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g0018 涅槃經疏私記-唐-道暹 (master)



涅槃疏私記卷第三



金剛身品



文為二告釋題。次就文下入文解釋。初又二。先釋題
次復次下騰問意。初云金剛身者。生公曰。長壽之與
金剛皆共語丈六。長壽為外應之迹。金剛為內照之
實。實照體圓。故無方也。


金剛四義者。次第對四悉可解。


世界基本者。金中勝者名為金精。即最下金剛也。


居盛反健也


所擬無前者。謂所擬皆碎。無□□者。


其色不定者。譬第一義理。以不定故。能為□□作本。
遍生法界法。若非圓攝。焉能得入。故云難視。


次騰意中二。先正騰。次有人下述古。初又三。初正騰
[003-0173b]
意。次若以通下明法體互通以成三諦。三今從別下
結歸品意。初云通用一意者。應一一牒餘三十三答。
成初長壽之義。故云也。


圓通者。法身無缺曰圓。遍攝諸法曰通。又體遍曰圓。
無隔曰通。


次互通中云若以通當名等者。謂離總出別。答三十
問。故云非無別義。攬別成總。無非長壽。故云無非通
義。


次述古中二。先正分別。次又他明下重釋。初又二。先
敘古。次今明下正釋。於中云初巳略說者。常命等五。
純陀品中巳略說。


四相辨者。四相屬口業。故對常辨。


若束者。束三十三問入初一問。無非長壽。


若散者。離總出別。散遍諸答。皆為顯於長壽常住意
耳。


次重釋中二。亦先敘古。次今則下正釋。於中云枯林
入滅者。謂枯林中間入滅。表雙非顯真也。榮林入滅。
表雙照顯俗也。東方下雙非枯榮以顯中道。榮即是
真下明即照而寂。以顯不思議真。枯即是俗下□即
寂而照。以顯不思議俗。三諦即一諦。複釋上榮即是
真。一諦即三諦。複釋上枯即是俗。差別下二然。非差
別下複釋上中道。顯其遮照。諸佛境界下結意。顯佛
境體融。三諦相即。非三教九法界情慮思說。二死三
惑無能侵毀。故喻之以金剛。
[003-0173c]


次釋中初云上問中含兩者。上問中上互具含兩重
因果。前品巳答長壽因果竟。今複明金剛一重因果。


皆法皆喻者。一一身皆以金剛等為喻也。


舉所見者。明迦葉執迹為難。以扣妙釋。


碎為舍利者。當碎為舍利也。


次正答中就疏大科為六。初示句數單複之相。次然
古下述舊解。三天台下明今師釋。四私謂下辨私助
釋。五古來下初四教以示百非淺深相別。六依經下
帖文以顯三諦之相。


或一存一亡者。出單句相也。


非念念滅者。雖入涅槃。不同二乘無常念念滅也。


非身是身者。此辨一句具存亡二身。非身亡也。是身
存也。


次述舊中非金剛前身者。古人云。金心巳前猶屬無
常。故名非身。


是好身者。非惡取好□即相好之身。


因緣相成者。法身為因。應身為緣。從□起劫用以逗
物宜。又眾生為因。法身為緣。感應因緣致有應身化
物。故云相成。


是空離空者。明法身體遍虗空。而不同虗空也。


三今師中三種四句者。單四句同彼止觀中句法。


前句約非者。前非句不合是非相對為句。亦合單用
非非作四句身。是是亦然。


亦應前單後複者。應先作單是單非四句竟。然後作
[003-0174a]
複非複是四句耳。


四私助中為非何四句者。未知不非何等四句也。


今言非身者。則以三藏百非為所非境。通非藏。別非
前二。圓非前三。如是方顯能非之極。


除一法相者。除一身一法。外所現身者。皆為應物故
爾。


五約教中亦不出其意者。謂不辨百非為是何教百
非。今經非相。意旨在何。


淺深有異者。權淺實深也。


具足百福者。破百非得百福。是故司之。


上中上者。於上上中更上上耳。


有有等者。有為之法。而為二十五有三界因果所拘。
故云有有。此即以通斥藏。作此說也。


毒器不任貯食者。無常之器。不任貯無生及以常住
之食。食則煞無生常住人也。


虗妄者斥藏也。


空不得空便者。邪空拆空之所不能破。相無生之空
故也。


次第取證者。先空次假後中。勝劣亦爾。登地為勝。


一中無量者。即於別教地前法也。


無量中一者。即於別教登地法也。


非一非無量者。雙亡也。不異者雙照也。


惡即中道。亦開權也。開前三教悉入圓宗。


況百福空者。具足應云況百福假百福中也。


六帖文中經云非人天身者。注經云。雖為化物現受
[003-0174b]
人天。心無取著。即自起然。


非恐怖身者。雖生死恐。得四無畏也。


非雜食身者。不為四食所養。以法喜禪悅自資也。


如來之身非身是身者。真身非生滅積取。故非身。應
身無生不生無形不形。故是身也。


不生不滅等者。寶性論云。佛身無前際故不生。無後
際故不滅。無中間故不住。


不集不修者。非積多法。不待修故。


無量無邊者。法身彌覆。豈有邊表也。


無有足跡者。住無方定也。


無知無形者。大悟無知。妙像無形。法身無形。離諸相
故。


畢竟清淨者。雙遣乃淨。


無有動搖者。法身假寂。孰能動耶。


無受無行有為者。位滿故不受。謂巳出三慧故。受
是聞慧。行是思修。如來捨修息照安靜故也。住位故
不行。不住生死故不住。作即是業。味即愛染。雜即瞋
毒。如來性淨。故言無也。又味即煩惱。雜即是果。非是
有為者。不隨諸數故。


非業數者。離有餘果故非業。離無餘果故非果。謂
永斷異熟生死因果故。


非行非滅者。行謂流轉。滅謂還滅。佛觀眾生死及與
涅槃同一如故。


非心非數者。相應相不取境界總別相故。心王取總。
[003-0174c]
心數取別。佛心無得。是故言非。


不可思議常不可議者。三乘十地不能量也。


無識離心者。現分別故名識。能生後有故名心。今謂
無分別故非識。不生後有故非心。


亦不離心者。雖不分別而無事不知。又自覺聖智真
如心故。


其心平等者。絕高下故。故言平。無優劣故。故言等。又
不簡怨親。如虗空故。


無有亦有者。法身無像故無有。亦通化故亦有。


無有去來而亦去來者。既無有色。誰去誰來。垂形六
道見有去來。


不破不滅者。離四相故不破。乃至不絕。體非未來
故。不出至現在。不滅入過去。


非主亦主者。法身妙絕。何依何主。道王三千。故云亦
主。


非有非無者。不同二十五有故非有。不同太虗故非
無。


非覺不字者。巳斷尋伺語言加行故非覺觀。非人
非天故非字。應人天名故非不字。又離麤細心相故
非覺觀。


非定非不定者。心馳萬境故非定。寂然不動故非不
定。


不可見了了見者。十地所不覩故不可見。後身見故
了了見。
[003-0175a]


無處宅者。真則無處無空。常在五道。故亦處宅。


無闇無明者。洞鑒三世故無闇。現同凡夫故無明。


無有寂靜靜者。分身散體。熾然應物。故無寂靜。常
果恬然恒在定故。故言亦寂靜。


是無所有絕者。無二十五有故無有。不衣不食故
不受。功德無增故無絕。


清淨至諍者。釋上句也。無是無非。故無諍也。


經無住處者。涅槃無滅真所居也。


不取不墮者。不進求故不取。不退故不墮。


非法田者。絕軌相故非法。化人故非非法。絕言故
非田。應供故非非田。


無盡盡者。歷劫不窮故言無盡。即是不盡故。


離一切盡是空離空者。無性無相故是空也。離無常
無我故離空也。


離不常住滅者。絕言故不常住。絕眾相故非念念
滅。無有垢濁去穢不滅。


無字說者。絕五塵也。


亦非修量者。無所進故非修集。無相待故非稱量。


非一非異者。方圓殊應故非一。真性不改故不異。


非像嚴者。妙絕眾相而相超世也。


非勇寂者。摧四魔故非畏。無靜不靜故無寂。


無熱貌者。動靜一體其相難見。


如來度脫脫故者。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
實無眾生得滅度者。餘句例此。此且附三藏教百非
[003-0175b]
以釋。為後三教所非之境。顯今經圓旨也。


又即入即出者。謂入不定入故能即出。出不定出故
能即入。即出即入故成二千。


因有得果者。此答復以何因緣得大堅固力句。正明
因有成果之力。


是起後者。起後請佛廣答。


三勸修者。若不勸修無由契悟。故復勸也。


護法不壞者。猶護不壞法為因獲得不壞常住法身
之果。故云取相似因。此即同類因也。


經云不受五戒者。此文應具兩義。一者全不受五戒
元為護於正法。二者觀經文意。既云不修威儀。非不
受戒。但元為護法。於五戒上諸威儀小罪不具持耳。
元為護法。故得持刀等。二釋並通。


棄事者。身口七支是事。今持刀等不具威儀。名為棄
事。


存理者。大教詮理。名曰存理。


無名行者。雖能持戒而無名行。不能護法。


各各不能者。為成四句。是故著之。


佛及仙豫者。佛是法王。仙豫是人王。二王各能護。


昔時平者。佛在世時及正法時也。


今昔俱平者。今若大法可流行無難。亦不應持仗等。


經云守護清淨比丘者。雖持戒無犯。若不護持正
法。猶不名清淨比丘。


問中棄理者。迦葉意云。寂靜比丘方名真僧。若持刀
[003-0175c]
執箭隨護法者行者。名禿居士。律有誠制。故須問起
佛答意者。若隨護法者行為護正法。方名持戒。汝難
非也。


經云種種說者。說權法也。何以知之。不能決定說眾
生有佛性。故知是權。


經言九部經典者。即大乘九部也。何以知之。既云能
師子吼廣說。謂除因緣譬喻論議三部也。


經云利益安樂者。安置眾生入涅槃海中。方名安樂。


經云非持戒得名者。應云非持戒及護法者。得禿
居士名。


經云餘四十年等者。此時欲滅。正是護之時。爾前未
用護法。為此義故。護法功多。


二名相成者。由妙樂故無怒。無怒故妙樂。


王前生是第一者。六卷泥洹云。王為第二弟子。覺德
為第一弟子。此言王第一者。蓋以先生彼國故爾。


比丘是第二依者。以得出家。其位則深。故得第二
依。


大乘聲聞者。由聞大涅槃經所證大法身。示在小故。
得聲聞之名。


猶如𦘕石者。小乘人解如來無常。猶如𦘕水。隨𦘕隨
合。念念磨滅。所以不取𦘕水為喻。


猶有師德者。正意問言。為堪師位。為不堪為師耶。法
瑤曰。隨逐守護。迹似破戒。恐無人師之德。欲明此人
持戒之德不虧。可師之道逾盛。是以迦葉發斯問也。
[003-0176a]


重問既自持戒者。此問因前若煞若害文生。護法比
丘。既自持戒。無伴獨自。如何遊行教化耶。


律遇強緣者。雖解律教。須藉白衣有力。共能護法。故
曰強緣。解經亦爾。


經云雜僧等者。善惡無作共成此人。故名雜僧。但自
持戒不知布薩。不知羯磨。不知說戒等。名愚癡僧。


清淨者。以此二緣難壞。一則不求名。二則不違法律。


經云若是聲聞者。元是小乘聲聞也。


律中明六種五法者。十誦律七法卷第一云。佛語諸
比丘從今聽五法成就。滿十歲若過。應授共住弟子
具足。一畜弟子。二學人。三無學。四神解。五訓誨。六事
用。今經唯明神解一種五法。故與律所列不同。神解
五法者。謂明解五法也。


四事與律等者。律云。一知犯。二知非犯。三知罪輕。四
知罪重。五知誦波羅提木叉。學利廣說。故云小異等。


隨時教化者。今經菩薩為調伏眾生不擇時處。擇興
即說。故云隨時教。


知重可見者。知四夷犯不犯等相。


佛入凡夫中等者。應知聖人示同眾生。有自發迹。有
待他發。如傅大士。藉嵩頭陀發迹。即是其例。為物宜
然。非自不知。


實受痛者。應問若實受痛。如何得入地獄。應知由
證得不痛。法方能示入。若云有痛不應證之。應為五
百亭火。經云觀音菩薩為五百身在此教化。或有惡
[003-0176b]
比丘云。彌勒佛應為五百身。我亦是一人者。不須證。


如止觀者。彼觀心持戒清淨中云。防止是戒義。觀亦
如是。三觀名能防。三惑名所防。如此防止。義遍法界
不局在身口。又毗尼滅。滅身口諸非故。又波羅提木
叉保得解脫。


又誦者。背文闇持也。


又律者。詮量輕重分別犯非犯。此即約律解名也。一
一皆合觀心。三惑之義。廣如彼文。


知有餘等者。知有餘涅槃無餘涅槃也。


結歎者。佛法無量下結前。如來爾下歎。


除弟子惡邪者。或起邪見不信因果等。越出家入俗
眾。及為外道等。名為越濟。


餘兩五法者。律云。一知出家法。二能作教師。三能作
戒師。四能知依止師法。五能知遮道法不遮道法。此
即第五說誨五法也。


六事用五法者。律云。一能教弟子清淨戒。二能教阿
毗曇。三能教毗尼。四弟子他方愁共不能樂致使來。
若自不能。因他力致來。五弟子若病能供給。若自不
能。能使他供給。如是五法成就。滿十歲若過。應授共
住弟子具足。此即餘兩五法也。


名字功德品



就疏文為四。先釋名字。次而此下釋功德。三六卷下
辨同異。四就文下入文解釋。初云同者等者。以名字
二字。同是涅槃體上之稱。故云同也。異則離於二字。
[003-0176c]
謂名論召體。字難體德。涉公云。詮體為名。標德曰字。
此字名大槃涅槃。名即是字。功德者義用也。依能詮
名。成所詮義。故曰名字功德品。


次釋功中又二。先釋名功德。次稱歎下釋字功德。文
中云語善者。寶亮曰。上中下語合為一善。欲明涅槃
於語法中最上勝故。名為上語。十地無漏法為中語。
說生死苦無常乃至正因性為下語。若說此三語盡
不乖法。則名為善。瑜伽八十三云。上語亦善者初善
也。謂聽聞時生歡喜故。中語亦善者。中善也。謂修行
時無取□苦。遠離二邊。依中道行故。下語亦善者後
善也。謂極究竟。離諸垢故。


義善者。偏就理而談。


其文亦善者。此偏就理上文歎教也。


純備者。語乘體足也。唯此經體明因果足。故言純備
也。


具足善者。於偈中其義具足。如雪山一偈。即備常無
常二義也。


清淨者。此經理教真正。於因果俱能亡相。故曰清淨。


梵行者。此經文理。能生行人梵行也。


金剛寶藏者。此圓教所明圓果涅槃。備一切功德。不
同孤滅解脫。猶如寶藏。


開善合為八者。合冶城上中下為一。故但成八。


今依七譬者。將七譬次第配七善。文相可見。初譬明
大等。七譬亦不出四悉。文中兩重。初重中悕望永斷
[003-0177a]
者。如食乳糜更無所須也。次從又大是勝義下三。又
次第配為人等三。但闕世界一。若說三悉異。即世界
義。則四悉義足。


次字功德中菩薩之門者。菩薩依諸佛所修習法而
修行之。故得為菩薩門。


三辨異中非彼此中者。一色一香無非大涅槃海。中
實道相不當彼此中流。只猶入者不等。致有彼中流
之名。


一問三答者。上但問云何致彼岸。今品則以彼岸此
岸中流三意答之。故云答過所問。


四入文解釋中。經云文字章句者。謂今大乘經即聲
上建立。然文有二種。一聲上之文。二是色字之文。此
中正是聲上之文。兼亦通其色字文也。名者詮法自
性。如言色聲等名也。句者詮法差別。謂說色等有漏
諸苦。有為無常空無我等。說佛法身常樂等差別。章
謂詮義。究竟滿足也。文即是字。謂與名句。作所依也。
故唯識論云。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為二所
依。且引法相。以消經文。


復能反本者。受持涅槃是本。後還復此。故云反本。


果與善殊者。萬善應在初。萬德應在後。由善成德。如
何德劫。故名果與善殊。


不為緣生者。夫緣生法。皆是無常。緣滅亦爾。


軟輕如初卷記巳引誠論釋竟。


四相品


[003-0177b]


將釋疏文為三。一略釋經題。二從問願佛下問答釋
疑。三就口密下入文解釋。初云以四種相等者。大涅
槃是總。四相是別。離一涅槃以為四相開。示分別合
秘藏涅槃。照然可見。故云顯然。


又相者。以標識為義。亦曰顯然。


次釋疑為二。一問起。二舊釋下正釋。於中又二。先敘
舊。次今明下正釋。初又先敘。次是義下破。初云無解
脫者。若入無餘方解脫。即是孤調解脫。所以有法身
般若時無解脫。


更互相覆者。昔無常覆常。今常破無常。名破為覆。名
之更互。


昔三點無常者。縱橫三點也。


昔說有為解脫者。謂是有餘解脫耳。


智上意地能緣者。猶是方便智上意地能緣。名此以
為解脫。大乘望之。猶是心王心所之法。故曰意地能
緣。


今昔相成者。昔成今今開昔。以顯涅槃正道也。


次破中云四句皆覆正理者。門名能通。各執能通。不
契正理。故名為覆。


其間並決者。四句互治。四句即理。皆須對古並決。令
歸正徹。正徹者何。所謂秘密。


正釋為二。先略釋。次更以下廣釋。初云四句悉互相
覆者。三句覆一句。一句覆三句等。故云也。次云不自
不他者。大涅槃海不當自他。故云不也。
[003-0177c]


自說巳證名說者。說巳所證。以益於他。故云說也。


常無所宣名說者。謂常說無說。名無所宣。


昔說法身者。五分法身也。


三釋文中云口密者。一相即四相。四相即一相。非一
非四而一而四。名之為密。


一相者。自正是涅槃。正他亦爾能隨善解。亦復如
之。


四相一相者。雖有四種之用。只是一大涅槃故也。


經云分別開示者。此先標其意。若取文順。應云大般
涅槃開示分別有四相義。四相者從所詮立名也。僧
宗曰。言自正者。一謂行正。如律而行。二謂解正。審解
佛常金剛巳還是無常也。二正他者。使人受經同我
所解。


三能隨問答者。能令人悟故。難答能答。備上三事之
本。由善解因緣也。


若佛如來者。若昔小乘明如來者。以起應故名為如
來。若大乘明如來。以智契境名如。境發智名來。故名
如來。


諸因緣境者。十界五陰等名諸因緣。又四儀所覩
六塵無非因緣。咸是所緣之境。故曰正緣於境。又此
因緣通昔三悉莫非因緣。


照因緣境者。照一念三千即是實相。照因緣境。了達
因緣即空假中。名見諸因緣。又無明為因了達即實
相為緣。方名為見。
[003-0178a]


實相非因等者。以法性為自。無明為他。推成四句。皆
無自性。以顯實相。名之為見。又實相非因即畢竟空
故。亦不在緣。即不可思議假。不共等二句即中道雙
亡雙照。如此了達實相方為見。


舉淺況深者。比丘見火是淺事。喻前佛境。故云況深。
又火聚雖淺。推成不思議境。與前見因緣。更無有二。
故得況前。


經云比丘見火者。此即圓教比丘。義通衍門。


觀身亦然者。推破四執。達成三諦。方名正見。


抱火燒身者。以不思議妙身。投於妙火。故不邪說。僧
宗曰。別有因緣。出枯樹經。佛將比丘空曠處行。見有
洞然枯樹。即問比丘。此樹可抱不。答言可不。又問設
有逼汝合說佛是無常。若不說者抱此枯樹。汝寧何
耶。世尊抱火死。彼與此所見大同。故得為證。


亦應開一寶者。古人見自正正他與自覺覺他義同。
所以問起。為得開不。


教門不同者。四相三寶。教門不同。不可一例。


豈非世界者。為說陰入隔歷世間之法。未宜說陰無
常。所以含蘇。但當世界之益。


以無我無常者。於鹿菀中為說無常。成於小乘賢聖。
既入聖巳。名生善益。得此益巳。轉入方等般若以大
破小。成對治益。


夫乳養嬰兒者。胸前曰嬰。投之胸前而乳養之。故曰
嬰兒。
[003-0178b]


含蘇者。上胡紺反謂以口飤口名含。口自含。則平聲呼
辭吏反食也說文從人。俗作此飼。又具玉曰含猶與也。


慈是善本者。無緣慈也。


譬初信者。信世界也。


譬聞法自資者。聞世界自資。以成歡喜之相。


益更成病者。多讚世界合他躭著。即名為病。


況強軟食者。讚歎世界。尚妨修行進趣之道。況後三
悉邪。


堪可切磋者。二乘巳得小果。來入方等。恐淨名彈折
聞大不謗。圓機冥發。如切如磋。以成道器。


女人嘿念者。顯正他相也。能令受者。得解悟故。若不
先除念子之亂。豈悟常說。所謂善正人也。


舊四釋者。亦無大妨。故今不破。


例如化童者。如前聽戒童子也。


經云消化。化字平聲呼。謂盡消也。若去聲濫於變化。
故不可用。


女人稱佛者。僧宗曰。此佛語也。寶亮智秀皆云是女
人語也。


不堪對治者。此明小人只宜生善。未堪入於方等對
治折伏等。言其不堪。即是料簡。


經云則不供足者。若得二悉益。巳堪對治。如硬食尚
消。況本軟蘇而當供足。


經云功德巳備者。巳得生善益。名功德以備。


經云為說六味者。僧宗曰。有為有三。無為有三。苦以
變樂為用。如酢能變甜也。諸法所以流遷。以無常切
[003-0178c]
故。猶如醎味。能使非酢作醎也。無我之言不自在故
違情。如苦味之不悅人也。樂以悅巳為義。猶如甜味
人所嗜也。我者制御自由。物無能礙。如辛味之通發
也。常理湛然。一相無異。如淡味之無分別也以常解
之慧火。然八倒之惑薪。以資慧命喻之為食。此亦一
途耳。消今對治之文。未為全當。


經云煩惱為薪等者。生善中及對治中。所有煩惱。名
之為薪。生善中及對治中。能治智慧。名智慧火。用此
三悉成今第一義。常樂我淨涅槃之食。


凡聖合稱者。謂世出世凡聖皆有法譬也。


又甜辛淡報味者。此出耶正名同。若凡夫所執。即
為無常等三所破。


此別有意者。出世三味破世三味。通於今昔。五時之
中悉用以大破小。成對治悉。便入第一義。其用談廣
故云也。又為消經文。所以合六為三。而為世三。出世
例爾。亦云此別有意。小大通昔。此約一代教門小大
相對。苦為四悉。非獨專在大乘。自辨四相。又今經既
權實並明。亦得小大共為四悉。故云通也。


其家有佛者。觀五陰家。全是常住。即名有佛。華嚴云。
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
智秀曰。夫善依信立。以信為家。以此善心念念所緣
唯在常住。是則常住法身。常在信家。


佛舉無方問者。無人能問故。佛自舉。無方者方法也。
即是越於規模格。而設此問。
[003-0179a]


餘事例爾者。餘五度例爾。


初不知彼者。此釋正顯能施人德。次釋顯所受人德
僧宗曰。夫施財為易。施人名聞為難。今就名聞以釋。
何者謂人持戒少欲知足。而此施主本意。為顯此人
令德不在捨財。是以於稠人廣眾之中。施所不受。彼
既不受。以眾人而望之。是則不受者。少欲知足之譽
顯也。施者。能捨大施之名彰也。


隨喜不障者。故大論云。菩薩摩訶薩隨喜於他。如賣
買香人及傍人。三人俱得益。故隨喜福大。


方便解之者。此即施命。故得大福。又應知先舉施酒
宗為答者。欲起下文斷宍之制。故以施宍在初。


經云聲聞天下者。音問詩云。鶴鳴九皐聲聞於天。則
名音問。今亦如之。巳名達彼。稱之為聞。彼得聞巳。稱
之為聞。亦一聞字二音呼之。


經云食宍之人等者。牒前一彼不食宍之釋意來為
問。食宍者尚不應施。況不食者。而當施耶。以不食宍
者。有大功德故也。


盡應作佛者。一切眾生皆是當來之佛。


精血不淨者。大論云。一切眾生身分。皆是父母精血
所成。故不可噉。


皆他命分者。所受之物。皆是他人支持身命之分。


經云不聽食肉者。何故昔聽。今則不聽。而有何患
耶。


初地是大慈者。若食肉者不得入初地故也。夫煞傷
[003-0179b]
大慈而噉傷小慈。因小得大。故小慈是大慈種。


須云為我者。謂不疑即得食。若云為我將肉來。即不
得食。亦不論煞。


獼猴似人者。以類同故。故不可食。


虵似龍者。龍於人有恩。雨澤以時。成熟五穀。故不可
食。


九種者。亮曰。不見三。謂未食時喜時巳二喜。不聞不
疑各三亦爾。宗曰。見中三者。見斷命時見煞後屠割
時。聞中三者。聞煞時聞屠割時。疑三者。此為為我煞
耶。乃至前後方便亦疑。前後方便者。欲煞前起方便
心。煞巳起隨喜心。


經云我亦不說魚肉等者。佛意云。昔說得食肉者。但
是蹔時權說。逗機而巳。何以將蹔時之言而難究竟
之說。


經云要是壞色者。此即傍引畜衣為戒耳。


經云胡麻油等者。皆是脂膩。故不得畜。


音蹈食財曰饕音鐵貪食曰餮若過等者。裸形名不及。饕餮名
若過。


經云各有者。亦是為大涅槃。須制斷肉。不同外道。故
云各有。


經云異意者。觀機逗藥順物所宜。且聽食三種肉。故
云異意。生公曰病有二種。謂從意從想。逗情而止。謂
之從意。所貪無崖。謂之從想。是以小制損其意。都制
損其想。除其貪意。長其慈也。
[003-0179c]


三種外故者。見聽食三種肉。而更想於十種肉。又須
斷十種。斷十種巳。又更異想。十種外一切肉。故須一
切皆斷。


經云悉皆恐怖者。智秀曰。人無害獸之心。亦不害於
人。是以探鯁虎於山中。狎翔鷗於海上。若既食其肉。
矣豈害而永滅哉。所以聞其害氣。生畏怨想。


經云清淨之食者。法身菩薩分衛之食猶尚不食。


經云蠱公戶反為養毒也勅於反


三藏因緣者。因緣者是事相法門。又是因緣所生
法。故屬因緣之教。


先須緣起者。受戒前方便也。


戒體者。三羯磨巳。即發無作。方受巳說相。即是出相
若據今文。正是問隨中意。不是問受中意。應二釋。


經云何故不為波斯匿者。應云何故不為四部之眾。
問波斯匿王。頓制篇聚深妙之義。而問漸制戒耶。


王答五錢者。盜至五錢。罪則入死。出家之人犯者。罪
應滅殯。至於論罪。每與國主參壞。


經云或說深者。澤洲云。昔為波斯說無常。名之為淺
今日說常。以之為深。


或名犯者。如來初出。未廣制戒。名為不犯。復廣制戒。
名之為犯。寶師云。經是隨機而說。律是待緣方制。說
有不同。所以今問。阿毗達磨即性相求。雖大小。說法
楷定。所以不問也。


戒是大乘常者。此是今經大涅槃心所持云戒。
[003-0180a]


問墮者。問所防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畜生鬼等。
故名為墮。律及木叉問其能防。能防教法。說之為
律。


知足淨命者。非正釋木叉名。乃就功用心中以明戒
義耳。聲聞之法以少欲為業。若遵少欲。則所作日名
增長。舉少欲以明戒也。由有戒故成就威儀。無所受
畜。故名淨命。


次答墮者。墮義則通。通於輕重故也。


經云墮於地獄乃至阿鼻者。八大地獄中。阿鼻最下。
故曰乃至。其業必重。趣報無間。故過暴雨。


聞者巳下說墮意。脩離過行不犯性罪。名堅持戒。遮
過亦離。名不犯威儀。修集下修離著行。


經云離身口等者。澤洲云。明離性罪。今明不獨在
性。


入戒等者。入猶順也。五部律文制斷重罪名為入戒。
遮離輕過名入威儀。


深經善義者。明顯經法。即詮定也。與惡相違。故言善
義。即詮慧也。


遮受不淨者。百不淨物也。


一切善者。謂斷一切善相盡也。


滋漫者。慢音。言瀾漫也。若菓下作音萬。蔓莚也。


十善譬頓教者。如華嚴中。菩薩戒巳頓制竟。以十善
是正善法。增上功德是行善法。義味是其理法也。


頓漸開合者。謂施漸頓。會漸歸頓也。
[003-0180b]


經云能說法等者。謂感應道交。非感而感。非應而應。
同契秘藏皆不可思議。


非一非四者。亦一念心性。大涅槃法。不當一四可所
以言非。


一體三寶者。如一相即四相。四相即一相。故得相
類。


今涅槃有妙有者。得二十五王三昧。名為妙有。


今涅槃有所師法者。實相妙理。常寂光土。是所依法
也。


悉據佛意者。然小機自見小。佛意恒實。


不應名同者。總牒前五難文意。而以非之。故云不應。


所離所得者。明今經所離煩惱則遠。所得常住涅槃
則大。


滅有滅果者。滅有謂滅二十五有內。滅果謂滅果報
身。


今涅槃中有於諸佛者。三身具足。名有諸佛。


似作三難者。經中語含。含於有有即是苦有。文不彰
灼。故名為似。從又如彼鐵下即有文也。


世智斷惑者。僧宗曰。鈷上之鐵。可譬凡夫伏結。雖至
非想。後還復起。佛則不爾。永不復起。


復生別惑者。斷麤惑巳細惑顯現。名之為生。


不同二邊者。凡夫有二乘空邊。躡前常無常二難而
為問答。


如來還生者。意云。如來或既滅巳。有於妙有。若有
[003-0180c]
妙有。即是還生。生即同凡無常。


經云有灰者。灰雖是有不還為木。佛是妙有不還無
常。


名生於後者。正取破瓶等。以證斷煩惱巳。名生於後。
以證而撥涅槃。


經云燒彼眾生者。燒凡夫通別二惑。燒二乘別惑。故
名為諸。


經云遊諸覺華者。華是意翫之境。譬常樂我淨是佛
所證之法。是菩提華也。故仁王云。有佛三昧華也。


為遮皆聖者。如下文云。是大涅槃能建大義等。皆聖
所為。迦葉云何難言如來煩惱未盡等。


開顯法身之密者。能於法身示九界身名密。開九界
身即法名開身密。


出種種身者。為九界身。開之與合俱名身密。


一物覆等者。若未說時。三密俱覆。說四相時方開口
密。口密雖開身意猶覆。何者以未說故名覆。隱顯者。
開身密時解脫猶隱。故云各開等。


只覆於開者。今家意云。覆則俱覆。開則俱開。何者只
開口時。身意俱開。但文不累書。致成次第。


於凡不解者。不解即當覆也。


餘何可解者。破云若開口密時不解。開身意時何能
得解。


聖人之術事者。佛以無謀大用。何以將術事解之。術
言濫外人之用。故不可也。
[003-0181a]


寧非因緣者。且順古人所立。其義則到。一一無非感
應道交。故云因緣。


妙慧者。良由種智。方有此用。


無量不容一塵者。無量即法界。無量外更無一塵。又
塵即法界。一塵之外更無有塵。故云也。


莊周達體者。謂內達體虗如幻。故能如此了見。自身
為胡蝶。及夢中自見巳身遊天崖也。


至德者。佛也。


初如文者。我亦信如來度煩惱大海。即是領旨。其言
有餘。故更難起。謂啟發如來身密之端也。


經云若佛巳度等者。難意者若言巳度。何故復納耶
輸。今既納者。則應不斷煩惱等。


經云汝不應者。用此句冠下。汝不應言何緣納耶輸。
汝不應言實生。


經云能建大義者。明佛住大涅槃示十界身。彌滿法
界無方大用。重重無盡。何但只能納耶輸生羅睺羅。
及下八復次。皆是大義之相。


通舉菩薩者。亮曰以少見佛性。故名為住。以下況上
也。


逈出因果者。只是逈出因人之外。


涅槃是因者。菩薩望果行因。故涅槃是因人所住。


經云我巳久住變化者。一從本佛乘迹示現。二從
法身起應示現王宮生等。


翻曰妙者。日能破闇。即是實智內明。


象王初生者。僧亮曰。天竺象王生時。出胎即行七步。
[003-0181b]
知是象王。菩薩始世示自在王相也。


示過六道者。尚未過二乘。何能顯佛身密。


應七覺分者。此釋承當。


西是秋方者。萬物至秋皆凋落如死也。北為左四天
下中鬱單越勝也。


東方者天竺以東為首。以西為後。以北為左。以南為
右。東行示始一示始一示嬰兒。二明道首以示自在
也。


辨餘生者。謂過去於此閻浮示現出家等。故屬餘
生。


將前意難後者。將前口密中如迸火星永滅意。來難
此種種示現也。


經云法身常存者。存即妙有也。


經云汝今不應作如是難者。佛意云。我暫借燈器以
為況喻。汝今不應難他喻也。


經云譬云燈滅者。分段煩惱因果但盡。譬如燈滅猶
餘身智。非大涅槃是小涅槃也。


經云非數數來者。生上退下名來。在色界中。又有一
來而非數數。即上流阿那含也。


不受二邊生者。地住巳上菩薩也。


四相品下



通開三業者。正明意密兼具餘二。


諸覺寶藏者。寶藏口密。欲珠是意密。秘藏身密。


見少佛性者。初住巳上所見也。
[003-0181c]


無顯無密者。了達實相。不當開云與密。


龍樹別意者。名法華為秘密者。謂開巳無外曰密。若
言秘密。經經皆等。豈獨法華。故云通害諸經。


故是無也者。故是無秘密藏也。


經云密藏者在󳳝反。下去更有三藏字同音。唯諸經音皆作此說


初諸如文者。迦葉探取佛意。言唯有密說無密藏也。
何者以昔常機未發心得說常而說無常之教。意在
於常。豈有祕邪。


鄙術者以幻者。所作但令人見不令人得。佛則不爾。
常願眾生同我所得。豈名為藏。


次九譬者。澤洲云。初一明如來言無隱覆。故無秘藏。
二心無慳恡故無秘藏。三法無缺少故無秘藏。四無
所負借故無秘藏。五慈愛深重故無秘藏。六惡根死
盡故無秘藏。七言無過失故無秘藏。八重化所宜故
無秘藏。九法雨等潤故無秘藏。此亦一途名文而巳。


經云秘藏者在良反。下有十六藏字。同此音


如人不從責主求物者。如人欲索財物。應就捉財人
不見。不就主索。欲還無所。佛亦如是。實負眾生出世
法財。常欲還之。但眾生不取義當於負。


經云唯有一子者。喻佛如來所教聲聞。名為一子。


愛念者。喻正相大悲也。


將詣者。喻將擬佛性之門也。


師者。喻於諸佛所師所謂法也。


欲令受學者。修學佛性也。
[003-0182a]


懼不速成者。喻恐未能解佛性義也。


尋便將還者。喻將還應身釋迦初說小後說大也。


其文問答者。文中有二不也。即問答也。


經云所謂如來常在不變者。如有妙有。今昔俱皆不
變。故云常存。


無常是通者。此約含真二諦。


若被接者。開真出中。名之為常。若不被接。咸歸灰斷。
名曰無常。


經云降大法雨者。初後皆經大雨。三草二木。自稟益
不同。非龍王咎。


昔權者。且蹔引喻於王。說言無常。


經云跡不可尋者。僧宗曰。身智俱亡也。此亦昔言。故
應拂也。下釋云近於菩提。涅槃無有方所。事絕近情。
謂難尋也。偈百如此。誰能解也。


舉積明無積者。先舉財寶等是積聚之物。聲聞僧等
不積聚此物。名無積聚。


又無積云積者。二乘菩薩。皆具此句。即約法釋。何者
二家不積世寶。名無積。無漏真理。自具智斷功德。名
為積。然經中但明不積世財。名無積聚。若約非時取
證。名為積聚。若得常樂我淨。方名無積。又菩薩於世
出皆得無積聚。名無積。


是無樂等者。此明無作四諦。


有滅故無苦者。無二死三苦八苦也。


是領解者。謂法身之跡。妙絕難尋。寄大解脫而示滅
[003-0182b]
也。


不可求其崖底者。謂廣無崖。深無底。無非法界。故不
可求。


略說三點者。廣博即法身。無疣即般若。至處即解脫。
故以三點喻之。


體用成就者。法身為體。般若解脫是用。又理性三因
自有體用。但在於理。又修中亦有體用。具足專在於
修。又用中有體。即用而體。又體中有用。即體而用。何
故爾。以三德一一皆具三法。故使體用互融。


自他具足者。自行是體。化他為用。又若自行無用。自
行不滿。化他無體。他無所證。自他悉備。方名具足。


隨名訓釋者。大訓廣博。且從訓釋。


不可謂是待少之大者。今是非大非少之大。故無相
待。


貴在正法者。貴在常住正法也。


一人具八者。一少欲。二知足。三遠離。四精進。五正念。
六正定。七正慧。八不戲論。謂少欲是道。多欲非道等。
如四依品初釋。


經云無諸瘡疣者。三或二死。因果並亡。


此總翻彼總者。興皇但是臆度出道理。涅槃既是西
國總名。亦應以此立大滅度總名。翻彼涅槃。以別翻
別。如文所難。此是興星。難前師義。


以別釋總者。他明。令經是無瘡疣等。三義釋涅槃之
總。
[003-0182c]


經云為拔毒箭者。為拔三惑因毒箭。塗以三德秘密
妙藥。


經云令其離苦者。令離二死果苦也。


亦是互現者。理應自行即具化他。化他即具自行。


所攝成處者。所證諦理也。


六道四聖者。重明十界。不出六道四聖也。


但眾生須調伏者。有機興者。方可調之。


在畜生至畏者。巳永離五怖畏故也。


恒無飢渴者。常以大涅槃食自資也。


無人天事者。人天但以三苦八苦物為事。


經云有信之人者。寶亮曰。值以能生一念善巳上。乃
至信首根立悉名治巳。今則從觀行巳上分真等位。
皆名治巳。


常住佛果有色者。應意非色之色。名佛果色。但云是
色。其言不了。


經云言非色者。宗曰。今言聲聞非色者。不垂形六道
也。


為眾生故說非色者。昔教但言捨身盡滅不說三事。
既無三事。則無法身垂應之色。故言非色。


為兩緣者。解膳之體。非色非非色。為眾生現色等。


經云何得住者。假執苦教無色為難。欲令佛釋二乘
之人。非都無色。是故佛以非想為喻。實有細色說為
非色。


經云非非想天亦色者。華嚴經宣疑。菩薩鼻根聞於
[003-0183a]
無色宮殿之香。阿含經中說舍利弗般涅槃時。色無
色天淚下如春細雨。闍婆提般涅槃時。色無色天佛
前側立。此云亦色。


廣明解脫者。僧亮曰。眾生所好不同。廣讚解脫。明無
苦不盡無樂不備。稱情合願。吸引多端。


頭首數者。但數又解脫者。亦有八十四。


九十七八者。加十三夫解脫者。亦有九十七。


略不可解者。不稱今經文意。故不用之。


靈石者。在台洲黃巖縣。


凡萬法門者。據理一句。皆具一萬法門。以解脫之法。
一一皆互嚴互遍互具。成百萬法門。今言萬者。一句
是也。


橫竪疣者。三或二死並亡。故名無疣。


到解脫處者。以一一句。皆橫遍法界。竪徹真如。所如
橫竪。皆到解脫之理。


具無缺者。解脫一點。即具三點。方名具足。


竪可厝言者。意云只可以圓心照達。無不橫周法界
竪窮如理。豈可以紙墨盡之。


為力不足者。智力不及也。


廣上無瘡疣者。經中句句皆順無瘡疣義。下二廣上
亦爾。尋文對義。相甚分明。


經云遠離等者。百句一一皆須約四教釋。以顯圓想。


如云遠離一切繫縛者。猶解脫體。無二死三惑瘡疣
故也。
[003-0183b]


又先繫縛者。是生死大苦。


證解脫者。是大涅槃大樂。生死有萬累。涅槃有萬淡。
解脫生死。萬累即是涅槃。又一一句中應有五意。一
列名。二解釋。三結。四即如來。五難解者。重復分別。又
復文中多少不定。或有初無後。或有後無初。或有中
間而無初後。於解釋中或但法說。或兼喻況。喻有反
順。其順喻者。解脫亦爾。其反喻者。解脫不爾。法喻相
對。前却不定。或有初法次喻後合。或有先喻次法後
合。或但先法後喻無合。或但先喻後法無合。文相不
定。故先示之。至文易曉。


經云虗無者。由證得虗無。則遠離一切繫縛及瘡疣。


經云即無為法者。實相無為法也。由證無為所以虗
無遠離。及無瘡疣。皆將後句傳傳莊嚴第一無瘡疣
句。廣博及解脫處亦爾。是則一句皆以百廣莊嚴之。


經云名曰恒法者。常以不遷無動嶷然為義。恒以血
然不改為義。亦左右之辭。蓋言終日恒然者也。


經云若我無我者。若我常見。無我斷見。闕第三句。非
我第四句。


經云唯斷取著生死非我橫生我心。此之取著應斷
也。佛經是理不斷此也。


經云名不空空者。常樂我淨是一實。又解脫眾苦是
二實。名不空空。


經云空空者。尼揵所計解脫。無常樂我淨一空。又非
解脫二空。體是無常。又非解脫。名無所有。
[003-0183c]


無作樂者。只是無作樂耳。


此彼既去者。謂從此至彼。此至彼岸耳。


雖無此岸者。令上劣勝二句。


果斷一分者。等覺斷一分即入妙覺。名果斷一分。


皆非斷非不斷者。或智無二故。


不斷而釋者。無常即常。即非常非無常。常即非常非
無常。故曰非也。


去理外生死者。去分段生死也。


經云斷一切相者。貪是結本。相名貪境。貪與所貪繫
縛三有。一切煩惱由之而起。故生死之數因果無窮。
永斷貪故。次第而滅。一切解脫。


即一而三而一者。亦是無常即常等。


離獦近者。但離生死耳。


怖鴿怖者。舉淺顯深。以舍利弗無緣慈未滿。由是
別體三寶故爾。前是別體三歸者。三跪文是。


經云四魔者。界內外各四魔也。


經云無盡者。涅槃常故無盡。文中從則得安樂下宣
說七法相即以明一體。迦葉但舉昔別體三。以難今
一體三。故云舉三難一。


則非妙非寶者。非佛性理故非妙。非一體三寶故非
寶。


事三而一者。經云則知佛性。決定涅槃。證事一也。


經云名義俱異者。證別體。此別有一而三也。


經云法名不覺者。法以軌持為義。謂軌生物解。非覺
[003-0184a]
義也。


空名非善者。澤州云。非戒定慧中行善也。謂法性虗
空。體是勝義善攝。寶師云是無記性。故對佛法說名
非善。


經云波闍者。是佛姨母。佛笠七日。母便命終。波闍乳
養。佛後出家。波闍變臆手自織成金縷之纍。待佛還
宮。擬用奉佛。佛後還國。波闍遂用奉獻。佛時告曰。恩
愛心施無大功德。當供養僧。僧具三歸。故今舉之。以
顯苦別體僧上具三。


破別說三者。破昔別體。令入今一體也。


經云是事不然者。無生無滅。其辭雖同。其義全別。虗
空約對尋色立名。解脫約對離障得名。所對既異。故
云不然。


經云為化眾生故作喻者。為緣說一說三。如來之性
本來無二。


或言一三者。意云或但說一或但說三。或但說三或
但說一。云何作二種說。若作三說。即是無常。


或時定說等者。明如來為緣。或說一體。或說別體。若
於如來未曾有二。如人害母。於母一身或復得罪。或
不得罪。


四領解者。經中具領三義。如來至處是領上解脫處
義。壽是領上廣博義。如來以常為壽。橫周竪窮故。命
是領上無瘡疣義。如來以智慧為命。照達三或二死
瘡疣。故以蒙廣說三義。故今具領此旨。
[003-0184b]


四依品



就疏文為四。初釋題目。次問如來下問答釋疑。三舊
明下辨古今所明位行不同。曰分此下入文解釋。初
文依四悉以釋題。從四者數也下世界。自他等異憑
之而發樂欲之心。故云利益。次從答上云何下為人。
依於得大法人。理善心發。故云得也。從三又昔下對
治。


昔人雜真偽者。以人雜魔。外須依鹿菀四諦法簡之。


今法混小大者。由聞大取小。又以大破小。又以大開
小。為此義故名之為混。即今經妙對治也。


四從又昔依下第一義。


捨此就彼者。人外求法。如捨此就彼。今經開無常人
法。即非常非無常。即佛性理。故無所捨。


次釋疑中云不得作如來像者。佛去世後。天魔波旬
亦能為之。所以得為如來像。


通論悉作者。如前解脫中住首楞嚴種種示現。即是
通相。


別在四果者。化道易行矣。


自有如來為如來者。此約佛在世自化也。


四依為如來者。宜應見者。蹔時為之。


四依為四依者。四人更互。為高下位。即當本下迹高。
本高迹下等。


四果為四果者。權四果為實四果。亦是四人互為高
下也。
[003-0184c]


四果不能為四依者。簡實四果。不能為四依也。


合則還是佛者。含亦只是一身故也。


初合依法者。昔教但令依法也。


三辨古今中云十三心者。十住至第三行。


十七心者。從十住至第七行。


初有煩惱者。由煩惱未盡。故無究竟涅槃。


復有涅槃者。第四依是因位之極。雖有微細煩惱。亦
名涅槃究竟。


約後但有煩惱者。四依皆是。分伏分斷分證涅槃故
爾。唯觀行位。名觀行涅槃也。


中論是圓者。依悕似圓。且一生往與之。


四十心共作四依者。十住為第二依。行向為第三依。
十地等覺為第四依。還以十信為初依。方會經文。


別者等者。應知四依是能引之人。既從權未入實。所
引之眾得入實者。有超有次。故須位位四依義。猶住
行向地淺深不同。然初依菩薩皆在十信。經文自云。
有人出世具煩惱性。是名第一。其位則定。


初依唯弟子者。且初具煩惱性以判。


中間亦師等者。望下為師。望上為弟子。


四入文解釋中云標章歎者。文中具歎。人法也。


不令他緣者。不令魔外二乘執無常。及惡比丘擾亂
也。


言建立者。謂正法頹綱之時。則能匡持建立也。


能住者。令正法不斷。名曰憶念。又心思不忘。名憶念
[003-0185a]
正法。


此三句自行德者。如大論云。菩薩摩訶薩。所謂化他
即是自行。今四依亦爾。


經云安樂人天者。天來人中聽法故也。僧亮曰。末世
通法非聲聞之位。


而以配菩薩者。但以聲聞法眼出家其正故配之。菩
薩雖晦迹俗流。而清白無染。量同羅漢。


不得言具煩惱事者。通或巳斷。所以通惑現行之事。
不復更起。別惑被伏。現行之事。亦復不起。但有別惑
性在。名具煩惱性。僧宗四。此從曰意止至世第一法。
擬地前三十心。並是伏道。未得真無漏也。此亦通證
初依之位。今為判之。即當名通義別也。又云三賢之
人。雖伏煩惱所知二障。令不現行。未證無漏。未能斷
種。至于登地。方能斷種子煩惱。故云具煩惱性。此即
別教義也。


准通共乘者。以四依出世身皆為二乘像。則大小並
弘。約通教判。其位最便。三乘共學。通別通圓故也。


若准大乘十地者。此依金光明經。明圓人一生。有超
登十地之義以判。故注云云。


准大乘判者。此准通教大乘。以三乘共位。至七地時。
正使巳盡。所以不還三界。


若以七地為第三依者。則以八九地。留惑潤生。與物
結淨土緣。為第四依。


若細就圓者。如前十住巳上。位位皆作三依。住前為
[003-0185b]
初依。故注云云。


但或體在者。無明是同體惑。故云體在。


戒慧二學者。定在其其間。乘戒二門也。


八大人覺者。佛是大人。菩薩亦得覺性。與佛不別。名
八大人覺。


出遺教者。引小列大也。


八人者。八忍忍因也。宗曰。八忍地是聖人位。


今言非此第八人者。且是性地凡夫為初依也。此師
亦依三乘共位以判。


別惑既除者。斷德分具也。


與法相應者。法身分顯。


修道得者。智德分滿也。


位相小難者。且古釋不當。名小難耳。又亦緣云。未得
第二第三。即是難也。


四忍者。亦是一途。未為全當。故今不用。


以前簡後者。從淺向深。以後簡前者從淺。法瑤師曰。
十地判為三住處。六地巳還。未出三界穢國。為一住
處。七地是二圓中間非淨非穢。為一住處。八地巳上。
相心都盡。名為淨國。為一住處。此第二人。未得七地
巳上住處。義似通教。今亦不用。


定當得果者。當得妙覺果也。


古來二釋解者。舉不可解。顯今可解。


依增一集者。達磨鬱多羅集。今師依此釋為正。


同是功用者。此二同彼欲界修惑並未盡。但名無功
用。第三依巳離欲惑且名無功用。
[003-0185c]


亦應以初果為一住處者。更准倒破。約色無色為二
依位。色無色既分為二。初二二果亦應分為二依。此
二經文自合為一依。焉得分色無色為二依耶。


經云客塵煩惱等者。若小乘人。須斯二果。既未離欲
則欲界修惑現行者。名為客塵。俱生煩惱名舊煩惱。
尚未能離。第三果人欲界煩惱見修永盡。


若言有者。無有是處。宗曰。以三界外惑為舊。三界內
惑為客。此約枝本為義。今師通幻三惑。但不能障。枝
本之義亦同。


今法身顯等者。昔日權教碎身舍利。覆於法身。今開
顯巳。只此舍利即是法故。云吾今此身。


即是周旋者。遍於有機緣處教化也。


經云不亦得菩提者。極果菩提也。


斷者徒管反。約物體巳離釋。


得佛所者。有經中名等覺為等覺佛。故第四依。名得
佛所得。亦是因位分得之極也。法華疏云。三界因果
皆名為他。智斷功德皆名巳利。巳利具足故成應化。
又慧朗曰。斷諸煩惱釋煞賊。逮得巳利釋應化。所作
巳辦釋不生。


欲成佛即成者。一轉即入妙覺。但為化他不取耳。


至功妙用者。四人皆契極理住四依位。名為至功。有
降魔制外之用。故云妙用。不教菩薩。自能體達魔界
如。故不須教也。


經云我今不依至人者。意云。佛昔為瞿師說魔能為
[003-0186a]
佛等。我今但依法檢校即得。世尊何用合我依人。故
云不依。


經云汝當檢校者。令依小乘經法檢校。如來昔曾為
瞿師羅說四真諦。彼悟初果。如來去後魔來惑亂。化
作佛身。告言長者。我問汝說法不盡。於四諦外更有
一種神我諦在。長者推尋都無是理。遂往請佛。佛即
教之。若魔作佛汝當檢驗。


知巳降伏然問觀察者。無呵其可問。次令依教用實
智而觀察之。


於佛尚須信智者。佛所說法。本應信受。尚須觀察。何
況餘耶。


偷狗者。依六卷。偷與狗別。謂賊與狗俱入大乘法舍。
夫狗欲為盜。必見其外無守護之人。內有昏夜之闇。
是以得入。魔亦如是。外無善友知識。內有無明覆心。
魔得為亂也。


夫無明為夜者。猶起無明魔耶為亂。喻如夜入。


婢使者。宗云。聞慧其卑喻之婢使。以微明之中。檢魔
虗實。以五繫之力。魔即去矣。然今師通取賢聖之位。
伏二種魔。不專在聞慧位也。


五屍者。如憂波毱多。入如意神通用身念處。欲界不
淨觀。變作臰爛死屍繫縛魔王。以臰爛屍狗。穿腹破
胸褁魔王頭。以死狗頭蓋魔王頂上。狗口蟲膿流出。
隨魔額汗流下入鼻口。死狗前脚抱魔王額。屍狗後
脚抱魔頸。臰爛死虵繞頸編𦙄以為瓔珞。繞譬至手
[003-0186b]
似如環釧。死人繞腰。死猪繫脚云云


五種不淨者。第一卷記引五門觀者。謂苦空無常無
我不淨觀也。


經云亦可得近大涅槃者。取意說者。但用大涅槃心
而降伏之。方得近大涅槃住秘藏。何用依人。又但依
佛。於瞿師羅經中所說。令依四真諦法檢校於魔即
足。何用依人。此釋正消經意。


經云非為不爾者。若是大乘菩薩根性。只用依法即
得。我意亦然。但為聲聞必須依人方得降魔之法。


雖天而肉者。肉天所見雖麤細之殊亦只共見因緣
色耳。


菩薩雖肉者。六根淨人是父母生身。名之為肉。行解
徹理。故能即如。


勇健譬佛性者。澤洲云。佛具無畏。稱曰勇健。十力摧
耶說為威猛。


四念處如弓者。如空弓也。令依無作道品而降伏之
名教方便。又聞慧如弓。思慧如箭。修慧如槊等。又云
修定持弓。習慧執箭。起通稍道。四辨長鉤。神呪羂
索。


經云視人天者。悲其不見佛性。無楞嚴定。喻之輕
弱。


魔無智慧者。無照理之智。不見佛性。所以膽怯。


經云大呼虗故反謂招彼為呼。恐他曰呼。


說五諦等者。於四諦外計一神我諦。五陰外計一神
[003-0186c]
我陰。十九界等例然。


經云不應生於憂怖者。圓伊大觀。達魔界如。故無憂
怖。


經云令彼降伏者。依無作三學而降伏之。


聞魔界如者。解深達理。見魔即佛。故如云也。


內乘大乘者。亮云。一以積德深原。二以大乘經力自
能降魔。


經云得阿竭陀藥。圓伊妙觀。譬阿竭陀藥達魔界即
佛界。無二無別。故云不畏一切。此約觀心合之。


芳滅反謂性多嗔怒也。若作弊者。謂患也非文意。又
欲壞他善稱弊。欲敗他善名害。


或其術者。謂不識其術也。


聲聞還本者。謂得聲聞本心等也。


經云而作鄣礙者。更不執無常等鄣於圓常大法。


經云有如是力者。修大乘者。有體魔如力。


飽德者。福厚道富時。


無醫無藥者。無醫合上佛滅。無藥合上正法衰羸。


說有奢促者。大根濃者則奢。小根淡者則促。


持法四十年者。迦葉二十年。阿難二十年。故成四十
年。


後之興沒者。亦是後八十年。前四十年興。後四十年
沒。


能融會大小者。亦有不能融會者。引此未為全當。


迦葉佛得道日生者。應悞。或是相從而說。
[003-0187a]


迦葉是長子者。所有佛法皆付迦葉。為是義故。名為
長子。


經云純食粟米者。二乘人。唯讚羅漢第一。


經云受業報者。二乘之人。受灰斷業報也。


經云是福人不聞者。明大乘人。始從華嚴等來。皆
不聞無常苦空等名。


粳粮譬常者。以土人常食故。


石蜜譬我者。須堅即堅。須軟冷即竪煖即軟。用喻於
我。


以求有心者。求二乘道。名為求有。何者即由不見佛
性故也。


方便智曉者。此釋未正。今所不用。


今明大行訓之者。大乘行法。訓令修學也。僧宗曰。四
依菩薩乃廣寫大乘經典流通彼處。一時從化。譬舉
國共食。


經云他方無量菩薩者但是菩薩機耳。


經云其地則有金剛等者。大法在人。如地有金剛。僧
亮曰。經所流布。在地則地貴。在人則人尊。謂達五陰
即佛性。法因此法。以成今法悉是金剛。


王至深山者。借前文語。來成今意故也。


植因深淺者。先歎四依出世開演之意。


分擘玄毫者。十絲為一毫也。以分一字一句說無量
義。如百句解脫等。


指南宣楊者。亡道宣揚非易。
[003-0187b]


卷舒宇宙者。舒之則充滿法界。卷之唯在一念心性
一塵而巳。以顯常住秘藏當眾宣暢。使彌綸法界利益。


永劫令聞者。果遂。若非四依之力。博地輕弱焉能為
之。僧宗曰。非德不傳。非因不樹。令時眾慕道修因也。


[土*藂]音聚訓輕。


正戒毀是命濁者。只由邪命毀戒。


五種法師者。合受持為一但成五。


九河者。此段經文。正明生信難生解難具解難。僧宗
曰。從熈連說二恒河是聽者之因。從三恒河至八河
是說者之因。此亦一途之說。未顯四依深淺之別。


恒河者。長八萬四千由旬。闊處四十里。狹處十里。方
一肘直下至泥。得一萬斛砂。其砂細如麵。


四恒從惑者。惑多解淺故也。


如仕至太尉等者。自淺至深之官故易。亟相是特達
越次之官故難。


初依人窮佛法盡者。初依能知如來秘密之藏。名為
窮盡。


何開佛法者。九恒總對初依。只成別教地前菩薩之
法。故非今經圓佛法也。


勸福以遮罪者。巳謗者令不謗。未信者令生信。巳信
者令增進。未有解信及不謗者。但屬於福。僧宗曰。勸
信之意。以聞經之緣其力不淺。豈得不生深信耶。


經云木頭幡者。無所復用故也。


互舉一邊者。自行化他。必須具二。方成自行化他。
[003-0187c]


經郄者倚戟反


階十住者。解同十住故也。


三報橫論者。且一往以生望生。名之為橫。


三障竪論者。亦且一往約三障次第。前後而轉。名之
為竪。


則近菩提者。則為巳近初住菩提也。


鑒誡者。謂鑒照信謗者因果也。


四依大益者。四依弘宣功大。故須供養。亮曰。明敬師
之儀也。四依之德實可尊貴。能生人善。宜供養也。


問含二意者。四依晦迹不可別也。佛將欲說。迦葉發
問。


兼眾事者。如河西所釋。又護法亦不出於乘戒二門。
此備具之人。宜須供養。即是兼也。


以重奪輕者。重上不惜。何況於輕。


若從昔法者。以小乘教觀格定。故不應禮。二旨只是
意。二意相違耶。


經云持戒比丘所犯者。以禮俗破戒人。則名為犯
然文中但經上禮下持禮破二意。若從義取別結。三
意具足。


經云亦於餘經者。昔經中說。亮曰。二教相違。不應二
實。必應一是一虗。雖自持戒不治破戒。法滅不救。非
我弟子。不治上犯。況應禮耶。


文少而意廣者。文中但云為菩薩而說是偈。是文少。
既云為菩薩。則是許菩薩。以持禮破。上禮下。出家禮
俗。即是意廣。
[003-0188a]


三三之疑者。三定三難三結之疑皆遣。


然答此一條者。持禮破一條也。


如上說者。上經云。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是經
典正法滅時等文。是也。


增長非法者。增貪嗔癡法時。名為非法也。


經云一切聖人隱者。佛法滅時一切聖人悉皆隱遁。


使人之濁者。令濁人不濁也。


未得機便者。機未宜糺。宜和濁光使大法宣通。廣行
流布。又四依菩薩。皆先同後異。示為破戒。示為邪見
示為所引。皆取機便引接成熟。入圓常巳能引方息。


如此破戒者。亦禮破等名破戒。非謂四依作破戒事。


既釋持毀者。此先述一段文意也。須具二釋。先為持
毀釋。次為開大小乘釋。儲君也。亦名東宮。亦名副二。
生公曰。稽古有行。居然可宗。但人未推。故名稚小。


從此下能引所引。破邪入正。無常破常。常破無常等。
皆須歷五時教所用法門。未至法華涅槃入實。以消
童子等文。


栴陀羅者。生公曰啈㥽為。惡害智慧命。


經云墓者。取也。


如樹者下品之人。


不能治破戒者。但於中自生自死而巳。猶如於樹。中
品亦然。


作威等者。守邏不令持戒善人得入。名為作威。作破
戒住持之事。名為作福。


七日繫皷者。亮曰。知諸比丘不可力制。欲以律治僧。
[003-0188b]
若有罪者。以七滅諍法溫命僧知。


素貴者。素行高緊。即梵行之家。璽斯氏反夫國家禪位。
皆有禪書金箱玉璽。


求羯磨師者。求持戒人為也。


半國者。謂共知僧事。譬半國也。


烏迴等者。十誦律三誦卷第三云。鬬諍事云何以三
滅諍事滅。隨以何住處有諍相言。皆丘是事付闥利
吒應受此事。如法如毗尼如佛教滅者。是事名滅。若
不能如法如毗尼如佛教斷是事者。應捨付僧。僧又
不能斷者。爾時僧應僧中。立二烏迴鳩羅應羯磨差
此人令斷是事。烏迴鳩羅比丘有十事僧應差。知諍
來往處根本。善知諍。能分別諍。知諍起因緣。知諍義。
善滅諍。滅巳更不令起。持戒清淨。多聞。多智。僧應差。
此利吒烏迴二人。皆依法依毗尼等。以白二羯磨斷
滅之。故與此僧正僧都同也。


長髮慈也者。亮曰。髮生人頭。准長為美。命居德首以
常為上。大意亦同。


王大歡喜者。此蹔歡喜。不久破邪歸於正道。


不見至嫌者。實行持戒者嗔也。


我捨家法者。謂捨大應且赴小機。


作破戒眾生者。先同惡法密示正法。為其羯磨師也。


經云先王藥者。先王者栴陀羅王也。本召師恃云
有三十三天不死之藥。許共食之。所索童子。童云破
戒名下有常住妙藥猶未共食。栴陀羅王即作畜不
[003-0188c]
淨物有名文利養之解。故云我實不知。涉云。前佛所
有常住法名不死藥。貯在經藏不同修學名未共令
不惜。


破戒之眾者。破之戒眾大機冥發。故令持於破戒之
眾。五陰法中佛性任為開曉也。


經云聞王語者。知其大機冥發也。


經云即持歸家者。示五陰中本有秘藏。故曰持歸。


依律苦切者。未宜實相妙觀。且依小乘律教苦到懺
悔。此即先用無常助圓。正法推尋。


事理者。先用無常事觀令建無常常等理。


中根悟等者。將此王譬中下二根。悟道不取王身入
道為喻也。


經云猶如死人者。邪見巳破大機冥發。故云如死。


經立本儲君下。譬開權也。


師子御座者。師子王所坐之處。豈是野干所昇。


經云經理者。經即始終。理謂整理。以始終整理邪徒
令歸正。


徹分別決定者。然小乘中犯重巳更無悔處。故名決
定。


經云不失婆羅門法者。不失婆羅門威儀法也。


經云其餘居士者。中下品持戒人歎也。


經云若能驅遣者。能善令其改邪入正故也。


經云什物者。什者雜也。亦聚也。然經中正許畜八不
淨物。即是雜物也。
[003-0189a]


汙道者。汙無漏道也。


汙威儀者。彼善生優婆塞經具列其名。一畜田宅。二
種殖根機。三貯聚稻粟居壃求利。四畜奴婢人民。五
畜養群畜。六畜金銀錢寶。七畜象牙諸寶大床綿褥
氍緯。八畜一切銅鐵釜鑊。畜此八種能汙淨戒。故云
汙威儀也。


若乖此說者。若不為令改惡懺悔入大。能引之人先
同後異。若不爾者則有罪也。


經云以無憍慢者。菩薩本無罪示同懺悔。故云不名
破戒。


經云覆相說者。昔經中權說也。


經云如第二天者。如三十二天奉釋也。


堤塘者。戒如堤塘。定慧如水。若無四依出世令改惡
從善。則戒堤塘破壞定慧水盡。堤常愁反。妨也度嵇反。塘也正是
林字作林呼亦得今從所禁反也


不懺則失者。四依亦同其懺。為引實行故爾。


我如綱者。亮曰我是護戒是乘家之別事。綱維既立
則萬行斯舉。


如別記者。如淨名疏中十門解釋。


經云有四種人者。四依示同惡。則內熟外生。清淨持
戒比丘內外俱熟。內生惡比丘內外俱生。


譬凡愚執事者。不識教納人為知事。不簡僧之好惡
一槩令其應供。不能為他福田。


經云誦市者。得亮曰。市是貨易之所。喻施主之家。有
[003-0189b]
彼相資之義。分僧供養。


功由請者。喻如賣也。


雜藥不別者。謂破戒者難別。


經云當依四法者。應云昔日當依四法。梁武者臥蒲
蓆不喫荺蒻。荺蒻與內相似。故不食。


昔人無常者。雖是釋昔。一一皆與今經四法到辨。只
由昔人無常。還稟無常之法。不依於人。則是不依於
法。餘三亦爾。


語若生著者。語若在昔亦不名著。以今大法望之。故
昔名著義體無著。昔法下義則是真諦當分無著。若
望之即名為著。若不是著。何故二我於昔而不前進
直至寶所。


今法體無著著由於人識著者。昔無常生滅分別之
識不能見性。故名為著。


智解者。昔能破四住煩惱。名之為智。不能見性智亦
名著。今約分別。亦名為識。即能見性為智解。


經云如是四法等者。佛昔令依四種法不令依人。令
曰但令依人不云依法。為依法是為依人。是故請會
通。


經云依法者。明今昔無別法。昔日依法則無其人。今
日之人亦無別法。只昔法即是今法。所以牒於昔法
即是今日人法。故云法即如來。


結還依智者。智能知法。了法淺深。故須依智。


昔人既破者。破即開也。
[003-0189c]


人法不二者。如來即涅槃法性。法性即如來。只名字
位中尚爾。何況真位而有二耶。


若了悟者。約開權釋。何者尚了無常即當等。何況人
法不二而可除耶。又非但昔法即是秘藏。人亦即是
如來。


歎德者。經文語到。應先云如是四人等。方可云若言
如來無常等。


經云是人密語者。此是相似解。能以一妙音。遍滿
三千界。故云及能說。


不為利養所轉者。此人設得供養。聞前人說如來無
常。終不信受隨前人轉。


經云是名定義者。恐後人生疑。故決定示之。


經云不依語也者。昔語無體三寶故不依。


不羸劣即法身者。法身即是金剛之身。故無羸劣。


滿足即解脫者。猶因圓果滿。則能處處現身說法。調
伏眾生。且偏對解脫。據理滿足通餘二德。


生凡夫過者。佛說權經。凡夫不了。生於取著綺餝等
過。故不可依。


又諸論者。異道邪見語也。


綺餝者。謂世俗無義語也。


貪求無厭者。謂諸比丘順文邪命語也。


經云又復唱言等者。謂謗法順情語也。


於飢饉世下。依時謗戒語也。


是真智者。分證真智也。亦通名字即巳上也。


經云隨其自心者。開權顯實秘藏種智之心。安住佛
[003-0190a]
性無礙自在。


經云若言如來入法者。若言如來化緣自住秘藏法
中者。即了義說也。


辨宗者。辨前五雙宗也。


經云如是四依證知者。結如是四依應依止。


經云名曰光明下。三寶具足。光明即佛寶。不羸即法
寶。如來即僧寶。


復是結二種者。此明初文依義依法。唯明於今不對
於昔。所以第三方結。不依語歸於初文依義。即是依
義小依語。今昔對意足。結於第二不依人文。歸於初
文依法依人。今昔相對意足。只由結中二文相間。致
伎分為二。三復由依法之文不別標章。是故須云兩
依共釋。


經云墮阿鼻者。權法不能令眾生出於變易。而令眾
生墮三無為坑。名為墮獄。


皆須二緣得畜者。餘三事墮用。一淨施必不得𨷂。故
云二緣。又今經應具四緣。方成了義。縱除無檀越一
事。餘三必具。皆須云為建立正法。方得畜之。澤州云。
一觀弟子有諸檀越重物即遮。無則聽畜。二雖無檀
越豐時即遮。儉時聽畜。三雖儉時不為護法。如來則
遮。為護聽畜。四雖為護法不作淨施。如來則遮。淨施
聽畜。於此四中如來所遮名為說重。如來所聽名為
說輕。如是四法所應依止。


障內外者。肉眼見內。天眼見外也。


經云即法性者。謂法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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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者不變者。謂法性義也。智者是佛智也。如阿賴
耶識在因名識。至佛果位名大圓智。


了義者。大乘所詮能詮俱名了義也。


邪正品



就文為五。一雙標。次邪魔下雙釋。三此品下示答分
齊。四依下略騰文旨。五文為下正釋文。次雙釋又二。
先釋邪。次正者下釋正。初文者。先邪黨嫉正。魔亂真
道。能惑始學人。故宜辨其相。從所詮以立名也。重等
惡因也。四趣等惡果也。


邪俗者。於二十五有因果上更起苦因苦果。故名邪
俗。


往昔行者。若云如來往昔實苦行者。是魔所說。若云
示同苦行為化眾生者。是佛所說。


耶漸者者。別人於信位中。先分別俗。入住破俗。巳入
空住後。非空而入假。分別於假。至十向後心。方捨二
邊。求於中道。故云分別歷別等也。


亦三昧魔等者。如華嚴新經離世間品云。菩薩摩
訶薩有十種魔。一者除魔生諸取者故。二者煩惱魔
生雜染故。三者業魔能障破故。四者心魔起憍慢故。
五者死魔捨生處故。六者天魔自憍縱故。七者善根
魔恒執所取故。八者三昧魔久躭味故。九者善知識
魔起著心故。十者菩提法智魔常不捨故。捨故故云
等也。無所知有別教但中獨一清淨真如。不具緣了。
依正不融。名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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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釋正中言四邪。巳引今經證成出相狀竟。但使翻
邪即正。不俟更引經文重示其相。又四耶之體。具其
兩向即成二義。何者據是闡提等邊即名邪惡。據執
正不令人出欲界邊即名執正。餘三例然。


眾耶之本者。邪惡是後三悉所觀之境。故屬其本。


清昇者。人天之善離四趣沉濁。且生世善。故曰清
昇。


邪偏者。能破六界因果名為真正。


邪漸者。取其能倒實相中邊。即名方正。


五釋文中經云應當依邪者。如此四人能降四魔。應
當依邪為不可依。此即問前起後也。


次上四依者。次上四依品而未也。


為四部四果者。魔變為四依像也。


內懷煞害者。煞害菩提心也。


內挾邪謀者。遮邏行人不令出界共生其天。


無漏五陰者。魔能變為無漏五陰之相。應以有漏五
陰善五陰法性五陰無等等五陰而觀察之。令魔偽
不行。


二亂行者。若說十方面各行七步即平呼。若說昔苦
行。即去呼二聲並通。


言不生生者。若言如來實生者是魔說。若云如來為
機緣故不生而生者是佛說。釜鍑富音。釜曰飲。腹大有耳。鍑曰開無耳
誇秕音毗。貌也。謂以體柔人。若作此毗訓和。誇謂大言也


六十四能者。大論第九云。四韋陀經中治病法鬪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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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星宿法祠天法歌儛論義難問法。如是等六十四
種世間伎藝。淨飯王子廣學多聞。若知此事不足為
難。


然今經中從治身呪術下。亦略列其相。但數不足耳。


三十二相并業者。相因相果合論成六十四。


經云十八或人者。從呪術至種𦘕像。是為十八或人
之相。


經云犯突吉羅八百萬歲者。若目連問犯吉羅罪。
如四王天壽五百歲。墮泥犁中。


今經如忉利天八百萬歲者。只是大小兩乘被緣不
同耳。


緣因云云者。應以了了緣以緣資了共顯正性。


經云九部夷邪者。問意云。如佛上說一切眾生有
佛性者。九部經中未曾聞說既不說有上說有者。豈
不犯波羅夷邪。


悟巳應悔者。責心悔也。


讚歎得罪者。不應罪也。


大亦則遮者。五大色中真赤色則遮。寶法師云。謂大
莊嚴具足。此又不足。應言摩訶楞伽羅也。


四諦品



就疏文為二。一釋題。二從文為下釋文。初又三。先示
答文。次述奪三。今明此品下正釋。次述中舊二。先明
今昔二說不同。次舊又下明五時辨諦事理有異。初
又二。先敘舊。次今問下徵起以設難。初文者。僧宗曰。
四諦者慧所照境也。自鹿菀至乎法華所說。階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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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同。准此教圓備明常住妙因必資中道妙觀。然
非境無以辨智。故舉四諦以明因相也。


此釋亦為今疏所破止在界內者。破曰道滅能破界
內。如何四諦俱在界外者。俱云外界是何三界外耶。
若云出變易。三界外方可云善。


次破中云無量亦不出變易者。多在別教地前。


三是有為等者。苦集是有為有漏。道是有為無漏。滅
是無為無漏。既具有無。專名有量。其義不成。


猶有變易生死者。既為變易生死所轉。


無為不成不無三相者。不妨猶有苦集道也。


次辨五時為二。先述。次今問下破。初云五時者。不云
華嚴。復以般若在方等前。如餘文。


破約理者。破云方等般若中亦有新入。


得小益者。豈非是事。如何一向判屬於理。故不可用。
入觀絕相者。始從四念處乃至世第一法等。漸漸
緣於無漏寂理。而亡四諦之相。


次破中云巳如前難者。既未出變易何能見性。故同
前破。


若非有量者。應云若非有量非無量。何不出於中道
之體。既不出體。驗無別理。


三正釋中佛性實相者。此二皆遍一切處也。


能於四事者。謂菩提即煩惱名集聖諦。涅槃即生死
名苦聖諦。達煩惱即菩提名道聖諦。達生死即涅槃
名滅聖諦。菩提是智果。涅槃是斷果。即無作四諦。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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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心喜。說真諦即是明了實相也。


於不淨中者。於九界不淨集諦中即是真智。


於斷滅中者。於二乘滅諦即如來藏理。


如來出世無為說此者。法華云。唯以一大事因緣故
出現於世。即真證也。


覆相今開者。昔覆今開也。


塗乳獲洗者。昔無常塗常。今開無常即是真常。義如
洗除無常之藥。


二釋文中但有次第等者。唯滅諦章中有少不次第。
至文自見。


一即是四者。一諦如來性也。


不解故苦者。始從畜生乃至別教地前。皆由不知如
來境界。唯苦無實。即是俱苦而非諦。


經云復有不知下。舉不知顯成於知。即名苦諦。


一是苦非諦者。凡夫但苦而無諦。及不見佛性。故云
非實。


二是苦是諦者。明二乘是論而非實。未見佛性故。


三非苦非論者。即菩薩句方用釋今品四真論。


經云當知是人苦惱者。必墮惡趣。是三塗果。輪轉
生死是人天果。增長諸結。復起苦因。多受苦惱。復愛
苦果。亦可前是分段果。後是變易果。故云或果也。


經云有能知二字者。澤洲云。知常是眼見。聞常是
耳見。常是法常。住是報住。


經云生天上者。未有觀行。近生於天。後得解脫者。近
[003-0192a]
在初住。遠在極果。下三諦中皆爾。澤洲云。前是聞見
故得生天。方得證見故云解脫。


經云真是修苦者。真修謂自證入。多益謂化他。


經云若不知者。此舉不知以顯於知。


經云不生真智者。謂不生解集而有真智也。


經云以是因緣者。亦由受不淨物因緣。不見佛性。輪
轉二死等。


又不得生天者。不得華報也。


及正解脫者。不得涅槃報果也。


經云若能知不異者。始終不異。事理不異。因果不
異。如此知者方名聖論。


經云苦滅諦者。應云苦集滅諦。但舉苦果。則知有因
故不具說。


經云是我弟子者。若不如是非我弟子。


經云佛法僧者。一體三寶。是所緣境。而修道品。於三
寶境一一無不了知。常住不變解脫。是所趣亦爾。


即是因果俱常實結道滅者。若將此文為總結四諦
者。於正釋初應分為二。先正理。次從真見不總結。今
例一諦皆有六文。故不須開。開亦無失。


四倒品



就文為二。先釋題。次文為下正釋。初又二。先總釋。次
但倒下別釋。初云況顯或義者。引哀歎品中迴過還
諸比丘。釋成今品顯於倒惑之相。故云況顯。又上舉
境以明智。此明惑以顯解。次別釋。文自為六。於中為
[003-0192b]
二。先標列。次一者下釋。於中又二。先示相。次先佛出
下明起倒由。初中云羅籠者。無明自縛不得自在。故
云也。


見想取著者。謂凡夫外道橫計身邊等。


見取著者。謂邪求涅槃。以非想為究竟。


狂狷者俱面俱盻二反。疾跛也。急也。正體合作獧字。與上字同之


言眾多者。舉心違理無非是例。故曰眾多。


而說倒諦者。從惑因緣而成倒。從解因緣說而諦。


次明起由中又二。先明由。次佛初出下明設治之方。
初云執字亡旨者。外人執常樂我淨。但得其某名不
得常等之理。二乘執無常等。名不知無常即樂我淨
及即非常等理。故云亡旨設。


次治中云通亘前後者。前佛後佛皆先用無常治等。


離倒無諦者。達生死道之法。即涅槃等。又達無常等。


使相成者。由解倒故成諦。由迷故成倒。如經文自釋。


可見近論四品相成者。意云。雙用三品方成善業因。
故云正善。具成就能作善業因。則是三品為能成。性
品為所成。能所合論。故云四品。


如偏識人入者。應須雙識人入。如具知諦倒。若只識
人則成識。正不識邪。若但識入則如識。邪不識正。


杭人者。杭譬常譬諦。人譬邪譬倒。應了杭為人解。人
金杭是。如了倒即諦方名具知。


次正釋中經云若有說言不修空寂得長壽者。寶問
云。前文言不煞絕食等為長壽因。今說修空為長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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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者何也。答曰佛長壽因必須福慧雙修。前文據福。
此文據慧。各據一門不相違也。


涅槃疏私記卷第三



承保四年夏五月一日書寫巳了


僧定深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