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006 妙法蓮華經玄義-隋-智顗 (master)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三上


天台智者大師說


二、諸境開合者,先用十如為首。何者?此經
命章絕言稱歎十如。


今更說五境,云何同異
耶?十二因緣與十如開合者,名異故言開,
義同故言合。無明支合如是性。行支合如是
相。識、名色、六入、觸、受合如是體。愛合如是緣。
取合如是力、作。有合如是因。生、老死合如
是果、報等云云


又總合者,如是相合行、有兩
[003-0705c]
支。如是性合無明、愛、取三支。如是體合識、名
色乃至老死七支。如是力還是煩惱道三支,
無明、愛、取能生業力。如是作,還是行、有二支,
能為苦作業也。如是因還是行、有二支,為
七苦作因也。如是緣還是無明、愛、取三支,能
潤業取苦也。如是果還是行、有之習果也。如
是報還是行、有之業,招名色等報。此兩番通
用思議十二因緣。合六道十如是。


次用不
思議十二因緣合四聖十如者,無明支轉即
變為明,明即了因,成聖人如是性。惡行支
轉即變為善行,善行即緣因,成聖人如是
相。識、名色等苦道轉,即法身,成聖人如是體。
愛、取二支轉成聖人菩提心,即是如是力。有
支含果,變成六度行,即成聖人如是作,亦
轉成聖人如是因。此有支轉,有二種:正道
轉成如是因,助道轉成聖人如是緣。老死
支轉成法性常住,成聖人如是果、報云云。又,
總作者,體、力、作三法秖是煩惱、業、苦,變成法
身、菩提心、六度行等。勤習三法,在內成性,
在外成相,正意成體,誓願深遠成力,立行
成作,牽果成因,相助成緣,剋發成果、報
。若細分四聖,節節有異,今取大槩,故通

釋耳。經云:「一切智願,猶在不失。」二乘亦得
作通釋也。


四種四諦合十如者,生滅、無生
兩種苦、集,是六道十如。如是相、如是性是集。
如是體是苦。如是作、力、因、緣又是集。如是果、
報又是苦云云。生滅、無生兩種道、滅,是析、體二
乘及通菩薩十如。如是相、性即是道。如是體
即是滅。如是力、作、因、緣皆是道。如是果、報又
[003-0706a]
是滅。無量、無作兩種苦、集,即是四聖界外果
報十如。集諦即是界外如是相、性、力、作、因、緣
也。苦諦即是界外如是體、果、報等云云。無量、無
作兩種道、滅,即是四聖界外涅槃十如。道諦即
是涅槃性、相、力、作、因、緣等,亦是般若、解脫也。
滅諦即是涅槃體、果、報等,亦成常住法身也
云云


四種四諦合四種十二因緣者,生滅、無
生兩苦集,即是兩種思議十二因緣。生滅、無
生兩種道滅,即是兩種思議十二因緣,無明
滅乃至老死滅也。無量、無作兩苦集,即是兩
不思議十二因緣也。無量、無作兩道滅,即是
兩不思議十二因緣,無明滅乃至老死滅,此
可解。


七種二諦合十如者,藏、通、別、圓入通
凡四俗,皆是六道十如也。藏、通兩真是二乘
十如也。別、圓入別兩俗:有邊是六道十如;無
邊是二乘十如。圓俗此通九法界十如。別入
通、圓入通、別、圓入別、圓,凡五種真,皆是佛法
界十如也。


七種二諦合四種十二因緣者,藏、
通、別、圓入通凡四俗,即是思議兩種十二因
緣。藏、通兩真即是思議十二因緣,無明滅乃
至老死滅也。別、圓入別兩俗:有邊是思議十
二因緣;無邊是思議無明滅乃至老死滅。圓
俗即通界內、外四種十二因緣也。別入通、圓
入通、別、圓入別、圓,凡五種真,即是界外不思
議十二因緣,無明滅乃至老死滅也。


七種二
諦合四種四諦者,實有二諦,即生滅四諦也。
幻有二諦,即無生四諦也。別入通、圓入通兩
俗,還是無生苦集也。別入通真,是無量道滅
也。圓入通真,是無作道滅也。別俗、圓入別俗,
[003-0706b]
此是無量苦集。圓俗是無作苦集。別真是無
量道滅。圓入別真、圓真,是無作道滅也。


五種
三諦合十如者,別入通、圓入通兩俗,是六道
十如。別俗、圓入別俗,有邊是六道十如;無
邊是二乘十如。圓俗,意通九界云云。五種真
諦皆是二乘、菩薩等十如;五種中諦皆是佛
界十如也。


五種三諦合四種十二因緣者,別
入通、圓入通兩俗,是六道思議十二因緣。別、
圓入別兩俗:有邊是思議六道十二因緣生;
無邊是思議十二因緣滅。圓俗,義通云云。今且
用是四種十二因緣,五種真諦即是思議十
二因緣滅,亦即是不思議十二因緣生。五種
中諦即是不思議十二因緣滅。


五種三諦合
四種四諦者,別入通、圓入通兩俗,即無生苦
集也。別俗、圓入別俗、圓俗,通是無生之苦集,
亦是無生之道滅,亦是無量之苦集也。別入
通、圓入通兩真,本取但空邊,是無生道滅
也。別真、圓入別真,即是無生之道滅,於無
量是苦集。圓真,於無生是道滅,於無量、無
作是苦集。別入通中,是無量道滅。圓入通中,
是無作道滅。別中,是無量道滅。圓入別中,是
無作道滅。圓中,正是無作道滅。


五種三諦合
七種二諦者,簡前兩二諦不被合也。次、二
種二諦,二俗,即是五種三諦家五種俗。二真,
空邊即是五種三諦家真;不空邊即是五種
三諦家中。後三種二諦,三俗,空邊即是五種
三諦家真;有邊即是五種三諦家俗。三真,即
是五種三諦家中。又作一種說,如後簡前二
諦不被合,後五俗,有真、有俗;後五真,有真、
[003-0706c]
有中。


一實諦合十如者,一一法界皆具十
界,簡却九界,但與佛法界同也。簡三種十
二因緣,但與一種十二因緣滅同。簡三種
四諦,但與一實四諦同。簡七種二諦,但與
五真諦有同、不同。簡五種三諦,但與五中
諦同云云。言無諦不可說者,合十如,如名
不異,即是空寂。言辭相寂滅,不可說示,即
是十種皆如義也。諸無明滅乃至老死滅,其
義甚深,甚深即無諦同也。生生不可說,乃至
不生不生不可說,即與無諦同也。七種真諦
皆不可說。最初真諦不可說者,如身子云:「吾
聞解脫之中,無有言說。」況後六耶?非生死、
非涅槃,既非二邊亦無中道,即五種中諦
與無諦同也。一實名虛空,虛空無一,云何
有實?即無諦同也。無諦自無所存,平等大
慧無若干也。雖無若干,若干無量,舒之
充滿法界,不知從何而來。無量無若干,收
之莫知所有,不知從何而去。不來不去,即
是法佛云云


復次,七種二諦,赴緣開合,轉轉
相入,一一又各有隨情、隨情智、隨智等。餘
五義例亦應有,今不具載。何者?佛以一音
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自思之!


問:
諸境
理既融會,何意紛葩,更相拘入耶?答:
如來觀
知十界性相,有成熟者、未成熟者。大機未熟
不令起謗;小機若熟不令失時。隨其所
宜,應單應複,偏圓相入而成熟之,聞即得
益。華嚴雖具鑒十界,兩界熟故,別、圓二種
而成熟之。三藏亦鑒十界,二乘性相熟故,
用生滅而成熟之。方等亦鑒十界,四界熟
[003-0707a]
故,用四種相入而成熟之。般若亦鑒十界,
亦四界熟故,用三種相入而成熟之。法華
亦鑒十界,一性相熟,但一圓諦而成熟之。
若無善巧方便,出沒調熟,云何境智而得融
妙耶?譬如畫師,尚能淡入五彩作種種像,
況佛法王於法自在,而不能種種間入調
伏眾生耶!


問:
上明六境等,此經聽可無名,
有其義不?答:
十如名義已備於前。


四種十
二因緣者,〈化城品〉明生滅十二緣。〈譬喻品〉但
離虛妄,是不生十二緣。〈方便品〉云:「佛種從
緣起」,是界外無量、無作兩種十二緣。


四四諦
者,〈譬喻品〉諸苦所因,貪欲為本,是生滅四諦。
〈藥草喻品〉了達空法,是無生四諦。又云無上
道,及〈方便品〉但說無上道,如來滅度等,是界
外無量、無作兩種四諦也。十如差別是世諦。
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即真諦也。〈安
樂行〉云:「亦不分別有為、無為,實、不實法。」有是
俗諦;無是真諦;「亦不分別」是遮二邊、顯中
道。〈壽量〉云:「非如、非異」,「非異」非俗,「非如」非真,
三諦義也。〈方便品〉云:「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
義。」是一實諦也。又云:「唯此一事實」也。若言
「說無分別法」,又「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是
無諦義也。


○第二、智妙者,至理玄微,非智莫顯;智能知
所,非境不融。境既融妙,智亦稱之,其猶影
響矣,故次境說智。


智即為二:初、總論諸智,
二、對境論智。總智為六:一、數;二、類;三、相;四、
照;五、判;六、開。


數者:一、世智。二、五停心四念處
智。三、四善根智。四、四果智。五、支佛智。六、六度
[003-0707b]
智。七、體法聲聞智。八、體法支佛智。九、體法菩
薩入真方便智。十、體法菩薩出假智。十一、別
教十信智。十二、三十心智。十三、十地智。十四、
三藏佛智。十五、通教佛智。十六、別教佛智。十
七、圓教五品弟子智。十八、六根清淨智。十九、
初住至等覺智。二十、妙覺智。


二、類者,世智
無道,邪計妄執,心行理外,不信不入,故為
一。五停心、四念處,已入初賢佛法氣分,俱
是外凡,故為一。四善根同是內凡,故為一。四
果同見真,故為一。支佛別相觀能侵習,故為
一。六度緣理智弱、緣事智強,故為一。通教
方便聲聞體法智勝,故為一。支佛又小勝,故
為一。通教菩薩入真方便智,四門遍學,故為
一。通教出假菩薩智,正緣俗,故為一。別教
十信智,先知中道,勝前劣後,故為一。別教
三十心俱是內凡,故為一。十地同是聖智,故
為一。三藏佛是師位名,勝三乘弟子,故為
一。通教佛智,斷惑照機勝,故為一。別教佛智
又勝,故為一。圓教五品弟子同具煩惱性,能
知如來祕密之藏,故為一。六根清淨智隣
真,故為一。初住至等覺同破無明,故為
一。妙覺佛智無上最尊,故為一。如是等隨
其類分相似者,或離、或合,判為二十云云


三、
辨相者,天竺世智,極至非想。此間所宗,要
在忠孝、五行、六藝、天文、地理、醫方、卜相、兵法、
貨法、草木千種皆識,禽獸萬品知名。又塗
左割右等無憎愛。獲根本定,發五神通,停
河在耳,變釋為羊,納吐風雲,捫摸日月。
法是世間法,定是不動定,慧是不動出。邀名
[003-0707c]
利、增見愛,世心所知,故名世智也。


五停、四
念者,有定故言停,有慧故言觀。觀能翻邪,
定能制亂。數息治散,不淨治貪,滋治瞋,因
緣治癡,念佛治障道。念處是觀苦諦上四
智,治於四倒;四倒不起,由此四觀。初翻四
倒,未入聖理,故言外凡智也。


煖法緣四諦
境生智,伏煩惱,智更增,成十六觀智。如
火鑽,上下相依,生火燒薪。以有智知有境,
能生煖智,令有萎悴。如夏時聚華為𧂐,華
生煖氣,還自萎悴。又依陰、觀陰,發智火,還
燒陰,如兩竹相摩生火,還燒竹林。尊者瞿
沙說:求解脫智火,煖最在初。如火,以煙在
初為相。無漏智火亦以煖法在先為相。如
日,明相在初為相,是故名煖。


於正法毘尼
中生信,愛敬正法者,緣道諦,信毘尼者,緣
滅諦。信煖能緣四諦,云何言二?答:此二最
勝,應先說。又,正法是三諦,毘尼是滅諦。如
佛為滿宿:「我有四句法,當為汝說,欲知不?
當恣汝意。」四句即四諦也。所有布施、持戒,
盡向解脫,是其意趣。色界定起,是其依。於
自地前生善根,是相似因緣。於四真諦,頂
是其功用果。自地相似,後生善根,是依果。色
界五陰是其報。涅槃決定因及不斷善根,是
其利。十六行是其行,是緣生,是修慧。色界繫
三三昧,三根隨所說,相應眾多心,是退。


煖有
三種:謂下下、下中、下上。頂有三:中下、中中、
中上。忍有二種:上下、上中。世第一有一種:
謂上上。此四善根以三言之,煖是下,頂是
中,忍、世第一是上。復有說者:煖有二:謂下
[003-0708a]
下、下中。頂有三:謂下上、中下、中中。忍有三:
謂中上、上下、上中。世第一法有一:謂上上。
亦以三言之,煖是下下,頂是下中,忍是中
上,世第一是上上。瞿沙云:「煖有下三,頂有
六:下下乃至中上。忍有八:下下乃至上中。
世第一但上上。以三言之,煖法一種,謂下。
頂法二種,謂下、中。忍有三種,謂下、中、上。
世第一有一種,謂上。」煖有二捨:一、離界地,
二、退時。退時捨,墮地獄,作五無間而不斷
善根。頂亦如是。忍唯一捨,不墮地獄云云


頂法者,色界善根,有動、不動,住、不住,有難、
不難,斷、不斷,退、不退。就動乃至退者,有二:
下者是煖,上是頂。彼不動乃至不退者為二:
下者是忍,上者是世第一法。復有說者,應言
下頂。所以者何?在煖法頂,故名頂。在忍法
下,故名下。復有說者,如山頂之道,人不久
住。若無難,必過此到彼;若遇難,即便退
還。行者住頂不久,若無難必到忍;有難退
還煖。猶如山頂,故名頂。


云何為觀?於佛、法、
僧生下小信。小信者,此法不久停,故言下
小。此信緣佛生小信,是緣道諦。緣法生下
小信,是緣滅諦。


問:
應能緣四諦,云何言緣
二諦?答:
道、滅勝故。清淨無過,是妙、是離。能生
信處,為生受化者信樂心故。若世尊說苦、
集是可信敬者,則無受化者。此煩惱、惡行,
邪見、顛倒,云何可敬信?我常為此逼迫。受化
者於道、滅生欣樂,是故說二也。


復有說者,
信佛、僧是緣道,信法是緣三諦,則盡信四
諦也。


問:
住頂亦信陰,亦信寶,亦信諦。何故
[003-0708b]
但說信三寶?答:
三寶是生信敬處。但隨行
者意,於陰生悅適,是名為煖。於寶生悅
適,是名為頂。於諦生悅適,是名為忍。


問:

故頂退,不說煖退?


答:
頂既退,亦應說煖退。
行者在頂時,多煩惱業留難。煩惱等作是
念:若行者到忍,我復於誰身中當作果報?
若離欲界時,亦念:行者出欲界,我復於誰
身中生果報?離非想非非想處時,亦念:行
者離彼欲已,更不受身,我復於誰身中生
於果報?於此三時,多諸留難。留難退,故大
憂惱。如人見寶藏大喜,欲取即失。住頂法
者自念:不久當得於忍,永斷惡道,獲大重
利,猶如聖人。而忽退失,故大憂惱,是故言
頂退也。


若能親近善友,從其聞隨順方便
法,內心正觀,信佛菩提,信善說法,信僧清
淨功德,是說信寶。說色無常,乃至說識無
常,是說信陰。知有苦、集、滅、道,是說信諦。
若如是即住頂,若不如是即頂退。


忍法觀
者,正觀欲界苦,色、無色界苦。欲界行集,色、無
色界行集。欲界行滅,色、無色界行滅。斷欲界
行道,斷色、無色界行道。如是三十二心,是名
下忍。行者後時,漸漸減損行及緣,復更正觀
欲界苦,色、無色界苦,乃至觀斷欲界行道,
除觀斷色、無色界行道,從是中名中忍。
復更正觀欲界苦,觀色、無色界苦,乃至觀
色、無色界行滅,除滅一切道。復正觀欲界苦,
色、無色界苦,乃至觀欲界行滅,除色、無色界
行滅。復正觀欲界苦,乃至觀色、無色界行集,
除滅一切滅。復正觀欲界苦,乃至觀欲界
[003-0708c]
行集,除色、無色界行集。復正觀欲界、色、無色
苦,除一切集。復正觀欲界苦,除色、無色界
苦。復正觀欲界常,相續不斷,不遠離。如是
觀時,深生厭患,復更減損,但作二心觀於
一行,如似苦法忍、忍法智。如是正觀,是名
中忍。復以一心觀欲界苦,是名上忍。


復次,
生世第一法,世第一法後,次生苦法忍。譬
如人欲從己國適他國,多財產,不能持
去,以物易錢;猶嫌錢,易金;嫌金,易多價
寶,往適他國。行者乃至漸捨,相續不離,生
於上忍。上忍後,生第一法。第一法後,生苦
忍。


問:
世第一法有三品不?


答:
一人無,多人
有。身子上,目連中,餘皆下。就佛、支佛、聲聞
為三品。


世第一法者,此心心數法,於餘法
為最、為勝、為長、為尊、為上、為妙。亦分、亦
都。分者,勝世間法,不勝見諦。見諦眷屬不
相離,慧力偏多故、熏禪不與凡夫同生一
處故。盡智時,一切善根永離一切諸垢障
故。三三昧乃至惡賤無漏,何況有漏,不應
都勝?分勝彼煖、頂、忍法,亦應言第一,應言
分勝,勝煖、頂、忍、一切凡夫所得禪,無量解脫
除入也。或言都勝,非謂一切事業中勝,但
以能開聖道門故。彼見諦等,不能開聖道
門,以世第一法開聖道門,彼見諦等法得
修見諦等法。得修者,皆是世第一法功用。
是世第一法名義者,最勝義是第一義;得妙
果是第一義,如高幢頂,更無有上,是第一
義。


問:
前諸義有差別邪?答:
此皆歎說上妙
之義,亦有差別。於不淨安般名最,於聞
[003-0709a]
慧名勝,於思慧名長,於煖為尊,於頂為
上,於忍為妙。又,依未至為最,依初禪為
勝,中間為長,二禪為尊,三禪為上,四禪為
妙。如是種種說,此依《毘婆沙》釋,欲委知,
向彼尋。


初果八忍、八智。三果重慮緣真,九無
礙、九解脫智。支佛用總相、別相,如約三世
明苦、集,分別十二因緣,即別相相也。六度
緣理智弱,伏而未斷;事智強,能捨身命財,
無所遺顧。聲聞能發真成聖,猶論我衣、我
鉢,互論強弱云云


通教聲聞,總相一門,達俗
即真。通教緣覺,能於一門總相、別相,達俗
即真。通教菩薩,能於四門總相、別相,俗達即
真。又能遍四門出假,教化眾生。十信信果
頭真如實相,為求此理,起十信心。十住正
習入空,傍習假中。十行正習假,傍習中。十
迴向正習中。初地證中;二地已上,重慮於
中。三藏佛一時用三十四心:八忍、八智、九無
礙、九解脫,斷正習盡。通佛坐道場,一念相
應慧,斷餘殘習氣。別教佛用金剛後心,斷
一品無明究竟盡成佛。或言:斷時是等覺。
佛無所斷,但證得圓滿菩提具足耳。圓五
品不斷五欲而淨諸根,具煩惱性,能知如
來祕密之藏。六根淨位獲相似中道智。初住
獲如來一身無量身,入法流海中行,任運流
注。後位可解,不復記。


四、明智照境者,若由
智照境,由境發智,四句皆墮性中,如別
云云。若四悉檀因緣立境、智,但有名字


問:
智能照境,境亦能照智不?答:
若作不
思議釋,更互相照,義亦無妨。《仁王般若》云:
[003-0709b]
「說智及智處,皆名為般若。」譬鏡面互相照,
亦如大地一,能生種種芽,芽亦生地一。且
置斯義。世智照六道十如。五停心智去至
體法,凡七智,照二乘十如。六度及通教出假
菩薩智兩屬,上求照菩薩十如,下化照六道
十如。四十心智亦兩屬:上求照菩薩十如,下
化照六道十如。十地智兩屬,次第照,照菩薩
十如;不次第照,照佛十如。五品去,凡四智,皆
照佛界十如。總略如此細捒云云


二十智照
四種十二因緣境者,世智、五停、四念、四果乃
至支佛、六度、三藏佛,凡七智,照思議生滅十
二因緣境。通教三乘入真方便智、出假智、佛
智凡五智,照思議不生不滅十二因緣境。別
教十信、三十心、十地、佛凡四智,照不思議生
滅十二因緣境。其中不無別意,且從大判。
圓教四智,照不思議不生不滅十二因緣境。


二十智照四種四諦者,前、三藏等七智,照
生滅四諦境。次、通教五智,照無生滅四諦境。
次、別教四智,照無量四諦境。次、圓教四智,照
無作四諦境。


次、二十智照二諦者,前、七智是
照析空之二諦。次、五智是照體空之二諦。次、
八智照顯中之二諦。其間別、圓相入者,可以
意得云云


次、明二十智照三諦者,前、七智
照無中之二諦,是因緣所生法,皆屬俗攝。次、
五智照含中之二諦,即空一句,皆屬真諦攝
也。次、別圓八智照顯中之二諦,即是假名,亦
名中道,二句皆屬中道諦攝也。


次、二十智
照一實諦者,此須引《釋論》明四悉檀,皆名
為實。世界故實,乃至第一義故實。當知實
[003-0709c]
語亦通四諦,生滅故實,無生滅故實,無量故
實,無作故實。前、三藏七智照生滅之實。次、通
教五智照無生滅之實。次、別教四智照無量
之實。次、圓教四智照無作之實。前後諸實


次、二十智無諦、無照者,無諦無別理,若於
四種四諦得悟,不復見諦與不諦,故無諦
亦通也。前、七智照生滅之無諦,生生不可說
故。次、五智照無生滅之無諦,生不生不可說
故。次、四智照無量之無諦,不生生不可說故。
次、四智照無作之無諦,不生不生不可說故。
前、無諦是權,後、無諦是實,此就言教。若就
妙悟同於聖人心中所照者,則不見有權
實,故非權非實。空拳誑小兒,誘度於一切。
方便說權,方便說實。會理之時,無復權實,
故稱非權非實為妙也。


五、明麁妙者,前十
二番智是麁,後八番智為妙。何者?藏、通等佛,
自是無常,亦不說常,彼二乘菩薩何得聞
常、信常、修常?是故為麁。別教十信初已聞
常,信、修於常,尚勝彼佛,何況餘耶?是故為
妙。常途云:《法華》不明常者,秖是三藏意耳。
今明十信知中已過牟尼,則八番為妙也。


又,
別教四智,三麁一妙。圓教四智,悉皆稱妙。何
者?地人云:「中道乃是果頭能顯,初心學者仰
信此理,如藕絲懸山。」故說信、行皆非圓意
也。故十信智為麁。十住正修空,傍修假、中。十
行正修假,傍修中。十迴向始正修中。此中
但理,不具諸法,是故皆麁。登地智破無明,
見中道,證則為妙。類如通、藏兩種,俱得道,
而三藏門拙。今別教亦爾,教門皆權,而證是
[003-0710a]
云云


圓教四智皆妙者,如法相說,如說
而信,如理而行,始論五品,終竟妙覺,實而
非權,是故皆妙。是名待麁智說妙智也。


又、約知見明麁妙者,知與見云何?然分別
有四:不知不見、知非見、見非知、亦知亦見。
先、約三藏釋,後、約圓釋,中間例可解。凡夫
不聞故不知,不證故不見。五停、四念至世
第一法,聞故名知,未證故非見。辟支佛不
聞故非知,自然證故是見。四果聞故亦是知,
證故亦是見。傳傳判麁妙,可解。


約圓教釋
者,七方便不聞故不知,未證故不見。五品、
六根,聞故知,未證故不見。發宿習者名見,
不從聞故不知。稟教證入者,亦知、亦見。此
節節傳為麁妙。


究竟而論,前來二十種智,略
而言之,不出權、實二智。如經:「如來方便知
見,波羅蜜皆悉具足」,即總束得前來諸權智
也。「如來知見廣大深遠」,即是總束前來實智
也。方便既其具足,何所不該?知見既其廣大
深遠,何所不攝?境淵無邊,智水莫測,唯佛
與佛乃能究盡。如此知見,即是眼智。眼即五
眼具足,智即三智一心。一切種智知於實,兩
智知於權。佛眼見於實,四眼見於權。此知
即是見,此見即是知。對前諸智,諸智是麁,此
之知見名之為妙也。


若得知見中意,不復
論五眼。迷者未了,更約眼明麁妙。如肉眼
盲閉,何由見色?徒聞人說,起種種想,終非
真見。欲令眼開,應須治膜,那得閉眼,執
諍何益耶?閉眼想則麁,眼開見則妙。天眼
未開,不見障外為麁,修禪定願智之力,能
[003-0710b]
發得淨色,徹障內外,明闇無隔。慧眼未開,
常行死逕,假令情想,亦復非實,故為麁;無
漏豁發,故稱為妙。諦理明了,故稱妙。法眼未
開,差機說法。如身子僻教,滿願穢器,名為
麁。破障通無知,分別藥病名之為妙。



眼不開,不見實相。故文云:「二乘之人及新
發心者、不退菩薩所不能知」,故四眼皆麁。
除諸菩薩眾信力堅固者,以信得入,相似佛
眼,能開真佛知見,乃名為妙。諸教多說四
眼,或帶四眼說佛眼,是故為麁。今經獨說
佛眼,是故為妙。是為待麁為妙也。


六、明開
麁顯妙者,前十六番智,若不決了,但是麁
智;若得決了,悉成妙智。何者?如妙莊嚴王,
先是外道世智,聞《法華經》便得決了,以邪
相入正相,於諸見不動而修三十七品,不
捨八邪而入八正,即是決於世智,得入
妙智。或與五品齊,或與相似齊,或與分
得齊,節節有入,義細作云云


若五停方便智,
乃至通教佛等智,若不決了,即是麁智。今開
權顯實,「汝等所行是菩薩道」,來入妙位。須
一一將十二番智來入圓妙四智,或入五
品、相似、分得等智云云


又、決了別教歷別之
智,入於妙智。當體即是某位,進入是某位
細捒云云


十六麁智皆成妙智,無麁可待,即
是絕待智妙也。


復次,開麁眼為妙眼者,餘
經雖說為五眼,五眼不融,是故為麁。今經
決了四眼,令入佛眼。文云:「父母所生眼,遂
得清淨。」學大乘者,雖有肉眼,名為佛眼。
即是決了肉眼,名為佛眼也。《淨名》云:「世孰
[003-0710c]
有真天眼者,有佛世尊,不以二相見諸
佛國。」此即是決了天眼,即是佛眼也。「願得
如世尊慧眼第一淨」,即是決了慧眼,能得
入妙。決法眼入妙者,邊際智滿是也。四眼
融入佛眼,寂而常照,故文云:「決了聲聞法,
是諸經之王。」五眼具足成菩提,開佛知見,故
稱為妙。


問:
佛眼開,乃名為妙。六根雖淨,云
何為妙?答:
佛眼雖未開,已能圓學圓信。如
迦陵頻伽鳥,雖在㲉中,音聲已勝諸鳥,即
是假名、相似等妙。若開,即是分妙、究竟妙云云


二、對境明智,又二:一、對五境,二、展轉相照
對境。初、應對十如境,此既一經之意,處處說
之,可解故不復釋。


次、對四種十二因緣明
智者,《大經》云:「十二因緣有四種觀:下智觀
故,得聲聞菩提。中智觀故,得緣覺菩提。上智
觀故,得菩薩菩提。上上智觀故,得佛菩提。」何
者?十二因緣本是一境,緣解不同,開成四
種。


今以四教意釋之:三藏具有三人,而皆
以析智觀界內十二因緣事,為初門。然析
智淺弱,三人之中,聲聞最劣。以劣人標淺
法,故名下智。通教亦有三人,同以體智觀
界內十二因緣理,體法雖深,望藏為巧,望
別未巧。三人之中,緣覺是中。以中人名通
法,故言中智。別教佛與菩薩,俱知界外十
二因緣事,次第菩薩比佛,猶未是上,比於
通、藏則是上法,故以上智當名也。圓教佛
與菩薩,俱觀界外十二因緣理,初心即事
而中。此法最勝故,以佛當名故,言上上智
觀也。以四教釋四觀,於義允合云云


所言
[003-0711a]
下智觀者,觀受由觸,觸由入,入由名色,名
色由識,識由行,行由無明。無明顛倒不善
思惟,致不善行,感四趣識、名色等。若善思
惟,致善行,感人天識、名色等。觀此無明,念
念無常,前後不住。所生善惡,遷變速朽。所受
名色,衰損代謝。煩惱、業、苦,更互因緣,都無暫
停。過去二因,現在五果;現在三因,未來二果。
三世迴復,猶若車輪。癡惑之本,既無常、苦、空、
無我,則無明滅。無明滅故,諸行滅,乃至老死
滅。若不然火,是則無煙,是名子縛斷。無子
則無果,滅智灰身,離二十五有,是名果縛
斷。則是下智觀十二因緣,得聲聞菩提也。


中智者,觀受由觸,乃至行由無明。無明秖
是一念癡心,心無形質,但有名字。內、外、中間
求字不得。是字不住,亦不不住。猶如幻化,
虛誑眼目。無明體相本自不有,妄想因緣和
合而生。無所有故,假名無明。不善思惟,心
行所造,以不達無明如幻化故,起善、不善
思惟,則有善、不善行,受善、不善名色、觸、受。今
達無明如幻故,則諸行亦如化。從幻生識、
名色等,皆如幻。愛、取、有、生,三世輪轉,幻化遷
改,都無真實。有智之人,不應於中而生愛
恚。無明既不可得,則無明不生,不生則不
滅。諸行、老死亦不生不滅。不生故,則非新;
不滅故,則非故。非故者,無故可畢;非新者,
無新可造。無新者,子縛斷;無故者,果縛斷。
是名中智觀十二因緣,得緣覺菩提。


上智
觀者,觀受由觸,乃至行由無明。無明秖是
癡一念心。心癡故,派出煩惱;由煩惱派出
[003-0711b]
諸業;由業派出諸苦。觀此煩惱,種別不同;
不同故,業不同;業不同故,苦不同。諸行若干,
名色各異。種種三道,無量無邊,分別不濫。
知因此煩惱,起此業,得此苦,不關彼業
及彼煩惱。如是三道,覆障三德。破障方便,亦
復無量。無明若破,顯出般若;業破,顯出解
脫;識、名色破,顯出法身。愛、取、有、老死,亦復如
是。自既解已,復能化他。於一切種,知一切
法,起道種智,導利眾生。是名上智觀十二
因緣也。


上上智觀者,觀受由觸,乃至行由
無明,知十二支三道即是三德,豈可斷破
三德,更求三德?則壞諸法相。煩惱道即般
若,當知煩惱不闇;般若即煩惱,般若不明。
煩惱既不闇,何須更斷?般若不明,何所能
破?闇本非闇,不須於明。如耆婆執毒成藥,
豈可捨此取彼?業道即是解脫者,當知業
道非縛;解脫即業者,脫非自在。業非縛故,
何所可離?脫非自在,何所可得?如神通人,
豈避此就彼耶?苦道即法身者,當知苦非
生死;法身即生死,法身非樂。苦非生死,何
所可憂?法身非樂,何所可喜?如彼虛空,無
得無失,不忻不戚。如是觀者,三道不異
三德,三德不異三道,亦於三道具一切佛
法。何者?三道即三德,三德是大涅槃,名祕
密藏,此即具佛果;深觀十二因緣,即是坐
道場,此即具佛因。佛因佛果,皆悉具足,餘例
可知。是名上上智觀十二因緣,得佛菩提。


約此應判麁妙、開麁顯妙,意可解故,不委
記耳。


又四智照四境,境若不轉,其智則麁。
[003-0711c]
四境轉成妙境,麁智即成妙智,仍是待絕之
云云


二、對四種四諦明智者,《大經》云:「知
聖諦智,則有二種:中智、上智。中智者,聲聞、緣
覺。上智者,諸佛、菩薩。」若依此文,束於體、析,
合稱為中。束大乘利、鈍,合稱為上。


今若約
根緣利、鈍,內外事、理,開即成四:聲聞根鈍,緣
四諦事,即生滅四諦智;緣覺根利,緣四諦理,
即無生四諦智;菩薩智淺,緣不思議事,即無
量四諦智;諸佛智深,緣不思議理,即無作四
諦智也。此乃《大經》之一文。又云:「凡夫有苦無
諦,聲聞有苦、有苦諦。」凡夫不見苦理,故言
無諦。聲聞能見無常、苦、空,故言有諦。即是
生滅四諦智也。又云:「菩薩之人解苦無苦,而
有真諦。」即是體苦非苦,故言無苦;即事而
真,故言有諦。乃是摩訶衍門無生四諦智也。
又云:「知諸陰是苦,知諸入為門,亦名為苦。
知諸界為分,亦名為性,亦名為知,是名中
智。」依前說者,即屬聲聞也。分別諸苦、諸入、
界等有無量相,「我於彼經,竟不說之」,是名
上智。受、想、行、識,亦復如是。非諸聲聞、緣覺境
界,此則異前兩意。既稱上智,又非二乘境
界,豈非別教菩薩觀恒沙佛法如來藏理耶?
是為無量四諦智。又云:「如來非苦、非集、非
滅、非道、非諦,是實;虛空非苦、非諦,是實。」非
苦者,非虛妄生死。非諦者,非二乘涅槃。是實
者,即是實相、中道佛性也。又云:「有苦、有苦因、
有苦盡、有苦對,如來非苦乃至非對,是故
為實。」如此明義,既異上三番,豈非無作四
諦智耶?例此一諦為四,餘三亦應爾。謂有
[003-0712a]
集、有集果,有集盡、有集對,有盡、有盡因,
有盡障、有盡障相,有對、有對果,有對障、
有對障相。如來非此四四十六種,但是於
云云


如是等智,觀於四諦。諦既未融,智、
諦皆麁。獨有非苦、非對、有實,為妙。若諦圓,
智亦隨圓,皆是如來非苦、非諦、是實之妙智
也。此即待絕兩意云云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三上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三下


天台智者大師說


三、對二諦境明智者,權、實二智也。上真、俗
二諦既開七種,今權、實二智亦為七番:內外
相即、不相即四也,三相接合七也。若對上數
之:析法權實二智,體法二智,體法含中二
智,體法顯中二智,別二智,別含圓二智,圓二
智。上七番各開隨情、隨情智、隨智,合二十一
種諦。今七番二智,亦各開三種:謂化他權
實、自行化他權實、自行權實,合二十一權實
也。


若析法權實二智者,照森羅分別為權
智,盡森羅分別為實智。說此二智,逗種種
緣,作種種說,隨種種欲、種種宜、種種治、種
種悟,各隨堪任,當緣分別。雖復種種,悉為
析法權實所攝,故有化他二智。化他二智,隨
緣之說,皆束為權智;若內自證得,若權、若
實,俱是實證,束為實智。內外相望,共為二
智,故有自行化他權實二智也。就自證權
[003-0712b]
實,唯獨明了,餘人不見,更判權實,故有自
行二智也。


今更約三藏重分別之。此佛化
二乘人,多用化他實智。二乘稟此化他之
實,修成自行之實,故佛印迦葉云:「我之與
汝,俱坐解脫床。」即此義也。若化菩薩,多用
化他權智。其稟化他之權,修學得成自行
之權,佛亦印言:「我亦如汝云云。」此三種二智,
若望體法二智,悉皆是權。故龍樹破云:「豈
有不淨心中修菩提道?猶如毒器,不任貯
食,食則殺人。」此正破析法意也。故皆是權
云云


體法權實二智者,體森羅之色,即是於
空。即色是權智,即空是實智。《大品》云:「即色
是空,非色滅空。」正是此義。為緣說二,緣別
不同,說亦種種;雖復異說,悉為化他權實
所攝,故有化他二智。化他二智既是隨情,皆
束為權;內證權實既是自證,悉名為實。以
自之實對他之權,故有自行化他二智也。
就自證得又分權實,故有自行二智也。此
三二智望含中二智,復皆名權。何者?無中
道故云云


體法含中權實二智者,體色即空
不空。照色是權智;空不空是實智。
說此二智,赴無量緣,隨情異說;雖復無
量,悉是含中二智所攝,故有化他二智。化他
二智本是逗機,皆名為權;自證二智皆名為
實。於自證二智更分權、實,故有自行二智。
此三二智望顯中二智,悉皆是權。何者?帶
於空真及教道方便故。


又,體法顯中權實二
智者,體色即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了
色是權智;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是實
[003-0712c]
智。為緣說二,緣既無量,說亦無量;無量之
說悉為顯中二智所攝,故有化他二智。化他
二智既是隨緣,悉名為權;自證二智既是證
得,悉名為實。以自望他故,有自行化他二
智。就自證二智,更分權實。此三二智望別
權實二智,悉皆是權。何者?帶即空及教道方
便故。


別權實二智者,體色即空、不空。色、空
俱是權智;不空是實智。以此二智,隨百千
緣,種種分別;分別雖多,悉為次第二智所
攝,故有化他二智。化他二智悉是為緣,皆
名為權;自證二智既是證得,悉名為實。以
自對他故,有自他二智。就自證權實,自分
二智故,有自行二智。此三二智望別含圓
二智,悉復是權。何者?以次第故、帶教道
故。


別含圓權實二智者,色空、不空,一切法趣
不空。色空名權智;一切法趣不空為實智。
以此二智隨百千緣,種種分別;分別雖多,
悉為別含圓二智所攝,故有化他二智。化他
二智既是為緣,悉皆是權;自證二智既是證
得,悉名為實。自他相望,共為二智。就自證
得,更分權實,故有自行二智。此三二智望
圓二智,悉復是權。何者?帶次第及教道故。


圓權實二智者,即色是空、不空,一切法趣色、
趣空、趣不空。一切法趣色、趣空是權智;一
切法趣不空是實智。如此實智即是權智,
權智即實智,無二無別。為化眾生,種種隨
緣、隨欲、隨宜、隨治、隨悟。雖種種說,悉為
圓二智所攝,故有化他二智。化他二智既是
隨情,悉復是權;自證二智,悉名為實。就自證
[003-0713a]
中,更分二智,故有三種不同也。此之二智,
不帶析法等十八種二智方便,唯有真權、
真實,名佛權實。如經:「如來知見廣大深遠,
方便波羅蜜皆悉具足。」獨稱為妙,待前為
麁。


又,從析法二智至顯中二智,凡十二種
二智,待前皆名為麁,顯中為妙。何以故?此
妙不異後妙故。又從次第二智,凡九種二
智,待前為麁,不次第為妙。又前十八種二
智皆麁,唯不次第三種為妙。又不次第二種
為麁,一種為妙。


又歷五味教者,乳教具
三種、九種二智。酪教一種、三種二智。生蘇四
種、十二種二智。熟蘇具三種、九種二智。此經
但二種、三種二智。若酪教中,權實皆麁;醍
醐教中,權實皆妙。餘三味中,權實有麁有妙,
可以意推。


若不作如上釋諸智者,經論
異說,意則難解。何者?《華嚴》解初住心云:
「三世諸佛不知初住智。」世人釋云:「如實智,
佛自不知佛如實智,亦不知初住如實智。」
此釋自謂於理為通,其實不允。若藏、通等
佛不論如實智,云何於自如實智不知耶?
別教初住不得如實智,云何言不知?若得
前來諸智意者,三世三藏佛不知圓教初住
智,此則事理二釋俱無滯也。此中義兼二
種:一、分別二十一種權實,二、待麁論妙。如
上說。


若開麁顯妙者,諸方便諦既融成妙
諦,對諦立智,悉非復麁。如賤人舍,王若過
者,舍則莊嚴;如眾流入海,同一鹹味。開諸
麁智,即是妙智也。


二智多有所關,須商略
類通。今對七種二諦,明二十一種權實,以
[003-0713b]
為章門。若得此意,約因緣境,亦應如此。
謂析因緣智、體因緣智、含中因緣智、顯中因
緣智、次第因緣智、帶次第因緣智、不次第因
緣智,一一各有化他、自行化他、自行等三種
分別,合有二十一種;分別麁妙、判五味多
少、論待絕等。四諦、三諦、一諦等,亦應如是。
當自思之,何煩具記也。


問:
隨情諦及化他
智,何意無量?隨智諦及自行智,何意不多?


答:
秖約一人,未得道時,見心橫起,邪執無窮。
何況多人,種種各異?為是義故,隨情則多。智
見於理,理唯一種,不得有異云云。夫二諦
差別已如上說。


說此七權實、二十一權實,頗用世人所執義
不?頗同世人所說語不?頗用諸論所立義
不?既不從世人,亦不從文疏,特是推大小
乘經,作此釋耳。若破若立,皆是《法華》之意。
若巧、拙相形,以通經二智,破三藏經二智;
乃至次第、不次第相形,以圓經二智,破別經
二智。方便諸經,明智既麁,通經之論,豈得為
妙?經論既爾,弘經論人,何勞擊射?任其所
說,自有所墮。


若作生滅解權實者,墮在
初番;若作不生不滅解者,墮第二番;乃至
第七番,亦可知。又縱廣引經論莊嚴己義
者,亦不得出初番隨情二諦化他權實,況
出初番第二、第三權實!尚不出初番三種權
實,況第七番三種權實!若但以初番二智,
破一切世間情執略盡,假令得入化城,秖
是自行實智,尚不得化他之權,何況能得
後番諸智!若尋二十一種二智,凡破幾外
[003-0713c]
見,凡破幾權經論,復顯幾是,立幾權經論,
然後方稱妙權妙實。世人全不識一兩種權
實之意,而情中即計為智。若是智者,破何惑?
見何理?未見理、未破惑,生死浩然,非情何
謂?今若待前諸麁智而明妙智者,法華破
待之意也。若其會者,一切權經論所明諦理
皆成妙理,無非智地。會一切權經論所明
二智無非妙智,悉是大車。如此破會深廣,
莫以《中論》相比,可熟思之云云


四、對三
諦明智者,上明五三諦竟,今更分別。


夫三
智照十法界,束十為三:謂有漏、無漏、非有
漏非無漏。三法相入,分別有五:初謂非漏非
無漏入無漏、對漏、無漏為三法。二、謂一切
法入無漏,對漏、無漏為三法。三、謂漏、無漏、
非漏非無漏為三法。四、謂一切法趣非漏非
無漏,對漏、無漏為三法。五、謂一切法趣漏、
趣無漏、趣非漏非無漏為三法。


更說五境
竟,對此五境明五三智者,謂一切智、道種
智、一切種智。三智相入五種不同:一、中智入
空智,對道智為三。次、如來藏智入空智,對
道智為三。次、中智對兩為三智。次、如來藏
智入中智,對兩智為三智。次、圓三智。是為
五差。


中智入空智,分別為三智者:初、依無
漏,發一切智;次、依有漏,發道種智;後、深觀
無漏之空,知空亦空,發一切種智。然初心
不知空空。次雖得空,亦不空空。後能深
觀於空,空於前空。但二空名同、二境亦合,
故言相入。今若分別,以無漏空為一切智;
有漏空為道種智;中道空為一切種智。世人
[003-0714a]
採經論意云:六地斷惑,與羅漢齊;七地修
方便道;八地道觀雙流,破無明成佛。即此
意也。


如來藏智入空智,分別三智者;依漏、
無漏發一切智、道種智,不異前。而後不因
別境,更脩中智。但深觀空,能見不空,不空
即如來藏。藏與空合,故言相入。以深觀空
見不空故,發一切種智。前中道智但顯別
理。理之與智,不具諸法。藏理、藏智具一切
法,故異於前。以藏智對兩智,為三智也。
《大經》云:「聲聞之人,但見於空,不見不空。」「智
者見空,及與不空。」《大品》云:「一切智是聲聞智;
道種智是菩薩智;一切種智是佛智。」即此意
也。中智對兩成三智者,各緣一境,各發一
智,次第深淺,不相濫入。故《地持》云:「種性菩
薩發心欲除二障,有佛、無佛決定能次第
斷諸煩惱。」即此意也。


如來藏智入中智為
三智者:兩智不異前,一切種智小異。何者?
前明中境,直中理而已。欲顯此理,應修萬
行,顯理之智,故名一切種智耳。今如來藏理
含一切法,非直顯理之智,名一切種智,與
前為異。用此智對前為三智也。故地論
師云:「緣修顯真修,真修發時,不須緣修。」前
兩智即是緣修,後智發時即是真修。真修具
一切法,不須餘也。即是此義云云


圓三智者,
有漏即是因緣生法,即空、即假、即中;無漏亦
即假、即中;非漏非無漏亦即空、即假。一法即
三法,三法即一法;一智即三智,三智即一智。
智即是境,境即是智,融通無礙。如此三智,豈
同於前。《釋論》云:「三智一心中得,無前無後,
[003-0714b]
為向人說令易解故,作三智名說耳。」即是
此意云云


若欲顯智,要須觀成。汎論觀、智
俱通因果;別則觀因智果。例如佛性,通於因
果;別則因名佛性,果名涅槃。今就別義,以
觀為因,成於智果。如《瓔珞》云:「從假入空
名二諦觀;從空入假名平等觀;二觀為方
便道,得入中道第一義諦觀。」今用從假入
空觀為因,得成於果,名一切智;用從空
入假觀為因,得成道種智果;用中觀為
因,得成一切種智果也。


上明於智,略有五
種。今以觀成,亦應五種。細作可知。修觀,義
如《止觀》云云


言麁妙者,藏、通兩佛雖有一
切種智之名,更無別理,不破別惑,此智不
成故不用也。中入空智者,雖說中道因,
於通門而成兩智,後照中道,無廣大用。因
於拙教,果又不融,是故為麁。次如來藏入
空智者,教果理雖融,因是通門,亦名為麁。中
對二智者,雖不因通,而三智別異,果教未
融,是故為麁。如來藏入中者,在果雖融,因
是別門,此因亦麁。圓三智者,因圓果圓,因妙
果妙,諦妙智妙,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
是故為妙智也。


若歷五味教者,乳教有三
種三智;酪教一種三智;生蘇具五種三智;熟
蘇亦具五種三智;麁妙可知。法華但一種三
智,此是法華破意,即相待妙也。開麁明妙者,
世智無道法,尚以邪相入正相;治生產業,
皆與實相不相違背;低頭舉手,開麁顯妙,
悉成佛道,何況三乘出世之智!故《大經》云:「聲
聞、緣覺亦實亦虛。斷煩惱故,名之為實;非
[003-0714c]
常住故,名之為虛。」凡夫未斷煩惱,無實唯
虛,尚開麁入妙即是大乘,何況二乘之智!
二乘之智,根敗心死尚得還生,何況道種之
智!如此開時,一切都妙,無非實相。七寶大
車,其數無量,此是法華會意,即絕待妙也。


五、
對一諦明智者,即是如實智也。《釋論》云:「諸
水入海,同一鹹味。諸智入如實智,失本名
字。」故知如實智總攝一切智,純照一境,故
總眾水俱成一鹹也。若待十智為麁,如
實智為妙。若待諸實智,諸實智名麁,中道
如實智名妙。若開麁顯妙者,非但諸實智
為妙,十智亦名妙云云


無諦無說者,既言無
諦,亦復無智。若歷諸處明無諦者,餘方便
無諦無智為麁,中道無諦無智為妙。若以
杜口絕言,無諦無智者,亦無麁無妙,無待
無絕,歷一切法皆無麁無妙也。


二、展轉相
照者,六番之智,傳照前諸境思議因緣。下智、
中智,照六道十如性相等。下、中二智觀十二
因緣滅者,照二乘十如性相等。上智照菩
薩性相本末等。上上智照佛法界性相本末
等。四種四諦智照十法界者,生滅、無生等苦
集智,照六道十如相性。生滅、無生道滅智,即
是照二乘十如相性。無量,無作苦集智,照菩
薩界性相等。無量、無作道滅智,照佛法界相
性本末等。


四種四諦智照四十二因緣者,生
滅、無生苦集智,照思議兩十二因緣也。生滅、
無生滅兩道滅智,是照兩思議十二因緣滅
也。無量、無作兩苦集智,照不思議兩十二因
緣也。無量、無作道滅智,照不思議兩十二因
[003-0715a]
緣滅也。


七種二智照十法界者,生滅、無生
滅兩權智,及入通等二,合四權智,照六道性
相。生滅、無生滅兩實智,照二乘性相等。別權、
圓入別權,有邊是照六道性相;無邊是照二
乘性相。圓權則通照九界性相。別入通實,空
邊是二乘性相;不空邊是菩薩性相。圓入通
實,空邊是二乘性相;不空邊是照佛界相性。
別實是照菩薩性相。圓入別實、圓實,俱照佛
法界相性也。


七種二智照四種因緣者,前四
權是照思議兩十二緣。別權、圓入別權,有邊
是照兩思議十二緣;無邊是照兩十二緣滅。
圓權則通云云。別入通實,空邊是照思議十
二緣滅;不空邊是照不思議十二緣。圓入通
實,空邊同上,不空邊是照不思議十二緣滅。
別實照不思議兩十二緣滅。圓實照兩不思
議十二緣滅等。前四種權智是照生滅、無生
滅兩苦集;又三權智照無量、無作苦集。二實
智是照思議兩道滅;又五實智是照不思議
兩道滅。


五種三智照十法界者,五種道種智,
照六道性相本末等。五種一切智,照二乘、菩
薩性相本末等。五種一切種智,照佛法界十
如相性等。


又,五種三智照四種十二因緣者,
五種有智,照思議兩十二緣。五種一切智,
照兩思議十二緣滅;又是照不思議十二緣。
五一切種智,是照兩不思議十二緣滅。


五種
三智照四種四諦者,五道種智,照生滅、無
生兩苦集。五種一切智,照生滅、無生兩道滅,
亦是照無量、無作兩苦集。五種一切種智,是
照無量、無作兩道滅。


五種三智照七種二諦
[003-0715b]
者,五道種智,是照四種俗諦。五種一切智,
是照兩種真諦;亦是照別、圓入別、圓三種俗
諦。五種一切種智,是照五種真諦。


一如實
智,是照佛界十如性相、又是照不思議十二
因緣、又是照無作四諦、又是照五種真諦、
又是照五種中道第一義諦。


無諦無說與十
相性如合,與不思議十二緣滅合,與四種
不生不生合,與真諦無言說合,與中道非
生死非涅槃合。


如此等諸智,傳傳照諦,諦
若融,智即融,智諦融名之為妙。如此等皆
是方便說言稱妙、不妙。見理之時,無復權
實,非權非實,亦無妙與不妙,是故稱妙也。
七種二諦,五種三諦,更相間入,餘諸境亦有
此意。七種二智、五種三智,既相間入者,餘諸
智亦有此意。例自可作云云


○第三、行妙者,為二:一、通途增數行,二、約教
增數行。


夫行名進趣,非智不前。智解導行,
非境不正。智目行足,到清涼池。而解是行
本,行能成智,故行滿而智圓。智能顯理,理窮
則智息。如此相須者,則非妙行。妙行者,一
行一切行。如經:「本從無數佛,具足行諸道。」
又云:「無量諸佛所,而行深妙道。」又云:「盡行
諸佛所有道法。」既具、復深、又盡。具即是廣,深
即是高,盡即究竟。此之妙行,與前境、智,一而
論三,三而論一。前境說如法相,法相亦具
三,名祕密藏。前智是如法相解,解亦具三,
如面上三目。今行是所行,如所說行,亦具
三,名伊字三點。若三若一,皆無缺減,故稱
妙行耳。前對境明智,今亦應對智明行。若
[003-0715c]
直對一種智增數明行,則行若塵沙,說不
可盡。況對諸智,各導眾行,則浩若虛空,
得意亡言,不復可說。《釋論》云:「菩薩行般
若時,以一法為行,攝一切行;或無量一法
為行,攝一切行。或二法為行,攝一切行;或
無量二法為行,攝一切行。乃至十法百法千
萬億法為行,攝一切行;或無量十法百千萬
億法為行,攝一切行。」行雖眾多,以智為本。
智如導主,行若商人。智如利針,行如長線。
智御行牛,車則安隱,能有所至。用此增數
諸行,為前十如諦智所導,乃至一實諦智所
導。若得此意,以正智導眾行入正境中,
此義唯可懸知,不可載記云云


二、約教增數
者,若三藏增數明行,如《阿含》中,佛告比丘:
「當修一行,我證汝等四沙門果,謂心不放
逸。若能護心不放逸行,廣演廣布,則所作已
辦,能得涅槃。」又告比丘:「當修一行,謂他物
莫取。」比丘白佛:「我已知已。」佛言:「汝云何知?」
比丘白佛:「他物謂:色、聲、香、味、觸、法。」佛言:「善
哉!若能不取此六,即所作已辦,能得涅槃。」
所言廣演廣布者,以不放逸心,歷一切法,
謂三界、六塵皆不放逸,得至涅槃。


增二數
明行者,《阿含》云:「阿練若比丘,當修二法為
行,謂修止、修觀。若修止時,即能休息諸惡,
戒律威儀、諸行禁戒悉皆不失,成諸功德。若
修觀時,即能觀苦,如實知之。觀苦集、苦盡、
苦出要,如實知之,得盡漏,不受後有。怛
薩阿竭亦如是修。」


增三數明行者,謂戒、定、
慧,此三是出世梯隥,佛法軌儀。《戒經》云:「諸惡
[003-0716a]
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諸惡
即七支過罪輕重非違,《五部律》廣明其相。如
是等惡,戒所防止。諸善者,善三業,若散若靜、
前後方便、支林功德,悉是清升,故稱為善。自
淨其意者,即是破諸邪倒,了知世間、出世間
因果,正助法門,能消除心垢,淨諸瑕穢,豈
過於慧?佛法曠海,此三攝盡。


若得此意,四、
五、六、七,乃至百千萬億法為行,攝一切行亦
如是,是名下智導行也。


通教增數行者,不
定部帙判通教,但取三乘共學法門,指此
為通耳。今且引《釋論》增數,以示其相。《論》云:
「菩薩行般若時,雖知諸法一相,亦能知一
切法種種相;雖知諸法種種相,亦能知一
切法一相。云何觀一切法一相?所謂觀一切
法無相:如四大各各不相離,地中有水、火、
風,但地多,以地為名;水、火、風亦如是。」今觀
無此異相,若火中有三大,三大應併熱。若
三大在火中,二大遂不熱,則不名火。若三
大併熱,則三大捨自性,皆名為火,無復三
大。若言有三大,而細不可知,此與無何
異?若麁可得,則知有細;若無麁,細亦無。如
是,則火中諸相不可得,一切法相亦不可得。
是故一切法皆一相。此以一相破異相,復
以無相破一相,無相亦自滅,如前火木然
諸薪已,亦復自燒。是為觀一切法一相,一相
無相。如是無量一切法悉皆一相,一相無相。
或二法為行,攝一切行。乃至百法千萬億法
為行,攝一切行。可以意推,不復繁記。



教增數行者。如善財入法界中說於一善知
[003-0716b]
識所,各聞一法為行,或如幻三昧,或投巖
赴火,算砂相黶,發菩提心等,種種一行,皆
云:「佛法如海,我唯知此一法門,餘非所知。」
乃至一百一十善知識,一一法門皆如是。是
一一行皆破無明,入深境界。若二法、三法、百
千萬億等法,亦應如是云云


圓教增數行者,
如《文殊問經》明菩薩修一行三昧,當於靜
室,結跏趺坐,繫緣法界,一念法界,一切無
明顛倒永寂如空。此之一行,即是一切無礙
人,一道出生死,一切諸法中,皆以等觀入,
解慧心寂然,三界無倫匹,此乃一行攝一切
行。


增二法為行,攝一切行,所謂止、觀。增三
法為行,攝一切行,謂聞、思、修,戒、定、慧。增四
法為行,攝一切行,謂四念處。增五法為行,
攝一切行,謂五門禪。增六法為行,攝一切
行,謂六波羅蜜。增七法為行,攝一切行,謂
七善法。增八法為行,攝一切行,謂八正道。
增九法為行,攝一切行,謂九種大禪。增十
數為行,攝一切行,謂十境界,或十觀成乘
等。增百數、千萬億數、阿僧祇不可說法門
為行,豈可具載?若得其意,例可解。


然增數
明行,為行不同,須判麁妙。若三藏增數諸
行,以生滅智導,但期出苦,止息化城,是故
為麁。通教增數諸行,體智雖巧,但導出苦,
灰斷是同。別教增數諸行,智導則遠,自淺
階深,而諸行隔別,事理不融,是故為麁。圓
教增數諸行,行融智圓,是故為妙。


今經
屬圓增數,如《觀經》云:「於三七日,一心精進。」
此就一法論行妙。「若行、若坐,思惟此經。」此
[003-0716c]
就二法論行妙。「若聞是經,思惟修習,善行
菩薩道。」此就三法論行妙。「四安樂行」,此就
四法論行妙。「五品弟子」,此就五法論行妙。
「六根清淨」,此就六法論行妙。如是等待麁
論妙也。


開麁論妙者,低頭舉手,積土弄砂,
皆成佛道。雖說種種法,其實為一乘。諸行
皆妙,無麁可待,待即絕矣。


復次,約五數明
行妙者,又為二:先、明別五行,次、明圓五行。


別者,如《涅槃》云:「五種之行,謂聖行、梵行、天
行、嬰兒行、病行。」聖行有三:戒、定、慧。如經:「菩
薩若聞大涅槃,聞已生信,作是思惟:諸佛
世尊,有無上道,有大正法、大眾正行。」從此
立行。「若聞大涅槃」即是信果,亦是信滅。
「有無上道」已去,是信顯果之行。「無上道」是
信慧;「有大正法」是信定;「大眾正行」是信戒。
是名信因、信道。自傷己身及諸眾生,破戒
造罪,失人天樂及涅槃樂,即是知集;往來
生死,受惡道報,即是知苦;苦、集與戒、定、慧
相違,即無道;無道故,不得涅槃,則無滅。


菩薩欲拔苦、集,而起大悲,興兩誓願;欲
與道、滅而起大慈,興兩誓願。發誓願已,
次則修行。思惟在家逼迫猶如牢獄,不得
盡壽淨修梵行;出家閑曠,猶若虛空。即棄
家捨欲,白四羯磨,持性重戒、息世譏嫌等
無差別,不為愛見羅剎毀戒浮囊,如《止觀》
中說。因是持戒,具足根本業清淨戒、前後
眷屬餘清淨戒、非諸惡覺覺清淨戒、護持正
念念清淨戒、迴向具足無上道戒。根本者,十
善性戒眾戒根本,為無漏心持,故言清淨。
[003-0717a]
前後眷屬餘清淨戒者,偷蘭遮等,是前眷屬;
十三等是後眷屬;餘者非律藏所出,絓諸經
所制者,如方等二十四戒之流,名為餘戒
也。


此兩支屬律儀作法,受得之戒也。後三支
非作法,是得法,得法時乃發斯戒也。


非諸
惡覺覺清淨戒者,即定共也。尸羅不清淨,三
昧不現前。以戒淨故,事障除,發得未來;性
障除,發得根本。滅惡覺觀,名定共戒也。



持正念念清淨戒者,即四念處。觀理正念,雖
未發真,由相似念,能發真道,成道共戒,
故名正念念清淨戒。


復次,定共戒依定心
發,屬止善義。道共戒依分別心發,屬行善
義。動、不動俱是毘尼。何者?戒論防止,得定
共心,不復起惡;得道共發真,永無過罪,
故俱是戒也。


迴向具足無上道戒者,即是菩
薩於諸戒中,具四弘、六度,發願要心,迴向
菩提,故名大乘戒。弘誓如前說。六度者,厭
惡出家,捨於所愛,即是檀;纖毫不犯,拒逆
羅剎,即是尸;能檢節身心,安忍打罵,名生
忍;耐八風寒熱貪恚等,名法忍;愛見不能
損,即是羼提;守護於戒犯心不起,即是精
進;決志持戒,不為狐疑所誑,專心不動,名
為禪;明識因果,知戒是正順解脫之本,出
生一切三乘聖人,非六十二見鷄狗等戒,名
為般若。


又別發願,要制己心。寧以此身臥
於熱鐵,不以破戒受他床席。十二誓願自
制其心。又更發願,願一切眾生得護持禁
戒,得清淨戒,善戒,不缺戒,不析戒,大乘戒,
不退戒,隨順戒,畢竟戒,具足諸波羅蜜戒。
[003-0717b]
以此十願,防護眾生。菩薩一持戒心,若干
願行以莊嚴戒,諸餘行心亦應如是。


然護
他十戒,從自行五支中出:從根本、眷屬兩
支出禁戒、清淨戒、善戒。何者?篇聚作法即是
禁戒。禁戒若發無作,乃名清淨,清淨即止
善:而言善戒,即是行善也。


從非惡覺覺清
淨戒,開出不缺戒。何者?雖防護七支,妄念
數起,致有缺漏。若發未來禪,事行不缺;
得根本禪,性行不缺。


從護持正念念清淨
戒,開出不析戒,即道共戒也。滅色入空是
析法道共;今體法入空,故名不析。又內有
道共;則戒品牢固,不可破析也。


從迴向具
足無上道戒,開出大乘、不退、隨順、畢竟、具足
波羅蜜戒。言大乘者,菩薩持性重、譏嫌等
無差別。自求佛道,性重則急;為化眾生,譏
嫌則急;小乘自調,性重則急;不度他故,譏嫌
則寬。菩薩具持兩種,故名大乘戒。不退者,
行於非道,善巧方便,婬舍、酒家非法之處,輒
以度人,而於禁戒無有退失。如醫療病,
不為病所污,故名不退。隨順者,隨物機
宜,隨順道理,故名隨順戒。畢竟者,竪究竟
無上之法也。具足波羅蜜者,橫一切圓滿,無
法不備也。


《大論》亦明十種戒:不破、不缺、不穿、
不雜四種,即是《大經》根本支中,禁戒、清淨戒、
善戒、不缺戒。《論》隨道戒,即是《大經》護持正念
支中不析戒也。《論》無著戒,即是《大經》迴向支
中不退戒。《論》智所讚戒,即是《大經》大乘戒。《論》
自在戒,即是《大經》自在戒。《論》隨定戒,即是《大
經》隨順戒。《論》具足戒,即是《大經》波羅蜜戒。《大
[003-0717c]
經》明畢竟,《論》言隨定,此大同小異,於義無
失。


《涅槃》欲辨菩薩次第聖行,故具列諸戒
淺深、始終、具足。善能護持,即入初不動地,不
動、不退、不墮、不散,是名戒聖行。戒聖行既從
始淺以至於深,今仍判其麁妙。禁、淨、善三
戒屬律儀,律儀通攝眾,故定尊卑、位次緒。
雖有菩薩、佛等,不別立眾,故戒法是同,但
以佛菩提心為異耳。故知律儀等三戒,三藏
攝。不缺是定共,根本禪是事,亦屬三藏攝,
是故為麁。不析戒是體法道共,即通教攝。
大乘、不退等別教攝,亦兼於通。通有出假,
隨機順理,於道不退。然依真諦,不及別
人,別人為妙也。隨順、畢竟、具足等,圓教攝。
不起滅定現諸威儀,不捨道法現凡夫
事,故名隨順。唯佛一人具淨戒,餘人皆名
污戒者,故名畢竟戒。戒是法界,具一切佛法、
眾生法,到尸彼岸,故名具足波羅蜜戒。《淨
名》云:「其能如是,是名奉律,是名善解。」此
經云:「我等長夜持佛淨戒,法王法中久修梵
行,始於今日得其果報。」又,「羅睺羅密行,唯
我能知之。」豈非待前諸戒皆麁,唯圓為妙
也。復次持初戒如乳,中間如三味,後戒
如醍醐,醍醐為妙云云


開麁顯妙者。他
云:「《梵網》是菩薩戒。」今問:「是何等菩薩戒?」彼
若答言:「是藏、通等菩薩戒」者,應別有菩薩
眾。眾既不別,戒何得異?又,若別明菩薩戒,
何等別是緣覺戒?今明三藏三乘無別眾,
不得別有菩薩、緣覺之戒也。若作別、圓菩
薩解者,可然。何者?三乘共眾外,別有菩薩,
[003-0718a]
故別有戒。


問:
三乘眾外,別有菩薩戒者,緣
覺戒云何?答:
三乘眾外,無別緣覺,此說猶是
待麁之戒耳。開麁者,毘尼學者,即大乘學式
叉。式叉即是大乘第一義光,非青、非黃、非
赤白,三歸、五戒、十善、二百五十,皆是摩訶衍,
豈有麁戒隔於妙戒!戒既即妙,人亦復然。「汝
實我子」,即此義也。是名絕待妙戒。
玄義卷三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