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c0079 金剛經疏記科會-唐-宗密 (master)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五
唐 圭峰大師 疏
宋 長水大師 記
後學古杭雲棲釋大璸科會


【△二躡跡斷疑二。初約論分文。二依論科釋
初約論分文。


【疏】二躡跡斷疑。論云。自此巳下。示現斷生疑心。於
中文分二十七斷。


【記】疏二躡跡下。文二。初約論分文。
○躡跡斷疑者。
謂躡前語跡。斷彼疑情。經中雖不顯有疑辭。而伏
在文內。故但言斷。而不言起。彌勒頌中。亦同於此。
故偈云。調伏彼事中。遠離取相心。及斷種種疑。亦
防生成心。
○示現者二意。一則空生假說云為。二
則指示顯現故。


△二依論科釋疏分二十七。初斷求佛行施住相
疑。二斷因果俱深無信疑。三斷無相云何得說疑。
四斷聲聞得果是取疑。五斷釋迦然燈取說疑。六
斷嚴土違於不取疑。七斷受得報身有取疑。八斷
持說未脫苦果疑。九斷能證無體非因疑。十斷如
遍有得無得疑。十一斷住修降伏是我疑。十二斷
佛因是有菩薩疑。十三斷無因則無佛法疑。十四
[005-0424a]
斷無人度生嚴土疑。十五斷諸佛不見諸法疑。十
六斷福德例心顛倒疑。十七斷無為何有相好疑。
十八斷無身何以說法疑。十九斷無法如何修證
疑。二十斷所說無記非因疑。二十一斷平等云何
度生疑。二十二斷以相比知真佛疑。二十三斷佛
果非關福相疑。二十四斷化身出現受福疑。二十
五斷法身化身一異疑。二十六斷化身說法無福
疑。二十七斷入寂如何說法疑。


初斷求佛行施住相疑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
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縱難。


初標章。


【疏】一。斷求佛行施住相疑。


【記】第一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疑云。為求佛果行施。即是住所求佛相。云何無
住。


【記】為求下。指疑起處也。此從不住相布施中來。為
聞前不住三世空有等相。方名真施。遂疑云。凡所
行施。葢為求佛。既有所求。云何無住。


△三縱難。


【疏】又不住相為因。豈感色相之果。因果不類故。


【記】又不住等者。此縱難也。設使因成無住。此亦非
理。故次云因果不類故。
○夫為因果。必須相類。有
即俱有。空即俱空。染淨皆爾。既若色相是果。云何
[005-0424b]
以無住為因。則因空果有。理恐不然。今將果騐因。
因合有住。佛說無住。是誑我耶。


△二依經斷疑四。初舉疑因以問。二防相得以
酬。三釋體異有為。四印佛身無相。
初舉疑因以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疏】斷疑文四。初舉因以問。


【記】舉疑因經意云。於汝意中。還可用三十二相之
身。見法身如來。為不可耶。
○此相是疑起之因。故
舉以問。


【疏】本秪因以相為佛。故對前不住相起疑。佛舉疑
起之因。問答欲令除斷。


【記】本只下。釋起疑因。以二乘人。唯取丈六相為真
佛。既將此相為果。故不信無住之因。因果不相類
故。佛今舉果以問。令知果海無相。自然於因不惑
無住也。


△二防相得以酬。】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疏】二防相得以酬。


【記】防相酬經意。空生見佛舉相以問。即知不得相
求。故答不也。


【疏】遮防疑者。欲以相求令得見佛。故答云不可以
相得見。論云。為防彼相成就如來身。


【記】遮防等者。意恐末代眾生。不達此理。取相為真。
故此遠遮迷見。準義則正斷空生現行。遮防未來
[005-0424c]
種子也。遮斷之義。具在懸談。
○論云下。引證。問。經
中云見。論釋云成就。豈合佛意耶。答。既作此見。必
作此證。故無違也。


△三釋體異有為二。初正釋經文。二別明三相。


初正釋經文。】


「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疏】三釋體異有為。


【記】異有為經。徵意云。以何義故。不以三十二相見
法身如來。
○釋意云。以如來所說三十二相之身
相。即非法身之相故。
○即。猶是也。非。猶不也。本文
猶倒。正言不是也。


【疏】相是有為生住異滅。佛體異此。故非身相。


【記】相是等者。謂三十二相。葢是鏡智之上所現影
像。既墮有為之數。故當四相所遷。況對機宜。有無
不定。焉可將此而為法身。故言相是有為等。此釋
經中如來所說身相也。
○佛體異此等者。法身佛
體。異此有為。故說三十二相不是法身相也。此釋
即非有相。


【疏】偈云三相異體故者。佛體異於有為三相也。


【記】偈云下。引證。
○具云。分別有為體。防彼成就得。
三相異體故。離彼是如來。於中。初二句。義當前段。
後一句。當次科。第三一句。合當此文。故偏引證。

佛體下。轉釋偈文。即經云即非身相。


△二別明三相。
[005-0425a]


【疏】住異二相。同是現在。故合為一。


【記】住異下。釋三相義。以前標四相。此偈唯三者。以
生在過去。滅屬未來。住異二種同處現在。又此二
相。不相捨離。即住而異。即異而住。以同時處。故合
為一。恐濫常住。但標異也。


【疏】若細分即四。故唯識云。生表此法先非有。滅表
此法後是無。異表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暫有用。


【記】若細下。約義細分。即為四也。此引唯識釋相。謂
從無而有名生。自有而無為滅。前後改變為異。暫
爾相續為住。
○然法身如來。非前際生。非後際滅。
無有變異。不可破壞。故異此也。


△四印佛身無相二。初釋前二句。二釋後二句。


【記】印無相經意云。夫一切相。皆從妄念而生。是故
佛相。亦是虗妄。
○若分別不起。相自無相。即見非
相。諸相既亡。唯是覺體。名見如來。
○由是。則知佛
身無相。
○疏二。一釋前二句。二。初正釋。


△初釋前二句二。初正釋。二引證。初正釋二。初釋
文。二出意。
初釋文。】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虗妄。」


【【疏】四印佛身無相。非但佛身無相。但是一切凡聖
依正有為之相。盡是虗妄。


【記】非但者。不獨也。
○凡即六道眾生。聖即三乘賢
聖。依有淨穢。正即凡聖。為對依報。故重牒之。諸法
雖多。不出此四。雖舉四法。該一切也。
○此釋經中
[005-0425b]
凡所有相皆是虗忘。恐人聞說身相非相。將謂唯
獨佛身。今言凡所。以遮局見。


△二出意。


【疏】以從忘念所變現故。妄念本空。所變何實。


【記】以從下。釋所以。
○凡聖染淨。勝劣雖殊。皆從念
生。無不虗妄。
○念無自相。不離覺性。念尚無性。況
所現相而實有耶。以念是所依。相是能依。所依尚
虗。能依何有。其猶皮既不存。毛將安附。


△二引證二。初順顯。二反顯。


【記】起信下。二引證。於中順顯反顯。詳而悉之。


△初順顯。


【疏】故起信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差別。


△二反顯。


【疏】若離心念。即無一切境界之相。


△二釋後二句二。初正釋。二引論釋。初正釋二。初
釋相字。二釋諸字。
初釋相字。】


「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疏】若見諸相等者。遮離色觀空也。恐聞相是虗妄。
又別求無相佛身。故云。相即非相。便是如來。


【記】若見下。二釋後二句。二。初正釋。
○遮離等者。以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離色求空。斯為大失。故此遮
矣。


△二釋諸字。


【疏】不唯佛化身相是如來。所見一切相。相皆無相。
[005-0425c]
即如來也。


【記】不唯等者。又恐聞相即非相是如來。將謂只約
佛身相說。除佛身外。相非如來。故云一切相皆無
也。此釋經中諸字也。
○譬如鏡中。現一人像。兼現
餘物。不唯人像空處是鏡。餘物空處亦皆是鏡。合
法可知。
○如是了者。則知見與見緣。似現前境。元
我覺明。


△二引論釋四。初引起信。二引肇注。三引本論。四
依無著。初引起信二。初證諸相皆無義。二證相無
皆佛義。
初證諸相皆無義。


【疏】故起信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


【記】故起下。二引論釋。四。初引起信。此有二意。一證
諸相皆無相義。
○以相依念生。覺體尚離於念。何
況於相耶。


△二證相無皆佛義。


【疏】離念相者。等虗空界。即是如來平等法身。


【記】二證諸相無處皆如來義。
○離念之相。名為法
身。法身既等虗空。虗空何曾有相。無相平等。攝一
切相。即是法身。下文云。離一切相。即名諸佛。又云。
如來者。即諸法如義。故云不唯等也。


△二引肇注。


【疏】肇云。行合解通。則為見佛。


【記】肇云下。二引肇注。
○此即明見法身佛之行相。
恐人聞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便希無相之佛。昭然
[005-0426a]
目前。若如是者。何殊彼相。故云行合等。
○智與理
冥。心與神會。故云行合。
○解通者。如前解了一切
相非相也。前是真見。此是似見。
○故起信云。法身
無有彼此色相迭相見故。


△三引本論。


【疏】偈云離彼是如來者。離彼三相。是法身如來也。


【記】偈云下。三引本論。
○即前殘偈。
○此依天親論
釋。


△四引無著。


【疏】無著則於色身。但離徧計。不執色相。即真色身。
故彼論云。此為顯示如來色身。又此當第三欲得
色身住處。


【記】無著下。四引無著。
○離徧計者。不執虗相為實。
故唯識云。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
○真色身者。
有兩意。一則以虗妄為虗妄。但如其事。不必取不
生不滅以為真也。如以水月為水月。雖似而非真
矣。故華嚴云。於實見真實。不實見不實。如是解法
相。是則名為佛。二謂相即無相。同法身故。攝末歸
本。名真色身。即真善妙色也。故涅槃云。吾今此身。
即是常身法身金剛不壞之身。
○問。前則泯相。此
乃存相。何相違耶。答。前顯法身。故云相即非相。今
明色身。故言無相即相。葢以果佛必具二身。二身
相即。如波與水。兩論之中。各顯一義。言似相反。意
實相符。菩薩巧便。妙在於此。
○故彼下兩文。皆證
[005-0426b]
顯色身義耳。


【記】然此一段疑中。從微至著。明真應二身。總有六
重。一明佛相非相。二明佛相非即如來。三明一切
相皆非相。四明一切相非相皆如來。五明唯證相
應。無佛可見。六明無相之相。是真色身。
○然此六
重。前前則淺。後後轉深。文不累書。理即頓現。達者
所見。必須一時無前後耳。


△二斷因果俱深無信疑二。初標章敘疑。二依
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
成疑。
初標章。


【疏】二。斷因果俱深無信疑。


【記】第二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無住行施。因深也。無相見佛。果深也。


【記】論云下。指疑起處。
○無住等者。此指正答住修
降問也。
○無相見佛。即前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
來。


△三結成疑。


【疏】未來惡世。必不生信。空說何益。


【記】未來下。結成疑也。
○意云。因果既皆無相。即因
果俱深。如我親承。方能領悟。末世鈍根。云何信受。
既不信受。空說何益耶。


△二依經斷疑四。初約無信以呈疑。二呵疑詞
以顯信。三明能信之所以。四示中道之玄門。

[005-0426c]
約無信以呈疑。】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
生實信不。」


【【疏】斷疑之文四。初約無信以呈疑。


【記】呈疑經。問意云。未來末世。能有眾生。聞此因果
俱深章句。生真實信心不。
○頗。能也。
○意揀汎爾
之信。故言實信。


【疏】魏云。頗有眾生。於未來世云云。今略此句者。影
在後五百歲也。


【記】魏云下。引魏本會文。
○魏經有之。此經闕者。羅
什巧譯。妙在影略耳。
○亦可此文通約現未為問。
以佛世時。亦有難信此深法者。如諸小乘。及外道
等。法華會上。猶有退席聲聞。況今般若。至下佛等
但舉末世。以況現在。末世尚有。佛世豈無。故今秦
本。不言未來等也。


【疏】句詮差別。


【記】句詮差別者。以名但詮諸法自性。如言色。即揀
非心等。言心。揀非色等。然其色心。各有多種。而未
明此何色心耶。句能分辨真心妄心形色顯色等。
故云詮差別也。


【疏】章者。解句。


【記】章解句者。以句雖詮差別。而未廣顯義理。以真
妄形顯色心之中。含多義故。章能明之。故云解句。
章。猶彰也。
○疏文順義。故先解句。
[005-0427a]


【疏】實信者。大品云。於一切法不信。是信般若。


【記】大品下。明信之相。
○謂見有色心三科等法。是
信一切法也。今以般若照之。一切浮塵諸幻化相。
當處出生。隨處滅盡。幻妄稱相。其性真為妙覺明
體。是不信一切法。方名信般若矣。
○其猶淨眼。不
見空華。若執空華。豈信淨眼。
○法合可知。


△二呵疑詞以顯信。】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
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疏】二呵疑詞以顯信。


【記】顯信經。莫作是說者。訶勸之辭。豈謂後世一向
無信。如佛滅後。末法之中。有戒定者。能於深義。實
有信心。信此為實也。


【疏】後五百歲者。大集云。初五百歲。解脫牢固。第二
五百歲。禪定牢固。三多聞。四塔寺。五鬪諍。皆如初
二句例。


【記】大集下。明佛滅後。有五五百歲。前前勝。後後劣。


○解脫者。證也。即三乘聖果。
○禪定者。行也。即漏
無漏大小乘事理等定也。
○多聞者。解也。即頓漸
偏圓空有等解。
○此上三者。前必具後。後未必具
前。
○塔寺者。謂不求至道。多好有為。以身外資財。
修世間福業等。
○鬪諍者。此明佛法之中多有諍
論。且如西天。大小乘宗。分河飲水。大乘之內。性相
又殊。小乘之中。二十部異。各皆黨巳。自是非他。爰
[005-0427b]
及此方。未免於是。若相若性。南宗北宗。禪講相非。
彼此朋黨。互不相許。名鬪諍也。
○皆如例者。須有
五百歲及牢固之言。
○牢固者。人多相襲。決定不
捨也。
○然此但就增勝說之。非不相通。如佛滅後。
二百年內。育王造塔。豈局第四耶。又菩薩藏經云。
後五百歲。無量善人。修禪定解脫多聞。豈唯一二
三耶。今經云後五百歲。即此時也。雖當鬬諍之代。
亦有戒德之人。是知五種牢固。但約增勝而說。


【疏】本疑惡世無信。故舉惡世以斷疑。


【記】本疑下。疏以斷疑之文。照前呈疑之處。是顯空
生疑於惡世無信也。前引魏經。以證斯義。惡世尚
爾。況餘世耶。


【疏】持戒修福者。戒定也。以此為實者。正解無倒。無
著云。增上戒等三學。顯示修行少欲等功德。


【記】戒定下。約三學釋。
○定是福體。故對於定。
○正
解無倒者。既有正解。必無倒惑。以解因果無相道
理。名為實信。即慧學也。
○無著下。引證。
○魏經云。
有持戒修福德智慧者。彌勒頌云。說因果深義。於
後惡世時。不空以有實。菩薩三德備。三德即是三
學。今文但取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即是
慧也。若其無慧。孰能以此為實而生信耶。
○少欲
下持戒少欲。修定靜亂。習慧斷惑。故言等也。
○言
增上者。以戒等三學。是增勝上法。經中說為三決
定義。
[005-0427c]


【疏】戒出三塗。定出六欲。慧出三界。


【記】戒出下。辨三益相。
○有戒者。不墮地獄餓鬼畜
生。生四洲六欲。故戒經云。欲得生天上。若生人中
者。常當護戒足。勿令有毀損。
○定出六欲者。欲界
無定。故得定者。生上二界。故圓覺經云。棄愛樂捨
還資愛本。便現有為增上善果。
○慧出三界者。三
界之本。是其業惑。有智慧者。悉能除遣。業惑即遣。
自然超越。故心經云。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
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然淺慧尚能
得出三界。豈況大乘甚深般若。


△三明能信之所以二。初明歷事善友積集信因。
二明善友所攝成就信德。
初明歷事善友積集
信因。】


「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巳於
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
信者。」


【【疏】三明能信之所以。二。初明歷事善友積集信因。


【記】信因經。反顯順明之異。可知。


【疏】無著云。顯示集因。於多佛所。明久事善友。則緣
勝也。種諸善根。明久伏三毒。則因勝也。


【記】緣勝者。雖則益我為友。人皆友焉。且凡不及聖。
小不如大。因不及果。一佛雖果。不及多佛。既云無
量千萬。故云緣勝也。
○因勝者。三毒即貪嗔癡。此
明能害有情。故貶云毒。以生起即是不善。久伏故
[005-0428a]
名善根。故華嚴云。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
瞋癡。唯識云。善謂信慚愧。無貪等三根有生長義。
故名根也。善與不善。皆由此三。苟能伏之。乃名因
勝。
○因緣俱勝。方起此信。是知實信誠不易得。一
念尚爾。況乎永信及持說等耶。


△二明善友所攝成就信德二。初明攝受得福顯
福德門。二明攝受所以顯智慧門。初明攝受得福
顯福德門二。初釋佛知見。二釋得福德。】


「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疏】二明善友所攝。成就信德。二。初明攝受得福。顯
福德門。


【記】福德門經意云。信經之人。得無量福。如來於彼。
咸悉知見。
○如是無量福者。指信經福。同前不住
施福。十方虗空。不可思量也。


△初釋佛知見。


【記】無著下。文二。初釋佛知見。


【疏】無著云。謂於一切行住所作中。知其心。四蘊見其
依止色身故。此等顯示善友所攝
【記】行住等。即四威儀。中各有所作差別故。
○註云
四蘊者。即受想行識。謂相應不相應。思何事念何
事。取捨憂喜等念。皆名心也。
○注云色身者。即為
四蘊所依止故。今約義標。故云依止。即行住坐臥
屈伸俯仰等。
○斯則生心起念。無所不知。舉動施
為。靡不咸見。葢佛智眼。廓爾無邊。依正斯在。豈不
[005-0428b]
齊鑒。法華云。我常知眾生。行道不行道。
○心無形
相。故但言知。身質既形。故得云見。
○斯人德行既
備。善根夙成。佛不攝授。於理如何。故云此等顯示
等。然則佛智無偏。觀生如一。有感斯應。其誰謂之
不然。


【疏】論云。若不說見。或謂如來以比智知。若不說知。
或謂如來以肉眼見。故須二語。


【記】論云下。或問。見之與知。說一則可。云何經內具
言之乎。故云若不說等。以凡夫亦有知見。見通肉
眼。知兼比量。由是故。有不知不見。今佛知見。非同
此也。謂於見處即知。非如比量知。知處即見。非同
肉眼見。即無事不知。無事不見。經標悉言。其在茲
矣。故彌勒頌云。佛非見果知。願智力現見。


△二釋得福德。


【疏】得福德者。魏云。生如是福德。取如是福德。


【記】得福下。二釋得福。先引經。


【疏】論云。生者。能生因。取者。熏修自體果義。無著云。
生者。福正起時現行。取者。即彼滅時攝持種子。


【記】論云下。釋義。
○能生因者。正修福業。即信解持
說者也。
○自體果者。即熏成種子自體。後感當果
也。
○正起者。作福之時。當於現行。
○彼滅者。謂現
行滅謝。種子方成。蘊在識中。用感當果。


【疏】此云得者。生取二義。不離於得。得之一字。生取
俱攝。
[005-0428c]


【記】此云下。正會今文。
○以得之一字。生取俱含。謂
生得取得也。秦譯之妙。其在此矣。


△二明攝受所以顯智慧門二。初敘意科分。二
依科正釋。
初敘意科分。


【疏】二明攝受所以。顯智慧門。由無二執。故得攝受。
文二。初正明巳斷麤執。


【記】二所以中疏二。一敘意科分。
○由無等者。謂無
我法二執分別是得攝受所以也。


△二依科正釋二。初正明巳斷麤執。二因顯未除
細執。初正明巳斷麤執二。初節釋經文。二商較
經旨。


【記】巳斷麤執。經意如疏。


△初節釋經文二。初徵。二釋。
初徵。】


「何以故。」


【【疏】初徵。信者以何義故。得如來悉知悉見。


【記】初徵下。文二。初節釋經文。
○徵意可知。


△二釋二。初無我執。二無法執。
初無我執。】


「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疏】後釋。二。一無我執。執取自體為我。計我展轉趣
於餘趣為人。計我盛衰苦樂種種變異相續為眾
生。計我一報命根不斷而住為壽者。


【記】釋中我者。謂執自五蘊總相為我。
○人者。計我
死巳生天。天死為畜等。故梵語補特伽羅。此云數
取趣。即是人也。
○眾生者。計我眾生之法相續生
[005-0429a]
故。
○壽者。亦云壽命。計我一生壽命不斷絕故。

然我是總主。人等為別。攝別歸總。故言我執。由是
三中皆言計我等也。
○然上四相。雖是經中所無。
不可不了耳。


△二無法執。】


「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疏】二無法執。論云。無法相者。能取所取一切法無。
亦無非法相者。無我真空實有。


【記】能取等者。心境俱亡也。以萬法雖多。統唯心境。
心境各有無量差別。故云一切也。
○真空等者。雖
即諸法皆空。非謂一向非相。但以離執。真空不斷
故。故云亦無非法相。


△二商較經旨。


【疏】然離二執。正是得佛知見成就淨信之本。善根
福德。即是相兼。


【記】然離下。二商較經旨。此明得佛知見之兼正也。


【疏】故論云。有智慧便足。何故復說持戒功德。為示
現生實相差別義故。亦有持戒功德。依信心恭敬
能生實相故。不但說般若。


【記】故論下。引證。中有徵釋。詳而示之。
○實相差別
者。實相即無差別。但是能生實相方便。有差別耳。


○持戒功德。即指後段。
○信心等者。下云。信心清
淨則生實相。彌勒頌云。彼人依信心。恭敬生實相。


○不但等者。意謂能生實相。有多方便。不必獨說
[005-0429b]
智慧。
○前云離執。此言般若者。由是般若能除執
故。前約所斷。此約能斷。能所雖異。而意不異。


△二因顯未除細執二。初總明二相。二別明二
相。初總明二相。】


「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疏】二。因顯未除細執。


【記】未除細執者。謂二執俱生。任運起者。前離分別
麤執。巳能成就淨信。得佛知見猶淺。細執未除。究
竟障于聖道。故今顯示。令其斷之。


【記】經。徵意云。以何義故。要無法非法相。釋意云。由
取相故。即著我人等。餘文云云。可以詳悉。


【疏】若心取下。總明二相。總解取法非法盡名相也。
亦是建立取相則我等相便生。立義宗也。


【記】疏二。初釋總明二相。
○總解等者。經云若心取
相。相中意含法非法相。故云總也。
○亦是等者。以
次文別明取法非法皆著我人等相。故此且是立
其宗也。


△二別明二相二。初正辨二相。二別解徵意。】


「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
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初正辨二相二。初引天親。二引無著。
初引天親。


【疏】若取法下。別明二相。論云。但有無明使。無現行
麤煩惱。示無我見故。


【記】若取下。二釋別明二相。二。一正辨二相。
○無明
[005-0429c]
使者。法執俱生也。是無明住地所攝。故名為使。

現行等者。即我執分別現行。前巳斷者。
○示無我
見者。結成上義。


△二引無著。


【疏】無著云。但取法及非法相轉。非我等想。以我等
想及依止不轉。


【記】但取等者。即前無明使。是所有者。轉。猶起也。

我想者。我執分別現行也。
○依止者。分別種子。為
彼現行所依止故。亦可法執分別名為依止。為彼
我執所依止。故斯皆不起也。


△二別解徵意。


【疏】中有徵者。取法但為法相。何故便著我等。釋云。
取非法亦著我等。何況取法。以後釋前也。


【記】中有下。二別解徵意。可知。
○以後釋前者。不如
云以細釋麤。義則易見。


【記】問。二乘之人。亦有法執。云何不起我見耶。答。以
二乘人。從初修行。偏斷我執。至無學位。麤細盡除。
是故雖有法執。而不起我執。今約大乘學者。雙斷
二執分別並遣。俱生兩存。由是二執任運而起也。
故無著云。以我相中隨眠不斷故。則有我取。


△四示中道之玄門二。初正結歸中。二引說以
證。


【記】玄門經。是故者。由前取法非法皆著我等故。所
以勸令不應。即入中道也。
○以是義故者。由是不
[005-0430a]
取法非法故。


△初正結歸中。】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疏】四。示中道之玄門。初正結歸中。


【記】疏結歸中者。不應取法。離有也。不應取非法。離
無也。既離有無。即歸中道。


△二引說以證。】


「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
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疏】後引說以證。筏喻者。假言顯義。不應如言執義。
不執即為不取。非全棄也。


【記】假言顯義者。謂所言非法。是顯法體離於性計。
若無非法之言。罔知彼義。餘皆例此。當知義不自
顯。必假於言。故淨名云。無離文字。說解脫也。
○不
應等者。謂雖聞非法。不得如言便執空義。此遮一
向執言者也。
○不執等者。謂若全棄非法之言。則
安解諸法空義。將知但除其病。不除其法。此遮一
向離言者也。
○是則全執全棄。二皆不可。故華嚴
疏云。夫法無言象非離言象。無言象而倒惑。執言
象而迷真。


【疏】偈云。彼不住隨順。於法中證智。


【記】偈云等者。餘兩句云。如人捨船筏。法中義亦然。


【疏】論釋云。不住者。得證智捨教。如到彼岸。隨順者。
隨順彼證智之教法。如未到岸。
[005-0430b]


【記】論云下。轉釋偈文。
○得證智等者。以言詮智。得
智忘言。忘言即不住也。如乘筏渡河。至岸捨筏。

隨順等者。未得證智。不可都忘其言。未達彼岸。不
應捨筏。


【疏】無著云。法尚應捨者。實相生故。何況非法者。理
不應故。


【記】實相生者。實相名法。得實相智。無相無得。故云
應捨。以實相無相故。唯識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
所得。
○理不應者。此實相法。尚不可得。況離實相
外一切法耶。除諸法實相餘皆魔事故。故云非法。
不與理合。故不相應。以是例非。故云何況。


△三斷無相云何得說疑二。初標章敘疑。二依
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
成疑。
初標章。


【疏】三。斷無相云何得說疑。


【記】第三中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向說不可以相見佛。佛非有為。


【記】向說下。指疑起處。此從第一中來。以彼文云。不
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佛非有為者。此指偈云。分
別有為體。防彼成就得。三相異體故。離彼是如來。
故云非有為。
○亦是案定立其理也。


△三結成疑。


【疏】云何釋迦得阿耨菩提。云何說法。
[005-0430c]


【記】云何下。結成疑。
○既若佛非有為。即不合有得
有說。因何釋迦於菩提樹下得菩提。前後諸會說
法。既有得有說。即墮有為。云何前言不以相見作
無為耶。


△二依經斷疑二。初問答斷疑。二較量顯勝。初
問答斷疑四。初舉疑因以問。二順實理以酬。三釋
無定法之言。四釋無取說之所以。
初舉疑因以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
如來有所說法耶。」


【【疏】斷疑之文二。初問答斷疑。四初舉疑四以問。


【記】舉因。問經意云。於汝心中。所謂如何。謂我得菩
提。為不得耶。謂我說法。為不說耶。伊本疑此。故舉
問之。


【疏】佛問得不。意顯不得。故無著云。顯示翻於正覺
取故。


【記】佛問等者。空生疑得疑說。佛即順疑以問。辭雖
云得。意顯無得。試其所答。解與不解。
○無著下。引
證。彼疑有取。佛顯無取。以無破有。故云翻也。
○說
法例之。


△二順實理以酬。】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疏】二順實理以酬。


【記】順理酬經意可知。定者實義。謂無實法名菩提。
[005-0431a]
無實法名如來說。此一向約勝義答也。


【疏】偈云。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


【記】偈云等者。餘句云。說法不二取。無說離言相。意
謂釋迦如來。是其應化。應化之相。俗有真無。是故
答中皆言無定。準金光明經及攝論說。佛果無別
色聲功德。唯有如如及如如智獨存。此是真佛。今
既異此。豈得言真。故云應化非真等。


△三釋無定法之言二。初引無著。二引天親。】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疏】三釋無定法之言。


【記】無定法經。徵意云。以何義故。無定法可說耶。釋
意云。欲言其有。無狀無名。欲言其無。聖以之靈。諦
理若此。欲何說哉。說尚不得。欲何取哉。取即得也。
是故上云。無有定法如來可說等。


△初引無著。


【疏】無著云。不可取者。謂正聞時。不可說者。謂正說
時。非法者。分別性故。非非法者。法無我理故。


【記】疏二。一引無著。
○正聞等者。此則聞而無聞。說
而無說。非謂全不聞不說也。如浮名云。夫說法者。
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是茲義矣。
○分別
性者。一切諸法。皆依妄念而有差別。念尚無念。法
豈是法。故云非法。
○法無我者。但分別性亡。即是
法無我理。此理不無。故云非非法也。


△二引天親二。初釋文。二通難。
初釋文。
[005-0431b]


【疏】論云彼法。非法非非法。依真如義說。非法者。一
切法無體相故。非非法者。彼真如無我實相有故。


【記】論云下。二引天親。二。一釋文。
○依真等者。此且
標立所依之本。然於其上。說離有無。
○一切等者。
緣生之法。本無真實之體。亦無真實之相。故云非
也。
○實相有者。諸法既無。即真實相。實相不無。故
云非非法也。此即非却非法也。


△二通難。


【疏】何故。唯言說。不言證有言說者。即成證義故。若
不證者。則不能說。


【記】何故下。二通難。
○難意云。本來疑證疑說。問答
悉以雙該。今於釋所以中。何故但言所說而不言
證耶。
○有言下。釋也。此乃以說反驗於證。且川有
珠而不枯。山有玉而增潤。內無德本。外豈能談。故
但言說。自表其證也。
○又此言取即是證也。


△四釋無取說之所以。】


「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疏】四釋無取說之所以。


【記】無取經。徵意云。所以言無取無說非法非非法
者。何也。
○釋意云。聖人即是無為。無為即無分別。
若有取說法非法等。皆屬分別。不名無為。何為聖
人。故無取說等。
○言賢聖者。賢即是聖。鄰近釋也。


【疏】魏云。一切聖人。皆以無為法得名。


【記】魏云等者。問。行位通於賢聖。云何唯取聖人。答。
[005-0431c]
若以通論。即該賢位。此明證果深淺。故唯言聖。

得名者。即差別也。以諸聖人。皆約證無為差別之
義。而立其名。如證徧行真如。得名歡喜地菩薩等。
此則得名差別。葢一義耳。


【疏】論意云。聖人但依真如清淨得名。非別得法。故
無取說。


【記】論意等者。謂登地巳上。隨證一分真如。皆斷一
障二愚。即是一分清淨。約於此義。便立一名。乃至
佛地。例皆如此。
○非別得法者。無得而得。即是真
得菩提。若言有得。即是不得。當知菩提樹下。都無
實事。故偈云。應化非真佛等。
○故無取說者。結歸
經文無分別義也。


【疏】而有差別者。論云。真如具足清淨。分清淨。


【記】具足清淨者。佛也。謂一切惑習。悉皆斷除。蕩無
纖塵。純一無雜故。
○分清淨者。菩薩也。分斷諸障。
分證真如。垢未全除。故名為分。
○故佛頂經云。餘
塵尚諸學。明極即如來。廣如序中滿淨覺者處說。


【疏】無著云。無為者。無分別義故。是故菩薩有學得
名。如來無學得名。初無為者。折伏散亂時顯了故。
後無為者。唯第一義者無上學故。


【記】無著下。約無為差別明賢聖也。
○無分別者。即
無為義。無所作為。故云無為。無為真如。葢是一法。


○菩薩等者。有分別故。有所為故。
○如來等者。無
分別故。無所作故。
○初無為者。菩薩也。折伏等者。
[005-0432a]
此約在觀。分別不生。分得相應。故云顯了。
○後無
為者。如來也。無復分別。是真無為。即第一義也。此
約於佛。故復云者。更無過上。故云無上。覺即佛也。


【疏】三乘賢聖。皆修證無為。故通說為差別。


【記】三乘下。結通諸乘。以二乘之人。亦分證真理。故
此通攝也。
○是知三乘賢聖皆修證無為。所證雖
無淺深。能證有其差別。猶如三獸。同度一河。能度
有差。所度無別。故大品云。欲求聲聞乘。當學般若
波羅蜜。欲求緣覺菩薩無上佛乘。皆言當學般若
波羅蜜。是故經云一切賢聖也。


△二較量顯勝四。初舉劣福以問。二釋福多以
酬。三判經福超過。四釋超過所以。


【疏】二。較量顯勝。四。


【記】較量等者。問。本因善吉起疑。所以世尊為斷。斷
疑既巳。何用較量。答。論云。法雖不可取不可說。而
不空故。意云。恐有人聞是法不可取說。便欲一向
毀廢言教。故此較量顯勝。令其演說受持故。
○大
雲於此。開立第五不空福德疑。以論文不言斷疑。
故此不立也。


△初舉劣福以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
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


【【疏】初舉劣福以問。


【記】少福問經意云。七寶最珍。三千最大。用此布施
[005-0432b]
福多不多。


【疏】俱舍偈云。四大洲日月。蘇迷盧欲天。梵世各一
千。名一小千界。此小千千倍。說名一中千。此千倍
大千。皆同一成壞。


【記】俱舍下。明三千世界。
○四大洲者。謂東勝身洲。
南贍部洲。西牛貨洲。北俱盧洲。
○日月者。即一四
天下。同一日月之所照臨。
○蘇迷亦云須彌盧。但
梵語楚夏耳。此云妙高山。四寶所成。高八萬由旬。


○欲天者。六欲天也。謂四天王天。忉利天。夜摩天。
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
○梵世者。色界初天
也。於中復有三天。謂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
○各
一千等者。如上各滿一千。方成一小千界。
○此小
千者等。又一千個小千界。方成一中千界。
○此千
等者。又以一千個中千界。方成一大千界。
○皆同
等者。謂四禪巳上三災不及。故不說成之與壞。三
禪巳下。統維三災。故云同一成壞。就中從初禪巳
下同火災。二禪巳下同水災。三禪巳下同風災。


【疏】七寶者。金。銀。琉璃。珊瑚。瑪瑙。赤真珠。頗棃。


【記】七寶等。可知。


△二釋福多以酬。】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
故如來說福德多。」


【【疏】二。釋福多以酬。


【記】福多酬經。答文可見。
○徵云。以何義故說多。

[005-0432c]
釋意云。不約勝義空故說多。是約世諦有故說多。


【疏】無著云。是福德者標牒。即非者約勝義空。是故
者約世俗有。


【記】勝義空者。此門是絕相無為。不可言福與不福。
福既不有。無以言多。
○世俗有者。此門是有相有
為。可以言福。以有福故。兼可言多。


△三判經福超過二。初正釋經文。二別示句相。】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
其福勝彼。」


【【疏】三。判經福超過。


【記】判經福。經意可知。
○然四句尚爾。況全部耶。


△初正釋經文。


【疏】偈云。受持法及說。不空於福德。福不趣菩提。二
能趣菩提。


【記】疏二。一正釋經文。
○偈釋持說。因明勝之所以。
望後經文。有似太疾。以偈文連環不可分故。悉之。


○受持及說者。標二法門。
○不空等者。謂持說此
經。不同寶施空得福德。
○更得何物。次文是也。

福不趣菩提者。謂寶施雖多。但成世間有漏之福。
終不能成無上菩提。
○二能趣菩提者。謂持說此
經。斷除煩惱。煩惱盡處。即是菩提故。


△二別示句相二。初正示。二通妨。
初正示。


【疏】四句者。但於四句詮義究竟。即成四句偈。


【記】四句下。二別示句相。
○詮義等者。謂以一句詮
[005-0433a]
一義。一義為一句。四義方成一偈。一異有空常無
常等。皆各有四句。


【疏】如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
來。此最妙也。


【記】然今經四句。人說不同。有說取無我無人無眾
生無壽者為四句。有說取若以色見我等為四句。
有說一切有為法等為四句。有說但於一經之中
隨取四句經文便為四句。有說始從如是終至奉
行方成四句。然上諸說。皆非正義。
○如凡下。明正
義。斯則約有無等為四句也。謂第一是有句。第二
是無句。第三是亦有亦無句。第四是非有非無句。
文義兼備。故云最妙。
○以此四義。能通實相。即是
四門。


△二通妨。


【疏】然但義具四句。持說即趣菩提。文或增減。不必
唯四。義若闕者。則互成謗。


【記】然但下。通妨。先問。且一二二句。皆是四言。第三
一句。獨成六字。文既增減。云何成偈。故此釋也。

持說等者。以此四義。是萬法之門。若了四義即通
萬法。萬法既通。豈有菩提而不證哉。
○文或等者。
但論其義。義不在文。義必周圓。文從增減。
○義若
等者。謂闕之成謗。具之成門。
○成謗者。謂闕無。成
增益謗。闕有。成損減謗。闕非有非無。成相違謗。闕
亦有亦無。成戲論謗。以有則定有。無則定無。餘二
[005-0433b]
例之。故成四謗。何以故。法不如是故。不如法見故。
斯則般若波羅蜜。猶如大火聚。四面不可取也。

具四句者。謂義無所闕故。有不定有。是即無之有。
無不定無。是即有之無。餘亦例之。隨於一句之中。
圓見四句之義。不墮增減等謗。故成門也。何以故。
法如是故。如法見故。斯則般若波羅蜜。猶如清涼
池。四面皆得入。
○但以人依於法。法異人乖。苟法
義之所全。豈菩提而不證矣。故言受持此經。勝於
施福。


△四釋超過所以二。初正釋。二轉釋。
初正釋。】


「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法。皆從此經出。」


【【記】正釋經徵意云。以何義故。持說此經。勝於寶施。


○釋意可知。


【疏】四釋超過所以。二。初正釋。諸佛菩提法者。論云
名為法身。於彼法身。此二能作了因。一切諸佛者。
即報化身。論云。於此能為生因。


【記】諸佛菩提法者。揀非餘乘菩提法也。然餘菩提
非此不出。但舉勝者而以例之。
○此二者。持說也。


○了因者。以法身是本真之理。不生不滅。但以煩
惱覆之則隱。智慧了之則顯持說此法。玅慧自彰。
觀破煩惱。法身現矣。
○生因者。報化之身。本來無
有。萬行所致。故名為生。
○故彌勒頌曰。於實為了
因。亦為餘生因。魏經云。一切諸佛菩提法皆從此
[005-0433c]
經出。


△二轉釋。】


「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記】轉釋經。所言佛法者。約世諦故有。即非佛法者。
約第一義即無。


【疏】二轉釋。第一義中。無有佛法從經出也。


【記】第一等者。謂俗諦相中。有迷悟染淨凡聖之異。
故說佛法從經而出。真諦之理。離於迷悟染淨凡
聖之相。故不可說出佛法之義也。故圓覺云。一切
如來圓覺妙心。本無菩提及與涅槃。亦無成佛及
不成佛。無妄輪迴及非輪迴。
○然則本論異此不
能煩迷。】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