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c0151 般若心經略疏小鈔-明-錢謙益 (master)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略疏小鈔卷下



「○第二。顯法體。於中有二。先總。後別。今初也。」


【文句云。第三節。言五蘊空相。無生滅等。以足第二
節之意。
△小鈔云。上來經文。正明真空觀中。會色
明空無礙三門。
自下。方顯泯絕無寄。玄鏡曰。不生
不滅。乃至無智亦無得。真空觀備矣。】


「【經】舍利子。是諸法空相。


【疏】初中言是諸法空相者。謂蘊等非一。故云諸法。顯
此空狀。故云空相。」


【記云。蘊等。謂三科七大等法。空狀者。即第一義空。
形相體狀也。不同角峯垂𩑶之相。負重致遠之性。
內為性。外為相也。良以真空隨緣而現諸法。要在
緣中。方顯空理。故約諸法而明空相。
△泐注云。空
相者。真空實相也。菩薩復告舍利子云。既了諸法
當體。即是真空實相。
△會要云。是。此也。蘊等者。等
取一切染淨依正。相者。狀也。真空相。即以不生不
滅等為相。
△紫栢云。此空相。照見五蘊之空也。

廣承云。是諸法者。略則指上五蘊。廣則十界法也。
空相者。實相也。經云。無相不相。名為實相。無相者。
無生死相也。不相者。不涅槃相也。生死涅槃俱盡。
[002-0783b]
常寂滅相。故名為空。不二不異。離虗偽顛倒。常樂
我淨。即空假中。故名實相。經云。觀一切法空如實
相。即此意也。】


「中邊論云。無二有此無。是二名空相。言無二者。無能
取所取有。言有此無者。有能取所取無。是二不二。名
為空相。」


【記云。探玄云。一。遣妄。二。順真。又初。會性本無。二實
相不滅。又前了其不有。後證其不無。故云無二有
此無。是二名空相也。清涼曰。無妄法之有。有妄法
之無。然有無有二。一。定性有無。二真空妙有。無妄
法之有。則無定性之有。非斷無矣。有妄法之無。是
真空之無。便為妙有。是故若舉妄取真。則妄有真
空。如三論說。若空有對辨。則妄空真有。如涅槃明。
無能取所取有者。則無妄法之有也。有能取所取
無者。則有妄法之無也。故曰。遂令緣起之相。相無
不盡。無性之理。理無不現。
△會要云。中邊論。彌勒
菩薩所說。疏中隨釋。即世親長行。若順彼宗。能所
二取之無。唯在徧計。性宗。及此宗。則依他分別。既
虗妄故。亦成空也。然賢首引此。正取空相為證耳。
二。即有無。不二者。以依他虗妄法中。立二有取。及
二無取。故知非定有二。定無二。此為空相也。】


「○二。別顯中。有三對六不。然。有三釋。一。就位釋。二。就
法釋。三。就觀行釋。


【經】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002-0783c]


【記云。經明六不。而中論云。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
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此明八不。清涼曰。欲
明不生不滅。含義無盡。略舉八不。然。不生等。佛法
之體。正教之要。義味無盡。釋有多門。略伸一兩。是
以賢首。清涼。約境行通別。以釋斯義。破法顯理。此
為最要。中論曰。不生不滅。巳總破一切法。又六八
十不。若約顯義無盡。則經論異出。不必更會。若言
展轉相因㸦成。由不來去。得非一異。由不生滅。得
不斷常。會亦無違。】


「【疏】初。就位釋者。一。不生不滅。在道前凡位。謂諸凡夫。
死此生彼。流轉長劫。是生滅位。真空離此。故云不生
不滅也。」


【記云。道前。謂見道前也。從外凡雜染眾生位說。論
曰。為本際無邊。煩惱藏所縛。從無始來。生死趣中。
生滅流轉。名眾生界。是生死位。第一義空。性非生
滅。故經。以不不之。疏言。真空離此等。
△會要云。道。
即一切因修之行。非屬無漏聖道。道前。即目十信
巳前。以信位。亦治業垢故。下引法界論。詺此為染
位故。凡夫。謂羣生也。十信巳前。教緣未值。不識修
行。惑業相因。果報流轉。無始及今。故云長劫。真空
等者。空為能離。生滅所離。如來藏中。無起滅故。問。
但云空相。寧非但空。答。若唯但空。空訖諸法。不辯
空相。既以不生等為相。即空後不空。中道無性之
理也。故云真空離此等。】
[002-0784a]


「二。不垢不淨者。在道中菩薩等位。謂諸菩薩。障染未
盡。淨行巳修。名垢淨位。真空離此。故云不垢不淨。」


【記云。道中者。見修二道。十地位中也。又以十地說
為見修。故云菩薩等位。此約能所。治障行以分淨
垢。疏主曰。巳斷障。故名淨。斷未盡。故名垢。又修起
淨德名淨。淨德未圓。猶帶障。故名垢。又異前位。故
名淨。異後位。故名垢。真空離此。故經不之。
△會要
云。淨行為治。對染名淨。則信位十善淨行。治十惡
染故。乃至金剛心位。覺生相無明之垢。故云垢淨
位也。】


「三。不增不減者。在道後佛果位中。生死惑障。昔未盡
而今盡。是減也。修生萬德。昔未圓而今圓。是增也。真
空離此。故云不增不減。」


【記云。道後者。究竟位也。今盡者。習氣亦盡也。今圓
者。福智圓滿。最極淨也。此皆染淨相翻。緣修若此。
性覺真空。不容有是。故總不之。首楞云。如何是中。
更容他物。
△會要云。生死惑障。即根本無明業相
也。此相微細。非地盡境界。唯佛智覺了。故云今盡。
起信云。根本業不相應染。依菩薩地盡。入如來地
能離故。修生等者。謂始覺修生功德。即微細相大。
起信云。真實識知義。常樂我淨義等。究竟始覺時。
方得圓滿。故曰今圓。】


「又佛性論中。立三種佛性。一。道前。名自性住佛性。二。
道中。名引出佛性。三。道後。名至得果佛性。佛性惟一
[002-0784b]
就位分三。今真空無異。亦就位分異。又法界無差別
論中。初。名染位。次。名染淨位。後。名純淨位。皆同此也。」


【記云。天親菩薩造佛性論。彼論第二卷。第三顯體
分。三因品云。佛體性有三種。三性所攝。義應知。三
種者。所謂三因。三種佛性。三因者。一應時因。二加
行因。三圓滿因。三種佛性者。應得因中。具有三性。
一。住自性性。二。引出性。三。至得性。清涼曰。住自性
性者。謂道前凡夫位。引出性者。從發心以上。窮有
學聖位。至得性者。無學聖位。疏主又曰。自性住佛
性者。雜染眾生位中。有垢真如。引出性。菩薩位。垢
淨真如。至得性。即無垢真如。真空等者。就前三位。
故有生等。性空覺明。無若干也。
△會要云。道前。名
自性住者。彼論云。一。自性住佛性者。謂道前凡夫
位。釋曰。謂正因佛性。處於染中。性恒不變故真如
之理。自性常住無有改變。即是一切眾生。本有佛性

道中名引出佛性者。彼云。從發心巳上。窮有學
聖位。謂此位中。以有緣了二因。令性增長。而顯發
佛性雖具必假修習定慧之力。方能引發本有之
。道後名至得者。在無學聖位。以前二位中。雖得

而非至。果位得極。方名至也。故知道前。可名應得。
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時。乃至得也。今真空無異者。
以真空。與佛性。體一名殊耳。法界無差別論。堅慧
菩薩造。彼云。復次此菩薩心。無差別相故。不淨位
中。名眾生界。於染淨位。名為菩薩。寂靜位。名為如
[002-0784c]
來。亦大同也。】


「△二。就法釋者。謂此真空。雖即色等。然。色從緣起。真
空不生。色從緣謝。真空不滅。又隨流不染。出障非淨。
又障盡非減。德滿不增。此生滅等。是有為法相。翻此。
以顯真空之相。故言空相也。」


【玄鏡云。謂空若是物。則有生滅。若有盡滅。則有生
起。今法空相。不生不滅。豈有有耶。故云是諸法空
相。不生不滅等。
△記云。一者。珠現青黃。而珠不生。
青黃遽亡。而珠不滅。二者。如華華空。空不生華。華
去空澄。空不加淨。三者。德本不生。真空本有。湛然
不生。其何增耶。障本不滅。妄惑本空。滅無可滅。將
誰減耶。此生滅下。是會總。諸識熏習故。妄心分別
故。有色等生。是故皆為有也。真空離此。故翻破彼。
空顯相也。
△會要云。此中文含縱奪。此真空雖即
色等者。縱也。然色下。奪也。以色生時。緣會而起。空
非緣會。如何生耶。因緣離散。色從緣滅。空非緣離。
如何滅耶。故肇公云。如其真有。有則無滅。譬之空
華。依空生滅。空非生滅也。此生滅等者。結也。上之
三對。皆有為相。翻此三對。是真空相。略寄三對。顯
此空相。三對遮非。空境何相。莫因解了。住此相中。
故法界觀。真空絕相云。此語。亦不受也。
○次下。通
釋三對六不。
○大品云。佛言。舍利弗。是諸法空相。
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是空法。非過去。非
未來。非現在。是故空中。無色無眼耳。乃至無苦集
[002-0785a]
滅道。亦無智亦無得。無須陀洹。無須陀洹果。乃至
無辟支佛。無辟支佛果。無佛。亦無佛道。菩薩摩訶
薩。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智論云。
若法不生不滅。如虗空。云何有垢有淨。譬如虗空。
萬歲雨不濕。火燒不著。煙亦不著。所以者何。本自
無生故。菩薩能如是觀。不見離是不生不滅法。有
生有滅。有垢有淨。以善修習諸法實相故。若魔欲
破。為欲破空。空則無破。若有增益。如幻如夢。何所
增益。是故說不增不減。
△孤山云。色不異空。故不
生。空不異色。故不滅。色不異空。故不垢。空不異色。
故不淨。色不異空。故不增。空不異色。故不減。生死
即涅槃。故不生。涅槃即生死。故不滅。煩惱即菩提。
故不垢。菩提即煩惱。故不淨。結業即解脫。故不增。
解脫即結業。故不減。
△古雲云。法既常寂。妄自奚
生。不受一塵。故日空相。空一切妄。亦名實相。昔則
不生。今則無滅。煩惱非垢。涅槃非淨。處聖不增。在
凡不減。究竟平等。徧一切處。作是觀者。即同諸佛。


△泐注云。實相之體。本無生滅。既無生滅。豈有垢
淨。既無垢淨。豈有增減乎。
△小鈔云。清涼言事無
生中。前四不增。正顯無生。後之不減。亦即無滅。法
本不生。今則無滅。以初攝後。皆曰無生。佛性論。三
性品云。如來約分別性。說本來無生忍。約依他性
故。說自性無生忍。約真性故。說惑垢苦本性無生
忍。則三性三無性。皆歸攝於不生一義。晉水云。楞
[002-0785b]
伽說一切法不生。中論。不生為論宗體。疏亦曰。無
生。為佛法體。諸經論中。皆詮無生之理。故知六不。
八不。觀門中。以不生為宗要也。】


「○三。就觀行釋者。謂於三性。立三無性觀。」


【疏鈔云。此明於三性上。修三無性觀。三性者。一。徧
計所執性。二。依他起性。三。圓成實性。三無性者。一。
相無自性性。二。生無自性性。三。勝義無自性性。偏
言無性者。向真性上。說無性故。亦是古名。並從簡
耳。】


「一。於徧計所執性。作無相觀。謂彼即空。無可生滅。」


【言所執無相觀者。所執。即徧計所執。無相。即相無
自性性觀。由彼體相。畢竟無故。如虗空華。繩上蛇
故。鈔云。一。顯無相觀者。正修三無性中。初無性也。
一。離所取者。所取。即徧計所執也。言知於情有者。
即徧計中二義。謂情有。理無。今知情有。即是理無。
則知此性。即無相也。如迷木見鬼者。如人夜行。雲
月朦朧。見一杌木。以無月光。情懷怖畏。而生鬼想。
眾生亦爾。行生死夜。妄想浮雲。蔽於慧月。覩緣生
法。不了性空。謂有定性。如生鬼想。鬼。喻徧計。木喻
依圓。若了知鬼。是因迷有。則知所執定性之法。皆
由妄情。是人名為妄識所執。故名悟人。如實知鬼。
知鬼本無者。約法云。知妄所執。理本是無。但是依
圓。為舉體是木。則見依圓。故名見木。故知妄本是
真。則鬼是木。見佛則清淨。名為見木。二。離能取者。
[002-0785c]
以所取空故。如若見鬼。即不見木者。有妄執之見。
如若見鬼。故則為垢。不是依圓。名不見木。執有定
性。不見依圓之實。名未為見木。離於鬼見者。謂離
於定性執見。則是圓成之實。方名為見木。
△會要
云。徧計者。六七二識。於自他境。無我法中。執實我
法。故唯識云。此徧計所執。自性無所有。】


「二。於依他起性。作無生觀。謂依他染淨。從緣無性。」


【二。緣起無生觀者。緣起。即依他起性。亦名緣起性。
言無生者。即生無自性性觀。此如幻事。託眾緣生。
無始妄執。自然性故。鈔云。次明緣起無生觀者。依
他。二義。一。幻有。二。無性。從分別生。釋依他義。依他
因緣而得生故。分別即他故。二。無性者。知世皆無
生。無生。即無性也。
△會要云。從緣無性者。謂無自
性生。但從緣起。生即無生。故云無生。又因無力。緣
無力。皆無能生之義。能生之因。尚無力生。況所生
之法乎。十地論云。因無生。緣生故。緣無生。因生等。
因修此觀。妙契無生。蛇鬼既泯。繩杌亦亡。世出世
法。何染何淨。以皆無性故。】


「三。於圓成實性。作無性觀。謂前二不有。而非減。觀智
照現。而不增。又在纏出障。性無增減。」


【三。圓成無性觀者。圓成。即圓成實性。言無性者。即
勝義無自性性觀。謂即勝義。體有。相無。法性本清
淨。故是體有。如空無相。故是相無。由遠離前。徧計
所執我法性故。鈔云。三。明圓成無性觀。謂成有二
[002-0786a]
義。一。體有。二。相無。體有。即是相無。相無。即是體有。
欲言其有。即相無故。欲言其無。即性有故。
△會要
云。圓。謂圓滿。成。謂成就。實。謂真實。即真空也。前二
不有者。謂於此性中。都無徧計依他之法。亦非減
也。觀智等者。因修前觀。名相兩虗。即名相而見圓
成之理。亦不增也。】


「又妄法。無生滅。緣起。非染淨。真空。無增減。」


【記云。此直就當性說。徧計性者。性本自無。何有生
滅。
緣生。即無性。無性即空。奚染淨有。覺明空海而
為虗空。平等本性。孰增減耶。】


「以此三無性。顯彼真空相。」


【疏鈔云。唯識云。即依此三性。說彼三無性。初。則相
無性。次。無自然性。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故三
種三性。不相去離。然。法相宗。三性。則有性。三無。則
無性。有無義殊。若法性宗。此二三性。有無無礙。互
奪雙亡。皆悉自在。此一念之心。剎那起時。即具三
性。三無性六義。謂一念之心。是緣起法。是依他起。
情計有實。即是徧計所執。體本空寂。即是圓成。即
依三性。說三無性。故六義具矣。若一念心起。具斯
六義。即具一切法矣。以一切真俗萬法。不出三性。
三無性故。
△玄鏡云。既非滅色異色。不即不離。故
即真空。空非色相。無徧計矣。緣生無性。即依他無
性。無性真理。即是圓成。故此真空。該徹性相。】


「○第二明所離。然真空所離。歷法多門。統略有四。一。
[002-0786b]
法相開合門。二。緣起逆順門。三。染淨因果門。四。境智
能所門。今初也。」


【記云。然真等者。真空。是能離。妄法之真如也。所歷。
乃所離。定實有性。蘊等妄染之法也。統略有四。廣
說則大經所例。八十餘科皆清淨等。
法相開合者。
則蘊界處。隨根開合也。
△文句云。第四節。言空中
本無五蘊。及處界等諸法。以終前三節之義。】


「【經】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
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泐注云。是故。承上文而言。此真空實相之中。既不
可以生滅垢淨增減求之。故總結云。無色。無受想
行識等。無。即空也。既無五蘊。亦無六根六塵。此空
十二入也。既無十二入。亦無十八界。十八界者。六
根六塵六識也。乃至者。上舉眼界。下舉意識界。舉
其始末。而略其中也。】


「【疏】初是故空中者。是前不生不滅等真空中故。無色
等者。彼真空中。無五蘊等法。」


【有本云。無色等蘊一切法故。】


「此就相違說。故云無也。理實皆悉不壞色等。以自性
空。不待壞故。」


【有本云。由色等法。自性本空。不待壞故。】


「下並準知。」


【文句云。空中之空。即空。相之空。謂真空也。
△記云。
是故下。會經意。良以第一義空無性。故空蘊等諸
[002-0786c]
法。定實有性。是故此中無彼等法。此就下。會中道。
即前相違義也。今云無者。以空害色。故中無色也。
不壞色者。即不相礙。相作義也。以空是真空。不妨
幻色故。自性等者。由從緣故有。有來即無。故不待
壞。今謂但顯空理。未曉全即妙有也。
△會要云。無
色等者。世間三科中離蘊法也。皆悉不壞者。雖相
違㸦非。法亦不壞。以法性自空。不待壞故。肇公云。
豈待宰割以。求通哉。
△智論。問曰。人皆知空中無
所有。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無一切法。佛
何以分別說五眾等諸法各各空。答曰。有人雖復
習空。而想空中。猶有諸法。如行慈人。雖無眾生。而
想眾生得樂。自得無量福故。以是故。佛說諸法性
常自空。非空三昧。故令法空。如水冷相。火令其熱。
若說言以空三昧故。令法空者。是義不然。
△又云。
色與空相違。空來則滅色。云何色空中有色。譬如
水中無火。火中無水。性相違故。有人言。色非實空。
行者入空三昧中。見色為空。以是故。言空中都無
有色。受想行識亦如是。佛重說因緣。若五眾與空
異。空中應有五眾。今五眾不異空。空不異五眾。五
眾即是空。空即是五眾。以是故。空不破五眾。
△清
涼云。性。主於內。相。據於外。若一空者。彼一不空。若
得意者。此二相成。謂由從緣無性。名為性空。故令
體相無不空寂。即相空也。此以性空。成於相空。由
諸相蕩盡。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方顯法性
[002-0787a]
本自空耳。此以相空。成於性空。故二空相成。云不
二也。又說性空。總有三義。一。法無定性名空。則相
未空。二。法之真性本空。則相亦未空。三。若說從緣
無性。故名為空。則一切法性自空矣。非推之使空。
則悟真如。成正智火。一。正智。二。如如。既有正智。決
無妄想。了得如如。名相則隱。雖不壞相。當體即空。
理奪於事。無不蕩盡。是故空中無色等法。】


「此中五蘊。即合色為一。開心為四。」


【會要云。合色者。以色有十一。謂五根六塵也。開心
者。謂略相說。色心二位。今依心法。開成四蘊。受想
行三。即心所法。識。即心王。
△記云。五陰章曰。問。蘊
義云何。答。諸所有色。去來現在。內外細麤。遠近勝
劣。彼一切略說色蘊。積聚義故。如貨財積聚。乃至
識蘊。此問顯得名也。又苦相廣大。故名為蘊。如經
純大眾苦蘊集故等。又問。蘊義云何實有。幾時實
有。為何異故。觀實有耶。答。此餘根境。是實有義。一
切皆實有。為捨執著實有故。觀察實有此蘊義。聲
聞。即實。初教。即空。終教。即如。頓教。不可說。一乘。即
法界。】


「二。無眼等者。空無十二處。十二處。即合心為一半。謂
意處全。及法處一分。開色為十半。謂五根五境為十
處。及法處一分。」


【會要云。無眼等者。離十二處也。處者。生門義。是生
識之門故。亦游義。是識所游處故。合心為一半者。
[002-0787b]
對前開四。故今云合。以六根中。意全是心故。及法
處一分者。意所取境。名之為法。法處有四。一。心所。
二。不相應行。三。無為。四。無表色。今指心所一分。故
云半也。開色為十半者。對前合色為一。故云開也。
謂色聲香味觸。及眼耳鼻舌身。全為十。言半者。即
法處中無表色。
△記云。處章云。十色界。即十色處。
彼不言半。略也。章問曰。處義云何。答。識生長門義。
是處義。當知是種子義攝。
△佛海云。舊云十二入。
言六根六塵。互相涉入。新云十二處。言內根外塵。
各有處分。行者日用。照此根塵。體即般若。頓空圓
覺。故言無也。
△文句云。眼耳鼻舌身意。謂之六根。
猶草木之有根也。亦謂之六入。根。則主內而言。入。
則主外而言。眼見為色塵。耳聞為聲塵。鼻嗅為香
塵。舌嘗為味塵。身染為觸塵。意著為法塵。是為六
塵。如沙塵之障蔽也。根塵和合。為十二處。處。所也。
言各有所在也。】


「三無眼界等者。空無十八界。十八界中。即色心俱開。
准上可知。釋此三科。具如對法等論也。」


【會要云。色心俱開者。謂開色為十半。如前。開心為
七半。即六識為六。意根。及法處心所也。
△記云。界
章云。云。何建立界。謂色蘊即十界。眼等五根界。色
等五境界。及法處一分。受想行識。即法界一分。識
蘊七識界。謂眼等六識。及意界。故云色心俱開。有
作三六觀者。義亦可見。章問。界義云何。答。一切法
[002-0787c]
種子義。謂依阿賴耶識中。諸法種子說名界。界。是
因義故。又能持自相義。是界義。廣義彼說。釋此下。
指廣。
△文句云。從見為眼識。從聞為耳識。從臭為
鼻識。從嘗為舌識。從染為身識。從分別為意識。謂
之六識。識為妄生辨根。昏翳真智也。三者和合。為
十八界。界者。限也。言各有限域也。
△泐注云。如上
三科。不出色心二法。為迷心重者說。為五蘊。為迷
色重者說。為十二入。為色心俱迷者說。為十八界。
修學之人。隨其根器。但修一科。即得悟入。
○合釋
大般若云。世尊。色色相空。受想行識識相空。色空
不名為色。離空亦無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
行識識空。不名為識。離空亦無識。識即是空。空即
是識。乃至老死老死相空。老死空不名老死。離空
亦無老死。老死。即是空。空。即是老死。
○智論云。摩
訶衍空門者。一切諸法性自空。不以智慧方便觀
故空。如佛告須菩提說。色色自空。受想行識識自
空。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乃至阿耨菩提。皆自
空。】


「【經】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泐注云。此空十二因緣也。十二因緣。亦名十二有
支。一曰無明。亦名煩惱。菩薩以般若智觀此無明。
其性本空。無生滅相。故曰無無明。乃至亦無老死
盡。亦舉其始末。而略其中也。此十二因緣。該三世
因果。展轉因依。一念無明心。鼓動真如海。生死漩
[002-0788a]
澓。如輪旋轉。一切眾生。迷而不知。此本緣覺之人。
所觀之境。大乘菩薩。以般若智觀照無明。都無實
性。故曰無。曰盡也。
△文句云。十二因緣。乃推五蘊
之至詳者耳。
△會要云。依三世說。過去有二。無明。
及行。現在有八。一識。二名色。三六入。四觸。五受。六
愛。七取。八有。
未來有二。一生。二老死。
此十二法。惑
業苦三。攝之無餘。因緣論云。煩惱初八九。釋曰。初。
即無明。八。謂貪愛。九。謂取著。論云。業二及以十。謂
第二行支。及第十有支。為業也。造作名行。招果名
有。論云。餘七說為苦。謂識等五支。及生老死二也。
入胎為識。住胎之時。四蘊為名。色蘊為色。眼等六
根完具。名六入。根對前境。心有所染。名觸。領納苦
樂。名受。蘊起曰生。蘊熟曰老。蘊散曰死。論結云。三
攝十二法也。
○智論五十二。論云。謂從無始。至未
轉依。此意任運。恒緣藏識。與四根本煩惱相應。乃
至此四常起。擾濁內心。令外轉識。恒成雜染。有情
由此。生死輪迴。不能出離。故名煩惱。論釋云。無明。
是闇義。七俱無明。恒行不斷。是長闇義。由長闇故。
名為長夜。唯此無明。為長夜體。餘法。皆無夜之名。
唯此獨有。故名不共無明。按無明。為長夜之體。生
死。乃長夜之業。經云。無無明。亦無無明盡。明空十
二因緣。以無明為首也。乃至無老死。無老死盡。明
空十二因緣。以老死為尾也。】


「【疏】二。明緣起逆順門。」
[002-0788b]


【記云。此即緣起觀也。清涼云。緣起深義。佛教所宗。
乘智階差。淺深多種。龍樹曰。因緣有二。一內。二外。
外。即水土穀芽。內。即十二因緣。今正辨內。然。外由內
變。本末相收。總含法界一大緣起。大經文內。略說
十重。窮究性相。以顯無盡一乘之義。廣如彼疏。三
乘緣起。亦具十門。如瓔珞經。三乘之智。觀之各得
自果。】


「無無明者。順觀無明流轉門。以其性空。故云無無明
也。亦無無明盡。逆觀無明還滅門。以真空故。無可盡
也。」


【記云。彼之十門。皆具順逆。逆則緣滅。順則緣生。此
約流轉還滅。以為順逆。即逆生死。順生死也。無明
滅。故行滅等。逆生死也。順即流轉門。逆乃還滅門。
若二門。各說順逆。具如探玄第十。性空者。三道性
空故。因緣生法。生無有生故。逆觀者。以生無有故。
滅亦不可得。經云。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故無
可盡。
△清涼云。無明緣行等。前能生後。生死流轉
為染。無明滅行等。反本還原為清淨。無明緣行者。
是觀過去。識乃至愛。是觀現在。愛乃至有。是觀未
來。於是以後。展轉相續。十地品云。無明滅行滅者。
是觀待教。逆觀。即得對治義。此滅則彼滅。是觀待
義。又因觀能滅。揀自性滅。故云觀待。
△會要云。順
觀無明等者。謂因無明生行。因行生識等。流轉者。
如水流車行。循還不斷之義。因緣論云。從三故生
[002-0788c]
二。從二故生七。從七復生三。是故知輪轉。什曰。三。
即三惑也。二謂二業也。七。乃識等。七支果也。明此
三者。迭㸦生起終而復始也。緣生性空。空本無之。
不待觀滅。故曰以其性空等。逆觀無明者。謂逆生
死流觀斷無明等。法華云。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
識滅等。依小乘說。以十二法。逆次而觀。從麤至細。
自果向因。謂觀老死可厭。從何而來。因生支有。推
因審因。作觀斷之。乃至行支。無明無因。不可推斷。
準此而釋。逆謂逆次。今從前也。】


「此舉初支。中間十支。皆應准此。故云乃至。末後一支。
謂老死。亦流轉還滅。皆空也。」


【佛海云。始無明。終老死。因緣生也。無明盡。至老死
盡。因緣滅也。滅。即盡義。
△清涼疏。約三際言。無明
為本。愛取為際。此二中間。有識等五。及生老死。無
明橫起。是本可知。不了第一義諦。名無明故。言愛
取為際者。即現在所起。若更起愛取。則有未來生
老死支。若不起者。則苦不生。有無由之。故名為際。
言是二中間。有識等五者。是無明支後。愛取支前。
中間五果。言及生老死者。即愛取支後。望未來世。
未起愛取支前。為中間耳。以未來更起。展轉無窮
故。今悟無明。因迷過去。有識等五。現在之愛。即是
無明。若不斷者。輪轉不息。今能斷之。將來無復生
死矣。
○大乘舍黎婆擔摩經。慈氏菩薩告舍利子。
十二緣生者。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
[002-0789a]
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
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如是生者。即一大
苦蘊生。彼無明滅。即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即名
色滅。名色滅即六入滅。六入滅即觸滅。觸滅即受
滅。受滅即愛滅。愛滅即取滅。取滅即有滅。有滅即
生滅。生滅即老死憂悲苦惱滅。如是滅。即一大苦
蘊滅。
○瑜伽第十。問。於所緣境中。何等是若牙。誰
守養苦牙。何等為苦樹。答。無明行緣所引識。乃至
受。是苦牙。受緣所引愛。乃至有。是守養苦牙。生與
老死。當知是苦樹。問。幾緣起支。當知是炷。答。識乃
至受。問。幾支如膏。答。無明行愛取有。問。幾支如𦦨。
答。生老死。
○智論云。十二因緣中說何因緣故。有
老病死。老死第十二支以有生故。第十一生支
生不知。由生有苦。若遭苦時。但怨恨人。自不將適。
初不怨生。以是故。增長結使。重增生法。不知真實
苦因。菩薩既知生是苦本。復推生因緣。生因緣者。
有。第十有支著是三有。起善惡業。是生因。有因緣
者。四眾取。第九取支取因緣者。愛等諸煩惱。第八
愛支增長能起業。故名為取。愛因緣三種受。第七
受支受因緣眼等六種觸。第六觸支觸為六情依

止處。故但說六入。第五六入支。六入因緣名名色。
第四名色支成就。名六入。未成就。名名色。是胎中
時。因緣次第名名色。名色因緣是識。第三識支
識不入胎初。胎初則爛壞。識何因緣故入胎。是行
[002-0789b]
因緣。第二行支行。即是過去三種業。業將識入胎。
如風吹絕炎。空中而去。炎則依止於風。先世作人
身時。然六識故。命終時。業將識入胎。是行因緣。名
無明。第一無明支一切煩惱。雖是過去業因緣。無
明是根本。故但名無明。今世現在著愛取多故。愛
取受名。過去世中是疑邪見處。故但名無明。今得
一切苦惱。根本是無明。諸菩薩大智人利根。但求
究盡十二因緣根本相。不以憂怖自沒。於時不得
定相。老死畢竟空。諸法果色。空中生相不可得。何
況有老。如是等種種因緣。求老法不可得。不可得。
故無相。如虗空不可盡。如老。乃至無明亦如是。

又云。佛問德女。若幻空欺。誑無實。云何從幻能作
伎樂。德女言。世尊。是幻相法爾。雖無根本而可聞
見。佛言。無明亦如是。雖不內有。不外有。不內外有。
不先世至今世。今世至後世。亦無實性。無有生者
滅者。而無明因緣諸行生。乃至眾苦集。如幻息。幻
所作亦息。無明亦爾。無明盡。行亦盡。乃至眾苦集
皆盡。】


「【經】無苦集滅道。」


【泐注云。無苦集滅道者。觀四諦清淨也。說此四諦
者。欲令眾生知苦斷集。慕滅修道。離苦得樂也。此
本聲聞之人。所修之境。大乘菩薩。照了此境。當體
即空。故言無也。
△文句云。苦諦。謂二十五有。依正
二報也。集諦。謂見思惑也。滅諦。謂滅前苦集。顯偏
[002-0789c]
真理。因滅會真。滅非真諦也。道諦。謂戒定慧也。苦
集。是世間因果。苦果集因。滅道是出世間因果。滅
果道因。如是四諦。真空皆無也。然四與十二因緣。
亦名異義同。不過有開合之異。亦為機宜不同。所
以重說也。】


「【疏】三染淨因果門。苦集是世間因果。謂苦是生死報。
先舉令生厭。集是彼因。謂是煩惱業。厭苦斷集。先果
後因故也。滅道是出世間因果。滅。是涅槃果。先舉令
生欣。道。是彼因。謂八正道。修之於後。皆空無有也。」


【會要云。逼集名苦。增長名集。累盡名滅。出離名道。
八正道者。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念。正
定。正勤。三十七分。八萬度門。無漏聖道。皆此諦攝。
以此克證於涅槃故。故疏云。道。是彼因。
△清涼云。
言四聖諦者。聖者。正也。無漏正法。得在心故。諦有
二義。一者諦實。此約境辨。謂如所說相。不捨離故。
真實故。決定故。謂世出世二種因果。必無虗妄。不
可差失。二者審諦。此就智明。聖智觀彼。審不虗故。
無倒聖智。審知境故。以四諦名雖在小。義通大小。
事理具足。如十二緣。但事而無理。今滅諦是理。十
二緣名廣事略。事亦不具。但有苦集而無道故。六
波羅蜜。但顯出世。無世間故。但有道滅。無苦集故。
智論云。小乘三是有相。滅。是無相。大乘四諦皆是
無相。天台有四四諦。一。生滅四諦。二。無生四諦。三。
無量四諦。四。無作四諦。逼迫名苦。即有漏色心。增
[002-0790a]
長名集。即業煩惱。寂靜名滅。謂即涅槃。出離名道。
謂止觀等。等者。等取八正道等此約相說。通大小
乘。結屬生滅四諦也。解苦無苦。名苦聖諦。解集無
和合。名集聖諦。解滅無滅。解道無道等。達四緣生
故空。無生四諦也。約一界一諦。娑婆四諦。有無量
相。無量四諦也。今了陰入皆如。無苦可捨。無苦可
捨。非是空故。無有可捨。今體即如。如外無苦。何所
捨耶。集言無明塵勞。皆即菩提。豈同前空。苦菩提
體外。無別可斷。不同無生。空無可斷。前則空中無
華。云何可摘。今則波即是水。不得除波。生死即涅
槃。非是體空。無生滅也。邊邪皆中正。非離邊外。別
有中道。非離邪外。別有正道。亦非無邊無邪。無可
修也。無苦無集。即無世間。無滅無道。即無出世間。
此則無作四諦也。
△記云。四四諦。束惟性相。相開
生滅無量。性開無生無作。若以名必召實。今經具
四。若約所詮。正當無作。兼攝無生。清涼明無作四
義。即是法界。圓通無礙。一味法也。
○智論云。苦者。
受五受眾身。是一切苦本。性即是苦。略而言之。是
生老病等苦。集者。愛等諸煩惱。愛是心中舊法。佛
說愛能生後身。故是苦因。苦因即是集。人欲捨苦。
當先斷愛。斷愛即苦滅。苦滅即是道。觀是五眾。種
種因緣苦。及苦集罪過。所謂無常苦空無我。如病
如瘡。如怨如賊等。於八聖道中為正見。餘七事。助
成發起。能斷一切法中愛。如以酒發藥。於一切世
[002-0790b]
間。無所復貪。得雄苦穴。然後示以妙法。是苦等四
諦。皆從因緣生虗誑不實。無有自性。初得道。知二
諦是虗誑。將入無為涅槃。亦知道諦虗誑。如說栰
喻滅。諦亦無。無為滅。滅如燈滅。不應戲論。求其處
所。是故佛說不以苦諦滅。亦不以苦智滅。乃至道
諦道智亦如是。
○清涼云。前有滅道。是流轉始修
之還滅。謂前五陰中。有滅道者。於蘊等中。方始修
道。則得滅耳。若巳證滅。則無蘊等。後有苦集。是還
滅未盡之流轉。以雖是聖人。苦集未盡。無餘涅槃。
方始盡故。】


「【經】無智亦無得。」


【文句云。此句。總結上文。以起下文。
△泐注云。智者。
般若之智也。大乘菩薩。以智照境。既無五蘊。及四
諦諸法。即是人法皆空。境智俱泯。如病去藥亡。故
云無智亦無得。
△智論云。從本以來。常自無得。智
者。是無漏八智。得者。初得聖道。須陀洹果。乃至佛
道。】


「【疏】四。境智能所門。非唯空中無前諸法。彼知空智。亦
不可得。故云無智也。即此所知空理。亦不可得。故云
無得也。」


【會要云。境智能所者。境。即真空。所觀之境。智。即般
若。能證之心。彼知空等者。即甚深般若。能了真空
相中。無諸法者。此亦絕也。即此等者。釋亦無得。葢
亦不礙於所了真空之理也。涅槃論云。無得是有
[002-0790c]
得之真名。有得是無得之偽號。此上諸科。亦無等
言。皆顯本無。非今令離也。
△記云。經云。若說有覺。
猶未離幻。是故無智。又經云。本無菩提。及與涅槃。
又云。設更有法。勝過菩提涅槃。我亦說如夢如幻。
故云無得。巳下全引光明覺品疏鈔文殊般若分
云。若知我性。即知無法。若知無法。即無境界。若無
境界。即無所依。苦無所依。即無所住。若無所住。即
住平等。若住平等。則無能所。故曰無住。清涼曰。我。
即法性。更不證入法性。無性復何所入。然有二意。
一。上二句。明一性不分。故無能所。猶如一指不能
自觸。二。法性無性復何所入。明性空故。無能所入。
亦如虗空。不住虗空。文殊分又云。佛告文殊。汝於
佛法。豈不趣求。文殊言。世尊。我今不見有法。非佛
法者。何所趣求。釋曰。此即一性意也。次佛問云。汝
於佛法。巳成就耶。文殊言。我都不見法。可名佛法。
何所成就。釋曰。此即性空意也。次佛又言。汝豈不
得無著性耶。文殊答言。我即無著。豈無著性。復得
無著性。釋曰。此即我即法性。更不證入。即今經
之廣文也。
△紫栢云。水不自融。春回乃判。霜不自
釋。日出乃消。五蘊至十八界。十二因緣等法。水也。
霜也。觀照般若。如春如日。氷霜既化。春之與日。何
啻巳陳芻狗哉。故曰無智亦無得。】


「問。前云。空即是色等。明色等不亡。何以此文一切皆
無。豈非此空是滅色耶。」
[002-0791a]


【記云。此中義有二問。一。即前後相違。前拂疑中空
即是色。色存也。今云都無。故似相違。二。即疑今滅
色。恐濫小乘滅色觀空也。】


「答。前雖不閡存。而未嘗不盡。今此都亡。未嘗不立。」


【會要云。不礙存者。謂色即空時。色相還存。未嘗不
盡者。以色體自空。雖色而非色也。今此等者。前則
正存而亡。今則正亡而存。故非相違也。
△記云。清
涼曰。即空之色為妙色。故不礙存也。即色之空為
真空。未嘗不盡矣。今此都亡。即色之空也。未嘗不
立。即空之色也。又曰。般若不壞四句。豈無妙有。不
礙存未嘗不立。有句也。都亡未嘗不盡。無句也。合
二。則兩亦。雙奪。則俱非。有則妙有。正詮一性矣。】


「大品云。諸法無所有。如是有此無。此就無所有。前據
如是有。」


【會要云。初二句。引證。無所有。亡也。如是有。存也。是。
此也。如此諸法。正非有時。亦非無也。此就下。疏主
釋也。
△記云。諸法無所有。即無妄法之有。是都亡。
無句也。如是有此無。則有妄法之無。是未嘗不立。
有句也。此就無所有。即所離中。無定性實有也。前
據如是有。即空之有。不思議之有也。】


「又前就相作門。此就相害門。一法二義。隨說無違。」


【會要云。此亦異門料揀也。前文色空相即。依相作
門說。今此皆離。據相害門說。一法等者。於色空不
二一法之中。有此相作相害二義。遇相即。則約相
[002-0791b]
作門釋之。亦不違於相害。以正相作時。無相離故。
遇相離亦然。故云隨說無違。
△記云。一法者。一味
無差別法也。二義。即空有二門。隨說無違者。互融
相是。不同空宗。空。即是真。有。即為妄。清涼曰。性空。
通於初。頓。終教。真如妙有。即是實教。若通於空有。
交徹具德。即是圓教。
○合釋。小鈔云。從不生不滅。
乃至無智亦無得。正當法界中第四泯絕無寄門。
清涼云。今第四句。拂四句相。現真空相。真空觀備
矣。故知此一段經文。乃是真空觀門之頂也。今約
觀門言之。色空相望。總有四句。清涼圭山。取文小
異。圭山謂初句。當色即是空。次句。當空即是色。第
三。當色不異空。空不異色。第四。即當不生不滅。乃
至無智亦無得等。正以此一段。當泯絕無寄也。清
涼。謂初會色歸空觀中四句。前三句。明色不異空。
第四句。明色即是空。第二。明空即色觀中四句。前
三句。明空不異色。第四句。明空即是色。第三觀。明
但合前二。今第四句。拂四句相。亦正以此一段。當
泯絕無寄也。又約第四觀門。順今經釋之。觀文云。
謂此所觀真空。不可言即色不即色。亦不可言即
空不即空。所觀真空。即諸法空相。不可言等。即不
生不滅等六不之文也。觀文云。一切法皆不可者。
清涼謂拂上結例。上云。色空既爾。一切法皆然。言
非獨色法成其三觀。並皆拂之。受想行識。萬化之
法。皆同前色。今經言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乃至
[002-0791c]
無意識界。即其廣文也。觀文云。不可亦不可者。見
彼等皆不可。亦同分別故。經言無無明。亦無無明
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也。觀文云。此語亦不
受。迥絕無寄。非言所及。非解所到者。如大般若云。
色清淨故。般若波羅蜜多清淨。般若波羅蜜多清
淨故。一切智智清淨。內外並冥。緣境但寂。故經言。
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也。以第四泯絕無寄。泯
前三故。故名真空絕相。故清涼曰。真空觀備矣。斯
則真空一觀。正以第四泯絕受名。真空既顯。般若
現前。行起解絕。展轉深玄。由是而心無罣礙等。事
理炳現。不同前觀。未廣顯無礙之相故。由是而究
竟涅槃。行果渾圓。不同前觀。但心冥真如之理故。
賢首科經。今明所離。次明所得所離。則總拂前觀。
所得。則雙照後門。以法界三門為重關。以真空一
門為樞鑰。由觀通經。因經證觀。披文見法。妙極於
此。由是思之。則空色無閡。自不應濫理事無閡。杜
順曰。當深思之令觀明現。學者思得門而入。勿以
繁文廣說。蕪沒妙觀也。】


「○第四明其所得有二。初。牒前起後。二。正明所得。今
初也。」


【文句云。承上文無得而言。此下第五節。引佛菩薩
之行。知依般若而證真空不礙也。】


「【經】以無所得故。


【疏】初言以無所得者。牒前起後也。以者。由也。故者。因
[002-0792a]
也。由前無所得為因。令後有所得也。大品云。無所得
故而得。」


【廣承云。以上諸法空相。無諸相故。諸佛菩薩。得菩
提涅槃也。論云。若也無此空。一切無所作。以有此
空故。能成道果也。
△記云。前云無智亦無得。故今
躡為因行。由是而得果。前明所離。是斷惑。今明所
得。是證果也。清涼曰。無所得。即般若相。由得般若
無得智慧。故方得也。大品又云。以無所得而為方
便。清涼曰。若不住事理。生死涅槃。則事理無礙之
方便也。疏主云。由前真空。方成諸行。十度等因。皆
由空成。菩提等果。皆由空立。從此真空無住。建立
諸法。又令諸法得相即相入。無障無礙等。清涼曰。
非但相有性無而巳。謂諸宗計。多有此說。但空自
性。不空於法。如法相宗。但無徧計。非無依他。設學
三論不得意者。亦云法無自性。故說為空。則令相
不空矣。今無性緣生故有。有體即空。緣生無性故
空。空而常有。要互交徹。方是真空妙有。其言大同。
而旨有異。
○華嚴迴向品云。菩薩以諸善根。如是
迴向時。用無所得而為方便。疏云。用無所得為方
便者有二。一。以無所得。導前隨相。則涉有不迷於
空。為入有之方便。二。假無得以入有。不存無得。則
此無得。亦是方便。此為入空之方便。然略云無得。
準大般若。亦以無生無滅無住等。皆為涉有之方
便也。鈔云。準大般下。例釋無得為方便。如清淨歷
[002-0792b]
一切法。則以清淨為方便也。若云無生。即云行般
若波羅蜜時。知一切法無生。所謂色無生。受想行
識無生。眼無生。耳鼻身意無生等。今此猶是略舉。
能入方便。廣更有多。故復有等言。等取無作無依
清淨不增不減。不垢不淨。不可取。不可見。不可動。
不可壞等。
○清涼云。無得者。智慧菩薩云。有諍說
生死。無諍說涅槃。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真實
慧菩薩云。佛法不可覺。了此名覺法。諸佛如是修。
一法不可得。又云。一切法無住。定處不可得。諸佛
住於此。究竟不動搖。般若宗中。無智無得。以無所
得故。菩薩心無罣礙。諸佛則得菩提。淨名天女云。
若有得有證。於佛法中。為增上慢等。無見無得。方
能證得。得與無得。俱絕名言。非離有得而證無得。
方為真無得也。
○又云。如無所得是般若。羅漢得
之。實無有法。名阿羅漢。緣覺得之。不得緣相。菩薩
得之。心無罣礙。以無所得。能證菩提。故言三乘同
宗般若。
○圓覺鈔云。空宗云。得即虗妄。無得乃真。
般若心經說。無蘊處界緣諦。乃至以無所得故等。
如是等文。諸部般若中。百門論。首末皆是。性宗有
者。諸佛皆具常樂我淨。稱體之實德也。私謂。此經
明真空具德。正同性宗。覺鈔引證佛德空者。但順
智光。若云一味飱空。清涼所謂斯言可怖。非圭山
之旨也。
○智論五十四。菩薩摩訶薩應薩婆若心。
念色無常。念色若念色空。念色無我。以無所得故。
[002-0792c]
受想行識亦如是。觀色寂滅離。不生不滅。不垢不
淨。受想行識亦如是。亦無所得故。觀無明緣諸行。
乃至老死因緣。大苦聚集。亦無所得故。觀無明滅。
故。諸行滅。乃至生滅故。老死滅。老死滅故。憂悲愁
惱大苦聚滅。以無所得故。又八十三。菩薩行般若
波羅蜜時。不住有所得中。從一地至一地。何以故。
有所得中住。不能從一地至一地。何以故。無所得。
是般若波羅蜜相。無所得。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相。無所得。亦是行般若波羅蜜者相。】


「○二正明所得有二。先。明菩薩得涅槃斷果。後。明諸
佛得菩提智果。前中亦二。先。舉人依法。後。斷障得果。
今初也。」


【廣承云。智果者。無智而智。如白月漸盈。斷果者。無
斷而斷。如黑月漸滅。】


「【經】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


【疏】初。舉人依法。言菩提薩埵。舉人也。義如前解。依般
若波羅蜜多者。明依此法行也。故者。起後也。」


【記云。依前無得般若。智慧行也。若無般若。餘度不
到岸故。
△泐注云。菩提薩埵。能依之人也。般若波
羅蜜多。所依之法也。
△會要云。依般若者。依無所
得之般若也。然此菩薩。亦依法成人。故梁攝論中。
名無分別菩薩。又依猶用也。即用此心。離礙離倒。
到究竟彼岸。】


「【經】心無罣礙。
[002-0793a]


【疏】二。斷障得果。中有三。初。行成。二。斷障。三。得果。今初
也。言心無罣礙者。行成也。謂惑不閡心故。境不閡智
故。」


【記云。謂煩惱障心。心不解脫。故造業輪轉。所知障
慧。慧不解脫。故不了自心。不達諸法性相。縱出三
界。亦滯下乘。不得成佛。今得般若深慧。二障種現
俱亡。得二解脫。故言不閡等。
△會要云。行成者。謂
般若功行成就也。惑不閡心者。謂真智現前。照惑
本無。不能閡心。心善解脫也。又無間道中。一念相
應慧。盡根本不覺。更無生相為閡也。境不閡智者。
謂真智無自。真諦無根。忘功合道。與道通同。亦慧
善解脫也。又解。境有二種。真俗二諦。以色即空故。
不閡如理之智。而會實相。如華嚴云。於一切法成
正覺。以空即色故。不閡如量之智。而覺諸事。故放
光云。不動等覺。建立諸法。然二諦㸦即。同時自在。
兩俱兩非。為無礙第一義真。亦令二智。一念無拘。
雙遮雙照。為中道融通之心也。
△文句云。罣如絲
縣。礙如石阻。】


「【經】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


【疏】二。斷障也。言無罣礙故。牒前起後也。無有恐怖者。
外無魔冤之怖。即惡緣息也。遠離顛倒夢想者。內無
惑障之倒。即惡因盡也。」


【記云。言冤魔之怖者。天魔外道。現形以怖行者。廣
如起信本未論說。顛倒夢想者。生住異滅。疏主例
[002-0793b]
釋。以夢皆能眠眾生於我我所中。而不覺知。故夢
所見境。無而謂有。故名顛倒。由本淨心。為無明所
眠。夢於四相。起諸煩惱。今得般若智日。破煩惱夢。
了諸法空。故惡因盡也。
○智論云。知一切法。因緣
和合故生。諸緣離故滅。無有起者。無有滅者。故不
畏不怖。菩薩知一切法虗誑。無實無定。若死急時。
若墮阿鼻泥犂。心猶不動。況聞虗聲而有怖畏。如
人夢中見怖畏事。覺巳則無所畏。知諸法但是虗
誑。無有真實。菩薩得如是智慧。一切別相法中。皆
得遠離。如色中離色。離色即是自相空。遠離者。是
空之別名。
△文句云。顛。頂也。顛倒。首倒懸也。在寐
為夢。在寤為想。
△廣承云。罣礙者。結業也。恐怖者
生死也。顛倒夢想者。無明也。菩薩依般若故。達結
業即解脫。故無罣礙。達生死即涅槃。故無恐怖。達
無明即智慧。故無顛倒夢想也。】


「【經】究竟涅槃。


【疏】三。得果也。涅槃。此云圓寂。謂德無不備稱圓。障無
不盡稱寂。」


【記云。德無不備者。無住處大般涅槃。具足常等無
盡故。菩提得果。不同無得。乃具佛德空也。惑障本
如。無盡可盡。無斷可斷。
△泐注云。涅槃。梵語摩訶
般涅槃那。華言大滅度。大。即法身。滅。即解脫。度。即
般若。此之三德。非別有也。即三障是。迷即三障。悟
即三德。然雖障即是德。自非般若之功。德不能顯。
[002-0793c]
譬如磨鏡。垢盡明現也。
△古雲云。依妙空慧。了境
性心。念念圓常。塵塵究竟。結業即解脫。故無罣礙。
生死即法身。故無恐怖。煩惱即菩提。故無顛倒夢
想。三障非離而離。三德非圓而圓。寂滅涅槃。任運
流入。
△廣承云。涅槃翻不生不滅。而有三種。一。性
淨涅槃。性則不改。淨則本空。諸法當處皆實相。故
無法可染。亦無法可淨。既無惑染。豈有法生。既非
智淨。豈有法滅。故名不生不滅。二。圓淨涅槃。圓則
智滿。淨則惑盡。據性而論。雖無染淨。約修而說。惑
智宛然。惑本違理。智若契理。惑永不生。智既順理。
若理全顯。智永不滅。惑盡智圓。亦名不生不滅。三。
方便淨涅槃。方便則赴機。淨則無累。智冥寂理。即
鑒羣機。故云寂而常照。照必垂應。機感即生。心常
寂滅。故此生非生。緣謝即滅。應用常興。故此滅非
滅。應機出沒。非存非亡。是名不生不滅。菩薩依三
般若。度三苦海。到涅槃清淨彼岸。
△李龍湖云。此
自在菩薩。智慧觀照。到無所得之彼岸也。】


「簡異小乘。化城權立。今則一得永常。故名究竟。又釋。
智能究竟。盡涅槃之際。故云究竟。」


【記云。釋究竟言。但簡小乘。順慈恩三藏也。以即實
相之觀照。照彼即智之如。如珠發光。光還自照。窮
理盡性。故名究竟。此據自宗釋也。
△會要云。化城。
喻小乘涅槃。非究竟也。今則下。即寶所涅槃。可知。
又釋者。以究竟為窮盡之義。前解。究竟屬涅槃。今
[002-0794a]
解。究竟屬般若。此為異也。】


「【經】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


【疏】第二得菩提智果。於中二。初。舉人依法。二。正明得
果。今初也。謂三世諸佛。更無異路。唯此一門。故云依
般若波羅蜜多故也。」


【會要云。智果者。謂四智。菩提之果也。即修生所得。
依起信說。即究竟始覺。合本覺時。平等平等。無二
覺異。為智果也。諸佛無異者。以發心起行。歷位斷
障。成德證果。皆依般若以為發行之本。果證之極
也。仁王經云。一切如來。皆依此門而得成佛。】


「【經】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疏】二。正明得果。阿耨多羅。此云無上。三藐者。此云正
也。次三者。此云等也。菩提此云覺也。即無上正等覺
也。覺有二義。一。正覺。即如理智。正觀真諦。二。等覺。即
如量智。徧觀俗諦。皆至極無邊。故云無上也。」


【記云。如理智觀真。非行理外。故云正覺。如量智觀
俗。如彼性相。徧觀察故。故云等覺。得一切種智。過
彼下乘下位。故無有上。
△會要云。正覺超邪。徧覺
超小。三覺道圓。亦超十地。皆無上也。
△廣承云。無
上者。真性菩提。正者。實智菩提。徧者。方便菩提。三
覺圓融。名為正覺。諸佛依三般若。證三菩提。次第
可知。
△李龍湖云。三世諸佛。亦以此智慧。證入真
空。得到彼岸。則信乎盡大地眾生。無有不是佛者。】


「○上來所得竟。第五。結歎勝能。」
[002-0794b]


【文句云。第六節。讚歎般若真空之勝。】


「【經】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
咒是無等等咒。


【疏】五。結歎勝能。於中有二。先。別歎。後。總結。今初也。言
故知者。牒前起後也。由佛菩薩依般若。得菩提涅槃
果。故知般若是大神呪等。歎其勝能。略敘四德。然有
三釋。」


【會要云。由佛菩薩等者。釋經故字。略敘四德者。以
所詮般若。義相恒沙。遂令能詮名言。功亦無量。今
但示四。故云略也。即大神呪等四。
△文句云。言大
神大明。則巳極矣。又重言無上等等。所以深著般
若。溥博無際也。溥博無際。唯真空足以當之。】


「一。就法釋。一。除障不虗。名為神呪。二。智鑒不昧。名為
明呪。三。更無加過。名為無上呪。四獨絕無倫。名無等
等呪。」


【廣承云。方便般若。是大神呪。觀照般若。是大明呪。
實相般若。是無上呪。諸法空相。不生不滅等。是無
等等呪。】


「二。約功能釋。一。能破煩惱。二。能破無明。三。令因行滿。
四。令果德圓。」


【會要云。就功能者。四呪皆就般若功用釋也。以般
若神力。有破惑障之能。故曰神呪。有破智礙之能。
故曰明呪。由般若力。歷進諸位。成就萬行。至等覺
無間道中。即因滿位也。此位滿時。更無極上之因。
[002-0794c]
故曰無上呪。對上因行。即解脫道中。萬德皆圓也。
此果圓後。更無能等之德。與此等也。】


「三。就位釋。一。過凡。二。越小。三。超因。四。齊果。謂無等之
位。互相齊等。故云無等等。十地論云。謂佛比餘眾生。
彼非等故。重言等者。此彼法身等故。何故不但說無
等耶。示現等正覺故。」


【會要云。就位者。通凡小因果之位釋也。以過凡故。
名為神呪。神猶聖也。般若神智。非凡有故。雖本智
靈明。內外緣熏未具。無勢力故。故云過也。越小者。
以羊鹿車人。雖有盡智。斷煩惱障。出於界繫。不除
無明故。不斷智障故。今甚深般若。以反無明。所以
明也。超因者。牛車之人。雖二障俱離。一心顯照。因
行未滿。猶有加故。今般若究竟。更無加上。故云無
上也。齊果者。謂果位相齊也。謂無等下。釋無等字。
果位至極。名無等位。牙相齊故者。再釋等字。則一
佛與多佛道齊。新佛與舊佛平等。即無等之等也。
問。等覺菩薩。豈非等耶。答。因位道窮。隣極亞聖。立
等覺名。其實根本不覺未盡故。生相猶存故。見性
未極故。師資異位故。乃至廣說。如何究竟齊等。十
地論等者。舉果望因。雲泥異轍。染淨殊貫。等覺非
等。況餘眾生。亦可等覺以還。皆有此名。以俱合動
相未全破故。尚有微細生滅。又變易細蘊未捨。亦
名眾生。故云無等。彼此法身者。約法身說。可知。何
故下。又為一解。依問答以顯示也。謂由示現等正
[002-0795a]
覺故。再有等言。
○智論云。帝釋白佛言。諸呪術中。
般若波羅蜜。是大呪術。何以故。能常與眾生道德
樂故。餘呪術樂因緣。能起煩惱。又不善業故。隨三
惡道。餘呪術能隨貪欲瞋恚。自在作惡。是般若波
羅蜜呪。能滅禪定佛道涅槃諸著。何況貪恚麤病。
是故名為大明呪。無上明呪。無等等明呪。是呪能
令人離老病死。能立眾生於大乘。能令行者於一
切眾生中最大。是故言大。能如是利益。故名為無
上。又有仙人所作呪術。所謂能知他人心呪。名抑
叉尼。能飛行變化呪。名揵陀黎。能住過千歲萬歲
呪。於諸呪術中無與等。於此無等呪術中。般若波
羅蜜過出無量。故名無等等。諸佛法名無等。般若
波羅蜜得佛因緣。故言無等等。諸佛於一切眾生
中名無等。是般若呪術。佛所作。故名無等等。
○宗
鏡云。竪無高葢。故言無上。橫無儔例。故言無等。等
於十方三世諸佛。故言無等等。
△紫栢云。此無得
之光。菩薩依之而得無礙。諸佛亦依而得菩提。大
哉心光。智不可知。識不可識。陰陽不能籠罩。有無
不能形容。破障除昏。凡聖無與等者。謂之大神大
明無上等等呪。不亦宜乎。】


「【經】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虗。


【疏】二。總結勝能。謂三苦八苦。一切苦也。又分段變易。
亦云一切苦也。除苦決定。故云真實不虗也。」


【會要云。三苦。謂三受能生三苦。苦體即三界色心。
[002-0795b]
一。苦受。能生苦苦。此唯欲界。二。樂受。能生壞苦。此
通欲色二界。三。捨受。能生行苦。此通無色。八苦者。
一。生苦。二。老苦。三。病苦。四。死苦。五。愛別離苦。六。怨
憎會苦。七。求不得苦。總舉前七。方成第八五陰盛
苦。亦云五取蘊苦也。若三八相攝者。苦苦。攝八苦
中五。謂生老病死怨憎會。順苦受法。壞苦。攝八苦
中二。求不得。愛別離。順樂受法。行苦。攝一。即五取
蘊苦。順捨受法。若據三苦八苦。但攝分段。不收變
易。既屬生死。即是苦也。今總舉之。
△疏鈔云。大經
云。苦有無量相。非諸聲聞緣覺所知。以二乘雖知
苦相。不知無量相故。瑜伽說苦。有一百一十。即四
十四論。增數明之。
△記云。變易者。方便生死。因緣
生死。有有生死。無有生死也。
△文句云。能除一切
苦。即度一切苦厄。非證真空者。不能也。恐眾生信
心不及。又申言之。而決定告以真實不虗。慈閔有
情。為何如哉。】


「○上來廣略不同。總明顯了般若竟。自下第二段。明
秘密般若。於中有二。初。牒前起後。二。正說呪詞。今初
也。前云是大神呪。永顯呪詞。故今說之。


【經】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呪。即說呪曰。


羯諦。羯諦。
 波羅羯諦。 波羅僧羯諦。 菩提薩婆訶


【疏】二。正說呪詞。此有二義。一。不可釋。此是諸佛秘語。
非因位所解。但當誦持。除障增福。亦不須強釋也。二。
若欲強釋者。羯諦者。此云去也。度也。即深慧功能。重
[002-0795c]
言羯諦者。自度度他也。波羅羯諦者。波羅。此云彼岸。
即度所處也。波羅僧羯諦者。僧者。總也。眾也。溥也。即
謂自度度他。總到彼岸也。言菩提者。到何等彼岸。謂
大菩提處也。言薩婆訶者。此云速疾。令前所作。速疾
成就故也。」


【記云。神呪雖秘密不翻。然如文殊五字呪。般若等
經。大智度論。皆有解釋。智論曰。阿字是實相門。則
顯三種般若。不相捨離。字。即文字般若。入般若波
羅蜜門。即觀照般若。悟不生等。即實相般若。大品
云。阿字門。一切法不生故。智論釋云。若菩薩一切
諸法中。聞阿字。即時隨義。所謂一切法。從初來不
生相。以阿提。秦言初故。阿耨波陀。秦言不生故。大
品云。囉字悟一切法。離塵垢故。論云。若聞囉字。即
隨義知一切法離垢相。以囉闍。秦言垢故。大品云。
波者。第一義故。論云。若聞波字。即知一切法。入第
一義。以波羅末陀。秦言第一義故。大品云。遮字。修
不可得。論云。若聞遮字。即時知一切法諸行。皆悉
非行。以遮利夜。秦言行故。大品云。那字門。諸法離
名性相。不得不失故。論云。若聞那字。即知一切法
不得不失。不來不去。以那。秦言不故。故知有因緣
故。亦可強釋也。
△泐注云。法華疏云。呪。是鬼神王
之名號。稱其王名。故能降伏鬼魅。或云呪如軍中
密號。唱號相應。無所呵問。又呪者。願也。如蜾臝之
祝螟蛉。願其類我。佛菩薩說呪。願諸眾生。皆如我
[002-0796a]
之得成正覺。能誦此呪。則所願無不成就也。
△會
要云。疏不可釋等者。圭峯云。非器不傳曰秘。深隱
難知曰密。此言雖解圓覺。亦含總持。以灌頂章句。
甚秘密故。擇法器故。寄事顯理。甚難知故。如華嚴
中五熱。即般若等也。然有顯中之密。謂顯教中說
陀羅尼。如今心經。仁王。護國等。皆有密語。大品。華
嚴等。五十字源。四十字母等。有密中之顯。即前三
部。謂總持教中。復有三部為顯。一。所作。二。所行。三。
禪定。亦名修習也。有密中之密。即第四大禪定。亦
名大修習也。昔義淨三藏。在西域那蘭陀寺。亦屢
入壇場。受主戒法。自云希心此要。而為功不並就。
遂泯私懷。西來三藏。多以神功化物。如善無畏金
剛藏等。皆稟此業。覽諸藏記。知非孟浪。予老而信
此。故示微塵許。以勉道流。無以王饍。棄如穢食。莫
恃巳見。以斥聖法也。
△紫栢云。呪如蜾臝之祝螟
蛉。念茲在茲。似我之聲。綿綿不絕。則諸蟲受熏。莫
知然而化蜾臝矣。諸佛如來。以慈悲顯密。熏一切
眾生。故一切眾生。莫知然而化之。】


「○略釋絕筆。述懷頌曰。般若深邃。累劫難逢。隨分讚
釋。冀會真宗。」



○略疏後題



法藏。長安二年。於京。清禪寺。翻經之暇。屬同禮部兼
檢校雍州長史滎陽鄭公。清簡成性。忠孝自心。金柯
[002-0796b]
玉葉之芳葩。九刊三王之重寄。羽儀朝序。城塹法門。
始自青衿。迄於白首。持此心經。數千萬徧。心游妙義。
口誦靈文。再三慇懃。令出略疏。輒以蠡管。詎測高深
云爾。


般若心經贊序張說 撰



萬法起心。心。人之主。三乘歸一。一法之宗。知心無所
得。是真得。見一無不通。是玄通。如來說五蘊皆空。人
本空也。如來說諸法空相。法亦空也。知法照空。見空
捨法。二者知見。復非空耶。是故定與慧。俱空中法。入
此門者。為明門。行此路者。為超路。非夫行深般若者。
其孰能證於此乎。秘書少監。附馬都尉滎陽鄭。萬鈞
深藝之士也。學有傳癖。書成草聖。乃揮灑手翰。鐫刻
心經。樹聖善之寶坊。啟未來之華業。佛以無依相而
說。法本不生。我以無得心而傳。今則無滅。道存文字。
意齊天壤。國老張說。聞而嘉焉。讚揚佛事。題之樂石。


般若心經序唐 釋慧忠 撰



夫法性無邊。豈藉心之所度。真如非相。詎假言之所
詮。是故眾生浩浩無窮。法海茫茫何極。若也廣尋文
義。猶如鏡裏尋形。更乃息念觀空。又似日中逃影。茲
經喻如大地。何物不從地之所生。諸佛唯指一心。何
法不因心之所立。但了心地。故號總持。悟法無生。名
為妙覺。一念超越。豈在繁論者爾。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略疏少鈔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