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028 法華經玄贊攝釋-唐-智周 (master)




法華經玄贊攝釋目次





* 卷第一

* 自敘
* 序品第一
* 卷第二

* 序品之餘
* 方便品第二
* 卷第三

* 方便品之餘
* 譬喻品第三
* 信解品第四
* 藥草喻品第五
* 授記品第六
* 卷第四

* 化城喻品第七
* 五百弟子品第八
* 人記品第九
* 法師品第十
* 寶塔品第十一
* 提婆品第十二
* 持品第十三
* 安樂行品第十四
* 涌出品第十五
* 壽量品第十六
* 分別功德品第十七
* 隨喜功德品第十八
* 法師功德品第十九
* 不輕品第二十
* 神力品第二十一
* 囑累品第二十二
* 藥王品第二十三
* 妙音品第二十四
* 普門品第二十五
* 陀羅尼品第二十六
[001-0018b]
* 嚴王品第二十七
* 勸發品第二十八



法華經玄贊攝釋目次No. 636
法華玄贊攝釋卷第一
撲揚沙門 智周 撰


開元八年暮秋朔日。余濫竿覺使聖佛道場矣。時群
德萃焉。謂余曰此修多羅。辭約理秘。藏固冲𧷤。是以
龍樹讚歎。麟角扣寂。逮乎凡朦罔窺閫奧。匪夫註記
券疏。而詎遊哉。故伐蘇命世。人寶振[茫-亡+滕-月]富婁慈恩學
襲洛聖。摛章趙國。斯謂蓮剖芬馥。膳含珍味者矣。故
尚道之士。莫不手儛頂載。且夫陷圍佩毒。馳眄未均
利涉大川。淺深幾異。故有若執炬焉。思過半焉。猶瞽
聵焉。方今嗣傳有准。曷不贊前途啟後躅。示之貝竹。
利不偉乎。余不肖也。談何容易。但群情流顧。莫之以
抑。乃敬述先誨。捃諸所遺。長想十翼。資光一轍。庶幾
後進𦲷迷無惑者也。勒成四卷目攝云爾。


疏酬願因者。夫願有多種。不出二種。如瑜伽論四十
八云。願有二種。一求菩提。二利樂他。因中之願。具有
[001-0018c]
兩種。果中唯一。但願度生。果巳滿故。


疏如我昔所願今者巳滿者。問。現覩四生沈溺九有。
願滿無異。豈不爽哉。答傳有四釋。一云。一切有情。通
有無性。據有有姓。稱言滿足。二云。就有性中。有無緣
別。依有緣者。故言滿足。三云。就有緣中熟差。約根熟
者。而言滿足。四云。熟者度得。未熟亦作得度因緣。是
以總言我願滿足議曰。義門漸略。理亦可通。一一甄
別。旨猶朦昧。且第一釋。據有性者。有性既有。未發心
等。與佛全差。一何言滿。餘思得失。今正釋云。願眾如
我。行因趣果。生既發心。欣無上覺。證入道因。故對有
緣。言滿無失。


疏初依菩薩供五恒佛等者。問依何地位。立此四依。
答相傳多釋。一云。見道前劫為第一依。未入聖故。初
之三地為第二依。同世間故。次四五六為第三依。同
二乘故。餘之四地為第四依。純菩薩故。又真諦釋。如
下疏引。問准下學無學人。供養五十世界塵佛。方成
正覺。二十六恒。一何少耶。答有三釋。一供養自國佛
二十六恒。若約他方。數乃塵界。二起通供養佛世界
五十。若依業力。二十六恒。三四依一一有入住出。言
五恒等。且約三中之一心也。初兩釋好。若依後解。四
依三心。總計祇有七十八恒。望五十界。亦餘少也。故
不取之。


疏餘經無此初大相者。問初相者何。答有三釋。一云。
入定名初。此釋不然。將說餘經。前亦入定。何得言無。
[001-0019a]
二云。說無量義經入定等瑞。總名初相。若爾涅拌在
於遺教前說。涅拌應是遺教初相。答不例。非涅拌後
定說遺教。法華經前。畢說無量。無量所以得名初相。
體用兩法相因說故。又彼經者。雖被菩薩。傍益二乘。
作聞此漸故。三云。入定雨華。放光動地。總名初相。餘
經不具雨華等事。故言無也。問何故不取無量義經。
答雖無量後即說法華。彼經自為菩薩而說。彌勒等
眾。復無疑故。故非其相。問光等非首。如何說初。答正
宗前故得稱初也。問餘經何故無此初相。答自昔未
說二乘作佛。今欲開權。顯斯實旨。恐有疑生。故現奇
禎。拂彼迷意。故大般若經第七十七。四百九十八。五
百五十六等云。佛言憍尸迦。若入聲聞獨覺正性離
生者。不能復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何以故。彼
於生死行流。巳作限隔故。維摩經云。聲聞之人。猶如
敗種。順權方便經第一云。聲聞如敗種。無所加設。大
樹緊那羅經云。入正位者。燒敗於種。前大乘中。永非
法器。更有多文。恐繁不具。今談此等悉皆成佛。與昔
說別。意旨難信。是以餘經無此初相。


疏說因者。傳有三釋。一云。法華會前。說於二乘九部
之法。為調彼心令堪聞大。說九部法。是聞大漸。故名
說因。說即是因。及說之因。二云。論七成就。第五名為
依止說因。眾生渴仰。為說因體。說之因也。三云。所說
法華。即名說因。由說此經。生聞得果。故正說經。名為
說因。說即因也。議曰。若自別釋。非無此途。論取疏意。
[001-0019b]
三皆不可。初解非者。疏引唯以大事因緣。辨於說因。
大事因緣。豈九部法。第二說非。義亦准此。第三非者。
為酬說因。說斯妙法。妙法體即自是說因。云何酬因
方說妙法。能酬所酬。義乃無別。今觀疏意。乃為二釋。
一成佛出世。是說法因。故疏自云。諸佛成道。必說一
乘。二未成佛前。願成佛巳。說於一乘。故疏結云。皆是
因中方便求趣。復云。故趣宿因。說斯妙法。若爾說因
願因。二有何別。答願成正覺。名為願因。願說妙法。名
為說因。對望不同。故分為二。問所述六因。為因果因。
為因由因。答有二釋。一云。因果之因。若爾大相佛位
方起。何得言因。答昔見他佛。現相方說。遂自發心。將
說現相。二云。通二。前四在因。後二居果。居果即以因
由名因。然觀疏意。有二釋意。故疏結云。皆是因中。方
便求取。即前順釋。


疏行七步放光明等者。大集經第二十一云。我不行
七步而言行者。示現行也。又大般若亦同示現。又涅
拌經第四云。南行七步。示現欲為無量眾生。作上福
田。西行七步。示現生盡永斷老死。是最後身。北行七
步。示現巳度諸有生死。東行七步。示現眾生而作導
首。四維七步。示現斷滅種種煩惱四魔種姓。成於如
來。上行七步。示現不為不淨之物之所染汙。猶如虗
空。下行七步。示現法雨滅地獄火。令彼眾生受安穩
樂。


疏我生胎分盡者。菩薩有三。一者一生所繫。二者最
[001-0019c]
後之身。三者坐於道樹。上生即一生所繫。下生局得
二身。今說偈身。即當第二。若乃成佛。三生並盡。今此
三生。唯約化佛。餘未見文。以理而言。亦通餘有。如第
七地。唯此一身。即受變易。名一生繫。八地以上。名最
後身。往自在宮。坐蓮華座。名坐道場。此取自受。有三
生也。若他受用。理亦如是。觀音之身。名為最後。其坐
道場。一生所繫。未見成證。理必定有。問一生補處。約
何等生。名為一生。答且如彌勒。昔在人中。名一生者。
一大生也。若據小生。而有四也。天中中有。及本有二。
人中中有。及本有二。合為四生。如七生等依大生說。
實理論生。有二十八。若爾何故智度論說。彌勒三生。
答以在人中。即得成佛。故除人中本有一生。但言三
也。又諸菩薩有五種生。一除災生。由願自在。為魚等
身。濟諸飢乏。為大醫王。救諸疾病。乃至變為種種物
類。息除眾患。二隨類生。願自在力。於傍生等惡類中
生。彼所行惡。而自不行。彼不行善。而自行之。如入酒
肆能立其操等。三大勢生。稟性生時。壽量形色。種姓
富貴。最為殊勝。能斷眾生我慢等過。四增上生。受十
王果。自在化導。隨所應生。五最勝生。此生資粮巳極
圓滿。生王家等。能現等覺。作諸佛事。釋迦即當第五
生也。問得變易生。巳捨胎藏。云何子今方說無耶。答
捨之與受。俱示相言。理實久離此之穢業。問若論化
相。盡有情界。有情界有。化何盡耶。答生既無盡。化亦
無窮。且據一期八相之事。言盡何失。或約此界化緣
[001-0020a]
巳畢。言盡無爽。故處胎經云。從此滅度。於十方面。各
三十二姟諸佛國土。而復成佛。教化眾生。准此盡言。
故知化也。議曰。雖有二釋。前解為正。若依後釋。違壽
量品。壽量品云。其父聞子悉巳得差。尋便來皈。咸使
見之。既言還來。故知此界非化總畢。又處胎經。不言
永不來生此界。故前釋善。


疏遊出四門至證大菩提等者。問如來施為。無非佛
事。示遊觀等。何所彰表。答非無所示。案大集經云。示
現老人。為壞貪身。示現病苦。為壞貪壽。示現死相。為
壞貪欲及我我所。示現沙門。為令眾生不求釋梵人
天之身。勤求出世無上之法。踰出宮城者。示現出離
三界繫縛。則除周羅。棄捨瓔珞。遣馬犍陟。放闡陀還
者。示現遠離一切煩惱。現剃髭髮者。示現不貪著於
一切法。受著袈裟者。示調眾生。從鬱陀伽阿羅邏邊。
諮問受法者。示破壞自高之心。六年苦行者。為壞外
道。現受飲食者。示現隨世法。現受蘭草者。示於知足。
坐草辱上者。示壞憍慢。降伏魔怨者。示勇猛力。獲得
無上菩提道者。示現了知一切法相。更有餘經。說有
別處。後當會釋。問彼時云何得有沙門。答有兩釋。一
云。是化。若爾侍者云何識耶。答雖無正教。外俗教中。
何妨說有沙門等狀。傳聞乃識。亦猶犧皇等君所有
形儀。記之典冊。達觀知委。問犧皇等君。是彼外事。外
典可記。沙門非外。何得為例。答周書記佛生滅等事。
宣尼說彼西方聖人。西方外論記。千年後有佛出世。
[001-0020b]
此豈非外記內事耶。彼亦何失。二云。外道沙門雖非
是正。而亦猒世。承此生欣。踰城出俗。累年學外。若不
爾者。云何見彼內道沙門而求外法。准此二解。理俱
通也。思之。又案智度論第一云。太子以刀剃髮。持上
妙寶衣。貿麤布僧伽黎。以衣准人。沙門是化。而未甄
分。故於外道。修苦樂行。


疏仙人所住林等者。又准佛本行經第十二云。太子
在彼閻浮樹陰之下。思惟坐禪。一切樹影悉移。唯閻
浮陰。獨覆太子。


疏鶖子等請乘權實境等者。問鶖子問境。佛何為說
果之與因。開示悟入。前三為果。後一因故。答智所緣
故。亦得名境。示彼令知使修進也。


疏悔唯小有者。問何故經云。求三乘人。疑悔皆斷。答
有二釋。一云。文約義繁。合而言也。理實菩薩無得有
悔。大勝小劣。不可悔勝方求劣也。二云。亦有。如不定
性諸小菩薩。於大菩提。起懸崖想。退求小位。斯豈非
悔。雖有此理。然無顯文說悔修大。問此經論云。二者
多事驚怖。以大乘眾生。生如是心。我無量無邊劫。行
菩薩行。生驚怖心。起取異乘心。此豈非是悔修大。云
何得言取異乘耶。答只言取異。無悔大文。若實有悔。
文何不說。如第四驚怖。悔實不無。文即明說。此既不
說。故知無也。但揣無力。欲退求小。議曰。以至理言。有
悔修大。故信解品云。悔來至此。竊作是念。此或王等
非我傭力得物之處。不如往至貧里。肆力有地。復云。
[001-0020c]
何故至此。案此等文。即悔修大。若爾疏主何乃言無。
答疏意不障菩薩有悔。然法華會無有此者。信解品
中。敘昔事故。有餘德云。菩薩有悔。引論為證。斷疏主
釋。為不盡理。此亦不可。一論無明文。二乖疏本意。問
三根聲聞。各至何處。而斷疑耶。答鶖子初聞法說一
乘。疑心巳盡。故方便品末後之偈。告鶖子云。無復諸
疑惑等。譬喻品初。廣敘疑盡。須菩提等。中下根之人。
得記巳去。疑心方盡。故授記品請記偈云。心猶懷疑
懼。未敢即便食。又云。雖蒙佛音聲。言我等作佛。心常
懷憂懼。如來敢便食。又五百弟子品云。自謂巳得究
竟滅度。今乃知之。如無智者。又云。我今乃知實是菩
薩。案此等文。得授記巳。疑心方盡。問何故上根疑除
方記。中下不那。答根勝劣異。劣假聞記。迷情乃息。中
望下勝。對上不如。故亦得記。後始疑盡。問悔通小有。
即彼三品。並得有不。答上根有悔。經有明文。中下兩
根。略有二釋。一云亦有。序品末云。諸求三乘人。若有
疑悔者。譬喻品云。願為四眾。說其因緣。令離疑悔。授
記品云。每惟小乘過。不知當云何。得佛無上慧。五百
弟子品云。悔過自責。准此等證。三根俱有。悔有新舊。
五百弟子品中言悔。聞記方生。即新悔也。餘悔是舊
二云。中下兩根。舊無有悔。舍利弗請。言令離悔。舉巳
方人。實彼鈍根。昔未曾悔。若論新悔。理有無失。議曰。
前釋為正。經有誠文。不可意斷言彼無也。引證如前。
問聲聞之疑。而有新舊。如文可知。未審菩薩疑亦二
[001-0021a]
耶。答吉藏法師解云。菩薩舊疑者。昔稟三乘之教。既
執道理有三。或疑退墮二地。或疑進成佛道。今疑者。
疑佛所說今昔相違。昔說有三。今不應明一。今辨有
一。昔不應說三。故方便品。菩薩聞此法。疑網皆巳除。
問菩薩新疑。出何文也。答身子請中云。求佛諸菩薩。
大數有八萬。欲聞具足道。當知菩薩亦有疑也。問八
萬大士。皆是法身菩薩。何容有疑。答身子權行。接引
實人。法身菩薩。應同新學。故無過也。


疏諸經云餘人善根涅拌時盡者。准莊嚴論。而有此
言。


疏瑜伽及法華論說四聲聞者。問何故瑜伽名不定
性。法華論名退菩提心。答法華一會。多是退心。不言
不定。瑜伽總談不定退心。不定姓寬。退心言狹。有不
定姓非退心故。


疏增上慢等者。此舉無學。例執初禪等。亦為初果等。


疏菩薩與記令發心者。發心有二。一發趣向心。二發
信向心。增上即初。趣寂第二。合而言之。總名發心。又
菩薩有二。一者初業。二者久脩。久脩達器。隨姓與記。
如勝鬘經。菩薩堪能荷四重任。求菩薩者。授菩薩乘
等。若初業者。未識根器。但總發願。令得作佛。即般若
經。我皆令入無餘涅拌。不輕同此。


疏根未熟者。議曰。畢竟未熟。亦得名未。何要後熟方
名未熟耶。故趣寂人。亦名未熟。


疏菩薩與記具理性因者。問案瑜伽論。理智雙有。方
[001-0021b]
名具因。今但有理。何得名具。答此經論云。示現眾生
皆有佛性。若非理者。云何皆有。疏主依此。約理名具。
猶總也。眾生齊有。故立具名。更有餘釋。如下當悉。


疏菩薩與記令發心等者。問菩薩與記。尚令生信。佛
何捨耶。答佛記作佛。必具國土名號等事。增上慢者。
善根未植。而無此事。故佛不記。


疏由生數少等者。前三果人。有七生等。名生數少。無
學生盡。名曰全無。或在凡位。經六十劫。三生修習。於
此生中。從初至極。亦名全無。問頓漸之義。豈由生數。
若不由者。何事須言。答有二釋。一云。舉生數等。意顯
得聖。得聖得有學無學別。顯二差別。並能迴趣。非言
生數。證漸悟義。二云。無學迴心。必名漸悟。有學迴心。
要取無學。方行大行。受變易等。故舉生數。證有學等。
名為漸悟。問何要得無學。方行大行等。答若至無學。
煩惱巳盡。更不受於長時生死。若有學位。未盡煩惱。
容得招生。為怖斯事。故取無學。方行大行。議曰。後釋
違教。佛地論云。迴向菩提。或於學位。即能棄捨。求聲
聞願。或無學位。方能棄捨。若雖迴心。要取無學。豈不
違此有學之位棄捨之言。又云。學位迴心。即伏煩惱。
起定願力。資現身因。令於長時生死相續。名不思議
變易生死。言即伏惑。明非無學。無學斷故。准此學人。
得受變易。變易既得。即離長苦。何假要至無學方受。
問前釋者。理雖可通。致生數言。亦非至要。但言二乘。
即乃苞盡。何藉生數。答若不言數。恐不能悉。學無學
[001-0021c]
等。並能迴趣。故非無要。


疏若從二凡者。二乘凡位。具二種姓。修二乘行。未得
二果。齊此巳還。並名二凡。


疏況復示有生數少等者。此依凡位。望去見道。說為
多少。問既約聞慧。而釋於悟。何以生等。為理證耶。答
有二釋。一云。雖二凡位發心向大。然要至彼二乘見
道。後方修大。以決擇等。有定生時。一坐等故。若不至
見。云何得名巳定生耶。設未定生。亦須入見。所以然
者。為怖長時生死苦故。若見入巳。即受變易。若不爾
者。二大劫來。受生死苦。故約生數而巳為證。二云。但
曾發二心。曾修二行。即名漸悟。況復亦有去二見道。
生數近者。不名漸悟。言生數者。意證久修。亦名漸悟。
非以生數。證彼入見。方行大乘行。議曰。前釋是本而
有多過。如決中斥。後解理通。然非是彼師之本意。疏
中兩釋。約生數者。非疏家意。疏主往在藪門敷闡。諸
德諍此頓漸之義。有人約此生數以判。故敘之耳。疏
主但據或得二聖。或行二行。迴趣大者。即名漸悟。


疏三種練磨心者。一菩提廣大屈。引他況巳練。二萬
行難脩屈。省巳增脩練。三轉依難證屈。引麤況妙練。
無性攝論第六卷云。無量諸世界。無量人有情。剎那
剎那。證覺無上正等菩提。是為第一練磨其心者。解
云。無量界者。顯處無邊。無量人等者。明趣無限。剎那
剎那者。時無有障。證覺等者。顯前無障。脩因成就。故
證菩提。此並引他。文無例巳。准下二練。亦合有也。此
[001-0022a]
意例云。彼無量界他音情等。於念念頃。皆能發心。證
菩提果。我既與彼。同有佛性。何不發心亦趣菩提。而
退屈耶。第二論云。依此意樂。能行施等波羅蜜多。我
巳獲得如是意樂。我由此故。少用功力。修習施等波
羅蜜多。當得圓滿。是為第二等者。解云。由此意樂者。
顯他巳發菩提心故。為六度等因。能行施等者。明地
因因行施等果。此並引他。我巳獲得如是意樂者。明
巳亦得六度等因。我由此故等者。顯巳亦能速圓行
果。第三論云。若有成就諸有障善。於命終時。即便可
愛一切自體。圓滿而生。我有妙善。無障礙善。云何爾
時不當獲得一切圓滿等者。解云。若有等者。引他障
善。於命終等者。明他因彼障善得果。此總引他。四菩
薩行菩提分等。名妙無障。十地位中。由證真故。名之
為妙。金剛無礙。能除障故。名無障善。此並明自有妙
善因。云何爾時等者。由金剛等。既能除障。得佛果故。
是故佛果自然圓滿。明巳因因復得佛果。問作三練
磨。未登聖位。云何得言我有妙善。及無障善。答從當
為論。若脩不息。必得二善。二善既有。何不得果。非時
巳得。名有妙善。問此三練磨。在何位地。答有二釋。一
云。總在十信初位。二云。第一在十信前。及十信中。第
二在後十解前。及十解位。第三在彼十迴向前。及迴
向位。故唯識云。此資粮位。於二種障。雖未伏除。修勝
行時。有三退屈。而能三事。練磨其心。堅固熾然。脩諸
勝行。問三種練磨。通能所治。及以所練。各以何法。而
[001-0022b]
為自性。答能練總。以聞思二慧。而為自體。由聞於他。
發心脩行。引他例巳。䇿發自心。比量智故。故是聞慧。
所練體者。本有種姓。及菩提心。四菩薩行。菩提分等。
所治即是三種退屈。所知障攝。即彼為體。由橫思量。
謂自無能。謂菩提心。非眾行因。謂果難得。故是法執。
所知障攝。問練磨者何義。答謂䇿舉心。令其猛利。對
治退屈。是練磨義。亦猶練金。復似磨鏡令心純淨。立
練磨名。廣如唯識鈔疏。斷除四處障者。如無性攝論
第六。第一論云。由離聲聞獨覺作意。斷作意故者。解
云。由者因義。由離作意障。能入所知相。餘三准此。言
斷作意故者。釋離作意之所由也。此言斷者。但是伏
也。後三亦爾。此意說云。初脩菩薩。見生死苦。涅拌為
樂。欲捨生死。忻趣涅拌。此即名為二乘作意。障大菩
提。故須先斷。由觀生死涅拌。同無相性。及修大悲。斷
執小乘生死作意。作意即障。持業釋名。或二無學執
自乘極。不趣大乘。或二有學執趣二果。不樂大乘。或
見道前。二乘凡夫。忻求二果。此等並名二乘作意。議
曰。前二釋本。准後兩釋。理亦無違。通四不爽。第二論
云。由於大乘諸疑離。疑以能永斷異慧疑故者。解云。
雖離於前二乘作意。於大乘教種種法門。先起疑惑。
後執一是。便撥餘非。即是慧能。此慧邪倒。與正不同。
故云異也。體即法執。邪見所攝。故世親云。此中異慧。
謂鄙惡慧。於理動搖。疑謂猶預。作三性觀。異慧及疑。
永不復轉。名為永斷。異慧及疑。亦即是障。問標云諸
[001-0022c]
疑離疑。離疑之言。目於何法。答有四釋。一云。能斷彼
疑。名為離疑。二云。云諸疑者。即二乘人。言離疑者。漸
頓菩薩。合而為文。云諸疑離疑。三云。不定種姓諸小
菩薩。雖先發心。至第六住前。然於大行。起懸崖想。數
數退屈。遂起疑心。為得不得。名為諸疑。欲就二乘心
生決定。名為離疑。四云。諸小菩薩。先於佛說顯密三
藏種種不同。而生疑惑。名為諸疑。後執一是。斥餘為
非。自為決定。名為離疑。據實未悟。依彼妄解。名為離
疑。議曰。第一解正。所以然者。答本論問云。云何能入
所應知相。彼總答云。由斷四處障等能入。下別釋中。
四種皆說能所二治。若離疑言。不自能治。第二將何
為能治耶。若言第二不說能治。何故餘有。此獨無耶。
故離疑言。顯能離也。若爾故第一第三先說離言。第
二能離下方言耶。答阿毗達摩。性相而求。逐便即言。
何責先後。第四亦復言無分別。豈無分別亦是障耶。
然第四釋。理亦少通。然非論意。故亦不取。有人斷前
第三解正。難第一云。疑既巳離。云何名障。此斷全非。
說疑異慧。名之為障。由離此障。入所知相。於理何失。
審披本論。藏否自現。第三論云。由離所聞所思法中
我我所執斷法執故者。解云。雖離諸疑。然隨所聞。若
教義等。皆執有性。便障唯識法空觀智。故斷法執。方
入真觀。故釋論云。執著皆無。於其勝義。證現觀故。第
四論云。由於現前現住安立一切相中無所作意無
所分別斷分別故者。解云。於此安立現前相中。而無
[001-0023a]
作意。及離分別。斷分別言。而通一切分別之法。若隨
別說。是忍一位。能觀之智。此即勝障。入初地時。息滅
名斷。問何以復須斷此忍位分別智觀。答此忍雖離
能所分別法執。然自有彼微細分別。障彼初地無分
別智。故須滅也。釋論云。謂於現前至悉能永離者。解
云。此並舉彼離緣之境。言謂於現前任運而轉色等
現住者。業所引境也。即大地等。言及作功用諸骨鏁
等淨定安立者。定所引境。言一切所緣諸境界相作
意分別悉能永斷者於前定散二境之上。能分別心
一切永伏。此上並明離緣染法分別。言乃至一切諸
佛菩薩波羅蜜等如是等相執著分別悉能永離者。
言佛菩薩者。淨法假境。波羅蜜等。淨法實境。於此等
境。能執分別。悉能永離。明離緣淨境分別。問何者為
處。答處所即四所障。由此四障。障四觀行。從彼所障。
名之為處。或此四障。是分別心所居之處。障即是處。
前釋依主。後釋持業。此中總意。初二障彼猒小忻大
之行。後二障彼捨妄證真之行。故得障名。若能斷智。
即觀無相。及於三性。由證法空。證無能所。斷分別心。
如次四智斷彼四障。問於何地位。斷四障耶。答在十
信位。斷於初障。由離小心。初入大乘十信位故。在十
解位。斷第二障。由於大乘離疑惑故。而得正解。修菩
薩行。在十迴向。乃至忍位。斷第三障。由作遍計。觀遣
所執。故在第一。斷第四障。由此第一分別觀智。加行
息滅。得成初地最上覺故。若據相違正滅言之。斷分
[001-0023b]
別位。即在初地。成此第四離分別障。論引頌云。現前
自然住。安立一切相。智者不分別。得最上菩提。解云。
言現前者。通說定散二境當心。名現前也。自然住者。
別顯散境。言安立者。別明定境。一切相者。雙顯前二
定散境相。智者不分別者。離能取心。得上菩提者。離
障得果。即以初地。名上菩提。形於地前。故稱最上。


疏緣法義為境者。法者即文。義者所詮。無性攝論第
六云。似文似義。釋論云。似外相轉。實唯在因。准此即
以有似於無。內似外也。


疏由此攝論至即二種者。攝論一三兩種之障。亦即
同此離執之義。


疏諸疑離疑即是前者。攝論第二諸疑離疑。此前第
一破疑中攝。


疏佛自成道未為聲聞授記等者。問准提謂等經。授
價人等。成佛之記。價人之中。亦有聲聞。云何得言前
未記彼。答彼文言總。而意授彼提謂等記。若不爾者。
云何此經言未曾說汝等當得成佛道。故知彼經。文
合意別。


疏有佛子心淨等者。問若先未行。今說令行。可名彰
行。佛子心淨。即先巳行。如何得言今說法華。為彰行
耶。答舉大前行。令復小者。亦冀行之。舉勝引劣。冀令
二乘見賢思齊。亦不違也。此經上下多有此妨。倣斯
通釋。


疏要由脩慧福等者。略有四釋。一云。初之五句。如次
[001-0023c]
配彼眷屬境界文字實相觀照般若。並名因行。第六
一句。即一乘果。由前五因。得此果故。二云。初句資粮
位。而依外門。脩福慧故。次句加行。能依定門。觀空有
故。即此加行。依似文義。名依教詮。即此依教。悟自性
等。假有實無。名究玄理。得入見道。名真解起。證所證
理。名悟一乘。三云。初之兩句。明脩福慧空有二行。次
之四句。明觀教理行果四種。雖云修行。未知如何可
以脩之。故舉教等。令依脩習。四云。初句意彰創所修
行。次句因行智達空有。第三句明要持於教。第四句
顯而善決釋三藏妙旨。第五句意。由前四事。正智得
生。第六句者。顯因上五種脩所悟理。問本彰於行。何
故說彼理教等耶。答雖言於行。要在現等。若不因詮。
行從何起。不知理果而何所忻。故說無失。議曰。第二
釋位稍局也。豈登地巳。不脩行耶。餘三隨應。理可通
矣。


疏因即七地等者。第七地中。亦攝於果。從多總相。說
為因也。


疏下隨所應並皆具配者。下文廣散。不可繁談。今略
序之。示方隅耳。列名如次。此不別說。舍利弗等。在法
華會。未解一乘。未趣大前。名種姓地。或初發心。亦種
姓地。經二萬劫。到十信故。分別功德品云。八世界眾
生。發菩提心。觀音品云。八萬眾生。發無等心。此等並
名勝解行地。分別功德品云眾生得無生法忍。天親
釋云。而是初地即是第三增上意樂地。又云。菩薩得
[001-0024a]
聞持陀羅尼門。亦得旋陀羅尼。一相而言。即是第四
行正行地。又云。菩薩能轉不退法輪。即當第五決定
地攝。又云。菩薩得樂說辨才。即屬第六決定行地。又
云。菩薩能轉清淨法輪。即是第七究竟地中菩薩位
攝。壽量亦明三身佛果。即第七地果究竟攝。彼等經
文。下疏自具。故不縷說。四菩薩行。亦如次列。下疏自
明。故亦不說。


疏利今後明記聲聞等者。問授記何不在前。彰記門
攝。答前門總談。而為記別。後門別說。利益不同。故分
二門。亦無失矣。


疏別記等者。問法明普明。二種不同。何名同耶。答法
普雖異。明名同故。故名同記。若爾善現名為名相。學
無學等名為寶相。相名同故。應名同記。答經品不同。
根性亦異。不可為例。問品同性等。即名同記。慶喜羅
睺。性等品同。應名同記。答性品雖同。名不同故。或慶
喜等。名同無失。為別於前。故名後記。隨舉一邊。不可
齊責。不如前釋。然有釋云。慶喜羅睺。非眾所識。得後
記名。而經中言眾望足者。羅睺自言。非佛說故。不可
信也。議曰。此釋違經。而亦乖論。序品歎德而總結云。
眾所知識。論中但云。學無學等。非眾識故。若爾慶等
應非後記。論不言故。答舉多攝少。後記何違根性與
品。而並同故。


疏與天女記者。法師品中。言八部等。一切聞經。皆與
授記。據此文寬。得有天女。或但此經通記之處。即攝
[001-0024b]
天女。非局一品。古有二釋。一云。耶輸陀羅。是天女也。
父是樂神。乾闥婆故。二云。法華文中。不見天女得記
之處。但有龍女。或可即名龍女以為天女。近傳釋云。
法師品及法師功德品。亦兼天女。議曰。古解近傳。俱
違正教。設縱耶輸是樂神女。樂神非天。何名天女。准
本行經。耶輸非彼樂神之女。不可救言依主名天。經
如下引。龍既非天。女非天女。又復釋迦不與彼記。經
既明文。披之自悉。近傳解者。案彼法師功德品云。男
子女人。持經皆得六根清淨。不言得佛。不可違文以
意斷也。


疏如提婆品合四位益者。問前二位。為是此界。為
彼方耶。若是彼方。何開此經現益之事。若此界者。經
無明文。以何為准。又復疏主下釋彼文云。前二位彼
土得益。一何[矛*牟]𥍿。答准下上疏。疏有二意。一者。四位
總此界益。故判四位。總名利今。二者。前二彼界之益。
經文形勢。有此難准。故為二釋。問四位之中。第二第
四。而云記者。何佛記耶。益為二釋。或即彼佛。或即釋
迦。文不明言。任情取捨。問彼佛者。何名現益。答由聞
法華。賴彼佛記。亦名現利。問既得授記。何不屬彼果
記利中。益雖云得記。文不說為成佛之事。但可記彼
地位等事。故非屬果。或由非是釋迦記故。故非果記。
議曰。後解非也。有何所以。餘佛授記。非得果名。獨釋
迦爾。故前為善。


疏若往僧坊至帝坐處等者。問聞他隨喜。福尚無邊。
[001-0024c]
自受持等。云何乃少。答理實無限。若具彰陳。恐諸小
智。心生狂亂。狐疑不信。故般若云。我若具說。心即狂
亂。是故略舉。隨喜猶多。故知親聽。福不應寡。


疏四乘為實等者。勝鬘說彼四實一權。為對決定四
種機故。頓教大乘者。即四乘中。大乘是也。一乘權者。
即彼經會以前說。言唯一乘者。是權說也。問彼經上
下。總無此言。何以得知一權四實。答直據顯文。彼似
非有。以理取教。教即非無。言四乘者。經云。攝受正法。


善男子。建立大地。荷四重任。乃至授以大乘。言一乘
者。經云。若如來隨彼所欲而方便說。即是大乘。無有
二乘四乘。不言隨欲方便故明四實一乘。即言隨欲
方便。明說一權。若不爾者。隨欲等言。何所彰表。問隨
何意欲。說一無二。答如法華等。隨不定意。說一無二。
勝鬘會之。云方便說。問若說一權。應唯三實。四中大
乘。即一乘故。答唯說一乘。不立餘運。此佛權說。名之
曰權。非大體無名為權也。四中大乘。對大根性。同餘
三乘。有所對器。故四名實。問四對定四。應器名實。一
對不定。隨性非權。答望自不定。是實非權。形四定姓。
故權非實。


疏一乘是實二乘為權者。此法華說一實二權。問勝
鬘說四。同四重擔。即言四實。一乘為權。法華說乘。同
諸草木。亦應一權三乘是實。答法華本為不定聲聞。
故說一實。下因轉破。說三草木。而非本故。故非三真。
理實若對定性而言。亦得名實。對望不同。故不相例。
[001-0025a]


疏三乘有行之教者。總對三乘。而說於有。三乘各依
自乘所觀。觀行差別。而為有也。有云。不定性人。有三
乘性。此人觀於有空之時。名為三乘。非是有別三乘
之人名為三乘。議曰。後解違般若等。彼經自云。初轉
法輪。三乘得益。各各不同。如疏自引。故前解善。


疏三乘同行空教者。對彼三乘總相說空。三根悟異。
二乘達我空。菩薩雙悟。


疏先懺至謗法等罪者。問佛初成道。法猶未唱。云何
得有謗法之𠍴。而云悔耶。答罪通過現。佛示令悔。斯
亦何咎。


疏四大本淨等者。悟四大等。本唯真理。離於妄執。故
名本淨。又傳三釋。一云。於四大等。起貪等惑。令彼四
大成所緣縛。令斷貪等。於彼四大。所緣縛斷。故本淨。
若五蘊六塵不善者。斷無記離縛。故言本淨。二云。若
地獄業所感四大。名為不淨。由懺悔巳。惡業自消。不
受彼果。故言本淨。三云。四大是異熟果。感此本因。即
業感二。故名業惑。為四大本。由懺悔巳。惑業自淨。不
招惡果。故名本淨。五蘊六塵。及五我等。皆准此知。議
曰。三釋俱非。皆不明悟本淨之體。若初釋云。四大無
記。非自性染。然由緣縛。故得染名。離縛之時。名本淨
者。若爾六塵五蘊不善。若斷之時。何名本淨。不善本
非無記性故。若談真理。何乃不言。故為非也。若言色
聲有是業者。惡引生而表善惡。名為善惡。非自性故。
名本淨者。云何前言不善者斷。又雖無記。豈非有漏。
[001-0025b]
有漏之法。云何淨耶。第二非者。縱人天等所招四大。
從因等言。何不名染。餘過思准。第三非者。若懺悔巳。
可不招果。云何得言惑業名淨。未見聖言煩惱惡業
名淨之處。若據真理。直言即悉何事何事。故為不可
今案覺愛難五時教。引提謂經等云。四大本無。乃至
六塵本無。又云。五我本淨。是人無我。即此脩明二空。
窮宗之說者。准此疏主。取意而談。本無本淨。義同文
異。或經有異。故不相違。悟四大等。明法空理。吾我本
淨。明悟生空。疏本言五。而筆誤也。有不知錯。而因而
解之。翰墨徒施。終乖經本。故不錄也。


疏價人得柔順忍者。准仁王經。四五六地。名為順忍。
相同二乘。順無生故。依佛地經。唯第六地。名為順忍。
論自釋云。隨順無生法忍故。問何乃不同。答仁王總
約近遠得名。佛地唯依近順名順。問柔者。何義。仁王
佛地。何無柔言。答柔者調柔。我見若存。是非等起不。
名調柔。四地永亡。故得柔稱。又此三地。能斷害伴羸
劣隨眠。得名柔也。廣略不同。故諸教異。


疏龍王得信忍者。按仁王經。初二三地。得不壞信。相
同世間。脩施戒脩。三品不同。總名信忍。而言龍者。化
相而言。實大菩薩。故華嚴云。阿耨池龍。出水給濟瞻
部洲人。皆大菩薩。若不爾者。豈畜生身。有得聖耶。若
許。便違一切聖教。


疏但為此曰至法輪方轉者。此釋外難。外難意云。為
提謂等。說法之日。有得聖者。何不當即名轉法輪。至
[001-0025c]
五比丘。始名為輪。答意如文。問經文自云。提謂等眾。
得果大小。各各不同。何故不名三乘同觀。答但言果
別。不說同觀。問五比丘時。豈說同觀。答即下所引大
般若云。轉四諦輪。三乘果異。此即所觀四諦是同。名
同觀也。復有釋云。法輪有二。一化漸悟。二被頓悟。三
七日後名為轉法輪。據化漸悟。若依頓悟。初七日等。
亦得名轉。若不爾者。云何得言佛所施為。無非法輪。
問初七日等。有得小果。何名為頓。答決定性等頓。學
自乘。亦名為頓。議曰。雖有此理。然未見文。說諸定姓。
總名頓也。今以理准。法轉有二。一者通行。三乘同觀
四諦理故。二者別行。三乘觀境得果各別。三七日後。
名轉法輪。據通行說。若凡施為。並名法輪。依別行言。
亦不相違。


疏毗濕縛藥者。此云有功能藥。有云。此言天馬耳形
如乾薑。議曰。雖未見文分明譯處。以理而言。取前為
正。一者名寬。二者疏主三藏聞傳。相傳非謬。此意說
云。於諸丸散湯等之中。若置此藥。令餘諸藥。功能轉
勝。於一切教。置此三性了義之經。義乃顯了。餘喻准
此。


疏婆羅痆斯者。此乃河名。義無相當。故不翻也。問准
菩薩念佛三昧經云。波羅奈城。云何名河。答城從於
河立名無失。


疏仙人墮處者。按婆娑云。昔時有王。將諸婇女。在園
遊觀。有五百仙人。乘空而度。見巳墮落。因立名焉。又
[001-0026a]
按菩薩念佛三昧經第四云。於古仙住處。三轉法輪。
又大集經第二云。鹿野林中。仙人住處。轉正法輪。又
轉法輪經論釋云。彼處常饒寂靜仙人。是故世尊在
彼處轉。更有多文。皆同於此。問何乃相違。答大小乘
異。法輪經論。亦同大乘。問瑜伽深密文既言墮。為同
小部。為取大乘。若同大乘。何乃言墮。答為二釋。一隨
轉理門。文言墮故。二依大乘義。墮者即是住之異名。


疏第三時中普為發趣一切乘者。問為要被三。為對
一二。設爾何過。二俱有失。若要被三。此法華經。應非
第三。無緣覺故。若不要三。何名為普。即小乘等。應名
第三。答具明有空。被三根法。名之為普。非要一時有
三所利。方得普名。且三性教。說所執無。餘二性有。有
無義足。說有即當。為趣二乘。說空即當。為發大者。空
有具。明即當為彼久學菩薩。依斯說普。理亦無爽。法
華第三。小乘非者。理可思矣。


疏涅拌亦云醫教服乳等者。問按涅拌經。初醫服乳。
喻於外道。客醫斷乳。及後教服。皆譬如來。如何有教。
同於外道。經言初醫性復頑囂。亦復不知病起根原。
復不善解風冷熱病一切諸患。豈我世尊有斯過耶。
答慧日論云。此對外道執皆有我。為破此有。令入人
空。且密說人空。義顯為小。初說法有。次破法有。密說
法空。涅拌會中。方為顯說。除外道執有。故說空。除聲
聞執空。故說有。以明佛性非妄計我。故非有。有常等。
故非空。合第三時。議曰。今觀疏論釋經。意云。舉外道
[001-0026b]
有我。喻說法有。然甚離也。觀經喻合。望初有教。殊不
相當。取證三時。恐成誤矣。後當細披。


疏若以偏圓等者。小乘名偏。大乘名圓。從小向大。名
依偏圓。有云。偏約一機。名偏誤也。


疏一果之證者。不證小果。唯取大乘。名一果證。


疏依善戒經至唯說有二者。准下引文。先標後列。今
此無標。作者墮時。不可齊一。


疏六處殊勝者。此出無漏種姓之體。言無始者。顯法
爾義。六處殊勝。相傳三釋。一云。佛果根境。不過六故。
但云六處。以實而言。佛十二處。今因中姓。與果殊勝。
六處為因。因從果稱。云六殊勝。二云。此是有情內六
根處。於六處中。有得佛果最勝功能。故名殊勝。三云。
是第六意處。無始以來。殊勝種姓。在其第六阿賴耶
識意處之中。此第六處名殊勝六處。評其是非。如唯
識鈔。


疏無種姓人無種姓故等者。問按善戒經第一云。菩
薩若無菩薩性者。雖復發心勤修精進。終不能得阿
耨菩提。而無不言無性之人。一何增減。答善戒雖無。
地持即有。故地持云。非種姓人。無種姓故。餘同善戒。
疏引地持善戒大同。而不具說。故亦無失。


疏依有無等者。言依有者。有行姓也。依無者。無行姓。
依異者。二乘觀行得果等別。故別明之。依同者。二乘
同斷惑障。同證生空。依此合說。言通者。即不定姓。通
者三乘聖種姓故。言就別者。不定性乘。攝入三乘。更
[001-0026c]
不別明。問二乘之人。斷證等同。涅槃合明。菩薩亦爾。
何乃別開。答煩惱分同。所知斷別。利鈍全異。何乃相
例。餘准此通。問三乘相望。皆有不同。何唯二乘。相對
名異。答實理應爾。但由同義。既對二乘。所以異義。不
望菩薩。


疏遠塵離者。論有二釋。一云。由見所斷諸煩惱轉。得
離繫故。名為遠塵。由彼隨眠得離繫故。說名離垢。二
云。以現觀時。有麤我慢。間無間轉。名之為塵。若遍了
知。所取能取。所緣平等。即彼斷滅。故說遠塵。一切見
道所斷煩惱。隨眠斷故。說名離垢。問按莊嚴論。即是
大乘見道位收。彼第七云。離垢者。見道所斷。煩惱滅
故。菩薩爾時名遠塵離垢。得法眼淨。大論八十六中
所說。即是聲聞。彼說遠塵。得十勝利。二者。隨獲一沙
門果。三者。了知我證預流。准斯二論。通於大小。何故
判是定性聲聞。答然法華經。是第三時普發之教。分
別品等。有發大心。故遠塵言。明得小果。由此義順。發
一切乘。亦復不違遠塵之說。疏依斯義。判是聲聞不
言遠塵。不通大有。設爾何知是定性耶。答按善勇猛
般若說云。若於三乘。性不定者。聞此法巳。發正覺心。
今既不言發正覺心。故知定性。餘妨准思。


疏病人三種者。問四依菩薩。供佛極多。獨覺之人。自
然悟道。何言菩薩不遇疾療。二乘要值。方得病療。答
言遇不遇。約始發心。不障後時得奉多佛。聲聞眾出。
得遇無違。麟角一人。望遠亦遇。或從多分。理亦無爽。
[001-0027a]
問准何得知菩薩不遇。亦能發意。答瑜伽論云。菩薩
四緣。而能發心。一者。見佛現諸神變。二者。聞佛說妙
法故。三者。末法見正法滅。四者。劫減見飢饉等。因期
四種。皆能發心。廣如入道次第中辨。


疏此經至亦同涅拌者。問既有小草。經何不被。答下
談乘差。說言小草。非法華會得有彼器。若爾何名普
為一切。答談法功能。具說於法。如前巳說。


疏諸論雖說聖亦迴心等者。有迴心巳。即受變易。有
未受者。論據即受。說聖迴心。經依未受。故言未入。正
性生者。此人雖曾行二乘行。未得小果。聞大乘經。即
發菩提。


疏正性離生者。正性有二義。一者涅槃。二者聖道。見
所斷惑。為眾惑本。猶如生食為眾病本。名之為生。聖
道能斷。名為離生。又大般若三百七十八云。以何為
生。以何為離。佛言菩薩以一切有所得為生。以一切
無所得為離。又四百八中。以生食等。而為喻也。問何
故前釋般若不同。答前依喻伽對法等論。通三乘釋。
般若唯依菩薩以明。望義異也。議曰。入見道中。未得
涅拌。云何正性取涅拌耶。雖復證得一分真理。涅槃
之義。未建立故。又般若云。以無所得。名之為離。無所
得者。無分別智。准此後解。正性應善。更思撿餘。


疏勝鬘經至無間非法眾生者。四喻相傳。總有三釋。
一云。大海最重。以喻凡夫。諸山次輕。喻於聲聞。草木
轉輕。喻於緣覺。眾生最輕。喻於菩薩。准此依障輕重
[001-0027b]
為喻。二云。海喻菩薩。理性深廣。山喻獨覺。樂處最靜。
神通稍高。草木喻聲聞。得涅槃巳。後報盡故。眾生喻
闡提。但有人天生得善根。力微少故。喻理如是。然文
不次。三云。海喻闡提。生死無盡故。山喻聲聞。諸見不
動故。草木喻獨覺。神通之障執輕小故。眾生喻菩薩。
二障輕小故。教理行果。義非邪妄。名之為正。體苞軌
持。目之為法。或唯正理。名之為法。攝者包含。受謂領
納。證法在心。名為攝受。言無聞等者。有二釋。一云。無
聞熏習法爾無漏。言非法者。非聖法器。二云。無聞者。
不聞法也。言非法者。不能思惟如說行也。議曰。而明
正法及無聞等。並前解勝。何所以者。若不攝彼教行
等法。何能濟人。豈教行等不名正法。豈彼不聞人天
等法而思行之。若不爾者。無不行之。云何得言人天
善根。而成熟者。若云無未行行。云無聞等。斯何過者。
若爾亦應三乘性者。元未行行。以人天善。而成熟之。
若云。不聞不能思惟三乘聖法。名無聞等。言既不彰。
豈無濫也。故取前勝。


疏第五有二時邊等者。按莊嚴論第一云。一向行惡
行。普斷諸白法。無有解脫分。善少亦無因。釋云。無般
涅槃法者。是無性位。此略有二。一者。時邊般涅槃法。
二者。畢竟無涅槃法。時邊法者。有四種人。一者。一向
行惡行。二者。普斷諸善法。三者。無解脫分善根。四者。
善根不具足。畢竟無涅槃法者。無由因故。彼無般涅
槃性。謂此但求生死。不樂涅槃。
[001-0027c]


疏當成不成者。略為三釋。一云。言不成者。無種姓人。
當成之言。文對之耳。二云當成。謂有姓雖現未成。當
可成故。不成謂無性。三云。當成不成。並目無性。當成
之法。所謂菩提。此當成法。而不得成。是以結名當成
不成。議曰。既非聖言。義意言之。三皆總得。然依理長。
前二非勝。思之可悉。問上所引教。根器不同。各何所
以。答言依有無通別等者。是釋所以。更有餘釋。恐繁
不述。雖有斯釋。終未離難。難云。何故依彼。無有等性。
一五等別。實理解者。教所被器。器類不同。故一五等。
種種有異。何乃須責。問若第三時。而被菩薩。名菩薩
乘。應聲聞等。亦名彼乘。答顯說諸運。對彼達觀。名菩
薩乘。雖被聲聞。不唯說彼。非彼餘乘。此義應思。問法
華等經。普發一切。即名第三。般若亦爾。何故第二。答
正唯被有。傍益一切。據正非傍。故是第二。餘例准思。


疏小乘二十部等者。此部分起。所說法異。廣如論明。今
略釋名。以披所要。一大眾部。佛涅拌後。界內界外兩
處結集。界外之眾。無別主首。徒眾數萬。但名大眾。至
大天巳。乖諍因生。界外苗裔。而多轉從大天所說。故
取昔名。名大眾部。二一說部。此師說云。世出世間。一
切諸法。但有假名。皆無實體。名即是說。從彼所立。用
彰部名。三說出世部。此部意明。世間之法。顛倒煩惱。
業及世界。四轉次生。既顛倒生。故但假名。都無實體。
出世之法。非因倒起。故道及果。皆是實有。亦從所立。
以得部名。四鷄胤部。上古有仙。貪欲所逼。遂染於鷄。
[001-0028a]
後所生族。因名鷄胤。婆羅門中。仙種姓也。五多聞部。
廣學三藏。深悟佛言。從德為名。名多聞部。六說假部。
部主意言。世出世法。皆有假實。蘊實處假。亦從所立。
而部得名。七制多山部。制多梵言。此云靈廟。安置聖
靈之廟處也。山有制多。山得此名。人依山住。部從山
號。八西山住部。山在制多山之西故。從處為名。九北
山住部。義同西山。從處立稱。十說一切有部。一切有
二。一者有為。三世法等。二者無為。非三世攝。二皆體
有。亦從所立。而為部名。十一雪轉部。以上座部微弱
不行。如似雪風飄流靡措。從喻為名。亦名雪山。從處
得稱。亦可名上座。從遠所襲。以彰部號。十二犢子部。
上古有仙。居山靜處。欲染母牛。因而有子。自後仙種。
皆稱犢子。部從遠襲。故以為名。十三法上部。律主之
號。有法可上。或復有法。出眾人上。並名法上。部從人
稱。十四賢胄部。賢者部主之名。胄者苗裔之義。是賢
羅漢之苗裔故。從襲為名。十五正量部。權衡刊定。名
之為量。量無邪謬。目之為正。此部所立。甚深法義。判
定無邪。目稱正量。從所立法。以為部名。十六密林山
部。近山林木。蓊鬱繁密。從處為號。十七化地部。部主
之身。本是國王。王所統攝。國界地也。化地上人。故云
化地。捨國出家。弘宣佛法。從本為號。號化地部。十八
法藏部。部主之名。藏之與密。意義大同。法藏法密。二
義皆得。此師含密。正法如藏。從人立名。十九飲光部。
梵云迦葉波。此云飲光。婆羅門姓。上古有仙。身有金
[001-0028b]
光。影蔽餘暉。故名飲光。部主是彼飲光之胤。故言飲
光。又此部主。身有金光。能飲餘光。從自立名。二十經
量部。此師唯依經為正量。不依律論。即經部師。依彼
所立。而立部名。


疏宗有八者。問七八兩宗。義顯可悉。餘之六種。望二
十部。各攝幾耶。答初宗攝六。謂犢子法上賢胄正量
密林經量等部。第二攝四。謂一切有多聞雪山飲光
等部。第三攝七。謂大眾鷄胤制多西山北山化地法
藏等部。餘三如名。各攝自部。復言等者。自部之中。本
末有異。故等等之。前三言等。文意可悉。問按宗輪。犢
子等五。無根等蘊。經量即有。又所許我。義全不同。云
何總合為一宗耶。答今據分同。非說一切。又計我別。
然有我同。約斯為宗。故亦無失。自餘問答。皆倣此也。
恐繁不述。問四阿含等。六宗之中。各是何攝。答阿含
即是第三宗收。釋論第二。法有宗攝。毗曇梵網。入第
一宗。四分亦當第三宗義。思屬可悉。故不繁言。


疏雖說於有不違於空等者。意說依圓二性名有。不
說遍計。亦是有收。故不違空。不違有義。翻此應悉。


疏滿宗所收者。問莊嚴遠塵。即是小果。被彼何非半
教所收。答經唯被小。名為半教。今既不爾。故非半收。
若爾若應有作不攝。答通明小義。何非有作。


疏以一乘為宗者。一乘之中。根本方便。皆通教理行
果四種。然古德釋。略有四師。一云。以萬善之因。為此
經宗。所以然者。經皈一乘。一乘即因故。乘以運載為
[001-0028c]
義。果更無進。故大品云。是乘從三界出。至薩婆若
中住。既言於住。明非進義。問此經初分明因。後門辨
果。云何偏以因乘為宗。答後章辨果。為成前因。以行
一乘之因。得壽量故。舉果成因。以因為宗。二云。以果
為宗。所以然者。夫欲識經宗。宜觀經題。題云妙法者。
謂如來靈智體也。陶冶塵滓。眾塵斯盡。故名為妙。堪
為物軌。所以稱法。自因巳來。麤法未盡。不得稱妙。故
以果德。為此經宗。是以釋迦玄音始唱。歎佛智慧甚
深。多寶讚善。稱大慧平等。即其證也。三云。具以一乘
因果。而為宗義。前分明一乘之因。後章明一乘之果。
故借蓮華為喻者。此華不有而巳。有即華實俱含。此
經不說而巳。說即因果雙辨。四云。以無所著。而為經
宗。問何以知然。答中觀論云。推求諸法。有亦無。無亦
無。亦有亦無亦無。非有非無亦無。是名法性。故因果
不可得。即是妙法。又法華論云。引導眾生。令離諸著。
著有四種等。故有著者。不名妙法。無所著者。乃是經
宗。又經云。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等。此證非一。又
曰。此經始終。具有四句。一因乘非果乘。即證子乘車
直至道場。二果乘非因乘。佛自性大乘是。三雙用因
果為乘。即合前二句。四非因果為乘。謂是法不可示
等。前三句為乘用。第四句為乘體故。說上三句。皈於
非因非果。議曰。初且非理。此經論云。方便品下。顯因
果相。開示悟果。入一是因。方便品等。正明一乘。果若
非乘。何須明此開示悟三。又唯識論云。諸佛究竟。樂
[001-0029a]
利樂他。樂利樂他。豈非運義。又佛自運。窮未來際。此
之自運。何不名乘。不以增進。解乘義故。然大品云。薩
婆若中位者。約自行。滿一相而說。二亦不可。即此經
云。乘是寶乘。直至道場。此證甚多。因中煩惱。體是塵
滓。可不名妙。因無漏行。既非塵滓。何不名妙。只以因
行。名之為乘。不以因惑而為乘故。三理少通。然不取
彼方便因果。義乃不備。此經佛語舍利等云。汝等所
行。是菩薩道。道者因也。方便若非是大乘因。云何得
言是菩薩道。漸漸得成佛。四亦難詳。若無所著。以為
宗者。何得乃言此經宗耶。豈餘聖典。許執著耶。若云
諸法寂滅。言因果等。豈非著者。若爾諸法非言。言非
著者。豈非是言。若是言者。言非所著。亦是其著。何得
名宗。若云言非所著。寄之以顯。而不依執。何非宗者。
前言因果亦寄而明。不於彼執。何即為過。又云。前三
為用等者。用不離體。體既是宗。何獨棄用。亦應體不
離用。體亦非宗。若云體者而非因果。因果既非。更以
何法。而為體耶。若云離言而不可說為因果者。亦應
離言而不可說體與非體。若寄談之。既得名體。何即
不得為因果耶。彼此異因。理不可得。粗述大略。餘繁
不敘。


疏三經品得名等者。本釋具疏。略敘古云。若依佛經。
但立一名。法華論明一部始終。有十七種名。議曰。論
明十七。乃是無量義經別名。何關於此。若云彼經即
此法華故。故十七名屬法華者。彼即法華。巳說畢。或
[001-0029b]
何乃更須說法華耶。體用而言。理即不障。不爾即有
如前之失。設彼即此。云何言得依經。但一經中。自云
名無量義等。列三名故。又古德云。梵音之中。含正及
妙。是以什公法護法師。各取一種。今合前二。更加兩
名。謂真法好法。然佛之道。未曾邪正。為對內外二邪。
故立為正。言妙真好。對麤偽惡。義意亦然。問既有四
名。何獨稱妙。答凡有三義。一經有妙文。無正等稱。如
云我法妙難思。是乘微妙。即其事也。二妙是精微深
遠之稱。立於妙名。即稱歎義。即云我法妙難思等。三
就義推。夫正以形邪受稱。妙以轉麤得名。宜以九十
六法為邪。五乘稱正。五乘雖正。正下而由麤。一乘之
法。乃稱為妙。不得云外道為麤。五乘為妙。亦不得云
五乘為邪。一乘為正。外道之法。形於佛法。其猶石與
玉。五乘之與一乘。皆同是玉。但玉有精麤。故以五乘
為麤。一乘為妙也。議曰。真法好法既非佛言。不可人
情而以加也。窮將不可。雖以三義。證取妙言。以理論
之。隨取皆得。菩薩言既含正妙兩義。譯主隨意。取以
標名。不可於中強定優劣。既以相形。立於正妙。五乘
形外。為妙何乖。劣乘對勝。為邪何失。亦如四真四俗
諦故。不可以經有妙之言即證經題。經中亦云是大
乘等。應證題名為大乘耶。此既不許。彼何即取。但是
譯者。隨標以言。未皆定也。


疏應云妙法白蓮華經者。問智度論云。陸生中。須曼
華為第一。水生中。青蓮華為最上。今者何故取下白
[001-0029c]
華。喻上妙法。答青蓮華形相乃妙。故喻如來之眼。白
華眾色為勝。故譬於斯經。欲顯此經。義明白故。諸法
本故。餘如疏辨。


疏無別白字者。奔荼者。義當白華。梵題之中。不別言白。


疏與辨中邊三種無上亦不相違者。此遮伏難。難一
乘體。即是無上乘。中邊論中。無上乘者。境行果三。而
為其體。何故今此唯用行果。故會意云。三種無上。即
行境果。今雖行果。義亦攝境。故不違。


疏能詮之教名權方便者。法性離言。由佛愍生。於後
得智。方便施設能詮之教。為有情說。故但能詮皆權
方便。此釋不取教為一乘之所以也。


疏總覽經文等者。此即第三解法華體。第一唯以行
果為體。第二依論及方便品。初以教理二。為妙法體。
尋文可悉。


疏悲智所誘名衣裓等者。問譬喻品云。當以衣裓。從
舍出之。後更思惟。乃至當設方便等。准彼經文。不以
衣机。衣机若是二乘因行。何不用耶。答此敘古釋。非
疏主意。此亦不然。豈有過者。便指古人。答疏主解彼
衣裓等文。云果化喻。故知此處。非疏主意。又復本師
親承疏主。相傳不謬。


疏上來三乘猶若分段者。此斷身手有力等文。所以
然者。在所燒門。未出宅故。出宅巳後。名離分段。自在
不繫。方與車名。


疏云菡萏者。荷華也。芙蕖者。芙蓉別名。江東呼荷為
[001-0030a]
蕖。蘤者華也。


疏然觀經意等者。總重聊簡。文有二意。一云。方便品
初。至唯行果二。以名蓮華。總是第一。取行果二。并會
不取教理所以。所以之中。而有兩節。初會方便品初。
說有教理。次云無量義經等。顯教理二。不彼二乘。於
中復二。初明非正。後唯菩薩。思准可悉。二云。又復此
經。至名蓮華等者。此即斷取。教等四種。如文易了。蓮
華二義。至第二疏。如彼廣明。


疏教行並開敷等者。由論說云。開敷出水。名為蓮華。
不作此言。恐違論旨。此釋外難。難意可詳。


疏況論釋名非解於此者。設外人云我依論者。設縱
依論。猶闕一義。況復本論。无但解彼無量義經。十七
名中。蓮華之義。非釋此經也。


疏大法之妙是依主者。但是大乘。悉得名大。妙唯在
此。簡餘大乘。故云之妙。


疏若理為妙等者。准疏教法相對四釋。然行與果。既
亦妙法。以二對經。釋亦無失。疏舉梗槩。而亦無過。別
釋綺互。思之可悟。


疏其法師品等者。問既通依主持業二義。何不入彼
不定名耶。答雖有二義。然觀經意。取人法師。故不入
彼不定數內。


疏能所為名者。分別者能分別。屬於人。功德者所分
別。屬於法。


疏顯經品廢立等者。然有傳釋。此經所譯。數與時節。
[001-0030b]
今因略敘。僧寶林云。此經六譯。然尋傳記。但有五本。
一正法華。晉大康七年。八月十日。竺法護譯。二妙法。
按寶唱錄云。秦弘始七年。三月十六日。於長安大寺。
什公所譯。三秦錄云。十年二月六日譯。遠法師序云。
弘始八年譯。所記各異。難以准言。三按晉錄云。秦弘
始元年譯。名薩曇分陀利經。有六卷。今無。四晉錄云。
沙門慧根。以晉大康元年譯。名方等法華五卷。亦闕
此本。五姚興錄。及魏錄云。外國沙門支謙。至魏甘露
元年七月。於交州城譯。沙門道敷筆受。名法華三昧
經一卷。亦闕此本。今加一本。隋仁壽二年。笈多於長
安興善寺譯。亦名妙法華。議曰。按內典錄。此經重譯。
但有三本。謂初二後一。而別說有法華三昧。單譯中
收。准此前言第三四五法華異譯。道理難悉。然更撿
餘錄。


疏古解至安在前者。按吉藏法師法華疏云。諸經屬
累。多在經末。此安神力品後者。依於梵本及法華論。
又即秦地新翻法華。並安屬累品。在於經末。今明羅
什善解秦言。妙得經旨。安在神力品後。必有深致。餘
如疏引。議曰。此判難詳。所以然者。梵本次第。為依佛
說。為結集排。若佛說者。什違佛言。云何得言妙得經
旨。若言非佛阿難集經。云何經首言如是耶。與佛本
經。不相似故。設縱慶喜而排次者。慶喜佛許。什公豈
即智逾阿難。作斯通會。理成焉有。後人紛糺。蓋因此
也。幸熟詳之。問古德所會。過巳可知。實義云何。什公
[001-0030c]
經本。屬累非後。答今以愚度。什所譯本。本先不次。依
本譯之。故致差舛。誠非故意。竊觀梵本。葉葉皆別。加
復輕脆。然以縷貫。縷斷葉脫。因而集雜。緣斯不次。未
必故情。


疏文殊海會至華現者。此引文誤。誤引妙音來此之
文。文殊文云。爾時文殊師利。至詣靈鷲山。意取詣山。
以為證也。設取妙音。何非為證。答他說妙音來此之
時。此巳成穢土。合有山。何得為證。故不取也。


疏上見下故等者。問下根不知上根之事。變土既佛。
妙音何見。豈可佛下妙音為上。答穢土為下。本為二
乘。及凡夫等。隱劣為淨。所以妙音得兼見本。若爾何
故言為分身變為淨土。答為警二乘。令其忻慕。若不
爾者。佛恒居淨。何須變乎。


疏經家結集為偈者。此兩句經。合是長行。是結集家。
見斯文少。復前及後。皆是於偈。故束為偈。若不爾者。
云何而言偈答無盡。此即偈故。或寫經者。勒而為偈。
名為經家。


疏設無亦何違理者。問梵文元有。今無違本。云何乃
言不違理耶。答只是本脫。違何道理。有本言損。有解
云。如良醫等。雖有於損。亦不乖於利益之宗。設有處
言菩薩不害於人。亦何違理。何不違理。據彼畢竟。名
為不害。非全不損。損有益故。


疏隨時至故知差舛者。此意說云。元本問者。是莊嚴
幢。偈中何故答無盡意。又無祇問無盡意。長行乃言
[001-0031a]
無盡遍觀。觀音願海。告幢菩薩。乃至說偈。即是佛告
無盡意也。豈不問答。人有差舛。


疏四從三逆者。若從第四隨時所添。違前二經一論
三本。


疏第六釋經本文者。科此經者。今古寔繁。略敘一二
異增異智。有廬山龍法師。開為二段。從初竟安樂行
十四品。是開三顯一。從踊出品十四品。是開近顯遠。
於兩中。各有序正流通三分。合成六也。又光宅雲。法
師為三分。同吉藏法師。又印法師為四。一初品名序
說。二從方便品竟安樂品十三品。開三顯一。三從踊
出品分別功德品彌勒說偈巳前。開近顯遠。四從分
別功德品彌勒偈後巳去竟經。流通分。又河西道朗
法師。開為五門。一從如是我聞。竟序品。致法華必轉
之相。二從方便品至法師品。明法華體無二之法。三
從寶塔品。竟壽量品。明法華常住法身之果。四從分
別功德品巳下。至屬累品。明修行法華所生功德。五
從藥王本事品。明流通法華也。又道融法師。類為九
轍。第一昏聖相扣轍。即序品是。第二識教皈真轍。方
便品是。第三興類潛彰轍。譬喻品是。第四述昔窮迷
轍。信解品是。第五稱因進悟轍。化城喻品是。第六讚
揚理行轍。法師品是。第七本迹無生轍。見寶塔梵是。
第八舉因徵果轍。踊出品是。第九宣揚違濟轍。從隨
喜功德品訖經是。議曰。考尋古釋。皆存一理。然依理
教。但取三分。夫將說法。必有由序。驚駭物情。令生信
[001-0031b]
意。乃為正說之由漸故。故有序分。物起淨心。澄情渴
仰。佛隨器說。故有正宗。有情無盡。佛悲莫窮。冀傳不
息。有流通也。斯乃理矣。按佛地論。釋佛地經。開有三
分。雖釋一經。可為通軌。餘經亦有三分勢故。又道安
法師。判大小乘經。皆有三分。故取三分也。雖取三分。
取三分之中。而有多類。至於優劣。如疏所斷。又有古
德。汎言序者。總有二種。一經前序。二經後序。經前序
者。即序品。是正宗前。經後序者。如是我聞等。是佛說
經後。方教置故。


疏遵古法師判二分者。問此釋如何。答理亦難究。若
言得益即是正宗。序品亦宗。舉動施為。皆悉佛事。佛
事遠近。皆有益故。若言授記得證發心等。方名益者。
應方便品不名正宗。無上益故。若云鶖子悟解一乘。
何得非益者。彌勒發問。文殊為答。眾疑亦遣。何不名
益。若言文殊雖答。未見佛說。疑心猶在。不得稱益。亦
應鶖子在方便品。尚未得記。不名正宗。又佛地論判
經三分。亦違彼也。熟思。


疏智積還等者。議曰。引此證彼八品為正宗。恐成返
唾。所以然者多寶本意。來聽法華。及至出時。說經巳
訖。出何所益。若言本來祗為勸證。不言聽法者。若爾
請歸。亦為不可。勸證之事。而未畢故。又違經文。經自
說云。為聽法故。塔踊其前。准此經文。證十九品為正
宗也。若爾智積何事請歸。聽未訖故。斯亦無失。智積
下根。不測上聖。隨自心請。亦何違理。更熟思之。問塔
[001-0031c]
品既云。為聽法故。而踊現前。即前八品。定不得名以
為正宗。云何疏斷初解為勝。答夫言經者。序正流通。
並總名經。雖復不聞序正兩分。聽於流通。名為聽經。
亦復何失。由斯之理。疏斷初解。以為正也。然但不得
引請還事。證八為正。過如前辨。


疏證之果因者。之者助詞。意明令彼證得於果。而及
得因。


疏序成就者。問皆是序。何故第一獨得序名。答雖標
總稱。即是別名。如十一色。此經七喻。眼境名色。初彰
喻名。此亦同彼。


疏二眾成就者。餘經未必具有四種。故標勝言。


疏第四隨順威儀成就者。問與眾成中。威儀何別。答
聽說二別。


疏見能照等者。光為能照。萬八千量。是所照境。六趣
三寶涅拌等事。名為所照。


疏如大術等經者。問按大術經。佛報母恩。天上所說。
如是等言。佛臨寂滅。方乃教置。時既懸隔。何以會通。
答始終為論。始從天上。爰至金棺。重起而說。總為一
經。即如華嚴大般若等。此類非一。


疏立之所以者。又按智度百論等中。外道經初。先標
兩字。所謂阿憂。阿之言無。憂之言吉。無所不吉。故名
無吉。有傳釋云。阿字同前。憂者有也。一切諸法。不過
有無。故以標攝。今顯異彼。置如是等。問經由佛說。為
簡外道。置如是等。戒亦佛言。何不置簡。答古有解云
[001-0032a]
戒等之法。為內信說。不假須安。經通為俗。故置如是。
議曰。此釋不然。如遺教經等。既通於俗。何無如是。此
類非一。實義合有。略故無也。准諸廣律。有如是等。


疏三妙觀者。厭離有為。求於菩提。深念有情。三心是
也。


疏清淨增上力等者。按無性攝論第七云。清淨者。即
善根力。增上者。大願力。第二句全。即堅固力。雖遇惡
友。方便破壞。終不棄捨大菩提心。所脩善法。念念增
進。不生喜足者。即心進力。齊是名為最初修行。三無
數劫者。釋後二句。議曰。有人判為總有四力。今觀頌
意。但只有三。第四力者。准於釋文。似結於前。非是別
明心進之力。然設進取者。理亦無失。然疏主意。取三
力也。何以為證。答即次云善根為體等。如次三力。如
文可悉。


疏證四不壞信者。問為一切聖道。為唯見耶。答通一
切道。四果皆得。問四種何別。答如瑜伽論九十八云
又四證淨。預流果中。唯說為淨。於餘學果。說圓滿淨。
於最上果。說為第一圓滿清淨。問云何不有壞。答能
信之心。堅固無動。即前論云。深固根本。於餘生中。亦
不可引。無虗誑故。設在餘生。於佛善說法毗奈耶。畢
竟無轉。故名證淨。廣如彼說。


疏信為手等者。捨能捐惡。牙唾諸物。頭連身首。而命
不斷。念能憶持。善心不絕。頭為身導。慧能簡擇。為善
法導。有能擔集。二利能積一切功德。由斯義同。故取
[001-0032b]
為喻。


疏七聖財等者。無胎初始義。因斯傳釋。世財有四。一
過意財。謂珍寶等。令心悅故。二增長財。謂按摩等。長
養四大故。三吉祥財。五月五日等。續命衣等。四住持
財。宅舍等。是所住持故。


疏眾善因之俶落者。亦初始義。


疏拔眾生出生死泥者。異熟果如土。煩惱若水。業類
如泥人。


疏大車無輗等者。㔁炫論語疏云。案考工記車之軄
有拍車大車羊車。無小車。小車非周禮之車。名大車
亦非周禮大車。直二車相對。名大小耳。禮言。拍車者。
拍者長也。古書伯仲之字。皆作拍。此車大於羊車。故
以拍為名。羊者善也。說文說善美之字。皆從羊故。鄭
玄云。羊車拍車山車大車。平地載任之車。羊車所用
未詳。輗穿轅端著之。乃無文也。蓋舊相傳為然。以輗
[軏-儿+几]相類之物。皆是施軛之處。以拍車大而難制。其輗
應穿轅之端。更著木於上而為之。羊車小而易制。其
䡉直因轅之端。而節之也。


疏左傳苟者明信等。按傳云。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
士。注云。卿士。王卿之執政者。言父子秉周之正。傳王
貳於虢。注云。虢西虢公也。亦仕王朝。王欲分政於虢。
不復專任鄭伯。傳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故周鄭交質。
王子狐為質於鄭。公子忽為質於周。注云。王子狐。平
王王子也。傳王崩。周人將卑虢公政。注云。周人遂成
[001-0032c]
平王本意。傳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
周之禾。注云。四月。今二月也。秋。今之夏。麥禾皆未熟。
言取者。蓋芟踐之也。溫。今河內溫縣。成周洛陽縣也。
傳周鄭交怨。注云。兩相疾怨。傳君子曰。信不由中。質
無益也。明恕而行之。要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間之。
苟有明信。㵎谿沼時之毛。注云。谿亦㵎也。沼池也。時
小渚也。傳蘋蘩薀藻之菜。注云。蘋大萍。蘩皤蒿。薀藻
聚藻。傳筐筥鑄釜之器。注方曰筐。圓曰筥。無足曰釜。
有足曰鑄。傳潢汗行潦之水。注潢污停水。行潦流水。
傳可薦於鬼神。可著於王公。注著進也。傳而況君子。
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注通言。盟約彼此
之情。故云二國。


疏眾生三疑者。准此合在立所以中。疏主隨古。安釋
名內。


疏感應之端者。端者首也。序也。有本言瑞。誤也。亦同
二十唯識所說。展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義。或瑞字
也。瑞者信也。明如是者。而是其信。故左傳云。所臨唯
信。信者。言之瑞也。善之主也。是故臨之。杜預云。瑞符
也。神臨之也。


疏與我聞作呼轍耳者。此中意云。若不先指所聞之
經。即言我聞。我聞於何為。欲彰其自聞。所以先標如
是。光宅寺名。在潤州江寧。梁武之世。雲法師也。不欲
斥其名。故以寺標人焉。


疏合十五釋。法公五傍。總合為一。數雖有五。並明謗
[001-0033a]
故。有云。五傍分五。三疑三寶。各合為一。名為十五。議
曰。不及於前。二三一一。釋如是周。五傍一一。釋便不
備。且如第一離增益謗。然不能遮損減等故。故五合
一。二三別開。


疏不同前二者。非外道故。不同於初。非極成故。不同
第二。由無我執。有自在德。名為大我。即阿難也。如世
說言。不自伐功。其功更大。由悟無我。自在逾增。故名
大我。


疏有三阿難等者。亦如帝釋千名。非即自多。舊人解
云。有三阿難。文殊師利將大乘阿難。於鐵圍山間。結
集大乘三藏。餘二阿難集二三藏。疏不取此。


疏多聞聞持等者。按佛地論釋云。無量經典。初中後
分。皆能聽受。故名多聞。隨所聞義。皆能憶持。令不忘
失。故名聞持數習文義。令其堅住。是故說名其聞積
集。議曰。如次聞思脩三慧也。


疏然根五義等者。一所依勝。二能生勝。三相續勝。四
自在勝。五莊嚴勝也。又按對法論云。又由六相。耳於
聞聲中最勝。非識等。何等為六。一由生因。耳能生彼
故。二由依處。聞依耳故。三由無動轉。耳常一類故。四
由自在轉。不待緣合。念念生故。五由端嚴轉。由此莊
嚴所依身故。六由聖教。如經中說耳能聞聲故。如是
所說六種相貌。於識等中。皆不可得。


疏以二為門等者。耳意二種。而為門也。問耳不得名。
理乃無失。云何意識。不言取聲。但說耳耶。答耳不得
[001-0033b]
名。云但聞聲。不遮意也。若爾何故瑜伽論說。聞謂比
量。豈意聞聲。唯比量耶。答瑜伽據意聞名而說。實亦
得聲。故亦無爽。


疏諸餘佛土至為佛事等者。問按上生經。彌勒入首
楞嚴三昧。放於光明。光明之中。有般若等現。亦如招
手。前人解意。豈非依色。有名等耶。答依多分說。色等
有名。少不足說。更思。


疏隨墮八時等者。晝夜八時。或八囀聲時。直非直等。
略有三釋。一約教相明。長行名直。頌名非直。二依十
二分教而說契經名直。以初略說。未巨細故。餘之十
一。備明周至。委曲而談。名為非直。三從所詮。名詮自
性。稱為直說。句詮差別。言非直說。議曰。第二釋中。若
約委具非委具辨。違瑜伽論。論云。不了義經者。謂契
經應頌記別。世尊略說。其義未了。應當更釋。准此三
分皆非委備。云何言一名為直說。若云不約具與非
具。名直非直者。更據何理。作斯判耶。故難詳也。又契
經中有通別二。而不分別。雷同而言。亦成疎略。實義
應言別相契經應頌記別。名為直說。未委具故。餘名
非直。義周至故。


疏巳能善入等者。無性釋云。或依德迹。或共了知。謂
彼巳能善入大乘。或即於此巳極善入。故名巳能善
入大乘。此顯巳得諸陀羅尼辨財功德。於大乘義。能
持能闡者。解云。謂彼菩薩。內有善入解大乘教義。道
德行迹。迹是安足之處。德是施名之所。由內有德。故
[001-0033c]
名善入。德名外彰。名共了知。謂彼巳能等者。釋前德
迹。或即於此等者。釋前共了陀羅尼辨財。如次顯上
德迹共了。總由此德。名為善入。餘文悉。又體大者。甚
深高廣。無上故大。


疏彼增上生等者。談實菩薩實不說法。聞者為言。菩
薩為說。約此故言增上生也。然有餘釋與此稍別。如
本疏及法苑決釋。


疏譬如天等者。如人於天或鬼神處。求乞論呪。此人
夢中。雖無耳識。於意識上。論呪顯現。故知夢人意識。
不能分別鬼神所說論呪。所見論呪。明自心現。


疏我從成道等者。按大般若。佛告善現等言。我曾於
此不說一字。汝亦不聞。當何所解。何以故。甚深般若。
言說等皆遠離故。由此於中說者聽者。皆不可得。又
新華嚴頌云。諸佛無有法。佛於何有說。但隨其自心。
謂說如是法。


疏如母嚙指子生喚解者。按汝南先賢傳云。周惕者。
安成人。母身有疾。其亦有疾。若在野。母須見。嚙指便
至。又孝經援神契云。庶人孝則林澤茂浮。野恠草秀。
水出神魚。注云。庶人謂有德不任。若曾子之孝。千里
感母。能便其城致浮珍。固其宜也。問若實不說。如何
說云。我所說法。如手中葉等。答為增上緣。令他得益
如手葉等。名為說也。問無性為許諸菩薩等有言說
不。若許有者。不合難言如何菩薩能說有。兩俱不成。
答云增上生者。亦自他兩失。若不許說。亦為不可。非
[001-0034a]
唯大悲。及離戲論。何不說耶。答菩薩理說。言不說者。
但為非是說經之人。由佛加被。令遣作緣。而不言說。
非是一切言語皆無。餘有處言。五人說經。皆依此會。
議曰。今按佛地。佛唯三法。而不說法。論既明言。理無
致惑。准無性論。出於教體。但取問者所變為體。意存
唯識。復顯菩薩非說經人。云增上生。令他得解。不言
菩薩元總無言。故釋善入大乘等云。得陀羅尼辨財
功德。於大乘義。能持能闡。若總無言。何名能闡。若爾
舉喻。豈不[矛*牟]𥍿。答喻證菩薩而不說經。不證菩薩總
無言也。意言。天鬼為增長緣。取能求者自心所變論
呪等法。而為其體。不取天等論等為體。不障天等餘
時之中得說論也。斯亦何過。若爾疏主豈不解彼文。
答非不悟也。取彼菩薩非是說經之人。故言不說。不
是總言菩薩無說。又彼文隱。取義而談。云不說法。若
不爾者。既有本質。何故唯取能聞所變。不取能說。約
此之理。故言不說也。更思。


疏謂餘相續差別識故者。即說法者。是聽法餘。相續
即身。自心之上。所說之法。種種不同。名為差別。令餘
差別。翻准應悉。問云何般若華嚴等經。皆言不說。答
依法性言。更有多釋。如唯識鈔。


疏此中二解至綺互解釋者。不說法家會說法文。說
法之家。會不說法文。如唯識鈔。


疏說教時分有二義者。問說聽究竟。共相會遇。義旨
無殊。何故分二。答乍觀似同。理實有異。初約說聽所
[001-0034b]
為事畢。雖多剎那。總名一時。後依說聽感應時同。名
為一時。問設不就彼說聽究竟。而言一時。復有何過。
答如初說字。次談於名。後方言句。乃至部等。時皆有
異。云何言一。故知依彼事畢稱一。故佛地論云。說聽
究竟。總名一時。若不爾者。字名句等。聽說時異。云何
言一。


疏如夢所見謂有多等者。按無性攝論所引頌云。處
夢謂經年。寤乃須臾頃。故時雖無量。攝在一剎那。又
西域傳云。有隱士。結廬屏迹。博習伎術。究極神理。能
使瓦礫為寶。人畜易形。但未能馭風雲。陪仙駕。閱圖
考古。更求仙術。其方曰。夫神仙者。長生之術也。將欲
求學。先定其志。築建壇場。命一烈士。執長刀。立壇隅
屏絕息言。自昏達署。求仙者。中壇面坐。手按長釰。口
誦神呪。收視返聽。達明登仙。是人既得仙方。訪烈士。
營求曠歲。未諧心願。後得烈士。先與人傭力。艱辛五
歲。迷失一日。遂被笞辱。又無所得。悲號巡路。隱士見
命。數加重賂。潛行陰德。感激其心。烈士屢求効命以
報知巳。隱土曰。我求烈士。彌歷歲時。幸而會遇。奇貌
應圖。非有他故。願一夕不聲耳。烈士曰。死尚不辭。豈
徒屏息。於是設壇場。受仙法。依方行事。坐待日曛。曛
暮之後。司其務隙。隱士誦呪。烈士按銛刀。殆將曉矣。
忽發聲呌。是時空中火下。煙焰雲蒸。隱士疾引此人。
入他避難。巳而問曰。誡子無聲。何以驚呴烈士曰。受
命後。至夜分。惛然若夢。變易更起。見昔事主。躬來慰
[001-0034c]
謝。感荷厚恩。忍不報語。彼人震怒。遂見殺害。更受中
陰身。自顧歎惜。猶願歷世不言。以報厚德。遂見託生
南印度大婆羅門家。乃至受胎出胎。備經苦厄。荷恩
荷德。忍而不言。洎乎受業冠婚喪親生子。每念前恩。
忍而不語。宗親戚屬。咸見恠異。年過六十。而有一男。
妻謂曰。汝可言矣。若不語者。當殺汝子。我時惟念。巳
隔生世。自願衰老。唯此稚子。因止其妻。令無殺害。遂
發此聲耳。隱士曰。我之過也。此魔嬈耳。烈士感恩。悲
事不成。憤志而死。


疏是不相應等者。問長等依色立。隨依色處收。時依
五薀施。何不從依攝。答長等但依色。從別色處收。時
依總法立。故不相應攝。故佛地論云。即是有為法上。
假立分位。或是心上分位影像。依色心等。總假立故。
是不相應行薀所攝。


疏諸經中有說相續相等者。引牒文難。問頗有唯說
剎那時耶。答有華嚴等云。佛以一音。即其事也。問疏
何不言。答亦方隅爾。或一音言。而含多義。謂一剎那。
或一無漏。並名一音。故疏不言。


疏淨穢可定知者。所變之土。不過二種。故可知定。眾
生根性。萬品不同。故難准也。


疏覺有三義等者。又按大般若第三百六十五。總有
八釋。今舉後三義。即三覺。一於三世法。及無為法。一
切種相。無障智轉。二如實開覺一切有情。令離顛倒
惡業眾苦。三能如實覺一切法相。所謂無相。故名佛
[001-0035a]
陀。如次配疏三覺無失。又華嚴經第六偈云。於實知
真實。非實知非實。善解真實際。故號為正覺。此略不
舉覺他義也。


疏如睡覺等者。疏意可悉。有餘德云。佛陀之名。含於
二義。一是覺義。無明如睡。斷無明盡。如睡夢覺。二是
開義。愛染如水。蓮華沒水。未能得開。斷除愛染。如華
出水方得開敷。議曰。觀彼論勢。疏解為勝。夢覺自知
夢前更事。餘即不委。故喻自覺。華開氣馥。令他聞見。
故喻覺他。以後二喻。配前二覺。文義順也。故本釋善。


疏如所有性等者。一切真俗。諸法自性。名如所有。如
所有者。指斥言也。此諸法性。智悉能知。舉境顯智。名
如所有。又釋云。如謂真如。證如之智。名如所有。即根
本智。故瑜伽論七十七云。如所有性者。謂即一切染
淨法中。所有真如。又釋。若如其所有。一切諸法。皆能
緣之。名如所有。即後得智。議曰。初二釋善理。明義備。
有所憑故。智者思之。


疏盡所有也者。一切真俗。所有諸法。差別之義。名盡
所有。盡所有者。指斥言也。此差別法。智悉能知。舉境
顯智。名盡所有。又釋云。備攝有無。名盡所有。智悉能
知。名盡所有智。即唯後得。故瑜伽論。七十七云盡所
有性者。謂諸雜染清淨法中。所有一切。品別邊際。又
釋若盡者減義。減盡煩惱所有之智。名盡所有智。即
根本智。議曰。今取初之二釋。優劣可詳。故不待言。


疏准諸至名薄伽梵者。按佛地論云。佛具十德。何故
[001-0035b]
佛教傳法者。一切經首。但置薄伽梵名。謂即此名。世
咸尊重。故諸外道。皆稱本師。名薄伽梵。又引一名。總
攝眾德。餘名不爾。是故經首。皆置此名。


疏應化非真佛等者。問按天親論。但云應化非佛非
說。不言法身而能說法。引斯為證。恐乖論旨。答引彼
意證應化非真。非真說法。不以彼文直證法說。若爾
引之。而何取益。答憑之申理。既說應化非佛非說。故
知法佛可名真佛。故彼論云。非非法者。真如無我。相
實有故。一切聖人。依真如法清淨得名。故知法佛名
為真佛。佛既名真。合名真說。故疏引彼稱讚大乘。而
以為證。有云。疏主引般若論。證法佛說。乖論意者。不
悟深旨。妄為彈斥。應細思之。


疏住少聖凡夫觀丈六而無盡者。二乘之人。名為小
聖。四善根前。及餘一切凡夫之類。總名凡夫。但見丈
六。又按西域傳云。有婆羅門。聞釋迦佛身長丈六。常
懷疑惑。未之信也。乃以丈六竹杖。欲量佛身。恒於杖
端。出過丈六。如是增高莫能窮實。遂投杖而去。因植
根為林竹。脩勁被山滿谷。因號斯處。為杖林焉。


疏劬師羅長者。按經音義。此云妙音。


疏古因解聖住等者。吉藏法師云。住有二種。一者身
住。二者心住。身住有四。一化處住。十方諸佛。等有國
土。二異俗住。三世諸佛。多栖止伽藍。三未捨壽分住。
佛未答魔王啟請。壽命無量。由答啟請。則唯留八十。
餘皆捨之。四者威儀住。謂行住坐臥。悉名為住。二就
[001-0035c]
內德論住。亦有四種。一者天住。謂住布施持戒等。二
梵住。謂住四無量心。三聖住。謂住空無相無願三昧。
四佛住。住願十力等果地眾德。如來具此內外八住。


疏二謂退凡者。凡有二義。一未得聖者。名之為凡。有
經說云。王宮人等。並得初果。二謂非王家人親屬。凡
庶名凡。問何未至佛。王宮豫下乘。答敬法重人。顯為
後軌。亦猶迦葉聞佛涅拌。欲起神通赴涅拌所。而思
之曰。我今最後見於世尊。豈可以通而往彼耶。此顯
珍敬。王亦如之。


疏古人有說置千王等皆謬者。問古人所說。非無典
據。如智度論律毗婆沙仁王等經。說各異故。何得總
撥。為謬說耶。答設彼等說。皆敘彼俗。不正說也。故疏
不取。


疏自他二化俱說等者。山佛自化。城他王化。舉自化
處。顯利於緇。說他化處。明益於素。


疏或教妙至有所表等者。前解山城。俱喻教理。此即
別配。山同出水。城類開敷。思之可悉。


疏舍衛豐其四德者。謂豐多聞解脫財寶欲境。


疏古說此經合居四處者。疏雖不說。准理而言。處既
有四。說即有三。初二同疏。三者屬累品後。居穢土說。
故成三矣。


疏今解至說唯在二等者。問觀音之品。既在空說。無
盡菩薩。云何右膝著地請佛。答經本不同。多無右膝
著地之語。設縱有者。理亦無違。地者。依持之義。膝踞
[001-0036a]
於華。名為著地。


疏因緣之經等者。因有三種。謂因事因請因戒。此即
因請。


疏讚證因亦利之者。此釋外難。外難意云。一乘正逗
聲聞。鶖子可請。既不被於菩薩。二聖何陳。故今答云。
因利益故。所以請也。由讚壽量。及持經等。分別等品。
證益不同。既有斯利。菩薩故請。


疏聲聞凡夫等者。定性之人。遠塵離垢。不定性者。發
菩提心。


疏聖者菩薩等者。然無生忍。初地亦得。今所明者。非
初地也。若初地忍。即合凡夫菩薩所得。既言聖者。故
知餘地。


疏有化聲聞等者。問意證報土二乘是化。今滿慈子。
見居穢剎。何須化為。又佛地論。但說報土。佛菩薩等。
化為聲聞。不言化土。今引滿慈。恐成虗設。答疏意談
經有化之事。非即以證二土之化。但通言耳。


疏十五人王眾者。有本云。人天眾者。天字誤也。有云。
天對人來。實無天也。此釋誤也。


疏此眾二徒者。徒者徒轍。有此相對之徒轍也。二二
合之。總成三對。如次可悉。


疏後眾次第者。問前第三門。所烈名字。與此第四。何
故不同。答此眾多德。互立一名。由此多寶。為聽證來。
分身諸佛。為證開集。前後互明。故無失也。


疏依乞等者。比丘乞食。須具五義。一者。不得詐現異
[001-0036b]
相。二者。不得說巳有德。三者。不得高聲現威。四者。不
得瞻相吉凶。五者。不得說有所得驚動人心。又真諦
云。食有五種。一者盜食。二者債食。三者許食。四家法
食。五自在食。初戒定慧三種俱無。二者。三學隨有一
種。而無餘二。三具三學。四有學聖。五無學者。


疏䟦陀十六人者。即上生經所說。䟦陀十六人也。非
此經中所烈䟦陀。


疏一心等者。同心觀佛。希聞妙旨。同一見解。八聖道
同。餘可知矣。問慶喜于時身居有學。解脫何同。答前
首言乃是結集者置。集法之時。巳得解脫。所以言同。
或從多言。問二乘之智。如盲摸象。各各不同。何名一
見。答後得等異。根本無差。故名一見。


疏真諦三釋大者。彼有三喻。猶如大王。智德尊高。勝
一切人。喻如山海。形量大故。猶如大軍。兵眾多故。稱
之為大。如次為喻。


疏合為六者。非是全取。前之二三。取前五解。加名稱
大。而為六釋。除智論初。議曰。可總為七。取智論初。九
十五種外道之中。最為大故。


疏四淨命者。離諸邪命事。乃名淨命。邪命有四。一者
仰口。謂占相星月等。二者下口。謂自種植貿易等事。
三者方口。謂騁國四方。通致使命。四者尖口。或云經
口。諸行醫道等。以上四緣。求諸衣食。並名邪命。即以
貪瞋所發三業。名為邪命。而有頌云。俗邪見難除。由
恒執異見。道邪命難斷。由資具屬他。問比丘之名。含
[001-0036c]
於乞義。諸餘乞者。應名比丘。答比丘之名。具於五義。
餘不具五。不名比丘。然有釋云。乞有二種。一乞法。二
乞食。比丘具二。餘不乞法。不名比丘。又退無積畜之
累。進有福物之功。自利利他。異餘乞者。議曰。後釋難
詳。亦有俗人。於佛求法。所得不積。二利齊脩。應名比
丘。故知比丘而含五義。非一乞士得比丘名。


疏依新經舊論有十六句者。唐三藏所譯般若等經。
名為新經。此經之論。先譯名舊。且言新經。實餘古經。
亦有十六句者。問論釋於經。何故經論數不同耶。答
古有兩釋。一云。梵本廣略不同。一云。聲聞常眾。無會
不集。處處歎之。故羅什略歎其德。天親欲示解一經
歎德。令識眾經歎德之意。故廣記也。議曰。初解乖理。
論牒經釋。經本既略。論何因廣。故非梵本有廣略也。
問何故諸經歎德增減不同。答有二釋。一者。譯主具
略不同。二集法者。歎有多少。歎德皆是結集置故。


論上上起門者。古有三釋。一云。學人功德。比凡為上。
無學人德。復勝於學。故云上上。二云。羅漢有二。一者。
鈍根小羅漢德。但名為上。今明利根大羅漢德。故云
上上。三者。就大羅漢。有二功德。一上功德。二上上德。
今十六句。歎上上德。議曰。理有百途。非無此旨。若依
論勢。可從本疏。所以然者。論云。上上起門者謂諸漏
巳盡故。名為羅漢。標上上巳。即以諸句上下釋之。故
知諸句上下互起。名上上起。若如古說。論何不言。


疏論以第二句釋初句者。問無學之人。種現俱盡。何
[001-0037a]
不雙以第二三句。釋第一耶。答有二釋。一云。理實合
爾。但由現惑。招於三有。無學既稱不受後有。故以第
二。釋第一也。二云。八地巳去。頓悟菩薩。亦名羅漢。若
要種盡。方得應名。即顯八地非羅漢攝。今顯通彼。故
以漏盡。釋羅漢也。議曰。後釋為正。前約一邊。雖復正
明小乘羅漢。義兼菩薩。故亦無違。


疏十六大隨者。色無色界。各有八隨。合成十六。


疏具十一殊勝事者。按緣起經說。一所緣勝。遍緣染
淨故。二行相勝。隱真顯妄故。三因緣勝。惑業生本故。
四等起勝。等能發起能引所引能生所生緣起法故。
五轉異勝。隨眠纏縛相應不共。四轉異故。六邪行勝。
於諦起增益及損減行故。七相狀勝。微細自相遍愛
非愛。共相轉故。八作業勝。作流轉所依事。寂止能障
事故。九障礙勝。障礙勝法及廣法故。十隨轉勝。乃至
有頂。猶隨轉故。十一對治勝。二種妙智。所對治故。


疏多緣欲起從勝為名者。略言欲界。而有三欲。一睡
眠欲。二婬欲欲。三飲食欲。為此勝故。故得欲名。


疏九結者。此之九結。而有三義。一自相。二功用。三位
差別。言自相者。愛結謂三界貪。恚結謂欲隨惑恚。慢
結謂七慢。無明結謂三界無知。見結謂薩迦耶見邊
見。取結謂見戒二取。疑結謂於四諦三寶猶豫。嫉結
謂隨惑。慳結亦隨惑也。言功用者。謂有此者。不厭三
界。由此展轉。不善現行。善不現行。言位者。謂於後果
生位。廣如對法。
[001-0037b]


疏以離定障名心解脫者。問定障是何。答理實諸染。
能障定者。皆名定障。然依勝說。異熟生受。名勝定障。
領下劣法。不上進故。問定既離障。何乃名為心解脫
耶。答定是心所。以所從王。名心解脫。隣近釋也。或定
令必住於一境。定得心名。問頗有定圓根不具耶。答
應為四句。有定圓根不具。謂身證那含。得九定故。名
為定圓。上惑未巳。名根不具。有根具定不滿。謂慧解
脫及超中二。有根圓定亦具。謂俱解脫者。有根定俱
不具。謂諸凡夫未得定者。及除身證餘前三果。


疏離性障者。煩惱體性。即是障故。故名性障。


疏由離此二證獲無為者。問豈離定障。得無為耶。答
許得何失。若爾何故說三乘人解脫床同。答彼約惑
苦不生解脫。不說無為三乘同也。問定障既在所知
障收。云何生觀而能斷耶。答非生現觀。但以事觀。能
伏於彼。由無惑可斷。復更不別得於果故。故非理觀。
若也練根取獨覺果。容以理觀別得果故。雖不別得
擇滅無為。由伏定障。得非擇滅。故言離二證獲無為。


疏離心相應縛者。王體非縛。相應煩惱。能縛心故。名
相應縛。心相應即縛。持業釋也。


疏如相應事巳辦故者。略有四釋。一云。與四諦理相
應也。一云。如謂真如相應。謂正智與如相應。正智辦
也。一云。能證滅諦。諸心心所。名曰相應。如者。指斥之
辭。由得如是相應之事。巳成辦故。所以名為巳辦所
辦。一云。如相應等者。是舉喻也。思可知矣。雖有多釋。
[001-0037c]
隨應皆得。


疏單釋十五至心自在者。問既由諸句。名心自在。何
名單釋。答疏主總談。由具上句。至心自在。不同餘句
 取他束釋。


疏准論三句以下釋上者。准有三句。而以下句。向上
釋之。所釋唯三。能釋即四。乍觀為言。能釋有三。上釋
下七。亦准此知。


疏三單二不釋者。問既不以他及總不釋。何總名為
上上起耶。答從多為名。


疏故入十地得羅漢名者。釋以現行漏盡之義。釋羅
漢名之所以也。


疏或總無煩惱別我執亦亡者。此有二義。一明當句。
自釋所以遮於外難。前諸漏盡。據總煩惱。此無復言。
約別我執。雖俱現行。總別有異。故分二種。此順前解。
無復煩惱。第二釋也。二者。第二三句。俱是現行。將諸
漏盡。釋無煩惱。雖俱現行。由總現無。別執亦盡。故將
釋之。與前不同。亦有斯理。前釋為本。


疏三應入聚落至所牽等者。如鬱頭藍子。雖得非想
非非想定。然未自在。後入王宮。為欲境惑。失諸神通。
即其事也。


疏應一向行善等者。問既號無學。何有進脩。答二乘
究竟道。欣大菩提故。若爾定性應不進脩。答亦樂利
他練根除障。總言進脩。故理無爽。


疏於二界禪等者。問禪唯色界。言二者何。答略為三
[001-0038a]
釋一云。疏脫第字。一云。文總應言於色不著於禪。於
無色界不著於定。一云。無色亦得名禪。禪者。此譯名
為靜慮。能生一切諸功德故。亦義名為功德藂林。故
智度論八十說云。禪者。四禪四無色定等諸禪定。若
不爾者。禪波羅蜜攝定不盡。而經論中。多不說者。色
界具支。無色不具。故得名別。理實通有。


疏應如實知同生眾等者。問云何同生。答古有釋云。
准經而有二五種佛子。一者。四果并緣覺五。二者。四
果并法身菩薩。而除緣覺。此二五種。並從佛口生。故
謂同生眾生。准疏意云。化諸眾生。令同羅漢。所得巳
利。名曰同生。


疏攝取得功德者。問云何名得。答有云。一切羅漢。必
應諸漏巳盡。無復煩惱。准此意云。令得漏盡。無復煩
惱。名之為得。議曰。若爾何但攝於二句。無學必合所
住辦等。准俱解脫。望十五句。總名為得。慧解脫者。隨
准知之。然疏意云。由成二句。是以能得諸功德故。故
名為得。


疏攝取所應作者。問猶脩供養。云何名為巳作所作。
答自位滿故。名巳作所作。為報佛恩。更脩供養。


疏過上下界者。下謂欲界。上色無色。定散不同。開合
為二。


疏攝取上上功德者。問何故初後二門之中。正智解
脫。皆言無為。第二門中。即言解脫謂神通耶。答解脫
之名。通於二義。由伏定障。方得神通。亦名解脫。古隨
[001-0038b]
義釋。不同何咎。即第十四。至心自在。前後不同。准此
可悟。


疏宗義配之者。但以宗徒義意配之。非論本意及真
實理。須此配也。


疏十二由經等者。問結集之首。乃是慶喜。何言不同。
答且初結集界內外二。自茲巳後。諸部傳異。故不同
矣。言唯慶喜。據初從多。思之。


疏脩苦樂行者。於鬱頭藍等處。學非想等定。名為樂
行。對苦名樂。彼定不與樂相應故。


疏上時者。有云。西方俗時。而有三種。一者熱際。二者
雨際。三者寒際。今此尊者。熱際時生。故名上時。亦猶
雨眾外道。而立名焉。


疏無滅佛黨弟者。傳釋云。亦號此尊。名半頭天眼。古
釋半頭之言。由失肉眼。後得天眼。半頭巳上。悉能照
矚。名半頭眼。復有釋云。肉天具有。名全有眼。由𨷂無
一。故名半頭。議曰。按智度論云。何泥云盧頭。色界四
大造色。半頭清淨。是天眼。佛天眼。四大造色。遍頭清
淨。准此但據淨有圓缺。以名遍半。未必約見及眼具
𨷂。若如古釋。五眼不具。總應名半。縱有天眼。眼亦少
故。未必皆能全頭見故。故不依也。尊者即是甘露飯
王之子也。


疏假和合等者。問死尸無情。云何得與有情為支分
也。答有二釋。一云。鬼神之力。二云。實即不然。示現可
爾。為破有情執有實我。顯假和合。示無我故。議曰。前
[001-0038c]
解違唯識理。離託餘身。無重生故。思之。


疏餘習尚在等者。問按大集經。歎羅漢云。善得解脫。
斷煩惱習。云何今言有餘習耶。答習氣有二。煩惱即
習。因習成故。二煩惱之習。惑氣分故。前羅漢無。後容
得有。故大集經云。佛漏盡智。無邊清淨。不雜煩惱習。
聲聞緣覺習結氣。是故漏盡智不淨。


疏經五不死者。一釜煑不死。二𨫼爍不燋。三水不溺。
四魚腹不爛。五刀破不傷。


疏因共佛論者。本外道也。後逢如來求欲論義。自為
其主。矯立宗。言言不受一切法。此矯意云。既立宗云。
不受一切。佛若難我。我皆不受。佛返徵云。汝為自受
此知見耶。為不受乎。彼聞斯責。即知墮負。請皈出家。
此難意云。若自受者。即違自宗。宗言不受一切法故。
豈汝此見。非一切耶。若言不受。兩俱不成。俱知此見。
汝之起故。云何不受。又夫宗者。違他順巳。汝自不受。
何得名宗。若言我宗不許。何成俱過者。設爾亦有世
間相違。及隨一過。


疏放牛十一事者。一知色。二知相。三知刮刷。四知覆
瘡。五知作烟。六知好道。七知所宜所。八知度處。九知
隱處。十知留乳。十一知養牛主。如智度論第二具明。


疏滿慈子者。有云尊者父母江邊祠天。求乞於子。設
以華香。供養梵天。感夢寶器。因得是子。滿本願故。故
名滿也。


疏執日等者。此尊者六年處胎。傳有二因。一云。曾塞
[001-0039a]
鼠穴。時經六日。二昔曾為王。召一沙門。處於門外。經
於六日。忘不處分。故招斯過。


疏進趣止息名為無學者。問如俱解脫。理即可然。慧
解脫人。定未圓足。云何得云滿足止息。得無學名。答
據自分位。所得足故。即名無學。不約練根轉脩勝定。
若不爾者。從俱解脫。亦非無學。後迴趣故。故知但據
本根性滿。雖止得於未至定法。亦得名滿。或且據彼
俱解脫人。而作斯釋。此經所列。並俱脫故。不如前釋。


疏大術生佛七日命終者。問但有皈禮諸佛並賴。益
壽延長。親誕神儀。翻令促命。答如來設化。事不一途。
舉動施為。非無所以。且傳釋云。佛在知足。將降人中。
先觀閻浮所有四事。一觀生中國。二觀生剎帝利家。
三觀眾生根器。四觀所生母七日命終。菩薩不欲屈
節女人。故有斯志。故目連問經云。父母生我時。七日
便壽終。所以者何。母人之德。不堪受其禮故。所以者
何。用與得佛。不應還向母作禮。於是頌曰。佛為天人
尊。諸道無能及。女人德薄淺。不堪受其禮。此經雖不
入因。然取其意。釋難亦得。問何故彌勒生婆羅門家。
答濁惡劫出。生剎利舍。劫初減。應生淨行家。問若待
根熟。云何迦葉如來。七日涅槃。而不化利。答以所被
生而無多故。言不化也。非是全無。又按佛本行經。總
有三釋。一云。太子誕生。適滿七日。摩耶夫人。更不能
得諸天威力。復不得太子在胎所受快樂。以力薄故。
其形羸瘦。遂命終矣。二云。或有師言。夫人壽命算數。
[001-0039b]
唯在七日。是故命終。雖然但往昔來常有是法。何以
故。以諸菩薩幼年出家。母見是事。其心破裂。即便命
終。三云。薩婆多師。復作是言。其菩薩母。見所生子。身
體洪滿。端正可喜。於世少雙。既覩如是希奇之事未
曾有法。歡喜踊躍。逼滿身中。以不勝故。即便命終。又
按大乘方便經第一云。菩薩先在兜率天時。以天眼
觀摩耶夫人命根滿十月巳。餘有七日在。爾時菩薩。
便從兜率天來。菩薩以方便。知摩耶夫人命根欲盡。
故來下生。非菩薩咎。


疏父母等將皈等者。意說。闥婆本非人類。如何父母。
而言取歸。


法華玄贊攝釋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