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12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唐-澄觀 (master)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二十七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又此互出顯佛淨土十八圓滿十五攝故
下。第四別示義門。於中三。初攝十八圓滿。
二攝世界成就。三揀定所宗。初中四。一總
標。二列名。三正攝。四同異。今初總將二品
之文。共攝十八圓滿。疏言十八下第二列名
文無次第及圓滿言。而十八具足。一顯色圓
滿。二形色圓滿。三分量圓滿。四方所圓滿。五
因圓滿。六果圓滿。七主。八輔翼。九眷屬。十
任持。十一事業。十二攝益。十三無畏。十四
住處。十五路。十六乘。十七門。十八依持圓
滿。疏云何攝耶下。第三正明相攝先徵。此
具下釋。釋中文意皆是佛地論中之意。細尋
可知。十八名相第五迴向更當廣釋。此但
舉於此十五名攝彼十八。其有難者引經
[027-0202c]
會釋。


疏。劫住轉變十八中無下。第四明同
異通有四種同異。此有二門。一立名同異。
如上別對中明二開合同異。亦如上說。然
上體及佛住。各攝於二清淨莊嚴各攝於
三則四門攝十。餘之八門各攝其一。則十
二門以攝十八。即開合異也。三有無異。即是
劫住及劫轉變釋無所以。略有二意。一以彼
攝此。謂果攝劫住有剎之果。必有劫住之
時分故。事業圓滿攝此轉變。菩薩神通如來
作用皆轉變故。二者不用彼攝何必定須十
八圓滿。加於此二以成二十數正圓滿故。
如以六通為十通等。謂劫住窮未來故下
示於二種圓滿之相。四從其無差別下明通
局同異。彼十八事各各不同。今無差別通該
十八。由無差別約融攝說。故令十八得圓
滿名。則此十四皆約隨宜由此無差別故
名圓滿無差。既同下躡跡生難。上云餘十
四事皆是隨宜。故稱各各。其無差別稱實
而說。令餘圓滿則無差別。非各各義。何以
經云各各無差。今答此云所無差別事有多
種故者。上經中明塵塵剎剎佛佛生生皆悉
融攝事事相望。即云一一各各融攝。即是
無差。


疏。若將此十對成就品下第二攝成就
品攝前十八。共以二品皆為能攝。今此對
前自分能所而得互攝。


疏。恐責繁不能具
出。抄須盡理一一示之。此華藏品攝成就
品者。此中趣入攝彼起具因緣及清淨二事。
以趣入即三解脫門可為剎因令剎淨故。
此中力持攝餘三事。謂佛出劫住及劫轉變
[027-0203a]
以力持即是廣大法喜。無佛從何得法喜
耶。況有佛持。若佛不出但以食持。若佛出
世即有法持。若以食持住時即少。若用法
持住劫則長。二種力持皆通轉變。法持則染
變為淨。食持則淨變為染故。俱舍說三災起
時有二種因。一耽著美味。二者懶墮故。以
食持淨變為染。上以此二攝於彼五。五事
全同故十具矣。若以成就攝華藏者。上以
此二門攝於彼五。則以彼五攝於此二。此
餘三事謂方所分齊。并及行列彼何攝耶。即
五同中依住形狀二事所攝。以但有依住
則有方所及行列故。但有形狀則有分齊。
則以彼七攝此五事。五事全同則十亦具
故。於二處各舉十事無所不收。巧顯多
端故互隱顯。理實互出為顯十八。


疏。又上
諸文下第三揀定所宗可知。


疏。此彼相入
亦頌趣入者故。上疏中釋趣入義。以為此
解。於中有二。先略屬偈文。後皆入而無入
下通釋二偈入無入言。唯前偈中有義通後
偈故致皆言。總有三意。初一反釋通緣起
相由及法性融通二門。約緣起門者。凡緣起
法要有三義。一諸緣各異義。二互遍相資義。
三俱存無礙義。今云入則壞緣起者。反釋
不入入則失緣則無諸緣各異之義。言不
入則壞性用者。反釋入義則不得不入。不
入則不得力用交徹故。無互遍相資之義
則壞用也。若具入不入則俱存無礙。成緣
起門。言法性融通門者。即性之一字。凡法
性融通要不壞相而即真性。入則壞緣起者
[027-0203b]
無可相入。不入則壞性者。則性不遍一切
法故。由不壞相而能普遍方是法性融通
義也。二又要由不入方能入耳者。即順釋也。
亦通二門唯就相說。若約緣起門要由諸
緣歷然不入方能相資遍相入耳。若約法性
融通門者。要由事相歷然方隨理融入一
切法故。說若唯約理無可即入。三又約體
空下。亦順明而雙約性相。上第一義相即不
入性即能入。今此一義獨相獨性俱不能入。
要二相融方能入故。言若約體空則無來無
入者。是若唯約性無可即入義。言約相不
壞如本無差者。即若唯約事不能即入。上
二皆是不入之義。言以性融相故得互入者。
即釋入義是顯正義。謂不異理之一事全
攝法性時。令彼不異理之多事隨所依理。
皆於一中同時現等。一事攝理既爾。多事
攝理亦然。則一事隨所依理。皆於多中同
時頓現故得互入。是為法性融通門。如義分
齊。疏海能有華故受華名者。以海名無邊妙
華光故。如蓮華池池受華名華依於海取
海底稱者。海以摩尼王幢為底故。華名摩
尼王莊嚴。如泥中華華受泥稱。疏但有二百
一十者。第一層一佛剎塵數世界。第二層二
佛剎一上加二為三。第三層加三為六。第
四層加四為十。第五層加五成十五。第六
層加六成二十一。第七層加七成二十八。
第八層加八成三十六。第九層加九成四
十五。第十增加十為五十五。下十增有五
十五。上十層一一漸加算數亦有五十五。
[027-0203c]
而各有十。謂十一十二十三十四等。上十
層更有一百。都有一百五十五。并下層五十
五故。有二百一十矣。問既有二十層。何以
但云十九佛剎為主剎耶。答以最下一層。
但云一世界非一佛剎塵數世界。故云從
此一界去。云此上過一佛剎微塵數世界
至第二層故。二層共有一佛剎塵數剎耳。
如竪二千錢為二十百。最下取一錢。如最
下一剎此上過一百錢為第二層。方共一
百。爾此上過一百至第三層。方是二百。
至二十層方有一千九百文耳。故二十層成
十九佛剎思之。疏下當會釋者。即第三會
能繞所繞類結之耳。


疏。六眷屬者。即經中
云種種安布種種莊嚴。是辯眷屬剎相狀
耳。


疏。天為圓穹者。外典說天或謂有形。故
云天形穹隆其形如𨫼故。天圓地方。若莊子
云天者自然也。則無形質。


疏。亦如法華云。
梵王為眾生之父者。即第六經藥王本事品
中云。譬如大梵天王。為一切眾生之父。此
經亦復如是。為一切眾生之父。以梵王劫
初時生。後有諸天下降梵王。凡夫皆悉妄計
梵王為父。諸經論皆破為非。是外道計。今
法華經如來自引以譬。法華豈佛不知是
父為妄。故是世尊隨俗說耳。今亦隨俗說
天有形於理何違。然今疏非不許靜法之
見。但己著在經小有可通。即為會釋。不
欲使人輕毀聖教耳。


疏。誤譯洛剎曩者。
洛剎曩。此云相也。惡剎攞。此云字也。聲勢
相近故使有誤。梵本是室利跊蹉洛剎曩。
[027-0204a]
合云吉祥海雲相也。


疏。然此相以為下疏
出古德。以吉祥海雲為萬。合云萬相者。即
結成靜法正義。縱汝吉祥海雲為萬合言
萬相。不合云萬字。疏此所結剎定是主剎
者。以昔人云經言此一一世界者。此上二
百一十佛剎塵數之剎耳。非此上不可說佛
剎塵數之剎也。以二百一十塵數剎為所
繞。兩重繞竟方有不可說耳。故立理云。
若不將此以會大數。一即此剎種中非唯
有不可說剎塵數廣大世界。二即三處說數
相違。釋曰。此上意云。若所繞已有不可說佛
剎塵數。更加兩重繞剎。則有眾多不可說佛
剎塵數剎也。言三處說數相違者。一是標
中有不可說。二中間說但有二百一十三。
是結文兩重。能繞初則有不可說。後則有無
量不可說。中間則不滿不可說故相違也。
此釋亦似有理。而經此一一言遠承於前二
百一十殊已隔越文中既云如是有可不說
佛利微塵數佛剎。即云此一一世界各有十
佛剎微塵數廣大世界周匝圍繞。明知合繞
前不可說也。又以二百一十為所繞者。前
中間說剎但超間。明有二百一十。望其文
意直上十九佛剎塵數之剎。一一各有眾多
佛剎圍繞。應有不可說不可說也。何者。且
如最下一剎已有一佛剎微塵數佛剎圍
繞。向上過一佛剎微塵數世界。方至第二
層一剎有二佛剎微塵數世界圍繞。此第一
層向上至第二層中間諸剎。何以無繞剎。
若無繞則剎網不成。故知。直上一佛剎塵數
[027-0204b]
之剎。一一皆應有繞不能具說故。有超過
舉二十重耳。既最下層一剎有一佛剎塵數
剎繞。此上次第二剎更加一剎為能繞。第
三亦加一剎。如是漸上至百加百至千加
千至萬加萬至滿佛剎塵數。到第二層還
加一佛剎微塵數剎為能繞故。有二佛剎
塵數剎繞。如是乃至第二十層亦復如是
一一漸增故。但直上至一佛剎塵數世界并
其能繞。已有眾多佛剎塵數箇佛剎微塵數
世界不可知數。且就一期之數云不可
說耳。明知所繞定是主剎。若爾云何不與
標文相違標文。但云一剎種有不可說佛
剎微塵數世界故。既加兩重能繞有多多
故。答此有二意。一言不可說者就主標耳。
二者其兩重能繞並不出不可說剎塵剎中。
何者。觀其文意但是諸剎互為主伴為相
繞耳。如百人共聚一人為主則九十九人繞
之。餘九十九人一一為主時。皆得九十九人
繞之。若不爾者。最下一剎已有一佛剎塵
數世界圍繞。此能繞剎更有兩重能繞。已
有不可說不可說剎塵數剎也。思之。明知
互為主伴則本數不增。而疎言傍去者。經
中現說下狹上闊如倒立浮圖。仰安雁齒
亦合更說上尖下廣如正浮圖。俯安雁齒
則上下櫛比皆悉周滿。間無空處方為剎
網。上下四周皆悉相當。經欲揀別諸重不能
備舉故。且增數說繞剎殊。又欲令斜望相
當故為此說。所以梵網經云。世界不同猶如
網孔。若但取二百一十以為所繞殊非得
[027-0204c]
意疏。依此則似譯人文繁理隱者。若言十佛
剎但有三字。今云如上所說則有四字故
為文繁。但云如上所說。言不分明即是理
隱。


疏。若依前義則譯者之妙。能繞所繞其數
既多。但云如上則言省略故云妙耳。雖有
二釋。疏意存第二釋。但用十佛剎塵數而
為能繞。為順經宗明無盡故。前後體勢類
皆然故。餘如疏文細尋可見。


疏。俱舍云者。
略其義耳。具足頌云。東毘提訶洲。其形如
半月。三邊如贍部。南邊三百半。南贍部如
車。三邊各二千。南邊三百半。西瞿陀尼洲。
其相圓無缺。逕二千五百。周圍此三倍。北俱
盧畟方。面各二千等。東則北闊南狹。餘可知。
故結。云四洲相殊從今云如者。上舉論為
問。今為會釋言全似此界者。此四洲安布
是一佛居。今此世界同此四洲之界耳。


疏。
此中文無標結大數等者。例中間海。如第
八經末。第十經即以正喻依者。以眾生身
喻種種剎故。亦是以因喻緣者故。下六地
云。業為田識為種。謂心即名言種為親因
緣名之為因。業如增上緣名之為緣。餘
如疏釋。疏三一偈雙明心業者標也。行即
是業故釋也。以心顯故不釋。謂隨其心淨
則佛土淨。是由心異見剎不同。若行十善
則見命不中夭。生於大富梵行之國是隨
業異見剎不同。此即雙舉因緣。亦雙明王
所。言亦喻眾生同處異見者。佛本無二見
銀見金。剎本是一見淨見穢。故螺髻所見
如第六天宮。身子所見丘陵坑坎。疏初一
[027-0205a]
麁壞細存等者。所現雖敗惡即麁壞也。是變
化土其處常堅固細存也。即自他受用上略
屬經文下出所以。壞由惡業者。法華云。是
諸罪眾生。以惡業因緣。過阿僧祇劫。不聞
三寶名。言存由二因者標也。一約佛者。即自
受用土。二善業者即他受用。兼變化淨以
業不同同處見異。故法華云。諸有修功德。
柔和質直者。則皆見我身。在此而說法。


疏。
故法華下引證。我淨土不毀。證自受用成
上約佛。天人常充滿。證他受用等成上善
業。如次證上故。義引經文。若具引者。經云。
眾生見劫盡。大火所燒時。我此土安隱。天
人常充滿。園林諸堂閣。種種寶莊嚴。寶樹多
華果。眾生所遊樂。諸天擊天鼓。常作眾伎
樂。雨曼陀羅華。散佛及大眾。我淨土不毀。
而眾見燒盡。憂怖諸苦惱。如是悉充滿。即
云是諸罪眾生等。次云諸有修功德等。


疏。
然滅雖不俱下釋成上義。結歸難思。即叡公
意。一滅一存故曰不俱。不離滅處有存故
曰起必同處。如人於餓鬼火處見水。餓鬼
於人水處見火。雖曰同處而恒相無者。滅
中無存存中無滅。亦如羅剎宮殿與人宮
殿同在一處亙不相見。他受用土亦復如
是。若自受用故是遍周。不即三界不離三
界。故法華云。不如三界見於三界。若法性
土又起滅常如疏故難思者。結釋經文劫燒
不思議。謂不可作存滅染淨而思矣。疏世
相不同等者。以法性土對他受用及變化
土也。
[027-0205b]


毘盧遮那品第六



疏。此後更有大劫於理無
違者。此遮救也。謂靜法云。準下文大劫有
恒河沙數小劫。人壽二小劫初。佛壽五十億
歲。威光歷事三佛轉報生天。今云最初劫
中有十須彌山塵數佛者。為彼剎中更有
多箇大劫。此初大耶。為諸小劫中取小初
耶。釋曰。上引文案定雙開二關。次云若就
小劫初。不應威光一報之中但遇三佛。若
就大劫。一剎之中寧有多大。釋曰。雙釋二
關。謂人壽二小劫。一小劫中有須彌山塵數
佛故。不應一報但遇三佛。言寧有多大
者。如一賢劫則無多大。次云。故知此文最
初劫之三字。應迴云劫最初。仍移此三字。
於後行出興於世其字之下。即無過也。釋
曰。此立理具足迴文。合云彼勝音世界中。
有十須彌山微塵數如來出興於世。其劫最
初第一佛號一切功德山須彌勝雲也。此正
甚善。今不欲繁舉出經之過。強以理通最
初劫言耳。云更有大者義當中劫。順靜法
意言有大耳。如賢劫有二十增減為中
劫。第十五劫有九百九十四佛出。則一劫中
容多佛矣。但彼淨劫時長故。一劫中有十
須彌山塵數佛矣。然不欲斥經不急修行
故。存略理通。非斥淨法正不當也。


疏。略明
有十相者。下結文云。大同經初。即教主難
思十身相也。初一即法身經。以身智無礙
而為法身。


疏。更融色相等為一法身。以初
身為總故。法無不在本自普周。即釋經其身
周普是法性身。次云智與理冥故等彼真界
[027-0205c]
者。釋經等真法界。此是報身亦如智也。故
金光明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為法身故。
能令色相下。以真身周故令應用亦周。吾
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故也。則以三身圓融
為一真法身矣。下九別說二者悲相。即意生
身。三成相。即菩提身。理行時處為道場。並
如經初。四色相。即福德身故。上經云。三世
所行眾福大海。悉以清淨。是故妙色為福
之果。上經又云。不可思議大劫海。供養一切
諸如來。普以功德施群生。是故端嚴最無
比。五勝相。即威勢身。六貴相。即相好莊嚴
身。且順三乘云過聖帝。俱舍頌云。相不正
圓明。故與佛非等。此釋輪王相。今是世尊。
故云分明。實具十蓮華藏微塵數相也。七
應相。即力持身。如為龍留影力持不滅。八
無礙相。即願身。上經云。毘盧遮那佛願力周
法界。一切國土中常轉無上輪故咸目覩。
九化相。即化身。十吉祥相。即智身。正在智
光傍兼身光耳。是知此經引昔因緣。亦皆
圓妙。


疏。一者生福及不動業。以施忍智三
而為善根者。業有三種。一惡業即三不善根
所生。今所不明。


疏。列三業即三善根所生。
三善根者。即無貪無瞋無癡。今非但不著
有境兼能惠施成無貪根。非唯於苦無恚
兼行忍辱。故成無瞋根。非唯於境明了
增修慧解是無癡根。有此三根唯出生欲
色無色故。為福不動根。然其三根依唯識
論。各別有性。善十一攝無貪。以於有有
具無著為性。無瞋以於苦苦具無恚為
[027-0206a]
性。無癡以於諸理事明解為性。通唯善惠
各別有性。今依集論第一。以惠為無癡性。
唯識意會以惠為無癡之果。故施忍二亦從
果名。由無貪瞋故成施忍。所以疏云以施
忍惠以為其根。二信等根下當廣說。疏三
求無上慧。以四等不放逸五法為根者。涅
槃經云。皆歎慈悲為菩薩根本。有慈悲心
必須喜捨不放逸者。是精進無貪等。三於
所斷修防非為性假立為一故。涅槃說不
放逸根根深難拔由不放逸。策前四等得
一切智故為根也。四通說善根下。即上三
類之通性也。


疏。一無明重者。自覺智開下。疏
文有二。先別明後結釋。前中初四離障。五
令解脫通益三乘。六未信令信。七令入
三賢。八令得初地。九令二地已上得於八
地。十已在八地已證無生。諸佛勸起令得
九十二地。


疏。此約差別下第二結釋也。差別
結上。明是竪釋對治。結上非三悉檀。若約
橫配下更結異門。橫對前竪位位通用此
十句。故生善見理對上對治生善。即是為人
悉檀。謂發大信解生勝善根。起見佛心皆生
善也。見理即第一義悉檀。如自覺智開趣
一切智。皆見理也。亦應合有隨俗令喜。世
界悉檀。以益近故。故此中不說橫竪無礙。
是此中意四悉檀義。問明當辯。


疏。按纓絡本
業經下引經釋成。五百為正。二萬五千為
非。於中分二。先奪破。後約教下縱成前中。
言上卷者即第三賢聖觀品。彼中敬首菩薩
問。云何菩薩學觀名字義相。及心所行法。復
[027-0206b]
當云何。佛先答名字。即列三賢十聖等妙之
名。次答心所行法。云佛子汝先言云何心所
行法者。所謂十心。一發心住等廣釋三賢
十聖等妙之相。次敬首菩薩復問世尊。從初
地至後一地。有果報神變二種法身。一法
性法身。二應化法身。為何色相。為何心相。
佛答云。先答出世間果報者。從初地至佛
地各有二種法身。於第一義諦法流水中。
從實性生故。實智為法身法名自體。集藏
為身等兼說淨土。次云。佛子世間果報者。
所謂十住銅寶瓔珞銅輪王百福子為眷屬。
生一佛土受佛學行。教化二天下。銀寶瓔
珞銀輪王五百福子為眷屬。生二佛國土中
受佛教行。化三天下。金剛寶瓔珞金輪王千
福子為眷屬。入十方佛國土中。化一切眾
生。處四天下歡喜地。百寶瓔珞七寶相輪四
天王萬子為眷屬。現百法身為百佛國土
中。教十方天子。千寶瓔珞八寶相輪忉利王
二萬子為眷屬。萬寶相瓔珞九寶相輪炎摩
天王眷屬亦然。不可稱數。億寶瓔珞十寶
相輪兜率陀天王眷屬亦然。不可稱數。天
光寶瓔珞十一寶相輪化樂天王眷屬亦然。
摩尼寶光瓔珞十二寶相輪他化天王眷屬亦
然。千色龍寶光慧瓔珞十三寶相輪梵天王
眷屬亦然。梵師子寶光瓔珞大應寶相輪光
光天王眷屬亦然。不可思議寶光瓔珞白雲
寶相輪淨天王眷屬亦然。百萬神通寶光瓔
珞無畏珠寶相輪淨居天王眷屬亦然。千萬
天色寶光瓔珞覺德寶光相輪三界王。一切
[027-0206c]
菩薩為眷屬。無量功德藏寶光瓔珞千福相
輪法界王。一生補處菩薩為眷屬。佛子是
上瓔珞相輪一切佛。及菩薩動止俱遊常隨
其身。亦化一切眾生故。有如是果報之數
法。釋曰。已上具引經文。於疏易了。明知無
過二萬子者。疏按喜見下以二義證。唯合
五百。一所統於城不統四天下。故非金輪。
二既遇三佛。佛出減劫。輪王出增劫。故知
非也。疏知離名法者。即思益經。第一思益
梵天問言。世尊。云何名為菩薩遍行。佛言
能淨身口意業。爾時世尊而說偈云。若身淨
無惡。口淨常實語。心淨常行慈。是菩薩遍
行。行慈不貪著。觀不淨無恚。行捨而不
癡。是菩薩遍行。在聚落空野。及與處大眾
威儀常不轉。是菩薩遍行。知法名為佛。知
離名為法。知無名為僧。是菩薩遍行。釋曰。
此當第四偈因便故來。欲釋此偈令知
起盡故。以此一偈人多解釋。今觀經意。三
箇知字皆是觀行之人。若能如是知是菩薩
遍行。知法名為佛者。即是真佛法身如來。
佛即是法法即是佛。亦猶如來者。即諸法如
義。次應問言。法即是佛。於義已解。何者是
法。故次句云知離即是法。以一切法本性
離故。心體離念即是覺故。次應問云。法本
自離則無所修。何等有僧。故次解云。知
無為名為僧。無為即法。法本自離。由知無
為故得成僧。故大品云。由知諸法空分
別有須菩提等。金剛經云。一切聖賢皆以
無為法而有差別。謂俱學無為有淺有
[027-0207a]
深。乃成差別。非無為法而有差別也。今
疏正取知離名法。若不捨法非知離也。故
云法亦應捨。即金剛意。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因法得悟如栰渡人。若不捨法如住舟
內。要捨於舟方至彼岸。要忘所捨方為如
實覺悟諸法為真捨也。故大般若云。般若
甚深。知一切法本性離故。又文殊釋云。如
佛世尊堪受供養。以於一切法覺實性
故。是故經云如實覺一切法大捨。


疏。智即是
體者智體如日用如日光。日體雖一能放
千光。智體不殊能照萬境。又日光無二所照
物殊。智光無差隨境分照。


疏。一正定等者。
謂等取邪定不定聚故。善惡等者。等取無
記。三總收為二。四二位下融而為一。


疏。謂
後後因果皆入初心者總釋也。六位相望故。
成後後五位為因妙覺為果。又位位之中
亦有因果。如十地中調柔果等。


疏。若修途
至於初步者。即肇公不遷論。論云。是以如
來功流萬古而常存。道通百劫而彌固。成
山假就於始簣。修途託至於初步者。果以
功業不可朽故也。彼論意云。物各性住故
無往來。今雖引文用意少別。此云本出莊
子。千里之途在於足下。其猶滔滔之水本
於濫觴。合抱之木生自毫末。後由初得故
曰在初。學者祿在其中矣。意亦同於上。即
論語子張學干祿。子曰。多聞闕疑。慎言其
餘則寡尤。多見闕殆。慎行其餘則寡悔。
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矣。注曰。干求也。
祿位也。雖未得祿得祿之道也。故得祿在
[027-0207b]
後。由學而能得故居學中。此上一義通諸
經論。疏菩提直心等者。即起信論法性宗中
實教之意。然菩提心總有三心。今但直心中
攝。以直心正念真如。真如即起信生滅真如
二門之一。故云真如門內。然此二門者各
總攝一切法盡唯取真如謂一切法。及後
後諸德皆依真如。真如無二通為諸法之體。
今菩提心正念真如。故能攝也。


疏。三者三
德開顯前後圓融者。即別教一乘圓融義也。
不同餘義。言三德開者。即發心功德品。
初發心時得如來一身無量身。則法身開顯
得究竟智慧。得一切智慧光明則般若開
顯。不於諸法少有所得。即以心離妄取
寂照雙流故。解脫開顯故。此心中無德不
攝。因該果海並在初心。從初發心時便成
正覺。即梵行品文。言初後圓融者。以初是
即後之初。後是即初之後。以緣起法離初
無後離後無初故。舉初攝後。若約法性融
通。一切因果不離心性。契同心性無德不
收。以一切法隨所依性。皆於初心頓圓滿
故。故梵行品云。若諸菩薩能與如是觀行
相應。於諸法中不生二解。一切佛法疾得
現前。初發心時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
如玄文已明。下當更說。


疏。三大智智明者。
經中清淨眼是總相。此眼何見見心三大。
疏中囑經。唯配二大略無用大。用即智攝
故。從智慧光明遍照法界義故者。即暗引
起信證普光明。為相大義。即起信釋生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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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中。所顯義大雙明體相之文。論云。復次
真如自體相者。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
佛無有差別。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畢竟常
住。釋曰。上釋體大。今不引之。以法界為
體義易知故。論云。從本已來性自滿足一
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光明義故。遍照
法界義故。真實識知義故。自性清淨心義故。
常樂我淨義故。清涼不變自在義故。釋曰。
上之六句皆是相大。一本覺智明義。二本覺
顯照諸法義。三照時無倒義。四體離惑染
義。五性德圓備義。六性德無遷義。今不引
後四。而引前二有智遍照。證以普光明為
相大義。恐人以法界為所照。普光明為能
照。故引此文。相大本有則皆所照。以淨眼
智明為能照耳。從蘊恒沙下釋經藏字。
具二藏義。蘊恒沙德即不空藏。妄惑本空即
是空藏。故清淨言向上屬所觀之藏。向下屬
能見之眼。無障蓋故言見性。肉眼即名佛
眼者。即涅槃第六經云。善男子。聲聞之人。
雖有天眼故名肉眼。學大乘者雖有肉
眼。乃名佛眼。何以故。是大乘經名為佛乘。
如此佛乘最上最勝。諸佛見性故。


疏。無功大
力一行含多者。由八地得無功用如乘船
入海故。云大力速疾。言一行含多者。先以
一身起行。至此八地以無量身起行。一
一行中起一切行故。


疏。餘可證知故云得。云
入者。智論三十一云。通徹名入。入亦證也。
得者獲之在己也。


疏。菩薩之父故首明之
者。即智論文。論云。菩薩以般若波羅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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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般舟三昧為父。般舟即念佛。此翻為佛
立三昧。良以念佛即真涉事。與方便同故
得稱父。又念佛成佛是親種故。言乃至十
地不離念佛者。十地之中皆云一切所作不
離念佛念法念僧等。上辯先明所以。後無
邊海藏下牒釋別名。於中先牒經略釋。後
然略有三下。別示其相。三義中。一定見多
佛。二佛有多德。此二並就所念名無邊藏。
三無邊勝德下約能念名藏。於中三。初聰
明。次何者下徵釋略舉三身。後障無不滅
下經歎。故賢護結中廣列諸德。以徵其因。
佛答皆從念佛而生。一言蔽諸者。即論語。
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諸。曰思無邪。謂歸
於正也。念一佛號亦名一言。直取一言只
一佛字故。自四祖唯稱佛言。


疏。七般若者。
覺法自性離諸分別也。此總釋一門亦當
別釋自性離垢之言。即大般若曼殊室利分
中。慈氏菩薩云。若諸菩薩聞是甚深般若。心
不沈沒。已近無上正等菩提。何以故是諸菩
薩現覺法性。離一切分別如大菩提故。今
此般若亦覺法自性。名自性離。離字兩向。
向上屬自性離。向下屬離垢。即離分別之
垢也。從有可離下。別釋經文。成上總釋。
有可離者非真離也反釋。初句成上性離。知
自性離不復離也者順釋。初句成上離分別
言。不知性離謂有可離。即是分別。今知性
離知相即寂。故無分別。從無離之離即真法
界者。即躡上釋下法界言也。正同起信。所
言覺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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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法
身即真法界。本來清淨者。躡上法界釋清
淨言。既自性離是真法界。則本自淨非觀令
淨非去垢淨。是故經云法界清淨。彼法界
清淨即般若清淨者。即以上義成此般若
得清淨名。此有二意。一由體清淨方成般
若故。此般若受法界清淨之名。二者性無
二故。故大般若難信解分云。復次。善現般
若波羅蜜多清淨故色清淨。色清淨故一切
智智清淨。何以故。若般若波羅蜜多清淨。
若色清淨。若一切智智清淨。無二無二分
無別無斷故。名無二性。從般若清淨則萬法
本淨者。亦有二義。一以般若照一切法知
本淨故。二者亦是性無二故。義同上引般
若清淨。則色清淨遍歷諸法。略舉八十餘
科。謂五蘊十二入十八界四諦十二緣六波
羅蜜。乃至菩提涅槃皆如色說故。萬法本淨。
從萬法淨者。則無淨無不淨者。拂其淨相。
夫言淨者。懸法本無生性。寂諸相故名為
淨。豈待蕩蕩無物方稱淨耶。非但事無而
為真淨。見真本淨事為非淨。亦是相待能
所未忘。安得稱淨。故真善知識令看淨門。
云性本清淨淨無淨相。方見我心即斯義
矣。故淨名云。垢淨為二。見垢實性則無淨
相。離於見相是為入不二法門也。下經云。
若有見正覺解脫離諸漏。不著一切世。彼
非證道眼。若有知如來體相無所有。修習
得明了。是人疾作佛。疏實相般若下。釋經
身字。身有三義。謂體依聚義。今實相般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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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法身之體。觀照般若同報身之依。化身
名聚。淺故不說則眷屬般若。亦得名身同
聚義故。


疏。故仁王經云後之三地等者。即
教化品中第八名等觀菩薩。偈云。等觀菩薩
二禪王變化法身無量光等。九地云。慧光開
士三禪王。十地云灌頂菩薩四禪王。後都頌
上三地。云等慧灌頂三品士。除前除習無明
緣。無明習相故。煩惱二諦理窮一切盡。釋
曰。既總牒三地除無明習。是故疏云同遣
無明。言非灌頂地。下義釋彼經。彼經灌頂
地也。自當第十故云非灌頂地。然十地亦
用盡無明習無功用智而得灌頂。故云是
灌頂智也。


疏。見普法故名為普眼者。此釋
經名而有三義。一約所見稱普。言普法
者。一具一切一一稱性。同時具足等。斯即
十眼之內一眼之能。經云一切智眼見普門
法界故。二況一眼即十眼。融無障礙約能
見稱普。如五眼中佛眼。四眼入佛眼皆名
佛眼。如四河入海無復河名。而具海味故。
金剛經云。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
有肉眼。乃至云。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
如來有佛眼。今十眼亦耳。隨一具十。而諸
教說唯佛眼具五。餘四則無。今因果之人皆
許一眼。即具十眼。不唯後勝具於前劣。若
一不具十則非普眼。言十眼者。離世間品
說。謂一肉眼。二天眼。三慧眼。四法。五佛。六
智。七光明。八出生死。九無礙。十一切智。其
融無礙則有二義。一者成上十眼無礙。二者
成下即能所無礙。三眼外無法方真普眼。下
[027-0209a]
約心境互收方稱普眼。此上標也。以諸緣
發見下別釋所以。如大乘法師。以九緣發
識。眼根名眼餘不名眼。今則例之。眼根能
發識。眼根得名眼。空明能發識。亦得同
名眼。餘六例然。以緣起之法各有有力無
力相成立故。次云因沒果中緣皆號眼者。
九緣不見色。不見不名眼。九緣皆見色沒
果同名眼。以皆全有力故。言全色為眼恒
見色而無緣者。色是所緣之境。眼是能緣
之根。今即是眼故無緣也。言全眼為色恒稱
見而非我者。眼是我能見。今全為色。正見
之時即非我也。此即賢首之意。下更有言。
云非我離於情想無緣絕於貪求。收萬像
於目前。全十方於眼際。是以緣義無盡。隨
見見而不窮。物性叵思。應法法而難準。
法普即眼普。義通乃見通。體之自隱隱。照
之遂重重。然後窮十方於眼際。鏡空有而皎
明。收萬像以成身。顯事理而通徹也。


疏。
五度皆福定為最大者。然六波羅蜜攝成二
嚴總有兩意。一前五為福。後一為智。二者
前三唯福。後一唯智。進定通二。成前為福
成後屬智。今以經中云得三昧名大福德
故。用前門。


疏。福即是善非福是罪者。即百
論相攝罪福品意。故論引金剛。福尚應捨何
況非福。以善捨惡以無相智捨福。則善惡
兩忘。今云了者。一了其相。二了體空。三了
無礙。二福即是相下。即以世諦說福。諦一
義中福亦不存故。引金剛如來說福德相
隨俗說也。即非福德相當體空寂也。是名
[027-0209b]
福德相。結正義也。若福即非福方名真福。
若以福為福非真福也。有人以第三句亦
約俗諦。非得經意。


疏。一無實權施者。如說
臨門三車即是權教三乘。本無三乘說有
三乘。虛指三車出門不獲是也。二理本無
言者。亦法華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
以方便力故。為五比丘說是也。三權實無
滯者。即涉有未始迷空。觀空不遺於事。
即如來方便知見波羅蜜。皆已具足。毘盧遮
那品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