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12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唐-澄觀 (master)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五十六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四種姓勝。疏文有四。初牒名囑經。二於
中又二下開章別釋。三由上四義下。結歸
第二重總。四上云二種加下。結歸第一重總。
以具二加。加金剛藏故。於中先結二加。
後今此具德下。結加金剛藏。前中言有法所
依之身者。謂具相好身未成佛時已有故未
是果。後依身修起方名為果向約四勝中
第四勝。則釋師子法。以別開二義唯法一
字名為法家。餘則生家。今為二加則單取
釋師子為身加。總取釋師子法為具果加。
疏第二偈加所為。疏中二。初總辯意。二文
中下總科三義藏即勝妙行下。囑經別釋。今
初令開法藏示顯現故。疏是說所依者。依
佛神力說故。故論云此偈中何故令顯承
佛力說。答有眾生於如來所生輕慢想。以
自不能說請他而說。為遮此故顯是承力
非佛不能言開勝藏。一句是總者即開此
法王最勝藏句。然此勝藏屬於如來故。云
開法王藏義藏即是地體。字藏即是地相。疏
染淨無礙故云神力者。謂經但云勝論詺為
上者。神力勝故。疏會釋謂。不住道處生死
而不染不礙涅槃。在涅槃而不證不礙
生死。是為染淨無礙。又論但云行為助道
其證不住。疏例論釋以義順故論舉一隅
[056-0438c]
耳。疏如是顯示深妙勝上之義者。總結義
藏深即助道助道能窮實故說為深妙。結
證道。勝上二字同結不住。論經云上。今經
云勝。論結雙明勝上。二字藏者即諸地廣
智。及分別說。若望經文分別說言通說二
藏。以論經云分別智地義一句為字藏。今
取文同故合第三句四字及第四句三字當
之。疏若得上加則法寶入心成聞持者。正
順解脫月雙歎人法請。說此不思議法。此
人當得如來護念而生信受。由法勝故則
得佛加。得佛加故法寶入心。法寶入心即
是聞持。既由法勝故加。明是舉法勝益以
請。疏後一偈轉生時勝益。疏文有六。初顯意
總科。二論經但有下會通二經。三此中大意
下總顯文意。四以難不障聞下。以論釋文
五上順論釋下。別申意趣。六問若依下。問
答料揀。初中言即具堅種人。謂具金剛種。
雖在八難而得聞經。以彰聞經益之深
遠。種子無上故。地獄天子三重頓圓。疏今
經堪受即決定信義者。正會釋也。若無信心
在善道中。尚不得聞況惡道耶。故次辯大
意。若有信心難處尚聞。況非難處。疏以難
不障聞故云雖也。下第四以論釋文。於
中但釋前半後半。總科之中以出大意竟。
就釋前半中。疏文有二。先總明。後別釋。今
初此言有二意。一者成上所以。不問難不
難者。以不信障聞非難障聞故。二者即躡
此意以釋雖字。雖者縱奪之詞。言含得失。
八難是惡而不障聞故。雖難而非難也。言
[056-0439a]
海水劫火即是轉生難處者。即總指經文。
釋論轉生之義。疏大海即是惡道下。第二
別釋也。先釋海水堪聞以龍宮有經故。龍
至佛會故。後劫火中釋火中聞經。疏有文
五。一正以釋經。二會釋論文。三以論會
經。四釋論等字。五會長壽寬狹。初文可
知。疏此即指二禪下。第二會釋論文。以論
云光音天已上故。疏然二經中文皆巧略下。
第三以論會經。言巧略者下云若具應
言即顯經意。文中是略而云巧者。下云舉
初攝後對水成文此即巧也略義可知。疏
等言等取下。第四釋論等字。於中二先顯
論包含。劫盡有三。謂水火風。火壞初禪。二
禪已上得聞水壞二禪三禪已上得聞。風
壞三禪四禪已上得聞故。劫火言亦是火劫
異水風劫故。論經云劫盡火中者。正取二
十住劫已終。又十九劫壞有情竟名為劫
盡。一劫壞器名為火中。疏今舉初攝後下。
二顯經之巧。舉火劫攝於水風顯義巧也。
對上海水而云劫火。顯文巧也。此言初
對長壽天。所以得聞者以彼有天曾從佛
聞而為說法故二能下就佛而聽法故。如
初列眾處說。皆由信故難不為難。其為難
者未曾聞熏耽禪味故。疏按智論等下。第
五會長壽寬狹。即智論三十八云。長壽天者。
謂非想非非想天處。八萬大劫故。或有人云。
一切無色定通名長壽。以無形可化故。不
任得道常是凡夫處故。或說無想天名為
長壽。亦不任得道故。或說從初禪至四
[056-0439b]
禪。除淨居天皆名長壽。以著禪味邪見不
能受道。故上即智論等言。等取梁攝論及
成實論。皆同智論第三師說。上諸論意皆
以上二界壽長。又耽禪味不任受道。故為
難處。今有信心並非是難。此上明長壽天竟。疏今不取初禪者。明論小狹二因故除。
一有覺觀義通餘處。二正燒者正順論文。
若說初禪為長壽天難。無由得說火劫。今
火燒初禪初禪無人故。約二禪已上得聞
長壽之難得聞。疏上順論釋下。第五別申
意趣。於中二。先結成論意。後理實八難下。
正申別旨。於中又二。先通八難。八難雖則
不具不唯有二。謂論已有二。加佛前後為
三。海兼地獄為四。修羅兼鬼為五。以五
趣明義修羅亦鬼攝故。其生聾盲正絕見
聞不可說聞但潛益耳。忽令生於耳目亦
容見聞。世智辯聰亦不妨聞。疏今經但云
火中者。二別釋火中之言。即法華中意在
華藏品已引故。華藏云劫燒不思議所現雖
敗惡其處常堅固。即明火中聞也。火浣之
布。火中之鼠。炎鐵團內而有蟲生。眾生業殊
豈妨火中聞法。方對海水之內正在其中。
疏問若依前義下。第六問答料揀。先問可
知。後答中三。初以義正答。二會釋經文。
三結勸引證。今初然戒能防非止惡。近得
人天之身乘者理運彌載遠證涅槃之果。為
功不等益有淺深。故美乘而輕戒。然戒有
隨相離相。三聚尸羅體即是乘定慧。若有漏
取相亦不能運出。今以隨相律儀不動不
[056-0439c]
出。不得稱乘定慧。了知性相動出名乘。各
舉一邊以美乘妙。一乘緩戒急者。事戒嚴峻
纖毫不犯。三種觀心了不開解。以急戒故
人天受生。或隨禪梵世耽湎定樂。世雖有
佛說法度人。而於此類全無利益。設得值
遇不能開解。震旦一國不覺不知。舍衛三
億不聞不見。著樂諸天及生難處不來聽
受。是此類也。譬如禁繫之人。或以財物求
諸大力。申延日月冀逢恩赦。在人天中亦
復如是。冀善知識化道修乘即能得解脫。
若於人天不修乘者。報盡還墮三惡道中。
百千佛出終不得道。二乘急戒緩者。是人
德薄垢重煩惱所使。是諸事戒皆為羅剎之
所噉食。專守理戒觀行相續。以事戒緩命
終即墮三惡道中受於罪報。於諸乘中隨
何乘強。強者先牽。若一乘強即聞華嚴等。
三乘戒俱急者。謂具持眾戒理事無瑕於
諸妙乘觀念相續。即於今生便應得道。若
未得道此業最強。強者先牽必昇善處。隨
戒優劣欲色等殊。隨乘勝劣運出亦異。若
一乘急即於人天身中聞華嚴等。四乘戒俱
緩者。謂具犯眾戒。又復無乘。永墜泥犁失
人天報。神明闇塞無得道期。展轉沈淪不
可度脫。疏今海水劫火下。第二會釋經文
可知。疏勉旃下。結勸引證。引證即涅槃第
六。因明菩薩忘犯護法。迦葉菩薩白佛言。
世尊如是菩薩摩訶薩。於戒極緩本所受
戒為具在不。佛言。善男子汝今不應作如
是說。何以故本所受戒如本不失。設有所
[056-0440a]
犯即應懺悔悔已清淨。乃至云善男子。於
乘緩者乃名為緩。於戒緩者不名為緩。菩
薩摩訶薩。於此大乘不作懈慢。是名奉戒
為護正法。以大乘水而自澡浴。是故菩薩
雖現破戒不名為緩。釋曰。此意唯以大
乘為乘。今疏文意亦取大乘正法為乘耳。
故結勸云留心法要。旃猶之也。疏第二一偈
教說分齊也。疏文分五。一總顯文意。二言
漸次下。釋總名。三云何為三下。列名出體。
四勝智道者下。隨文解釋。五問答料揀。三
中觀者所謂觀解。始心揀擇名之為觀。依
解得實名之為證。證心清淨解脫成德說
為修行。如金清淨為莊嚴具。從此即十地
之中下出體。體即三智。遠公更有一釋。云
解行為觀。初地為證。二地以去說為修行。
今以論意皆言十地觀等故唯依前釋。疏
即觀行漸次者。疏文有二。先取論意總釋。
後謂說諸地若加行觀下。引論辯其觀相。
今初道者因也者。以勝智為地智因故。以
道為因道即加行。若遠公意詺三慧為智。
漸增為勝。虛通曰道。就辯觀相中。觀為能
觀。依止理為所觀。理智相應能生後地。而
遠公云始觀為觀。正住名依止。地中滿足起
後為能生。此三自為觀中漸次。似非論意
故。疏不依但以加行為證漸次耳。疏以
後得智要由證真方能了俗等者。證真竟方能了俗故為漸次。故三漸次唯證一種當
證。上論自云三心以為漸次。餘二以自望
他而為漸次。疏問地地正證者下。第五問答料揀。於中先問。後古
[056-0440b] 德下答。於中二。先
舉賢首釋。後此亦順理下。疏為會釋。以刊
定取唯識意約德異故。有十親證破智明
昧故為會釋。二義俱取於中二。初句總標。
二別會。今初言此亦順理者。非是不許
彼之正義正義即唯識意也。故云此亦順理。
彼疏有二。先難古釋。後申正義。難古有
三。一難云。謂境智互相如。約智證十如。何
不境智互相如約境證一如。二難云。加行
後得非親證。可說彼智有明昧。正體緣如
不變影。何得說此有明昧。三難云。能證有
分限。所證無分限。以限證無限境智豈相
如。下出正義云。應知親證之言。但望當地
加行後得故名為親。不望後地說為親證
故不相違也。於義可知。今當為古德先通
此難。一者我許有十如則應如所難。我
唯立一如何因為此難故應順語答第
一云境智互相如說智十遍證。境智互相
如約境惟一證二。答第二云。汝證十如不
變影一如而說為十如。我證真如不變影。何
妨一智十親證。三酬第三有其二意。一隨
難通。以能隨所證不許有明昧。以所隨
能證真如應是智。二者反難云。真如無
分限不許有明昧。真如體不異十德何由
成是則前難未為切要。疏故唯識下。第二
別會釋。於中四。一舉唯識正義。二借文通義。三反難成立。四以喻顯示。今初唯識正
答如無異難刊定。傍此而斥本師。然唯識
疏中釋云。真如實無別。隨其所證。所生能
[056-0440c]
證勝德假立十種。釋曰。既云所生能證勝德
假立十種。早有智明昧義矣。疏又云雖初地
中下。第二借唯識文通賢首義。然唯識論
此一段文自明廢立。應有問言。初地之內不
達十如。應無發趣之果能達後後相及得
果。若已通達何不齊證真如十德。故今答云
達即齊達。證行未圓故行位有十。故有十
種圓滿真如。乃至如來十皆能了。如辯中邊
論廣有分別。言能證者。由於行圓。後後
地行別別漸圓。豈非約智有昧明義。雖彼
疏釋本為廢立。即以此義可通明昧故得
引之。以非證論中通真如無異之義故。
今疏云亦約能證有明昧意也。疏若唯取所
證下。第三反難成立。此有二難。一初地未
證難。如有十德初唯證一豈是證如。二不
通本難難謂本難云。如本無異何有十證。
今云當地證於一德名親證者。無異之難
豈得免耶。疏如人觀空下。第四以喻顯
示。眼有小大空無差別。是故生公依於此
理立頓悟義。明唯佛悟證如窮故。十地聖
賢皆為信境未全證如。故云夫稱頓者明
理不可分。悟語極照以頓明悟。義不容
二不二之悟符不分之理。理智兼釋謂之頓
悟即斯意也。雖逈異常談亦為繫表之玄
矣。疏自下第三許說分齊。疏文分二。先顯意
總科。後今初下。依文正釋。於中二。初釋
說儀。後釋說意。前中二。先舉論釋經。後觀
十方佛下。疏釋論自有二意。一以無慢
對佛。不偏對機。佛請不說便是自高。今承
[056-0441a]
力說安敢慢乎。二亦可下。意欲顯通。却以
無慢對機。不偏對佛。疏欲令大眾下釋說
意。疏文有四。一依經釋。然疏示說正地該
通二大。遠公以示說為說大。正地為義大。
乃成穿鑿。二若準論下。引論釋。三以前說
主下疏釋論經中重增之言。四如何得此踊
悅下顯喜意。於中四一徵以總釋。二義名所
以下釋二大名。三聞於二大下。結成踊悅。
四然二大體下彰其體性。於中二先總標。後
遠公下別顯二師。遠公云。證道所表即是
地法者。證道約人契會地法本自有之。猶
十二緣以法就人三世流轉。廢人論法性
相常定。疏賢首下。此師文三。初正明二大。
二然其後解下。對前揀異。三古德因此下。
明可說不可說。於中二。前總後別。前中言
下論自明者。論意因分為可說。果分不可
說。舉論此文即奪古德。從非無眉目下。
縱成古義妙理無妨故。疏於中初就義大
下。第二別釋。於中三。初標章。二別顯。三融
通。疏義中有三下。別顯言可以標舉令人知
有者。總顯三意為義大皆可標舉。如前
七偈即其事也。不可指斥者。文云言說不
能及是也。疏二約證處等者。如鳥足所履
之處。以喻所證。而言此處非有非無即為
可說。為跡之處不可顯示名不可說。疏
三約本智等。謂以空中鳥跡喻於證智。說
有空中之跡即是可說。不可示其長短大
小即不可說。疏攝論云無分別智離五相者。
雙證說不說義。即無性攝論第八增上慧品。
[056-0441b]
第九論曰此中無分別智。離五種相以為
自性。一離無作意故。二離過有尋有伺地
故。三離想受滅寂靜故。四離色自性故。五
離於真義異計度故。離此五相應知是
無分別智。釋論曰。依智自性說離五相。
由遮詮門說智體相。以表詮門不可說。故
遣分別門無分別智。其相可了。若異此智
應有分別。何有分別。謂後廣說無作意等。
若無作意是無分別智者。睡眠醉等無所作
意。應成無分別智然不應許。由離功用
應得無煩惱故。若二是者第二靜慮已上
應成無分別智。若三是者此智體相難可
成立。以彼離心無有心法故。若四是者應
不成智。如四大所造故。若五是者。此智不
成是無分別性有分別故。論頌云。諸菩薩自
性遠離五種相。是無分別智不異計於真。
釋論云。前三句遮五。第四句正說自性。已
上引論。今疏中言睡眠醉等略舉五相之
一。等字二義。一者等取餘四。皆為證成第
三約智耳。二者等於無想定及無想報。以
五位無心略舉二故。第五滅定第三相中自
揀竟故。從以直詮不到下。即釋論意具如
上引。上句即不可說。下句即可說義。又上三
義且從別義配果海等。而實三義俱通果
海理智等三。皆可標舉不可指示。寄言
遣言。約遮約表思之。又上三義明說不說
更有二義。一約自體真法互相顯現名為
可說。如經云智起佛境界等。謂以如顯智。
以智顯如。名為可說。不可以此性相別
[056-0441c]
取名不可說。二者情實相對。以情望實情
外有真可以談說。據真就情真外無情用
何起說。疏是出世間故不可說者。以後得
智必由證真故。是出世如何可說。觀中行相
言不至故者。以修中觀必稱性修性出名
言故不可說。故彌勒云。種性麁相我已略說。
諸餘實義唯佛能知。疏又諸法自相皆不可
說。諸法共相皆是可說者。此依因明論。謂一
切法上實義皆名自相。以諸法上自相共相
各附己體不共他故。若分別心立一種類。
能詮所詮通在諸法。如縷貫華名為共相。
此要散心分別假立是比量境。一切定心離
此分別皆名現量。如第十唯識疏說。然就
說大中約加行智傍出此義。以其加行觀
法廣故。通意言觀故傍出也。疏又果海離
緣下。上說不說通其六重。此下六重相望則
初後唯一中間具二。疏此上不可說下。第
三融通於中二。先正融通。二引證。今初
以真理普遍故者。真理不可說普遍於事
是故可說。言以緣修無性故者。緣修即可說。
無性故便同真理不可說也。疏是故下引
證。先引當經。即末偈我今說少分。疏涅槃
亦云下。二引他經即涅槃北本二十一高貴
德王菩薩品。說十功德中。第一智慧功德因
辯修行大般涅槃。聞所未聞。瑠璃光菩薩
從東方不動世界滿月佛所。而來問佛便明
至不至義。世尊以生不生等釋成至不至義。
略有六句。四句是複。一不生生不可說。二生
生不可說。三生不生不可說。四不生不生不
[056-0442a]
可說。二句單云。五生亦不可說。六不生亦不
可說。今略釋之。第一句未生之法名為不
生。有可生性名之為生。既不生為他所
生。故不可作不生說也。第二句謂生相能
生可生之法名為生生。今生相不能自生。
既不自生何故生他。故不可作生生說。第
三句謂生相能生未生之法名生不生今由
不生無漏。故不可作生不生說。第四句謂
未生時無有生事名不生不生。如虛空未
生之時無有生事。不能令生有漏之法。
既未生時無有生事。若有緣會則能生耶。
故不可作不生不生說也。五生相是生不
能自生故不可說。六未生是不生緣會便生
故不可說。言有因緣故亦不得說者。經云
有十因緣則可得說。遠公二釋。一以十二
緣生。前十共為生支之因。二者即地持等
十因。謂一隨說因。二觀待因。三牽引因。四
攝受因。五生起因。六引發因。七定異因。八同
事因。九相違因。十不相違因。釋曰後義為
善。廣如唯識等。然彼經中廣解不生等相。
今但略引證說默之旨。故不廣具。第二正申偈中。疏今初正顯地智微妙之相下。疏文
有三。初定所顯之法。二於中論經下。略會
論經。三言微妙者下。牒文解釋。今初以遠
公意明初三偈半顯佛法微妙。後有三偈。
舉彼佛法顯地出言。故今揀之。明初三偈
半亦是顯於地智微妙非說佛果。於中三
初總標是地智。二引證。三結彈。疏故論云
下。二引證也。文中五。一問。二依智地故論
[056-0442b]
答。三依者據也疏釋。四云何知下論重徵。五
上來下論自釋。然論但云上來所說皆依智
地。後復所說亦依智地。第六偈言智起佛境
界故。釋曰論無本分請分等言。今疏義加
耳。此論引三節文。謂一上來。二者後說。三
即今偈本分即前標舉。地體相是請分。謂解
脫月大眾如來皆請說十地。解脫月請經。云
何故說地名。而不為解釋諸地妙義趣。是
眾皆欲聞。大眾請經云辯才分別義說此最
勝地。如來請經云諸地廣智勝妙行。以佛威
神分別說。如是等文皆是十地之智地耳。
非佛果也。疏後說分等者。即論後復所說意
云酬請。既說十地法門。明知許說分齊。亦
說十地之深義耳。疏即今此中等者。此經第
六偈即論經第四指語全同。意云。智從佛境
界起。所起之智即是十地。故下釋云。智者是
地智。起者以何觀。以何同行。能起此智。此
下釋佛境界言。次前論云。此偈示現思慧及
報生識智。是則可說此智非彼境界以不同
故偈言智起佛境界故。意云此智地唯佛窮
盡故。辯所知亦只智地。又境界即如如為
佛境。今此智地由於加行觀佛境起。明皆
說十地智耳。不爾豈有請說皆明十地。今
乃示果之分齊耶。疏明知此顯下。第三結
彈昔義。疏此即雙指下。疏釋論言聖道是體
難知故微者。聖之一字即今經。如來大仙即
聖人之道名為聖道。以人取法意在於道。
道即地智故云是體。言難知故微者難知是
微所以。亦是微相。該於說證。故下開二義。
[056-0442c]
言故淨名云者。即菩薩品彌勒章中文也。疏
云何難知下。開章別釋口欲辯而辭喪者。
言語道斷故。心將緣而慮息者。心行處滅故。
前來頻釋問既云說時云何難知。答有心不
能說故。故淨名云。其說法者無說無示。則
言而無言矣。疏上大仙道是所證說者。牒經
第一句。為其地體。即論經聖道二字上直就
法體以論微妙。今以人顯法。以是佛因何
不微妙。疏初句即說時難知者。次第釋上二
章也。非念離念語。則非念似南宗義無念。
離念似北宗義。釋乃非念同北宗修得非
念故。離念同南宗本性離故。若二宗相成
由本無念要須離念。方知今此云何以非
念者。由本離念故。言自體無念者以無
緣故。然體無念復有二意。一性淨無念。以
心體離念故。今非此義以此通一切凡小
故。二契理無緣都無所得名為無念。即今
所用。若依此義亦異偏就南宗。故南北圓
融方成離念。由上二下結即非念離念二義。
疏求欲證見難證得故者。以論經但云難
得。今經云求見不可得。得之與見俱約證
說。故云求欲證見難可得故。次以無見無得
下。雙證二經。言無見者上經精進慧菩薩
云。有見則為垢。此則未為見。遠離於諸見
如是乃見佛。又善慧菩薩云。無見說為見。
無生說眾生若見若眾生。了知無體性。又
功德慧菩薩云。無見即是見。能見一切法。於
法若有見此則無所見。無得者智慧菩薩
云。有諍說生死。無諍說涅槃。生死及涅槃
[056-0443a]
二俱不可得。真實慧菩薩云。佛法不可覺了
此名覺法。諸佛如是修一法不可得。又云
一切法無住定處不可得。諸佛住於此究竟
不動搖般若宗中。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
故菩薩心無罣礙。諸佛則得菩提。淨名天女
云。若有得有證於佛法中為增上慢。故無
見無得方能證得。得與無得俱絕名言。
非離有得而證無得。方為真無得也。亡
言亡言。疏下四句別等者。以總明難得。其
相猶隱故別顯之。然疏文有四。初總標。二
列名。三釋經。四料揀。疏第一觀行下。第二
列名。依論次下釋順經。論經云難得無垢
濁。智者所行處。自性常寂滅。不滅亦不生。故
為此次。疏初句下第三釋經。初句釋第四
功德微。即無生亦無滅句。無生者用而常寂。
不滅者寂而常用。故云不一往滅。一往滅者。
即同二乘上來釋經。即無住涅槃。寂用無
礙功德者。結成論名。疏次句清淨下釋第三
清淨微。上功德微即是自在我義。此微既約
性淨即是常義。悟實本淨無染可除。先染
後淨即是無常。疏言離垢者下。釋第一觀行
微即是淨義。先順釋。論云智中無無明故。
不同世間下。反釋故論云有無明雜智是名
為濁。以論經云無垢濁故。世間八禪是不
動業必雜無明。疏聰慧人下。釋第二依止
微。即顯樂德。言依止者。為行依故。先釋
能行之人。此聰慧人即論經智者二字。疏彼
人之智下。二釋彼智所行處。於中三。先總
釋二徵以別顯。三正釋行相。疏何智能行
[056-0443b]
下徵以別顯。然有二對。一總別。二權實。今
疏合明。然論云智者所行處者。自證知故。
自證知者。依彼生故。於中智者見實諦義
故。復增上善解法故。增上善寂滅故。復有
世間智。隨聞明了知故。釋曰。今疏意明此
中論有總別。先總後於中下別。總中二句皆
是實智。別中有實有權故合之。就總就實
唯一實智。然總別就文。權實約義。疏云何
行處。即第三正釋行處。二智可見故。唯約
證智。能行即是論中總意。初云此之地智是
彼證智自證知故者。即論云智者所行處者。
自證知故。次云依彼地智說證智生者。即
釋論第二句。云自證知者。依彼生故是則
地智約本有之證智。約人就法。亦由遠公
上云三證智。四所表地法思之。疏上四微中
下。第四料揀。於中二。先依論從勝以配。
後上依增勝下。疏意明通。通相云何。如功
德異小。無住功德凡外豈有。觀行異凡。小乘
外道皆有無明。明彼亦無依止清淨。揀異
外道。凡小寧有。以並非聰慧。雙證二空定
契性淨為恒寂然。故知論主從勝略配耳。
疏此徵體相也者。疏釋論體相有三。一者
標相。如見煙知火見鶴知池等。二者形相
如長短方圓等。三者體相。如火熱相等。今
揀前二故云體相。體相復二。一者事體。如
向所引。二者理體如空寂等。今是理體約
不同相。雖義兼於事皆事理相即為深義
之體也。疏智體空寂名為同相等者。其猶
世間色等空寂名為同相。色相差別為不同
[056-0443c]
相。不同猶於自性也。疏總中此是誰相下。
釋總句有二。先釋經後釋論經中兩重假
徵以經配答。可知但體性有同有異。異者
相據於外。性主於內。體者性相之通稱。則
寬狹不同。今此所明即性為體。故經云自
性。論經云自體。疏何以言同下。第二釋論
同相之言。先出體。後釋名。此即性淨涅槃者。
出體也。則下言不同。是方便淨涅槃。同相
有二。一對因彰果本隱今顯。二對用彰體。
涅槃體淨故。不揀修生修顯功德彰體齊
稱性淨。若依初義無始法性。名之為體。昔
為妄覆今障息德顯故名為淨。若依後義
則涅槃法體名之為性。涅槃體淨名為性
淨。下方便淨亦有二義。次下當辯。疏上同
諸佛下。後釋名也。以體釋名由體同故。略
舉三同顯橫竪皆同。上下即竪。橫同諸法標
也。諸法如故下。展轉釋成文中自有五重
徵釋。一云。云何知皆同諸法。釋云。諸法皆
如故智體即如故云同也。二徵云。經云性
空何干於如。故釋云如即空故。三又徵云。
何以得知如即是空故釋云。一切皆以空
為自性故。自性即是空如。四又徵云。豈不
言總意別。別在於智何言諸法。故釋云。色
性智性本無二故。即起信文故以法取性。
性隨法別。是則智空非說餘空。若以法就
性性無不同。五徵云。縱言性同何以得
知是涅槃性。故引涅槃經。證一切諸法中
皆有安樂性。安樂性者。即涅槃性故。即涅
槃第三四十二問中一問也。疏下句別者下
[056-0444a]
釋。此一句疏文有六。初會論經。二釋云下。
引論標釋。三三種空者。即地前下引他論
證成。四今云有者下。引論別釋。五今經闕
有下。會通經文。六三種空義下。結廣有在
初二可知。三中即寶性論第四云。若散亂
心失空眾生者。謂初發心菩薩離空如來
藏義。以失變壞物修行者。名為空解脫
門。此明何義。初發心菩薩起如是心。實有
法可滅後時得涅槃。如是菩薩失空如來
藏修行。又有人以空為有物我應得空。又
生如是心。離色等法別更有空。我應修
行彼人不知空。今疏二當第三。三當第二。
為順論中三種謗故。又取意引對文可知。
然般若經中四句。正遣此三空疑。一疑空滅
色故。以色即是空遣之。二疑空異色故。
以色不異空空不異色遣之。三疑空是
物。今明空即是色故非別有空也。疏今云
有者。即初離謗攝者。四引論別釋也。然論
先列三病。即返問辯非。後列三名治之即
順問彰是。今初。論云自體空者。可如是
取如兔角耶。不也。可如是取。異此空智
更有異空耶。不也。可如是取有彼此自
體彼此轉滅耶。不也。後順問彰是云。云何
取此自體空有不二不盡。如是取此句顯
離三種空攝。一離謗攝。二離異攝。三離盡
滅攝。釋曰。上論先舉所揀以經對治。今疏
乃分其能治所治。兼經五字一一對釋於
義易了。如云今云有者。牒經言即初離
謗攝者。即舉論立名。言不謂斷滅下。明離
[056-0444b]
前過。如兔角者。即前可如是取。如兔角
耶。其不謂兩字即前不也二字。斷滅兩字即
取三空亂意中第一亂意。會同論文。下之二
攝例此可知。但觀上所引論文自分主
客。二即疑空異色。三即疑空是物。謂空為
有。三中言此明非滅有體之智以成有體
之空者。此有兩釋。今是第一釋。由論云彼
此自體故。以空為此智為彼既離盡滅故。
非滅有體之智等。疏亦非空有物可轉滅
者。即第二釋。前釋雙就智空上論盡滅。今
就空上論盡滅。正順上第三。謂空為有謗
不要約智論有也。疏離此三空下。結成正
義。然正義尚難。初二是有。後義非有自互相
違何成正義。故說正義智相是有。智性說
空。今此智空由有三德離上三謗。一相作
義故離初謗攝。謂若無智則無有空。若無
真空智不成立故。若諸法不空即無道無
果。中論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故
論經云。有能離謗攝。既空能成有。豈待滅
智方成空耶。二不相礙義。是故不異異即有
礙於空。定性有故空礙於有。定性無故既
不相礙。故非色外別更有空故離異攝。三
相違義。以體非有故無可盡。安謂空為有
耶。故初則廢他成己故有空。後則廢己成
他故非有空由初有故不無。由後無故
非有非有非無是中道義。故此空有豈得
異耶。由空義故與智非一。由前二義與
智非異。非一非異是中道故。故此真空是
智之體。體相無二為智之相是同相也。同相
[056-0444c]
即是空如來藏。空如來藏即性淨涅槃。其揆
一耳。疏今闕有字下。第五會通經文。此句
徵也。此有二意下。釋初意。以不盡字攝
有字。前明不盡是無。故無可盡則離謂空
為有過。今明有體故。不盡則離斷滅過。二
者下第二意即以無盡二字攝有字。以是
有無不二故離斷滅。於中先出論文。次意
云下釋論。後今經亦無定字下。會釋今經。
言離前二空者。一謂有無不二故離於異
攝。二即異故義如前說。二者有無既其不二。
豈滅有明無。故離斷滅雖有二意後意最
親。疏二有六句明不同相。即方便淨涅槃
者。疏文有三。第一總彰大意。第二隨文解
釋。第三總結會通。初中有三。初出體。二釋
名。三解妨。今初即方便淨涅槃。對前性淨。
方便有二。一對因彰果。從因方便而修得
故。二對體起用作用差別故名方便。方便
即寂故稱涅槃。疏斷惑平等下。第二釋此
不同。對於前同。前同有三。今亦有三而少
開合。一對下不同眾生。言斷惑平等者。
斷惑故異凡夫。平等故異小乘。小乘不
斷法執故非平等。又謂有惑可斷。不解
無斷而斷。今皆反此故云平等。二而能斷
故。不同外境但是所證。即對前橫同諸法。
然諸法中含其有無故開為二。今對有境
質礙之境不能斷惑。但是所證故。三有異
相故不同空者。即前諸法中含此無法。又
加此空者。前約性淨同空義多。今方便淨
同空義少故云不同於空。不云不同諸佛
[056-0445a]
者此多同佛故。疏涅槃是果下。三通妨難。
而文有二妨。一以果違因妨。先問後約分
證下答。答有三義文並可知。疏今明地智
下。第二所證違智妨。亦先問。後若分相下
答。大意可知。然約相融凡是一法即攝一
切。若以涅槃為門。涅槃門中攝一切法。
若以菩提為門。菩提攝一切法。若法身為
門。法身攝一切法。今約地智。地智門中攝
一切法。智相即同菩提。智性即同涅槃。今
取即相之性故。同與不同皆名涅槃。言
二而不二者。性與相殊而復相即故。難說甚
深者。欲言菩提即同涅槃。欲言涅槃即
說為智。互融雙絕難以一事當之故。理圓
言偏。理與言絕為難說耳。疏文中解脫是
總下隨文解釋。先解總句。言異前者。異
前同相也。疏寶性論下。引論成立。此論前
有偈云。佛身不捨離清淨真妙法。如虛空
日月智離染不二。論云此偈明何義。向說轉
身實體清淨。又清淨者。略有二種。何等為
二。一者自性清淨。二者離垢清淨。自性清淨
者。謂性解脫無所捨離。以彼自性清淨心
體不捨一切客塵煩惱。以彼解脫不離一
切法。如水不離諸塵垢等。而言清淨。以
自性清淨心。遠離諸煩惱垢更無染故。又
依彼果離垢清淨故云云。若無上依經第一
亦明四德。各有二義。淨有二者。一自性清
淨是其通相。二無垢清淨是其別相我有二
者。一遠離外道邪執我。二離二乘無我。樂
有二種。一斷苦集。二斷意生身諸陰滅。常
[056-0445b]
有二種。一離無常斷見。二離涅槃是常見
故。上皆取意引經耳。廣如涅槃章疏。別中
以別顯總下。釋別句。於中有二。先釋於
諸趣言二云何下。釋餘五句五句即顯五
種解脫之相者標也。下唯列三。後三合故。
若具應云三明般若是觀行相。四明法身
是轉依相。五明解脫是無礙相。今以後三
合為涅槃。前之二義亦三德開出。般若約
決理邊。即名觀智。約契合邊即名觀行。無
間道斷即斷惑相。解脫道證即無礙相。故
雖五句但是三德。疏言平等者。即牒經解
釋也。此即第一等二際。是觀智相者。即經涅
槃平等住。謂世間涅槃下皆論文。從以世間
之性下。疏釋平等之義。然論云平等攝取。
約人說平等。非如聲聞不得平等。得與不
得並約於人。而疏以性釋者。由二乘不了
性等故。背生死向涅槃。菩薩了性本平等
生死即涅槃故。不捨生死而取涅槃。不離
不在納法在心。故云平等攝取。疏中觀云
下。引證釋成。即涅槃品偈云。涅槃與世間
無有少分別世間與涅槃亦無少分別。涅
槃之實際及與世間際。如是之二際無毫釐
差別。今但義引三句意已具矣。若更廣說應
有四句。一全涅槃故無毫釐差。以世間實
性說為涅槃。涅槃之相說為世間。以性收
相無相非性故。唯涅槃亦無有差。二全世
間故無毫釐差。以相收性無性非相故。三
全世間之涅槃。與全涅槃之世間無毫釐差。
以雖互收不壞二相故。四全世間之涅槃
[056-0445c]
非涅槃也。全涅槃之世間非世間也。非世
間與非涅槃無毫釐差。以性相互奪異不
可得故。義句雖四法唯一事。所謂無事故非
四也。是故順情而取四句俱非。順法而言
四句俱是也。此般若智於外能照諸法皆空。
內照之體廓然即空。空四絕故四絕中間即
空之神照朗無相之虛宗是般若法也。此即
非中之中也。由不礙事之理故。全涅槃
入生死。全生死入涅槃。由不礙理之事
故差別宛然也。由二俱無礙故入不入俱成
也。由二無礙又不二故。入即不入。不入即
入。如是方為究竟平等。疏二斷惑相下。釋
此一句疏文有三。第一總明大意。第二開
章別釋。第三結示圓融。今初謂三時相因俱
無定性故。三時無斷由無定性。方能斷惑
故云方說斷耳。故云非初下。指經文然雜
集第七亦云。從何而說煩惱斷耶。不從過
去已滅無故。不從未來以未生故。不從
現在道不俱故。此即三時無斷義也。中觀論
廣說。即以三時門明無斷義。無斷即是性
空義。以有性空義故一切法得成。故成斷
義下當廣明。疏釋此有二義下。開章廣釋
於中相翻。疏文有四。一定斷處以開三
關。二此三惑智下。依關立過。三若爾下。假
問徵起。四若依唯識下。正彰斷義。二中謂
智先起有四過者。一本因斷惑得無漏智。
今智先起則不斷惑自成無漏。二智既先
起。惑猶在故不能斷惑。煩惱二過者。一智
已先起煩惱猶在。故後滅時是自滅耳。二惑
[056-0446a]
在不礙智起。故不障聖道。惑智各二故有
其四。疏智後同時各具四過者。併出二關。
言智後者。即前為惑先滅智後生耶。言四
過者。初明二惑。一惑自先滅過。由智未生
而惑滅故。二不障聖道過。惑先已滅不礙
智故。此惑二過。智二過者。一智有自成無
漏過。惑已先滅。智不斷惑故。二不能滅
惑過。惑已先滅。無可滅故。言同時者。即
惑智同時亦有四過。智二過者。既與惑俱。
惑不干智故自成無漏。亦不斷惑。惑二過
者。既與智俱故不障聖道。與智俱時惑猶
在故。後若斷時亦自滅耳。疏如燈不破闇
下。約喻以明通經及論。又涅槃下引經。法
說成上法喻並如下明。疏若唯識下。第
四正顯斷義。於中三。一正顯唯識。二明
順違。三顯當宗。初中言二真見道者。彼疏
不釋。有云。謂真見道。及相見道。此釋非
理。言二真故斷惑正在真見道故。有云。人
法二空此亦難依。二空所證今說能斷故。
有云。無間解脫為二。此二應非斷惑。正在
無間道故。若爾何者指南。應是大小乘為
二故。次前論云。二乘見道現在前時唯斷一
種名得聖性。菩薩見道現在前時。具斷二
種名得聖性。二種即二障。所斷廣狹小異。
大小俱是真見道斷故。然彼論意為異薩婆
多宗。彼宗所立見道之前斷異生性。無間道
起與惑得俱說言斷耳。故為伏難云。若異
生性見道前捨。無漏果起無有凡聖俱成就
失。今既依於見斷種立。即無間道有惑種
[056-0446b]
俱。異生未斷如何凡聖無俱成失。故唯識論
云。見道起時彼種不成猶如明生不與闇
並。故凡聖二性無俱成失。若無間道與惑得
俱。却有凡聖俱成之失。雜集第七亦明此
義。疏此但舉法相下。第二辯違順。先縱成
後若望下。辯有違。先破秤喻。後破明闇。
明闇同喻極似於法理則無違故先印許。後
到與不到下。但就無性理破。三論廣說。中
論三相品中。小乘被破大生小生二互相生。
彼便救云。本生生時能生生故。引喻云。如
燈能自照亦能照於彼。生法亦如是。自生亦
生彼。論主破云。燈中自無闇住處。亦無闇
破闇乃名照。無闇則無照。意云明中無闇。
闇中無明。明既無闇。為何所破彼便救云。
具足之燈無闇可破。初生之燈明體未全。
則有闇破故。復破云。云何燈生時而能破
於闇。此燈初生時不能及於闇。意云初生
名半生半未生。未生之半此半無明。亦不
能破已生之半此半無闇亦無所破。彼便
救云。何用及闇但使能破故。復破云。燈若
不及闇而能破闇者。燈在於此間應破一
切闇。又反並云。若燈能自照。亦能照於彼。
闇亦能自闇亦能闇於彼。釋曰。今闇不能
闇於彼。明知是燈不能破闇。由依此義
故。上疏云雖則相傾。意云而明闇理別明能
破闇。闇不破明。故涅槃第二十九亦同於
此。以燈不破闇。喻上毘鉢舍那不破煩
惱。疏若此宗下。第三辯此宗大意。如前總
中及下相續中。文略有四。一總標。二上明
[056-0446c]
非先後下顯正義。三由能斷無性下。
雙明能所即空而斷。四若定有下。以邪顯
正疏言相續下釋第二章。疏文分四。一總
彰體相。二辯三時不同。三依論正釋。四結
彈古義。今初但就一智自有二種三時。疏
就此三時下。二辯三時不同。二種三時
前三時長如下大品之文。發心為初。修行為
中。將成佛為後。後三時為短。謂唯無間
道。然無間之言通於諸位。今且取見道為
初。金剛為後。各有三時。疏論云此智盡漏
下。第三依論正釋文。中分三。初順釋無斷
義。次明不斷斷義。後結成正義。今初先引論後此上下疏釋疏若爾三時無斷下。二明
不斷斷義。於中二先舉論文。後此舉喻釋
成。下疏解經論此中亦有古義至下結彈
中明。今但直就性相無礙以解正義。於中
二。一釋論。二引證。今初言經文正顯證智
者。此中義大是不可說故。唯顯甚深。論主若
不性相雙明豈知是斷惑義。疏故大品云
下。第二引證證成論主如燈焰義。然大品
經具云。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菩薩為用初心
得菩提。為用後心得菩提。初心不在後
心。後心不在初心。心法不俱云何善根增
益能得菩提。佛反問言。譬如然燈為用初
焰燋炷。為用後焰燋炷。須菩提白佛言。世
尊非初焰燋炷。亦非離初焰。後焰亦爾。佛
問須菩提。炷為燋不。須菩提白佛言。實燋。
佛合喻云。菩薩不用初心得菩提。亦不離
初心。後心亦爾從初發意行般若具十地
[056-0447a]
得菩提。經已分明。況論釋云。佛以甚深因
緣法答。所謂不但初心得。亦不離初心得。
所以者何。若但初心得不以後心者。菩薩
初發心便應是佛。若無初心云何有第二
心第三心。以初心為根本因緣。亦不但後
心亦不離後心者。是後心亦不離初心。若
無初心則無後心。初心集種種無量功德。
後心即具足故能斷煩惱習。得無上菩提。
合喻準法。此中燈喻菩薩道炷喻無明等煩
惱焰。如初地相應智慧。乃至金剛三昧相應
智慧燋。喻無明等煩惱燋。亦非初心智焰。
亦非後心智焰。而無明等燋。成無上道。彼
既云非初不離初等。則非唯但取相續之
義故。故論云甚深因緣。又彼經中法喻影
略。法說得菩提。喻說斷煩惱。二義相成同
故引證。疏涅槃二十九等者。然涅槃云念念
滅者即是空義。由念念滅是無性故。不同
小乘何以得知。彼經初師子吼問云。眾生
五陰空無所有。誰有受教修集道者。佛便
以此經答云。雖念念滅而有修道。明知念
念滅即是空故。義符今論性相雙明。疏上
諸經論皆顯性相無礙無斷之斷下三結成
正義。於中此上疏文結前。又今經論下。重
結正義。謂非唯無礙。而又相成。前則事不
礙理。理不礙事。性相雙存。今則依理成
事。事能顯理。亦含雙奪疏因緣故無性等
者。即中論云。若法從緣生是則無自性。若
無自性者。云何有是法即緣生故空義也。次
云無性故因緣者。即中論云。以有空義故一
[056-0447b]
切法得成。即無性故有義也。疏若云初念則
能斷後念方究竟下。第四結彈古義。即遠
公解。前解經云治必階漸非定始終。故云
非初亦非中後。正論其果斷在窮終。不得
說言非初中後。今乃據果反談昔因。因時
不頓是故說言非初中後。下釋論言非初智
斷亦非中後。云非初智獨斷。中後亦然。通
取三時方能盡結。次釋論。若爾云何斷如
燈焰非初中後。前中後取。不異毘曇一念
有燒始終方盡治結同然。若依成實一念不
燒相續方然。治結亦爾。若依大乘慧心明勝
一念能斷。但相續始終方盡究竟故。經說言
念念具足一切助道。於一念中尚能具足
一切道品。何有不能斷除煩惱。但相續始
終方盡究竟。是故今說前中後取。如義正知
名之為取。釋曰。此公雖明大乘慧勝。要
明具足三時始終方斷。故疏不依但依前
為正義。約性相無礙。釋云今依其義開為
兩關難令同彼毘曇成實。謂應問言。為初
念即斷。後念方究竟耶。為初念不斷積至
後念方能斷耶。依初則同毘曇。依後則同
成實。一念具足道品何所證耶。又但成於
斷惑之義。不知斷而不斷。不斷煩惱入涅
槃義。故結彈云莫失宗旨。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五十六
[056-0447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