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12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唐-澄觀 (master)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五十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如不思議品十種勇健法中第一法說
者。經云。謂一切諸佛身不可壞。命不可斷。
乃至云八部天龍盡其勢力雨大金剛山。
如須彌山及鐵圍山。遍於三千大千世界。一
時俱下不能令佛心有驚怖。乃至一毛亦
不搖動。


疏。具那羅延支節大力者。即涅槃
北經第十一。南本第十現病品。因佛現臥迦
葉怪問。如來已離病惱何故倚臥。便校量
佛力云。如十小牛力不如一大牛力。十大
牛力不如一青牛力。十青牛力不如一凡象
力。十凡象力不如一野象力。次四牙象。次雪
山白象。次香山象。次青象。次黃象。次赤象。
次白象。次山象。次優鉢羅象。次芬陀利象。次
一力士。次鉢健提。次八臂那羅延。次十住菩
薩一節之力。皆前前之十不及後後之一。
如前六種故知佛力不可思議。


疏。智論十六
[050-0389a]
如毒龍等者。論云。問曰。已知尸羅相。云何波
羅蜜。答曰。有人言。菩薩持戒寧自失身命
不毀小戒是為尸羅波羅蜜。如上蘇陀摩
王經中所說。不惜身命以全禁戒。如菩薩
本身曾作大力毒龍。若眾生在前身力弱者
眼視便死。身力強者氣往而死。是龍曾受一
日禁戒。出家求靜入林樹間。思惟坐久疲懈
而睡。龍法睡時復形如蛇。身有文綵七寶
雜色。獵者見之驚喜言曰。此希有難得之
皮。獻上國王以為服飾。不亦宜乎。便以
杖按其頭以刀剝皮龍自念言。我力如
意。傾覆此國其如反掌。此人小物豈能困。
我今以持戒故不計此身。當從佛語於
是自忍。眠目不視閉氣不息。憐愍此人
為持戒故。一心受剝不生悔意。既以失皮
赤肉在地。時日大熱宛轉土中欲趣大水。
見諸小蟲來食其身肉。為持戒故不復
敢動。自思惟言。我今此身。以施諸蟲為佛
道故。今以肉施以充其身。後成佛時。當以
法施以益其心。如是誓已。身乾命終即生
第二忉利天上。爾時毒龍即今我身釋迦牟
尼佛是。是時獵者提婆達多等六師是也。諸
小蟲輩釋迦牟尼佛初轉法輪八萬諸天得道
者是。菩薩護戒不惜身命。決定不悔其事
如是。名尸羅波羅蜜。釋曰。雖本明戒正是
施皮耳。及菩薩本緣經亦有此緣。其事更
廣。先為大龍有大勢力。或化身為人為
與諸龍女共相娛樂。至毘陀山幽邃之處。
金翅欲食。欲來諸山。碎壞泉池令其枯涸。
[050-0389b]
諸龍龍女化為女人來附此龍。龍為金翅。
說慈心法令反本宮。後為諸龍說慈心
法亦令行慈。後捨諠就靜。山間齋戒。多日
困乏暫臥止息。遂遇惡人餘同上智論。疏
及菩薩本緣集經第四等者。經云。菩薩過
去墮畜生中而為鹿身。兩脇金色脊似瑠
璃。餘處雜廁種種難名。髀如硨磲。角如金
精。其身莊嚴如七寶藏。身色光焰如日初出。
諸天敬重為立名字名金色鹿。善解人語。
為諸群鹿宣說正法為大利益。下取意略
引。至一河邊暴水泛溢損壞樹岸。見一溺
人投身救之。其人得濟白鹿王言。君即是
我再生父母。何以報德。鹿王言。我無所須。
以身皮妙常恐人見。當默汝言知恩之人
具多功德。不知恩者即受苦報。此人背
恩還白王知。王即命駕令此溺人引至鹿
所。鹿王正睡有烏啄耳覺已瞻望見王兵已
近。乃安撫群鹿云。王為我來汝勿驚怖。尋
至王所溺者指言此是鹿王兩手墜落。王
見是事下馬詣鹿。鹿却慰王勿令驚怖。
我施一切眾生無畏。王遂讚言。汝雖獸身
非實畜也。王語鹿言。既施一切眾生無畏。
何為令此溺人兩手墮落。鹿王答言。如人
犯官重法自招其咎。此人自作自受非我
使然。王便長跪叉手白鹿。我從今日長相
歸依。鹿白王言。若能爾者。願賜此人無畏
如赤子想。此人必墮地獄故可憐愍。王
益稱敬願長為弟子。普施諸鹿令得無
畏。勅令國內不許遊獵殺害眾生。廣如
[050-0389c]
彼說。更有九色鹿經事緣一同。但云九色。
又王夫人夜夢託病。王為求之許分半國。
溺人貪利見王言知鹿處當即面癩。後結
會。鹿即我身是。王即父王。夫人即先陀利。烏
即阿難。溺人即調達。餘皆同也。釋曰金色義
同非正捨皮。云大例相似。疏願中相好皮者。金色等者。相謂三十二相中第十五身皮
金色。好者八十種好中第十六。世尊身皮潤
滑柔軟光悅鮮淨。塵垢不著故。疏纖長者。
量等者直就事說。若約相好纖長是相即
三十二中第三相。圓𦟛𦟛是第二好。赤銅是第
一好。能攝者持法界故亦第五十三好。言
隨好者總指。由此一句別詺文為力為色
等。亦瑜伽二十指皆殊妙為二十隨好也。齊
等者不參差。即第三隨好。云各等無差。輪相
等即第八十隨好。上說八十世尊手足。及胸
臆前俱有吉祥喜旋德相。文同綺畫。色類
丹珠。裏面皆有。本那伽吒者。此云滿瓶。塞
縛悉底迦。此云有樂。故云圓滿之言應言滿
瓶。右旋之言應云有樂。其右旋梵云難提迦
物多。故若準觀佛三昧海經者。即第一經觀
相品。疏赤銅者。即是小相好。即第一隨好。
言事爪則不染塵垢者。亦第一好。又第一
好。云一世尊指爪狹長薄潤光潔鮮淨。如赤
銅色。故具此二疏般若波羅蜜猶如大火聚。
即龍樹讚般若。至勝熱處當廣引釋。疏四
十一求法入火者三地有文。又賢愚經云。又
復世尊過去久遠無量阿僧祇劫。此閻浮提
有大國王。名曰梵天王。有太子名曰曇
[050-0390a]
摩鉗。好樂正法四方求法。周遍不獲愁悶
懊惱。帝釋化為婆羅門。來詣王所。王請就
座為說妙法。婆羅門言。學之甚難。云何便
說。太子審問。答言。若能作大火坑令深十
丈滿中熾火。自投於中為供養者。吾乃與
法。太子如教群臣諫喻令愍我等。婆羅門
曰。吾不相逼。若不爾者。吾不說法。王知
意定令使乘八千里象。宣告一切太子於是却後七日求法入火。諸小王等遠近皆集
悲哀勸喻。太子告言。我於久遠生死之中喪
身無數。人中為貪更相殘害。天上壽盡失
欲憂苦。地獄之中火燒湯煮等。受無量苦
未曾為法。吾今以此臭穢之身為法供養。
云何止我將欲投火。先請說法。婆羅門為
說偈云。常行於慈心。除去恚害想。大悲愍
眾生。矜傷為雨淚。修行於大喜。同已所得
法。救護以道意。乃應菩薩行。聞說法已便
投火坑。帝釋并梵天王。各執一手而歎之
言。一切生類賴太子安。何為投火喪他父
母。太子答言。為無上道不惜身命。纔投於
火火變華池。太子安然坐連華臺。諸天雨
華沒至于膝。爾時梵天王者淨飯王是。疏
如香城粉骨雪嶺忘軀者。下句即涅槃。上
句即大般若。大般若文廣。今依大品二十
七略引經云。佛告須菩提。菩薩摩訶薩。求
般若者。當如薩陀波崙。此云常啼。欲求
般若不惜身命。聞空中聲。汝但東行莫憚
勞苦。即當得聞。菩薩聞已作是念言。令我
東行何時何處當聞般若。即住立啼泣經
[050-0390b]
于七日。空中有佛即語之言。從此東行五
百由旬有城名眾香。彼有菩薩名曇無竭。
此云法尚。日中三時宣說般若波羅蜜。心念
欲往即得無量三昧法門。諸佛慰喻忽然不
現。欲見法尚自念貧無以何供養。遂欲賣
身。中路有城。以魔蔽故。並無人聞賣身
之聲。唯有城中長者女聞。帝釋化為婆羅
門云。不要於人。唯要人血髓用祀天
神。菩薩遂刺左臂出血。割右髀肉。復當破
骨出髓。時長者女樓上遙見下問其故。答
云。我欲供養法尚求聞般若。女遂止之。
許供所須。與共同往。帝釋即時復天身云。
我相試耳。欲求何願。答云。與我無上菩提。
帝釋言。是佛境界非我所能。更何所求。答
云。乞令其身如故。帝釋許之。平復如故。
釋曰。此即粉骨。言香城者。彼眾香城七重。
欲往彼故。又至彼城刺血灑地故。言雪
嶺忘軀者。即涅槃第十四聖行品明。世尊昔
在雪山。修行為求菩提。帝釋化為羅剎。
去其不遠遂說半偈云諸行無常。是生滅
法。菩薩忽聞攬髮舉視。遂見羅剎。初疑其
人。若聞此偈不合受此可畏之身。又思或
於過去佛所曾聞。尋往問言汝於何處得
是過去離怖畏者所說半偈。何處得此半如
意珠羅剎言曰。我饑讇言。菩薩請言。汝所
說者義味不盡。為我說終。我當終身為汝
弟子供給所須。又言。我今饑苦終不能說。
菩薩問言。汝須何食。羅剎答言。我所飲者。
唯人熱血。我所食者唯人暖肉。我飛行處處
[050-0390c]
而不能得。菩薩請言。但為我說。我聞偈已
以身奉施羅剎又言。誰當信汝。菩薩答言。
釋提桓因大梵天王得他心者。諸佛菩薩以
為證明。次脫衣服以敷高座。羅剎坐已為
說餘半偈云生滅滅已。寂滅為樂。羅剎又
言。偈已說竟。當施我身。菩薩是時深思此
義。若石若壁若樹若道。書寫此偈後昇樹
投身而下。未至於地。虛空之中發種種聲
稱歎菩薩。上至阿迦尼吒。天釋復本身接
之安置平地。稱讚善哉。真是菩薩必成正
覺。願見濟度禮足而去。因此乃超彌勒菩
薩十二劫在先成佛。言其類非一者。如菩
薩本緣經說。虔闍那梨王愛樂正法廣召賢
達。有婆羅門應召而至。令王剜身千燈
經停七日。廣集眷屬遂剜千燈燈如錢
大。添滿油竟請說偈法。婆羅門說偈言。常
者皆盡。高者亦墮。合會有離。生必有死。聞
竟然燈。又發願言。願成菩提然大法燈
光明照於一切。帝釋問云。得無悔耶。答
言。不悔。若不虛者平復如故。言畢平復。賢
愚經第一。亦有此緣。名虔闍婆梨。又有釘
身千道。涅槃二十七亦有賣身重法之緣。
恐繁不引。八十經中普賢菩薩自說求法因
緣。第三地中亦說求法內外無悋。疏俱舍
論說。昔有黃門救五百牛毀形之事等者。
與西域記第一全同。彼云。是屈支國舊曰
龜茲國。大城西門外路之左右各立佛像。
高九十餘尺。五年修設一大會。西北渡河
至阿奢理貳伽藍。唐言奇特。相傳云。昔時
[050-0391a]
此國先王崇敬三寶。將欲遊方觀禮聖迹
乃命母弟攝知留事。其弟受命竊自割勢
防未萌也。封之金函持以上王。王曰。斯何
謂也。對曰。駕迴之日乃可開發即付執事。
隨軍掌護王之還也。果有搆禍者。白王。
王命監國婬亂後宮。王聞震怒欲置嚴刑。
弟曰。不敢逃責願開金函。王遂發而視之。
乃斷勢也。曰斯何異物。欲何發明。對曰。王昔
遊方命知留事。懼有讒禍割勢自明。今果
有徵願垂照鑒。王深敬異情愛彌隆。出入
後庭無所禁礙。王勅弟於後行遂遇一夫
擁五百牛欲事刑腐。見而懷念引類增
懷。我今形虧豈非宿業。即以財寶贖此群
牛。以慈善力男形漸具。以形具故遂不入
宮。王怪而問之。乃陳其始末。王以為奇特
也。遂建伽藍。或旌美迹傳芳後葉從此
立名。疏四如說修行者。此下餘經云。善男
子。若男若女具足四法謂名丈夫若有男
子無此四法。即不得名為丈夫也。何以
故。身雖丈夫行同畜生。如來調伏若男若
女。是故佛號調御丈夫。疏又四相品即南經。
北經即如來性品卷當第四。言四相者。一
者自正。二正他。三者能隨問答。四者善解
因緣義。前亦已引。意云。自正者。明信三寶
常住不移。寧以利刀割斷其舌。終不說言
如來法僧是無常也。二正他者。意云。隨機
受法智小堪說無常等。智大堪化乃可
具說常無常等。三能隨問答者。意云。善知
如來制聽之意隨問而說。如有問言。云何
[050-0391b]
不施一錢得大施名。佛言不食酒肉施
以酒肉。不飾香華施以香華。無費一毫
施名流布。迦葉因言。食肉之人不應受施。
便為廣說斷肉之制。昔開三種乃為漸損
其貪耳。四善解因緣義者。意云。知佛有何
因緣初不說深法不廣制戒。後方說之。
知未堪聞故先未說。未有過失故不廣
制。隨過補之。然此四相將為眾生聞大
涅槃。為能開德通是利他。若別說者。初一自
利。自行非邪故名為正。後三利他。令離邪
過故名正他。此一正是利他行體。後二化
德能隨問答。明知法業自在隨問巧答。四
達根性善知隨機授化因緣上說就能開
以說。若就所開四者。經云。復次自正者。
所謂得是大般涅槃。正他者。我為比丘說。
言如來常存不變。隨問答者。迦葉因汝問
故。得廣為菩薩摩訶薩比丘比丘尼優婆塞
優婆夷說是甚深微妙義理。因緣義者。聲聞
緣覺不解如是甚深之義。不聞伊字三點
而成解脫涅槃。摩訶般若成祕蜜藏。我今於
此闡揚分別。為諸聲聞開發慧眼等。餘廣
如彼經。此中但取知其四事名丈夫耳。


疏。
雖是女人下。亦是涅槃第九經末。前廣說女
人之過竟。便云。善男子。以是義故。諸善男
子善女人等。聽是大乘大般涅槃經。常應
呵責女人之相求於男子。何以故。是大乘
經典有丈夫相。所謂佛性。若人不知是佛
性者則無男相。所以者何。不能自知有佛性故。若有不能知佛性者。我說是等
[050-0391c]
名為女人。若能自知有佛性者。我說是人
為丈夫相。若有女人能知自身定有佛性。
當知是等即是男子。釋曰。此文證宗五性
者都非丈夫。若具四德不揀男女即丈夫
矣。疏然七丈夫總有多說者。疏出其五。一
依瑜伽七丈夫。即八異熟中除財位果以
屬外故。八異熟義即當瑜伽第三十六。此
迴向初已具引竟。淨行品中亦以略出。疏。
依小乘七賢聖者。如俱舍賢聖品。離世間
亦出七善知。如梵行品已引。


疏。於施行中
略列諸田。下疏文有三。初隨難略釋。二料
揀諸田。三總結經意。今初。言別人者。謂資財人者。即不思議境界經。普賢菩薩云。又
復菩薩為護三昧隨法施時不揀福田。怨
親善惡持戒破戒富貴貧窮。又復思惟。施
於富者雖無所用。然我自應修習施行。釋
曰。即有財為別人也疏於中佛塔下。第二
料揀諸田有四。一總立五田。謂恩敬德悲
苦。二若敬田有病下。辨其兼通。言智論
十四者。論云。復次三事因緣生檀。一者信
心清淨。二者財物。三者福田。心有三種。若
憐愍。若恭敬。若憐愍恭敬。施貧窮下賤及諸
畜生。是憐愍施。佛及諸法身菩薩等。是為
恭敬施。若施諸老病貧窮阿羅漢辟支佛。是
為恭敬憐愍施。釋曰。論唯此三句。今有非
恭敬非憐愍。即上別人。三總收為二者。謂
悲田攝苦。敬田攝恩德。四然此二田下。
彰其優劣。於中有二。一以二田對辨。二唯
就敬田以明。前中三。一約智。二約境。三約
[050-0392a]
悲。亦是三約心。二約境。初融心境故云
以理御心。今初。成上以理御心。則心無二。
況就於境而有分別。即淨名第一善德長者
子章中。長者子自於父舍設大施會。供養
一切沙門婆羅門。及諸外道貧窮下賤孤獨
乞人。期滿七日。時維摩詰入會訶之云。當
為法施之會。何用是財施會為。問曰。何謂
法施之會。答云。法施會者。無前無後一時
供養一切眾生。是名法施之會。後廣為說
法施。長者子發心解身瓔珞價直百千上
之。不肯取。再請受之。分作二分。一分施
此會中一最下乞人。持一分奉彼難勝如來
一切眾會皆見光明國土難勝如來。又見瓔
珞在彼佛上變成四柱寶臺。四面嚴飾分明
不相障蔽。時維摩詰現神變已。復作是言。
若施主等心施一最下乞人。猶如如來福田
之相。無所分別等于大悲不求果報。是
則名為具足法施。釋曰。既云無所分別。即
以理御心。等于大悲亦同體悲矣。又云施
主等心施時以理御心也。疏若直就境下。
第二約境敬勝。言校量功德經者。經云。施
畜生得百倍福。施外道得千倍福等。前已
引竟。又甚希有經云。以七寶等供滿四洲
四果聖人。及滅度後廣起塔廟。不如造[麩-夫+廣]
麥等佛塔功德。乃至算數譬喻非比。釋曰。
此即四果尚不及佛。明敬田勝也。疏若就
於心下。第三約悲心說。然探玄記引像法
決疑經中。乃至施佛菩薩聲聞眾生。不如
有人施畜生一口飯食等。此是偽經。故疏
[050-0392b]
不引。但取親引於悲。悲是菩薩根故。悲為
菩薩體故。若無大悲非菩薩。故淨名亦云
等于大悲。故從敬則田強而悲心弱下。即
羅什法師釋淨名等于大悲之言。而叡公不
許。但以心等故。等即前第一義耳。今取雙
成後二。故云各有其美。疏若等是敬田下。
第二但就敬中以論優劣。以恩德田皆敬
田故。於中三。一敬恩分別。二若同是恩下。
恩中道俗分別。如舍利弗請問經者。經唯一
卷。問云。何故如來說父母恩大不可報。又
言師僧之恩不可量。其誰為最。佛言。夫在
家者孝事父母。在於膝下莫以報生長養
育等。以生育恩深故言大也。若從師學開
發知見。此恩大也。夫出家者。捨其父母生死
之家。入法門中受微妙法。是師之力也。生
長法身出功德財。養智慧命。功莫大也。追
其所生乃次之耳。釋曰。若據經意。前疏順
前意各自為重。以二相望則出家為勝故。
言或約生色身等則優劣可知。即順經後
意也。三等是德田下。就德田中普別分別。
引梵網經。即菩薩戒云。若佛子有出家菩薩
在家菩薩及一切檀越。請僧福田求願之
時。應入僧坊問知事人。今欲次第請者。
即得十方賢聖之僧。而世人別請五百羅漢
及菩薩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若別請者。
是外道法。七佛無別請法。不順孝道。若故
別請者犯輕垢罪。疏又由主財田等者。俱舍
論云。由主財田異故施果差別。此即約分
別門。就於三輪皆具優劣。主謂重心輕心
[050-0392c]
等。財謂好物惡物等。田謂若敬若悲等。疏然
今此中下。第三結示經旨。三事即三輪。廣即
約事。深即約理。融有二義。一融上事理。
二以理融事。重重無盡。疏義多如此反騰前辭者。即五失本中之一。如初會說。疏須達
拏者。此云善愛。或云好愛。經唯一卷。說事
甚廣。今當略引。阿難請問。佛說過去不可說
劫有一大國。名為葉波。王號濕波。無子禱
神。後乃有子。內外歡喜。號須大拏。年十五
六無藝不通。納妃名曼垣。生一男一女。太
子廣行惠施。施王敵國行蓮華白象與其
怨國。大臣瞋懼白王。擯太子於檀特山。太
子出門一切皆施。無揀車馬亦為他乞。太
子負男。其妃抱女。至其山所。山有道人
名阿蘭陀。太子遂問道人。云何可居止。答
云。山是福地無處不可。乃造草庵而居有
拘留國十二醜婆羅門。年四十方娶妻。妻令
求奴婢。聞太子好施去山六千里而來求
乞。初遇獵師欲殺之。云王遣迎太子獵
遂放之。見太子乞子。太子自縛以施之。其
母不在。母目瞤動左手復痒。恐子不安遽
歸三問。太子不應。復問。方答云。我已施訖。
其妻悶絕良久乃甦放聲大哭。太子言。汝
憶過去提和竭佛時。我為婆羅門子。汝為女
賣華。我以五百金錢買汝五華。汝寄二華
以上於佛。願為我妻。我時要汝莫違我意。
汝答可爾。今何亂我善施心。帝釋知其心
堅。復化為婆羅門。亦十二醜。就其乞妻太
子即施却來寄太子所。太子怪問。方答云。
[050-0393a]
我是天帝。故來相試。遂復天身令其求願。
妻有三願。一願賣我子還至本國。二願我
子不至饑苦。三願我及太子早還本國。帝
釋曰如汝所願。太子發願言。願一切眾生皆
得度脫生老病死之苦。帝釋歎言。大哉是願。
非我所能。更求何願。又願言。今且願得大
富常行布施。又願國王大臣皆思見我。帝
釋言。如意。婆羅門將子歸。婦瞋何用王種
別求奴婢。遂外國賣子。帝釋誘引無有買
者。遂至本國。國人識之。白王。王欲抱之。
啼不肯就。問賣男人。先言男銀錢一千特
牛百頭。女銀錢二千牸牛二百。王問。何以女
貴男賤。答言。王之後宮與王無親。出自微賤
而受榮寵。王唯一子。逐之深山。曾不眷念。
明知女貴男賤。王遂令人追太子還。付以寶
藏恣其布施。遂得成佛。父即淨飯。母即摩
耶。妃即瞿夷。男即羅睺。女即現羅。復成利
母。婆羅門即調達。妻即旃遮那摩。山上道人
即目連。獵師即阿難。疏現莊嚴王如大莊嚴經。疏又菩薩本緣經。說一切持王施二子
者。經有三卷。今當第一一半向後至第二
卷一半向前。然其緣起全似須大拏。但彼施
一男一女。此施二子皆男。又加乞眼。略無
王請歸。餘多同也。更復略引一切持王好施。
施王白象行蓮華上力能敵國。國人大臣皆
悉恐懼。又慮敵國來侵。遂令擯王子於雪
山。山中施二子與醜婆羅門。婆羅門賣之
至本國。祖王驚歎。後帝釋化為婆羅門乞
妻。王子施之。便云。汝妻端正。恐為賊劫。且
[050-0393b]
寄於汝。我要當取。王子聞已默然受之。復
化婆羅門從之乞眼。王子欲挑。復止之云。
我今未用。且寄汝處。我要當取。王子云我
云何受二種寄付。釋知心堅還復天身云。
妻及目二物是我所有。今且寄汝勿復施
人飛空而去。雨華稱讚必證菩提。疏然所
施化實下。第二料揀。言如賢愚經毘沙門
等者。即第一經因梵王請佛說法。佛辭眾
生垢蔽不如速滅。梵王遂引昔緣勸佛。昔
無數劫為生求法。乃至一偈。身心妻子而
用施與。何不念昔而欲棄生。過去久遠於
閻浮提。有大國王號脩樓婆。領此世界八
萬四千小國。初以財施後思以堅實法施
遂募說者。毘沙門王見欲往試變身為
夜叉。色貌青黑眼赤如血。鉤牙外出頭髮悉
竪。詣王宮門云。我能說法。王請入宮欲請
說法。彼云。先以所愛夫人及所愛子。與我
食者乃與汝法王即以所愛夫人及兒中勝
者與之。夜叉食竟為王說偈云。一切行無
常。生者皆有苦。五陰空無相無有我我所。
王聞歡喜書寫流布無有悔恨。毘沙門遂復
本身讚云。奇特夫人及子猶存如故。王者佛是昔為法尚爾。今何速滅。釋曰。此則妻
子是實。乞者是化。疏此破菩薩執者。如淨名
云。十方世界中作魔王者。多是住不可思
議解脫菩薩以方便力現作魔王。故云破
菩薩執。二乞者是寶引攝論者即第十一。
梁論云。或現種種本生。由逼惱他及逼
惱怨對。令他相愛利益安樂心。釋論曰。為
[050-0393c]
化邪見眾生不信因果。令得正法離惡
修善故。化現種種本生。如毘筍陀王捨兒
與婆羅門。非是逼惱他。此兒是化作。何以
故。菩薩無逼惱。此人生彼人安樂故。又如
藥藏菩薩。令眉絺王與毘提訶王相逼惱。
此亦是化作。後悉令相愛利益安樂心。菩薩
行如是事有何利益。論曰。生他信心為先。
後於三乘聖道中彼善根成熟。是名菩薩甚
深制差別。三俱化可知。四俱寶中二根熟
者。如一切施王施兒與婆羅門。婆羅門鞭
打持去。至一樹下更欲打之。樹神手擬婆
羅門。婆羅門即倒。神欲斷彼命奪王子送
還。王子告神。請勿害之。我若再還。令我父
王檀行不足。即為不孝之子。神遂放之。此
即妻子同行也。尚須自捨身命。豈有辭苦
而退。言生生行施處者。即七十五釋迦女瞿
波昔緣中事。當時妙德童女欲事太子。太子
要云恐其為障修菩薩道。彼女意云。我無
染心請為主者。偈白太子中有偈云。無量
劫頂戴廣大金剛山。若能眷納我。甘心受
此苦。無量生死海。以我身肉施。汝得法王
處。願令我亦然。若能眷納我。與我為主者。
生生行施處。願常以我施。釋曰。斯皆根熟之
者。疏若依瓔珞十五輪王者。即三賢十聖等
妙二覺。至隨好品當廣分別。此中即三禪
梵王。若依大丈夫行論中。菩薩喜樂過於世間。及二乘涅槃。此論有二卷。或單云大丈
夫論。廣說世間勝樂之事皆不及菩薩。見
乞歡喜末舉解脫之樂亦不能及。即過二
[050-0394a]
乘也。疏瑜伽三十九云。又諸菩薩於施障及對治者。於中初標。二列障。三明治。前
二具論文。對治中略取論意耳。然論文繁
廣收義無遺。論後結云。如是菩薩四種施
障。當知四種能對治智。對治於彼。一者覺
悟。二者忍受眾苦。三者遍知顛倒。四者見
一切行性不堅牢。是諸菩薩由前三種能對
治智。決定堪能正行惠施。由後一種能對
治智。能正攝受施福勝果。當知亦名菩薩
巧慧而行布施離相也。疏先絕我想者。即
歡喜行中。疏一不於法體起增減者。一
切法體不出有無。定有則增益。定無則損
減。四於諸法義離斷常者。就一有上。即有
常無常義。從緣而有。即是無常。不從緣有。
即名為常。五三有器界唯識頓變。名為影像。
為生所依。想即是心非想非心。此釋六於
法本遺心非心想。以上諸句皆有想言。一
切諸法皆想所持通是有心之義。心為法本
故。忘心即為非想。今並遣之故。云六於法
本遣心非心想耳。疏有即空故者。約緣有
明二空一味等無差故。約真如說皆無有
義。然法相所立。依他緣有。圓成性有。今明
緣有故非有。二空為性。性即非有。言無無
想乃有多意者。略有五義。初一遣無物
之無。如虛空龜毛兔角等。二明緣有即無。
淨名云色即是空。非色滅空。色性自空明
有即無故。此明非滅色空也。三明遣無
為有。四遣無為非有。三四俱遣以空為有
義。五者上四遣病明非有。此句顯實明非
[050-0394b]
有不礙有故。故下釋云非有非非有矣。此
引證也。此非非有即是非無。但言非無含義
則少。言非非有含義則多。但言非無。得前
二義後之二義。言非非有。方始終攝也。然
第一義即古人云。我言非有者。但言非是
有。非謂是非有。五明有即空故非有。空即
有故非非有。上之五句但順經文以為二
句。此下總遣四句合上即俱句。相奪即俱
非。有無之本既無俱句非俱何立。未對釋
結句非非想。中唯取第四意耳。亦可兼於
第五不礙想耳。次對雙顯縛解者。以分
別為縛。無分別為解也。疏次對雙顯。二業
者。即思及思已而為二也。後對亦雙明縛解者。有心則生死波浪故非心迴向。無心則
同乎外道故非無心迴向。此即無不礙有
義。又以無心下。拂迹以明前意。言有心為
非有者有起動也。言無心為非者無觀照
也。此即寂不失照。後意則寂乎唯寂。二皆
有理。疏若本無縛其誰求解者。即闇用淨
名。不二法門中寶印手菩薩曰。樂涅槃不
樂世間為二。若不樂涅槃不厭世間則
無有二。所以者何。若有縛則有解。若本無
縛其誰求解。無縛無解則無樂厭。是為入
不二法門。疏儻然無寄理自玄會者。此言
出肇公百論序。彼有二對。具云。其為論也。
言而無當。破而無報。儻然靡據。而事不失
真。蕭焉無寄。而理自玄會。反本之道。著乎
茲矣。釋曰。此通說論旨。前對不失事。後對
不失理。雖不據說於事理。而契當於事
[050-0394c]
理。今疏合其二對但取不失於理。以是離
相迴向故。儻者俶儻。廣雅云。俶儻者卓異
也。謂無所依據。卓異繫象而暗與理會矣。
疏三世求生不可得故者。即總顯文意。是
中論三時門。從無而有故名為生者。立生之
理。下別出三世求不得生相。已生未生正
生為三。已未不生理易彰顯現在正生理隱
故。以不住故過未分之。則無現在之正生
也。正同淨名。若過去生過去生已滅。若未來
生未來生未至。若現在生現在生無住。以
無住故即屬已未。從為生之理下。結成無
生。疏靜論語識智者。然依智不依識。識是
戲論。依智是寂靜今並雙非。則不可以智
知。不可以識識矣。即法四依。四依之義下
文當釋。疏第二不礙隨相中文三。一總辯
來意。二言隨相下正明不壞之相。言諸佛依
二諦為眾生說法。即中論四諦品下。更偈
云。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若人不能知
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前
已引竟。三然俗是真俗下。融上二諦成無
礙義。疏今初然隨相之名下。疏文有二。一
辯來意。二略顯十義下。正明離相受迴向
名。前即假徵。此下解釋。於中二。先總。後一
過世八法下別。各隨所趣立彼岸別。今初
利衰毀譽稱譏苦樂此之八法即世間法。八
法不動名不動岸。二依蘊計我故有二我。
若離二我名為解脫。三尋伺即言語道。道
是因故實際絕言故。四念想觀除為實智
故。五身見以為煩惱障本故。但能斷便是
[050-0395a]
有餘。六苦依身即為依處。智所依身身智俱
亡為無餘也。七施等即是所作善行故。八
菩薩出有入無。而無染故為無住岸。九證
於法身是無漏界故。十生住異滅即是有為
世間之法。覺心現量生滅流注無有自性。故
成自覺聖智岸也。疏菩提性淨下。此有二
菩提。一性淨。二圓淨。從緣起者即是圓淨。圓
淨復二。一明緣起。萬行為緣故。二明性起。
全是真如性淨功德之所顯故。又緣起無性
即性淨故。廣如出現。此亦法華云。諸佛兩足
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
義耳。前已廣引。從若業依身下。釋不於身
中而有業。第七迴向。疏今初。牒名中四。初
正釋名。二此從下得名。三故本業下引證。
四即以無貪下。出體性。三中三。一引經。二
名無下會今文。三有云下釋彼經。先敘異
說。後應云下正釋義。般若方便即淨名。及今
經七十九中之意下當廣釋。惡父母者。無明
貪愛。即楞伽第三經云。爾時大慧。菩薩白佛
言。世尊。如世尊說。若男子女人。行五無間
業。不入無間地獄。世尊云何男子女人行
五無間業不入無間地獄。佛告大慧。諦聽
諦聽善思念之。吾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善
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五無間業所
為。殺父母。及害羅漢。破壞眾僧。惡心出
佛身血。大慧。云何眾生母。謂愛更受身貪喜
俱如緣母。立無明為父。入處聚落。斷二根
本名害父母。彼諸使不現。如鼠毒發究竟
斷彼名害羅漢。云何破僧。謂異相諸陰和
[050-0395b]
合積聚。究竟斷彼名為破僧。大慧。不覺外
自共相自心現量。七識身以三解脫無漏惡
想。究竟斷彼七識佛名為惡心出佛身血。
若男子女人。行此無間者。名五無間事。亦
名無間等。偈言。貪愛名為母。無明以為父。
覺境識為佛。諸使為羅漢。陰集名為僧。無
間。次第斷。是謂五無間不墮無間獄。釋曰。
言如鼠毒發者。西方有鼠嚙人甚毒。毒在
身中。其瘡雖差。忽遇雷聲。其瘡還發。使亦
如之。忽遇境雷則還動發。餘可知。不滅
癡愛下。釋一合相義。即淨名須菩提章。二乘
之人滅癡得明。滅愛則脫。今了一性故不
滅之體即明脫。知理無二即是契合。合無
合相方是真合。疏然其前十下。料揀。言前
十一一遍從中十者。從佛境生小等。從法
境生小等。從餘八亦然。二中十一一能生
後十者。從一佛境能生檀等十度。從法生
十度。餘八亦然。三後十一一容具前十者。謂
布施等有小有大。或一或二或三或四。或
具足十。不必皆具。故云容具。戒等九度於
前十亦然。四前十一一該後二十者。謂從佛
境起小施。或從佛境起大施等。或於佛
境起小戒。或從佛境起大戒等。理即昭然
云思之自顯。疏上六皆巧便殊勝者。通即七
種最勝成波羅蜜。初會已具。然最勝亦名殊
勝。前雖已釋。為對經文須知總意。言巧
便殊勝者。彼當第五云要無相智所攝故。
故上六句皆無相智。言次五清淨最勝者。彼
當第七云謂要不為二障間雜。別中一無
[050-0395c]
法執及了唯心離所知障。三見性空無煩惱
障。次有三心即安住殊勝者。彼當第一謂要
安住菩薩種性。次有二心。即迴向殊勝者。
彼當第六謂要迴向無上菩提。今言善決
諸義具三迴向者。決智決悲決實際故。次
有一心。即意樂殊勝者。彼當第三謂要悲
愍一切眾生。後之二心依止殊勝者。彼當第
二謂要依止大菩提心。上顯施中即事業殊勝者。彼當第四謂要具行一切事業。具
上七下結成前義。故唯識云。要七最勝之所
攝受。方可建立波羅蜜多。以上釋經文同
符契。疏善趣賢首位之行者。圓融十信位也。
種性即十住。解行雖通三賢。今正取行向
二位故。故解行發心在於十行。發迴向心
故。疏密迹力士經第二具說者。亦至第十
迴向明之。莊嚴論亦引此經者。論當第六
偈。菩薩自成就。如前義應知。聲有六十
種。是說如來事。長行釋中具引佛祕密經。
佛祕密經即密迹經耳。並至下明。疏復有處
說六十四音等者。瑜伽等說有八轉者。疏
文但舉其唐言之名。今兼顯梵音。西域國
法。若欲尋讀內外典籍要解聲論。此八轉
聲方知文義分齊。一補盧沙。此是直指陳聲。
如人斫樹指說其人即今體聲。二補盧
衫。是所作業聲。如所作斫樹故云業也。三
補盧崽拏。是能作具聲。如由斧斫故云具
也。四補盧沙耶是所為聲。如為人斫故云
為也。五補盧沙䫂。是所從聲。如因人造舍
等故云從也。從即所因故。六補盧殺婆。是
[050-0396a]
所屬聲。如奴屬主故云屬也。七補盧鎩。是
所於聲。如客依主故云於也於即依義。瑜
伽第二。名上七種為七例句。以是起解大
例故。唯有梵語聲論八轉。更加醯補盧沙。
是呼召之聲故云呼也。然此八聲各有三種。
一男聲。二女聲。三非男非女聲。此上具約男
聲說之。以梵名丈夫為盧沙也。疏是八
轉聲各具八德者。即八梵音。賢首品已明。
今當重說。一調和者。謂大小得中故。二柔
軟者。言無麁鑛故。三諦了者。亦云最好如
迦陵頻伽等故。四易解者。亦云易了。言辭
辯了故。五無錯謬者。亦云不誤言。無錯誤
故。六無雌小者。亦云不女。其聲雄朗故。七
廣大者。亦云尊慧。言無戰懼故。八深遠者。
臍輪發生故。如來具此八轉之音。疏若將
此下屬前佛果者。會異釋。即刊定記釋二
段皆屬於佛果。故今明修菩薩行及近善
友非屬佛耳。疏八云非一非異者。即十通中等者標示也。故彼通中廣說非一異義。
從以了一切下。出非一異是神通相。若一
向非一各互相礙不能相作。若一向非異
無二可得。將何相作。以非異故一理融通。
非一事故得相作等。疏又非一異應成四句者。一非一。二非異。三非非一非非異。四
非亦一亦異。十忍當說。疏初之三句顯勝妙生者。即前十度章中引唯識釋前三為增
上生。道感大財體及眷屬故。其勝妙生即增
上生。名異義同。後三決定勝道。疏六正助無
違者。即經業道不違業。業不違業道。俱舍
[050-0396b]
業品云。俱得名尸羅。一妙行。二業。三律儀。
四唯初表無表名別解脫。五業道。六釋曰。此
有六名。今此即當第六。彼論疏釋云。又此
初念亦名業道第六名也。本求戒思。今曰。
究竟依業暢義立業道名。謂戒前之思名
之為業。初念戒體名之為道。思所履故。業
家之道故名業道。故初剎那名別解脫。初棄
惡故。亦得名為別解脫律儀。能防非故。亦
得名為根本業道。暢思起故。第二念等不
名業道。非暢思故。名為後起。根本後故。
今疏全依俱舍論文故不更引古來異釋。疏
此之事事所以無違下。出事事無違因。
略出三因。一法性融通門。二緣起相由門。上
二即事事無礙義。三直語同一緣起。通事通
理非無礙義。如覩一葉落知天下秋矣。
言亦由後二段令此無違者。後二即事理
無違。及理理無違。由此故令事事無違。謂
既同一味事。復即理由事即理理融於事
故。得事事無礙故無違也。疏然上三段無違下。重總料揀。於中二。一同異類料揀。二
開此則有下句數料揀。但就剎眾生以成諸
句。初根本四句。二剎上理事成四句。三約
眾生上理事成四句。上二三兩四句但是事
理無礙。四以剎事對生理為四。五以眾
生事望剎理成四。此後二四方成事事無
礙。疏上二四句各初及第三等者。以事理相
望。唯就同類即得成故。言各二及四。雖非
無礙。亦不相違。義如上說者。以二四皆是
不即故。非無礙言亦不相違者。由上同一
[050-0396c]
緣起故。由不壞之事不變之性皆同一緣起
故。疏此中初二句。是理理無違者。一剎無
性即眾生無性。二理同故言。以無可即亦
無可違者。釋第二句是理理無違義。疏第四
句雖非無礙亦不相違者。第四不礙兩
存故非無礙。而亦同是一緣起故。及第五
四中亦不相違。皆同前二三四句中。亦不
相違。疏第五四句等者。言此中初及第三句
是。第二段理事無違中。異類事理相望者。以
將剎望眾生無性。眾生與剎是異類也。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