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c0042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宋-子璿 (master)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七


長水沙門子璿錄


一切菩薩皆安住此心,行菩薩行。有大智故
不住生死,有大悲故不住涅槃。今令離於斷
常二見,即是不住生死涅槃。故云如所住法,
即七最勝中依止最勝。


不斷等者。意云:生死
本空猶如影像,影像不有復何斷焉?今言不
斷者,非謂固留,但了性不有、了相不無,隨順
俗諦故云不斷。此即通達之義。


於涅槃等者。
若被寂所縛即不自在,今寂而常用、用而常
寂,是自在義。


此中下。顯偏說之意。然據不斷
生死利益眾生,但成大悲不住涅槃,如其具
論,亦須不住生死,方成如所住法。


一向下。即
出偏說之意。


遮寂者。即二乘人灰身滅智撥
喪無餘,被涅槃所拘是不自在。今以不具相
發心,正墮於此,為對治故偏示一門。下文菩
薩不受福德,即不住生死,義則圓矣。


偈云下。
引證。


論云下。釋偈。


雖不依下。縱也。法身真
佛是真菩提,正由智了為因故不依彼。


而不
失下。奪也。福德是因即五度果,報是果即三
十二相,相非不佛,故言不失,既不失果即不
失因。


以能下。明不失之由。謂真菩提必須具
足二莊嚴故,智慧即真身,福德即應身。故論
云:「法身者智相身,福相者異相身。以諸如來
皆合具此二種相故。」故《法華》云:「如其所德法,
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自證無上道。」


得忍。
經意云:菩薩於無我心中所修福德,勝彼有
[007-0223a]
我心中所修福德。以莊嚴法身究竟不失故。


論云下。先敘所遣之念。念云:若出世無分別
智,正是佛因,即所修福德盡皆失也。何以故?
福非因故。


為遮此故者,引起能遣之文。


得勝
忍不失者。正明不失義。謂若心住相修諸福
德,墮於有漏,此福則失。若心離相修諸福德,
成於無漏,此福不失也。


以得下。出不失之由。
斯則 果驗因成不失義。無垢即清淨,無漏是
佛身矣。


二無我者。人法也。得此二空之智,名
之為忍。


正明。經意云:前言無我所修之福以
為勝者,只由菩薩不受福故。


可訶等者。明不
受之由。亦是以果驗因成不受義。意云:果若
有漏則知受福,是可訶責。果既無漏則知不
受,云何可訶?


無著下。顯對前文不住涅槃。前
後相望,共成悲智之義耳。


若住等者。反明也。
徵釋。經意云:菩薩作福,若生貪著則成有漏,
因既有漏果亦有漏,得三十二相但同輪王,
不名為佛。此則因果俱失,成其所疑。今既作
福不生貪著,則因成無漏,因既無漏果亦復
然,所得三十二相莊嚴法身,名之為佛。云何
疑其失因及果?


第二十四疏初標章


若諸菩
薩下。指疑起處。即從次前文來。論中即云:「若
菩薩不受彼果報」等。


云何下。結成疑也。眾生
用者。據佛壽量合滿百年,至八十便入涅槃,
意留二十年福,與後代弟子受用。又於佛供
養承事,能令眾生獲福無量,斯亦佛福眾生
受用也。


問:「前云菩薩不受,今何難佛受用?又
前言受是取義,今疑受是用義,文義既異,何
以成疑?」


答:「此皆以果驗因也。因中若不受取,
[007-0223b]
果中焉合受用。果中尚自受用,因中豈無受
取耶?」


錯解。經意云:「若人言:『如來出現來、入滅
去、住世間。』皆不解我所說義。」


是福等者。是彼
無漏福德之應報,即無垢果也。果中無有色
相故。論云:「佛果無有色相,迭相見故。」又論云:
「佛果無別色聲,唯如如。又如如智獨存,故無來
去」等。


為化下。或問曰:「既佛果無別色聲來去
等,何以出現受福?為眾生受用耶?」故此釋之
意,說眾生根熟為能感緣,以佛無緣大悲,無
量劫來利他善根熏淨法界以成善習,有感即
應任運無心。如一月不下降、百水不上昇,慈
善根力法爾如是。正是斷疑之意。若果中有
心受用,則因中亦有心受取,果中既是自然,
因中足明無著也。


正見。經徵意云:以何義故
名為如來?既名為來亦表其去,何言錯解?釋
意云:以真佛本來無來去故。


偈云下。標真化
異也。如來即是法身,本來不動猶若虛空,故
不同化身隨機來去,此非異而異也。


大雲下。
釋。此約機心染淨,遂見佛有來去,名為化身。
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即是不動,名為法身。斯
則機見有佛來去,佛實不動云云。自彼於我
何為,此中略舉水喻,眾生心則知,月喻法身
影喻化體,清濁喻染淨也。水清月現月亦不
來,水濁月隱亦非月去,但是水有清濁,非謂
月有昇沈。法中亦爾,心淨見佛非是佛來,心
垢不見亦非佛去,但是眾生垢淨,非謂諸佛
隱顯。


解極等者。謂解極則心絕,心絕則會。如
如體本周,故無方所,此明即應之真。


緣至下。
明即真之應也。意同大雲。


隱顯斷疑意者。諸
[007-0223c]
佛本無來去,眾生妄見去來,尚無出現之佛,
寧有受福之事?


第二十五,論文於此不別敘
疑而義意合有也。


初標章


據前下。指疑起處。
此從三處來,不可以化等者,第二十二也。濫
於輪王故,法身無來去等者,二十四也。斥為
錯解故。據遮下。二十三也。


不失等者。彌勒頌
云:「得勝忍不失」,一異相反難,為存去故成疑
矣。


此約下。懸指斷疑之意。彼約一異雙存而
難,此據一異俱非而通也。


破麁色。經問答多
少,如文可知。疏三。初、引天親約斷疑


偈云下。
標也。


論云下。釋也。一真法界數量消滅,非一
異故,諸佛證此亦非一異。而言處住者,以非
此二義可住著故。


為示下。正顯住意。意以界
喻真身,塵喻化身也。塵因界碎故非異,喻從
真起應也。塵細界麁故非一,喻真實應假也。


無著下。二、破執法。別是一義,非斷疑也。名身
即受等四蘊,色身即地等四大。


於中下。以細
末破色身,以無所見破名身,無所見即不念
也。此段說塵甚多,正是初方便。


大雲下。三、示
破相。明方便之相。以能破是細末,所破是麁
色,能所合之故成科名。


此言下。揀異大小。大
乘用觀假想分別起其慧數,破析彼色一一
分析至於極微,二乘天眼所不能見,此則細
末之極不可破析,名極略色。


非小乘等者。以
彼宗迷唯識理,不達諸法即空,計此微塵以
為實有故,說積諸微塵以成世界故。《俱舍論》
云:「極微微金水,兔羊牛隙城,蚤蝨麥指節,彼
後增七倍」等。今此揀去,故云非實塵也。


破微
塵。經意云:以何義故說微塵耶?釋意云:以無
[007-0224a]
實體故。又徵意云:所以說微塵空,又說微塵
者,何謂也。釋意云:佛所說者,非實微塵是空
微塵也。


疏二。初、約斷疑釋


塵碎下。喻說。塵是
碎世界為末也,故界麁而塵細是非一也。


塵眾
聚者。世界是眾塵成故,塵界非異也。


如是下。
法合。謂應現十方故非一,同依一體故非異。
又依法起化故非一,離法無化故非異。


又若
下。二、約破法釋


亦是約喻法說者。若化是實,
亦不用佛說,只為是虛餘人不知,故佛說矣。


無著下。引證同此。


破世界。經意云:非唯所起
微塵是空微塵,抑亦能起世界亦是空世界。


本論等者,如次文所說,眾生世界者有情世
間也。以心法無質不可分析故,但以不念方
便破之,念之則有不念則無。故《起信》云:「心生
則法生,心滅則法滅」等也。


破和合。經微意云:
以何義故說世界耶?釋意云:世界若實則是一
合。佛說一合者,非實有之一合,是空無之一
合。疏文中引天親解。


論云下。標也。


大雲下。釋
冥合也。冥然合為一也。一即和合故云一合
矣。


三千破一者。既言三千則非一義,此乃通
明五蘊無一合義。


無著下。二、引無著解。並說
等者,情器雙明也。


故有下。且標二摶取。


大雲
下。顯明情器俱名世界。謂塵眾則器世界,眾
生則有情世界。


摶取為一等者。謂情器不分
為一世界也。此一合有二摶取,於五蘊中分
色心故,本以合二為一,今則開一成二。然和
合摶取蓋是一義,但秦魏譯異耳。一摶取者
是名身,眾生世界義不可分,但有一義故。差
別摶取者,是器世界聚多微塵成一世界故。
[007-0224b]
故無著論云:「眾生世界有者,此為一摶取,微
塵有者,此為差別摶取,二界無實等者故。」《心經》
云:「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
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等。


經是名一合相者。
約俗諦說有,明在次文。


妄執有。經意云:此一
合相無體可說,但為凡夫妄生貪著。


以彼下。
釋經中不可說也。五蘊和合無實體故,斯則
界歸於塵則無界可取,塵歸唯識則無塵可
取,四蘊離念則無心可取也。眾生取著皆由
虛妄分別故。《起信》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
有差別。」此明經中但凡夫已下文。


若有下。反
顯也。以世界體若是實有,不名虛妄分別,合
是正見。世諦說者,即前是名也。同論云:「以彼
聚集,第一義不可說」,即前即非也。同前無物可
取。


小兒等者。世諦雖說但是假有,凡夫不敏
執之為實,猶彼小兒如言執物,見五蘊者不
了法空,是法執也。取和合者不達眾法,即我
執也。二執不亡故名貪著其事也。迷於事法
所知障也。煩惱可知。是依二執起於二障也。


破我法者。前破我法所緣之境,令知不實,今
破能緣我法見心,見心乃是所起分別,今即
破之,令亡分別入聖道也。故偈云:「非無二得
道,遠離於我法。」


斥錯解。經文問答並可知矣。
但不解,必不錯解也。


遣言執。經徵意云:以何
義故說為不解?釋意云:佛說我人等見,非實
我人等見,是假名我人等見,眾生不解謂之
為實。所以前科判云錯矣。


虛妄等者。見有我
故名為我見,體實無故乃云虛妄,虛妄無實
元是不見,如繩處見蛇豈是實見?


如所下。兩
[007-0224c]
意:一、以真如為所,如彼真如不分別故。二、以
我法為所,我法本無如所知故。


云何下。徵。



外道下。釋。


人無我等者。一法界中無我無無
我,今對有我說於無我,權說假言故云安置。


法無我等者。以見是心心所法執有此見,名
為法執。心法不實故言安置。此文破法我者,
是連帶引之,非謂正意也。


相應等者。入地證
如也。


不分別者,離分別障也。


即此等者,若存
我法即分別無窮,但了二空則自無分別,即
此二空觀,為入理之方便也。


除分別。經意云:
發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見信解,不
生法相。


疏二。初、明無分別所依二


初、總徵三
法。


無著下,節節以疏徵起,以經答之。


何人等
者。即經中發菩提心者。


於何法者。即經中一
切法。


何方便者。即經中應如是知見信解。



顯下。二、別釋第三二


初、總標


此顯下。增上心
即定也,增上智即慧也。當是增勝上法,故云
增上。


知見勝解者,定慧之後位。


於中下。二、別
釋二


初、總彰三義


於中者。於彼三事之中也。


若智等者。明此三種體即是智,但依止方便
不同,故立三名也。奢摩他此云止,止即是定,
智依此定併息萬緣,唯心獨存故云知也。



鉢等者。毘鉢舍那此云觀,觀即是慧,依此慧
故觀察一切,委細推求歷歷分明故名為見。
此二者知見也。三摩提此云等持,但以定慧
等處名三摩提,依此義故名為勝解。


言依止
者。名依義立也。


以三摩下。二、轉釋後義


自在
者。定慧無閡故。


內緣等者。既未證真但緣影
像,以真如法離心緣故。今既變影緣如但名
[007-0225a]
勝解,從此能引根本正智,無分別中為近方
便。


故云何下。二、正顯無分別理。即論釋經中
不生法相,初句徵起,次句正顯。


大雲下。約位
釋論。


前方便等者。即知見勝解,此當地前四
加行位。


今不分別者,即不生法相,通在十地
及佛地也。雖滿分不同,皆用根本無分別智,
親證諦理也。如《唯識見道頌》云:「若時於所緣,
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顯本
寂。經意云:所言法相非實有之法相,是本無
之法相,不共者非法相也。勝義諦中不容他
故,離性離相非和合故。


相應者。是名法相也。
性起為相不離性故,如前金中無器不離金
也。


第二十六,論文於此不言斷別疑,故雲外
二疏皆攝入前段合疏,詳文合有是故開之。


因聞下。指疑起處。此從二十五中來。


意云下。
立理。


即化身下。指無化體。


若爾下。結成疑也。
意云:能說之佛既虛,所說之教豈實?持說不
實之教,寧有福耶?


功德。經文校量可解。阿僧
祇此云無數,發菩薩心者揀餘人。


偈云下。標。


論云下。釋。先牒疑縱之。


而彼下。據理奪之。



量下。揀有量等。斯則三重顯於持說之勝。



染。經徵意云:云何演說便獲如是功德?釋文
可見。前云發菩薩心者,意在於此,若非菩薩
焉能如是。


無著下。初、引解二


初、申經意


既說
法之心,如彼真如無有分別,不取能所說相,
所獲功德利益至矣,故決定說也。


無所染者。
即無分別不取不動也。此則正是斷疑之意。
謂佛所有說皆如真實,傳授之人要皆如是,
既如其法福乃無邊,何疑持說無福德耶?又
[007-0225b]
如偈云:「諸佛說法時,不言是化身,以不如是
說,是故彼說正。」意云:若言是化則人無敬心,
所說之法寧肯信受?由不說故人皆宗奉,所
說之教咸悉受持,無漏之福自然無量等。



何下。二、銷經文。


不可等者。此明離於說相,非
全不說。前云無法可說。《淨名》無說無示,是名
說法,故魏經云如不演說。


若異下。反明。以取
相故,有分別故,不如如故。既不如如,即成顛
倒。


又說時下。約事明無染。前約不稱理,今約
不稱事。夫說法者本為利生,今為名利豈非
染說。


大雲下。二、引大雲解。生滅心行即有所
得分別取相,今既不以,即與如合,故曰如如。
上如即似義,下如即真如,似於真如故曰如
如。


心境如者。即兩皆真如,無似義也。


則無染
者。謂擬心即差便名為染。故論云:「動即有苦,
果不離因。」此則微細念慮盡名為染,不必貪
欲。


第二十七疏初標章


若諸下。指疑起處。此
從二十六中來。以化身如來常說法故,前雖
無文而有此意。


云何下。結成疑也。涅槃即是
不動無為義,如前文云:「若人言如來若來去
坐臥,即不解所說義。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
所去,故名如來。」斯則佛入涅槃也。意云:涅槃
寂靜、說法喧動,動寂相反,云何兩存?經徵意
云:以何義故,佛常說而不閡涅槃,如論所敘?
釋意云:常佛有妙智,觀諸法空如夢幻等,雖
現說法似有為相,而常住涅槃無作之理,復
何疑哉?若於論外不作斷疑釋者,此文但責
說法不染。徵意云:以何義故,說法之時不取
於相,得合真如不動不染耶?釋意云:但觀諸
[007-0225c]
有為相,猶如夢幻等,自然於說不取不著契
合真如,無有動搖分別等也。


疏文二。初、開章
指文


魏本等者。以彼此二經皆說譬喻,就中
彼廣此略。今則標廣以釋於中下。


二、隨章辨
釋三


初、約兩論釋魏本中九喻。二、初文者。



云下。標。


論云下。釋。初釋前二句,真化不一故
非有為,真化不異故不離有為。


言諸佛者。揀
小乘涅槃一向寂滅,如來涅槃悲智兼運,名
無住處。


何故下。躡前徵起,釋後二句,徵意可
知。


由妙智等者。妙智揀二乘麁智,正觀揀凡
夫倒見,既以妙智正觀有為諸法,如夢幻等,
故涉有而不住有,觀空而不住空,用而常寂、
寂而常用,故終日說法終日涅槃。如《華嚴疏》
云:「寂寥於萬化之域,動用於一虛之中」也。故
知若不涉有,豈名大乘涅槃,若不證如,何名
無染說法,言雖似反意乃相符。善現約極違
以申疑,如來據極順以通釋,理實深妙光茲
末篇。


二、兼無著下。初、指論分文。


此偈者。魏經
文也。


四有為者。即下自性等四。


初自性下。二、
隨文正釋四。初、文二


初、釋章意


此見等者,謂
見相二分,以自證分為體,然此三法是生死
之自性,一切生死從此而生,故名此三為根
本矣,此通八識也。


一星下。二、別解文三


初、文
見分者,雲云第六識也。計度分別緣共相境,
世間諸智盡在其中,故以星光況於此識。此
約執計強盛,故獨指第六,非不通八也。


無智
等者。此中法喻相兼,文猶闕略。若具配屬,即
法喻四對,謂以日喻智、以星喻識、以明喻悟、
以闇喻迷。且如喻中,意云無日闇中有星光
[007-0226a]
故,有日明中無星光故,法中無智迷中有識
用故,有智悟中無分別故。其猶昏夜日光黯
然,唯星獨存略辨南北,杲日纔現星光自存。
法中亦爾,生死迷中本智未顯,意識分別似
有鑒覺,若智顯彰光明遍照,分別念慮泯然
無餘。


無彼光者。此約分喻。喻中俱無星光,而
不無星體,法中融同一智,無別識心故。


二中
如目等者。意云:翳若在眼則見毛輪,執若在
意見實我法。若正配法喻,即翳喻第七識,毛
輪等喻所見分。今標云翳喻所見分者,此有
三意:一、密配第七識,謂若但取毛輪則唯喻
所見,第七意識無因可收,故此密配無所遺
也。二、交互影略,以喻上舉能法中言所,自然
影略,說收所餘。三、顯示毛月無有體性,意雖
在所,今却舉能,以顯所從能生,足知無體也。


以顛倒見者。出無體所以。於無見有故云顛
倒,取無義者,情有理無故。


三中燈喻識者,理
則雖通,義當前五,以六七八識各有配故。



約等者。以膏油喻貪愛,以燈喻識,若無膏油
則燈光不起,若無貪愛則識念不生。故論云:
「依止貪愛法住。」然此上三喻,皆是能熏染污
根本,故通名自性相。其所熏第八識持種引
心,配屬雲喻如下所明。或可星喻見分,翳目
所見毛月喻相分,燈喻自證分,自證分即第
八識。其後雲喻,但況識中種子為未來法。



所住味者。即是味著所住。


幻喻等者。即約所
幻境說。如結巾為兔、結草為馬,乃至變現種
種境界。


以器下。所喻法也。六塵境界不一,故
云種種。


無著下。會釋科文。大雲釋意可知。能
[007-0226b]
變之識尚猶不實,所變之境豈得有體?故《起
信》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
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


三隨下二。初、釋章意。


自身等者。明身受當體是過失。


觀此等者。隨
順出離也。又解等者,執著身受是隨順過失
也。所謂執身為常、執受為樂,即是顛倒,顛倒
即過失也。


初露下。二、正解文二。初者、少時



者如草上之露,日出即晞,眾生妄身亦復如
是。然有三意:一、命修短,有纔生即死故。二、比
於上界時極促故。三、念念遷謝,即生即滅故。
有斯三意故曰少時。


二中受用事者。受能領
納,即此領納是受之用,即此受用便名為事。


受想等者,因即是觸受之因故,想能助受故。
《俱舍》云:「受同飲食,想同助味。」


三法不定者。有
三釋:一則苦樂捨三受不定也。二則受想因
於三法而不定,三法即違順等三境也。三則
受想觸為三,三皆不定也,以一不定餘皆不
定故。然此雖說想觸,意明於受,如風水相投
即有泡起,觸想和合則有受生,是故以泡喻
於受也。故大雲云:「水上之泡出沒不定,心中
之受苦樂不常。」


苦體等者。受是苦體。苦謂三
苦。彼苦身中,有苦生故是苦苦,破滅是壞苦,
不相離是行苦。逐境住情妄生樂想,故名隨
順。


功德施下。意說壽命,不同前義。喻則可知。


法中始生等者。託蘊腹中名生,形體未成即
有死者。纔生者,生下即死也。暫停住者,五歲
十歲乃至百歲通名暫住。初天所見,人間半
百尚同晝夜,況聖智乎。故《正法念經》云:「有於
胎藏中死,有生而已命終,有能行便亡,有能
[007-0226c]
走便卒,雖修短之異皆歸死處。」故《淨名》云:「是
身虛偽,假以澡浴衣食,必歸磨滅。」


四隨下三。
初、釋章意。


隨順人法等者。二空真智能出二
死,方便觀察名為隨順。


二、正解文三


初、如夢
者。人之神遊也。以過去所作見聞事業皆是
所念之處,與夜來夢無有差別,憶之可說掬
之不見。如經云:「如寤時人說夢中事」,心縱精
明,欲何因緣取夢中物?


唯念性者。以念為體
性故,念之似有不念全無。


觀察等者。謂白日
見聞境界所熏,夢中宛然還見,雖即無人造
作,境界分明現前。


如是下。法合。過去業因所
熏,感招現在果報,雖則無人造作,不免生死
輪迴。故《淨名》云:「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
亦不亡。」若夢寤時則夢所見事一無所有,若
迷覺已則生死輪迴杜絕蹤跡。故《起信》云:「應
觀過去所念諸法恍忽如夢。」


二中不住生滅,
文異義同。凡是有為,即生即滅,無異時也。以
無性故,體虛妄故。經云:「因緣和合,虛妄有生,
因緣別離,虛妄名滅。」《楞伽經》云:「初生即有滅,
不為愚者說。」《起信》云:「應觀現在所念之法猶
如雲光。」


三中子時者。在種子位時。


根本等者。
應云阿梨耶識在種子位時,為一切法作種子
根本,以一切諸法從種子生故。


麁惡種者。有
漏種也。以無漏種子,為細妙故。


似空者。喻多
也。《華嚴》云:「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
能容受。」


如雲者。空喻種子,雲喻未來所起現
行之法,以雲依空忽然起故。故《起信》云:「應觀
未來所現諸法,猶如於雲忽爾而起。」


無著下。
通明三事,結釋科文。


大雲下。顯無著科意。三
[007-0227a]
世既空,憑何有我執,我既不出離,達無我者
必出離也。故偈云:「觀根及受用,觀於三世事,
於有為法中,得無垢自在。」


二中諸經等者。謂
如來說法,多以夢幻虛假之事,況諸法空義,
或廣或略,散在諸經諸論,隨何經論宗趣雖
殊,大意皆破眾生遍計情執。或情執多者,不
達法者,約喻生疑,病既連綿藥還灑迤,以悟
為限,法喻重重。今約《華嚴.十忍品》疏文,兼攝
大乘論意勢,顯諸喻意,令無混濫也。


一切法
空者。此是義宗。若是上根聞之便解,中根之
類一喻即明,下根之流展轉生惑。更以諸喻
如下所辨。


現見等者。難曰:諸法若不見,任說
法皆空,現見歷然在,因何得是空?


故說如幻
下。以喻釋喻也。下皆準此。


愛著等者。難曰:眾
生不愛著,任說法如幻,既生愛著心,云何得
如幻?


故說如焰下。釋也。


不得水者。難曰:貪求
若不得,任說法如焰,求者皆遂心,云何得如
焰?


故說如夢下。釋也。


夢造等者。難曰:善惡無
果報,任說法如夢,因果事昭然,云何得如夢?


故說如影下。釋也。妍,美好也。媸,醜陋也。此說
對鏡之色。高低者,此說對谷之聲也。


一一應
者。無一像而不應色,無一響而不應聲。


無雜
亂等者。必不對美現醜、對高應低。


故利樂等
者。難曰:菩薩不化生,任說如影響。菩薩既化
生,云何如影響?


故說如化下。釋也。


作化事者



不可謂作化事便言為實,不可謂度眾生便
謂眾生實有。良為眾生即空,迷故不覺為說
今覺,若實有體化之何益。故《淨名》云:「觀眾生
如幻化、如水月鏡像、如龜毛兔角」等。文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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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若然者,菩薩云何行慈?」維摩詰言:「為眾生
說如是法,是真實慈也。」


上來五重徵釋皆顯
法空,蓋因喻生迷,遂展轉訓曉,極茲後位喻
盡法彰,疑氷自釋然。諸經中,或說乾城水月、
杌鬼繩蛇、翳目空華、龜毛兔角等,皆隨機隨
說引令得出,必不依次有是五重也。秦經夢
幻等者,以夢等四事皆無體性,若觀有為諸
法如其夢等,則空理易明。露電二事暫有即
無,若觀諸法如其露電,則無常自顯。


悟真空
下。顯益。


不住相者。凡夫迷真空既住相,當知
悟真空即不住相也。住即執取染著之義。又
凡夫顛倒不了無常,故戀世間不務修進,當
知達彼一切悉無常性,念念遷謝下住不久,
由是怖畏生死樂趣涅槃,如救頭然寸陰是
競。所以佛於涅槃會中,偏讚此觀以為第一。
然二句中各有解行,配釋可知。


妙符下。結歎。


符破相宗者。歎前四喻也。然佛一代教門,就
大乘中宗塗有三:一、法相宗,謂《解深密》等經,
《瑜珈》、《唯識》等論。二、破相宗,謂《般若》等經,《中》、《百》、
《門》等論。三、法性宗,謂《法華》、《涅槃》等經,《起信》、《寶
性》等論。既般若宗於破相,今說有為,喻以夢
幻泡影,則妙符宗旨也。


示亡情等者。歎後二
喻。若觀世間諸法如電露等,自不繫情於身
命財而生常解。又由前四喻故慧解亡情,由
後二喻故習定亡情。又前亡執有之情,後亡
計常之情。若不覺空無常,即繫情於身命資
具。今既悟此空無常理,則情念沮壞、真智現
前。斯則上合經宗故云妙,下契物情故云巧
也。


魏譯下。牒問也。或問曰:「魏譯九喻,秦經略
[007-0227c]
三者,何也?」今此牒之。


以星下。釋通。


有體者。雖
星不如日,燈藉膏油,未是全空,故云有體。



種者。法喻雙舉。雲能含雨,種必生芽,故曰含
生。


難契等者。本為執情堅固不了即空,由是
設喻以蕩分別。若觀有體之物便同折色,難
悟即空,空觀不成故云難契。


潛滋等者。既不
了無常,唯於境相而生常想,不能捨離,縱不
故意任運生情,不覺而起,故曰潛也。


取意等
者。先德皆云:「敵對唐梵則奘稱能,取意譯經
則什為最。」然雲等三喻,則直下翦除,於餘六
中又換一喻,謂以影代翳也。所以換者,影並
於翳,空義顯故。


流通。經文可見。


佛說是經已
者。本為空生致問,故佛答降住修行。答問既
終便合經畢,仍以躡跡起疑連環二十七段,
洎乎此文疑念氷釋。既善吉無問,故能仁杜
宣。一卷經內,雖兼有師資,以其就勝故但云
佛說。長老等義如前所解。


疏二。初、隨經文別


近事男女者。標釋可知。亦云近住男、清信
男等,並可知。


非天者。亦非人也。謂非天人趣
之所攝故,亦云無酒。


如實等者。說理如理、說
事如事故。


果淨者,依解起行得無漏故。


無著
下。二、引論疏讚釋


無覺者。不發二空智也。二
執牢固如石之堅,石猶可磨可琢,聞經不能
無我而解,不啻於石,故云過於。詩云:「我心匪
石不可轉也。」轉猶動也。磨琢皆是動義。


又論
云下。人於深法不能覺及信,世人多如此,是
故法荒廢。


無因者,無大乘正因,不得菩提故。


總持法者,祕密般若也。深句義者,顯了般若
也。或總持法是經文,深句義是本偈。


從尊者。
[007-0228a]
即彌勒、無著也。廣說即自指論文。


佛母者。以
能生諸佛及菩提法故。餘文易知。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七