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i0082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宋-智圓 (master)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七


錢唐沙門釋智圓述


二體相續假。荊溪云。以顯迅速者幼猶似住。
三體相待假。待有二種者荊溪云。異時竪待
也。同時橫待也。相待之文皆具此二待。前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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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有故豎。待三無為故橫。二總譬三假。或是
者前分此文屬相待假。今又作總釋。故云或
也。七結成奉律。二二比丘心得清淨二。初分
科。二隨釋三。初比丘稱歎。荊溪云。不能用衍
通別圓者以四句推通三教故。二波離愜伏。
三比丘發心。四結成不堪。九命羅云二。初分
科敘意。二羅睺下隨文釋義二。初命問疾。亦
云羅云等者新云羅怙羅。此云執日。有娠音
申孕也。又脂刃反。二辭不堪二。初分科。二隨
釋四。初正辭不堪。二述不堪之由二。初敘意
分科。二隨文釋義二。初長者問。作輪王者輪
王有四。金銀銅鐵輪。如次王四三二一天下。
其將即位先沐浴齋戒於高樓上。而輪寶自
應從東方來。臣兵象馬女兒凡七寶皆爾。具
如大經聖行品說。肇云。佛不出家應為金輪
王王四天下。羅睺羅不出家應為鐵輪王王
一天下。以其所捨不輕所期必重。故問其利
也。二羅云答。如賢愚至出家功德者彼經第
七云。出家因緣其福甚多。若放男女奴婢若
聽人民若自己身出家入道者功德無量。布施
之報十世受福。六天人中往返十到猶故不如
放人出家及自出家功德為勝。何以故布施
之報福有限極。出家之福無邊無量。經文格
量甚廣。不能繁引。十智如前記。三正述彈訶
二。初分科。二隨釋五。初正彈訶。此形服出家
者下疏文自立四句。荊溪云。應以形心對於
偏圓及以信法作多四句。今正當令圓心出。
二為解釋二。初正解釋三。初釋訶蜜行。荊溪
云。若為利生者於無利中而行於利。方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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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不思議空。空心出家以赴物機今物推理。
二約理訶。寄密行名以依理出家而為訶也。
密積功德之利。方名無利無功德也。二釋訶
智斷。荊溪云。有為法者又訶羅云。雖見偏真
同於有為。故大經云。空者等者意引不空。即
無為中具一切法。若於小乘真空之中但是
於空不具諸法。故不合說。三釋訶出家心。荊
溪云。即是平等真法界等者此中寄之以斥
古師而成今解。真法界中尚無界外出家度
人。豈有形服度人功德。又亦得名大小名同
體異而訶。亦是況訶。前後並爾。即如羅云。小
乘中密小乘之理尚不可得。況平等法界畢
竟真空而云利耶。引彼真諦以證無為。大乘
無為具諸功德。故不同小。若有若無皆不能
具一切諸法。二料簡。荊溪云。問淨名等者經
中祇云無為無利。此即問前引大涅槃。虛空
佛性平等法界此名自足。何以名之為真密
行。與無為義亦不相應。答中意者羅云正說
小乘無為功德之利。又稱小中密行第一。淨
名以大折其二事令俱不成。大乘無為如如
意珠。珠即諸物密豈過此。無為之語其理未
極。故云一往。故知。大乘無為非無勝利。以其
羅云已得小乘無為故以大乘無為折之。既
破小已方述大乘無為法遍。以明小乘有為
無為並不能具一切諸法。若如是者方是密
行中之上品。故十人中皆以其行而為破立。
以為半滿深淺之致。三廣示出家功德二。初
分科。二隨釋二。初自行若觀至得真無為者
荊溪云。真無為即真密行。下去一一皆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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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真無為中具諸功德。一一義當密斥羅云。
離一切見清淨禪者界外之見等覺方離。小
果豈無。處於涅槃等者荊溪云。故此無為密
行之理即具三德。此即性德三德明文。此是
大師之深旨也。一家學者願思於百界因緣
一念三道。觀中證果至修因者觀字平聲。二
化他二。初分科懸示。波旬此云極惡。二隨文
釋義二。初降眾魔。經云降伏眾魔度五道等
者荊溪云。由降故度。乃至離惡皆由降魔。疏
云。得菩薩道者文雖別說然須約圓。故得菩
薩道。時已得法性。初住之道故具二時已得
不動即是究竟。餘可準知。又此不動應知。不
是二十五三昧之不動。此借三藏降魔時別
立之名。破他化等者赤色三昧也。故知。不得
有前後也。故引大經證成圓位圓家降魔之
分齊。又一一文義通始行可為行者之初修
也。度五道至三種意生身者於中雖不可立
界外五道之名已引大經二十五三昧。經既
名為三昧中王能度二十五有。三諦之惑具
足三智三身三脫。尚成十種破二十五有。即
是十種度五道也。能度界內等者正出分段
及以變易二處五道。況復下句云淨五眼。言
淨五眼者雖五對五非謂體同。重明能度之
體用耳。破諸惡業對肉眼者欲指人中是肉
眼。故明四趣眼不及人天。故為所破。此亦一
往。亦有龍鬼過人肉眼終是惡業。從道以判
破。諸亂心等者亂既云諸即指欲界。以天眼
法在色界故破欲方有四禪天眼。應知。從教
判為別圓。約五力者力既由眼。眼由度道故
[007-0796a]
釋根力亦依別圓進退明之或具四教。問約
於道品何以不列三四七八。何故五根復居力
後。答此乃別圓果地諸法七科一一獨頭為門。
何以用因法相生難耶。問眼不分教力何以
分。於分仍有判權實耶。答此亦成於眼家體
用。若淨五眼根力必全。一往文中似相生相。
莫不皆以降魔所成。故用降魔以為本也。下
去文相並本並生。何但獨頭迭生迭本。二摧
外道四結真出家。荊溪云。是則一心具足萬
行者撮前自他悉一心。故故前四科必同體
也。五勸諸長者子出家二。初分科。二隨釋四。
初勸出家。荊溪云。今得值得聞等者諸長者
子初聞大乘出家功德。信於佛法都未曾霑。
故知。曾聞秖聞向說。若不聞者如三億人。二
辭有礙。三重勸。荊溪云。四句者應具如前辨
多四句以判於心。若不爾者何殊於小。故云
各有大乘等也。言各有等者既云善根。即是
宿種。非於淨名始勸發心故也。菩薩戒品隨
心即發者非謂發心即具戒體。且以大小相
形言之。然於大乘亦假緣具。在家緣具父母
咸聽。以不妨於色養故也。但小乘教以色及
非色心而為戒體。菩薩雖亦身口為助增上在
心名隨心戒。雖大小別上品咸心。但大律儀
四弘為本。立心緣境三聚更互相資。故淨名
云。即是出家是即具足四發心。四結成不堪。
十命阿難二。初分科敘意。二即是下隨文釋
義二。初命問疾。荊溪云。三因緣得名者亦可
此三義立四悉。本願世界也。父母對治也。從
見生善及第一義。二辭不堪二。初分科。二一
[007-0796b]
奉下隨釋四。初正辭不堪。二述不堪之由。明
生身真佛者即指王宮所生之身以為真佛也。
飢渴寒熱等即九惱也。暹云。一金鎗。二馬
麥。三寒風。四熱病。五出血。六旃遮女謗。七
乞食不得空鉢而還。八為婆羅門害。九背痛。
是則下荊溪云。明方等意。若從本說正當符
於半滿之文。若實行者應但依今具出二塗。
即是教意。三正述被彈二。初分科。二隨釋三。
初覈問乞意二。初淨名問分衛未至者未是
食時也。分衛如前記。二阿難答。二正彈訶二。
初分科。二隨釋四。初重止阿難二謗。荊溪云
而說有者疾是苦果。果必由因。身小有疾者
秖此一言咸招二謗。二顯金剛之身二。初牒
文正釋。所以喻金剛者者荊溪云。三德具故
故以金剛三義以譬三德。既即一而三。故約
法身以示二德。諸惡下五住皆除即不思議
解脫也。然解脫般若各應具三。謂三脫三智
也。例法身可知。故文從略。問今云五住皆
除。云何對三脫耶。答圓融三脫皆破五住。
若約別對不無其旨。真性脫無明實慧脫見
思方便脫塵沙。以總收別以別簡總。宜令
得意無失圓旨。摩訶至萬善者秖是三智導
福。從因至果故云冥於中道究竟圓極也。是
則至宛然者三句經文符合三德。宛然可見
也。即金剛之體是法身。諸惡已斷是解脫。眾
善普會是般若。各三成九。九秖是三。三一互
融展轉無礙。如斯妙體豈有疾乎。則無苦果
者既無五住苦因。則無二死苦果。前云五住
皆除。此云則無苦果。互現其義耳。但消惡宜
[007-0796c]
約五住。消疾宜約苦果。此破三藏等者報身
即王宮之身。智斷即樹下三十四心斷見思
也。是則法身先有智斷後得縱而且橫。未免
疾惱。荊溪云。具如止觀。縱橫三德大小各三。
此荊溪指體相章也。衍教法身智斷者荊溪
云。越於通教直述別圓。二但舊下斥古顯今。
四時五時者法花玄義明古人判教。咸以華
嚴為頓。於漸則有三時四時五時等。暹云。虎
丘岌師分三時。十二年前見有。得道名有相
教。十二年後齊至法華明見空得道名無相
教。最後雙林明一切眾生佛性闡提作佛名
常住教。宗愛師為四時。三如前。更於無相後
常住前指法華會三歸一名同歸教。定林柔
次二師明五時。四不異前。於無相後同歸前
指淨名思益諸方等經為褒貶抑揚教。猶是
八十年佛者古人將般若在方等前。猶同三
藏佛是八十無常也。七百阿僧祇者暹云。首
楞嚴三昧經下卷堅首白佛言。世尊佛壽幾
何何時入滅。佛告堅首。東方去此五萬二
千佛土國名莊嚴。佛號照明莊嚴自在王。十
號具足今現說法。如彼佛所有壽量。我壽亦
爾。又問彼佛壽命幾何。佛言。汝自往問彼當
自答。堅首承佛神力乃至答言。如釋迦壽我
亦如是。汝欲知者我壽七百阿僧祇劫。釋迦
亦爾。古人意謂。今明金剛之體即同七百勝
應之身。非法身常住也。而不受今所釋者荊
溪云。四時五時家所計並不以前四時三時
有常住理。是故不受今釋。今釋顯榮。榮即大
故故違他解。三結二謗二。初分科。二隨釋二。
[007-0797a]
初結成損謗。結云大威德諸天者荊溪云。通
論諸天皆有威德悉皆無病。他方淨土等者
且指安養。下至十念臨終一念皆得往生。故
云小善。二結成增謗。寧共師之者寧豈也。既
是惡人豈堪師稟。四牒釋對破二。初標。二當
知下隨釋二。初正釋四。初釋法身斷德。二釋
法身智德。三重釋斷德。二種三漏者欲界煩
惱除無明名欲漏。上二界煩惱除無明名有
漏。三界癡名無明漏。界外三漏準說可知。漏
有二義。一漏失道理。二漏落生死。四重釋智
德。二總結。三阿難恥愧二。初分科。二隨釋
二。初正恥愧。二空聲慰喻。如普賢觀之所明
者即彼經云。釋迦牟尼名毘盧遮那遍一切
處。所以引者大師意顯空聲是釋迦法身非
餘佛也。荊溪云。問此是何佛之法身耶。答十
方諸如來同共一法身。何得言誰法身耶。然
不別而別。應物由聲。緣別聲殊。即是釋迦法
身之身。問法身無聲何得有聲。答法無應有。
問既云法身今那云應。答無色曰法。聲即是
應。應即法身。何求異耶。故云吾今此身即法
身也。法華空聲準應可見。五濁者羅什云。大
劫中有小劫。多諸惡事。總名劫濁。善人既盡
純惡眾生眾生濁也。除邪見已諸煩惱。如三
毒等。增上重者不以道理。能障聖道必入惡
趣。如是結使煩惱濁也。除四見已唯取邪見。
謗無因果罪福及聖道涅槃是名見濁。凡減
劫減至百二十歲已下至于三歲悉名命濁。
釋迦出世當壽一百二十歲時。此依羅什釋
也。法華疏具明。為化婆羅門者荊溪云。此明
[007-0797b]
現疾意也。乳光經中七聖共化慳婆羅門。一
牛母。二牛子。三𤚲者。四阿難。五淨名。六如
來。七空聲也。此婆羅門生來不施。鐵網其舍
飛鳥不過。阿難造門淨名訶者為顯如來常
住法身。阿難欲去。因空聲勸此婆羅門施心
似開仍擇群中不受𤚲者令自𤚲取。阿難言。
我大比丘。不應觸乳。佛便化作小婆羅門輒
於傍立。婆羅門見乃令𤚲之。纔觸牛身受無
量樂。於是牛母而說偈言。若𤚲右邊兩應留
左邊兩。若𤚲左邊兩應留右邊兩。盡𤚲奉世
尊犢子應須養。犢子聞已復說偈言。我本不
布施今來畜生道盡𤚲奉世尊。我自噉水草。
於是婆羅門驚異歎訝。畜生尚爾。何為慳耶。
因茲發心傾財大施。乃隨阿難至如來所。佛
為說法授記。作佛號曰乳光。此空聲勸具足
權實。故一安慰利及二人。不勞恥愧者有大
機者大自悉之。若小機聞疾亦何妨。元知宮
室父母生身。因既非常。果亦何爽。而實行者
此會未知。據共化慳何恥之有。四結成不堪。
二次命五百。荊溪云。各說身因者如前十數
但述半教之身因耳。藉今彈訶即成常住之
真因也。


菩薩品



三菩薩品折伏自體緣集二。
初敘意分章。二依章解釋三。初正明此品來
意二。初總明來意。不思議依正者寂光依也。
法身正也。離身無土離土無身名不思議。眾
生本具迷故不知。初住分證。妙覺究竟令得
此二故云欲令眾生等也。而有自體之患者無
明未盡猶為所訶。或對高訓下以圓訶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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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其圓行令進上位。義如下說。此明下且約
以圓訶偏結示文旨。訶偏正報顯圓依果。二
別明來意三。初開章辨異。而義有殊者義與
前殊。隨章自見。若覈其大旨則前五共成折
小。此五共成彈偏。二依章正釋五。初為顯淨
名不思議勝智。靡不歸伏者靡無也。但餘四
義者即下四章。二為轉方便教門二。初標示。
二初轉下正解二。初轉教。二初述意。鈍根菩
薩者三教菩薩通名鈍根。二有三下正釋三。
初列章。二正釋三。初轉三藏方便。與聲聞五
味同者至法華方入圓。故利根者被訶悟圓
不得後味。故名利也。二轉般若中方便。佛從
得道夜等者荊溪云。此大論中明說般若有
顯有密定及不定。約顯次第唯在第三。於
當部中權竪不定。且復未明今通竪論以明
密教。故成道後中間常說。故今用之以至方
等。故方等中以大訶小。大義正當始終般若。
故於通別所益不同。皆來至今。須待彈斥。菩
薩別聞者不在鹿苑對二乘說至方等會對大
聞小。然非祕密之般若也。此仍方所論不定
耳。言方所者十方相望。又此亦名約行五味
而論不定。三轉華嚴中方便。荊溪云。稟華嚴
等者於彼處會未能獲益。來至鹿苑密利全
無。至此會中待別彈斥。三復次下料簡八。初
簡彈訶用不。二初正簡示三。初立義四味等
者荊溪云。釋前文顯密五味。於五味中而辨
訶意。明乳等四方便真實須訶不訶。何以故
下釋訶所以。恐失訶意。封教等即不得意人。
雖齊下即得意人。若稟下失意須訶得意不
[007-0798a]
訶。二疑問。荊溪云。問向訶及不訶之意。三答
釋。教人俱廢者既非真實得意不得並須訶
也。二釋此下示文旨。法病俱訶等者法即得
意病即不得。圓教即具二意如文。二簡體益
通前。答如所問者於鹿苑有通二乘但密非
顯。三簡訶人存法。荊溪云。方便菩薩者於方
便教復約人法辨訶不訶。以存方等之教故
也。四簡華嚴權滯。荊溪云。若封至海也者大
師正以圓頓之教是華嚴經之元旨是故彼教
不同二蘇。二蘇仍有遠近二意。乃俱得遠論
唯頓。故云此即法華弄引。五簡涅槃通前。荊
溪云。問亦云至此意者既通初後。亦應具四。
四中方便及以真實有斥不斥。何不出之。答
雖有此意未見明文者問此引佛答迦葉之
文。此即是文。乃云無者但未若華嚴其文分
明。復是智論之明文也。亦曰。有文故從若欲
去即以義推名異義同以為答意。六簡般若
華嚴。荊溪云。得道夜等者前答雖云名異義
同華嚴般若悉涉方等。不知亦有異部名為
名異。為當同部立異耶。答中分二。若不共者
即是異部。若其共者即是同部。若爾還是以
教望教論同異部。七簡涅槃異名。問中先引
偈。次若爾下正問答者荊溪云。意明何但名
異義同。論部亦得有同有異。部異理等於義
不失。何況但是異名而已。八簡方等通前。荊
溪云。問自淨名等者亦應合有方等生酥通
乳酪耶。若其有者何不說之。答文雖爾應
須具如法華玄文第十卷中。今若復欲論理有
者鹿苑理密說彈斥。又華嚴中四何須更論。
[007-0798b]
亦是其例。既其一切俱通初後。豈可方等不
通於初。準此問前亦應問後。文無者略。若爾
一音之教非無小得。但失於鈍以歷五時。故
不全用玄文所引。二轉觀。荊溪云。轉觀等者
對教但是信法別耳。顯密次第一切同教。依
前諸義隨觀待訶。但加殺人以為不定。用顯
行相。以此為別。故引大經殺人為證。文為二。
初正釋二。初明今機熟堪聞二。初正明轉觀
二。初正明獲益。其既利根者各於當教對彼
信行得名利根。聞三藏等者夫名法行非全不
聞。聞少思多。故得名耳。般若在通華嚴據別。
而未見正道者稟前三教未見圓理。若聞下
正示轉觀也。入不二門者從偏入圓位通深
淺。以觀行相似分真悉名入不二門。約今訶
意唯取分真。二復次下約味顯位二。初顯位。
於前三處等者藏教菩薩既不斷惑。淺深雖
殊但名為乳。通人約味配位可知。若發中道
唯在別教。若論證道豈假彈訶。今從部意約
教道說故在醍醐。遭訶受益方名殺人。二若
聞下明益。若論受益實通深淺。今明毒發止
在分真。是則了因如毒無明如人。二是則下
結示命意。槌砧等者淨名如槌彌勒等如砧。
成熟大乘機緣之器也。悉霑等者因述聞訶。
各霑圓益信行轉教法行轉觀。二明今重聞
益廣。荊溪云。重明今昔。教觀之益必定不虛
以成利益。二料簡二。初簡實益。問訶諸菩薩
等者荊溪云。問大士訶辭意皆在圓。而諸菩
薩豈皆圓益。答中引論語也。詩三百者即今
毛詩有三百五篇。此舉全數。一言謂思無邪
[007-0798c]
也。蔽猶當也。詩雖三百之多六義之廣而唯
用思無邪一言。以當三百篇之理。猶今四機
雖廣舉一圓普益以當之也。於方等中縱未
入圓密受圓益。以因彈折堪至法華。稟權實
教等者實即圓教。不得意者既生語見。故被
彈訶。訶病不訶法也。二簡權益。猶滯方便者
滯應作帶字誤也。問向云皆得一道之益。此
中何故云何容不得方便益耶。答顯或方便
密唯一道。據佛意為密非密入圓。三為扶成
佛國之教。荊溪云。符成等者兼出諸意。此用
初文如來答於淨土之意。若見空室入自益
位。若見燈王及以香積即得入於利他位也。
次故隨下明被訶者自淨土行成入無生位。
亦得生於同居等。三又隨福慧下示被訶者
淨土行成。所攝眾生來生其國。次此是下總
結前意。故知。如來明淨土行。元令具於上來
諸文意也。四為折伏住方便行菩薩為入後
味之弄引二。初明三經弄引。以訶乳成酪者
如佛國品。土復穢時得法眼淨。及方便品為
國王居士說無常速朽。皆是訶凡夫之乳成
二乘之酪也。至法華成熟酥者荊溪云。問一
家諸文咸至法華悉成醍醐。今何得云但成
熟酥。答教旨無他人自前却。況顯露教指二
乘人來至法華悉成醍醐。諸菩薩等無處不
入。般若同異亦復如是。五千起去三變被移
捃拾之言良由多意。如是熟酥即名醍醐。故
便法華之後更說般若。良由尚有生酥之名。
並是涅槃入法界者。佛化施設一期事畢。前
後小別大體無違。尚置餘國傳說之言。何必
[007-0799a]
全在靈山之席。若以不盡入於法界則令法
華部非終極。爾前諸教有得入者部應圓融。
二立五問釋疑五。初釋此經入法界疑。答中
意者利已悟入。豈但與華嚴不殊。其實與法
華無異。鈍根既未證入。於此但成生酥。或但
成酪而已。至後三味者約味應二。約經乃三。
以法華涅槃同味故。故大疏云。但未證入者
至大品法華涅槃。若約此中新入至大品。有
如生酥者。法華有如熟酥者。則大經為醍醐。
則亦得云三味。荊溪修定意或在此。二釋寶
性論不明疑。二處不殊者於鹿苑後俱談圓
頓。故二酥之別者此約從鹿苑次第入者以
說。其新入者於此乃酪。於大品乃生酥。其利
根者則頓入法界則成醍醐。並如前說。故知。
五時次第是約一番機緣而說。故於諸文並指
五人最初稟小。三釋大品上根疑。荊溪云。問
上來等者此約上來多五味義。並以涅槃對
於法華。而為上下故二乘眾皆至法華而入
法界。法界性論何以然耶。答法界性論唯約
菩薩入一乘機。故云一乘人也。若二乘人在
於法華而為上也。說二乘者明大小共。四釋
二經同味疑。約教判味者俱開顯故。今此約
人者人入有前後故。五釋法華生酥疑。荊溪
云。如所問也者準問為答。即是亦有。準此亦
應問云亦有法華如乳者不。答如所問也。亦
應更須問出亦有以方等為上上根不答道理
然也。三藏之後即入故也。五印定成經。大論
第二云。佛法有五種人說。一佛口自說。二者
佛弟子說。三者仙人說。四者諸天說。五者變
[007-0799b]
化說。今淨名是佛弟子。故得印定成經也。三
為此下指前總結。二略釋菩薩義二。初名義
指上。二約教正釋二。初約教總明二。初正明
行相。荊溪云。四種菩薩皆云跋致者初舉發
心。次入跋致此則具舉初後也。又被訶者皆
不退位從前不退入後不退。三種不退相望
說之。以四菩薩中先訶勤不退之行。是故預
標不退之言。二但大下結示佛意說四教。明
菩薩義者荊溪云。諸波羅蜜即橫行也。觀理
入智即竪行也。前之三教但明竪位。唯有圓
教俱明橫竪。若準前文亦可具如佛國品中
一十七句即橫行也一十三句即竪行也。雖
不霑藏義立何妨。非權非實等者於一心雙
非之理演出四教權實之法。故云而權而實。
根緣自異佛意常同。二今言下約題正示二。
初正釋三。初主伴同緣。法身眷屬者荊溪云。
上來多文皆云深求其致者是應生者。隨機
利見如月現水。光明云。應物現形如水中月。
二方便下師資轉益。三如此下結示功能。二
料簡六。初諸菩薩與淨名辨異二。初問。荊溪
云。明被訶者多在同聞。信知。同聞並非下位。
既是同位不應有訶。二答二。初他解先總敘
意。有言下敘古也。是權隣果者謂。本是金粟
如來權示等覺菩薩。有三生者即下文始住
終也。二今釋。荊溪云。雖復有訶不妨高位。雖
曰消文意兼斥古。央掘如前記。二約舉前十
心例今所表二。初問。二答二。初同法華四知
見。開示悟入即四十真因。下對華嚴類釋自
顯。二類華嚴四十位二。初正明四大菩薩者
[007-0799c]
謂。法慧說十住。功德林說十行。金剛幢說十
向。金剛藏說十地。善惡融通者魔事即佛事
名惡融。如云行於非道通達佛道也。佛事即
魔事名善融。如云作魔王者多是住於不思
議也。二訶意下結示。三約從人對位深淺意
融。四約重舉彌勒對前辨益。荊溪云。問破彌
勒一人等答中意云。悉有故也。所化不定者
此是彌勒同事機也。既能遍同。斥於能化所
化自整。五約權實雙行。不無旁正。今何得
言共行弟子等者此牒前答為難。大疏於前
答中於權實化物下云所化共行弟子不定。
荊溪前既削去共行之言此中亦合除之。應
云今何得言彌勒所化稟實教耶。文方相應。
六約華嚴法華。對今辨異。三入文解釋二。初
分科。二所以下隨釋二。初命四大菩薩四。初
命彌勒二。初命問疾二。初敘先命所以。二言
彌下正解名義二。初定姓名。肇云。彌勒南竺
國婆羅門姓。出此姓即以為名。生云。雖生兜
率猶以本姓稱焉。此二師解亦符今釋。二而
名下示慈義二。初約三慈釋名。三慈名義委
如前記。或有漏或無漏者漏落變易不漏分
段。一向無漏者中道大慈不漏二邊。二用四
教格義二。初約四教結判。若以三慈用收四
教者前三但有生法。圓教則具無緣。荊溪云。
四教皆云與道滅樂不云拔苦集者且消慈
邊。未即拔苦圓慈之體理無獨運。若從事說
不無二別。故與樂言一途而已。二彌勒下明
受訶所以二。初明此權彼實。二又權下明出
沒隨機。出沒不定者隨機設化。淨名亦權彌
[007-0800a]
勒亦實。前約一往且以此彼分之。二辭不堪
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辭不堪。二述不堪
之由二初略示。兜率陀此云知足。新云覩史
陀。二所以下廣釋二初明天王請法因依。二
彌勒下明彌勒為說不退二。初述意。荊溪云。
彌勒為說等者具如疏文。釋已委悉。今私助
一釋。凡得記者多在不退。既自獲記復為他
說。故為天子說得記位因慈而為大士所訶。
記雖被訶不訶不退者施訶授記是訶不退。二
言不下正釋二。初正明不退二。初牒經釋義。
荊溪云。因中得理等者在因證理。故且云也。
若從彌勒應云果。由因剋故云行也。二但四
下約教分別。荊溪云。入燸等者應引俱舍燸
必至涅槃頂終不斷善等。若通教明三不退。
中云六地齊功等者以與小共故得齊名。所
言皆者顯乘顯地。性地已去皆不退也。十信
初心等者以十信位但分初中二心之別。八
信至十信以為中心。二結示受訶二。初明隱
實施權。二立問答顯意。荊溪云。聞彌勒說至
得入者益時別故所因異故。三正述被彈二。
初分科。荊溪云。一先總定者對下生滅等文
故此成總。二隨釋五。初總定二。初述意。二一
生下正釋二。初釋一生。荊溪云。一生等者亦
應云二即人天也。亦應云三。兼此生故。二釋
授記二。初正約四教。小彌勒經明三藏得記。
大彌勒成佛經及大品經並明通教彌勒得
記。示斷一品等者荊溪云。前不云示至此方
云者易濫實。故大乘諸經多說示故。況有教
無人。故須說之。問若爾通亦易濫。何不說示。
[007-0800b]
答觀名雖濫彼與小共。共不共異極成難濫。
又亦可云示者顯示義耳。準此而言餘文亦
有。善財入樓觀等者爾雅云。狹而修曲曰樓
觀謂之闕。郭璞注云。宮門雙闕也。釋名曰。觀
觀也。於上觀望也。暹引新經云。善財恭敬右
繞已白言。惟願大聖開樓閣門。時彌勒前詣
彈指其門即開命善財入。善財心喜入已還
閉。見其樓閣廣博無量同於虛空。乃至或見
彌勒初發菩提心時。如是名字如是種族如
是善友之所開悟。乃至如是壽命經爾許時
親近供養。皆悉明見。或見彌勒最初證得慈
心三昧。從是已來號為慈氏。乃至見得忍。或
見住地或見成就清淨國土。或見護持如來
正教為大法師得無生忍。某時某處某如來
所受於無上菩提記以迹表本者荊溪云。圓
是實成。若準實成境智合時唯佛見佛。故法
華云。唯佛與佛等也。若為菩薩在寂場者故
知迹也。迹中圓說但可表本。此亦體用論本
迹耳。此意亦與示義大同。故以寂場共表二
教。亦如華嚴者問何以一文用表兩教。答機
眾教共令經部合。二但彌下結示定意二。初
結彌勒隨機。荊溪云。豈測高下者或是古佛
久遠難知。有四根緣者問。前文已云沒實用
權今隨四緣。則權實俱用何耶。答前云權者
不專權。故以圓教中失旨等。三亦須訶。故縱
圓教三不退位但訶彌勒。餘者歛蹤。二今下
示淨名定意。二正訶彈難破二。初分科懸示
二。初分科。二懸示三。初標立。二正示二。初
別。二通二。初標。二釋二。初四教俱生。二四
[007-0800c]
教俱無生。通教下俱無生者荊溪云。果滿正
顯事滿故也。信事滿時理豈不滿。而不單從
理為名者理濫初故。制立有異者地前住前
次以不次此其異也。三雖下去取。二今就下
隨文正釋二。初生門三。初分科。二隨釋三。初
約三世定。得繩所繫者準於有部立以得得。
漸以後得得於前得。故使往業能至未來。故
有部中業入過去得至未來。身死得謝未來
報起如一業成以一大得得於業法。又以小得
得於大得。第二剎那以三大得得前二得及
以業法。初念之得俱成法。故又三小得得前
三大并初剎那九法。成就第三剎那二十七
法。曇無德者此云法密見空得道也。二難破
二。初別破二家二。初難破毘曇三世有。二難
破曇無德二世無。二復次下通破二家。荊溪
云。復次下通約二家所計以斥彌勒。此約計
三世心而為破也。以二家所計雖有去取不
出三世此破。二世無也者此四字合在前科之
末在此誤也。三引證二。初敘意總釋。二亦生
下約宗別解二。初約有門解。薩婆多此云一
切有。見有得道也。荊溪云。若依薩婆多等者
還約小詮宗以破於小。故約有門用破空門。
二料簡。荊溪云。問三相四相等者若但立三
則無異相。此亦兼破計常故也。二若作下破
空門執。三有師下破古。二約無生門二。初懸
示分科二。初懸示義旨二。初總示。即是訶取
衍門等者令二教執方便者及圓起語見人
而自警言彌勒不退尚自被訶。我等初心安
敢固執。固執既忘不障正道。二何者下徵釋
[007-0801a]
三。初引經列名。二三藏下約教釋義。無無生
記者以無生是斷結位故。荊溪云。三藏伏結
等者此正破也。更引三藏者明但有於首楞
嚴三尚自須破。故三藏教未得無生不合求
記。故權無生非正記位。雖復立之立即尋破。
與而論之出三相耳。故下歷教皆先引前三
教非真次方破於權實得否。乾慧至性地等
者正出通位。與三藏教三祇百劫其位齊也。
若聞授記心則等者破彌勒者令餘息心。若
破諸天恐濫破餘悕冀者耳。三前三下結判
訶意。心祈此記者祈告也。告求此記也。二隨
文釋義二。初約無生理破三。初歷示訶意二。
初明無生記位二。初略示無生。二但三下廣
明記位二。初總誡。二三教下別示二。初釋前
三記。雖未發心者未發大心也。二通下釋無
生記。亦名歡喜地者以初見諦心歡喜故。故
借別名以名其地。常住佛果為異者荊溪云。
此是究竟法身記也。若通教中唯有八相無
法身本故不名也。故望法身此為永別。若智
若斷名別教無生者借通教名通途用之。剝
葱切葱之異者次第斷惑從外至內猶如剝
葱。不次第斷內外俱破猶如切葱。問六根淨
人見思先盡何異剝葱。答三惑一心誰論先
後。麁垢自落宜善思之。二但稟下示彈訶所
以二。初明初心起著。二為此下明寄高訓下
三。初標示。二所以下正釋二。初明寄高彈訶。
荊溪云。將窮三教無生之源者即補處位名
之為源。二若通下明訓下受益二。初約教總
明。若圓菩薩者五品人也。二復次下歷位別
[007-0801b]
示。約理被彈者即約圓無生理以彈訶也。三
而須下總結。二若以下正解經文四。初解無
生受記。二而言下解無生是正位。金剛般若
等者荊溪云。然其三教跨節言之皆有此義。
若合前喻者賢聖如文武無為如天子。三無
生下解無記無果。四所以下解云何受記。二
若彌下總結顯益二。初寄意獲益。二立問釋
疑。荊溪云。為兜率天王等所作兩釋約諸天
子及彌勒身。二約無生行破二。初敘意分科。
行成智斷者由緣了行得智斷果。如生是智。
如滅是斷。二隨文釋義四。初雙定二。初總明
定意。諸佛菩薩至斯盡者觀無生在凡。智生
惑滅在聖。真智至漸滅明菩薩分得。若智至
斯盡明諸佛究竟。二就此下約教正釋。玄約
三教者荊溪云。此但云三教者大破小故。若
通至有異者理一向異。何須致疑。事雖云同
仍有小別。是故文致一往之言。言小別者界
內外殊。兩修之別者次以不次故。二雙破二。
初述意總標。偏圓二真者通理偏真。別圓圓
真。別教理實教權證道同圓通名圓真。二約
通下依標正示二。初約教顯義二。初難通教
二。初出彌勒所執。從如有行荊溪云。先立當
教理以為得記之情執也。二明淨名難破智斷
非如二。初牒經示義。二結句重釋。初即約如
體。次即約如事。故荊溪云。體乃約理四句從
事。事理雖二推使不二也。事理即是智境相
依隨理。偏圓皆有事理。初牒經示義二。初牒
經。二難意下示義二。初示義二。若如下結難。
二結句重釋二。初結句示執。荊溪云。由能緣
[007-0801c]
等者前以理約行。今以事約行。二引偈難破
二。初通破四句。並如初句等者應云偈言亦
不從他生。豈有所緣真如之理生智斷而得
受記也。偈云不共生。豈得能所合生智斷而
得受記也。偈云不無因生。豈有離能緣所緣
而有智斷而得受記也。二四句下正示所執。
二難別圓。二問答科簡四。初簡三教真緣自
他。荊溪云。此乃準前釋文為問。問法華玄文
明車體。中藏別二教以緣為自。通圓二教以
真為自。與此不同其意何耶。答亦不相違。但
意各別。故使內外各有即離。即者初心即得
真理至故。故乘理用真理為自為體。非實理
故不得為自。故藏通理並皆為他。由此因緣
依之。二簡別圓真緣不等。問通教等者荊溪
云。真既未極故曰斷無。還從智生故云他耳。
機教不同者機是鈍根故教成次第。別明下
荊溪云。然復別教應須從容更云二義以申
其旨。地前一向以真為他。登地亦容以真
為自但別得名多非登地。是故今文不以為
自。又真為自須有二義。一者從理。二者破計。
言從理者智尚本有。況復境耶。故修性合時
必從本說。故從本說名為自生。乃至雙非理
性本無自他故也。二破計者還須依理。理非
自他何得計四。前之二教唯有破計。故後二
教皆依遠理。三簡圓教真修四句二。初問。二
答二。初明四句不生。二若四下結成難意二。
初示難指廣。二不深下結勝況劣。四簡淨名
一難三益。峽鄉者懸名亦州。秦將白起攻楚
燒夷陵即其地。魏武於此置臨江郡。後魏為
[007-0802a]
拓州取開拓之義。後周以居三峽之口因為
峽州也。一番所難等者淨名一難合僧[綏-女+工/山]盡
像。三教破執合隨人動止。三雙並二。初分科。
二隨釋二。初以四為並端二。初標示。二正釋
二。初通教二。初示逆順。二正解釋。文有四
段。以通教所談生佛依正悉空故。故得逆順
以並彌勒。初約眾生如順並。假人至無二者
眾生即空彌勒即空凡聖雖殊空體唯一。異
則非如者不異曰如。如秖是空。空何曾異。若
有二異。定非是如。非三數番者數四也。彼通
此並義實無窮。豈止三四。二約一切法如順
並。前唯正報此兼依報。依正俱空。故得為並。
須類說之者應云若國土如不生不滅不得受
記。彌勒如亦然。例初番說之。何者至佛不授
者荊溪云。此乃引異而難於同。況復此中且
從破說。若從立義無非授記。一切諸法得記
何爽。依尚可記正何所論。淨名今且寄衍權
教以不記法而難於記純依圓教。何所難耶。
故圓教中因果依正事理既其不二。理既圓
具。記亦何疑果有因。無無常果耳。故大經下
引證者大旨亦然。故亦且從權教以說。三約
眾賢聖如順並。荊溪云。小乘賢聖權無記義。
實教具如法華經也。故四味著諸法如及記
小乘則為如來綺語之過。故知。淨名不可即
用法華經意。故且還依方等部難問。若爾何
不用於方等中圓。反以諸法無如為並。答還
是方等帶別之圓。故亦未得彰灼而說。華嚴
初頓理無餘說。四約彌勒如反並。一一皆云
等者反並第三番者。彌勒如無生滅得受記
[007-0802b]
者賢聖如亦無生滅應得受記。賢聖如不得
受記彌勒如那獨得受記。若如有異是則非
如。若如無異那得一受記一不受記。諸賢聖
不得受記者即彌勒亦不得受記也。次反並
一切法。次反並一切眾生。例作可見故云宛
然。二別圓。類通可知者但別圓兩教皆約中
道真如作並為異也。其中圓教既心外無境。
故彌勒得記何妨小乘賢聖。一切依正十界
眾生一時得記。以彌勒心遍彼彼故。彼心遍
彌勒故。三無差別舉一全收。約理雖同約事
元異。故彌勒受記不關於他。故使淨名引彼
理同難此事異。又亦如前荊溪所述。帶別之
圓以為難問。凡於圓說善須得意。傳斯宗者
若自若他無使乖背。厥或口宣融宗心昧斯
旨。如福德子而無壽命。弱喪徒歸猶迷本族。
如受貴位不識祖宗。亦如死人而著瓔珞。用
是福為用瓔珞為。二正結並二。初標示。二正
釋二。初約教二。初通教。二別圓。於中約圓
消。此結文以理同難事異。其意彌顯。何妨方
等對彼圓機直示。一切悉皆得記於圓成顯於
二成密。況亦不妨依荊溪釋以方等機故。二
若彌下結顯。四雙結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
約破智德釋二。初正釋二。初約教正示。眾生
煩惱有智慧相者如波有水相。動靜雖別濕性
無異。動有靜相其意彌顯。人面福德猶成分
喻。二雖兼下結判釋疑二。初結判。經意在圓
者荊溪云。初總釋中雖有多意或三訶一或
一訶三。故今收之明文正意。今謂。大師既云
經意在圓則釋前破並等文。悉應事異理同
[007-0802c]
相對並難利根得悟豈異法華。鈍根守株未乖
方等。寄語後德。思之審之。二問下釋疑。荊溪
云。何以三教俱破者亦應云四教。但三藏教
生門破意。故此文中不須重述。問秖應更約
通別二教。何以破圓。答前總釋中已料簡竟。
圓人破於語見等三。今答中但通云執。二此
結下結示。二約破斷德釋二。初正釋。別教云
眾生如即涅槃相者理本寂滅。但為惑覆所
覆之理名為涅槃。既眾生本有何須在果。二
此釋下結示。三結過勸捨二。初分科。二隨釋
三。初正結過二。初正釋。二料簡。荊溪云。答
大論等者佛雖復說性常離著。今恐有著。是
故須破。若以誘論佛亦自誘。何但彌勒。然佛
必無能化想著。雖訶彌勒能化想著意令天
子執記念袪。若捨執心轉權歸實。二勸捨二。
初正釋。荊溪云。執得權記執即名邪。二料簡。
三解釋四。初破藏。荊溪云。大論委破者廣破
三藏菩薩因果具如止觀記。二破通。荊溪云。
破如金剛等者經雖具三今且通破。是故今
文以別圓破皆云不可以身心得。言不可以
身心得者身聲是色。舉色例心。三破別。因滅
等者語出大經。意實通圓今約語便。故且在
別。至初地時滅九界陰顯佛界常。如是下正
用四句檢破。色滅得常是他生。不滅得常自
生。共離可知。以不自不他不共不離名菩提
故。四破圓。不須緣修等者別教必假地前緣
修以顯初地真修。故云因滅是色獲得常色
等。圓從初心即觀本具。至于初住任運開發。
豈同次第假緣顯真。故知。圓教雖立真緣始
[007-0803a]
終理一。言緣修功德智慧者功德約身智慧
約心。次復下荊溪云。以前未立故便立之。故
前等者重將前破以示此立。即破中立。四廣
說真菩提相二。初敘意分科二。初總敘來意。
二分科示義二。寂滅下隨文釋義。三初略說
實相菩提。標章一切法趣心者十界四教攝
屬於心心外無餘。豈復甄隔。一切即心心即
一切。示迷令悟強云趣耳。心即中道者心性
不動雖立中名既無偽妄。體復不異故曰真
如。故此真如名為寂滅。實相菩提者菩提翻
道能通為義。即向心性寂滅遍通一切。故號
菩提。四種相有十六相者荊溪云秖是四教一
十六門執異成機。故以門逗。元知實相本無
十六。故有下即三惑二死也。若實至皆滅者
圓教四門皆即寂滅。豈存四相。何況下圓執
尚滅況餘三教。生不生即對別教。如前釋通
序中明。若在諸文皆對通教。今云等者等取
通藏。二正約真智斷明菩提二。初分科。即摩
訶般若者荊溪云。此從三德中般若立名。於
二因中即名了因。於二嚴中即名為智。餘一
切法準之可知。明真斷德者智德既是般若此
則名為解脫。名緣名福對上可知。二不觀下
隨釋二。初略二。初二番明真智德。荊溪云。經
云不觀不行等者此望下文斷德釋義。乃是
反名而用釋義。何者觀名智德。不觀名斷。不
行亦爾。例之可知。亦可云不斷名斷不智名
智。凡諸釋義皆有其勢。若立中破即從反釋。
若破中立應從順說正明有智即是菩提。疏
云。心心數法不行者以證真空。為行般若者
[007-0803b]
以證萬行。四種至及一切法者若準四教二
嚴之外則無復法。今以人天及一毫等得名
一切。下去例爾。二四番明真斷德。荊溪云。離
四門等者既云緣修。即是三教之四門也。言
一切妄想者具如前文滅諸相中。障是菩提
等者平等法界菩提理也。諸佛不行此破方
便教中自行。佛不度生者即破方便教中化
他。凡云障者不過此二。即是上求及以下化。
上求兼自下化唯他。故云即障諸方便教門
之誓願也。二廣二。初標示分科。荊溪云。少說
斷者菩提名智。今釋菩提不多言斷。故初九
中但有二斷。由少復雜故不分章。所以有者
欲明圓文智斷不二。二隨文釋義二。初九番
正約智德。荊溪云。若有方便偏教至對內意
根即是二者權教初心不離情想。不知意根
即是菩提。以有能對及所對故。圓真至非智
來會者從初發心智與理俱。由智從理因果
義同。豈從智因來契理果。而不與合者一者
無明不盡。二者無明體如。二七番明不可以
身心得。荊溪云。次七番即不可以身心得等
者前文已破身心得。竟今復言者前一向破
今明相即。得而不得不得而得。下去諸句一
切悉然。言無處者方便教中心為能依於身
土。是故以色名之為處亦可身心俱名為處。
觀智即是能依法也。離所依外無別能依。假
名等者觀假即理理攝一切。不同小乘觀無
我等。三還約實相妙理結成真智斷。菩提不
可以法復比於法者全能喻是所喻故。非諸
下秖是佛界菩提非九界所知耳。凡謂六界。
[007-0803c]
小謂二乘。并菩薩是為九也。然於佛界當以
六即簡之。豈唯此中。文文合爾。五諸天子得
益。四結成不堪。二命光嚴二。初分科。二隨釋
二。初命問疾三。初敘意辨位。二所以下牒名
釋義。八種光明者觀骨人眉間所放之光其
色有八。謂見地色如黃白清潔之地。見水色
如深淵澄淨之水。見火色如無煙清淨之火。
見風色如無塵逈淨之風。見青如金精山。見
黃如薝蔔華。見赤如春朝霞。見白如珂貝雪。
轉為下即八勝處十一切處也。如法界次第。
此等皆名定果色也。暹云。八色唯意所得則
屬於心。今據骨人所放故屬色。大經琉璃光
等者彼德王品云。時大眾中忽然之頃有大
光明。非青見青。非黃見黃。非赤見赤。非白見
白。非色見色。非明見明。非見而見。爾時大眾
遇斯光已身心快樂。文殊白佛。今此光明誰
之所放。如來默然不說。乃至五百菩薩互相
咨問悉皆默。佛問文殊。何因緣故有此光明。
文殊答云。如是光明名為智慧。智慧者即是
常住常住之法無有因緣。云何佛問何因緣
故有是光明。是光明者名大涅槃等悉同初
文。乃至云。亦有因緣因滅無明則得三菩提
燈。佛言。文殊汝今莫入諸法甚深第一義諦。
應以世諦而解說之。文殊乃答。東方不動世
界琉璃光菩薩欲來至此。故先現瑞。今舉非
青非黃等以證理光。故云即其事也。彼經下
引彼經配成今意。光明者即是第一義諦者
即經云。光明者名大涅槃也。三藏通別但有
色心二光者荊溪云。方便教中不說理具。是
[007-0804a]
故不云第一義光。言色心者光既是色。從色
放色但可云色。心即偏真由真偏故故無第
一義光。別教地前同於未見心光不無小異。
以知但中理故故唯有之言簡於三教。第一
義光即圓真也。然第一義非不由色。全色是
心從心為本。小乘不即致分色心。應細約教
一一分別。名為童真者唯第八住名為童真。
今通取無染。則始從初住終至等覺悉名童
真。金色迦葉者即大迦葉身作金色。又納金
色婦迭臥無欲捨而出家。三前命下對前明
益二。初對前辨義二。初明始終咸一。二明總
別無殊。二淨名下受訶明益。二辭不堪二。初
分科。二隨釋四。初奉辭不堪。二述不堪之由
二。初敘意分科。二隨文正釋五。初出入相逢
二。初正釋。荊溪云。先約事釋。次或有下即約
理解。若迷若悟無異路。故如人迷故以東為
西迷悟人殊理路一也。若從示迹以為解者。
光嚴從實而示權不出而出。淨名從權以示
實不入而入。二料簡。二光嚴致敬作禮者迹
同鄉黨。現修長幼禮也。西域記云。彼土致敬
之或其儀有九。一發言慰問。二俯首示敬。
三舉手高揖。四合掌平拱。五屈膝。六長跪。七
手膝據地。八五輪俱屈。九五體投地。三問何
來。四答道場來。荊溪云。為欲至事迹者唯欲
說於圓理故耳。故於圓教能表之事亦破皆
令入實故也。五光嚴重問二。初正明道場二。
初約事總釋。穬穀芒也。治除下心惑合穬糠
實相合米。二約教別釋。虛空蓮華為座者秖
寄別教成道處說。以圓成佛亦無別處故云
[007-0804b]
猶是問虛空為座何身所坐。答以如虛空身坐
如虛空座。身座相稱能所交融。即寂光法身
依正不二也。秖由理具至果方爾。故使初心
亦坐空座。故法華云。如來座者諸法空是。此
即觀行空座也。今明界成即究竟空座也。應
約六即以辨座異。二光嚴下與問所以。三正
明被訶二。初懸談義旨二。初明被訶因由二。
初明光嚴執情。二顯淨名訶意。荊溪云。焦炷
具如止觀記中竟明。焦炷但是斷位今則非
果理不離果理。雖非因理不離因理為道場
也。是故斷非初後不離初後。依之任運自得
道場。二問下示圓道場義二。初問答簡偏。荊
溪云。一往約觀於義猶疎。但是附理。方便至
為例者仍約當分。二但淨下正示圓義三。初
重請顯圓。一中無量者於一心中具足橫竪
一切諸行。故云一中無量。而一切行不離一
心。即是無量中一。今淨名開總出別。意令物
機了別即總。今據現文先總次別。故云一中
無量等也。如囊下囊如一心寶如萬行。寶在
囊內行具心中探以示人。喻於一心分別廣
說。二但示下類通大事。前總答道場類彼。其
車今示橫竪猶談高廣。三若隨下指文示意。
約圓初心者於觀行心總攬橫竪。乃是今文
正意。二隨文正釋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一
往竪明二。初懸談義旨二。初依別竪對。二亦
不下依圓橫辨二。初初住橫論。荊溪云。具此
三心如磁石等者任運意也。顯住任運上求
下化。二此下下例示諸句。二直心下隨文正
釋四。初直心。華嚴等者荊溪云。引初發心成
[007-0804c]
正覺以證直心是道場。了達至一切證無虛
假。八直即八正也。法華難五品等者至五品
位必至六根深趣初住分真道場。二發行。荊
溪云。具發萬行等者自行化他俱得名行。三
深心。荊溪云。自然流入海亦證深。四菩提心
總前三心是三德菩提者此對前三心作總別
釋。直心是法身德。實性菩提深心是般若德。
實智菩提發行是解脫德。方便菩提。今總攬
前三。故云菩提心是道場。如此三心不縱不
橫名無錯謬。二一往橫明二。初懸示分科。以
橫望竪者圓心之橫收別之竪。以阿字門具
諸地故故成高廣。二一約下隨文釋義五。初
約六度自行二。初標示。皆具五種者世間及
四教故。具如前釋者即前釋淨土中也。同是
取土利物道場。豈非當得成佛之處。故同淨
土明義。二布施下正釋。荊溪云。六度中一一
皆云法身者六度悉能滿法身。故然但用對
治以為能依。故一一句皆是所依。所依即是
法身也。文為六悉可解。二約四等化他二。初
標示。荊溪云。四等皆須從圓以釋。語似方便
釋使成圓。今謂。一心三慈乃至一心三捨四
三互融方稱文旨。二正釋二。初四等如文。二
能化法。四等在內。化法在外。由神通等四。四
等方能利物。文為四。初神通。荊溪云。顯出法
性真淨六根者入初住六根具十。六根即是
六通故也。二解脫。荊溪云。乃能出等者除入
勝處也。言能出二乘等者小從大出大必具
小。故今開之皆令成大。以其因中等者因中
用於小乘八解。後轉入大見八解理。一一地
[007-0805a]
中具足佛性。是故轉名王解脫也。後用利物
還依本習隨宜設化。以一切法得入中已悉
具難思化他之行。心之與法俱名行也。故成
二十五三昧中勝妙解脫也。三方便。荊溪云。
方便是道場等者方便即實道場存焉。四四
攝。三約多聞進行二。初標示。二正釋二。初多
聞進行三。初多聞。荊溪云。多聞是道場者自
治治他俱得名為如聞行也。言顯發者即於
文字而達至理。釋道場義二。皆云初心菩薩
者道場即是從果立名今通於因。故並云初
心。發心畢竟二不別故亦可以六即而分別
之。然此四菩薩初二約果後二因者亦表初後
不二故耳。二伏心皆名伏者以有上地惑故。
金剛等覺居眾伏之頂之。三道品界內四諦
至有為者界內之滅猶有變易。故成界外之
苦。所以四並有為。界外苦集道即有為。滅即
中道乃是無為。無量下前約內外對辨。義通
通別以兩教隣接故。今於界外更簡別圓則
知。三並有為乃屬別教。圓中四諦唯苦集是
有為。若論即即苦是滅。即集是道故全有為
即是無為。故此苦集與別全殊。以別苦集定
是有為不能即故。二觀諦二。初標示。二正釋
五。初諦。顯權實理者十界唯心權實理一。四
種四諦攝無不周。二緣起。有四種相者隨四
智所觀也。得三種菩提者以觀三道即三德
故。見三佛性者還約三道對論三性。三煩惱。
及以佛法皆畢竟空者有法過涅槃者亦如幻
化故。四眾生。觀九道至真性者既達己心九
界當體空中則攝外事境一一咸爾。以內外
[007-0805b]
不二自他互融故。下觀實法例亦如是。五一
切法。得五涅槃者即捨無常色獲得常色。受
想行識亦復如是名涅槃也。四約降魔說法
二。初標。二正釋三。初降魔。二三界。三師子
吼。五約力無畏果德二。初標示。二正釋三。初
力無畏不共。十種智力者暹云。彼經第十四
卷初云。智首菩薩問文殊言。佛子菩薩云何
得處非處智力。過未現在業報智力。根勝劣
智力。種種界智力。種種解智力。一切至處道
智力。禪解脫三昧染淨智力。宿住念智力。無
障礙天眼智力。斷諸集智力。二三明。三一念。
三結釋。荊溪云。初文開章即云結釋。此中從
便即云結成。釋秖是成耳。除偽顯真者除三
教偽顯圓理真。三命持世二。初分科。二隨釋
二。初命問疾三。初敘意辨位。二所言下牒名
釋義二。初總釋實相真心。領憶諸法者一念
三諦具足三千名領諸法。二持義下別釋二。初
標列五名。二四教下約教釋義二。初簡偏取
圓。二一遮下依圓釋義二。初歷解五名。二菩
薩下結成圓具二。初明初後圓具。二持世下
結施權益物二。初正明施益。二開即下結示
顯位。暹云。總別不二者秖是亦總亦別。善德
即是非總非別。皆在初心故也。三前訶下對
前明益二。初通辨彈訶。暹云。皆破果上因中
者且約偏說義皆互具。二今佛下正明今益。
二辭不堪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奉辭不堪。
二述不堪之由二。初敘意分科。二隨文正釋
五。初住靜室。二魔作釋來。經云。時魔波旬者。
肇曰。波旬秦言或名殺者或名極惡。斷人善
[007-0805c]
根因名殺者。違佛亂僧罪莫之大。故名極惡。
經絃歌者周禮注云。絃謂琴瑟也。詩傳曰。歌
謂曲合樂也。論語子之武城聞絃歌之聲是
也。疏分二。初略釋。已得聖道者得初果也。若
約大乘即二地菩薩也。二今明下廣釋二。初
約教正釋二。初約四魔。覺知折伏而已者即
用無常觀觀察五陰。伏三界結名折伏也。樹
王下先降天魔者緣起如瑞應。輔行第一備
引。二約八魔。三藏至伏四魔者即邪常樂我
淨也。圓破八魔者二邊即中魔。即佛界不破
而破名為圓破。所以八皆稱魔者魔名殺者。
常等殺真諦善。無常等殺中道善。故初住已
上雖分證真常無明未盡變易仍在。是故無
常等四極至後心。問別教行向已伏無常等
四。既未證真常。所觀俗諦為魔攝不。答亦是
常等所攝而非界內邪常。所以然者夫理本
無名強為立名。雖強為立德不出四。佛滅度
後外人竊用常等四名以計神我。故佛初出
說無常等以破常等。二乘不了計無常等以
之為極。故佛復說常等四德破無常等。出假
菩薩異二乘邊名為常等。菩薩不達但執教
道又說非常非無常等破之。今圓初住圓破
八魔顯雙非也。而雙非秖是真常等四對破
二邊得雙非名。二問答。料簡二。初問。二答
二。初總明持世權施。二別約三義對辨二。
初正明三義二。初釋三。初事理一方便至
一如者前三教人悉皆避事入理。藏通避生
死入偏真。別人避二邊入但中。通教雖即
避事咸同。豈知性具三千彼彼互融一如無
[007-0806a]
二。無所去取等者魔即佛故無所去。佛即魔
故無所取。魔佛一如。有何滯礙。如是觀者名
為能覺。不為境動所以能降。豈聞佛即是魔
便求魔法。須了即魔是佛。所以能降。凡云相
即意顯理融。布教之宗本令捨惡。事理真妄
魔佛內外一切皆然。將來學者幸宜留意。二
約真緣。常住三昧寂而常照者心外無境。魔
豈能藏形耶。分真懸見其事可知。若圓初心
唯達實相恣其變怪寂爾如空須備方鏡。至不
能變本形等者抱朴子曰。昔張蓋蹋及偶豪成
二人精思於蜀雲臺山石室中。忽有四人。黃
絹單衣葛巾往到其前曰。勞乎道士辛苦幽
隱。於是二人顧視鏡中乃鹿也。續搜神記曰。
林盧山下有一亭。人每過此宿者或病死。時
有郅伯夷者。宿於此明燭而坐。中夜忽有十
餘人來自共蒲博。伯夷密以鏡照之乃是群
犬。三約調不。二權教下結。二今持下結指其
人。魔亦知人等者有他心通故。三魔來不識。
人中姓者緣起如涅槃記。乃令轉教者荊溪
云。乃今轉教說於般若也。亦是三德者常住
法身般若慧命解脫法財。五種三堅未知說何
者既破天樂秖應為說三藏三堅。但天主機難
可定判。破欲之後豈必藏耶。俱通四機故未
定判。四魔更施女經云。可備掃灑者上悉報
反下所買反。通俗文云。以水揜塵曰灑。曲禮
曰。納女於天子曰備。百姓於國君曰備酒漿。
於大夫曰備掃灑。鄭玄云。酒漿掃灑婦人之
職。生公云。因其說法可詭以從善。實欲以女
亂之。五嫌怪不受而要我者於遙反案要猶強
[007-0806b]
也。亦要難也。廣雅云。要遮也。三明不堪之事
二。初分科。二隨釋八。初淨名覺悟持世。嬈固
者纂文云。嬈戲弄也。固字宜作厭蠱之蠱。字
林蠱音固音古。爾雅云。蠱疑也。郭璞曰。疑惑
人也。摩蹬伽經作擾蠱。謂此魔作擾亂厭蠱
也。生公云。固者非虛焉。二淨名就魔索女。三
魔驚懼欲去。四空聲勸捨。荊溪云。空聲三釋
並無去取者已如前文阿難中釋。生公云。非
維摩詰則是持世也。亦可魔自作之耳。五魔
捨女。俛仰者謂低頭仰舉首也。謂自強為之
也。六大士為女說法二。初敘意示義二。初總
敘來意。二分科示義。二如應不隨文正釋二。
初勸發心。二勸修行二。初敘意分科。二隨文
釋義三。初淨名勸修法樂。二天女請問。三淨
名答。三初懸談義旨。二分科略示。三初文下
隨文正釋五。初樂歸三寶。二樂離集諦。三樂
觀苦諦。四樂修道諦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
修行本。二正行皆名法下闕樂字。三遍行二。
初對前辨示。二樂廣下牒文別釋。降伏眾魔
者荊溪云。淨名寄此潛譏魔眾。以示天女住
宮之儀。樂淨佛國土者一切皆是佛土之行。
此中別示淨土言者即此別示是通示也。恐
諸天女未有菩薩淨土緣。故樂成就相好者
相好即是取土之身。諸方便教行時非證時
者前二教人行證可知。別教地前名為行時。
未見中道不名證時。若小證者通教七地及
兩二乘亦粗通兩教學地。示教利喜者大論
五十九云。示者示人好醜善不善應行不應
行。生死為醜。涅槃安隱為好。分別三乘六度
[007-0806c]
如是等名示。教者教言汝捨惡行善是名教。
利者未得善法味故心則退沒。為說法引導
令出。汝莫因時求果。汝今雖勤苦果報出時
大得利益。令其心利故名利。喜者隨其所得
而讚歎之令其心喜。為樂布施讚布施則喜。
故以此四事莊嚴說法 大集等者此則彼經
明通明禪五支。中喜支相也。彼經云。如心覺
大覺思惟大思惟觀於心性是名覺支。觀心
行大行偏行是為觀支。如實知大知心動至
心喜是為喜支。身安心受於樂觸是為安支。
心住大住不亂於緣是名定支。止觀以真俗
二諦配釋。如心覺大覺等疏文所引語小不
同。今文如實知剩真字。至心下闕喜字於義
無妨。去取難解者此誡後人當隨經部增減
釋之。即去取也。五結成法樂。七波旬乞女三
如疏。八大士還女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淨
名還女。二諸女請法欲還。事須諮請者左傳
曰。訪問於善為咨。咨親為詢。咨禮為度。咨事
為諏。咨難為謀。今是訪問於善也。三為說無
盡燈。有盡燈之無盡者灰斷故有盡。轉次即
無盡。四諸女致敬隨去。四結成不堪。四命善
得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命問疾三。初敘人
辨位。二所以下牒名釋義二。初總釋。二但約
下別釋二。初正明四教。是則無得為得等者
法性則無明無理可得。無明即法性無事可
得。事理俱忘。故云無得。如是照了名之為得。
故云無得為得。照了於何秖了無得故得無
得。又境能發智名無得為得。智能照境名得
無所得。境智互融彰名善得。二今長下結示
[007-0807a]
立名。三其義下對前明益二。初對前辨義三。
初總示施權。二何以下對前正辨。三此即下
約圓結示。二淨名下受訶明益。二辭不堪二。
初分科。二隨釋四。初奉辭不堪。二述不堪之
由。經云。一切沙門者羅什云。佛法及外道凡
出家者皆名沙門。異學能大論議者名外道
也。孤獨乞人者孟子曰。老而無妻曰鱞。老而
無夫曰寡。老而無子曰獨。幼而無父曰孤。此
四天下之窮民無告者。羅什云。乞人有三種。
一沙門。二貴人。三賤人隨其所求皆名為乞
人也。疏為二。初述意。二言文下正釋二。初總
釋。關河舊解者謂。關中河西諸師也。荊溪云。
觀今文意不取此解釋。弟子中前訶弟子。已
久除邪。今訶菩薩須與小異。此乃以圓而訶
於偏。或圓訶藏。是故不取其行。邪祠者祠音
祠祠祭也。曲禮云。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
不誠不莊。宰牛者宰割也。二但施下別釋二。
初約四教辨義。四教相望唯圓名度。一切法
趣等假也。檀尚不可得空也。云何下中也。達
施三諦到大涅槃方名度也。二實是下明示權
利物。三正述被彈之事二。初分科。二隨釋六。
初正彈訶二。初正釋。二料簡二。初正簡財法
二。初問。荊溪云。文但略消法施而已。經但對
財而云法施。其旨難辨故須問起。然向疏文
雖說財中有法之理未是彰灼示其觀門。今
欲雙明故亦須問。二答二。初雙標。備有兩義
者一以說法為法施。二以即財具法為法施。
荊溪云。義通於四。即理唯圓。故約法論財。用
施一切受者無不咸沾法門。法既無涯施亦
[007-0807b]
無限。以此傳化如無盡燈。二經論下雙釋二。
初通約四教財法兩殊。此答初義也。以說法
為法施義通偏小。二今不下別約圓融。即財
是法。此答次義也。則財是法名為法施不通
前三。文為二。初通明施義二。初略示。財中具
足一切佛法者財即色塵也。豈秖心遍。其色
亦遍。色何以遍。色則心故所以三千依正不
出一塵。故云具足一切佛法。是知。不但唯心
亦乃唯色。若不唯色色非心耶。唯色唯心一
體無二。從要從的須指唯心。庶幾精詳無令
失意。二如無下廣辨二。初依法華辨示。二今
淨下引今文釋成。何關說法者即財是法功
由觀心不因口說也。二今文下別示今文三。
初明財中具法。二若能下明受者蒙益。三如
此下不達遭訶。一切同霑者若了一塵即己
心性是則具足一切諸佛法。亦具一切眾生
法。以彼彼互融三無差故。故施一塵量等法
界。以其不達致被彈訶。二問但下更簡遍圓。
問意者圓教觀心施財既名法施。前三教人
行布施時若依當教修觀得名法施以不。答
中云亦有此義者荊溪云。此非正意義立而
已。故云亦有。以三教心不能即故。故三教理
理外論事。事不見理不稱圓宗。及但約觀以
為解釋故云但非圓普。出沒者有無也秖圓
教中於諸經論有無不定。何但前之三教文
耶。故四教文並得名為出沒不定。二善得請
說。三淨名略說。荊溪云。具十界法至即是施
法者問。雙照即是施十法界然施十界。有何
功德。九界若非何以施彼。九界若是用佛界
[007-0807c]
為。答若事若理皆有勝益。所言事者斷六界
法與其四界。與其斷法故名為施。後四界中
卷權歸實。漸與不定事理皆然。所言理者十
界之理同在一心。不一不多不無不有。十即
是百百即是千。千即三千而空假中。故空假
中咸名理法。法不出事故號法財。以法融財
以財引法。用施於彼名為法施。故法在財名
波羅密。如意珠譬思之可知。復次下亦令用
權助不思議。即如法華異方便等。通望眾人
亦名一切。四善得重請。荊溪云。又迹示未悟
者若爾本地善得此會自知法施之理。但為
受者其心未融故重請之成受者解。符成之
義其理宛然。然淨名元示財中之法。意令後
代行者說者覩文對境皆須約財論法故也。
五淨名廣說二。初懸示分科二。初懸示二。初
明財中具法。若離財等者三教於財必無其
法。二所以下明受者獲益二。初正明獲益三。
初法。荊溪云。以此施人至一切法也者問。諸
佛菩薩深位之人何甞離於以財導法。眾生
受用地水火風任運常蒙佛菩薩益。諸佛菩
薩不可數知。受用時長。眾生久益。如何更令
凡夫假想如是作者所益幾。何況復反隱佛
菩薩術。答其義實爾。然須曉宗。先荷聖恩兼
蒙凡益。但化物之式譬若征夫。大陣難當理
藉多戰。良將雖強不容獨致。傍賞散健併力
共攻。散健獲勳功由將術。況設未破賊教緣
何嫌。卒急施兵拔健。為將縱未全可。勉強礪
器方堪不難。故諸菩薩無始運慈而諸眾生
亦無始沾化。以是得知眾生難化。常處生死
[007-0808a]
受苦時長。忽感應道交乃彼此兼益。況復眾
生亦有先修淨土行者。彼彼弘願更互相熏。
彼彼相資至果方益。即受化者共別不同彼
我悉然。深可思也。故一佛出世眾聖咸臻。須
達老婢例之可見。二喻三合。二引例釋二。初
引大經。彼喻佛性遍於五道。今喻法施遍于
五塵。二眾生下今釋成。二分科。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