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g0004 大般涅槃經集解-梁-寶亮 (master)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十四
嬰兒行品第二十一



 佛為阿闍世王說二十法門
 辨嬰兒行


梵行品之第九



爾時佛告諸大眾言猶如微妙真金之山。


案。僧亮曰。猶有疑佛不垂慈救。罪不得滅。當
知無定相者。定罪以煩惱為定也。無定定
者。無定疑心。疑心定者。一斷不起。


爾時世尊出八種聲禮敬畢已却坐一面。


案。僧亮曰。言大王者。不直稱名。懼其喜過。
漸開其心也。無上大師者。知佛慈等真一切
智也。智秀曰。第五佛命大王以定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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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時佛告阿闍世王言心則放逸無惡不
造。


案。僧亮曰。王不發菩提心。罪不可滅。發
心者。由見凡夫之過。此二十事。說凡夫之過
也。僧宗曰。第六為王說法也。有十一翻。此即
第一先命觀二十事。就身為其相既淺。如似
伏惑。


阿闍世言如我解佛所說義必定當墮阿鼻
地獄。


案。僧亮曰。上雖說戒等。五法無常。王
愛罪影。猶未怗也。


阿闍世王白佛言世尊是故當知殺無定
相。


案。僧亮曰。去其封罪之報。便從理得
解也。寶亮曰。上來至此。且一往總為王說法。
以虛忘也。


大王如汝所言父王無辜若九非者則應無
罪。


案。僧亮曰。第二為說生法二空。其觀既
深。如似斷惑也。寶亮曰。此下別為王說法。先
開五門。後更以五階。釋此門也。此即第一門。
就假名義中說法。以除其罪。謂若能解萬法
虛假即空。而有為妄有。罪何從生。虛其心故。
則無實罪也。


大王色有三種過去未來云何說言定入地
獄。


案。僧亮曰。以五門破定罪相。成王所
解也。第一門說是假名。無有定相。僧宗曰。第
三翻就三世分之。則無罪也。


大王一眾所作罪業汝獨云何而得業
耶。


案。僧亮曰。第二門。明一者心念教能
殺人。二者心口殺。三者具身口殺。王不具
三業。故罪輕也。僧宗曰。第四翻明三業具則
罪重。但有心口。而無身業。罪則輕也。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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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第二明罪福不在因緣中。


大王頻婆娑羅往有惡心云何而言定入地
獄。


案。僧亮曰。第三門。明惡有下中上也。下
者。謂彼怨我。我還以惡報也。中者無恩於
我。以惡加人也。上者有恩於我。又加其惡。王
是下惡也。僧宗曰。第五舉昔業緣起富羅山
事。寶亮曰。第三明先王以宿業所招。非其創
罪之始。


大王眾生狂惑凡有四種若非本心云何得
罪。


案。僧亮曰。第四門明殺有三。謂重者。邪
見殺也。中者瞋殺也。下者貪殺也。王以狂亂
心殺。故非定也。僧宗曰。第六舉貪狂。以遺其
心也。寶亮曰。眾生作罪。皆由不自在故。若能
識此罪源。則無罪矣。


大王譬如幻師於四衢道諸佛世尊知其非
真。


案。僧亮曰。第五重門也。僧宗曰。第七
有六譬。證上第二生法二空。故罪不可得也。
寶亮曰。第五有十譬。法體性空無自性。故殺
無定。


大王殺法殺業殺者殺果雖復因王王實無
罪。


案。僧亮曰。重顯前第二門也。僧宗曰。第
八證上第四王但知殺。而身不自殺。則無罪
也。寶亮曰。釋上第二因緣中。無罪性也。


大王如王宮中常勅屠羊於父先王生重
憂苦。


案。僧亮曰。重顯前第二門也。寶亮曰。
釋上第三門。宿業中無罪也。


大王世間之人是愛僮僕王不自在當有何
咎。


案。僧亮曰。重顯前第四門也。僧宗曰。第
九成上第六罪由貪狂。寶亮曰。釋第四門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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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也。


大王譬如涅槃非有非無無有見者則無果
報。


案。僧宗曰。第十舉世諦涅槃。是有說有
罪。


常見之人則為非有非有非無而亦是有。


案。僧亮曰。重顯前第五門也。寶亮曰。釋上第
五門。萬有體空。無性罪也。於有慚愧者。則是
非有。何以爾。既生慚愧心。達萬法體虛。故於
人為無罪也。若於無慚愧者。是則非無也。受
果報者。名之為有。謂無智人。終日構因得果。
是以不無也。空見之人。則非有者。謂於此人。
便無性報也。有見之人非無者。謂於報相
者。便不無果報也。有有見者。謂計常之人為
有也。無有見者。若無向執相。終無果報也。常
見之人者。此是解常之心。故於此人為無也。
無常見者。若觀生死。令佛盡作無常。則不無
果報之生死也。常常見者。此是計常之人。不
無於惡果也。以見義故者。經云。於解者為
非有。於不解者為非無也。


大王夫眾生者名出入息不入地獄汝云何
入。


案。僧亮曰。重顯前第一門。僧宗曰。第十
一翻。正說法之宗也。


爾時阿闍世王如佛所說諸法無常苦空無
我。


案。僧亮曰。既已得解。即於佛所得。不壞
信也。僧宗曰。若解假名是虛者。則無罪而不
滅也。


世尊我見世間從伊蘭子受大苦惱不以為
苦。


案。僧亮曰。廢其非分。


爾時摩伽國無量人民即是一切諸佛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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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案。僧亮曰。己身天身者。因中說果耳。
僧宗曰。前言為闍世住者。義現於此。


說是語已即以種種了了見佛性猶如文殊
等。


案。僧亮曰。初九行半歎佛。次六行自發
心也。前九行半中。初三行。總歎口四業。次一
行半。別歎不惡口。次一行。歎不綺語。次二
行。說語之益物也。次二行。歎慈悲也。


爾時世尊讚阿闍世王天行品者如雜華說。


案。僧亮曰。讚述所歎也。


嬰兒行品第二十一



案。僧宗曰。備行三
行。其德則喻如嬰兒。亦是化嬰兒也。此品有
三段。第一譬佛。第二從不知苦樂以下。譬菩
薩。第三又如嬰兒以下。譬眾生。明昔所以須
說五乘之教也。寶亮曰。此品有五段。第一明
佛自作嬰兒。第二明菩薩作嬰兒。第三明佛
方便為化。第四明佛說二乘之果。以為真極。
第五明為斷見者。說有實眾生也。


善男子云何名為嬰兒行斷於無常是名嬰
兒行。


案。僧宗曰。第一譬也。


又嬰兒者不知苦樂而作聲聞辟支佛乘。


案。僧亮曰。方便誘引。不即法實。以業為譬。
下是其正體。如來菩薩。以譬嬰兒者。義似嬰
兒。廣其非行體也。何者。解脫中云。如來有嬰
兒行。無有是處。此之證也。亦可佛菩薩是嬰
兒行本。名嬰兒行也。僧宗曰。第二譬也。


又嬰兒行者如彼嬰兒然此黃葉實非金也。


案。僧亮曰。第三譬。為說三十三天之樂。以
免三塗苦也。


木牛木馬木男木女男女想故名曰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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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寶亮曰。木牛即第四譬。為說二乘果也。
木男即第五譬。為斷見者。說有眾生也。


如來亦爾若有眾生亦皆同汝得是五行。


案。僧亮曰。先總以三法為譬。楊葉譬人天乘
四果。牛馬人天等一乘。男女譬眾生。啼哭
譬造惡業。三十三天者。別合楊葉。所以明
者。凡著有不說涅槃。眾生厭時至二乘之實。
則合牛馬。所以然者。以厭生死者。不說人天
因也。有斷不斷者。智煩惱斷。習不斷也。
已下類爾。非金中生金想。至而說為淨總。
合上四果為淨。於非牛馬作牛馬想。至說非
道為道。總合四乘為道。說假名眾生。合男女。
別墮邪見。墮斷滅也。是故如來說有眾生者。
說假名眾生。除其斷見。於眾生中。作眾生
想者說計我者普也。於眾生破眾生見者。明
說假名眾生。亦破常見。不但此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