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f0052 勝鬘寶窟-隋-吉藏 (master)




勝鬘寶窟卷下之本


慧日道場沙門釋吉藏撰


世尊不受後有智者。上來廣明二乘有畏。從
此下第二會之入大。以有畏者。終趣無畏。就
文有二。第一牒前二種四智。二從彼先所得
地不愚法下。會小入大。牒四智者。由佛四智
究竟。二乘四智不究竟。是故會二乘以入佛
乘也。不受後有智有二者。總牒大小二種四
智。舉後以牒。是故偏言不受後有智有二也。
下別牒之。前牒佛智。羅漢辟支度生死下。牒
二乘智。牒佛智中。前牒三事得智所以。一切
爾炎無礙慧下。正牒智體也。得所以中。上有
四無餘。今具牒三事。前牒法身。次牒般若。後
牒解脫。就法身中。初至出世。明其位極。餘顯
德滿。三事之中齊有此二。位極中。無上調御。
對治勝也。佛善調御中極。故曰無上。降伏四
魔。離過盡也。如來善斷生死因。故降煩惱魔。
亦能滅除生死果。故降伏陰魔及以死魔。內
[003-0059a]
患既除。外無不伏。故降天魔。智度論云。得無
生法忍。降煩惱魔。得法身。降伏陰魔。得無生
法忍及法身。降伏死魔。得不動三昧。降伏天
魔如大集經中。對四種功德。破壞四魔。一對
四諦智以說。若知苦能壞陰魔。若斷集壞煩
惱魔。若為證滅壞死魔。若能修道壞天魔。
二對四法印智以說。若能見苦壞陰魔。若見
無常壞煩惱魔。若見無我壞死魔。若見涅槃
寂滅天魔。三對四念處智以說。若能觀身壞
陰魔。若能觀受壞煩惱魔。若能觀心壞死魔。
若能觀法壞天魔。四對三空門智及迴向智
以說。若觀空壞陰魔。若觀無相壞煩惱魔。若
觀無願壞死魔。具足三法迴向菩提壞天魔。
此等悉是隨相別德。若實論之。一一行通壞
四魔。今顯如來證窮後際。究竟降伏四魔。出
一切世間位中極也。超過分段變易。名出一
切也。下德滿中。為一切眾生之所瞻仰。應身
也證得不思議法身。真如身也。就波若中。於
爾炎地無礙自在。彰德滿也。生智境界。名爾
炎地。如來於此具知。名於一切無礙自在。於
上無作無所得地。明位極也。佛望上更無
所作。明其因圓。無所得地。彰其果極。亦可諸
佛種智圓備。名無所作。一切智滿。名無所
得。就解脫中。十力勇猛。彰德滿也。十力堅
固。魔不能動。故得勇猛。昇於第一無畏之地。
明位極也。亦可前句明得十力。此明無畏。上
來牒三事明得智所以。下牒智體一切爾炎
無礙智觀。牒上般若。般若是智體。故復牒之。
不由他下。就前所牒明不受後有不由於他。
[003-0059b]
簡大異小。小乘四智由他教得。如來自證故。
不受後有智師子吼者。正說智體。如來得此
無礙智時。名不受後有。說無礙智。名不受後
有智。道理決定。名師子吼。世尊阿羅漢下。
次此牒二乘四智。於中亦二。一明二乘自謂
四智究竟。世尊阿羅漢辟支佛觀第一下。第
二自謂涅槃究竟。所以明此二者。前是智究
竟。後是斷究竟。前是菩提究竟。後是涅槃
究竟。又前是有為功德究竟。後是無為功德
究竟。初文有三。一明其所得相。二作是念
下。說其自觀所得究竟。三羅漢辟支觀察時
下。結自謂究竟也。羅漢辟支。舉得智人。度
生死畏次第得解脫樂。是四智體。度生死畏
者。度分段生死畏也。次第得解脫樂者。得有
為無為解脫樂也。觀四諦及九地。皆次第斷
次第得。初果見諦盡。二果六品盡。三果欲界
盡。羅漢辟支三界盡。因盡果亡。是次第得解
脫。脫生死之苦。故得無為之樂。作是念下。是
四智相。出觀有中。緣己所得。生究竟想。故言
作是念。我離生死。不受生死。離生死現除苦
因。不受生死當無苦果。又離生死現滅諸苦。
不受生死當苦永息。又我離生死怖。不受生
死苦。猶是得解脫樂。但前就得說。明得解脫
樂。今就離過說。故云不受苦。世尊阿羅漢觀
察時。第三文也。詺向作念。為觀察時。為此觀
時。生得智想。是故名為得不受後有智觀第
一蘇息處。有人言。此是牒大小兩涅槃。觀第
一處涅槃者。牒上如來所得涅槃。勝鬘觀佛
所得涅槃。故名為觀。如來所得蘇息中極。名
[003-0059c]
第一也。涅槃地者。出其息處。有人言。還是二
乘自知變易外有圓極第一涅槃。今謂不然。
上來明二乘自謂四智究竟。今明二乘自謂
涅槃究竟。故云第一蘇息處涅槃地。彼前所
得地者。有人言。上第一蘇息是大乘涅槃。今
牒小乘涅槃。今謂不然。上明小乘自謂涅槃
究竟。今牒彼小乘涅槃不究竟。欲明會入究
竟。就文為四。一牒不究竟。會入究竟。二何以
故下。問答辨釋。三是故三乘即一乘者。結也。
四得阿耨菩提下。就所會入一乘普攝眾德。
即顯所入一乘是究竟也。彼前所得地者。有
人言。二乘所得涅槃。對後際大涅槃。故名為
前。有人言。彼前所得地者。謂乾慧地性地。
內凡之始。五根成立。便自知還原。必應作
佛。名不愚於法。然因時本自知。非至果始自
知。但厭苦情深。且取小果耳。有人言。猶是牒
前句。故稱為前。今謂不然。二乘自謂四智
究竟。涅槃滿足。此是愚法之時。後值善友聞
說一乘。得不愚法。愚在不愚之前。故名彼
前得地也。不愚於法者。舉所會人。聲聞有
二。一愚法人。二不愚法人。現在時中。種性聲
聞。執小迷大。名為愚法。退菩提心聲聞。知小
解大。名不愚法。問。愚法之人。何時得不愚
耶。答。愚法之人。未來無餘涅槃之後。心想生
時。值佛聞說法華。方得不愚於法。故法華化
城品云。我滅度後。復有弟子不聞是經。自於
所得生滅度想。我於餘國作佛。為說是經。得
入佛慧。不愚法者。不愚迷大乘究竟法也。問。
前云謂四智究竟。後云不愚於法。自知不究
[003-0060a]
竟。為是一人。為是二人。答。猶是一人。初自
謂究竟名為愚法。後聞一乘經。迴小入大。自
知不究竟。名不愚法。今明本乘聲聞。退菩提
心聲聞。並是愚法。所以然者。夫自知作佛。必
不證羅漢。若證羅漢。則自謂究竟。不知作
佛。二種聲聞並證羅漢。自謂究竟。悉是愚法。
此之二人。若聞一乘經。迴小入大。自知作佛。
皆是不愚法。於二人中。根性無量。或利或鈍。
入大早晚。若迴小入大。並是不愚法人。問。二
人何異。答。本乘聲聞。昔不聞大乘。未發菩提
心。無一乘種子。入無餘後。值佛聞經。方乃發
菩提心。退菩提心聲聞。昔曾聞一乘發菩提
心。有一乘種子。但中途退大乘取小。現在聞
一乘經。續發菩提心。自知作佛。故二人為異。
問。此之二人藉二種他。一者人他。謂佛菩
提。二者法他。謂一乘。何故言不由於他。自
知作佛。答。實由二種之他。但今言自知者。若
明由他方知作佛者。則作佛義不分明。今欲
明了了自知作佛。是故說不由他後當廣說。
問。何故明二乘之人了了自知作佛。答。欲明
無二有一故也。所以然者。非但佛說道理有
一無二。亦二乘之人自知有一無二。具斯二
義。故有一無二義成。所以會入義顯也。亦自
知有餘者。非直不愚大乘是究竟法。亦知自
分有餘非究竟故。必當趣菩提者。既知自分
非究竟大乘是究竟故。必當捨不究竟入於
究竟。何以故下。第二問答辨釋。何以故者。問
也。二乘與佛乘異。何由能得無上菩提。下對
釋之。彰彼二乘同入大乘。故得菩提。依法華
[003-0060b]
論。三乘人法身無異。是故三乘同入一乘。又
說一為三。故三是一也。問。大乘一乘。云何同
異。答。有人言。大乘通因果。一乘唯是果。今
明此中是異名。或名大乘。或名一乘。但顯所
入一乘是佛乘。故是究竟。是故三乘即是一
乘者。第三結。是二乘入一乘。故三乘即是一
乘也。問。何故或言二乘入一乘。或言三乘入
一乘。答。若言二乘入一乘者。唯會別二乘以
歸一。故但說二乘入一也。若言三乘入一乘
者有多意。一者非直會別二歸一。亦會權大
以入實。故具說三以入一也。二者然但會二
而言三者。但二是三中之數。故通以舉。言三
而實二也。此如法華疏說。又如四卷楞伽說。
三乘亦非乘。一乘亦非乘。最上摩訶衍。是名
為大乘。彼說會二歸一。及會權大以入實。故
說三乘亦非乘。并復會實因以入果。故言一
乘亦非乘。言非乘者。非究竟果乘也。摩訶衍
名大乘。名究竟果大乘也。又一就理釋之。三
乘一衍。並非真乘。非三非一。中道之法。始
是大乘。此如法華方便品同異門中說。得一
乘者。第四明一乘並攝眾德。顯所入者是究
竟。就文有三。初以一乘即攝眾德。二得究
竟法身即一乘下。以眾德即一乘。三究竟無
邊不斷下。顯究竟一乘。德無不含。體是常住。
一乘即眾德中。初以一乘即菩提。次菩提即
涅槃。後以涅槃即法身。所以但明三法者。以
三法即三德。菩提即般若。涅槃即解脫。後明
法身。三法並即者。對二乘三法異體。二乘
般若法身是有為。涅槃是無為。是故今明三
[003-0060c]
法同體。皆是無為。又菩提與涅槃異者。菩提
為智。涅槃是斷。菩提為果。涅槃為果果。又涅
槃云。生因所生。名曰菩提。了因所顯。名曰涅
槃。此明菩提為生因所生。名為始有。是方便
淨。涅槃為了因所了。名為本有。是性淨。又同
體義分。一切諸德。圓通無礙悉名菩提。寂滅
無為。通稱涅槃。得究竟法身。第二眾德即
一乘。亦開三別。初法身即一乘。二如來即法
身。三復宗還明法身即一乘。初句如文。無異
如來者。第二句。無異如來。明法身不異如來
也。無異法身。明如來不異法身。如來即法身。
結成無異。問。何故明人法不異。答。人聞乘是
所乘之法。如來是能乘之人。謂人法異。是故
今明人法不二。又歎一乘無義不攝。非但攝
法。亦攝於人。又上來明三法相即。未明人法
相即。是故今明人法即也。得究竟法身者。第
三還復宗結。法身即一乘也。江南莊嚴旻師。
用因為一乘。今不得釋此文。竺道生。以果為
一乘。而未見此經。玄與經合也。究竟一乘即
是無邊不斷者第三。上來雖明人法相即。然
眾德不可具舉。故總結之。一乘德無不攝。
稱曰無邊。體是常住。目為不斷。馥師以果
為一乘。云法身常住。故云無邊不斷。有人
言。以因為乘。總萬行。故曰無邊。相續成佛。
故云不斷。又曠該五乘。故曰無邊。傳化無盡。
是不斷義。今如前釋。自上已來。廣釋羅漢有
異義竟。從世尊如來無限齊時住下。第二廣
釋有歸。所以須廣釋。凡有四義。一者。前明
能歸。未顯所歸。故須辨之。二者。前說歸佛。
[003-0061a]
未說法僧。故須辨之。三者。說權歸。未曾顯
實。故須辨之。四者。昔說別歸。未說一體。故
須辨之。問。上明二乘有怖無四智。今明二乘
無究竟歸。須歸依佛。此二何異。答。略有三種
義異。一自他異。二乘無四智。佛有四智。此論
自德。三歸。論化他德。二乘猶須歸他。不能為
他作歸。佛則為他作歸。不須歸他。二人法
異。四智中。但就人明。二乘人四智非究竟。佛
究竟。三歸中。明二乘法僧非究竟。一乘法僧
是究竟。三者有無異。會二乘歸一乘。無復二
乘。會別體歸入一體歸。猶有三歸。問。何故非類。答。三歸是佛始終教門。昔為翻邪三。明
別體正三。今對別體三。故明一體三。故始終
皆明有三歸也。三乘義則不爾。昔為眾生未
堪受一。故於一說三。以三乘調柔其心竟堪
受於一。是故會三同歸於一。則無復三乘。故
與此非類。問。何故始終並說三歸。答。昔說三
歸。凡有三義。一為翻邪三明正三。但邪三有
二種。一者事天有邪三。如以自在天等為佛。
所說教為法。行法人為僧。二者事人邪三。如
迦毘羅等為佛。僧佉經等為法。行此法者為
僧。為翻此三邪。故以如來為佛。所說經為法。
行法者為僧。二者治病說三。眾生有煩惱病。
以佛為良醫。法為妙藥。僧為看病人。具此三
種。煩惱病差。為此義故。所以說三。三者為免
三怖。如鹿為獵師所逐。得三跳故。則便免
怖。眾生為生死魔所逐。歸依三寶。得免生死
怖。今說一體三者。明昔三歸異體是無常。
法無常法故非究竟。如涅槃云。如汝父母。
[003-0061b]
各各異故。故是無常。今明一體三。即是常住。
以常住故。即是究竟。故明一體也。二者此經
意昔日以羅漢為僧寶。為他作歸依處。今明
羅漢猶自有怖。須歸依他。不能為他作究竟
歸。唯佛究竟。不依於他。為他作依。小乘法義
亦爾。非究竟。若究竟之法。則堪為物歸也。
是故今教亦明三歸。問。對昔別體歸。明今一
體。亦得道對昔邪三別體。明今正三一體
不。答。亦遠有此義。但昔別體之三。已破邪
三。今一體三。復破昔別體三。故義不同也。
問。外道執別體邪三。以正三治之。亦得言外
道自有一體三。今以一體正三治之以不。
答。未見外道執。設有。治亦無妨。問。今明常
住一體三歸。為永廢別體三歸。為二種合用。
答。實中具權實。一體則是實歸。別體此是
權歸。須具識之。當時而用。權歸之中。但有
權歸。無有實歸。一乘三乘。義亦類之。昔三乘
則無一乘之體。今一乘之體具有三乘之用。
用識三體。方識一乘。此義不盡者。法華疏
已說。前會四智中有二。一明會入。二明會入
所以。今亦二。一正明會入。二何以故下。明會
入所以。就初文又二。第一佛依是究竟。二從
法者是說一乘道下。顯法僧二歸有究竟非
究竟。若即佛果辨二歸。便是究竟。不即佛果
辨二歸。不究竟。今汎舉三歸有究竟不究竟
者。只欲顯二乘人是不究竟僧歸。以不究竟
故。歸依如來。趣入究竟。遠釋成前阿羅漢
歸依佛也。前明佛歸。文別有三。一明歸德。二
無限悲無限安下。寄說顯德。故下。第三結德
[003-0061c]
屬人。初中四句。初兩自德。後二化他。就自德
中。如來無有限齊時住。明時有二種。一有限
時。日月歲等。二無限時。猶如虛空。佛果常
住。出過時分也。故說如來無限時住。如來等
覺後際等住者。明證涅槃常住義也。涅槃後際是所得。彼是法常。如來等之。故曰常住。
又言等者。諸佛道同。故名為等住。今謂生死
有三際。謂前際。中際。後際。生死後際既無
邊。如來與後際等住亦無邊。故言後際等住。
問。何故明此二住。答。前明法身常住。後明應
身常住。應身常住者。常化眾生。無休息時。故
名常住。後釋為佛性論云。世間有得四神足
者。尚能住四十小劫。何況如來為大神足師。
而當不能久住化物。又云。眾生無盡。故化
身常化物無盡。問。若以二住明二身住。則
法身是自德。應身是化他。復何得言初二句
是自德。後二是化他。答。前雖明二身住。未明
利益。故說為自德。後兩明利益。故說為化他。
如來無限齊大悲下。第二化他德。無限大悲。
是化他心。無限安慰。是化他行。亦可得前句
是大悲無量。無限安慰是慈無量。心之與行。
慈之與悲。不簡彼此。有緣普益。又無緣慈
悲等眾生界等。故稱無限。無限大悲下。第
二寄說顯德。就文為二。前就化他德。寄說以
顯。承言便故。後就自德。寄說以顯。就化他德
中。無限大悲。牒上初句。無限安慰。牒上後
句。作是說者是名善說。言稱佛德名善說也。
又舉說者是善。顯所說得是實非虛也。若
復說言下。第二明自德。若無盡法。牒上文中
[003-0062a]
無限時住。常住法者。牒前文中後際等住。此
當相顯德。一切世間之所歸者。佛具前德。
為世歸趣。亦名善說。顯於自德義善同前。
故言是名善說。是故下。第三結德屬人。但就
自德結以屬人。不結化他德屬人也。是故者。
是佛具前無盡常住二種功德。為一切世間
之所歸故也。於未度世間。無依世間。為作歸
依。分段世間。名為未度。變易世間。名為無
依。與後際下。正明如來與作歸依。與後際等
者。盡未來際為物作歸依也。無盡歸者。猶是
前無盡法。常住歸依者。猶是常住法也。問。無
盡歸依。常住歸依。此二何異。答。無盡者據應
身。以眾生無盡。故佛出世無盡。為物作歸依
也。常住歸依者據法身也。法身常住。是為
真歸。以具應二歸者。謂是如來等正覺也。
法者即是說一乘道。此下第二次明法僧二
歸有權有實。初明權歸。謂不究竟。從歸依第
一義是歸伏如來下。第二明實歸。究竟也。
就不究竟中有二。一當相以顯二歸非究竟。
從若有眾生如來調伏下。約能歸顯所歸非
究竟。前當相中有三。一舉宗辨非究竟。二
何故下。問答解釋。是故二歸下。第三結。辨
宗中有二。一出法僧別。二此歸依下。通辨
二歸非究竟。問。此中為明二乘所歸趣處。但
應論實。何須辨權。答。有三義。一舉權顯實。
二欲令人捨權歸實。三欲彰彼權歸不真。終
須通實。問。何故法僧歸中。舉權顯實。佛不如
是。唯彰實乎。答。理應義齊。但今為明佛中權
者。即是實佛大悲之用。不須破之。故不別論
[003-0062b]
佛權義也。法僧二歸。通真及偽。偽妄須捨。所
以論之。初言法者。有人言。標舉權法。即是說
一乘道。略示其相。此言不足。若具足應言說
一乘為三乘法。如上文言。說大乘戒為毘尼
等。其義相似。亦可此言舉實顯權。真實之法
說一乘道。則知三乘是權也。今謂此二解悉
非。今言法者。牒昔教法也。近取則三乘法。遠
取五乘法。即是說一乘道者。一乘謂佛果也。
五乘三乘之法。是佛果之因。故名為道。即是
法華中。種種譬喻。種種說法。是法智為一佛
乘故。是以一切諸法。為一乘家道也。僧者是
三乘眾者。僧者。標總權僧。是三乘眾。略示其
相。問。聲聞緣覺。可是權僧。何者是大乘中
權僧。答。如三藏中所辨。菩薩三僧祇但修有
漏六度成佛者是也。又若望一體歸。大乘菩
薩未與佛一體。故亦非究竟。問。僧既言三乘
眾。法何故不言三乘法。法既言一乘道。僧亦
應言一乘僧。答。亦得如此。但互文顯意也。但
法據修會。故說一乘道。僧約未會。故說三
乘眾。此會未會亦是互說也。此二歸依非究
竟者。略明不真。非是真歸。故非究竟。但是權
歸。故名少分。此就權實義門釋也。又此二未
成果德。故非究竟。但是因位。目為少分。何以
故下。此是解釋。何以故者問也。今言乖昔。是
故致問。說一乘道法。此答釋也。明法權中。
一乘道得究竟身。於上更無一乘法事。一乘
因道。得果德究竟法身。舉所得身是究竟
果。故知能得之因非究竟也。於上更無說一
乘法者。於究竟法身上也。故顯法身可得是
[003-0062c]
究竟即顯於說一乘道上更說得究竟法身。
故知一乘道非究竟。三乘眾者。牒前權僧。下
辨其相。言有恐怖。明惡未盡。歸如來等。明善
未滿。亦可怖者。對治未成。歸如來等。彰果
未盡。求出修學向三菩提者。釋上有恐歸依
如來。以求出恐怖。故修學大乘善法。謂發
菩提心。行菩薩行。故趣向無上菩提。是故下
第三結。是前二歸非真實。故非究竟歸。是有
限依。有限由是前之少分歸耳。又二乘人。不
能常住。不能無限。為物作歸。故名有限。若有
眾生下。上來第一當相顯二歸依非究竟。今
第二約能歸顯所歸非究竟。就文亦三。一明
能歸。二明歸依法僧者。辨所歸。三是二歸依
下。牒所歸彰未即佛果。故顯非究竟二歸
也。若有眾生者。汎舉能歸之人也。如來調伏
歸依如來者。釋歸法僧所以也。由如來調伏
歸依如來。是故歸依法僧也。所言調伏者。佛
未出世。眾生歸依外道及以天神。佛降伏故。
得翻邪入正。故名調伏。得法津澤生信樂心
者。由如來調伏歸依如來。故得法津生樂
心也。此即是能歸之心。歸依法僧者。以生信
樂心。故歸依法僧。即是所歸依。是所歸依
是二歸依者。重牒歸依僧也。非此二歸依是
歸依如來者。明此二歸依。非即佛果。顯非究
竟也。問。何故舉能歸顯所歸。答。欲顯二乘人
隨分得是歸依也。歸依第一義者是歸依如
來者。上來第一明不究竟歸依。今第二明
究竟歸依。就文亦二。一舉二歸即佛果。二何
以故下。問答解釋。就前又二。一略辨。二此二
[003-0063a]
歸依第一義下。重辨。言歸依第一義者。此言
不足。若具應言法僧二歸依是第一義也。言
第一義者。非是空理名第一義。乃詺果德為
第一義。此文意正欲顯法僧二歸。是果德第
一義。歸依此第一義。即是歸依如來也。此二
歸依第一義是究竟歸依如來者。重論前也。
顯此法僧二歸是果德第一義。即是究竟歸
依如來。何以故下。何以二歸即佛歸。故對問
辨釋中。初相望顯無異。後正出即一。簡除
相似。無異如來者。法僧不異如來。無異二
歸依如來即三歸依者。正明即一也。問。但應
言如來即二歸依。云何乃言即三歸依。答。據
如來德體以辨。故言即三。如來舉體覺義為
佛。舉體軌義為法。舉體和義為僧。又解。二歸
乃是三中之二。故通舉言三。如涅槃經言。世
第一法緣於四諦。然實但緣一諦。就通以舉。
故言緣四。此亦如是。此中舉佛歸者。正欲辨
即佛法僧是究竟。何以故說一乘道。此文來
意。有遠有近。遠生者。從上羅漢有歸怖大
段第二會彼小果以入一乘。訖何以故下第
三釋會所以。何故問也。三乘皆是如來所
說。何故上來會二入一。下釋會意。明一乘道
是佛實說。餘二方便非實說。故會入一。於中
初明一乘是實。若如來下。第二明二是權。即
是大下。第三會權入實。明一實中。說一乘道
如來無畏師子吼者。依實而說。內心不怯。故
名無畏。所言決定。名師子吼。明二權中。若隨
彼欲而方便者。佛隨小欲方便為說二乘法
也。下會入中。即大無二。攝權入實。二乘入
[003-0063b]
一。釋無所以。以入一。是故言無也。一乘即
是第一義乘。辨定所以。前入是其第一義
乘也。又此即是法華中三輪之義。從初至師
子吼。是根本法輪。若如來隨彼下。是支末法
輪。即是大乘下。是攝末歸本法輪也。又此文
近生者。上明三歸究竟非究竟。何以故下。問
解釋。問意。云何如來昔說三歸非究竟。今說
一體歸是究竟也。解釋亦明三輪。初辨一體
歸。是根本歸。隨彼所欲。支末歸依。即是大
乘。攝末歸本歸依。無如來出世。但為明根
本歸依。為物不堪。故方便說支末歸依。調
柔心竟。然後方說攝末歸本歸依。又初為直
往菩薩說。次為二乘。後為迴小入大菩薩說
也。世尊聲聞緣覺下。此是第六說無邊聖諦
章。略作八門釋之也。一來意門。上說法中有
二。第一明一乘行。從此已去說一乘理。行所
以得成。要由於理。故次行明理。行中有二。攝
受明廣大出生。一乘明無二收入。如上所
明。前五章。人無異釋。今就境中有八章經。
但古今南北解釋不同。或依章名次判文處。
此則得於大章。而失鉤鎖相生之意。或但直
明鉤鎖相生。而失大章之智。今具兩用。方
得釋文。上明說行有出生收入。開之為二。今
明乘理亦分為二。初四章經。總明有量無量。
顯無量是究竟。有量非究竟。一諦一依已下。
重就無量諦中分別取捨。前三諦是虛妄非
究竟。一苦滅諦是真實為究竟。此皆大判為
言也。就前四章。即為四別。今前序其來意。
初舉無邊聖諦者。通而言之。從經初五章始
[003-0063c]
歎佛發心。終一乘之果。並是明大乘行。行不
孤生。起必託境。故今明無邊聖諦。出行境也。
就別而言。舉無邊聖諦有量無量。有量之諦
非究竟諦。無量之諦為究竟諦。以顯一乘二
乘究竟非究竟義。一乘依無量諦起。故是究
竟。二乘依有量諦起。故非究竟。是以次明一
乘。以明無量諦也。又此欲說佛法大事。佛
法大事。所謂四諦。如來出世。初轉四諦法輪。
小乘之人執為究竟。今欲破之。明昔說四諦。
此是不了義說。無量四諦。是了義說。令彼小
乘識無量諦。更知苦斷集證滅修道得成佛
也。從一乘章至此。凡奪四種四法。初明佛有
四種功德。故有涅槃。二乘無四種功德。故無
涅槃。次明二乘無四智。佛有四智。次明二乘
無四無餘。佛有四無餘。今明二乘無四諦。佛
有四諦。又一乘是佛果德。四諦是佛所證。前
已明果。今次辨證。故有此章來也。又一乘依
如來藏。要由見佛性。故得成一乘。如來藏由
四諦而顯。故須明諦也。第二釋名門。今前釋
四諦名。餘三名後當解。此章名為說無邊聖
諦。無分別中。善巧分別。故名為說。苦集滅
道。審實不虛。故名為諦。又能生不顛倒實解。
故名為諦。聖謂諸佛。就聖辨諦。故云聖諦。又
此諦能生無漏聖解。目之為聖。故云聖諦。有
量之諦。名曰有邊。無量之諦。名曰無邊。故云
無邊聖諦。第三名義門者。苦者逼惱為義。經
云逼迫相。集者招集牽後義。經云能生長相。
滅者離有為相續義。亦是已有還無。經云寂
滅相。道者能除義。除謂除障。經云除障。又能
[003-0064a]
通義。通至於滅。經云大乘相。第四出體門。
二種生生果為苦諦體。一切煩惱漏無漏業
為集諦體。五住惑無為滅諦體。常無常戒定
慧為道諦體。第五約人門。經云。凡夫有苦無
諦。苦集二種。凡夫有之。然不能解。是故無
諦。寂滅無為。或有或無。凡夫之人。斷惑則
有。不斷惑則無。道諦一向無。聲聞有苦有諦。
而無真實。有有量之苦。故云有苦。了達有量。
是故有諦。未有大乘正觀。故無真實。經言。菩
薩有苦有實有諦。凡夫有一。謂有苦也。聲聞
有二。有苦有諦。菩薩有三。有苦有諦有實。經
又言。菩薩之人。解苦無苦。而有真實。此據佛
地諸菩薩也。問。何位菩薩。具有三耶。答。三
藏言。從十解至十行菩薩。與聲聞大同。十
迴已上。乃至諸佛。具三義也。第六漸頓門。
若依雜心及此經。二乘漸漸見諦。初見苦。乃
至後見道。若依成實。見道前漸見四諦。見
道已去頓見四諦。有人言。十解菩薩與此經
同。明漸見義。十行已去與成實同。至經文當
更釋也。第七料簡門。問。四諦中道與菩提道
何異。答。莫問大小乘。四諦中道。名為因道。
即是無常。故云。集諦為因。苦諦為果。道諦為
因。滅諦為果。無上菩提。謂果道也。即是常
住。問。大品云。菩提即是道。道即是菩提。此
明何義。答。菩提者。即是無上菩提果也。道
者。謂因道也。此欲明因果不二。所以言即。但
名字之中。菩提據外國音。道就此間說。前
無漏業。因無明為緣。生三種意生身。此則
無漏屬集諦。今復用何為道諦耶。答。三乘無
[003-0064b]
漏凡有二義。一為無明潤牽生之義。名之為
集。即無漏有進趣斷惑之功。說之為道。第
八大意門。華嚴經云。法界非有量。亦復非無
量。牟尼悉超越。有量及無量。此意明約虛妄
重輕。故分量與無量。虛妄重者。名為有量苦
集。離重虛妄。名有量滅道。虛妄輕者。名無量
苦集。離輕虛妄。名無量滅道。然虛妄本自不
生。今則無滅。不生故未曾苦集。不滅故何
有滅道。故非苦非集。非滅非道。豈是量無量
耶。須深得此意。若定作量無量解。則成有
所得。不識經之旨趣也。就文為二。初一章。明
二乘依有量諦。若無智無聖無諦。佛依無量
諦。故有此三法。次三章。於無量中說如來藏
法身空義隱覆。故無量甚深。即顯有量諦不
說此三法。故有量非甚深。始終論之。有量無
六法故。佛依無量諦故究竟。二乘依有量故
不究竟。此章名無邊聖諦。宜依章名以開文。
又為二。前明有聖無聖。次明有諦無諦初
又二。初明有聖法無聖法。次明有聖人無聖
人。如涅槃云。以何義故名聖人耶。有聖法故。
有聖戒故。有聖定故。有聖慧故。常觀諸法性
空寂故。以是義故。諸佛菩薩為聖人也。是故
前論聖法。次明聖人。聖法乃多。今正論慧。慧
中四對明量無量智異。初一對顯諦有漸至
非漸至。第二金剛喻下一對顯第一非第一。
三以無二聖諦智下一對明思識不思議。四
若壞一切煩惱藏下一對顯究竟不究竟。初
對中。前明觀有量諦智漸至。後明觀無量無
漸至。問。此中約如來智以明無邊諦。何須說
[003-0064c]
彼二乘智耶。答。凡有三義。一舉小以顯於大。
二欲簡小取於大故。三欲令小入於大故。問。
四對中。何故初明漸至非漸至耶。答。漸至無
漸至。即是漸見四諦頓見四諦。二乘人漸見
四諦。大乘頓見四諦。今欲明大小二種見諦
不同。是故今初論有漸至無漸至義。前有四
句。一初觀聖諦者。明二乘中聲聞緣覺初觀
聖諦。總以標舉對後如來無作諦觀。說彼為
初。故經云。聲聞見諦之始。佛見諦之終也。
問。緣覺觀十二緣。今此何故說言觀諦。答。緣
覺所觀因緣。是苦集攝。故名觀諦。又復緣覺
就十二緣。作四十四智觀。此亦是四諦觀故。
四十四者。十二因緣。次第相生。有十一對。一
一對中。名觀四諦。名四十四也。又須解。小
乘法中。明悟道義。雖言為聲聞說四諦。為緣
覺說十二因緣。為菩薩說六度。此教有三
耳。若入道斷惑。終觀四諦。若不觀四諦。無斷
惑法。今據此義。故聲聞緣覺同觀四諦也。故
智度論云。菩薩若證四諦。成辟支佛。二以一
智斷諸住地者。明二乘人。單用初一有作諦
智。斷四住地。不用無作斷無明地。故名一智。
一智者。靈味寺諒法師及馥師悉云。以一平
等智斷四住地。今不用。如向釋也。第三以一
智四者。明二乘人。單就初一有作智中。約境
歷分。故成四智。名一智四也。從斷下。別列
也。斷者斷集。知者知苦。功德者修道。作證
者證滅。餘經論中。前果後因。今依順觀所以
前因後果。此則四智漸至。有人言。以一智者。
上直言以一智斷諸住地。猶未識是何智。為
[003-0065a]
用有智斷惑。為用空智斷惑。是故釋云。非用
有智斷。正用一空平等智斷。故云一智也。四
斷智者。四住地煩惱斷也。智乃非斷。以智
斷煩惱。故說斷知。此因智得斷。果中說因。
故名斷智。如毘曇說九斷知。婆沙亦云斷
知。阿含亦云斷知。故名善逝。此皆以惑斷
因智而得。故云斷知也。功德作證者煩惱斷
處無。為功德也。聲聞證此無為功德為果
也。善知此四法義者。此第四顯善知有量四
諦義。上一智四明四智漸至。今明四緣漸至。
無量中既言無漸至。故知有量有漸至。有人
言。亦善知此四法義者。出空觀緣四諦差別
分明。故言善知四法義也。當在無生空平等
理觀時。不見四諦苦集之異。若得四諦空解
者。識有中便分明。故云亦善知此法也。顯
無漸至中有二。一辨上上智無漸至。二從如
是出世間上上智。此明無漸至者是上上智。
如此翻覆相成說也。無有出世間上上智。四
智漸至。四緣漸至者。對二乘人觀有作聖諦。
有四智漸至及四緣漸至。是故今明出世間
上上智。無有四智漸至及四緣言。此對有明
無也。而言上上智者。二乘觀有作諦之智。對
凡名上。對觀有作之上。明觀無作是上上智。
又菩薩智慧是出世。佛智過彼。名上上智。如
涅槃經言。上智觀故。得菩薩菩提。上上智觀
故。得佛菩提。故名上上也。正對二乘也。無有
出世間上上智。此明上上智無漸至義。無漸
至者。明佛果起時。無有前得苦智。不得餘三。
故言無出世間上上智四智漸至也。及四緣
[003-0065b]
漸至者。一切境界於佛心內顯現。故言無四
緣漸至也。以佛頓得四智。頓見四境故也。無
漸至法者。總結一切諸佛同無漸至法。如是
出世間上上智者。此出無漸至智斷也。有人
言。有二種四諦解也。其止得一種。是得智之
漸。故云四智漸至。境是發智之緣。其止得一
智之境。故亦云漸至。若金剛行滿。照八諦佛
心頓了。為無漸至。乃是出世上上智也。今不
用此釋。但二乘漸見四諦。佛頓見也。有人言。
小乘宗有二。一次第見諦。二一時見諦。次第
見諦。則有四諦漸至及四緣漸至。故有漸
至法。一時見諦。無四智漸至及四緣漸至。無
漸至法。今勝鬘評量道理無漸至。不用有漸
至。即是對有漸至明無漸至。故言無有出世
間上上智。四智漸至及四緣漸至。無漸至家
凡有二種。見諦道前。次第見諦。故有漸至。見
諦已去。空平等頓見四諦。無有漸至。見諦道
前。從四念處至世第一法。名之為上。見諦已
去。過於彼上。故云上上。今撿佛性論聲聞有
二種。一利根人。於一念中等觀四諦。八十八
惑一時俱斷。皆名為見諦。若鈍根人次第觀。
即初念見苦不見餘三諦。但苦下四諦名為
見諦。今明前解。以聲聞為漸見。佛為頓見。以
聲聞多漸見諦也。第二對中。前明佛智是第
一義。却明二乘非第一義。有人言。金剛心惑
盡照圓。名金剛能斷。如說得佛時。猶有首
楞嚴定及金剛定。故說金剛心為金剛也。今
明佛智是常。不為生滅所壞。類同金剛堅固。
不為物壞。故云金剛喻者。又金剛無惑不摧。
[003-0065c]
如云無明住地。佛菩提智斷。又徹窮際。本非
際不停。佛智亦然。徹窮無作諦理。非住有作
四諦而停也。能滅無明。見第一義。故名第一
義智。非聲聞緣覺者。此明二乘無第一義智。
初非之一字。對上是起。上明金剛喻者。是第
一義智。今對彼是。故明二乘非也。須長牽非
字向下。謂非聲聞緣覺不斷無明初聖諦智。
是第一義諦智也。聲聞緣覺不斷無明住地。
此句明二乘不斷無明。謂斷惑不盡。初聖諦
智。此明二乘初觀有作聖諦。謂見理未周。是
第一義諦智者。結非也。不用二乘斷惑不盡
見理未周之智。為第一義諦智也。世尊以無
二聖諦智斷諸住地。此第三對。承言便故。前
明二乘斷障不窮。是可思議。第二明佛斷盡。
是不可思議。明二乘中以無二聖諦智斷諸
住地者。二乘但得一有作智。斷四住地。不得
第二無作智。故不滅無明。有人言。二乘無有
作及無作二聖智。斷五住煩惱。故無第一義
智。諸住地者。總五住地。故言諸也。有人言。
此語承前文。前云二乘既非第一義智。今何
者是第一義諦智。是故言以無二聖諦智斷
諸地。無二者。是一實智。故能斷五住惑。惑
盡。故言以無二聖諦智斷諸住地也。有人言。
以之言用。謂用無作智觀理盡。以境非二。故
言無二也。後之二解。語雖小異。無二之言同
約佛智也。世尊如來應等正覺。若依前門。
無二聖諦。辨二乘不盡。今明佛盡。如來等覺。
舉能斷之人。非聲聞下。明能斷智。就此智中。
言非聲聞緣覺境界者。對劣顯勝。不思議空
[003-0066a]
智。正明智體。斷一切下。明能盡障。五住皆
滅。名斷一切。問。何故言不思議空智耶。答。
佛乃雙照有無。然斷煩惱。要是實相之智。然
實相實非空有。但對有故名之為空。問。但應
言空智。何故言不思議。馥師云。佛智能照空
照有。而非空非有。故名不思議空智。得此空
智。故一切惑斷。龍樹云。空有三。一外道邪見
空。二者但空。謂二乘空智。三者無所得空智。
謂菩薩空智也。今是無所得空智。非二乘所
知。故言不思議。問。何故言煩惱藏。答。四住
及無明。攝一切煩惱皆在其內。故名為藏。又
此惑能藏如來法身。故名為藏。世尊若壞一
切煩惱藏。此第四對。承前便故。前明如來果
德究竟。後明二乘果德不究竟。明佛智中壞
一切煩惱者。牒前起後。究竟智者。正明其相。
是名第一舉境以結。初聖諦智下。第二明二
乘果不究竟。初聖諦智。牒二乘智。非究竟者。
正辨其相。向菩提者。顯不究竟義。世尊聖義
下。自上已來第一明有聖法無聖法。此下第
二明有聖人無聖人。上二乘無聖法。佛有聖
法。今亦應明二乘非聖人。佛是聖人。而文但
明二乘無。即顯佛是有。故不別明佛是聖人。
就文有二。一明實無。二辨權有。初言聖義者。
總以標舉。窮極大聖義也。即是明佛有聖義
也。聖者正也。以理正物。名為聖義。如涅槃
云。二乘之人名邪曲見。故非正義。又法華云。
二乘之人。眇目矬陋。亦非正也。二者。法性為
正。窮體法性。故名為聖。三者。聖以對凡為
義。二乘苦法忍時。以斷凡法。凡法未盡。則聖
[003-0066b]
義不顯。佛則五住頓盡。二死皆亡。始絕凡夫
法。聖義方滿。故稱為聖。大聖不在二乘。是故
言非也。聲聞緣覺成就有量少分功德名為
聖者。第二明權有。此文釋疑故來。二乘若非
是正。昔何故說名為聖耶。是故釋云。二乘但
有少分功德。故昔說為聖耳。有量功德者。有
三界內治道斷四住煩惱盡。所得無為名有
量功德。有量以對聖無量。少分以對多分。若
望法華五百由旬。但度三百。未度二百。故言
有量。有量正約無為功德。少分約有為功德
也。聖諦者。自上來明聖義竟。此第二次論於
諦。就文為二。第一明二乘無諦。第二明佛有
諦。言聖諦者。謂無作諦也。言非聲聞緣覺諦
者。境非彼法也。亦非聲聞緣覺功德者。能觀
之智非彼德也。又解諦者。通四諦也。亦非聲
聞緣覺功德者。偏奪其道滅二諦。謂聖道不
足。無為不滿也。有人言。聖諦者非聲聞緣覺
諦。偏奪苦集也。諦名雖通四。下次明功德。別
其滅道。故此偏其集苦。苦集相生。起因緣
之原。此理幽玄。非二乘所了。諦名雖同前。理
亦從智為體稱。二乘智淺不能窮理。故云非
其諦也。第二句云亦非聲聞緣覺功德者。是
奪其滅道。四卷毘曇云。建立功德惡。次第見
真諦。長行釋云。惡是苦集。功德是滅道。今言
非其功德。是奪滅道。夫修道證滅。是修功所
得。二乘不盡其理。故復奪之。世尊此諦下。上
奪二乘諦。今明諦唯屬佛。經文應具明二句。
一者對前二乘非聖。唯佛是聖。二者對前二
乘非諦。唯佛是諦。今以文中略無初句。但
[003-0066c]
明諦是如來。就文有三。一明如來有諦。二歎
諦甚深。三出諦名義。初文又三。此諦謂無作
四諦也。第二如來初覺智者。明此諦是如來
聖諦。所以如來所知如來所說故。又此文來
者。即是解聖。以如來知此諦。說此諦。是故
佛名為大聖。即顯二乘不能知此諦。不能說
此諦。故不名聖諦。亦不名大聖。初覺者。依法
華經有二種初。若據化身。伽耶初覺。若就報
身。久久初覺。涅槃師子吼偈云。世間皆處無
明㲉。無有智慧能得破。如來唯乃能初破。
是故名為最大覺。然後明㲉藏下。前是自
覺。今是覺他。㲉藏有二。一是四住。二是無
明。四住煩惱。覆障眾生。名四住㲉藏。無明覆
障。謂無明㲉藏。所覆眾生。名為世間。佛為四
住㲉藏眾生。說有作諦。為無明㲉藏眾生。說
無作諦。通名㲉者。所化人為於無明纏覆。如
鳥在㲉。為㲉所藏。故名為藏。故名為藏。問。
何故偏言無明㲉藏。答。正明二乘人猶在㲉
內。又簡異為四住㲉藏。說有量諦。是故下。第
三結也。是故者。是無量諦。佛聖所知。故名聖
諦。良以此諦。是佛大聖所覺所說。故名聖
諦也。聖諦者說甚深義下。晚講人從此是如
來藏章。次此後明法身章。今不同也。依古舊
猶是四諦。上正明佛有聖諦。此下第二舉藏
及法身歎諦甚深義。所以非別章者。此章名
四諦章。釋四諦義猶未竟。而復明如來藏及
法身章者。則義成雜亂。是故舉藏及身歎
諦甚深。猶屬聖諦章也。就歎諦甚深。更開三
別。一舉藏甚深歎諦甚深。二舉藏類法身。
[003-0067a]
三總舉身藏權實勸信解二諦。此章既言涉
於藏。即得釋如來藏義。以二門釋之。來意門
者。上已明佛有聖諦。今就諦說藏深。欲舉
藏深歎諦深義。是故說如來藏也。又一乘由
於藏成。故須藏。遠而言之。由如來藏故。一
切顛倒及不顛倒。其義得成。言由如來藏顛
倒成者。眾生失佛性。故輪轉苦海。如涅槃云。
是一味藥。隨其流處成六道味。又如來藏為
生死作依持建立。是故顛倒由藏而成。言不
顛倒由藏成者。若無佛性。雖起大行大願。不
得成佛。如龍樹云。鐵無金性。雖復鍛煉。終不
成金。要由來有佛性。然後起大行大願。然
後成佛。如龍樹云。如黃白石有金銀性。由人
功鑪冶。故有金銀。故不顛倒法由藏而成。
又顛倒由藏而成。故有苦集。不顛倒由藏而
成。故有滅道。故四諦義成由如來藏。故就四
諦明藏義也。又破二乘執。自謂究竟。故說如
來藏。唯如來藏無有餘乘。又為破外道。故
說如來藏。如楞伽云。大慧。我說如來藏者。為
諸外道執著於我。攝取彼故。令彼外道離於
神我妄想見心執著之處。入三解脫門得成
菩提。故說如來藏。又為斷見眾生。謂眾生之
性同於草木。盡在一期。無復後世。為破此故。
是故今明如來藏。必當作佛。不同草木。盡
在一期。故涅槃云。佛性者。非如牆壁瓦石也。
如法華常不輕菩薩。為令增上慢人。發菩提
心。故說眾生悉有佛性。又令眾生知自身中。
有於佛性。發菩提心。修行成佛。故說佛性。又
令眾生知他心身中悉有佛性。不行殺等十
[003-0067b]
惡業罪。又於眾生不起二乘等見。既唯有佛
性。則無復二乘。故於眾生不起二乘之見。
又欲說波若。故說佛性。波若即是中道智
慧。中道智慧者。令眾生遠離有無二見。令知
生死之中。無虛妄我故。息其有見。有如來藏。
息於無見。如攝論云。為破外道邪我。故說波
若為我因。以如是等諸因緣故。說如來藏。此
是佛法之大意也。第二釋名門者。言如來者。
體如而來。故名如來。依佛性論。藏有三種。一
所攝藏。二隱覆藏。三能攝藏。所攝藏者。約自
性佛性。說一切眾生無有出如如境者。並
為如如之所攝。故名藏也。則眾生為如來
所藏也。隱覆藏者。如來性住在道前。為煩惱
隱覆。眾生不見。故名為藏。前是如來藏眾生。
後是眾生藏如來也。能攝藏者。謂果地一切
過恒沙功德。住應得性時。攝之以盡。故能攝
為藏也。第一句以實攝妄。第二句以妄攝實。
第三句以實攝實。問。既得以實攝實。亦得以
妄攝妄不。答。亦有。以一切煩惱並攝在五住
之中。前文云斷一切煩惱藏也。又此文中。
出生如來。是故亦名如來藏。雖有諸義。今此
文中如來在隱不現也。故名如來藏。三藏
云。亦言如來胎。如來藏在煩惱之中。名如來
藏。如來藏即是佛性。佛性有三。一自性住佛
性。二引出佛性。三至得佛性。引出佛性。從初
發意至金剛心。此中佛性名為引出。引出者。
凡出五住。一出闡提。二出外道。三出聲聞。
四出緣覺。五出菩薩無明住地位。諸佛三身。
即是至得佛性。以前二為本。此語出佛性
[003-0067c]
論。就文為二。一就諦明藏。二從如來藏處說
聖諦下。就藏明諦。初有四。第一言聖諦者說
甚深義下。第一總標甚深。微細難知下。第二
顯甚深之相。何以故下。問答釋。如來藏者
如來境界。第四寄人顯深。聖諦者說甚深義。
第一文也。此文從上生。上結云是名聖諦。今
續此文。即名明聖諦甚深。明聖諦甚深者。
為成上佛有聖諦。二乘無聖諦。故有此文。言
甚深者。此藏中出如來法身。微妙難知。又如
來藏為煩惱所隱。非二乘所知。故言甚深也。
又三義故甚深。一生死即如來藏。故甚深。如
華嚴云。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法華論云。
眾生界則涅槃界。不離眾生界有如來藏性
故。二眾生身即法身。故甚深。如中論。如來身
絕四句。眾生身亦絕四句。維摩云。觀身實相。
觀佛亦然。是故眾生身即法身。故甚深。三明
聖諦即一實諦。故甚深。深中之極。是故言甚。
一實諦者。非苦非集非滅道。故名一實諦。
又言聖諦者。通舉八諦說甚深義。甚深有三。
一則十地不能見。當體為甚深。此即是自性
住佛性甚深。二者佛性即是極滅。隱而未
彰。須萬行了出。所了既深。能了亦深。是則
道諦甚深。謂引出佛性甚深也。三者四諦俱
深。謂苦集能覆甚深之藏。彰甚深之道。故苦
集為深。如因緣之理。皆性下墜。唯佛能見其
始。故極深。斯則四諦俱深。原由佛性。故將明
八諦。舉之致歎。微細者。第二顯甚深相。細中
之妙。故言微細也。非聞慧境。故言微細。非
思慧境。故言難知。非世間修慧境界。故言非
[003-0068a]
思量。非報趣生識智境界。以是真證智境
界。故言是智者所知。又解。微細難知。此非聞
慧境。非思量者。非思慧境。是智者所知。是修
慧境。依勝天王波若經有四種慧。謂聞思修
證慧也。證慧者是修慧後分。故從微細等。即
是三慧。智者所知。是其證慧。一切世間不能
信者。有三慧者不知。無三慧者不信。又亦得
為三。初明非二乘所知。是智者所知。明唯佛
能知。佛名智者覺者見者。一切世間。明凡夫
不知。應有四句。一凡夫不知不信不見故。下
以生盲者為譬。二二乘信而不知。菩薩知而
未見。佛則知見了了。第三何以故下。解釋
甚深。何以故者。問也。四諦唯染淨因果。此義
淺麁。何故言深。下次釋之。〔以〕ィ-【原】以以此諦處。說如
來藏。是故言深。第四如來藏者如來境界下。
寄人顯之。是如來境。就勝顯深。非聲聞緣
覺境者。就下顯深。問。何故唯說非二乘境界
耶。答。凡夫全不觀諦。非彼境界。故不說凡
夫。問。何故不言菩薩。答。地前菩薩能信。地
上菩薩能知。是故不說。如來藏處說聖諦義
下。第二就藏說諦。句別有三。初言藏處說聖
諦者。如來藏不染而染為苦集諦。非淨而淨
為滅道諦。故就藏處說聖諦矣。如來藏處甚
深故下。第二以藏甚深。類顯諦亦深。顯就藏
說諦之意也。將諦攝藏。藏即諦實。故諦深
也。藏即諦實者。四諦通虛實。佛性即滅諦。故
言藏即諦實。微細難知下。第三顯甚深相。還
同上非三界境界。是智者所知也。若於無量
煩惱藏煩惱所纏者。若鉤鎖相生者。即是第
[003-0068b]
二舉藏類身。欲將身藏類諦。故有此章來也。
既言法身。亦得釋法身義。作二門釋。一來意
門。前明如來藏。藏義則隱。法身是顯。藏義
既隱。此則難明。法身居顯。斯則易辨。欲以
出纏易顯之身。顯彼隱時難明之藏。此則為
成藏義。故辨法身也。二者就正道論之。言亡
慮絕。身未曾隱顯。但於顛倒眾生不了。是故
名隱。約緣了悟。所以言顯。上已論緣迷成隱。
今次辨了悟名顯。是故名法身也。然如來藏
之與法身。更無有二。只是隱顯之名。隱法身
故名如來藏。顯如來藏故名法身。斯則隱於
顯。故明隱。顯於隱。故名顯也。隱於顯故名
隱。隱實無所隱。顯於隱故名顯。顯亦無所顯。
故就正道未曾隱顯。隨緣迷悟。故稱隱顯耳。
復須了迷悟之義。雖隨緣迷名隱。然迷實無
所迷。雖隨緣悟名顯。然悟實無所悟也。故華
嚴云。如來深境界。有量齊虛空。一切眾生
入。真實無所入。入者悟也。對入辨出。出者迷
也。入既無所入則知悟者無所悟。出既無所
出。當知迷者無所迷。故知法實非隱非顯。不
迷不悟也。若言實有隱有顯。有迷有悟。還是
有所得義。涅槃經云。有所得者。是魔眷屬。非
佛弟子。又須識無增減義。若隱名如來藏。則
在隱不減。顯名法身。則顯亦不增。故經云。
有佛無佛。性相常住。又隱名如來藏。如來藏
不減。顛倒生死不增。顯名法身。法身不增。顛
倒生死不減。故大品云。雖生死道長。眾生性
多。菩薩應如是正憶念。生死邊如虛空。眾生
性亦如虛空。是中無生死往來。亦無解脫者。
[003-0068c]
又波若云。無縛無脫。是名菩薩大莊嚴義。若
有縛脫增減。則是二見。名為醜陋。不名莊
嚴。若離縛脫增減。得於正觀。名大莊嚴。須深
得如是意。不爾。還成有所得。有所得易信
易解。無所得則難信解。故此經云。一切世
間所不能信。則其事也。第二釋名門。所言
藏法身者。經論不同。或明一身二身三身四
身。如法華經論中說。今此中明法身者。即是
實相真如法也。此實相正法隱名如來藏。此
實相法顯。故名身。唯是一實相法。約隱顯
不同。故有藏之與身。又法者。謂諸功德。法
之所依。名身。故攝論云。與功德法相應名
法身。即此經下文。成就一切佛法。說名如來
法身。問。若顯名法身者。何故法華論云。法身
者。謂如來藏性淨涅槃。答。經論不同。各有其
義。法華論明三身次第義。隱時是真如法隱。
故云自性清淨心。即此法有體。故名為身。顯
時修因所得。故名為報。有應物之用。故稱為
化。今此經就隱顯分之。隱為煩惱所藏。則
身義未現。若出煩惱胎。身相便現。名法身。如
世間云。在胎中之時。身相未現。但名處胎。出
胎之時。身相方現。是故經論。義不相違也。於
說如來藏如來法身不可思議下。第三總舉
身藏勸信二諦。初言於說藏者。舉如來藏。如
來法身者。舉佛法身。此雙牒藏身二句也。不
可思議境界者。明藏身真實。則非餘人所
測。故不思議。唯佛所知。名佛境界及方便說
者。明藏身權實也。問。何者是藏身權實。答。
藏實者。謂真如佛性。藏權者。如說生死以為
[003-0069a]
藏等。又說如來藏明眾生有佛性者。此是真
實。說有三乘等性者。此是方便。身實者。所謂
諸佛法身。身權者。所謂化身。又如來藏及法
身。有佛無佛。性相常住。非是說時便有。不說
便無。故是身藏實也。及方便者。昔說無常教
也。有人言。明佛善巧。能為眾生說如來藏以
為作無作二聖諦。名方便說。此師以所說身
藏為真實。巧方便說名方便也。今謂不然。正
以身權實。類諦亦有權實。有作為權諦。無作
為實諦。心得決定者。於彼藏身權之與實信
不疑也。信者。是決定義也。此則信解說二聖
諦者。以前類後。若能信彼藏身權實。當知亦
信諦權實也。如是難知難解下。第三廣釋二
諦名義。就釋二諦為四。一標二數。何等以
下。第二列二名。從說作聖諦義者已下。第三
廣釋二聖諦。從如是八聖諦已下。第四明開
權顯實。如是難知下。標二名。何等已下。列二
數。權名有作。亦名有量。實名無作。亦名無
量也。言作無作。從行立名。舉小乘諦聖後。
更有大乘觀諦。可以修作。名為有作。以有作
觀智。詺所觀諦。故名有作諦。舉大乘觀諦
聖後。更無餘觀可作。名曰無作。以無作觀
智。詺所觀諦。名無作諦。又釋有邊四諦。是二
乘所觀。其人未是究竟。方有所作。無邊四諦。
是如來所照。佛是究竟。更無所作。故作無作
從人為別。又云。有為諦名作。以有為法是起
作義。無為諦名無作。以無為法無起作故。故
下文云。有為生死。無為生死。亦云有量無量
者。二乘智力有限量。佛智無限量。邊無邊
[003-0069b]
亦如是。二乘智有岸極為有邊。佛智無岸極
為無邊。悉是隨人為名。今以四義釋之。一麁
細門。若說分段因果。及能治滅道。稱為有量。
若說變易因果。及能治滅道。稱曰無量。二廣
狹門。若說苦集唯其分段因果。滅道唯是分
段對治。故名有量。若說苦集該通分段變易
兩種因果。滅道該攝分段變易二種對治。故
名無量。三淺深門。小乘所願。唯知染淨因果
法相。此毘曇宗也。□又說極深。唯知四
諦。因緣假有。無性之空。此成論宗也。故名有
量也。大乘所觀。明空則本性寂滅。辨有則
窮如來藏。故名無量。四總別門。小乘法中。雖
觀四諦。總相麁知。名為有量。大乘法中。隨別
細知。名為無量。知一苦中。具知法界微塵
數苦。集等亦然。故涅槃經云。所說苦等中智
所知。分別苦等有無量種。非諸聲聞緣覺所
知。我於彼經竟不說之。今且約行明作無作
也。說作聖諦義者。三廣釋。釋二即二。前釋
有作。次釋無作。作中四。第一牒。二略釋。
三何以故下。廣釋。四是故下。結也。作聖諦
者。牒也。是說有量。轉名顯示。第二略釋也。
何以故者。第三廣釋。何以故有作名有量。下
對釋之。明二乘人因他知故。不知一切。故名
有量。文言非因他能知一切苦者。二乘是因
他得悟之人。今明非是因他之人得知一切
苦。故名有量。有人言。若觀解中。未知萬法唯
心。謂心外有法。心依境起。名曰因他。若因他
知者。非是一切。是有量也。今謂非無唯識之
義。此法師安不得所。今如上釋也。是故世尊
[003-0069c]
下。第四結也。是二乘人。因他不知一切苦。故
但知有為生死。不知別更有其無為生死因
他不能知一切滅。故但知有餘涅槃。不知別
更有其無餘涅槃也。有為生死無為生死者。
此二生死立名。凡有四種。一者分段變易。如
上所釋。二者思議不思議。分段麁近。易可測
度。名可思議。變易微細。難可測度。名不思
議。三有量無量。分段局在三有。名為有量。變
易出於三有。乃至金剛。名曰無量。四有為無
為。分段名曰有為。變易名曰無為。分段之因
名為有漏。變易因名無漏。分段果名有為。變
易果名無為。對界內有漏。語界外為無漏。然
實是有漏。對界內有為。名界外無為。然實
是有為。又出三界分段桎梏籠煩。名為無為。
而有念念生滅。稱為生死。如法華諸子出於
火宅。到於空地。空地即是無為也。此以重苦
為有為。輕苦為無為。如以重苦為苦。輕苦為
樂。滅有為生死名有餘。以其猶有無為生死
故。滅無為生死名曰無餘。以其無復餘生死
故。有人言。有為生死者。蓋是從人以判名。凡
夫學人。於三有中造有漏業起分段生。故曰
有為。有為眾生所受生死。名有為生死。無學
人不造結業起分段生。名曰無為。無為聖人
所受生死。名無為生死也。有人言。有為生死
者。為之言作。猶是有作智所觀生死。無為生
死者。猶是無作智所觀生死也。涅槃亦有有
餘無餘。有餘涅槃。是有量滅諦。有餘不盡。
無餘涅槃者。是無量滅諦。無復餘果也。有
人言。二乘方有所為。能知分段。故謂分段。名
[003-0070a]
有為生死。如來無復所為。能照變易。故曰變
易。名無為生死。此並從人得名。有人言。有漏
業報得分段名有為。無漏因無明緣起變易
名無為。此從因受名。有漏因感名有為。無漏
因感名無為。依寶性論云。三種意生身。因無
漏善根所作。名為世間。以離業煩惱所作。故
亦名涅槃。有人釋此論云。約有為義。名有為
生死。約無為義。名無為生死。無約世間名
有為。名有餘涅槃。約無為涅槃。名無餘涅
槃。今此論文者。三種意生身人。無復分段
名為涅槃。猶有變易名為世間。故此人亦是
涅槃人。亦是世間人。故有四句。一但生死非
涅槃。謂凡夫及學。二但涅槃非生死。所謂佛
也。三亦生死亦涅槃。謂二乘人也。四俱非者。
泯上三句。故華嚴云。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
得。此得無為涅槃人。所感生死。名無為生死。
未得無為涅槃人。所感生死。名有為生死也。
得無為人所得涅槃。名無餘涅槃。未得無為
所得涅槃。名有餘涅槃。望後猶有大涅槃在。
故名有餘。此是將後別前。故名有餘。無餘可
知。有人言。從人別餘無餘。有餘果人所證。
故曰有餘。無餘果人所證。故曰無餘。汎經
論中。明餘無餘涅槃。略為五對。一。唯就小乘
說。因亡名有餘。果盡名無餘。二。唯就大乘
說。因盡名有餘。果盡名無餘。如變易因盡為
有餘。變易果盡為無餘。所以然者。金剛心斷
變易因盡。而變易果猶存。有餘累故。曰有餘。
佛果為解脫道起。則無復因累。變易生死果
亦亡。則無復果累故。故名無餘也。問。若爾。
[003-0070b]
小乘金剛心斷分段因盡。分段果猶存。羅漢
果作解脫道起。分段因既盡。分段果亦應無。
答。不類。佛解脫道起。此是常智起。常智起。
即是常身起。常身起。故無常身即謝。小乘解
脫道起。此是無漏智。非是變易報。不得言智
起。變易報亦起。分段報即謝。所以然者。無漏
智是變易因故。文云無漏業因。無明為緣。感
變易報。所以無漏起時。非變易報起。是故分
段報不即無。問。要待佛果常身起。無常報方
無者。亦應要待變易報起。分段報方無。答。非
類。斷分段因盡。而灰身滅智。分段報任運無。
變易報方起。如人報謝。故天報起。不由天報
起。故人報謝。佛果法身。與此非類。要由解脫
起。解脫道是法身故。法身起。變易報方無。所
以非類也。問。金剛心斷變易因盡即名有餘
涅槃者。亦應金剛心斷變易因盡即是盡智。
答。此是一類義。要由佛果起。方名盡智。要由
佛果起。方名有餘涅槃。但約佛果望因盡義
邊為有餘。望果盡義邊名無餘耳。非金剛心
斷惑盡。即名有餘涅槃。問。若爾金剛心斷惑
不盡。答。雖盡。要待解脫道起。證惑無處。始
相離。故金剛心未得盡智名。問。若佛果起。
變易因果即無。若今豈非生死斷為斷見。
佛果起為常見。如下文見諸行無常為斷見
見涅槃常為常見。答。有所得人。非此解者。
則墮斷常。今明悟變易因果。本來無生。故名
為斷。非前有法斷。即今無也。三。菩提所得
因果無處為有餘。佛所得因果無處為無餘。
四。如攝大乘論及金光明。應化身為有餘。法
[003-0070c]
身為無餘。故金光明云。是二身者。是假名有。
念念滅故。名曰無常。此取其非究竟義為有
餘。法身究竟故名無餘。五。大小相對。小乘中
因果盡名有餘。大乘因果盡名無餘。佛性論
云。二乘有三種餘。一煩惱餘。謂無明住地。二
業餘。謂無漏業。三果報餘。即意生身陰。問。
前具明四諦。今何故但云生死涅槃。答。略論。
苦滅二果。集道二因。集道易知。又舉二死結
苦集。舉涅槃結滅道。雖對舉二種。意明二乘
止度一死。止證一涅槃也。說無作聖諦義者。
第二釋無作諦也。就文有三。一牒。二略釋。三
廣釋。說無量者。轉名顯示。第二略釋。何以
故者。第三廣釋。何故無作名為無量。次下
釋中。以一切釋無量也。如來自力故知者。謂
如來不從他悟。自力知故。能知一切也。問。何
故云一切眾苦。答。馥公云。凡有識知痛痒
皆名為受。又釋。變易之苦。無別外具。宜是
受性。三諦隨之。皆云受也。一切苦報。由因
網得。名為受苦。受苦家集。名為受集。受苦
家滅。名為受滅。受滅家滅道。名受滅道。今云
受者。依毘曇。無漏五陰直名五陰。有漏五陰
名受陰。故名為受也。問。有漏五陰何故名
受。答有二義。一為過去業煩惱受得。故名為
受。二復能成受未來果報。故名為受也。經論
中明四諦智。皆是知四諦。故名四諦智。而苦
上言知。乃至道上立言修者。但苦智當相以
彰。故名知苦。餘三就知意以說。知集之意欲
斷。乃至知道之意欲修。故經論中差別說四
諦智也。若就智功能。隨提一諦智。則具四
[003-0071a]
能。知苦智。知苦時。斷迷苦煩惱名斷集。未
來苦果不起名捨。因果無處屬已名證滅。苦
智增名修道。乃至知道智亦具四能。唯有知
苦知道之異也。如此四諦智各具四能者。所
謂我生已盡梵行已立等四智是也。如是八
聖諦下。第四開權顯實。就文為二。一者權實
雙舉。第二偏釋於實。權實各四。故云八諦。如
來說四諦者。第二偏明於實。就文又二。一者
略說。二者廣論。前八之中。無作四諦。是佛所
知。故言如來說四諦也。馥師云。雖有作無作
者。其名目唯苦集滅道之四。此意離故成
八。合成四也。如是四無作聖諦義者。此下第
二廣辨。無作四諦是如來諦。即是顯如來唯
說無量諦之所以。前開二門。次廣釋之。如是
四諦如來究竟。第一章門。非羅漢下。第二章
門。成上如來說四諦所以。所言事者。諦有三
種。一者解究竟。所謂一切染淨法相。自身染
淨因果。究竟解知一切四諦法相。二行究竟。
於己諦事。苦集斷盡。滅道修滿。三說究竟。既
如實悟。還如實說。佛具此三也。故云事究
竟。二乘事不究竟亦有三義。一解不究竟。於
四諦法知之不窮。二行不究竟。於己苦集斷
之不盡。於己滅道證之未圓。三說不究竟。
既不如實悟。亦不如實說。是故二乘事不
究竟也。何以故下第二釋也。前釋二乘非
究竟。次釋佛究竟。何以故者。問也。何故
二乘諦不究竟耶。非下中上得涅槃者。此答
釋也。有人言。此文是倒。若正。應言下中上
法非得涅槃。二乘隨別漸觀四諦。名下中上。
[003-0071b]
以漸觀故。不能究竟除苦斷集證滅修道。故
名非得涅槃。所謂不得大般涅槃。以不得故。
名四諦事不究竟也。如來頓得涅槃究竟盡
原。始與無作名也。有人言。非二乘利鈍中根
人得究竟涅槃。有人言。下中上者。七學為下。
羅漢為中。辟支為上。此三隨所滅處。皆是涅
槃。有人言。下者聲聞。中者緣覺。上者佛也。如
涅槃云。聲聞之人。以小涅槃而般涅槃。緣覺
之人。以中涅槃而般涅槃。諸佛如來。以上涅
槃而般涅槃也。明涅槃體性平等。無三差別。
良以大乘者。得涅槃究竟。中下二乘。未得此
理。故言事不究竟也。今明此文非倒。所言非
者。非是下中上三法差別得大涅槃也。何以
故下。此釋如來究竟涅槃。前問。次答。問意。
何故如來於無作諦事究竟。以一切如來下。
第二對問解釋。明四諦究竟。即四成別。知
一切苦者。於苦究竟。斷一切煩惱下。於集究
竟。滅意生身陰下。於滅究竟。壞一切煩惱藏。
修一切苦滅道者下。於道究竟。所以須示文
處者。以此中文相交加。故宜應記之也。知
一切未來苦者。佛斷現在習盡。則未來報不
起。故言知未來苦也。又苦果對於集因。則因
在現。果在未來。有人言。苦輪通於三世。過去
已謝。現事易知。未來無極。二乘方所應經。
故別言之。馥師云。意生身苦。於二乘是未來。
能知是苦。則無苦不知。斷一切煩惱上煩惱
所攝受一切集。五住根本性成者。是一切煩
惱。五住所起。是上煩惱。此二煩惱。通攝分段
變易因盡。故言攝一切集。有人言。所攝受一
[003-0071c]
切集。是所潤之業能招變易者也。斷一切煩
惱者。無明住地也。上者。恒沙及四住也。所攝
受一切集者。明一切煩惱皆悉攝盡。總名集
諦。滅一切意生身除一切苦滅作證者。上來
略別釋佛知苦究竟。斷集究竟。今第三廣釋
知滅究竟。就文有三。一略明知滅究竟。二非
壞法故下。廣明知滅究竟。一切苦滅。唯佛得
證。下結佛知滅究竟。所以須示文處者。亦以
文相交加故也。初地已上。變易之身。是意生
身陰。然佛實具滅分段變易因果。但對二乘。
故偏說滅變易耳。一切苦滅者。上但言滅意
生身。恐畏疑滅苦不盡。故云一切苦滅作證。
世尊。非壞法故名為苦滅者。第二廣明知滅
苦究竟。就文為二。一簡非。二明是。非壞法下
簡非也。二乘得滅。名壞法滅也。昔教以身灰
智斷。是壞法之滅。今則妙有常住。無累湛然。
非同此滅。問。小乘滅分段苦集。既是壞法滅。
大乘滅變易苦集。何故非壞法滅。答。了變易
因果。本自不生。則今所無滅。說此為滅耳。
大品云。若法前有後無。諸佛菩薩則有過
罪。即其證也。佛性論云。破三界諦得有餘。
破四種生死。思惟煩惱。得無餘。此皆是壞
法滅。與大品意同。所言苦滅者。第二明是。無
始者。理滅本有也。非生因造。故云無作。若為
生因造作。則是本無今有。故名為起。既非本
無今有。故無起。若本無今有。則已有還無。
故名滅盡。既非本無今有。則非已有還無。
是故無盡。有盡故則是無常。今既離盡是
故常住。自性清淨者。未現之時。名為性淨。
[003-0072a]
顯現之時。為方便淨。故云自性清淨。離一切
煩惱藏者。本隱之時。有惑不能染。顯現之時。
無惑之可染。故云離煩惱藏也。有人言。無始
無作者。顯理滅不同於道。始生終作也。無起
無盡者。顯理滅不同於苦。始起終盡。離盡常
性者。顯前無起無盡。故離盡。以無起。故常
住。自性清淨。故離一切煩惱藏。上對苦明滅。
今對集明滅。以自性清淨故。非是對治故令
煩惱滅也。此釋對三諦明滅。故滅諦異三諦。
世尊過於恒沙者。釋此一章不同。凡有□□。一古舊釋云。上來所說雖有藏身。並為成
聖諦。此文如是法身章。下不離煩惱藏。是
如來藏章。問。依後立名次第。前如來藏。後法
身。今乃前明法身。後如來藏。何故爾耶。答。
上已論藏身次第竟。今直說身藏體。故不相
違。問。今何故不依章名次第。前藏後身。而前
身後藏。答。諦是果。法身亦是果。欲接果。
故滅果。明法身果。却明此果本由於藏。故
次明於藏。故前章前藏後身。是一種次第。今
前身後藏。復是一種次第。第二江南旻師等。
從此文即明空義隱覆成上如來藏及法身章
者。上舉身藏。為明聖諦甚深。故在聖諦章內。
今明在昔。所以未說。由於眾生常我病重。出
世之始。須說苦空。破物常我。未得早明甚深
之理。是為空義隱覆於理。又是空教隱覆真
智。故名空義隱覆真實。略同涅槃塗乳之譬。
彼釋文云。過於恒沙者。謂五住煩惱數過恒
沙。法身理隱在眾惑之內。故云不離不脫。與
惑識混然未得相異。故云不異。二乘不能思
[003-0072b]
議。故名不思議。以是大覺真性。故云佛法。了
因具足。煩惱斷除。真性顯現。是法身成就。今
亦不同此說。凡有三意。一者此中未有空義
隱覆之文。二者此文亦無無常隱覆之說。三
者此文乃明法身不離不脫。不應就佛性釋
之。今所明者。如上說。上來明諦體相竟。今第
二明法身體。二者若長觀文意。此二猶屬釋
滅諦文。但釋滅諦體有三。初正明滅諦體。今
次約滅諦明法身。次約法身明如來藏。所以
然者。欲明滅諦法身如來藏。體一義異。約苦滅
義。稱為滅諦。即此苦出纏之義。名為法身。
即此法身為煩惱所藏。名如來藏。故既滅諦
體中。明此三法。又於滅諦明三法者。二乘之
人苦滅之時。同於虛空無有法身。亦無如來
藏。為對此義。故就苦滅明於身藏。又亦是對
二乘明於四法。一者二乘壞法明滅。今明不
壞。二者二乘但滅分段。不滅變易。今則一
切俱滅。三對二乘滅諦無有法身。今明法身。
四對二乘滅諦無如來藏。今則明有。以是義
故。就滅諦中明此四法也。問。何故此章明小
滅無四。大滅有四。答。滅諦是大乘究竟極地。
是故須明大小差別。下辨其相。是諸佛同體
義分。非今別體。故言不離。又對生死五陰
成身。其體各別。故云不離。體真常住。不可因緣易脫使失。故云不脫。對眾生五陰成
身前後易脫。始終不變。名為不異。對眾生身
十時之異。故云不異。妙出情外。名不思議也。
佛法成就說如來法身者。上來解法身體。此
正解法身名。以一切佛法成就。故名為法身。
[003-0072c]
世尊如是法身不離煩惱藏名如來藏者。此
第八如來藏章。約法身顯藏。顯時法身。本為
煩惱所隱。名如來藏也。世尊如來藏智下。此
是第九次明空義隱覆真實章。略以二門釋
之。一來意門。所以次明空義隱覆真實者。前
明如來法身不離如來藏。但如來藏有其能
藏所藏。所藏即是真實。能藏即是虛妄煩惱。
今欲論能藏之法。成所藏義。故有此章來。次
釋章名者。妄法非有。名之為空。有空所以。故
目之為義。空覆佛性。名隱真實。又虛妄之法。
情有理無。以理無故。名為空義。以情有故。障
覆實性。故名為空義隱覆真實。問。云何名
為情有理無。為。五住常四絕。故名空義。四
絕常五住。故稱為隱覆。就人作之。六道常
四絕。故名為空義。四絕常六道。故稱為隱覆。
三乘亦然。三乘常四絕。故名為空義。四絕常
三乘。故名為隱覆。問。六道可爾。云何三乘亦
然。答。下云二乘及大力菩薩。大力菩薩。即是
大乘。本所不見。本所不見。本所不得。故知
雖復四絕。於緣成三。名為隱覆。然無覆而覆。
覆無所覆。是故三乘本來四絕。名為空義。此
乃是佛法之大宗。得失之根本。可留心於其
間哉。欲見此旨。當尋龍樹正觀論也。問。此是
何等妄法覆真實耶。答。眾生聞真實是所
覆。煩惱為能覆。則謂能覆所覆。並是真實。
是故今明能覆者。此是虛妄。非實有法。如空
中華。以覆虛空。非實有法。是故說能覆之法。
名之為空。又言空義隱覆者。約二乘人有四
轉倒。謂苦。無常。空。無我。四種轉倒。俱覆
[003-0073a]
真實。於四法中。略舉其空義隱覆。又此四
轉倒法。竝是虛妄。故名為空。問。但有眾生
覆義。亦有佛覆義耶。答。就教而言。亦有佛
覆。若說無常。以覆佛常。故言是覆。昔說有
量。覆佛無量。亦名為覆。然通有諸義。若就
別。正以妄法覆真也。林公言。應言空義真實
隱覆。以二乘執空為真實。故隱覆如來藏。就
此章中。人二。文別有四。言人二者。一明佛有
智不為空覆。二明餘人無智。為空所覆。問。是
中為明隱覆。但應明餘人被覆。何須明佛耶。
答。有二義。一對智辨愚。舉不覆以顯覆義。二
欲使人捨愚求智。舉於不覆也。言文四者。一
略明如來有能知二藏之智。二從一切阿羅
漢下。略明二乘及大力菩薩無二智。三有二
種下。廣釋如來有二智。四從此二空智下。廣
釋二乘大力菩薩無二智。初文中。如來藏智
是如來空智者。如來智藏。名為藏空。知藏
之智。絕離取相。故名空智。故言如來藏智。
如來空智也。問。此文因何生耶。答。上云不
離煩惱藏名如來藏。如來藏即是所知。今對
所知。故明能知。知所藏義。名不空智。知能藏
義。名為空智。故有此文來也。江南二釋。一
云。此文舉智顯境。如來藏智。是如來空智。隱
名如來藏。顯名如來空智。謂眾累脫盡。隱
顯不同。理常無二。隨義生知。而同一常解。故
云藏智是如來空智。又釋。法身具萬德。從此
生解。是如來藏智。隱時未有萬德。照此生解。
為如來空智。今不同此解。第二段中。羅漢辟
支大力菩薩。舉無二智人。不見不得者。正明
[003-0073b]
無二智。見者是解。得者是證。此智昔來。於藏
於空。未解未證。名不見不得。又前明唯上能
知。此顯非下所測也。然小乘法中。凡夫學人。
亦未見得。但據勝偏舉羅漢辟支。勝尚不見。
況劣見耶。大乘法中。外凡善趣。亦未見得。據
勝偏舉大乘大力菩薩也。二事覆故不見。一
為煩惱覆。如涅槃云。十住菩薩為無我輪之
所惑亂。又言十住菩薩。見法有性。故不見佛
性。此證菩薩無有空智。菩薩尚爾。況復二乘。
地上分見猶名不見。地前故不足論。世尊有
二種者。此第三段。就文有二。一者雙標。二者
雙釋。雙標有二。種二種者。舉其數也。如來
藏空智。列其二名。照於二藏。故名二種如來
藏智也。復有人言。空智者。能照之智離相。故
名空智。如甚深妙智。以自空無諸相名為
空。非是照空故名空智。此標能知之智也。有
人言。如來藏。此是藏智。空智者。此是空智。
則知真名藏智。知妄名空智。此則藏智與空
智分為二也。今如前釋。知二種藏名智。智體
無相。故名空智。問。今明藏智空智。欲明何
義。答。欲明佛知如來藏義。所以名如來藏者。
有能藏所藏。故名如來藏。佛了了知能藏之
法。從本已來。無生畢竟空。如大藏云。菩薩
知眾生所著虛。無毛髮許所有。佛照能藏之
法畢竟空故。名空如來藏智。佛知所藏中道
佛性。具一切德。故名不空。此如涅槃云。智者
見空及以不空。空者二十五有。不空大般涅
槃。以明佛照能藏所藏。故有空不空二智。問。
二乘之人。可無不空智。二乘知空。應有空智。
[003-0073c]
答。二乘人亦不知一切煩惱。從本已來。畢竟
空。是故亦無空智。又空如來藏。即是明如
來藏是中道義。空藏明煩惱畢竟空。故不可
為有。不空藏具一切功德。故不可為無。非有
非無。即是中道。故涅槃經云。佛性者。是三菩
提中道種子。中道種子者。此舉隱時為言。故
名種子。中道顯現。即是佛也。故涅槃經云。
中道之法。名之為佛。得空不空二智。即是得
於中道。故涅槃經云。得中道故。名大法師。
問。妄法云何名藏。答。以能藏故。問。云何名
空。答。以妄法無所有故。問。真實之法。云何
名藏。答。以前所藏故。問。知藏智空智。云何
俱名空。答。以二智體無相及無性故。問。何故
明二智體絕一切相。答。眾生聞佛知空不空
二智。則謂智體是有。故今明智體絕於四
句。如云。波若波羅蜜。法不轉倒。念想觀
已除。言語法亦滅。又如馬鳴說。是真如法。從
本已來。離一切相。謂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
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
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非一異俱相。如是
一切妄心分別。皆不與真如相應。故說無相。
問。云何名無性。答。如來藏中。恒沙佛法。同
一體義分。如就諸德。說名為常。離諸德外。無
別有一常性可得。我樂淨等。類亦同然。又就
常等。說為解脫。離常等外。無別有一解脫自
性。法身波若。類亦同然。如是一切。是故諸
德。皆無自性。無此性相。故說為空。問。世法
緣集無性。則是無常。真法緣集。以何義故。
非是無常。答。世法別體緣集。以別體故。可離
[003-0074a]
可脫。可斷可異。故是無常。如來藏中。雖具諸
法。同體義分。以同體故。不離不脫。不斷不
異。故非無常。如世虛空。無為。無礙。無有。不
動。同體義分。不可易脫。故非無常。問。上來
所引馬鳴說。乃是明如來藏離於性相耳。何
關證佛智離於性相。答。如來藏顯成於佛智。
如來藏既離性相。當知佛智亦離性相。世尊
空如來藏者。上雙標。此下雙釋。標謂能照
智。雙釋中。明智所照境。釋二即二。前明空
藏。次辨不空藏。空如來藏即是妄。不空如來
藏即是真也。世尊空如來藏者。將欲釋故前
牒也。釋有二種。一妄法中空無真實如來
藏。此是互無空也。二妄法虛誑。故名為空。此
當體明空。以此空義。能藏如來。故名空如來
藏。若離若脫。此辨釋其相。妄法別起。其體不
一。是故言離。可以對治。因緣易脫。故名為
脫。始終變改。目之為異。一切煩惱者。指示其
體。煩惱業苦。皆是空藏。就本以說。偏言煩
惱。世尊不空如來藏者。牒也。恒沙佛法體有
不空。故名不空。過恒河沙。列其數也。不離
脫等。辨其相也。言佛法者。指示其體。此佛本
法。非果法矣。江南師釋云。二種如來藏空
智者。一是照隱。二者照顯也。下兩句。還釋隱
顯。從世尊空如來藏若離若脫。此釋空如來
藏。謂脫離眾惑煩惱藏。無累故云空。蘊萬
德故云藏。此則法身也。此大意明法身顯
時。空無諸果。故言空如來藏。世尊不空如
來藏者。此明隱時之藏。隱時未脫離異於煩
惱。為不空如來藏。以其深隱。故云不思議佛
[003-0074b]
法。以未脫眾累。故云不空。隱而未彰。名之為
藏。大意明隨時佛性為煩惱所覆。故云不空。
今謂此釋二事不可。一者。正明如來藏空。
云何乃明法身及如來藏空不空耶。二者文
云一切煩惱。此乃明煩惱為如來藏。不應取
於法身。次明不空如來藏。此明佛性具於萬
德。不應言具於眾累。世尊此二空智者。上來
第三廣明如來有二智。此下第四廣明餘人
無二智。文有三句。一舉如來二智。二明有能
信之人。三正明被覆之者。世尊此二空智者。
總牒二智也。知空不空二種藏義。名二種空
智。諸大聲聞能信如來。寄人顯深。佛智深故。
唯大聲聞能信如來。如來有此二智。能知二
藏。有人言。諸大聲聞。猶是前大力菩薩。受教
得智。故名聲聞。前據不見不得處同。故三
人通舉。今就不起轉倒。能信有異。故別舉
也。有人言。地前菩薩。阿含行成。名大聲聞。
依教信佛。能知二藏。名信如來。今謂不同此
二釋。上來明大力菩薩。乃是初地。不應稱為
聲聞。故不同第一。經自言是聲聞。不應言
地前菩薩。今明如身子等。大利根聲聞。聞
佛說教。則信佛也。一切阿羅漢下。第三明
被覆之者。就文為二。一辨不得所以。二是故
羅漢下。結不得也。羅漢辟支。舉能覆人。言空
智。是能覆心。所解不解不信。故名空智。又
二乘智。隨分離相。故名空智。又執著於空。於
四不轉倒境界轉者。正明覆真也。如來藏
性。常樂我淨。說為四種不轉倒境。二乘妄
謂無常苦無我不淨。目之為轉。又於常等四
[003-0074c]
境。轉為無常等四。故名為轉。又轉之言起。於
常起無常倒也。是故下。結也。是二乘人。於四
不轉倒轉。故於如來藏不見不得。凡夫二
乘。地前菩薩。智不見得。今偏說二乘者。二
乘尚不見。何況凡夫。又二乘於如來藏起四
轉倒。過障深重。是故偏說。地前菩薩。信佛
語故。起常樂相。無四轉倒。問。空如來藏
不空如來藏。二乘於何藏起倒。答。正於不空
如來藏起四倒也。不空藏具常樂我淨四德。
而彼謂苦無常空無我也。故涅槃經云。二乘
人但見於空。不見不空。又於不空藏而見空。
故是轉倒。苦無常實非有。而見為有。又是
倒也。一切苦下。明知苦滅有三。一略釋。二
廣釋。三總結。今是第三也。但上來就廣中。即
明空義隱覆。既明空義隱覆竟。即是於滅
諦。是故今總結也。問。何故就滅諦體中。明空
義隱覆真實。答。通別二義。言通義者。真實
即是滅諦。此真為空義隱覆。故就滅諦明空
義隱覆。言別義者。上滅諦體中明二法。一法
身。二如來藏體。如來藏體。即是真實。此真實
為空隱覆。故接於藏體明空義隱覆。壞一切
煩惱藏者。上來明佛三諦究竟。今第四釋佛
知道諦究竟。悟煩惱本來不起。故名為壞。非
前有今無。故稱為壞也。
勝鬘寶窟卷下之本
[003-0075a]


勝鬘寶窟卷下之末


慧日道場沙門釋吉藏撰


世尊此四聖諦下。此是第十。一諦章。上來前
四章。通明量無量究竟非究竟。此下四章。就
無量諦中更明取捨。謂三諦不究竟。一滅諦
究竟。上四章為二。初明無量諦。次三章辨
如來藏法身空義隱覆。今四章亦開為二章
正論諦究竟非究竟非究竟。次兩章。謂如來
藏依持及清淨隱覆。初二章論諦即二。第一
對三諦非究竟。明滅諦是究竟。第二對昔依
非究竟。今一滅諦依是究竟。問。何故一諦對
今。一依對昔。答。前聖諦章。以對昔有量。明
今無量。故一諦不復對昔。上來對今三諦非
究竟。是故須對今三非究竟。明一滅究竟。上
來未對昔依明今一依。是故對昔依非究竟。
辨今依究竟。一諦章。以對今三非究竟。明今
一滅究竟。是故一依不更對今三依非究
竟。一依是究竟。就此一章。以二門釋之。一
來意門。從聖諦其空義隱覆上。已論昔諦非
究竟。今無量究竟。今就無量諦中。自簡三
非究竟。一是究竟。故有一諦章來。又欲明佛
教大宗舒卷之。佛法廣說則八萬四千。攝
八萬四千在於八諦。次攝八諦唯成一四諦。
雖有四諦終歸一諦。唯此一諦。是其真實。對
多是故言一。若歸一諦。則無覆多。無多亦
不可言一。故法華云。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
滅。大品云。是四諦平等。佛不能行。佛不能
[003-0075b]
到。蓋是佛法之大宗也。第二釋名門。言一諦
者。四諦之中其唯簡取一苦滅諦。故名為
一。此一非虛妄及異。故名為諦也。就文二。
一對虛明實。二不思議下。對情顯深。初中。前
略。後廣釋之。此四諦三是無常一是常者。是
其略也。此四者。牒上無作四也。上從一切如
來乃至壞一切煩惱藏修一切苦滅道。此是
廣釋無作四聖諦竟。故今牒之。所以云此四
聖諦也。三是無常者。謂苦集道也。此之三諦。
四義故無常。一相各異故。二因緣生故。三本
無今有故。四已有還無故。滅諦翻此四。故名
為常。然若通就理論之。則四諦同入真如。故
悉名為常。此是差別無差別義。若無差別差
別者。宜開四句。一苦集二諦。但是無常。二滅
諦但是常。三道諦亦常無常。若是四諦中道
常。此是因道。故名無常。若是佛果之道。稱
之為常。四泯上三門。歸乎一相。言妄慮絕。
不可說常無常也。故中論觀如來品云。寂滅
相中。無常等四也。即此章下文。若定執涅
槃常。生死無常。是墮二見。故知理未曾常無
常也。何以故下。第二廣釋。前問起發。何故三
諦皆是無常。一諦是常。下解釋之也。前解三
諦有二。初正解。是故苦諦下。總結也。正解凡
有六句。初三明是。後三辨非。三諦者牒前也。
入有為者。苦集及道為三相所為。故曰有為。
又有為是總。三諦是別。收別入總。故言入有
為相。本無今有。已有還無。故是無常。實無有
法。倒有情所起。故名虛妄。言非諦者。非是
真諦。言非常者。非是真常。言非依者。非是真
[003-0075c]
依。有為剎那不住。不能作染淨依持。故言非
依。總結易知。下釋一諦亦二。初釋。後結。還
翻上六。三句明非。三句明是。離有為相者。異
上初句。不從緣集。故離有為。言是常者。此句
正應名非無常。異前第二。非虛妄者。異上第
三。言是諦者。對前非虛妄是真諦。涅槃云。若
法不真。不名實諦。此是就體為言。若智會
前理。智亦名諦。是則二乘有苦諦。而無
真實。今以境實為諦。如云諸佛菩薩有諦有
真實。言是常者。對前第二明理是常。言是依
者。對上非依。以是常住是可依。是故下結。結
中少前二句。謂非常非依。有人言。從一苦滅
諦。是第十一章。常住安隱一依。前明有虛妄
法非是依。今明真依者。乃是金剛心外眾苦
盡處。離有為相。常住不變。此真依也。今明此
中雖辨於依。為成滅諦。故不同此釋。上來第
一對虛明實。不思議下。第二對妄情顯深。於
下初言不思議者。總歎顯深。絕凡聖境界。故
名不思議。下別顯之。別中有二。一理出情
外。二凡夫識者二見顛倒下。有人言此文是
顛倒真實章。既言二見顛倒及二乘。如七日
嬰兒。以二乘執苦無常。不見常樂滅理。亦是
顛倒。一滅諦理。出此凡聖境界。稱為真實。此
釋於今文及義並好。但後列十五章名。顛倒
真實是一依之後。今乃明在一依之前。有此
一好。未敢用也。今謂上明理出情外。此辨
情不及理。初中有三。謂法。譬。合。三章各二。
初二者。滅諦過一切眾生心識所緣者。出過
凡也。亦非二乘智慧境者。過二乘。以出過凡
[003-0076a]
聖境界。則釋上不思議也。有人言。從是滅
諦過一切眾生心識所緣。是顛倒真實章。今
且依前說也。但須知之。譬中二者。如盲喻
不見眾色。譬過眾生心所緣也。色譬滅諦。盲
喻凡夫也。七日嬰兒不見日輪。第二譬過二
乘境界。日喻滅諦。七日嬰兒喻二乘也。七
日嬰兒。但見餘色。不見日輪。二乘能觀苦
空。日輪既盛。翻有損眼之義。以譬常住。二乘
所未宜知。凡夫全不見。如生盲。二乘分見。如
嬰兒嬰兒有眼。而眼弱。日輪強。故不明了。
又嬰兒但見光。全不見輪。喻二乘但得事滅。
不體法身本性寂滅。下合亦二。苦滅諦者。合
前眾色及日輪也。非凡心緣。合生盲不見。亦
非二乘下。合嬰兒不見日輪也。凡夫識者。上
來第一理出情外。自下第二情不及理。又
法。譬。合。明凡夫二乘不見本性寂滅諦。此
下釋不見所以。凡夫二乘竝有過失。是故不
見滅諦。就文為二。一雙標二門。二雙釋二門。
初中有二。一標凡夫過失章門。一切羅漢下。
標二乘章門。凡夫章門有二。初二見章門次
顛倒章門。二乘智是清淨者。對凡夫二見顛
倒。故目二乘為清淨。邊見者。此下廣釋章。二門即二。初釋凡夫過失章門。次釋二乘章
門。初門中。前釋二見。後釋顛倒。前中初言邊
見者有三。謂標。釋。結。斷常二見乖於中道。
故目為邊。若以無見為斷見。有見為常見。此
則通於五見。今唯邊見。為斷常正是五見中
之一也。釋有二。一依我起邊。二見諸行下。
依法起邊。依我起中。凡夫者出起見人也。於
[003-0076b]
五受陰起見境界。我見妄想計著生見者。正
明起見。明起見中有二。一起我見。二起斷
常。於五受陰前起我身中有我。則是身見。
故經言六十二見。以身見為本。身見為本
身見即是斷常之因。是故前明起我見。妄想
者。起我見所由。無我計我。所云妄想。執實
有我。起決定心。名為計著。生二見者。此明
從我見生邊見。計即陰我。陰滅我滅。而生斷
見。離陰計我。陰滅我存。而生常見。是名下。
第三結也。若望正道。凡夫有三重顛倒。本來
無陰。而計有陰。一顛倒也。二於陰上。復計為
我。二重倒也。三而於我上復起斷常。謂三重
倒也。故法華論解種種驚怖云無人法。謂人
法即是顛倒驚怖也。見諸行無常。第二計行斷。就法明斷常。昔羅什法師云。斷常有二。一
執人斷常。二計行斷常。當羅什在世。未有
此經。而解與經合。就依法中。初依生死涅
槃二法。以起邊見。二依色心而起邊見。就初
生死涅槃法中有二。初別明於生死涅槃起
斷常見。次總明起見過失。見諸行無常是斷
見者。依生死法起斷見也。五陰集起。名為諸
行。又中論行品云。五陰從行生。故名行見。此
諸行無常滅壞。故斷見。是斷見非正見者。
結以顯非也。見涅槃常是常見者。依涅槃法
起常見也。別論正是大涅槃。通則三乘所
得。皆是涅槃。問。涅槃實常。還見為常。應是
正見。何故言是邊見。答。涅槃雖復是常。是因
緣常。非定性常。取為性常。故是邊見。是常見
非正見者。結以顯非。理實生死涅槃中。皆起
[003-0076c]
斷常。但眾生現見生死無常滅壞。多起斷見。
見涅槃法無為永安。多起常見。故偏說之。妄
想見故者。總明斷常起之所由。妄想見故。起
於斷常。言妄想者。實非是常。橫謂言常。故
云妄想。寶性論云。不滅有為行。以離斷見邊。
不取無為涅槃。以離常見邊。所以爾者。以生
死即涅槃。故無可滅。涅槃即生死。故無別常。
故論云。第一義諦。說生死法名為涅槃。此二
法不分別故。彼論云。無分別之人。不分別世
間。不分別涅槃。有人言。明此計非是念念
生滅無常。乃言一切萬法死後生見。淨佛
國土見。亦不應除也。於身諸根者。此就色心
起邊見亦二。初明邊見。次明過失。然於色心
得具起斷常。於色法起常見者。如謂五大是
常。及微塵之常。心法亦起斷見。如受滅我滅。
今此中就色明斷。就心辨常者。並據顯現為
言耳。於身諸根。分別見壞。於續不見。起斷見
者。依壞色起斷見也。眼耳鼻等。是身諸根現
見盡滅。名見法壞也。於未來世。更有報起。名
有相續。愚暗不見。謂之斷。此是見壞。而不
[003-0077a]
見續。故是斷見。妄想見故者。明起見所由也。
於心相續下。明依心計常。心法續起。明心相
續。凡夫不知。謂是常然。愚暗不解。不知剎那
間意識境界。顯不解相。剎那是念。念念之中。
前為意根。後為意識。意根意識。分齊各異。名
剎那間意識境界。凡夫不解。故便起常見。猶
如小兒。見旋火輪謂不斷絕也。問。何故云意
識境界起常見。不云五識起。答。意識多緣無
量境界。故多計意識為常。五識各主一塵。代
謝易知。故偏言意識。又五識託現五塵。不得
循環長久在緣。意識通緣去來。或憶本事。
故於意識通緣多生常見。又釋。前已云心相
續。此言意與識。於中不知隨境生滅。故生常
見。則六識通在其內。上來第一明起邊見。
下對顯起見過失。此妄想見。牒上所辨斷常
二見。於彼義若過若不及者。正明過失。有人
言。謂於前一苦滅義。斷者太過。常者不及。
問。前計我人等以為斷常。何關滅事。而於滅
事明過與不及。答。理不離事故爾。故起斷見。
謗無世事。以無事故。不得就之推求取實。名
為太過。彼常見者。執取事相。不得捨事以
取實義。說為不及。其猶世人。見繩為蛇。棄
求繩。此是太過。留蛇取繩。便為不及。此亦如
是。有人言。此斷常妄見。於彼理滅定義。若
過不及也。以斷見謂諸法一向滅。不知理滅
是有。故名太過。以常見謂諸法相續常。不知
理滅。離相寂滅靜。不可說常。故名不及也。
有人言。色心皆有過與不及。於色法過者。
現陰壞。謂是斷。是為若過。不見後續。名為
[003-0077b]
不及。見心相續。謂是常。名為若過。不知剎那
相間。名為不及。有人言。有為諸法無常。計佛
亦無常。故言若過。若不及者。涅槃是真常。乃
居金剛心外。向計現五陰無常身。即是涅
槃。此去涅槃太遠。故言不及。今依文釋。斷為
太過者。見諸根滅壞。即謂未來無復續
起。故為太過。見心生滅相續。即謂凝然常。
不知生滅。名為不及。無常謂常。無斷謂斷。名
為異想分別。上來第一廣明二見。顛倒眾生
下。第二次明顛倒。顛倒眾生者。舉倒見人也。
見於五受陰。是倒見處。謂是有漏五陰也。
無常常等。是倒見相。別就常倒中有三。一無
常者。是倒所迷法。二言常者。是倒所建立。三
言想者。是倒想也。體是真見。通名說想。又
無為有。故名為想。常倒既爾。餘三亦然。通
而論之。於五陰同起四倒。別則迷色起於淨
倒。迷受起樂。迷識起常。迷想迷行起於我倒。
問。五陰實是無常苦樂等。凡夫何緣計為常
等。答。如雜心云。以其相似相續覆故。計之為
常。威儀覆故。計以為樂。作業覆故。計以為
我。薄皮覆故。計以為淨。問。經中說生死法具
有五義。無常。苦。空。無我。不淨。今此何故偏
說四種。翻為四倒。答。此等離合故爾。若就生
死無我法中。分二無我。則有五義。如成實
說。眾生空者。名之為空法。法體空者。說為
無我。如維摩中。眾生空者。說為無我。法體
空者。名之為空。故彼經言。眾生是道場。知無
我故。一切法是道場。知諸法空故。由分此二。
故有五義。翻對此五。倒亦應爾。言此今合
[003-0077c]
故。但云四耳。問。凡夫起我倒。是何等我。答。
是人我也。今明無我者。人無我也。又問。無我
理通染淨。今此何故偏說生死。以為無我。翻
之為倒。答。然我無我。通局不定。凡有四種。
一就解惑二情相對。生死有我。涅槃無我。以
著我故。世間受生。故說有我。離我不生。使
證涅槃。故說無我。故地經言。世間受生。皆以
著我。若離著我。則無有生。斯文顯矣。二就法
相虛實相對。生死無我。涅槃有我。生死之法。
虛誑不實。又不自在。故名無我。涅槃真實。
具八自在。故說有我。故經說言。生死無常。
無我樂淨。涅槃之法常樂我淨。三據如理二
俱無我。故經言。凡夫我空。乃至諸佛。生死法
空。乃至涅槃者。四就假用及實。以論生死
涅槃二俱有我。生死我者有其二種。一者世
諦假名之我。謂五陰法和合為人。故經說
言。眾生佛性不離六法。六法者。所謂五陰及
我。二實性之我。故經說言。二十五有有我
不耶。佛言有我。我者所謂如來藏性。生死之
中具斯二我。涅槃亦爾。諸德和合。名之為佛。
是其假我。窮其體實。即是性我。我無我義。通
局如是。今據第二。故說生死一向無我。翻之
宣說取我為倒也。一切阿羅漢下。上來明凡
夫二見及顛倒。從此下釋二乘上智。就文為
二。初明二乘不見真實。從或有眾生信佛語
下。第二明有能信之人。淨智者。對前凡夫二
見及顛倒之垢。故名淨智。於一切智境界者。
一諦理是一切智之境界。及如來法身者。是
佛界德。二乘雖有淨智。本不見此二也。或
[003-0078a]
有眾生下。第二出能信之人。於中有三。一明
地前以為正見。二何以故下。釋正見。三是真
子下。歎其正見。初句言或有眾生者。汎舉正
見人也。能信者希。故言或有。所謂種性解行
眾生。亦通發心已上也。信佛語故者。正見所
由。自未證法。依教生信。名信佛語。起常等
想。是正見心。未有真智。故名為想。非顛倒
見。辨正異邪。異前凡夫所起四倒。是名正見
下。此結名也。何以故下。第二解釋。何以故者
問也。前於五陰起常等想。名為顛倒。今亦起
常等想。何以故名正。下對釋之。如來法身
是常。舉境顯心。以法身既常。如常而解。是故
非倒。常波羅蜜者。良以如來到常住彼岸。故
稱波羅蜜。問。佛德無量。何故偏舉四耶。答
佛德雖眾。蓋乃且據一門為言耳。於中略以
七義釋之。一簡異凡夫。於有為中妄謂常樂
我淨。是故今就佛果德說真常樂我淨。故經
言。世間常樂我淨有字無義。出世常樂我淨
有字有義。二治患不同。生死法中有四種患。
謂無常苦無我不淨。翻對彼故。宣說如來常
樂我淨。三翻倒不同。聲聞聞說生死之法無
常苦等。謂佛亦然。起四顛倒。翻對彼故。說佛
常等。四除障不同。故立四種。言四障者。如寶
性論說。一者緣相。謂無明地。障佛真淨。對除
彼故。說佛真淨。二者因相。謂無漏業。障佛真
我。對除彼故。說佛真我。三者生相。謂意生
身。以此意生苦陰身故。障佛真樂。對治彼
故。說佛真樂。四者壞相。謂變易死。障佛真
常。對除彼故。說佛真常。五對治闡提等四種
[003-0078b]
過故。果德佛說常樂我淨。如寶性論說。一
闡提謗法。對治彼故。說佛真淨。二外道著我。
對治彼故。說佛真我。三聲聞畏苦。對治彼故。
說佛真樂。四辟支捨心。捨諸眾生。對治彼故。
說佛真常。六酬因不同。故立四種。言四因
者。如寶性論說。一者信心。除闡提謗法。得
佛真淨。二者波若。除外道著我。得佛真我。三
者三昧。以空三昧。除聲聞畏苦。得佛真樂。四
者大悲常隨眾生。除辟支捨心。得佛真常。以
斯四義。故立四種也。七攝論云。四種生死。一
方便生死。二因緣生死。三有有生死。四無有
生死。方便生死者。即是寶性論中緣相也。無
明為感生之緣。故名為緣。即此緣是感生死
家之方便。果從緣作。名方便生死。對治方
便生死。故說於淨德。因緣生死者。即寶性
論中因相也。無漏業因緣。能感變易生死。
果從因立名。故云因緣生死。對治彼故。說於
我德。有有生死者。有生復有死。故言有有生
死。即是寶性論中生相。此是當體立名。故言
有有生死。對治彼故。說於樂德。問。寶性論直
言生相。今何故言有生復有死。答。寶性論對
第四壞相。故說第三為生。攝論對第四有死
無生。故說第三有生有死。無有生死者。金
剛心唯有於死。無復有生。故言無有生死。亦
當體立名。即寶性論中壞相。壞相即是有死
無生。對治此故。說佛真常。通稱波羅蜜者。謂
到彼岸事究竟。無極佛果為彼岸。智度論
云。智度是真波羅蜜。菩薩因佛慧而得波羅
蜜名。問。以何義故。名常樂我淨。答依寶性
[003-0078c]
論。淨有二義。一本來自性清淨。以同相故。言
同相者。法華論云。三乘六道。同有真如法身。
故云同相。二離垢清淨。以勝相故。同相即是
有垢真如。勝相即無垢真如。同相即法華論
性淨。勝相即方便淨。我有二義。一離外道虛
妄我執戲論故。二離聲聞無我戲論故。樂有
二義。一離一切煩惱習氣。證一切法故。二離
一切苦。滅一切意生身故。常有二義。一不滅
一切諸有行。以離斷見故。二不取無為涅
槃。常見故也。於佛法身。上來舉境顯心。此
明心稱境。以佛法身是常等故。於佛法身起
常等想。名為正見。問。前言諸行無常是為斷
見。見涅槃常是為常見。今何故言於佛法身
起常等。名為正見。答。前據執著。故是常見。
今約信悟。故非常見。又前就正道。實不可說
其常與無常。而眾生於非常無常。橫謂言常
見。今明雖非常無常。無名相中強名相說。歎
以為常。還如歎信解。故是正見。第三歎中。正
見牒前。下歎有五。前四行益。後一法資也。行
中真子一句。是總成人益也。有此正見。定能
紹繼。故名真子。如佛性論言。以四義釋成佛
子。一者因。謂是信心。二是緣。謂是波若。三
是依止。謂三昧。四者成就。謂大悲。又彼論
云。信因如父般若母。三昧依止如胞胎。大
悲成就如乳母。菩薩由此四義名為佛子。此
從佛口生等四種。應是彼四義也。從佛口生
者。應是信心。從佛口教生信故。從正法生者。
應是般若。證正法故。從化生者。應是三昧。
以三昧修生。本無今有故。得餘財者。應是大
[003-0079a]
悲。以大悲功德財故。得之未盡。故名餘財也。
後三是起行益也。從佛口生。是聞慧也。教出
佛口。依之生解。名從佛口生。從正法生。是思
慧也。思從理起。名正法生。從法化生。是修慧
也。行德先無。今時忽起。名為化生。得法餘
財。是法寶也。地上得理。是為正財。今得教
資。說為餘財。又解。得小分解。故言餘財。又
解。夫世間之財。父存之日所用。名曰正財。父
沒已後。子之所用。名曰餘財。如來在世。自悟
正法。傍以化人。名曰正財。佛滅以後。能信
解正法。兼傳以化人。名曰餘財。又以法委寄。
故言得法餘財。廣釋佛子。如法華疏。世尊彼
淨智者。有人言。此文猶屬一諦章。今所明者。
從此已去是一依章。作二門釋之。一來意門
者。上來對三諦非究竟。明一滅諦究竟。今對
昔依非究竟。一依是究竟。具如前辨。又上明
一諦究竟。今顯此一諦是究竟故。可以依憑。
故有此章來也。二釋名門者。此章名為常住
安隱一依。非生滅故。名為常住。體離危嶮。故
云安隱。至理無二。目之為一。可以依憑。故稱
為依。汎論能依所依義。具如攝論。有能依
非所依。約本識言之。是煩惱種子。約佛性言
之。是生死妄想。二所依非能依。約種子言之。
謂本識。約生死妄想言之。謂佛性。三亦能依
亦所依。約生死言。即是本識。本識依如來藏。
故是能依。復為種子所依。名為所依。四非
能依所依即是法身。法身顯時。不復名藏。
故非是所依。法身無生死。不為生死。所依。今
此中明一滅諦。為至人所依。故名一依。從
[003-0079b]
聖諦至一依。凡六章經。言並涉諦。知諦是
解行之本。宜以諦為其正宗。雖六章辨諦。有
四義不同。初聖諦章。明二乘無知聖諦。佛
則有之。歎諦甚深。出二種諦名體章。一
釋無作諦虛實。一依章。明一滅諦是可依。三
處言並涉於諦。而此義不同。下二章。雖言不
涉諦。並是論滅諦事。就文為二。第一明昔四
依。第二明今一依。就昔四依為三。一者舉勝
說劣。二明昔說劣意。第三對劣顯勝。言淨
智者。有人言。牒上地前正見眾生。彼於佛身
離四顛倒名為淨智。羅漢辟支智波羅蜜者。
對劣顯勝。地前淨智。望彼小乘羅漢辟支智。
得為究竟智波羅蜜。不名羅漢辟支智為波
羅蜜。第二句中。此淨智者。牒上地前淨智之
者。雖曰淨下。將勝況劣。地前菩薩。望彼二
乘雖名淨智。於一苦滅尚非境界。況彼二乘
四依之智。今明不爾。依文釋之。世尊淨智者。
牒淨智也。一切阿羅漢辟支者。此約人明淨
智義也。智波羅蜜。即二乘滿足無漏智。即四
智究竟。為智波羅蜜。又利根聲聞辟支。名波
羅蜜聲聞辟支也。又二乘地。度分段彼岸。
知苦斷集證滅修道事訖。故名波羅蜜。惑障
已盡。故云淨智。又望凡夫。亦名淨智。此淨智
者。牒上二乘無學果智。所以牒者。欲明校量。
是故牒也。雖曰淨智。於彼滅諦尚非境界。況
四依智者。正校量也。明二乘無學果智。於一
無作苦滅諦尚非境界。何況因中四依智耶。
言四依智者。有人言。因中依四諦生智。故云
四依智。所以因中稱四依智者。至羅漢果唯
[003-0079c]
正觀一滅諦。故對果觀一滅。故以因中為四
依智。有人言。即是依法不依人。四依智。求
法之始。憑理生智。法即四諦之法。了義是四
諦之教。義是四諦之義。智四真之解。返於
識著。起自外凡。來入內凡。為四依智。今以
果況之。極果不知無邊之滅。況四依智能知
滅耶。問。二種釋四依。以何為正。答。依四諦
而生智。名為四依。此文無所出。故不用之。又
依四諦而生智。名為四依。有濫上果。是故不
用。又若用依四諦而生智。為四依智者。此非
釋初業義。依毘曇前三方便。未作諦觀。後四
方便。方作諦觀。依成實念處。亦未作諦觀。今
文明三乘初業義。云何偏取諦觀已上。方為
初業。又舉羅漢之終果。況羅漢之始因。故不
應偏取諦觀已上。宜以依法不依人四依為
正意也。何以故。二釋昔說劣意。若極果尚
不知滅。況四依而能知耶。如來何故說四依。
下釋云。四依稚劣。因此得值諸佛菩薩說一
乘經。為悟入一乘由漸。故須說之。三乘初業
不愚法者。江南旻師云。三乘初業。即是乾慧
地。爾時即自知作佛。但厭苦情深。且取羅漢。
故實有聲聞。後方迴小入大。復有人言。二乘
初業。不愚於法。即成菩薩。故無復聲聞。但取
菩薩為聲聞耳。故用無聲聞義。即開善智藏
法師。其人初執有聲聞。於楊都興皇寺正導
有聲聞義。而志公云。汝[言*呆][手*賣][託-七+史]於都亭頭。
法師解此語。昔在會稽靈嘉寺噵有聲聞義。
靈嘉正在都亭頭也。因此遂改無聲聞。問。今
為用有為用無耶。答。亦有亦無。不同兩說。言
[003-0080a]
亦有者。於緣有隨緣有。言無者。就理明無。
故法華論破無聲聞義。明有聲聞。不同開善。
亦不同莊嚴。初業已知無聲聞。且取羅漢為
證。若初業已知無聲聞。不應取證。若以取證。
則不知無也。今總問。法華經三周明乘權乘
實。辨聲聞人未聞法華。自保究竟。若聞說法
華。迴心入大。方自知作佛。今此經云。三乘
初業不愚於法者當覺當得。云何會通。答。有
人言。聲聞有二種。一者愚法。二不愚法。不愚
法人。謂退菩提心聲聞。愚法之人。謂本乘
聲聞。乘聲聞。自保究竟。聞說一乘。方知作
佛。不愚法人。自知作佛。今須難之。法華經
云。舍利弗等一切聲聞。皆自保究竟。聞說法
華方知作佛。云何乃取舍利弗等一切聲聞
為愚法人耶。此一不可。又舍利弗等。即是退
菩提心聲聞。何處離此已外。更有不愚法人。
此二不可也。江南諸成實論師釋。有理教。
若就道理。三乘人初業。即自知作佛。初業者。
從四念處已上。即是三乘初業。此時已自知
作佛。羅漢故自能知也。若就教中明義。三乘
初業。乃至羅漢。不自知作佛。要待聞法華。
自方知作佛。故此經據其不愚。法華據其
教。故明其愚也。理是實說。教是方便說。問。
若勝鬘是實說。法華據教為方便者。則勝鬘
是了義經。法華名不了。詎可然耶。法華論
云。此經正明因辨果。因則七處佛性。果則
三佛菩提。豈可言其不了。又若法華據教說。
則三根之人無有稟教之益。三周之說則有
徒勞之弊。汝言勝鬘據理說三乘初業乃至
[003-0080b]
羅漢自知作佛者。今撿勝鬘始終。及法華經
論。以定其得失也。勝鬘一文云。羅漢辟支
佛觀察時。得不受後有。此是羅漢自謂究竟。
自知作佛。若自知作佛。則知更受。不名
不受後有。汝言初業不愚法自知作佛者。云
何復言得不受後有智。而是究竟。次文云。羅
漢辟支佛於四不顛倒境轉。若三乘初業及
阿羅漢自知作佛。即知佛常樂我淨。云何於
法身而起四倒也。問。若引前二文云。羅漢
自保究竟。不知作佛者。今亦二文。初文云。
彼前所得地。不愚於法。自知有餘地。當得
菩提。後文云。三乘初業不愚於法。當覺當得。
答。前文後文。若未聞法華一乘等經。則自
保究竟。若聞法華等一乘經。則知作佛。是
以兩文無相違背。故此勝鬘與法華同也。問。
文云。不由於他。自知作佛。云何乃言聞法華
等經。方知作佛。答。此言自知者。要聞他說。
而自心證見。故言自知。如華嚴云。有所聞法。
即自開解。不由他悟。又如舍利弗云。而今乃
自覺。非是實滅度。身子聞經而稱自覺。今亦
然也。佛性論云。如來他身為五因緣。一為
說無常苦。涅槃寂靜。令眾生於三有中而生
怖畏。二生怖畏已。令入二乘聖道。三入聖道
已。生究竟涅槃心。為破如是增上慢心。故說
大乘法華真實教。令諸眾生捨本所執。攝取
慈悲波若方便。四攝已於無上乘而成就之。
五成就已。授其無上道記。是名化身事。此五
中第三正明二乘未聞法華自謂究竟之大證
也。若二乘自知作佛者。則化身無五事。此
[003-0080c]
又證法華經是化佛說。以化佛有此五事。餘
二佛無五事。又法華論解開示悟入中云。所
言悟者。謂不知義。明一切二乘不知究竟唯
一佛乘。又釋。破十種人病中。阿羅漢有三種
顛倒信。一者信有三乘。名顛倒信。道理無三
種。有於三。名顛倒信。為破此病。明乘平等
門。明三乘人同受大菩提記故。以此推之。當
知二乘未聞法華。並是愚法。又龍樹云。阿羅
漢生三界外淨土中。聞法華經。方乃作佛。亦
是其證。以經論驗之。故知未聞一乘。則自
保究竟。若聞一乘。則自知作佛。問。約何位
論初業。答。江南諸師云。雖有二文。並是初
業已自知作佛。今不爾。有二種不愚。一者後
業不愚。二者初業不愚。後業不愚。得羅漢果
竟。值善友聞一乘經。迴心信大。故不愚大法。
故前文云。得不受後有智。彼前所得地不愚
於法。二者初業不愚。即四依之人名為初業。
聞一乘經迴小信大。法華亦有二人。一果人
不愚。謂身子等聞一乘經自知作佛。二因人
不愚。謂發二乘心人聞法華經。迴心信大。略
舉始經二種不愚。中間無定。問。小乘初業
正據何位。答。謂小乘七方便等。故雜心云初
則名始業。成實論以念處為初業。此以小乘
為初業。於小乘初業中。於小乘初中值善
友。聞大乘經。方知作佛。此四依者是世間法
者。第三對劣顯勝。有人言。彼二乘所依四諦
是世間法者也。苦集是分段世間。滅道是變
易世間。一依已下。簡真異偽。言一依一切依
上者。總以簡之。一滅諦真依。過彼小乘有作
[003-0081a]
四依。亦過大乘無作三依。名一切依上。下別
簡之。出世間者。過前世間有作四依。故名為
上。復過大乘無作三依。故名上上。無作三依
望有作四依。已名為上。一苦滅諦。復上於三
依之上。故云上上。今評定之。此釋有二失。
一文煩誤。所以然者。前已云一依者一切依
上。謂出二乘有作四依上。復出大乘無作三
依之上。故云一切。而後復云出世間上上。
出有作之四。無作之三。故云上上。是為煩也。
二相違失。前云一切依上。後復云上上。同是
一滅諦依。不應有此二句若云上上。前復
皆爾。若直云上。初後亦然。今明上辨佛說四
依意。今是簡彼四依勝劣不同。故有此章來
也。此四依是世間法者。依法不依人等四依。
此是依教尋理。本是凡夫。為世間法。世尊一
依者。此明二乘果也。婆沙中正明小乘一諦。
一諦即是一依。故小乘人亦明一諦一依義。
小乘以滅諦一依為究竟。普勝一切法。故云
一切依上。又因中依法不依人等四依。果中
無復此四。唯作一滅。故云一依。問。因中四依。
既稱世間。果中一依。應是出世。何故直云一
切依上。而不云是出世間。答。既云一切依上。
即知是出世間。但為後大乘出世。是故不
說。出世間上上第一義依所謂滅諦者。上來
明小乘依。今對小依。以辨大依。從此文始。正
是一依章。小乘一滅諦。已名為上。今大乘過
於彼上。故云上上。以上上故。名第一義。所謂
滅諦者。前對小明大。今出依體也。此釋無前
二失。復得大乘義分明。世尊生死依如來
[003-0081b]
藏。江南諸師從此下是顛倒真實章。顛倒是
生死。真實是一依。明本在因中。能為生死
依作持建立。是為顛倒依於真實。今但存
略故云顛倒真實。今謂此章實是顛倒真實
章。但釋顛倒真實。與南北義不同。若言生死
是顛倒。如來藏是真實。與上空義隱覆是復
何異。空義隱覆。亦明能覆是虛妄不實。所覆
是實。又與下自性清淨心煩惱隱覆此復何
異。今所釋者。依如來藏有生死。作此說者。名
為善說。是不顛倒。若三種眾生外道二乘空
亂意菩薩。不依如來藏而有生死。作此說者。
名曰顛倒。故真實。問。此章何故不屬一依。
答。一依章。對昔小乘依非究竟。明今常住一
依究竟。今文乃對三種人不依如來藏有生
死是顛倒。依如來藏有生死是不顛倒。故不
屬一依章。此章為二。一明真實。二者明顛倒。
真實中為二。初略明真實。次廣明真實。各有
三句。初三者。一明依如來藏有生死。二以如
來藏故說生死本際不可知。三明能如上說
當於道理名不顛倒。問。此與上一依何異。答。
上是境為智依今明染淨依。又前亦得是顯
為顯依。今亦得是隱為顯依。境為智依。一實
諦境。能生一實智。故境為智依。問。何以得知
境為智依。答。上明二乘四依智。乃至二乘果
智。依有量滅諦境。既非究竟故智亦非究竟。
為對彼故。明無作滅諦是究竟。能生究竟智
故。故境為智依。又前明顯法為依者。滅諦
顯現為如來所證。故前云一切智境界及如
來法身。又前是能生依。以境能生智故。後
[003-0081c]
明依持名依。非佛性能生生死。就前釋依。以
依憑為依。就後釋依。以依持為依。後以隱法
為顯依者。如來藏即是隱。能為生死顯法作
依。生死依如來藏者。為對外道小乘人及餘
大乘人。不依如來藏有生死故。今明依如來
藏有生死。外道有二人。一執邪因。二執無因。
執邪因中。一計人為因。次計法為因。計人
為因者有二種。一計自在天為生死之因。二
計神我為生死因。計法為因。或計世性。或計
塵微。為生死因。言無因者。謂自然而有生
死。今為對彼邪因無因。故說生死依如來藏。
故如來藏為其本因。二小乘及餘大乘人。但
知依結業而有生死。此但得末。未窮本。今
為對彼故。明依如來藏故有生死。又欲明一
切眾生有佛性義。故說依如來藏有生死。以
如來藏故說本際不可知者。此是第二句釋
上依義。既明由如來藏有生死。如來藏本際
無始不可知。依藏有生死。生死亦無始。本際
不可知。若不依藏有生死。則不可無始來
有生死也。有人言。佛性無始。生死有始。始應
可知但與佛性合用。故云本際不可知。又
釋佛性無始。生死有始。背佛性故有生死。須
見佛性。方了生死之始。唯佛能見其始。十
地亦不知其始。故云本際不可知。問。龍樹云。
生死有始無始。皆是邪見。今何故偏言生死
無始答。雖二俱邪見。但為破眾生有始。故說
無始。無始者。欲明其有因義。又中論中。佛
說無始者。欲明空義。既其無有始。亦無中
間。亦無有終。無中無終。故無生死。有言其
[003-0082a]
無始者。欲明無有始。非謂有無始。是故無始
辨生死實。不作此解。則是邪見。世尊如來
藏故說生死是名善說者。此第三句。能如是
上說信依如來藏有生死。此是當理之言。名
為善說。即是真實。若如外道二乘所說者。名
不善說。又舉能說是善。顯所說不虛。世尊生
死生死者。此第二廣辨依相。就文亦三。一明
能依所依不二。二明能依所依不一。三明重
論不一。初文又二。前敘能依之相。次明能依
即是所依。今前辨能依之相。上云生死依如
來藏。又云有如來藏故說生死。故今解釋生
死之義。有人言。生死生死者。總以標舉生死
非一。故重言之。又生死中。其有二種。一生
死生死。凡夫所起。二涅槃生死。如涅槃說。住
大涅槃。能建大義種種示現。今為簡後涅槃
生死。偏舉初門。是故說言生死生死也。今明
釋生死中有三。謂標釋結。初生死兩字。標生
死也。生死者。此三字將能解釋。故牒之也。
諸受根沒者。釋生死也。眼耳等六根生識。領
納六塵。故云諸受。又此六根。能容受識住。故
名為受。此六能生識。故名根。沒者死也。生分
已謝。死分次起。故云次第也。不受根起者。雖
有根相。不能生識領納前塵。故云不受根。又
不容受六識。故言不受根也。是名結也。問。
此句何等為生。何等為死。答。有人言。諸受根
沒是死。次第不受根起是生也。今謂如前釋
也。諸受根。此敘生識領納六塵。故是生。從
沒已下。釋其死也。若受根前念滅。次念
滅次念受生根。此猶是生也。今受根滅
[003-0082b]
壞。次念生不受根。故名為死也。問。若其不
受。亦應非根。云何言不受根起。答。成實論文
云。同性不依時。皆名為根。是就體為言。然
其實非根。論又云。根童子滅。非根童子在。名
根。又一義就五受作之。諸受根者。謂五受
根。五受者。憂喜苦樂捨也。若五根後所生
受名苦樂。意根後所生受名憂喜。不苦不樂
不憂不喜。通從六根後生也。明此諸受能
生煩惱。故名受根。五受是根。名諸受根。眾生
若命未盡。受根常在。隨何受念念不住。一
一受根。隨有幾念。或多或少。同類異類。受受
相續。不得斷絕。四受心強。不得命終。命終之
時。要在捨根。一報盡時。捨受滅盡。名沒也。
次第不定根起者。應言受根不起。此言無有
受根次第續起。此云生者已死。故言是名生
死也。世尊生死者。上明生死。今辨生死與如
來藏不二。生死者。牒前生死也。此二法者。生
死二法也。是如來藏者。明生死即是如來藏
也。就理而言。若體性者。知生死即是涅槃。
仁王經云。菩薩未成佛時。以菩提為煩惱。菩
薩成佛時。以煩惱為菩提。故肇法師云。道遠
乎哉。觸事而真。聖遠乎哉。體之即神。華嚴
云。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中論云。生死之
實際。及以涅槃際。如是二際者。無毫釐差別。
法華經云。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天親釋
云。眾生界即涅槃界。不離眾生界有如來藏
性也。問。是相云何。答。如人夜中見繩為蛇。
蛇是繩歟。亦知迷南為北。北是南也。有人
言。此二法是如來藏者。此空如來藏耳。前
[003-0082c]
明生死。此明死生也。若生便歸死者。眾生便
成灰滅。誰得成佛。正以生者死。死者生。相續
不斷。至菩提乃盡。故得修行求於佛果。生死
煩惱隱藏法身有成之理。故名如來藏。亦能
生如來故名藏。今謂道理難知。且用前解。世
間言說故有死有生下。此第二明不一義。亦
先明生死。次辨不一。第一義中本來無有生
死。何故聖人說有生死。是故今明於顛倒眾
生故有生死。佛隨顛倒故說有生死。龍樹云。
於生死人有生死。於不生死人則無生死。
死者諸根壞。前牒生死與藏不異。故須辨生
死。今欲牒生死與藏不一。故須辨生死。前後
有此二意異。故兩處生死非生死義異也。又
既隨顛倒世間說有生死。故今示生死之相。
諸根壞者。眼等諸根壞。五受中捨受根壞。生
者新諸根起。由業煩惱力。未來還生。為起。五
受根中是喜受根起。四識住中喜潤故。亦是
十二緣中識支也。非如來藏有生有死者。此
正明不一義。顛倒故有生死。非如來藏體有
生死。法華經云。無有生死若退若出天親
云。如來藏性清淨。故法華經兩句。還是此經
初句。明眾生界即涅槃界。此是二不二義。如
來藏體性清淨無有生死故。是明不二二義。
若不見法華論。釋此二句便不分明。問。何故
有不二二。二不二義。答。於佛未始二。六道
常法身。於緣未始一。法身常六道。譬如病眼
人。於空常見華。是故空成華。如不病眼人。知
華常是空。以有此二義。故明二不二。不二二
義也。若依前第二師。初明生死二即如來藏。
[003-0083a]
此是空如來藏。今明非如來藏有生死。此明
不空如來藏。今且依前釋。離有為相者釋成
不一。以離有為故非死。常住不變。釋離有
為。約凡夫有三不變。一不為煩惱水漬變。
二不為業風吹變。三不為生老死火燒變
故。菩薩不變有二。一不為變易陰生所變。
二不為變易陰滅所變。佛不變有四。以常故
不生。以悼相故不死。清淨故不病。不變故
不老也。是故如來藏是依是持是建立也。
結也。以體是無為常住。故能為眾生作依持
建立。是所依處名依。持者連持令不斷絕。建
立者始終令得成佛。三藏師意。依者即自性
住佛性。不從緣有。名為自性體是常法。故名
為住。以是常住。為生死作依也。持者即引
出佛性。由有佛性。故得修行顯出本有之法。
故名為持。建立者即至得果性。以有佛性。
故成果德。名為建立。世尊不離不脫下。第三
重釋不一。所以重明不一者。正欲成能依
義。就文為二。一當相明所依。二斷脫異外下。
對能依辨所依。不離者。體是無為。不可離也。
非煩惱繫縛之法。不可斷。非是有為。不可脫
也。千變萬化其體不改。故言不異也。出三乘
地行外。故云不可思議。世尊斷脫異外者。
生死是斷脫異法也。藏體異之。是故言外。而
能為妄本。名有為法依持建立。有人言。斷脫
異外者。並目生死。斷脫異。如上釋。外者。生
死出在理外。故名為外。分明不然。如上解
也。世尊若無如來藏者。上明真實。今明顛倒。
就文亦三。一破二乘及空亂意二種顛倒。明
[003-0083b]
不顛倒。第二破外道顛倒。明不顛倒。第三總
結顛倒人。明不知如來藏。初又三。一破其
謂無如來藏。二破其七法有依持之義。三對
顯如來藏為正依。若無如來藏不得厭苦樂
求涅槃者。此第一破其不立如來藏為依持
義。破意云。若不依真。妄不孤立。故無厭苦樂
求涅槃。如人睡時。若無報心。則無夢中向
河求水。此亦如是。又此文是反解。反解者
以無顯有。若無藏不得厭苦求涅槃。當知厭
苦樂求涅槃。要由於藏。又勝鬘為破小乘等
人不知有佛性者。尚無厭苦求涅槃之因。云
何有離生死苦得涅槃之果。是故應當信有
佛性也。靈味淳師云。是理知厭苦求樂。故
終能反。異於木石。由有佛性故爾。用此厭苦
求樂之心為正因佛性。由之得佛。于時猶有
光宅師。以厭苦求樂為正因。但厭苦求樂是
功德性。極至金剛心得佛時則無。今謂文意
悉不爾。但明有佛性。故得厭苦求樂。無佛性。
不得厭苦求樂。不用厭樂以為佛性也。何以
故下。第二破其七法自能作依持之義。小乘
及餘大乘人云。妄心自能造於善惡。何須依
藏。下對破之。破中有三。一此六識及心法智
者。牒小乘人七法。二此七法剎那不住者。第
二正破。三不能種眾苦下。正明不能起於染
淨。於此六識及心法智者。有人言。六識者。六
是事識。及心法智是第七識。迷時名心。解名
法智。第八名藏識。是阿利耶。此造疏人。不
見攝論謂第七識名法智。攝論第八識名阿
陀那。此云無解識豈得稱法智耶。今所明者。
[003-0083c]
六識不異舊。及心法智。能厭苦樂求涅槃。
何須佛性。此七法剎那不住者。第二破。以念
念不住。故不能起於染淨也。不種眾苦者。明
六七心不能種有生死苦也。不厭苦求涅槃
者。明六七心不能厭苦樂求涅槃得解脫也。
舊法師多作此釋。今謂不爾。所以舉此七法
者。舉六識。明不能起染淨及以種苦。舉心
法智。明不能厭苦樂涅槃。故楞伽說六七不
受苦樂非涅槃因也。六七不受苦樂者。猶是
不種苦。非涅槃因。猶是不厭苦求涅槃也。
待至後釋。然經論中釋染淨緣起要有四別。
一約緣不約佛性。二約佛性不約緣。三亦約
緣亦約佛性。四不約緣不約佛性。一約緣不
約佛性者。只由六七妄緣。不由如來藏。此小
乘教及大乘教相中。彰染淨緣中因果自招
感故有。都不言由藏實而有。如是一切。二明
約佛性不約緣。染淨之興。只由藏實。不言從
緣而有。此如楞伽說。六七非受苦樂。非涅槃
因。藏識受苦樂。是涅槃因。如是一切。今此說
二同彼也。三明亦約緣亦約佛性者。此亦如
楞伽說。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轉。種種諸識
浪。騰躍而轉生。如海水起波浪。非異非不異。
佛性亦爾。心俱和合生。亦非異非不異。如是
一切。故知真妄和合。方起染淨。海水起波
浪非異非不異者。彰不可水外求波。波外求
水。故言不異。而波息水靜。故言非不異也。佛
性亦爾。心俱和合生非異非不異者。彰佛性
與六七妄心和合生時。不可真外求妄。妄外
求真。故言不異。而妄盡真顯。故言非不異。
[003-0084a]
亦可在緣常靜。故言非不異。法華論云。不即
眾生界。不離眾生界。有如來藏性。故經言。佛
性雖在陰界入中。而不同陰界入也。四不約
緣不約佛性者。實相之外無緣故。無染淨法
可起。此如金剛波若論說。平等真法界。佛不
度眾生。以無佛為能度。無眾生為所度。又如
佛地論說。煩惱妄想中。無一法可滅。清淨法
中。無一法可增。泯上三門。歸乎一絕。世尊如
來藏者。此第二對邪顯正。即是對顛倒明真
實。舉如來藏。明有如來藏故得厭苦樂求涅
槃。有三。一如來藏者舉法實體。二無前際
下。辨能起染淨所以。良由藏體無前際等。故
能起染淨。無前際。明本有義。以本有故。無始
起修滅。能為染淨因也。三種眾苦下。正明
能起染淨。問。由佛性故得厭苦樂求涅槃。此
事可爾。若由佛法性種眾苦者。豈非佛性力
故令眾生種生死苦。若言不由佛性力種生
死苦。亦應不由佛性力樂求涅槃。又若不由
佛性力種眾苦者。即是七法種苦。云何言七
法一念不住不得種眾苦耶。答。須解此章大
意。此章為破外道二乘人不知有佛性。欲勸
一切眾生信有佛性。故說由佛性故得厭眾
苦樂求涅槃。問。勸信之言有餘。而釋經意
不足。若由佛性得種眾苦。即是佛性令物受
苦。此乃是同於魔性。何名佛性。答。此乃明
有佛性眾生。故得種眾苦。非是佛性令其種
苦。亦明佛性眾生令其厭苦。非是佛性令其
厭苦。如有海水風吹成浪。非是海水令其成
浪者。亦應非佛性種苦及厭苦。但顛倒妄緣
[003-0084b]
種苦及厭苦。則違前文。答。雖因風成浪。終
由有海。雖因妄心種苦及厭苦。終由有佛性。
故說佛性為本。故說由佛性故種苦厭苦也。
如來藏乃至墮身見下。江南諸師及北土有
師。並以此章屬前。是明顛倒真實。今直簡所
依之藏不同陰內之我。明藏體絕離眾相。故
有此章來耳。今明上章。對破小乘及餘大乘
人不立如來藏境。今第二次破外道。上來辨
一切眾生有如來藏為生死作依持。疑者云。
若爾。與外道何異。龍樹中論本住品云。眾生
身中有神我。名為本住。本住者神為諸根之
本。苦樂等諸根。依神得住。又我本來已有。
體是常法。苦樂等法依之得住。故名本住。若
爾與如來藏異有得何。今欲簡此義。故有
此文來也。如來藏者。牒真實也。非我非眾生
非命非人者。正破外道也。問。我等四。有何異。
答。經論釋不同。如經云。觀內無我。外無眾
生。內外和合無命。畢竟清淨無人。陰非神主。
名為無我。離陰亦無。名外無眾生。陰與假名
眾生相續名命。無別命體。故言內外和合無
命。諸陰和合宰用名人。無別人體。故名畢竟
清淨。智度論云。於五陰起我我所心。故名為
我。五陰等眾法和合生。故名眾生。命根成就。
故名受者命者。能行人法。故名為人。金剛波
若論具釋此四。可尋之。今明如來藏並異此
四法。故不同外道也。此但明藏體一同人
我。佛性正是人體。故須簡人。不明是法體。
略不辨不同法我也。問。顛倒真實與空義隱
覆真實何異。答。前章明佛有二智。知能藏畢
[003-0084c]
竟空。知所藏不空。故能藏覆所藏。此章明所
藏之體空無諸相。而眾生不了成三種顛倒
眾生。故成藏。然前章明能藏空所藏有。此
章明所藏空能藏有也。亦得俱有。解此四句
者。是人解如來藏者也。如來藏者下。第三
明如來藏非三種眾生境界。三種眾生者。一
墮身見眾生。此是凡夫外道。於五陰身內而
見有我。明名身見眾生。顛倒眾生者。二乘
人也。於法身常樂我淨。起無常等四顛倒也。
空亂意眾生者。初學大乘人。多習空觀。妨亂
真解。名空亂意眾生。涅槃云。十地菩薩為無
我論之所惑亂。今文無乃非十地。但學大乘
人。為空見惑。不知佛性。非境界者。總明如
來藏非此三種人之境界也。如來藏非我人
眾生。橫計我人眾生。不識如來藏。如來藏非
是無常無我。計無常無我者。不識如來藏。如
來藏非空非有。若計空有者。亦不識如來藏。
是故如來藏言亡慮絕不可思議。豈得言有
如來藏一初。為生死作依持建立。若言有如
來藏為生死作依持建立者。是有見眾生。又
若言有能藏所藏作有見解者。皆是能藏無
所藏故。有所得眾生。生死涅槃皆是真實生
死。所得人。眾生與佛皆是眾生。故中論云。
若不受諸法。我當得佛涅槃。當知是人。還
為受所縛。故受此無受。無受還成受。即其
證也。有人言。意散亂失空解眾生。明真實法
體即是空。此人不解。而於有解外別求於
空。故失空解也。不得禪定。不得一心。名為
亂意。故名散亂失空意眾生。亦三種眾生。
[003-0085a]
出佛性論撿佛性論無差別品為四種人。為
身見眾生。故論法身。身見眾生不了我我
所。為對治此。故說法身。二為對二乘顛倒眾
生故。說名如來。二乘於常真如中。計無常等
四倒。為對此故。說真如常。無有四倒。三為散
動眾生。說名真諦。始行菩薩有二種人。一見
諸法。折之故空。二謂有實法。名之為有。第
一人執空。第二人執有。故此二人並迷如來
藏中道之法。為對此故。說於真諦。世尊如來
藏者。第十三自性清淨隱覆章。作三門釋
之。一來意門。所以有此一章來者。上顛倒真
實章。明依如來藏說有生死。是真實說。三
種眾生不依如來藏說有生死。是顛倒。今次
論能依所依染淨之義。能依生死。此即是染。
所依之藏。此即是淨。淨不應有染。染不應有
淨。此事難明。唯佛能了。今欲論此義。有此章
來也。又前如來藏章中。但云不離煩惱藏是
如來藏。未知云何不離。今此中正明如來藏
客塵煩惱染。名為不離。故有此章來也。又
近從顛倒章來。生疑者云。三種眾生有如來
藏。何因緣故非其境界。為釋此疑。言三種眾
生雖皆有藏。以諸煩惱覆故。非其境界也。又
上顛倒真實。明下情不及。今此自性清淨難
知。是佛境界。顯唯上智能知。故次明也。又上
釋如來藏一名一義。此章明多名多義。所以
然者。其此章明如來藏究竟。故其此廣
辨。又論佛法根本大事。大事謂佛性。佛性
即自性清淨心。此事應須論辨。故有此章也。
第二同異門。此經始終明如來藏凡有六處。
[003-0085b]
一如來藏章。明如來藏甚深。非三慧境竟。
此明諦處說藏深。以藏深類諦深。二空義隱
覆章。明佛知能藏是空。所藏非空。佛具空不
空二智。此就一滅諦中辨空不空。為成一滅
諦義。三顛倒真實章。明如來藏為一切染淨
作依持用義。四顛倒真實章。未明如來藏絕
一切相。即是明所藏是空義。於緣不了。故成
顛倒。即是能藏不空。五明如來藏有五藏義。
六明如來藏自性清淨為煩惱染。此明佛性有
六條義乃圓足。第三釋名門。藏體無垢。名自
性清淨。隨緣相染。故云隱覆。問。既有自性清
淨心。何不立自性清淨色。答。色從心變起。以
心為本。所以云心。又色是形礙。心法不爾。故
不立色也。問。何故經云佛性亦色非色也。
又言妙色湛然常安住。答。若色性說色。亦得
是色。故起信論云。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
智性即色。但以無形礙。故不名色也。故起
信論云。色體無形。故說名智。就文為二。一勝
鬘正說。二如來述成。勝鬘說中有二。第一總
明五藏。二從此自性清淨下。別釋。第一總明
五藏。如佛性論中說。一如來藏。以自性為義。
一切諸法不出如來自性。無我為相故。二法
界藏者。彼說正法藏。今言法界者。界即境界。
即是因義。聖人四念處等。皆取此性作境故。
三法身藏者。以至得為義。至者證也。一切聖
人信樂正性。由此信樂。令諸聖人得如來功
德。四出世間上上者。三由有倒見。不得聖
法。具此三義。名之為世。此法無彼三義故名
出世真實也。五自性清淨藏。以祕密為義。若
[003-0085c]
一切法隨順此性。則名為內。是正非邪。若違
此理。則名為外。是邪非正。彼論辨五藏訖。
引此經說五藏為證。如來藏自性義者。辨
是藏此一切諸法體性也。法界藏以因為
義者。辨此藏是聖人行境界。名為因也。法
身藏以至得為義者。通辨依此藏能修因至
得佛果。故名至得義。出世上上藏真實義
者。辨此藏性不因緣相。故名真實也。自性
清淨藏祕密義者。甚深也。辨此藏無一相可
取。而順之大益。違之極損。故名祕密。如攝大
乘論中辨五藏相義亦如是也。此等隨義別
分非體別有五也。此自性清淨下。第二解釋。
就文為三。第一略釋。第二何以故下。廣釋。第
三唯佛世尊下。仰推於佛。初文中。一牒淨心。
二客塵煩惱。顯隨緣隱覆。此自性清淨者牒
第五。如來藏牒第一。但牒始終。餘三略。而
雖牒第一。為成第五。以第五正明自性清淨
不染故也。是以文牒第五無藏字。故知以第
一成第五也。而客塵。凡言而者。返前述後
之辭也。客塵煩惱者。是性成煩惱。望推本
性淨心之舊。故說之為客。又無始無明自心
分別所作。無有真實。故名為客。坌污稱塵。上
煩惱者。現起煩惱也。淨心為此二煩惱所染
也。不思議者。性淨而染。明下情不及也。如來
境界者。辨唯上智能知也。何以故下。第二釋
也。何以故者問也。何以淨心而染是不思議
佛境界故耶。剎那善心下。對問釋也。有人
言。剎那善心不善心不為煩惱所染者。正解
淨義。剎那是念。念善心體。念惡心體。煩惱俱
[003-0086a]
不能染。不能染故淨。煩惱不觸心心不觸煩
惱者。釋前不染。煩惱出自妄情。不及真識。故
不觸心。據真無妄。故不觸煩惱。其猶世人見
繩為蛇。蛇出妄情。故不觸繩。繩體常淨。亦不
觸蛇。云何不觸法而能得染心者。責遣染過。
今明經言剎那善心不為煩惱染。汝淨心無
剎那。又正應觸善心無染。云何亦舉不善心
耶。今就文為二。一者舉現近麁法無染而染。
以況遠細。二從自性清淨下。正明細心不染
染義。就初又二。第一明染無所染。二從世
尊然有煩惱下。明不染染義。就文又二。一正
明無染。二從煩惱不觸心下。舉不觸釋成無
染。剎那善心非煩惱所染者。此借麁顯細也。
善心是淨。不善心是垢。善心之中無有貪瞋
癡。是為淨中無垢。無有染義也。剎那不善心
亦非煩惱所染者。不善心者。即是貪瞋癡心
也。當起貪瞋癡時。善心已謝。不善心既即
是煩惱。是則唯垢無淨。唯能染無所染。亦
無染義。前句有淨無垢。有所染無能染。不
成染義。後句有垢無淨。有能染無所染。亦不
成染義。如帛與渥合時。可得名染。唯渥無
帛。唯帛無渥。竝不成染義。若善心與不善
心兩共合者。如渥帛合。可為染義。而二心
未曾共俱。垢時無淨。淨時無垢。何得有染。故
中論縛解品云。若謂五陰是可縛。五陰中餘
煩惱來縛者是亦然。曇影法師釋云。心淨時
則無物來縛。心垢時則無可縛。此明心淨
時有所縛無能縛。心垢時有能縛無所縛。故
羅什云。傳吾業者寄在道融曇影僧叡乎。釋
[003-0086b]
彼論與此經同。又一意。夫論煩惱染心心不
出二種。一者善心。二者不善心。善心者無貪
瞋心也。不善心者貪瞋心也。煩惱竝無染此
二心義。所以然者。當起善心時無不善心。但
有所染無能染。不成染義。不善心即是貪瞋
癡。云何有能染所染。不善心既即是貪瞋癡。
則唯是能染無有所染。不爾。唯是所染無有
能染。若有能所染。便一剎那中有二貪瞋癡
心。而實不爾。此亦如中論縛解品。眾生謂五
陰身是縛。論云有身則不縛。若身是所縛。
則無能縛。若是能縛。則無所縛。若有能縛
所縛。便成二身。心不觸煩惱者。第二舉不觸
釋成無染。善心不善心。通名為心。此二種心
竝不觸煩惱。有善心時則無煩惱。一切無相
觸。如指端不自觸。煩惱不觸心者。善心不善
心家二種煩惱竝不觸。有煩惱時無有善心。
故煩惱不觸善心。煩惱即是不善心。一體之
法亦無相觸。故煩惱不觸不善心也。若就成
論義。識想受三心未起善。行心中方起善不
善。從行心中起不善。染前三心。然行心起不
善時。前三心已滅。有能染無所染。當有前三
心時。所染無能染。大意同前。云何不觸法而
能得染心者。此結無相染義。善不善心。竟無
相觸近義。云何得有相染耶。世尊然有煩惱
有煩惱染心者。上來求煩惱染心義不可得。
即是染無所染。而於眾生宛然有煩惱煩惱
染心。此是不染而染。如中論觀染染者品。
種種門求染染者不可得。而假名因緣有能
染所染。問。云何是不染而染。答。前心是淨。
[003-0086c]
後心是垢。垢心起時障於淨心。故名為染。自
性清淨心而有染者難可了知。上來舉麁。今
是況細。三界麁心染義。尚難可了知。自性清
淨心而為所染。豈易可知。雖本性清淨。而
於眾生成顛倒不淨。故名為客塵煩惱所染。
雖為客塵煩惱所染。而常本性清淨。故實無
所染。難可了知。唯佛世尊下。此明唯佛能知。
實眼者。佛有實眼。見此自性清淨心為煩惱
所染。了了分明。故如眼見。實知照於此理。
一切善法皆從佛出。故為法根本。佛知一切
法。為通達法。為正法依。佛能抦持此法。法由
人弘。故為正法依。義此上來已釋第一勝
鬘正說。自下第二如來述可。就文有二。一明
勝鬘問佛。二如來隨喜述成。前勝鬘問佛者。
明理既深妙。故問佛取審也。佛即隨喜者。第
二明如來隨喜述成。就文為二。一明隨喜。二
明述成。以勝鬘所說合理稱機。故佛內心隨
喜。如是已下。發言誠述。初總述勝鬘自性清
淨心而有煩惱難可了知。有二法下。別述成。
就文為二。一明述成二法難可了知。二從如
此二法下。明有信受之人。初總明二法。次別
明二法。初法中。自性清淨心。言亡慮絕。故
難可了知。第二法。若一向淨而無染。若一向
染而無淨。此易可了知。以雖淨而染雖染
常淨。故難可了知。汝及成就大法菩薩者。種
性已上菩薩。馥公云。是大力之例。勝鬘之與
齊位。故知同是法身人也。有人言登地已上
菩薩也。有人言八地已上菩薩也。諸餘聲聞
能信佛語者。謂信行菩薩。與教法相應。故言
[003-0087a]
聲聞。此在種性已前十信菩薩也。今依經是
聲聞也。舉此等方能聽信者。顯成難知故也。
又上明難可了知。恐其望岸而退。今欲勸物
信受。故舉此等人來也。馥師云。聞說入禪。
以為聽受。言外之旨非是所窺。名信佛。此
一章義。若我弟子下。此是第十四真子章。略
作三門釋之。一來意門。前十三章經。明一乘
法。今明於法信順。有大利益。故次論之。又乘
有三種。一乘體。二乘境。三御乘人。從初至一
乘章。謂乘體。無邊聖諦。謂乘境。今明真子。
謂御乘人。約大品是乘乘人。約信受是行乘
人。故有此章來也。又近從上自性清淨章來。
然子本從生為義。若能解行相資。必得成佛。
故名真子。然若有能解上十三章經理若
行。悉名真子。但今就自性清淨心明真子者。
以自性清淨心最甚深難解。故偏就此以明真
子。二釋名門。於法信順。堪紹佛業。故名真
子。又行解非妄名真。從佛口生。從正法生。故
名如來真子。如法華舍利弗領解章廣說。又
攝論意。佛子有五義。一以信心為種子。二以
般若為母。三以禪為胎。四以忍為乳。五以佛
為父。又如無量義經。以諸佛為父。方等經
為母。生菩薩子。又如華嚴經第五十卷初廣
釋。三定人門。此章佛自說。餘皆勝鬘說。所以
然者。信解深法。要須佛明。故須佛說。又勝鬘
問佛。佛即隨喜。因明能信之人。是故佛說。又
勝鬘親信人。自彰信益。義中不便。是故佛
說也就文有三。一明信利益。二於我滅下。歎
行功德。三信如來有如是下。結信利益。若
[003-0087b]
我弟子者。汎舉能信之人也。此中凡有四
信。就文為二。第一明四位為真子。二隨順
法智者下。偏釋第三觀解相。前四為二位。初
二辨信位。次兩明解位。如龍樹云。佛法大海。
信為能入。智為能度。即其事也。初中信位有
二。言隨信者。是十信位。隨教生信。故名隨
信。又此信心。隨順種性已上增上之信。故
名隨信。又隨所有事皆信。歎信廣也。如維
摩云。所未聞。聞不疑。信增上者。十解菩薩。得
證法明。信根堅固。名為增上。又上歎信廣。今
歎信深。如維摩云。深信堅固。猶若金剛。故名
增上。依明信已隨順法智。上來明二種信。此
下明二種解。此是解行地所成益也。名前上
信以為明信。依彼信已。起解行中觀解方便。
此觀順於初地已上。成就法智。名隨法智。第
四名為究竟。今第三仰順彼法智而觀。故名
隨順法智也。又順法成智。名隨順法智。而得
究竟。謂初地已上無生忍也。然初地未究竟。
但望前三種。故說為究竟耳。於解中開二
者。地前為順忍。登地以為無生忍。有人言。但
有三位。初二種信。為十信位。依明信已。第二
在種性解行地。而得究竟。第三在初地已上。
若隨行以分。於一切位中。初信。次解。後行。
即為三。若以四位者。信中開二。解中開二。
如上釋也。隨順法智者。第二偏釋第三隨順
法智。江南諸師有多釋。一云。此中明二忍。一
信忍。二順忍。初信及增上。為信忍。隨順法智
下明順忍。依十地四忍明義。初三地為信
忍。四五六地為順忍。於初地為真乘之始。既
[003-0087c]
會二乘以入大乘。故齊六地方進七地乃至
十地。故略舉二忍。文云而得究竟者。四地至
六地。順忍位極此。故云而得究竟。上隨順
法智之言難解。故重牒而解釋也。又將入初
地。捨凡登聖。必須多修觀解。方能起入。故
須重辨。就文為二。前別。後結。別中有五。言
五者。一觀十八界。二觀業報。三觀羅漢眠。四
觀禪定。五觀神通。十八界觀名。江南琮師
旻師所說。此間有同者。初二觀深。後三觀
淨。觀深中。初一觀十八界。觀察施設根者。
根謂六根。根無定性。因緣故有。名為施設。如
華嚴云。觀眼無生無自性。說空寂滅無所有。
大集經云。若有說言眼見色。乃至意能知諸
法。是人轉輪生死中。無量億劫受諸苦。故
知根無定性。意解境界者。意解者。觀察中間
六識。境界者。觀察外六塵。此十八界。皆是因
緣和合故有。無生故空。取上施設之言。通貫
十八界也。有人言。此正作唯識觀義。實無
六塵境界。但是自心妄見有耳。故言意解境
界。有人言。觀察施設。此顯所觀分齊。意解
境界。顯能觀心分齊。但想觀相應。未能正證。
故名意解境界。馥師云。信等五根為根是立
行之本。施設為用。謂三乘立行施用。五根
不同。為難知境界。解是禪定門。謂非青見
青等。信解諸觀。逐意迴轉。假想無定。亦為難
知境界。觀察業報者。觀因果也。諸法雖空。而
不失因果。如華嚴云。智慧分別無業相。善解
因緣非無業。維摩云。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
之業亦不敗亡。故言觀察業報也。古疏釋。觀
[003-0088a]
有漏業為觀。觀無漏業得變易之報。此皆難
知之理。無量壽經云行業果報不可思議。成
論云業力甚深。此通明因果難知之義也。觀
察阿羅漢眠下。上來觀察深。今是觀淨。又
上觀凡夫。今此觀聖中。前觀二乘。羅漢入
無餘時寂滅際。猶如醉人酒未消時。如眠不
異。後出寂滅際。目之為覺。問。其人何時覺
耶。答。其人內有佛性。外值諸佛說法華經。得
迴小入大。此時名覺。有人言。羅漢有二種。一
有眠。二無眠。依電光定得羅漢。此是慧解脫
人。未得四禪。不得發通。不得上界四大。是
故有眠。若依四禪得羅漢者。得上界四大。是
故無眠。今觀察此事。故言觀阿羅漢眠。有人
言此語倒耳。未得羅漢果有眠。得羅漢果無
眠。有人言。阿羅漢無明住地煩惱在故。所以
名眠馥師云。羅漢四住已盡。猶如覺。餘無
明住地不了。名眠。此眠若覺便成大覺。是故
觀之。有外國僧字法智云。依梵本。此文不正。
應言阿羅漢明。謂三明也。今此經本不同。
有經本云阿羅漢眠。有經本阿羅漢眼也。
觀察心自在樂者。上觀羅漢眠。是淨果。此之
二句。觀淨法因也。心禪樂。是其定也。心樂
謂定果。神通稱意。名心自在禪樂。此是定體。
有人言。觀察心自在樂者。總顯也。禪樂者。重
以簡別。謂前心是禪。心自在樂。非餘心也。所
以作此釋者。以後第五觀別有自在通。故此
中但明禪樂也。有人言。心樂禪樂者。此是定
慧樂。實慧怡神。為心自在樂。智度論云。納衣
行乞食。動止心常一。一切諸法中。皆以等觀
[003-0088b]
入。斯樂非定樂。禪樂者諸禪妙受以為禪樂。
精妙故須觀察。觀察羅漢辟支乃至聖自在
通者。上一觀定。今觀慧也。聖智自在。通解
諸法。名聖自在通。又解。神通轉變。名聖自
在。問。何故但明大力菩薩。答。從大力已上類
然。但據初為言耳。此五種下。總結也。此五觀
皆能離相。故名巧方便觀。第三人既作此觀。
當知初後亦然。自下第二歎信益中。初牒前
四。後就歎益。於我滅後未來隨信。牒上門。
當佛在時。多善眾集。非直能信。亦堪入證。未
來惡時。信之者難。是故偏舉。信增上者。牒前
第二。依明信已隨順法智。牒上第三。自性清
淨心乃至而得究竟。牒上第四。問。牒第四中。
何故牒自性清淨心為煩惱所染。答。顯所究
竟法對之以彰人究竟也。馥師云。以五觀盡
煩惱顯淨心之故。云而得究竟。此明歎益。
是究竟者入大乘道因者。此詺佛果為大乘
道。彼究竟者能入彼乘。名入大乘。與佛作因。
名大乘因。非但第四入大乘因。前三亦爾。但
據後為言耳。信如來者。是第三結信利益。既
言信如來。亦信勝鬘。但佛述勝鬘。故言如
來耳。不謗深義者。既信佛所說。離闡提障。故
不謗深義。爾時勝鬘下。第十五勝鬘師子吼
章。二門釋之。一來意門。所以有此章來者。上
十四章明說法。今明護法。又真子章末云有
大利益不謗深法。此章明謗者有大衰損。無
大利益故。今明救攝謗者是大利益。故涅槃
云。雖能如是種種說法。然不能作師子吼。不
能降伏非法惡人。今日始能。故名師子吼。又
[003-0088c]
通論之。說前十四章。大判而言。明自行。自
行既成。得堪化益。故次論之。又勝鬘既見如
來述成所說。顯信者損益。故即發誓願。若有
不信之者摧伏令信。故次論也。二釋名門。勝
鬘者。舉能說之人也。師子吼者。美其所說也。
問。何故此章偏題勝鬘。答。以此外化之益在
人。故偏舉之。問。何故此章名師子吼。答。如
師子吼。有所摧伏。勝鬘如是外化之德。能摧
惡人。是故就喻名師子吼。如經中說。世間師
子嘋吼之時。為十一事。一為破壞實非師子
詐師子。二自試身力。三自淨住處。四令諸子
知其處所。五令群輩無怖畏心。六眠者得悟。
七為一切放逸諸獸使不放逸。八令諸獸咸來
依附。九為調伏大香象等。十為諸子。十一
莊嚴諸眷屬故。諸佛菩薩為師子吼。事亦同
然。一為摧魔軍。二示眾十力。三開佛行處。四
為邪見作歸依處。五為安撫怖畏眾生。六覺
悟無明睡眠眾生。七惡法者為作悔心。八開
示邪見令諸眾生知六師等不正師子。九為
破壞富蘭那等。十令二乘生反悔心。十一為
令五住菩薩生大力心。習種性種合為一。住
解行為二。淨心為三。二地已上行跡為四。八
地已上決定為五。勝鬘今日為師子吼。齊應
具此。但今文中說降惡人為師子吼。即是向
前十一章中。第一第四第五第八第九事。
此章有五。一勝鬘承力請說。二如來聽許。
三勝鬘正說。四勝鬘說竟禮佛。五如來述讚。
勝鬘白佛更有餘益我承佛威復說斯義。是
初段。對前自利。詺後化他以為餘益。又對前
[003-0089a]
佛說信者利益。今更摧不信者令信。故言更
有餘益利。又上佛明四位利益。今辨三善
男子解法離謗。故是大益。既承佛威。將說
契理。前顯自利。今論利他。故云復說。佛言
便說。是第二段。化德須陳。故言便說。勝鬘
自下。是第三段。於中有二。一簡取善人。二
諸餘下。偏就惡人以明化益。前中初言男子
女人於甚深義等者。總舉善人。前真子中有
四。此合為三。初二為一。後二各各一。故有
三種。三中初一。於義不謗。名離毀復。第二
能出生正道。名生功德。第三能入諸佛果德。
名入大乘。江南有人言。前真子章明信順二
忍。今章辨三忍。離自毀傷。即信忍。謂三地。
生大功德。謂前五種巧便。為順忍。四地至六
地。入大乘道。謂無生忍。七地至十地。又總明
三人具此三義。此之三人。一者離過。二生諸
功德。已離過生德。故入大乘道也。何等已下。
別列善人。從上至下。次第列之。前明四人。從
劣至勝。謂修行次第也。今明說門次第。故從
勝至劣者行相隣次摧惡人故。從勝向劣
也。又佛說真子。從始至終。勝鬘所說。從終至
始。此是相成之道。互文現意也。男子女人成
深法智。是初地上究竟成也。隨順法智。是解
行地隨順法智。於諸深法不自了下。是解行
前隨信信增。除此已下。總以簡之。下對惡人
明化益中。除此者除上三善人也。諸餘眾生。
明三善人外總舉惡人。於諸深下。別列惡人。
於諸深法堅著妄說者。堅著。心邪也。妄說。謂
口邪。違背正法。上明起邪。今明違正。習諸外
[003-0089b]
道下。然惡人有二。一於佛法中起過。二於外
道法中起過。上明佛法中起有所得過。今明
於外道中起諸過失。既能損正增邪。不堪紹
繼。如腐種子也。當以王力者。降邪有二法。
一以說法。二以威勢力。說法力有二。一用濡
語。二以苦言。威勢力有二。一以顯力。謂王力
等。二以幽力。謂天龍力等。然降內邪。多用說
力。降伏外邪。多以威力。今此惡人。難以理
從。宜以威伏也。爾時勝鬘下。第四勝鬘致敬。
所以須致敬者。一欲請佛述成。是故致敬。二
上明用威伏物似非善。故須請述令化學之。
又此經始末。勝鬘凡有三禮。初請佛應。佛遂
應之。以見佛歡喜。是故致禮敬。次請佛攝受。
欲明師資道成。是故致禮。今說經竟。致如
來印可。故欲報佛恩。是故頂禮。佛言善哉
下。第五讚述。就文為二。一歎現德。汝已親近
下。美其往因。現益德為二。初歎護正。降伏
已下。歎其摧邪。護正摧邪。合理稱機。故云
善得其義。爾時世尊下。第三大段。次明流
通。就文為四。一明如來為化既周還歸舍衛。
二時勝鬘下。明勝鬘瞻覩起戀仰心。三還入
城下。勝鬘以法傳化流通。四入祇洹下。如來
以法付屬流通。又合四以為二。初一勝鬘
流通。次佛流通也。勝鬘流通一國。佛流通十
方。初中。世尊放光普照大眾者。一示將別
相故放光。又初放光明令勝鬘正說。今放光
明使其流通。身昇虛空者。初應從空而來。今
說經竟還乘空而去。乘空而來。蓋不來而來。
來無所來。乘空而去。此是不去而去。去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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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也。去地七多羅樹者。彰去分齊。前說經時。
佛雖在空。去地不遠。欲使空地交接。得申
禮歎。今示說經既竟。將欲迴還。故昇空轉高。
多羅樹。此無別翻。餘處或翻為肘。從肘盡
中指。七多羅樹。則七十肘。亦言四十九尺。又
言一多羅樹。去地七仞。一仞七尺。一樹合
有四十九尺。七樹合有三百四十三尺。林公
云。從肘盡中指。名毘陀私多。此方無名字翻。
處處多翻為肘。足步虛空還舍衛者。現勝神
力。令物敬也。時勝鬘下。第二段。初標列敬
人。合掌已下。明三業虔仰。初明身業。合掌者
敬也。觀無厭足者愛也。俗云。於君敬。於母
愛。兼之者父也。今佛是慈父。故具二也。過眼
境已。歡喜各歎如來功德。是口業。慶已遣
過。故云歡喜。次口嗟盛德。目為稱歎也。具
足念佛。是意業也。佛色身及諸功德皆念在
心。故云具足。第三段中。還入城傳化方便。
勝鬘住宮。與王別城。今欲化王。須詣王所。故
入城中有。又解。勝鬘出城送佛。今送佛竟。
還歸入城。向友稱歎。大乘者。王為地主。一
為化易。二為化廣。故云以上化下如風靡草。
故前化王也。王及夫人各化男女者。各化
同類也。而言化七歲男女者。此土八歲入禮。
外國多以七為數。故云化七歲已上人也。如
前高七多羅樹等。天竺七歲許為沙彌。七是
一數之滿。爾時世尊下。第四段。就文有四。
一佛入祇洹。告念所付。二時天帝下。所付皆
至。三向天帝下。佛為說經。以法付屬次天
帝阿難及大會下。四明大眾聞法喜行。初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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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如來前身入祇洹。次口言告命阿難。次心
念帝釋。即是三業。帝是主也。釋是能也。能為
天主。故名帝釋。第二段中。時天帝忽然至
者。聖心相鑒。故佛念時。天帝即至。阿難先在
佛所。故不說之。第三段中。前為說經。說已告
下。以法付屬。前為說經者。為天帝阿難廣說
此經。令二人聞已。各於天上人間流通此法
也。說已天帝下。第二付屬流通。前為說令
其解。今付屬使其化他。又前說令其然燈。
今付屬令其傳燈。又前為說生其智慧。今付
屬生其功德。又前為說明佛是善知識。今顯
菩薩是善知識也。就文有二。一勸發流通。二
帝釋白佛下。立經名字。持經之方。謂付屬流
通。初中。前付天帝。次付阿難。付阿難令人
間化。付帝釋令天上化。又付阿難付出家
人。付帝釋付在家人。付帝釋中有三。汝當
受持讀誦此經者。直勸持也。男女人於恒沙
下。歎益勸持。是故已下。結勸受持。歎益勸
中。憍尸迦者。告命所付。此憍尸迦。帝釋別
稱。如龍樹說。過去時波羅奈國。有波羅門
姓憍尸迦。聰明多智。與其同類三十三人。
共修學福業。命終。憍尸迦得為天主。餘三
十二皆為補臣。佛知此事。從本以呼。名憍
尸迦。三十三天者。浮荼不多羅經云。須彌樓
山。山有九級皆四面。帝釋居之。自下八級。
級皆四面。并有四八三十二處。一處有一臣
居之。三十二臣通天主合數三十三。更有餘
經云。有一龍王。名曰善住。若帝釋行時。即便
化出三十三頭。當中帝釋在上。前後兩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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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有兩行。合有八行。行有四頭。并有四八
三十二臣。各在一頭。天主并臣有三十三。即
以此數名第二天。亦名三十三天。言為三十
三天說者。第二天處一切諸天。勸帝釋王普
為廣說。理實通勸諸天說也。此言三十三天
者。中國音言悉怛梨余悉衛陵。此中唯取怛
梨二字。為忉利天也。怛梨刀利。彼國音不同
耳。此翻為三十三天也。於恒沙劫修菩提行
行六波羅蜜。舉劣顯勝。若復聽受乃至執經
福多彼者。辨勝過劣。謂於三乘中大乘取相
修行六波羅蜜。不如於此顯實一乘教中聽
受讀誦乃至執經。以此經中顯彰一乘開示
藏性。故少聽受讀誦執持福多於彼。執持
者。於經深愛。欲披求理。如此執持。福多於
彼。非是汎爾。何況為人。以劣顯勝。自此尚
多。況為他說。是故已下。結初受持。有人言
於恒沙劫行六波羅蜜者。此是小乘教中說
菩薩三阿僧祇劫行有漏六波羅蜜。今標小
劫。故言恒沙劫耳。今謂若小乘中六波羅蜜。
及執三乘中別異大乘有所得六波羅蜜。並
不及此經也。如涅槃云。雖修一切契經諸定。
未聞涅槃。咸言一切悉是無常。聞此經已。雖
有煩惱。如無煩惱。能多利益。曉了己身有於
佛性。名之為常。一切諸定。似是中多劫修六
度也。下付阿難。相顯可知。第二列名教持之
中。就文有五。初帝釋請當何名經。問經名字。
云何奉持。問持之儀式。二佛告下。歎經勝德。
誡聽許說。三帝釋阿難受教。四此經歎如來
下。題列經名。勸持付屬。五帝釋白佛下。頂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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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教。第二章有三。一歎教。二許說。三誡聽。
歎教中文別有二。初言此經成就無量德聲
聞緣覺不能究竟觀察知見者。彰此法廣。名
不能窮。二憍尸迦下。顯此法深。名不能盡。我
今當下許說。諦聽下。三誡聽也。佛言已下。
列名勸持又二。初列別名勸持。二復次憍尸
迦下。列總名以付屬。一一章中。皆初列名。對
上初問。後教受持。對上後問。此教歎如來
真實德者。是前如來妙色身等。如是持者。依
止名字慍守不失。即名受持。後餘類爾。不
思議大受。是前恭敬等十受等。一切願攝。
是勝鬘復於佛前發三願等。不思攝受。是前
承佛說調伏等。說入一乘。是上佛告汝今更
說諸佛所說攝受正法。無邊聖諦。是前文中
初觀諦等如來藏。是前文中如來藏不離煩
惱藏等。說法身者。是前若過恒河沙等。空義
隱覆。是前文中如來藏智是空智等。說一諦
者。是上此四三是無常一是常等。說一依者。
是前文出世間上上依。顛倒真實。是前文中
生死依如來藏等。自性清淨隱覆。是前文中
如來藏者。是法界藏等。說真子者。是前隨信
信增上等。勝鬘夫人師子吼者。是前文中更
有餘益復說斯等。自下第二別付帝釋。良以
帝釋在家俗人。慮不在心。故別付之。又以帝
釋住壽多時。傳其末法。故佛別付。先歎經勝。
次以付屬。乃至法住者。出其時分。釋迦正法
有五百歲。像法千載。末法萬年。於此時中。汝
當讀誦。為人廣說。帝釋白下。奉教傳持。第四
大眾聞法喜行。相顯可知。
勝鬘寶窟卷下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