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g0004 大般涅槃經集解-梁-寶亮 (master)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



 出頂生王緣起 會通今昔五盛陰苦義
 舉昔為釋摩男說色有樂義
 舉昔說善法得樂受義
 舉昔所說樂受偈
 釋於下苦生樂想義 釋三受苦義
 釋二乘不知常住樂因是故為說以下苦
為樂


聖行品之第四



迦葉云何菩薩摩訶薩愛別離苦所謂命終。


案。僧亮曰。生為五陰之本。愛是眾結之本。
引先偈為證。羅漢所以無憂無畏者。以愛盡
故也。所謂命終者。說其重者耳。此中說一切
苦。皆由愛生也。


善男子以別離故能生種種現在之世愛別
離苦。


案。慧朗曰。出緣起顯其重者也。


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大般涅槃觀怨憎
會苦。


案。智秀曰。辨怨憎會苦。即就所受之
身。是則常與怨會也。


善男子云何菩薩修行大乘迦葉是名苦諦。


案。寶亮曰。夫未足之境。所不免也。除佛已
還。無非此苦也。五盛陰者。更無別體。即指七
苦也。


爾時迦葉菩薩摩訶薩五盛陰苦是義不然。


案。僧亮曰。謂五陰皆苦。與昔教相違。以昔
證今也。僧宗曰。此下第四引昔徵今。會通二
教也。寶亮曰。第三會通今昔兩教也。教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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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昔已會果。今會因也。昔已點三受悉苦。令
物情厭背而進德。其義雖然。竟未及壞因。若
使因果俱會。眾生何肯脩善。唯得且抑福而
置。故四時經教。但勸修善以滅惡。於生死身
中。習學成聖也。而一切智體。未免無常。但樂
果未現。不得壞因。今常住教。與樂果義彰。始
得壞因也。我本云。脩善乃是菩提之因。非生
死之法。有人解言。今教由會果。恐非佛意。昔
已會畢。今何得重。故知理不應。然今者將欲
會因。故迦葉先捉果。以作難。佛既先遣果。唯
苦竟。然後正言。我於昔云何善得樂者。乃是
菩提道樂。但此義未明。今始會也。


何以故如佛往昔告釋摩男若有求者則不
名苦。


案。僧亮曰。凡舉五據。此第一舉樂緣。
以有求故。不應無樂也。寶亮曰。迦葉先作五
難。第一以人天五欲中有樂不應苦也。


如佛告諸比丘有三種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
受。


案。僧亮曰。第二舉三受明若無樂者云
何有樂受耶。寶亮曰。第二難以三受中有樂
受故不應苦也。


如佛先為諸比丘說若有人能修行善法則得
受樂。


案。僧亮曰。第三舉所修善因也。因既
是善。理有樂果。故以因為證。寶亮曰。第三難
以善是樂因。故知不應無樂。


又如佛說於善道中意思好法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第四舉善因。今舉六觸。即是善
果。且以樂因。而得樂果。云何無樂耶。寶亮
曰。第四難如樹伽於人中。受天報故。知六根
所對。無不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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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佛說偈持戒則為樂所作眾事辨是名為
最樂。


案。僧亮曰。第五舉因果。諸偈通證有
樂也。寶亮曰。第五難舉昔誠偈為難。


世尊如諸經中所說云何當與此義相應。


案。智秀曰。總舉上事。以求會通也。寶亮曰。
難雖有五。不出二途。第一第二第四就果報
上作難。第三第五以因徵果也。


佛告迦葉善哉善哉所說苦想與本不異。


案。道生曰。無苦者。體既非苦。而能無苦。而眾
生以微代重。以為無苦。是曰橫計也。僧亮曰。
答第一第二第四。謂橫樂者。眾生猶以下苦。
橫生樂想。因以為教耳。昔所說樂。約彼橫
情。終是無樂。今云。皆苦亦無違也。僧宗曰。總
答五難也。以眾生不識真相故。於下苦中。橫
生樂想。將恐起此。必墮三塗。且說人天是樂。
令修十善五戒。以背惡道。所謂以屑出屑者
也。寶亮曰。此下訖三受以來。先答第一第二
第四果。報上難也。下苦者。三惡重為上苦。人
天輕為下苦。凡夫不覺下苦。橫生樂想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如佛所說上生者所謂天
上。


案。道生曰。生是生者所貪苦。是苦者所
惡。貪則為勝惡。則為劇下生。自是三塗下苦。
自是人天而生即是苦。似若下苦。是彼下生。
故致問也。僧亮曰。承聲為難耳。乃更與三關
問也。佛所言下者。輕微為下也。如迦葉所言。
以尤重為下也。此第一關也。寶亮曰。物情一
往未悟。迦葉今更作二難。佛意以人天為下
苦。迦葉以三塗為下苦。


若復有人作如是問生於樂想當云何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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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道生曰。對下苦橫生樂想。以為難也。僧
亮曰。第二明顧反答。下苦故說樂。知一切皆
苦物。今亦以下樂故說苦。當知一切皆樂
也。寶亮曰。第二倒竝如來向義也。若以三受
盡苦者。今以三受盡樂。但以樂微故苦耳。


世尊若下苦中生樂想者於下苦中而生樂
想。


案。道生曰。難意不許下苦生樂。故以此
為徵也。僧亮曰。第三關若果於輕下之苦而
生樂者。一罰北千。千為甚重。一為極輕。而
未見應受重苦於輕苦之上。而生樂想者也。
故知不以輕苦為樂想也。寶亮曰。此就理為
論也。若以人天輕苦。為下苦者。應以一罰輕
苦為下苦。若爾者。應緣此一罰。而生樂也。


佛告迦葉如是如是如汝所說以是義故無有
樂想。


案。道生曰。答最後難。前兩難自解也。
如是一下。不生樂想。是都無樂之驗也。僧亮
曰。實無樂者。案句解也。是人當受千罰。脫餘
多苦。於一罰上。橫生樂想。曇愛曰。是以不以
一下為樂。以脫重為樂。緣脫重之心。實是行
苦。凡夫以之為樂。以此一答。并答三難。何者
一罰之與千罰。俱是重苦。既不一下為樂。
云何而言。於底下之苦。而生樂耶。即答第一
難。又是人緣於脫重苦。而橫生樂想。云何而
言。於下樂生苦想耶。即答第二關。寶亮曰。即
此答三難也。今先釋橫生義。若一下而脫者。
到緣一下安之為。豈非妄樂耶。非是受一罰
時生樂也。


何以故猶如彼人當受千罰於無樂中妄生
樂想。


案。道生曰。脫千受一。便妄生樂想。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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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信矣。前言於下苦橫生樂想。此之謂也。僧
宗曰釋橫義也。


迦葉言世尊彼人不以一下以得脫故而生
樂想。


案。寶亮曰。迦葉云。實無九百九十九。
故緣此無。故實有實眾也。


迦葉是故我昔為釋摩男說五陰中樂實不虛
也。


案。僧亮曰。受責既不以一下為樂故。樂
故樂非橫也。佛言樂實不虛者。以免受為樂。
不可空中說樂也。曇愛曰。迦葉領解非難也。
佛即述成也。寶亮曰。釋第三實樂義也。三塗
中苦。人天實無。無處與佛何異。故知非虛說
也。


迦葉有三受三苦餘二受者所謂行苦壞苦。


案。僧亮曰。昔以輕重義。故說三受。今以三
苦。故說一切苦所為事異。不相違也。苦受名
為三苦者。性攝三苦也。餘二受乃苦性之別
義也。寶亮曰。答向第二難也。佛前云。三受悉
苦。迦葉難云。三受悉樂。佛今舉三受唯苦而
無樂。豈得難言三受皆樂耶。既於下苦。微故
不覺。橫生樂想。即答初難。謂於尤重之下苦。
生樂想也。苦受具三苦者。若如昔解。直點三
受為三苦。是則苦受為苦苦。樂受為壞苦。捨
受為行苦也。今明苦受具三苦者。義旨小異
於昔。何者若刀杖緣中生心。亦是苦受。失壞
緣中生心。亦是苦受。今取刀杖緣中生苦受
者。為苦苦。失壞緣中生苦受者。為壞苦。即此
苦體。是動求行緣。便是行苦。故言苦受具三
苦。非是苦苦具三苦也。餘二受各具二苦者。
樂受起時。因中說果。即是壞苦。即體是動求
[030-0483c]
行緣。故是行苦。亦得言樂受具二苦也。捨受
具二苦者。四禪以上是捨受。然彼眾生。捨命
之時。亦愛壽命。便是壞苦。其體豈非行緣動
求。若爾則捨受具二苦也。


善男子以是因緣生死之中是故說言一切
皆苦。


案。僧亮曰。以輕重因緣也。苦樂性不
相離者。三苦不相離也。寶亮曰。實以無三惡
苦。故有實樂。苦樂性不相離者。十住無漏之
解。從初住至金剛心以來。當分除惑。於無惑
邊。恒是實樂。而無漏之體。未免世諦。故舉體
是苦。故言苦樂性不相離也。


善男子生死之中實無有樂隨順世間說言
有樂。


案。僧亮曰。將說樂因。為答第三第
五難。故說有為天樂也。寶亮曰。五欲之中。
實無熙怡樂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今作是說其義云何。


案。僧亮曰。上義未顯。問以成之也。曇讖
曰。領解也。寶亮曰。第三第五兩難未被答。此
重舉以請答也。


佛言善男子如上所說一切皆苦無有樂想。


案。僧亮曰。亦生苦因者。明外物非苦苦因。
故說苦也。寶亮曰。答其二難。明此並是因中
說果有何虛妄耶。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乃能知是苦因樂因。


案。道生曰。二乘不知常住。故不知樂因。僧亮
曰。解苦者。解三苦也。無苦者。說下苦為樂。
樂非苦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
[030-048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