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12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唐-澄觀 (master)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五十七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上猶通實教下。第三結示圓融。如常可
了。於中二。先正結圓融。後若具顯下。指
廣從略。廣如五教義分齊中。即是別章上
已略辯。謂結彈同毘曇成實。即小乘斷結
義。引唯識文及具三時即初教義。正約性相
無礙即實教義第五結成圓融中。正顯圓
教義。於無斷無不斷中兼頓教義。謂若無
斷者。一切契理故。無不斷者。一斷一切斷故
即圓教義。若云尚無有斷何有無斷。性本
寂寥言亡慮絕說為斷者。即頓教義。疏三句
明三德者。即前體德圓備是涅槃之相。若別
說者。法身是體。般若解脫是德。若通相說三
皆。稱德合為涅槃之體。故云三德涅槃。即
對前解脫於諸趣。諸趣有三雜染。般若對
煩惱。解脫對業繫。法身對生苦。翻三雜
染成三德涅槃。釋此三德。疏文有三。先
別釋。後總結。疏初句即般若者。指經辯德。
即非言辭所及也。言是觀行相者。依論立
名。然論無觀行之言。依下結中云如是觀
故。立其名耳。疏無分別觀下。取論意釋。而
論具云如是解脫。可同他音聲觀耶不也。
云何觀偈言非言辭所說離語言故。此論
有三節。初反問辯非二云何觀下順問彰
是三離語言故者。釋是異非。今疏文有二。先取意正釋。於中先辯。是後
[057-0448a] 不同下揀非。後
前云觀智下揀濫。前即涅槃平等住。前云一
等二際是觀智相。謂以智決了生死涅槃二
平等理。今即三德中般若。以行契實。餘如
前會。疏次句法身轉依相等者。法身是舉德
異前般若是轉依相依論立名。轉是迴轉。
先是無常。今皆常故轉亦離義。離於無常惑
業等故。疏謂轉無常依下。以論意釋。然唯
識中轉依有四。一能轉道此復有二。一能伏
道。謂伏二障隨眠勢力不令引起二障現
行。此通有漏無漏二道加行根本後得三智。
隨其所應漸頓伏彼釋曰六行伏惑是曰有
漏加行漸伏。根本後得能頓伏故。論曰二能
斷道。謂能永斷二障隨眠。此道定非有漏加
行。釋曰。二道除有漏。三智除加行。論釋除
有漏有二義故。一有漏曾習相執所引。二
未泯相故。論釋除加行。云加行趣求所證。
所引未成辦故。釋曰。取根本者根本正能
斷惑故。取後得者。後得雖不能斷迷理
隨眠。而於安立非安立相。明了現前無倒
證故。亦能永斷迷事隨眠。論云。二所轉依
此亦有二。一持種依。謂即本識。由此能持
染淨法種。與染淨法俱為所依。聖道轉令
捨染得淨。餘依他起雖亦是依。而不持種
故此不說。二迷悟依謂即真如。由此能作
迷悟根本。諸染淨法依之得生。聖道轉令
捨染得淨。餘雖亦作迷悟法依。而非根本
故此不說。三所轉捨此復有二。一所斷捨。
謂二障種真無間道現在前時障治相違。彼
[057-0448b]
便斷滅永不成就說之為捨。彼種斷故不
復現行。妄執我法所執我法。不對妄情亦
說為捨。由此名捨遍計所執。釋曰。實我實
法自性本無。但對妄情妄似於有。今妄情
斷無境對心。假說此境亦名為斷。由此道
理名捨所執。諸有處言斷遍計者義在於
此。論云。二所棄捨。謂除有漏劣無漏種。金剛
喻定現在前時。引極圓明純淨本識。非彼
依故皆永棄捨。捨彼種已現有漏法及劣
無漏畢竟不生。既永不生亦說為捨。由此
名捨生死劣法。釋曰。餘有漏者。即二障餘
有漏善法。劣無漏種者。即十地中所生現行。
圓謂圓滿。明謂行相分明。異於菩薩未圓
明故。此淨八識非餘有漏劣無漏依故皆棄
捨。此則總釋下。有二師義。一云此之有漏及
劣無漏。與二障種一時而捨。由二障種有
此二故。第二師云。無間道中斷二障種。解
脫道中方捨此二。由無間道尚是菩薩。猶
有生死有所熏識未即是佛。是故皆用解
脫道捨。論四所轉得此復有二。一所顯得。
謂大涅槃雖此本來自性清淨。而由客塵
覆令不顯。真聖道生斷彼障故。令其相顯
得名涅槃。二所生得。謂大菩提。然論釋涅
槃有其四種。一自性清淨。二有餘依。三無
餘依。四無住處。論釋菩提亦有四種。即是
四智。至出現品當廣會釋。上所引論文已
略具今當會疏。然本論釋此文有四段。一
反問辯非。論云。可如世間智依世間耶不
也。二順問彰是。論云。云何依。偈言出過於
[057-0448c]
三世。三釋是異非。論云。轉依止依止常
身故非如無常意識智。依止無常因緣法。
四引經證成。論云。如修多羅中決定說。上
具引論科釋已竟。疏文之中亦有四節。而
有開合。合初二為一。開三為二三。今初
合論前二段取意略釋。故云謂轉無常依云
出過三世。二從故此微智依常法身。即論
釋是。三論云非如下。即論異非上二開論。釋
是異非為二。四釋論引證三中異非非即
因中。於中二。先牒論。後此揀未轉依時下。
疏釋論於中二。先總標。後無常意識下。解
釋。先釋未轉依時後釋今為所轉依。今初持
種本識是無常因者。即唯識所轉依中持種依
也。以此能持而為因者。親是所熏成名言
種。二所持染淨種子等。是無常緣者。染淨即
有漏善惡業種等故。言依此因緣起無常
意識者。依種起現行也。此即第八種現俱
為所依。前七轉識等皆為能依。唯識約能
持種但取第八為所依。種子等並為能依
耳。疏今轉無常識下。釋今為所轉依。即唯識
論云。聖道轉令捨染得淨。謂在因中雙持
染淨。今得聖道捨染得淨即名轉依。故此
轉者亦是捨義。疏中先釋能依智。後釋所
依。今初然四智之義已見第一經初。而此唯
二者成唯識云。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菩薩見
道初現前位。違二執故方得初起。妙觀察
智相應心品。法空觀品菩薩見位方得初起。
已得法空無漏智故。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有
義金剛喻定無間道得。有義至解脫道乃得
[057-0449a]
初起。異熟識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猶未
頓捨。與無間道不相違故。非障有漏劣無
漏法。但與佛果定相違故。金剛喻定無所
熏識。無漏不增應成佛故。釋曰。此意正
明捨異熟識。方始轉名大圓鏡智故。成
所作智相應心品。有義菩薩修道位中。後得
引故亦得初起。釋曰。謂第六意識後得引
故。於淨土中起五識故。論有義成佛方
得初起。以十地中依異熟識所變眼等非
無漏故。有漏不共必俱同境。根發無漏識
理不相應故。此二於境明昧有異。由斯此
品要得成佛。依無漏根方容現起。而數間
斷作意起故。釋曰。言不共者。即不共眼根。
根唯為眼識等依故。言必俱者。是俱有
依。根識同時故。言同境者。即同境依根識
共同緣一境故。此三名異俱是五根。皆三
依中俱有依攝。所依眼等既是有漏故不能
發無漏識智。言此二於境有明昧者。二即
是漏及與無漏。無漏即明。有漏識即昧。十
地五識既是有漏故。至佛果方成所依。俱
有依義廣如問明品引。今疏意取成佛時
得故。此不言疏依彼本識。如來藏性真如
法身以為所依者。二釋所依。言真如者。即
前唯識為迷悟依。聖道轉令捨染得淨。然
其真如即唯識性。故彼論云。此諸法勝義亦
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今即於
本識之中依真如性。又法性宗識相識性互
交徹故。然於一識有二種門。一真如門。二
生滅門。於真如門法身即是真如門攝故。
[057-0449b]
經云。真如平等無相身。若生滅門中。法身即
名如言藏性。如來藏性即是本覺。故起信
論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
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
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然真妄和
合名阿賴耶。凡夫但從妄識熏種聖智去
妄。雖則本識未捨異熟。而其二智唯依真
如法身常理故。論云。轉依止依止常身。故
疏論云如修多羅下。第四釋論引證。於中
二。一牒論。二是了義故下。疏釋於中亦二。
此句出意由是了義故經定說。疏涅槃經
下。引經文於中又二。先正引二通妨。今初即南經第三十五憍陳如品。爾時世尊告
憍陳如。色是無常。因滅是色。獲得解脫常
住之色。受想行識亦是無常。因滅是識。獲
得解脫常住之識。彼經次說苦空不淨亦復如
是。故說如來五蘊常樂我淨。言其文非一
者。即涅槃經第二開宗顯德即說常住。如玄
談中已廣分別。此經上下其文非一。疏問所
依本有下。二解妨。先問。後若依唯識下解
釋。於中又二。先依法相宗言非自性常者。
自性則凝然常。此約法身。報身名相續常。
即止能依亦說名常。三者化身名不斷常。應
用不斷故。疏若起信下。二依法性宗先引
論。謂本覺是法身。始覺是報身。既云始覺同
本覺。無復始本之異名究竟覺則二常無
別。生公亦云。真理自然悟亦冥符真既無
差。悟豈容易不易之體。為湛然常照等並
如前說。勝鬘經云。一切法常住者。若別說
[057-0449c]
三身。如來妙色身世間無與等無比不思議
是故今敬禮則說化身。如來色無盡智慧亦
復然。即歎報身。一切法常住。即歎法身。是
故我歸依。總歎三身。既云一切法常住則
上二身豈非常住。亦同法華世間相常住。世
間尚猶常住三身豈得無常。疏三其相如虛
空即解脫相者。先舉經立名。二從不同聲
聞下。釋顯其相亦取論意耳。論亦有三。一
反問辯非。云可同聲聞緣覺智。有障解
脫耶。不也。二順問彰是云。云何解脫偈言
其相如虛空。三釋是異非。云無一切煩惱
障礙故。釋曰。煩惱即法華云離諸苦縛名
得解脫是人於何而得解脫。但離虛妄名
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未脫所知
有三餘故。今脫二障故不同彼。疏三德之
義已見上文下。第三總結三德。於中二。
先總結三德。第二別說轉依前中總指云
見上文者。即問明品。然下出現品復當廣明
也。疏然圓滿在佛下。約位分別。即天台智者
意。約圓教六即以明。一理即三德。謂一切
眾生平等共有即三雜染。煩惱即般若。結業
即解脫。苦報即法身。迷成三雜染體即三
德。二名字三德。謂於圓理。若因若果。解了
分明。三觀行三德。三德圓修。障無不寂。理
無不照。寂照雙流徹見心性。又一空一切
空即是般若。一假一切假即是解脫。一中一
切中即是法身。四相似三德。謂六根清淨身
如瑠璃照法實相業繫不羈。五分真三德。
如初發心住得如來一身無量身說法智慧
[057-0450a]
所作自在。六究竟三德。即是如來。今此即當
分真三德。今云圓滿在佛即究竟三德。十住
開發即是分真。此中約因即言分得。亦分真
也。從十住初心直至十地皆名分真故。所
依果海即等究竟。疏轉依亦爾下。二別會轉
依。即唯識第十釋四轉依之前。先云如是
菩薩於十地中。勇猛修行十種勝行。斷十
種障證十真如。於二轉依便能證得二轉依果即菩
提涅槃轉依位別略有六種。一損勢益能轉。謂

初二位由習勝解。及慚愧故。損本識中染
種勢力。益本識內淨種功能。雖未斷障種
實證轉依。而漸伏現行亦名為轉。二通達
轉。謂通達位由見道力通達真如。斷分別
二障麁重。證得一分真實轉依。三修習轉。謂
修習位由數修習十地行故。漸斷俱生二
障麁重。漸次證得真實轉依。攝大乘中說通
達轉在真六地。有無相觀通達真俗。間雜
現前令真非真現不現。故說修習轉在後
四地。純無相觀長時現前。勇猛修習斷除麁
重。多令非真不顯現故。釋曰。通達真俗者。
以有相觀通俗無相觀達真。言令真非真
現不現者。入無相觀真現非真不現。出觀
真不現入有相故非真現。言後四地多令
非真不顯現者。常在無相觀故多不現。由
雜煩惱未名清淨。則非真猶現故有多言。
論四果圓滿轉。謂究竟位由三大劫阿僧企
耶。修習無邊難行勝行。金剛喻定現在前時
永斷本來一切麁重。頓證佛果圓滿轉依。
窮未來際利樂無盡。五下劣轉。謂二乘位
[057-0450b]
專求自利。一厭苦欣寂。二唯能通達生
空真如。三斷煩惱種。四證真擇滅。五無勝
堪能。六名下劣轉。釋曰。上有六義故稱下
劣。六廣大轉謂大乘位。為利生故趣大菩
提。生死涅槃俱無欣厭。俱能通達二空真
如。雙斷所知煩惱障種。頓證無上菩提涅
槃。有勝堪能名廣大轉。此中意說廣大轉
依捨二麁重而證得故。問曰。何以不取果
圓滿轉。釋云。對菩薩說是以不取。意明上
皆約位不出後二大乘小乘。小乘不取故
唯取第六。今疏文中但不取小乘。及損勢益損勢益能但是資糧加行今辯地故。疏此
不同相由得前同下。第二總結會通。於
中二。先結會同義。後論中下但結不同。今初應有問云。若解脫如空則本來無礙何
異同相。故為此會同約體空。此約契空
悟本無縛名真解脫。故云由得前同成斯
不同。彼能成斯。斯能顯彼。能所不一也。
結不同中但結五句者。解脫是總於諸
趣是脫處。故不結之。言謂如是觀而觀等
者。謂應如是契實而觀。莫作餘不契之觀。
而云等者等取依止解脫。謂應如是依止
於常。莫依無常應如是雙離二障解脫。
莫同聲聞。言後三對妄顯真者。一般若云。
不同聲聞依聲而悟。二法身云非如無常
意識智。依止無常因緣。三解脫云不同聲
聞。猶有智障故牒於真以結此三。令依於
真不依於妄故。亦可後三即涅槃故。前二
不離三故已如上說。論中此後會六相云
[057-0450c]
如是說已。於中自體空是總。三種智空是別。
釋曰。此會同相。論又云解脫是總。五種解脫
是別。釋曰。此會同不同相也。但會總別同
異成壞略可知故。疏第二一偈類地行微
等者。然遠公復云。後之三偈以佛果法類
顯地實。意云。前二涅槃是佛所行故難。言說
類於地實亦難。說聞雖有此理前之四偈
曾不說於佛果之相。但指涅槃菩薩得者。
是佛所行之涅槃故。故今疏云以上地智。類
顯地行為甚微妙。故論釋行云。謂是檀等
非地實故。疏中二。先總科。後初中下牒釋。
釋上半中三。初出偈意。次寂即同相下別
釋。三何不直說下。徵釋可知。釋下半所類
中五。一正釋。二舉論。三言境界觀下。疏釋
論。四設地是體者揀濫。五將此地智下。重釋論。四中正揀遠公所類是其地實。以前論
言地者。境界觀。疏作加行觀釋故今縱之
云。設令地是地實。境界觀非是加行。是地
實者。意取地實所起之行。非取地實。故論
云行謂同行以其地實即是證智。同彼檀
等差別行。故明知取行耳。疏第三一偈寄對
彰微者。文中二。先總顯意取對。即聞思慧。等取報生識也。後初句下隨文牒釋。
四句三節中二合故。初句有三。一取意正
釋。言起即加行後得者。此二為能起。證智
一字即是所起。二皆觀如。如亦能起故云並
為能起。二故論云下。以論釋前加行後得
之言。何觀是加行何同行是後得。三此即前
偈下。疏釋論文。然論但牒問云何觀等。
[057-0451a]
而無別答。今疏即指偈之論釋觀及同行。
從皆言何下。正示答相。即隨地加行等
起證智故。其論此智字前疏已釋。疏後句明
下。釋第三句。言故法華中以說為門者。彼
釋諸佛智慧甚深無量。為證甚深。釋其智
慧門難解難入。為阿含甚深。阿含即教法。生
公云。夫知智在說說則為門。非唯智不可
解。門亦難了。了門則達三非。三非難解
如何皆以說為門也。疏第四一偈喻者。疏
文有四。一揀喻體。二隨文解釋。三結歎勝
能。四對前揀異。今初一同前文風畫之喻。
疏論云下。二隨文解釋。於中二。先釋喻相。後
釋合相。前中二。先舉論後總顯喻下。疏釋此
下更有論云。何以故虛空處鳥跡相。不可分
別。故非無虛空行跡。今疏但義合影在合
中。疏此中跡處下。釋合相。於中二。一依
論正釋。二取意展合。前中三。初總合空跡。
二何以不說下。合上不可說其長短大小
等。三上明麁相下。合上非無。於中二。一正
合非無。二又以空攝跡下。空跡互顯非有
非無。疏若欲開鳥下。第二取意展合。於
中三。一展成三事加於鳥故。二若更開
下。展為四事開空為二故。三若以跡喻
證智下。例前以釋。亦有四義。然向四者。一
太空喻果海。二跡處之空喻證智十如。三空
處之跡喻地相。四鳥喻言教。而跡不喻證
智。今例風畫。跡喻證智。則應云一太空喻
果海。二跡處空喻十如。三空處跡喻證智。
四鳥喻言教。地相皆教道故。言如風畫中
[057-0451b]
辯者。已上空中風畫例同今跡故。然彼
處本論但以風畫喻阿含。所依之空喻證
智。然其阿含約言教說。次下疏云。若將二
喻喻所詮者。仍有兩重。一以風畫喻地
相。所依空喻證智。二以風畫喻地智。所依
空喻果海。今正例第二意然。其風畫三遍
用之方成四事。一喻言教。二喻地相。三喻
證智。兼所依空喻所證十如。四太空喻果
海為四。然其風畫離於空中風畫無別風
畫。如鳥異跡故風畫處空之畫以喻地相。
畫喻能詮也。疏以斯鳥跡下。第三結歎勝
能。疏此中鳥跡下。第四對前揀異。於中三。
初引論徵起。二論云下舉論正答。三此意
云下疏釋論文於中二。先釋二喻別意。後
若以著心下。引論釋取著之過。於中四。一
正出五失。論主但有五名。疏中一句舉名。
如云一不正信一句。釋論如云以其隨
言解不稱實故。下四皆然。於中通有三節。
一正出五失前二違行。次二違人。後一違
法。二意令下。總顯文意。三今人下。結彈
異釋。云言今人者非對古人。但謂如今有
人耳。四故歎難說下出體。舉五失之損翻
成五德。故言五德者。一者正信。二者勇猛。
三者正說。四者順佛。五者重法。疏今初言
三成就義者。疏文二。先彰名意。後方釋文。
前中四。初釋名。二辯位。三就文辯定。四解
妨難。今初亦二。先釋名。後解妨。今初若麁
相分別即聞思修慧為三。若細辯相修慧有
二。真修為第三。緣修屬第二。前二不似正
[057-0451c]
證下。後解妨。兼釋通名。謂有問言三種成
就並非義大。何以第三獨揀義耶。答意可
知。從當分下。重復通難。謂有難云。若皆是
因何名成就。釋云。當分說成。非對因說以
為成就。以獲得釋成就者俱舍云。得謂
獲成就。故即以此文便釋通名。名三成就。
疏此三地位下。第二辯位。遠公名為約處
以定。疏意云。十地皆有三種成就。初地三成
前二在地前。餘皆地上。故云初二容在地
前。若遠公意總有二意。一假寄處因。此有
三義。一寄種性。種性種子成立。因成就大相
順彼故。二寄解行。解行起修。趣入出道。因
漸成就。相順彼故。三寄地上。地上德成就
教說修者相順彼故。二約實行處說大同
疏意。以後義要當但為後解。疏問慈等聞
等下。第三就文辯意。慈等等取悲願力。聞
等等取思及修。疏若爾上三漸次下。第四解
妨。於中三。初躡跡為問。二彼從所表下。正
為會通。三故上論云下。引論證成在文易
了。然此解妨即是遠公對前辯異同。其問
意云。此三成就何異三漸次。釋云。初因成就
非三漸次因。二其因漸成就是三漸次體。即
前三中觀漸次也。皆是聞思修故。三其教說
修成就所有觀修。是前三中證漸次。此說證
智為觀修故。其滿足修是前三中修行漸
次。漸說彼中真修所有教行為滿足故。今
之疏意並不用此。其因成就及因漸成就皆
觀漸次。以通諸地皆悉有三因成就即是
地加行故。三種成就望於後地皆是加行。
[057-0452a]
望於前地即是後得故。滿足觀修亦後得
攝其證漸次但是深義。前七偈明為不可
說故。此說分無證漸次故。今對前以通妨
難。然其此義不合傍敘。恐後人不知疏
意。故對辯之。疏已知大意下。第二釋文。於中二。先結前生後。後因成就大即初二句下。正釋初一可知。釋第二成就中。言聞思等
次第者。釋漸字。從聞生思從思生修故云
次第。從乃至能成就出世間智因故者。即釋
因字。前因成就是聞思修因。今云因者是出
世智因。疏三圓滿下。釋第三成就。疏文有
六。一標名總科。二釋二修相。三總結示。四
假喻明。五引例釋。六正解文。初一可知。疏
真修位極下。第二釋二修之相。疏意可知。
遠公云。滿足修者。即真實教道真心之體。隨
順集起法界行德。故云滿足修。下釋論中
云。真德之中教行滿也。觀修者即真實證道
真心之體。本隨妄隱。今隱對治離妄漸淨。
始淨之心內照法界名為觀修。下釋論中
云。真德之中證心明也。此公意以教為滿足。
以證為觀修。今疏小異。滿足則是教道之
修。觀修亦屬教道。教中似證故稱為觀。則
以能顯為滿足。所顯為觀修。以未息修
不得名證。疏初即稱性寂然下。第三結示。
疏猶瑩下。第四喻顯然亦分喻。對前稱性
寂然即是全喻。對滿足教道猶是分喻。但
取二修同時。似正證義耳。疏此二種修下。
第五例釋。於中三。初舉能例。二修如於下。
次明所例。則二修如等覺。正證如妙覺。亦
[057-0452b]
如七地修無功用未名無功。八地報行方
得斯稱。後諸有智下結勸。疏文中慮即下。第
六釋文。於中二。先依今經釋。後依論經
釋。前中言心即真修心體者。謂所證心體
恒沙性德唯是真智方能行故。疏若准論經
下。第二依論經釋。於中五。初總出論意。二
故論經下引論。三此明聞思下釋論。四次便
引偈下重牒論。五此明函蓋下結示。疏次觀
修者下。即經是境界難見可知不可說也。疏
中有二。先正牒釋。後既難可見下通妨。妨
云。既難見聞何不義大中收。後而隨修下
會釋。疏佛不隨喜者亦名違法慢心。謂若
自說不承佛力言多乖理。不順聖心故佛
不隨喜。疏地法為所入者。即當經文如是
二字。證智為能入者。論云。此所說地法眾生
以智入。疏若事若理無不具者。以所入如
來藏中恒沙佛法此知理也。事者即因分之
行解也。疏身正恭敬待等者。若別釋者。形虔
曰恭。心重為敬。然實恭敬通於身心。是故
疏云心敬則身必恭。論云身正恭敬等。恭謂
恭謹。敬謂敬重。由心恭敬則身恭敬。尚書云。恭者恪也。敬者恭也。故二大同。有釋云。
貌多心少曰恭。心多貌少曰敬。故從多分
配於身心實即通也。心正恭者。敬善法
故。若於邪法雖復恭敬而非正也。由恭
敬故便決定求。即此求心亦名敬相。待有
二義。一者停待待我當說故。二者當待當者
對也。將恭敬心當對我說。疏無諂無憍
慢者。謂勝我者則諂其心必下。劣我者憍
[057-0452c]
慢其心必高心無高下故不諂慢。易云。上
交不諂。下交不黷。辯必然之理不改其志
操亦斯義也。疏次二句對法彰已善說等
者。疏文有三。初科經。二文雖三節下解
義。三云何相應下隨難別解。二中然論一
時總徵云。一示現何事。二以何事。三云何
事。四依止何事。次重牒其問以對經文。
更無別釋。今疏取意便牒。便釋四重。釋中
初重有二。先問所謂下。答即果分地法為
所顯示。故云勝上地法。下之三段文皆有
四。一義釋問意。二故論云以何事即引論
證。三答云下義釋答意。四故經云微妙音者。
引經證成。斯則經答伏難。論假問起。疏先
釋義後方引文。此釋第二下三句例知疏
為依出世善字者。妙音是聲善字是名句文。
文即是字為名句依故。但云字則四法備
矣。上風畫喻中云說者以此二事說。聽
者以此二事聽。疏一隨方言音等者。隨諸
方土梵漢等異。二字句等即教與理相應。疏
又與能詮等者。上明說人與教相應。復與
理相應。理即所詮。今明但稱能詮。居然合
理。若乖能詮即違理故。三事即聲字譬。疏
第三示說分齊下。疏文分四。一標大意。二
半偈之中下。對經會論。三於中上句下牒
經解釋。四然因果二分下。釋因果義。於中
二初總辯順違。後申正義。前言古有多釋
者。有云。十地有二義。一約教所安立。十地
法門在聞者識上。以義顯現名為因分。因
此表離言之義故。二者正詮十地證入。十
[057-0453a]
地正行離諸言教。所安立相說名果分。由
此因分言所表故。是故因分可說。果分不
可說。釋曰。此釋理似可通。而因分義成果
義不顯。又似影像教則可說。本質教則不可
說。有云。於一證智不壞相邊。可言說故
名為因分。相即無相言教不及邊名為果
分。故此二分非一非異。釋曰。此解則似下文
不說無相。又唯約一證論說不說。教行不
言故。又說與不說縱許得成因果不顯故
疏並略之。疏直望論意下。第二申正義。於
中二。先總彰大旨。後更以義取下。開章別
明。於中二。一唯約十地。二通佛因果。前中
有總有別。別中詮表相對。文有四節。一正
釋義。二如初三地下指文。三令眾因此下。
釋因果名。四斯皆證智下。明說不說門。疏
二約究竟佛果下。通第二佛因果。文中三。
初正明。二解妨。三拂跡顯玄。初中亦三。一
總指。二謂即此下顯相。三是則跡處下辯
可說不可說。果海絕言易故不明。疏問上論
云下。第二解妨。先問即刊定記主難師。後
豈不下答。答中即今疏扶昔大義。於中
二。一總呵既冥同果海豈非地攝有能所
同因果非一。既曰冥同則因果非異。非一
非異為真地智。二故上論云下引證。略引
三文。一即示說分齊中。釋成寂滅佛所行偈。
二又上加分即加所為中。自利總句經云。欲
令汝為一切菩薩。說不思議諸佛法光明
故。論釋云。不思議諸佛法者。是出世間道品。
明知地智即是佛果法。三引地影像。經證中
[057-0453b]
曲分為五。初正引。二是知論主下結示。三有
云下刊定重難。四大海十德下疏引喻反質。
五明知下結破。疏又且依一相下。第三拂跡
入玄。如前二大說分齊竟。第七說分。疏
又請分生其正解等者。上一來意約法以明
此之一意。就益以辯。又前約相實相對。此
約解行故二不同。疏二釋名下。疏文分四。
初一正釋。二以上請分下。通違妨論云。
初地所攝有八分。說分屬初那言通十故
為此通。疏又初地下。三通展轉難。謂有問
云。既言初受總名。何以更立校量勝分故
為此通。四又論家下。總相會釋餘如品初。
疏此有三義。一得位等者。諸解雖眾唯識
委具故先引之。謂既斷異生之性。便獲聖
人之性。以成聖位下。二揀異二乘。二揀唯
證生空。三揀唯能自利對於二空故云具
證。然準攝論二利亦云初得。則以初冠下
三皆初得。疏此唯依第三成行義說者。於
自利中亦攝初二在文不顯故云一義。疏
出世間心即是聖位者。亦含二空故能出
世。亦以文不顯故屬一義耳。疏三所斷障
等者。於中三。初總標。二謂二障下明斷障。
三明斷愚。二中先舉唯識釋。後此言異生下引梁論辯。前中意明。依分別障種立
異生性障。分別揀於俱生種揀現起。分別
之言此言猶漫。而本論云。凡夫我相障。知
是我執故。下二愚名執著我法愚。彼論釋
云。雖初地所斷實通二障而異生性障意
取所知。說十無明非染污行。疏上來就能
[057-0453c]
起下三釋斷二愚。文中三。初以義生起。二
由斯初地下引論正釋。三斷義如前。下結
示斷義。二中言斷二愚。即是現行及彼麁重
者。彼論釋云。顯彼二種。次文釋云。或二所
起無堪任性。如入二空說斷苦根。所斷苦
根雖非現種而名麁重。此亦應然。彼麁重
言例亦應釋。疏四所證理等者。文中有五。
初對前生起。以斷障證如義相順故。由前
在凡二我之執不見二空。若證二空彼障
隨斷。故斯斷證二義相成。二謂此真如下引
唯識釋。三梁攝下會其異名。四意明下雙
釋二論。謂一切法本是二空。故云遍滿等。
非別有如來遍諸法。五此地最初偏證遍滿者。為遮伏難。謂有難言。下之九如豈不
遍耶。豈復非是二空所顯故。為此通意明
遍行之如。是如總相下之九如。隨德別立。今
當初得得於總相以受別名。疏二約所成
者。大願昔發至於初地。能如願作故稱所
成。復名為行。疏信等十者。即淨治地法文
在行校量中。一信。二悲。三慈。四捨。五無有
疲厭。六知諸經論。七善解世法。八慚愧莊
嚴。九具堅固力。十供養諸佛依教修行。疏
然上諸下第二總相圓融。於中四義。對於
三四五六。四門來意一門但明次第不離下
六釋名。通從三四五六得果。一種非正地
法。故但對四。疏第七釋文。文前更三。一依
經科。二依論科。三對前相攝。今初亦三。
初正科二。故慈氏下引證。先引瑜伽。二
引仁王。仁王即觀如來品。文云。般若空故菩
[057-0454a]
薩亦空。何以故。於十地中地地已上文如
疏引。三而論下會今論文。疏今且依論下二
依論科分二。先正科。後初云住下疏釋論。
其釋名分。最後釋者。義通始終。故疏然十地
中。既三心齊證。下第三對前相攝。疏今初
住分下釋疏文有四。初一曲科。二初謂深
種善根下疏釋。三瑜伽下引證。彼云。菩薩發
心因四行相。一者何相發心。二者何緣發心。
三者何狀自性。四起何勝利。即此四段也。
四又此四下會三菩提心。即起信意。前十
住品已廣分別言。又此四段各含三心者。
向就增勝各配其一。一者深心即樂修一
切善行故配依何身深種善根。今有集白
淨法。即是直心。慈悲現前即大悲心。二直心
正念真如法故配為何義以求佛智。同念
真如故。今有救一切世間等。即是悲心。為
淨一切佛剎。即是深心。三大悲心。救護一切
苦眾生故。故配以何因大悲為首。今有智
慧增上故有直心。善巧方便所攝故有深
心。四有何相總。則具上三心故得入位。今
別說者。生如來家是直心相。得菩薩法即大
悲相。住菩薩處即深心相。餘可例知。疏別
有九種集。下疏文有三。初別釋二。然小乘
下隨難料揀。三已知總別下六相圓融。今初
先科後釋。釋中前二皆言眷屬者。慧為正
道。戒定助道。故疏謂依聞思彼若明若義等
者。以前之五集明四善根古來諸德皆云
權教。似小擬議立四。華嚴即無。然華嚴正
約四十二位。文無彰灼。四善根名論無釋
[057-0454b]
文義旨含有。是約五位收攝之義。且十地
皆有十句加行。起十種心。此心未滿猶屬
初地。滿成二地。二地加行十心未滿。屬於
二地。滿屬三地。下七皆然。未知初地亦起
十心。十心已滿即入初地。未滿屬何。例於
下九即在地前迴向會竟。既非迴向。當屬
何人。為加行位理極成矣。又上深種善根之
人。地持判屬勝解行人。有如是心。即入初
地。明知未具是地前也。彼依四位明義。
初一即勝解行人。始從十信終至地前。餘
三即是見修究竟同於唯識。又依十二住。亦
以地前為第二勝解行住三即極喜。明知
加行勝解行攝。然判地位總有十門。廣如
十住。今約五位。初地加行屬加行攝。況論
釋十句。前五約聞思修等。第六方名淨心
集者前為加行。文理更明。雖局初地而以
地前望於地上。即為十地之加行也。故於
十地總有三處。總集方便。謂初地。八地及
與十地。然初地方便復有二種。一收三賢。
皆為趣地之遠方便。二者取四加行。為近
方便。三賢別會已廣說竟。今為加行於理
無違。復有人言。此中十句唯屬初地。四加
行位總屬十地。斯人不曉。唯識論文云。為
入見道復修加行。明知即是初地加行。故
四加行義通於總別。勿復麁心。言四加行
者。唯識第九偈云。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
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論曰。菩薩
先於初無數劫。善備福德智慧資糧。順解
脫分既圓滿已。為入見道住唯識性。復修
[057-0454c]
加行伏除二取。謂𤏙頂忍世第一法。此四總
名順決擇分。順趣真實決擇分故。近見
道故。立加行名。非前資糧無加行義。釋曰。
決擇是智。即擇法也。決揀疑品擇揀見品。
疑品擇而不決。以猶豫故。見品決而不擇。
非正見故。今此具二決擇即分論𤏙等四
法依四尋思四如實智初後位立標也。四尋
思者。尋思名義。自性差別假有實無。釋四
尋思也。如實遍知此四離識及識非有。名
如實智。何故名義各別尋求名義自性及與
差別。即合觀察問也。名義相異故。別尋求
二。二相同故合思察。次論別釋四相文云。
依明得定發下尋思觀無所取。立為𤏙位。
此位中創觀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施
設有實不可得。初獲慧日前行相故。立明
得名。即此所獲道火前相。故亦名𤏙。釋曰。
明得是定。尋思是慧。故云發也。下發皆然。
次論云。依明增定發上品尋思。觀無所取。
立為頂位。謂此位中重觀所取名等四法。皆
自心變假施設有。實不可得。明相轉盛故名
明增。尋思位極故復名頂。次論云。依印順
定發下品如實智。於無所取決定印持。無
能取中亦順樂忍。既無實境離能取識。寧
有實識離所取境所取能取。相待立故。印
順忍時。總立為忍。印前順後立印順名。忍
境識空故亦名忍。釋曰。忍有三品。下品名
印忍印所取無故。中品名樂順。樂無能取。
順修彼故。上忍名印順。印能取無。順觀彼
故。故論云。印順忍時總立名忍。印順俱定
[057-0455a]
名印順定。忍即智也。次論云。依無間定發
上品如實智。印二取空。立世第一法。謂前
上忍唯印能取空。今世第一法二空雙。即從
此無間必入見道故。立無間名。異生法中
此最勝故。名世第一法。下論總釋云。如是
煖頂依能取識觀所取空。下忍起時印境
空相。中忍轉位於能取識如境是空。順樂
忍可。上忍起位印能取空。立世第一法。雙
印空相。皆帶相故未能證實。故說菩薩
此四位中。猶於現前安立少物。謂是唯識
真勝義性。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帶相觀
心有所得故。非實安住真唯識理。彼相滅
已方實安住。依如是義故有頌云。菩薩於
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
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
後觸無所得。釋曰。此偈初二句煖位。次二句
頂位。次二句下忍位。第七句中忍。合前三
句為上忍位。其世第一住時促故。此偈略
無。末句見位。但觀上來唯識論文。四五二集
釋然自解。疏言治諸蔽漏者。按唯識論。但
是伏位。故次論云。此加行位未遣相縛。於
麁重縛亦未能斷。唯能伏除分別二取。違
見道故。於俱生者。及二隨眠有漏觀心有
所得故。有分別故。未全伏除。全未能滅。
釋曰。今約伏故云白淨耳。又上疏言欲集
聞慧及思慧等者。彼論次云。此位菩薩於安
立諦非安立諦。俱學觀察。為引當來二種
見故。及伏分別二種障故。非安立諦是正
所觀。非如二乘唯觀安立。釋曰。上皆聞思
[057-0455b]
也。又上疏云定謂四禪者。彼論次云。菩薩
起此煖等善根。雖方便時通諸靜慮。而依
第四方得成滿。託最勝依入見道故。唯
依欲界善趣身起。餘趣厭心非殊勝故。次
論云。此位亦是解行地攝。未證唯識真勝
義故。釋曰。即順攝論。唯四位義也。疏六淨
心集即善淨深心者。上牒名指經。從以得
出世正智。即是論釋從於所緣下疏釋經。
前加請分皆已廣明。疏七廣集者。明護小
乘發意曠兼。故名廣心。起心殷重故名為
深。信解大因求大果故名為大心。慈悲現
前。疏釋論名。謂多行下即是論釋。疏然小乘
下第二隨難料揀。即是後三。應有問言。何
以護心雙約二利。護行唯約利他。故為此
通。又約自利多同前六。故疏中慈依苦苦
等者。然其慈悲略有三義。一別。慈能與樂
悲能拔苦。二通。故三地中釋慈心廣大無
量云。廣者與欲界樂。大者與色無色界同
喜樂。無量者與不同喜樂。經文後三無
量例同於慈。更不見釋義。當同與樂也。
又彼地中依苦眾生故入慈悲無量。即慈
亦拔苦。今此則二皆拔苦。慈心麁拔二苦。
悲心細拔行苦。疏中文二。先順論總明拔
苦。後又明與樂下顯二通義可知。疏總云
佛智等者。上句舉經。謂無上智。即論總指
其體。知斷證修故。論別顯其相。謂知苦斷
集。證滅修道。苦是報法不可言斷。但可
言知以令生厭。集則可斷。滅是理法但可
云證。道是心法可以進修。言約無作四諦
[057-0455c] 者。此疏釋論揀非權小。如四諦品言修
究竟故者。釋妨。恐有問言。既是佛智何得
有修。通意可知。疏此智差別下別中九句。
一問記業。記即答也。二揀異菩薩者。皆窮盡
故。三中平等。有其二義。一二無我理生佛平
等。二令眾生平等皆證。五中救攝因者。由
慈淨嗔。能用四攝。廣利樂故。從第六無餘
智下四句經文約五無量界。謂六即眾生界
無量。七即世界。八即法界。及調伏眾生界。九
即調伏加行界。如文可知。六中言佛眼觀
眾生者。四眼九眼入於佛眼。皆名佛眼。無
餘亦有二義。一遍觀眾生盡無盡故。二以
十眼委照性相心行等故。七中言論經闕
於淨剎者。論云。七無染佛智。一切世間無障
無染。自然應化。今信作業智心無礙。如
經得一切世界無障淨智故。釋曰。經無淨剎
釋有淨義。即淨剎無染心解脫故。化往無障。
慧解脫故。今經亦令眾生但生信樂而無
染著。八中窮盡心行方善調故。九中初舉
論。法輪即是下疏以經文會論所釋。


疏。二
總結發心中疏文有四。一略釋。二而論下辯
論釋。三前指於此下辯論指文不同前。即
指此結文。欲以後攝於前。此則指前總
句。欲明以前攝後。總之與結皆是總義故。
結云總攝別故。四又但云生心者。釋通妨
難論有二問二答疏亦兩節。一問云。前求
佛智。何故唯云生如是心。不云生智。故今
答云心是總故已攝於智。知斷證修二亦
攝。下亦有問言。別有諸德。何故但云生如
[057-0456a]
是心。答云心亦是總總攝諸德。故不別舉
助道等法。亦應問言。心既是總攝於知斷證
修。何故前文不求佛心。有二義故。一前是
所求。此是能求。故二果位智強心不可知
故。疏明以何因生如是心者。此是論文。此
中疏文問意梢略。應云第三以大悲下明以
何因。次應更云。謂以何因生如是心。今以
先科文便釋意耳。從意云下疏釋論文。引
於二經。成立論意。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五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