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015 法華文句記-唐-湛然 (master)




法華文句記卷第六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次偈文者,上云偈文領解各陳,前長行中以
身為領、以意為解,全似各陳。而言合者,
領中合解、解中合領,故云合耳。今言各者,
三業各有領之與解,雖似合明,但一一業
中自分領解,故名各耳。略須分節後可依
文,既分為三即標、釋、結。初通標者,「我聞」標
口、「歡喜」標心。言「兼佛」者,兼從佛也,即是
兼標身也。既是總標且以我聞。「是法音」下領
也。「心懷大歡喜」解也。次釋三業,初一行半
頌身領解中,初一行身領也,次半行身解也。
次「我處」下十一行明口領解,於中又二:初九
行明身遠,次二行明入法性。初又二:初八
行明口領,次一行明口解,以領解昔口之
過。入法性中二:初一行半明口領,次半行
明口解,以領解昔口之得故。次「而今」下九
行半意領解中,初八行意領,次一行半意解。
後二行半通結中,初一行半結領,次一行結
解,領謂外領佛說,解即內受佛意。所以長
行中合偈頌離者,共為一意故也。又總此
九行半意領解文,頌上心得妙解,且依前
文同以解為名,然須於中更曲細分,亦可
為八:初二行領昔非實;次一行正頌聞於
初周妙解,即頌方便中顯實;三一行却頌
[006-0256a]
上法說周初略說之時,而生疑悔;四一行頌
上諸佛章門,種種領上開權,譬喻頌上曇
華;五「佛說」下一行頌過去佛章門;六「現在」下
一行頌現未佛章門;七「如今」下一行頌上釋
迦章門;八「世尊」下一行半悔過自責,驗知初
疑過在於我。前身領中,《經》云「金色三十二乃
至十八不共」等者,並如《止觀》第七。今文屬
圓,比說可見。又八十種好,準《大經》文佛好
無量,此應色中唯八十者,世間眾生事八
十神,故佛具之以生尊敬。今經文意總言敘
昔失耳。然八十好各具四悉以利於他,不
必全為八十神也,故一一好無非好海。今
聞開權正領昔失,不思議好具如下調達
中。


言「我嘗於日夜等」者,若諸聖者還以昏
曉而為昏夜,於此思惟,何足可述?是故此
中應從所表。釋有二重並約昔教,機中任
運冥有此疑未得彰灼,有此說也。若生死
中有即大乘意,若生死中無即小乘意,既得
小已,不知此證為在何許?「嘗」猶曾也。昔曾
機中有此疑來,此乃以藏對衍而為中外,
若今獲悟此疑必遣。又「生死」下,次以生死涅
槃俱名為夜,得聞中理名之為日。此乃
別圓以對藏通冥生疑也。後聞開顯此疑
方除,此於方等、般若並聞故也。然疏文語少,
應更云中道實理為日,在昔於大聞此中
理,雖對已證冥生猶預,未證此中如日
仍隱,適聞略開尚有此疑。況在昔居小,今
聞五佛廣顯實權,方二疑俱遣如日出也。


「又世人」等者,意譬聲聞歷諸座席,或訶或被、
[006-0256b]
或喜或憂,來至法華備經艱苦,自行利物
無不聞知,但謂非已所任自他少別,故與
諸味草創者殊,故知始自微賤具歷文武,
歷淺階深知物可否,如香積菩薩更學雙
流,故草創者少諳眾行,然又兩途互為勝劣,
不可一向。言「五味淘汰」者,通指五味以為
淘汰,非獨般若。《經》云「無漏難思議」等者,昔
謂無漏但至無餘,今乃方知至實道場。「解
魔非魔」等者,昔聞異本謂佛為魔,今方知
本愚覺所誤是佛,故云也。《經》云「佛以種種
緣」等者,前以釋迦開權釋諸佛顯實,云我
以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等,乃至三
世佛章一一皆云亦以乃至是法皆為一佛乘
故。


結中云「結成」者,又可為二:初一行半頌
結,次一行頌成。初結中三:初三句結佛音
聲,即口喜。次三句結意喜,還以聞佛用兼
於身。故有歡喜疑除,所證所成感報作用。
述成上三意者,見佛述身喜,聞法述口喜,
悟解述意意。昔尚曾教大,何但今日得身
近耶?雖復中迷,曾聞非謬,則顯今日重聞
之緣,中途教小尚不為小,今還得聞信由
昔教,驗今意解準昔不虛,然見佛等三通
有三領。言「見佛緣」者,由昔大見,乃為今日
得實之緣,實方名見故也。言「憂悔聞法緣」
者,自中忘來由取於小。又聞兩酥至略
說來,凡憂悔者皆由昔小故也。言「不虛」者,
昔元聞大信今不虛。次引《十住》以釋無上、
次引《瓔珞》以釋道者,且借別名以顯圓義。
義圓名別一切皆然,他無此意不可濫用。
[006-0256c]
此七無上文列兩重:初重者,前一為果、後六
在因,於六因中初二六和,次二福智,次二
證行,雖分三二,互相與力,是故六因並名
無上,望果行因故果先因後。言六和者,初
受持無上即身口意,以有三和故自利益
彼,大乘六和攝諸法盡,二障秖是煩惱、所
知。此之二障,若別論者,在別地前,無知唯
是界外塵沙,若通上下,無知即攝內外無知
及以無明,故知但是開合異耳。行無上中秖
語聖梵無餘三者,天是所證,病兒果用,修
二證一有斯二能,是故但二不列餘三。次
重者更從果立,即以六因從果立稱,尋名
委釋以出經旨。下既結云,如是種種明無
上道,故道義無量隨何教成,故云今經圓
無上道也。即是無上家之道名無上道,一
一無上皆具諸道之無上也。


「昔雖大化」等者,
界內無明亦未曾破故云惑暗,若初心圓
修縱未破見思,所聞一句納種在識永劫
不失,以暗望明暗尚非謬真悟寧虛?況悟
真者有次有超,具如前說。故惑暗者,指六
根已前,六根雖即未破無明,似位不退且
名不暗。


「若得大解」下徵問。「記有四意」下答須
記意。此之四記具在三周,中周四中但除
第二意中中字,故至下周但三無四。又此
四中初意具有下之三意。又初四對昔,二三
唯今。又初四唯自,二三約他。又第三通當
現,初一唯現在,第二唯未來,第四唯過去。嘉
祥十意繁而不會,今粗點示令知繁略:一
證解不虛;二令無疑悔。此二屬述成,何須
[006-0257a]
更云記?三引物生信,屬今第三。四令身子
慕果,此屬章初歎五佛二智,為欲開權兼
令慕極,今此但是授八相記,初住自得不
須云慕。五為引八部故,正引同類八部
乃旁,此同今文第二旁意,昔未記二乘,故
二乘根性永絕斯望,而今記之,旁引八部
故云須記。六為引物往生,與今意同。七
顯經祕密,祕密屬理、記小屬事。又記屬顯
露不名祕密,此屬昔教。八欲成大乘,此
屬初意。九和會大小,云如昔訶彌勒得認
等,和會是開權別名,由開權故方可與記。
十為引有緣,亦第三意。十意數多義少,仍
闕今文第四意也。元發大心皆期記莂,故
知十義繁而不足,彼疏諸文斯例甚眾,餘不
可敘。


正授記中,行因等十經文各二,時節
中有世、有數;行因中有供佛、修行;得果中
有通號、別號;國淨中有國名、國淨;說法中
有三乘、一乘,經文雖無一乘之言,既酬願
說三說一為正,旁正兼具;劫名中有標、有
解;眾數中有人、有行;壽量中有佛壽、人壽,
單論成佛後壽,故除王子;補處中有依、有
正;法住中有正、有像。於圓淨中先立名,「其
土」下相也。無高下曰平、不偏曰正。「安隱」下
土用,「瑠璃」下重明勝相。說法中準今釋迦
故云「亦以」,「舍利」下明說三意,土淨唯一、酬
願說三,即施即廢。


問:
何處願說?


答:
準《大悲
空藏經》,於六十劫行菩薩道,因婆羅門乞
眼退時,願成佛日開三乘法。


問:
既得記已,
何故更經若干劫耶?


答:
若記菩薩但通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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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得無生等,今記聲聞須約劫國,應佛成
處須有機緣,此諸聲聞昔未曾有淨土之
行,蒙記已後與物結緣,物機不同致劫多
少。龍女雖畜,以乘急故,先習方便,若據權
迹此復別論。又諸聲聞時不同者,為逗物
宜隨機長短,機緣不等初住何殊。世人覩
聲聞受記,則嫌劫數長遠,見龍女作佛,乃
疑時節短促,或疑少過獲罪太廣,或思小
善招功自多,或譏佛說迴或不定,或責菩
薩示迹參差,或聞勝行多劫疑教門虛構,
聞諸佛神變謂世術相兼,或疑六十小劫
以為半日,或迷一剎那經無量劫,如是邪
言不可知數。乃由邪見種彊宿熏力弱,端
拱守弊空談是非;但信教仰理何須臆度?
赴緣益物非世所知,當知是人豈了初住
得八相記,十方作佛種種示現,雖種種示
現與法身記殊,若不為物修淨土行,成佛
之處為誰取土?


頌中經云「十力」等者,即指
佛果方名為力。初住分得名為功德。所言
「等」者,非唯供佛兼淨土行,或可由得十力
功德分故,成初住記。若引《大論》菩薩有十
種力分者,此明入住菩薩具足十力因耳。
《經》云「各各脫衣」等者,此中通語四眾八部出
家二眾。言上衣者,即大衣也。若論三衣,俱
不可捨,以西方法多但三衣,如《大品》中三
百比丘聞般若已,皆以僧伽梨而用供養。
《論》中或云:「亡相為法」,或云:「當日更得」。若通
說之以兼俗故,或如《大論》。《經》云「而自迴轉」
者,表聞身子得記,法性自然而轉,因果依
[006-0257c]
正自他悉轉。《經》言「最大法輪」者,「最」是今經圓
中開也。「大」是人等四種妙也,或境等十、或佛
等三。妙法之輪名妙法輪。此略對初後,不
述中間方等般若,具如《玄》文。華嚴十事名
轉法輪,此乃通方。又云:圓音不當大小,眾
生自殊。此乃却貶妙法,何名稱歎?何謂弘
經?


後四行半自述者,但列三名,於中應分
初一行自述,次二行半隨喜,三一行迴向,應
須對文細述其意。五悔之中無餘三者,已
預記莂無罪可悔,已獲分記故無勸請,
已有所至略無發願;若望極果,唯除懺悔
餘四非無。五悔具如《止觀》第七記。「如身子」等
者,於前四文但述三段者,法先共聞不假
重述,但見身子領解等三,我今同聞亦應共
得。並是權者,秖緣實行未熟權行同生,故
四十餘年不顯真實,纔聞五佛妙理豁然,
即破無明尋堪與記,實病既愈權疾亦痊,
豈一代化功全任實行?「未愈」下「云云」者,應廣
敘諸土示疾及愈。


○「獲記」下「云云」者,亦應騰於此,及下周四段,
皆約譬及因緣。「後文在法師品中云云」者,
宿世文後四眾歡喜,指〈法師〉中初段長行,初
出人類中具列四眾三乘人已,云「如是等
類咸於佛前,聞妙法華經一句一偈,一念隨
喜」,亦當歡喜文也。「今新運大悲」等者,初周
本為自疑,此中一向利物新運大悲,此即
更須修淨土行,是菩薩行之基也。準此釋
前意則可見。「有人」下,古人意云:身子法譬二
周之初,各有一疑故云新舊,以千二百初
[006-0258a]
周未疑,故止有新。「今謂」等者,上根初聞略
說動執生疑,蒙五佛章便獲大悟;中根執
重,略說之時與上同疑,法說未悟其疑猶
存,豈非中根疑多於上?故身子自敘云「我
今無復疑悔」。是諸千二百等述同輩有惑,
云何却云身子疑多?


問:
凡夫亦有一聽便悟,
已聞略廣五佛開權,及聞身子領述得記,龍
鬼尚能引例,中下何頓猶迷?


答:
此有二義:一
者久執,二者入位。解即破執、執破入住,凡
夫無此或當易領。聲聞之人以二義故,雖
聞未證,於執久中根性不同,故分三品。
《經》「聞所未聞」等者,聞身子四段,昔教所無,
準五佛章門我非佛知見,驗昔所得知無
真實,今昔真實同異不分,故云疑惑。「為四
眾普請」等者,


問:
前法說中亦前三後一,聞既
不悟,今還請於前三後一,與前何別?


答:

因緣者,即是前三後一始末根由,故云因
緣。四佛章略、釋迦稍廣,雖以五濁用釋於
權,始末未明,故使中根於茲不曉。譬說委
明輪迴之相,具列三車出宅之由,兼示索
三與一之意,廣敘等賜等子等心,此乃方酬
因緣之請。此中四眾於前四中,非但當機、結
緣二眾,發言領解即是發起、影響二眾。


「懟」怨
恨也。「開譬」者,準《大經》喻可云遍喻,通界內
外及大小乘等;亦可云非喻,世間無此火
宅。始終及救火者,必以車運,先與後奪先三
後一。然譬與合互有廣略,若譬略合廣,先
攝合文來對譬竟,至合更須委悉消之。若
譬廣合略,世尊豈可徒施悠言,須委消譬、
[006-0258b]
合但略對。總譬中云「一門」者,上云種種對
不種種,即一門也。上舉所施對佛道說,佛
道即是一門,種種即是施權。今出所顯唯云
一門,亦是各出其能,以能對所其意不別,
思之可見。「名如賓」等者,行在我已、名從他
傳,實行則親、權行則疎,行親名遠遍於三土,
行疎名近唯在同居,方便實報迭為遠近,雖
復親疎更互相顯,名行相稱他無謬傳,所以
行高則名遠、名厚必行親,故以處表之驗
名行不濫。「封彊」等者,封謂所統之限域,彊
即所封之界神。小曰邦,大曰國。又云:天子
建國故以最遠處為國。宰為宰主,有主
所治為邑,邑內各居名為聚落。故邑與聚
落等降漸狹。「不用舊釋」者,唯以虛空對
於三千同居之土,闕於方便、實報二土,是故
不用。


次引《論》意者,泛論同異,凡云立譬取
捨不同,《論》則因果並論。今且單語果報,且
譬長者果佛故也。修因之義非今所論,於
極果中仍以依顯正,極果說成必遍三土,
土體雖即橫豎相帶二而不二,今從土用唯
約豎論,故寬狹不等以顯居遍。「從本垂迹」
等者,今日之前從寂光本垂三土迹,至法
華會攝三土迹歸寂光本。行所契理,本也;
名所及處,迹也。理遍三土化境必周,終無
行劣而名廣也,即體用相稱,故云無賓主之
異,即名行身土皆相稱也。如舊所解不取
二土,乃以慈悲被處為國,則令同居與邑
不別,故不知慈悲所彼廣狹而為國也,則
全失於實報方便。「彪」虎文也,「炳」明也,即文彩
[006-0258c]
分明可畏之相。「洋溢」者,內滿外充也。內滿故
行周,外充故名布。


「三皇」者,伏羲、神農、黃帝。「五
帝」者,少昊、顓頊、高辛、唐、虞。彼唯剎利等二,且
借此以類彼。「黃」者中也,「帝」者德象天地,此
土諸姓誰不承之,一往且以非其中途,偏
僻別得者為其本裔。「裔」者衣末也,有本可
承故也。有云:苗裔者,草之初生曰苗,即得
姓之始也。承嗣不雜,如苗初裔後也。「左貂
右插」者,「貂」者,《說文》云:「似鼠。」徐廣《車服注》云:
「即侍中冠,左貂右蟬,如蟬之清高飲露不
食。」又云:「右插者,簪也。」「左輔右弼」,丞相也。「鹽
梅阿衡」者,釋丞相也。如殷高宗聘傳說,具
如《止觀》第七記。「阿」倚也,倚寄也。「衡」平也。「銅陵」
等者,如鄧通,漢文帝夢墮井為通所接,乃
召通至。占者云:不免餓死。帝乃令人於蜀
銅山鑄錢供之,豈餓死耶?後哀帝登位,被
告私鑄,因在囹圄餓死也。有人云:秖是文
帝時為他所嫉,後遂餓死。一往且借初富為
言,如《晉書》云:「石崇有金谷,在洛陽東爾。」「延」
進也,亦導也。謂威以肅物不厲而成,嚴潔如
霜。「隆」高也。高而且重不令而行。智則坐計
帷帳折衝萬里,猶如武庫何器而無?用之
則行,捨之則藏。「白珪」者,纖上玉也。《說文》云:「瑞
玉也。上圓下方。」《白虎通》云:「玉之潔者也。」「式」瞻
仰也。「一人」者,《孝經》云:「天子也。」出世長者,十文
具足。「佛從」下姓也,「功成」下位也,「法財」下富也,
「十力」下威也,「一心」下智也,「早成」下耆也,「三業」
下行也,「具佛」下禮也,「十方」下敬也,「七種」下歸
也。若以果望因,應云圓教自等覺來,以
[006-0259a]
其實因發心畢竟二不別故,故此十德皆從
極果;若從當分,果分權實,則權三實一十
德名同,名下之體當教辯異,故使實際三諦
不同,乃至所歸多少亦別,所以長者名通今
須從別,以別冠通即跨節也。


觀心十者,「觀
心」下姓也,「三惑」下位也,「三諦」下富也,「正觀」下
威也,「中道」下智也,「久積」下耆也,「此觀」下行也,
「歷緣」下禮也,「能如」下敬也,「天龍」下歸也。此之
十德不出境智行三,雖未入位如王子胎,
故名觀行如來十德。若對出世,還隨其教
觀別果別,準教望觀因果自分,即以三觀
對於四教,具覽德相以歎於觀,使後學者
修因具足,以觀十德成果十德,以能一心
具照三法,即是觀心十德具足,故引佛子等
文以為觀心之證,如《止觀》中具成威儀等。
又此十德即十法成乘,次第合之甚有深致。
何者?實相即是正境故,緣理起誓故名住
忍,由心安理稱理含藏,除三諦惑得破
遍名,中道雙照無塞不通,無作道品過七方
便,助使三業於理無過,對境無失由依真
位,信解既深故能安忍,不生法愛方感下
供。三教十法展轉釋出,令成今經觀心十
法。如此十觀不但橫在觀行位中,初心至
後十觀具足,故此十德義復豎深,復與橫豎
十乘泯合,況復十德帖經義足。


「分略周贍」者,
部分謀略故有周贍大度通見。「貲」者,《說文》云:
「貲,財也。」所以須立三長者者,長者之號本
用世道以譬出世,出世之由莫不須觀,故
知直語出世觀心,不分權教及以遠本,仍
[006-0259b]
是存略,此中已成因緣、約教、觀心三釋。「略則
十八」等者,釋能託之智,門雖略廣不出所
入之宅。言略廣者,一境一空,亦可境境具
一十八,故云無量。如以一色一心皆具十
八,如色對根,根內色外及內外俱,此空亦空
故云空空。若得此意乃至無法有法準說可
知。但從總說,空十八有名十八空,故云略
耳。於十八中廣略多少,具如《止觀》第五記,
及《法界次第》、《大論》廣明。「若論」下舉福慧以釋
田宅。「多有田宅」者,一宅一門其門尚多,況家
富宅廣,一宅多門理合無量。門謂出宅之
路,入宅路門不可一故。田謂養命之方,對
命田不可狹。又復遍該權實,故曰多門。若
依四觀同觀則車門宅門不異。「僮僕至具
足」者,僮僕名具如《止觀》第七記。夫僮僕者
資於身命,故知並是一實定慧之餘助也。所
資無闕故云「具足」。用與權變故云「和光」等。
「穴穴」者,剩也,亦位外散官也。眾生居聖位之
外,故云穴穴。於餘教觀尚無所屬,況復能
屬極聖位耶?「皆宅」者,宅居也。不出三界久
而居之,故云宅也。世無不然,故云皆
也。如來誘物統而家之,「統」主也。「家」亦居也。
有人以第八識為家,等是隨迷,何不總八
而言第八耶?道場觀意理為智通,理既是
一門豈容二?出必由門故無異路。光宅以
教為門。「宅」者,三界也。「九十」者,文語從略,即
九十六也。九十六者,眾路也。若欲出宅唯
有一門,九十六道雖各謂道真,如交橫馳
走,故《九十六道經》云:「唯有一道是正,餘者悉
[006-0259c]
邪。」有人引多論云:六師各有十五弟子,并
本師六,即九十六也。準《九十六道經》,無此
說也。彼論自是一途,豈可六師必定各秖十
五弟子。九十六中有邪有正,具如《止觀》第
三記。


「今明」去,破二家也。於中為五:先破二
師,「若單理」下先難道場,理是所通,若以所為
能,則能通是所,更何所通?門義不成,故
云「何門之謂」?「單教」下次破光宅,若不為所
立能得能者,眾終不至所,然理不容多,門
豈唯一?今言一者,具如後釋,宅既所棲唯
應立一,尚云多有,況能通門?即《淨名》中不
二之門有八千也。今理教相望不可單論。
次「今取」下定其門相,即取理家之教為門。
理既是一教不容二,且總為一,秖此一句
雙破二家,則取所家之能,故從能有至,雖
不正破道場用智,智望於教同是能取,教
能既廢、智能亦然。但智必依教而觀於境,義
已兼於能所,又不可云得智者也。雖然,
現違經文,經云「教門」,而觀師云「理智」,故亦
與光宅同壞。三「文云」下引證。教是能詮、涅槃
是所,並異二師。四「門又二」下分別解釋。釋中
二,先簡大小雖同有能所大小天隔,是故
須辯權實二能,若識二能則二所有在,若
識實所權之,能所俱成實能,善分判已後方
論會。五「若宅」下設難,且以今昔相待為難,
宅是所出、車是所入,宅門是所出之路,車門
是所入之路,既二路不同出入各異,是故宅
門非車門也。故今難云:若車宅門一,何故出
宅仍未得車?若絕待者,今應徵云:若大車
[006-0260a]
門非宅門者,索時亦應別有出路,何故還
從所出索大,長者亦秖於此與大?又問:得
宅門已、未得車門,住在何處?答:大小異途,
是故云別。開小即大,同異如何?故今申之,
斥則車宅永殊,開則二門不異,宅與車一,二
門何殊?是故三乘具有二義,承教出宅不
見小車,中間已經二味調熟,乃從父索先
所許車,既索須與,開彼小門無非大教,門
下小理終無別途,絕理無二麁妙體一,法
住法位世間相常,三界尚如何別之有?若不
先異,何所論同?沒苦之人於今咸會。


「安隱
對不安隱法」者,如來巳住安隱涅槃,對彼
五濁不安之法,機感相遇故名為對,不安隱
處亦復如是。「牆壁譬四大」者,應通三界無
非減損,無色雖無四大造色,定果所為皆
是牆壁,三界皆以意識維持;若約諸宗,無
色非全無四大色,雅合其宜。「欲令」下觀解
者,前則通於三界己他,故屬於事,此觀己
身即觀心義。有人至此具以依正二報合
喻,有何不可?且如成壞各二十中,已無有
情如何釋濁?燒義稍隔故不用之。故今文
但約三界正報因果,以正攝依其義自足。
「歘然」等者,若唯約小乘無始相續,乃成本
有,念念生滅乃是今無。今附大乘性理本
無,無明故有,故云本無今有。故無明之言含
於麁細。今指麁是細豈可餘途?然本無之言
人之常說,斯為至難,故《大經》云:「本無今有本
有今無,三世有法無有是處」,今雖引一句,
與三句相關,故須略辯識其大旨。然此一
[006-0260b]
偈四處出之,古人名為涅槃四柱,亦云四
出偈,故知釋不當理涅槃室傾。言四出者,
謂第九、十五、二十五、二十六,大理雖同對文
小別。第九釋〈菩薩品〉,明差別無差別義;第
十五釋〈梵行品〉,明得即無得無得即得;二十
五〈師子吼品〉,釋有不定有無不定無;二十
六破定性明無性。古來解釋隨情不同,成
論師云:「金剛心前無常,常則本有今無,無常
則本無今有。」又云:「本有煩惱今無般若,如
此有無並在於昔,故在金剛前後三世有
法無有是處。」地論師云:「常法體用本有今
無。」章安難云:「本隱今顯亦應顯已復沒。」三藏
云:「眾生無始而有終、涅槃無終而有始。」今
難之:「無始之法方乃無終,無終之法必須
無始,若煩惱有終是可壞法,可壞之法義
必有始,有始有終皆從緣生,何得涅槃而
言有始?有始必終全同煩惱,應言煩惱無
始體即菩提是故無終。菩提無始即煩惱
是,涅槃生死亦可準知。」今即約大,是故且
云本無今有,其實本有即生死之涅槃,以
從迷故而今無也;理淨本無從迷今有,故
云本無今有。小宗若云:「本無今有從緣生
故,故云無明。」觀諸師意與涅槃理都不相
當。


章安五解,初約三諦,次約常無常,三約
三智,四約四悉,五約四門。今文正與第二
義同,本無今有常即無常云云。單準小宗,
秖應準下偈初釋久故義,而云三界無始
為久,非今所造稱故,今開妙教須附妙
宗,故釋欻然云本無今有。但依章安第二
[006-0260c]
釋意,文義則合,故知且用無常一邊,即常一
邊義當且覆。又他人至此廣列八苦四生義
章,非文正意但知而已。「無此機是五百人」
者,諸子語通、三十指別,故知前通五道,今
在結緣,無此之言却指前列,是則語五百
唯有正因,論三十別在緣了。文中列者,以
此五百是生機處故。「或小乘攝」等者,值佛
世不值佛世不同故耳。「皆云十」者,文中合
說云或十二十乃至三十。意云三乘各十而
已。「皆云內有智性」者,智必具十,望《大品》十
一智,無如實智耳。言十智者,謂世智、他心
智、苦集滅道智、法比智、盡無生智,略如《玄》文
智妙中說,廣如《俱舍.智品》中明。彼文總為六
門解釋:一有漏無漏,二展轉相攝,三與三
三昧相應,四與根相應,五明緣境多少等,
如此十智三藏三乘始末俱修,故三乘人乘
之出宅。非今正意,不暇廣云。


「身受」等者,
倒所依也。「從此」下倒相也。略如《止觀》第七文
及記。準經論次立,此前須立五停心位。《俱
舍》云:「入修要二門,不淨觀數息,貪尋增上者,
如次第應修。為通治四貪,且辯觀骨鎖,
廣至海復略,名初習業位。除足至頭半,名
為已熟修;繫心在眉間,名超作意位。」所言
貪者,顯色形色供奉妙觸,望《大論》六,闕人
相音聲恣態。數息等者,阿那此云遣來,般那
此云遣去,秖是息出入耳。「八苦」者,倒果也。
《大經》十二云:「所言苦者,逼迫為義。」言逼迫
者,三苦八苦。言三苦者,依三受生,苦受
生苦苦,生在欲界苦等三途,故云苦苦。三
[006-0261a]
界已苦欲界復苦,故云苦苦。樂受生壞苦,
樂壞時苦等於三途,故云壞苦。處中苦者,
名為行苦,通至無色。《俱舍》云:「如以一睫毛
置掌人不覺,若置眼睛上,為損極不安。」凡
夫如手掌,不覺行苦睫,故《大經》云:「於下苦
中橫生樂想」。別論雖爾通遍三界,各具三
苦。言八苦者,即生等是。生苦有五:一生苦
即初受胎時,二至終,三增長,四出胎,五種
類。老有二種,念念、終身。又有二種,增長、滅
壞。病苦者,一四大不調,即有二種,謂身病、
心病。死苦者,有三:一業報,二惡對,三時節
代謝。復有二種,病死、外緣云云。愛別離者,
捨所愛故,即是壞苦。怨憎會者,即是苦心,
苦心領於苦境故也。求不得者,還約愛離
怨會以說。五盛陰者,經釋前七是五盛陰。迦
葉難言,是義不然,如佛昔說一切眾生皆
求於色,色若是苦不應求色。佛言:苦有三
種,即三受是,雖求不得不苦如前。


「若知」去
起念處觀,《俱舍》云:「修五停已,次修念處,謂
以止觀自相共相修身受心法,自相別修
也。」一切有為皆無常相,一切有漏皆是苦相
及一切法空相,除此三外,自餘一切皆法念
處攝,一一各有三緣,謂自、他、俱,總成十二,
從麁至細。言總相者,或總二三四。此總仍
別唯法念總,具如《玄》文四句分別。四生者,胎、
卵、濕、化,具如《俱舍》第八〈世品〉明。《論》云:「於中
有四生,有情謂卵等,人旁生具四,地獄及
諸天,中有唯化生,鬼通胎化二。」「即大驚怖」
至「有苦」者,長者大悲小應,與其退大之心
[006-0261b]
同時而起。無樂有苦之言義兼大小,昔曾聞
大義如有樂,退大流轉亡其觀解,慈念無
樂唯有其苦,苦故宜悲,大小應法須釋出
之。「我雖」至「之義」者,雖出而入故成慈悲。



「雖是」下却釋雖字,於中先通釋大意,次別
釋所境之門。初文者,長者先已安隱得出,雖
安而驚、雖出須入,方知如來恒住大悲,安
處涅槃而不離三界,故以安隱得出釋驚
怖也。生見子有大志如久已安隱,由退墮
苦更起小悲如始驚怖,安隱不久故名為
雖。「而眾生」下釋驚怖由,由未與父同安隱
故。「如來」下明入火由,由小悲也。子已墮
苦,從子苦處以釋安隱,故云不為八苦四
倒等也。故佛智之言雖通本實,且分權迹
而為正教,故下釋門從詮小釋。


次「經言」下
別明門義以釋疑也。先重舉經,次「今問」下
別釋。初立疑,「救云」下他人雖救救仍未通,
恐燒教有過,乃避教燒人。人猶被燒,何
須是教?「如門」下他人立喻。今問縱使不燒,
從人得名,人定燒不?人若定燒,何殊九十?
況經云以佛教門出三界苦,人何曾燒?若爾,
二俱不燒則有二失:一者俱常,此未明常;
二者違經,經云所燒之門安隱得出令無
此妨。從「又問」下重難意者,重立燒家難也。
若不許燒,教應常住。今欲正解,「今解」去正
釋,有譬、有合,意明小教既非色即中道法
界,此教安得不名無常?然小理不滅、大教
抑之,小教無常義同被燒猶如門楗,理非
無常猶如門空,燒與安隱二義俱成。若依
[006-0261c]
古人,人既被燒不得名為安隱得出,立門
本意令其不燒,唯燒無出,門義不成。「大經」
下引證。經以十仙前因義同能詮,以因望
果亦可借用,如因小證大,小無無常大豈
無常?「若小」下此更將小通對衍門。言「文字
即解脫」等者,大小色教並皆是常,但有即不
即殊,乃成燒不燒別,隨宜故不即,順理故
無燒,今皆開顯即燒無燒。「若就」下更以權
實二智對釋,從施權邊故云權從所燒,同
體之權本自常住,縱從覆說權為所燒,仍
須分別,則三教權中唯三藏權生滅名燒,餘
二少別,故先作下引證,佛元欲用實智凡
案,事不獲已施於無常,無常即是所燒權
智。有人云:約不信者名為所燒,佛昔從出
故云安隱。雖是一途,不及今文。經云「若
不時出必為所焚」,故得出之言非獨長者,
被燒之語豈唯不信?故知教法生滅名為所
燒,非由眾生不信故滅。宅以濁故被燒,教
門何濁之有?但聲教不住義同生滅,生滅云
燒故須分判。「樂著」等者,先分字釋,嬉遊樂
也。遊名遍樂,故譬見惑遍於三界,戲雖亦
樂隨處非遍,於三界中所繫別故。又「耽湎」
去合字解者,此兩字義通名樂故,故以兩
字俱通見修,以著愛見俱喪道故,愛見是
集集必招苦,具苦集故必無道滅。
法華文句記卷第六
[006-0262a]


法華文句記卷第六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不覺不知」下約於四諦釋此四句,但初舉
文應具列四句,但是文略,於中為三:初
約凡釋,次約位釋,三約三世。初文又三:謂
標、釋、結。初文者,「都不言」下標苦也。「火」者,三
界五濁八苦也。「不解火」下標集也,火本能燒
如集招苦。「既不知」下標失道也,既不畏傷
故云不驚,傷即失也。「不慮斷」下標失滅也,
無道諦身慧命亦斷。「眾生」下釋前四句,陰
必是苦釋前有苦,既全不覺即不識苦。「不
知」去釋前集也,「四倒三毒」釋前有集,既全
不知故不識集。三毒修惑,四倒見惑。「既不」
下釋失道滅,由不知苦集,故道滅俱失。「不
識惑」者,不識集也,既不識集不憂慮苦。
「惑侵法身」失道諦也,必損慧命失滅諦
也。「如是」下結。「以不聞」下次寄位釋者,於中
先以初二句二重順釋,次以後兩句反釋。
初文先以二句對於聞思,應云不覺聞思,
不知修慧,但是文略。次以兩句進約聖位。
次反釋者,應云無見諦故不驚,無思惟
故不怖,文中反釋,故云「見諦故驚悟」等也。
此明四諦觀成,見思兩惑究竟盡也。以惑
盡故四諦全顯,初得見諦迷悟創分,如久
迷初正故云驚悟,復更厭怖迷途方盡。次
約三世者,不云過去及以集者,現觀未苦
由於現集,又觀現苦由過去集,如因緣中
[006-0262b]
名為輪迴,雖論三世正觀現苦,以斷現
集,今當苦息,故知不覺現苦即苦集俱迷,
由此能招未來世苦,既迷苦集理無道滅,
舉二世苦以攝三世,具如引文,亦秖以苦
而攝於集。然前三釋,雖復約凡約位等三,
總而言之,並是迷諦,以迷諦故八苦逼
身。「五識」等者,「逼」近也。濁在五識名之為
近,以切己故名為「逼身」。同時意識俱受苦
境,非初剎那未分別時,又秖此五識體是異
熟八苦故也。近豈過此,故此同時安能厭患?
故此心王心所不能以此意識成觀,唯能
分別以成三受,三受義成故云切己,逼甚故
切。故一一苦皆由五識以對於境,次至第
六而重分別,復立苦因何能生厭?


「亦云」去
出他釋,昔結大乘名之為種,功德即是法
身家之智慧,即以此智為體,為苦所逼,大
理智乘俱遭苦集,不覺不知名為火逼。「今
謂」下但約濁名不須對大,既流轉已小尚
不知,故總諸義共成五濁。「不覺」等四為眾
生濁者,四句秖是迷於四諦,以迷諦故眾
生即濁。次「火來」等為命濁者,苦盛壽促令
命成濁。「心不厭」等為劫濁者,由不厭苦常
在三界,必遇三小名為劫濁。「云云」者,意斥
舊師,不須將此對大說也。以五濁故,正
當廣上所見之火,故上但云「從四面起」。


「長
者作是」下,先釋能施身手,次釋所施衣裓,能
所俱廢故云「不得」。初文為十:先標,次引合
譬,三「依三昧」下明二義所依,四「智斷」下明
二義功能,五「此之」下明二義之門,六「勸即」下
[006-0262c]
以四悉釋,七「如來」下明用二義意,八「故知」
下結歸,九「故上文」下引證,十「前歎」下重指前
證。前四可知。五「此之」等者,則以因果相對,
勸是智家之門,誡是斷家之門,故云從二
門入。今於勸門中復言誡者,門體理合互
具故也,各一義便故且別說。六四悉中云「此
二悉檀為第一義作方便」者,二悉是修得智
斷,第一義即是性德法身,〈方便品〉初以法身
智斷取物不得,是故息化。問何不云世界
悉檀各二門不同,隨樂各別。又聞二歡喜
皆世界也。故此佛乘生善滅惡,遍生八門,
圓別四門各二各四,故此二門攝一切法,餘
如文。


釋所施中,文又為三:先出所依三
藏,次出舊解,三「今取」下正釋。初雖依三藏,
但辯物相未明法門。次舊解中,初師云大
乘因果,理何不可?但闕施化之相,故不用
之。次師既云出《阿含經》,不應用小而釋
於大,縱云大乘何異四階?有言裓者,行袂
袂袖也。今不用之。豈以救火袖盛子耶?



正解中「亦取」下合譬,佛自釋義,豈同世情?
於中為五:先引下文;次「神力」下正釋,身手
指前釋衣裓等;三「如來」下明用三意;四「衣裓」
下明立名意。前三可知。言「名略義玄」者,知
見二故名略,攝一切法故義玄;如衣裓一
足故略,盛多故玄。「四無所畏」,略如《法界次
第》及《止觀》第七記,《智論》廣釋,通言無畏者,
十力內充外用無怯,名為無畏。佛自誠言:
「我是一切知者見者,無有一切沙門及婆羅
門,若天魔梵及以餘眾,言如來不知,乃至
[006-0263a]
無有如微畏相。」「用對四諦」者,盡苦道即苦
諦,說障道即集諦,一切智即道諦,漏盡即滅
諦,四種四諦即四四無畏,今須在圓,遍一切
四離二為四,二俱依諦、諦為所依,故名為
「安」。次十力中通言力者,諸佛所得內實智用
了了分明,無能勝者、無能壞者,故名為力。
無畏與力內外之別一一遍攝故名為橫,十
力依理故名為豎。則十處明諦豈不大安?
無畏與力雖有內外,今皆約用故內外具
足。五「三七」下結施化意。言「而眾生不堪」者,
此正施大,不堪之言取意說也。


「唯有一門」
至「狹小」者,於中二,先指上類同,次分門解
釋。初言「義如上說」者,如上車門,此中亦是
宣一佛乘之車門也。若已出宅門未入車
門者,取難當故名為狹小。初言「別者」,別
約三義分字釋也。於中先正釋,「教理」下釋
所以。初正釋者,一既是理、門又屬教,小即無
機,以無行故不入理教,故名狹小。言「不
容斷常七方便」者,應云斷常及七方便,於
實不入,義言不容。言「眾生不能以此理教
自通」者,但守方便行也。言通釋者,理教行
三,一一通明一門狹小,以不入故不得至
果。初約理者,唯一法界故云「無雜」,由一理
故遍通一切,令至此理故云「能通」,由子
不入故云「難知」。約教者,唯約圓理對教,以
明出入秖是理教故耳。云「凡夫不知出」者,
則不及二乘已從宅門小教而出。「不知入」
者,不知車門,兩教二乘但從門出,故云「少
知」。昔教未詮,「永不知入」。「菩薩雖自知出」等
[006-0263b]
者,通菩薩也。三藏菩薩雖有出教,三祇百
劫並未出故。又通教菩薩約鈍根者,未知
入處與二乘同,故云「亦」也。「奪七方便」者,前
與言之猶云知出,猶未入實名不知入,若
奪說者出亦不知。何者?而不自知上中下
性故不知出。與而言之,通別衍門猶可知
入,然帶教道故奪說者,別教地前皆不知
故,尚不自知上中下性,況一地雨?從不知
權邊云皆不知,故別教地前雖知中道,教
道仍權,據教道論乃至入地,入地必證故
廢不論。


次「上文云」下引文也。七方便人皆悉
未入佛乘故也。「不能以教」等者,方便之言
必用通實,若佛未開皆不能以己教通極。
言「將譚」者,爾前未斥不云無機,略開方說
故云將譚,約行可知。「幼稚無識」者,舊師若
云人天之善為幼稚者,此乃大善未生,何
名幼稚?依今為正。「戀著」等者,前明善弱故
未有所識,今明惡彊遊戲被燒。「因時」者,初
退大時。「果時」者,受八苦時。退大已後著愛
見因,依正即是愛見果也。欲界著依、上界著
正,故云禪定等。「對治之相」至「小乘也」者,今
大乘誡門名對治者,不同小乘無常等也,
故引《大品》四念處等皆摩訶衍,觀不淨等
能所俱忘皆不可得。


問:
若爾,但是觀理,何
名對治?


答:
修對治時能所皆空,今此亦爾。
約施大化復令離濁,於佛正是摩訶衍相,
是故得名大乘治相。


「既著」下大之所治,宜
應用大以捨惡故。「若久」等者,久住見思大
小俱失。「不驚」至「如上」者,如上釋不覺等文,
[006-0263c]
廣約凡夫及三世是也。「背明」等者,東西譬
苦集也,若明見苦集東西向明。以不知
苦故而起於集,如日東而西走;不識集故
而招於苦,如日西而東馳。馳走義一,故經云
戲。死如往、生如還,還已復往,生死不絕,
無彼變易二土之壽,如速疾也。又從苦起
集如往、從集受苦如還,一苦一集一生一
死,是故名為「馳走還往」。「雖用大擬」等者,聞而
不受視父而已。如雖見父怖畏逃走,失
聞見利故云而已。「已」者息也。又機扣於應,
故名為視,機生不受故云而已。「大乘」下至
「父命斷」者,並以大乘為父子命者,雖大救
未得種不可亡,所以雖欲小化,為存大
命不廢化功。「前云切己」者,初退大時適起
五濁,如初逼身大善容在,若久不出流轉
五濁,名必為所焚,即大小俱失。此語起小
應時,故云若不時出,大乘善根理實無斷,
意令速出以必死逼之。若久不出義同於
死,故云死義。「上文於所燒」至「若不時出」等
問意者,得出與俱焚內外義別,二文相反其
義如何?次「前得出」下答意者,法應不同,二義
各別,從文從理二意不同。若準前文,文既
寄小,還從小教所燒門出,則還且約五分法
身。若義兼於理則法通二種,若法應相對,
理須常住法身已出,今論應身物機受化,
則機應俱濟故云時出。不受化則機息應
謝,灰斷入滅義當俱焚,焚故義當子父命
斷,以此擬宜而催逼之。


問:
前云得出是法
身者,大之與小法並無燒,何須言出?


答:

[006-0264a]
以無燒名之為出,然則法應並皆無燒,應
本同物從物云燒,從理則法應無壞,從事
則物燒佛出。今說俱燒意在同出,故云若
不等也。有云:感應俱時。今謂但得俱出之
理,而失俱燒之義,故以俱燒要令同出。



「如子先」下明有小機故接以小,開一為三
故名為各。「又知」至「小彊」者,大退故弱。小彊
二義:一者厭苦,二者是治。「六心中退」者,準
《瓔珞》意,身子於十住中第六心退,恐是爾前
見思俱斷,至六心時見猶未盡六心尚退。
「歎三車」者,有人問:何以車三、使二、城一,城有
車無,俱譬方便而數不同?他答有餘,今更
為答。凡立譬者各從一邊,不可執一而
疑異途,故一二三但是離合,為對三周信
解等異,是故別耳,皆譬方便其義不殊。車
則通舉方便故三,使則從難別對故二,城
是二三之處故一,當知城亦從人故二,故
云息處說二,車亦從難但二,使亦義兼菩
薩,此三俱有人理教行。城若說化故亦無,
車依造作故還有,使約權同故亦有,權乃
非實故亦無,權實相對俱通四句。從權化
故俱有,從實義故俱無,俱通權實故有無,
同約一理故雙廢。


「勸示證」者,示應居初,隨
經次第先勸後示,亦應無失。證中皆與之
言正當已證,亦令他證故名為與。言「前偈
本略」者,譬本但云是名轉法輪等也。「廣明」
至「六句」者,賢合為四、見修為二。賢所以合
者,四念法同故為一,煖頂同退故為一,忍
不出觀故為一,世第一無上故自為一,見
[006-0264b]
修道異故各為一。廣如《俱舍.賢聖品》中,此
須略明。「三十二諦」者,上下各有十六行相,
上下合論故三十二,具如《俱舍》、《釋籤》略明。「與
苦法忍不別」者,世第一心同此剎那即入苦
忍同觀苦諦,應云四中隨觀一行,與苦
忍同故總舉之。「馳走入見道十五心」者,世第
一後十六剎那皆是無漏。有云:十六心仍在
見道。部別不同。「便有涅槃音」者,此約初轉
為言。


觀心中用大乘觀者,凡附文作觀多
分在圓,令一一文不違所習,非數他故。
初至「所願」者,心望觀境名之為願,心未
稱境故非適願。「境」至「勇」者,境多觀少非勇
進者。「境研心」者,還以心思妙境而研於心,
數數為之心觀乃利。「心境相研」者,向令以
境研心,前又以心觀境,故名互相。「心王」等
者,創心修觀莫不以第六王數為發觀之
始,縱使觀境圓融不二,其如麁惑尚未先
落,故皆仍屬第六王數,乃至未淨六根已
來未離王數,此是見思家之王數故也。若
欲約教,即有四教賢聖位別馳走不同,今
在三藏。


「上法說中先明」等者,上釋迦章頌顯
實中有六行偈,先約四一即是消文,次
約索車即是譬本,謂初兩行從我見佛子
等,即是聞前諸方便教三菩薩也。次我即作
是念下二行一句,明障除佛喜。言今我喜無
畏者,即障除故喜。「今先明免難後明索車」者,
前後既殊,光宅直將大機以對免難,所以
破之。此明經文前後不同,非謂障除有前
後也。以諸聲聞皆濁先除大機今發。苦具足」
[006-0264c]
等者,由法譬文免難與機前後迴互,承此
不同釋出四句,先釋兩句、餘兩指上。今兩
句者,以前兩句但經文互,互義不成,欲令
成互,對華嚴等名同義異。初句雖引四大
聲聞,通指羅漢、義及三周。次句所引凡夫,
理通初後。於次句中義兼華嚴、法華教者,
異前初句。餘之兩句云如上者,指上頌釋
迦章,偈中四一消文末四句料簡中,初二
二句與此大同,仍有少別是故更釋。彼初
句云在三藏時,未云大品末等。次句但云
法華中諸凡夫,不云華嚴中人。其言雖闕
大旨是同。言「餘二如上」者,即第三第四句
也。彼云障即除機即發,如無量義中得小
果者即座聞大。障未除機未發,如五千起
去,唯第四句非法華中人。「若大機」下更重示
向經文迴互。「若大機」等者,如向引〈方便品〉
文,但彼品文文有前後,非謂彼品先大機
發後障除也。「若先障除」者,如向引云今譬中
已下文是。


「四諦同會見諦」者,《阿含經》中亦有
四衢譬四諦下惑盡。次明索車義,云「作十
難」者,古人立難,不許菩薩有索車義、會
二歸一。近代拾用,何足為怪?故今敘破令
有索會。先述,次破。初二可見,第三云所化
是凡夫,未出三界,不應有索;能化位在三
十三心,不可於茲更云有索。若入佛果,
佛果無二,佛從誰索?第四明先斷正使,習
無知在理不合索,斷盡成佛,佛復無索。第
五引今經文,以證菩薩。第六云「從大品」等
者,古以般若在方等前,故云「大品已來」。先
[006-0265a]
引妨云「法華已前皆方便」者,先定;「付窮子」下
設難也。二乘領業皆菩薩法,若是方便所付
之財,何以乃云皆是我有?「若付財」下重徵也。
若所付財是真實者,菩薩於彼先得此財已
成真實,豈至法華更索真實?第七意者,〈方
便品〉云「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知」,故小
名方便是故須索。「佛子大乘」者,偈云「佛子
行道已來世得作佛」,作佛是實,實不須索。下
三可見。古今所計不出此十。


次破中云「私
總別駁之」者,私破也。「駁」謂斑駁,不純之狀,
亦雜也。破彼如駁,正釋如純。所言「總」者,通
立菩薩有索車義,則十義皆破。「索是求請」
至「名求索」者,引前三業皆有索文,有法、喻、
合。法意者,三乘之人成居未足皆未善行,
來至此經咸須有索。喻中三句次第以對
三法。「凡居」下合中初明索意,索義兼三,及
引文證具騰始末。由索故許、由許故與,許
與有文何得無索?初明請中,請既彌勒居
先,許豈獨酬身子?況身子普請恩霑自他,
故云「願為四眾」,四眾豈獨二乘?佛許非專小
眾,故但通云當為說等,許文可見。故知三
周通語三乘。「法說竟身子歡喜」,即第二卷初。
「譬說竟迦葉歡喜」,如〈信解〉初云「聞世尊授舍
利弗記發希有心歡喜踊躍」。「宿世竟樓那歡
喜」,如〈五百記〉初云「復聞宿世因緣之事心淨
踊躍」。


次「別駁」者,先破第一云「齊三藏明菩
薩不斷惑」者,前云菩薩未至許處,以不斷
惑故不與二乘同至許果之處,故不索
者,唯三藏中明菩薩不斷,故判云「齊」。言「依
[006-0265b]
法華有四句」者,謂準今經須作四句攝機
方盡,若無四句恐人謂機發獨在無障之
人,故第二句即三藏菩薩。若獨二乘,二乘何
曾障未除耶?逐要且列機發二句破舊不
索,若不索者何以機發?然機不動亦有障
除,第三句也。未發且指法華已前,若至法
華除五千外無不發者。破第二義者,彼
師意云:索但在小,諸大乘經並無菩薩索
小乘果,今經菩薩豈應索小?故今破云入
涅槃既同,何得不索者?乃以通教破之。汝
云菩薩不索小果,通三乘人得理既同,俱
被斥云悉是方便,欲更求實理須俱索,通
教尚索況三藏耶?破第三者,彼文云:所化
三祇百劫至補處來,猶是凡夫道理無索。
此貶太甚,豈三祇百劫一向同凡?文仍不破,
但破其能化三十三心思仍未盡故不應
索,至佛復無索車之義,但總判云屬三
藏耳。故菩提樹下三十二心猶名菩薩,時
節既促索義不成,此則可爾;言思未盡此
不應然。故以見惑凡夫況之,惑障全在大
機尚發,況三十三心?言佛不索道理如然,
彼亦不知因不至果,至三十三心必無實
行,可中此佛實是三祇至果但斷見修而
已還同羅漢,如云世間有六羅漢,羅漢安
得不索車耶?秖由彼不知權,故且難之,
其教既權進退有妨。破第四意中,亦先牒
難云「菩薩未斷習」乃至「斷盡」等者,此以第三
文為例,前第三文若菩薩進斷習氣無知,
理合成佛索義不成。「此三乘」下正判屬通,
[006-0265c]
教既未實菩薩須索,次以具縛況之。破第
五意者,彼以三乘之中菩薩為唯一。次「被
會」下破,縱許菩薩伏斷不同,望二乘人亦
名唯一,應知唯一語通待二不局,彼以所
待二外秖一唯一,不知四教當教菩薩俱名
唯一,故三唯一仍須索車。當知前三是待
二唯一,圓教唯一方是絕待,如三藏唯一之
外猶有三教,通別可知。「夜光」明月珠也。破
第六意者,彼謂般若至法華來一概真實。
「汝不」下以共不共責之,共不共文出自《大
論》,不共菩薩容可不索,彼有圓故。又不共
兼別,別尚須索況共菩薩?故汝不知所付
之財兼共不共,而一向云真實不索。又若
云般若中菩薩真實不索,今反難之,二乘
於彼被付真實,即同菩薩何須更索?況汝
自云至法華來皆是真實,以汝不知三味
異故。破第七中牒難竟,次破中引本門文
者,彼本門文既大小己他俱是方便,望彼本
文圓尚方便況復偏耶?今迹中三教皆是方
便,況〈方便品〉初云「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
何時獨云唯示二乘?三俱方便是故俱索。破
第八者,亦先敘難,次「汝不聞」下破,亦應更
引前三周初十義之中有領文來。破第九
者已如前破。破第十云「猶是前義」者,不
出三藏,破亦如前。世人明義多分不受四
教之言,今但破云四階及以三乘共位與華
嚴中菩薩不同。若復不受,請送《婆沙》、《俱舍》
及《大品經》却還天竺。


「自有行息」等者,大小別
故,小乘息索,菩薩未息教權故索。「又菩薩」下
[006-0266a]
更以義破,索是求請別名,豈有不求而得?
「歸其詭累」者,「詭」詐也。「累」重疊也。十義多是詐
累藏通,故一三九十全是三藏,第四五六博
附通教,餘之三意義含藏通,彼由不見《瓔
珞》位行尚屬權施,非是發心二不別故;若
是實者,與《華嚴經》普賢行願同耶?異耶?故
一家立義別尚須索,況復藏通!由彼立菩
薩不斷,及以斷惑未窮並不須索,二乘斷
惑是故須索,此則全迷斷惑菩薩亦須索
車,況障未除大機動人?


「今當」下離為四句,
斷與不斷、有索不索,況十六句遍。約五時
初許古人墮在一句,若至十六句令無索
成索,全令墮非無句可得。於中先列四
句。


問:
初句與古人菩薩不索何別?


答:
今別有
意,判在三藏故也。彼謂一切菩薩不斷故
俱不索,或斷未盡是故不索。又引經論偶
成通藏,以彼不知別圓義故。若本知者何
事不立?


故今初且離為四句,用對四教、次
歷五味,故初句中望後三句,名同古師其
意永殊,一往對句且立根本名不索耳。以
三藏菩薩始終不斷,縱被斥時亦無可索,
一往雖然猶未盡理,所以更開為十六句。
又根本句中第二句為通教者,三乘俱斷故
俱索車。第三句者,約未破無明名為不
斷,是故須索,登地已斷是故不索,此則永
異古今諸師,況第四句無非法界,更何斷
索?故第四句方名不索,前三句中初雖不
索,終卒須索,故三句中俱名為索。利者先
索鈍者今索,以須開故應須必索。圓教尚
[006-0266b]
不當於不索,何索之有?故不同古所立十
義。次更隨味具教多少準例說之。故法華
前三教菩薩一切容索,兩教二乘約時前後、
顯密不同,更約五味良有以也。「宏綱大統」
者,且立四句以對五味,未細分故。言「一
一句」者,如前四句。「一一意」者,若直對句秖
是四教句復離四,故句亦名意,意者秖是教
中句也,如云乳味兩意等也。故知障除秖
是惑斷,機動理合索車。準此中句,若從根
本四中初句為首,應先從障未除機未動
離為四句,應云未除未發、已除未發、亦除
亦未除未發、非除非未除未發,未發
非宗故不用之。初文且以除等對動,似
是從根本中第二句上開出,既云一一句
各開為四,秖是皆以文中四句列諸教上,
是則四教各以除等對動為句以明索車,
宗在動故,故一一教中皆以除等對動為
言,故文但列四句為式,仍將此句歷五
味簡,令知四味中諸機未純,故有當教後
教不同。依今經意,雖有諸教障除不除,機
動必唯圓教故也。


問:
前之三教當教論發,還
對當教除不除等,此則可見。若並望於圓
機論發,則菩薩通前二乘不定,圓教如何
論斷等四,云何更動?


答:
應將初住以對住
前而論四句,一切凡夫不斷五品名斷,初
心修觀雖即法性,須作意斷且立斷名。六
根即為第三句也。以第四句是圓本句,須
歸初住,是故爾耳。故法華前教句教未融,
來至法華唯有四除以對一發,故至法華
[006-0266c]
無不索者,口索既爾機情可知。是則味味無
有不索,但機情冥密故不論之。所以且對
顯教諸味以成諸句,索之與斷其義眾多,
如何乃以一言輒判?故云「斯宗不見」等。



明體數不同者,舊三師中初一全非,次師似
當然,第三師今不全許者,其理未顯,並由
不說佛菩薩乘離合初後同異,所以須會
不會。「所以」下破古,先通非之。次別引教,初
引昔三,三既在昔驗一在今。次「華嚴」下皆
引證四,即能所具列,初云說,次云出,說約
教法,出約行儀,初三從應,第二從機,當知
定有四法故也。「地論」等者,地論在別,尚列
四觀觀於十善,當知諸法咸通四觀。瓔珞
三乘即前三教,三各開三即別教之乘也。平
等即是圓教乘也。「今約教」下重以教門判向
三四,但云三四未言優劣,故須教判。若三
乘對真論同異者,即判初家;判三四九
屬別圓者,更須約行方分別圓,應知藏通
大意亦爾。雖引前經具足四教,妙部未顯,
復須歷味方辯今經,《正法華》中亦先云象
馬羊,後乃各賜大白象車,同一梵文誰非誰
是?有人問云:出不見車是故即索,此未立
城應須索城。今為答之,城約有譬,見何須
索?


問:
車城俱方便,有無義必同,何故有無異,
致令索不等?


答:
車由斥方便,失實故須
索,城若非真實,亦同車處無。


問:
若爾應俱
索,何故索不同?


答:
車但說方便,求實故有
索,城云寶處近,是故不須索。


問:
方便略開
三,未實故有索,已聞五佛章,何故譬中索?
[006-0267a]


答:
中根迷法說,故說車虛譬,有無宛然齊,智
者無斯難。有人問:三車容可有上下,一城
何得有出入?答:車亦無文說有下,城亦不
曾說有出,車被斥虛義同下,城聞說化
義同出,彼此從譬咸義立,皆已入證並須
開,大車寶所既無殊,兩處妙理何差別?


「世
人」下明大車體者,應如《玄》文顯體中辯,此
為破古略辯異同。上雖明數及索不索,若
不辯體,將何以明解行之本?已下諸師章
安所引,故出今釋云天台師。初光宅、莊嚴
雖並云高廣,而據果計因對昔未絕,故光
宅指果此有五失:一者因乘無體乘何而
出,二者名濫小乘果尚須索,三者以用為
體能所不分,四者待昔無絕開權不成,五
者攝法不遍以隔凡下。別無盡智之語,況
復圓耶?別圓雖有無生之名,語同意別,斷
證永乖是故不用。況以今待昔方為高廣,
當知當體無高廣也。莊嚴在因,果必無體,
況行是具度亦非所嚴,上求下化四教皆然,
況唯知語其高廣、不解始終不二。舊師不
取功德意斥莊嚴,欲同光宅又不云果,
智屬白牛體亦不成,過準前說。又一師取
福慧者,總破前三引無漏根力等屬慧,禪
定解脫等屬福,豈但慧耶者?正斥第三,福
慧已非車體。復謬引昔文證今,深不可也。
過失云云,又取有解者,似符光宅。「空解無
動故不取」者,意謂運義不成,不意運都無
體。「盡無生智即有解」者,從所盡所無立名
故也。又一師分對小乘,大乘但取實慧方
[006-0267b]
便,運動如前。


「私謂」下章安通斥,牙等雖象
通別不同,通則無非象身,別則身非耳等。
準譬破義意亦可知,故亡體者通別俱迷。
「至賜車中點出」者,高廣為體永異諸古。次
辯小車并運不運,兼辯因果及索不索者,
因便明之令識所開,既先索小先須識
小。言「八智通因果」者,亦應云通漏無漏,
如他心智即以法類道及俗智所成故也。
何者?若他心智緣他無漏心,須以法類道
他心智知,若他心智緣他有漏心,須以世
俗他心智知,若果地他心智即果地他心世
俗智知,若因人他心智即因地他心世俗智
知,自餘六智若初果人斷見六智灼然屬因,
若二三果及以非想餘一品來,所有六智亦
屬於因,最後一品方乃屬果。「若依」去古人引
教,破前一向用果。「然但」下古人正釋。「要因」
下釋妨,有旁正故。「若內」下更立妨。「然果」下
釋妨,果無自剋由因至故,故使此果得
名好運,中道不達表非好運,從後為名故
名好運。乘秖是車車本動運,運因至果得
好運名,既可並頒理須雙立。「若乘」下古人
乘向所釋立索車妨。「舊云」下釋妨,釋却成
妨。舊釋意云「機索可解」者,機蘊於內,可發
名索,機雖有索但冥在心,情未猶豫故使
不述,雖情動於中未彰於口,秖由情故
以天眼觀,進退生疑情從佛索。「若尋」下今
家破舊。有文、義二妨。於第二妨中有四相
違:第一與當文滅想相違,二「又佛」下與須
見餘佛決了相違,三「又初」下與下不見上
[006-0267c]
相違,四「又羅漢」下與修因時未見果相違。
初二可見。第三引例,「又與攝大乘違」者,諸
論天眼下不見上,必無二乘見於界外。「今
言」下正釋。言「昔日」者,昔住小教,既其被斥
情有所望,準此判意情通二味,因斥舊
解情索理違,故今為立情索之義;若單論情
取意為語,以機生故所以情動,故機情索
通遍二酥,別分二味。「索求」至「之實」者,若是
方便,昔實何在?「機在大乘」等者,釋求實意,
至口索時大機已發,情求昔實意在今真,
此則機實而情假。「又情」下重申假以扣實,故
情實而口假,故機情時未彰於口,口索之日
必具機情。「六度通教例爾」者,向明兩教二
乘既然,故知兩教菩薩亦爾。何者?昔五百八
千俱被彈斥,般若淘汰受益事同,既見身子
騰疑,佛釋理應霑已,默然在座佇聖申通。


「有兩章兩廣兩釋」者,此依未次,疏列稍似
難見,準文次第兩章並標,廣釋間出。
法華文句記卷第六



法華文句記卷第六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一等子」下標兩章門。言「子等故則心等」者,
先明子等者,無非子故故心必等,其心若
等其子必等,心即心性故佛性等,由皆是子
故心無偏,財法復多是故心等。「車等」者,初明
等意所賜不二,是故云等。但點所習無
[006-0268a]
非妙乘,秖緣性同賜義則等。「而言」下却以
子等釋車等疑,既云車等何以各賜?昔習
不同諸位不一,至此所說無非一乘。何以
故?若一人不遍不名子等。且云本習應
遍諸法,一物不與不名賜等,所謂色心逆
順依正行理因果自他解惑小大慧福,故知
等賜秖是開彼三乘六道無非一如,故一
一如無不遍攝遍具遍入,一切眾生誰無四
方道場之分,誰不理有大車具度,待時待
緣是故爾耳,故至今日方云各賜。言「橫周」
等者,法界三諦並非橫豎,雖無橫豎法界
從遍言橫則便,三諦名異言豎則便,不二
互顯思之可見。言「四辯」者,謂法、義、辭、說,七
辯大同。法謂一切法之名字分別無滯,分
別三乘不壞法性。義謂諸法之義了了通
達,知一切義皆入實相。辭即言說名字莊
嚴,隨其所應能令得解,一切眾生殊方異
類,多少廣狹諸道男女,三世九世諸教諸門
聞者悉解。樂說謂能於一字說一切字,於
一語中說一切語,於一法中說一切法,隨
所說者無不真實,十二八萬隨根所樂而
為說之。「四無量」者,四諦為境,二苦二樂故
也。本是不思議之梵行也,故《大經》云:「慈若有
無非有非無如是之慈,名如來慈」,故三諦慈
攝四遍也。四弘四攝並依境判,方異餘經。
「四弘」具如《止觀》第一第五。此之四弘即是前
來四無量也。「四攝」略如《止觀》第七記。神通七
覺並以無緣而為所依,如《止觀》第七無作
道諦中明。「綩」繡衣也。「綖」者天子覆冠衣,前後
[006-0268b]
垂者是也。非此中意,此應作「筵」即鋪席也。
「觀練熏修」如《法界次第》具出名相。「止觀禪境」
《玄》文定聖行中皆為實相故修,至果禪中勝
用無盡。丹枕云「支昂」者,即車外枕,車住須
支支之恐昂,故云支昂。「支」持也。「昂」舉
也。「譬動靜相即」者,車行枕閑、車息枕用,
用時常靜、閑時常動,實體與用亦復如是。自
因之果法性無動,所以如風不移寂然而
到,萬行無作眾智莫觀,此則三德俱不二
也。以三即一故使爾耳。「車內枕」者,智首行
身三珠如枕,所息得理法理而然。「赤光」等
者,無他法間名無分別,以光譬智故云智
光。朱正紫間,故以赤表無雜之光。南山註經
音云:「西方無木枕,皆以赤皮內著綿毛,用
倚臥也。」赤而且光。白牛為三,先明功能,次
「白是」下辯體德,三「又四念」下論行相。初文
者,修得般若能導假中,三教諦緣無不至
極,故云「到」也。此名通有須體簡之。次體德
中云「白為色本」,本體無垢故云本淨,修稱
於性故云「相應」。「體具」等者,顯圓智也,惑體
本淨約性論修名為「不染」,此即內充而外
潔也。「又四念」下即是約境以釋行相,念即是
智、處即是境,四觀觀處處觀一合,如全白
是身,即此觀境善滿惡盡,可譬正勤。由此
成故,復令欲念思惟一心成無記通,化化
不絕任運常然,去住自在故云「稱意」,餘法例
如道品說之。


問:
此中大車等賜諸子,諸子
得已始至初住,乃至猶在名字觀行,如何純
以果義釋之?


答:
以證示人人行差別,明因
[006-0268c]
等眾舉事示理,故但示云汝等所行是菩
薩道,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是故理賜。行位等
賜即果賜也。果理在行方可云賜,豈可理
果與眾生耶?


「僕從者」,準對三德,應車體中
分正及緣、對牛為了,此則義當修二性一,
一復具三高廣不二,此中僕從與偈「儐從」言
異意同,「儐者」進也、導也。「侍衛」者供左右也。
「僕」者下品也。今習大乘者自量己心,與此
經文所列同異?若一句即是,為是何句?一句
即足何須諸句?豈佛謬說彊騁文詞,煩列
車儀衒惑迦葉?此大羅漢久為僧首,四十
餘年不受真化,纔聞方便通歎二智,略開
顯已動執生疑,情方猶豫慇懃三請,廣聞
五佛十番開權,又覩身子三業領解八部引
例,四眾酬恩,如來述成分明與記,經斯重
疊宿種未開,纔聞大車便堪記莂。故知此
乘觀法具足,仍存翦略粗點十觀,若廣張
行相何由可備?不別解釋即悟無生,望上
稱中、比下仍利。若此車譬一句徒設,則顯
佛有綺語之辜,或舉集人添糅之咎,及責
譯者混雜之愆;若屬對有由則行儀可軌,豈
學大觀頓爾全棄,既失大檢小徑莫從,大
小咸亡恐隨邪濟,乘壞驢乘為向何方?「譬
果地福慧圓滿」者,行理窮也,福成行也。慧趣
理也,自行德備是故內充,化他德具是故外
溢,遍一切法故財無量,皆具二德故云種
種。


列二藏者,行稱理故、理藉行故,更互相
收方堪等賜。「一切」下引證二藏,如其不了
陰入理藏,徒自虔修諸度行藏。言「一切趣」
[006-0269a]
者,文在《大品.發趣品》中,「趣」謂趣入,即一切
法入一法中,一法既然諸法皆爾,行理具攝
一切法也。一切法趣文相開合,如《止觀》第二
引。「自行此行理」下,次釋充溢。先直約行理,
次「實智」下能導能照,即是修得三德意也。果
極利物故名「充溢」。雖有二釋,佛智不殊。
廣等心中亦二,但以心釋子故云心耳。文
具三義乃名心等:一者財富,二者皆子,三
者無偏。是故心等,亦應更云所以心等由
皆子故;財富無量,自行滿也;皆子無偏,化緣
熟也。「若富」下反以不等用釋於等,由財子
互闕令心不等,應知非子及財不等,寄
在昔教,故昔偏教教主化機二義並闕,如兩
教教主貧法財,故不得云富;不知常住
不得皆子;縱當教名子收機不遍,故亦非
子則成有偏,互闕非等並闕可知。別教教
道雖云皆子,兩義尚無,證道自同分等無
缺,下釋子等例之可知。是故今經一實之
外更無餘法,一切眾生皆是吾子,緣因尚收
於散善,了種通攝於一句,正乃不棄無
間,方稱一切之說。是故《玄》文明利益中,則
序正流通未來永永,嚴王調達不輕龍女以
義準知。況應以之言何簡於四趣,隨宜之教
靡擇於順違?此等賜之大體也。故知子等心
等之言,豈獨四大聲聞而已?所以諸法皆藏
咸子無偏。


「今七寶」下釋三義也。先明財多,
言「教行」者,機應相對,且從現文益者說也。
次「各各」下明是子無偏。言「各各」者,由俱子
故,「不差別」者,由無偏故,各賜等一秖是開
[006-0269b]
權。次釋「各」義,故引身子等,本習不同故各
皆同入實故等。「又方等般若」者,約法已開自
在根力,其根鈍者於二味初,得方便教中
之益者於彼得益,諸位諸法種種不同,故
皆以實當位開之。「所以」者下釋子等中言
「兩等」者,應但云「子」,「兩」者恐誤。文舉財等況
於子等,且以處等而況子等,子本一家今周
一國,何況子也。言「一國」者,寂光土也。遍益
法界理亦不窮,況同居士結緣人耶?此舉
廣處以況略人。「次釋」下正明子等,復以非
子況之。言「非子」者,且貶正因不同緣了,
故抑言「非」。等陰無偏況結緣子,故約無緣
慈對本有理,無非吾子寄化儀說,且以
昔世未結緣者而為非子,如來常給子自
不歸,無緣通覆故云周給,人天善惡與法
界同,故父果車是子理車,但開其情假名
等賜。眾生無盡車亦不窮,不窮故不匱,不
匱故無偏,望迷為開、悟本非閉。「無緣尚度」
者,緣了之子是先結緣者而熟脫之,正因之
子未結緣者為其下種,故云「尚度」。故以種
者況先結緣釋不虛中初佛問者,本但許
三而今與一,非虛妄不?欲令身子領實,
故以虛妄問之。答初免難,不虛釋中。《經》云
「若全身命」者,具舉身命況而拔濟之。意云
全於小乘五分法身入空慧命,則為已得昔
來所玩,況於火宅方便濟苦本在大耶?


問:


經文即以拔濟況於身命,拔濟正應以大
況小身命,何故疏文不用拔濟,而云命重
身輕,乃以小乘五分為身,用況大乘實慧
[006-0269c]
為命。何以小身對大命耶?


答:
此乃借義互
說,小中自以無漏慧為命,大乘自有平等
法身,具足應以大小身命以為對況。


「免八
苦」下結向命重身輕意也。當知借於小命
為大命,初用小濟存五分身,已得珍玩,況
常於火宅方便教小本在於大,而今獲大,
豈虛妄耶?小乘五分法身具如《俱舍》云云。「況
二萬億佛」下指昔因也。經中但以今世火
宅況之,疏中加於昔大以釋。從「圓因成」去
指今果也。「不乖本意」者,此述長者本意,若
小若大俱有本心,大本為本小本非本,許
小不與尚無所乖,況更與大寧乖本意?
如許少財與少非妄,況與大位得過於
昔,寧非本心?信知如來本非小化,所以財
但免於分段之貧,位則超於二死之賤,一義兼
備何乖之有?但小非究竟,不須更與,故云
不與耳。「本知無三」至「本心」者,明不與意,昔
非本意故今不與,《經》云「方便令出」,疏云「令
不墮惡」者,令不墮故方便令出,方便令出
故令不墮惡,則一意也。「結前」等者,雙釋兩
結皆安似者,文似偏結理必兼具,二輪別
故所對不同,故借二輪以消二結。


「自體」者,
實報土也。此是攝大乘師從因立名,謂有為
緣集即同居因,無為緣集即方便因,自體緣
集即實報因,亦云法界緣集。今疏前二仍舊
從果立名,後一依彼從因立稱。「皆是妙色
妙心報處」者,既云一切世間之父,故知三土
皆是證道色心報處,寂光既遍遮那亦等,諸
身既與法身量同,諸土亦與寂光不異,如
[006-0270a]
像如飯如鏡如器方之可知,一切眾生無
不具此,果報未滿全局在迷,迷故陰質局
彼太虛,滿故即與法界等量,應三土者從
化事說,故云處等。「於諸怖畏」等者,且約界
內因果而言,以對諸子是所畏故,故云「永
盡」。所離同麁、能離理極,故云「無量知見」等。
有人以初地離五怖畏用釋此中,都不相
關,上不及諸佛、下過於離界,望諸釋義其
例若斯。


「但譬中驚怖在前」等者,前云「即大驚
怖而作是念」等。次云「戀著」即是重釋所見。
今合不覺在前者,先云「眾生沒在其中」等,
即是略後便明廣也。「拔苦等在後」者,次此文
後方云「我為眾生之父應拔其苦難」等。「應
拔其苦」至「慈之力」者,大悲且從拔濁、大慈
與其大樂,故慈從化意、悲從用小。「上譬有
勸誡」等者,釋譬及法有無之意,即是旁正相
即,即是其體本同。況此二文既是二悉,當知
勸善本令斷惡,斷惡本令勸善。


問:
二體既
同,何須立二先辯互無復更相即?


答:
門別
故二、體同故即,雖復勸即是誡,但是勸家之
誡,誡即是勸,但是誡家之勸,故兩門各存不
妨體一。


問:
若爾,一門廢之理亦何爽?


答:

善達二門,一門亦足,但一門若廢則二義俱
虧,況表父慇懃先勸又誡,或時各逗機宜不
同,化時不別共成一事。


「我生已盡」等者,無
學四智羅漢皆具,或慧解脫未得無生,今
以無依是初後二智,無求是中間二智,後有
即是所依處故。若生已盡,未來無依,中間二
智盡三界因,名已辦等,故云「無求」。「上有真
[006-0270b]
似等四位」者,賢合為二,及聖位二,今依前
外凡,亦但聞慧為一,思修為一。「辟支是法
行人」者,一往且對聲聞憑教,所以支佛自思
為法,然支佛必自證,聲聞具信法,信法具
如《止觀》第五記引《婆沙》等文。「聞法少」者,支佛
或聞教墮在聲聞者,亦是因信但云聞少。
「此門」至「非佛」等者,《大論》云:「有一道人問佛:
大德!十二因緣佛作耶?佛言:我不作。又問:
餘人作耶?佛言:亦非餘人作,有佛無佛本性
有之。」夫答問有四,此即決定答也。若其廣
出三藏諦緣,具如《俱舍》、《婆沙》,《玄》文略出。「但
合」等者,以此四中二正二旁,當知由免難
故索車,由等賜故歡喜。


「門有三義」者,三門
之中出別是門入者義立,從一色心入一色
心,門以經遊為義,但未出名入,從一入
一義言為入,實非外來。「若作出者」,須兼三
藏,今立通教所詮,以此兩教所詮同故。言
「若別義者」,依別理人。言「所詮」者,意顯獨
教門義不成。經雖云教,必須對理,故知別
教雖詮別理,亦非車門,但對通藏而立別
名。由緣別理故名為別。次第之初與藏通
人咸出火宅,據出宅同仍可名通。初證
又同兩教涅槃,故亦可云得涅槃樂。三德
具如《玄》文三法及《止觀》第三顯體中說。「此釋
小異於前」者,前云意不在三,今云本欲與
大,雖復小殊名異義同。


「有一大宅」者,有人
云:且指一方三界,故云一。他人廣列利鈍
章門。「三界無始為久」者,


問:
若從因說或當無
始,若從依報初禪已下賢劫近成,云何無始?
[006-0270c]


答:
眾生無始具三界因,惑種不亡故云無
始,故依報處壞而復成,第四禪去及無色界,
雖無災壞因果相成,皆是無始無常故也。
然終不如約正報釋其理便也。


「念念相續」
等者,相續故高,無常故危。「意識綱維」者,統御
一身其猶梁棟樹立一屋。𡉏坼」者,上下毀
裂。「褫」脫衣貌也。「因緣觀心兩釋」者,如云頭
殿腹堂,即觀心也。如云色堂欲舍等,即因
緣也。命根已下文並觀心也。「八鳥譬八憍」者,
但慢與憍能所別耳。諸教亦以七慢釋慢,
此中所釋亦與《俱舍》大同,其意稍別,今略
比之。盛壯憍如我慢,與《俱舍》名義並同,壯
故我彊。姓憍如大慢,《俱舍》云:「於他勝謂己
勝」,如世寡姓尚未謝於崔盧,如梟尚食於
母,況貴姓耶?富憍如過慢,《俱舍》云:「於他勝
謂己等」,如世貧者尚不下於石崇,況實富
耶?自在憍如邪慢,《俱舍》云:「於有德中謂己
有德」,如薄祐者尚無屈於有德,況有自
在者?壽命憍如增上慢,《俱舍》云:「未得謂得」,
壽高計常,如少尚未肯尊老,況實壽高?聰
明憍如憍慢,《俱舍》云:「於他等謂己等,於等
而輕」,如力雖劣尚欲輕彼,況實齊耶?行善
憍如不如慢,《俱舍》云:「於多分勝謂己少劣」,
德業天隔,謂稍下於高蹤,況少劣者?色憍
如憍慢,《俱舍》云:「色不如他亦謂己等」,陋者
自得未肯劣於潘安,況美姿貌?略對且爾
如名不同,此中直爾有此八事,故憍慢者
未必全有。「自愛為貪」去更以三毒例釋同
異,故四思惟並有二名,所從得名不定故
[006-0271a]
也。蟲名獸狀鬼體神形雖即非要,與使為
譬亦可略知。「蚖」即黑蛇也。故《漢書》云:「玄蚖
蝮者。」《爾雅》云:「虺長三寸大如指」,江南謂虺為
蝮,有牙毒,鼻上有針。「蜈蚣」者,蝍蛆也。有人
云:能制蛇,若伏蛇者多是赤足者。此語有
損,不思來報。「守宮」者,蝘蜒是。有云:在舍
為守宮,在澤為蝘蜒。「[鼬-由+虫]」似鼠,若獸名作「狖」
似猿。若作「狖」字,《玉篇》云:「似狸亦噉鼠,天若
雨於樹倒懸,尾有兩岐以塞兩鼻。」「狸」字《說
文》從豸。「鼷」者,《說文》云:「小鼠。」《玉篇》云:「有毒螫
人及獸,至盡不痛,即甘口鼠也。」「咀」秖是嚼,
「搏」擊打也。「撮搏」取也,亦拍亦撫也。


「愛心貪」等
者,寄此與鈍使對辯,諸見在後鬼神中明,
亦可是鈍中利也。若從鈍說道理亦是鈍中
道理。「推求」去釋也。如此土儒宗亦計天命
氣等,並鈍使攝,欲比西方道理天隔。「一云」
去,重更全作鈍使釋也。「摣」者,《釋名》云:「叉也。」
謂五指俱取也。「掣」牽也。亦云向前摣、向後
掣。「嘊喍」者,「喍」字亦作「𪗶」,聚唇露齒也。「嘷吠」
者,出聲大吼也。《經》「魑魅」者,物之精也。《通俗
文》云:「山澤之怪謂之魑也。」《西京賦》云:「山神
虎形曰魑,宅神豬頭人形曰魅。」「魍魎」者,木
石變怪。《玉篇》云:「水神。」「孚乳」者,《玉篇》云:「伏卵
曰孚。」《通俗文》云:「卵化曰孚。」《廣雅》云:「孚亦生
也。」「乳」者養也。故鳥生曰孚,獸生曰乳。言「自
類」等者,即同類因得等流果,以子似父故
以喻之。《俱舍》云:「同類因相似,自部地前生」,
即五部九地,但約過去以現在為因,廣如
彼文。「鳩槃茶」者,可畏鬼也。「蹲」虛坐也。「踞」實
[006-0271b]
坐也。


次「捉狗」等者,有此一釋故曰「一云」,狗
足如因、捉之如謗,捉足撲之如令絕聲,
故云「令其失聲」。因果法爾不由執無,却由
捉撲所以有聲,如由計故所以有生。「以脚
加頸」者,聲不絕故,復以狗脚加於狗頸。謗
無苦因之上,復更撥無苦果,如脚加頸,望
必絕聲,聲豈不甚,撥因尚生撥果彌甚。「集
本得果」下釋上句,捉狗兩足豈能絕聲,徒
謗無因果何能免果?「集無得苦」下,釋下句,
如加頸時欲令絕聲,由加聲大。又「謗無苦
因」者,秖指非因計因,即是謗也。本是世因
今謂出世,即當謗無兩因故也。


「觀解」者,前
約事釋,多在斷見故云「撥無」等;今約觀釋,
義通常見及以邪正,以佛弟子亦有修六行
觀者,故今用之。若外人修多在計常,或計
四禪乃至非想,為常故也。凡云觀解須順
內故。又云「作不淨」等,此意亦以出聲為失,
由觀故生如由撲故聲。「今不得起」者,復以
絕聲為失釋也,故云不起。「豎入」等者,如六
十二見雖有眾釋,多約三世,過去來今、從
今入未,故名為豎。「橫遍」等者,如二十身見
一陰四句,四句相望無復優劣,故名為橫。
不修善法為此縱恣,所以不修非撥無
也,雖不撥無亦名無慚。


言「見取」者,非果
計果,非想非是涅槃之果,計之為常。無色
唯心名為「咽細」,三界壽極名為「命危」,計之
為常名為「保壽」,保壽正當計果義也。「非想」
下重釋計失。「首如」等者,根本之我如牛,世
以牛力為大自在,計我亦爾,於中復計我
[006-0271c]
之有無,如生二角。「為身是我」等者,以我與
身更互有無。為身是我者,執所為我;為我
是身者,以能為所。身即是所,我即是能,如
以五陰計一陰為我,餘皆我所,謂僮僕瓔
珞窟宅,若計常者,身非是我,身斷我常。若
計斷者,身斷我斷,或俱常斷。具如《止觀》第五
記引《阿含》本劫本見末劫末見,然其所計能
所雖殊,計有義等,或時等者,是諸外道於
一身中前後計轉,所計之極,極至非想,以
所計為頭,彼地斷常更互起計,如髮篷亂。
計常等者,互相是非,彊者伏弱,弱者從彊,
皆破他從己如相殘害。計此我者,有斷有
常即邊見也。


「夜叉」等者,初二句「總結欲」者,
未分利鈍,「亦是」下更別語利鈍意。亦指初
二句,即上句利、下句鈍。「並是有漏」下釋第三
句,有漏之心皆無道味之食故飢,以由飢
故生死速疾故云「急」。《經》「四向」者,見惑雖多不
出四句,利鈍並有飢急之義,經文且從利
使以釋。「闚看」者,私竊也。看不正者,由隔窓
牖,故見空而偏,空無偏正由彼窓闚,理無
是非計者成過,故云「滯著心多不會正理」,
故知邪正誰不各謂仰慕至道,此二句通
結二使。次下二句收廣結非。「是朽故宅」等
者,上文云「今此三界皆是我有」,此從化主
統而言之,為生取土。言「朽故」者,從生以
說。故前後文國城家等隨其義勢,或優或劣
無不屬生、咸歸長者,一色一香一切皆然。
「長者」下釋下二句。「內合」至「捨應」者,合此二
句。若以十六王子為常教者,應云王子捨
[006-0272a]
應,今從果說故云如來。又捨應不孤由大
蔣故,故知非但捨應之後起濁,亦乃由濁
起故捨應。故知前諸起濁救火大化擬宜等
文,意皆探取大通後文。準此中意,隨根上
下三周不同,究其根源莫不皆爾,故得
通用。「壽量」者,助成近義,實成既遠中間數
成,成即是出,且約一期故不云多。又覆本
故不可云多。「火起之勢」者,此中勢相皆
應須作見修兩釋。應知通論勢有二種:一
者勢分,二者威勢。勢分通至非想,威勢燒
無不壞,今當界二勢亦復如是。宅寬舍狹,
三界為宅,五陰為舍,若且指欲界準例
可知。由濁倒故身命無常,故作無常消
此文也。被燒相中分為三義:初二句屬見,
次一句屬修,次三句明不出所以。專由於
見,故重云槃茶。又初二句通列,故云「鬼神
等」,等取蟲獸。次一行別列,故更云「鳩槃茶」
等。初二句中下句正明燒相,故云「大叫」。次
一行中下二句明愚不知出,正由不出故
燒,燒故不出,故總屬燒相。「哭泣為揚聲」者,
此以十二支後愁歎憂惱,來釋此文,此是古
人釋哭泣等通遍三界。今不用舊釋者,但
在欲界人中南洲有禮度處,餘所不攝。「戒
取本不計斷」,若因擬果故。


色界火起所燒類
中,亦初二句鈍使,次二句利使,然火勢中文
略不分利鈍,應須義說,故欲界中亦不分
利鈍,今色界亦爾。次明相中方具利鈍,即
「相奪」等也。既於禪中起諸見惑,帶見修禪,
或禪已見起或禪見俱發,若禪已見或可見
[006-0272b]
存,或復俱失。「所計異」者,具如本劫本見等
也。言「默然」者,此準大乘一一禪中各立默
然,如初禪中默然第六,乃至四禪默然第
五,以著默故失於無漏;依餘經論道以著
禪而為默然,或以一心支而為默然。「欲界
貪未來定已斷」者,性障未除名伏為斷耳,
故惡獸噉時方乃名盡。「欲界」至「如猛焰」等者,
煙焰上升以烟過焰,故用譬色。又焰猛煙
微如色輕欲重。身等遍於二界四倒,故云
四面等也。「亦通」下亦可雙譬二四,故四大
皮肉在身四邊,如四面咸苦故云「克塞」。


「蜈
蚣」下明空中事者,前云藏穴以譬色界,今
乃出穴故譬無色。言「空中」者非謂虛空,既
以舍內譬欲入、穴譬色,今以穴外空地為
空,以譬無色,色界如穴,厭下如燒、欣上
如出穴。「若爾瞋通三界」者,前欲界中以蜈
蚣譬嗔,此中例之不別分出,既云蜈蚣復
是無色,故譬彼嗔,色界之中雖無蜈蚣而
云毒蟲,即兼蜈蚣,如色界利云毘舍闍,即
兼諸鬼,故知嗔通三界。小乘中云上界無
恚,非盡理也。然諸煩惱輕重雖殊,尚至等
覺,豈隔無色?但名同體異理須分別,今所
燒類略無鬼神。「若得」等者,若無色定起尋即
生著,故名為「隨」。「既離」下緣定計非想,故云
又諸餓鬼頭上火然。「非想亦有八苦」者,文已
列七闕愛別離,應云失定時苦名愛別
離。但文中七苦初之四苦,約彼定體生彼細
想,剎那不住名為念念,病死可知。次有二
苦以對修說,修上失下通得名離。次五盛
[006-0272c]
陰復約定果,前四第八在果故也。若因若果
皆約彼定,故得言之。


「不處第一空座」者,第
一義空為智理合,與悲同體,今言不住無
悲之智,恒居有智之悲,故云「不處」。故知無
緣慈悲方可與智同體。「舊云」等者,佛豈不
知而待他告?「又云」等者,豈有物機還却語
佛云汝子耶?縱感應相關,以生望佛為他
人者,有何不可?然消經文聞有等言,却如
以下語上故不用也。「今云」去正釋,凡云汝
者,可施於師,師即法也。他義及上二理俱
成。


問:
真如法界可是佛師,觀機三昧縱名為
法,秖是照俗,如何名師?


答:
觀者屬智,智即
是佛也。依三昧起照故得是師。雖云觀
機,照體是法,如佛眼觀等故有此眼,方能
觀機,義之如遣。


「又云」下約大悲者,他義更
親汝義稍切,以無緣慈望於應身,故無緣
慈告於應身,令起化物。「云云」者,對上辯異
出觀疎意,但令法正喻且分成。


「問子本」等
者,答中兩解妙得事理。初事答者,雖未曾
出義似先出,雖即非入義似後入,由出未
出故入似入。又下約理解者,本淨故出、無
明故入,亦從義立非出非入而言出入。約
事解中即退大後,以著五欲而為遊戲;約
理解中即以戲論而為遊戲。言「戲論」者,即
三界見思,見思即理故出,理即見思故入。如
《淨名》中尚以小證而為戲論,故云:「若言我
當見苦斷集證滅修道,是則戲論非求法
也。」故實相外皆名戲論。故事理二解並於大
通佛時雖發大心未破無明,是故具於事
[006-0273a]
理二義。「大善」下釋退之由及以樂著,昔結緣
淺名為「未著」,退後流轉唯有無明故名「無
知」,即此釋意亦具二釋,思之可見。


「四行半
頌上我當」等,是誡門擬宜應更略分,初一行
正明擬宜;次一句總立所燒即是見思;次
一句總明燒勢;次兩句略明燒相也;次一
行半廣明所燒,文中雜列見思二類不復
次第;次一行況結,於中初二句舉所況,次
二句正況。由無定慧是故飢渴,已可怖畏,
況復更為濁火所燒。如得上界有漏定時,
無無漏定已為小火之所梵燒,況墜下欲
大火所燒,即指飢渴以為此苦,是故應求
大乘永離。


「諸子」下三句,不受即是無機,亦是
稚小無知故也。文中略故但云「無知」。《經》云「猶
故樂著」者,既無大志復不習小,已無大
小復著三界。次「第三一句正息化」者,見思
不已故息大化,若見思不已尚有大機,如
來於時亦不悋大,但緣大小俱失唯有見
思,故於二途且令出濁先施小耳。「前三行
頌擬宜」者,初一行明擬宜意。次一行用小之
由,由著見思故唯施小。次半行用小之意,
若不用小則大小並亡,故云將為火害,害
故喪身,喪身故失命。次半行正思用小。勸
轉中《經》云「妙寶」者,仍屬方便,如滅止妙離,
《阿含》云「妙中之妙」等,若妙寶是大,何故皆
詣父所索車?示轉中《經》云「在門外」者,如示
四諦令知出世,故重勸中云「汝等出來」,勸
其行相,應須觀諦而得出宅。次證轉中,經
文意者,吾善造車以給一切,驗知自必不
[006-0273b]
乏於車,引自無謬證賜不虛,故知以己
所用之車,勸其令得。舉己例彼,故云「在
外」。《經》言「四衢」者,即四諦也。前不許作四濁
解者,準此中意。


「初在門外」者,初子猶在內
是故父立,今子既出是故安坐。又大機未會,
是故云「立」,小化已周是故「安坐」,故知立者冥
利、坐者顯益。《經》云「而自慶言」等者,得所化
機是故慶快。二萬億佛所教其大緣,是故云
「生」。中間小熟是故云「育」。經此多時數數成
熟,將養不易故云「甚難」。大微故愚小,起濁
由無知,由因招果故云「入宅」。《經》「多諸」下二
句,述其所起見思之火。《經》「大火」下,述其被
燒火勢。《經》「而此」下,合其見思。《經》「我已」下,明
歡喜之由。《經》「是故」下,結歡喜意。「知父」下三行
索車者,初二句明索車時,驗知上文是父坐
也。次二行正索,次二句結索。於正索中,初
一行正索,次一行述許。等賜中云「上文」至
「合有五文」者,無合釋等心,頌中合復無廣
等心,既有等車必知心等。「行具一切法名
藏」者,但約含藏為義。「六根具一切法名庫」
者,藏寬庫狹,亦可互論云云。但約盛貯諸
庫不同,如根各異雖異各具,故於諸根具
一切行,以行歷根,即是根行皆具諸法,即
藏深庫近。如行遠根淺,雖有遠近皆具諸
法,約根論行無復差別。自非一家依經述
釋章疏之例,豈可聞此以根以行為藏為
庫,各備諸法。《經》「大車中意」者,因果所有總
名眾寶,約教修得義之如造,性修不同權
宜名造,行多子多故車非一,是故所造諸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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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大。又須示方知子修名造,以性泯修造
還本有即車體也。「莊校」下即具度也。初一行
如前釋。《經》云「真珠」等者,出幰蓋相。慈門非
一,猶如網孔,一一孔中皆一真珠,如眾慈
門並稱於實。前文但云「垂諸華纓」,秖是直
令見者欣悅,今云「處處垂下」,乃明眾機遍
悅。《經》云「眾彩」等者,上句明垂化之處,設應
不同;下句明攝物之宜,無所闕少。《經》云
「柔軟」者,前直云「重敷」,今加歎「柔軟」,又以貴
㲲而覆其上,諸禪自在故云柔軟,以妙冠
麁如細覆上。「茵」者,《說又》云:「車中重席。」具足
事禪有異凡小,故云「鮮白淨潔」。得車歡喜
中云「橫遊」等者,諸法在於一行一法權實
具足,故雖合一四相宛然。


「四門」至「四十一
位」,具如法說理一四釋中,位門二釋其義已
具,餘二已如前說,準上釋意本無橫豎,義
分四相。今亦如是,本無橫豎寄於門位而
論橫豎,亦可諦是約智,前從能照、今從所
依,望前唯闕觀心一種,究竟四德即道場
也。「九種世間」者,秖是九界耳。七望於九但
除四趣離開菩薩,以子義通故世間從
九,結緣義局故方便唯七。《經》云「一切眾生皆
吾子」者,如《大經》中一切眾生無不皆至大
般涅槃,子義在因、涅槃在果,大乘宗要莫
逾此二,皆悉云有,安順權教云一分無。
《經》云「無慧心」者,通語無實。


「眾苦」下於中初
二句總標,次二句釋,次二句結。《經》云「寂然」
等者,在王三昧用智,即是安處故也。《經》云
「不退菩薩」者,不退義通,亦兼三藏云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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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不合索及歡喜」者,以免難兼索,以等賜
兼喜故也。合中但合後二不合前二者,於
四段中,又是免難索車為旁,賜大歡喜是正。


「我雖」下第三一行半,文又二:初一行明障除,
次半行遂本心。「若人小智」下第二七行,具足
四諦,初二行苦諦,次二行集諦,次一行滅諦,
次半行正明道諦,次一行半明此四諦脫非
究竟。於苦諦中初一句標說苦由,由小智
故,但有世智唯堪說小。次一句明以集重
故須明苦諦。次一句重指苦由。次一句正
明說苦。「眾生心喜」去一行明稱本習,於中
初二句明機,次二句明應。應中言「無異」者,
如《遺教》云「實苦不可令樂」。次明集諦中,
初一行正明集諦,次半行顯集諦能治,次半
行明集過患。次明滅諦中,初半行明滅集
功能,次半行得名,次明脫非究竟中,初半
行重舉得脫,次「是人」下二句徵也。觀諦得
脫為是何脫?次「但離」下,釋離界繫但明小
脫。次「其實」下釋離下三偈釋者,初一行半
以無上道法斥,次一行半出佛本心。明「惡
數」者,今文但云說不說耳。有人分此云:先
列惡因,次列惡果。惡因十四:一憍慢,二懈
怠,三計我,四淺識,五著欲,六不解,七不信,
八嚬蹙,九疑惑,十誹謗,十一輕善,十二憎
善,十三嫉善,十四恨善。次惡果中先釋,次「舍
利弗」下二行結。初又二,初明由謗墮惡,次
「如斯」下明由墮惡故不得值佛。初文又
三,初地獄者廣敘非時,如此分文非不一
意,而無所以。次畜生中言「斷佛種」者,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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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緣了二因,故前文則斷一切世間佛
種,此經遍開六道佛種,若謗此經義當斷
也。


問:
謗經生罪,非經為罪緣?


答:
罪福由心,
經乃緣助,其猶四大損益斯成,然從佛元
意唯為生福,是迷者過非路咎也。


三三賤
人,次文又三,初明不值佛,次復入惡道,三
復得為人。
法華文句記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