伏十。此之
十問並由現病故興。空室十者。如經文中。此
室何以空一。何以無侍二。身子念座三。室中
天女四。八未曾有五。普現色身問諸眷屬六。
身子念食作九七。疏家但說有此七事。今更
添三。維摩命眾取食八。化作菩薩九。化作
[001-0366b]
九百萬師子座十。此後三事亦由空室故興。
是故空室興此十事。


今就文中通問現病及以空室。有十二問。次
第一處前有二問。是世尊問。後有十問。是文
殊自問。先明文殊通世尊二問。居士是疾寧
可忍不此即第一問。問病輕重。療治有損不
至增乎此是第二問。病差劇世尊慇懃致問。
無量者通其問人。自下文殊自問。問中有十。
前有八問。問彼維摩當身□□後之二問問
彼維摩所化眾生。問曰。文殊來意但為問彼
維摩之病。何不直問維摩身事及問眾生。答
曰。由維摩言從癡愛則我病生以眾生病故
我現病。是故文殊問彼維摩為現病者實病
眾生云何慰喻其心云何調伏其病。就前八
問之中分為三別。前有三問。明其大悲方便。
中間兩問。明其大悲所依。悲依空成故問室
空。悲依有就故問無侍。後之三問正明病應
非真。復次前之三問唯明方便。中間二問通
明實惠及以方便。問其室空即是實惠。問其
無侍即是方便。後之三問唯明實惠也。


就前三問之中先明文殊問。次明維摩答。問
言居士是疾何所因起。第一問其病因。其生
久如。第二問問病久近。當云何滅。第三問問
療病法。自下明維摩答。答中先答後兩問。又
言已下却答第一問。就前兩中問文別有四。
第一正答。第二所以已下釋答。第三譬如已
下喻況。第四菩薩如是已下合喻。就前正答
之中。先答其生如。若一切眾生已下答當云
何滅。維摩詰言從癡有愛則我病生者。癡者
[001-0366c]
界內見道所斷煩惱發業惑也。愛者界內修
道所斷煩惱潤生惑也。何故唯舉此二者。此
發業潤生二種煩攝彼界內一切惑盡。是故
舉之。維摩詰言一切眾生從有癡愛煩惱已
來我之大悲常為現病說法教化。故言從癡
有愛則我病生。問曰。眾生癡愛幾時來有。答
曰。無始來有。若如此者。一切眾生癡愛煩惱
有來無始。維摩大悲初地方得。何故乃言從
有癡愛煩惱已來維摩大悲常為現病。答曰。
此據分分眾生為論。如有眾生由癡愛故造
諸惡業招感生死。維摩大悲即隨逐之為其
現病說法教化隨分說。故言從有愛則我病
生。然眾生病有三種。一者病因。癡愛煩惱。
二者病果。五陰報身。三者病事。頭痛腹痛。
菩薩病亦有三。一者病因。所謂大悲。二者
病果。六道化身。三者病事。亦有頭痛腹痛。
今言從癡有愛者。由彼眾生有此病因能招
病果及以病事。則我病生者。菩薩大悲為現
病果及以病事而教化之。以一切眾生病是
故我病者。義如上說。上來答上第二問其生
久如訖。自下答第三問當云何滅。若一切眾
生病滅則我病者正答也。若一切眾生斷却
癡病因不起病果病事。維摩大悲不復現病。
故言則我病滅。問曰。眾生之病何時可滅。答
曰。若約小乘。得苦法忍時漸斷病因。至無學
位究竟方盡。病因既盡。果亦不生。若約大乘。
十解初心斷發業惑。欲入初地斷潤生惑。此
時病因永滅不起。因既永滅。果更不生。據此
眾生一分病滅。菩薩大悲不復隨逐為之現
[001-0367a]
病。故言則我病滅。且據分段為論。變易准
知。上來正答訖。自下釋譬合譬。文相易解並
悉先明病生後明病滅。先明病生。答上其生
久如。後明病滅。答上當云何滅也。又言是病
何所因起者却答第一問。去問辭稍遠。是故
維摩重牒將來。牒上文殊言居士是病何所
因起問其病因。下出答。其菩薩病者以大悲
起。此明答。大悲為因是以現病。上來三問顯
維摩大悲方便。


自下兩問顯出維摩大悲所依。悲依空成故
問室空。悲隨有生故問無侍。亦可。上來三
問單明方便。自下兩問雙明實惠方便。問其
室空即顯實惠。無侍即顯方便。文中先明文
殊問。第二維摩答。文殊師利言居士此室何
以空無侍者問也。何以空一問問其室空。何
以無侍兩問問其無侍。自下維摩答□□先
答室空後答無侍。維摩詰云諸佛國土亦復
皆空者。此正答也。一切十方諸佛國土悉皆
是空。我今此室國土之例。是故亦空。自下文
殊進問維摩重答。又問何以為空者。文殊進
問也。空有兩種。一者理空。二者事空。理空
者。法界真如理體自空。事空者。除去所有事
中作空。問言居士室空為是理空為是事空。
故言以何為空。自下維摩答。以空空。我今室
空是其理空。理體非一遍一切處故言空空。
又復理空空却事空。故言空空。又復理空之
中有其二種。一者生空。二者法空。有二空故
故言空空。又復理中空之體自不可得。空亦
空故故言空空。
[001-0367b]


自下文殊設兩關難。第一文殊執理徵事難。
維摩舉事顯理答第二文殊執理窮詮難。維
摩拂詮顯理答先明第一執理徵事難。又問
空何用空又問空執理。何用空徵事。若使理
體不是空。可許却物作事空。此室理體自是
空。何須除去室中物。自下明舉事顯理答。答
曰以無分別空故空。以無分別空者。眾生不
解理空故。言無分別空故空者。故作事空用
顯理空。令彼眾生尋事悟理。又復理空冥莫
難知。非詮不顯故將事空為筌用顯理空。是
故除去室中物作事空也。自下第二執理窮
筌難。維摩拂筌顯理答。先明執理窮筌。又
問。空可分別耶。又問空執理可分別耶。窮筌。又問。理空可得以事空分別理空耶。若使
理空之外有事空。可許將事分別理空。理空
之外本無事。云何以事顯理空。自下拂筌顯
理。答曰分別亦空。能分別之事空亦是理空。
眾生未解理空時。作彼事空分別理空若也。
解彼理空竟即知分別亦理空。上來難訖。


自下尋其空處。又問空當於何求者。問此理
何處求證。答曰當於六十二見中求者。六十
二見迷真。故起尋彼能迷得彼所迷。故於見
中求其空也。又復六十二見體即是空。以不
離真妄辯真故也。餘又例此可解。又仁所問
何無侍者答上第二問無侍者。去問遠故重
牒將來。下明答辭。一切眾魔及諸外道皆吾
侍也。此明直答。自下徵問解釋。所以者何
徵問也。菩薩侍者應是大童天子。所以乃說
眾魔外道為侍者何。下明解釋。眾魔者樂生
[001-0367c]
死菩薩於生死而不捨外道者樂諸見菩薩於
諸見而不動者。解有兩義。第一義者。夫論侍
者之法。侍養師僧令師身體康利為義。菩薩
法身所以康盛。由此天魔及諸外道。良以菩
薩起大悲慈化此眾魔及以外道令其斷惡行
善。菩薩大悲行成大悲成故法身休泰。故說
眾魔及諸外道皆吾侍也。第二義者。夫論侍
者。隨逐師僧不離為義。今此眾魔及以外道
常為菩薩大慈悲心緣之攝化不相捨離。是
故說之以為侍者。問曰。菩薩大悲緣念一切
六道眾生。何故唯說天魔外道。答曰。解有兩
義。第一義者。如涅槃經說。譬如長者生育七
子。七子之中一子得病。長者於子非不平等。
然於病者心則偏憐。菩薩如是慈念眾生平
等如子。造過多者大悲偏緣。造過最多莫過
此二。是故說以為侍者。第二義者。今言魔及
外道者。唯取彼別行天魔別行外道通取一
切眾生為論。一切凡夫約惑收之莫過二種。
一者愛。二者見。愛惑多者攝為天魔。見惑
多者攝為外道。是故說此天魔及以外道攝
彼眾生無不皆盡。故此文言眾魔者樂生死。
外道者樂諸見蓋。應據此為義也。不捨者。不
捨生死常隨教化。不動者。悲心堅固故言不
動。上來兩問答顯彼維摩大悲所依。亦即雙
明實惠方便。


自下三問顯彼維摩病應非真。亦可。得言單
明實惠。文中先問病相。次問所在。後問病
體。文殊師利言居士所疾為何等相者問也。
居士所病軀狀如何。故言何相。自下維摩答
[001-0368a]
言我病無形不見。釋有二意。一者若彰病
應有。言我本無病為眾生故假現有病。假病
之病有何形相。二者若彰病實無。言我病本
空何相可見也。自下文殊問病所在。又問此
病身合耶心合耶者。為身痛耶為心痛乎。問
曰。維摩已言我病無形不可見。何須更問身
合心合。答曰。利根雖解能鈍根未悟。又復
雖說無形何妨與身心合。故須更問。下亦例
知。維摩答曰非身合身相離故亦非心合心
如幻故。離者空也。身相本空何有病合。此以
無相性答也。心本不有。似幻而生。何有病合。
此以依他性答也。前言相離後言如幻者互
為文也。亦可。身是分別性。是故一向言離。心
是他依性。是以說如幻。故攝論云。幻等顯
依他說無顯分別。此即彰病實無也。復次亦
明病應有。非身合身相離故者。身相理空病
體應有故非身合。亦非心合心如幻者。心同
幻無。病隨應有故非心合。此彰病有。自下
問其病體。又問地大水大火大風大於此四
大何大之病者。自下維摩答言非地大亦不
離地大水火風大亦復如是。約理無性解者。
非地大明即大無病。亦不離地大者明離大
亦無病。約應有解者。非地大明病實無。亦
不離地大彰病應有。水火風大亦復如是。而
眾生病從四大起以其有病是故我病。解亦
有二。約理無解者。眾生之病從四大起以眾
生病故我現病。我應病故即大亦無離大亦
無。約應有解者。眾生之病從四大起我為眾
生所以現病是故我病。亦不離大也。上來八
[001-0368b]
問問彼維摩身上事訖。


自下兩問問彼維摩所化眾生。前問慰喻。後
問調伏。問曰。此之兩問有何差別。答。前問慰
喻問彼十信已還成就有漏聞勳習已去箇中
有疾實病菩薩。維摩大悲既為現病。云何安
慰其心令其修道除病。後問調伏者。問彼十
解初心已去迴向終心已還實病菩薩。并問
初地已上金剛已還箇中菩薩。云何調伏其
生斷惡修善行菩薩行。道理言之。維摩現病
但為教化地前已還有疾菩薩。初地已上不
須現病。今約調伏為言。是故通說。前之慰喻
即是波若經中善付囑菩薩。後之調伏即是
波若經中善護念菩薩也。問。差別義應如此。


文中先明慰喻。就慰喻中初問次答後結。爾
時文殊師利問維摩詰言。菩薩云何慰喻有
病菩薩者問也。菩薩維摩詰等諸大菩薩。云
何慰喻有疾菩薩。此有菩薩者即是十住中
實病菩薩。明維摩大悲既為現病。云何說法
安慰其心合其修行證理除病。問曰。維摩現
病通為教化凡夫小乘。云何此中唯問菩薩。
答曰。現云意通為凡夫。然今維摩意欲令人
宗趣大乘故。是以今時就勝處說。上來文殊
問訖。自下維摩答。答中說菩薩行安慰其心。
菩薩行者廣即無邊。要唯有二。一者自利。二
者利他。論其自利即自療病。語其利他即療
他病。為說此法合成有漏聞勳習斷。塞四惡
道生引善道生。趣入無漏究竟除病。論意如
此。文中三對明自利利他。初有六問。約就觀
解以明自利利他。次有兩句。約就善心以明
[001-0368c]
自利利他。後有三句。約就行修以明自利利
他。就前第一觀解之中。初有五句。明其自
利。末後一句顯其利他。前五句中初四句教
觀煩惱明異聲聞。第五句教其觀業明異凡
夫。前四句中初之三句教生空觀。後之一句
教法空觀。前生空觀中教其破有為四倒并
亦遮防無為四倒。文中但舉三觀。不淨事觀
故略不說也。維摩詰言說身無常不說厭離
於身者。無常觀也。說身無常者破其常倒。不
說厭離於身者教異聲聞聲聞之人雖知無常
而厭而離身。今教菩薩知身無常不須厭離。
即是遮其無為倒也。餘句例然。說身有苦不
說樂於涅槃者。明苦觀也。說身有苦者。破其
樂倒也。不說樂於涅槃者。異聲聞也。聲聞之
人見身有苦遂求涅槃不能外化故教異之。
說身無我而說教導眾生者。無我觀也。說身
無我者。破其我倒。而說教道眾生。異聲聞。聲
聞之人知無我故捨化眾生故教異之。上來
三句教生空觀訖。說身空寂不說畢竟寂滅
者。此之一句教法空觀。說身空寂正明理無
陰體非有故身空寂。不說畢竟寂滅者還異
聲聞。聲聞之人身入涅槃謂為永滅。今教菩
薩雖得涅槃不永滅度常隨三有教化眾生。
上來四句觀煩惱訖。自下一句教其觀業。明
異凡夫。說悔先罪而不說入於過去罪者摧
也。摧滅善法故名為罪。已作之愆稱曰先罪。
追改不為故言說誨。而說入於過去者明異
凡夫。凡夫之人雖亦懺悔見有罪體落謝過
去。今教異彼。故言不說入於過去。上來自
[001-0369a]
利。自下一句明其利他。以已之疾愍於彼疾
者。明利他也。總名第一約就觀解明慰喻訖。
自下第二約就善心以明慰喻。文有兩句。初
明自利。後明利他。當識宿世無數劫苦明自
利也。當念饒益一切眾生明利他。自下第三
約就行修以明慰喻。文中三句。前二自利。後
一利他。前二自利者。憶所修福念於淨命即
是以作之善。教其念將迴向勿生憂惱。常起
精進者即是未作之善。教其忍苦更修。自下
一句教其利他。當作醫王療治眾病者。明利
他也。義在可解。上來三對自利利他合名第
二維摩答訖。自下第三結勸修學。菩薩應如
是慰喻有疾菩薩令其歡喜菩薩者。維摩詰
等諸大菩薩應當如是依前所說慰喻彼實病
諸小菩薩使稱其心故令歡喜。上來慰喻訖。
即是教彼十信位中實病菩薩為其說法令成
有漏聞薰習教學生法兩空觀厭伏人法二我
執令其心喜故名慰喻。


自下次問調伏。文中有三。第一文殊問。第二
維摩答。第三明說利益。文殊師利言居士有
疾菩薩云何調伏其心者。第一問也。有疾菩
薩者問彼十解初心已去乃至金剛已還箇中
菩薩通名有疾。道理而言。地前菩薩直來之
者受分段報有病事故名為有疾。初地已上
實非有疾。然今約就煩惱以為疾故。初地已
上有彼法執無明住地故。是以通名有疾菩
薩也。云何調伏其心者。調者調令離過。伏者
伏令修善。今時問彼十解已去菩薩云何修
觀斷除煩惱令得身中究竟無病。故言云何
[001-0369b]
調伏其心也。自下維摩答。答意者。教彼地
前菩薩修加行智證取生空斷除人我。亦復
教學法空之觀厭伏法我。初地已上教修根
本無分別智證入本有法空真如斷除法我證
二空故永除二我。我不生是名調伏。既□自
調伏。復須利他。故亦教之修起大悲隨有攝
化。論其答意義在於此。文中有二。第一明其
所修。第二不住其中已下顯其所成。所修者
修智修悲。所成者成不住道行也。就前所修
中文復有二。第一正明所修。第二結成調伏。
就前第一正明所修中。文有三對修智修悲。
始從初文乃至應如是觀諸已來為第一對修
智修悲。又復觀身無常已下為第二對修智
修悲。後云又復觀身身不離病已下為第三
對修智修悲。問曰。此之三對有何差別。答
曰。若依疏釋。四義明異。不能繁述。略舉一
義。前第一對約就甚深空理修智修悲。次第
二對約就苦無常理明修智修悲。後第三對
約身病事明修智悲復。次更依別釋者。初對
為上根人說。次對為中根人說。後對為下根
人說。就第一對中文有其二。第一正教智悲。
第二結勸修學。就前正教智悲中麁科有二。
細分有四。麁科二者。第一明其修智。第二
是有疾菩薩以無所受已下明其修悲。細分
四者。前修中修小智及大智。後修悲中修
小悲及大悲。故成四也。道理言之。修小智時
即修小悲。修大智時即修大悲。然說法家欲
令智悲相異。是故別說。此乃說之次第非行
之次第也。就前修智之中文有兩分。第一明
[001-0369c]
修小智。第二得是平等已下明修大智。修小
智者即當地前。修大智者即在地上。就前修
小智中文更有二。第一教生空觀。第二彼有
疾菩薩為滅法想已下教作法空觀。問曰。地
前菩薩修彼小智。只可作生空觀。云何亦作
法空觀。答曰。地前菩薩十解初心斷彼見一
處住地。人我執盡證得生空。三愛住地但斷
現行。論其種子。留而不斷。從十解第二念已
去學法空觀伏彼界外無明種子法執之心。
是即生空證得成就。若也法空修學未證。故
地持論云。種性菩薩二障清淨。若煩惱障斷
故清淨一切智障者伏故名清淨。故知地前
菩薩學法空觀伏法執也。


就前生空觀中。第一就四大上破人我顯生
空。第二又此病起皆由著我已下就五陰上
破人我顯生空。問曰。何故約此兩處而說。答
曰。良以眾生所計不同。自有眾生就四大上
以起人我。自有眾生就五陰上起此人我。乃
至十二入十八界亦如是如是。是故今時且
約兩處破其別計。及至得彼無我觀時於四
大上得知無我。不須觀陰。於五陰上得知無
我。不須觀四大。又復前四大破其我相。後五
陰上破其我見。就前四大上作無我觀中。初
作無相性觀。次所以者何已下明作依他性
觀。就前無相性觀中先明推因後正破我。維
摩詰言有疾菩薩應作是念今我此病皆從前
世妄想顛倒諸煩惱生者。此明推因也。有疾
菩薩者取十信末後心正欲入十解初心。箇
中菩薩應作是念者。推因之心不云念相。今
[001-0370a]
我此病皆從前世妄想顛倒諸煩惱生今我此
病者。我此病果及以病事從前世者。界內修
道所斷煩惱名想倒也。顛倒者。界內見道所
斷煩惱名為見倒也。由此過去二輪煩惱發
業潤生感我現在病果病事。此即推因訖。問
曰。本欲破我。何不直破。乃須推因。答曰。夫
論斷病果者。要須斷因。其因既無。果自不
起。現在果法不可說斷。故下文言。但除其
病而不除法。今計我者。於彼四大果報之上
計為有我。果報之法既不可斷。故須推因。第
二義者。今明菩薩欲作空觀從因。故當知是
空。故論中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故須
推因也。自下正明作無相性觀破其我相。無
有實法誰受病者。實法者。凡夫計我言自實
是我體自在是我用。今明破其我體。果報身
者。從彼過去煩惱因生。何處得有自實之我。
故言無有實法。實我既無。誰當受病。故言誰
受病者。自下明作依他性觀。先徵後釋。所
以者何微也。凡夫言現見有我。青黃赤白麻
麥母指。所以言無者。何自下釋。釋中舉彼四
大示之令知無我。即是舉依他性遣分別性
也。問曰。夫論遣分別性要。須是緣空。無漏之
觀方能破我。依他性者乃是緣有即是有漏。
云何破我。答曰。今言。以依他性破其我者。此
是觀前方便。未入觀前緣此四大得知無我。
正入觀時但緣於空不緣四大。藤蛇之喻可
以准知。四大合故假名為身者。觀別成總明
身假有。四大無主身亦我者。觀別破總彰我
實無。攬彼四大以成此身。四大之中既無主
[001-0370b]
宰。身何有我。上來約就四大作生空觀破人
我相訖。自下約就五陰作生空觀破其我見。
文中先明舉障後明翻障顯斷。又此病起皆
由著我者。舉障也。亦是推因。前約四大已
觀無我。今就五陰復觀無我。是故言又此病
起者。五陰病果也。皆由著我者。明推因也。由
我見故發業招生感此病果五陰身也。故十
地經云。以著我故世間受身處生。若離著我
則不世間受身生處生也。是故於我不應生
著者。舉觀勸厭。是前病起由著我故應當於
我不生計著。上來舉障訖。自下翻障顯斷。文
中有二。初明無相性觀。當起法想已下次明
依他性觀。既知病本即除我想及眾生想者
明無性觀。既知病本者知前著我為起病之
本即除我想及眾生想者。觀過斷除。我與眾
生能招病果故名為本。教令斷却故言即除。
於五陰上別計神主名之為我。於五陰上和
合計我名曰眾生。總別雖殊。同是我見故齊
名想。自下明作依他性觀。當起法想者。此句
是總。上無想性觀直於陰上破其我執。不示
陰體。此依他性觀舉陰示之令捨我執。但是
五陰果報之法。何處有彼本住神我。勸捨我
見之心。教起陰法之想。故言當起法想。自下
明別。別中初觀察五陰。除其總我破眾生想。
次又此法者已下觀察五陰除其別我破其我
想。就前文中應作是念。但以眾法合成此身
者。觀別成總。明身假有。起唯法起滅唯法滅
者。觀別破總。明我實無。應作是念者。教其依
法起於觀心故言應作是念。但之言單以之
[001-0370c]
言。用陰體非一故名眾法。五陰眾法和合成
身。推其體性不離五陰。是故生滅唯是陰法。
陰法之上何處更有和合眾生說起說滅也。
自下觀察五陰除其別我破其我相。又此法
者各不相知者。觀察五陰也。前已破總。此
更破別。是故言又此法者五陰法也。各不相
知者。計我之家謂彼神我體。是神知名為知
者。五陰之法從色至識次第觀之。□□□□
故言若不相知。自下正明除其別我。起時不
言我起滅時不言我滅者。計我之人於五陰
中別執為我。五陰生時亦言我生。五陰滅時
亦言我滅。今觀陰法本無我故亦非知者。我
與知者既其本無。誰分別言我生我滅也。上
來約就五陰作生空觀破遣人我。合名第一
作生空觀訖。即是十解初心直來菩薩四住
之中斷見一處住地也。


自下第二明法空觀。即是十解第二剎那已
去菩薩學伏界外有所得心加行智中學法空
觀也。文有二別。初明舉障顯過。我應離之
已下次明翻障顯斷。前舉障中初正明舉障。
次明顯過。彼有疾菩薩為滅法想當作是念
此法想者亦是顛者。此明障也。彼有疾菩薩
者。彼取十解第二念已去菩薩。為滅法想者。
前生空觀緣法遣生。不破法體。今法空中破
其法體亦不可得。緣法之心名為法想。菩薩
欲除故言為滅。境界之法從心而生。但使斷
心法自不起故言為滅法想。當作是念此法
想者亦是顛倒者。前人我執已是見倒。今法
我執復是心倒。倒義同前故言亦是。執五陰
[001-0371a]
法為有定性。翻彼法空無所得理故名顛倒。
下明顯過顛倒者。是即大患者。此之心倒為
過處故名大患。解有多義。是大障故故名大
患。感大生死故名大患。障大智故障大理故
障大位故障大果故大人斷故。具如此等大
過患故故名大患。上來舉障訖。自下翻障顯
斷。文中初句正明翻障顯斷。第二問答伏斷
方法。我應離之者是初句也。云何為離者。既
欲教我伏離法想。云何方法而得離之。此即
問訖。離我我所者明其答也。法執之相莫過
二種。一者是我。二者我所。計法有體名之
為我。計法有用名我所。教其伏斷。是故言離。
云何離我我所者。此更進問我與我所。無始
執著云何可離。答云。謂離二法。我與我所二
法上生。但離二法我自不起。云何離二法者。
此即進問二法之相。謂不念內外諸法行於
平等者。此明答也。一者內法。二者外法。外
者生死。內者涅槃。故攝論云。若應此法自性
善故成內。若外此法雖復相應則成㲉。復次
內者是根。外者是塵。於此內外執有定性及
以作用。是故起彼我與所。觀此內外寂靜無
二不起體用。故言平等。云何行行平等者。
更問平等之觀何處行之。謂我等涅槃等者
答也。我者生死猶是前外。涅槃者猶是前內。
於此生死涅槃之上觀之不二名行平等。所
以者何徵問。生死涅槃凡聖路隔。約何道理
而言平等。自下釋之。我及涅槃此二皆空者。
我謂生死生死空故上等涅槃。涅槃空故下
齊生死。約此空理故言平等。以何為空者。進
[001-0371b]
問空體。此中菩薩得其空者。為是實性真如
之空。為是假名緣和之空。答言。但以名字故
空者。得彼緣和空也。地前菩薩於彼一僧祇
劫中聞佛言教說一切法空。耳識聞聲引意
識起引多道理。恒思量數數習之。生乃能遂
薰本識成空種子。無漏意識欲現行時。此空
種子流入意識。於意識中有空境界。當識心
起知一切法緣和故有無性故空。緣彼名字
成此空故。故言但以名字故空。然此空境三
性往收義通三性。從心變異是分別性。屬種
子故是依他性。無相真故是真實性也。如此
二法無決定性者。生死涅槃如此二法緣和
故有無故空。無定性。上來明法空觀訖。合
名第一修小智竟。


自下第二明修大智。上修小智斷其惑障。下
修大智斷其智障。二障不生是真調伏。又上
修小智除分段生死。下修大智除變易生死。
二死不起是真療病。又上修小智即是地前
證生空觀。下修大智即是初地證法空觀。顯
二空故究竟調伏。就修大智之中文有二分。
初明舉障。次明顯斷。得是平等無有餘病唯
有空病者舉障也。地前菩薩假教之中於一
切法得。彼緣和故有無性故空。不見生死涅
槃差別。故言得是平等。唯只緣空不復著有。
有病永忘故言無有餘病。說此空法為破有
病。有病雖除執空不捨。空不捨故空還成病。
故言唯有空病。問曰。為當唯緣空之心是病。
為當所緣空境亦是病。答曰。兩釋不同。若依
南道師解。空心空境悉皆是病。所以然者。境
[001-0371c]
由心變。境不離心。心既是病。境亦是病。若也
斷時唯斷其心。境自不起。若依北道師釋。緣
空之心是病。空境不病。所以然者。空境真法
何得是病。心緣於境橫起執著。故心是病。是
故斷時唯斷其心。不斷其境。雖有兩家。今依
前義。上來明舉障訖。道理為言。此迴向終
欲入初地大有諸障。所謂界內見惑習氣三
愛隨眠正之與習及以界外最初無明住地漏
業等。此中文略故不備□。今空病者。緣空之
心無漏業也。空病亦空者。此明翻障顯斷。本
期說空。為彼有病。有病既遣。空亦須除。故
論云。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人著於
空。諸佛所不化。故言空病亦空。上來明修大
智訖。即是從初地已去乃至金剛已還總是
修大智位。然今就難處作法故復且說初地
心也。合名第一修智已了。


自下第二明其修悲。問曰。眾行之中何故獨
修智悲兩行。答。智悲兩行攝眾行盡。是故偏
明。論其修智即是自調。語其修悲即是調他。
論其修不住生死即異凡夫。語其修悲不住
涅槃即異聲聞。論其修智得菩薩名。語其修
悲得摩訶薩稱。論其修智依厭離九為心求
一切智心。語其修悲依深念眾生心成。論其
修智依律儀戒攝善法戒成。語其修悲依攝
眾生戒成。論其修智成智德共斷德。語其修
悲即成恩德。論其修智得法身共報身。語其
修悲得化身。是故智悲遍攝眾行。就此修悲。
文中還兩分。


第一明修小悲。即是地前。第二彼有疾菩薩
[001-0372a]
應念我病非真非有已下明修大悲。即是地
上。就前小悲中先論其意後釋其文。論其意
者。地前菩薩直來之人修其小悲。小悲體相
即是眾生緣及以法緣。悲以緣彼所化眾生
名眾生緣。悲心緣彼化眾生法名為法緣。然
凡欲教化罪眾生。須要同彼六道眾生受六
道身方能攝化。若是地上諸大菩薩神力大
故遂能變化作六道身隨有攝化。地前菩薩
神力小故不能化身。若不教化復成破菩薩
戒。然今菩薩即須用彼實惑業受六道身。問
曰。地前菩薩何處有惑。答曰。四住煩惱據彼
地前菩薩神力並能斷盡。欲將此惑潤業受
生故有斷不斷。論其見一處住地。地前菩薩
並患悉斷盡更無遣餘。三愛住他留而不斷。
三受現行亦斷不留。斷現行故異彼凡夫。留
住地故異聲聞也。將此三受隨眠煩惱潤彼
無始已來六道之業更加悲願之力。為此義
故方為此義故方得受生六道教化。然此菩
薩因實惑業以受生。故入地獄中亦受輕苦。
以受苦故速生厭離。悲願力故還復入中。此
即地前菩薩悲相如是。雖經文中分為兩別。
第一正明修悲。第二文殊師利是為已下明
結歎顯勝。就前第一正修悲中文次相生有
其五。後是有疾菩薩以無所受者。此即第一
明自□受。有疾菩薩者十解第二剎那已迴
向終心已還箇中菩薩。此諸菩薩計其功能
並能斷彼六道果報有受之身。故言以無所
受。而受諸受者。此即第二明為物現受。以
慈悲故欲化眾生。是故現起六道受身。故言
[001-0372b]
而受諸受也。未具佛法亦不滅受而取證。此
即第三明受不息。未具初地已上佛法。終不
滅此三有受身因於聲聞中道證滅也。設身
有苦念惡趣眾生起大悲心者。此即第四明
依受生悲。明諸菩薩在地獄中雖受輕苦念
眾生故起大悲心不生厭離。言大悲者。實是
小悲通名大也。我既調伏亦當調伏一切眾
生者。此即第五明依悲起化。文中次第別有
三分。此即第一明起化心。菩薩念言。我修智
故自利調伏更須修悲亦當調伏一切眾生也。
但除其病而不除法者。此即第二明知化宜。
病者是心法者是境。境有其妄。論其妄境從
心而生。但斷其心境自不起。故不除法。語其
真境本不可斷。豈得言除。故佛性論云。三
性幾應知幾不應知。答曰。一切皆應知。幾應
斷幾不應斷。答曰。二性不可斷。一性可斷。
分別性本無故不可斷。真實性實有故不可
斷。依他性緣和有故是以可斷。問曰。依他緣
和有可許。觀之得無生分別。一向無不應觀
得無相。答曰。觀法異斷法異。義如別解。為
斷病本而教導之者。此即第三明其化相。自
下進問。何謂病本謂有攀緣此答。病本攀緣
者。心心取前境名作攀緣。從有攀緣則為病
本。但使有心則能起病故名為本。下問攀緣
之處。何所攀者。於何處所起此攀緣者煩惱
病。謂之三界者答也。於三界中有攀緣者。能
起□□自下欲斷攀緣問取其法。云何斷攀
緣者問也。以無所得若無所得則無攀緣者
答也。無所得者空也。教其□作無相無生觀。
[001-0372c]
觀心體空名無所得。心既無得。即無攀緣。攀
緣既無。何有病本。何謂無所得者。所得者進
問無所得觀。依何而成下答。謂二見亦有作
本作。謂離二見義只相似。此明答也。不起
二見名無所得。何謂二見者進問二見之相。
答言。謂內見外見是無所者。內者是根。外者
是塵。心緣此二名為二見。又內者涅槃。外者
生死。緣此二故名為二見。教諸眾生觀法無
相觀相無生。是故名為無所得也。上來修小
悲訖。自下結歎顯勝。先結後歎。文殊師利是
為有病菩薩調伏其心此明結也。自下歎修
顯勝。先結說須譬喻。後合譬為斷老病死苦。
是菩薩菩提者。為斷眾生老病死苦是菩薩
道也。此即順彰有益。若不如是己所修治為
無惠利者。若不如是兼斷眾生者。病死者菩
薩所行則無施惠眾之利。□□□彰有損。自
下譬喻。譬如勝怨乃可為勇者。如人自除
□□□復能為他降伏怨敵。此名勝怨。謂之
為勇也。自下□□□□兼除老病死者菩薩
之謂也。如是菩薩自除老死兼□□□□老
病死方是菩薩之稱謂也。上來明修小悲。


自下明修大悲。大悲者即是無緣悲也。文中
有二。第一牒取無分別觀為修悲之所依。第
二作是觀時已下明依觀修悲。前牒無分別
觀者猶是前大智也。彼有疾菩薩應須作是
念如我此病非真有眾生病亦非真非有者。
有疾菩薩即是初地已上菩薩。有法執故通
名有疾。教發起觀之心故言應作是念。自下
正明依心起觀。如我此病非真非有法。執煩
[001-0373a]
惱名為此病。非真者有。非有者空。觀此病
因。非空非有。眾病亦非真非有。我病既然。
眾生亦爾。不定是空。不定是有。又真非者
病相。非真。非有者病體。非有。問曰。何故
牒此無分別觀來有何意。答曰。欲修大悲
要須得此無分別□□無此觀。悲心緣有或
生深著。由此觀故大悲隨有常化眾生而無
深著。上來牒取大智無分別觀以為修悲之
所依訖。


自下第二正明依觀修悲。文復有二。第一明
捨小悲。第二若能離此已下明修大悲。捨小
悲中初正捨。次微問解釋。作是觀時於諸眾
生若起愛見大悲即應捨離者。正明捨小悲
也。作前真觀已。當身及眾生病非真非有之
時。若更眾生愛之欲度者。如此大悲即應捨
離也。自下徵問解釋。所以者何微問也。見有
眾生愛之欲度。此是好行。所以即應捨離者
何。下明解釋。論其意者。為彼地前愛見小悲
有兩過失。是故須捨。若不捨者則不得彼無
緣大悲。若無大悲。於彼眾生不能常化能離
縛。為此義故是以須捨。文中為彼小悲出兩
過失。初句明其小悲有不能離縛之過。次句
顯彼小悲有不能常化之失。菩薩斷除客塵
煩惱而起大悲者。此明小悲不能離縛。菩
薩者初地已上□□。此中斷客塵煩惱得無
緣大悲。然愛見悲乃是□□煩惱所攝。以
是縛故是故須捨。客塵者所謂九種客□□
隨眠貪。二隨眠嗔。眠癡。四極重上心貪瞋
癈。五無明□□。六見道。七修道。八不淨地
[001-0373b]
惑。此之九種淨心後起依他□心。是故名
客塵。坌淨故名之曰塵。此九之中六箇是
界內惑。三箇是界外惑。道理為言。唯言前五
攝惑品盡。但說後四攝惑品盡。但說後四攝
惑品周。為分惑體及斷處差別故說九種。九
種之中愛見大悲即通四種。謂隨眠貪隨眠
嗔隨眠癡修道斷。為此義故愛見大悲不能
離縛。自下明彼愛見大悲不能常化。愛見悲
者則於生死有疲厭心者。愛見之悲用彼惑
業愛身教化。惑業受生故身有輕苦則生疲
厭。生疲厭故於生死中不能常化。為此義故
所以須捨。上來捨小悲訖。


自下正明修大悲。大悲中文還□□。初之
二句明無大悲有常化之益。第二句已下明
無大悲有□□之益。若能離此無有二疲
厭者。此明常化□□若能離此愛見之悲。
得彼地無緣大悲。變化受身隨□六道教
化眾生。雖在三塗而無苦觸。常能攝化□□無疲厭。自下第二明無大悲有離縛之益。
文次相□有其五段。第一明自無縛。第二
能解他縛。第三引說證成。第四諸勸捨縛。
第五明縛解之相。文相可知。不勞解釋。就
第五縛解。於中文別有二。第一問。第二答。
答中更二。初約定明縛解。次約惠明縛解。
貪著禪味是菩薩縛者。此下約定以明縛解。
此即明縛。得禪樂著故名貪著禪味。隨禪
而生不肯外化故名為縛。以方便生是菩薩
解者。此明其解。雖得禪定不隨禪生依有
攝化故名為解。自下第二即是約惠以明縛
[001-0373c]
解。文有兩分。初立四章。次何謂以次第
依章解釋。又方便惠縛者。一章問。有方
便惠解者兩章問。前約定已明縛解。□□
□□□明縛解故是以無。又無方便者。未
得地上□□□□□也。惠者即是地前加行
智惠。縛者此加行智□□□上無緣悲故。於
空樂著為空所縛。有方便者。得彼地上□
□□惠者即是地上無分別智。解了無分別
智由有無緣□□□□著常隨三有教化眾生
不為空縛故名為解。問曰。此一對縛解者。
誰是解縛。誰是所縛。誰是解縛人。答曰。空
是解縛。惠是所縛。方便是解縛人也。無惠
方便者。第三章門。有惠方便解者。第四章
門。無惠者。未得地無上分別智。方便者。是
地前愛見悲也。縛者。此愛見悲未得地上
根本智。故在生死中滯著三有。為有所繫故
名縛也。有惠者。得彼地上無分別智。方便者。
即是地上無緣大悲。解者。無緣大悲由得地
上根本智故在三有中而不滯著有不能繫。
是故名解。問曰。此縛解一對誰是能縛誰是
所縛誰是解縛人。答曰。有是能縛。方便是所
縛。惠是解縛人。復次惠有兩種。一無方
便惠。二有方便亦有□□□□便。二有
惠方便。若無方便縛於菩薩。若有惠方便
□□上來立四章門訖。自下次第依章解釋。
一一釋中皆有□□初問次答後結。就釋初
章中何謂已下問也。謂菩薩以謂愛□□□□佛土成就眾生釋無方便。於無相無作
法中而自調伏釋□□□□以而不解。是名
[001-0374a]
下結。第二章中何謂下問也。謂不以愛□□□□佛土成就眾生釋有方便。於空無相
無作法中以自調伏釋惠。而不疲厭釋解。以
此准前前縛中亦應釋言而有疲厭。所略故
也。是名下結。第三章中問謂也。謂菩薩住貪
欲嗔恚邪見等諸煩惱釋無惠。而殖眾德本
釋方便。縛者略而不解。是名下結。第四章
中何謂也。謂離諸貪欲嗔恚邪見等諸煩惱
釋有惠。而殖眾德本釋方便。迴向阿耨菩提
釋解。以此准前前縛中亦應言不解迴向阿
耨菩提前略無也。是名下結。上來總名第一
約就甚深空理以明修智修悲。亦是為上根
人說法訖。文殊師利彼有疾菩薩應如是觀
諸法者。此一句總結勸修。


自下第二又復觀身。身無常苦空□□□□
苦無常理以明修智修悲。亦是為中根人說
□□修智後明修悲。


第三云又復觀身。身不離病已下□□□□
事等以明修智修悲。亦是為下根人說法。先
明修智□□□文相易見。不具解。合名三對
修智修悲。文義□□□□成調伏。文殊師利
有疾菩薩應如是調伏其心者□□□問言。
有疾菩薩云云何調伏。如我向說。修智修悲
是名菩薩調伏義。上來總名第一所修文訖。


自下明其所成。由前修智及修悲故遂得成
於不住道行。由修智故不住生死。由修悲故
不住涅槃。自下文義亦皆易解。如疏中釋
 不思議品者。經中亦名不可思議。通而言之。
唯是一義。別而言之。非不差異。異相者。據
[001-0374b]
真望妄。真外無妄。既不有望。亦無對之真心
言寂。故名不思議。據妄望真。妄外有真。妄外
之真情緣叵及。名不可思。口言靡逮□不可
議。餘義如疏廣說。前問疾品離過行中明
其所修。不思議品離過行中顯其所成。故
此品來。就此品中文有□□□□□子念
座維摩身現不思議德。第二舍利言亦□□
□□下因身子讚歎維摩口宣不思議事。第
三是時大□□迦葉傷歎維摩辯出不思議
人。就初段中文復有□□□明念座。第二
維摩教訶。第三為其取座。爾時舍利□□□□□□有床座作是念斯諸菩薩大弟子眾
當於何座者□第一申子念訖。念座者。由
前室空故興。若不空室。念此□□燈王
妙座無由得至。問曰。何故舍利弗數數
生念。答曰。此經陶練聲聞令其厭小忻大。
聲聞之中舍利弗者智惠第一。明其念即被
訶。知彼聲聞不及。申子智惠尚被訶嘖。令
其餘者自鄙狹劣忻求大乘。又復申子聰明
第一。不念即已。念必顯法。為此義故數數生
念。自下第二明教文中有二。第一正舉教訶
之辭。第二說是已下明說利益□舉□訶。夫
求法者已下次明教也。訶解就教之中□□
□□一正教是故已下總結。就正教中文復
有二。第一□□□□□捨相。第二所以者
何已下明有相者非真□□□□□□□
中文復有二。初明捨染相。次唯舍利□□
□□□□□□似求已下明捨淨相。論其意
者。法空理□□□□□□□可得故求法者
[001-0374c]
不得於彼染淨中求。是故□□□□□解不
容言路。就彼第二明有相者。非求法□□
□□徵問。所以求法齊捨染淨之相者何下
有十句□□□□釋十句經文攝為五對。
初有兩句。一對明有淨相者非真求法。後有
八句四對明有染相者非真求法。就前淨相
一對之中。初句明法生情有情取者非求法。
後句明法出相有心者非真求法。前句即離
淨心。後句即離相。法無戲論者正明法出情。
四智非實事同戲論。真中離此。是故言無。若
言我當見苦斷集滅證修道。是則戲論非求
法也。此明有情取者非真求法。此之□明離
淨心訖。自下一句明離淨相。唯舍利弗法名
寂減者。此明法離相。安立諦中四諦生滅名
為不□□□諦離此四相故稱寂滅。若行
生滅是求生滅□□□此明有相心者非真
求法。四諦之中□□□□□□□□諦無
為稱之為滅。行此生滅非求□□□□□□
□明有淨相者非真求法。自下八句四對□
□□□□□真求法初有四句兩對。明離數
法。次□□□□□離心王。前離數法中初
兩句一對。明離貪□□□□□明離惠數。
離貪之中前句無能緣心。後句□□□□法
名無染者。貪心愛著名之曰染。真中□□□
□無此明法出情。若染於法乃至涅槃。是則
染著非求法也。若染於法染世諦法。乃至涅
槃染真諦法。此明有情取者非真求法。自下
一句明離貪境。法無取捨者。貪所緣境好者
取惡者須捨。真中離此。故無取捨。此明法離
[001-0375a]
相名取捨法。是則取捨非求法也。此明有相
心者非真求法。自下兩句明離惠數。前句明
離惠心。後句離惠所緣境。法無行處者。惠心
取□□□□□處真中無此故無行處。此明
法出情。若行□□□□行處非求法也。此
明有情取者非□□□□□□□□□所緣境
法無處所者。境界之□□□□□□□□
□法如理中離此處所。是以言□□□□□
□□□□□所。是則著處非求法也。此明有
心者□□□□□□□句兩對。明離數法
訖。自下四句兩對。明離□□□□□□□
明離七識八識心王。後兩句一對明離□□
□□□□□對中。前句離能緣心。後句離
所緣境。法名□□□□□□□那識。依舊
來解。是人我相。今時新義通法我相。阿梨耶
識亦通人我法我之相。法空理中離此識相。
故名無相。此明法出情若隨相識。是則求相
非求法也。此明有情取者非真求法。自下一
句離所緣境。法不可住者。□□□□為識。所
託名之為住。真中離此故云不可。此明法出
相。若住於法。是則住法非求法也。此明有相
心者非真求法。自下兩句一對明離六識心
王。前句離能緣心。後句離所緣境。法不可
見聞覺智者。眼識隨生見。耳識隨生聞。鼻舌
身三識隨生覺。意識隨生知。法空理中此六
識相並非所□□□□□□□出情。若行
見聞覺知。是則見聞覺□□□□□□□□
□□者非真求法。自下一句明□□□□
□□□□□□□□□識緣境四相遷變名
[001-0375b]
曰□□□□□□□□□□□□□為此明
法出相。若行有為是求有為不求法□□□
□□□不名求法。上來總名教訖。


自下是故舍利□□□□□□切法應無所
求者。總結勸修。下復明說□□□□□□得
十解。初心生空法眼淨也。


自下第三明維□□□□□□座。問曰。維
摩何不直為取座先須教訶。答曰。燈王□□
□不思議諸佛境界。若不先訶有所得心令
其捨□□□□無所得觀令其行善自分因
立燈王座□□□□□□此義故先須教訶
也。就取座中文分五別。第一維摩問文殊座
處。第二文殊言東方已下示其座處第三於
是長者現神力已下明取高座來入其小室。
第四諸菩薩大弟子已下明大眾驚訝。五爾
時維摩詰文殊已下命眾令坐。文相易見。不
勞細解。問曰。十方妙座維摩足知。何不直取
□□文殊。答曰。欲明寄實不思議德□□□
□□□□□□謂維摩隨近化作。今問文殊。
文殊實□□□□□□□高座極遠能取將
來故知維□□□□□□□□□聞說獲利
益故。就第五命眾坐中□□□□□□□
利弗已下次命聲聞。就命聲聞中□舍利□
□□□□□弗不能坐。第三教其禮佛第四
明其禮□□□□□□利弗大德羅漢神通
具足。何故不能坐得□□□□□是世間
事坐。舍利弗不啻能坐。良以此座燈王如來
□願力之所成就。非是小乘神通境界。故不
能坐。由禮□□佛神力方始得坐。上來因
[001-0375c]
身子念座維摩□□□□□□訖。自下第
二因身子。讚歎維摩口宣不思議事□□□
□疏科釋。有人作問難言。芥子納須彌。既
是不□□□□芥子亦是不思議。以不答
言須彌納芥子非□□□□□□言芥子納
須彌。得是不思議。須彌納□□□□□□□
亦可促一劫為七日。可是不思議□□□□
□□□□答曰。異法辯客納。以小納大。不
□□□□□□□□即法辯延促。是故促
長延□□□□□□□□為其簡並對者。
如芥子納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