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c0225 佛說開覺自性般若波羅蜜多經-宋-惟淨 (master)




No. 260
《佛說開覺自性般若波羅蜜多
經》卷第一


譯經三藏朝散大夫試鴻臚卿光梵
大師賜紫沙門臣惟淨等奉 詔譯


如是我聞:


一時,世尊在王舍城鷲峯山中,與
大苾芻眾并菩薩摩訶薩眾俱。是時,佛告尊
者須菩提言:「須菩提!色,無性、假性、實性;受、想、
行、識,無性、假性、實性。須菩提!如是,乃至眼、色、
眼識,耳、聲、耳識,鼻、香、鼻識,舌、味、舌識,身、觸、
身識,意、法、意識,無性、假性、實性。


「復次,須菩提!色於如是三性中轉,愚是所行,
當知是為菩薩正行。如是行者,是菩薩速疾
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


「須菩提!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若菩薩摩訶薩
於諸識中解無相法,苦自止息,諸相寂靜。如
是所行,當知是為菩薩正行。如是行者,是菩
薩速疾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


爾時,世尊重說頌曰:


「 「若解無相法,
 諸苦自止息,
 眾相皆寂靜,
 是菩薩所行。」



「復次,須菩提!於諸色中,闇之與明平等依止。
菩薩若能如實了知,解入此者,諸法亦然。是
菩薩速疾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


「須菩提!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於諸識中,闇之
與明平等依止。菩薩若能如實了知,解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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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諸法亦然。是菩薩速疾證得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果。」


爾時,世尊重說頌曰:


「 「若法闇與明,
 平等性如是,
 依止及解入,
 知已得菩提。」



「復次,須菩提!若菩薩摩訶薩於諸色須菩提,
受、想、行、識於三性轉,若有智者如實了知,即
於識中不生取著亦不現轉,其心開明。由彼
於識不生取著、心開明已,即於大乘法中而
能出離,何況聲聞、緣覺乘中!又由如是不生
取著、心開明故,不於長時在彼地獄、畜生、餓
鬼、人、天諸趣受生死苦。


「復次,須菩提!色,為生邪?為滅邪?若謂色有生,
彼色即無生;若謂色無生,彼色即是無生自
性。若復菩薩如實了知彼色即是無生自性,
是故於色無生可有。


「須菩提!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識,為生邪?為滅
邪?若謂識有生,彼識即無生;若謂識無生,彼
識即是無生自性。若復菩薩如實了知彼識
即是無生自性,是故於識無生可有。


「復次,須菩提!若有人言:『色,是我、是我所。』作此
說者,我說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見分
位。


「須菩提!若有人言:『受、想、行、識,是我、是我所。』作
此說者,我說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見
分位。


「復次,須菩提!若有人言:『色是先世因所成作;
或大自在天所化因作;或無因緣。』作此說者,
我說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見分位。
[001-0855b]


「須菩提!若有人言:『受、想、行、識是先世因所成
作;或大自在天所化因作;或無因緣。』作此
說者,我說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見分
位。


「復次,須菩提!若有人言:『色以色像為相,受
以領納為相,想以遍知為相,行以造作為相,
識以了別為相。』作此說者,我說彼是外中之
外,愚夫異生邪見分位。


「復次,須菩提!若有人言:『苦不寂靜;若彼色滅,
此樂寂靜。』作此說者,我說彼是外中之外,愚
夫異生邪見分位。


「須菩提!若有人言:『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苦不
寂靜;若彼識滅,此樂寂靜。』作此說者,我說彼
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見分位。


「復次,須菩提!若有人言:『彼色是無,受、想、行、
識亦悉是無。』作此說者,我說彼是外中之外,
愚夫異生邪見分位。


「復次,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佛所說:「色無自性,
不生不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作是說者——彼
於一切法,即無和合亦無樂欲,隨其言說作
是知解——我說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見
分位。


「須菩提!若有人言:『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如佛
所說,皆無自性,不生不滅,本來寂靜,自性涅
槃。』作是說者——彼於一切法即無和合亦無樂
欲,隨其言說作是知解——我說彼是外中之外,
愚夫異生邪見分位。


「復次,須菩提!若復有人計色為有,取著於色
有所生起,隨言說轉;又復計色為有,即於彼
[001-0855c]
色雜染依止,有相隨轉;又復計色為有,即於
彼色修習淨法,成立隨轉。


「須菩提!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若復有人計識
為有,取著於識有所生起,隨言說轉;又復計
識為有,即於彼識雜染依止,有相隨轉。又復
計識為有,即於彼識修習淨法,成立隨轉。


「復次,須菩提!若諸菩薩計色為有,於彼色中
有斷有知,於大樂行言說成辦,隨有所轉;又
諸菩薩計色為有,於彼色中有斷有知,表示
成辦,隨有所轉;又諸菩薩計色為有,於彼色
中以能了知白法具足,謂於諸法得自在已,
於大樂行而能隨轉。


「須菩提!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若諸菩薩計受、
想、行、識為有,於彼識中有斷有知,於大樂行
言說成辦,隨有所轉;又諸菩薩計識為有,於
彼識中有斷有知,表示成辦,隨有所轉;又諸
菩薩計識為有,於彼識中以能了知白法具
足,謂於諸法得自在已,於大樂行而能隨
轉。


「復次,須菩提!若復有人於色中色所有分量,
於苦中苦所有分量,不能如實平等觀者,即
於色中我有所得;若於色中我有所得,即於
色中我見有所得;若於色中我見有所得,即
於色中眾生見有所得;若於色中眾生見有
所得,即於色中彼眾生見而無所得;若於色
中彼眾生見無所得時,即彼眾生亦無所得。
若或於法有所得相可成立者,即有所得相
而有依止,是故於彼聲聞、緣覺乘中不能出
離,何況大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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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菩提!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若復有人於識
中識所有分量,於苦中苦所有分量,不能如
實平等觀者,即於識中我有所得;若於識中
我有所得,即於識中我見有所得;若於識中
我見有所得,即於識中眾生見有所得;若於
識中眾生見有所得,即於識中彼眾生見而
無所得;若於識中彼眾生見無所得時,即彼
眾生亦無所得。若或於法有所得相可成立
者,即有所得相而有依止,是故於彼聲聞、緣
覺乘中不能出離,何況大乘。


「復次,須菩提!若復有人於色中色所有分量,
於苦中苦所有分量,而能如實平等觀者,即
於色中我無所得;若於色中我無所得,即於
色中我見無所得;若於色中我見無所得,即
於色中眾生見無所得;若於色中眾生見無
所得,即於色中彼眾生見而有所得;若於色
中彼眾生見有所得時,即彼眾生亦有所得。
若或於法有所得相可成立者,即有所得相
而有依止,是故於彼聲聞、緣覺乘中不能出
離,何況大乘。


「須菩提!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若復有人於識
中識所有分量,於苦中苦所有分量,而能如
實平等觀者,即於識中我無所得;若於識中
我無所得,即於識中我見無所得;若於識中
我見無所得,即於識中眾生見無所得;若於
識中眾生見無所得,即於識中彼眾生見而有
所得;若於識中彼眾生見有所得時,即彼眾
生亦有所得。若或於法有所得相可成立者,
即有所得相而有依止,是故於彼聲聞、緣覺
[001-0856b]
乘中不能出離,何況大乘。


「復次,須菩提!若人於色中不能如實平等觀
察,不實分別分量及疑動分量故,即於色中
色而有所得;若於色中色有所得時,即於色
中色見有所得;若於色中色見有所得,即於
色中眾生有所得;若於色中眾生有所得,即
於色中一切有所得;若一切有所得時,即一
切無所得。若或於法有所得相可成立者,即
有所得相而有依止,是故於彼聲聞、緣覺乘
中不能出離,何況大乘。


「須菩提!若人於受、想、行、識中,不能如實平等
觀察,不實分別分量及疑動分量故,即於識
中識而有所得;若識中識有所得,即識中識
見有所得;若識中識見有所得,即識中眾生
有所得;若識中眾生有所得,即識中一切有
所得;若識中一切有所得時,即一切無所
得。若或於法有所得相可成立者,即有所得
相而有依止,是故於彼聲聞、緣覺乘中不能
出離,何況大乘。
《佛說開覺自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