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g0004 大般涅槃經集解-梁-寶亮 (master)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十一



 釋念法無相 念僧為福田
 念戒為橋梁 念施為菩提因
 念天是第一義天 辨三品入胎差別
 解迦葉佛法七日滅義
 明涅槃經流通則佛法不滅
 明惡世聲聞取相失理佛法則滅
 出不得食十種肉之數及賣刀酒洛沙等事


梵行品之第六



云何菩薩摩訶薩念法是名菩薩念法。


案。僧亮曰。以涅槃經為法。朝修夕得利。夕修
朝得利。故言無時而有現果。法眼所見至無
為無數。說十一空。是法無舍宅至畢竟微妙。
釋空以名法能涅槃也。非色斷色者。說真
也。而亦是色者。說應也。非因者。非作因也。
是因者。智為解脫作了因也。


云何念僧諸佛聖僧常不變易是名念僧。


案。僧亮曰。諸佛聖僧。至修行正直法。釋如法
住也。佛師於法。法常故如來常。僧有三義。此
釋和合及弟子僧義。不可觀見至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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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常僧也。一切眾生。良祐福田。釋福田僧義
也。


云何念戒菩薩思惟是名菩薩摩訶薩念戒。


案。僧亮曰。有戒不破。至諸佛讚歎。說淨
戒體也。是大方等至妙寶勝幢。美戒也。能
生萬行譬地。度生死河譬船。莊嚴眾生譬瓔
珞。能持僧眾譬如大姓。洗除煩惱譬灰汁。障
諸惡風雨譬舍宅。斷諸結縛譬刀劍。無樂不
備譬寶珠。所向自在譬脚足。見涅槃路譬眼
目。能生眾善譬父母。彰煩惱熱譬蔭涼。昇
涅槃山譬梯橙。摧諸魔賊譬幢也。


云何念施菩薩摩訶薩廣說如雜華中。


案。
僧亮曰。初訖之所讚歎。說成就外功德也。從
施眾生食則施命。說內功德也。


云何念天有四天王處而是菩薩所知見覺。


案。僧亮曰。遣三塗之畏也。信戒施聞慧。三
界天因。我今具之。無地獄等苦。世天無常。迴
此功德。以求義天。永離生死。何有生死之畏。


善男子若我弟子甚奇甚特不可思議。


案。僧亮曰。已說修經者德。今結經不可思議
也。僧宗曰。自梵行以來。明四無量慈悲喜捨。
而明捨自有八段。文句相生。其義已畢。故今
歎經也。有三翻。第一明受持書寫功德。則大
不比餘經。第二寄人以歎經也。言所以得八
不思議者。由經力故也。第三寄興滅歎經。言
此經在世則法興。此經若沒則淪翳。既興
滅必由此典。當知眾經之勝也。寶亮曰。此
以下。是梵行中第三文。歎經流通。就此歎經
中。有三翻。第一將法華以前校量。今涅槃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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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明六行故勝。然昔經但明三行。是故不如
也。第二從復言菩薩不可思議以下。就益人
以致歎。此人不從人聞法。惡世中但見此經。
能自依六行。而修因取益。猶經力大故爾也。
第三從上佛法幾時而滅以下。盡就興廢以
為歎也。何故爾。自法華以前經。應眾生根性。
漸進其行。為伏四倒。根機亦熟。便廢此教。然
大涅槃。是究竟無餘之唱。三世諸佛。共宣此
理。故無興廢也。智秀曰。此下品中。第四段歎
經也。夫行不孤立。立必藉經。故辨行體竟。
次歎經也。有三翻。第一約受持。第二約成就
不思議。第三約法興滅。此即第一寄受持之
勝負。辨經力之優降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大般涅槃亦不可思
議。


案。僧亮曰。將欲致問。先受解也。僧宗
曰。此下第二翻。寄人以為歎也。以經力故。得
八不思議也。


世尊以何義故復言菩薩三藐三菩提因。


案。寶亮曰。第一明菩薩得此經。無師自悟。能
依六行理。而修因取佛也。


善男子如是菩薩未見阿耨是故菩薩不可
思議。


案。僧亮曰。聞經發心。無有人數。未
見菩提之利。而能不惜身命。第一事也。


又復不可思議菩薩是故復名不可思議。


案。僧亮曰。有兩譬。顯安苦無厭。第二事也。
寶亮曰。菩薩見此經。自能修行。為眾生受苦。
乃至三塗不厭也。


善男子無量眾生發菩提心是故復名不可
思議。


案。僧亮曰。上二菩薩。未階初地。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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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固。由經力致爾。重結上二事也。寶亮曰。第
四三事。明眾生發心雖多。而成就者少。此
人見經。而能畢竟不退也。


善男子若有唱言我能浮度是故復名不可
思議。


案。僧亮曰。為發心作譬也。力小而現
事大。果其心也。第三事也。寶亮曰。第四事。
世人能度生死海。此人能度。取佛果故也。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是故復名不可思議。


案。僧亮曰。雖顛倒說。而不染生死。第四事
也。案。寶亮曰。第五事。此人為眾生說常等。
而非虛妄也。


善男子人有三品謂上中下是故復名不可
思議。


案。僧亮曰。凡夫受生顛倒。下者起
顛。上者生貪。而六念菩薩。同是凡夫受生。
不起貪顛。第五事也。寶亮曰。第六事。此人
得經力。能修定學慧。自知入胎出胎等事也。


善男子阿耨多羅三藐是故復名不可思
議。


案。僧亮曰。菩提果。心是因。因果皆不可
以事比說。涅槃經說之。菩薩更不師人能
滅。菩提能為人說。第六事也。寶亮曰。第七
事。佛果真如。有而無。相非人比。類不可取。
此因中得此經。故安心修行。復能令他安心。
同起極果也。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不可思議口亦如是。


案。僧亮曰。離即十善戒也。菩薩無我無我所。
而修淨戒。輕重不犯。第七事也。


善男子從身離身從口離口是故復名不可
思議。


案。僧亮曰。欲說菩薩善解假名。先說
實法無斷結。從身作遠離。身無作也。餘類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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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慧是實。言實有實法無斷結。不能令菩薩。
遠離異生異滅也。終不生念至非虛妄。善解
法假故。言不虛妄。第八事也。寶亮曰。第八事
明菩薩遠離十惡。而不在離相。不見一法。是
身是業及離主者。以空理而求。則不見三業
以緣假而求。亦是有也。實有此慧。不能令菩
薩遠離者。言菩薩不存實慧。虛心會理。故能
知從身離身。乃至從慧遠離。非身非口。三業
既空。十惡斯遣也。無有一法者。上句明緣成
假空。此明相續假空。言無一法者。就實法道。
常分自滅。前不至後。故無慧遠離。舊此下
第八翻。明此人由經力故。識假名實法。知因
緣虛有。能息三業。不為非法。亦不思議也。止
身三惡。故言從身離身。止口四過。故言從口
離口。要得慧故。能翻三毒。故言從慧遠離非
身非口也。實有此慧。然不能離者。明實法之
中。無別力用。前生後滅。初不相及慧生之時。
無惑可斷。惑在之時。復無有慧。要是相續道
中。向有而今無。方得辨用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住當久近幾時而
滅。


案。僧亮曰。欲聞經故。先受解也。當久近
住者。問一切佛法也。寶亮曰。此下第三就興
廢為歎也。故先審後開問也。智秀曰。就此第
三歎中有七翻。論興廢也。


善男子若大涅槃經當知爾時佛法未滅。


案。僧亮曰。說佛常住一句偈。是此經五行文
備稱之。是眾經之本。人能奉本。則枝條必茂。
佛法未滅。


善男子若大涅槃經當知佛法將滅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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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僧亮曰。經雖流布。而不能信敬。則為將滅
不久也。寶亮曰。若行此經者。則其道不廢。若
棄而從惡。則將滅不久也。智秀曰。第一翻明
此經在故。則佛法不滅。故知。理攝眾典矣。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是諸如來祕密之
藏。


案。僧亮曰。理及名句為經。有三種。一謂
名字經。二謂章句經。三謂紙墨經。彼時人皆
強記。不須紙墨。放紙墨經滅也。有是經不
者。若有是經。人應恭敬。經法不應滅。名其
無者。則非共有。不應說言此經典者是諸佛
祕藏也。僧宗曰。就言語中。非不相負。故致問
也。假為二開。意在願聞不滅之理。乃所以為
歎經也。若常教恒在。則不應言滅。以其滅盡。
則不應常也。寶亮曰。先作一審。即結兩開難
也。若迦葉佛法。有此常經。則不得言七日便
滅。若其無者。則不得言諸佛祕藏也。智秀曰。
第二翻將顯興廢之相。先作兩開難也。


佛言善男子我上說言當知爾時佛法不
滅。


案。僧亮曰。涅槃經興二種法。皆不滅也。
僧宗曰。以九重法相對。明常法不滅。無常不
滅也。寶亮曰。第一事。舉世法以音聲章句有
滅。第一義非世間可毀。故不滅也。智秀曰。第
三翻將欲答。先列諸法。略明興廢。在文不在
於理。


善男子汝向所問迦葉如來所不說故故名
為藏。


案。僧亮曰。一切諸佛。皆具淨穢二土。
佛在惡土。開三乘教。先淺後深。漸除諸惡。故
名藏也。僧宗曰。迦葉佛時。有此經不者。上已
定理。今答其問。言迦葉佛時。豈得無邪。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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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教不傳者。于時人根易悟。煩惱減少。不
假言教。自能深思幽旨。不可以人不傳。故使
常理亦喪也。今世眾生。多煩惱故。須說此經
也。若有眾生。我計無我者。出其人。政有如此
人。其惑厚重。故須常教以訓物心耳。寶亮曰。
豈問有無。但十一部不明。故為滅。


如人七寶不出外用迦葉佛時有是經不。


案。僧亮曰。經為滅重惡故出。若惡不息。經則
名隱。經隱故。一切法滅也。寶亮曰。釋所以不
明者。如外問藏積七寶。要具四種因緣。方
出用耳。一為穀貴。二擬賊來賞賚。三為值惡
王贖命。四擬財物難得時出用。明佛意亦然。
如說四時教。後眾生斷常見病發。便為說涅
槃經。令物情得法味以自充。如為穀貴而須
食也。既起煩惱。於行道事發。便為說常教。如
賊來運財而賜賞。眾生智慧命不續。如值惡
王贖命。既起結業。招生死八苦。今說於極理。
令解心得發是於生死也。是以眾生。起種種
病時。如來欲為滅此之惡故。以說此理而導
物也。既顯祕藏之義如此。便呵迦葉向難。然
後正答。明迦葉佛法。于時住世七日後方滅。
何以然。此是淨土眾生。神根㑺利。智慧滋多。
故七日之中。受持悉得。過是已後。不復須此
音聲章句。故言其滅。理寶常恒。而不毀也。今
此世界。愚癡無智。穢濁居懷。不體於常故。所
以須分明宣辨理本常住。豈容滅耶。


善男子迦葉佛時所有眾生雖有是典不須
演說。


案。僧亮曰。于時國土嚴淨。無有鈍根。
不須三種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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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子今世眾生多諸煩惱何以故常不
變。


案。僧亮曰。明此國土穢惡。眾生喜忘
故。具有三種經也。智秀曰。第四正答所問也。
明迦葉佛法。理常不滅。正以學者根利。不須
言說。由言教不興。故言滅也。


善男子若有眾生我見無我不可說言如來
法滅。


案。僧亮曰。上說多諸煩惱。今說煩惱。
相也。寶亮曰。對向七寶譬贖命等句也。若眾
生斷常病起。便說六行。有能安心此理。則慧
命增也。乃引㑺等六事為誓也。智秀曰。第
五翻辨諸須說時也。


善男子若佛初出得阿耨當知是法久住於
世。


案。僧亮曰。明此經隱時。餘經亦滅也。行
惡法者。惡法互起。起惡涅槃經隱也。僧宗曰。
廣明佛法滅不滅相。乃有十二句。合為六對。
要使道俗相須。方得弘法。得失相形。互辨
優劣也。智秀曰。第六翻。廣明滅不滅相。


善男子我法滅時悉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心。


案。僧亮曰。上說諸佛法有興衰。此說
釋迦法中第六惡也。酪沙者。從波羅奢華中
出也。出時純虫可用除也。有十二萬諸大菩
薩。至燒一切經典。證涅槃經不滅。直是紙墨
文字滅耳。智秀曰。第七翻明釋迦法興滅之
相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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