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188 教觀綱宗-明-智旭 (master)



No. 1939
教觀綱宗原名一代時教權實綱要圖。長幅難看。今添四教各十乘觀。改作書冊題名


北天目蕅益沙門智旭重述


佛祖之要教觀而已矣。觀非教不正。教非觀
不傳。有教無觀則罔。有觀無教則殆。然統論
時教。大綱有八。依教設觀。數亦略同。八教
者。一頓二漸三祕密四不定。名為化儀四教。
如世藥方。五三藏六通七別八圓。名為化法
四教。如世藥味。當知頓等所用。總不出藏等
四味。藏以析空為觀。通以體空為觀。別以次
第為觀。圓以一心為觀。四觀各用十法成乘
[001-0937a]
能運行人至涅槃地。藏通二種教觀。運至真
諦涅槃。別圓二種教觀。運至中諦大般涅槃。
藏通別三。皆名為權。唯圓教觀乃名真實。就
圓觀中復有三類。一頓二漸三不定也。為實
施權。則權含于實。開權顯實。則實融于權。良
由眾生根性不一。致使如來巧說不同。且約
一代略判五時。一華嚴時。正說圓教兼說別


  五時八教權實總圖
















教。約化儀名頓。二阿含時。但說三藏教。約化
儀名漸初。三方等時。對三藏教半字生滅門。
說通別圓教滿字不生不滅門。約化儀名漸
中。四般若時。帶通別二權理。正說圓教實理。
約化儀名漸後。五法華涅槃時。法華開三藏
通別之權。唯顯圓教之實。深明如來設教之
始終。具發如來本迹之廣遠。約化儀名會漸
歸頓。亦名非頓非漸。涅槃重為未入實者。廣
談常住。又為末世根鈍。重扶三權。是以追
[001-0937b]
說四教。追泯四教。約化儀亦名非頓非漸。而
祕密不定二種化儀。遍於前之四時。唯法華
是顯露。故非祕密。是決定。故非不定。然此五
時。有別有通。故須以別定通攝通入別。方
使教觀咸悉不濫。今先示五時八教圖。次申
通別五時論。


通別五時論最宜先知



法華玄義云。夫五味半滿論別。別有齊限。論
通通於初後。章安尊者云。人言。第二時。十二
年中說三乘別教。若爾過十二年。有宜聞四
諦十二因緣六度。豈可不說。若說則三乘不
止在十二年中。若不說則一段在後宜聞者。
佛豈可不化也。定無此理。經言。為聲聞說四
諦。乃至說六度。不止十二年。蓋一代中。隨宜
聞者即說耳。如四阿含五部律。是為聲聞說。
乃訖於聖滅。即是其事。何得言小乘悉十二
年中也。人言。第三時。三十年中說空宗般若
維摩思益。依何經文知三十年也。大智度論
云。須菩提。於法華中。聞說舉手低頭皆得作
佛。是以今問退義。若爾。大品與法華。前後何
定也。


論曰。智者章安。明文若此。今人絕不寓目。尚
自訛傳阿含十二方等八之妄說。為害甚大。
故先申通論。次申別論。先明通五時者。自
有一類大機。即於此土。見華藏界舍那身土
常住不滅。則華嚴通後際也。只今華嚴入法
界品。亦斷不在三七日中。復有一類小機。始
從鹿苑終至鶴林。唯聞阿含毘尼對法。則三
藏通於前後明矣。章安如此破斥。癡人何尚
[001-0937c]
執迷。復有一類小機。宜聞彈斥褒歎而生恥
慕。佛即為說方等法門。豈得局在十二年後
僅八年中。且如方等陀羅尼經。說在法華經
後。則方等亦通前後明矣。復有三乘須歷色
心等世出世法。一一會歸摩訶衍道。佛即為
說般若。故云。從初得道乃至泥洹。於其中間
常說般若。則般若亦通前後明矣。復有根熟
眾生。佛即為其開權顯實。開迹顯本。決無
留待四十年後之理。但佛以神力。令根未熟
者不聞。故智者大師云。法華約顯露邊。不
見在前。祕密邊論。理無障礙。且如經云。我
昔從佛聞如是法。見諸菩薩授記作佛。如是
法者。豈非妙法。又梵網經云。吾今來此世界
八千返。坐金剛華光王座等。豈非亦是開迹
顯本耶。復有眾生。應見涅槃而得度者。佛即
示入涅槃。故曰。八相之中。各具八相不可
思議。且大般涅槃經。追敘阿闍世王懺悔等
緣。並非一日一夜中事也。


次明別五時者。乃約一類最鈍聲聞。具經五
番陶鑄。方得入實。所謂初於華嚴不見不聞。
全生如乳華嚴前八會中。永無聲聞。故云不見不聞。至第九會入法界品。在祇園中。方有聲聞。
爾時已證聖果。尚於菩薩境界。如啞如聾。驗知。爾前縱聞華嚴。亦決無益。然舍利弗等。由聞藏教。方證聖果。方
預入法界會。則知。入法界品。斷不說在阿含前矣。人胡略不思察。妄謂華嚴局在三七日內耶次於

阿含。聞因緣生滅法。轉凡成聖。如轉乳成酪
酪即熟乳漿也次聞方等。彈偏斥小歎大褒圓。遂乃恥
小慕大。自悲敗種。雖復具聞四教。然但密得
通益。如轉酪成生酥。次聞般若。會一切法皆
摩訶衍。轉教菩薩。領知一切佛法寶藏。雖帶
通別。正明圓教。然但密得別益。如轉生酥成
[001-0938a]
熟酥。次聞法華。開權顯實。方得圓教實益。如
轉熟酥而成醍醐。然只此別五時法。亦不拘
定年月日時。但隨所應聞。即便得聞。如來說
法。神力自在。一音異解。豈容思議。又有根稍
利者。不必具歷五味。或但經四番三番二番
陶鑄。便得入實。若於阿含方等般若。隨一悟
入者。即是祕密不定二種化儀所攝。復有眾
生。未堪聞法華者。或自甘退席。或移置他方。
此則更待涅槃捃拾。或待滅後餘佛。事非一
概。熟玩法華玄義文句。群疑自釋。


化儀四教說



頓有二義。一頓教部。謂初成道為大根人之
所頓說。唯局華嚴凡一代中。直說界外大法。不與三乘共者。如梵網圓覺等經。並宜收
入此部。是謂以別定通。攝通入別也二頓教相。謂初發

心時便成正覺。及性修不二生佛體同等義。則方等般
若諸經。悉皆有之。


漸亦二義。一漸教部。謂惟局阿含為漸初
凡一代中。所說生滅四諦十二緣生事六度等。三乘權法並宜收入此部方等為漸中凡一代中。
所說彈偏斥小歎大褒圓等經。及餘四時所不攝者。並宜攝入此部。如增上緣名義寬故般若為漸

凡一代中。所說若共不共諸般若教。並宜攝入此部二漸教相。謂歷劫修
行斷惑證位次第。則華嚴亦復有之。法華會
漸歸頓。不同華嚴初說。故非頓。不同阿含方
等般若隔歷未融。故非漸。然仍雙照頓漸兩
相。


祕密亦有二義。一祕密教。謂於前四時中。或
為彼人說頓。為此人說漸等。彼此互不相知。
各自得益法華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故非祕密二祕密呪。謂一
切陀羅尼章句。即五時教中。皆悉有之。
[001-0938b]


不定亦有二義。一不定教。謂於前四時中。或
為彼人說頓。為此人說漸。彼此互知。各別得
益。即是宜聞頓者聞頓。宜聞漸者聞漸也
法華決定說大乘。故非不定教相二不定益。謂前四時中或聞頓
教得漸益。或聞漸教得頓益。即是以頓助漸。
以漸助頓也隨聞法華一句一偈。皆得受記作佛。故非不定益也頓教部。止
用圓別二種化法。漸教部。具用四種化法。顯
露不定。既遍四時。亦還用四種化法。祕密不
定。亦遍四時。亦還用四種化法 頓教相。局
惟在圓。通則前之三教。亦自各有頓義。如善
來得阿羅漢等。漸教相。局在藏通別三。通則
圓教亦有漸義。如觀行相似分證究竟等。祕
密教。互不相知。故無可傳。祕密呪。約四悉
檀。故有可傳。不定教。不定益。並入前四時
中。故無別部可指 約化儀教復立三觀。謂
頓觀漸觀不定觀。蓋祕密教。既不可傳。故不
可約之立觀。設欲立觀。亦止是頓漸不定三
法皆祕密耳。今此三觀。名與教同。旨乃大
異。何以言之。頓教指華嚴經。義則兼別。頓
觀唯約圓人。初心便觀諸法實相。如摩訶止
觀所明是也。漸教指阿含方等般若。義兼四
教。復未開顯。漸觀亦唯約圓人。解雖已圓。行
須次第。如釋禪波羅蜜法門所明是也。不定
教。指前四時。亦兼四教。仍未會合。不定觀。
亦唯約圓人。解已先圓。隨於何行。或超或次。
皆得悟入。如六妙門所明是也此本在高麗國。神州失傳。問
但說圓頓止觀即足。何意復說漸及不定。答
根性各別。若但說頓。收機不盡。問既稱漸及
不定。何故惟約圓人。答圓人受法。無法不圓。
[001-0938c]
又未開圓解。不應輒論修證。縱令修證。未免
日劫相倍。


化法四教說



法尚無一。云何有四。乃如來利他妙智。因眾
生病而設藥也。是思病重。為說三藏教。見思
病輕。為說通教。無明病重。為說別教。無明病
輕。為說圓教。


三藏教。四阿含為經藏。毘尼為律藏。阿毘曇
為論藏。此教詮生滅四諦苦則生異滅三相遷移。集則貪瞋癡等分四心流
動。道則對治易奪。滅則滅有還無亦詮思議生滅十二因緣無明緣行
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無明
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
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亦詮事六度行布施持戒忍辱精進
禪定智慧亦詮實有二諦除入界等實法為俗。實有滅乃為真開示界

內鈍根眾生。令修析空觀觀於地水火風空識六界。無我我所
分段生死。證偏真涅槃。正化二乘。傍化菩薩。
亦得約當教自論六即。


理即者。偏真也。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
已。寂滅為樂。因滅會真。滅非真諦。滅尚非
真。況苦集道。真諦在因果事相之外。故依衍
教判曰偏真。


名字即者。學名字也。知一切法從因緣生。不
從時方梵天極微四大等生。亦非無因緣自
然而生。知因緣所生法。皆悉無常無我。


觀行即者。一五停心。二別相念。三總相念。外
凡資糧位也。五停心者。一多貪眾生不淨觀。
二多瞋眾生慈悲觀。三多散眾生數息觀。四
愚癡眾生因緣觀。五多障眾生念佛觀。以此
[001-0939a]
五法為方便。調停其心。令堪修念處。故名停
心也。別相念者。一觀身不淨。二觀受是苦。三
觀心無常。四觀法無我。對治依於五蘊所起
四倒也。總相念者。觀身不淨。受心法亦皆不
淨。觀受是苦。心法身亦皆苦。觀心無常。法身
受亦皆無常。觀法無我。身受心亦皆無我
也。


相似即者。內凡加行位也。一煖二頂三忍四
世第一。得色界有漏善根。能入見道。


分證即者。前三果有學位也。初須陀洹果。此
云預流。用八忍八智。頓斷三界見惑。初預聖
流。名見道位。二斯陀含果。此云一來。斷欲界
六品思惑。餘三品在猶潤一生。三阿那含果。
此云不還。斷欲界思惑盡。進斷上八地思。不
復還來欲界。此二名修道位。


究竟即者。三乘無學位也。一小乘第四阿羅
漢果。此含三義。一殺賊二應供三無生。斷三
界見思俱盡。子縛已斷果縛尚存。名有餘涅
槃。若灰身泯智。名無餘涅槃。二中乘辟支佛
果。此人根性稍利。逆順觀察十二因緣。斷見
思惑。與羅漢同。更侵習氣。故居聲聞上。三大
乘佛果。此人根性大利。從初發心。緣四諦境。
發四弘誓。即名菩薩修行六度。初阿僧祇劫。
事行雖強。理觀尚弱。準望聲聞。在外凡位。第
二阿僧祇劫。諦解漸明。在煖位。第三阿僧祇
劫。諦解轉明。在頂位。六度既滿。更住百劫。修
相好因。在下忍位。次入補處生兜率天。乃至
入胎出胎出家。降魔安坐不動時。是中忍位。
次一剎那入上忍。次一剎那入世第一。發真
[001-0939b]
無漏三十四心。頓斷見思。正習無餘。坐木菩
提樹下。以生草為座。成劣應身如釋迦丈六彌勒十六丈等
受梵王請。三轉法輪。度三根性。緣盡入滅。與
阿羅漢辟支佛。究竟同證偏真法性。無復身
智依正可得。


此教具三乘法。聲聞觀四諦。以苦諦為初門。
最利者三生。最鈍者六十劫。得證四果。辟支
觀十二因緣。以集諦為初門。最利者四生。最
鈍者百劫。不立分果。出有佛世名緣覺。出
無佛世名獨覺。菩薩弘誓六度。以道諦為初
門。伏惑利生。必經三大阿僧祇劫。頓悟成佛。
然此三人。修行證果雖則不同。而同斷見思。
同出三界。同證偏真。只行三百由句。入化
城耳。十法成乘者。一觀正因緣境。破邪因緣
無因緣二種顛倒。二真正發心。不要名利。惟
求涅槃二乘志出苦輪。菩薩兼憫一切三遵修止觀。謂五停名
止。四念名觀。四遍破見愛煩惱。五識道滅還
滅六度是通。苦集流轉六蔽是塞。六調適三
十七品。入三脫門。七若根鈍不入。應修對治
事禪等。八正助合行。或有薄益。須識次位
凡聖不濫。九安忍內外諸障。十不於似道而
生法愛。是為要意。利人節節得入。鈍者具十
法方悟。


通教鈍根通前藏教。利根通後別圓。故名為
通。又從當教得名。謂三人同以無言說道體
法入空。故名為通。此無別部。但方等般若中。
有明三乘共行者。即屬此教。詮無生四諦
苦無逼迫相。集無和合相。道不二相。滅無生相亦詮思議不生滅十二因
癡如虛空。乃至老死如虛空。無明如幻化不可得故。乃至老死如幻化不可得亦詮理六
[001-0939c]
度行一一三輪體空亦詮幻有空二諦幻有為俗。幻有即空為真亦詮
兩種含中二諦一者幻有為俗。幻有即空不空共為真。是通含別二諦。故受別接。二
者幻有為俗。幻有即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為真。是通含圓二諦故受圓接亦詮別入通三

有漏是俗。無漏是真。非有漏非無漏是中亦詮圓入通三諦二諦同前。點非
漏非無漏。具一切法。與前中異開示界內利根眾生。令修體空

陰界入皆如幻化。當體不可得出分段生死。證真諦涅槃。
正化菩薩。傍化二乘。亦於當教。自論六即。


理即者。無生也。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
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此四句推檢。通別圓三教。皆用作下手工夫。但先解不
但中者。即成圓教初門。先聞但中理者。即成別教初門。未聞中道體者。止成通教法門解苦無

苦而有真諦。苦尚即真。況集滅道。


名字即者。幻化也。知一切法當體全空。非滅
故空。生死涅槃。同於夢境。


觀行即者。一乾慧地也。未有理水。故得此
名。即三乘外凡位。與藏教五停別相總相念
齊。


相似即者。二性地也。相似得法性理水。伏
見思惑。即三乘內凡位。與藏教四加行齊
藏通指真諦為法性。與別圓不同分證即者。從八人地至菩薩
地。有七位也。三八人地者。入無間三昧。八忍
具足。智少一分。四見地者。八智具足。頓斷三
界見惑。發真無漏。見真諦理。即三乘見道位。
與藏須陀洹齊。五薄地者。三乘斷欲界六品
思惑。煩惱漸薄。與藏斯陀含齊。六離欲地
者。三乘斷欲界思惑盡。與藏阿那含齊。七
已辦地者。三乘斷三界正使盡。如燒木成炭。
與藏阿羅漢齊。聲聞乘人止此。八支佛地者。
中乘根利。兼侵習氣。如燒木成灰。與藏辟支
[001-0940a]
佛齊。九菩薩地者。大乘根性。最勝最利。斷
盡正使。與二乘同。不住涅槃。扶習潤生。道
觀雙流。遊戲神通。成熟眾生。淨佛國土。此與
藏教菩薩不同。藏教為化二乘。假說菩薩伏
惑不斷。正被此教所破。豈有毒器堪貯醍
醐。


究竟即者。第十佛地也。機緣若熟。以一念相
應慧。斷餘殘習坐七寶菩提樹下。以天衣為
座。現帶劣勝應身分段生身故劣如須彌山故勝為三乘根性。
轉無生四諦法輪。緣盡入滅。正習俱除。如劫
火所燒炭灰俱盡。與藏教佛果齊。


此教亦具三乘根性。同以滅諦為初門。然鈍
根二乘。但見於空不見不空。仍與三藏同歸
灰斷。故名通前。利根三乘。不但見空。兼見不
空。不空即是中道。則被別圓來接。故名通後。
中道。又分為二。一者但中。唯有理性。不具諸
法。見但中者。接入別教。二者圓中。此理圓
妙。具一切法。見圓中者。接入圓教。就此被
接。又約三位。一者上根。八人見地被接。二者
中根。薄地離欲地被接。三者下根。已辦地支
佛地被接。就此三位被接。又各有按位勝進
二義。若按位接。或同別十向。或同圓十信。若
勝進接。或登別初地。或登圓初住。既被接已。
實是別圓二教菩薩。於當教中。仍存第九菩
薩地名。至機緣熟。示現成佛。乃是別地圓住。
來示世間最高大身。非由通教教道得成佛
也。通教尚無實成佛義。況藏教哉。藏教佛果。
亦皆別地圓住所現劣應身耳。十法成乘者。
一明觀境。六道陰入。能觀所觀。皆如幻化。二
[001-0940b]
明發心。二乘緣真自行。菩薩體幻兼人。與樂
拔苦。譬於鏡像。三安心如空之止觀。四以幻
化慧破幻化見思。五雖知苦集流轉六蔽等
皆如幻化。亦以幻化道滅。還滅六度等通之。
六以不可得心。修三十七道品。七體三藏法
無常苦空。如幻而治。八識乾慧等如幻次位。
而不謬濫。九安忍乾慧位內外諸障。而入性
地。十不著性地相似法愛。而入八人見地證
真。利鈍分別。如前說。


別教謂教理智斷行位因果。別前藏通二教。
別後圓教。故名別也教則獨被菩薩。理則隔歷三諦。智則三智次第。斷則三
惑前後。行則五行差別。位則位不相收。因則一因逈出。不即二邊。果則一果。不融諸位差別此教詮

無量四諦苦有無量相。十法界不同故。集有無量相。五住煩惱不同故。道有無量相。恒沙佛法不
同故。滅有無量相。諸波羅蜜不同故亦詮不思議生滅十二因緣

枝末無明為分段生因根本無明為變易生因亦詮不思議六度十度於第六般
若中。復開方便願力智四種權智。共成十度。一一度中。攝一切法。生一切法。成一切法。浩若恒沙亦詮

顯中二諦幻有幻有即空皆名為俗。不有不空為真亦詮圓入別二諦
幻有幻有即空皆名為俗。不有不空一切法趣不有不空為真亦詮別三諦開俗為兩諦對真為
中。中理而已亦詮圓入別三諦二諦同前。點真中道。具足佛法開示界

外鈍根菩薩。令修次第三觀先空次假後中出分段變
易二種生死。證中道無住涅槃。亦於當教。自
論六即。


理即者。但中也。真如法性。隨緣不變。在生死
而不染。證涅槃而非淨。逈超二邊。不即諸法。
故依圓教。判曰但中。


名字即者。解義也。仰信真如法性。凡不能減。
聖不能增。但由客塵覆蔽。而不證得。須先藉
緣修助發真修。方可剋證。
[001-0940c]


觀行即者。外凡十信位也。一信心.二念心.三
精進心.四慧心.五定心.六不退心.七迴向
心.八護法心.九戒心.十願心.既先仰信中
道。且用生滅因緣觀。伏三界見思煩惱。故名
伏忍。與通乾慧性地齊。


相似即者。內凡三十心三賢位也。初十住者。
一發心住。斷三界見惑。與通見地齊。二治地
住。三修行住。四生貴住。五方便具足住。六正
心住。七不退住。斷三界思惑盡。與通已辦地
齊。八童真住。九法王子住。十灌頂住。斷界內
塵沙。與通佛地齊。此十住名習種性研習空觀用從
假入空觀見真諦。開慧眼成一切智。行三百
由旬。證位不退。次十行者。一歡喜行。二饒益
行.三無瞋恨行.四無盡行.五離癡亂行.六善
現行.七無著行.八尊重行.九善法行.十真實
行。此十行名性種性分別假性用從空入假觀。遍
學四教四門。斷界外塵沙。見俗諦開法眼。成
道種智。次十迴向者。一救護眾生離眾生相
迴向。二不壞迴向。三等一切佛迴向。四至一
切處迴向。五無盡功德藏迴向。六隨順平等
善根迴向。七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八真
如相迴向。九無縛解脫迴向。十法界無量迴
向。此十向名道種性中道能通習中觀伏無明。行
四百由旬。居方便有餘土。證行不退。


分證即佛者。十地聖種性證入聖地及等覺性去佛一等
也。初歡喜地。名見道位。以中道觀。見第一義
諦。開佛眼成一切種智。行五百由旬。初入實
報無障礙土。初到寶所。證念不退。得無功用
道。隨可化機緣。能百界作佛。八相成道。利益
[001-0941a]
眾生。二離垢地。三發光地。四焰慧地。五難勝
地。六現前地。七遠行地。八不動地。九善慧
地。十法雲地。各斷一品無明。證一分中道。更
破一品無明。入等覺位。亦名金剛心。亦名一
生補處。亦名有上士。


究竟即佛者。妙覺性也妙極覺滿從金剛後心。更
破一品無明。入妙覺位。坐蓮華藏世界。七寶
菩提樹下。大寶華王座。現圓滿報身量同塵剎。相好剎塵
為鈍根菩薩。轉無量四諦法輪。


此教名為獨菩薩法。以界外道諦為初門
藏通道諦。即界外集。藏通滅諦。即界外苦。故以界外道諦治之無復二乘而能接
通。通教三乘。既被接後皆名菩薩。不復名二
乘也。十法成乘者。一緣於登地中道之境。而
為所觀。逈出空有之表。二真正發心普為法
界。三安心止觀定愛慧策。四次第遍破三惑。
五識次第三觀為通。見思塵沙無明為塞。傳
傳檢校。是塞令通。六調適三十七道品。是菩
薩寶炬陀羅尼。入三解脫門。證中無漏。七用
前藏通法門。助開實相。八善知信住行向地
等妙七位差別。終不謂我叨極上聖。九離違
順強軟二賊。策十信位入於十住。十離相似
法愛。策三十心。令入十地。


圓教謂圓妙三諦圓融不可思議圓融三一相即無有缺減圓足圓見事理一念
具足圓頓體非漸成故名圓教。所謂圓伏圓伏五住圓信圓常正信

圓斷一斷一切斷圓行一行一切行圓位一位一切位圓自在莊嚴
一心三諦為所莊嚴一心三觀為能莊嚴圓建立眾生四悉普益此教詮無作
四諦陰入皆如。無苦可捨。無明塵勞即是菩提。無集可斷。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
亦詮不思議不生滅十二因緣無明愛取煩惱即菩提。菩提通達。
[001-0941b]
無復煩惱。即究竟淨。了因佛性也。行有業即解脫。解脫自在。緣因佛性也。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苦即法身。
法身無苦無樂。是大樂不生不死是常。正因佛性也。故大經云。十二因緣名為佛性亦詮稱性六

度十度施為法界。一切法趣施。是趣不渦等亦詮不思議二諦幻有幻有即空
皆為俗。一切法趣有趣空。趣不有不空為真。真即是俗。俗即是真。如如意珠。珠以譬真。用以譬俗。即珠是用。
即用是珠。不二而二分真俗耳亦詮圓妙三諦非惟中道具足佛法。真俗亦然。三諦圓融
一三三一。如止觀說開示界外利根菩薩。令修一心三觀

照性成修。稱性圓妙。不縱不橫。不前不後。亦不一時圓超二種生死。圓證三
德涅槃。正約此教。方論六即前三雖約當教各論六即。咸未究
竟。以藏通極果。僅同此教相似即佛。別教妙覺。僅同此教分證即佛。又就彼當教。但有六義。未有即義。以未知
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故也。是故奪而言之。藏通極果別十迴向。皆名理即。以未解圓中故。登地同圓。方成分證

理即佛者。不思議理性也。如來之藏。不變隨
緣。隨緣不變。隨拈一法。無非法界。心佛眾生
三無差別。在凡不減。在聖不增。


名字即佛者。聞解也。了知一色一香無非中
道。理具事造兩重三千。同在一念。如一念一
切諸念。亦復如是。如心法一切佛法及眾生
法。亦復如是。


觀行即佛者。五品外凡位也。一隨喜。二讀誦。
三講說。四兼行六度。五正行六度。圓伏五住
煩惱。與別十信齊。而復大勝。


相似即佛者。十信內凡位也名與別十信同。而義大異
信任運。先斷見惑。證位不退。與別初住通見
地藏初果齊。二心至七心。任運斷思惑盡。與
別七住通已辦藏四果齊。而復大勝。故永嘉
云。同除四住。此處為齊。若伏無明。三藏則劣
也。八心至十心。任運斷界內外塵沙。行四百
由旬。證行不退。與別十向齊。
[001-0941c]


分證即佛者。十住十行十向十地等覺聖位
名亦同別。而義大異初住斷一分無明。證一分三德
正因理心發。名法身德。了因慧心發。名般若德。緣因善心發。名解脫德一心三觀。任
運現前。具佛五眼。成一心三智。行五百由旬。
初到寶所。初居實報淨土。亦復分證常寂光
淨土。證念不退無功用道。現身百界。八相作
佛。與別初地齊。二住至十住。與別十地齊。初
行與別等覺齊。二行與別妙覺齊。三行已去
所有智斷。別教之人不知名字。


究竟即佛者。妙覺極果。斷四十二品微細無
明永盡。究竟登涅槃山頂。以虛空為座。成清
淨法身一一相好等真法界居上上品常寂光淨土。亦名
上上品實報無障礙淨土。性修不二。理事平
等。


此教名最上佛法。亦名無分別法。以界外滅
諦為初門。當體即佛。而能接別接通。接別者。
上根十住被接。中根十行被接。下根十向被
接。按位接即成十信。勝進接即登初住。接通
已如通教中說。故曰。別教接賢不接聖。通教
接聖不接賢。以別若登地。乃名為聖。證道
同圓。不復論接。通八人上。便名為聖。方可受
接。若乾慧性地二賢。僅可稱轉入別圓。未得
名接。若藏教未入聖位。容有轉入通別圓義。
已入聖後。保果不前。永無接義。直俟法華。方
得會入圓耳。十法成乘者。一觀不思議境
其車高廣二真正發菩提心又於其上張設幰蓋三善巧安心止
車內安置丹枕四以圓三觀破三惑遍其疾如風五善識通
車外枕亦作軫六調適無作道品七科三十七分
[001-0942a]
有大白牛肥壯多力等七以藏通別等事相法門。助開圓理
又多僕從而侍衛之八知次位。令不生增上慢。九能安忍。
策進五品。而入十信。十離法愛。策於十信。令
入十住乃至等妙乘是寶乘。遊於四方。直至道場上根觀境。即
於境中具足十法。中根從二展轉至六。隨一
一中得具十法。下根須具用十也。又復應知。
說前三教為防偏曲。文意所歸。正歸於此。


附轉接同會借說



轉○藏七賢得轉入通別圓○通乾慧性地。
得轉入別圓○別十信得轉入圓○此三皆不
名接。以僅在初心脚跟未牢。故但名轉。


接○通八人見地薄地離欲已辦支佛。得接
入別圓○別住行向。得接入圓○根有利鈍
故。接有遲速。如以好桃李接彼平常桃李。故
名為接。


同○別十地證道同圓。不復名接。但存教道
之粗。以待法華開會成妙○別初住通見地
藏初果等。亦得約所斷惑名同。


會○開藏七賢通乾慧性地別十信。即圓五
品○開藏初果通見地別初住。即圓初信○
開藏四果通已辦別七住。即圓七信○開別
十向。即圓十信○開別十地。即圓十住初在法華


借○欲接通入別。先借別明通。如云歡喜地
斷見惑。遠行地斷思惑等○欲含別於通。必
借通明別。如云須陀含若智若斷。是菩薩無
生法忍等○欲接別入圓。先借圓明別。如云
初住能現八相。猶有微苦等○欲含圓於別。
先借別明圓。如云三賢十聖住果報等。


問曰。但依圓教直指人心見性成佛。豈不痛
[001-0942b]
快直捷。何用此葛藤為。答曰。六祖大師不云
乎。法法皆通。法法皆備。而無一法可得。名最
上乘。倘有一法未通。即被此法所縛。倘有一
法未備。即被此法所牽。既被縛被牽。故於不
可得之妙法。誤認為葛藤耳。臨濟云。識取綱
宗。本無實法。汝乃欲捨葛藤而別求實法耶。
永明大師云。得鳥者網之一目。不可以一目
而廢眾目。收功者。棋之一著。不可以一著而
廢眾著。法喻昭然。胡弗思也。問曰。藏通同詮
真諦。何故藏以四果為究竟。通必佛地為究
竟耶。答曰。藏教正為二乘。通教正為菩薩故
也。問曰。一般斷見思惑。何故藏通名聖。別圓
名賢。答曰。藏通詮真。故見真即得名聖。別圓
詮中。故見中方得名聖。見真僅可名賢也。問
曰。藏四加行通性地。既稱相似。何故僅齊別
圓觀行。答曰。藏通聖位。既成別圓內凡。則藏
通內凡。僅成別圓外凡。復何疑哉。
教觀綱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